胡 平:“我怕我配不上自己所受的痛苦”——写在反右运动50周年

 

今年是反右运动50周年。继6月6-7日在美国新泽西州普林斯顿大学举行的反右运动国际研讨会之后,6月29-30日在美国加州洛杉矶的加州大学尔湾分校将举行另一场反右运动国际研讨会。与会者包括一批当年的右派,其中最年轻的也已年过七旬。半个世纪过去了,如今还健在的右派祇有一万人,不到右派总数的2%。

反右运动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一场最大的文字狱。按照中共官方的统计数字,当年被打成右派的人数有55万,占当时知识份子总数的10%以上。不过根据有关学者专家的独立调查研究,右派人数远远不止55万。在整个反右运动中,被扣上“右派份子”、“中右份子”、“极右份子”等各类帽子的共约120万人。一般人常常以为反右运动祇是针对知识份子的,但实际上,反右运动中也有许多工人、店员、农民受到波及,他们虽然没有被扣上右派份子的帽子,但是被扣上“反社会主义份子”或“坏份子”的帽子,同样遭受到残酷的政治迫害,其总数大约有60万人。因此,在反右运动中直接遭到政治迫害的人数至少在180万人以上。

反右运动中抓右派的依据,无一例外是所谓“右派言论”,是最典型的“以言治罪”。不仅是公开的言论要治罪,而且是私下的言论也要治罪。还有不少人甚至一句右派言论都没有,仅仅因为他们在运动中的消极态度乃至表情就被扣上右派帽子。打右派不需要任何司法程序,单凭党组织说了算。如此荒谬绝伦,堪称史无前例。

起初谁也不知道右派份子这顶帽子究竟意味着什么,很多人还把“右派份子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或“敌我矛盾当人民内部矛盾处理”这些说法来安慰自己。殊不料右派份子这顶帽子丝毫不比“地富反坏”轻,且一戴就是20年。有的右派早早摘了帽,哪知道摘了帽竟和没摘差不多,摘帽右派还是右派,受的罪并不比不摘的少。从57年到77年,右派份子们前十年就已是备尝艰辛,后十年更是雪上加霜,这中间还遭逢大饥荒。留在城镇单位里的还有份定量,那些被劳改被劳教以及被下放农村的,能不饿死就是幸运的了。右派份子不仅自己陷入苦难,而且还殃及配偶和子女。在右派份子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者比比皆是。很多右派学有专长,才华出众,一场反右运动摧毁了他们的事业和理想。等到77年78年右派改正,一生中最美好的岁月已经过去,无可挽回。如此漫长而深重的苦难在整个人类历史上也是极其罕见的。

著名的右派作家王蒙曾经对人讲:“你要知道对我来说,今天中国的一切都是better than the worst.”也就是说,今天中国的一切都比最坏要好,今天中国的一切都不算太坏。王蒙这话固然讲的是一个事实,但言外之意却流露出一种苟且的心态。正像古人说的,渴者易为饮,饥者易为食。偏偏是一些经历过大灾大难的人最容易在现状面前知足,最容易苟且。他们明明知道现实中还有很多很多罪恶,遇到政治环境宽松时也不是没有进一步追求的冲动,但祇要见到势头不对就立刻收心,放弃抗争,然后自我解嘲道:“其实现在这样也就不错啦,再坏也比过去好吧。”在中国,那个犯下了滔天罪恶的一党专政依然故我,那不是因为有多少人还在支持,那祇因为没有多少人坚持反抗。我承认,面对强权,我们常常不得不忍受;但是,我们切切不可把忍受变成接受,变成认同。祇要我们始终心存一念,或多或少总是可以做一些事情的。饱经患难的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有句名言。他说:“我祇害怕一件事:我怕我配不上自己所受的痛苦。”我坚信,对反右运动的最好纪念,就是激发起我们的正义感和勇气而奋起抗争,否则,我们不要说对不起历史,对不起后代子孙,我们甚至对不起自己,对不起我们自己经历过的苦难。

首发北京之春7月号

王 丹:重新认识“五七”一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上,曾经有过整整一代人,他们历经国共两党统治时期,毕生以追求民主为理念,但是两次理想幻灭。我们可以称之为“五七”一代。这一代人中的精华部份,在1957年毛泽东号召的“百花齐放, 百家争鸣”的阴谋中几乎倾巢而出,加入了给共产党提意见的行列,然后被中共一网打尽。因为有“反右运动”的大镇压,这一代人从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上消失了。中国民主运动的历史缺乏传承的断代就是从1957年开始的。

早在几年前胡杰关于林昭的记录片开始让我们重新看到了“五七”一代的形象,让我们惊讶地知道,原来早在50年前那一代人对中共的认识,就有像林昭那样的透彻水准;我们也看到后来的民主运动,从“四五”到“思想启蒙”, 从八六学运到八九民运,所提出的政治主张其实都没有超出“五七”一代人的思想框架太多。

尽管在中共的历史中这一代人被消音抹杀,但是他们中的勇者并没有被政治镇压击败。虽然很多人付出了青春、事业、家庭甚至生命的代价,但是很多人仍然没有放弃理想。从70年代末的理论务虚会到80年代的新启蒙运动, 主力军中很多都是1957年的右派。这一代人在艰苦中用坚强的意志存活了下来,让民主的火种能够继续,他们对中国民主化进程的贡献是值得重现予以高度肯定的。

今天我们反思反右运动, 就应当重新建立这段历史,重新认识这一代人。因为对抗极权的过程, 就是抗拒遗忘的过程。中共最希望看到的就是八九一代不知道五七一代,而今天的一代又不知道八九一代。因此我们的反抗,首先要进行的工作就是重建历史,从民间的角度撰写中国民主运动的历史谱系,让历代志士前仆后继的经历成为新的走向民主的精神动力。

--北京之春7月号

王 怡:行过死荫的幽谷——为“六四”18周年而作

 

今天,读到余杰兄的文章,谈到南非的图图大主教访问台湾,与林义雄父女会面的情形。想起我18年前与18年后的祖国,不住的喉咙发疼。在饭桌上仍在流泪。母亲说你怎么呢。我说为什么那个日子,偏要离母亲节这么近呢?

1980年,国民党在林义雄律师被羁押期间,雇凶手刃他全家,灭门惨案惊骇了全岛。林夫人不在,凶徒残忍地杀死了林奶奶,和两个七岁的双生女孩亮均、亭均。林家的另一个女儿唤均被砍中数刀,终于救回性命。唤均女士对图图大主教说,小时候我真的想报仇,一直叫爸爸要报仇。直到今天,每当我穿上泳装,那几道长长的刀痕,都会吓倒别人。但她说,我心里已经平静如水。我原本最不可能宽恕那些人,但上帝使一切成为了可能。

血案发生的当晚,长老教会的郑玉儿牧师和弟兄姊妹们赶去林家,陪伴林夫人。帮助他们,并恒切地为他们一家守望祷告。林夫人方素敏女士,最终也接受福音,成为了基督徒。第二年,林夫人全身素白,抱着女儿唤均走上街头,在政治高压下参加议员选举。她说,“我不要复仇,我要一个美丽的台湾。请与我一道,打一场母亲的圣战”。

这一场“圣战”,是以被害者的饶恕,去战胜加害者的残忍。以母亲的柔肠,去对付铁的拳头。10年之后,林唤均也在美国受洗,后与一位宣教士结婚,走上跟随基督的事奉之路。这一桩血案直到台湾民主化的今天,也没有凶手和直接责任人被交出来。林义雄出狱后,也写了一篇悼文,表示宽恕。他说,台湾的母亲啊,求你们眷顾这块土地上的子民,叫族群之间不再有对立争执,不再有仇恨与偏见。林家放弃对此案的追究,林义雄从民进党主席退下后,一直致力于社会慈善与福利事业。

后来林家将那栋房子奉献给神,建立了义光长老教会的礼拜堂。去年3月,我曾在那里参加主日崇拜,遇见方素敏女士。之后,她特意安排我第二天去参观林先生在故居建立的“台湾民主纪念馆”。那天的崇拜,从头至尾,我一个字也听不懂。因为他们使用闽南语的圣经。但在那里,我真感到上帝的同在。我知道自己站立的地方,是一间教会,也是一座凶宅。是一座凶宅,也是一间教会。我知道地板上的血已被水洗得干干净净,但人心中的怨恨和苦毒,是被十字架上那羔羊的血洗得干干净净了。我就开口唱一首诗歌,“我要在这里赞美,我要在那里赞美,我在任何地方都是要赞美”。

我是一个异议知识份子,我反对共产党的一党专制,反对马列主义的意识形态,反对共产党以无神论和唯物主义作为独裁的根基。反对一切对信仰、思想和表达自由的禁锢,反对他们对教育的垄断,对孩子们精神世界的摧残。我反对这个政府对私人财产和一切宪法权利粗暴的剥夺。反对18年前的那一场屠杀,和18年来每一次对历史的篡改,对公众的愚弄。我在屠杀之后活了整整18年,我在屠杀之后读了4年大学,又做了11年的大学教师。我一直看见他们对学生的一场精神大屠杀,在天安门以外的这块土地上,从来就没有中断过。

但多年以来,我脑子里冷静的自由主义信念和我心里翻腾踊跃的怨恨,从来都那么的不般配。仅仅是我的国家,我的并不认识的同胞遭到杀戮,我的心就如此被捆绑在不自由的处境中?我的心就在每一年逼近这日子的时候杀气腾腾。我怎能够去想象一场满门抄斩的个人惨剧呢。当我在义光教会开口赞美的时候,我终于看见一个愿景,不但关乎我个人的生命,也关乎我身处的历史和族群。

我看见的,就是原来这世上有无数种力量,都可以推翻国民党,也可以推翻共产党。但这世上祇有一种力量,能够将凶杀现场变作一座赞美的圣殿。在那一场崇拜中,我确切的知道,我的一生,将要追随的是哪一种力量。在那一刻我看见一个国家的异象,就是旧约《历代志下》的一句话:这称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祷告,寻求我的面,转离他们的恶行,我必从天上垂听,赦免他们的罪,医治他们的地。

这个国家要被医治,屠杀者要被医治,受害者和他们的亲人也要被医治。专制者要被医治,受压迫的人也要被医治。也是在台北,龙应台基金会的外面,我在路的一边等王丹,看到他从另一边走过来。在红灯下停驻,从东张西望的人群中,神色淡然地向我走来。我站在咖啡馆门口,我们两个大陆人,一个89年的学生领袖,一个后天安门一代的青年知识份子,在匆匆忙忙的台湾人的身影中脱颖而出。在一个又不是故乡、又不是异乡的地方,我仿佛看见一个时代向我走过来,看见一场苦难向我走过来,也看见一种挣扎和坚持向我走过来。在那一刻,王丹啊,我在天安门的弟兄,我们对这个国家的爱与恨,为什么都这么难?

在那一刻,王丹啊,我多希望你也是我在基督里的弟兄。在你越过马路,向我走来的那十几秒里,我真的忘记了中国。我对你的灵魂的关切,胜过了对一个地上国家的盼望,哪怕是一个我们都向往的民主的中国。

在美国时,张伯笠弟兄曾告诉我:每一回纪念“六四”时若在场,他们就说,伯笠啊,你来祷告吧。他们尽管不信,但那一刻的人心有多么柔软。唯有那一刻,对去者的怀念,胜过了对凶手的纠缠。平日,他们也许活在那一刻之外。但他们知道在那一刻,除了祷告,这世上没有第二种力量,可以亲自成为每个人的安慰。

屠杀。屠杀。一个多么尖锐和肮脏的字眼,一个连我们自己都被裹挟进去的旋涡。几年来,每一回我听廖亦武的《大屠杀》诗朗诵,我就陷在一种大悲哀中。因为我这位朋友,已不可避免地成为了大屠杀的一部分,不但是作为见证的一部分,也是作为后果的一部分。如果18年了,这个字眼在六四这一天,永远都是最显赫的那个字眼。我们就还在被屠杀。我们就仍然被共产党人的罪和自己的罪所牵制。图图大主教在与林义雄父女会面中,讲述了南非寻求“真相与和解”的经验。他说,“如果受害人坚持加害人必须先道歉,才愿意宽恕。就让自己成为了被宰制的一方;主动宽恕,意味着你是自由的”。

意味着我们不再是受制于加害者的客体,如果我们渴望自由,我们就有机会得到。一个专制者,一个凶手,一个受造之物,不可能成为我们与自由之间一种绝对性的障碍。是的,我恨恶共产党人在中国曾经犯下和还在犯下的一切罪行,我也恨恶在我里头的一切恶念和软弱。我要求一个真相,我要求一个屠杀民众的政府,去承担他应该承担的政治责任。这个政治责任不可能是别的,祇能是下台鞠躬,结束一党专制。但我也相信一种更高的力量,这种力量让我们作为一个宽恕者和一个自由人去提出要求。我们的努力就是对他们的怜悯,是一种争取,而不是一种挣扎。

共产主义是邪恶的,共产党人却是活生生的人。哪怕是一个屠杀者,他也首先是我的弟兄,是一个失丧的灵魂。他若不悔改,他在末日的灾难,将是我今日苦痛的万倍。他的罪孽所带来的诅咒,将笼罩他的家族,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这不是出自人的诅咒,而是那一位公义的上帝所宣告的事实。我怎能不为他哀伤,不为他着急。作为公民,我要求一个公平的政治结果。作为一个基督徒,我如怜悯死难者一样,怜悯那些广场上的将士,也怜悯那些躲在中南海里面的人。但在今天的中国,我们有什么可以胜过独裁者呢。就是选择与丁子霖女士及“天安门母亲”们站在一起,“打一场母亲的圣战”。就是一场行过死荫幽谷的圣战,一场以爱去成全公义的圣战,一场以善胜恶的圣战。一场反对者在道德上更高尚、在人格上更高贵、在灵魂里更慈爱的圣战。当你决意站在这一场圣战中,你就知道,共产党人已经一败涂地。

我们不是作为臣民,不是作为奴隶,甚至不是作为一个反抗者,而是作为胜利者,带着我们对行将灭亡者的怜悯,用一生去参与将这一胜利呈现出来的历史。这就是我所看见一个国家的异象。我在异象中看见共产党人的墓碑,转而在历史中为他们祈祷。

碰巧今天,我也看到下面这一份名单。若在以前,这祇是一份声讨与审判的名单。但今天基督的灵感动我,将它放在我心里,也成为一份代祷名单。他们杀人的罪,必要按世上的公义受罚。但你却要为他们的灵魂祷告,因为基督是为他们死在十字架上,正如为你一样。我就定意顺服,在今年六四纪念日到来之前的两周里,也第一次为他们提名祷告。为他们手下参与六四屠杀和各地武装镇压的所有解放军官兵祷告。祈求十字架上的那一位救主,施恩怜悯这些杀人者,在18年之后夺回他们的心意,叫他们能够悔改。赦免他们的罪,叫他们与那被杀的羔羊同在,得着永生的盼望。也叫他们的后代免于诅咒,叫这块流淌着血与泪的、一意孤行的大地得着医治。

我也恳求,看见一个相同异象的中国基督徒,一起来为他们祷告。我也为每一位读者祝福,叫我们怀念那个夜晚,毫无保留地声援“天安门母亲”,毫不妥协地指责共产党人的罪。但是唯独,不让一丝的怨恨和苦毒占据我们的心,轻易将我们击败。

我的代祷名单:

15军副军长左印生 ,1989年后任解放军空军第15空降军副军长,武警部队副司令员,济南军区空军副司令员,北京军区副司令员。

20军军长梁光烈 ,1989年后晋为上将,任陆军第54四集团军军长,1992年10月当选为中共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1995年任北京军区副司令员,1997年9月当选为中共十五届中央委员,11月任沈阳军区司令员。1999年12月任南京军区司令员。

24军副军长刘书明,1989年后任陆军第39集团军副军长,辽宁省军区司令员,沈阳军区联勤部部长。

24军政委张传苗,1989年后任陆军第39集团军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沈阳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27军军长钱国梁,1989年后晋升上将。1992年10月当选中共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1993年12月任济南军区参谋长,1996年11月任司令员。1997年9月当选中共十五届中央委员,1999年12月任沈阳军区司令员。

27军政委朱增泉,1989年后晋升中将。1994年12月任国防科工委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1998年8月任总装备部副政治委员兼纪委书记,中共第十五届中央纪委委员,65军军长臧文清,1989年后晋升中将,第63集团军军长,北京军区副参谋长,北京军区副司令员。

65军政委曹和庆,1989年后任北京军区副政委,二炮副政委。

38军军长张美远,1989年后任38军军长,中共第14届中央委员。

38军政委王福义,1989年后晋升中将,北京军区副政委兼军区纪委书记。

39军军长傅秉耀,1989年任新疆军区副司令员,兰州军区副司令员兼新疆军区司令。

40军军长吴家民,1989年后任沈阳军区参谋长。

54军军长朱超,1989年后任河南省军区司令员。

54军127师师长钟声琴,1989年后晋升中将,济南军区副司令员。

63军军长刁从洲,1989年后任内蒙古军区司令员。

63军政委曲继宁,1989年后任济南军区副政委,第九届政协委员。

北京军区政委张工,1989年后晋升上将。1990年4月任任军事科学院政委, 中共第十四、十五届中央委员,1992年11月任成都军区政委。

谨以此文,献给18年来要求真相的130多位母亲和遗孀,献给那些温柔但是决绝的女性们,献给那些站出来为杀人者李鹏被剥夺出版自由而抗议的死难者家属。谢谢你们打破沈默,以自己承担苦难的方式,18年来,为这个国家播下未来和平的种子。也曾在一个青年知识份子的心中,播下对这个族群的委身。18年来,我未曾为你们作过什么。我以使徒保罗的话,为你们在上帝面前祷告:我在基督里说真话,并不谎言,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证。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罗马书9章1-3节)

(2007-5-17于成都)
首发北京之春7月号

沙叶新:“七一”写七绝一首

 

6月15日,在地铁二号线的车厢里,读有关山西黑窑的报道,看了个开头,便不敢再往下看,不是怕误站,而是怕哭,让周围的乘客怪异……

下午到家,看完了报道,想不哭,止不住,泪水如注。

为此人间惨剧而流泪的何止我一人,何止百人、千人、万人?是千百万人!这一阵子是中国人泪流最多的,报纸电台的读者听众哭,电视机前的观众哭,互联网上的网民哭,前去采访的记者哭,寻找奴工的亲属哭,寻找童奴的家长哭,身居海外人的华人哭,我想极富恻隐之心的温总理在听取山西黑窑汇报会上也会两眼润湿……只要人性未泯的人,都在哭。

但我们只会哭吗?我们只能奉献四溅的泪水吗?

受害者奴工需要我们的泪水吗?受害者的亲属需要我们的泪水吗?

他们并不缺少泪水,他们流下的泪水比我们更多、更酸、更苦,更痛楚,即便他们的泪水哭干,再无一滴,他们所需要的也不是我们的满把的同情之泪;须知,这些受难者,早已在泣血!

泪水对这种人间惨剧而言实在于事无补,于事无助……

可是除了泪水我们又能做什么?恨吗?恨谁?骂吗?骂谁?打吗?打谁?控告吗?控告谁?打倒吗?打倒谁?

在一个一切都被禁锢、都被封闭、都被控制、都被扼杀的全控型的社会里,你还能做什么呢?你自己都感到无助,你怎么能助人?即便你今日从山西解救了一千奴工,也许陕西会出现急待解救的一万奴工!太湖的蓝藻,不是已经泛滥到到安徽的巢湖、云南的滇池了吗?童工难道仅仅是山西特有的吗?深圳、东莞、难道就没有吗?山西的奴工仅仅是奴工的一种形式,还有更多更悲惨的奴工不是在煤矿,不是在砖场,而是在开发区的工厂、在现代化的车间、在尚不为人知的人间地狱。

制度不变,地狱永远也不会变!

鲁迅说,翻开中国的历史,字里行间,只见吃人两字。当代中国的历史呢?就不吃人了吗?吃的更多!

我痛斥吃人,是为了永远不再吃人。

我无言,亦无泪了,文人积习,只能诉之于诗了。今日“七一”,七绝一首,庆祝党的生日:

有钱能使党推磨,

有势尽封鬼做官。

天日暗无独窑黑?

神州何处不墨贪!

2007、7、1上海善作剧楼

中国最大的特务组织--政法委

 

2007年3月26日,中共官方发布消息说,原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强卫任职青海省委书记。北京民众获知这一消息后,无不称大快人心,但同时又为青海省的民众叹息:政法委这个法西斯组织遍布全国,其迫害老百姓手段最邪恶、残忍,尤其是强卫之流在北京有罗干等后台撑腰,执法犯法、无法无天、贪赃枉法、弃善扬恶,制造了无数冤假错案。这里,北京民众把政法委称为“法西斯组织”并不十分贴切,因为法西斯是个母组织,而政法委只是共产党的一个机构,是个子组织。政法委是中国共产党控制中国社会和民众的工具,是个类似明朝的西厂、德国第三帝国的盖世太保和国民党的“军统”的特务组织,只不过它的权力要远远大于上述几个组织,因而它的罪恶也远远超过后者。

中国的政法委员会制度是一种非正式的制度,一些学者称其为“隐性司法制度”,但这个“隐性司法制度”对老百姓的生死予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在台面上的“显性司法制度”,只不过是个摆设而已。

中国最高法院院长肖扬要向公安部长周永康做工作汇报,这在外国肯定是个笑话,但在中国却绝对是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因为周永康虽然是个公安部长,但他是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而肖扬只是个委员,他当然要听周永康的。在民主国家,最高法官的权力几乎是和总统或首相相等的,但在中国却要受制于一个警察头子,这不能不说是中国司法的悲哀。共产党的各项政策迄今成为司法工作的援引依据,有关重大的刑事案件则受到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的实际操控,而各级党委的政法委员会,就是共产党在司法系统的代言人。中国的司法机关称为政法机关,也是中国司法受制于党的明显标志。据悉,中共十六大前夕,江泽民试图提名罗干担任全国政协主席,但李鹏极力反对。

对李鹏来说,让罗干晋升政治局常委并掌控全国的政法系统比担任人大委员长、政协主席、中纪委书记的职务重要得多。李鹏最怕的是为“6.4”“平反”,但只要罗干把持着中国政法系统,“6.4”惨案不可能得以昭雪。

政法委的沿革与变迁

为什么在中国会有政法委员会制度?制度变迁原理表明,每一项制度设立的时候都是为了解决当时存在的问题。政法委员会制度有其深刻的历史渊源,其设立与两项制度有类似或传承关系:传统社会的三司会审制度和共产党领导政法制度,这里主要谈后者。政法委员会制度直接来自于共产党长期领导政法制度的传统。共产党在历史上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有着比较长的传统,最常见的形式是党委审批制度。在战争年代,在共产党的所谓革命根据地里,捕人、杀人都由党委审批,并形成制度。最著名的案件是在陕甘宁时期发生的黄克功杀人案。黄克功是红军长征时的一个旅长,到达延安后调到抗大15队任队长,与女队员刘茜恋爱。后刘茜转入陕北公学继续学习,不久黄克功调任抗大六队队长。由于他们之间在生活、情调、年龄等方面差异点太多,二人关系开始疏远。黄克功向刘茜送钱赠物,要求结婚。刘茜感觉黄克功过于纠缠,决意不给答复。黄克功十分恼怒,萌发了杀害刘茜的念头。1937年10月5日晚,黄克功找刘茜到延河边散步,逼婚不成,随即掏出手枪枪杀了刘茜。案发后,有人认为黄克功是参加革命多年的老资格红军干部,并立有战功,可让他戴罪立功,将功赎罪。黄克功本人也几次上书边区高等法院和毛泽东,请求戴罪立功。毛泽东在接到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转呈的黄克功的信后,于10月10日复信雷经天(时任庭长、代理院长),决定“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李公朴曾评价此案“它为将来的新中国建立了一个好的法律榜样。”但这个案子给中国留下了党委审批案件的恶例,为共产党插手司法工作提供了所谓的依据。共产党夺取政权后,党委审批案件制度一直延续下来。党委审批制度实际上往往是党委书记或主管政法的书记一个人说了算,流弊甚广。这一流弊的政治后果是导致了政法委这一特务机构的产生。共产党在夺政权以前主要靠军队打天下,在夺取政权后则主要靠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来镇压民众,巩固政权。所以在1949年夺取全国政权后,政法委这一特务机构也就应运而生。政法委员会制度正式建立于1949年。1949年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设政务院,政务院设外交、国防等各部,在这些专门行政部门之外,中央政府还设立联系与指导性的委员会,包括政治法律、财政经济、文化教育和人民监察四个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地位比各部高,它们负责指导相关各部门。政治法律委员会简称政法委,负责指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司法部和法制委员会四个部,后来公安部又纳入这个系统。从此后,政法委成为管辖范围最广、权力最大的一个指导性委员会,成为一个不是政府的政府、不是法院的法院,成为中国式的盖世太保。

1951年底,由于中共建政初期财政经济困难,为争取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需要精简政府及军队方面的人员,当时中央提出能够合署办公的就合署办公,有些机关应裁的裁,应并的就并。这个背景下,中央政法委采取合署办公的办法,即将中央政法委五个机关:公安部、司法部、法制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联合起来办公。由于合署办公,出现富余人员,于是五机关将多余人员分为四个组到各大行政区去进行调查研究。从派出去的人员提交的视察报告中,声称发现司法机关里面的队伍中存在着严重的组织不纯和思想不纯。于是这些情况被反映到党中央,不久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司法改革运动。这个所谓的司法改革运动,以意识形态作为选择司法人员的标准,将不符条件的人员清除出去,这样导致了司法人员数量和质量上的严重不足,于是政法委员会又训练共产党认为政治上可靠的政法工作人员。通过一清洗一训练,政法委员会的职能和权威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

在考察政法委这一制度时,我们必须注意“政法”这一词的含义。

“政法机关(政法系统)”是中国特定历史时期所产生的概念。与西方法治的司法、行政、立法功能分立不同,中国有专门的政法系统。

起先在政法委里面,不仅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家安全、司法等机关,还包立法机关(法制委员会),此外,社会事务(救灾救济等)工作也列入政法委的管理系统。而在这个组织系统,最高层就是中央政法工作领导小组,这个中央政法工作领导小组的真正的领导者还是共产党的第一把手。政法系统具有强烈的政治服务的倾向,其根本任务是巩固所谓的人民民主专政,即中国共产党的独裁统治。

政法委员会原来属于国家机关性质,但后来则演变成为共产党的职能部门。作为国家机关的政法委员会什么时候撤销的,无从考证,大体上是上世纪50年代末或者是60年代初期左右。而在60年代初期,中共中央成立了中央政法工作领导小组,这一小组在文革时发挥的作用最大,并且延续到80年代初期中共中央成立政法委员会为止。政法委员会继承了中央政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成为党内的正式机构。政法委员会的性质从国家机关演化为党的专门机构,使其进一步特务化。

政法委的特务职能

《维基百科全书》是这样对中国政法委下定义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一个机构。主管政法工作,指挥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工作,并与纪委共同指挥政府监察部门,与军委共同指挥武警部队。简称政法委,其第一领导者称书记,一般肯定是同级党内主要负责人之一。”这个定义对政法委的性质、职能、权力都作了概括。现在政法委员会的职能基本上是按照1980年《中共中央关于成立政法委员会的通知》(中发五号文件)的规定设置的,即联系、指导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协助党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干部;组织和开展政策、法律和理论的研究工作;组织党内联合办公,处理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和推动各方面落实“综合治理”的措施。1982年1月,中共中央又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指示》中发[1982]5号),在这个文件中,把政法委员会协管干部的任务提出来了,并且把党委政法委员会确定为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负有组织推动政法工作之责。1987年中共“十三大”

后,决定撤销中央政法委,使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得以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互相监督与制约,不再受一个党的机构的统一指挥,以便有利于提高司法的公正性。但1989年“6.4”事件后,邓小平趋于保守,江泽民走向反动,党政分开不提了,司法公正也不提了。不久重设中央政法委等一类的分割政府职权的党的机构。1990年初,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政法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出:“中央决定恢复中央政法委员会,适当调整其职责任务”。政法委员会“主要对政法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1995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发《关于转发〈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厅字[1995]28号),明确指出:“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十分重要的职责,任务日益繁重,必须从各方面加强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这个文件中,除重申中发[1982]五号文件精神外,增加了组织、协调、指导社会稳定工作等职能,并正式提出了领导政法工作的任务。1999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中发[1999]6号),明确指出:“政法委员会是各级党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按照“新中国”成立时的政务院副总理、政法委员会主任董必武的说法,政法委员会只是在大行政区和省一级政府设立的,省以下不设政法委员会。但政法委员会演化为党的专门机构后,省以下市、县两级也都设立了政法委员会。据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的一位政法委副书记在《县委政法委员会职能和地位的初步探讨》一文透露,中共党委政法委员会名称的演变一直相当混乱。就金平县来说,党委政法委员会名称的演变过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前后变更十多次。第一阶段:从“解放”初期到文化大革命,当时的机构名称先后叫社会部、政府政法委员会、政府政法党组、党委政法党组、党委政法领导小组等等。第二阶段是文革时期,当时的机构名称叫人民保卫部、革委会政法党组等等。第三阶段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到80年代末,开始的机构名称叫党委政法领导小组。1981年~1988年改称政法委员会。1988年机构改革,政法委员会被撤销,恢复政法领导小组,保留办公室,人财物以及日常管理划归党委办公室。第四阶段是1990年6月以后,按照中央和省州党委的要求,恢复成立政法委员会,设立了办公室(副科级机构),后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立后挂靠政法委员会,又设立了一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办公室(副科级机构)。1990至今,政法委员会这个机构才被确立和延续下来。2001年机构改革时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在党委政法委员会内又设立了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副科级机构)、政工科(副科级机构)和执法监督室(副科级机构)。按照行政级别来看,县级政法委应当是个科局级的机构,但由于政法委书记是由县委副书记或县委常委(通常是公安局长)担任的,所以政法委员会是个副县(处)级机构。由此往上推,市政法委是个副市(厅)级机构,它比同一层次的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安全等机构地位要高。在实际运作中,政法委的权力比人大还要大。在中国的公检法系统中,只知有政法委而不知有人大。

据金平县的那位政法委副书记称,县政法委代表县委履行以下12个具体的职能:(1)对政法各部门的领导职能;(2)对政法各部门的管理职能;(3)对政法各部门执法工作的监督职能;(4)对政法各部门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职能;(5)对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职能;(6)对政法各部门队伍建设的指导职能;(7)

对县管政法干部和政法各部门中层领导干部的协管职能;(8)对大要案件的督促职能;(9)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职能;(10)对社会矛盾纠纷和群体性违法事件(或行为)的排查、调处职能。概括起来就是12句话、48个字:

领导职能、管理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

监督职能、督促职能、协管职能、排查职能、

调处职能、查处职能、推动职能、指导职能。

从政法委的十二大职能来看,政法委对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安(全)系统的控制无孔不入,严密得象铁桶一样。在这样的条件下,中国的司法独立不啻是个梦呓。

政法委的罪孽

政法委是中共“人民民主专政”的实际操纵者。可以说,没有政法委,就没所谓的人民民主专政,也就没有成千上万人民的生灵涂炭。

所以政法委最大的罪孽是为虎作伥,残害生灵。从“解放”(实际上是奴役)初期的“土改”、“镇反”、“肃反”,到上世50年代中期的“反右”,60年代的“四清”、“文化大革命”(文革中公检法虽然被“砸烂”,但政法委的幽灵无处不在),再到80年代的“严打”、镇压89民运,90年代镇压中国民主党、镇压法轮功及本世纪初镇压维权人士、异议人士和上访民众,政法委罪行累累,罄竹难书。

台湾中央社记者吴显光2005年6月23日引自“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调查报告,证明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直接指挥司法部门迫害法轮功,已经有超过2,500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而被关在劳教所或精神病院的更是不计其数,数目还不断地增加当中。调查报告指出,政法委是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指挥系统,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直接发布文件或召集会议布置迫害行动,中央政法委每年召开一次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进行总体政策方针方面的指导。举世瞩目的高智晟案子,也是中央政法委一手操纵的。据高智晟律师揭露,从2006年2月起,由中央政法委指令成立了一个由公、检、法、安全等部门组成的专案组,每个星期一召开一次例会,每次例会都由中央政法委主持,汇总有涉高智晟案件的国内外情报以及最新所谓的“敌情动态”,发布最新指示。这个专案组并不因为高智晟的判刑就停止运作,还将长期运作下去,要尽一切资源和手段遏制高智晟一家,说决不允许高智晟的问题成为一个长期的问题。

政法委的另一宗大的罪孽是破坏司法独立。司法独立是民主政治的主要标志。中国共产党的喉舌口口声声说中国的司法是独立的,《人民警察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也都有相关司法独立的内容,以此说明中国是个实行“社会主义民主”的国家。但由于政法委的存在,这些东西都成了笑料,所谓的社会主义民主成了专制的代名词。

按照司法独立的原则,公检法三机关是相互独立的,但政法委偏要把这三家糅在一起,搞所谓联合办案。政法委员会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就是案件协调制度,即通常是召开“小三长”(涉案的三方负责人)和“大三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和公安局长)联合会议来解决重大刑事疑难案件。从法理上讲,显然是和司法独立相违背的。这样做的后果是:警方根据检察院起诉的需要来搜集证据;检察院又根据法院判决的需要来起诉,而这一切都是围绕着“党的利益”来进行的,这在政治性案件中表现尤为明显。今年杭州的陈树庆案件,被检察院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两次,明显是检察院鸡蛋里面找骨头,一定要给陈树庆罗织罪状。这个案子的逻辑关系是:政法委(共产党)要给陈树庆定罪-让法院来判决-法院让检察院起诉-检察院让公安局去搜集证据。但是警方没有搜集到证据,检察院无法起诉,于是退回“补充”侦查,但警方还是没有搜集到证据,于是又退回“补充”,否则它就无法起诉,法院无法判决,无法完成“党交给的任务”。陈树庆案件,是公检法三家默契的“联合办公”,政法委在背后指挥三家。

政法委有时操纵公检法三家或公检法司安五家来破坏司法独立,有时则通过法院或其他机关一家来破坏司法独立。笔者手头有一份文件(复印件),是杭州市政法委破坏司法独立的铁证。这份文件是2003年4月29日杭州市钱江新城指挥部头目王光荣写给杭州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于辉达的请示报告和于辉达的批示。钱江新城指挥部因征地拆迁问题向江干区法院起诉了被拆迁的村民。在起诉前的4月1日,该指挥部专门向杭州市中级法院主要领导作了汇报。村民因拆迁违法,表示如果一审败诉,肯定会上诉。钱江新城指挥部“为确保二审不出意外,要求市中级法院给予全力支持。”于辉达在收到王光荣的这份请示报告后,于4月30日作出如下批示:“请中级法院基信(‘基信’即杭州市中级法院院长王基信──笔者注)同志阅。法院应依法全力支持市重点工程。于辉达/4月30日”。这份材料表明,开发商在案子还在一审的时候,就已经向市政法委递交了要求终审胜诉的报告,而政法委竟然支持这一无理要求!有这样一个政法委存在,老百姓还打得赢官司吗?

废除政法委员会制度

中国公安大学崔敏教授主张废止政法委员会协调办案制度,取消政法委员会。他说:“过去多年形成的由各级党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各部门‘联合办公’、协调定案的制度,缺乏法律依据。”持有崔敏教授这种观点的学者有不少。中国法学会郭道晖教授也在一篇文章中认为政法委员会制度在实践中会导致地方党委的非法干预司法。他主张在中央设立中央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取消现设的党中央和县以上各级党委中的政法委员会。在此以前,85岁高龄的中共元老、毛泽东前秘书李锐在中共十六大会议上提出了撤销政法委、确保司法独立的主张。他说:“政法委是党内机关,现在由党的政法委书记统管国家的公、检、法执法机关,同‘依法治国’的方针相抵触”。大陆经济学家曹思源在其《政法委违宪违党章》的文章中指出,政法委凌驾于司法机构之上,使公、检、法和司法行政部门严重失去执法和司法的独立性。他提出“撤销上上下下的政法委,完全恢复宪法赋予公、检、法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独立性,维护宪法的尊严,是一件应当尽快解决的事情。”2003年9月,湖南学者张英红在国内网站贴出题为《政法委妨碍司法独立》的文章。张红英文章言辞大胆,击中要害,多家海外媒体转载其文。这使得中共当局非常恼火。中共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长周永康亲自点名批评张英红;中央组织部责令湖南省委组织部“处理”此事。湖南省有关部门已将张英红调职,并责令他深刻检查,暂时停发其工资。

在体制外,有更多的人主张废除政法委这个祸国殃民的特务制度。半个多世纪以来,政法委这个特务组织带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废除它已是刻不容缓了。

鲍 彤:“行政主导”意在摧毁香港司法独立

 

在香港回归十周年前夕,全国人大常委委员长吴邦国在《基本法》座谈会上发表讲话,提出“行政主导”。这是一个信号:三权分立将要准备转向行政一元化主导,港人治港将要准备转向按照中国共产党中央的意图治港,高度自治将要准备转向低度自治。

这篇讲话当然没有法律效力。“依法治国”的提出,应该意味着“依讲话治国”的结束。问题是他提出了“行政主导”的新概念,并且拿出邓小平反对三权分立的语录作为立论的根据。

反对三权分立无疑是邓小平的一贯主张,但无疑不是法律。看看《基本法》第十六、十七、十九条,就清楚了。《基本法》没有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管理权,定义为“主导立法和司法的”行政管理权;没有把立法权定义为“被行政主导的”立法权;也没有把司法权定义为“被行政主导的、不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没有,都没有。相反,《基本法》说得明明白白,“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享有立法权”,“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可见《基本法》不是接受了而是否定了邓小平的意见。同样,所谓“行政主导”,乃是委员长今天的一家之言,代替不了法律。

邓小平反对三权分立,有他的根据。反对三权分立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中央的纲领。邓在大陆的底线是:三权不得向党閙独立,必须统一于党中央。1957年,他担任反右领导小组组长,从最高法院、检察院和国务院的司法部、监察部及其下级机构中,清洗了一批敢于顶抗党的干涉,坚持独立审判,要求依法监督的“右派”,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废止律师制度达二十四年之久,培养了一支以护党为忠,以枉法为荣的司法卫队。这场反右派斗争,取缔了言论自由,摧毁了司法独立,使中国进入了党权统率三权的新纪元。这种党权统率三权的体制,干起无法无天的坏事和怪事来,往往比干合情合理合法的好事更方便,效率更高。邓小平有经验了,司法独立是一党专政必须扫清的障碍。但是,他在大陆积累起来的这种经验,在港人面前很难启齿。在起草和通过《基本法》的过程中,他的目的没有达到。最后载入《基本法》的,仍然是港人所熟悉的普世规则,即行政、立法、司法三权之间的制衡和监督,而不是邓小平心目中的“党委一元化领导”。现在提出“行政主导”,是指望它能够成为一党专政在香港的代用品。但是,难道行政一元化优於党权一元化?谁敢打包票?谁愿意“缴学费”?所以港人有充分理由认定:既然有《基本法》在,当然应该护法,而不应该去追求什么花样翻新的“行政主导”。

不可低估这篇没有法律效力的讲话。在中国,领导的作用,远远高於法律的效力。而这篇讲话所体现的,正是中共中央港澳小组的意志。这才是问题的严重性所在,从而更加凸现了坚持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普选立法会、坚持司法独立、坚持新闻自由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昝爱宗:温家宝到无锡莫忘吴立红和丁某这两人

 

7月1日,这是个重要的日子,转眼新香港已经十岁了,胡锦涛和夫人刘永清特地赶到香港会展中心表示庆祝,并在公开讲话中提到两个他很尊敬的党内老同志——邓小平先生和江泽民先生。这样提,显而易见的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可还有一句话是,长江后浪推前浪,第四代领导人到了今天这样一个历史转型关头,胡温执政五年即将届满,最为关键的政治体制改革还没有让人看到清楚、明白的方向。

本来党内人员都称”同志”或者名字的后两字,可到了香港就改称呼先生了,希望他们能够开个先例,以后党内党外都一律称呼先生呢?比如胡锦涛先生、温家宝先生,这样更直接与国际接轨。

“七一”还是中国共产党创始的第86个纪念日,此前的6月30日温家宝来到江苏无锡。这个地方因前不久爆发蓝藻引起居民用水恐慌,一度洁净水出现短缺。65岁的温家宝来到无锡,照例要像45岁的无锡市委书记杨卫泽一样到居民家里喝杯白水。可是,中国的自来水标准不像美国等发达国家的自来水一样是直饮水,所以他们都是把水烧开了才喝。想起来,松花江因吉化爆炸导致的污染时,黑龙江省长张左己也是这样喝水。领导人和普通居民喝同样的水,这样才能共命运。可是,这里有一个问题,既然领导人和居民共命运,那为什么温家宝到无锡时没有专程到太湖边的宜兴市去慰问一个叫吴立红的环保卫士呢?尽管小吴先生有时候不会保护自己,但他保护太湖的决心和勇气是有目共睹的,他还被中央电视台列为”2005感动中国年度人物”候选人,总理先生也应该关注这样的硬汉子呀。

我看来,尽管温先生没有直接对孙志刚本人的不幸遇难有什么公开的表示,也没有给陈光诚先生写过信,但总理先生却是对遇害的中国贸易报记者兰成长的不幸遇难批示过,这是一种怜悯和爱心。假如总理先生关注一下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关押在看守所里的吴立红的遭遇,我想这也是出于怜悯、爱心,甚至更是出于一种良知和公义。

温家宝先生到了无锡,在和社区居民交谈时说”前几天,太湖发生了水污染事件,那几天的水肯定不好喝、不能喝,给大家生活带来了一些影响,我代表中央政府向大家表示歉意。这个事提醒我们:太湖不能再污染了!太湖要花大气力治理!这样,真像歌里唱的:太湖美,美在太湖水……”我希望总理不是仅仅说了就等于做了,我认为他应当关注吴立红这个人,他比江苏省十个环保局局长还称职,他可以让治理太湖的钱节省多少个亿——尽管他没有一份钱工资。此外,总理先生还应该看望家住无锡沁园新村的一个市民,一名姓丁的市民(网上有个说法称其名字叫”李牧”),他因为5月31日将一条”太湖水致癌物质超标200倍”的短信发给亲朋好友130人左右,被匆匆拘留。应该说,他是信息灵通人士,而且他是在对太湖水污染情况不掌握、而官方也没有应对的情况下作出的善意提醒,可就是这样的提醒,又不是公开大范围传播,却成了他的罪状,无锡市公安局于6月5日世界环境日之后的6日给予他拘留十日的治安处罚(6月6日至16日),并指控他是散布谣言。据接触他的人称,丁某是冤枉的,无锡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有关人是”太黑了”。众所周知,太湖水有一阵子发臭,确实不能喝,难道有污染就不会有超标的致癌物质吗?难道说出了”太湖水不能喝了”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也属于造谣吗?无锡市政府有关部门这样做,难道是出于良知和公义吗?温先生到了无锡应该看望他,安慰他,还应该敦促无锡市有关部门向丁某抱歉——包括无锡市委书记杨卫泽、市长毛小平。这才是负责任政府的正当行为。

太湖是中国第三大淡水湖泊,地处长江下游沪宁杭三角中心,流域总面积约36500平方公里。政府治理太湖,有十多年之久。我可以翻开资料看看太湖污染触目惊心的事实:1995年7月3日,无锡市许多居民一拧开水龙头,发现流出的是带浓烈异味的臭水。早上刷牙恶心,晚上一身汗回家,洗个澡后却是一身水臭;烧出的饭菜臭味扑鼻,难以下咽。1995年8月18日《人民日报》质问江苏无锡市政府”《太湖美》还能唱多久?”

不知从何时起,无锡市民就开始喝臭水了。2007年6月,无锡市的老百姓又在喝程度更为严重的臭水,今年的《人民日报》还一如既往地质问《太湖美》还能唱多久?甚至温家宝先生也想起了这首美丽的歌曲,但又有什么办法呢?《人民日报》认为”水患的根本原因则是太湖污染,是人们长久以来对太湖只索取和排废,不注意保护和治理,使太湖不堪重负”。谁来对此负责呢?改革开放近30年来,无锡所在的太湖流域的经济发展速度迅猛,而太湖的污染则以比经济发展更快的速度发展着。据江苏省太湖水质监测中心的资料表明,太湖水体水质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总体呈明显下降势头,全年全湖水质平均由原来的以2类(较清洁水)为主,占全湖面积69%,变为以3类(尚清洁水)为主,占全湖面积70%。特别令人揪心的是4类轻污染水域,80年代仅为1%,到1994年已上升到14%。此外,重污染的5类水域出现了”零”的突破,占到全湖面积的1%……1997年,江苏省政府提出治理太湖污染的奋斗目标:到2010年,碧波万顷的太湖水将可被人们拿来直接饮用。可今年恰恰是十年之后,对人民饮水极端不负责任的江苏省政府让人看到的太湖更为严重的污染。目前距离所谓直接饮用太湖水还有不到三年时间,所谓已在江苏省环太湖的苏、锡、常三市及所辖8县市实施规模宏大的”碧水工程”恐怕不能实现了,政府财政十年来投入的巨额资金——民脂民膏,到底都花到哪里去了呢?又有几个腐败官僚因此致富发污染财?

“太湖美呀,太湖美,美就美在太湖水……”现实披露的太湖污染,甚至让人们想起解放前的清水时代。十年治理,连零都不如,温家宝先生应该好好检讨这个不负责任、不落实处的制度了。

再者,一连串的污染和人权事件说明,国家机关应当尽快出台保障新闻自由的新闻法,该法的出台可以清除政府信息公开性道路上的一切壁垒、障碍、陷井和暗桩,保障报纸强调公开性,勇敢触及阴暗面,讨论有争议的问题,只要新闻报道是以事实为准,在不违背宪法的精神下,实现新闻自由,都应当受国家法律保护。人们有自由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意见的权利。同时,人大常委会应当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手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进行细化,限制政府权力,防止政府以此条来打击说真话的公民,避免发生类似无锡市居民丁某发手机短信散布”太湖水致癌物超标”、安徽省五河县第一中学的两教师发短信批评校长、山西稷山县3名科级干部批评县委书记李润山、厦门市民批评政府支持上马PX污染项目、重庆彭水县科员秦中飞短信批评县委书记蓝庆华而被邪恶势力打击的悲剧。

律师、作家呼吁关注郭飞雄案与酷刑逼供

    * 国际笔会狱委会呼吁释放郭飞雄 *
   
     6月13日,总部设在伦敦的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表示,对中国异议作家郭飞雄先生在看守所会见律师所述遭受酷刑逼供感到震惊。
   
     “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羁押在广州市第三看守所的维权人士郭飞雄(本名杨茂东)5月28日在看守所会见他委托的胡啸律师时,谈到他在沈阳秘密地点遭刑讯逼供。
     胡啸律师说:“郭飞雄说在辽宁省看守所遭受刑讯逼供的情况,用高压电棒电击男性生殖器,是他不能容忍的,也是要坚持抗争到底的。”
   
     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呼吁――表达对报道所说的使用酷刑逼取杨茂东口供将要作法庭证据的愤怒;谴责违反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使用酷刑和有辱人格的待遇对付系狱者;寻求中国当局确保杨茂东在被拘中受到人道对待;根据中国已签署《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第十九条,立即无条件释放杨茂东。
   
    * 郭飞雄和郭案简况 *
    
     维权人士郭飞雄2005年参与广东太石村维权事件,年底入选香港《亚洲周刊》2005年“风云人物”。
     2006年八、九月间,郭飞雄参与营救维权律师高智晟。
     2006年 9月14日,郭飞雄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9月30日,以同样涉嫌罪名被逮捕。涉案经营的出版物是揭露沈阳官场腐败的《沈阳政坛地震》,经向胡啸律师证实这是一种杂志。
     据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说,郭飞雄是作家兼独立出版商,他的作品包括两部长篇小说和一部短篇小说集,还发表了许多散文、诗歌和文章。
     据郭飞雄的亲友说,郭飞雄早在被捕前五年已经停止了所有经营活动。
    
     今年1 月20日郭飞雄被由广州移送转押到沈阳的辽宁省看守所。
     郭飞雄被转押沈阳之前,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他在会见律师的时候曾经自述,在此被连续审讯七天七夜,被殴打、刑讯逼供,还曾经被双手双脚绑在木板床上四十天。
     郭飞雄案送交检察院后,曾因证据不足两度‘退查’,3月30日第三次移送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郭飞雄也被换押回广州,关押在广州市第三看守所。
     5月14日,郭飞雄案移至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原定6月15日开庭。
     6月11日上午,张青接到该法院案件承办人之一张法官电话,告知她开庭延期,日期待定。按
     * 香港中国律师关注组致信胡温,谴责殴打拘禁法律维权人士*
   
     6月22日香港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致信国家主席胡锦涛、总理温家宝,要求中央关注地方公安人员殴打和拘禁维权律师及法律维权人士。
     当天,我采访了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主席、香港何俊仁律师。他说:“希望
    国家主席胡锦涛、总理温家宝先生能够知道这封信的内容,立刻采取有效行动。
     我们对最近内地不同的地方政府和公安人员对好几位著名维权律师的迫害行为感到非常愤怒,我们提出公开谴责。主要提出四位维权律师、法律工作者――陈光诚、高智晟、郑恩宠、郭飞雄。”
   
    * 访北京江天勇律师 *
   
    江天勇:“我相信郭飞雄说的是真的”――
    
     近日,我采访了几位中国大陆关注郭飞雄案和郭飞雄处境的律师和独立作家。
   
     江天勇律师说:“我现在特别关注他们到底如何处理郭飞雄案,我希望郭飞雄早日被无罪释放。
     现在已经关押他九个多月了,我觉得这对郭飞雄本人、对他家人都是不人道的折磨。”
     江天勇律师谈到郭飞雄自述受到刑讯逼供,说:“我相信他说的是真的,因为这种情况,在大陆的刑事案件中并不罕见。其它案子里也出现这类情况。
     对郭飞雄的刑讯逼供,从网上材料看,不仅仅是对他肉体的折磨,而且有污辱性刑讯,我觉得他们的目的是想摧毁郭飞雄的意志,从而使其屈服。
     不管怎么说,这是严重违反中国《刑事诉讼法》的,也是极不人道的。国际上有反酷刑的相关条约,中国应该严格遵守这类条约。
     郭飞雄受到这种对待,在中国并不罕见。”
   
    江天勇:“郭飞雄案是政治案件,欲加之罪。。。”――
    
     江天勇律师谈他对郭飞雄案的看法。他说:“我觉得郭飞雄的案子,不管办案机关、司法机关如何去定,明眼人一眼都能看出这是个政治案件。虽说是以‘非法经营’罪名立案侦查起诉,实际上是欲加之罪。
     如果说中国还希望在世界面前树立一个法制国家的形象,那么,郭飞雄案显然不应当这样处理,郭飞雄应该被无罪释放。”
   
    * 访上海作家李剑虹(小乔)女士*
    
     2005郭飞雄看守所绝食,友人担心,欲探未果――
    
     现在在上海的作家,独立中文笔会会员李剑虹,笔名小乔,一直关注着郭飞雄案和郭飞雄的处境。
     李剑虹女士说:“从私人角度来说,我还是郭飞雄的校友,他算是我师兄,我们都是华东师大毕业的。
     2005年我在深圳的时候,郭飞雄因为太石村的事情,被抓进去。国庆长假时,因为他被关在广州市番禺看守所,我就跟另外几位朋友,去看守所申请探望他。当时听说他在无限期绝食,朋友们都很担心。
     到看守所,问门卫,值班的说,这样的案子,结果没有出来之前,是不允许任何人探视的。我们留下买的食物和书,请看守所转给郭飞雄。郭飞雄出来后说,什么也没收到。”
   
    李剑虹:“这个案子是他们硬整出来的”――
    
     谈到郭飞雄案目前进展,李剑虹女士说:“我认为他们推迟开庭,说明证据之类还是没有做完备,这个案子本来也是他们硬整出来的。
     律师去见他的时候,他控诉办案人员对他刑讯逼供,尽管他们动用了一系列可以说很残忍、令人不齿的非法手段,但是我感觉可能证据什么的还是没有做到位,所以开庭推迟。
     希望当局能够考虑他们自己也提倡所谓‘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处理郭飞雄案件,按照我的看法,应该无罪释放他。”
   
    李剑虹:“当局无法无天,呼吁国内外施压 ”——
    
     问:“您怎么看目前国内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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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答:“国内司法环境我看暂时还是蛮严酷的,存在一系列问题,包括像郭飞雄案、郭会见律师时披露受到大量非人虐待。
     我们国内也在尽量呼吁,希望公检法系统能够依法办事。但我感觉,因为当局一向这么无法无天,我行我素,国内可以施加的压力,对他们影响不太大。所以,类似的案子希望国际上民主国家正义力量施加更大压力。”
   
    * 访海南作家秦耕先生 *
   
    秦耕:“‘非法经营罪’是借口,触怒当局是维权”——
   
     关注郭飞雄案的海南作家、独立中文笔会会员秦耕先生说:“关于郭飞雄案,要说的话还真不少。
     首先,郭飞雄这次被抓进监狱、罗织罪名,绝对不是因为他的所谓‘非法经营’罪,套用一句古话‘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认识郭飞雄的人,都知道郭飞雄真正触怒当局的原因是他从事公益维权活动,使当局下定决心不择手段、想尽办法也要治他以罪,而给他安在头上的‘非法经营罪’不过是一个借口。
   
    秦耕:“郭飞雄案可能已过追诉期”――
   
     第二,即便是给他罗织一个‘非法经营罪’罪名,按照我目前有限渠道了解到的信息,这是相当轻的一个罪,追诉时效就是法定最高刑期的期限。
     他是五年前所做的事情,即便把‘非法经营罪’的罪名安到他头上,我相信那个‘非法经营罪’也绝不可能判郭飞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只要五年内没有追究,也就视为追诉期已经过了。
    
    秦耕:“对郭飞雄酷刑逼供,‘司法’回到原始状态”――
   
     第三个问题是,郭飞雄把他在羁押期间受到的酷刑虐待,通过律师披露出来,令我非常震惊。中国司法好像回到原始状态,当局用这种方法对待郭飞雄,其实对自己也是一种不尊重。你不尊重对手,同时也就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如果你觉得郭飞雄真正犯了罪,那你就以他所犯的罪名来处置他,如果通过公正的程序审理,让郭飞雄本人心服口服,也让其他人心里服气。”
   
    秦耕:“摧残郭飞雄,是想阻遏恐吓其他人”――
    
     秦耕先生认为:“一个人的权利被侵犯、权利得不到保护,也就意味着其他所有人的权利被侵犯、得不到保护。那么,惩罚郭飞雄,甚至以酷刑来侮辱、摧残郭飞雄,那肯定也就是想阻遏、恐吓其他人。”
   
    秦耕:“维权界、知识界有责任关注郭飞雄案”――
    
     问:“在这种时候其他人能做些什么呢?”
     答:“我觉得国内维权界、知识界应该对郭飞雄给以更多关注,发出更多、更大的声音。通过更多渠道关注郭飞雄案件,有责任站出来,发出自己的声音。
     国际社会,尤其是民主国家,和中国之间有正常外交途径的国家,应该把它作为一个人权问题提出来,这样可能对郭飞雄先生有更大的帮助。”
   
    * 访杭州作家温克坚先生 *
    
    温克坚:“要求独立调查核实郭飞雄受虐待事件”――
    
     在杭州的作家、独立中文笔会会员温克坚先生就郭飞雄案和郭飞雄会见律师所谈遭酷刑情况发表他的看法。
     温克坚先生说:“第一点,我觉得这个情况非常严重,我们都非常关注。希望广东有关方面立即允许独立的第三方对事件进行核实调查,可以邀请独立媒体、人权机构,比如说联合国的反酷刑专员或者其他人权机构工作人员,对这个事件立即尽快进行核实,如果核实,要对相关侵害者予以严惩,我想这一点无论如何我们必须坚持。
     像郭飞雄这样坚持理性、非暴力地进行公民维权的人,居然在监狱里受到这种非人道虐待,我觉得无论如何不能接受。
   
    温克坚:“要求无条件释放郭飞雄”――
    
     第二点,我觉得应当立即无条件释放郭飞雄。因为郭飞雄先生从去年9月份被羁押以后,所有可用程序已经走完,检察院一而再再而三退回公安补充侦查,这么长时间的调查,他们也找不到郭飞雄违法的证据。
     整个世界都在关注这个事情,他们的表演已经够了,再表演下去的话,我想太丑陋了。非常简单,快速地了结就是立即还郭飞雄以自由。”
   
    * 访深圳作家赵达功先生*
    
    赵达功:“典型的‘政治问题非政治处理’”――
    
     在深圳的作家、独立中文笔会理事赵达功先生说:“郭飞雄的情况我们大家都很清楚了,他在狱中受到很多酷刑,传了很多消息出来,大家都感到非常愤怒。
     对郭飞雄治罪,是一个典型的‘政治问题非政治处理’,搞了几年前的一个所谓‘非法经营罪’,以这个名堂对一个维权人士和政治异见人士进行迫害,非常卑鄙。
     遭受酷刑的问题,我们非常愤怒。
     对郭飞雄先生进行刑讯逼供,我知道他在狱中比较坚强。”
   
    赵达功:“有‘奥运’、搞‘和谐’,希望尽快释放郭飞雄”――
    
     问:“您见过郭飞雄吗?”
     答:“我见过郭飞雄两次,知道他精神上非常坚强。令当局最愤怒的就是他参加太石村村民维权活动,他在被捕之前也经常受到骚扰、跟踪,甚至挨打。
     对于一个作家、维权者进行这样的迫害,引起全世界公愤。我希望当局能够认清当前的形势。因为你有2008奥运会,你也搞什么‘和谐社会’,但是你非要迫害这一作家、异议人士、维权者,这对当局自己也不好。
     希望当局尽快无条件释放郭飞雄。”
   
    * 访北京李和平律师 *
   
    李和平:“‘性酷刑’在中国时有发生”――
    
     在北京的李和平律师表示:“郭飞雄向律师陈述,其中遭受性酷刑方面,我在网上看到,非常气愤,简直骇人听闻。
     当然,这种事情在中国发生,不能说是一个普遍现象,但是现在已经是时有发生了。
     我在东北办的一个很大的案子,就是‘三班仆人’案,叫徐圣光的,行刑人员用铜丝绕在男人的生殖器上,用电棒过电打,行刑人员对他讲‘你交待不交待?不交待就按着三个小时来’,那是很惨无人道的。徐圣光后来被枪毙了,后来(执行前没安排)我没跟他见面。
     对郭飞雄的作法好像还没到这个程度,也有点儿接近
了。”
   
    李和平:“‘性酷刑’在世界上、历史上不多见”――
   
     问:“关于郭飞雄案,您作为律师、法律工作者,认为有哪些值得注意的地方?”
     答:“郭飞雄案有过几次退回补充侦查,对郭飞雄的这种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我觉得真是有一种欲加之罪的感觉,明眼人一看就不是法律问题,是迫害。
     中国的《刑事诉讼法》上明确规定,不能对被告、犯罪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但是在目前的中国,刑讯逼供是普遍存在的。像殴打、不让睡觉,这是很常见的,但是进行性酷刑这种模式,在中国已经发展到这种地步,实实在在很超乎人想象。
     这种方式,我觉得在世界上、酷刑史上,也不是很多见的。在中国司法界出现这种情况,我们作律师的感到十分担心。”
   
    李和平:“新闻不自由,表达意见没渠道”――
   
     问:“您看现在有什么渠道能表达你们的一些要求,有关方面和社会各方面能做些什么?”
     答:“在中国,公民表达意见的渠道很窄很窄,也可以说一般民众表达意见基本上没有渠道,因为新闻不自由。
     再说互联网,类似的文章,包括郭飞雄的名字,你根本贴不上去,所以说中国基本上是没有渠道的。也就靠一些国际媒体,另外就是朋友在一块儿聚,口传、邮箱里发点电子邮件之类,而和政府的这些职能部门进行沟通,正式渠道完全堵塞,所以在中国这种情况下,没办法处理。
     原先网上还有人签名,发一个联名信、公开信之类的东西,现在公开的论坛都被堵死光了,这样的信也越来越少。
   
    李和平:“刑讯逼供不曝光,还会升级”
    
     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很悲惨的。如果按照这样持续下去,也许这种刑讯逼供的情况还会越来越升级。因为他再怎么作恶,再怎么侵犯人权,也没有任何地方可以给他曝光,他更加有恃无恐。
     特别是像高智晟、郭飞雄、陈光诚这样的,他们是为了维护别人的权利,为了推进社会法制,秉持着一种和平、理性的法律渠道去争取自己的权益。如果政府对这样的人动辄关押、迫害,我觉得这不是一个好事情。
   
    李和平:“应妥善处理郭飞雄案,不要激化矛盾”――
    
     这样做只能使矛盾更为激化,只能使那些更为极端的人采取更为激烈的方式来对抗,这种方式我觉得对中国来说没有什么好处。
     郭飞雄这个案件,在国内很多人非常关注,中国政府的有关人员如果能够听到这个节目,应该妥善处理郭飞雄案件,不能再把一些理性、和平、法制渠道上的人,一个一个逼上梁山,逼成极端分子。没有必要。
     我希望郭飞雄案件能够有个妥善解决。”


   

胡锦涛和香港:这么近,那么远

 

在香港回归十周年期间,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近日在香港访问三天。从有关的行程安排、言论看,日理万机的胡锦涛态度诚恳,对香港问题也有颇深认识。不过,香港民众对这位自己国家的元首在感到亲切之余,始终感到彼此之间总有一种“既近且远”的错觉。

胡锦涛甫抵步第一天就探访了民众。胡锦涛先会见香港青年运动员,又特备一台笔记型电脑给一基层家庭的孩子。这动作背后的动机很明显:电视和电脑,都是获得信息的渠道,把握信息就是香港下一代发奋图强的关键。香港的香港的贫富悬殊十分严重,跨代贫穷问题日益突出,胡锦涛送电脑给基层家庭孩子,就是要他们把握信息,不断上进。香港在几十年前经济起飞时,并没有中国大陆的庞大市场,靠的就是香港民众面向世界,迎接挑战的毅力和勇气。胡锦涛这一动作,可谓是一针见血。

另外,胡锦涛又送了高清电视赠予一中产家庭。中产是香港社会的中流砥柱,但不少中产跟富裕生活的距离愈来愈远,胡锦涛以“新一代”质素较佳的高清电视做礼,应该是寓意香港中产应要不断增值提高水平。另外,胡锦涛又会见运动精英,这当然也是有提倡永不言败的体育精神之意;事实上,不少人都知道胡锦涛年青时很会打乒乓,这次访港他也露了一手。

虽然政治人物到访对民众送礼此举在香港并不多见,但可是肯定的是,胡锦涛这次到香港访问也是做足了功课,香港民众应该是感到其诚意的。不过,香港不少孩子都视电脑为游戏工具,而香港电视内容不像中央台节目那么健康,而是以娱乐为主,因此香港民众不一定明白胡主席这番动作背后的深意。

值得一提的是,胡锦涛本人青年的经验,就是一个能在艰苦情况下自强不息的个案,在这方面的经验,胡锦涛跟老一辈的香港民众是有共通点的。据明窗出版社的《胡锦涛传》,胡锦涛在江苏泰州长大,泰州位处较贫穷的苏北,且他居住的西仓街多尔巷,据称也是以“中下阶层”为主,又据说胡锦涛家境不算宽裕。该书又引述胡锦涛的老师指出,胡锦涛在求学时期十分奋发,强记书传,爱读古今中外书籍。胡锦涛重视文化的价值观,也跟其来自安徽茶商的家庭背景有关:徽州传统重商但同时也重文,胡锦涛的几个堂兄弟都成了大学生。

在胡锦涛离开香港后不久,香港的民间团体民阵就发起了每年都有举行的“七一游行”,一些中国中央政府官员,可能会在毗邻香港的广东近距离观察。“七一游行”的特色是,社会上不同利益和团体,都公开和透明地表达了自己对相关政策的意见。从某角度看,这是社会稳定的一道安全阀。一些媒体和一些官员每喜欢把 “七一游行”的参加人数和政府的受支持度相提并论,这其实不一定是恰当的。

胡锦涛向曾班子提出,希望特区政府忠实履行以民为本的施政理念,也希望他们不断提高管治水平,加强团结,勤政廉洁,务实高效。曾荫权今年3月以“三高”(“高提名、高得票、高民望”)姿态当选香港第三届特首;他的表现已是十分突出,手段也肯定在其前任特首董建华之上。可是,光是公务员加薪一役,已招来其他公共服务专业人员如社工和医护人员等“群起而攻之”。由此可见,如今香港特区确是在制度上出了结构上的问题:政府和长官在普罗大众中间的认受性无法有效确立,各方利益团体不断向当局“维权”(或拿好处,视乎从哪角度看)。

胡锦涛在香港提出,希望特区政府全面准确掌握实施一国两制,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胡又在曾班子的就职仪式上强调,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不能割破。一般认为,这点意见跟香港今年发表的政制绿皮书有关。若然中国中央政府认为普选立法会或行政长官暂时不能接受,则中央政府和特区方面仍需以较大创意去解决问题。胡锦涛说,港人有智慧管理好香港。其实,在“一国两制”的大前提下,这过程也需要中国中央政府的智慧。

早在香港回归前后,也即邓小平不能视事之后,香港社会已出现了质的变化。经济的改善让香港市民对生活水平的期望提高,也造就了全民教育水平整体上调的条件。在这背景下,港英时代的精英治港模式,突然困难起来。现时,单靠拉拢大商家跟压力团体的代表,已难以平息社会上千头万绪的利益矛盾。这也是特区政府 “行政主导”无法畅顺运作的主要原因。

香港有一些人把香港出现行政立法关系紧张的原因都推给民主派,但这肯定并非事实的全部。民主派近年在颇多问题上都让政府过关(例如拆迁天星钟楼),但结果民众还是会自发地向政府表达其意见。当社会体制无法理顺各方利益时,不论有没有有组织的反对派,都会出现各种冲突。

胡锦涛呼籲,要向香港青少年加强国民教育。上文提及的《胡锦涛传》曾指出,胡锦涛老师给他的评语是“政治觉悟高”。他老师提出这意见时是1959年,胡锦涛当时在泰州最有名的泰州中学念高三,并当上班长。胡锦涛本人十分聪明,“政治觉悟高”,且十分努力,最终成为首名由中国共产党在1949年后培养出来的总书记,因此,他对国民教育,自是深有体会。

不过,国民教育的问题在香港是颇为複杂的。香港有不少人都是在1949年后移民到香港的家庭和他们的后人,港英当局形容这批人是“中国难民”。他们之所以成为“中国难民”,不少都是因为在1949年前后对中国共产党有不同程度的疑虑,最少是对政治很陌生和抗距。事实上,中国大陆在上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经历过许多政治运动,这也是香港经济能够起飞,并能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提供不少资金让中国推进市场改革的一个背景。

同样原因,因为中国现在成为经济大国,去年的外汇储备突破一万亿美元成全球第一大,不少在1989年后对香港没有信心的人都已回流香港。这些“中国难民”后人回流,主要是因为中国政府在邓小平路线的影响下专注经济发展。

如今中国经济已成大国,如在其他方面如社会道德,专业操守,政府执政水平提高和透明化等方面再提高,其实已经是最佳的国民教育。唐朝(公元618年-公元907年) 文化软实力大盛,各国争相学习,虽没有特别的国民教育,至今海外华人仍自称“唐人”,就是这个道理。

应该承认的是,香港主流文化重视实干,对政治理论不太了了,对祖国认识也不足。但要改善这情况,需要十分柔软的手腕,也需要更多时间,并不能一蹴而就。邓小平提出香港回归后以五十年时间推行史无前例的“一国两制”时,也许就已计算到这一点。换个角度看,今天香港的处境,其实也是中国国内在十年或二十年后很大可能也要面对的。理顺了香港问题,不单对香港有利,也有利於中国国内管治甚至中国的统一大业。

刘晓波:我看回归十年的香港

 

香港回归十周年,对北京政权是荣耀,对港人却是悲哀。

十周年回归之日,胡锦涛将以主人的姿态亲赴香港,接受那些亲北京港人的膜拜,向世界炫耀独裁政权的力量;而十年如一日地追求民主的港人,会以要求”双普选”的七·一大游行接待胡锦涛,再次向中南海的主人表达港人的政治诉求。

众所周知,香港的繁荣来自港英政府留下的自由和法治,而回归后的香港,虽然”一国两制”的架构依然运行,但北京政权用温水煮青蛙的方式蚕食着香港的自由,最明显的例子就是香港的新闻自由。在金钱收买和政治威慑的双重压力下,香港媒体的自律已经相当普遍。虽然近几年开放了”自由行”,但独裁政权允许的自由行,既是旅游观光购物的”半吊子”自由,也是区别对待的政治歧视,人为地隔开了一国的两地:亲北京的港人可以自由出入大陆,而民主派人士和坚持批判立场的媒体人却不得入内。一些中共黑名单上的港人甚至被吊销了回乡证,司徒华、李柱铭等民主派人士,香港著名政论杂志《争鸣》、《开放》、《前哨》的主持人,都无法进入大陆……独裁中共的冷血由此可见一斑。

我不否认,六四以来十八年,持续的经济高增长维持了中共政权的稳定,从跛足改革中尝到了甜头的中共政权,自然也把经济收买如法炮制到香港。为了平息港人的政治不满,北京在力促香港经济复苏上,的确下了一番功夫。比如自由行,虽然充满了政治歧视,但其客观效应基本是正面的,既为大陆人的出入境自由开了一个口子,也能为香港经济带来一定的实惠,更为两地的民间交往提供了更多的机会。特别是在言论管制下生活的大陆人,可以利用香港的言论自由,了解到更多更真实的资讯。一方面,那些被特准可以自由行的大陆人,前往香港旅游的疯狂劲儿,致使香港的旅馆供不应求;大陆富豪们在香港购物时,一掷十万金、百万金、千万金,让香港的商家喜不自禁。另一方面,自由行开放以来,禁书禁刊也成为大陆游客所爱,特别是那些揭露中共黑幕的书刊尤为大陆人青睐;港人的游行、示威、集会也成为大陆人观光的风景,一些大陆人还特意在六四期间或七一期间前往香港,为的是能够亲临维园的烛光纪念大会或参加七一游行,体验一下香港的自由和港人的民意。这些对闭塞的大陆民智而言,其突破禁锢的启蒙作用,甚至远远超过经济利益。

其实,北京政权不是不想打碎”一国两制”的构架,从它接收香港的第一天起,就利用经济收买和政治施压的双管齐下,不断尝试将自己的权力意志强加于香港。钦定唯北京马首是瞻的特首是第一步,逼迫前特首董建华强行通过23条立法是第二步。但北京政权对港人的了解实在有限,也偏听偏信那些抱北京粗腿的香港名流,以为香港仅仅是经济城市,港人也大都是物质动物,只要给香港不断地送上”经济大礼”,就可以在政治上摆平港人。2003年七一前夕,中共总理温家宝在6月29日亲访香港,不但送上CEPA经济大礼,而且做足了亲民功夫。意在用过恩人式软权力收买港人来贯彻独裁权力意志,降低即将开始的七一游行的强度和广度。

然而,北京政权再次打错了算盘,根本想不到港人捍卫自由港的政治意志如此坚定,敢于抗上的政治勇气如此高昂。所以,当反对23条的七·一大游行迸发出50万港人的磅礴气势,让温家宝看到了普通港人超越铜臭的高贵道义心,让全世界再次看到东方明珠的真正闪光。与那些向北京强权出卖良心的香港大亨相比,普通港人才是政治智慧和道义精神的富有者,而那些大亨们则早已沦为精神乞丐,不过是为了赚钱而被中共把玩的空花瓶而已。

举世瞩目的七·一大游行,既让傀儡特首董建华难以交代,更让北京政权手足无措。为了平息港人对23条的愤怒,胡温体制不得不以务实的态度回应港人民意。当董建华政府不得不搁置23条,中共各类高官纷纷声称尊重港府的决策。但看得出,这是囿于”一国两制”承诺的无奈,透露出一种难言的”苦涩”。

经济收买之外,中共的另一统治策略是用”爱国主义”的大帽子压人,一方面宣扬”爱国才是爱港”的独裁爱国主义,另一方面让亲中人士及其媒体高举爱国旗帜,对香港民主派进行口诛笔伐,其中充满了野蛮的人身攻击、人格侮蔑和道德审判。当爱国与暴力语言、与胡搅蛮缠、与泼粪之类言行同流合污之时,丑陋的”流氓爱国主义”就不可避免。爱国主义不止是恶棍们的最后避难所,而且已经沦为恶棍们手中挥舞的利器和大棒,成为邪恶对人性的讨伐,而与大是大非完全无关。

北京政权在承认大部分参与游行的人爱国爱港的同时,指责一小撮人反中乱港,其潜台词是大多数港人被一小撮利用。中共如此定性7·1大游行,也让我想起十四年前中共对八九运动的定性:参与八九运动的广大学生是爱国的,而制造”动乱”、”暴乱”的是一小撮躲在幕后的”黑手”。 事实上,这种双面爱国主义统治术,不过是北京政权惯用的统战权谋而已。当时的中共政协副主席刘延东针对7·1大游行的发言,已经道破这种权谋的用心:”团结大多数而孤立一小撮”。

然而,无论是政治高压还是经济安抚,都是独裁制度的权力傲慢的表现。只不过,这种权力傲慢,有时是昏聩独裁者的高高在上的狂妄霸道,有时是明智独裁者俯身倾顾的平易亲民。前者表现为诸多中共官员对港人的训斥式侮辱,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江泽民对香港记者的呵斥;后者表现为另一些中共高官对港人的言行抚摸,最典型的代表是温家宝首次访港的尽显亲民姿态。

现在,依仗着持续的经济高增长,北京政要们陶醉在”大国崛起”的神话中,再次尝试将独裁意志强加于香港。回归十周年前夕,北京政权表现出前所未有的权力傲慢。在香港基本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中共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公开宣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高度自治权来源于中央的授权。我国是单一制国家。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香港固有的,而是中央授予。中央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多少权,特别行政区就有多少权。没有明确的,根据基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央还可以授予,不存在所谓的剩余权力的问题。从这个角度讲,基本法是一部授权法。”

吴邦国的这种宣示,引起港人和国际社会对一国两制和香港民主化进程的强烈关注。因为,如果吴邦国的宣示真的施加到香港,就等于宣布”一国两制”的死亡。所以,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和前港督彭定康公开批评北京政权拖延香港民主化进程。香港民主派代表人物,如陈方安生、李柱铭、司徒华、涂谨申、何俊仁、陈日君、孔令瑜等人,纷纷质疑吴邦国的讲话。就连一向温和的资深报人林行止也在《信报》发表评论认为,吴邦国有关《基本法》的谈话,显示香港必须从”两制”向”一国”倾斜,北京给香港回归十年的赠兴就是”我作主子你当家”!

与此同时,针对吴邦国的讲话,香港民主派提前展开行动,泛民主派议员发起长跑,争取2012年”双普选”;民主党举办研讨会审议民主进展,香港民间人权阵线开始再次筹办七·一大游行,希望前来参加香港回归10周年庆典的胡锦涛能听到香港市民的心声;民调也显示,港人多数赞成双普选,港人对北京政府的信任度降低。

作为仍然生活在独裁大陆的我,为每年六四祭日闪亮在香江畔的烛光而感动,更为自2003年以来的争取”双普选”七·一大游行而振奋。在我的眼中,十八年如一日的烛火,是东方明珠发出的最耀眼的光芒;因为点燃这不灭烛火的,是港人珍惜自由、维护正义和反抗暴政的良知。

遥想2003年7月1日的反23条大游行,港人为自己、也为所有追求自由的人们创造了搁置23条的政治奇迹,见证了港人民意的胜利和傀儡港府及中共治港政策的失败。那是体制、民心、大势的合力,迸发出远比独裁意志强大的力量,自由制度是港人捍卫自由的最大资本,港人民心是反抗独裁的最大力量,世界大势是对港人的最大支持。

从长远的角度看,港人抵御大陆化和保卫自由的最佳途径,一,齐心协力地,直接推动香港的政治民主化,特别是特首的全民普选;二,通过各种方式,间接地推动大陆的政治改革。保卫香港的自由制度,不仅是港人的、也是大陆人的神圣责任;推动大陆的政治改革,不仅是大陆人的、也是港人的神圣责任。因为两者都是全中国人的自由事业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只有大陆人也享受到了自由,港人的自由才会得到根本的保障。

2007年6月18日于北京家中(《开放》2007年7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