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控告:上海警察践踏人权!

 

【2007年3月13日狱委讯】今天早晨九点,我因为在上海出差,和独立笔会会员、作家小乔(李剑虹)女士约好在复旦喝茶,小乔突然来电话说警察把她堵家里了,不准她见我。我问为什么,她说警察这次要把她带到派出所,但是没有手续。小乔不同意,他们就在小乔家里纠缠。

11点多的时候小乔又来电话,说警察警告她不能见李建强,“你知道李建强是什么人?你跟他见面才有问题。”小乔说他是个职业律师,合法公民,什么时候成嫌疑人了?为什么不能见?警察不回答,装出高深莫测的样子不理小乔。就这样僵持到12点,小乔家里没有人接电话了。估计人被带走了。

鉴于此次严重事态,我要对上海警方提出强烈抗议:

一、我李建强是合法公民,执业律师,我到中国的任何地方都没有受到限制,甚至去美国、香港也不存在问题。难道我到上海就会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影响上海的和谐稳定?而且这次来上海是代理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是合法执行职务。上海警方凭什么对我进行监控?凭什么限制我的朋友跟我见面?

二、小乔(李剑虹)女士是我的好朋友,我去年七月在上海看她,上海警方无理扣押她20多个小时,9月份她去青岛旅游,又被上海警方非法绑架回上海;这一次又非法闯入私人住宅,无证传唤,无理纠缠。上海警方的法律依据何在?

中国有句话,事不过三,上海警方一而再,再而三的践踏法制,侵犯人权,究竟想干什么?

三、本律师决定,下一周开始,我要到上海市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控告上海市公安局严重侵犯人权的非法行径。本律师要为小乔、也为自己打一场官司!以讨还公道,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公民的尊严!

                                 李建强
                         2007年3月17日12点30分

袁伟时:惩治汉奸言论?一个笑料而已!

喻权域是跟我同一代的人,这代人因为与世界主流文化割断了联系,所以知识面非常窄,懂得的东西很少

我认为这个事情代表了某些人的极端民族主义思想。思想文化应该是多元的,开放的,任何现代国家都应该是这样的

这就牵涉到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言论自由的边界在哪里?看看宪法的原文吧

《南都周刊》记者 彭晓芸 石磊 实习生 刘源


中山大学教授袁伟时 彭晓芸 摄

他这个东西不可能被采纳

南都周刊:您是什么时候知道喻权域先生这个建议立法惩罚汉奸言论的提案的?

袁伟时:3月6日上午,有记者打电话给我,告诉我说,有一个政协委员要提议制定一个“惩罚汉奸言论法”的法律,因为有人发表了很多叛逆言论,为鸦片战争、八国联军翻案。我边听边觉得好玩,电话交谈中我从头笑到尾。

南都周刊:您在觉得好玩可笑的同时有没有想到一件事,这个提案真的通过了会有什么后果?

袁伟时:他这个东西完全不可能被采纳的。采纳这个东西,马上会对中国的国际形象带来很大的损伤,同时对国内的学术思想文化的发展会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改革开放已经将近三十年了,普通人都不难看出这样立法的后果,何况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委员都是有丰富政治经验的。因此,这件事不过是全国政协历史上一个有趣的插曲,一个笑料而已。

南都周刊:这仅仅是一件好笑的事吗?

袁伟时:当然不是。首先对这个事情的性质,要有一个判断。

我认为这个事情代表了某些人的极端民族主义思想。思想文化应该是多元的,开放的,任何现代国家都应该是这样的。他说要有这么一个“惩治汉奸言论法”,“依法”惩治他所不喜欢的言论。若是三十多年前,文化大革命还没结束的时候,提出这么一个议案,那一点儿都不奇怪。而今,改革开放已经将近三十年了,在这个时候出现,就很奇怪了。奇怪中又有不奇怪,那就是中国的狭隘民族主义根深蒂固,不是那么容易化解的。

另一方面,它又是一个文化专制主义的思潮。稍微有点现代观念的人,不会想出这么一个歪点子:用法令来惩办“汉奸言论”。现在一些愤青在网上动辄给人扣汉奸帽子,如果喻权域的提案真正成为法律,查“汉奸言论”的热潮就会席卷全国,太恐怖了!

南都周刊:您的一些文章,按喻权域先生的标准,好像是可以扣上“汉奸言论”的帽子的。被扣上这个帽子,您的感受如何?

袁伟时:当然是对我的辱骂了。但我自己是一种看戏的心态。我一向都是对所有的事情有一种观众心态,都是作为一个历史现象去看去观察去分析。所以我并不感到对我有特别的压力。

南都周刊:在此之前,您知道喻权域先生这个人吗?

袁伟时:对喻权域这个名字我之前听都没有听过,直到这次才去找有关的资料,才了解有这么一个人。喻权域是跟我同一代的人,这代人因为与世界主流文化割断了联系,所以知识面非常窄,懂得的东西很少。直到改革开放后,国门打开了,我们才知道世界已经变了。有些人努力更新自己的知识,做出了杰出的贡献;而另一些人,固步自封,夜郎自大,越来越落后于时代前进的步伐。

反战的日本人算不算“日奸”?

南都周刊:喻权域先生建议惩治汉奸言论的一个依据是,二战后德国、奥地利等国都有“禁止为纳粹辩解”的立法,您认为这和他提出的“惩治汉奸言论法”,有什么可比性吗?

袁伟时:没有可比性。因为纳粹实行种族大屠杀,这些罪行经过国际法庭裁定,证据确凿。针对这么一个具体的特定的罪行,为了避免人类重蹈覆辙,必须有这么一个法令。但是“汉奸”是一个泛化的概念,根本就没有办法准确界定;他自己都说不清“汉奸”的内涵、外延,又怎么立法呢?

南都周刊:按照喻权域先生的说法,“汉奸行为,就是有直接的行动;跟侵略者带信、带路,把我们的军事情况通报给他们,这一类就叫汉奸行为,这一类的罪更重,奥地利的法律就是这样的。”然后他说提出立法要惩治的是“汉奸言论”,他认为“歪曲历史事实”就是“汉奸言论”,“而且前几年汉奸言论不那么多,现在汉奸言论逐步地增加了。”

袁伟时:“惩治汉奸言论”的说法,一是概念不清,二是逻辑混乱。“汉奸”是针对汉民族的,而汉民族没有成为一个单独的国家,也没有单独的自治区。一个多民族国家的中央政府可以立法保护少数民族的利益,但要立法来惩治某民族的犯罪分子,而对其他民族不适用,这是不可能的。“汉奸”怎么界定,这是个大问题。他有没有触犯刑法?如果触犯了刑法,那对任何民族的人都是适用的。这么看来“惩办汉奸言论法”就已经不通了。第二个是“言论”,通过立法来限制言论,这在全世界任何国家都是一个反动措施。此外,由谁来判定这个那个言论是“汉奸”还是“汉英”呢?

南都周刊:我一直觉得“汉奸”这个词属于我们童年在影视作品中出现的词。长大后,觉得这个词已经留在历史里面了。您是怎么看待这个词的呢?

袁伟时:汉语中的“汉奸”,不是严格的法律语言,也不是准确的学术概念。出卖国家利益、机密,破坏国家安全,那是罪行。即使这些行为也不是没有前提的,如果面对一个对内镇压、屠杀人民,对外侵略或制造恐怖活动的国家,揭露他们的反人类措施,那绝对是正义行动。抗战时期,日本是侵略的一方,而当时反战的日本人也代表正义,并不存在“日奸”。而且,历来对“汉奸”这个词的使用很不严格。例如,中国第一位驻外公使郭嵩焘就被一些文人污蔑为“汉奸”,现在有不少汉族人在美国政府工作,为美国谋利益;在美、日等国的大小公司工作的汉人更比比皆是,他们为外国老板服务,这些人是“汉奸”吗?

南都周刊:现在网上大量的文章帖子,把“汉奸”一词普及化,甚至在现实中有大学生帮老外砍价当翻译,地摊女子还大骂大学生是“汉奸”,这个词被拿出来,您觉得它还有什么新的生命力吗?

袁伟时:“汉奸”是十九世纪鸦片战争以后到二十世纪上半叶的历史产物,我觉得这个词用来判别中国公民现在的言论行动已经没有意义了。三四十年代抗日战争时期惩办卖国贼,那时候是有意义的;此后,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五十年代还有些战犯正在审判,还有一定意义。现在随便说别人是“汉奸”十分无聊,是愚昧无知的表现。

南都周刊:这一个词语的大量使用,折射出中国社会一些人的什么心理?

袁伟时:这就是一种民族主义情绪。民族主义情绪在中国要解决并不容易。许多有悠久历史的国家,一发展后,往往就伴随着严重的民族主义。有远见的政治家和有远见的知识分子要努力逐步引导、化解这些情绪。大同世界终有一天会实现,世界正在走向一体化,必须化解这些情绪。这不等于抹杀历史,那些侵略罪行,屠杀罪行,是人类的野蛮史,应该弄得清清楚楚,永志不忘。但要分清过去和现在,同时要客观、全面、冷静分析,拒绝情绪化。

言论自由的边界究竟在哪里?

南都周刊:喻权域先生提到“惩治汉奸言论”的法律依据是宪法的第51条和54条,他说“你言论自由,学术自由,但是还不能危害国家的利益”。您是怎么看的呢?

袁伟时:这就牵涉到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言论自由的边界在哪里?看看宪法的原文吧:“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这些说的都是“行为”。言论和行动是有区别的。而且所谓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也应有严格的法律界定,不能以某个人随心所欲的意见为准绳。以言治罪是中世纪专制国家和现代极权政府的行为,现代民主国家都不愿掉进这个污水坑中。一些国家和地区处理言论案件奉行的准则是:就对公共事务发表的文章和谈话,除了具有“明显且即刻的危险”性质的煽动言论,都不予追究。研究历史问题,有不同意见,就要以“汉奸言论”治罪,未免太好笑了吧!

那么,言论自由的边界在哪里?几百年来,世界各国不少杰出学者已经写了不少辉煌的著作。那些优秀著作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正在建设法治国家的中国应该认真吸取。

照我看来,有三条边界是不能逾越的:诽谤或侮辱他人,侵犯他人的权益;泄露他人或集体(如公司等等)的秘密;泄露国家机密。还要注意,中国正在推行信息公开,不能胡乱把一些公民理应得到的信息加上机密的名义入人以罪。

但有两条所谓的“界限”是根本站不住脚的。一条是喻权域说的,学术研究的成果只能在少数人范围中讨论,而不能公之于众。这里立即碰到一个问题,由谁来判断哪些学术问题只能在少数人中讨论?这些人的这样的权力又是谁授予的,有没有合法性?更重要的是,学术研究就是要不断推陈出新,用行政或政治手段干扰学术研究本身不但是错误,而且是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其中有些甚至是罪行。

另一条是另外一个学者说的,学术研究要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学术无禁区,任何国家的宪法和法律都是可以研究和批评的,否则就不可能改进了。同时,学术是探索未来的,没有这个探索,社会就失去了改进的重要驱动力。例如,现行法律是禁止卖淫、嫖娼的,但是有些社会学家总结海内外各国的经验,主张红灯区合法化,认为这有利于控制性病,保护性工作者的人权,解决一亿多民工的性需要。这样的探讨明显违反现行法律,却是学术研究的正常现象。这是学术活动的常识,居然有人要向这样的常识挑战,我不知道这是可怜还是可悲!

南都周刊:喻权域先生提议“惩治汉奸言论”,一个出发点可能是为了防止“为历史翻案”,您怎么看他说的有些人为历史事件“翻案”?

袁伟时:许多历史人物,查一查从大清帝国到民国到共和国的历史,有哪一个法院判过这些人的罪?没有。既然没有判过罪,也就没有翻案这个词。即使判了罪,也可以研究,是冤案也可以翻。历史事件更是要不断研究,把一些人伪造的历史揭穿,努力揭示历史的本来面目。

南都周刊:是不是说,历史真相总是无法完全地、绝对地还原,但作为史学家有责任不断地去接近它,这种探究不是翻案不翻案那么简单?

袁伟时:对,不断去接近历史真相,将它基本还原是可能的,但完全一致是很难的,因为史料是有限制的。

南都周刊:但是,喻权域先生认为,重新解读历史要分场合,你在少数人中间研究它,这个是自由的,这个不犯法。你拿到报纸上登,让青少年谈论这个东西,会毒害青少年。

袁伟时:他不相信我们现在的公民,包括青少年,是有独立判断力的。公民的理性态度要从各种不同观点自由讨论中才能够形成。并不是说把青少年隔绝起来,通过思想过滤,青少年才能健康成长。这样成长起来的青少年很可能会变成政治野心家的工具,因为他完全没有独立判断的能力,不可能独立判断是非。这是历史经验已经证明了的东西。

喻权域的主张也是言论自由

南都周刊:目前评论的声音基本上是一边倒地反对喻权域先生。这在您意料之中吗?

袁伟时:对。这次争论,中国的国际形象是得分的。为什么呢,首先起来批判喻权域的是《中国经济时报》,这是国务院一个部委办的报纸,是中国政府办的报纸,还有《中国青年报》,第二天《南方都市报》也发表批驳他的意见的文章。从国家到地方的报纸都发表评论,而且都是旗帜鲜明地反对这么一个错误言论。网上又是多种意见并存,而多数人捍卫言论自由,体现出宝贵的理性态度。中国人经过改革开放那么多年,经风雨、见世面,判断是非的能力大大提高了。这是值得高兴的。

南都周刊:这么说您是宽容喻权域先生的这一言论的?

袁伟时:这不是我宽容,而是承认这是多元言论中的一元。有这样的人是很正常的,同不同意他的意见都是非常正常的现象。

南都周刊:有网友说如果喻权域先生的言论在西方传播开来,也损害了中国的形象,那么按照他的逻辑,他不也是一个“汉奸言论”的发布人了吗?

袁伟时:确实如此。假如中国的立法机关采纳了他的这一言论,作为政治立法,那对中国的形象是毁灭性的打击。这完全不可能。而且是我们的中央报纸首先起来反对,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监督。这一点值得高兴,中国是在进步。

南都周刊:如果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这个事件有没有什么积极的意义?

袁伟时:这件事反映出大家都很珍惜言论自由,这是很可贵的。喻权域提出这些主张也是一种言论自由的体现。经过辩论以后,多数人都知道了是怎么回事。

未 普:“中国式民主”正成为世界新模式?

 

三月七日,来自一家印度网站的小消息,忽然变成大陆主流媒体的大新闻。这家印度网站说,中国“两会”的民主气氛日渐浓厚,中国式民主制度正在日益成为世界民主制度的一种新模式。该网站还说,中国的实践证明,中国的民主制度适用中国的国情。对此,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新闻网等大陆新闻媒体网站,迅速给予转载,用的主标题便是,“中国式民主正成为世界新模式”。

乍一看这题目,笔者吓了一跳。温家宝不是刚刚说过,中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高度的民主和完备的法制,是属于成熟的社会主义的吗?按照温家宝的逻辑,既然中国现在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的中国要搞民主,就只能搞初级民主,初级民主如何成为世界新模式?

其实,中国现阶段的民主确实很“初级”。就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说,人代会号称是中国民主政治的标志,历经五十年,进步一直不大。这个制度顾名思义,是通过人民代表反映民意,对政府进行监督。可是应当对政府进行监督的人民代表中,70%是政府官员。还有,这些人大代表中,只有县级以下的代表才是直接选举出来的,省市级的代表都是间接选举出来的。这种间接选举被大陆一些学者称为初级民主。

这样的初级民主,自然只能和初级人权相匹配了。在大陆官方的人权辞典中,人权只是生存与发展,而中共最爱谈“生存权”。“生存权”就是“活著”,是最初级的人的权利。前不久,外交部长李肇星又把这个“活著”的初级人权引伸了一下。他说,人权嘛,就是要活著,就是要活的一样长,人均寿命36岁的国家,肯定没有人均寿命82岁的国家,人权程度高。人人生而平等,变成人人死也要平等;权利的平等,变成生理寿命的平等。这就是中共的智慧和创新。

至于自由,眼下的中国人只有初级的自由。这个初级自由就是,中国人只有吃喝玩乐做买卖的自由,没有说话、出书、结社和组党的自由。他们可以是自由的经济动物,不可以是自由的政治人士。他们必须党云亦云,不能有独立的人格,不能有自由的思想。

如此初级、如此粗糙的民主、人权、自由,甚至被庸俗化、被扭曲的民主、人权、自由,怎么能够成为世界新模式?一个外国网站,发点儿即兴之言,为何立刻受到大陆主要媒体网站的特别追捧呢?应当说,印度网站的说法正好反映了大陆一些文人学者的心声。这些文人学者,一直试图否定国际社会公认的普适价值。而他们的主张,就是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取代现代主流文明。

印度网站的声音听在胡温的耳朵里,肯定也十分受用。但是作为执政者,他们不敢像那些学者文人一样,公然赤裸裸地挑衅民主、人权和自由的普世价值。他们一方面表示赞同这些普世价值,一方面继续紧缩政治环境,另一方面还要为自己的紧缩政策作辩解。最近,温家宝重新启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恐怕就是要利用它的绝妙的多重功能,向外界宣示,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状态的民主、人权和自由,适合不发达的中国国情。

也许,胡温高层并没有指望初级阶段的中国式民主能成为世界新模式,但是,用“初级阶段”堵住天下人批评中共压制民主、藐视人权、钳制自由的悠悠之口,为自己解套,为十七大定调,恐怕是温家宝文章的言外之意。问题是,“初级阶段”即使能为胡温解套,它能为病入膏肓的中共一党专制解套吗?

鲍 彤:评物权法的启蒙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百分之九十七的高票通过了。

这件事情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中国共产党主席毛泽东一九五三年提出的” 向社会主义过渡” 的那条《总路线》,以及它的全部理论和政策的最终破产,意味着在折腾和徘徊了半个多世纪,转了个三百六十度的大圈子之后,中国依旧回到了原点。

事关十四亿公民的产权,由三千名代表跑来听一遍,分小组讨论几次,就连同其他十几个重要文件,总共花费不到一个钟头,匆匆忙忙,一古脑儿, “高票 “通过了—-这种东西能 ” 成熟” 吗?

这个大圈子的前半截,以废除私有制为中心,建立了 ” 国” 有” 国” 营经济和” 公” 有” 公” 营经济。这些从老百姓手里掠夺来的东西,和” 国家” 没有关系,和” 公众” 也没有关系。它的更确切的名称,应该是官有制,即党的领导集团所有制,因为惟有官,惟有党的领导集团,才真正有权支配和操作这些东西。其结果,是使 “社会主义改造 “(即破除私有制)成为以 ” 国家” 或” 公众” 名义掠夺老百姓的手段,使全部社会秩序丧失稳定的基础,使整个国家处在无休止的大震荡之中。这个过程,直到今天,仍然被党的最高理论家歌颂为 “革命 “,并且以 ” 毛泽东思想” 和” 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 载入了宪法。

这个圈子的后半截,是1989年天安门屠城之后,在老百姓鸦雀无声的红色恐怖下进行的。这个过程,以迎合老百姓的改革愿望为旗号,以瓜分国有资源为中心,建立了共产党领导下的 “民 ” 有” 民” 营经济。在历史的一瞬间,魔术般地在神州大地上劈开了世界之最的贫富鸿沟。近水楼台先得月,造出了繁荣,造出了腐败,造出了百万富翁、千万富翁和亿万富翁,他们构成了 “民 “有 ” 民” 营经济的主体,其中,有国家级的暴发户,省级的暴发户,市级的暴发户,县级的暴发户,还有许多乡镇级的暴发户。这个圈子的后半截,被党的理论家定义为 “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 “,并且以 ” 邓小平理论” 和”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载入了宪法。

前半截和后半截加在一起,构成了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的全部现代史。为了替这个转圈子作准备,国共双方至少有四千万人在内战中牺牲了生命;在转圈子的过程中,又至少有四千万人被大跃进饿死,或在共产党发动的群众斗争中被斗死。在付出了层出不穷的血的 “学费 ” 之后,中国现在回到了原点,重新开始追随公元二世纪的古罗马,从而也许,有朝一日,有可能建立以产权为中心的完整的民法体系。

中国近五十年来,不,其实是近八十年来的历史,应该彻底改写。这就是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物权法》的伟大的启蒙意义。

这部物权法有没有缺点?尽管据说已经” 反复酝酿” 和” 广泛讨论” 了十三个年头,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从来没有可能接触到这种机密文本。但是,会议的全过程,有根据令我们相信,它大概不是什么 “成熟 “的东西。事关十四亿公民的产权,由三千名代表跑来听一遍,分小组讨论几次,就连同其他十几个重要文件,总共花费不到一个钟头,匆匆忙忙,一古脑儿, ” 高票” 通过了—-这种东西能” 成熟” 吗?有人一贯主张” 有法总比无法好” ,但我历来不敢苟同。今天这个物权法,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到底能起什么好的作用或坏的作用,我不敢言之过早。

刘晓波:温家宝回避赵紫阳 记者会文字稿被删

 

与前几年两会答记者问相比,今年两会温家宝的记者会答问,与政治改革有关的内容,不仅内容有了明显的增加,而且不同于那些应付了事的官话。

中央电视台记者问到反腐问题,温家宝的回答涉及到体制改革问题,核心是如何通过体制改革来解决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他说:“造成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还得从制度上入手。因为这就需要改革我们的制度。……贯彻我们已经制定的行政许可法,减少审批事项。政府部门掌握了大量的行政资源和审批权力,容易滋生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官商勾结的腐败现象。第二,就是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减少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加强人民对政府的监督。今后,凡属审批事项,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都要实行公开、公正和透明。”

法国世界报记者问到中国政治民主化问题,并在提问中将温家宝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与香港出版的《赵紫阳软禁中的谈话》联系起来。

温家宝重述了两会前他的署名文章的内容,再次强调:1,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等价值,并非资本主义所独有,而是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2,每个国家的社会发展历史和发展水平的不同,决定了不同国家实现民主的形式和和途径的不同,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温家宝还说:“社会主义民主归根结底是让人民当家作主,这就需要保证人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就是要创造一种条件,让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就是要在平等、公正和自由的环境下,让每一个人都得到全面的发展;就是要充分发挥人的创造精神和独立思维的能力。”

温家宝特别解释了“100年不动摇”,不是说“100年不要民主”,而是说“社会主义由不成熟到成熟,由不完善到完善,由不发达到比较发达,还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在这个阶段当中,我们要实现两大任务,推进两大改革:一是集中精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二是推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特别是让正义成为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价值。两大改革:一是推进以市场化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一是以发展民主政治为目标的政治体制改革。”

然而,法国世界报记者在提到赵紫阳时问到:“有关民主,我还有一个问题,最近前总理、中共前总书记赵紫阳在香港出版一本书,赵书中提到,中国如果要实现现代化,要向东边台湾那样实行民主的政策。台湾也是处在独裁统治下,现在实现了民主与多党制,请问你对前总书记赵紫阳的话有何看法?”

温家宝的回答说:“至于你谈到香港出版的书与我谈过的这些观点没有任何联系,因为我也没有渡读过这本书。”

记者会结束后,登陆新浪网查看记者的视频和文字稿,视频没有任何删节,而文字稿删掉了以上问答。

在我看来,法国世界报记者把《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与《赵紫阳软禁中的谈话》联系提问,显然是从温家宝的署名文章对“初级阶段”的强调中读出了赵紫阳时代的气息,于是,记者想借提问之机测试一下前中央办公厅主任温家宝如何看待自己的老上级、前总书记赵紫阳。

温家宝注定要让这位记者失望。温回答这个问题共用了719个字,但回答人民日报署名文章占去679个字,而用在赵紫阳问题上仅有40个字,且要用最简短的回答来澄清现在的他与赵紫阳完全无关。

看得出来,由于赵紫阳这个名字本身的政治敏感性,温对他与赵紫阳曾经有过的上下级关系极力回避,所以,即便在这区区40个字的回答中,温不仅刻意不提赵紫阳的名字,而且尽力撇情他与赵紫阳的关系。

虽然这段问答只占记者会的一小部分,但也凸现了中共政权及其高官的内在恐惧和虚弱——这个政权害怕自己的前总理和前总书记,这个现任总理害怕自己的老上级,怕到连赵紫阳的亡灵也不敢提及。

2007年3月16日于北京家中
──《观察》首发 

朱学渊:“大伪之人”胡乔木是“谦谦君子”

 

学渊评:要不是读了阮铭先生的旧文,真还不知道天下有专业的“伪史派”,它的“总设计师”就是胡乔木。不幸《党史笔记》作者何方先生对胡乔木非但没有微词,对其人品还颇有褒嘉;前读禁书《风云侧记》,袁鹰先生似乎也有类似的奖掖。阮铭先生指出这就是“伪君子”,“大伪之人”何必不在小人物面前做个“谦谦君子”呢?阮先生之识,又高人一筹。

阮铭:对中共党史伪造学派的清算
——何方《党史笔记——从遵义会议到延安整风》一书的价值

何方《党史笔记──从遵义会议到延安整风》一书的价值,就在对统治中国共产党六十余年的党史伪造学派进行了一次正本清源的认真清算。何方指出,中共制造伪史的源头,是延安整风和产生于延安整风的“党史编篡学”。何方称之为“党史编篡学”的“胡乔木学派”,包括后来加入的胡绳等人。我看称之为中共党史伪造学派更为真切。决定伪史“一锤敲定后不许动”的是毛泽东、陈云、邓小平等人。胡乔木不过是毛泽东、陈云、邓小平们的“一枝笔”,从替毛泽东伪造第一个历史决议始,到替陈云、邓小平伪造第二个历史决议止。今天毛泽东、陈云、邓小平、胡乔木虽已去世,这个历史伪造学派仍以这两个历史决议统治中共党史研究,不准越雷池一步。

一、塑造毛泽东神话的两个历史决议

何方的《党史笔记》,着重清算了中共党史伪造学派制造的第一个历史决议(中共六届七中全会《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及这个历史决议伪造的遵义会议神话。

对于毛泽东发动延安整风的目的,有许多流行的说法,譬如说是批判斯大林─王明教条主义的思想解放运动之类。何方指出延安整风以“研究与清算党的历史”为手段,目的是“打碎两个宗派”,树立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绝对权威。而所谓“教条宗派”和“经验宗 派”,实际上并不存在,只是为论证毛泽东的正确和其它领导人的错误制造的假想敌。

事实是:一九三八年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延安整风前,七大代表已从各地选出。一九四○年四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任弼时负责七大筹备工作,成立了七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毛泽东曾于一九四○年四月二日致电彭德怀、周恩来:“任(即任弼时)已到达延安,中央决定快点召开七大。” 但毛泽东在一九四○年下半年改变了想法,认为“为确保七大成功,有必要统一全党认识”;并亲自主持搜集中共六大以来的历史文件,准备编《六大以来》文献集,作为开展党内路线斗争、统一全党思想的“基本武器”。

效法斯大林编党史

一九四一年二月,毛泽东任命胡乔木为自己的政治秘书,参与编集《六大以来》和起草《历史决议》。何方指出:毛泽东编集《六大以来》和起草《历史决议》,效法斯大林编《联共党史》的方式,即先设定党内一直存在两条路线斗争,毛泽东代表一条正确路线,别的中央领导人代表一条错误路线。选材的标准,就是证明毛泽东一贯正确,别的中央领导人一贯错误。胡乔木自己承认:“编辑《六大以来》,并不是有文必录,主要是把两条路线点明,为了引起整风运动对党的历史的学习和对党的历史决议的起草。《六大以来》成为延安整风的基本武器。”

延安整风和历史决议制造的第一个神话,就是遵义会议,即所谓决定中国命运的第一个历史转折点,纠正了王明的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确立了毛泽东在全党、全军的领导地位。何方以大量历史资料证明,这个毛泽东造神运动的“历史转折”纯属伪造。

遵义会议是长征途中在贵州遵义举行的一次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主要是检讨博古、周恩来、李德在领导长征中的军事路线错误。那时领导中央红军长征的是所谓“三人团”(总书记博古、政治局常委周恩来和共产国际代表李德)。会上由博古作关于五次围剿的总结报告,周恩来作副报告。政治局常委张闻天作“反报告”,对“三人团”的军事路线错误提出系统批判,并接受会议委托起草《中共中央关于反对敌人五次围剿的总结决议案》。

会上改组了政治局常委,由张闻天取代博古任总书记;经张闻天、王稼祥提议,选举毛泽东为政治局常委。会议决定取消博古、恩来、李德“三人团”;“由军事首长朱德、周恩来为军事指挥者,而恩来是党内委托的对于指挥军事上下最后决心的负责者,以泽东同志为恩来同志的军事指挥上的帮助者。”会后成立的周恩来、毛泽东、王稼祥三人军事小组,周恩来任组长。

一九八四年九月,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会同中央档案馆编辑出版的《遵义会议文献》,是制造遵义会议神话的高峰。为了在第二个历史决议后再度拔高遵义会议确立毛泽东对全党全军领导的神话,中共党史伪造学派根据陈云的一个所谓《传达提纲》和陈云对《调查报告》的《答复》,以及一些人几十年后的“回忆”,便按照陈云的指示“一锤敲定后不许动”,把遵义神话敲定为“不许动”的党史。何方指出这部《遵义会议文献》充斥荒唐可笑与自相矛盾。如:

《遵义会议文献》自相矛盾

──正副报告之后第一个就是毛泽东重要发言,内容就是《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而张闻天批判“三人团”军事路线的《反报告》,张闻天起草,遵义会议通过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反对敌人五次围剿的总结──检讨博古、周恩来、李德同志军事路线的错误》,或者根本不提,或者不“重要”了。)

──周恩来全力推举毛泽东为我党我军领袖并得到与会绝大多数同志的积极支持,大家都拥护毛泽东同志正确领导。

──洛甫(张闻天)说,现在要更换领导,我们说,当然是毛主席,听毛主席的话。毛主席说,不对,应该让洛甫做一个时期,毛主席硬是让洛甫做一做看。

这是典型的“今为古用”,把六、七十年代拥毛的文革语言和八十年代邓小平“让胡耀邦做做看”的办法用来制造三十年代的遵义会议神话。

还有陈云那份所谓遵义会议《传达提纲》。《遵义会议文献》在“考证”后说:这是陈云在“遵义会议后不久从威信到鸭溪的行军途中”写成。可疑的是从未发现有人听过陈云按这份“提纲”的“传达”。而这份“传达提纲”,也未在中国发现,而是“一九五六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从莫斯科的共产国际档案中接收来的”,一九八二年才得到陈云确认。这一“文献”的标题,也不是“遵义会议传达提纲”,而是《(乙)遵义会议政治局扩大会议》。何方认为,陈云此件不但内容与事实不符,而且不可能是“传达提纲”。他判断可能是陈云一九三五年八月同陈潭秋、扬之华等八人到莫斯科后给共产国际写的报告。

其实此事前人早有发现。因为陈云给共产国际写的《遵义会议政治局扩大会议报告》,就登在一九三六年第一、二期合刊的《共产国际》(中文期刊)上。旅居美国的党史专家司马璐早在他的《中共党史暨文献选粹》中做过引证,并注明“原文是陈云向共产国际所作的报告”。引文中的一段是:

──在遵义会议上,毛批评博、周路上不愿多打仗,行军像搬家似的,认为这是不对的。可是,遵义会议后,毛指挥军队大打大跑,结果也引起很多不满。

陈云早年在《共产国际》期刊上发表的《遵义政治局扩大会议报告》真本,比他半个世纪后“一锤敲定后不许动”的《遵义会议传达提纲》伪本,恐怕更接近事实。就在遵义会议之后行军途中,林彪、彭德怀和刘少奇、杨尚昆,或写信、或发电,或发牢骚,均表达不信任毛泽东的军事指挥。哪里有什么“大家都拥护毛泽东同志正确领导”?

真正的历史转折,一锤敲定

真正的“历史转折”,真正的“一锤敲定”,是长达三年的延安整风和胡乔木起草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一九四三年三月二十日,延安整风进入中期,中共中央政治局以“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为名,作出《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减的决定》。《决定》以毛泽东为“政治局主席”,改组了书记处,由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三人组成,以毛泽东为“书记处主席”,并规定“主席对书记处会议所讨论的问题有最后决定权。”这个《决定》取消了原来的总书记和政治局常委,一九三五─一九四三担任了八年中共中央总书记职务的张闻天,从此在胡乔木学派的中共党史上被抹掉了。这是从组织上确立了毛泽东自一九四三至一九七六三十三年终身主席的绝对权威地位。

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日,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毛泽东“第一枝笔”胡乔木起草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制造了毛泽东历史上一贯正确的神话:

──一九三五年一月,在毛泽东同志所领导的在贵州遵义城召开的扩大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得以胜利地结束了“左”倾路线在党中央的统治,开始了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央的新的领导,是中国党内最有历史意义的转变。 ──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着重指出:二十四年来中国革命的实践证明了,并且还在证明着,毛泽东同志所代表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到了今天,全党已经空前一致地认识了毛泽东同志的路线的正确性,空前自觉地团结在毛泽东的旗帜下了。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更普遍更深入地掌握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结果,必将给党和中国革命带来伟大的进步和不可战胜的力量。

邓小平继承毛的历史错误

毛泽东去世后,胡耀邦曾发起真理标准讨论,一度战胜继续神化毛泽东、拒绝纠正毛泽东历史错误的“凡是”派。邓小平则左右摇摆,始而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支持胡耀邦“解放思想”,提出“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继而又支持胡乔木“反自由化”,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党史问题上,邓小平继承毛泽东,仍用胡乔木这枝笔来起草《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邓小平对第二个历史决议的指导思想,是继承第一个历史决议的神话。邓小平说:

“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主要是批判三次左倾路线,对照着毛泽东同志的正确路线,没有专门讲毛泽东思想的内容。现在这一次,要科学地确立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把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内容,特别是今后还要继续贯彻执行的内容写出来。”

胡乔木遵照邓小平指导思想写出的稿子,在提交党内四千人讨论时受到批评,许多人提出决议没有从建国以来毛泽东错误造成的巨大灾难中总结出历史教训,指出今后改革的方向,并主张不该继续第一个决 议对毛泽东的神化。

胡耀邦根据四千人讨论的意见提议,《决议》可考虑改变一种写法,着重联系历史经验,写当前任务和今后的做法。也就是避开对毛泽东思想的争议,从错误中记取历史教训,明确前进的方向。

胡耀邦的“第二方案”被邓小平、胡乔木、邓力群否定。邓小平说:“决议稿阐述毛泽东思想,不只是个理论问题,尤其是个政治问题,不写或不坚持毛泽东思想,我们要犯历史性的大错误。”邓小平去同陈云商量,陈云出的点子是专门加一篇话写建国以前的历史。他说:“六十年一写毛的功绩、贡献就会概括得更全面,确立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就有了全面的根据。” 胡乔木为代表的党史伪造学派,在邓小平、陈云的指导下“一锤敲定”,重塑了被建国以来巨大历史灾难击破的毛泽东神话。

二、清算胡乔木学派的“党史编篡学”

何方指出,延安整风产生了胡乔木学派的中共党史编篡学,罢黜百家,定于一尊,垄断了整个党史研究领域。 毛泽东在延安整风时说:“过去不但没有关于党史的研究,甚至整个党的历史没有哪个人考虑过。”毛的说法不符合历史事实。早在一九二六年,已有蔡和森的《中国共产党史的发展》一书问世。后来又有瞿秋白的《中国共产党历史概论》(一九二九年),李立三的《党史报告》(一九三○年)。张闻天的《中国现代革命运动史》和华岗的《大革命中的中国共产党》,内容也都包括党史。何方认为,这些早期党史著作“直抒己见,不为尊者讳,没有清规戒律的限制,没有审查制度的约束,对问题有不同看法,错误虽在所难免,有些史实也不尽正确,但基本上都秉笔直书,继承了中国史传不虚美、不隐恶,追求实际的优良传统。”

胡乔木伪造党史学派 延安整风创建的胡乔木学派“党史编篡学”,正是背叛了这个优良传统。名曰“反教条主义”,却是十足仿照斯大林伪造《联共党史》的教条主义。《联共党史》以斯大林划线伪造联共两条路线斗争的历史,中共党史编篡学以毛泽东划线伪造中共两条路线斗争的历史。编篡历史文献《六大以来》时,毛泽东有错误的文献,如毛泽东反AB团的《前委通告第一号》(一九三○年二月十六日),毛泽东提出“肃清富农领导、肃清AB团、根本改造赣西南党”给中央的信(一九三○年十月四日)等,均不收入。却收进《中央政治局关于富田事变的决议》(一九三一年三月二十八日),把反AB团和富田事变的责任从毛泽东转移给中央。毛泽东导致西路军覆灭的有关文电,如下令“打通苏联通道”的《十月份作战纲领》(一九三六年十月十日),“组成西路军,创立河西根据地”的《作战新计划》(一九三六年十一月八日),以及西安事变后中央军委对西路军的重要指示电,均不收入,以掩盖毛泽东的错误决策,把西路军覆灭的责任转嫁给张国焘。

相对于对毛泽东错误的掩盖,对所谓“反毛”的“左”倾中央的错误则予以夸大。如“左”倾中央反对“邓(小平)、毛(泽东)、谢(维峻)、古(柏)”的文献,《六大以来》收进四篇之多。事实上对“邓、毛、谢、古”的党内斗争,受错误批判的人,只是受到撤职处分,调走做别的工作。如邓小平被撤销江西省委宣传部长职务,不久调任总政治部秘书长,后又出任《红星报》主编。而毛的反AB团富田事变,错杀成千上万红军指挥员和革命战士。

一部以毛泽东划线精心取舍、形塑中央两条路线斗争的历史文献《六大以来》,三年延安整风和中共历史上最长的一次中央全会(从一九四四年五月二十一日到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日开了十一个月之久的六届七中全会)“原则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胡乔木根据《历史决议》撰写、经毛泽东审定的《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完成了胡乔木学派的党史编篡学或胡乔木伪造党史学派对中共党史研究的绝对统治,同时制造了毛泽东思想的绝对权威和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

毛泽东去世后,胡乔木学派曾一度遇到危机。胡耀邦领导的真理标准讨论否定了对毛泽东的两个“凡是”,也就是否定了毛泽东思想的绝对权威,否定了以毛泽东划线作为判别历史是非的标准。随着胡耀邦对中共历史上大量冤假错案的平反,重新检讨中共历史问题,恢复历史本来面目成为当时的主流意见。 邓:要写毛泽东思想的历史

一九八○年三月,邓小平提出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邓小平的指导思想,仍然沿袭延安时期第一个历史决议的写法,以“确立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作为“最核心的一条”。邓小平说:“不仅今天,而且今后,我们都要高举毛泽东思想的旗帜。要写毛泽东思想的历史,毛泽东思想形成的过程。要正确评价毛泽东思想,科学地确立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

陈云讲得更露骨:“对毛主席的评价要一锤子敲定,否则我们这些人也会被否定。”

至于普遍关心对历史问题的重新检讨和恢复历史的真实面貌,邓小平说:“对过去事情的总结,宜粗不宜细,总结过去是为引导大家团结一致向前看。”

这第二个历史决议的起草小组,仍由胡乔木负责。

从一九八○年三月到一九八一年六月,胡乔木、邓力群在邓小平、陈云直接领导下,第二个历史决议起草了一年零三个月(胡耀邦只是名义上的领导之一,他的意见被邓力群传出邓小平的一句话,“耀邦的第二个方案不考虑了”,即予否定),在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何方指出:“两个决议一脉相承,前者(第一个决议)是后者的基础,后者(第二个决议)是前者的延续。第二个决议还特意(根据陈云意见)在前面加写了一段对第一个决议的概括和复述,这也使两者一起成为中共党史编篡学的基础和一般研究不得逾越的雷池。两者的基本精神和主要目的又都是在实际上为毛泽东的个人崇拜服务。区别只在于前者是制造,后者是维护。”

何方正确地指出,胡乔木由于“长期的经历和所处的地位,使他成为思想理论界的官方权威和不容有任何越轨的意识形态监护人。”但他又肯定“胡乔木还是有一定的耿直,具有一定的正义感,也帮助过一些专家学者;在包括党史在内的理论问题上,那种敢于提出问题和拨乱反正的精神,至今尚无出其右者。”我以为这是何方以己之真诚与正直,错度了胡乔木虚伪与阴险之心。

历史学家黎澍,对胡乔木的人格品质曾有一针见血的揭露。黎澍说:“胡乔木是毛泽东在延安整风中树立的知识分子思想改造的典范。毛泽东的知识分子改造,就是制造伪君子。毛泽东把胡乔木立为标兵,称赞他‘灵魂最美’、‘改造最好’,胡乔木正是毛泽东心目中最美最好的伪君子。”

胡乔木猎杀“自由化”对象

从毛泽东到邓小平,从延安整风、反右、文革到反自由化、清除精神污染,历次整肃知识分子、篡改伪造历史。树立毛思想、邓理论绝对权威,靠的就是胡乔木这类知识分子中的伪君子。我曾亲见胡乔木怎样出谋划策,不但构陷陆定一、周扬等与他同辈的党内知识分子,就连他的后辈青年都不放过。

文革时胡乔木患眼疾,在家休息,但不时接待来访者谈陆定一。胡乔木揭发陆定一的大字报就贴在中央宣传部大院。胡乔木揭发毛泽东同陆定一在陕北行军时曾遭敌机轰炸扫射,而向敌方通情报的可疑者是陆定一。描述过程离奇如间谍小说。我曾为此问过陶铸,陶铸说他从 未听说,也不可信。那时陶铸任中宣部长,同时担任审查陆定一的专案组长,他对胡乔木的构陷不予理会。后来陶铸被打倒,专案组被另一名伪君子陈伯达接管,陆定一竟被定为叛徒,到一九七八年才由胡耀邦予以平反。

胡乔木在邓小平手下的十年达到了权势的顶峰,不但扩建了他的中共伪史学派的庞大队伍,而且专为邓小平、陈云寻找“反自由化”、“清除精神污染”的猎杀对象。胡乔木的战略,是全面、彻底、干净、的歼灭战,年老的不放过,年少的也不放过。不但他自称的“老战友”,如陆定一、周扬、于光远,一个个被他以邓小平的名义,扫进了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垃圾堆;从胡绩伟、秦川、王若水、苏绍智的新闻与理论,到刘晓庆的电影,李谷一的歌声,我都在大大小小各种会议上听到过他那激昂慷慨、声色俱厉的讨伐,甚至宣布要同准备出版《胡适文存》的某出版社“决斗”。真是所向披靡,伟哉一世之英雄。

三、信史、伪史与愤史

唐代史学家刘知几着《史通》,指出中国有良史传统,也有伪史传统。 刘知几认为良史应具备三个条件:史学、史识、史才。后来章学诚加了一条史德。史学指史料的掌握和辨别真伪。史识指驾驭与分析历史事实的洞察力。史才指写作才能。史德,就是为写出信史、拒绝作伪而无所畏惧的道德力量。

今天中共难以产生信史的人为因素是,史料被伪史学派垄断。敢于写信史的得不到史料,垄断史料的只有胡乔木的伪史学派。甚至一些流行的“回忆录”,根本不是作者自己回忆的记录,而是伪史学派强加于死者的伪作。如何方指出:杨尚昆生前与刘英谈党史《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提到“遵义会议由洛甫(张闻天)代替博古(秦邦宪)任总书记,得到大家的拥护。”这篇谈话经杨尚昆本人审定以《杨尚昆晚年谈党史》为题刊登于《百年潮》。一九九八年九月杨尚昆去世,三年后(二○○一年九月)出版的《杨尚昆回忆录》,这段历史变成:“会上许多同志要求毛主席代替博古领导全党工作,这是众望所归。但毛主席不愿意,所以决议上写了常委中再进行适当的分工。”

伪史学派垄断封闭史料

何方指出:遵义会议决议中根本没有“常委中再进行适当分工”,杨尚昆也无此“回忆”,这是伪史学派从陈云的所谓《传达提纲》抄来的。我还要指出,“许多同志要求毛主席代替……这是众望所归”这些话,是从《邓小平年谱》变造的。《邓小平年谱》一九八○年十一月十日──十二月五日,中央政治局连续召开扩大会议,同意华国锋辞去中央委员会主席,“许多同志提议邓小平担任……这是众望所归”。时隔四十五年,用语竟一模一样,这叫“今为古用”。

何方《党史笔记》提到,一九八七年人大常委会曾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开放一九四九年中共建国前档案,但有保留。后来一九九○年十月的《实施方法》和一九九一年的《二十八号文件》, 作出详细限制,如:“档案形成之日已满五十年,但仍可能对国家利益造成损害的,延期开放”;“开放会影响各级领导人个人形象、声誉的档案”;“涉及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重大问题,重大政治事件,还未做出结论的”;“开放会影响党的团结和社会安定的档案”;等数十项。

谁来决定这些禁令适用的范围呢?唯有垄断历史文献资料的胡乔木伪史学派。凡不利于两个历史决议和《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等伪史制造的神话的,均禁止对民间开放。

求真之难,就在伪史学派对史料的垄断封闭,致使有志修信史者无法接触史料,垄断史料者蓄意制作伪史。于是在史料被垄断封闭的党史研究领域,出现了一种非信史亦非伪史的愤史。

“愤怒出诗人”,未必能出良史。海外有些揭露毛泽东的党史著作,属于这一类。凭一些人物访问和零星历史档案作出的分析判断,难以 符合复杂的历史事实。

我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时写过一本《邓小平帝国》,只是写出个人亲历的一段历史和自己当时笔录的史实。原来我还想写一本《毛泽东帝国》,已写了部份章节的草稿,后来放弃了。因为在毛泽东时期,自己离帝国的核心太远,视野所及之内,缺乏对完整的第一手史料的掌握;因此在开放当年历史档案之前,要写出“历史的实录”几乎是不可能的。

让我们共同努力,争取中共历史档案解禁之日来临,那也将是伪史学派隐退,信史诞生之时。

二○○五年中秋节,于台湾淡水红树林

(何方着:《党史笔记──从遵义会议到延安整风》上、下册,香港利文出版社,二○○五年四月初版。)

(《争鸣》2005年10月号)

孙文广:57反右冲击54宪法和人大

 

中共发起反右运动,冲击他自己制定的54宪法,视宪法如儿戏,历史说明,实行宪政,不仅要有部完备的宪法,而且要有监督宪法实施的制度,如违宪审判制度、多党监督制度、独立的司法和传播制度。

中共建国不久,1954年制定第一部宪法,其中有共产意识形态的内容,问题不少,但也有些积极的内容。三年后的1957年,中共掀起反右运动,把55万”右派”打入地狱,涉及家人以百万计,沉冤22年,严重地冲击了中共自己制定的54宪法和人大制度。

(一)打击言论、出版、集会自由

54宪法八十七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但是,57年被打成右派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因言获罪,因文获罪,当时中共发动知识分子帮助共产党整风,鼓励他们大胆发表意见,并主持会议请党外人士”畅所欲言”.结果提出的意见,最后成了打右派的”罪证”.有些人常在一起议论国事就被批为反动小集团、裴多斐俱乐部。山东大学部分学生,因为不满《青岛日报》对山东大学鸣放的报道,而集体去抗议,被加上冲击”党报”的罪名,被打成右派。章伯钧、罗隆基等人因为经常在一起议论政治问题,尽管他们中还有很多分歧,也被毛泽东批为章罗联盟。

54宪法三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允许,……不受逮捕和审判。”这说明人大代表具有一定的豁免权。但是很多人大代表只是因为提出不同政见,而被划右派,更有甚者把人大会议作为批判人大代表的会场,人大一届四次会议(1957年6月26日—7月15日)就将批判人大代表中的右派分子,作为会议的重要议程。这是57年反右运动践踏民主、践踏宪法的典型事件,人大会议不仅是橡皮图章,还变成了摧残人权、打压人大代表的斗争场合。

(二)反右后将大批人大代表、公职人员撤职,免职

在1958年2月召开的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有38人被定为”右派分子”,取消人大代表资格,在这次会议上,被罢免的人大常委有:黄绍竑、龙云、陈铭枢(注1),被罢免的还有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张云川、陈铭枢、黄绍竑、黄琪翔、谢雪红、罗隆基,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费孝通、黄现番、欧百川,国防委员会委员黄琪翔,国防委员会副主席龙云。(注2)

1958年1月31日经一届人大常委会第93次会议通过决议,撤销被划为右派的三位部长:粮食部长章乃器(民建)、交通部长章伯钧(民盟)和森林工业部长罗隆基(民盟)(注3)。在1958年至1959年期间,因是右派分子,经人大常委会撤销职务的17起。

(三)中共随意延长、缩短人大会期

54宪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好景不长,这种关于会期的规定只执行三年,就被反右运动打破。1957年六月开始反右,很多人大代表成了”右派”,必须召开人大会处理,于是就把下一次人大会议(一届第五次会议)提前6个月在1958年2月召开,打破了人大会议每隔一年开一次的宪法规定。

宪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四年。”

三届全国人大召开第一次会议(1964年12月)后,在10年之中竟没有举行过任何一次人大会议,人大活动停止了十年。

(四)人大停止审议政府、最高法、最高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54宪法第二十七、五十二、八十、八十四条都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法院、检察院都要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人大要听取和审议这些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给予评价,这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基本方式。但在57反右后的人大一届五次(1958年2月)、二届二、四次大会都没有审议政府、法院等工作报告。1961年和1962年的国家财政预、决算都没有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注4)。

(五)司法部、监察部、法制局反右后被撤销,废弃法制

在1957年反右运动的冲击下,国务院下属的司法部、监察部、法制局分别于1959年4月和6月被撤销(同注4),使得本来就缺少保障的公民权利,现在更找不到归口管理的部门。

根据54宪法,全国人大行使国家立法权。但在反右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全国人大的立法权基本上被废弃。

(六)人大代表从此不敢问政

57反右之后,人大代表参加会议都噤若寒蝉,十分谨小慎微,不敢轻擅言政治法律问题。

1957年6月召开全国人大会议,代表提案243件,其中政治法律方面的23件;但是在57反右结束后,人大会议上代表政治法律方面的提案,都明显减少。1958年2月召开的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案减少为81件,其中政治法律方面的只有关于民政工作的一件;1960年3月召开的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案46件,其中政治法律方面的一件也没有。政治法律议案的逐年急剧减少,这是57反右所制造的严重恶果。(注5)

这些史实说明,实行宪政,不仅要有一部完备的宪法,而且要有监督宪法实施的体制,如违宪审判制度,多党监督制度,以及独立的司法和传播制度。

注1:《新中国五十年大事记》上册P173

注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委员会法案委员会和国防

委员会中的右派分子黄绍竑等十人的职务的决议》《人民日报》1 9 5 8年2月2日第1版

注3:同注1

注4:韩大元:《1954年宪法的历史命运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五十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注5:同注4

2007年3月17日于山东大学(0531-88365021)
--新世纪

焦国标:朱镕基惹起我的台湾心

 

我是上个世纪末开始关注台湾问题的。当时有一个强烈的触动,就是朱镕基总理的讲话。00年台湾大选前夕,朱镕基在电视里黑捧着脸,恐吓台湾人民,说台湾民众如果投民进党的票,那就意味着战争。

朱镕基这样讲话,一下子激活了我的道义感和抗争感。你们不许大陆人民自由投票选举倒也罢了,如今居然连台湾人民自由选择的权利也隔海剥夺起来了,简直太无法无天了,是可忍孰不可忍!当时我自问:“如果民进党上台,北京真的如朱镕基所言对台湾动武,我该怎么办?”我想到的办法是:我将在一大块白布上写上黑字,“动武比台独是中华民族更大的罪人”,然后披在身上,到天安门广场去裸奔抗议。

当时的认识水平还不行,居然把动武与台独一并列入民族罪人之列。

今天就不这么看了。今天的看法是什么?是今天的看法是:台独是民主权利,动武是战争罪行。

自朱镕基黑脸吓人之后,我开始了台湾问题的言论写作,前后共写了七、八篇,约有一、两万字。主要有

◆《台湾问题的五种最后关头》,
◆《人道主义灾难是台湾问题的最后关头》,
◆《于右任的诗能折合几张民众选票》、
◆《主权、领土话语已是明日黄花》、
◆《破坏两岸文化交流的是北京而不是台湾》、
◆《英美互为犄角赞》,等等。

一进入2007年,我就感到北京的老毛病又要犯了,又要象朱镕基那样黑着脸吓人了。你给我少来这一套!于是我连续写了几篇有关台湾问题的文章,如

◆《人在欧洲想台湾》、
◆《赠台大熊猫名字起得不地道》、
◆《北京不会对台动武》、
◆《中正纪念堂是民主台湾的耻辱》、
◆《台湾独立的十大好处》、
◆《马英九:国民党的末代王孙》,等等。

我要竭尽一己之力,教北京改变这种野蛮、丑陋的嘴脸。以吓唬人的手段统治国家,不是政府是黑帮,不是君子是流氓。

(2007年3月16日柏林)

--民主论坛

川 歌:中国的全国人大

 

中国的全国人大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是中国的议会,但她是一个特殊的议会,与世界各文明发达国家的议会不同,她不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国家议会,相反,她虽然在名义上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实际上她的地位要低于中共中央与中国国务院。后二者是她事实上的上级机关。这是中国的特色,这也是共产党国家才有的不正常的现象。

全国人大每年召开一次,每五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她的选举制度也是富有中国特色的,即她的代表选举并不采用普选的方法,在中国没有所谓的全国大选。她的代表是通过逐级选举产生出来的,而且选举是在共产党严格控制下进行的。所有不符合共产党政治要求的人都无法当选人大代表。比如,象笔者这样的持有不少政治异议的作家,无论我参政的积极性有多么高,我的思想是多么地富有创造性,我都将不可能走进中国人大的大门,成为一名有发言权与表决权的代表。

然而,即使是那些正式的全国人大的代表也并没有完全的发言权与表决权,因为言论自由权并不因为对象是人大代表因而就可以享有,在中国,几乎所有的人都不享有现代意义上的言论自由权,甚至包括中国的最高领导人都不享有真正的言论自由权,因为他们也要受制剥夺全体中国人的言论自由权的法律的限制。中国的宪法规定,国家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等为指导,那么,凡是在意识形态上背离此一指导思想的思想言论当在国家的禁止之列,当然,实际情况也并非全然如此。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异端思想言论也因为各种原因也被在一定程度上容忍了。人大代表的表决权也是一样。他们似乎也并不能完全自由地行使自已的表决权。他们在表决的时候,或者是选举谁担任某项职务,或者表决通过某项议案,他们似乎总是受到外力的影响与支配。作为共产党员,他们必须与党保持一致,而非党员们也要支持共产党的领导,因为他们似乎总是基本能够做到意志统一地形成表决结果。当然,,分歧也是会有的,分歧只是在那些一般性的问题上出现,在重大问题上他们总是能保持惊人的一致。

全国人大曾经多年被人们称为“橡皮图章”,意思是说全国人大缺乏权威性,缺乏硬度,受制于外力,而且更多地具有形式意义,较少有多少政治实绩,但是,现在“橡皮图章”似乎变成了木质的了。因为,人大也有了一些权威,有了一些硬度,尤其是在立法方面,许多年来,全国人大也制定颁布了许多部法律,这些法律尽管绝大多数都属于立法水平不高的法律,但是,毕竟,那些法律在人大的图章之下诞生了,并且那些法律也在规制着我们中国人的生活,因而,人大的政治实绩显然比过去要大一些。

今年的人大就要闭幕了。从有关迹象来看,中国的执政党似乎还不打算对人大进行实质性的改革,因此,除非发生其它的事变,中国的全国人大还将如目前那样存在下去,我们中国人还得面对她,还得在她的影响下面过日子。就我个人而言,我倒是希望我们中国的这个人大变一变形,动动手术,在现代民主政治的原则之下,进行实质性的重大改革,将其改造成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民主国家的独立高效的议会,就象美国的国会与法国的议会一样。到那时,或许,我也会去参与竞选,争取做一个议员,用我的嗓门哇啦哇啦地为国家叫喊出一些建议来。可是,我知道,这是一个梦想,或许她能够实现,或者她永远只是一个梦想。

--民主论坛

乔姆斯基 永远的口头异见者

 

近期,《南方人物周刊》对美国语言学者乔姆斯基做了专访,题目是“乔姆斯基:永远的异见者”,《南方人物周刊》在对乔姆斯基介绍中,引用了“最重要的知识分子”头衔。其实,在一次2万人参加的网上投票评选中,乔姆斯基还当选的是“全球最伟大的知识分子”。

公平地讲,《南方人物周刊》对乔姆斯基的介绍远远不够,英国的《卫报》称乔姆斯基著作与马克斯、萨斯比亚、《圣经》齐名。Robert Barsky在为乔姆斯基所写的传记中称,乔姆斯基对于我们的后代,就如加利略、牛顿、莫扎特对我们影响一样。更加神圣的是,美国娱乐界以及好莱坞的许多明星更把乔姆斯基几乎当成了他们的“上帝”。

《南方人物周刊》称乔姆斯基为永远的异见者,没错,也许乔姆斯基的异见是永远的,但他的异见永远是口头上的,因此,对乔姆斯基的描述,更恰当的题目应该是“乔姆斯基:永远的口头异见者”,这也就是《南方人物周刊》没有介绍的乔姆斯基的另外一面。人无完人,乔姆斯基这位“全球最伟大的知识分子”也有鲜为人知的一面。

毫无疑问,乔姆斯基是著名的语言学家,但他最著名的方面并非是表现在预言研究,而是乔姆斯基对美国的政府和制度的异见。具体地讲,乔姆斯基异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五角大楼(美国国防部)是世界上最邪恶的机构;二是美国的资本制度为万恶之源。

我称乔姆斯基为永远的口头异见者,并非是指乔姆斯基用嘴在表达他的异见,而是因为他仅将异见表现在口头上,行为上却是做得完全相反,这当然不是我的发现,而是史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的Peter Schweizer的一项研究成果。Schweizer在2005年根据自己的研究,写了一本畅销书“按我说的去做,不要按我做的去做”- Do As I Say(Not As I do)。在书中,Schweizer用详细的事实(包括报税表)揭示了美国最著名的自由派人士的说与做的差异,其中有一个章节是研究“最伟大的知识分子”乔姆斯基。

Schweizer在“按我说的去做,不要按我做的”一书中对乔姆斯基有极大的称赞,Schweizer以不能否认的事实证明:乔姆斯基以他的一生建立起成功的事业,而他成功的事业就是在行为上完全抛弃他在嘴上所提倡的,简单的讲,乔姆斯基一生的事业就是印证了Schweizer的书名“按我说的去做,不要按我做的去做”。

依据Schweizer的研究,乔姆斯基在一生中从五角大楼领了上百万美元的工资,但他的一生都在谴责五角大楼是邪恶的代表。乔姆斯基坚持大学教授们不应该为美国国防部工作,大学的研究机构也不能从五角大楼获得研究资金,因为最终会帮助五角大楼达到邪恶目的,即军事化美国社会。乔姆斯基还反对大学生去获得军方的奖学金,从越战以后,他就一直致力将美国军方的奖学金项目从美国大学校园赶走。可是,Schweizer却非常惊讶地发现,过去的四十年,乔姆斯基从五角大楼挣了几百万美元的工资。

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乔姆斯基获得博士学位后,他进入麻省理工学院。乔姆斯基本来是搞语言研究的,他应该加入大学的语言系,但他却选择了在电子研究试验室工作,因为电子研究试验室有充足的资金,而这些资金主要来自于美国国防部和几家大的跨国公司。在电子研究试验室,乔姆斯基只承担非常轻的教学工作,拥有充足的下属,并领取比同级教授高30%的工资。乔姆斯基用从美国军队来的研究资金,撰写了他的第一本书“句法学结构”(Syntactic Structures)。

虽然乔姆斯基宣称美国大公司也是象法西斯一样,但他并不拒绝从柯达公司来的资助。乔姆斯基的第二本书“语法理论”(Aspects of the Theory of Syntax)也是美国军方出钱资助的。为什么五角大楼要资助乔姆斯基的语言研究呢?五角大楼明显不是对语言学的发展有兴趣,五角大楼用乔姆斯基的研究成果去改进军方的计算机系统,也就是说,乔姆斯基的研究直接用于美国的军事用途。

就有关乔姆斯基从五角大楼赚取工资的事情,Schweizer给乔姆斯基去电子邮件询问,乔姆斯基不愧是大人物,他回了电子邮件:“我认为,我们应该对自己做的事情负责,并不需要去管工资单是谁盖的章 ”。显然,在铁打的事实面前,乔姆斯基也不能抵赖从五角大楼领了工资。

为穷人、被压迫者、资本主义的受害者,乔姆斯基一生都在呐喊,但许多资本主义的受害者不知道的是,乔姆斯基是一个非常精明的资本主义者,并且是一个极有创新精神的创业家。乔姆斯基通过“邪恶”的资本主义系统,几十年为自己积累了几百万美元以上的财富,其中还包括乔姆斯基诅咒的“邪恶”的股票。按着乔姆斯基的身价,他是属于美国2%上限的富人。

乔姆斯基特别强调阶级斗争,声称自己要和穷人站在一起,但他住在波斯顿郊区的富人区。如今,乔姆斯基这个与资产阶级斗争的斗士拥有的房子价值85万美元,他还有一所用作度假的房子,价值120万美元。乔姆斯基住的地段全都是百万左右的大房子,旁边就是州立公园,这个地段不允许建多住户的公寓,因此,乔姆斯基所在的地段永远就不会有穷人住进来。

对于美国富人利用信托基金逃税,乔姆斯基是严加谴责,但乔姆斯基以自己2百万美元的财富也建了一个信托基金,把他的女儿作为信托基金的收益人,他把书的版权也都放进了基金里面。Schweizer通过电子邮件与乔姆斯基询问信托基金的事情,乔姆斯基觉得冤枉:“为什么我不可以为自己的子孙存一些钱。”但乔姆斯基不解释为什么他要谴责那些也是为自己子孙存一些钱的人。

事实上,乔姆斯基能够成为一个成功的富人,就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个资本主义者。尽管他是那么反对资本主义,但他与其他公司一样建立品牌那样,他把自己打造成了美国以及国际知名的品牌,他到处演讲,每次收取演讲费1.2万美元,他也在网上提供演讲的录音下载,当然也不是免费下载。乔姆斯基的书更是从美国和国际市场上为他带来了巨大的财富。

在九一一事件之后,谁都不敢借机发财,但却是拦不住乔姆斯基,由于市场需求太大,他立即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将演讲费从9000美元提高到12000美元,乔姆斯基更是及时地在几个星期内出了一本谴责美国造成9.11的书,该书立即在美国以及其他国家成为畅销书,尤其是在国外销量看好。

乔姆斯基认为美国税收制度太偏向富人,因为富人们可以用各种的方式逃避税收,其中一个方式就是为子女建立信托基金以便逃税,乔姆斯基以此谴责别的富人,可作为富人的他也以百万的财富为自己的孩子建立了一个信托基金。

美国的国父杰佛逊等从一开始就相信,私人财产权是国民重要的权力之一,但乔姆斯基却认为私人财产权是富人的一个工具,他也认为知识产权也没什么两样,他指出,制药公司在花了巨大投资开发了新药后,不应该拥有专利。可乔姆斯基自己却对他的书、演讲等都有严格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他的网站上对他的智慧都注有“乔姆斯基版权所有”的字样。如果没有他书面的同意,乔姆斯基网站上的东西是不能随便转载的。

既然乔姆斯基能与马克思、牛顿、莫扎特等为人齐名,当然他有大量的追随者,但遗憾的是,一部分追随者领悟到“口头异见者”的真道,另一些人却是在盲目的崇拜。好莱坞的一些明星们应该是领悟到怎样在口头上追随乔姆斯基,他们每部电影的片酬要几百万美元甚至上千万,他们不会按乔姆斯基的教导去与那些跑龙套、打灯光的人领取同样的工资,在投资方面,他们也不会在乎把资金投资到“邪恶”的美国公司股票上面。

一些美国的大学生却是在盲目崇拜,他们没有明白乔姆斯基“按我说的去做,不要按我做的去做”的真道,他们真地在大学毕业后不去美国资本主义的体系里赚钱。我有一位同事,他的儿子在美国的一所名校读了两年书后,开始追随乔姆斯基,认为美国有最黑暗的制度,同事的儿子并响应乔姆斯基的号召,离开大学后,一心想与美国的制度抗争,结果根本找不到工作,只好住在父母的家里,手机的费用都要父母支付,学生贷款的帐单来了,也都支付不了。最后,在父母的督促下,借着如今美国的经济好,找到了一个工作,才离开了父母的房子,也许同事的儿子现在知道了,乔姆斯基是要他们做口头上的异见者,而不要落实到行动上。

其实,象我同事儿子那样的对乔姆斯基的追随还算幸运,乔姆斯基还曾号召不要向美国税务局交税,如果有年轻人响应了乔姆斯基抗税的号召,那是要进监狱的,美国政府可以不管你跟着乔姆斯基谴责总统是最大的罪犯,但你要抗税的话,那税警是会带你去税务局走一趟的。在抗税的问题上,乔姆斯基当然更是一个口头上的异见者,因为他是“最伟大的知识分子”。

(该文部分内容发表在《南风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