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维录:反对《物权法》的不只是中共的左派

 

中国的两会(实质是中共的会,虽然打着政协和人大的名义)闹剧结束了,《物权法》以97%的高票率得以通过。据说这部《物权法》已经“反覆酝酿”和“广泛讨论”了13个年头,在这13个年头里,中国人是以什么方式讨论的,都有哪些理论建树和成果,对关乎14亿人口财产问题的讨论,老百姓几乎一无所知。现在这个《物权法》由不代表民意的几千名代表通过了,公民就得接受。这是对14亿中国人的羞辱,是欺人太甚。承认了这个《物权法》,就等于承认了两会不是民选的代表的合法性,就等于承认中国人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由中共指定的少数人决定,就等于承认中国公民被奴役的生活为正常的生活。现在的问题是,中国公民被宪法赋予的基本公民权力都得不到保障,《物权法》又能保护谁?

有些人故意把问题简单化了,把对《物权法》问题的争议归结为中共左派和民间知识界的分争,归结为改革派和保守派的分争,归结为坚持公有制和坚持私有制的分争,这是在有意混淆视听。事实上,对《物权法》的反对不仅来自中共内部坚持公有制的左派,也来自民间底层的民众,在漫长的共产极权统治下,他们被剥夺得一无所有,他们需要的是清算而不是《物权法》的保护,因为他们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可保护的了。那些醉心于《物权法》的人无视这一基本事实,硬要分析说:“胡温及《物权法》的支持者认为,《物权法》将促使中国改革再上一台阶,确保中国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并与国际接轨。而反对者认为,《物权法》动摇了中国的公有制基础,偏离了社会主义方向。”把胡温打扮成正义形象的代表。

在人大和政协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引用了“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典故。18世纪中叶,英国首相老威廉。皮特在一次演讲中,曾经这样形容财产权对人的神圣性:即使最穷的人,在他的寒舍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雨可以打进这所房子,房子甚至会在风雨中飘摇,但是没有房子主人的允许,英王不能踏进来,他的千军万马也不敢闯进这间门槛已经破损的房子。这个美好的故事被人们一再引用,似乎只要有了《物权法》,这一切就都实现了,我们中国人也能和英国人一样有了人权了。这是一个多么幼稚的想法!“国王不能进”,也许。但是强盗也不能进吗?流氓也不能进吗?50多年前,地主富农的财产被没收,他们被赶出自己的房子,那时并不是因为没有一部法律保护他们的私有财产,无论是共产党还是国民党都一再说私人的财产受法律保护。

受法律保护的财产还是被没收了,1956年中共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公有制”形成,自此以后所有财产归党所有。这个过程的实现不是由于公民财产没有法律保护,而是由于有一个强大的武装力量消灭了这个法律,一党专政,军队为一党私有,法律为一党控制,在这样情况下说某法律具有什么什么作用,不是愚蠢无知就是在有意欺骗。

说《物权法》“将促使中国改革再上一台阶,确保中国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首先是改革是不是成功的改革?如果改革没有解决全国普通百姓的贫困问题,只是以改革的借口把国家的财产转移到了当权者的手中,扩大两极分化,激化社会矛盾,这个改革就不能说是成功的改革,一个不成功的改革还上什么“新台阶”?其次是,中国有市场经济吗?现在西方先进的自由、民主国家都不认为中国是市场经济。事实也是如此,中国是权力经济和流氓经济,中国市场受权力操纵,越靠近权力的人,也就越有机会在市场活动中受益。不平等的市场准入、高利行业的权力垄断、黑社会的欺行霸市和金融、法律等重要市场资源为权贵服务构成中国经济体制的重要特点。这样的一个畸形体制,有什么必要“确保”?

确实,《物权法》所体现的私有原则应该得到肯定,私有财产也需要保护,但现在最重要的问题不是立法保护私有财产,而是要理清财产关系,让那些非法占有的国有、集体所有和他人的私有财产交出来。

中共要为历史上抢夺公民财产的行为公开向人民谢罪,要为那场因抢劫财产和权力而造成几千万人死亡的战争负责。《物权法》以财产的占有人来确定财产的权力人,由于中共一直以来非法掠夺公私财产,已经造成财产占有人和实际权力人不一致的现实,从法理原则上说,法律不应该保护虚假的权力人。

那些一再为《物权法》出台呐喊的人,应该想样一个问题,假如你的财产被别人抢夺干浄,然后那个人要求立法平等地保护你们的现有财产,你会答应吗?我想你不会,这就是中国公民现在不同意马上搞《物权法》的原因。中国要首先解决的问题是实现民主、自由的问题,不实现民主自由,不实现多党相互监督的良性体制,不解决权大法大的问题,中国私有财产不论立什么法都不可能真正受到保护。

据说,“两会”召开前夕,巩献田是热点人物,公安部门和北京大学找他谈话,要求他“闭嘴”,不要再发表反对《物权法》的谈话,停止串联签名,不要再接受境内外记者采访,不要再在网络上发表文章。“两会”期间,巩献田终於“消失”了。他说:“朋友们跟我说,你要防止自己被别人利用了,毕竟这么大年纪了。我现在就很谨慎,经常有海外的媒体要采访我,我都不接受,因为他们会认为你唱反调,但不是这回事,我不想被别人利用了。”前不久,中共中央宣传部下令,所有媒体不准唱反调,必须让《物权法》审议顺利过关。

多少年来,有哪一个对民众有利的事中共这样“热心”过?这从另一个则面说明了《物权法》对谁有利,在保护谁的利益。

先实现自由、民主、人权、宪政,在这个基础上对那些掠夺公民财产的行为进行经济清算,对历史上为抢夺公民财产而推翻一个合法政府,牺牲几千万中国人命的重大历史问题作政治清算,这些都作好了,就可以立法保护私有财产了,这个顺序省略不得,颠倒不得。

乔新生:谁在操纵新闻媒体

 

中国前所未有地进入了多元化社会,然而,中国的新闻媒体似乎还未调整好自己的思路,适应这个丰富多彩的现代社会。新闻媒体在制作新闻作品的时候,既受到传统意识形态的束缚,又面临强大的市场压力。一些新闻媒体试图取悦广大平民阶层,扩大自己的发行量,但是,由于缺乏正确的价值判断,特别是由于缺乏有良知的新闻记者和编辑,新闻报道侵权现象越来越严重。部分新闻媒体为了提升自己的品味,刊登大量的新闻评论,或者带有倾向性的通讯,但由于评论者缺乏基本的学养,所以,这些新闻媒体很快变成了发泄私愤,向公众邀宠的机构──在这样的新闻氛围里,专家学者经常性地成为批判的靶子,新闻媒体评论者假充弱势群体的代言人,向部分专业人士频频发动“新闻大革命”。从表面上来看,整个新闻媒体适应了社会多元化之后不同阶层表达声音的需要,但是从本质上来说,新闻媒体失去了自己的价值判断,成为了少数人的“俘虏”。

“新闻媒体被操纵”这样的字眼可能有些刺耳,但是,如果不了解社会转型期中国新闻媒体的现状,不了解新闻媒体所面临的法律困境,那么,就很难对新闻媒体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出准确的判断。

中国的新闻媒体刚刚试图摆脱意识形态的羁绊,却很快陷入到市场无意识的盲动之中。而少数商业资本的拥有者,恰恰是利用新闻媒体的市场化取向,巧妙地将新闻媒体玩弄于股掌之中。而一些新闻媒体从业人员为了蝇头小利,不惜将自己的人格置于脑后,助纣为虐,扮演起泼皮无赖的角色。从新闻记者对企业的敲诈勒索,到借助于新闻评论发泄私愤,排斥异己,煽动情绪,中国的新闻生态急剧恶化。

在这个历史阶段,一些新闻评论者打着言论自由的幌子,结党营私,对不服从者口诛笔伐。这样的新闻评论越繁荣,中国整个社会的矛盾就越尖锐。所以,我们必须从源头上彻底认清某些新闻工作者的本来面目。

首先,在中国社会发展中言论自由是否具有边界?

言论自由是中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基于人民主权的原则,宪法中公民的一切基本权利具有绝对性,立法机关不得通过立法,剥夺公民的基本权利;行政机关不得限制公民的基本权利。言论自由中包含了禁止行政机关事先审查言论的要素,也包含了立法机关不得制定法律剥夺公民言论自由的内容。但是,言论自由本身隐含了通过言论损害他人基本权利的可能性。换句话说,公民在行使宪法权利的时候,可能会通过言论损害他人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立法机关必须制定具体的法律,限制公民的某些言论,司法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处理新闻报道侵权纠纷。如果仅仅看到言论自由中所体现的国家权力机关与公民之间的关系,而没有看到言论自由所包含的公民权利之间的平衡关系,那么,很容易假借言论自由,肆意侮辱、诽谤他人,少数拥有新闻话语权的人就会经常性地利用新闻报道或者新闻评论,剥夺他人的言论自由,或者利用新闻报道、新闻评论,曲解他人的言论,侮辱、诽谤善良的公民。

当前中国社会出现的许多新闻名誉侵权案件,绝大多数都是因为新闻记者或者新闻评论者利用自己所把持的新闻媒体资源,打着言论自由的幌子,发泄自己的情绪,而丝毫没有顾及他人的感受。他们在文章中流露出君临天下、傲视群雄的神态,用极不尊重的表达方式,侮辱他人。这种在情绪失控状态下撰写的文章之所以能够在新闻媒体上刊登,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中国的新闻媒体市场化之后,尚未完全形成充分竞争的新闻市场,少数新闻媒体的垄断经营,使得部分新闻从业人员自以为可以强奸民意,为所欲为。这种在缺乏自律而又失去严格他律的情况下发表的新闻作品,经过互联网络无限扩散之后,在整个社会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如果不走出在言论自由方面人为造成的误区,不揭露少数新闻从业人员假借言论自由的名义,堵塞言路、误导民众、转移视线、设置议题的恶劣行径,那么,中国的新闻媒体将很快陷入到挑起争端、制造麻烦、激化矛盾、破坏和谐的恶性螺旋之中。

我们固然要警惕公权力机关直接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言论自由,但当前我们更要防止少数新闻媒体垄断话语权,压制、排斥、打击不同意见,利用新闻媒体发动新闻大批判。捍卫公民的言论自由,包含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要防止公权力机关介入公民之间的正常讨论,利用公权力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另一方面,也要防止新闻媒体或者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假借新闻媒体这个社会公器,侵犯他人的基本权利。

总之,言论自由的边界必须清晰,必须防止少数新闻媒体人为地制造虚假的舆论,借助于自己手中所掌握的特权,为某些人或者某个阶层摇旗呐喊,彻底破坏来之不易的多元化社会不同群体、不同阶层平等相处的局面。

其次,新闻媒体应该如何体现自己的价值判断?

尊重公民的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新闻媒体应该放弃自己的价值判断。在多元化的社会,新闻媒体代表某些阶层发表意见,或者通过新闻报道,体现某个阶层或者群体的利益是完全正常的,也是新闻媒体应该追求的价值目标。但是,新闻媒体在表达自己意见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的基本底线,那就是必须确保公民能够正常地行使宪法的基本权利,不得利用新闻报道或者新闻评论曲解他人的言论,发动批判,更不能回归文化大革命年代《大字报》铺天盖地的大批判状态,在“政治正确”的前提下,不讲逻辑,组织大规模的文字围攻或者谩骂。

新闻报道或者新闻评论在体现新闻媒体自身价值判断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第一,可以发表体现新闻媒体自身价值判断的作品,拒绝发表不符合新闻媒体价值判断的作品;但是,在批判或者引用他人作品的时候,必须全面准确地转述他人的观点,不能断章取义,更不能无中生有。

尊重原作品的基本含义,是新闻作品真实性的最起码表现。如果对他人的作品进行毫无道理地切割,然后选出其中孤立的字句,作为自己批判的靶子,那么,新闻报道或者新闻评论就成为了文化大革命的《大字报》。举个简单的例子,部分经济学家认为,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大规模地提高学费,有助于高等院校的发展,但是,大规模提高学费的同时,必须增加财政投入,并且通过直接贷款或者困难补助的方式,让那些贫困家庭的子女能够受到高等教育。现在一些新闻媒体转发了经济学家的部分观点,而没有将经济学家完整的表述全面概括,从而使整个新闻报道建立在十分错误的假定基础之上,有关新闻评论成了无的放矢地大批判。从经济学的理论来看,这样的学术判断当然值得商榷,因为每一项制度的实施都需要巨大的成本,在行政不透明的情况下,制度所涉及的环节越多,被扭曲的可能性就越大。但是,不能对经济学家的观点断章取义,更不能无中生有,进行上纲上线的大批判。当前,中国的新闻评论界多数年轻人没有经历过文化大革命那段惨痛的历史,但新闻评论界确实有极少数人仍然秉承文革遗风,随意摘取原作者文章中的词句,然后进行毫无道理地新闻批判。

这样的新闻作品怎么会有助于澄清认识,建设和谐社会呢?我们可以原谅少数年轻新闻工作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所发表的不严谨评论,但是决不能原谅极少数资深新闻工作者文化大革命时代所遗留下来的极其恶劣的文风。

第二,新闻作品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基本规定,充分尊重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规范比比皆是。譬如我国民法和刑法规定,不得侮辱、诽谤他人。如果新闻作品中包含有侮辱、诽谤他人的内容,那么,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新闻媒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应当追究新闻媒体的刑事责任。一些新闻媒体从业人员认为,如果新闻作品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那么,就意味着宪法和法律不允许讨论,公民的言论自由就会被剥夺。这是一种逻辑判断上的误区。在现代社会每一个公民都可以自由地发表对宪法和法律的看法,但是,在宪法和法律没有修改之前,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按照自设的标准,制作新闻作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我们对宪法和法律的科学性提出质疑,恰恰是言论自由的基本表现。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新闻媒体从业人员不得以宪法和法律可以讨论为由,撇开宪法和法律的基本规定,侮辱谩骂他人,或者对他人进行舆论围攻。如果别有用心,认为宪法和法律都是可以批判的,所以,整个社会的言论没有底线,可以肆无忌惮地发表的言论,那么,就是把批判错误变成了错误的批判,很可能会产生更加严重的恶果。文化大革命之所以产生如此大的灾难,根本原因就在于,少数人认为自己可以无视宪法的规定,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而最终的结果是,整个社会陷入到无序的动乱状态。所以,新闻媒体在引导社会舆论的时候,一定要有最起码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决不能任由少数人假借学术自由的名义,颠倒历史黑白,混淆视听。

第三,在出版自由尚未完全实现的情况下,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各个阶层观点和意见的时候,应当充分考虑到平衡性,不能过于趋炎附势,也不能打着保护弱势群体的幌子,在没有深入采访的情况下,闭门造车,通过各种各样错误的假定,制作带有攻击性、严重误导性的新闻作品。我们希望建立开放的、竞争充分的新闻市场,但新闻市场的完善将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在有限的新闻媒体上,应当尽可能地建立“观点市场”,让各种观点都能够呈现出来,并且通过观点的交流,深化认识,凝聚共识。如果垄断新闻市场,在新闻报道中缺乏平衡意见,那么,新闻媒体就会成为助纣为虐的恶棍,就会成为误导公众的帮凶。新闻媒体同情弱势群体,应当派出强大的新闻采访团队,深入了解弱势群体的处境,为弱者提起诉讼寻找重要的证据。

如果一方面在编辑部鼓动弱势群体发起抗争,可另一方面却隔岸观火,追求所谓的新闻客观性,那么新闻工作者就会成为煽风点火的、不负责任的、缺乏最起码人道主义精神的冷血动物。新闻媒体必须有自己的立场,新闻工作者必须有良知。

最后,在规范新闻媒体的言论方面,国家权力机关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

相对于普通公民而言,新闻媒体享受着新闻报道权。一些新闻媒体利用自己在市场的影响力,不断扩大自己的权力。如果新闻报道权不受控制,那么很可能会出现权力滥用的现象。所以,国家立法机关应当考虑制定新闻基本法,在重申新闻媒体新闻报道权的同时,防止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借助于新闻报道权,敲诈勒索、结党营私、党同伐异、混淆视听。当前我国并非没有限制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行为的法律规定,只不过这些法律规范表现为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乃至内部文件。由于我国新闻法律规范效力较低,而且十分驳杂,在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各取所需、随意裁判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制定新闻基本法,在强调新闻媒体必须尊重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采取法律手段确保新闻媒体的开放性,让那些真正的弱势群体能够独立的发表自己的意见,而不是让那些伪人道主义的新闻媒体记者,以猎奇心态,进行浮光掠影式的采访报道,吸引公众的眼球,从而扩大新闻媒体的市场占有份额。

与此同时,必须对新闻从业人员进行宪法和法律的普及教育,使他们具备最起码的现代法律意识,并且真正融入到现代法治社会之中,不再用封建社会的法律工具观念,来衡量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如果自以为“政治正确”,就可以抛弃一切基本的法律规则,不讲逻辑地开展大批判,那么,中国的新闻媒体越多,“新闻大革命”就越容易出现。我们必须警惕那种自以为站在正义的制高点上,把持论坛、拒绝批评、肆意谩骂、蛮横无理的新闻评论,必须净化中国的新闻舆论环境,让理智声音表达出来。

总而言之,由于缺乏最基本的新闻法律规则,新闻媒体又缺乏严格的自律精神,中国的新闻事业发展已经出现了许多严重的问题。如果不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那么,中国的新闻事业很可能在意识形态和市场竞争双重压力之下彻底堕落。

王 怡:博客版宗教自由简报(2007年第4号)

 

1、贾庆林与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举行迎春座谈
据”三自爱国”基督教会刊物《天风》报道,中共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于2007年2月12日邀请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到中南海座谈,共同祝贺新春佳节。贾庆林说,《宗教事务条例》在2006年的实施取得明显成效。他说,2007年将召开中共17大,”这是全党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他要求宗教团体要发挥”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为17大的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贾庆林并具体提出了几点希望。如要在信教群众中”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和观念,支持党和政府防范和打击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的各种分裂、破坏活动”,他说,要”充分发掘和发挥各宗教中有益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要”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对有利于和谐的教义思想和行为规范加以挖掘和提倡,同时消除那些不利于和谐的因素”。
“三自爱国基督教委员会”主席季剑虹,代表三自教会出席座谈并发言,他在发言中感谢执政党的的”支持和关怀”,叙述了两会在2006年的一系列成果,如成功举办赴美”圣经事工展”,和接待英国坎特伯雷大主教及世基联总干事等。季剑虹表示,在新的一年,基督教两会将”积极参与构建和谐社会”。

2、萧山党山教案二审维持原判
2007年2月23日报道,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周五在没有通知律师、亲属的情况下,对萧山、党山教案开庭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对沈柱克等四人的判决,同案的沈建见等四人也维持原判的缓期执行。沈柱克和沈建见是父女关系,被判刑者中的还有的她的弟弟沈成义和亲戚倪为民,这两位被判缓刑。当事者及其亲属表示不服,他们认为法庭涉嫌违反正当程序。

3、十四名藏人在拉萨被拘捕
   据挪威的”西藏之声”3月6日报道,2月21日藏历新年初四,一名便衣警察故意穿着虎皮镶饰的藏装,坐在拉萨大昭寺前。数分钟后引来藏人的聚众抗议,当双方发生激烈争执之际,这位穿虎皮藏装的人掏出手枪,表明了警察身份。随后有大批警察携带枪支和电棒出现在现场,将抗议群众围住。警方使用了武力,并拘捕了14名藏人。被拘捕者的身体状况和关押地点均没有通知家属。他们的家属和亲友通过电话,呼吁设立在印度的官方与非官方性组织,营救被政府拘捕的这十四名藏人。
    据报道,达赖喇嘛于去年1月在印度南部阿姆如瓦迪举行时论金刚灌顶法会时,告诫藏传佛教的信众,应当停止使用动物皮毛制作的服饰。之后,在西藏各地兴起了焚烧动物皮毛服饰的活动。最近几个月,西藏各地的大多数藏人已自发性停止使用穿戴动物皮毛制作的服饰,并呼吁其他藏人能够遵从达赖喇嘛的教导,停止使用镶饰皮毛的藏装
    因此最近一年以来,中国政府密切关注达赖喇嘛的呼吁所带来的巨大影响,将藏人拒绝动物皮毛的行动视为政治问题,已发生多次打击和抓捕焚烧动物皮毛者和街头抗议者的事件。
 

4、江西基督徒在公园传福音,被警方扣押财产
    2月23日晚7点半,江西省吉安市徐常山(63岁)、陈小兵(40岁)带领家庭教会以播放赞美诗歌的方式,到市公园内传福音。当地警方在未出示证件的情况下,勒令基督徒停止活动,并非程序的没收音响、喇叭等价值2万元的物品。警方直到基督徒索要扣押清单时才出示证件。警员同时传讯了徐常山和陈小兵二人,直到翌日凌晨1点左右释放。26日下午,警方告诉两人,如果承认”非法传教”的错误,以后不再传,就归还所扣押物品。当事人认为其传播福音和播放赞美诗的行为,是”正常的宗教活动“,应受宪法保护,拒绝了警方的要求。
    对华援助协会的傅希秋牧师指出,目前政府以登记制和行政许可制为核心的宗教管制体系,将基督教的活动不但限定在”三自“教会的组织范围之内,而且限制在经过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以内。但宪法中的宗教信仰自由,不仅是内心的信仰自由,而且包括公民建立教会、公开敬拜、表明和传播信仰的自由。
   
5、保定党校副校长因组织圣经查经班被撤职
据路透社报道,3月2日,河北保定市委党校副校长耿素德教授由于组织圣经查经班活动被撤销职务,并开除党籍。
报道说,耿素德现年55岁,是基督徒,今年1月1日,她在河北省保定市市委党校内的一间办公室里,与来自十多个省市的40多位基督徒正在查考圣经,突然遭到当地国保大队的包围与冲击。40多名基督徒全部被带离现场接受审讯,至下午6时大部人被释放,当时组织这次查经学习的耿素德教授被扣押审查几天后,也被释放。

6、河南南阳家庭聚会圣经班遭警方冲击
3月6日,据”对华援助协会”发布的消息,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一个家庭聚会圣经班被当地警方冲击,34名教会领袖和3名韩国牧师被警方抓捕。据目击者说,星期二下午,正在宛城区一个家庭教会聚会的“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的几十名传道人和牧师,和几位韩国牧师一起学习圣经。县公安局和派出所将所有人拘捕,带到刑警队讯问。其中包括”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的副会长董全玉牧师。
“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是一些家庭教会在去年成立的一个跨教会的宣教机构,致力于建立教会、兴办孤儿院、收养流浪儿童、帮助和服事从朝鲜逃出的难民等。是部分家庭教会决定浮出水面,尝试融入社区与城市生活,挑战目前宗教政策尺度的一个信号。因此受到政府高度关注。
这是最近一年来,政府一次拘捕教会领袖最多的一次行动。在国际压力下,警方3月7号释放了几乎所有被捕人员

,但董全玉牧师则以”非法聚会”扰乱社会秩序的名义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
    

7、”三自爱国”天主教会副主席呼吁奥运期间在酒店摆放圣经
据新华社报道,天主教三自爱国教会副主席,同时也是全国政协委员刘柏年,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建议,他说,在国外,特别是在欧洲国家,圣经是饭店房间的必备物品。而北京奥运期间将有大批外国运动员和游客到中国大陆,他们中很多人有基督教信仰。北京市旅游局预计,在北京奥运期间,境外游客人数将达到五十万到五十五万。刘柏年呼吁,饭店提供圣经既可以满足境外游客的宗教和精神需求,也可以消除外界对中国宗教政策的误解。在北京的家庭教会基督徒余杰接受采访说,他支持刘柏年的这个建议。

8、基督徒律师李建强就萧山教案致信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
“萧山教案”第一被告人沈柱克的辩护人,基督徒律师李建强,在两会期间向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及全体代表发出公开信,认为在”萧山教案”中,杭州市两级法院枉法裁判,给无辜的基督徒强加罪名,判刑入狱,造成重大的国际负面影响。李律师在信中要求全国人大启动个案监督程序,介入此案的调查。
 

9、西安基督徒逃亡泰国请求庇护引起国际关注
西安基督徒雷文森,1994年在俄罗斯留学期间受洗,在远东华人基督教会被按立为长老。2004年4月,雷文森曾带领全家从西安途径新疆,准备偷渡到泰国避难,没有成功。2006年6月,他们成功到达泰国。最近他们向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递交了请求庇护的申诉,但尚未得到批准。
据雷文森说,自他1995年回国后,他和家人不断受到各种迫害,失去职业,无法正常生活。促使他率全家离开中国,向国际社会寻求难民庇护。此事被报道后,引起国际媒体和人权组织的关注。

綦彦臣:人民法院,还是把“人民”去了吧!--3月7日“上访”纪实

 

作为一个法律外行人,为了妻妹的一桩劳动合同纠纷案,我勉强地当了一次“土律师”即称为委托代理人的那种角色。妻妹之所以请我当“土律师”也有她的难处——她请不起律师。还好,一路打下来,帮她拿到养老保险的红本子。

到第二次再申请劳动仲裁即要求按“买断工龄”计算补偿时,则遇到了大麻烦。且不说双方都不服第二次仲裁裁决,单论到在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过程就让人无法相信:从2006年1月17日立案,到2007年3月7日我到沧州中院“上访”,已经一年多了,仍无结果。

2007年1月4日,我作为委托代理人以挂号的方式曾寄给初审法院和其上级的监察部门专函,函名为《关于敦促泊头市人民法院近期判决米爱武“其他邮政合同纠纷”案的意见函》,正文为——

泊头市人民法院院长暨审判委员会: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泊头市人民法院于2006年1月17日立案受理的米爱武“其他邮政合同纠纷”一案,于2006年2月16日由民一庭开庭审理,至今已经接近一年,仍无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有关规定,计算时间,本案应当由初级法院在2007年1月16日审结。敬请如期判决。如果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中“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亦请告知原告方委托代理人。原告方委托代理人:綦彦臣,电话:822423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此致

泊头市人民法院院长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附件:1,《泊头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及缴款通知书(2006)泊民初字第60号》;2,《泊头市人民法院民事传票》复印件

信寄出一个月之后,没有任何答复。

春节前我到泊头法院去了一次,在门岗登记处整整等了1小时40分钟。而等待的原因近乎不可理喻,就是“内线电话犯了神经病”。作为一个有身份的人——至少是我的“自我感觉良好”,我绝对不会和看门的小警员计较。倒是一位查阅离婚案卷的孟姓妇女不高兴了,她大为火光,骂道:“是电话神经病了,还是人神经病了?”感谢她的勇敢,她被放行之后,我也得以搭便车。不幸的是,一位王姓法官(主审对方不服、诉我方案件的审判长)说:“等几天吧,两个案子要一块下判决的。”

2007年3月6日,我已经是开庭半年之后第10次到泊头法院询问结果了。这次还是让妻妹“掐着脖颈”来的——我实在讨厌与法院打交道,铁定了等一年半的,但她不愿意呀,急等结果。况且一个并不复杂的民事案件怎么能两次延期呢?经过不算复杂的进门盘问,并有人答应接见,终于进了法院办公大楼。

泊头法院监察室的负责人是我原来同事的一位战友,也是我岳父的一位旧邻,他很策略性地问我的委托人:“邮局那边这类的事情还多吗?”言外之意,如果我们这个案件胜诉就会引起连锁反应。其他一些信息也证明了这种担心,据悉:邮局方面一直在活动,案子也就压在了法院某位领导的案头。

这样的程序看起来很正规,然而也很“铁血”。因为民诉法规定:民事案件在初级法院要6个月内下判决,情况特殊的,由该案审判长报法院院长决定延长6个月,也就是说一年内应有结果;再特殊的,就由初级法院报中院,延长6个月。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三个6”的局面,否则,小民百姓会转晕了头的。对于该案,已经过了“第二个6”,而法院又“什么也不说”,当然很成问题。之于我个人判断,这个案子赢是铁定了,只是拿回多少钱来的问题了。从这个角度论,我还真不太着急。如此,我就愿听一下法院内部人员的意见,他告诉我们:“你们自己该去沧州(中院)监察室反映一下。”当我拿出1月4日原发信函的复印件之后,这位负责人有些吃惊,说:“这么着(本地土语,‘如此’也),我就更不能管了!”

事至如此,我们只好告辞。恰好在楼梯口旁卫生间的门口看到了该案审判长,停下脚步,耐心等他方便完了。而后,进了他的房间。回答是“商量下来了,等等,就下判决了。”

究竟何时下判决,仍如我第9次去法院见到的王法官给的说法一样,模模糊糊。要多交待一些的是,主审该案的庭长姓卞,是我中专时代一位师兄的同乡。而且,在那位师兄主持的酒场上,我们也“一块坐过”。但是由于本案,原来“见面点头”的那点人情都顿然消失,好像双方从来就没见过…

3月7日一清早,我就乘城际公交从泊头到沧州去了。顺利到沧州中院门口登记,保安用内线电话联系监察室。小伙子不错,把三个内线号全给拨了,结果,没人接。于是,我坐下来,耐心地等。

一对衣着明显为农村的夫妇,情绪有些激动,几乎是连逼带求地让保安给拨电话,“找纪检上的人”。结果一样,内线电话没人接。突然,那位男人问我:“你是记者吧?”

我一笑,说:“你怎么看我是记者?”

“像!”对方说。

我说:“不是记者,只算是个作家,叫自由写稿人的那类。”

妇女很机敏,说:“我们家的事情够写本小说的了!”不由分说,让我看材料。稍后,又要了我的联系方式。等留完了联系方式,他又细讲事情经过。大体上是,他儿子给本村一位厂主干活,出了工伤,落了终身残废;官司打赢了,判了38万,只拿到3万;现在要执行对方的住房,让他交3万评估费,云云。

我赶快告诉他:住房不能作执行标底物,评估费也不能交;赶快写个声明交本县法院,终止评估协议。

按他们夫妇的说法,所谓的和解协议是被骗着捺的手印。我只好再告诉他们:别上访了,赶快找原来的律师(其实也是个委托代理人),采取补救措施。老夫妇刚走,一位在传达室也等了有近两个小时的中年女士,要我给她留下联系方式。我顺手留了电子邮件,以及我在“法天下(www.fatianxia.com)”的博客名《彦臣看法》。她很谨慎,没谈自己的案子。我看实在等不到(其实是联系不上)沧州中院监察室的人,就要起身往回赶。不期一位南皮县的农民又拦住我,让我给他分析一下他的案子。他原来包种了别人几亩地,打了井,人家现在一看种地有补贴了,往回要;对方赢了,他不服终审,来中院申诉。(同样,也没见着人——没人搭理他这个事)。我只好告诉他:人家往回要地是正常的,合法的,但要给你一些补偿,比方说对提高地力的贡献的补偿,又比方说打井的钱应折成一个比例(相当旧设备作价)补还你。

他很满意这个解释,但他又告诉我一个“怪事儿”。判决书上写的执行“50米×70米”的面积不存在,大于他所包种的地亩,也就是说根本量不出这么一个执行标底。

我只能按自己的理解告诉他:这叫有瑕疵的法律文书,审判过程中的法庭调查环节相当不严肃——基本上算个法院造成的错案。

时至中午,我请求保安再联系一下,仍无结果。起身走人。

一个上午,我们坐在传达室的7位“访民”,只有那位大约是知识分子的中年女性得以见了要找的人(部门)。

2007年3月8日上午写于绵逸书房

法天下

秦 耕:“假民主”比真专制更可恶

 

这样说一点也不代表我喜欢专制,“假民主”在本质上与专制无异,它本来就是专制,反感“假民主”的命题已经把反感专制包含其中了。这个题目只说明“假民主”不但与专制同样坏,而且比专制更坏。

我反感“假民主”的恶劣表演,虽然我很清楚“假民主”表演产生的后果与每个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每个人都应该关注它、了解它,但情感仍然迫使我拒绝了解与“假民主”有关的一切信息——我不看报纸、不看电视、不浏览任何与“假民主”有关的网页、甚至拒绝听任何人谈论“假民主”。这样做,次要的原因是“假民主”表演中的一切重大事项或所谓进展,都不会超出我的意料之外,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是新鲜的,我很清楚他们在干什么、他们能干什么、他们是如何干的;主要的原因是出于个人化的道德洁癖。我一直是一个坦率和真诚的人,从幼年开始就拒绝说谎,在整个读书阶段坚决不在考试上作弊、而且对身边发生的任何作弊行为都会公开表示强烈的厌恶,现在又长期在一个专门从事反假冒和保护知识产权的企业机构工作,这使人到中年、进入萨特所说的“理智之年”的我,仍然情感战胜理智,总是对作假表示出极度的反感、厌恶、甚至憎恨。而每年定期举行的“假民主”表演可能是我所能知道的、世界上最大的作假行为了。

“假民主”最可恶的首先是虚伪,与任何专制相比,装扮成民主的专制最令人反感。被强盗打劫,你损失的仅仅是财产,但如果被一个满脸真诚、花言巧语的骗子诈骗,你在财产损失之外还增加了情感损失,对这个结果你从心理上更加无法接受。强盗和骗子的目的本无二致,但骗子在得到你财产的同时,还在客观上对你的人格和智力进行了羞辱。他完全可以公开抢劫,但他仍然要以玩弄你智力的方式诈骗,这不是故意羞辱又是什么?对某些骗子来说,也许羞辱你并非其本意,他只是想用这种比较“温和”的方式取得你的财产,但任何一个诈骗案件的受害人都无法因此而原谅诈骗者。专制之所以要以“假民主”的方式存在,是因为民主的价值已经得到普世认同,连萨达姆这样当代最凶残的独裁者,也要让人民用选票装扮他总统身份的合法性,虽然他是用枪逼着人们投票的。人民被枪逼着投票,而他是被民主逼着举枪——连萨达姆也知道不能公开反对民主。独裁者的这种恶劣表演好像在表白自己不曾反对民主:“我没有反对投票,我只是不允许他们投我的反对票”。如果人类还生活在专制时代,人类政治文明尚未演进到英国光荣革命、美国1776年《独立宣言》发表和巴黎人1789捣毁巴士底监狱之后,一个独裁者把自己装扮成民主的模样,那他与同时代的其他独裁者相比,也许还是可爱的,表示他希望以善意的方式奴役人们,不使被奴役者太难堪,但在民主得到人类普世认同的时代,独裁者再进行这样的恶劣化妆,就令人十分恶心了。

“假民主”的可恶之处,还在于把人们反抗专制的天然正义行为指控、污蔑为反对民主,剥夺了人们反抗专制的天赋权利。民主的核心价值就是主权在民,任何未经人民同意的统治都是非法的、罪恶的、应该被人民公开反对的。但“假民主”说你们已经“当家做主人”了,不应该再继续争取民主了,于是将人民以游行、示威、集会、结社、罢工、甚至发表不同言论等和平方式争取民主的天赋权利全部剥夺。如果有人坚持继续争取民主权利,则被宣布为犯罪,这种颠倒是非、颠倒黑白的谎言,可能是我所知道的人类最无耻的行径了!罪犯端坐审判席上,英雄戴铐阶下受审,是可忍孰不可忍!如果继续沿用强盗与骗子的比喻,这就是强盗公开抢劫,可以人人有权喊打,抓起来审判,讨回正义;被骗子欺负了,当你觉醒之后想讨回正义时,骗子反咬一口,抢先以正人君子的名义指控你是罪犯,遇到这样的事情,你觉得气愤不气愤?

“假民主”还造成无法估量的巨额财产浪费,这也令每个以诚实劳动纳税的善良人痛惜不已。如果是专制,直接专制就是了,简洁明快直截了当多快好省,不玩花活,不弄虚头。因为“假民主”是唱戏,就得有演员、有行头、有化装,还得搭台演出,还要众人捧场喝彩,这一场假民主的大戏演下来,得耗去多少钱财?经济学家如果算算,可能当场得吓晕过去。问题是还不是只演出一场,有开幕有闭幕,演完拉倒,点到为止。虽然每个级别的“假民主”大戏每年只演一场,小地方小规模大地方大规模,但其剧团规模庞大,演员众多,而且产生演员的过场复杂,还得天天排练,这造成的浪费恐怕经济学家也算不清了……尤其近来公开宣称还要继续演出100年,这就意味着纳税人还得源源不绝的为“假民主”掏腰包。

我用唱戏来比喻“假民主”表演,其实并不妥当,唱戏毕竟是娱乐,观众掏钱买个乐子,双方自愿,一方愿唱一方愿看,完全是诚实的商业行为,而“假民主”的演出花费巨大,非但无任何娱乐功能,还对任何一个智力正常的人都产生精神折磨和煎熬,更重要是,这种“假民主”是单方演出和强制观看,完全是非自愿的。那些以美国式民主的竞选花费巨大为由,给美国民主贴上资产阶级民主标签的聪明人,不知道是否核算过这种“假民主”所造成的浪费是多少?是否把两者的花费进行过比较?何况美国式民主的竞选花费是竞选者自筹资金,是捐献者自愿掏腰包的,而“假民主”表演花费的却全部是纳税人上缴的血汗钱、是未经纳税人同意而非法挪用的。

写到这里,我决定坦率的大骂一声作为结尾:操他妈的“假民主”!

2007-3-17
博闻社

昝爱宗:温家宝言外之意是自由不可阻挡--评本届政府总理温家宝最后一次回答中外记者问

 

谁删了记者与温家宝对话的原话?

3月16日中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回答中外记者提问,看中央电视台和凤凰卫视的现场视频直播,至少可以保持原汁原味,到了网络上就大不一样了,中央政府网、人民网等文字直播“故意”有一些偏差,不但删除了向温家宝提问的法国世界报记者的第二个问题,还把温家宝本人的一句重要的话给删除了。恐怕是宣传部门认为即使温家宝本人言论有自由,无禁区,但“宣传有纪律”。由于源头有偏差,新浪、搜狐等门户网所保留的文字都有偏差。

人民网是这样实录的:[法国世界报记者]:最近您在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我想引述其中的一些话,您提到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并不是相互排斥的,您同时还说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还要建设一百年。请问您是否意味着说中国在未来的一百年都不需要民主?

新华网第一次是这样实录的,后面接着就删改了部分提问内容:[法国世界报记者]:最近您在《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您提到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并不是相互排斥的,您同时还说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还要经历一百年。请问这是否意味着说,中国在未来的一百年都不需要民主?另外,谈到民主,我还想问一个问题,是有关最近中国的前总理和共产党总书记赵紫阳在香港出版了一本书,他在书中提到,中国如果要实现现代化,就需要像台湾那样实现民主的政策,过去台湾也是处于独裁的统治下,现在实现了民主和多党制,您对这位前总书记的话有何评论?

前后对比,可以看出少了怎么一句:“另外,谈到民主,我还想问一个问题,是有关最近中国的前总理和共产党总书记赵紫阳在香港出版了一本书,他在书中提到,中国如果要实现现代化,就需要像台湾那样实现民主的政策,过去台湾也是处于独裁的统治下,现在实现了民主和多党制,您对这位前总书记的话有何评论?”温家宝所回答的文字中,只见人民网、中央人民政府网等都同样少了这样一句:“至于你谈到香港出版的书和我谈的这些观点,我觉得没有任何联系。我也没有读过这本书。”就这样,新总理就把有关老总理的评价问题给回避过去了。这是温家宝本届政府的最后一次“两会”答记者问,此前还有一次回答记者有关类似问题时也作了回避。

我看到人民网强国论坛的网友评论到这个现象时说,难道“另一个关键的问题”是被“中国特色”给吃掉了吗?

是的,中国特色的宣传纪律,可以直接将有关涉及前总理赵紫阳的原话删除,县官不如现管,现总理温家宝总理也奈何不得啊。

法国世界宝记者所提问题的有关背景

2007年2月26日,新华社以通稿名义向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全国千家党报同时首发了温家宝署名长文《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该文重提1987年中共十三大上时任总书记的赵紫阳首次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并声称“100年不动摇”,引发了海内外舆论的关注和评论,并从中解读到各自的发现,比如有舆论认为“百年之内中国没有民主”。不过,温家宝这次解释了,他说:“你说我的文章讲到100年不变,说是100年不要民主,这是你误解了。我是讲社会主义由不成熟到成熟,由不完善到完善,由不发达到比较发达,还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温家宝含糊回应但没有具体提到那本书的书名是《赵紫阳软禁中的谈话》,赵紫阳生前友好宗凤鸣先生著,香港开放出版社2007年1月版。这本书没有在大陆出版发行,而且大陆严防这本书在大陆流通。以龙新民为首的新闻出版总署已下令严查境外出版物在大陆的复制、印刷,一旦发现将给予查处和处罚。但是,由于网络有空间,这本书还是有可能流进大陆,如北京的作家刘晓波就公开提到看了这本书,他认为,“初级阶段论”是1987年赵紫阳所作的十三大报告的核心内容,而十三大是赵在中共党内政治生涯的顶峰,距今已有20年了。通过《赵紫阳软禁中的谈话》一书,外界知道了软禁中的赵紫阳的所思所想,了解到这位前总书记对“初级阶段论”的看重。

刘晓波先生的这篇《看温家宝想赵紫阳》还提到:20年前,赵紫阳是中共中央总书记,温家宝是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18年前,温在八九运动中陪同已经下台的赵前往广场,向学生们作了感伤的告别演讲;20年后,温家宝已经成为国务院总理,却从来不提老上级赵紫阳,甚至赵紫阳在软禁中病危乃至去世,他也没有任何表示。但他这次高调提出久已埋没的“初级阶段论”,则是赵紫阳当总书记时的得意之作。

温家宝援引艾青诗句的言外之意是重申自由不可阻挡

温家宝就人民日报记者提到“如何在制度上保证这些政策和资金真正落到实处、发挥效益,让百姓得到实惠”的民生问题,这样回答:解决民生问题还要让人民生活得快乐和幸福。这就要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在社会推进公平与正义。记者也许问,什么叫快乐?我可以借用艾青诗人的一句话:“去问开化的大地,去问解冻的河流”。温家宝这句话意味深长,因为春天来了,未开化的大地和未解冻的河流就长不了啦,大地开化,河流解冻,则是遵循自然的规律,谁也不能阻挡。又如前面那位法国记者援引的话所言,“中国如果要实现现代化,民主在台湾,就需要像台湾那样实现民主的政策,过去台湾也是处于独裁的统治下,现在实现了民主和多党制”,相应成趣的是,温家宝以这句艾青的诗句,巧妙地回答了刚才未回答法国记者有关如何评论前总书记赵紫阳原话的问题,并意味着中国改革开放大业不可阻挡,现代化和民主、人权、自由、法治等进程同样不可阻挡。

新世纪新闻

江棋生:法国记者并没有误解温家宝

 

3月16号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法国《世界报》记者的提问堪称无可争议的第一亮点。那位法国人不仅丝毫没有希拉克式的对后极权政体的示好和谄媚,还向温家宝提出了两个最有分量、也是最具挑战性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您在两会前发表了一篇署名文章,您提到要坚持共产党的基本路线100年不变,请问您是否意味着您认为未来的100年内中国不需要民主?

◆第二个问题是:最近香港出了一本关于赵紫阳的书,书中记述了赵紫阳的一个重要观点:中国大陆应象台湾那样实现多党民主。请问您对共产党前总书记的这句话怎么看?

我注意到,在记者发问和译者翻译的过程中,现场气氛骤然凝重,而温家宝的脸色则愈来愈难看。

不过,由于记者的第一个问题有一个小小的瑕疵,致使温家宝在宣称“自由民主并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之后,他的话锋便不客气地直奔记者:“你误解了我的意思。”随后就重申:在100年内要实现两大任务,推进两大改革。而其中第二大改革就是以发展民主政治为目标的政治体制改革。乍一听去,温家宝还真是振振有词地把话说圆了:坚持邓小平提出的共产党的基本路线100年不变,并不是说中国在未来的100年之内不需要民主。然而,温家宝嘴里的“民主”这个好东西,我听着好耳熟;不管它穿没穿马甲,我都能把它认出来:它和法国记者心目中的民主才不是一回事呢。无论是检视温的署名文章,还是品味今天的答记者问,人们都不难看出,温的主张实质上依然是邓小平的主张,那就是:

◆中国需要民主,但不需要多党民主;

◆中国需要权力制衡,但不需要三权分立;

◆中国需要讲真话,但不需要解除言禁。

而法国记者心目中的民主,乃是世上通行的多党民主──这正是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所坚决排斥的,也是温家宝所极力反对的。厘清了这一点,也就根本没有什么法国记者误解温家宝这一说了。我想,那位记者如果事先通过法新社的江伟德先生咨询我一下,我会建议他在第一个问题中加上“多党”这个事关命脉的关键词,变成:温家宝先生,坚持共产党的基本路线100年不变,是否意味着您认为未来的100年之内中国不需要多党民主?这样,温家宝还敢奢谈“多党民主并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吗?还能指责别人“误解了”他吗?还好意思兜售确保共产党垄断执政的“以发展民主政治为目标的政治体制改革”吗?

如果说,法国记者的第一个问题给温家宝留下了狡辩空间的话,那么,他的第二个问题可真是点中了温家宝的死穴。温家宝表情相当难看地把心里话掏了出来:“你说的香港出版的那本书和我说的东西没有任何联系!我也没读过那本书。”情急之下,口吐真言。的确,赵紫阳先生所心仪的具有普世价值的多党民主怎么会与温家宝所嘱意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什么联系呢?尊敬的法国《世界报》记者,从温家宝的这句肺腑之言中可以知道,你把温家宝看得有多准!而温家宝18年来从未踏进富强胡同六号一步,这次又连赵紫阳的名字都不愿或不敢提,也就毫不奇怪了。

这一回法国记者没有误解温家宝,但并不能由此说误解温的事没有发生过。我在先前的两篇短文中,已经直言不讳地提到不少国人误读温家宝的《同文学艺术家谈心》一文后,激动万分、夜不能寐之事。我见到有人紧着说温家宝“高瞻远瞩,语重心长”,直夸温说的话“特别使大家受到鼓舞和启迪”,“特别令人兴奋和欢畅”,就只差把温误解成胡耀邦先生和赵紫阳先生一类人物了。但愿这一回,温家宝自己决然无情的表白──那本关于赵紫阳的书“和我说的东西没有任何联系!”──能多少让人淡化一些善良殷切的一厢情愿。

记得两年多前,人们还有过一次对温家宝的典型误解,那就是陈永苗先生将温家宝列为2004年度中国十大维权人物之首。其实,热爱和忠于一党专政制度的温家宝哪里是什么维权人士呢?吴思先生《潜规则:中国历史的真实游戏》一书可以帮助我们弄明白,温家宝不过是维护官府强加的第二等公平的一位官吏(公仆)而已。例如,帮助农民工讨要只能称为“血汗钱”而决不是合理的薪酬一事,就只是维护第二等公平,以便民能活得下去,从而实现可持续地载舟。当然,这比践踏第二等公平、要老百姓认可第三等公平的贪官要强不少,但是,因此而把温说成维权人士,的确是一个不小的误解。参照吴思的分析,专制制度下的第一等公平可称作臣民级的公平,那是官府嘴上说说但从不去实现,并且也是百姓根本不指望能够实现的公平。我认为,在这第一等公平之上,才是公民级的公平;争取和维护公民级的公平,才算是维权。由此可知,温家宝要成为初级维权人士,还须实打实地上两个台阶才成──100年太久,十年差不离。

(2007年3月16日于北京家中)

首发自由亚洲电台

川 歌:再谈“老百姓”

 

前几年,我曾写过一篇文章,叫作“话说老百姓”,文章的大意是我们中国人喜欢将自已称为“老百姓”。当官的将自已治下的国民叫作老百姓,国民自已也自称老百姓。因此,全体中国人都成了老百姓。

我不是说老百姓这个称谓一律不好,我总觉得这个称谓里面有许多过时的陈腐的东西在里面。为什么呢?因为老百姓这个由来已久的称谓含有太多的封建社会的色彩,老百姓这个称谓与现代国家的国民应有的称谓格格不入。因此,我不主张、不喜欢我们中国人用老百姓这个称谓。可是,世界并不以我的意志为然,我们中国人还是在那里一口一个老百姓的叫着。我们满耳里都听得见老百姓这个称谓响着,想听不见都不行。

固执的我还是不喜欢、不主张人们用这老百姓的称谓。理由仍然同前。我在此再强调一下,老百姓是对中国传统封建社会的臣民的称谓,也是过分谦卑的封建社会臣民的自称,可是现在是什么时代呢?

现在是21世纪,对一国国民的称谓怎能再沿用封建时代的做法?现代国家的人民或者叫作国民,或者叫作公民,或者称作社会公众,社会大众、人民等等,为什么还要用那老百姓的陈旧称呼呢?

老百姓是什么?老百姓是那又老又多的人民群体,是那没有个性、没有理想,只知做顺民、过小日子的一大群人。老百姓只知道顺从皇权,很少权利意识,很少自由观念。在封建社会里,他们是恭顺的极易控制的臣民,他们通常不会危及封建的皇权统治。老百姓是那通常不受尊重只会受到欺压与欺骗的一大群人,老百姓只能低首俯耳地伏在巨大皇权的脚下,等待着良善的开明的皇帝恩赐一些东西,他们通常不会自已去争取权利,寻求平等。

难道在当下社会,人们说惯了的老百姓竟还是如封建社会的臣民一样的顺民吗?他们的权利意识呢?他们的自由民主诉求呢?他们难道竟永远愿意如他们的祖先一样地做那可怜的没有多少权利可言的老百姓吗?

中国人,请做堂堂正正的现代国家的国民吧,不要再做那缩首缩颈的所谓老百姓了。大胆地追求你们的权利,你们的自由,你们的,一切都是你们的。

自今而始,有仍然将中国国民称作老百姓者,我将视其为落后可笑的怪物、混蛋。

民主论坛

朱学渊:温家宝强词夺理、睁眼说瞎话

 

学渊评:“胡温新政‘一度高唱入云,谁主唱的呢?是几位年高德超、心存善良救党愿望的老同志。然而,又时隔五年,温家宝说’腐败现……越来越严重‘了,原来根本没有什么’新政‘可言,而温家宝一点高明也没有。还有一位与温家宝、胡锦涛有私交的朋友告诉我,温某胡某出口成章,原来也只是这般陈词滥调。倒还是亚洲时报在线潘小涛文章愈写愈好了。

温家宝睁眼说瞎话

中央电视台记者:刚才总理说除了做公仆的权利,没有其它权利。我想这话不仅是对政府工作人员说的,更是对领导干部说的。我问的问题与此相关,也就是反腐败的话题。最近陈良宇、郑筱萸案件的查处和披露带来很大的反响,我们也听到了来自观众的声音,一方面大家觉得特别的欣慰,因为加大反腐力度一直是人们的期待,而另一方面人们很忧虑,为他们看到的腐败现象忧虑。如何有效地遏制一些行政领域权钱交易的现象?

温家宝:应该承认,随着发展市场经济,腐败现象接连不断地发生,而且越来越严重,甚至涉及到许多高级的领导人。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还得从制度上入手。因为造成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市场经济是腐败之源,毛泽东时代没有市场,就没有腐败了,评)

这就需要改革我们的制度,比如你提到的,要贯彻我们已经制定的行政许可法,减少审批事项。政府部门掌握了大量的行政资源和审批权力,容易滋生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官商勾结的腐败现象。(减少审批可以制止腐败,评)

第二,就是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减少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加强人民对政府的监督。今后,凡属审批事项,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都要实行公开、公正和透明。

第三,要实行教育和惩治并举的方针,让每个干部和领导者懂得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对于那些贪污腐败分子,不管发生在哪个领域,涉及到什么人,不管他职务多高,都要依法严肃惩处。(用陈胜吴广‘水也能覆舟’来教育共产党?实在不择言了,评)

法国世界报记者:最近您在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我想引述其中的一些话,您提到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并不是相互排斥的,您同时还说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还要建设一百年。请问您是否意味着说中国在未来的一百年都不需要民主?(毛泽东说‘一万年太久’,邓小平说‘五十年不变’,温家宝也来一个‘一百年’的共产党陈词滥调,评)

温家宝:我最近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道理,就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不是悖离的。我说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这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整个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普适?)价值观。(孔孟蒋毛,邓江胡温,可都没有行过民主自由,评)

我同时强调,世界上有二千多个民族,二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他们的社会历史发展不同,他们的发展水平不同,民主的形式和途径也是不相同的。这种文化的多样性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中国特色’的伏笔,评)

至于你提到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是什么?我可以明确地说,社会主义民主归根结底是让人民当家作主,这就需要保证人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就是要创造一种条件,让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就是要在平等、公正和自由的环境下,让每一个人都得到全面的发展;就是要充分发挥人的创造精神和独立思维的能力。(‘社会主义民主是什么?’,就是让温家宝睁说瞎话,评)

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包括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民主建设,经验都还不足。我们愿意实行开放政策,学习世界上一切先进的文明成果,结合我们自己的实际,走中国民主的道路。

你说我的文章讲到一百年不变,说是一百年不要民主,这是你误解了。我是讲社会主义由不成熟到成熟,由不完善到完善,由不发达到比较发达,还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在这个阶段当中,我们要实现两大任务,推进两大改革。(中国没有‘社会主义’,现行的是‘专制主义’,温家宝是说还要用一百年来完善专制主义,学渊评)

两大任务就是:一是集中精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二是推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特别是让正义成为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价值。两大改革:一是推进以市场化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一是以发展民主政治为目标的政治体制改革。民主制度同任何真理一样,都要接受实践的考验,任何地区和国家,民主制度的状况、优劣,都要以实践为标准。谢谢!

「亚洲时报在线潘小涛:李克强会栽在艾滋病问题上吗?」

中国几个政治明星,在两会期间刻意低调。不过,无论怎样低调,有时候“歹运”会自动找上门,成为他们攀上权力顶峰的绊脚石。被视为胡锦涛接班人“顶头大热门”的辽宁省委书记,最近就很倒霉。

两会期间,辽宁省发生煤矿意外,二十二人死亡、七人失踪;他担任河南省委书记期间的河南省艾滋病疫情,近日又因为高耀洁医生被禁赴美领取人权奖而成为国际焦点。这些“政绩”,很容易成为政敌的口实,更令人质疑他处理危机的能力是否胜任国家最高领导人。

从李克强主政河南,以及近期入主辽宁,我们都看不到他具备那种中央领导人必备的决断力和应付危机的能力,也很难看见李克强具有超前的眼光和关怀弱者的怜悯之心;相反,我们看到反倒是他患得患失的处理政务,十足的中共官僚。

以李克强的学养、识见,在中央拥有如此有力的靠山,着实不应该仅有这样的表现。

河南省政府在九十年代初,大力鼓励各级政府发展血液经济,组织农民“献血”(其实是卖血),把血浆卖给医药公司制造血制品。结果,卖血热潮席卷全省,不少“血头”(控制着一大批卖血农民的中间人)带着急于卖血致富的农民,穿州过县的卖血。但是,抽血过程中,由于多个卖血者的血液混在一起,用离心机分离血浆及血小板,抽走血浆后,然后把血小板注射回卖血者身上。(国际笑话,学渊评)

在此情况下,只要其中一人是艾滋病患者,就很容易出现交叉感染,并以几何级数散播。河南的艾滋病疫情,就是这样一发不可收拾的,期间担任省长和省委书记的现任政治常委李长春,对此应负有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

到了九十年代末,也就是李克强主政河南后,高耀洁医生偶然发现河南省这种特殊的散播艾滋病方式,不断向当局发出警告,并向外界披露河南已出现艾滋村,却受到河南当局的威迫、打击,跟踪监视软禁,甚至连她的儿子、女儿也受到牵连。高耀洁医生揭露的艾滋病疫情,李克强真的毫不知情吗?如果他连艾滋病在河南的真实情况也不知道,那他这个省委书记就是渎职!如果他明知高医生所言非虚,却放任手下迫害高医生,就更不可以原谅了。

李克强甚么时候才对河南的艾滋病问题幡然而悟呢?二○○三年十二月一日的世界艾滋病日,总理温家宝去到地坛医院,与三名艾滋病人握手言欢,中国政府当天并公布了全国有八十万名艾滋病人;十八天后,副总理吴仪来到河南省,专门考察河南艾滋病的情况,还跟高耀洁单独会面两个半小时。两个月后的O四年二月十九日,李克强才踏足上蔡县的艾滋村,探访病人,五天后在办公室接见高医生。

高耀洁医生到美国领奖时接受外国传媒访问,回忆与李克强见面的情况。她说,李克强刚开始时用官方口气说,祝贺她被中央电视台选为二OO三年度“感动中国的人物”。然而,因为事前曾有河南官员止图向央视施压,反对让她当选,因此她对李克强的祝贺表示了不太高兴。之后,李克强调任辽宁省委书记,两人未再联系。在她眼中,李克强有涵养,官腔不多,但比较之下,吴仪较随和。而与李长春相比,最起码李克强承认河南有艾滋病。

当然,跟李长春相比,李克强的表现已算不错。不过,李克强在处理河南艾滋病危机时,连起码的判断力都没有,也没有表现出一个受了多年高等教育的知识份子应有的良知。从二○○○年开始,外界开始注意河南的艾滋病问题,然后铺天盖地的报道多个艾滋村的情况,但河南省当局视而不见,只顾欺上瞒下,报复打击那些跟高医生合作的艾滋病人。如此处理重大危机,如何肩负领导全国推动经济和政治改革的重任呢?

河南的艾滋病问题,一定会成为李克强政治上的主要污点,虽然还不至于影响他的接班机会,因为这主要取决于胡锦涛能否在十七大之后拥有一言九鼎的地位,以及他对李克强等人的态度。但是,这个问题势必如影随形的跟着李克强,如果他真的成为中共第五领导核心,他唯一可做,而且必须做的,就是好好忏悔,想方设法向那些艾滋病患者的遗属,特别是那些艾滋遗孤,作出补偿。这样,或许能洗清自己的部分污名,得到更多的谅解!

本文作者为香港时事评论员

刘逸明:助纣为虐让雅虎臭名昭著

 

2004年岁尾,我通过朋友转发的动态网网址无意中登陆到了海外网站《大纪元》,从余杰的一篇评论师涛的文章中,我得知了师涛失去自由的消息。中国的新闻媒体上面几乎每天都能看到各种各样的违法犯罪案例,但以言治罪的事情却很难得到披露。在一般民众的印象里,中国现在已经彻底告别了文字狱的时代,倘若有人将师涛的事情公之于众,相信有不少的中国人会感到匪夷所思和难以置信。后极权社会的性质决定,中共当局竭尽全力地在国际社会表现自己“开明”一面的同时,会暗中打压它们所忌讳的力量,即使是像师涛这样的自由言说者,也会让它们觉得如临大敌,必须除之而后快。媒体之所以不披露此类事件并非是出于舆论的自觉,而是对这种违背法理的行为无法得到民意支持心知肚明。

 

20053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师涛有期徒刑十年,判师涛的唯一理由就是因为他将《当代商报》领导口头传达的一份中央文件传到了海外媒体,该文件的内容主要是要求各媒体不得报道有关“六四”事件、法轮功和普通群众群体上访等内容。其实,中国的媒体早就沦为了中共当局的喉舌,该报什么和不该报什么完全由主子来决定,拒发有关“六四”、法轮功、上访内容的新闻报道并不值得奇怪,这样的文件也称不上什么国家机密。出于良知,师涛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此文件的大概内容传到了海外的网络刊物《民主通讯》发表,虽然师涛对自己行为的合法合理性并不怀疑,但他仍然没有在发表时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

 

令人颇感意外的是,很快师涛就因为此事而锒铛入狱。中国的网络警察队伍已经非常壮大,有人将其戏称为:“网络特务”。自从金盾工程启动,中国网民的一举一动便都在网络警察的掌握之中。即使师涛在发稿时并无其他人知道,但网络警察仍然能够知道该邮件发出的大致区域和所使用的是哪家公司的邮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师涛的判决书中称雅虎香港公司提供了IP地址和登录时间,并确定了用户的身份和其他信息。

 

由此可见,不是因为雅虎公司侵犯师涛的隐私权为有关部门提供证据,师涛决不会被判十年重刑。师涛的事件能够得以让外界知道,是因为他有一些异议朋友,如果他平日只是独来独往,他的事情也许至今都不会为外界所了解。从这一点上讲,师涛还算是比较幸运的,他在湖南那地狱般的监狱中如果能不时得到外界关心的消息,也许还能感到一点安慰。

 

从网络上面有关师涛的简历中我们可以了解到,1868年出生的他曾先后在陕西《华报》、太原《西安商报》、《老新闻》、《法制日报》等多家媒体担任记者、编辑。而且他还是一位诗人,已经出版了多本诗集。最为可贵的是,师涛在湖南长沙《当代商报》任编辑部主任期间,曾报道当地官员贪污腐败的消息。中国官场早已经腐败得相当严重,地方官场中的清官更是凤毛麟角。师涛出于对社会的责任和自己的职业道德以及对底层百姓的同情和大无畏的精神,才奋力揭露官场黑幕,在当下的中国新闻工作者群体中,他无疑是鹤立鸡群的佼佼者。但是,除了官场之外,诸如新闻媒体这样的单位也已经形成了人才逆淘汰的趋势,越是正直敢言的新闻人也就越容易被排挤出局。湖南地方当局也许早就对师涛耿耿于怀,但一时找不到惩罚他的理由。自从怀疑师涛将那份文件向外界透露,它们便如获至宝,认为报复师涛的时机已经来临。

 

中共当局虽然一直宣称自己是社会主义国家,但在经济上的资本主义色彩却越来越浓厚,随着中国的加入世贸,各种外资公司纷纷涌入中国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包括雅虎这样的网络公司。雅虎和中国其它门户网站一样,为了赢得网民的支持也提供免费邮箱服务,但网民在注册时必须提供真实资料。对于一般人来讲,提供真实资料并无多大不良后果,但在中国这样一个缺少法治和言论自由的社会,诸如师涛这样的敢言者就时刻有可能为此付出沉重代价。雅虎原本在美国口碑还算不错,市场占有率也比较高,虽然它不是中国的本土公司,但很多中国网民仍然乐于登陆其网站和享受一些免费服务。进入中国市场并不意味着可以像在美国那样自由,而是在有些方面必须和中共当局紧密配合。基于利益的考虑,雅虎公司毅然抛弃人道和大肆侵犯师涛的隐私权将师涛的个人资料提供给了有关部门。

 

师涛并非因雅虎的出卖而锒铛入狱的第一人,早在师涛入狱之前,异议人士王小宁就因为在互联网上发表有关民主的文章而被北京当局监禁,2003912,他被北京一家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了有期徒刑十年。王小宁的妻子余陵近日抵达美国准备向雅虎公司提出诉讼,她在华盛顿杜勒斯机场向美国之音记者表示,她丈夫被判重刑也是由于雅虎公司向中国安全部门提供了她丈夫的电子邮件信息和个人资料。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道,王小宁1950年出生于沈阳,19739月,进入南京的华东工程学院上大学。1989年“六四”事件期间,他曾经被列入国内反动份子名单。“六四”事件以后,他曾撰写了大量有关中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文章。2000年前后,他开始在电子刊物《热门话题》、《中国报道周刊》、《中国研究》上发表文章,并自编电子刊物《政治改革自由论坛》等。

 

出于舆论的强大压力,雅虎公司公关部主任卡利南近日在接受美国之音中文部采访的时候在铁的事实面前仍然矢口否认他们曾向中共当局提供过任何信息,更为可笑的是,他还代表雅虎公司谴责世界任何地方对言论自由的压制,并认为他们在中国和其他国家的活动对推动自由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自从师涛因雅虎公司的出卖而被判重刑的事实经海外媒体披露,海内外针对雅虎的谴责之声便不绝于耳。不计其数的网民纷纷表示拒绝使用雅虎邮箱和登陆雅虎网站,雅虎搜索引擎因此而无奈关闭,先前不可一世的网络巨头很快就成为臭名昭著的商业败类,这是雅虎公司自己多行不义的结果。随着时间的推移,知晓雅虎恶行的网民将越来越多,雅虎的土崩瓦解也许已经为期不远。

 

200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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