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淑芳:与刘晓波共同承担责任的闯关投案行动记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中午,在互联网上看到有一群年青人以香港公民的名义,发起《我们也有签署零八宪章,与刘晓波共同进退,闯关投案》的行动,感到一阵暖流包围让我克服了去不去投案的内心恐惧与挣扎,在Facebook加入行动并在Twitter助推,确定时间地点和结识了发起人平欣后,便决定穿黑衣出发去粉岭火车站集合。

我只准备了黄丝带,等到下午三时正陆续看到这批年青人出现.一个一个,有备而战,带来一些行动纸板道具,而印象最深刻的是未满十六岁的小天佑,拿着摄录机追着每个人记录行动经过.原来小伙子们都是已结识的,到三时半待人齐了,连我在内总共二十一人。行动发言人一心介绍是次闯关行动如何进行,参加者原则上是集体的行动,要一起戴胶索带做成的手扣,再逐个人串成一行前进,然后步行到罗湖桥上喊口号。领头的会要求内地公安带领全部同行者一起投案,与刘晓波共同进退,若期间任何人临时决定不愿同行,可以自行离开,不必一致。

我自己网上报名参加,年纪最大,是可以做这批十多二十岁孩子的母亲.我来,因为我担心孩子们的安危,我是第三批签署《零八宪章》,亦是第一批签署声明愿意与刘晓波共同承担责任的。这年来我在网上不断发表声援刘晓波的言论,更一再参加支持《零八宪章》和要求释放刘晓波的集会游行,拿着刘晓波大头像去中联办示威抗议.亳无疑问,以中共的法理逻辑而言,刘晓波既然写几篇网上文章和发起《零八宪章》宣判有罪被判刑十一年的话,我也很难脱罪,所以我来主动投案,要求公开审讯,愿与刘晓波一同坐牢。

到达罗湖,心情紧张,周围已佈满警察防守监视和拍录。孩子们在免税品店内分派黑色索带自行上扣,并索成炼圈逐个连结拉起成为一行人炼;又拆开一块块纸板,是仿制古代及文革时期写上罪状的犯人问斩牌,写有“罪”“签署08宪章”,插在背上准备行刑。我们扰攘了一阵,店员多番前来驱赶,警察拿着喇叭前来对示威者警告继续逗留会触犯香港公安法例可被检控。

二十个孩子中,一心负责领队,另有三人分别负责摄影拍录。我跟在十六人队伍之中,有警方沿途护送,边行边喊口号:“要求释放刘晓波,签署零八宪章无罪,实现多党政治,释放所有维权人士。”走到罗湖桥,还没有到达中方边界线,发生难以想像的混乱场面,有几个人突然被前面穿便衣的大汉粗暴地强行掳走,然后我们队伍前排的三人也一起被扯开拉走。我们停步后退,惊魂未定,便衣大汉又冲上前将我们排前面的人从背后推压强行抢走问罪纸牌。

闯关示威行动被迫中断,大伙儿措手不及,慌了阵脚,点算一下,发现有两名《明报》记者最先被袭,而我们总共失去四个孩子。其中一个是走得最前的小摄影师黄天佑,以及队伍中的三个先行者:罗方宏、曾浚瑛、泰历.怎么办呢?讽刺的是,两旁警方在香港边境禁区内,用铁栏围住示威者,不理会有多少孩子被不明来历的人抢走,只问究竟还想不想继续往前进?我们当下见识了在光天化日下的粗暴抢人,我真吓得流出眼泪对警察大喊:“你们为甚么不救孩子?你们怎可能不保护香港人的安全。”警方说:“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港方不能干涉中方边境的行动,你们要决定前行还是回头?不得停留。”我们要求先救回孩子才能一起行动,过了一阵,警方又表示:“其实,你们示威目的已经达到,停留在禁区是触犯公安条例的。”我再问前面的便衣警员:“你看见吗?如此粗暴的抢走孩子,你能容忍吗?”他回答:“我看见,警方也有拍摄全部过程,但是因为这是边境,香港警察不能干预深圳边防的行动。”

期间,中港双方一直有人在场全程进行摄录。孩子们稍稍冷静下来,互相问候及徵询意见,又分头打电话把消息传开寻求声援,再交头接耳商量行动,大伙认为中共前来抢人的粗汉没有穿着制服,又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担心同伴遭到不法之徒暴力掳走,必须想办法先救队友出来,才能继续集体行动,所以要求立即报警。警察就在前面,但报警需离开罗湖桥现场,进退两难之际,初步决定暂时终止投案行动,派领队一心做代表,先报案再要求中方交人。

我最担心的是被掳走孩子的安全,我要决定应不应该上前出面理论交涉,要不要主动走入中方边境投案。然而是次行动不是我发起组织,我要同时尊重孩子们的自发行动和服从集体决定。最后大家围拢商议,认为继续集体投案会被彻底消音,而且粗暴抢人行径证实中共无法无天和为所欲为的恐怖,加上现场已经没有记者可以见证和记录事发经过,所以建议取消闯关投案的行动,积极争取通过舆论压力要求尽快释放四个被抢的队友。大家决定离境返港之后,警方拉开铁马,护送我们到一间贵宾室,正式报案和办理清关出境手续.

中方粗暴抢人,野蛮行径,异常恐怖;警方坐视不理,冷眼旁观,极为可耻.一党专政,是独裁滥权杀人灭口有法不依;一国两制,是自由褪色民主倒退由殖民变专制。我从身边孩子的大胆行为看到了希望,是初生之犊不畏虎;同时,我也从罗湖深圳边防公安见识了强暴,是送羊入虎口的卑劣荒诞.

孩子们决定回港通知传媒召开记者会讲述事件经过及展开营救行动。我继续问自己应否自行进去闯关投案,了解孩子被掳走的情况,集体行动不能丢下四人不顾。

可是,若一起再继续闯关投案,岂不是十三人集体失踪,谁知道中方会否採取暴力向孩子严刑迫供?我内心不断挣扎,由原来恐惧生起的畏缩,到经历行动一鼓作气的亢奋,及至突遭侵袭而受惊不安,最终宣告行动失败的遗憾难过.这期间良心难受极了,我无法判断个人单独行事,自行闯关的作用有多大?我始终不是一个勇敢的人,但我却记挂着被掳走的孩子,所以不断自责,於是我追问警方,有没有孩子的消息?他们是否安全?能否陪我过关交涉,保证我的安全?警方回答:“孩子目前安全,只是被边检人员带走。香港警方只能保护我至边界线,便要自己一人向前。”“那么,罗湖桥的边界线在哪?”警方既含蓄而又模糊地说:“法律上并没有一条明确划定的界线。”究竟刚才被抢走的孩子是否踏出界线呢,他没有给予清楚肯定的回答。

不管怎样,到底现在有没有香港官员与深圳边防正式接触,究竟中方肯不肯交还被抓走的孩子?警方表示,政府高层已经知悉并了解事态发展,基於一国两制,香港特区不能干预深圳边防所採取的任何行动,估计现时示威结束,你们没有进一步行动的话,中方应该会很快放人,毋须上升至外交层面的交涉。

孩子们为我壮胆,让我敢於闯关投案,我有责任确保所有孩子的安全,为免行动升级,我不宜单独行事,必须争取尽快释放被抓走的“人质”,所以我同意跟大队一起离境。孩子们一直有联络立法会议员梁国雄(长毛),於是借用位於大埔的议员办事处举行记者会。我退回幕后,并通知相熟的朋友争取传媒广泛报导和关注,尤其是《明报》记者同时被强行带走,严重违反新闻採访自由。

附件一:Facebook的动员原文

我们也有签署零八宪章,与刘晓波共同进退,闯关投案。

一班追求民主的香港公民,眼见《零八宪章》的发起人──刘晓波,被中共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重判入狱.对中国共产党判处异见之手段,我们感到非常诧异,而且认为不可让刘晓波独自面对。我们身在香港拥有言论自由,不能袖手旁观.所以我们要发动声援刘晓波及支援零八宪章运动,因而决定集体投案。明天(2009年12月27日),於罗湖口岸,一起带着我们的零八宪章签署书,返回内地投案。

2009年12月27日,15时00分,港铁粉岭站往罗湖方向,第十二卡车尾等。

*注意:逾时不候

*敬请穿着黑色衫

附件二:行动声明:

我们是一班追求民主的公民,就刘晓波起草《零八宪章》而判刑十一年而闯关投案,认为刘晓波是无罪的,我们今次的行动是要同刘晓波共同进退。

由於香港的言论自由比内地文明,虽然香港的言论自由不断被收窄,但我们希望以仅余的言论自由去维护公民权利。

内地有发起人同签署人都有被拘查,而我们都有签署宪章,为何我们安然无恙?因为他们是无罪,所以我们要求立即释放刘晓波和其他维权人士,《零八宪章》只是基於中国宪法而写,我们只是对民主有实质追求。

中共判刑已经是违反政治宗旨,所以我们要求释放刘晓波及其他维权人士,要求多党政治!

如签署是有罪,就有请内地公安,法院带领我们,与刘晓波等人在一起。

关注中国民主和维权人士的市民

2009年12月27日

附件三:《明报》声明──抗议内地人员越境阻挠记者採访

2009年12月27日下午,明报两名记者採访20多名声援异见人士刘晓波的市民时,於罗湖桥上香港境内,有内地执法人员进入港境,将其中一名记者推撞至深圳境内,再拘留接近3个小时,至晚上7时后才获释放;记者的回乡卡被没收,对方未有解释原因。《明报》对内地执法人员越境阻挠记者採访表示抗议,并要求特区政府跟进,以保障香港记者的採访自由。

事缘下午4时左右,逾20名声援刘晓波的香港市民,欲到罗湖抗议.示威人士於4时15分左右,行至罗湖桥接近深港两地的接壤中线时,有10多名内地执法人员一字排开.当示威人士接近港深分界线,多名深圳警察即上前拉走在场拍摄示威情况的示威者。

同一时间,明报摄影记者叶汉华站在分界线的香港境内採访,突然,被一名穿着便衣的人士推撞,记者被推过分界线跌入深圳境内,即时有5至6名内地执法人员(包括推撞记者的便衣人员)将摄影记者抬走。

明报另一记者梁伟健上前表明记者身分,亦一并被带走,二人先被拘留至一房间,然后分开查问,至晚上7时15分左右才获释,但对方并没有解释原因下,没收二人的回乡卡,记者要求取回也不成功。

附件四:《零八宪章》港人过境投案行动声明:

行动初衷

刘晓波因《零八宪章》而被判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同样签署了《零八宪章》的我们深信刘晓波是无罪,并愿意跟他共同承担责任,我们以到国内投案方式,要求司法部门一视同仁地处理有份签署《零八宪章》的民主渴慕者。

行动经过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下午4时05分,我们一行21人通过香港海关后,向罗湖桥出发.我们投案的13人,以胶索带扣连成一条人龙,背上签署《零八宪章》的罪名向中国关口缓缓地前进.抵达罗湖桥后,其时约4时15分,两名《明报》记者、一名民间拍摄者及三名旁观市民被中国境内疑似执法人员(身穿便装)越境突袭人群并以粗暴行为拖进中国境内,三名排在最前的投案人士差不多同一时间被不明来历的便衣大汉强行拖前掳走。

余下的十名投案人士(亦即目击有人越境掳人的证人)定点在原地向警方求助,但未获得警方协助。余下投案人士遂决定向警方报案,但未获得警方即时安排。在警方未安排我等报案,反而警告我们要尽快向前行进踏入中国境内,不得停留“边境禁区”,又一直不肯给予援手与深圳边防理论,协助找回被强行粗暴拖走的失踪同伴。与此同时,警方又即时以铁马将投案人士与过境人士分隔开,并界定我们身处的位置为“示威区”。我们继绩向警方寻求协助,但警方不肯即时当场处理,亦拒与深圳边防交涉。其间有两名来自中国境内人士,分别手持相机、摄录机,越过中港分界线,穿梭於投案人士及警方之间,将余下投案人士及其他目击者的相貌逐一拍下,而警方并无干涉他们的行动。一名便衣港警一直有注视他们的举动,待两名摄录者拍下所有投案人士的容貌后,才以眼神示意他们返回中国境内。当警方预备好接受我等报案,余下的目击者才在警方安排下,离开罗湖桥前往办理报案手续.余下投案人士於晚上7时30分召开记者招待会,向传媒及公众交代事件经过.同晚8时10分所有被掳走人士全部获释。

至於被掳走的投案人士,在被掳入中国境内后,被安排到一间拘留室。其间他们被搜身、并影印身份证,个人物品则有三本书及一本记事簿被没收。被掳的投案人士要求便衣人员表示身份、出示证件,但不获回应。三人被拍下照片及影片后,被分开带往审问室,作单独讯问。除被套取个人资料外,亦审问三人过境的目的。

三名投案人士,基於便衣人员与其他穿制服的公安有说有笑,故确认他们是中方的执法人员.三人於是道明投案的来意,承认已签署《零八宪章》,并要求正式被检控。但公安表示,不知道什么是《零八宪章》亦不知道谁是刘晓波,最后公安只以三人没有持有效证件为由,释放三人返港。

回应警方指控

1.说法前后矛盾──警方於十二月二十八日在香港电台的《自由风.自由phone》节目中声称看不到有人越境执法,但在12月29日商业电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却表示不知道便衣人员的身份及行动目的。

2.逻缉犯驳──警方向传媒及公众表示当日有协助及护送投案人士过境,亦即承认明白我们的来意是过境投案,因此警方对我等提出禁区非法停留的指控,并不成立。

3.回乡证的谬误──警方表示如投案人士没有带回乡证,就等同没有到达中国境内的意图.我等重申,要到中国境内接触执法部门,根本不需要回乡证,只要触犯当地法例,无论是否有身份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及司法部门都应当依法拘捕及起诉罪犯。

总结

对於无辜被掳走的两名《明报》记者、一名民间拍摄者及三名旁观市民,我们表示深切的关注,我等被掳走的三名投案人士更感受至深。我们对是次香港境内发生的公安越境执法事件,感到非常愤怒和遗憾,令我们深刻感受到香港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安全得不到应有保障,而且连维护基本人权亦遭受到严重侵犯,让我们明白两地法例将会严刑威吓港人的自由表达权利,彻底认识到所谓的“一国两制”精神,已经名存实亡。

草  虾:刘晓波一审判决书之笑话

刘晓波煽颠案的一审判决书,是一个即将载入历史的重要文献,它从反面逼视着东亚大陆的官民相抗的现状,印证了《08宪章》是华人宪政运动史上继《1908大清钦定宪法大纲》、《1945中国民主同盟纲领》之后的第三个里程碑,标志着华夏历史以来的政治权利演化之皇权、党权、人权的三步曲的即将完成。这一纸判决书名为审判刘晓波、实为审判《08宪章》,表明了共产党专政势力已经公开承认了《08宪章》是它必须正视的国民维权运动的最高纲领,表明了1989年的“爱国维宪运动”虽经残酷镇压而未消失且已结出硕果,经过了国民维权运动的深化总结,已经从简单的政治运动化为具有深广的民意基础的宪章运动。从在共产党“钦定宪法”下的维护国民的宪法权利、依共产党之宪法而维护国民的民生权利,到开始行使国民自己的神圣不可剥夺的制宪权利,在华夏大陆上彻底摧毁共产党专政势力的民意基础和骨干力量都已完备了!

笔者以为,宪章志士们既不要被判决书的色厉内荏所吓倒,也不要以为发布一个宪章就万事大吉,而要看到:宪章运动的成功,既不取决于共产党政法委的心慈手软,更不取决于国际文明力量的外来干涉,而是取决于会有多少宪章志士在刘晓波之后成长起来?张怀阳、刘沙沙…,走的人多了,宪章之路也就有了。

刘晓波先生此番被判徒刑11年,乃在情理之中,因为2006年的天鹅绒行动的主将的杨天水先生被判徒刑12年,刚刚一审的新民党的代主席郭泉先生被判徒刑10年。十年以上的刑期,只能适用于“全国性的反党集团的首犯”。如果刘晓波被判徒刑少于南京郭泉的10年,就会显示最近十年下来的中国大陆的政法形势是“已经太平无事、没有全国性的反党集团大案”,那么共产党赖以治国的政法委岂非没有政绩?还有存在的“合法理由”吗?如果刘晓波被判刑期多于南京杨天水的12年,又表示最近十年下来的中国大陆的政法形势“趋于恶化、民意不稳、和谐乌有”,那么等于共产党及其政法委执政无力自打嘴巴。所以,这个徒刑11年,实在是苦心孤诣的很呐!

共产党的国家政权的制度特点是“枪杆政权”“警棍治国”,在1949-1979的三十年中,这个所谓的国家竟然没有一部定罪量刑的《刑法》。1979年颁布第一部《刑法》之后,每过十年必闹一次鬼鬼祟祟的笑话,为人民判决出来一位“颠覆政权”的民意领袖。例如:1979魏京生15年“危害国家安全罪”、1989王军涛13年“阴谋颠覆政府罪”、1999徐文立13年“反革命宣传煽动”、2009刘晓波11年“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如果判决一个历史阶段性的全国性的反党集团大案的首犯的徒刑低至5年,那么从犯的刑期也就2年3年,那么还会有谁怕坐牢呢?全国也就风起云涌了。10年1个里程碑,每10年的反党首领的刑期递减一年,那么60年后的反党首领就只判5年,这样的首领也就没有谁怕当了。似乎,共产党预期或者希望自己还能专政60年?这种梦想,从小学算术而言是成立的,但是政法委的书记们都学过高等数学的积分方程,应该知道将是怎样的政法趋势。

其实,我们感谢刘晓波煽颠案的经办法官们,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9)一中刑初字第3901号》,拿共产党的国家政权的尊严开玩笑。一个堂堂的国家政权与刘晓波为敌的判决书,发布于2009年12月25日,既是其“建国”60周年大庆的尾声,也是赠给文明世界的圣诞厚礼,更是庆祝刘晓波先生第55个生日的礼炮。这个刑期11年,提醒世人2011年将是辛亥百年大庆之年,宣判之后的一年之内将会发生什么呢?

滤去心中的义愤泡沫,我们会发现,政法委的委员们以及受命出场的法官们,其实都是刘晓波的粉丝,都是心中憋足了坏笑,精心炮制了这份拿党国尊严玩尽了笑话《判决书》。当然,这些笑料都需要我们细心地透过判决书的纸面,细细地捉摸捉摸:

笑话一,刘晓波是共产党教育制度的首位文学博士,1984年就成为北京的一位大学教师,在北京的家中与老婆同居多年,而在判决书中居然被确认为“无业”“暂住北京”,老婆成了他有罪的“证人”,到底是控方证人还是辩方证人呢?看来,北京的所有的大学教师都该好好的摸摸自己的老婆的户口簿,确认自己是否有业、常住?自己的老婆什么时候成为“证人”?

笑话二,堂堂法庭要中国银行“证明刘晓波的妻子刘霞的银行账户接收和支取过境外汇款(外币)。”,却不审明收取外汇与犯罪何干?看来,中国银行的所有的收取外币的客户都要主动证明自己无罪。那么,那么多贪官携款外逃然后返回投资的外币,中国银行何时出具证明?是否意在指控而又不敢明说刘晓波“接受和利用「境外敌对组织」的资金”?如果收取外汇就是煽动颠覆,那么国民党共产党当年收取卢布算不算犯罪?或者,卢布不算外币,因为苏维埃中华共和国本来就是苏维埃联盟的一个地方政权?

笑话三,判决书等于是刘晓波政治主张的广告书,其中的“起诉书指控”“经审理查明”“司法鉴定意见书”“公安机关工作说明”“刘晓波签字确认”等等5个部分,5次重复罗列刘晓波的6篇文章的标题《中共的独裁爱国主义》、《难道中国人只配接受”党主民主”》、《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多面的中共独裁》、《独裁崛起对世界民主化的负面效应》、《对黑窑童奴案的继续追问》,是否刻意引导读者去上网摸索这些经典名著?

笑话四,判决书罗列了刘晓波的6篇文章,但是不敢摸出来他最为恶毒攻击的一篇《权贵家族与政治改革》,此文写于2001年春,揭示了1989之后的私有化狂潮–共产党成了私产党、共和国成了私权托拉斯,“中央有中央一級官員的家族黨,各級地方的黨政衙門有地方一級官員的家族黨,甚至一個縣一個鄉一個村都有各自的家族黨。權力有多大,這些家族黨就可以把自己的發財資源擴張到多大。”,并且指出“主動洗刷罪惡是權貴家族的唯一出路”。

笑话五,判决书为免公众上网翻墙之苦,特意重复引用刘晓波对共产党共产国的诊断: “自从中共掌权以来,中共历代独裁者最在乎的是手中的权力,而最不在乎的就是人的生命”;”中共独裁政权提倡的官方爱国主义,是’以党代国’体制的谬论,爱国的实质是要求人民爱独裁政权、爱独裁党、爱独裁者,是盗用爱国主义之名而行祸国殃民之实”;”中共的这一切手段,都是独裁者维持最后统治的权宜之计,根本无法长久地支撑这座已经出现无数裂痕的独裁大厦”;”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自由中国的出现,与其寄希望于统治者的’新政’,远不如寄希望于民间’新力量’的不断扩张”;”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警官阅读卷宗、检察官宣读起诉书、法官宣读判决书,都在复述刘晓波的这些煽颠之言,是否读得津津有味?

笑话六,强大的公安机关的破案平台,居然就是刘晓波的作案平台,就是《大纪元》、《观察》、《民主中国》、《人与人权》、《独立中文笔会》、《博讯》等等境外网站构成的虚拟空间。堂堂正正的北京市公安局,神秘高强的破案手段,原来就是与普通网民一样,偷偷摸摸上网如同瞎猫摸到死老鼠,“在互联网上发现并下载了暑名”刘晓波”的文章”,原来政法委之下的警官法官检察官们都是刘晓波的摸摸哦!

笑话七,共产党政法委生怕天下人不知道《08宪章》,于是连篇累牍的“审理摸明”08宪章的来龙去脉,翻来覆去的摸清08宪章的进展情况,恭恭敬敬的告诉被告刘晓波:在你被捕之后,你发起的08宪章的联署还能超过万人,你真牛!刘晓波得到如此喜报,还会认罪投降吗?这么一个全国性反党大案,摸索预审了一年多,开庭宣判却如此匆匆促促,判决书的口吻如此草率直露,好像一个毛头小伙子法官,悲愤地摸着刘晓波的后背说“我们的慈爱的伟大的战无不胜的党妈妈,居然遭受了刘晓波这个恶棍的强暴,而且还有上万人围观,他的作案器官就是08宪章,实属罪大恶极,我要对刘晓波实施报复,我已经憋足了能量…”,结果是这位毛头小伙子法官自己摸泻了。

笑话八,判决书查明了刘晓波的物理特征、罗列了刘晓波的文章篇目刊载媒体关键词句之后,立刻得出结论“诽谤并煽动他人推翻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中间没有必要的法理分析和逻辑推演,等于自动划出了等号“中共独裁=国家政权”“以党代国体制=社会主义制度”。最近郭泉案的辩护词已经雄辩的证明了,按照语文常识,“国家政权”是指“国家主席、全国人代会、国务院、法院、检察院”等等国家政治机关的各项权力的总和,同一部宪法下无论谁当主席,每一任主席的权力都是一样的,即可以被颠覆的不可能是“国家政权”而只能是“国家政权的把持者”即政治家或者政党的执政地位。刘晓波煽动颠覆的目标是“中共独裁”,如果就被判决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那么就判决了“中共独裁=国家政权”,岂不正好摸准了刘晓波说“以党代国”之所言不虚?

笑话九,判决书给刘晓波的弥天大罪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似乎这个神圣至尊的“国家政权”等于“天命”?那么“颠覆国家政权”就是等于“革命”?那么“煽动颠覆”不就等于“宣传革命”?那么《08宪章》等于“革命纲领”?那么到底谁是“反革命”、谁是“反‘反革命’”?如果“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就是弥天大罪,那么同盟会颠覆大清政权、国民党颠覆北洋政权、共产党颠覆民国政权、毛泽东颠覆刘少奇政权,是否都该追诉呢?既然追究刘晓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难道不知道现代文明的“游戏法则”,这就是“你能玩、我也能,大家都能玩”?为了《08宪章》判刑11年,让人不禁想起:《1908钦定宪法大纲》摸出了中华民国于1911年,《1945民主同盟纲领》摸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49年,那么《08宪章》将要摸出的中华联邦共和国将会在哪年?

笑话十,这份判决书摸明,共产党政法委已经意识到,08宪章运动方兴未艾,只是一个开头而已。1979的民主墙运动,只要摸掉那堵墙,墙民们就无处可贴大字报了;1989年的天安门运动,只要坦克摸到天安门广场,场民们就只好树倒猢狲散了;1999年的民主党运动,只要摸光几个组党者,党组织就冰消瓦解了。2009年的宪章运动呢?摸出来一万个联署者,也无法摸碎《08宪章》哦!因为08宪章联署者既是众生平等的,又可因人而异的。08宪章是个万花筒,参与宪章运动可以多种多样,既可以象刘晓波这样组织拉人联署,也可以仅仅手拿一张纸,甚至不需要具名联署,只要默读了、围观了、闲聊了宪章,都是参与。怎生得了?

笑十一,这份判决书摸清了共产党政法委的两难窘境,既要面对“陽佳杀党”之类的“原始正义”,又要面对刘晓波式的“程序正义”、“宪章正义”。他们可以盗用“反恐”的名义屠杀陽佳、屠杀藏民、屠杀维民,却无法屠杀心中摸着一张纸的宪章志士。如果全国的访民们都摸清了他们的苦难根源在于一党专政,如果全国的访民的手中都摸着一纸《08宪章》,那将如何得了?刘晓波判了11年,但是未见同案犯判决,那么街头如果出现08宪章的打印者散发者,怎么对付呢?一纸08宪章,既可以被摸出来作为和平上访的诉状,也可以被摸出来作为武装暴动的纲领。08宪章的前景到底如何?看来真是摸着石头过河。

笑十二,这份判决书,既是面对《08宪章》的宣战书,同时也是投降书,等于两面摸。作为宣战书,这份判决书表明共产党官府已经摸清《08宪章》这回事了,再也无法假装不知道必须被迫面对如火如荼的宪章运动,必须启动镇压,必须判决刘晓波是08宪章的第一号战犯。作为投降书,这份判决书又是摸清了政法委面对08宪章联署团体的态度是无可奈何,那么多的联署者都被摸出来作为“证人”而不是同案犯,上万人的全国性的反党集团,摸不过来呵!

笑十三,判决书表明了共产党的警官法官检察官都不懂得如何管辖办理刑事案件。引为证据的“公安机关工作说明”共8条,表明了公安局首先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即,刘晓波先被拘监于2008年12月08日,然后从2008年12月11日开始,“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才爬上网去搜索证据6篇文章以及《零八宪章》,“截止至2009年12月9日,《零八宪章》签名共计10390人。”,这样的先拘监、后查证,要求刘晓波负责为自己被拘一年之后发生的事情,岂不荒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属于刑事犯罪,罪犯只能为自己被拘之前的行为负责。而他被拘之后引发的连锁事件即使再大,大到罪大恶极的万人签名,也不是他所能负责的刑事案件。那是什么呢?那就是公民运动,那就是社会政治。刑事案件只能管辖政治以下的案件,而不能管辖政治以上的议案。

笑十四,判决书显示了北京的公安局和检察院的狼狈为奸。北京市公安局的证据搜罗由其“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截止至2009年12月9日,《零八宪章》签名共计10390人。”,12月10日就是“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的起诉书的日期。我们知道这个办案程序至少应有以下步骤:“网监处”的猫眼警官完成最后一笔证据搜集,汇报给处长,处长汇总提交给公安局局级领导会审,然后完成公安局的卷宗,移交给检察院,检察院发给有关的检察庭,检察庭发给分管的检察官,检察官启封阅卷,预拟检察意见给庭长、院长,得到同意之后,制作起诉书,庭长、院长过目、签发、盖章,将近20道手续,在12月9日至10日的一个工作日之内就都完成?都在跑步办理此案?哈哈。

笑十五,判决书居然暴露北京中级法院的最上面有个遮阳伞,即为何冒出“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媒体恶意倾向性报道在审案件将追责”?原来是为了刘晓波案,竟然专门制定了恐吓媒体的土政策。这个最高法院实在是法盲之至,因为法院只有审判权而没有立法权,而向媒体的《追责规定》属于立法范畴。2009年12月0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09日是公安局的卷宗完成日、10日是检察院的起诉日;这个《规定》由各大御用网披露以标题《媒体恶意倾向性报道在审案件将追责》于12月23日,正是刘晓波案的开庭之日,那么政法委恩准入庭采访的任何媒体记者说任何话都涉嫌“恶意倾向性报道在审案件”,原来这么一个万人大案是在遮阳伞的下面开庭的?

笑十六,政法委又拿这份判决书跟全党摸牌开玩笑。我们知道,共产党制度的特点是条块分割、书记专政,每个地方每个行业都有各自的垄断利益,教育部门、拆迁部门…哪个不是肥得流油?公安之内的边防、车管、户籍、治安等等机构都有腐败利益,但是只有国保是个清水衙门,就摸一点搞政治犯的办案经费。即,各行各业的官僚都在滥用权力制造访民,都把镇压责任推给公安国保,就像每条河流都是源源不断的输送水压给水库的水闸,水闸还吃得消吗?国保抵挡了,国安和谐了,又会引起国内国际的轮番抗议。这份判决书已经写明了,政法委面对宪章运动再也镇压不下去了,只是象征性的审判一个刘晓波,应付差事。剩下的,让全党摸牌吧。但是全党有谁肯牺牲自己的利益呢?

笑十七,伟大的亲爱的党妈妈,庄严肃穆地判决了刘晓波11年徒刑,转脸就笑嘻嘻的摸出来4百万美元孝敬给索马里的海上游击队,雌辩地说明了党妈是吃硬不吃软的。

笑十八,号称“祖国母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没搞定与中华民国的统一,她的肚皮之内已经孕育着一个中华联邦共和国。即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像个老淫妇一样成功勾引了国民党残渣余孽所操控的中华民国过海通奸,又能如何和谐这个自己肚皮之内的中华联邦共和国?到底是一个中国、二个中国、还是三个中国?既然已经判决了刘晓波,就等于承认了已经无法流产这个中华联邦共和国,呱呱坠地只是时间而已。

如此判决刘晓波,党国笑话何其多。

草于2009年12月28日

姜维平:刘晓波为什么判得这么重?

据海外媒体报道:独立中文笔会名誉会长,著名异议作家刘晓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12月25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已开庭宣判,他出乎人们意料地被重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消息传出,举世哗然。虽然整个庭审和宣判过程是秘密进行的,连刘晓波的妻子刘霞也被拒绝旁听审理,甚至律师接到司法局命令在宣判前不得透露庭审的内容,但依然有许多刘晓波认识或不认识的朋友聚集法院门口,以各种方式表示声援。感谢博讯网刊发的现场录相,使我反复收看,确有身临其境之感。尽管正值北京滴水成冰的寒冬,警察和便衣特务百般阻挠,但还是出现了许多动人的场面,法院门前不仅聚集人数之多达到空前的地步,而且还有大学生广为散发象征晓波回家的黄丝带,尤其是我看到了有一批身着状衣的访民也高喊口号参与其中,年轻的杨立才挺身而出投案自首,愿与刘晓波一同坐牢,我深为感动。从目前的情况看,刘晓波既便提出上诉,也凶多吉少,但我还是奉劝中共领导人莫错判形势,在终审时能够改判。我认为,释放刘晓波有助于社会稳定,法院还有最后的机会,应当宣告他无罪!

北京的隆冬使我想起2001年的大连冰雪,也是这样一个季节,也是这样的莫须有的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冒着刺骨的寒风,我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而在此之前开庭审讯之时,我的太太要求旁听,从后门溜进法庭,不仅被法警当场粗暴地拖出殴打,而且我亲眼看到有一个法警追打我的两个小姨子,其场面令人发指。和刘霞一样,我们生活在一个靠国家暴力恐吓人民,践踏人权的一党执政的国家里,一人入狱,其家人也惨遭凌辱,苦不堪言。时过8年,中国民主的有为之士,《零八宪章》的起草人之一刘晓波,又一次被带进法庭,又一次面临长期坐牢的威胁,中共唯一的“进步”是,连他的太太和一些公开支持他的人出家门都不让,大雪封门的中国,正在大步走向倒退,倒退到了七十年代末的民主墙时期,刘晓波取代了魏京生,不!不如那个时候,那时魏京生被判刑的报导还可以刊发在国内报纸上,现在则万马齐喑。时过三十年,北京的冬天气候更加寒泠,政治体制改革更加无望,社会动乱的可能性日益增多显现,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我说它危险,是基于国家目前的总体形势和独立知识分子提出的应对措施之结果,正如当天赶去声援刘晓波的维权律师滕彪说的那样:刘晓波写文章或是起草《零八宪章》,都是言论表达自由的范围,对他的起诉和审判显然是对人权的一种侵犯。但几乎没有无罪释放刘晓波的可能性,因为中国的司法实践,就是法院不能按照法律独立判断,所以一个案件尤其是这种政治性案件经过侦查、起诉到了审判阶段,不可能判无罪。政府执意要作出有罪判决,对国际的压力和国内的呼吁也不会考虑很多。政府认为如果对联署《零八宪章》这样的事情不给予惩戒的话,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站出来从事更激烈的政治抗议活动,因此不顾国内外的谴责执意判刑。我认为显然中共高层反复研究最后统一了思想,他们达成的共识是,重判刘晓波有助于社会稳定,实际上情况恰恰相反。

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邓小平亲自下令重判魏京生有期徒刑十五年,我当时在辽宁大学历史系读书,中文系创办的刊物《蓓蕾》发表文章,质问判魏京生有罪的北京法院的某院长,其中有一个观点就是,判他入狱,不能使社会稳定,后来中国发生了八九民运和六四惨案,那时魏京生还在狱中,这说明判他入狱不利于社会稳定,魏京生提出的有关“民主是第五个现代化”的理念和《蓓蕾》杂志的看法被历史证明千真万确。同样地,在上个世纪末和本世纪初,我和许多因言获罪的人都先后坐牢,但随后中国发生的一切,不论是民间的维权运动,还是社会治安环境都没有平静的迹象,相反,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剧,各种抗争活动风起云涌,这些都说明了,靠抓捕和监禁异议人士,不能解决社会危机,刘晓波也好,魏京生也好,都不过是通过和平的民主的非暴力的方式,集中地表达了老百姓的良好愿望而已,我已经在题为《我所知道的刘晓波》一文中谈过明确的观点,中共领导人也知道他的行为与宪法并不相悖,但他们为何还要重判他十一年呢?除了人们常说的恐吓它人的考虑之外,还有更深的政治和经济原因。

我举一个事例可能有助于大家认识这个问题。2000年上半年,我在辽宁省鞍山采访,见到鞍山市委政研室主任王某某,此前他和鞍山市委书记马某某闹矛盾,以至他带人抓捕正在站前某酒店嫖娼的马某某,把消息登在了《中国法制报》上,轰动一时,造成马某某调离,后来他遭到打击报负,由公安局长被贬到政策研究室当主任,他说这是明升暗降,所以他那时很愿意与我发牢骚。在谈到民主与法制时,我说如果魏京生的真知灼见被采纳,中国今天已进入民主宪政的社会,你和书记的矛盾和斗争可以公开化和合法化,就不会尔虞我诈,他笑了,他说,你说的很对,魏京生也不错,他坐牢把牙坐掉了,的确不简单,这些我都知道,问题是我们是党员,党内象你说的那样搞,党外就会出现很多新党,我们怎么办?我们的车子,房子等等,通通都没了!……这个故事说明官方监禁异议人士,并非不知道其中的道理,而是不愿意摒弃手中的权力和附着在权力上的既得利益。每个省市都有王某某这样的人,他们就是共产党统治的社会基础。因此我一方面理解王光泽在题为《和解破裂,革命将起》一文中表达的义愤和失望,但另一方面也要提醒朋友们,还是应当坚持和平民主非暴力的方式继续与中共博羿,千万不要因为刘晓波的重判和受难,使自身的合法斗争失去理性,绝对不能向革命派转型,革命没有出路!比如我们是否可以在现阶段调整一下策略,先集中精力提出官员审报个人财产的诉求,以便得到更多人的响应,先攻破阻碍政治体制改革瓶颈的最脆弱的一点,然后再逐步向着《零八宪章》提出的目标一步步移动。道理非常简单:与前苏联不同,我们面对的是一个经济上空前强大,军事上装备优良,警特效率十分高速的政权,而我们专制的传统又历史悠久,人民又十分忍耐和顺从,网上的“柏林墙”又相当有效,海外的报道不能使大多数的中国人看到,既便看到了,人们更专注于物质生活,何况中共“一切向钱看”的社会引导又淡化了人们对刘晓波的关注,所以,不论我们有多大的激情和义愤,但中国民主之路还很漫长,我们要为刘晓波祈祷,呼吁,但也要平静自己的心态,坚定我们的意志,切不能背离《零八宪章》温和理性的宗旨。最后我还要转达我太太对刘霞的慰问,我们认为,这种政治案件充满玄机,虽然判了十一年,但此间情况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化,中国总要前进,刘晓波不会坐牢那么久!刘晓波和刘霞要多多保重!

2009年12月26日凌晨两点四十五分于多伦多

艾  鸽:《沁园春》 雪

(艾鸽词录天下民生系列:2009年冬末)
 
春无踪迹,夏剩薄露,秋寞萧条。祭蔷薇玫瑰,葬身阴霾,雪莲虹霓,寒窟颤娆;恐龙白骨,惟馀独彩,试看天下谁敢俏?冰雹日,骄奢齐摧落,折断银桥。
 
风光不堪飘摇,令无数英雄倾心潮。惜古今帝皇,输尽人权;中外寡头,败于出窍。如何了得,巫峡狰狞,不过区区颓骚。冬去矣,自有萋萋在,换地改朝。

张辉:中国社会往何处去?

一、一个没有改变的中国社会

镜头一:中国依然是一党专政的国度,所谓多党并存是虚假的。中共党权依然渗透在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各个环节。

镜头二:共产党不允许国内的公民形成独立的政治组织和进行独立的政治活动。一切企图和试探性举动都是不能被当局容忍的。

镜头三:所谓“国有经济”依然存在,它还是共产党的权力支点之一。但它已被权贵集团所垄断,并成了分赃的大舞台。

镜头四:中国社会的意识形态已经松动,但意识形态的核心部分依然不允许突破,当局在严防死守。马列毛表面上不多提了,但是阴魂不散。

镜头五:处理社会矛盾的手法收拢了“阶级斗争”的提法,但是并没有摆脱“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思维。

镜头六:民营经济和私有财产已经被宪法有限保护,但并未上升到神圣不可侵犯的高度。民营经济和私有财产依然是被掠夺的对象。

镜头七:民间社会在话语空间里获得了部分自由,但是言论被限制在个体之间,没有任何独立媒介。公民的言论自由并不能得到切实的制度保障,因言获罪每每发生。

通过以上镜头,可以观察到中国社会虽然经历了三十年的邓式改革,但是毛泽东时代一些核心的东西还在核心之中。因为中国共产党的统治本性没有改变,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在本质上都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时代和时代符号。体制依然是党国体制,社会依然是权力社会,以党权为中心的四项基本原则依然在中国社会的中心地带发挥着自己的本能作用,可谓阴魂不散。

二、一个已经发生改变的社会

镜头一:邓式改革至少是已经违背了口头初衷并走向了反面,改革是为了政权保值而启动,也会为了政权保值而结束。改革已经走向了死亡的不归路。

镜头二:以党权为核心的官僚阶层已经极端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腐败的趋势不可能遏制住,只能是更加腐败。

镜头三:以太子党为标志的权贵阶层加紧了全面的经济掠夺,社会不公和两极分化的趋势不会掉头。现行法制保障了这样的掠夺。

镜头四:胡锦涛虽祭起“八荣八耻”的大旗,但整个社会在趋利的动机下道德沦丧已经无以复加,只会继续沦丧下去。

镜头五:中共对社会的统治能力在持续下降,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毛泽东思想到村里,邓小平理论到县里,三个代表到省里,科学发展观连中南海都出不了。

镜头六:社会矛盾持续激化并在积累中,旧矛盾没有解决,新矛盾涌现出来。中国成了一个大的火药桶,在等待爆炸的时机。

镜头七:民间社会在成长中,民间力量在壮大,民间政治在成熟。全球化、互联网、维权运动和家庭教会使中国的民间社会成长变得不可阻止。

通过以上镜头:中国人民面对的是一个企图解决市场问题的垄断体制,这个体制注定是一个不能解决问题但又在不断制造问题的体制。当权贵集团的分赃过程完成之后,这个社会必然会发生变化。一个冲突重重的社会是不可持续的,但其问题并不是永久不可解决,而是在等待解决的时机,关键是人们用什么方式去解决它。不断发生的历史事件,总有一件要促成历史性转折。

三、民间社会的成长是变革的决定性因素

镜头一:启蒙与反对的力量在目前的社会背景下已经降低了自我发展的成本,启蒙变得更为容易,反对变得更为安全。更多民众擦亮了眼睛,处于多说少动的状态。

镜头二:自由主义和家庭教会使社会信仰多元化,精神力量逐渐摆脱权力的把守。信仰的持久与坚守不是现行体制所能战胜的。公民不服从在精神层面全面启动。

镜头三:维权运动风起云涌,社会问题不断为维权运动开辟战场。热点虽然在不断转移,但核心问题只在于解决体制问题,维权运动的未来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镜头四:借助于维权运动,民间力量正在一个结构化的过程中。民间人士将在维权运动中确定自己在民间社会的位置,从而推进民间力量的系统化整理。

镜头五:宪章的发布加快了民间社会系统化的过程,带队和跟队的问题即将在多个系统中解决。从虚拟到实地,民间团队在逐渐整合之中。

镜头六:民间政治的规则也开始了一个确立的进程,民间力量的争雄之心随时有可能被激发。历史正在等待它的陈胜和吴广,正在等待一个政治的刺激。

通过以上镜头,可以断定民间社会将继续推动中国,时间与方式主要取决于民间力量的壮大和民间政治的成熟。只要中国人民不断提出改变政治体制和社会体制的合理要求,并且是不断用新的方式表达出来,那么统治者的合法性危机就会更加显现。合法性危机如果真的成为政治性危机,统治的延续是不可能的。

四、官僚权贵集团的分化是变革的契机

镜头一:历史现象证明,改朝换代完全是由底层政治操盘的现象基本上没有过,每一次社会变革都有上层社会的人参与其中。

镜头二:权贵阶层不断挖掘资源,以分赃取利,为相互之间找到了临时的利益平衡。但可供挖掘的资源并不是无限的,因分赃不均而内讧也是迟早的。

镜头三:统治的合法性必须要通过价值观和意识形态予以确定,中共不可能永久回避意识形态的争论,当局内部的思想分野终究会到来。

镜头四:民间的政治冲锋完成力量集结之后,官僚集团内部的各种力量经过成分分析和利弊分析也将重新选择发展的路径。

镜头五:可能不是以叶利钦的方式出来,可能不是以蒋经国的方式出来,也可能不是以雅鲁泽尔斯基的方式出来,但可以肯定的是,一定有人会出来。

镜头六:只要体制内部有强势的力量站出来和民间社会进行对话与合作,中国人民实现民主的力量上下一心,公民社会的未来将是“毕其功于一役”的事情。

通过以上镜头,人们可以把握中国未来的一些关键走向。中国的未来在技术层面上不确定的因素很多,但是在总的方向上必然是走向自由、民主、法治和宪政的公民社会。现代世界没有为我们提供别的可行选项。世界潮流,浩浩荡荡,下民易虐 ,上天难欺。只有尊重人的制度才能被人护佑,如此而已。

五、社会变革的一些参考因素

镜头一:当代社会是一个相对开放的全球化社会,每一个局部的变革都有全局性的背景,民主的实现往往在一个民主化的国际浪潮之中。

镜头二:联合国文献所代表的普遍性价值和国际规则将推动下一波民主化浪潮的到来。任何国家将自己排除在国际规则之外,将妨碍自己的发展。

镜头三:主流民主国家对国际民主事业的支持不会终止,这是国家价值观所决定的。支持的力度,方式和技巧性,取决于政治领袖的宏观视野。

镜头四:中国民主力量要取得更大的国际帮助,关键是自我壮大,使自己在政治上逐渐成熟,这样就会进入各国政治领袖的视野。

镜头五:中国民间力量对社会事件的主导能力,这是影响社会变革的一个主要因素。当主导能力能够放大的时候,社会变革有可能开始。

镜头六:社会各种力量正处于对压态势,中共当局迫于压力,进行的任何一项变革举措都有可能激发大规模的社会运动。

镜头七:维权运动为权利所打开的每一个缺口,或者言论自由,或者结社权利,或者游行示威,等等,都会使积累已久的权利诉求蜂拥而至。

镜头八:上访问题,军转干部问题,失业问题,垄断企业遗留的买断问题,中央与地方的问题,都是当局不能主动去解决的问题。一旦解决一个,就会孕育连锁反应。

通过以上镜头,可以发现,对当局而言,为了避免死亡就不能再自说自话,罔顾他人。问题真正的解决之道,是必须尽快地让问题回到对话与协商的轨道,让利益冲突的双方之间有缓冲和仲裁,而不是不得不把自己置于自戕的悬崖。对民间而言,也应该加强紧迫感和时机感,以力量求变化。
   
六、中国社会变革时间的宏观判断

镜头一:没有对立的力量与当局者抗衡,社会变革无从谈起。人类几千年的历史证明了这一点,中国民主力量三十年的发展也证实了这一点。

镜头二:社会变革的时间窗口随大潮移动,专制社会尤其如此。中国社会的变革也不可能有一个准确的时间窗口,时间只在于一些偶然因素和突发事件中。

镜头三:中国不缺民主思想和民主人士,缺的是力量的整合,缺的是带队与跟队的人。可以判断的是,中国民主力量的整合还需要若干年的时间。

镜头四:中共当局有双核心的特征,但双核心在对待民间社会方面是一个整体,没有明显的分化迹象。分化必然会伴随意识形态争论,应该是在胡以后的“无核心时代”。

镜头五:当局统治能力持续下降,但没有失去对民间社会的管制能力。但是,习或者李上台后会失去这种管制能力。专制社会力的“无核心时代”缺少的就是管制能力。

镜头六:中共的十八大依然会是一个胜利的大会和团结的大会,但是,十九大估计是要开到民主社会中了。

通过以上镜头,可以断言变革即将到来,但变革是给那些有准备的人设立机会,关键的问题依然在民主力量的崛起。当力量微弱的民间政治,遇到暴君,悲剧也就不可避免。在这种“两强相遇勇者胜”式的正面对撞中,无论谁胜都是惨胜。民主的力量,只有自己成长起来了,才不至于在社会变革的悬崖上跌落而粉身碎骨。

每一个采取“政治”手段抵制强权的人,其实都已经把自己置于可能自戕的悬崖之上了。那么不说了,我们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去,通过做点什么,提高自己,也唤醒更多的人。

2009年12月14号

黄大川:什么时候才能不再播撒恐惧的种子——写在刘晓波被重判之际

2009年12月25日,西方的圣诞节,刘晓波先生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剥夺政治权利2年。听到这个消息,个人的情绪连续几天都很低落,当从一种莫名的痛苦中逐渐解脱出来后生活还得继续,觉得有必要写篇文章,用自己卑微的言语来纪念这次可以载入史册的良心审判,为了自己内心的宁静也为此次司法案件的幕后决策当权者能够提一个善意的醒,即使难以得到共鸣,只求无愧于自己一颗还算并未凉透的那颗心。

有一种观点认为,因为这次宣判将使刘晓波成为中国的曼德拉,我个人对此持有保留意见,除了同为身陷囹圄的牢狱之灾之外,刘晓波和曼德拉的人生经历几乎没有什么相同之处。曼德拉为世人所熟知是在当时种族隔离制度的南非为黑人争取平等的政治权利而坐牢27年,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在他出狱之后放弃仇恨用政治家的智慧与当政的白人总统德克勒克奇迹般的共同缔造了南非的种族和解,曼德勒本人当选南非总统并与德克勒克共同分享了当年的诺贝尔和平奖。但在入狱之前的曼德拉却是一个“恐怖分子”,只是有别于极端恐怖行为,实施“有限暴力”尽量不伤及人的生命而只以建筑物为恐怖袭击目标,而刘晓波只是一个秉承非暴力宗旨,为国家大政方针建言的人文社会学者,顶多也就是对中国现政权的批评者和异议者。曼德拉是一个革命实践者,刘晓波只是一个政治言论表达的建言者;曼德拉是一个民族主义者,在种族隔离的南非为黑人族群争取政治权利,这无可厚非,而刘晓波却多次在著文中尖锐批判民族主义,认为“民族主义除了战争状态外,对社会只能是一把单刃利剑”;曼德拉是一位政治倾向社会主义的左翼政治家,民族和解之后的南非,黑人有了政治权利,但经济地位较之白人还是有很大差距,作为黑人的政治领袖通过社会主义为黑人族群争取利益也合乎情理,而与之对应的刘晓波却是一位坚定的自由主义社科学者。另外两位曾经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捷克的哈维尔和缅甸的昂山素姬倒是与刘晓波的经历和理念有相近相通之处,三个人都是现代文明自由、民主、宪政、人权的追求者,非暴力运动的践行者,自由主义人文社会科学学者,都有过在极权社会受难的经历,也都是正义来临之前苦难的担当者。

今年的平安夜,也就是刘晓波被宣判的前一天晚上,我去了教堂,牧师讲道的内容是“信靠主的人内心有平安”,只有真正信靠主的人,他的内心才可能喜乐平安,一个人的内心是否平安是可以通过这个人外在的某些行为和语言表现出来,牧师举了一个例子,如果有人称赞一位女士“今天你很漂亮”,如果这位女士内心有喜乐和平安她一定会说“谢谢”,反之她就可能会说“你什么意思?是说我以前不漂亮吗?很丑陋吗?”这个小故事给我个人很大的触动和启示,也许这正是主通过牧师的口把他的话语传给了信众,使我得到了足可以受益终身的人生启迪和感悟,真的应该感谢主!一个人内心有了喜乐和平安,那么他一定是有爱的,反之则是内心被更多的恨所占据,一个人内心爱恨的多寡也就决定了这个人为人处世基本态度,如果恨占据了人的内心他就一定会认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即使碰到最值得可怜的乞丐他也会认为这是一个“可恨”的不劳而获之人而不会抱有丝毫的同情之心。如果一个人内心被更多的爱占据,他的行为处世的观点就会认为,即使最可恨的人也一定有可怜之处,即使是与自己为敌的人也要用心去爱他去宽容他,普遍的观点认为当下中国最可恨的人是那些贪官污吏,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也是可怜之人,如果能够有一套诸如权力制衡、官员财产公示、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的有效机制,这些人中的绝大部分都会成为满有能力干练的社会栋梁之才。真正的爱应该包括所有的人,既有你的亲人也应该包括与你为敌的人。

对刘晓波判以重刑的幕后决策当权者的内心让人看不到有丝毫的爱、怜悯、喜乐和平安,感受得到的只有他们内心可怜的恐惧,房龙的《宽容》中说:“人之所以不宽容就是因为恐惧,恐惧才是不宽容的根本原因”。刘晓波和他发起的《零八宪章》使这些当权者恐惧到做出了足以让世人震惊的不宽容的极端判决,也可以让这些人动用庞大的国家机器对《零八宪章》几乎每一个联署签名者用“喝茶”的方式恫吓。前文提到刘晓波只不过是为国家大政方针建言的人文社会学者,《零八宪章》也只不过是在国际人权日60周年之际重申了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加入联合国的国家都业已签署并承认的《联合国人权宣言》中的关于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和宪政的现代文明社会普遍适用的一些基本价值理念,对国家前途未来忧虑而践行公民责任的一群人共同签名联署的民间建言。

传统社会通常把“恐惧”作为维系社会秩序的基本准则,中国传统的法家尤其擅长此道。在中国历史的兴亡周期律中就暗藏着一个恶性循环怪圈,当权者播撒恐惧的种子试图治理国家维持一般的社会秩序,虽然在短期内可以让平民百姓由于惧怕恐惧而逆来顺受,但也同时在民众间留下了社会群体性的内心不宽容的阴霾,平民的逆来顺受又会使官僚特权阶层为了小集团的既得利益肆无忌惮的胡作非为为所欲为,官僚阶层对平民的肆无忌惮以及同僚之间内部无规则的争权夺利都会危及使制造恐惧者自身更加恐惧,由于整个社会爱的匮乏和不宽容会使人们恐惧叠加,整个社会变本加厉的恐惧直至由于利益极度失衡而导致危机临界点的到来,结果只能是王朝非正常交替循环。刚开始播撒恐惧的种子期望维系基本的社会秩序,但生出的却是不宽容的“恶果”,这也是最终导致社会动荡的制度性根源。

现在的中国官方提到最多的是稳定和和谐,笔者对于稳定和和谐的提法并不反对,但问题是我们这个社会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稳定和和谐?中国当局维持稳定和促进和谐的手段和措施绝大部分都是通过制造恐惧来维系社会基本秩序,这个时候的稳定和和谐就成为了一个幌子,掩藏它后面的都是国家机器制造出来的“恐惧”。从对刘晓波的重判到对《零八宪章》联署者的“喝茶”恫吓,从暴力拆迁到对网络发帖者的“跨省追捕”,从遏制上访维稳到对维权运动的刻意打压,无一不是制度性人为制造恐惧。还有那些由于不禁合理的政策导致的诸如高税费、高房价、高学费、高额医疗费,造成的经济隐形恐惧也同样不可忽视。穷人为了生活劳碌奔波,富人为了防止“仇富”而提心吊胆,权力所有者害怕非正常失去权力的巨大落差以及同僚之间的相互倾轧,在中国几乎没有人可以拥有免于体制性恐惧的自由。我们的意识形态宣传机器也不少讲到“爱”,但那种爱是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和虚无缥缈,口口声声高调爱国的人却都是以不宽容手段对待意见不同者的信奉者,但我们的恨却总是实实在在的,总能找到具体某个人进而对其采取尽可能的严厉措施。

只有现代文明才有可能破除“恐惧—不宽容”这个怪圈,用良性循环“免除恐惧的自由”的制度设计代替“恐惧治国”的恶性循环。只有人们有免除恐惧的自由,人的内心才会有更多的喜乐和平安,进而有更多的爱和宽容。也许你有现代化的高楼大厦,你有现代化的机器设备、你有很多金钱财富,但只要制度性的播撒恐惧种子没有终止,社会就还没有“进化”成为现代文明社会。如何从传统社会恐惧的恶性循环过渡到现代文明免于恐惧的良性循环,这是需要政治家拿出政治大智慧来解决的一个国家社会的历史大时代命题,每到社会遇到危机的时候,也就是到了是要和解还是革命抉择的关键时刻,而这个主动权往往掌握在当权者自己手中,如果当权者能够拿出政治大智慧主动实现现代文明的转型则是国之大幸,反之如果面对危机当权者以更大的恐惧强化稳定,那将离革命不远矣。而革命的爆发又会将由于恐惧造成的不宽容叠加加倍释放,后果难以估量。是以世人尊敬的蒋经国和德克勒克为榜样,还是做遭人唾弃死于非命的齐奥塞斯库,这应该由当权者自己抉择,既关系到国家社会也关乎到个人的身家。最近几天发生在伊朗的民众示威应该给某些人以警醒了,伊朗也是一个依靠“恐惧”维持社会基本秩序的国家,有人对民众街头暴力行为报以掌声寄望以此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我本人对伊朗的前景并不看好,因为无论是当权者依靠恐惧继续维持局面还是革命者依靠街头暴力实现所谓正义,都很难改变伊朗民众内心的那种由于恐惧造成的不宽容社会基本状况。以和解的方式完成现代文明的转型尽管很艰难但却是社会成本最小的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方式,而成功推动社会转型的人即使历史上曾经有过什么过犯,也是值得历史尊重的。如果那些当权者还真正的爱这个国,也为了你自己身家的前途命运,那么就请你拿出真正的政治大智慧让我们脚下这片土地上的人们能够享受到免于恐惧的自由,以及不再因言入罪的言论表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和免于饥饿的自由,而不是仅以小聪明修修补补继续维持“恐惧治国”以维系小团体的既得利益集团。

我也有一个梦想,真心期望刘晓波能够成为中国大陆这片具有悠久历史的土地上因言获罪身陷囹圄的最后一人,也期望当权者不再播撒恐惧的种子,为了这个国家的每一个人也为你你自己内心不再恐惧,而拥有更多的喜乐、平安、爱和宽容。

2009年12月30日晚完稿于家中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知识份子谈刘晓波案(续)

中国异见人士刘晓波(路透社照片)

中国异见人士刘晓波
(路透社照片)

刘晓波被判11年重刑之后,北京电影学院教授崔卫平在征得同意后,将许多中国知名知识分子对刘晓波被判刑的看法在“推特网”公布出来。

杜小真的看法:因为思想和提出问题而获罪,在今天只能解释为对思想言论自由这现代政治生活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公民权利的亵渎和挑战。况且零八宪章,在没有签署的我看来完全是善意和建议性的,如果连这都不能容忍,真是太可悲。我并不完全同意刘晓波的一些观点,但他发表观点的自由绝对应该受到保护。

贺卫方的看法:不久前,某海外传媒来电采访,问我对于刘晓波的十一年之罚。我没有好气地说:“我欲无言。”对方问:“难道说你不觉得十一年太重?”我反问:“难道说判三年就适当么?对于根本无罪者,一天都太重,一天之罚都是冤狱。再说,你真以为他会在牢里服满十一年?”

余英时:刘晓波先后入狱三次,一次比一次光荣,这次最光荣。中国史上有一个光辉先例范仲淹,他“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一生被贬放三次。一次送行,朋友们说:此行极光。第二次大家说:此行亦光。最后一次说:此行尤光。他笑答:仲淹前后三光矣。这便是今天的刘晓波。

梁文道:说刘晓波是「异见份子」,但什么叫做「异见份子」呢?一个正常的社会本该有许多不同意见。我在香港、台湾和美国等地方见到知识分子勇于自命「异见份子」,以志其异;但在缅甸、伊朗和中国却见到无奈被封的「异见份子」,几成罪名。可见只准一种意见是正见的国家才会有刘晓波这种「异见份子」。

王晓渔的看法:我不会翻墙,没有在大陆媒体上看到报道。我坚信一个手无寸铁的书生因为几篇文章将在铁窗之内度过11年,是少数敌对势力制造的谣言。一个伟大、光荣、正确的国家,怎么可能允许这种违反法治的事情发生呢?希望广大善良的不明真相的群众,睁开眼睛,明辨是非,不要被谣言迷惑。

郭于华的看法:08宪章表达的是公民最基本和正当的权利要求,而且提倡以温和改良的方式推进社会进步,道出常识何罪之有?即使说的全然不对,也不可以因言获罪。判刘晓波有罪才是真正的颠覆国家政权(合法性)之罪,而且是对社会良知和人类文明的挑战。

 新左派学者黄纪苏的看法:坦率地说,我对刘晓波有过很多批评,但是现在不应该以言治罪。这个例子不应该开,开了不是一件什么好事。

朱学勤的看法:“我不同意你的观点,坚决捍卫你发表观点的权利”,这是文明共识,法治底线。以言治罪,置文明于何地?置宪法于何地?吁请最高法院介入,驳回此案,维护文明,维护宪法尊严。

卢雪松:为什么会反对学术自由(第二节)—— 1999~2008:中国大学教师学术自由受限状况研究——第一章:学术自由:概念与历史

1.反对学术自由:概要的界说

反对学术自由是指那些出于某种系统的考虑,对教师和学生的学术自由进行审查、约束和限制的主张、政策和做法。作为一种积极的、建设性的研讨,即便是对于那些貌似无理性的、未加考量的疯狂反对,我们也试图从中寻找其内部原因。今天,对中国的大学教师来说,在学术自由方面遭遇空前的考验,我们不得不认真倾听来自对立面的声音,以理性的方式、容忍的心胸和尊严的气度来回应那些试图限制和剥夺学术自由的潮流和势力对自由知识分子所发起的一波又一波的攻击。

没有一个负责任的知识分子会真的认为学术自由是绝对的。但是,学术自由并非绝对,并不等同于应当消灭学术自由。学术自由必须是学术的,否则它就将消泯其自身特征,而直接归并或等同于其他自由了,而“学术”本是有其准入资格的。当一个人如前文所述,根据其“能力和资历”而“成为学术界成员”,“能力和资历”的准入原则就既构成对其学术自由的前提性限制,又成为对其学术自由的保护与保障。这种限制与保护的双重作用决定了它(“能力与资历”)对于学术自由的意义不是消极的和负面的。

严格地说,学术自由所本应承受的限制原本只应该来自其内部,来自学术共同体对学术能力的审核与对学术规范的维护。而且,即便在内部的意义上,这种审查和约束也常常因违背其初衷(往往是由于和来自外部的强权因素复杂地纠葛在一起)而变得令人无法接受。本文第二章、第三章均涉及对这种情况的讨论。这里,我们所说的“反对学术自由”,不是指行使学术自由的主体为保持其学术水准而承受的内部限制,而是指来自政府、社会和大学的外部压力。这种压力一般并不是为了维持学术自由的平衡、健康和稳定而施加的,它常常只是源自对学术的野蛮和对自由的仇视。作为理性人,我们假设“反对学术自由”的主张、政策和做法是有其自身的系统考虑的。以下试图为学术自由所遭受的外部压力追根溯源,并略加分析。

2.为什么会反对学术自由

为什么会有“反对学术自由”的声音存在?有一些“反对学术自由”的声音已经转化为坚强的行动,而另一些声音目前仅仅是一种理论主张。以下从三个方面来概括“反对学术自由”的那些论调。这一概括可能是不完全的,因为“反对学术自由”的声音常常杂乱无章,似乎振振有辞,包罗了很多信息,但却难以作出准确的提炼,有时候它们甚至有意作出反学术、反理性、反逻辑的姿态,拒绝被概括,不希图理解,只是一味诉诸盲从者们的情绪和感觉。

2.1学术自由损害国家安全

有人认为学术自由将会动摇统治秩序,从而损害国家安全。他们认为统治者个人或者其集团就是国家的天然拥有者和民众的天然代表者。他们拒绝区分国家、政府和政党,因此,当他们在谈论“国家安全”时混淆使用这几个本来判若天渊的概念,既是出于无知,又是出于故意:在他们的信念中,政府和政党对国家和民众的暴力挟持是由于宿命,而非基于授权。我们并不打算以溯源的方式来全面整理这种似乎十分强劲的反对论调,而只是以举要的方式勾勒其要点。

在“出版自由”的问题上,“无产阶级”领袖列宁曾经遇到来自职业革命家加夫里尔•伊里奇•米雅斯尼科夫(1889~1946)的质疑:

今天,谁希望我们的党在无产阶级的眼里成为基层组织,而不是一个受人驱使的工具,谁希望我们的国家在艰难的条件下痛苦的工人们跟着我们走,谁就应该说:只有言论和出版自由,才能达到这些目的。[8]

请注意列宁的如下答复:

出版自由会助长世界资产阶级的力量。这是事实。“出版自由”不会用来祛除俄国共产党的许多弱点、错误、偏差、毛病(毫无疑问,毛病有的是),因为这是世界资产阶级所不愿意的。出版自由会成为这个世界资产阶级手中的武器。资产阶级并没有死,它还活着,正在一旁窥伺着我们。[9]

在“我们”(俄国共产党)和“世界资产阶级”之间,有一场不仅你死我活,而且旷日持久的战争。战争至上,一切就都只是“武器”。学术自由当然是其中的重要武器。由于“世界资产阶级”仍然存在的缘故,学术自由当然也不能帮助“我们的党”真正达到什么有益的目的。这里已经具备了今天我们仍能够反复听到的某种官方说辞的所有主要元素:高于一切的斗争与对立,“我们”内部的、“国家—政府—政党—民众”的强制性的一揽子捆绑,对于外部世界(例如“世界资产阶级”)的妖魔化和阴谋化,世界的撕裂,国家的变异,社会的萎缩,个人的遗忘。当我们试图指出:人类利益高于国家民族的利益,他们就会说:从来就没有空泛的人类利益,利益是具体的和彼此敌对的;当我们坚持区别国家民族的利益和某些具体的政治集团和势力的利益,他们就会说:从来就没有抽象的国家民族的利益,只有国家民族内部的多数人利益和少数人利益;当我们分析所谓“多数人利益”只是某些政治集团和势力用分化的方式控制民众的借口,他们就会说:任何言论都有其利益动机,那些攻击我们控制民众的,不过是“世界资产阶级”之类的敌对力量的代言人罢了。作为自由知识分子,我们对学术自由的坚持,对个体本位的回归,对普世价值的维护,在这种“妄想狂”式的被迫害幻想和极度扩张的控制欲的夹攻之中,既显得弥足珍贵,又变得异常艰难。

由于后文将具体讨论十年来学术自由所遭遇的种种挑战,这里不拟详论“损害安全”论的荒谬,只是简要地指出其内在症结之所在:

其一,学术自由乃基于以个体为单位的独立思考和创造性的发展,基于对多元思考格局内部的差异性的肯定,因此,任何以组织为单位的思考视角,无论国家民族还是政府或政党,都有可能构成与个体本位的学术自由之间的紧张关系。但是,这种紧张关系的根源只是某种大组织对其自身界限的僭越和对个人的凌侵而已。

其二,学术自由存在的理由之一是,学术本来就是个体的和自由的。在其本原意义上,学术自由并不是作为某种组织、集团或势力实现其目的的武器或工具而存在的。因此,即便学术自由在某种具体的时空情境之下造成了某种客观效果,这也无法构成我们否定学术自由的理由。

其三,在学术自由被损害和被剥夺的前提下,国家的立场与个人的立场构成了严重的对立。这时候国家安全处于被具体的政治集团和势力挟持的状态,政权存续将会变得非常脆弱。没有不证自明的统治合法性,没有不容讨论的统治合法性,在“妄想狂”式的被迫害幻想和极度扩张的控制欲的泛滥之下,再多的制造假想敌的努力也不可能真正转化为统治合法性的正面建构。当国家、政府或政党的立场与个人的立场发生错位,对个人的压抑意味着更可怕和更不可控的危险,而学术自由的保持能够有效疏解压力,畅通管道,将政治生态从危险中解救出来。

2.2学术自由损害社会秩序

有人认为学术自由将会释放错误见解,鼓励邪恶意念,放纵兽性欲望,损害社会秩序。这是对于来自社会的种种反对学术自由的压力的扼要概括。它基于人性恶的前提假设和社会控制的组织理念。持这种观点的人感到有必要对人性怀有警惕,对社会运行的规则和状态施加严密控制。他们认为只有在对基本人性进行持续压抑的情形下,社会秩序才可能维持基本的正常和稳定。“社会”是人们彼此凝聚、互相联结的共同体,思考“社会”与学术自由之间的复杂关系是非常有意义的。本文的重点不在于观察“社会”立场与学术自由所赖以存在的个人立场之间的张力,因此不作进一步的展开,但我们充分理解:“社会”立场基本上是多数立场,在性爱、经济生活与宗教生活等方面,多数立场所代表的习惯性和个人立场所代表的尝试性之间都往往会针锋相对,至少有很遥远的距离。多数立场和个人立场的问题,是民主与自由的问题。只有宪政共和的基本框架能解决这一问题。

但是,“社会”立场不能简单等同于社会控制,人性非恶,但人性需要在自我接纳中回归整全。社会控制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它所造成的普遍压抑恰恰是暴力和非理性泛滥的根由。试图以剥夺个人自由的方式实现秩序,就注定会得到一个脆弱的、不断遭遇反抗的伪秩序。二是它必然呼唤一个有能力实现这种控制的超级权力。当超级权力反客为主,首先受到伤害的必然是“社会”。整个社会置于超级权力的宰制之下是非常可怕的。如果社会被掌控于非理性的超级权力之手,在集体走向毁灭的途程中,倘若缺少来自个人不服从的摩擦力,则毁灭的过程会迅即加快。

在这里,同样存在着具体的政治集团和势力对社会的挟持。首先,“社会”并非从天而降,倘若没有宪政共和的体制,“社会”在强大的公权力面前就只有自我调整,低效运行,长期处于边缘位置,其萎缩和受限程度不难想像。在脆弱的和委顿的“社会”中,所谓多数立场往往只是那些掌控超级权力的大组织的政治立场的简单复制。其次,政治权力常常以维护社会秩序为借口,深化国家、政府、政党与社会之间的捆绑,试图混淆政治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界限。

在健康的社会生态格局中,学术自由的功能是活化社会的组织细胞,增进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之间的理性交往,在彼此相异的个人立场之间构建具有包容力和通约性的、真正的社会立场。在社会控制的组织理念当中,社会是死的,而在健康的社会生态格局中,社会是活的。只有一个活的社会,一个有生气、有创造力、有选择性、有回旋余地的社会,才是适宜个人生存与发展的社会,才是能够接纳真实的个人,同时也能够被个人所接纳的,有机的命运共同体。社会有其主流传统,有其在所有成员共同生活的漫长岁月中渐渐积累的核心价值,在保护学术自由的机制之下,它们可能被质疑,被批评,也可能被奉行,被支持,但无论如何,都将只会以最自然的方式发挥其影响,而不会沦为被超级权力利用或废弃的控制工具。学术自由意味着尊重包括传统价值在内的任何严肃的价值,而反对学术自由则正好相反,它隐含着一个可怕的事实:包括传统价值在内的任何严肃价值都可能被取消,被强制,被践踏,被侮辱。

学术自由可能意味着“错误见解”获得了被论证、被检验、被分辨的空间,但是对于社会来说,并不存在着未经辨别和验证就先验自明的“错误见解”和正确见解,认知永远是有限的和可能继续完善的。社会立场是多数立场,但多数人的感受并不直接等于学术真理。在这个意义上,剥夺“错误见解”的生存权和表达权,就等于剥夺了所有尚待论证的学术见解的生存权和表达权。至于令某些人担心的邪恶意念与兽性欲望,作为恒久的人性幽暗,它们的存在不因社会层面的恐惧而转移。在死的社会中,在社会控制的逻辑之下,它们只能经历“压抑—累积—爆发”的黑色三部曲;但是在活的社会,在社会生态的有机体当中,由于始终有不同的声音存在,它们却有可能真正被转化,被吸收,被分散,甚至被疗愈。

2.3学术自由是不可能的

认为“学术自由”不可能,既是一种纯粹植根于学院的社会哲学,又是一种运用这种哲学的诡辩来限制学术自由的权力政治学。如果“学术自由”是不可能的,如果学术自由和学术的不自由之间的差别可以被忽略不计,那么,坚持学术自由的种种努力都将沦为偏执和愚蠢。在这种逻辑之下,坚持学术自由是不值得的和不可能的,甚至从效果上看是事与愿违的,所以不如改变立场,转而为某种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目的而努力,譬如:为本阶级的利益而战,为本种族的利益而战,……回归权力政治学的“被迫害妄想”的基本框架,滥用本集团的自由,剥夺其他人的自由,拒绝承认学术自由本身的存在价值。这确实是超级权力的“自由”观,只有斗争和利用,没有公理和规则。本文所讨论的学术自由,正是它所否认的,它认为学术自由既是在理论上不可能的,又是在实践上有危害的,因此它不仅仅是在主张上反对学术自由,而且直接是在政策和做法上反对学术自由。由于对其政策和做法的分析研究是全文的主题,这里将暂时剥离权力政治学的部分,只在学理的部分对“学术自由”不可能论作简要的观察。

来自学院的对于“学术自由”的否定,主要集中在后现代主义知识分子群体。作为学院哲学,这种理论主张和权力政治学的初衷可能是彼此相异的,但是他们都是首先将学术自由理解为具体的、历史的产物。由于他们拒绝从基本的公理和规则层面理解自由,而是将自由定义为实现意愿的自由度,甚至进一步定义为产生意愿的可能度,他们就很自然的得出了如下结论:在具体的、历史的情境中,意愿的实现总是受到主观和客观条件的限制的,甚至连意愿的产生也是受到知识、信息和想象的前置结构的制约的。由于每一个意愿都有其具体的、历史的观念来源,意愿的实现又受制于现实条件,因此意愿的产生和实现都是不自由的。在否定学术自由的存在之后,他们还进一步追问:那些主张学术自由的个体,他们的立场源自何种动机?他们的动机出于何种利益?他们的利益属于哪一群体?……在这一理路之下,后现代主义知识分子认为:“学术自由”虽然不可能,利用争取“学术自由”的行为去实现某种具体的利益却是可能的。他们认为需要对行为背后的隐秘的部分予以分析和揭露,但并不将这种分析和揭露与“学术自由”的制度保障联系起来,反而主张以某种游击战式的、具体情境下的短暂反抗去替代被冠以“普遍”冠冕的、虚幻的“学术自由”。他们不信任“学术自由”在一个健康的社会中已经获得的制度保障,反而不加分别地将“国家机器”(往往特指西方自由国家的“国家机器”)置于其学术炮火之下,将那些坚持理性温和的讨论方式的学术主张视为“国家机器”的共谋。后现代主义知识分子群体的学术研究是被学术自由的生态结构所包容的,他们的主张得以发表、传播、研讨,恰恰证明学术自由是可能的。

我们必须明确:他们是在认识论的意义上谈论自由,作为认知的过程和认知的成果的自由,这与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者并无二致。而我们所坚持的学术自由是制度性的,它是以非暴力、反强迫为底线和边界的人类智力活动的全部可能性。认识论意义上的自由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身心能力均自有其限度,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所谈论的问题是真问题。但这并不能构成我们对理性、平和的学术思考丧失信心的理由。意大利心理学家安东尼奥•梅内盖蒂在讨论电影《楚门的世界》时曾说:

如何解救自我呢?这全在于你自己的“本体自在”。如果你能够做到自我归位,能够使自己的思想同自身的本体自在相符合,那么,监视器就会走出你的生活。但只要你不能同“你的”自在相遇,那么,你只能待在机器里,不管你做什么事情,你都是机器。[10]

对于电影中的楚门来说,自由似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楚门的“批判意识”能够苏醒,如果他“能够实现生命赋予他的自我实现的价值”(安东尼奥•梅内盖蒂语),他就有希望。并不是头脑中所有的一切“都是他从监视器中学来的”,确实存在着“来自生活,来自内心深处”(安东尼奥•梅内盖蒂语)的创造性。“本体自在”又译“生命因携”,它是先天具足的,是人性结构中的普遍内容,就像荣格所说的已有二百万年历史的“自性”原型一样。人的活动必须符合自己的“本体自在”,以便达到自我实现,否则人就只是受异在力量操控的“机器”。

当我们不仅从认识论向外延伸到制度论,而且从认识论内化深入到生命本性的根源论,我们就会看到学术自由存在的外部依据和内部依据。由于人性在原型层面的相似相关,学术自由才有可能渐渐凝聚基本共识;否则一切都是相对的,互相理解和有效倾听都变得不可能,彼此无法承认,一切皆是噪音,丧失内在认同的“学术”就只能沦为外在的暴力强制的牺牲品。

未来不在强权者手中—-读哈维尔

在关于柏林墙倒塌二十年纪念专题节目框架下,本台刊发了捷克前总统哈维尔发表于法国世界报的一篇题为《难以预知的历史》的文章。哈维尔曾经长期为捷克民主事业奋斗,是东欧著名的共产主义异议人士,并在苏东剧变后担任捷克民选总统长达十多年。他于2003年退出政坛六年后于柏林墙倒塌二十年之际所写的此篇文章,堪称是他从异议、从政再回归社会后思考的精粹之作。我们在今天的《思潮与政见》专题节目时间里,同大家谈谈此文的要义,欢迎大家收听。

哈维尔此文集中阐述的是对历史进程和人类未来所必须采取的一种谦卑态度。他从三个层次论述这一态度。这三个层次也是哈维尔一生的三个阶段:即异议人士阶段、身为总统执政阶段和退出权力顶峰阶段。

有人将哈维尔的一生比作一件艺术精品,他在二十世纪欧洲历史的演变过程中自始至终扮演了弄潮儿的角色。当共产主义看来强大无比之时,哈维尔不惜蚍蜉撼树,冲击坚硬的极权主义;在共产主义大厦瓦解之时,哈维尔临危受命,担当起重建民主的重任;在捷克民主转型成功,进入欧盟快车道之时,哈维尔功成名就,退出政坛。当然,哈维尔的隐退遵循捷克宪法总统连任不超过两届的规定,这是民主宪政的题中应有之义,但是,哈维尔从政坛上的隐退只是意味着领域的转换。戏剧、政治、哲学正是他生命艺术的三部曲。从2003至今,哈维尔有多部思想著述问世,而此篇关于历史知识的文章乃是其政治思考的重要归纳。

哈维尔写道:当他还是一位异议人士时,既没有国家权力机构可以依赖,也无社会阶层的明确支持,面对外界认为他们自不量力的评论,他们虽然没有结论,但是相信极权体制虽然看上去铁板一块,实际上却色厉内荏。他们当年的希望正是建立在小雪球有朝一日会引发雪崩的意志之上。

当极权制度经过丝绒革命,倾刻瓦解之后,并没有准备接管权力的异议人士被推上了历史的前台。哈维尔认为:当历史车轮加速之时,在没有准备的状态下承担历史的责任也并非坏事。哈维尔在此显然点出的也是既然历史进程难以预测,也不可能出现早已对未来作好准备的全能领袖。

隐退政坛之后,哈维尔告诫所有的政治人物,历史并没有终结,未知的未来还有待于人类谨慎应对。这是哈维尔以其思想者的智慧和实践者的观察所作出的对二十世纪人类冒险的重要批判。他说:共产主义者自以为是世界上唯一全知全觉的人,是唯一掌握了历史的人,有资格对历史发号施令。如果历史的发展超出了自己的预测,就不惜干预,甚至动用武力。正是在这种傲慢与自信的推动之下,共产主义理论家和设计师们走向了古拉格,走向了暴力和专政。

哈维尔在此提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正是部分人的傲慢和自信,使他们对普通人的想法与利益不屑一顾,而最终从为多数人谋利的起点走向了剿杀普通人的极端。他在此写道:“对我来说,最为令人惊异的,是我们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历史,但却不能强暴历史。”

在今天的欧洲,从认识论上对共产主义乌托邦的批判已相当深入。刚刚去世的法国人类学家、思想家列维斯特劳斯就是另一个例子。1979年,列维斯特劳斯在对世界报的一次访谈中表示:殖民主义、法西斯主义、纳粹屠杀等同近代西方以科学主义、人道主义的名义征服自然、征服世界有着某种逻辑关联。将人与动植物划界,以一部分人与另一部分人划界,然后以一部分人的意志改造世界,改造社会,从而导致人与人的互相残杀和自我毁灭。列维斯特劳斯在此点破的正是统治二十世纪的极权主义的病根。

哈维尔的观察从政治家的角度,向所有掌握着国家机器的政治人物,无论是民选的还是非民选的,无论是过去的还是现在的当政者提出了警告:历史是无情的,未来并不在强权者手中。

余英时:《零八宪章》与刘晓波案

这起诉的罪名说刘晓波煽动老百姓颠覆政府、颠覆国家,所以这是个很大的罪。这个事情本来也不希奇,因为共产党根来就没有什么法律的观念,所以把一个人可以拘留一年以上并不承认,这等于和绑票的绑匪一样。尤其是外交部的发言人个个都是脸皮极厚的,所以你跟他们没办法说的。

图片:余英时(资料照)

但是,这个案子引起的关注是很大的。第一,我可以讲像Obama到中国访问的时候,提出12个人,特别异议分子,要中国释放他们,其中就有刘晓波。12月15号,国务卿Hillary Clinton在一个人权的讲话上面,也特别提到《零八宪章》的问题,特别提到中国迫害异议分子。虽然没有指明刘晓波的名字,但是讲到《零八宪章》,大家都知道现在为《零八宪章》关进监牢,可能被起诉的现在就是一个刘晓波。

《零八宪章》其实很简单。它要求什么呢?第一部分是回顾了中国一百年的追求宪法的历史;第二部分是比较重要的,就是要说明中国的公民对于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法治、宪政这些普世价值是有追求的权力,即认同这些又追求这些,这不是可以不给的、不是国家可以用暴力阻止得住的;第三部分是讲基本政策,主张有19条,这里就不说了。

总而言之,《零八宪章》起草人是两个,第一个当然是刘晓波,第二个是张祖华。两个人都是很有造诣的人,对于宪章,对于现代的价值,对于人权,都是全力投入的人。

为什么只抓刘晓波而没有抓张祖华?因为张祖华的影响力没有刘晓波那么大。其实两个人要说“犯罪”的话,是同一个罪,一个被抓、一个不抓,这就表示共产党根本就没有法律观念。既然是以这个罪起诉,而这个文件根本不能构成所谓“颠覆政府”、“煽动老百姓”、“煽动人民”。

因为《零八宪章》是非常平和的,而且他们在起草的时候,一再申明他们根据中共颁布的宪法,不离开宪法本身的范围,这样子就让共产党没话可说,它不是要颠覆政府,他们只是要求局部的和平改革。所以《零八宪章》本身讲,没有什么可挑剔的。

不过,《零八宪章》对北京的共产党有很大的威胁。第一,他们开始颁布的时候,就有303个人签名的。不光是刘晓波跟张祖华,303个人中间,各行各业的人都有,包括工人、农民、商人、企业界的、知识界的、律师等等,所以相当有代表性。不但如此,放到网上来以后,不断地有人来参加签名,一共不过两个月时间,已经有8500人了。事实上后来增加到过万人。不过,共产党已经在网上禁止了,之后在网上签名情况我们就不清楚了。

这就是共产党振动的原因。因为它确实是说到一般中国老百姓的心里中去了。他们最关怀的一些问题并不是空洞的、抽象的什么理论;也不是讲什么民主自由主义,反对共产主义,都不是。讲的是跟你切身利益有关的一些基本的价值,你要没有这些基本价值,你根本就没法活的。

比如讲法治、法律要起作用。共产党也一再宣布要依法治国,事实上它根本就不依。所以这个要求,共产党它没有一条可以否定的。但是它不顾这一切,它就把这个变成一个政治事件,就把刘晓波推出来,做一个样板。这个样板就是杀鸡警告猴子,拿他重判,然后叫你们绝不敢再对政府提任何异议。

我们知道刘晓波这个案子不光是中国人关怀,美国总统Obama,国务卿Clinton也关注。现在我要更强调一点,根据BBC的报道,欧盟27国16号公开出来申明。在这个申明中,他们就要求中共公开刘晓波是怎么被捕的、为什么被捕的、被捕的原因何在、他的现状怎么样?也就是说,除了美国以外,整个西欧、中欧,除了俄国以外,都关怀这件事情。所以这就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了。

当然共产党一向有一个办法。第一是否认一切;第二是说没有人能干涉中国内政,刘晓波问题是中国内政。这些话早就听得烂熟了,恐怕也没有人真正注意。现在我的想法就是共产党为什么这样怕?中国有14亿人,就算签名有一万人,那也根本谈不上,怕什么呢?而且刘晓波是无权无势的,又没有政治组织也没有军队,更不可能推翻你政府。你共产党有这么强大的武力在手,谁能推翻你呢?所以这是很值得注意的,甚至值得讨论的。

这是第三次了。第三次在中国坐监牢,是一个光荣的事情。从前范仲淹在宋朝就有三次被贬,一次比一次光荣。他说第三次“我是三光了。” 这次刘晓波讲也是“三光”了,所以我想刘晓波进监牢,只有加速共产党自己颠覆自己的政权,绝不可能阻止任何要求民主的势力继续往上发展,我想要求民主的势力会越来越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