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中杰:网络控制“内部情况”

你们恨5毛吗?你们常在网上费尽心力分辨5毛吗?结果如何?

结果,你们还是上了5毛的当,而且上了大当!

为什么?因为你们愚蠢,只能盯着低级5毛,对之警惕,却最终逃不出高级5毛的掌心。

本人作为高级5毛,见你们可怜,谈点“内部情况”,让你们见识见识。(不要以为你们知道了“内部情况”,就可以防住我们了,那是幻想——因为你们的那点小智力,早被我们“内化”了,你们早已自觉而不自觉地为我们服务了!)

要知道什么是高级5毛,首先必须知道什么是低级5毛。

低级5毛,是我们“有关部门”花钱雇来的、实行计件付酬的网管人,也可以是内部人,也可以是外部人。他们的任务,是就当前出现的具体问题引道舆论,反对民间力量,维护官方利益。通常的做法是:1、制造一个议论中心,转移民众最关心的问题;2、找民众的岔子,为官方说话;3、造谣,编造假新闻,让民众思想远离社会的核心问题;4、对有冲击力的文章灌水,淡化其影响力;5,实在对付不了,最后的撒手锏是告黑状,让网站删帖子;6、对有影响力的作者,进行人身攻击和谩骂,把网坛搅浑,搞乱求知说理的地方。等等。

这些工作都比较简单,而且全是按上级要求做的,没有创造性,是一般稍有文化的小痞痞子和小流流子都可以做的,而且为官方讲话的目的性很明显,一旦在网上出现,人们容易识别出来,所以,只有一时的战术意义,没有长期的战略意义。

我们高级5毛的工作可就不是那么简单了。我们的工作具有主动性、创造性和战略性,如果不是有相当文化知识的大痞痞子和大流流子,是做不来的。简单地说来,低级5毛做的工作是征服人力,我们高级5毛做的工作是征服人心。你说,谁的工作高级?

明确地告诉你,我们高级5毛,属于一定的利益集团,有的在一定的部门供职,有的在垄断行业供职,有的是房地产巨头的代言人,有着比低级5毛丰厚得多的收入。我们征服人心的目的,不是为了“红色江山”,也不是为了这个主义或那个主义,而是为了我们整个利益集团在一个历史时期内的长治久安。所以,我们每一个高级5毛,都具有非同一般的策划能力和久经锻炼的宣传才干,同萨哈夫和戈培尔一脉相承:善于运用错位的方法,利用历史知识和当代理论成果颠倒是非,愚弄大众,从而化解或打杀可能威胁我们利益集团的任何民间力量。

要征服人心,首先就要利用人心。要利用人心,就要知道这一历史时期的人心所向。这一历史时期的人心所向是什么,我们就简单地咐和什么。人们否定文革,我们也否定文革;人们说计划经济不好,我们也骂计划经济;人们不满这个,不满那个,反这个,反那个,我们也标榜不满这个,不满那个,反这个,反那个……如此这般,经过口号上的认同,我们身上就披了一张能让民众满意的皮,我们就凭着这张皮走入“自由派”或民主派,发言有了迷惑性,可以混淆视听,搅乱思维,获得了“打进去,拉出来”的瓦解力和杀伤力。中国人的愚昧处之一就是只听口号或是只看标签,不看实质,就认为都是“一个战壕”里的人。我们披起那张皮,他们就把我们当成自家人。我们使用的这个方法,如同抗战年代当高级大汉奸一样:你要说日本侵略者好,中国人要把你打死;你要说我这是为了大东亚共荣,为的还是中国人,中国人就认为你是救星了。

有人也许要问,顺着这一历史时期的人心所向,利益集团的目的能达到吗?这你就傻了!不是说了嘛,那不过是口号上的咐和而已。你否定文革,否定计划经济,与我们利益集团球不相干!我们一起叫着不满这个,不满那个,反这个,反那个,也无损我们利益集团一根毫毛。我们本着一个底线——只要民众安分守己,不奋起与我们针锋相对地抗争就行。这是一套全新的战略战术,正是本着这一全新的战略战术,我们利用新的理论成果与历史现实的错位,利用经验和时代的吊诡,制造思想鸦片,瓦解民众的反抗意识。难道你们没有看到吗,面对残酷的、血腥的压榨和掠夺,我们大力宣传甘地,大力宣传宽容和忍让,大力宣传暴力的可怕,大力宣传农民革命的帝王结局,大力谩骂维权人士破坏和谐稳定,大力宣传束手待宰的羔羊是如何的高尚和可贵,大力宣传弱者在屠刀下如何向屠夫让步。总之,千句话,万句话,只为一个目的:反对什么都可以,不能以实际行动反对我们对民众的掠夺和宰割。

为了贯彻这一套全新的战略战术,我们采取这两个手段:1、对支持我们上述宣传内容的学者,作者,我们大力支持,有的当成明星来维护,谁要是对他们稍有不敬,我们就把谁当成敌人。2、对反对我们上述宣传内容的学者,作者,我们组织力量围攻,我们说出道理时,就进行讽刺谩骂,口水虽然难以淹没其思想锋芒,但也要用臭气薰他一番。

 我个高级5毛个人,在形象包装上,重视两点:1、如上所述,为顺应人心,我们是以反这个、反那个的面目出现的。2、虽然我们个人胸怀狭窄,心理阴暗,动机可耻,戾气十足,品质俗鄙,但都要装模子作样,把自己打扮成“小胡适”,声声主张宽容,似乎怀有雅量,俨然谦谦君子,同时向世人表示:世人皆谦谦如我,不要斗争,民主便会自然而然地到来。当然,这是外包装,对维权者和社会批判者,现出狰狞和卑鄙的一面,有时也是必要的——谁让利益集团的利益高于一切呢!

 我们贯彻这一套全新的战略战术,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思想理论界被我们利用和绑架了,大大小小的网站被我们渗透和利用了,大大小小的知识人都顺从了,民众对权贵的反抗斗争情绪几乎被瓦解了,权贵资本主义顺顺当当地建立并巩固下来了。

这一切,是那些以稍有文化的小痞痞子和小流流子为主力的低级5毛都可以做的吗?

     这一切,是大痞痞子和大流流子才能建立起的伟业!

     女士们,先生们,你们知道什么是高级5毛了吧?

     你们上当了没有?

     俺作为高级5毛,为你们的愚蠢而兴高采烈!

     我可怜你们,然而你们无法战胜我!哈!

仲维光:政治困扰下的知识分子——再忆马汉茂教授

认识论和方法论是与知识分子的思想方法和精神气质紧密相连的问题,所以,大约从七三年开始,中国当代知识分子问题成为我关注的中心问题,一九九零年,我到鲁尔大学马汉茂教授(见图)那里研究当代中国社会文化问题的时候,它当然是我的主要题目之一。为此,我经常和马汉茂教授谈论知识分子问题。

我当然是把马汉茂教授作为知识分子来看待的。这一点特别对我这个刚刚从中国出来不久的人来说,是不会怀疑的。然而,没想到有一天在我和他谈知识分子问题的时候,他突然半开玩笑地说出一句话,知识分子问题的确很复杂!我算不算?教授是否算是知识分子,还是有争议的!

马汉茂教授的这句话,以及其后我对知识分子问题的研究所遇到的一些描述困难,促使我几年以后试图重新定义(用Intellectuls),来考证区别中国的知识分子。但是现在,在纪念马汉茂先生去世十周年的时候仔细想来,作为有着固定的历史及思想含义的“Intellectual”,“知识分子”,无论教授这个职业是否算是知识分子,马汉茂却是一个具有典型知识分子特点的人。

一八九二年出现的这个“Intellectual”——“知识分子”概念,它指的是那些为追求观念,以思想为生活的人,那些不断审视他所在的社会,及其现存价值的人。它明显地区别于那些以知识和技能作为工具或商品谋生的(Intelligent)各类人员。

马汉茂的职业虽然是教授,但是他让我感到,他其实和我一样,是一个耽于知识和精神问题的人,而不是一个能够拘泥于技术细节,沉溺于重复性工作的人。

在纪念会上,他的两个妹妹说,马汉茂少年时代,喜爱弹钢琴,还会吹管乐,喜爱动手做一些乐器之类的东西。这就让我更加感到,他充满艺术气质,生来就是一个知识分子。

知识分子的特殊气质,使得他生来就被夹在思想和现实的矛盾中。而这个思想和现实,在我,在马汉茂,都更加尖锐地显现在精神气质与政治的冲突中。在我,是因为我生长在一个极权专制的社会中,在马汉茂,则是因为他特有的研究对象,研究工作,以及他自己的个人生活让他同样摆脱不掉政治的束缚,政治的困扰,甚至迫害。

我还活着,还在“剪不断,理还乱,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中挣扎。这是因为我觉得我还有义务、责任,有能力继续做一些努力。而他,大约是因为生活在更自由的西方,因而选择了另外一条摆脱这无谓的、困扰的途径。

……所谓“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原来东西方都是一样的。

政治对于生于其中的人的困扰,对于人的异化,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觉察到、领悟到的。但是马汉茂不但能够觉察、领悟到,而且能够深切地体会到那难以解脱的矛盾。

九十年代初期的一天,他刚刚作为德国外长根舍的顾问访问过中国,我见到他,不料他的第一句话就是,“仲维光,很丢人,是吧?”“一个教授居然和政治人物纠缠到了一起!”这令我十分诧异。我诧异的不是他陪同根舍访问,因为我知道他的性格和我一样,有这种好奇心和干预心,我诧异的是他居然能够如此冷静地拉开距离看待这件事情。

同样在他逝世十周年的纪念会上,我获知,王容芬的丈夫就是由于根舍在那次访问中,向中国外交部明确提出他来德国的事情,才得以来到王容芬的身边。我当然相信,这件事情如果马汉茂教授没有陪同根舍访问中国,大约不会如此顺利。但是他在见到我的时候,却没有沾沾自喜地说这个结果,而只是自嘲。

他真的是接触政治,甚或可以说喜爱政治,但是他也知道,或者说天性里就深深地感觉到,“政治、政治人物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一九九八年深秋,我陪旅德中华学术联谊会邀请来访的台湾翁松燃教授去他家做客。在聊天中,他对于捷克哈威尔总统对德国政治人物,及德国社会文化的吹捧非常不以为然。联系到德国的排外现象,他说,如果再来一个经济危机,德国再次选举出一个希特勒类的人物上台也是非常可能的。他的敏感、清醒、超然让我吃惊!

马汉茂对他所研究、接触的中国知识分子公开批评很少,然而,就是这个对政治的感觉和认识,肯定会使他非常清楚地看到我们这些被政治污染了的中国知识分子的问题。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九零年,由于八九年东欧的胜利,使得他对中国知识分子的失望公开化。他少有地公开批评了中国知识分子的现状。他以在国内“极负盛名”的严家其的《首脑论》为例说,这本书前几页居然选有大量和各国首脑等政治人物的合影,这在西方是令人奇怪的。因为这对于一位自认为是知识分子的人来说其实是一种嘲讽。看一本书的水平如何,只要看它的注解、索引就可以知道。然而,这本《首脑论》的注解、索引却大多数是不能在学术著述中引述的。

我当然知道,他的这种批评实际上基于他的专业,以及他对中国的热爱。八十年代,欧洲人非常关心中国的变化和发展,马汉茂也非常愿意让德国人看到中国,并且能够从他的研究和介绍中有所得,有所借鉴。对于中国国内产生轰动效应的很多文学作品,他都想立即翻译成德文,如高行健的作品就是他最早介绍到德国来的。但是他不止一次地对我说,这些小说,写出五十页,居然还什么都没有发生,都是东拉西扯的说教,这怎么可能,人性哪里去了?“小说”哪里去了?

我听了,只有苦笑,我知道,一方面的确那个社会的“人”、“性”都被扭曲了、消失了;另外一方面作家自己也都是被扭曲的、变态的,他们已经习惯于意识形态化的空话了。

他曾经多次试图翻译被誉为中国良心的巴金的《随想录》,为此,他也多次对我谈到他的不解。他说,我看了很多遍,结果依然发现什么也没有说出来,几乎很少有价值的内容与反省!

他担心他的理解有误,所以多次问我,是不是如此?我当然理解他的困惑,因为到八十年代初期为止,在世界其它地区对共产党及其社会的罪恶,知识分子的反省作品已经汗牛充栋。单只是苏联,帕斯捷尔纳克的苦恼,肖斯塔科维奇的痛苦,索尔仁尼琴的开掘,布罗斯基的感触,甚至如爱伦堡、叶甫图申科、艾特玛托夫这类作家都为人们展示了一些不同层面的现象、问题与反省。然而刚刚经历过人类历史上最残酷黑暗的文化大革命,本身就在生死线上挣扎过的巴金,却仍然没有真正的、稍微纯粹一些的“人性”的觉醒,而这样的东西居然在中国轰动,这的确匪夷所思,是那个社会以外的人的所无法想象的。

由于方励之事件的社会政治影响,马汉茂曾经以最快速度在德国出版了德文版的《方励之文集》。但是也是在翻译出版的同时,他同样多次对我说,对德国人来说,方励之没有说出任何新意,没有提出任何有价值的看法。中国的知识界的这种情况,如何向德国人解释呢?我知道,马汉茂看到的现象,提的问题没有错,但是同时我也知道,这正是中国社会与知识界更应该反省的地方。

为什么?究竟为什么会如此?

这一切当然不仅反映在巴金等人身上,也反映在我们每一个那个社会的批评者,也就是所谓异议人士身上。甚至可以说很多“形式”在异议人士身上或许比在正统社会的精英们还要严重。因为这类异议人士还没有“权力”,还没有“成就”。

最近十年,打着诗人、作家的招牌的人甚至推广了比“合影”更为流俗的做法。腐败,嚣张地在知识界蔓延。一张照片,一个报纸报道,就会被“知识分子”们利用电子网路的便利,群发给所有人,并且无耻地加上“欢迎张贴、传播、宣传”。

但是我仍然不认为这是最严重的,这不过是一些还没有上场资格的雏儿。我认为可以说严重的是,到二零零六年,我在国内的一位老师居然还写出《怀念知识分子的知心者胡耀邦》,如此命题,近乎荒谬内容的回忆胡耀邦的文章。且不说这个“知心者”指的是一位已成历史定论的极权主义政党的领导人,即便指的是民主社会的一位政治领导人,也是极其令人尴尬、厌恶的一种称谓。这篇文章收在苏绍智、陈一谘、高文谦主编的《人民心中的胡耀邦》(明镜出版社)一书中。这一年距离严家其先生的《首脑论》一书的出版已经二十多年了。作为政客、幕僚陈一谘、高文谦编出这样的文集无可厚非,但是作为知识分子,作为一个曾经在共产党社会之前受教育,又经历了共产党黑暗,并且所谓有所反省,最近三十年又经历了开放的知识分子写出这样的文章,实在是让人欲哭无泪。

这是正常社会的知识分子所绝对不可能写出来的文字。这是入鲍鱼之肆久闻不知其臭,并且血液中流动着共产党的文化精神的产物。只有在极权社会,政治统帅一切的社会,才会无论什么都从政治上考虑,甚至把知识分子养成了以政治为阶梯,以政治为荣,以政治人物为虎皮的精神状态。

政治已经不仅困扰,而且扭曲改变了知识分子的灵魂以及肢体!这就是毛泽东的所谓共产党的政治已经把这类知识分子进行了脱胎换骨的改造。我相信,他们自己或许可能真的已经失去了感觉到这些的能力。因为对此我自己有深刻的体会。例如当马汉茂先生批评严家其先生的问题的时候,我就反省过自己。虽然我从七零年反叛出共产党社会,就绝对不会、也的确从来没有再写过一行如“知心者胡耀邦”中那样的文字,但是我对政治和政治人物的认识,对知识分子和政治人物的关系的认识却还没有扩展到西方社会、一般社会,还没有那么清晰。

认识到这一点,事后看可能会感到是容易的,因为你只要稍微翻看一下六十年前中文书,翻看一下时下世界各国学者的著作就可以看到。然而认识到这一点,我的经历告诉我又是不容易的的,因为我花了三十年才看到,而有些人至今还是看不到!

在这里我必须加一句,也正为此,这些年我的写作都是力求说得牙白口清,并且具名具姓,一是为表示我负责;二是我知道不如此,人们就不会看到这个问题;三是问题严重到使我感到最有效地使社会,使知识界感到这个问题,才是最负责的办法。君不见,二十年过去,至今“商女”,隔江犹唱“后庭花”!所以实不得而为之,只能向那些师长,同仁告罪。

知识分子和政治的关系,尤其是对于左派知识分子来说,一百年来已经成为历史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在我和马汉茂教授交往的十年中,他给了我很多启示,很多经验、教训。无论“知识分子”是否包括教授,马汉茂从本性上说都是一位典型的知识分子。

他,不安分而敏感、带有很强艺术家的气质;

他,渴望从事知识和精神的探索,却又无法离开现实;

他,介入政治,但无法忍受政治带来的混乱,政治人物的单调与弱智,实用和极端。

正为此,他接触每一种政府,却不会成为每一种政府的附庸;他好奇地介入每一种政治,却不能投入每一种政治;他清楚政治,也清楚自己被干扰的学术。

在这种困扰下,马汉茂为我们,或者说为我留下了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的两难问题,一个汉姆莱特式的问题——知识分子与政治,介入还是不介入?介入,又究竟应该到哪里为界?

尽管和生活在民主社会中的马汉茂相比,这个问题对于第三世界,极权主义专制下的知识分子更为尖锐,更令人困惑,但是它的存在却是普遍的,永恒的。

“政治”困扰着知识分子的精神探索。介入政治是困扰、痛苦,离开却又不可能。因为你无法绝对地离开,绝对的离开是另一种痛苦的煎熬,一种对于道德和知识的真正的生命力、人活着的责任的远离。这一切,马汉茂的用他自己的追求、痛苦,以他的教训告诉我们,如果想让人格不分裂,只有清楚地遵守两条规范,道德的和学术的,忍受现实的痛苦,贫困和寂寞!

其实历史在这方面,就在我们身边留下了很多的具体的例子。马汉茂当然是一个,但是中国的黄万里、陈寅恪,乃至洪谦都是在政治的困扰下,不失底线的典范。

我曾经读过黄万里先生九十年代就三峡问题给中共领导人的信,以及其它的文稿,因为右派问题经历过地狱般的生活的黄万里先生,对领导人居然没有任何虚套的,社会流行的话语。有事谈事,清楚简练,其语言之干净,精神之超脱,居然看不到五十年共产党统治改造的任何痕迹,这让我肃然起敬,高山仰止。

我曾经和性格经历与黄万里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位知识分子,著名分析哲学家洪谦接触过。他是一个性格极为内向的人,没有明显的、明确的反抗,但是也没有任何“屁”话、“党”话。他的确曾经在五六年写过一篇带有屁话的对于哲学家马赫的介绍文章,但是他为此后悔终生,多次公开表示不会再做第二次。由于有了这个教训,后来他再也没有写过这类昧心的批判文章。

黄万里、陈寅恪、洪谦,让我深切地感到:高山所以风雨无损,流水所以尘腐不染,就是因为他们有着坚实的学术训练和道德根基。他们坚守了这两条底线。

坚守这样两条底线当然绝非易事,黄万里付出的代价是生活的坎坷艰难,而洪谦付出的则是由于精神和内心饱受蹂躏和折磨的痛苦。

这个普遍的问题,永恒的问题,生活在民主社会的马汉茂的当然也不可能彻底绕开这生命中,生存中的矛盾,汉姆莱特式的问题。

是马汉茂,在德国最先翻译《毛泽东选集》,最先出版《邓小平文集》,在中国政府的眼里,他当然是最早的拉拢对象,可用之人。可最终马汉茂还是远离政治,远离政府。这就和当今的黑伯勒(Heberer,杜伊斯堡大学政治学教授)、顾宾(Kubin,波恩大学汉学教授),和其他不少汉学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不但因为谴责六四,那千年暴行,而且因为对专制文化、政治的分析、批评,被中国政府牢牢地封锁在中国之外。就在马汉茂被封锁,被打击的时候,一些汉学家用对专制政府的绥靖与合作换取中国大学的名誉教授与支持,用取悦和直接、间接的歌颂换取中国使馆的宴请和交流。

专制不仅用直接的打击,而且用乡愿的沼泽淹没,摧毁这敏感的,风中孤独摇晃的芦苇。

不错,十年前的六月八日,政治摧毁了生命,吹灭了风中闪亮的蜡烛。然而,政治的困扰、迫害却让我们看到,马汉茂,最终是作为一个极权专制政权的仇敌逝世的。而这,就注定了他一定会受到人们的景仰!注定了他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因为就是黑伯勒们自己也明白,任何为专制政府涂脂抹粉,得到专制政府好处的人,是绝对不会有好名声的。他的后代和亲友都将永远会分享他的恶名。

马汉茂在十年前的六月八日去了,是在无奈与痛苦中去的,是在怀疑与反省中去的,是作为知识分子和艺术家去的!

他为我们留下了无尽的思索,无尽的怀念!

政治迫害着我们,困扰着我们:

我们是在和风车斗,还是在和现实斗,抑或是在现实中挣扎……

一个百年来的问题,一个永恒的问题!

2009-6·德国埃森·

廖亦武:娼妓纪念碑——为四川大地震一周年而作

《地震疯人院》刚刚在台湾出版,《中国底层访谈录》的日文译者刘燕子就来急电,称东京《读卖新闻》特约四川大地震一周年的纪念稿。

我这条记忆搜救犬,奔忙了10个多月,已经身心疲惫。我当即就说:至少在相当一段时期,我不愿再回顾那种万劫不复的炼狱图景。而刘燕子和《读卖新闻》却愿意等。

接着,她谈到侨居或往来于日本的多数中国文人,都不认同甚至反感我的“底层”作品。在一个讨论会上,她刚把自己熬磨了4年的砖头厚的译著摆出来,还未及开口,一位同胞就发难:“廖亦武将这些底层人的谈话公开,经过了当事人的签字认可吗?”

是的是的,我在近20年间,采写了300多个社会底层人物,除部分当事人口述录音和影像,手里竟没有一份《签字认可书》。在《地震疯人院》里,我记录了一个嫖客和暗娼的爱情故事。在小地方北川城,他们偷偷往来了大半年。2008年5月12号下午,他们刚上床,正卿卿我我,就山崩地裂了。女人反应快些,楼房垮塌前的几秒钟,就光着身子弹起来,前脚已插进卫生间了,却在轰隆中听见男人的惨叫。于是她反身几步,拽住倒地的男人;男人借她的力,猛窜到墙角,眨眼逃脱了;而她当场就被砸死了。

两天一夜后,男人重见天日,却绝口不提旁边还活埋着一个女人,因为她赤身裸体,因为他曾经有老婆孩子。虽然老婆孩子也丧生于地震,但社会公认的所谓伦理道德不允许他吐露真相。正如共产党高官百分之九十都贪污腐化,可百分之百都能背诵胡锦涛主席的“八荣八耻”。

请大家注意下面这段对话:

“老婆孩子固然惨,但北川人都惨,失去几个、甚至十几个亲人的家庭家族,多如牛毛。将来在废墟中立纪念碑,我老婆孩子的名字会刻上去。可是小马,因为她不见光的职业,损害社会主义国家形象,将会被省略掉。”

“你会记得她吗?”

“只能在灵魂深处了。”

“她的尸体呢?”

“留在原地。”

“你得救了,没让人掏她上来?”

“我不想亵渎她。”

“你担心自己丢丑吧。”

“都死过一回,还有啥丑不丑。”

“是嘛,人都是光溜溜来,光溜溜去。”

“可人需要衣裳,需要伪装。哪怕我光溜溜上地面,手里还死死抓住自己的衣裤呢。我不可能告诉他人,身边不远,还有一个……”

我以一种双双烂醉如泥的问答方式,得到了这个故事;我明白即使面临末日,中国人依旧活得无耻、无奈、低贱而顽强。要不,3000多年前,写《周易》的周文王,被暴君商纣王关在地窖里,怎么还能若无其事地喝掉用自己儿子的肉熬成的粥?2000多年前,写《史记》的司马迁,怎么还能在割掉卵蛋的奇耻大辱中,开文史兼备的先河?从他们到我们,从古至今,所记载的文字,有没有一份当事人的《签字认可书》?在共产党的历史中,倒是有无数经过本人“签字认可”的《认罪书》、《保证书》、《检讨书》、《揭发材料》,可信吗?暴力、饥饿和谎言之下,有真相吗?我不明白,日本为什么聚集了这么多漠视常识的学院犬儒?这么多怕被历史和现实的血腥脏了手的高雅的中国文人——跟清末民初聚集了那么多流亡革命志士形成鲜明对照——难道日本本身就是一个历史缺席或在历史中永远蒙羞的暧昧的岛国?

我得承认,大地震一周年,在震中矗立的死难者纪念碑前,祭奠仪式还算动人,并一反“化悲痛为力量”的合奏合唱套路,沿袭黑人葬礼的低回的单音小号,胡锦涛主席率先献上一支菊花,跟着才是官员和百姓,才是蔓延开去的菊花。可是菊花和鞠躬,大约只针对表面的、能够得到官方“签字认可”的死者。官方统计之外的死者呢?还有那个舍己救人并隐姓埋名的娼妓?

手边刚好有明代的市井小说集《三言二拍》,其中称颂妓女的“卖油郎独占花魁”、“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等篇目曾经家喻户晓。同老祖宗相比,与时俱进的我们,已进化得“伟大、光荣、正确”,溃疡得近乎完美。不错,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无耻新中国。

1980年代,我20多岁,看过进口的日本电影《望乡》。大约是栗原小卷主演。叙述的是二战后,为了国家的经济复苏,一批日本妓女背井离乡的故事。她们在海外,用自己的皮肉打拼,有的一天接客好几十,快昏迷了,可一旦坐起来,就疯狂地数美钞。她们为国为民,挣了大量外汇,自己被榨干,还没脸重返故土见父老乡亲。影片结尾,是无名孤岛上的大片坟墓,陆续葬身于此的她们,连墓碑也统统背向海那边的祖国。

“崛起的日本”有黑暗中的强暴、血泪和羞辱垫底,而“崛起的中国”在无数次强暴、血泪和羞辱之后,还要继续以煽情和遗忘来垫底?地震中国版的《望乡》在哪里?是否还要等候若干年,在中日友好或中日交战的氛围中,由日本导演将我的《地震疯人院》搬上银幕,使之成为一个意识形态代码?

2009年5月16日,星期六,四川成都远郊

注:《地震疯人院——5·12四川大地震记事》于2009年4月由台湾允晨文化出版社推出繁体汉语版,5月由巴黎META-EDITIONS出版社推出法文版。

姜维平:由艾未未想到艾青

近日读报,得知著名诗人艾青之子艾未未多次赴汶川地震灾区,冲破层层阻力,调查死难学生名单,并寻找豆腐渣工程的事实真相,虽面对强权与危险,全然不顾,其精神品格,一如其父,不仅音容笑貌,目光如炬,而且善良真诚,乐干助人,与已故诗人艾青何其相似乃尔!笔者80年代中期与其父仅有一面之缘,与艾未未素不相识,但面对前辈与后人,却抚今追昔,浮想联翩,泪眼模糊,情不自抑。

不速之客,待若上宾

我80年代初从辽宁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大连日报文艺部做副刊编辑工作,由干年轻气盛,很有一股初生之犊不怕虎的激情,当时报社领导派我赴京采访,很多人视为畏途,声称吃力不讨好,往往无功而返。因为我们选择的文艺界名人虽然众多,但拜访不易,一来地方小报,名气不大,大家一般都对我们兴趣淡然,经常会不接受我们的访问。二来京城名人云集,全国各地记者追捧者众多,他们大都穷于应付,故均以各种理由婉拒,我知道假如北京无朋友推介,非吃闭门善不可。但我生性很有一股韧劲,主动向领导请缨,只身一人竟去北京,以小记者的身份,闯遍居住团结湖一带的文艺界名门,先后幸运地见到了严文井,臧克家,候跃文,古月,李谷一,袁世诲,吴袒光,沈醉,胡洁青等一大批新闻人物,但此前在北京火车站附近拜访的诗人艾青,印象最深。

我在少年时代,与许多人一祥,酷爱文学,以写诗起步,把艾青捧为师爷。我曾把他的代表作《大堰河,我的保姆》一诗奉若人生经典,抄写多遍,挂在陋室墙壁,每每大声朗读,声泪俱下,引得老毋疑惑不解,问道:何人写经,使我儿疯狂?可见我对其崇拜之极。因此,当我几经周折,终干在丰收胡同找到艾青寓所时,已午阳当头,满脸油汗,我忐忑不安地站在一栋典型的中式四合院大门前,却见到一张巴掌大的白纸贴在门上,赫然入目:艾青有病,恕不会客。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正在迟疑,咣的一声,一中年妇女推门而出,其手臂强劲而有力,险些门板碰到我的前额,她问:你找谁?我见他慈眉善目,气质非凡,也猜出她的身分,退却之意,荡然不存,赶忙出示证件,讲明来意,那女人性情爽快,大声说,你先进来吧!

艾青住宅明亮而宽大,令我惊愕。它是标准的老北京四合院,坐北朝南,阳光充足,我一边跟随女主人缓步前行,一边四处打量,一眼欣喜地看到了老诗人艾青,他正坐在正房大厅中间一长凳上读书,书很大,放在双腿上,他用一只放大镜看,腰弯眼眯,神情专注,等我走近,他才伸出手给我握,手很有力,不象一个衰弱的老人,但皮肤粗糙,骨节生硬,他脸上没有笑容,却目光柔和,给人以信任与温情。我坐下后才看到他正在读一本《中国地图》,很是奇怪。

中年女人说:我是高瑛,艾青身体不太好,一般不会客,我正准备出去买莱呢,不巧把你买来啦,这叫缘份,俗话讲即来之,则安之。你别紧张,就和艾青谈吧!说完,他给我泡上茶,又端上一盘水果,还问我吸不吸烟,我摇摇头,艾青说,这就好,我有哮喘病,爱咳嗽啊!干是我们就从这本中国地图聊起。

读读地图,云游四诲

我问艾青为什么身体不佳,不卧床休息,却浏览地图,艾青说,年纪大啦,读书太累,但心里又有许多事放不下,比如中国很大,每天都有许多新鲜事,我知道的太少了,心里急嘛,就只能看看地图。

高瑛坐在不远处一个实木凳子上,不客气插上一句:你还看什么,你看你的眼睛,都变成什么样啦!别忘了,一切都是身外之物。我举目注视艾青的眼晴,不仅两个眼袋大而黑,而且有一只眼明显有残疾。他在看我时,给我一种很别扭,似在斜视的感觉,但这并不影响艾青的思维:敏捷,准确,精细,严密。艾青说,报上真的东西太少,我又不能外出旅行,亲自去看,怎么办,就只能读地图,它代替我到各地云游,这还不累脑子!说完呵呵笑了。

我也笑了。高瑛又抛出一句,话很硬:别乱讲,报上讲的还有假!大慨她担心,我是素不相识,慕名而来的记者。但实际上,艾青讲得再尖锐,我即便敢写,我所在的党报也不敢发稿,副刊也是如此。于是我转向谈正题。

由早年我喜欢的《大堰诃》到粉碎四人帮之后,他写的《旧来的歌》,我们聊得很投机。在谈到《大堰诃-我的保姆》时,艾青说,我虽然出身在地主家庭,但是穷人出身的保姆把我带大的,所以我对劳苦大众有感情,在坐牢的时候,我加倍地思念她,每一件事都能想起。讲到这里,他站起身,慢慢地往厅中央挪了几步,用抬起的左手比划一下,仿佛又摸到潮湿而厚重的墙,他说,你没有坐过牢,不懂,坐牢时回忆最广远,准确,思考也深刻。不知不觉地跳出很多诗句。

当时我虔诚地望着他,心想,我在报刊上发表了不少诗作,设有一首引起轰劫,大慨与我的生活经历太平单有关吧,我真羡慕他,能坐过国民党的牢。

高瑛仔细地听我们谈话,又打断他说,你讲的这些,书上都有,你别太激劫。昨天半夜心绞痛,险些昏过去!她把脸转向我说,艾青有严重的心脏病,不能讲话太久。我点点头,合上我的采访本,那时报社十分困难,副刊部象我这样的小记者,即设有录音机,也设有照像机。我很遗憾,只交谈40多分钟,就这么不得不与其道别,我站起身说,我想邀请他们去大连旅游,我说大连有诲有山,空气清新,很易干养病。艾青笑了,很感性趣地问:住在哪里?我答:棒棰岛最好。我简单地介绍了大连棒捶岛宾馆,为了强凋它的吸引力,我还告诉他,那里夏天有众多小楼里住满北京来的高干,但专为毛泽东修建的8号搂,因为辽宁多年来始终未能粮食自给而不能如愿。所以毛译东从未住过!不经意,刺痛了艾青的神经,他忽然脸若冰霜,大声地说,我不去大连,即然住的是高干!他耵住我躲避慌乱的眼晴,又重复了一遍,都是北京高干!……

高瑛笑了,这回显出女人特有的温柔与聪慧,她一边送我,一边安慰我,设关系,你可以随便写点什么,艾青就是这种坏脾气!……不过,他不出门,可以读地图。

有求必应,有错必纠

后来回到大连不久,我不仅在大连曰报发表了一篇专访,而旦还在沈阳出版的《当代工人》杂志刊发了一篇有关艾青的长文,我把两份剪报挂号寄给高瑛,想必她转呈艾青读过,但他们没有回信。这种蜻蜓点水般的访问,大都结果如此,我一生经历的太多,也不在意。慢慢地已把这些旧事忘却。

80年代后期大连出版社成立伊始,拟出版第一本诗集,当时我被首选。编辑李然认为,我在辽宁省的大学生当中,一度还享有诗名。我自知能力无法与徐敬亚,王家新等同辈比肩,故想请某个名家做序,以壮声势。责任编辑李然说,题字最好!我脱口而出:艾青!他半信半疑。于是我斗胆给高瑛写了一封信,过了一周又挂了电话催问,不料艾青一口答应,令我喜出望外,受宠若惊。最初,我的题为《古长诚与少女》一组诗,首发干沈阳市文联主办的《诗潮》杂志,我拟以此为我的第一本诗集命名。但高瑛说,艾青认为,设有必要用古字,这是画蛇添足,就叫《长城与少女》吧!高瑛还说,艾青很喜欢你发表在辽宁《当代工人》上题为《艾青面对夕阳》一文,愿为你再写一幅字示谢,我告诉他本人正好乔迁新居,得一书房,命名为无涯斋。恳请他一并题字。高瑛亦欣然应允。

一周后,我收到了艾青亲笔手书无涯中堂与《长城与少女》书名题字各一幅,并有高瑛的信函一封。时间是1987年8月26曰。尔后我的这本拙劣的诗集在1989年12月正式出版。不过区区162页,发行1000册。刊出后,只有辽宁曰报副刊发了简介。在文坛几乎设有任何反响。如今忆及,令我汗颜。但是,就是如此默默无名的晚辈拙作,中国诗坛泰斗艾青先生却亲自题字,并很认真地修改了一个字,虽一字之差,但严谨治学态度,令我永生难忘!这表明他是多么平易近人,高尚无私,助人为乐。

其子似父,品行高尚

如今时光的长河已悄然流去20载,笔者80年代后期访问艾青时,曾在大师寓所见过艾未末女友一面,她天生丽质,不苛言谈,高瑛介绍说,儿子在美国留学……不料,世事难料,我现在已移居加国,只能在未未的博克上与其会面,其脸方耳阔,胡须飘然,双目深邃,令我怦然心动。仿如当年面对其父,侃侃而谈。他那克服千难万险搜集埋设在瓦砾下的孩子们名单的壮举,他那一次次被强权删除而又覆现的带血的文字,他那不断发出的被僵化体制窒息了的声言,不能不擂响我的心鼓。我念及20年前与艾青一席之谈,虽简短匆忙,并且时过境迁,往事如烟,但人生感悟,不敢忘怀。一是艾青对社会底层百姓怀有大爱,未未的心灵深处早被家父耳濡目染。二是艾青蔑视讲假话的报纸与养尊处优的官员,不愿与其同流合污,以至不愿同住棒棰岛,这种良知良心清高勇气,象他笔下的带着毋爱的大堰河水一般,从30年代流到80年代,又一直流进21世纪其子艾未未的心田,并进而灌慨焦渴的九州之地!壮哉!未未,讲真话,吐真情,真艾青后人也!

2009 5 12r&

滕  彪:正义的运动场——邓玉娇案二人谈

一、脸谱化的二元对立

滕彪:现在邓玉娇案已经过了最热的时间,我们可以更冷静地讨论一些问题了。

老侠:你说谁不冷静了?其实“不冷静”的看法也值得冷静研究,也反映了某种观念或心理,就像谣言一样。

滕彪:没错。曾获六次诺贝尔文学奖提名的、被称为“世界最佳记者”的卡普钦斯基(Ryszard Kapuscinski)在采访的时候,就连谣言也不放过。他认为,谣言也代表了一种集体的投射,只要大多数人相信,就会像“事实”一样具有影响力。

老侠:这就涉及到了邓玉娇案所反映的社会心理结构。为什么这样一个法律上并不困难的正当防卫案件会吸引如此密集的关注呢?对邓玉娇案的关注程度,恐怕是孙志刚案以来,甚至是互联网进入中国以来任何一个案件都比不上的。我觉得,它凝聚了当下中国的政治社会和精神心理多方面的潜能量。一个案件或突发事件一旦具备几个兴奋点,被压抑的表达、积累的冲突、等待宣泄的情绪就会集中爆发出来。

滕彪:邓玉娇、邓贵大两人都被脸谱化、类型化、符号化了。这恐怕是难以避免的。简单化、脸谱化才有巨大的传播效应。不过这个案件的确体现了中国当下社会的复杂性,甚至可以说,它的背后交叠着1949年以来两个30年的历史:革命与改革、禁欲与纵欲、阶级与主义、民权与民生、理想与犬儒。你看,弱女子邓玉娇的拔刀一怒,背后何尝不蕴藏着你所说的“被压抑的表达、积累的冲突、等待宣泄的情绪”,以及被侮辱者和被损害者的无助和绝望呢? 就像我们如果不理解当下的社会心理结构和政治经济结构,我们如何能理解邓大官人用一沓钱砸向女服务员身体的举动呢?

老侠:这很容易让人想起杨佳案。

滕彪:从一开始,在一系列二元对立的民间想象中,人们就把邓玉娇案和杨佳案联系起来了。弱者vs强者,屁民vs官员,被迫害者vs压迫者,无权者vs特权者。这些简单的二元对立公式虽然经不起推敲,但它却得到非常强有力的社会现实的支持。瓮安、林嘉祥、杭州飙车、黑监狱、孙东东、城管杀人、毒奶粉等等事件,正是赤裸裸的现实不断强化人们潜意识中的官民对立思维。官民二分法太简单,但并不离谱儿:社会的隔阂、分裂和紧张摆在那儿。有人分析,民众的“民仇官”的观念,乃是理性地回应着“官敌民”的历史和现实。这种“定格化的观念”,是由历史经验形成的观念和正在发生的事件给出的观念相互重叠而强化了的观念。

老侠:“杨大侠”被立碑“刀客不朽”;邓玉娇也被称作“女杨佳”、“巴东侠女”,她的照片被网民穿上花木兰的铠甲,并配上一句唱词:“有许多女英雄,也把功劳建。”

滕彪:虽然从法律上,邓玉娇是正当防卫,而杨佳是故意杀人,但人们不是在实在法的意义上把邓玉娇比作杨佳。人们在赞扬“杨佳”、“侠女”的时候,脑子里是官逼民反、民间正义、替天行道、抵抗官权、反抗暴政之类的东西。

 二、司法信任与程序正义
 
老侠:假如司法部门依照公正的程序处理杨佳案,那么人们可不可以接受杨佳被判死刑这个结果呢?可不可以把杨佳案和美国的辛普森案相比呢?

滕彪:你问了一个很好的问题。大多数美国人认为辛普森是杀人凶手,但他们还是接受了司法判决的结果,虽不情愿,因为他们相信辛普森受到了公正的审判。当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发生冲突时,法律人首先选择程序正义,普通美国人也选择程序正义,固然因为一系列制度安排使法律思维影响全社会,更重要的是,长期的司法实践使人们形成了对法院的信任。

老侠:信任从来都是历史的,不是说建立就建立起来的。

滕彪:是的。一个社会若存在大量的司法腐败、冤案错案,民众是不可能信任司法的。在大量的上访案例中,我遇到过极个别的情况:判决结果并无不当,但法官的办案程序有问题;这样在法院整体缺少权威的情况下,人们就很容易怀疑判决的公正性。假如杨佳案在办案程序上没有什么问题,我想很多人是可以接受这个结果的,毕竟杀了6个警察。当然,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有过错,对被告人量刑时可以从轻或减轻。

老侠:和西方人更重视程序公正比起来,中国人似乎更重视实质的公正。当然这和法律传统、社会分工程度、现代化程度有关。

滕彪:这么表述恐怕还需仔细斟酌。杨佳案似乎就是个现成的反例,我觉得大多数人更重视的是程序。程序本身的正当性可以维护参与者的尊严,这是美国法学家杰里?马修(Jerry L. Mashaw)的尊严理论的核心。就法律层面而言,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不能截然分开;没有程序正义,哪儿来的实质正义?一个案件,该回避的没有回避、该公开的没有公开、法官不保持中立、不按程序收集证据、没有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如何能够得出公正的结果?如何判断结果是否公正?有脱离结果的程序正义(罗尔斯讲过“纯粹的程序正义”,如赌博),但在现代司法中,没有脱离程序的结果正义。

老侠:程序问题也是邓玉娇案受到持续关注的重要原因。如果邓玉娇案件一开始就公正透明,未必会引起这么大的关注。当地政府的几次公开说法变来变去,明显袒护官员;对关键证据的灭失,办案机关也脱不了干系;送精神病院的程序、解除律师委托的过程、关键证人的去向,都是疑窦丛生。越是这样,越引起人们的好奇心。

滕彪:杨佳被处死了,但人们没有得到真相。他在法庭上质问:“你们到底有没有打我?”——这个巨大的问号今天仍然横在中国的天空之上,这个问题是问给我们每个人的。如果说杨佳案、周老虎案是糊涂案的话,高莺莺案就是颠倒黑白案。如果邓玉娇案也成为一笔“糊涂账”,肯定是说不过去的,往大了说我们对历史没法交代。

老侠:真相的重要性无论如何强调都不为过。在真相的基础上记忆、想象和对话,是一个共同体的健康成长的基础。一些国家像南非,为了获得历史真相,可以赦免一些主动坦白罪行的犯罪者。

滕彪:是这样。不过还是要注意政治层面的“真相”和法律层面的“真相”、“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的区别。一个案件发生了,法官不可能在事后百分之百地掌握客观真相,他靠的是程序、证据、法庭辩论、法律推理等等呈现出来的“法律真实”。而为了保护人权,刑事司法上设置了一系列制度安排:无罪推定、直接言辞原则、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禁止自证其罪、禁止双重危险等等。只有程序才是可操作、可观察、可衡量的公正标准。

三、回到司法场域?

老侠: 政治层面的“真相”不能理解为客观真理。有历史的、政治的“客观真理”吗?如果真有历史规律和绝对政治真理,那么就为压制和消灭不掌握规律和真理的对手打开了方便之门。现代哲学、政治学越来越承认,真相是在不断的沟通协商和对话之中,因此言论自由对一个社会来说是第一位的。法学家富勒(Lon.L.Fullor)以提出法治的形式主义(程序主义)要素而闻名,但他仍然强调,“开放维持并保护交流渠道的完整性”,乃是实质自然法的核心原则。

滕彪:我们当前的交流渠道还是受到很大的压制,但就邓玉娇案而言,网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网络讨论与案件进程相互影响、相互推动。

老侠:为什么在公众如此关注的情况下,仍然做不到按程序公正处理呢?原因恐怕不是办案人员素质低、不懂法;袒护腐败、官官相护也不是好的解释。我觉得:第一,贫富分化、常年积累的被剥夺感、无力感、怨愤、冲突、表达渠道被压抑,似乎整个社会的危机都压在一个案件上,这恐怕是不能承受之重。这个我们前面提到过。第二,承袭多年的政府运作方式、官员行事习惯和潜规则,还没有适应互联网迅速普及带来的挑战。巴东警方明显低估了“虚拟”网民的“打酱油党”的能量。顺便提一句,各级官员如何应对互联网对执政方式的挑战,将大大影响中国政治社会转型的面貌。第三,更主要的是,由于长期的司法不独立、官场潜规则的影响,司法伦理被侵蚀;对法律和程序的蔑视,导致司法体系的现代司法能力很弱。悲观地说,这种政法运行模式几乎使法院丧失了公正审判的能力,尤其是焦点案件、涉及公权和意识形态的案件。

滕彪:邓玉娇案一边倒的舆论,使一些人担心网络暴民、多数暴政的出现。我个人觉得没必要。保障言论自由、信息的开放性,建立处理纠纷的法治规则,是防止少数声音被压制、少数派权利被侵犯、防止多数暴政的关键。现实的情况是,缺少言论自由和民主投票,连谁是多数谁是少数都分不出来。

老侠:沉默、半沉默的网民需要偶尔的狂欢。谢茨施耐德(E. E. Schattschneider)有个比喻说政治和足球比赛的一个区别是,足球比赛由固定的球员在确定的场地上进行,观众被排除在外;而政治竞争没有单纯的旁观者,每个人都可上场比赛。类似邓玉娇案这样的场景,人们既观看又参与了一场政治竞赛。

滕彪:这个“政治”不是狭义的、仅和政党、政权、政体相关的政治,而是一种生活政治或身体政治。

老侠:政治本来就是众人的、公共的,不应该太敏感、太狭义。就邓玉娇案而言,关注的人足够多,就被有意无意当作了“政治”事件。有人担心,政治色彩太浓、汹汹民意会影响司法独立。我记得你在《镜城突围:司法与民意》里面分析了这一点。

滕彪:司法独立,中国何尝有?独立民意,中国又何尝有?如何干涉之?中国的语境是,不独立的司法遭遇不独立的民意。需要制约的是操纵司法也操纵民意的“看不见的手”。邓玉娇案的民意(网络监督)可以起到加大官员违法成本的作用,而且民众在公共事件中的交流、参与、联合,有助于公民社会的形成。健康的公民表达和理性的维权实践,对逐步形成独立的司法和自由的言论环境,是必不可少的。

老侠:有人呼吁“处理邓玉娇案必须回到司法场域”。说司法只能“以证据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搞舆论审判、媒体审判。

滕彪:仅就理论层面上,我同意这种说法,但在中国司法制度和社会现实的语境下,这些说法就显得有些“吊诡”。1949年后中国司法从来没有独立于政治,哪来的“司法场域”?陈良宇案、郑筱萸案、成克杰案,也同样是司法受到干涉,怎么没人呼吁“回到司法场域”?伟光正没有一天停止过干涉司法,但一旦民众关注某个案件、要求要依法处理时,往往被指控为“干涉司法”。

老侠:所谓“舆论干涉司法”,背后其实还是“政治干涉司法”。中国曾经历过极端政治化的时期,不光司法,社会、文化、经济、家庭、私生活,一切都被狂热的政治压倒。70年代末开始,法律与政治已经开始了逐渐分离的过程。1979年的“64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诉法切实实施的指示》,宣布取消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审判“四人帮”、司法考试等,都是具有象征意义的事件。虽然“三个至上”掀起一股司法逆流,但司法逻辑逐渐摆脱政治笼罩的趋势,难以逆转。

滕彪:不过这一过程远远没有完成,距离司法独立仍很遥远。当记者问胡佳、高智晟案的时候,领导人总是回答说“中国是法治国家,会依法处理有关案件。”这就比较搞笑。基层法院的法官就算吃了豹子胆,也不敢自作主张“依法审判”胡佳。

老侠:一位律师分析到:没有全国网民的关注、紧盯,邓玉娇很可能是死刑,连死缓的可能都很小,邓玉娇的结局就看外界的反映了,如果没什么反映,绝对是7年左右;如果全国民众继续关注、声援,那么有可能在4-7年量刑;如果群情再持续高涨、坚持紧盯、强烈要求认定邓玉娇无罪,并要严惩黄德智等人和查处其他腐败分子,那么邓玉娇比较乐观的结局将是释放,但不是无罪释放,而是3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或者免除处罚。

滕彪:律师本来是从专业角度分析案件的,法律关系、条文、证据、程序等等。律师如此分析预测案件应该算是中国特色了吧!中国法治的运行困境可见一斑。我觉得这位律师分析得其实有道理。

老侠:你如何评价邓案的结果?

滕彪:邓案反映出双重的不正义:涉嫌强奸的罪犯被公然袒护;而受害者、实施正当防卫的无辜女子被判有罪,并被泼一盆不三不四的污水(“心境障碍”)。这不叫颠倒黑白什么叫颠倒黑白?迫于强大民意,地方当局才轻描淡写地把黄大官人行政拘留了事;而民女玉娇被“免于处罚”。很多人出于对法律的误解,以为玉娇女难逃一死,并以为免于处罚即是无罪,所以对政府有点儿感恩戴德;颠倒黑白还让人感恩戴德,这正是伟光正的高明之处。

四、男性的凝视

老侠:有人提出质疑:官员发泄性欲有太多途径,何必冒强奸的风险?现场有旁人,就不怕被报警?完全可以用公款找小姐、包二奶,而被逮住的风险几乎没有,何必对一个不提供这种服务的民女施行不轨?

滕彪:我的朋友断桥说,权力的常识不是这样。得不到的才是稀缺的。他们对风险的判别有别于老百姓的常识。小地方当官的,一手遮天,几乎没有被指控“强奸”的风险。邓贵大、黄德智们要满足的已经不是性欲,而是一种控制欲。

老侠:不受约束的权力。有些贪污犯贪到一定程度,似乎要满足的也不是物质消费欲,而是某种变态的心理虚荣和控制欲吧。

滕彪:官权的飞扬跋扈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更多时候,人们注意不到携数亿巨款潜逃的高官、圈地拆迁中的官商勾结、股票的内幕交易、高级职位的内定等等。只有在一些戏剧化场景中,人们才得以观看政治演出的一些片段,比如林嘉祥事件:“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我给钱嘛! ”“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我掐了小孩的脖子又怎么样?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酒后吐真言,“多可爱”的林嘉祥呀!林大人几句话对官方意识形态的破坏作用,你花10000个小时的政治课也弥补不了。

老侠:你刚才提到“观看”,让我想到劳拉?莫尔维(Laura Mulvey)所说的凝视(gaze)。“凝视”理论最早来自电影理论,后来在女性主义研究中得到广泛运用。即男性注视女性是天经地义的,妇女处在被观看的位置,男性通过凝视、愿望与想象,来建构、强化男权文化。邓玉娇被赋予了“贞洁烈女”的形象,你不能否认人们关注这个案子有某种偷窥的心理动力。

滕彪:在以前类似的事件里好像很少涉及女性主义视角。

老侠:贞洁烈女形象的稀缺,和社会风气的低俗化,吸引了一些男人的同情心和对“贞洁”形象的消费欲望。此前在色情场所,出场的则是女人的身体和男人的生理欲望。官方的声明一再暗示邓贵大等人是个“消费者”;黄德智的原话说:“这是服务场所!你不提供特殊服务在这里干什么?!”在洗浴中心、KTV、足疗馆等等服务场所,女性的基本人身权、人格尊严实在是个很重要的题目,但好像没有进入公众和学者的视野。难道能否认女人的权利受到社会性、文化性而不仅仅是法律上的压制吗?

滕彪:的确如此。不过人权不分性别,无论男人女人,都应该有平等的、不可剥夺的基本自由和尊严。邓玉娇和杨佳,麻旦旦和佘祥林,李思怡和孙志刚,高莺莺和聂树斌,其性别不同,但悲剧性质是相同的。也许在法律上保障人权的制度安排,是解决社会、文化、心理方面的性别歧视的逻辑前提。

老侠:不完全同意。男性中心的权力结构需要全方位的努力才能逐步改变,不分什么先后。不管怎样,对男性视角有所反思,是没坏处的。

五、行动的可能性与人的现实性

滕彪:更值得注意的还是在案件之外,比如公民行动。网民的关注已经不限于网络,人们开始从虚拟世界走进真实世界,这在近年来的很多公共事件中都体现出来了:重庆钉子户事件、厦门PX事件、躲猫猫、地震遇难学生调查等等。依托于网络的公民社会的轮廓越来越清楚了。一波又一波的公开信,律师、学者、艺术家、大学生、女性主义者,都活跃起来了。网络动员的成本迅速降低,而办案人员黑箱操作的成本急剧增加。

老侠:围绕邓玉娇案成立了各种行动小组:公民正义观察团、巴东旅游观光团、志愿者团、法律援助团等等;有很多QQ群、玉娇讨论小组;有行为艺术、街头艺术,有人穿着印有侠女头像的T恤衫,上书“江山如此多‘娇’”、“真相正义”、“东方玉娇龙,华夏女英雄”,等等。和杨佳案一样,邓玉娇一案也激发了人们的文学创作热情:诗词歌曲、说唱列传、对联漫画、视频剪辑,蔚为大观。互联网包装的新大众文艺似乎吹响了一场文艺革命的号角。

滕彪:文艺也是行动。对邓玉娇案的思考、言说、行动构成了历史的一部分。在行动方面,访民已经走在了知识分子的前面。没有这些行动,我们就看不到更多的真相,我们就只能想象而不能观察或体验权力——暴力的运行。

老侠:野三关全镇电视一度停播,以“雷击”为借口切断宽带网络,宜昌至巴东航线一度被政府切断,所有船只不能靠岸;巴东城内宾馆旅社网吧一度被停业或接到通知要求上报外地人员情况,巴东当地出租司机甚至被告知:尽可能留意及不载外地口音人员。律师被换成听话的,不听话的记者被野蛮殴打,志愿者被跟踪、骚扰和殴打,多个活跃的QQ群、博客、签名邮箱被封锁等等。当局拿出坚壁清野的架势,阻挡好奇心强的上窜下跳者入侵;又展开信息扫荡,企图把这一案件从众人曾为之震撼的心灵中清除出去。

滕彪:从这也可以看出,极权政治或总体社会的治理模式的很多方面,仍遗留在当下中国。形成于革命运动和阶级斗争年代得到砺炼的动员体制,仍有巨大余威。你看,旧的政治动员PK新的网络动员,鹿死谁手尚不得而知。不过,记者被打这件事值得多说一句。近些年其他案件里还有律师、维权人士和志愿者被殴打。和表面看起来的正好相反,这并不表明政权很猛很强大,而是表明它不自信、在走下坡路。汉娜?阿伦特明确区分了权力和暴力、强力,她认为,权力并不取决于是否掌握暴力手段,相反人们只有在不拥有权力或者丧失权力的时候才会诉诸暴力。

老侠:实践中的法律就是官家对付屁民的工具,地方小官作威作福惯了,似乎想都没有想过屁民们利用法律、互联网倒打一耙。俗话说,胳膊拗不过大腿。我看这场戏,互联网是几亿只胳膊,强权这条大腿恐怕再厉害也挺不住。

滕彪:不能低估其流氓性,行动仍有风险。环境险恶,实践和行动才显得更为可贵。

老侠:马克思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滕彪:“本质”这个词越来越不受待见。阿伦特的讨论更深入,她宣称劳动、工作、行动这三种活动对人类来说是最基本的。她高度重视行动在现代政治和生活中的意义。行动者是“热爱世界”的,行动具有新奇性、意外性、不可预见性,行动就是冒险。人在行动中找到自身的位置和价值。“对人来说,世界的现实性是以他人的参与及自身向所有人展现为保证的。”剥夺了行动的机会,就是剥夺了人的现实性,就是蔑视人的存在。

老侠:前不久的一次饭局上,艾未未说,只有行动才是具有美感的。我个人非常推崇的行动,包括艾未未的地震遇难学生调查、许志永和公盟的探访黑监狱、唐荆陵的赎回选票运动,此外还有老虎庙的流民救助计划、邹涛的不买房运动、姚立法的独立选举、茅于轼的小额贷款等等,都很精彩。

滕彪:只有行动才能开创出更多的可能性。行动具有一种“穿越所有界限”的内在倾向。再引用阿伦特的话:“在限制性最强的环境中,一项最不起眼的行动,也会蕴含这种相似的无限性,因为一项行动,有时候甚至是一句话就足以改变所有的局面。”

老侠:极权主义制度下,似乎更多的“行动”是那种复制、强化极权结构的行动。

滕彪:这其实可以看做柏拉图的洞穴人的“行动”。信息匮乏、交流被隔断、没有自主选择,这一定不是阿伦特所说的vita activa(积极的生活)。

老侠:言说、行动可以说是“无权者的权力”,也是一种自我救赎。

滕彪:我们就邓玉娇案谈了这么多,看来一个事件的阐释一定是多元的,并且始终处在未完成状态的。解释历史永远离不开一个时代的人们所面临的具体的、现实的焦虑。

老侠:有人说把邓玉娇案上升到这么高的政治高度,对邓玉娇没好处。判决结果好像并非如此。

滕彪:邓玉娇的命运哪里是几个写文章的人能决定得了的?我们只是众多声音中的一个。玉娇女的命运要看各种力量的博弈过程,包括观念、技术、“实力”各方面的博弈。再说了,由于各方的身份关系,在民众的移情想像作用之下,邓玉娇案和杨佳案必然被赋予某种政治意义。在邓玉娇或杨佳刺完最后一刀之后,政治高度就几乎形成了,不是什么人故意上升的。正义的运动场上,有人想拿金牌,有人想锻炼自己,有人想展示自己,有人心怀鬼胎;有人欢笑,有人跌倒。大家都是运动员,看客也是运动员。

2009-6-12
改于2009-6-16

徐友渔:昆德拉、哈维尔和我们

捷克人真是了不起,在经历似乎绵延无期的民族苦难的同时,向世界贡献了两位伟大的作家:米兰.昆德拉和瓦茨拉夫.哈维尔。两位世界级大师在中国的命运大相径庭,昆德拉的作品被广为译介,而哈维尔则是只知其人,未见其文。昆德拉被文化人津津乐道,可以夸张一点地说,在一些人中间,已经形成一种”昆德拉情结”或”昆德拉精神”,作为生活与写作的资源,而哈维尔的精神和形象则使某些人烦恼、不安,其结果是故意的冷淡与缄默。事实上,不少人对形成这种差别的原因心知肚明,两位作家的思想和言论无疑代表了两种不同的立场和生活态度。我对两位作家都很喜爱和尊重,认为两人思想深刻程度不分轩轾,决无推崇一个,贬低一个之意。但我想矫正对昆德拉的某种误读,还想把中国人在明显偏好之下藏着捂着的一些东西抖落开来。我的理解和阐释可能会受到批驳,这不要紧,有话明说总是一件好事。

轻与重

在昆德拉笔下众多男女主人公中,萨宾娜最有才华,最能洞穿世事。如果说,昆德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的”轻”是一个见仁见智、谜语般的概念,那么萨宾娜的行为和感情就是破谜的解码符。萨宾娜是背叛的象征和符号。一连串的背叛使人直面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

……她的人生一剧不是沉重的,而是轻盈的。大量降临于她的并非重负,而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

在此之前,她的背叛还充满着激情与欢乐,向她展开一条新的道路,通向种种背叛的风险。可倘若这条路走到了尽头又怎样呢?一个人可以背叛父母、丈夫、国家以及爱情,但如果父母、丈夫、国家以及爱情都失去了——还有什么可以背叛呢?

萨宾娜感到四周空空如也,这种虚空就是她一切背叛的目标吗?

如果说”背叛”这个词因其道义色彩而不符合中国人的文化心理习惯,那么”消解”或”解构”立即可以成为代替词。背叛即对固有价值的消解,对既定意义的解构。人生而处于一套价值观念和文化传统之中:对亲人的依傍,对故土的眷念,对友谊的诚挚,对爱情的忠贞,对社会、历史责任的承担。这一切像地心吸引力一样使人的行为有所依托,但有时会以戏剧性的方式让人经受选择和决定的考验,它们这时就成了负担,令人感到不堪其重。轻,则是层层消解之后无重力吸引或牵制的感觉,它既可能产生自由不拘的快感,又可能产生无所依凭的空虚和恐惧。

消解的前提条件是思想的力度,直面虚空则需要勇气。

与萨宾娜恰成鲜明对照的角色是弗兰茨,被萨宾娜背叛得最无情的是弗兰茨。也许,在某些经历了解构主义洗礼的人看来,弗兰茨象征了天真的理想主义和幼稚的人道主义,对西方主流话语缺乏反思。他就读于巴黎,天资不凡,20岁那年就确定了学者生涯,以后在事业上一帆风顺。但他不满足于学院式的成功,认为书本生活不真实,他渴望与人们并肩游行,同声呼喊,他要为真理和正义战斗。弗兰茨对萨宾娜的爱慕掺杂着这种理想主义情结,每当她谈起自己的祖国,他听到”监狱”、”迫害”、”坦克”、”禁书”、”非法展览”这类名词,就油然生出一种羡慕加向往的复杂好奇感,”他把她祖国的悲剧加在她身上,发现她显得更加美丽。”他认为,这位来自苦难之乡的女性,进入他那宁静平庸的生活,就像格列佛进人了小人国的领地。显然,弗兰茨的爱慕,除了情与性,还带着观念色彩。当然,很难说这种观念的成份,应该受到尊重还是轻视。

尽管弗兰茨对萨宾娜极尽倾慕呵护之能事,但在心性更高、阅历更深的她的心目中,他并没有多少分量。萨宾娜认为”监狱”、”迫害”、”禁书”、”占领”、”坦克”一类词是丑陋的,没有丝毫浪漫气息,唯一使她感觉甜美引起思乡之情的词,是”墓地”.但对弗兰茨来说,墓地只是一堆丑陋的石块与尸骨。

从一般的标准看,弗兰茨近乎完美无缺:学术上的成功、文化修养和艺术鉴赏力,此外,他英俊高大,风度翩翩,更难得的是,他健壮有力,曾当过拳击冠军。”但她内心中自语,弗兰茨也许强壮,但他的力量是向外的,在他生活与共的人面前,在他爱的人面前,他显得软弱无力。弗兰茨的软弱也可以称为美德。”当弗兰茨温柔地向她表白”爱意味着解除强力”时,萨宾娜明白了两点:第一,弗兰茨的话是高尚而正义的,第二,他的话说明他没有资格爱他。

当弗兰茨既出于爱情,又出于正义冲动好不容易背叛家庭时,萨宾娜却背叛了他,不留一句话,悄然而去。萨宾娜的背叛是轻的胜利,在某种意义上说,这胜利是巨大的苦难代价之后的报偿:它将无家可归、亡命天涯的人对好心肠的施恩者在精神上的优越感暴露无遗。对少数优秀者而言,苦难可以转化成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他们四海漂泊,这财富却永不离身;他们受人救助,但从不仰人鼻息,永远心高气傲。应该注意,萨宾娜的轻并非生就即轻,而是经历了许多重之后的轻;没有重也没有轻,否则是漂浮之轻,而非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萨宾娜离弃一位西方优秀的文化人,也不过是”曾经沧海难为水”而已。

在继续根据昆德拉的文本谈论轻与重之前,我止不住想就刚才所谈发表几点感想。

首先,我觉得昆德拉对于西方的文化精英有一种不能抑制的刻薄和怨毒心态,虽然我知道出自东欧国家的文化流亡者或移居者往往如此,但我原本期望昆德拉会表现出一种大家风范。昆德拉描写过无数次做爱场面,他笔下的弗兰茨和萨宾娜最后一次交欢的场景,真使人感到惨不忍睹:

……弗兰茨闭着眼睛在她身上扭动着的身体,只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而已。像一只刚刚出生的幼狗,闭着眼睛吸吸地寻找奶头。强壮有力的弗兰茨在交合的时候,像一头巨大的幼狗在吮吸她的奶汁,他也真的含着她的奶头如同在吮吸!一想到他的下身是个成熟的男人而上身却是个吮奶的婴孩,她便觉得自己是在与一个婴孩交合,实在近乎厌恶。不! 她不再愿意看见这个在她身上疯狂扭动的身躯,不再愿意把自己的乳头交给他。一条母狗和一只小狗,今天只是最后一次,不可更改的最后一次!

根据昆德拉的安排,弗兰茨参与了西方文化精英进军柬埔寨的作秀式闹剧,在垂头丧气、无功而返的途中,被曼谷的一帮抢劫者杀害。更具讽刺性的更为刻薄的是,死了的弗兰茨最终还是属于他曾经背叛过的妻子。读到这里,我不但颓丧,而且绝望,如果弗兰茨的命运果真由别人安排,我不禁要为安排者如此刻薄而感到寒心。

如果允许扯远一点,我在此想指出,弱势民族中,抱怨和不满西方文化精英者大有人在。一方面受惠于西方社会中无权无势的热心人,一方面又爱摆出既要吃又要骂的姿态。这倒不是因为”给了人情反招恨”的心理情结,而是因为施恩者被视为肤浅的理想主义和人道主义者而让人感到受不了。同情也罢,欣赏也罢,人家熟悉的毕竟还是自己的东西,再有理解的愿望,也难于到位,再使劲帮忙,充其量也只能把你安置在边缘,摆弄成配角。于是,那些穿透力极强的眼睛,终于发现恩主们到底还是白人文化中心论者,是新的救世主、新的文化殖民主义者;我不明白,那些热衷于在西方卖国货,又回过头来对国人大谈自尊的人,为什么要假定西方的文化人非得完美无缺不可,更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契而不舍去讨没趣,讨气受?

许多中国文化人在昆德拉的小说中,就解读出一个”轻”,这轻使他们摆脱了道德规范、社会责任的重担;这轻使他们逃离价值的约束,标准的衡量;这轻使他们无拘无束,为所欲为;这轻使他们像膨胀了氢气的气球,脱离地球重力的吸引,飘飘然上升,乘风而去。不知是无意还是故意,他们没有解读出昆德拉作品中的重,他们没有看到,昆德拉所描述的、萨宾娜所经历的轻,是人的生命所不能承受的。这轻和重联系在一起,没有重,则不能言轻。 萨宾娜,这个象征轻的符码,在暮年以轻来总结自己的一生时,也用重来刻画自己挚爱的情人托马斯的一生。

托马斯夫妇是幸运的,苏联军队入侵之后,托马斯以自己的名声,被西方医学界同行安排出国,在瑞士获得一个不错的职位。但特丽莎忍受不了国外生活的轻松悠闲,她返回布拉格。托马斯在轻与重之间有好一阵挣扎:

星期六和星期天,他感到甜美的生命之轻托他浮出了未来的深处。到星期一,他却被从未体验过的重负,所击倒。连俄国坦克数吨钢铁也无法与之相比。没有什么比同情更为沉 重了。一个人的痛苦永远不及对痛苦的同情那样沉重……

他不断警告自己不要向同情心屈服,同情心则俯首恭听,似乎自觉罪过。但同情心知道这只是他的自以为是,还是默默地固守自己的阵地,终于,在特丽莎离别后的第五天,托马斯告诉院长,他得马上回去。院长是帮助托马斯逃离灾难的人,他不理解,他生气了。他质问道:”非如此不可吗?”托马斯答:”非如此不可。”

托马斯面临的另一次抉择是在声誉和他称为生命意义的东西之间作出权衡。托马斯曾写过一篇短文,主张曾经制造过冤案的人不能以自己不知情或信仰纯洁而开脱责任,苏军占领期间,有关当局命令他收回此文,不然就不能继续从事医务和科研工作。尽管所谓收回只是私下写个纸条,尽管周围的同事都他料定他会妥协,尽管他在自己的职业中寄托了生命的意义,但他拒绝收回。他沦落为窗户清洗工,最后移居穷乡僻壤,在一次车祸中死去。其实,他可以轻轻松松地另作选择,保留生活中他应得的一切,但他以自己后半生的生命为代价,选择了重。

退与进

自进入90年代起,中国知识界对于80年代文化热中自身的形象和作用作出反思与批判,以前公认的价值标准遭到质疑和否定。在这思想文化氛围大转换的过程中,昆德拉的作品,与其他思想资源(比如后现代主义思潮、哈耶克和柏林的保守自由主义观点,等等)一道成为武器或说辞。不少人认为,八十年代知识分子以精英自居,从事思想启蒙,这种做法在90年代再也行不通了。还有人认为,80年代的启蒙话语表面上是以新(科学、民主)反旧(封建专制余毒),实质上是以旧反旧,因为那种以理想主义和人道主义为基调的话语,虽然在内容上与旧话语相反,但结构上是相同的,即具有集体性、强制性、垄断性,真正的新话语应该纯粹是个体性的,应当不落政治和历史的窠臼,彻底的新应当是对道义、责任、使命、真理等等的拒绝。

昆德拉的作品似乎提供了文本依据。

昆德拉议论说,争取自由、正义,反抗暴政的政治运动虽然像是令人陶醉的伟大进军,但实际上是一种政治媚俗,它对局势的改变于事无补,那些参与者不过是要表现自己的无所畏惧,因此,在他的笔下,欧美文化名流进军柬埔寨充满了出风头和倾诈,纯属一场闹剧。在托马斯拒绝签名的场景中,昆德拉把他的观点表达得淋漓尽致。

当托马斯走进征集抗议信签名者的房间中时,迎面看见墙上一幅大宣传画:那张画模仿了1918年苏联国内战争征兵时的一张著名宣传画,画上有一个士兵,帽子上戴着红五星,用分外严峻的眼神支瞪瞪地盯着你,将食指指向你。原画的俄文标题是: “公民,你加入了红军吗?”取而代之的捷文标题是:”公民,你在两千字的宣言上签了名吗?”

昆德拉想说的是,就以争取自由为名而行强制之实而言,捷克的反抗者和苏联占领军有多大区别?

当征集者希望托马斯尽快考虑决定是否签名时,他感到这人和要求他签署收回观点声明的警察没有两样,”人们都是试图让他在一份不是自己写的声明上签名。”(这里忽略了重要的一点,拒绝警察将大祸临头,而拒绝群众抗议者不会引起实际的侵害,充其量招致误解和轻蔑。人们现在习惯于将体制与非体制的强制等量齐观,都是抹杀了后果的区别)

与进军柬埔寨的西方名流一样,抗议运动的积极分子也是装腔作势、煞有介事。他想对托马斯表示好感,说”你的文章拯救了所有的人!”对这种精英心态,托马斯报之以沉默。这人还告诉托马斯,房间可能被秘密警察安了窃听器,为了显示自己的勇敢无畏,他大声对着墙中想象的麦克风话,而心中打着另一种小算盘:自己的言行已记录在案,进入了历史。

托马斯认为,靠一纸请愿书根本达不到目的,甚至会适得其反。当他的儿子说:”签字是你的责任”时,他激怒了,他把这当成要挟,决然地拒绝签名。如果昆德拉想说,托马斯有权拒绝签名,这没有错,尤其是在他描述的那种情况下,拒绝很可以理解。但昆德拉的主张远非仅此于此。

昆德拉还借萨宾娜的观点表明,尽管苏联的入侵使得群情激愤,人们走向街头游行示威,高举拳头,呼喊谴责社会帝国主义的口号,但在法西斯和所有的入侵与占领后面,”潜在着更本质更普遍的邪恶,这邪恶的形象就是人们举着拳头,众口一声地喊着同样的口号齐步游行。”(我们确实看到过恶与集体、一致相联系,但难道可以说凡集体一致皆为恶?纳粹冲锋队的游行与罗素领导的反核和平运动是一回事?放弃集体行动,以什么方式抗恶?独善其身岂非任人宰割?)

如果说,集体话语方式有可能与法西斯相关,那么昆德拉及其追随者把二者当成了必然相关,把集体性抗恶视为恶。更有甚者,有人把现实的恶悬置起来,高声谴责抗恶的要求和冲动。

在如此令人气闷的气候中,我们不能不把目光转向哈维尔,其实我们早就该关注他了。

哈维尔以平和的口气这么评论昆德拉:自然,在每一篇请愿书中,甚至每一个签名都有那么一点昆德拉所讥笑的那种成分。所以,我就不能反对昆德拉的讥笑,特别是因为那只是在小说里讥笑。我反对他,是他看不见,或故意拒绝去看事物的另一面,事物的那些不明显但也更 充满希望的那一面。我指的是这些事物可能具有的间接的和长远的意义。昆德拉也许会成为他自己的怀疑主义的俘虏,因为这种怀疑主义不允许他承认冒着受人讥笑之风险而做出勇敢的行为可能更有意义。

如果说,昆德拉在小说中把抗议运动写得乌烟瘴气,把抗议人士写得丑态百出,那么哈维尔却以自身的言行提供了相反的形象。在他的自传中有一个细节,很容易被人忽视,却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那是哈维尔和战友们利用最后一次聚会的机会,为自己的运动起草一份遗嘱式的历史性文件:

我被任命为负责迅速起草这个文件的三个委员之一,于是我们马上就迟到电影俱乐部的一间小屋里开始草拟。但不巧的是我还得去出席离此不远,位于斯帕列纳大街的斯帕列纳美术馆我朋友的画展开幕式。我不是去发表什么高论——这将由艺术史家们去做——而是参加一个歌唱节目的表演。我的这位朋友是个达达主义者,他就喜欢唱走调的爱国歌曲, 喜欢我热情地吟诵我们民族的古典文学的精华。所以,我装着去方便一下而溜去参加了那个开幕式。在开幕式上,我的歌唱和吟诵大有震惊四座之势。然后我又匆匆赶回电影俱乐部,参加了那份文件的最后一段的起草工作。

从哈维尔的自述中可以看到,在真实的运动中,以平常心投入,只顾效果而不计名位,处事有举重若轻气概者,大有其人。

作为运动的发起人和领导者,哈维尔在《论(七?七宪章)的意义》一文中指出,与政治家通常的争取、鼓动、说服、指导、号召,甚至命令威胁不同,《宪章》不强迫别人干什么,不鼓动、号召大家,不试图对任何人说教,不代表任何人,也从不抱怨那些不支持它的人们。”《宪章》并不认为它的活动方式是唯一的、最好的,也并不希望大家都去仿效它。”

哈维尔特别不能同意昆德拉书中的这种说法:请愿毫无用处,只是一些人想出风头。他说,受难者认为:当得知人们普遍表现淡漠无情、听之任之的时候,仍然有人了解他们,有人公开地站在他们一边对他们毫不犹豫地表示支持,这本身就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即使没有别的理由,这种情感本身就使那篇请愿书显得非常重要。我自己的经历告诉我,外面的人对我表示支持的消息能够帮助一个人在狱中生存下去。

然而,它还有更深的意义:这标志人们重振士气、恢复公德心的过程的开始。

许多人回避社会责任和道义表态的理由是,他们厌恶政治,似乎任何政治性或社会性行动都必然扭曲人性,但哈维尔谈到不同信仰、职业、年龄的人参加他发起的运动时说:”与其说他们是由于政治观点一致而聚集在一起,倒不如说他们是因为人的本性而走在一起来了的。在这里,人性超越了政治,促使他们团结在一起的动机首先是道德方面的。”

谁也不能强迫别人参与政治,无权要求别人为真理、为正义斗争,但对每个人都可以要求:你起码应当成为一个公民。在哈维尔看来,做一个公民,就应当意识到表明自己观点和看法的权利和义务。他甚至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自由的整体性和法律的整体性也是恢复公民意识的前提、组成部分和结果。这里所谓整体性,就是指不但自己是公民,别人也是公民,当别人的公民权利受到侵犯和剥夺时,你不能无动于衷,因为这不只是对某个人的侵犯,而且是对公民权本身的侵犯。

我承认,就我们目前的公民意识和道德水准而言,哈维尔的主张是要求太高了。我自己很可能做不到,但我决不会去嘲讽和诽谤。哈维尔的出现或许使人难堪,但我宁愿有这样的提示,我不怕自己的生存状况受到质疑或挑战,我不屑于以各取所需的方式,在昆德拉的作品中找到形而上的辩解。

胡  平:伟大的生命从死后开始——写在遇罗克雕像落成之际

今年的清明节,在北京宋庄美术馆举行了遇罗克雕像的揭幕仪式。消息传来,我不禁深深地吁了一口气:总算了却一桩夙愿。

整整10年前,1999年,恰好也是清明节前后,我刚刚读完徐晓、徐友渔和丁东编著的《遇罗克回忆与遗作》,感慨不已,于是写下一篇短文《为遇罗克立一座雕像》(载于《北京之春》1999年5月号)。文章呼吁:“我们,一切感念遇罗克、崇敬遇罗克的人们,自己募款,自己设计,为我们的英雄遇罗克建 立一座雕像,以作为永恒的纪念。”

这当然不仅仅是我一个人的心愿。我知道还有千千万万人怀念着遇罗克。问题是,在今日中国,遇罗克的名字虽不是被过滤的敏感词,但也被排除在官方主 流话语之外。要为这样一位人物建立雕像,从筹款到安放都会有很多困难。多亏一大批朋友们的共同努力,雕像竟然做成了,而且安放在北京的一座公共美术馆。这 是了不起的成功。

雕象底座上镌刻着诗人北岛1980年那首名诗《宣告——献给遇罗克》里的一句话:“我并不是英雄,在没有英雄的年代里,我只想做一个人。”我喜欢北岛这首诗,也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不过我更愿意说的是,在那样的时代,遇罗克做出那样的选择,他从内心深处一定是以英雄自命的。我更愿意说的是:“这不是没有英雄的时代。这只是不把英雄当作英雄的时代,因此,这正是英雄尤其是英雄的时代。”那戴着荆棘而不是戴着桂冠而死去的英雄,正是英雄中的英雄。

是的,在今日中国,很多人不知道遇罗克,很多知道的也淡忘了。这不能不是极大的遗憾。正像于建嵘博士所说的那样:如果不知道遇罗克的年青人占绝大 多数,那么,这不仅仅是一种知识的欠缺,更是一种精神的失落。如果我们的历史正在进行选择性失忆,如果我们的社会有意无意掩藏了部分真相,那将会剥夺了下 一代了解的权利和选择的可能,使他们只能按规定的模式成长,甚至失去了探究历史和真相的兴趣,失去了对更纯粹更美丽的生活方式的想象,那才是最为可怕的。 而我们每一个“过来人”的责任就是,对我们的下一代和后辈讲述那些被遮蔽的历史和人物。如果遇罗克们不能在官修史书中占据重要的位置,那就让我们口口相 传。

令人欣慰的是,很多人在默默地做着这样的工作。在谷歌(Google)上搜索,“遇罗克”的词条多达77,000,000个!我在网上还找到了一 个《纪念遇罗克,搜狐博客》(http://jinianyuluoke.blog.sohu.com/7481689.html),博主的网名是“西峰秀色”,是个还不到30岁的年轻人。我们也准备建一个遇罗克网站或博客,希望大家都来支持。

诚如苏晓康所言,遇罗克不仅仅是英雄,是先知,遇罗克首先是一名殉道者。除非在终极的、宗教的层次上,我们甚至无法触碰到他。在《人的条件》一书,汉娜?阿伦特写道:伟大生命的本质就在于“只在身后留下一个故事,从而只能在生命完结之后开始存在”。阿伦特甚至认为,英雄最好要死得年轻,因为“只有在完成自己的一个最高行动之后不再活着的人,才可以一直成为自己的身份和可能的伟大性的无可争辩的主人”。因为,他已经“从自己所开创的事业的可能的结果和延续之中,撤退到死亡里面去了”。一般人总是想,当将军的,能身经百战而又全身而退,最后在家人环绕下寿终正寝,那该是何等完美的人生!可是当你读到东汉名将马援那句名言:“男儿要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葬耳,何能卧床上在儿女子手中邪?!” 你不能不感到震撼。

是的,伟大的生命是从死后开始的。遇罗克死时才27岁。假如遇罗克当年没有被杀害,一直活到现在,以他的才华与胆识,他想必会做出更多的了不起的事情。然而正是他的牺牲,使他的生命获得了极其辉煌的不朽。如今,遇罗克的同时代人俱已渐入老境。凝视这尊雕像,我们对遇罗克早逝的生命不再感到惋惜,而唯有深深的敬仰。

陈子明:三十年的羁绊—-二评刘晓波被捕

过去的三十年,以逮捕魏京生始,以逮捕刘晓波终。在经济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政治上基本陷于停滞状态。邓小平本人在1980年代中期说过,”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由于在政治改革与政治发展上的徘徊乃至倒退,经济发展的成果也被少数人所垄断。

1993年,邓小平和他弟弟邓垦谈话时说:”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少部分人获得了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现在,这个问题愈演愈烈,中国大陆的不公平指数已经超越了台湾、日本、美国,徒有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虚名。邓在谈话中夸耀自己打下了”四个坚持”的基础,还以为这是解决问题的”药方”;殊不知,正是他在1979年提出的”四个坚持”,种下了当今种种问题的”病根”。

1976年四五运动,提出了推倒”现代秦始皇”体制,建立民主体制的时代新课题。1978年12月,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的叶剑英,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说:”这次中央工作会议体现了我们党内的民主,西单民主墙体现了社会上的民主,这些民主精神都要发扬,我们要在全党、全国造成真正民主的空气,使广大干部群众精神振奋、心情舒畅。”此时,体制外有民主墙与民刊运动,体制内有理论务虚会,实行体制”非毛化”是完全有社会基础的。正是在这个关键时刻,邓小平发表了由胡乔木起草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中断了中国民主化的良好势头。

邓小平所谓”四项基本原则”中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社会主义”,现在早已抛到”乌有之乡”去了。不久前,河南郑州市葛丽英、李妍、宋英三女士因清明节组织集会祭奠毛泽东,被以”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拘捕,说明当权者早已”离经叛道”、”不认祖宗”。所谓”共产党”,也已经由”左翼党”变成了”右翼党”,由”无产阶级先锋队”变成了”精英联盟”的利益代表。

“四个坚持”的核心是”专政”。起先叫做”无产阶级专政”,后来改为”人民民主专政”,事实上当然与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毫无关系。也有人说是”一党专政”,而从胡耀邦和赵紫阳两任中共总书记的遭遇来看,共产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其实也是无所作为的。或者是”领袖专政”?毛泽东的时代尚可称为领袖专政,而邓小平连一天”领袖”也没当过,他充其量是个自封的”核心”。邓小平的专政类似于蒋介石的专政,蒋在很长时间里既不是国民政府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也不是国民党的党魁,但他是军事委员会委员长,黄埔系军队和中统军统特务绝对服从他个人的调遣。

由此看来,专政有两大特征:一是列宁所说的,”专政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二是,专政的操控者不是由任何法定程序产生的,而是由隐藏在黑幕后面的宫廷政治来决定,由军警特在特定时空的向背来决定。毛泽东有一句名言,”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哪怕你是一个和尚(或内宠或太监或宫廷卫队长),只要你能撑起”专政”这把保护伞,你就能为所欲为,无法无天。

三十年来中国政治层面的角逐,其实质就是宪政、法治与专政、人治之争。魏京生、胡耀邦、赵紫阳、刘晓波,是前一种力量的代表,也是专政势力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势和利益所制造的政治牺牲品。

邓小平刚刚提出”四个坚持”,魏京生就贴出大字报反对。他在《要民主,还是要新的独裁》中呼吁:”人民必须警惕邓小平蜕化为独裁者。”当时,”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邓小平却亲自下令逮捕魏京生。但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党内外民主气氛下,胡耀邦等领导人均不赞成”以言治罪”。于是就由有关部门炮制了所谓魏京生”出卖军事情报罪”。魏京生一介平民,哪里来的”军事情报”?法庭没有证实所谓”军事情报”的来源,就匆匆将魏京生治罪,这显然是dictator(专政者)自己对宪法、法律和法院信誉的践踏。

胡耀邦与邓小平的政治分歧,源于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不同态度。不论是在当时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还是中共的党章、党纪中,都没有”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具体定义与罚则,所以,胡耀邦不赞成以”资产阶级自由化”为理由将人治罪或处分。邓小平则认为胡耀邦过分拘泥于法治,而且移情别恋于民主、自由、人权,正在丢掉”专政”这个”刀把子”。于是置中共自己的党章党纪于不顾,由政治老人组成的中顾委开会,把胡耀邦赶下台。

八九学潮期间,赵紫阳坚持”在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上解决问题”,邓小平坚持采用专政的传统方法解决问题。结果,邓小平调动几十万国防军进京,用军事政变的手段解决了他与赵紫阳和整个中共中央书记处的政治分歧,用大屠杀、大逮捕的手段镇压了史无前例的群众性民主运动。

刘晓波自二十年前初登政治舞台,就主张”采取合法的、非暴力的、理性的和平方式来争取自由、民主和人权”。他在《六.二绝食宣言》中呼吁”建立公民意识”:”公民意识首先是政治权利平等的意识,每个公民都应该有自信:自己的政治权利与总理是平等的。其次,公民意识不只是正义感和同情心,更是理性化的参与意识,也就是政治责任感。每个人不只是同情与支持,而且要直接参与民主建设。最后,公民意识是承担责任和义务的自觉性。社会政治合理合法,有每个人的功劳;而社会政治不合理不合法,也有每个人的责任。自觉地参与社会政治和自觉地承担责任,是每个公民的天职。””我们的基本口号”是:”我们没有敌人!不要让仇恨和暴力毒化了我们的智慧和中国的民主化进程!”

二十年来,刘晓波一直以言论的方式尽”公民的天职”,虽然有过种种不幸的遭遇,但是还没有被治过罪。现在,有关部门居然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其刑事拘留。难道刘晓波会成为另一个魏京生?难道邓小平式的dictator又出现了?然而,我们不知道他是谁–是前任总书记还是现任总书记,是军委主席还是常务副主席,是国务院总理还是中央政法委书记、公安部长?

专政之下无完卵。不仅普通公民不知道哪一天会遭殃,高层领导人也不知道哪一天会完蛋。三十年来,专政严重地阻碍了中国的政治进步。而当中国经济正在崛起之时,专政成为束缚中国成长为世界领导国家的紧身衣;成为妨碍世界向中国开放,从”中国经营”走向”全球经营”的绊脚石。为了中国光明的前途,请从释放刘晓波开始,放弃列宁、毛泽东、邓小平的专政体制。

赵常青:逮捕刘晓波就是逮捕《零八宪章》

中共中央:

惊悉北京市地方当局在中国共产党诞生88周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60周年的前夕,悍然于6月23日将已失去自由半年多时间的著名学者刘晓波先生加以正式逮捕,并冠之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笔者感到特别的震惊,这使全世界再次见证了中国社会”有宪法而无宪政,有法律而无法治”的现实!笔者认为逮捕刘晓波就是逮捕《零八宪章》,逮捕《零八宪章》便是对8000多名中国联署人及其背后数万乃至数亿中国公民的漠视和蔑视,在此情况下,基于中国公民的道德良知和正义立场,笔者不得不就北京地方当局的这一重大的违反《宪法》、侵犯人权的事件向中共中央做出如下紧急呼吁:

第一,北京地方当局指控刘晓波的罪名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其主要罪证便是刘晓波参与起草了《零八宪章》。不错,刘晓波先生是《零八宪章》众多参与者之一,但是与所有已签名认可《零八宪章》的8000多名中国公民一样,刘晓波参与起草的《零八宪章》根本不是为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恰恰相反,《零八宪章》及其起草人、联署人的主要目标是为了更好地建设我们的国家政权,是在总结近现代中国前进历程中的无数悲剧和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理性的提出了六项”基本理念”(即”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宪政”)和十九条”基本主张”,其核心价值只有四个字,那就是”民主”和”人权”。

笔者没有忘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2006年4月在耶鲁大学面对全世界的演讲,他说:”我是一个唯物主义者,我认为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的要求,我也认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笔者也没有忘记共和国总理温家宝先生在2007年3月16日回答法国《世界报》记者提问时关于”普世价值”的演讲,他说:”社会主义与民主、法治不是相背离的,也就是说不是相互矛盾的,我说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这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整个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既然中国共产党的领袖们都先后在不同场合的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民主价值观”,表达了民主改革的意向,而《零八宪章》只是更系统、更具体地阐明了这种民主价值观和普世价值观,如果因此,北京地方当局便将参与起草《宪章》的刘晓波先生逮捕入狱,认为刘晓波以宣扬民主和普世价值观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话,那么北京地方当局是否也应该将宣扬民主和普世价值观的共和国主席和共和国总理以同样的罪名逮捕入狱呢?如果北京地方当局认为中共领袖们倡议”民主”和”普世价值”是正确的话(当然是正确的!),根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应该同样宣布刘晓波先生是无罪的,并以国家和政府的名义向刘晓波先生致以深深的歉意和崇高的敬意–这是笔者的第一条紧急呼吁!

第二,《世界人权宣言》虽然是中华民国政府参与起草并签署的国际性文件,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显然是尊重和肯定这一伟大的国际性文献的。2008年12月,中国人权研究会在北京举行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座谈会时,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在致人权研究会的信中说:”联合国在60年前发表的《世界人权宣言》,表达了世界各国人民对推进世界人权事业的共同愿望,对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也正因此,中国政府才先后于1997年10月和1998年10月在联合国总部签署了以《世界人权宣言》为基础的两个国际性人权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2004年十届人大二次会议还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也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念的重要原则庄严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而《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第十九条均明确载明”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人人有权持有主张、不受干涉。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  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这是什么意思呢?说穿了,一句话,便是国家公民具有”言论自由权”。既然中国共产党的领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都充分肯定和尊重《世界人权宣言》以及两个相关的《国际人权公约》的人权保护原则,中国公民的言论自由权自然也应该受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保护,现在,刘晓波先生却因参与起草《零八宪章》、行使《世界人权宣言》所规定的言论自由权却遭到北京地方当局的逮捕,这难到不是对共产党领袖和中国政府的严重挑战吗?我们认为北京地方当局以言治罪刘晓波先生的行为是非常荒谬的,这不仅是对《世界人权宣言》的蔑视,也是对共产党领袖和中国政府的蔑视,也因此,笔者强烈要求北京地方当局幡然醒悟、痛改前非,尽快归还刘晓波先生以国家公民的一切合法权利。

第三,撇开《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人权公约不谈,我们自己制定的最高大法总是应该不打折扣的执行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六大公民权利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出来的共和国最高大法的严肃规定,既然最高大法规定了人民的言论自由权,那么刘晓波先生在以法行使自己言论自由权的时候,就不应该受到北京地方当局的无理惩罚,这种惩罚不仅是非常违宪的,而且是非常危险的。也因此,笔者强烈要求北京地方当局赶快进行自我纠错,还刘晓波先生作为国家公民的一切合法权利,更何况–

第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7条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宪法》第41条更是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在此《宪法》指导下,哪怕刘晓波先生参与起草的《零八宪章》中确实有对国家和国家机关的批评,那也只是行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赋予的一项公民权利而已,谈何”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呢?更何况,我在前面早就说过,包括刘晓波先生在内的由8000中国公民参与联署的《零八宪章》其目的就是呼吁执政党和中国政府正视中国社会危机四伏的现实,呼吁执政党和中国政府认真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早日启动中国社会的政治体制改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和梦想!”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笔者认为参与起草《零八宪章》的刘晓波先生不仅不是国家和民族的罪人,反而是一个非常优秀和光荣的中国公民!正因此,笔者第四次重申北京地方当局赶快释放刘晓波先生,还刘晓波先生以一个国家公民的全部合法权利!

中共中央, 笔者高度认同贵党十三大所提出的建立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国家之目标,也同样认同贵党领袖所提出的”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构想。笔者认为参与起草《零八宪章》的刘晓波先生及所有支持和认同《零八宪章》的中国公民都没有偏离”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方向,甚至笔者认为《零八宪章》更好地代表了中国社会前进的方向,代表了人类文明前进的方向。正因此,笔者提请中共中央在建国60周年到来之际,能够高瞻远瞩、顺乎民意民心,妥善解决北京地方当局对刘晓波先生的人权迫害,早日责令北京地方当局及时纠错,还刘晓波先生以国家公民的全部权利和自由,并团结朝野一切力量适时启动以《零八宪章》为基础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共同推动一个伟大的、民主、自由、宪政的”新中国”的到来,则国家幸甚!人民幸甚!贵党及其领袖们也自然幸甚至哉!

子规半夜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
笔者期望着、等待着……!
人民也在期望着、等待着……!

中国公民:赵常青
200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