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克坚:自由的力量—-我看香港回归10年

 

 

1997年的香港回归仪式留下来的印象已经有些模糊, 依稀记得那天天空阴霾密布,彭定康先生撑着伞一脸落寞,而中国大陆虽然被渲染得如同过节一般,但是那些参加仪式的领导人却表情僵硬,查尔斯王子在当年的日记里把他们称呼为“一群蜡像”.

 

10年以后,北京的领导人已经可以把香港当成他们亲民政治的秀场,跟小朋友打乒乓球,造访普通香港居民, 在舞台上高歌:五星红旗,迎风飘扬….

 

不过仪式就是仪式,仪式很少反应社会真实,仪式的变化也未必反应真实社会的变化。籍着香港回归10年之际而引发出来的香港未来问题,牵动着很多人士的关注,也激发了很多的讨论。香港边缘化,香港大陆化,一国两制空心化等都是这种关注的充满忧虑的表达,香港的明天会更好,香港会更加繁荣则大概是北京支配的媒体的廉价煽情。

 

毫无疑问,观察一个小规模的自由社会和一个庞大的威权体制的对接和交流是非常有意思的,这个过程中,自由社会所表现出来的活力和韧性,威权体制所表现出来的不自信和无奈的弹性都是精彩的故事,而最精彩的部分则是这样一种事实,结局往往出人意料。10年以前那些唱好香港和唱衰香港的发现现实都偏离了他们的预言,10年以后,香港还在寻找未来。

 

在所谓的一国两制框架下,在香港人依旧无法通过民主的方式决定自己的政治架构的情况下,香港的未来注定是充满不确定性的,由此引发的种心理焦虑将贯穿着香港经济社会的演变。我没有能力从一个整全性的视角来描述这种演变,我更原意从我自己个体的经历为这种可能的演变加上一个注脚。

 

1995年开始,由于工作的原因,我开始跟香港“亲密接触”,几乎每个月都会在香港做短暂停留。不过当时疲于工作,对回归的意味实在缺乏了解,“一国两制”、“50年不变”等等句式,对回归的解读或者遮掩了类似我这样一个临时过客,大概就象一晃而过的广告语。只是随着对这个城市的感性了解渐渐增多,尤其是对香港和大陆之间的差别变得敏感,并滋生了一些探究产生这些差异原因的兴趣,才开始有意识的去了解香港社会的制度基础,了解到香港之所以成为香港的基础设施:经济自由,法治,新闻自由,公民社会等等。这种对比就是一种正面的思想撞击,原来那些通过多年教育置于脑海深处的主义开始摇晃,那些习以为常的话语体系开始瓦解,简单的说,是跟香港的接触,是香港的自由完成了我重新启蒙,让我明白为什么自由会如此重要。

 

在香港停留期间,我们交往的圈子往往都是来自大陆的朋友,或者朋友的朋友。这些人出来之前,大多经受过党国的政治审查,社会主义的烙印明显。不过,在私下聊天的时候,可以很容易感觉到对一个自由社会的认同和向往,毕竟香港的自由,法治,廉洁和高效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这和大陆之间的差异是依靠常识就能判定优劣的。最近这些年,大陆和香港的接触更加频繁,经济融合度提高,人们对香港感觉不再遥远,而大陆的自由行使得越来越多的人们可以亲身感受一个自由社会的魅力。或强或弱,一个在自由社会生活过的人都可能成为促进自由的催化剂。

 

在这个意义上,我觉得香港的回归,使得香港的自由和大陆人们寻求自由的努力绑在一起,香港的自由可以激活大陆人们追求自由的努力,而大陆自由的拓展反过来可以成为香港自由的保障。一个自由社会所展示出来的力量是深远的。它可以通过影响一些个体来影响更多的个体,而这个过程是不断扩展的。自由虽然不是免费的,但自由获得以后却是可以分享的,并不会因为多一个人来享受自由,自由就变得稀缺了,恰恰相反,拥有自由的群体越多,单个人所拥有的自由也越多。

 

随着大陆经济和军事力量的崛起,人们似乎认为弹丸之地的香港将无法摆脱北京的阴影。大概也正因为这些错觉,北京才会对香港施加压力要进行23条立法,否决香港的普选诉求,通过人大释法侵犯香港的独立司法体系。但一个自由社会的最大社会资本,就是对自由的认同变成生活常识,对权利的斤斤计较到了苛刻的程度。面对这种力量,庞大的列维坦也会胆颤心惊。2003年7月1日50万人就在香港的街头表达过这种力量。在香港和大陆的交互式演变中,香港并不是大陆简单同化的对象,香港社会所包含的力量和它激发的力量完全可能在适当的时候引导着大陆的未来。这就是自由的力量。

 

2007年6月30日

首发民主中国

[书籍下载]吴思:陈永贵-毛泽东的农民.

 

吴思,中国著名学者,1957年5月生于北京。

1982年大学毕业,到《中国农民报》(后来改名《农民日报》),先后任记者、编辑、总编室副主任、群工部副主任、机动记者组记者。

1992年,写作《陈永贵沉浮中南海——改造中国的试验》。该书由花城出版社1993年出版。2002年4月《北京青年报》连载吴思的《陈永贵:毛泽东的农民》,书里提到陈永贵参加过日伪特务外围组织“兴亚会”,当过大寨村伪维持会的代表。陈永贵的夫人和儿子告吴思和北京青年报侵犯陈永贵的名誉权,说吴思无中生有,杜撰情节。众多学者纷纷声援吴思。学者雷颐认为《陈永贵——毛泽东的农民》从学术角度来看是一部非常严谨的学术著作。他说,研究近现代会写到很多现代人,在写到他们的不足之处时总是引发其后人的不满;吴思一案的判决将会给以后类似案件的判决开启先例;这会给学术和创作带来许多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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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臣与罪人:张国焘的跌宕人生

《张国焘传》,姚金果、苏杭著,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3月版,39.80元。

  
  半个多世纪以来,张国焘一直被视为“叛党投敌的罪人”。在国内,他的功过是非鲜有人著书评价。幸而张国焘晚年蛰居香港时,为稻粱谋而写就100万字的回忆录《我的回忆》,才为后世留下一些史迹可寻。但其回忆录中是否有文过饰非之处,亦少有人一一鉴别,执中持平论之。

  因此,陕西人民出版社今年3月出版的《张国焘传》总算体现出了时代的一点进步。因为时隔太久,当事人已先后离开人世,此书不可能像唐德刚所著《李宗仁回忆录》那样倾听本人详说当年往事,但参照其回忆录,凭借各种史料对比研究,大致可揣摩还原历史真相。另有若干细节,作者从访问曾任朱德警卫员的潘开文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前副委员长程思远等人所得。

  张国焘既是五四运动的热血青年,又是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元老,但他在率领着强大的红四方面军与长征后的红一方面军会合后,迅即走入其人生的下坡道,甚至发展到叛变投靠国民党的地步。其人生的大起大落一直令人议论纷纭。

  要解答这一谜团,可以从党内纷繁复杂的权力斗争历史入手。张国焘是中国最早接受马克思主义学说的一批人之一,他在北大时就已成为五四运动的组织者,在上海中共一大建党时,他即是大会主席。他还是中共党内惟一见过列宁的人。可以说,他经历了中国共产党诞生前后的所有历史环节。

  在中共一大建党之前,陈独秀与李汉俊之间就发生了中央集权还是地方分权的观点冲突;其后,共产国际与中共之间的权力角逐也长期存在。张国焘身处其中,多次在党内政治舞台上大起大落,对于党内严酷的权力斗争自然体会深刻。对于20多岁就高居党内领导岗位、具有卓越领导才能的张国焘来说,掌握自己命运的方式就是不断走向权力的最高点。后来他在鄂豫皖根据地的大规模血腥肃反、排除异己的活动,以及长征途中与毛泽东的权力斗争,皆可溯源于此。

  《张国焘传》摈弃了非黑即白的二元思维,既肯定了张国焘的历史贡献,也没有忽略张国焘的历史污点。作者并不认为张国焘一直是个为了权力而不择手段的人。中共创始人之一包惠僧在他的回忆录里提到,张国焘曾经在陈独秀入狱后命人散发传单,意图向敌人暴露陈独秀的身份,并取而代之。但作者综合分析各种史料后否定了这一猜测。另一方面,作者也从历史档案中发现了27岁的张国焘被北洋政府抓捕后的口供,并据此了解到张叛变出卖李大钊等人的事实。

  关于决定张国焘命运的最关键转折点——他与毛泽东1935年在长征途中的决裂,由于《张国焘传》是以张国焘的一生为叙述的起始点,所以并没有详尽展开。倒是另一本由军事科学院博士刘统所著的《北上:党中央与张国焘斗争纪实》一书更值得一读。

  张国焘最后为何会选择离开延安投奔国民党?《张国焘传》对此基本采纳了张国焘的回忆录的说法,首先是张国焘在一次次“反张国焘斗争”中感受到难以忍受的屈辱,更重要的是,王明回国欲效法斯大林在党内展开反托派运动,李特、黄超等多名老战友被杀的消息使张国焘顿觉毛骨悚然。

  但这一选择给他带来的则是更多的磨难。《张国焘传》最后记录了他在投靠国民党之后的屈辱以及后半生漂泊不定的困顿生活。声称要“远离政治”的张国焘,即便晚年在香港,也仍然无法避开“文革”的冲击,不得不远走加拿大,在贫病之中离开人世。

  延伸阅读

  《北上:党中央与张国焘斗争纪实》,刘统著,广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5月版,29.00元。

想像的异邦

 

坦塔罗斯,传说中的宙斯之子。起初他颇得众神眷顾,占有一切荣光。好景不长,因为怠慢等罪而被诸神处罚:立于一池深水中,足下涌清泉,似俯首就可饮;泉畔有鲜果,似伸手可及,一切都诱人无比。但当他干渴而弯腰饮水时,泉水顿时枯竭;当他饥饿而伸手摘果时,果子马上消失。

在希腊神话中,神的反复与恶毒远远超过凡人,总有那么一种惩罚方式,超出你的预想。英国思想家鲍曼认为神的目标并不仅仅以这个处罚来娱乐,而是在寓意中彰显他们的教义,从希腊神话中的坦塔罗斯到《荷马史诗》中的西西弗斯,再到犹太教中逐出伊甸园的典故,莫不如是。

《共同体》一书中,鲍曼以坦塔罗斯的两重意象来比喻现代人的困境:如果保持单纯天真,就可以无忧无虑;但是如果想去思考甚至控制快乐,那么你也就丧失了天堂之乐,永远无法到达目标。确定性和自由是如此令人渴望,但是却难以永远和谐。启蒙之后的人类,精神代替灵魂,得到自由的同时,失去了确定性,亦丧失了伊甸园那样无知而安全的“共同体”。在迷乱、流动、残缺的现代性面前,焦虑成为时代的最大母题,每个人都急于寻求身份认同,对共同体的深深怀念成为后现代人类最原始的集体梦魅。

共同体是一个美妙的词语,当我们谈到这个词的时候,更多是这个词在传达自身的感觉:共同理解,和睦相处,温馨圈子……有观察家认为共同体远离社会逻辑,拒绝计算,“共同体是一个温暖而舒适的场所,一个温馨的‘家’,在这个家中,我们彼此信任、互相依赖。”而鲍曼指出共同体的起源在于安全感的寻求。要成为共同体中的一员,就要付出代价:共同体兑现了安全感,但同时也剥夺了我们的自由。共同体的悖论在于同时拒绝理性与情感。

1929年10月,美国历史上的大牛市轰然结束,经济衰退与通货膨胀无处不在,一战之后就萎靡阴沉的世界更加一蹶不振。深受病患折磨的弗洛伊德在这个黯淡的时刻发表了他悲观的论著《文明及其不满》,表示文明发展的代价是牺牲本能,文明的规则只有通过一定程度的强制才能得以实施。深受弗洛伊德影响的鲍曼则进一步阐明现代社会的精神分裂在于每个人都在致力寻求身份认同,某些人的解放离不开某些人的压制,在瓦解过去时态的全景监狱式的共同体时,一种新形态的共同体亦在被创造中。

在全球化图景下,大量商业文化精英阶级成批出现,他们三分之一的时间在海外,飞行于世界各地。他们的出没并不意味着共同体的消失,因为他们自诩世界主义的旅行中,在机场、旅店、广场寻找无处不在的相似性才是他们的归属感所在,他们或者在某种程度上成功逃离封闭的共同体,但是他们所处的大部分环境,仍旧是一个共同体的自由区。

作为亲身经历二十世纪诸多重大变故的社会学家,鲍曼对现代性的建构狂热、后现代性的破碎隔离深有感触,使得他对共同体的看法相当悲观:他觉得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的自由,往往是一人的自由意味着另一个人的不自由,确定性和自由、共同体和个体之间的冲突,永远也不可能解决。实际上存在两种共同体,现实的与想像的;进一步来说,关于完美共同体的种种设计描述,只是一场风花雪夜的春梦,真正的“共同体”是一个想像的异邦,一个失落的天堂,是一个看不见的城市,人们对它的渴望注定是一场无法达到的迷失。

人人都爱鲍曼。这个游走在凝固的现代与流动的后现代之间的老头数十年来抚慰无数失落灵魂,其著作在大众看来有直击心灵的睿智力量。泽格蒙特·鲍曼,犹太人,1925年出生于波兰西部的波兹南,就读于伦敦经济学院和华沙大学,1968年被波兰政府以“毒害青少年”罪名放逐,遂定居英国,终成社会学界一代宗师,与吉登斯、丹尼贝尔鼎足而立。

九十年代以来,鲍曼著作颇丰,随着现代性三部曲以及探讨全球化等重要著作的出版,鲍曼在学界与大众的视野中取得双重成功。《共同体》一书出版于2001年,属于鲍曼晚年作品,延续了鲍曼在《全球化:人类的后果》等著作对全球化带来的社会变革的分析逻辑,也开启了鲍曼对变动时代个体生存方式的思考,对鲍曼后来的《个体化社会》、《被围困的社会》等著作有直接影响。鲍曼以“后现代性的预言家”立世,他的思想向来以对后现代社会理论独创性闻名于世,我认为,他最打动读者的恐怕还是他所思考的问题如此关注个体,富于怜悯,能够熨帖无数失落的现代人的孤寂心灵。

同是犹太人的弗洛姆认为,孤独感会使人类产生一种使自己完全隐没在外界中的冲动,逃避自由只是为了避免责任。那么,这个世界是否真的存在开放的共同体?鲍曼在篇尾停顿下来,以他一贯的睿智告诉我们:如果有这样的共同体,那么也就只能是基于平等权利以及对平等权利的关注与责任编制起来的共同体。这或许仍旧是一个永远无法到达的彼岸。

□延伸阅读

《被围困的社会》,(英)齐格蒙特·鲍曼著,郇建立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1月版,22.00元。

 

美国审判副总统

 

副总统谋杀财政部长?

一个曾担任美利坚合众国副总统的显赫人物为何会以叛国罪被起诉?他在任内的决斗中是有意要了结联邦政府前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的命吗?为什么他的昔日友伴、美国总统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想把他置于死地?为什么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John Marshall)的最终宣判会是“罪证不足……故认定其无罪”?为什么他获释后流亡欧洲,最后却又叶落归根逝于母国?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文学与文艺评论教授罗伯特·弗格森(Robert A.Ferguson)在其新书《美国生活中的审判》(The Trial in American Life)里,详细地分析与解说了1807年这场涉及到众多历史名人的叛国罪审判:被告是艾伦·伯尔(Aaron Burr),时年五十一岁,在独立战争中曾担任国父乔治·华盛顿的军事秘书。

在合众国诉伯尔案中,如果我们没有意识到萦绕其间、错综复杂的时势,那么纯粹法律层面上的研究将是肤浅的。此案中涉及的政治、历史问题极多,如对被民众选举担任公职的人来说,公德与私德的界线在哪里——伯尔玩弄女性的声名狼藉与通过决斗杀死政敌的臭名昭著,无疑极大地激起了民众对他的反感;与杰斐逊搭档竞选总统时,他名门望族的背景曾使对手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慨叹“伯尔单靠自己的显赫家系便带来了十万张选票”,但这种精英式家庭出身和新生共和国与日俱增的平民政治思潮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深;由于美国总统选举规则的不完善,平票当选、同为民主共和党人的杰斐逊与伯尔,经过联邦党人控制下的参议院连续三十五轮投票才得以分出正副总统之别,这无形中使杰斐逊在此后的政治生活中对伯尔疑惧日盛;此前不久方才借助马伯里诉麦迪逊案(Marbury versus Madison)强调了司法机关独立地位和司法审查权利的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正需要一次全民瞩目的机会去宣示司法机关的公正与权威。

最为关键的是,在松散的联邦制下,无论对各州还是普通民众来说,统一的合众国国家意识和身份认同都模糊不清。与此同时,因枪杀汉密尔顿在逃的伯尔,一直设想并策划从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国获得政治、经济甚至军事支持从而在当时美国的西部边陲,建立起由他自己控制的新国家,这必然会引起联邦政府的担忧和恐惧,甚至不惜在司法管辖权问题上耍起小花样,极力要让伯尔在支持度较低的东部地区受审。

什么样的行为是叛国罪?

在法庭外,铺天盖地的新闻报道、三十三部戏剧及两倍于此的小说、数不胜数的诗歌,将伯尔跌宕起伏的人生置于全美国的目光之下。这是一个时代的困惑和焦虑:东部老州的民意几乎一面倒地认为不杀伯尔不足以平民愤,而新加入合众国的各州民众和西部垦殖者们,对作为一个国家的美国只抱有相当低的认同感,他们焦虑地希望尽早得知,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自己的国家视为背叛。这是一个复杂的人:他到底是善于伪饰的骗子、野心勃勃的投机主义分子、情场浪子、不成功的叛徒,还是坚持要为自己辩护并称自己为“上校伯尔”的独立战争英雄、开国功臣、政坛豪杰、孤胆枭雄?这是一个公认的焦点:无论审判结果如何,民众都相信它将会对民众的认识和国家前进的方向产生深远的影响。

近一个月的激烈庭审后,马歇尔在给陪审团的指引中强调了美国宪法所规定的叛国罪的构成要件:与合众国作战或投向美国的敌人,并向美国的敌人给予协助及方便。马歇尔重申为叛国罪定罪时,必须经该案证人二人证明或经本人在公开法庭自首;他指出,单纯的“道德犯罪”绝不能从逻辑上推断或者促使权利机关认定伯尔的叛国罪成立。他坚持了立法原意与司法独立,顶住了汹涌激愤的民意,最终促使了陪审团判决伯尔叛国罪不成立。

事实上,马歇尔在审判中一直称伯尔为“囚犯”而非“嫌疑人”,陪审团认定伯尔无罪的最终判决拒绝删去“基于目前所有证据”的字眼,凡此种种均说明,伯尔之所以脱罪,仅仅在于其是由于其叛国阴谋未待付诸实施前便土崩瓦解。这些不屑与轻蔑,反映出伯尔法庭上的胜利并不能挽救自己道德上的破产和政治上的终结:根本没有必要判决伯尔有罪并让他成为殉难的英雄;释放他并使他终生处于旁人的鄙视、仇恨与厌恶中,正是对他最大的惩罚。

“关键性第三方”的崛起

除了侧重分析当时当地的社会情势、历史背景和对后世影响,弗格森在本书中的另一个主要贡献,在于深入地探讨了媒体在美国历史上几场著名审判中扮演的角色。弗格森通过研究这些审判中报纸、电报、照相术、小报、电台等媒体发展形式,以及晚近的辛普森(O.J.Simpson)杀妻案所反映出的电视对今日美国司法审判的影响,强调了媒体作为前述司法体系、民众关注矛盾之外的“关键性第三方”的崛起,指出其影响反映出一种悖论:媒体技术的进步增加了人们对法庭审判的注意力,使法庭更易受民意影响,甚至演变为“公众审判”(public trial),司法公正与新闻自由二者的矛盾不断激化。目前的法学研究对传媒的作用尚缺乏论述,这也正是可堪学者未来着力之处。

弗格森在书里除了上述法学与传媒学的学术分析外,实际上在现实政治层面和历史向度中提出了一个更为严肃的命题:审判是对个人行为的起诉与控告,但同时也是对起诉者的挑战,法律与公众舆论对二者均提出了考验。国家必须始终证明自己的行动有理,主持审判的人和机构同时也在接受审判。在现实政治中,民主原则和自由原则、司法独立和公正、媒体和舆论监督,三者间关系远非简单的理论概括所能言尽。民主并非托克维尔认为的“人民之对美国政界的统治,犹如上帝之统治宇宙”那般纯净,司法制度也不像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期盼的那般完美,正确使用新闻自由这一双刃剑的难度更不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立法者们所能轻易想象的。

弗格森用这些生动而深刻的著名审判为例,向我们揭示了民意、民义、民益在一个以民主为号召的国家的司法史上互动地适应和整合的路径与过程。“在这个时候,法庭成为法律的面孔……而法律便是民主共和国本身”。

至于伯尔,他于1836年去世。新泽西学院经过激烈辩论,最终同意伯尔下葬在他父亲与外祖父的墓旁。曾有数十年,伯尔的墓碑不着一字。时至今日,到普林斯顿大学参观的游客可以看到,伯尔的陵墓三面均有灌木环绕,将他和园中其他墓葬分开。伯尔的墓碑上简单地写道“独立战争大陆军上校,美利坚合众国副总统”。

 

不好也不坏的时代

  《空虚时代:论当代个人主义》 作者:(法)吉尔·利波维茨基 版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7年5月版 定价:22.80元

 

  20世纪60年代昙花一现的政治激情过后,从北美、欧洲大陆逐渐蔓延开来一种意识形态,伴随着商业进程的高歌猛进,这种意识形态缓慢而又坚定地在世界范围内笼罩着我们的时代。由此,我们进入了一个被形形色色理论所指称的新型时代,它通常被称为信息时代、后工业时代、全球化时代、跨国资本主义时代,还有几乎已经过气的后现代。吉尔·利波维茨基则称之为新一轮个人主义革命造成的“空虚时代”。

  在《空虚时代:论当代个人主义》这本书里,吉尔描述了这个时代的表征:人们追求高质量的生活,专情于个性化,热衷于环保,关注身体与欲望的健康与张扬,对重大意识体系缺乏兴趣,重视参与和表达,流行怀旧,为某些地方和区域的信仰与传统行为辩护,设立博物馆以保存文化遗产但并不关心它的意义。曾经的现代社会的主流观念,诸如崇尚未来、科技至上、普遍主义、理性与革命渐次被扭曲,血统的差异、神圣的统治、传统的习惯、民族的特性也遭到抛弃,盛行的是标新立异、特立独行、休闲和漫不经心的无所谓。

  这是第二次的个性主义革命,上一次是在现代社会崛起过程中对于主体的自觉。如今偶像坍塌,激动人心的宏伟蓝图灰飞烟灭,极端自私的个人对自身也没有什么奢望,纪律社会分崩瓦解,弹性社会优雅出场: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我的私生活我做主”,追求最大个性化的人们表达的是对享乐主义的渴望、对差异的尊重、对个人自由、惬意、幽默、真诚的推崇、心理主义与自由表达的追求,于是自恋出现了。

  我们当下的生活在开放社会与多元主义的旗帜下,个人自恋得以最大化地膨胀,消费浪潮是其最大的推动力。消费势力向个人领域的扩张,注定要加速淘汰的、漂移的、不稳定的自我,而媒体、娱乐和理性技巧也消耗着自身的存在,形色各异又极大丰富的生活模式使得人们无所适从,个性化过程因此制造出了一个光怪陆离的空虚。大众传媒所传递的事件此起彼伏让人目不暇接,妨碍了所有情感和思维的延续,尽管多愁善感,其内核却是冷漠的。

  而由冷漠和自恋导致的无信仰和虚无主义,却既非无神论的也不是灾难性的,而吊诡的成为幽默性的。从荒诞喜剧到摇滚幽默、从无厘头到恶搞,当代的幽默几乎全是非社会化的、形式上的滑稽戏拟,不再是批评性的或者讽刺刻薄针对现实的,而是竭力营造一种没有副作用的、使人愉悦的幸福氛围。不想玩深沉、没有嘲讽对象的戏谑自成一体,于是幽默也非实体化了。我们在广告、电视肥皂剧、流行时尚中都可以看到这种祥和性幽默的踪影,这既是自我保护的屏障也是自我表现的手段。

  我们这个自恋、冷漠而又幽默的时代,是集体意识的终结之所,是个人主义的应许之地。这种个人主义的魅力是如此之大,以至于连描述它的理论本身都被个性化了。黑格尔对于建构宏大体系的热情、马克思主义阐释世界的愿望、弗洛伊德揭橥人性本源的冲动在20世纪中期之后的空虚时代似乎已经不再具有吸引力,吉尔如同他的同代学者———这些在黑格尔、马克思、弗洛伊德的基础上成长的一代理论家———一样,似乎对于首尾一贯、自成框架的理论建筑没有多少兴趣,他只是在时代生活的表面收集碎片,聚攒起来,仅仅做一个现象学意义上的呈现。

  这是一种谦恭的姿态,谁能担保准确无误地解释社会、时代与世道人心?谁敢轻易做出判断?他最多只能在时代留下的痕迹中顺藤摸瓜,在纷纭乱象中勾勒出一幅还算条理分明的地形图。而我们这些时代的参与者与旁观者、受益者与受害者,也只能如此安慰自己:这不是最好的时代,这也不是最坏的时代,这是不好也不坏的时代。

贺卫方:答《亚洲周刊》问:通过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解决上访问题

 

上访机制效率低下问题严重,地方当政者对上访者心存敌意,上访也无法真正舒缓群众的冤屈。中国需要下情上达的畅通渠道,需要透明度高的决策机制,需要独立的司法体系。

在中国民间,「上访」可谓是一种最传统的民意诉求机制,上访是弱势群体有望维权的法宝。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却认为,如果没有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两方面的制度建设,单纯透过新的《信访条例》修改和强化上访机构的权力,就能解决民怨民愤,是完全不可能的。一种制度的形成和完善,需要一种社会压力的积蓄,一个明智的统治者,能有效地把社会的压力引导到合理的制度建设途径上;不明智的统治者,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断地运用一种旧时代的做法,令病情暂时缓解,病却越来越重。以司法制度、比较法学、法律理论、法律史学为研究重点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在北京接受了《亚洲周刊》的访问,谈了他对中国几十年来上访不断的看法。以下是访谈摘要:

问:你如何看待目前一波又一波的上访潮?

答:上访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因为这种制度很独特,在中国存在了几十年,彷佛是一个非常行之有效的对社会实行控制和了解基层讯息的一种途径。但最近一段时间,政府机构对上访存在很大敌意,尤其是对到北京和各省会上访的设防,想方设法堵住他们,不让上访。同时,上访机制本身存在的效率低和腐败问题严重。对群众来信、上访人员前来递交的材料,上访部门转给有关机构,有关机构又要求有关部门对这些书信材料所反映的问题定期处理、给出明确答覆,但往往没有途径采取跟进的措施,问题也就不可能得到真正解决。

问:听说你也常常接到上访人员的求助?

答:作为一个从事法学研究的学者,我也常常成为上访者寻求帮助的对象,几乎每天都接到一些来信,还有一些直接跑到办公室来,向我诉说他们的委屈,希望我出面帮助他们说话。其实,一介书生能做的事也有限。老百姓有时也是病急乱求医,没有办法指望上访制度有效地解决问题。还有些地方政府和有关信访部门勾结,希望不要将上访人和反映的问题向上通报,把上访书信和材料直接给政府有关部门,事情就这样算了结。所以老百姓就像无头苍蝇,跑了政府部门跑司法机关,跑了司法机关跑人大,跑了人大又跑新闻单位。

问:上访问题的症结在哪儿?

答:有段日子我曾经观察中国传统社会和古典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问题比较严重的是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的控制机制,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最高层对地方官员,如果有效了解他们的工作实际情况,就能有效揭露他们企图隐瞒的一些问题,目前这方面是相当没有效率的。譬如皇帝微服私访、奏折上奏文书制度,士大夫考察地方官员、了解民情,而後上达天听。这种方式只能解决很局部的一些问题,没有办法使这个社会整个讯息的披露。去年我读了一部英国传记文学名着、包斯威尔的《约翰逊传》(一译《詹森传》)。编撰第一本英语辞典的约翰逊博士曾经说,希腊和罗马人是一种比较野蛮状态的人。他有个很有趣的标准,一个社会有没有自由的媒体能报道各种讯息,让人们足不出户就能了解社会,这是是否野蛮的一个重要标志。

问:此话怎麽理解?

答:从社会进步的角度而言,到了近代报纸和现代各种传媒发展起来时,可发现特别有效的披露各种讯息的途径,即私人办报,办电视,办电台,让商业逻辑和讯息披露结合,在不忽略满足人民知情权的同时,令新闻本身有利可图,而传媒也成为自我独立的事业。历史上有「邸报」,它和现在的《人民日报》差不多,只是披露上面希望下面的官员了解的讯息,没有自由传媒的制度。这就导致下面的民情民怨,没办法让上面感知。

上面对下面官员政绩的评价,往往只能透过一种官员如何向上面去汇报的方式,地方官员互相勾结、压制百姓冤屈而不让上面知道的时候,百姓当然会想方设法希望自己的冤屈被皇上所知道,他们遇不到青天大老爷的时候,心目中唯一的指望就是皇帝了。

问:你认为这是导致今天仍然有那麽多百姓上访的根源之一?

答:这不是偶然的,正是媒体不具有表达各种真正讯息的功能,没能及时揭露社会问题和官员腐败。与公安部门一些朋友私下谈起,会感觉到现在情况太严重了,行刑逼供、警匪一家,媒体不揭露,怎麽能使上级了解真实情况?怎麽能让行使权力的地方官员有所顾忌而不敢胡作非为?

问:你说社会治理模式存在的严重问题是两个方面,那第二方面呢?

答:传统社会第二个严重缺陷就是没有独立的司法机制,去有效而公正解决社会的各种纠纷。在中国传统的司法运行过程中,所依据的规则不完全是一种严格的法律,而是天理、人情,这天理、人情,有时可作各种各样的解释。当天理、人情经常能改变国法的时候,就使得一些案件的处理不可捉摸。官员分析案件,将案件结合到法律条文时,往往缺乏西方国家法官所受到行业形成的解释规则时的严格约束,案件的处理变得一脚深一脚浅,有的重有的轻,没有章法可循。

如果法院不能保障正义,人民将向何处讨公道?(漫画来自《南方周末》1999年8月13日,作者邝野)

案件判决的严重不平衡就会导致人们普遍的不公平感,不知道这个案件为什麽会这麽判。在制度方面,传统社会没有独立的法院体系,是各种权力交合在一起的。一个官员通常负担三种职能,税收、处理纠纷和案件、教化人民,这三种职能合在一个人身上,有时会有很大的冲突,司法不可能作为独立事业开展,往往与税收和教化人民结合在一起,只关注此时此地这一案件的处理,不关注昨天的案件是怎麽处理的。

问:你是否认为司法不独立是造成上访高潮的重要原因?

答:对。如果依然不形成司法独立下的连贯性和稳定性,就不可能令司法工作有效而公正解决社会上的冲突和矛盾。於是,民间普遍的冤屈就没有办法在官方衙门得到妥善解决,只能再往上告。地方政府,党的官员一句话、一个电话、一个指令,都可以令这一案件的判处发生变化。这样的司法听命於官员,只能令民怨越积越多。

问:据说你不赞成过份地鼓励这样的上访?

答:这样的上访确实使社会存在很大的缺陷。如果人民享有游行示威的自由,可能问题就能更好地显现出来,老百姓遇到不公正的事情,可以游行示威;而如果媒体也有报道的自由,就会使问题走向良性解决的轨道,百姓不需要千山万水,一路风尘往北京跑。今天看宪法,公民的政治权利,实际上不仅是对公民有好处的一些权利,也是对一个现代国家的秩序维护和社会稳定的维护,都是有价值的。制度上总是不存在确定性的东西的话,上访就会是一种常态。现在也许是真正痛下决心,使我们的国家成为法治国家而不是口头上说「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信访虽然只是社会局部的一个问题,却折射出t*>?1b?

程晓农:被神化的中国改革--在新书《中国改革的得与失》发布会上的演讲

 

非常感谢各位冒着初夏的暑热来到这里,首先让我对大家说一说为什么编《中国改革的得与失》这本书。我个人是在美国出版的一本学术杂志《当代中国研究》的主编,这个杂志目前为止可以说是全球范围内唯一一家面向中国同时面向海外的为独立知识份子提供学术自由的一个论坛,这个杂志不仅在中国国内有大量的读者,同时在世界各国、包括美国也有大量的读者。美国的研究中国问题的各大学的图书馆全都订阅,包括法拉盛的皇后去图书馆也有这本杂志。美国国会有一个“美中关系执行委员会”,它的网站上列了若干个大学出版的跟中国有关的学术刊物,我们这个刊物也是它选的六个刊物之一。可以说这个杂志目前在中国国内和海外享有的声誉相当高,因此它在国内有相当多的作者。特别是很多国内的作者作了很深入的分析研究之后,由于国内没有学术自由,也没有言论自由,无法在国内发表,这个杂志就成了他们发表真知灼见的唯一论坛。他们很多人写的文章不是杂文,杂文可以在各种网站上贴,他们写的往往是比较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成果,具学术特点,所以他们希望在合格的、有份量的学术杂志上发表,因此往往把文章送到这个杂志来发表。

西方的中国问题学者是否更权威

大约在六、七年以前,我们开始刊登一些国内作者分析和评价中国改革问题的文章,最早我们刊登了何清涟女士的几篇文章,后来有越来越多的国内学者向我们提供比较深入的分析中国改革的文章。在这里我提供一个简单的背景,住在美国的人往往会以为美国的中国问题学者比较权威,我不这么看。这大致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大家想的到的,那就是,美国的学者要想充分深入地了解国内的变化,特别是深入了解各种细节及其背后的含义,难度太大了,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讲,他们没有一条说中文的舌头,所以没有办法直接了解,得要通过别人的帮助,即便有一点中文能力,这个能力也不足以让他们对中国社会作细致精确的观察;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中共对国内学者的学术自由的剥夺同时延伸到海外,他们对美国学者、西方学者有同样的限制。

如果一个西方学者经常到中国去接触和研究一些中国政府不喜欢他们碰的问题,被中共认为是有损国家形象、有损党的形象的、或者可能触及到中共认为是疮疤的问题,凡是这样的学者,第一,他们在中国的座谈、交流、调查都会受到一系列限制,第二,当他们在西方发表了这一类的文章之后还想去中国,就会在签证等问题上受到刁难,于是就去不成了。中共用了这种手法以后,很多西方学者就只能顺应中共的限制,中国政府不喜欢他们做什么他们就不做什么,在这个意义上讲,很多西方研究中国问题的学者,就和在国内顺应当局的学者的做法越来越接近,所以两者的看法也就越来越接近。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深入地了解中国,一个重要的关键在于能不能有一个论坛,有一些报纸和书籍、杂志,为那些能够讲真话、愿意讲真话、而且又具有学术分析能力的人提供这个机会,我们这个杂志实际上就发挥了这个功能。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逐渐意识到,对中国改革的重新认识,是中国国内的一部份具有前瞻眼光、具有敏锐的观察力的一些领先的学者们逐渐形成的一个共识。

本书文章的来源

我个人在八十年代直接参加了改革政策研究,当时我所在的中国改革政策研究所是赵紫阳建立的一个智囊团,我是该研究所的综合研究室主任。这个研究室主要从事与改革有关的政策研究,我本人经常代表研究所与赵紫阳和其他一些高层官员讨论经济政策。有过这样的个人经历和经验积累,我能比较清楚的体会到,九十年代后期以来的一些国内学者对中国改革的分析和判断为什么很有力度、有远见,常常在事情刚刚出现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提前三、四年预见到可能的结果。我们这个杂志从98年开始陆续刊登这样一些文章,到去年时已经刊登了很多。由于它是期刊,所以很少有人能够把它们攒在一起,虽然网站上有,但是国内的人要访问我们的网站需要用代理服务器,并不方便。还有很多人希望通过印刷的形式把这些文章集中在一起,不仅阅读方便,还有利于传播,让更多的人有机会互相传阅。

我们选择何清涟的“中国改革的得与失”这篇文章的标题作为这本书的标题,这篇文章在中国国内的影响是相当大的,很多网站、个人博克都贴出来了。《中国改革的得与失》这本书是《当代中国研究》出版的系列丛书的第二本,第一本叫“二十世纪后半叶历史解密”,主要是对从1949年到80年代中国历史中一些长期被官方掩盖的真相的披露,这里面的很多文章都是国内的作者经过大量的研究而撰写的成果,涉及到若干重要问题。这本书这本书两年前已经通过博大出版社出版了。

被神化的中国改革

过去二、三十年来,在中国社会上通过当局的宣传出现了一种对改革的神化,似乎改革是天然合理的,好像什么事情放在这个旗帜下就是不可以碰的,不可以批评。似乎一提改革,什么都是对的。早在90年代末期就有人提出质疑,在《中国改革报》(国家体改委的一个机构编的一份报纸)上有一篇短评,说“改革不是筐,不能什么都往里装”。这个话的意思就是,在改革旗号下、塞在这个旗帜下、被这个旗帜掩盖的种种似是而非的政策措施,其实很多都是都是损害社会利益、损害民族利益、损害老百姓利益的。而老百姓正是在改革神话已经深入民心二十几年、三十年的情况下,似乎对什么是改革、什么不是改革、什么可以接受、什么不可以接受已经失去了判断力。所以很多人一听到(对改革的评价)就说,“哎呀,你怎么能批评改革呀”,似乎改革已经神圣到了不可以批评的程度。

那么,究竟对改革应该怎么看,这个问题是从改革一开始就被误导的。改革只是一种政策措施,一种措施该如何评价,不应该由决策者说了算,不能由政府说了算,也不应该由那些智囊说了算,它要有一个客观的评价标准。客观的评价标准就是:这个改革的经济效果、社会政策究竟是怎么样的。经济效果是说这个改革对经济的作用是什么;社会政策的含义是说,这个经济政策在设计和推动的时候,它是不是包含着社会正义、社会公正的考虑,还是政策设计一开始就偏向某一个集团,偏向某一个社会阶层,故意损害其他阶层的利益;若是后一种情况,那么这样的改革从一开始就是不正义的,缺乏社会正当性的。

中国在八十年代推行的改革政策中,可以讲具有正当性的改革政策比例比较大;而从九十年代开始,越来越多的政策挂着改革的旗号,越来越缺乏改革的正当性。具有改革正当性的改革措施越来越少,一直到最近,中国大陆出现了一个新名词,叫做“新三座大山”,指的是医疗、高等教育和住房。我记得国内有一首老百姓编的民谣, 说的是“教改是把二老逼疯”,教改实际上就是高校大幅度提高收费标准。

这样很多家长为了把子女送进大学去,就不得不把全部储蓄掏出来;“医改是让人提前送终”,因为现在医疗改革的结果是把医疗的社会保障功能取消了,变成大部份人看病全部要靠自费,而医院的收费大幅度提高,很多人一生的积蓄看不了一场病;“房改是把口袋掏空”,好不容易分来的一套公房,本来已经分给居民的房屋又实行“买断”,很多人为了买下现在居住的房子,把大部份储蓄都掏出来了。其实,现在官员们仍然能够享受公房分配,或者用很低的价格住很高级的、面积很大的奢侈住宅,而普通的公务员、普通的工人、农民,就只能花高价买房子,所以对很多人来讲,住房已经成了一个巨大的威胁,一家子怎么样辛苦一辈子,都不够钱买一套很小的住宅了。这个“新三座大山”的出现本身就反映了从九十年代开始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存在的根本问题,就是改革的正当性被政府采取的改革措施破坏了,换句话讲,中国今天的改革越来越偏离民族的需要,国家的需要,社会的需要,越来越偏离大部份民众的需要。那么它符合谁的需要呢?符合这个统治集团的一小撮人的需要。改革被统治集团劫持,成了他们剥夺民众的工具。

当走到这一步的时候,如何认识改革就成了一个帮助大家重新认识中国的一个关键。所以我个人认为,可以有这么一个说法,就是八个字:认识改革,认识中国。因为在今天,改革神化在国内仍然存在,很多人还是觉得不能批评改革。其实,如果不能真正认识改革,实际上也无法真正认识中国为什么存在一系列问题。还有,在目前的状态下,中国可能向什么方向移动,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我想,这一切都离不开认识改革。这本书其实就是帮助读者分析认识这些问题的。

江棋生:一国良制 人间正道

 

上世纪80年代,中国官方针对台湾问题祭出了一国两制的招法。后来,邓小平将其先行用于香港的回归,我认为不是出于“伟大的构想”,而是迫于无奈,别无选择:1898年签立的不平等条约即将到期,若再和英国人续签,是很没面子的事,无论如何说不过去嘛。而收回香港搞社会主义,他又断乎不敢。1997年7月1日,香港脱离英国管治,改由“港人治港”。应当说,10年来,香港继续保有资本主义制度未变,这是基本事实。

中国大陆和香港以不足20米宽的深圳河为界。然而,同是黑眼睛、黄皮肤的龙之传人,却因区区一河之隔,身历两重天地。我想,假如在大陆搞个公投,题目是:两边两制,谁优谁劣?那么,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民众,眼睛是雪亮的。别的不消说,单举两条紧要的,就可知道香港的制度是优越的。一是在潜规则盛行的大陆,当贪官是硬道理;而在按明规则办事的香港,当清官是硬道理。二是在大陆,民众当冤大头是硬道理;而在香港,人权不容侵犯至今依然是硬道理。

今日之大陆,几乎无官不贪。挤进官场者,在潜规则的制约之下,已经不是想不想贪,而是不能不贪的问题。否则,被淘汰出局的概率极高。粗略说来,能当成清官的概率恐怕不到万分之一。剩那一大堆,皆贪官也。那么,当贪官的风险又是如何呢?贪官被揭露、被惩处的概率极小,恐怕不到千分之一。因此,经过现实的利害计算后,官场中具有正常理性的人不难明白:当贪官才是硬道理。

今日之香港,几乎无官不清。进了官场,在明规则的约束之下,一般来说,全然没有贪的必要。而一旦心里痒痒,一时冲动伸了手,被捉拿归案、身败名裂的概率有多大呢?在百分之五十到七十之间。也就是说,其风险为在大陆当贪官的500倍至700倍。因此,香港官场里的人心里清楚:当清官乃是硬道理。

一个盛产清官的制度,显然优于盛产贪官的制度。这,还用说吗?

今日之大陆,民众在自己的基本权益受到合法伤害之后,如果咽不下那口气,能通过“正常渠道”讨回公道吗?我认为,从总体上说,很难。其难度与一个人想当清官的难度可有一比。大家知道,有条主要的渠道叫上访。但是,漫漫上访路上,又要历经多少苦难和屈辱?被搪塞、被糊弄就不去说了,被截访、被拘禁、被劳教也已司空见惯。而最后能得到公正处理的,也就千分之一二。还有条渠道,叫做民告官。但是,法官也要吃香喝辣的,三权不分立之下,他们不听政法委的,能行吗?所以,一介平民能把官告倒,那就象人咬狗似的,委实是条大新闻。最后,是由官方媒体曝光,出出恶吏的丑。不过,这种曝光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该不该曝,曝多少,都由官府掌控。计划外的曝光则需要有良知、有胆量的记者和编辑拍案而起,捅出去再说。然而,他们多半会被“严肃查处”,甚至丢掉饭碗、被抓起来坐班房。

“正常渠道”的习惯性梗塞使民众承受不了合法维权的代价,于是大部分受害者选择忍气吞声,当冤大头\x{2014}\x{2014}这成了硬道理。倘若少部分人怒气攻心、激出变乱(群体性突发事件),则素以推委著称的官府会漏夜启动应急预案,迅即派出军警弹压,并将“带头闹事”者立马绳之以法,其他人则又无奈地融入冤大头之行列中。应当承认,大陆民众中真正豁出去走“非常渠道”,通过互联网寻求正义、讨回公道的,还很少。

在大陆,民众当冤大头是硬道理。这意思是说,不当,就是犯傻。而在香港,情形则恰恰相反:民众当冤大头,那才是犯傻呢。在香港,民众的基本权益一般不会受到来自官府的伤害。如果受了伤害,则维权手段既多,又管用。例如,可以通过不愿“自律”的民办传媒揭露,可以让民选立法会议员批判,可以去司法独立的法院告状,可以上街集会、游行抗议,还可以组织自己的独立社团进行博弈、抗争\x{2014}\x{2014}这五项政治权利,对大陆民众来说,可完全是镜中花、水中月啊。往后如果能冲破大陆官方的阻挠,争取到普选特首和立法会议员,那局面将更为改观。在香港,受害者如果忍气吞声,民不与官斗,那可真是奇了怪了。而起来捍卫自己的尊严和权益,则是天经地义的硬道理。

一个人权不容侵犯的制度,显然优于民众当冤大头的制度。这,还用说吗?

判明了谁优谁劣,再来看所谓一国两制,它,不就是非要护着那个盛产贪官的制度吗?它,不就是非要留着那个民众当冤大头的制度吗?依我看,这个一国两制,说好听一点,是权宜之计;说难听一点,是歪门邪道\x{2014}\x{2014}不论好听难听,都长久不了。时至今日,但凡有一点政治智慧的人,都不会不明白:大陆像香港那样,建立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明规则运行的良好制度,又有什么不妥、不当、不好呢?大陆民主化了,台湾问题也将迎刃而解。我认为,对中华民族来说,一国良制,方是人间正道。

其实,对世界政治生态来说,又何尝不是正在走向一球良制呢?在政治全球化的浪潮中,山西黑窑奴工式的社会返祖现象要化掉,一切极权、后极权的制度要化掉,任何形式的专政制度要化掉,最后达于一球良制:同一个世界,同一种制度。当然,作为良制的现代民主制度需要不断加以改进和提升;若有比它更好的,则理应让贤,让位。

2007年6月28日于北京家中

首发自由亚洲电台

余 杰:自由港变成大监狱

 

住在台湾的美国人权法律协会亚洲区执行长朱婉琪,在香港海关被拒绝入境并被遣返回台。朱婉琪如此描述当时的场景:“在我的身边差不多有七八个女士官员,还有男的,用镇暴毯把我包起来。六个女士架着我,六个男士推着轮椅把我推到登机口。那个场景真的是令我沮丧和愤怒。”香港民主党主席何俊仁律师帮助她与海关官员沟通以后,向她解释说:“这个问题是高层的决定,海关没有回旋的余地。”

朱婉琪被香港拒之于门外,海关声称她可能“对香港不利”。难道朱婉琪是恐怖分子,是曾经让香港富豪和政要们闻风丧胆的“惊天大贼王”张子强吗?显然不是。朱婉琪是一位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是一位遵纪守法的好律师,她会对香港造成什么“不利”的局面呢?原来,香港海关的电脑里显示出,她是法轮功学员,而且是法轮功的律师。

两年以前,香港著名政论杂志《开放》的总编辑金钟赴澳门旅游,被澳门拒绝入境。投诉之后,迄今未得到澳门方面的答复。那时,香港媒体纷纷惊呼:澳门变得与内地越来越像了!如今,在香港海关亦发生了同样荒谬的情况,与其说香港逐渐“澳门化”,还不如直接说香港已然“内地化”。

香港海关不敢说出拒绝朱婉琪入境的命令究竟来自哪里的“高层”。是特区首长曾荫权,还是北京的中共政治局?海关负责人三缄其口。海关的电脑资料中,究竟有多少人名列黑名单之上?这些都是“国家秘密”,谁要刺探此“国家秘密”,谁就危害了“国家安全”。香港民众的知情权遭到了肆意的践踏。

如果是特首亲自下的命令,那么这一举动表明特区政府恬不知耻地以北京当局的附庸自居。特首根本不是香港民众直接选举出来的,而是北京操纵的小圈子选举的产物。所以,特首根本不会顾及香港民众和香港舆论的意见,惟北京马首是瞻。只要讨好了北京,便可稳做此“儿皇帝”的宝座。

如果是北京当局直接下的命令,那么更表明“一国两制”的承诺在香港已经荡然无存。北京不仅决定特首人选,而且连谁能进入香港、谁不能进入香港都要事无巨细地关照到。看来,八九民运学生领袖王丹,在哈佛完成博士学业之后,想要到香港的大学来教书的愿望,是无法实现的了。哪所香港的大学有胆量逆中央的意志而聘请王丹呢?即使有大学敢于下聘书,王丹恐怕也无法在香港入境,他的身份可比朱婉琪“敏感”多了。

六四屠夫邓小平的女儿邓林可以到香港,在香港媒体上公然为天安门大屠杀辩护;而人权律师朱婉琪女士却不能踏上香港的土地,不能履行其律师的职责。这样的“区别对待”,符合香港的主流民意吗?

回归十年,香港已经由流光溢彩的自由港蜕变成了黯淡无光的大监狱。不愿接受“温水煮青蛙”的命运的香港人,惟有到维多利亚公园去点燃那盏明亮的蜡烛。

--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