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国标:中南海西藏课五讲

作者按:作为公共知识分子,既希望北京的西藏政策更贴近人性之常,也希望减轻藏胞由认识魔障造成的无谓痛苦。这就是我对北京的西藏政治和政策采取直言不讳的立场,和在西藏语言、文化和移民问题上对藏人而言略显不驯的原因。这一初衷,切望鉴察。唯色女士在回应我的资料中,肯定了我的”中南海西藏课”,非常感谢。实际上当时共写五讲,只在香港苹果日报发表了第一、第二讲,第三、四、五讲迄未见天日。今交与《纵横中国》,一并公之于众。各讲的题目,系今次重新制作。

第一讲 想独立是人之常情

北京说藏人闹事是想独立,仿佛大逆不道。错!当然是想独立,如果想让你继续统治还闹什么?关键是,想独立有什么错吗?想当年,满族统治你汉族时,你不也想”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吗?再早一些,南宋,汴梁城不也”父老年年等驾回”吗?陆游还写《示儿》”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毋忘告闹翁”呢。汴梁父老年年等驾回没错,难道拉萨父老年年等驾回就有错了?”黄鳝再小,也想成鲸。”藏人再少,也想独立。你必须承认藏人有想独立的权利。想独立是人之常情!想独立无罪!

北京说藏人闹事是有组织的,仿佛大逆不道。错!组织不是什么高难度杂技动作,只有你共产党会玩,别人都是笨蛋,怎么学都学不会。也不是你共产党发明的专利项目,只能你共产党搞,别人都不能搞,搞了就等于抢了你的专利,犯罪。组织本来是个中性概念、中性行为,是人都会,甚至连乌龟王八都有组织能力。可是在现中国,组织成了个半神半鬼的概念。中共组织,金光闪闪,仿佛天神;其他组织,妖魔鬼怪,十恶不赦。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可点灯,这太霸道了。

北京说西藏自古就是中国领土,所以仿佛至今都可以任意枪杀。大错特错!别跟我扯那些没用的,要讲古,不用太古,古到1921年连共产党都还没影儿呢。古到当今达赖喇嘛坐床,你们连北京带拉萨哪个头头都还没出蛋泡子呢。”自古以来”云云是一个爱藏人的理由,不是一个杀藏人的理由。”砸断骨头连着筋”是什么意思?是叫我们看在剪不断关系的份上,好好彼此相爱,而不是既然你连着我的筋,所以杀你就很凑手。

温家宝总理十拿九稳地说,这次西藏暴乱是达赖喇嘛主谋,达赖喇嘛恨不得扒开心肝说不是我,不是我。到底是不是,一是应由调查说了算,二是恐怕永远也调查不清了。可是双方都希望让公众相信自己,那么我出道题:你们相信温家宝总理,还是相信达赖喇嘛?按惯例,出题人一定得有自己的答案。我的答案是:我相信达赖喇嘛。为什么?也没什么理由,完全凭他们二人在媒体上发言的口吻。另外,同一件事上,我相信一个有神论者的话,不相信一个无神论者的话。有神论者说话时心中有神,对神负责;无神论者说话时只对人负责,你人只要没抓住我的手稍子,我就可以撒谎骗你,可以大睁俩眼说瞎话。我是从无神论者转变成的有神论者,这两种人的心理我门儿清。

北京说藏人,还有其他群体,是在把奥运政治化,是可耻的。奥运本来就是政治化的,本来就讲政治,要不然为什么当初要求你北京承诺改善人权呢?讲人权、讲自由、讲民主的讲政治,不仅不可耻,而且是无比光荣的。自己讲邪恶的政治,却又不许别人讲文明的政治,不许别人以文明的政治要求你,这才是真正可耻的。

第二讲 学会以感恩之心面对施压者

北京说藏人闹事是借奥运会向他们施压。完全对!施压是对你们的重视和高看,你要不在那个位置上,你要在你姥姥家住亲戚,你要在你妈妈怀里吃奶,没人向你施压。你在那位置,就该被压。你们的组织部长、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不都常说嘛,要给某某同志肩上压担子。凭什么他们对你压的担子就是关怀爱护,藏人的压的担子就是头号敌对行为?非理性的东西。你们坐着高位,又不想有压力,怎么想那么美?你们要退了休,像老江(泽民)那样,没人给你们施压。你们要翘了辫子,像袁世凯一样,也没人施压你。趁着还能被施压,多感恩施压的人吧,而不是恨他们。你们要嫌压得慌,那我们换换,让我做总统、总理、外交部长,他们怎么施压我都不喊冤,更不会朝他们开枪。

北京让张庆黎这样的人长西藏,实在是瞎眼。骂达赖喇嘛是”披着袈裟的狼”,这样的人做西藏最高长官,简直是活见鬼!古人说”入国问禁,入乡问俗,入门问讳”,什么意思?你到人家做客,要问这家先人的名字,避免提及,以尊重主人。什么是礼仪之邦?这就是礼仪之邦。现在是明知主人爷爷名唤狗蛋,你到人家当客,开口说狗蛋不是人蛋,闭口说狗蛋是裹着袈裟的狼蛋,这是什么现象?这是故意污辱主人。西藏最大的禁、俗、讳是什么,是敬仰达赖喇嘛。糟践达赖喇嘛,就是糟践西藏,就是精神虐待藏人。你不是说发展经济于藏人有恩吗?即便真是如此,也是骂达赖一过遮百恩。我劝胡锦涛主席快换人,换那些敬神、谦恭的人执掌西藏。就张庆黎对达赖喇嘛这个态度,不出事才怪。

我再问问张庆黎先生:夜深人静,拍拍心口,你有什么资格和胆量侮辱达赖喇嘛?你比达赖喇嘛才高啊,还是德厚啊?用《圣经。新约》里的话说,你给达赖喇嘛提鞋都不配。你觉得现在你是西藏王爷级的人物,实际上达赖喇嘛一根毫毛比你的腰还粗一千倍。你觉得党委书记挺算个人物,可你知道吗?我两年前都告诉过胡主席:废弃一切党委书记,扔掉中央书记头衔,只做国家主席。为什么?好铁不打钉,好汉不当兵,好人不干党委书记。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的垃圾职业是什么?党委书记。

北京总说这家想搞垮共产党,那家想搞垮共产党,其实言重了。雷拣最高的树劈,风挑最高的树刮。你要是棵爬地藤,没雷劈你,没风刮你。在台上就是让人搞的,不想让人搞就别上那么高的台。一个现代执政党,一定要有这份平常心。要没这点”人文情怀”,那你一定死得很惨、很难看。永远在台上作威作福,万民都得老老实实心悦诚服永永尊戴,这种梦属于秦始皇。你是秦始皇?秦始皇又如何?政党轮替,你筑台,别人拆台,从而把国民幸福、安全、自由之台,搭得更大、更高,如台湾的民进党与国民党,如美国的民主党与共和党,是正常的。大家彼此不是敌我关系,而是再平常不过的现代政治生态。共产党马上执政六十年了,可是在政治理念上仍然是生瓜蛋子愣头青、未上套的驴驹子。你也不用不服气、胡踢腾,不可动摇的事实是:套总比驴驹子结实,连驴皮都可做套,套驴。

第三讲 尽早把自己驯化成素食者

北京这些年,别的口号和伎俩都不灵了,民族/种族仇恨这杆枪倒抡得虎虎生风。糊涂啊!仇恨这东西,像能飞回的镰刀,玩不好,谁放飞割谁的脖子。又像傻子朝天扔石头,落自己身上的可能性最大。你叫他恨日本,可他抓不住天皇。你叫他恨美国,他拳头够不着白宫。你让他恨达赖喇嘛,他又不会自费去砸达兰萨拉。可是仇恨的刀已磨得飞快,屠龙龙离得远,只能就近屠些小蛇小泥鳅过瘾。谁是就近的小蛇小泥鳅?他身边的大官儿、小官儿啊。共产党还不清楚这一点吗?当年反帝的旗帜就你举得最高,结果反来反去,反到哪里去了?反到南京去了。东京的皇居没动,华盛顿的白房子依旧,南京总统府的青天白日旗却被拔了。当今中国也一样,那些愤青,眼下看起来他们愤美国,愤日本,愤台独,愤达赖喇嘛,其实他们最愤谁?最愤共产党。一有风吹草动,可以肯定,马上剑指共产党。古今执政者,用温柔良善教化人民尚且来不及,企图驯化人民的仇恨来防身,岂不是蛤蟆蝌蚪撵扁嘴儿(鸭子)——活得不耐烦了?

北京总用”极少数”之类指责别人,”极少数藏独分子”,”一小撮反华势力”,等等。言下之意,除了这极少数,其余的绝大多数都全是它的人,都拥护它拥护得不行,爱戴它爱戴得要死。自我麻醉呀!与四万万大清国奴才相比,彭家珍是极少数,汪精卫是极少数,秋瑾是极少数,徐锡麟是极少数,黄花岗七十二烈士是极少数,甚至武昌起义的官兵都是极少数。可是就这极少数,就足够给大清国送终的了。枪毙齐奥塞斯库的子弹就一发,数少得也够极的了。可如果齐总统地狱之下说,全罗马尼亚也就那一发子弹跟他过不去,罗马尼亚其他绝大多数子弹都是爱戴他的,是拒绝钻进他的脑袋的,这自我感觉良好得是不是也太过分了?所以我劝北京,再莫拿”极少数”占领道义制高点。”极少数”固然不是你的人,绝大多数也不是你的人。不信?不信你怎么不敢让公民投票?

北京政权一直是绞肉机,一直是食肉动物,执政一个甲子也没有变素一点儿。开枪杀人的时候不说了,就是在媒体面前,你瞧那新闻发言人,那张庆黎,那向巴平措,甚至包括常常握着老百姓的手哭得跟刘备过江似的温家宝总理,谈起西藏,谈起达赖喇嘛,仍然满嘴血醒气,跟老虎嘴似的。我没见过达赖喇嘛大爷,我只是想,一个佛教徒,一个素食者,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子,一个可怜巴巴半个世纪回不了家的流亡者,一个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一个风靡整个西方世界的非暴力主义老人,值得你们那么满嘴喷着血腥气地说话吗?你们在拉萨吃过人,漱漱口、刷刷牙再出来见媒体不行吗?满嘴血,牙缝子里塞着人肉丝子,就哇啦哇啦对媒体继续发狠,不怕吓着世界人民吗?当然吓是吓不着,只是人性上搁不住而已。何以见得?全球抗议奥运圣火浪潮即是明证。看到那么多与西藏无关,与中国人权侵害无关的黄头发投身抗议,你没想过为什么?我想其中一条就是人家搁不住张庆黎先生骂达赖喇嘛是”披着袈裟的狼”.谁能搁得住啊?我就搁不住,干吗那么狠呢。你们可能说:”你这几讲课措辞也够狠的嘛!”我告诉你,我这叫棒喝教学法。

第四讲 公关决非关于欺世盗名的学问

北京要聘请西方公关公司,帮助出谋划策处理西藏问题。这个我赞成,无论如何总比到地底下聘慈禧太后或乞灵老毛要好些。可问题是,你觉得西藏是公关问题吗?也太拿令箭当鸡毛了。西藏问题不属于认识论,而是实实在在你在那里干了什么事。物质第一,意识第二。公关公司,无论西方的还是本土的,颠倒第一第二都没好结果。引进新闻发言人制度,也算是洋公关了。可实际如何?新闻发言人成了职业撒谎者。你掰开指头算算,哪场新闻发布会上没有撒谎,没有作假见证,没有欺世盗名?中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教父赵启正先生曾说:新闻发言人不是人,是制度。错!新闻发言人首先是人,要遵行人的伦理。制度背后也是人,摧毁人权的制度不会久长。所以我劝各级新闻发言人,在职能角色上,最好能与恶制度的辩护人和搅死棍有所区隔。《纽约时报》不是《人民日报》,面对西方记者的职业问难,有消息就正面回答,没新闻就说没新闻。干干净净,直来直去,一个纯正的新闻发布角色,多好啊。

4月13日一大早听BBC新闻,好像是说傅莹大使谴责伦敦圣火传递时发生的抗议活动。真是弄错了对象!她应该谴责西藏政策和导致国际社会人权说辞的其他政策。是这些政策让她大使难当。上届奥运会,举办国是希腊。圣火在北京传递,经北大、颐和园等地,我就从没见,也没听说有希腊侨民抗议。中国领导人外访,总遭遇抗议活动。你见过英国侨民在北京抗议英王或首相访华吗?法国、美国也一样。为什么?是这些国家没问题吗?不是。是人家的问题早在国内就解决了。”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海外抗议你,说明你在国内欠账太多,而且不仅赖账,而且伤人。面对欠账抗议,你们应该有赎罪之心,忏悔之心,愧疚之心,应该磕头谢罪,而不是切齿痛恨。这账是赖不掉的,跑到阴曹地府也会有人上门抗议。

博鳌论坛上BBC采访胡锦涛主席,说西藏不是宗教问题,不是民族问题,不是人权问题,而是主权问题。这话说得令人我这个挺胡派汗颜。凡人权问题都是主权问题。你见谁把地震震死人,把海啸啸死人说成人权问题?可是如果政府救援地震、海啸灾难不力,那就是人权问题了。屠夫对猪有绝对的主权,比共产党对西藏、对自己人民的主权还要充分。可是即便如此充分,还有个怎样把猪杀得不那么痛苦的问题,还有个怎样才更能体现人类这万物灵长高贵的爱心、慈悲心和怜悯心的问题。杀猪为什么打闷杠?为什么不凌迟?后来为何又采用电击?都是为了减少猪的痛苦。关于动物福利,西方更规定,不能在一头牲畜面前屠宰(杀害)另一头牲畜,不能拖着一头被宰杀牲畜的尸体经过另一条牲畜的尸体。《圣经。申命记》里甚至写着,不可用山羊羔妈妈的奶煮山羊羔的肉。这都是为什么?为了体现人类的慈悲、温情、不忍和赎罪补偿之心。您天天学三个代表,布置学三讲、搞保先,日理万机,可能没机会接触这些小事上的大心灵。屠夫对猪的主权尚有改进余地,何况御民?所以西藏问题就既是民族问题,也是宗教问题,也是人权问题,更是主权问题,是主权运用不当,或主权不够仁慈,甚至主权犯罪,导致的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和人权问题。

第五讲 我赞成达赖喇嘛”搞政治”

最近北京又加给达赖喇嘛一项新罪名,说他满世界跑着”搞政治”. 无论从北京嘴里蹦出什么话都不要吃惊。为什么?因为它是首恶之地、首邪之地,是漏斗状地狱的顶尖部分。可令人奇怪的是,无论北京说什么,居然总有无数该死的中国人,包括留学生,也跟着信什么。比如眼前就有一条消息《一个西藏和尚与中国抗议者三分钟对话的奇迹》,写于4月21日密西根大学大学中国人抗议达赖喇嘛的现场。当时达赖喇嘛正在该大学演讲,场外有一百多名中国人情绪激昂,高唱”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高呼”达赖喇嘛,撒谎!”其中一个女生高声质问在场正与其他抗议者沟通的一位喇嘛:”我支持宗教信仰自由。但是,达赖喇嘛却想当国家领导人。这是参与政治。”你瞧,一个中国女孩,小小年纪,而且身在美国,竟也中了邪一般把达赖喇嘛划在政治禁区之外。

北京许多光明堂皇的逻辑在我看来都荒谬到了他姥姥家,荒谬到根儿,没法再荒谬了。政治怎么了?政治是你全包的二奶吗?只能你搞,别人谁都不能搞?政治不仅不比你全包的二奶更私有,完全相反,政治是最大的公共福利,不仅谁都可以染指问鼎,而且理应大家都来染指问鼎。

北京不许达赖喇嘛搞政治,只许他做藏人的精神领袖。这太难了。试问精神是什么?精神里有没有政治?你有本事给藏人的大脑做手术,把它分成政治精神区和非政治精神区,二区彼此绝缘,政治精神区归共产党领导,非政治精神区划归达赖喇嘛去做领袖吗?再说,你让达赖喇嘛只做精神领袖,可你北京为什么偏偏不仅要做全中国人的政治领袖,而且还要做全中国人的精神领袖?你当你的执政党好了,干吗还要往人民脑子里塞这塞那,死里活里摧残人民的自由精神信仰?

北京攻击达赖喇嘛”搞政治”,就跟攻击法轮功”搞政治”一样,不仅妖魔化不了达赖喇嘛,恰恰相反,更衬托出它自己就是一个成色最足的妖魔。所以哪怕全中国十三亿人都说达赖喇嘛不能搞政治,我也要朱批达赖喇嘛先生:搞,尽情地搞,你有这个权利。寡人今天心情不错,不仅批准达赖喇嘛大爷,法轮功、所有中国人也听仔细了,今后你们都可以自由自在地搞政治。政治的本意是正直人之治,不是党棍流氓政治二流子之治。每个中国人都可以回想一下,在我们的祖国,搞政治成了党棍流氓政治二流子的专利。中国上上下下那些个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一天到晚有多少是干正经事的?几乎全部是东游西晃的政治二流子。这是绝对不行的,被颠倒的世界要重新颠倒过来。党书记这个专职搞政治的职业如果不取缔,中国没有希望。

2008年4月写于英伦

冉云飞:抗议是一门公民课

抗议者说温家宝是独裁者,而且说温家宝说谎,这恐怕是无法辩驳的事实描述。有朋友说,说温是独裁者是不明中国政体,温只是个政务官。温是政务官不假,但温是没有竞争的政府之总理,一党独大一党专政下的党员,关键他还不是民选的,这一切注定了他难逃独裁者的责难。温撒谎既有他个人的问题,也是这种政体机制决定的,撒谎的问题对于中国官员来讲,不是个道德谴责,而是事实描述

 

这是英国民众抗议英国政府时所扔的鞋子,当哪一天中国人能这样抗议政府,扔大量”解放鞋”而不受非法之惩处的时候,中国人就”解放”与自由了。

在我们的国家有许多常识被遮蔽,譬如政客也好,政治家也罢,都是官员,他的必修课之一,就是有风度地面对民众抗议。可惜前天温家宝在剑桥演讲所遭遇的抗议者扔鞋子事件,他发表的那番讲话,不仅没有风度,而且缺少抗议者对他的日常训练。国外的民众不是你想炒回锅肉时特意安排的北川民众,也不是中国驻英使馆里看你包饺子时的属下臣民。至于外交部那没有风度和教养的发言,动辄上升到阶级斗争和意识形态,以一种暗含威胁的态度,来表达一个国家外交辞令和展布形象的做法,由来已久。要说对中国的国家形象有所伤害,那么外交部是当之无愧第一损害者和不及格的表演者。

温家宝被抗议者扔鞋子的事件,有许多种解读,其中包括从布什和温家宝被扔鞋子的事件来看此间的差距。这是个不错的认识此一近乎相同事件的角度,可惜论者没有将问题说清楚。布什受到鞋子袭击后,脸上似乎没有什么反应,说的话更是轻松幽默,”我猜那是双大号鞋”.而温家宝则脸挂严霜,随即便是一阵意识形态的高空轰炸,”老师们、同学们,这种卑鄙的伎俩,阻挡不了中英两国人民的友谊。人类的进步,世界的和谐,是历史的潮流,是任何力量阻挡不了的。请让我讲下去。” 一个抗议者扔一双鞋子,当事的政客(哪怕是政治家)如此反应,正好反应出民主与专制制度下政客的不同。而被领事馆组织去的华人,以及哪怕自动去的华人留学生的长时间鼓掌,如果是真实的内心反应,我认为他们也是缺少民主政治训练的人。如果不是真实内心反应,只是情绪化的打气和完成政治任务,那当然也算是一种不够高明的表演。

民主政治制度下的领导人,是经过选民选举、辩难、抗议等程序训练出来的。他们不称职,会被选民用脚投票选掉;他们死猪不怕开水烫式不答辩、不解释相应的质疑,那么他们就会受到更为严厉的如国会议员的质询;他们不会因应相应的抗议,不会有风度地面对抗议,那么他们就不会是一个合格的领导人,民众不会选出这样的领导者。换言之,抗议对于欲参加政治活动,想当政客或者政治家,想当官的人来说,绝对是一门永久的公民课之训练。因为越是民主的社会,越是有许多方式的抗议活动不时发生,这是民主自由社会的常态。民主社会的政治家推出一套政纲来,没有反对的声音,没有不同意见,没有不同的声音,那才是咄咄怪事。因此那种动辄嘲笑民主社会的领导人,走到哪去,都会有人抗议,实在是非常浅薄愚昧的看法。就像那些看到别国议会议员吵架(乃至有少量肢体接触),反而歆羡自己国家的”人大代表”一致通过,没有任何人反对的声音一样,这只是愚民教育的结果。议会里的议员在会议上吵,有效地避免警察到街上去抓捕民众的抗议,更有效地阻止了民众和平示威被军队开枪射杀的悲惨命运。议会里的议员互相吵架、辩难,充满制衡的国家,是很少发生如上悲惨事件的,你是喜欢议员在议会厅里吵架呢,还是你一合法抗议警察就来抓捕你甚至痛殴你乃至枪杀你呢?

我不认为扔鞋子是抗议温家宝的最佳方式,也不认为这样得体,但抗议者行使抗议的权利不应受到剥夺。至于抗议者是否扰乱公共秩序,相信英国警方将会秉持英国法律来处置,不会对抗议者关黑屋子,不会给他办学习班,不会无辜给其罗织罪名,更不会使抗议者无辜消失,哪怕他抗议和反对的是一国总理。抗议者说温家宝是独裁者,而且说温家宝说谎,这恐怕是无法辩驳的事实描述。有朋友说,说温是独裁者是不明中国政体,温只是个政务官。温是政务官不假,但温是没有竞争的政府之总理,一党独大一党专政下的党员,关键他还不是民选的,这一切注定了他难逃独裁者的责难。温撒谎既有他个人的问题,也是这种政体机制决定的,撒谎的问题对于中国官员来讲,不是个道德谴责,而是事实描述,这样的事不胜枚举。有朋友甚至说温撒谎是他的言论自由,这种说法简直把我雷倒。别说温是政客,他所说的话影响到许多人的利益,甚至有时生死攸关,就是一个普通的人撒谎,而这谎也危及到他人的利益,恐怕也不能用言论自由来推脱。

让我套句意识形态术语:学会抗议要从娃娃抓起。家庭教育中,要有给孩子说不的空间与教育,学校教育不应只培养听话和知道一种答案的学生,更不能把学生反对老师的看法视为刺头对老师的不敬。要言之,一个健康蓬勃的社会,很多事情不会只有一种答案,很多事情不会只有一种声音。没有谁的意见天生不受质疑,没有谁的看法一直不受甚至不能反对,自我颂圣的”伟光正”想法应该送进人民抗议的火葬场。那么我们中国人为什么对官员一般不敢持反对意见呢?一来你不敢反对;二来你不知反对;三来你没有反对的渠道;四来你反对了会抓判刑,甚至让你消失,如此等等,当然抗议的声浪就会减少。民众只有腹非,迫不得已只有依靠偶发的群体事件来达到一定的目的,大规模的民意诉求得不到有效的声张,整个社会缺乏减压机制,像一辆车子没有减震器,那将会面临一种可怕的结局。要言之,民众合法抗议是一种减压机制,是一辆车子的减震器,是一种不可缺少的政治生态,破坏这样的政治生态平衡,将会带来没有理性预期的社会后果。

虽然温家宝被扔鞋子事件,宣传机器依旧遮遮掩掩地不准评论,不准做详实报道。网络也受到许多限制,但温家宝被扔鞋事件还是迅速地通过各种途径为国内的网民所知,在这个时代任何要想遮掩许多信息的做法,必然伴随着意想不到的损失,比如公信力。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官方会继续因为自己的公信力的丧失而买单。既然如此,那么有效的方式就是允许民众合法抗议,而官方也应该视抗议为一种民意表达的常态,视为一种正常的政治生态。民众有合法的抗议渠道,官方不用高压来对付,而是双方都用宪法和法律的规范,用谈判的诚意,利益上的妥协,来解决诸种官民冲突,才有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

抗议是一门公民课,官员应该率先学习,民众亦应不遑他让,媒体应该公开理性地报道诸种抗议,使抗议成为我们每个公民的必修课。把抗议这门公民课学到家,达成官民之间、民众之间的理性博弈,那么我们就离公民社会不远了。

2009年2月4日8:42分于成都

陈破空:温家宝访欧,心态如中学生

近期,温家宝访问欧洲,号称“信心之旅”。声称要在经济危机中,保持信心。沿途,温一方面强调“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但另一方面,又为自身“贸易保护主义”强辩,诸如为“操控人民币汇率”、“自搞出口退税”等遍找托词。

近期,温家宝访问欧洲,号称“信心之旅”。声称要在经济危机中,保持信心。沿途,温一方面强调“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但另一方面,又为自身“贸易保护主义”强辩,诸如为“操控人民币汇率”、“自搞出口退税”等遍找托词。

中国外汇储备高居世界第一,危机当头,各国都希望北京出手,拯救世界经济。
温一方面说:“这场金融危机是全球性的,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独善其身”;另一方面又强调“中国救得了自己,救不了世界。”中共全然不计,美国曾无数次出手拯救世界,包括二战中拯救中国。

此行,温家宝先后访问瑞士、德国、西班牙、英国,以及位于比利时的欧盟总部。温自称“绕着法国走了一圈”,还自问自答说,为什么不访问法国?“原因众所周知”。

温家宝暗示,故意不访问法国,是因为去年12月,法国总统萨尔科齐会见西藏宗教领袖达赖喇嘛,中共有意要对法国政府还以颜色。其实,这手老套的把戏,中共已经玩弄无数次。这次轮到对法国而已。

就举温家宝此行故意亲近的德国和英国为例。2007年9月,德国总理默克尔会见达赖喇嘛,中共为此“发怒”,中共媒体,连篇咒骂德国;默克尔也成为去年拒绝出席北京奥运的西方大国首脑之一。英国首相布朗会见达赖喇嘛,也不过是2008年5月间的事,中英关系随后冷却,布朗也婉拒出席北京奥运开幕式,仅象征性地出席了闭幕式。

中共与德国关系紧绷一年多、与英国关系紧绷才半年多,就主动求欢,急于改善。温家宝此行,签下购买合同38项,涉资150亿人民币,其中,多数合同为德、英两国所获。温还承诺:回去后,“将迅即组织采购团赴欧。”

也是因身兼欧盟轮值主席的法国总统会见达赖喇嘛,中共“愤而”取消了中欧峰会。如今,才过去两个月,趁温家宝之行,中共又急忙宣布将恢复举行中欧峰会。

可以预见,过不了多久,中共又会自找台阶,恢复中法关系的热络。只是,目前,这个戏还要演一阵子,不是演给国际上看,而是要演给国内民众看,看我中共是何等地“坚持原则”,所谓“主权问题,决不让步。”另外,过不了多久,中共又注定会跟某个西方国家交恶,重复上演“冷热”把戏。

温家宝访欧途中,法国发生百万人罢工,温家宝公开讥讽法国政府“施政不力”,仿佛法国政府应该象中国政府那样,实施特务监控、挨户清点、“把一切不稳定因素消灭于萌芽状态”、必要时出动军队镇压,才算“施政有方”;或者,法国干脆不再办选举,让萨尔科齐及其政党执政到底,就像中共那样,“铁打的江山万年长”。

温家宝自说自话,一厢情愿,自欺欺人,心态有如不成熟的中学生:狭隘,嫉妒,爱报复;热衷恶性竞争,唠唠叨叨,出言不逊;得罪一个,赶紧讨好另外一个;吃不上葡萄就说葡萄是酸的,当不上班长就说“自己本来就不想当”。

去年,萨尔科齐答应出席北京奥运,是因为中共接受法国压力:与达赖喇嘛对话。但北京奥运一结束,中共就撕破脸皮,宣称“没有什么西藏问题”、“不会跟达赖喇嘛谈西藏问题”。 萨氏大感上当,随即会见达赖喇嘛,以示声援。

中共竟为此怒气冲冲,那气头,仿佛是对法国政府说,就算我欺骗了你,你也要接受,那才够朋友。可惜,中共再强大,也管不到西方国家头上,管不了西方国家政要,更管不了西方国家人民。

温家宝在英国剑桥大学演讲时,遭到一名示威者掷鞋抗议,该名示威者直斥温家宝为“独裁者”。这一情节,显然让温扫兴。中共媒体却报道:温家宝斥骂示威者之后,“赢得全场长时间热烈的掌声”,仔细看视频,却发现,所谓“长时间热烈的掌声”,都来自于在场的中国学生,对掷鞋者的“一片斥责声”,也都来自于这些中国学生。他们为数不少,显然是由中共领事馆动员而来。自家人为自家人捧场。

会场外,几个貌似中国留学生模样的人,打出“我爱宝宝”的红色横幅,乍看之下,还以为他们是为国内“结实宝宝”请愿,后来才明白,他们所溺爱的“宝宝”,既不是受害于三鹿毒奶粉的无辜婴儿,也不是四川大地震中惨死于豆腐渣工程的花季少年,而是现年67岁、善于做秀的中共总理温家宝。奴性人格,莫此为甚!

可以断言,无论国内有多少孩童惨遭人祸,这些亲共的所谓“海外华人”或“中国留学生”,都绝不会掉半滴眼泪;但如果温家宝突然归西,这些人倒可能哭得死去活来,如丧考妣。还是面子要紧啊!

面对掷鞋抗议,温家宝的反应,与美国前总统布什的反应,可做对比。布什被掷鞋后,幽默地说:“那是一双大号鞋。”温家宝被掷鞋后,回应竟是“这种卑鄙的伎俩,阻挡不了中英两国人民的友谊。”

布什的从容自若,温家宝的气急败坏,形成截然对照。前者自信,后者自负,自负的底蕴,是自卑。温家宝的所谓“信心之旅”,并无信心。由此也可见:经由民选和未经民选的领导人,其心理素质和风度言谈,有若天壤之别

杨  光:美国《权利法案》的追思与启示

一部好宪法应该是什么样子?孔夫子教导说:仁者爱人;又说:巧言令色,鲜矣仁!

一、美国宪法的正文里为什么没有权利法案?

乔治·梅森是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的代表,他也是美洲第一份人权法案——《弗吉尼亚人权宣言》的起草者,后人尊其为“权利法案之父”。在制宪会议上,62岁的梅森非常活跃,提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也提了许多否定性的意见,甚至还说了一些颇显偏激的过头话。宪法文稿出炉的那一天,梅森提出他最后一项动议,要求在宪法中增加人权法案。但是,此时的会议代表们已经身心疲惫,经过了长达一百多天的争辩与妥协,人们不愿意在无关紧要的问题上再横生枝节。在简短的辩论之后,梅森的动议当天即被全票否决。【注:投票方式为一州一票。马萨诸塞代表当天未与会,纽约3个代表中有2人早已提前退场失去了表决权,有表决权的其余10州全部反对】因为代表们认为人权法案可有可无、无关紧要,而且他们丰富的立法与从政经验也表明,权利法案在司法运作上很难有效率,不值得再为它大费周张。但是,乔治·梅森非常失望,他是个认死理的人,认准了的事情,十头牛也拉不回。他坚决拒绝在宪法草案上签名,甚至说了“狠话”:宁愿斩断自己的右手,也决不签署这样一部有害的宪法。梅森还说,如果这部跛足宪法得以实施,必将导致难以想像的虐政和暴政。

于是,呈现在美国先民面前的这部宪法,就只有联邦政府三个分支(国会、总统和法院)的权限安排,而没有关于人权和公民权的专门条款。这种文本结构与我们今天所熟悉的民权与政权相对称的宪法文本很不一样。后来的各国宪法大致都是这样的写法:先写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再写政府的组成与权力。在某些极权国家,即使公民权利的那一部分全都是些谎话,但谎话也不得不讲,因为不讲说不过去。

美国宪法居然不讲人权,乍看起来,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须知,当年的美国制宪代表许多都是众所公认的人权斗士、民主先驱。而且,当年的13个美洲殖民地有着深厚的自由传统,大多数州早就有了自己的人权法案,所沿用的大不列颠习惯法与成文法对传统的公民权利也有坚实的司法保障。又且,美利坚合众国的立国之本就是人权,《独立宣言》开宗明义:“我们认为这些真理不言而喻:人人生而平等,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里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这段话如此斩钉截铁,说得明明白白,建立政府的唯一目的,除了保障权利,还是保障权利!既然如此,美国制宪代表们为什么要反对人权法案?难道1787年的这一群“国父”都得了健忘症,忘记了他们的立国宣言?还是他们象中国某些心怀鬼胎的革命者一样,得了天下就要坐江山,存心要说一套做一套?

不,不是这样的。制宪会议的代表们对于中央政府的结构、组成和权力布局确实有过尖锐激烈的分歧,对于联邦与各州、大州与小州、南方州与北方州的权力分配,也曾经唇枪舌剑、争执不休。然而,恰恰是在人权与公民权的问题上,他们有着最充分的共识,几乎可以说是高度一致的。事实上,在他们之中并没有任何人蔑视人权,他们所反对的并不是人权,只不过是一部人权法案而已。保障人权并不等于必须要有人权法案,没有法案也不一定就不能保障人权,在他们看来,这是两码事。当然,这种理解不无道理,正如某些宪法里写满“人民”二字的国家,也不一定就真把人民当回事。他们当年最担心的事情是初生的联邦国家无能无力、中央政府无权无威,摆在他们面前的首要任务,是先把全国政府的草台班子搭建起来,而且要搭得有模有样有效能,而不再象先前的“邦联”那样涣散无力、流于形式。他们认为,这个尚未出生的联邦政府只怕连自立、自保尚且够呛,至于侵犯人权的勾当,量它一时也还无能为力。

当时,华盛顿、汉密尔顿、也包括“宪法之父”麦迪逊,他们大多数人都认为,在宪法中写入专门的权利条款是不必要的(至少,是不太重要的)。之所以不必要,其理论根据不是别的,正是宪政民主主义的政治逻辑:联邦政府是有限政府,其一切权力均来自宪法的明白授权,而宪法并未授权联邦政府去管制人权,既然如此,那又何必再将各项人权单独列举?汉密尔顿后来解释道:“既然人民保留全部权利,自然无需再宣布保留任何个别权利”,“既然此事政府无权处理,则何必宣布不得如此处理?”“既然并未授权政府如何限制出版自由,又何必声明不得限制之?”此外,州法也成了另一个重要的理由:大多数州宪法里早就有了各州自己的人权法案,联邦宪法对这些法案的效力并不削减分毫,中央政府亦无权去废止这些州法,既然如此,在联邦宪法中再另立权利专条,岂不是狗尾续貂、多此一举?

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八十四篇中,汉密尔顿进一步阐述了反对人权法案的理由:第一,以实质性内容而论,限制政权即等同于维护民权,授权建立中央政府的宪法本身就是最普遍的人权法案。因为宪法规范和限制了政府的权力,这种限制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具有实质性意义,而各项权利的次序排列则无关宏旨。何况,美国宪法的正文里对人身保护令、禁止通过公权褫夺令或追溯既往的法律、陪审团的审判权、禁止对叛国罪的处罚有“血统玷污”效力、不得剥夺叛国罪犯的财产等事项均有明确的规定(叛国罪犯的财产都不得侵犯,难道守法公民的财产还能不安全吗?),这些规定的法律适用性要远远高于列举个别权利的人权法案;第二,以法律来源而论,人权法案并不适宜于共和政体。“人权法案就其来源而论,乃君主与臣属间的规定”,而美国公民的权利不是哪个君主所赐,相反,政府之权“公开宣称基于人民权力”。这意味着,美国人的权利无需以专门的人权法案为依据,它直接就蕴含于其民主共和政体之中。第三,以法律后果而论,人权法案不仅是无用的,甚至还是有害的。比如,“关于不得限制出版自由的规定明白暗示政府得以制定有关此事的适当法规”,因此,他警告人们,“由于鼓吹人权法案者的盲目热情,必将使持建设性权力论者得到许多把柄。”他的意思是说,政府本来无权对人权说三道四,但若有了人权法案,反而会给政府提供一些说三道四的机会,政府就有可能藉实施人权法案之名,行管制公民权利之实。——得承认,汉密尔顿这些代表联邦党右翼的论述有理有据,合乎逻辑。至少,我们完全看不出他有打天下坐江山、公民权靠边站的恶毒嘴脸。

二、美国宪法最早的修正案为什么是《权利法案》?

制宪会议期间,《独立宣言》的起草者托马斯·杰斐逊远在法国当公使。当他两个月后看到宪法的抄本,他的第一个反应是:“其中有不少很好的条款;也有不少很坏的条款。我不知道孰多孰少。”他赞成联邦制,也赞成设立三权分立的全国政府,但他最不满意的地方有两点,一是没有权利法案,他担心人民将失去合法反抗统治者的权利,二是总统可以无限连任,他担心这会在实践中导致终身制与世袭制。他写信给麦迪逊说:“权利法案是人民反对一切不正当政府的依据,……它是任何一个好政府都不能拒绝的。”权利法案固然会“捆住政府的手脚”,但没有它,其恶果将是“永久的、不可挽回的、影响巨大的”。【注:杰斐逊对终身制和世袭制的担心也不无道理。但美国先民很幸运,他们的第一位总统是个天生的大好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权欲淡薄、人品高洁。在宪法有明显缺陷的情形下,靠华盛顿以身作则的贤明行为而垂范后世,确立了一条不准搞终身制的不成文宪法惯例,直至二战罗斯福总统的任期为止。1951年美国有了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总统任期才被明文限制。】

在杰斐逊对宪法表示异议的同时,法国的拉法耶特侯爵也直言不讳地批评没有人权法案是一个严重的缺陷。对当年的美国先贤来说,这位年轻的外国爵爷可不容小视。此人曾自掏腰包组织队伍到美国从军,为独立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他既是横刀立马的开国将军,又与美国的一堆“国父”们私交密切,更与华盛顿情同父子。那么,他的批评意见自然也份量不轻。【注:拉法耶特也是法国大革命的早期领袖,对起草法国《人权宣言》非常热心。曾任国民自卫军总司令,权倾一时,后来却被比他更革命的革命者逼成了“反革命”。他是大西洋两岸两场伟大革命最伟大的亲身见证人。】

让华盛顿、汉密尔顿吃惊的是,与梅森、杰斐逊、拉法耶特持相同观点的人远远不止“一小撮”。在宪法提交各州批准的过程中,人权法案成了政治家和公众争议的焦点。那些支持增加人权法案的观点,我们大致可归纳总结如下:第一,既然美国的建国原则是“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才在人民中间成立政府”,那么,授权建立联邦政府的宪法就绝不应该绝口不提权利。而且,人民与政府之间的主从关系不容颠倒,在逻辑位次上、法律效力上,权利法案不仅不可或缺,甚至还应该先于、高于宪法的其他条款;第二,虽然许多州已有人权法案,美国人的权利并非无所依托,但是,正如梅森所说,“如果联邦法律是至高无上的,那么单个州的权利宣言就没有安全性可言”。因此,不能以各州已有为借口而拒绝在联邦宪法中加入权利法案;第三,并非君主国才需要宣布臣民的权利,“人民政府”也绝非天然就比世袭君主更加尊重人权,国家大权无论掌握在世袭君主还是民选政府的手中,都同样有侵犯权利的可能。侥幸得权的僭主往往比依血统继位的君主更加残暴。这由人性使然,而非由政体决定;第四,列举若干项人权固然不能确保所有应予保障的权利,但不完整的权利表述永远优越于完全不提。杰斐逊说,“半个面包总比没有面包好”。第五,权利法案可能会难以操作、没有效率,但是,杰斐逊说,当官民对立之时,当政府滥用职权之时,必须预先向司法部门提供裁判的法则,而权利宣言就是这样一些法则,它可以成为对立法与行政部门进行司法制衡的宪法依据。——我们得说,以世界各国人民近代以来的苦难阅历为证据,这些支持权利法案的观点显然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而汉密尔顿等右翼联邦党人则犯了想当然的错误。

总的来说,各州批准宪法的进程还算顺利。但是,马萨诸塞、新罕布什尔、弗吉尼亚等州批准宪法是有附加条件的,要求国会开会之后启动修宪程序,增加权利法案。他们的附加条件写在批准宪法的决议上,不可能置之不理。更有甚者,北卡罗来纳州坚决主张先有权利法案,然后才批准宪法,否则该州宁可搞“分裂主义”,脱离联邦。看来,象乔治·梅森一样认死理的美国人还真是不少,也真拿他们没办法。

此时,美国宪法体系的主要设计者、“宪法之父”麦迪逊的观点也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执中持平、审慎破立、拒绝极端是麦迪逊的政治品格,在制宪会议期间,他曾经折衷调和、力主妥协,制宪会议之后,他又从善如流、有过则改,有如此作为者,实为得中庸美德之精髓、得共和政体之精髓的伟大政治家。从1789年3月,麦迪逊详细研究了各州宪法保障人权的条款和各州提出的124份宪法修正案,以取其精要、集其大成,尽快补偿跛足的联邦宪法所欠下的“立法债”。全票当选的首届总统华盛顿也无意于固执己见,他致信国会,对权利法案的立法表示支持。就这样,制定权利法案并修改宪法成为美国第一届国会的首要任务,麦迪逊则主动挑起了起草议案的重担。

1789年6月,麦迪逊向众议院提交修宪建议案。8月,众院特别委员会将他的建议整理成17个条款,9月,参议院将17条压缩、删改为12条。【注:麦迪逊所起草的法案原文第14条强调联邦权利法案也适用于各州,但被参议院删除,这意味着如果各州侵犯人权只能诉诸各州而不能诉诸联邦。在美国的宪政结构中,众议院属“民意机关”,参议院则是“州意机关”,参院此举可视为在民权与国权的夹缝之间守护州权。1868年宪法有了第十四修正案,才对各州也施加了同样的限制。】麦迪逊对12条法案再次进行修订,9月底,两院相继通过了12条法案。10月初,华盛顿总统签署这12条法案并将其提交各州。两年以后,其中的10条获得3/4的州批准。【注:未获批准的是原法案的前两条,内容关于选区规模和议员薪资。这样,原来的第3条变成了名垂青史的“第一修正案”。】此后,这10条修正案就被合称为《权利法案》。

两百多年过去,《权利法案》一字未易,沿用至今。从某种程度上说,它比宪法本身还重要。因为她是权利的保护神,是矗立在美国人民心中的真正的自由女神。

三、《权利法案》的保守性

《权利法案》的条文多处沿袭了梅森的《弗吉尼亚人权宣言》。关于宗教信仰与言论出版、正当程序、陪审团、保释金的条款均源于梅森,其中,第八修正案“不得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不得处以过重的罚金,不得施加残酷和非常的刑罚”乃全文抄袭梅森的第九条。关于持枪权的条款,则来源于富兰克林的《宾夕法尼亚人权法案》。【注:在发生多起校园枪击惨案之后,美国仍然坚守持枪权。这体现了《权利法案》的立法原意。当年的立法者们当然早就预料到持枪权有可能被滥用,何止持枪权,言论权或集会权的不当运用也有可能变成坏事,但尽管如此,若取消或严控这些权利,将会导致权力的泛滥,将会产生更多、更大、更惨的“浩劫”式的坏事。】但是,梅森的法律用语显然不够专业,他起草的法案更象是道德劝导而不是强制性的法律(比如,关于出版自由,梅森是这样写的:“出版自由是自由的伟大保障之一,绝不能予以限制,除非是专制政府所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到了麦迪逊手里,《权利法案》不再是一篇道德劝谕,它成了可操作、可诉讼的法律。

然而,对我们中国人来说,我们可能更喜欢文学性的政法作品,而不喜欢冷冰冰的《权利法案》。它可能很不适合近代中国人的口味。十个条款,排列得有点象古老的《论语》,杂乱无章,缺乏条理。更关键的是,它太软弱、太中庸、太保守。所以,中国的教科书通常认为,《权利法案》相比《独立宣言》是一大倒退,相比同年的法国《人权宣言》更是黯然逊色。

的确,读《权利法案》与读《独立宣言》、《人权宣言》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它没有革命的激情与战斗的诗意,没有那些铿锵有力、脍炙人口的词句,也不会让人热血沸腾、斗志昂扬。它甚至没有提到人人平等,没有禁止奴役(这件事留给了后来的林肯总统),更没有提普选权(这件事留给了后来的民权、女权运动),也完全不涉及教育、文化、就业、医疗、福利、社保等经济社会权利。简而言之,它只关心“基本人权”,而不太关心更高级别的权利。若与后世大多数“人民民主国家”的宪法相比,其语词与文本上的差别就更大了:《权利法案》既没有把“人民”或“人民利益”、“人民意志”奉为天宪,也没有把“人民主权”尊为“神圣”,它通篇找不到一句“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或者“为人民服务”、“权为民所用”之类的响亮口号,显得软不拉沓、疲弱无力。它对政府的要求很低,绝不奢望立宪政府能将人民带入理想境界,反过来,它对人民的要求也低,绝不奢望全能至大的“人民”能将他们的政府改造到伟大光荣正确。

《权利法案》的保守性在于它不想天翻地覆,也不打算开天辟地,它拒绝创制全新的权利,拒不承诺它做不到的事情。当然,美国人有梦、有理想,但他们也很老实、很实在,一百年后还不一定能实现的梦想,他们绝不会预先写进法律里(那是留给科幻作家和好莱坞的专业领域)。《权利法案》所确认的权利,仍然还是诸殖民地在大不列颠统治之下已经为人公认的传统自由。我们似乎可以说,美国革命真是白革了。我们似乎也可以说,英国国王太不善解人意了,若早一点给予殖民地人民与母国相同的权利,独立战争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不是吗?1789年的美国人就已经失去了革命热情,毫无好高骛远的激进民主理想,他们并不强求政府事事都要“让人民作主”,只不过约束政府,千万别让人民遭殃,也并不强求官员事事都要“为人民服务”,只不过禁止官员,千万别给人民造孽。《权利法案》对政府的要求,不是要政府把人民当主子,自己甘为仆从(试问:天下凡是自称为“公仆”的,又有几个不以仆欺主?又有几个不自量力的“主子”胆敢解雇他们的“公仆”?依我看,这种无聊乏味的“贬称”还是少用一点的好),它对政府最严厉的要求,不过是别欺负人、别把被统治者不当人看。“人民”可以不神圣、也不一定伟大,“人民”中无论多数还是少数,都有可能犯错误、甚至犯罪,但不管怎样,每一个人都可以信自己想信的信仰、说自己想说的话,都可以安全地拥有自己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政府即使出于好心,也无权横加干涉。

有一件事情值得一提,在讨论《权利法案》时,麦迪逊坚决反对人民对其所选举的议员有“指示权”,他认为“人民”不应该这么霸道,那会干扰议会正当的自由裁量。他认为,人民固然有权选择其代表,却无权要求他们的代表在议会发言、投票时盲从民意、亦步亦趋。麦迪逊当然是对的。若人民可随时“指示”其议员,岂非事事都要“公投”(或变相“公投”)?那样的政府还能不“民粹”?近代代议制还能不变回到百弊丛生的古代直接民主制?【注:法国大革命时,“人民群众”经常持枪带棒到议会内外围观起哄、呐喊助威,搞得他们的代表无所适从,也搞得议会乌烟瘴气。这是恐怖统治的原因之一。】

如果借用以赛亚·柏林“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著名分类,似乎可以说,美国《权利法案》所保护的,只不过是一些“消极人权”。象“有饭同吃,有钱共使”、“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各尽所能,各取所需”那样无比美妙的积极权利,大概入不了麦迪逊们的法眼。

说到底,十条《权利法案》,它的重心其实不在弘扬权利,仍旧是以权力限制权力。它的主要目的,也不是宣布人民有权干什么,而是规定政府无权干什么,确保一个立宪政府始终是一个有限政府。它规定,有一系列的事情政府永远不能去做,最好连想也不要想——比如,设个言论检查机关,不准人家发表“异议”;或者,不经司法程序就把某个嫌疑犯给弄“失踪”了、或者就把人家的财产给“拆迁”了,这样子的一些事情,政府万万做不得,连边也沾不得(尼克松不就是窃听了一下某“异议集团”的阴谋诡计吗,只好灰溜溜地下台了)。其实,这主要还是联邦党人的思想,而不太符合民权主义者们的愿望。

四、美国先贤的立法功夫,以“第一修正案”为例

翻开《权利法案》,我们中国人最感到吃惊的地方大概是,它竟然有一半的条款(第四至第八修正案)是专门保护那些受到嫌疑、受到指控或陷入官司的“问题分子”,而不是保护那些遵纪守法的普通人或“最广大人民”,更不是保护“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的那些“伟大人民”,或人民之中弥足珍贵的那一小撮“先进阶级”。惜墨如金的美国宪法竟然把“坏人”的人权看得如此金贵,岂非咄咄怪事?岂不是长阶级敌人的志气、灭民选政权的威风?

这就对了!我们不妨说,《权利法案》最鲜明的“美国特色”,就是保护少数、尊重“异议”、扶助“弱势”。它坚决不允许把少数派、反对派、“反动派”、“异议分子”不当人看,也不允许把触犯法律的罪犯不当人整。试想,如果连这些边缘群体的人权都有了底线保障,先进阶级、主流社会的人权又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反过来,如果美国的“五类分子”和“臭老九”人权不保,牛逼哄哄的美国国家主席和铁定接班的美国副统帅,大概也迟早人权难保。

《权利法案》最重要、最精彩、最突出的,无疑是第一修正案。两百年来,不计其数的原告、被告、律师、法官在法庭上援引过它,不计其数的专家、学者阐释、研究过它。每当美国出现了“低级刊物”、“不道德言论”、记者官司、媒体诽谤、宗教纠纷、“惩治叛乱”、“群体性事件”的时候,第一修正案大都会排上用场、发挥功力。以至于有人认为,第一修正案才是当仁不让的“美国式自由”缔造者。第一修正案为何能有如此的神功?它全文如下:“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请注意,主语是国会,而不是公民;内容很明确,是国会无权,而不是人民有权。所以,此条通常被称为“不得立法条款”,而不是“自由权利条款”。

比较一下法国《人权宣言》第十条、第十一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那才是我们更加熟悉、更加认同的宪法表述方式。按照“国际惯例”,美国人应该这样表述才对:“美利坚合众国公民有信仰、言论、出版、集会、请愿的自由”,或者:“美利坚合众国公民信仰、言论、出版、集会、请愿的权利,不受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非法侵犯”,这显得干脆利落、理直气壮。美国人为什么如此小气巴拉,不把权利送给人民、只把限制施予国会呢?

表面上看,第一修正案的表述相当偏狭。它仅仅针对国会,言下之意,似乎只有国会才是侵犯人权的唯一嫌疑犯,而行政机关、司法部门、各州、各市县、其他的共同体(比如家庭、教会、社区、企业)都不在宪法限制之列。更不用说,还有国内外的“反动派”和“反美势力”,也极有可能伤害美国人民的感情、侵犯美国人民的人权。第一修正案为什么只说其一、不及其余呢?殊不知,这才是炉火纯青的宪政立法技艺。

其一,这是擒贼先擒王。若国会“不得立法”,法律创制权受到了强约束,那么,行政机关将无法可执、司法部门将无法可判,在三权分立的法治格局之下,联邦政府的另两个分支即使存心要侵犯人权,也会无计可施。当然,这里的前提是法治,若美国不是法治国家,国会不立法,恐怕行政侵权就更随意了。其二,这是修己以安人。国会先拿自己开刀,把自己管住,其身正,莫不正,君子之德,风行草偃。反过来,如果中央政府不肯自己控制自己,所谓“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得超越宪法”必定是一句大废话。家庭、教会、社区、企业等自治单位当然也有可能干预成员的自由权利,但此种干预与国家侵权不可同日而语,因为它们并无合法的强制力(美国毕竟没有“家法”也没有“宗教法庭”)。只要把国会管住了,至于公民自治体的内部事务,则不必、也不宜由宪法加以约束。其三,这是打蛇打七寸。法不责众,如果把所有的人、所有的机构都不加区分地视为侵犯权利的防范对象,胡子眉毛一把抓,第一修正案必将变得没有效率(试想,如果说全国人民都不准说谎,这样的法律恐怕难以执行,如果说人大代表和省部级官员不准说谎,这就既有用、又好办得多了)。其四,美国的开国政治家也有其不足,他们审慎过度。因为初生的联邦政府怕担干涉各州主权的嫌疑,所以不敢坚持把第一修正案的矛头也对准各州,这正如联合国怕担干涉会员国主权的嫌疑,也不敢大张旗鼓地救济某些国家的人道主义灾难(顺便说一下,笔者认为“人权高于主权”或“主权高于人权”均属不当之论,二者无分轩轾,本没有固定不变的高低之分。应是动态均衡为好。主张二论者均有机会主义之嫌,大约也没把这两个概念的真正涵义弄清楚)。从《权利法案》的最后两条,我们同样有幸见识到高超的立法技艺。在法案出台之前,人们普遍对列举式的权利表述表示担忧,认为这会使未被列举的其他权利处于不利地位。但我们看到,法案只用了短短的两行字,就将漫天的乌云一扫而空。

我们不能光说美国的好话。他们不光有宝贵的宪政经验,也有过难堪的宪政教训。事实上,《权利法案》的实施远非一帆风顺。在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任内,当时,美国的政党政治尚处于萌发期,掌权的联邦党人还不大习惯有一个指指点点专挑毛病的反对党,尤其是对有人公开骂总统、骂政府不能平和应对,不禁感到怒不可遏。1798年国会通过《惩治叛乱法》,规定“任何人发表、出版任何针对联邦政府的虚假、诽谤和恶意的言论,处2000美元以下罚金和2年以下监禁;运用言论蔑视、丑化总统和国会,或煽动美国人民对总统和国会的仇恨,均为煽动叛乱”。不是“国会不得立法”吗?可人家偏就立了。于是,有人因为开了一句玩笑,说“如果把他(亚当斯总统)干掉,我并不介意”而被控煽动叛乱,还有众多持反对党观点的记者、编辑因严厉批评总统和政府而被定罪处罚。此时,杰斐逊和麦迪逊挺身而出,抨击该法违反《权利法案》。【注:不久后杰斐逊就任第三任总统,对违犯《惩治叛乱法》的“罪犯”实行大赦并退还罚金。1801年该法到期失效。】此后两百年,美国政府对人权的保护也绝非无懈可击。比如,一战时期美国有《反间谍法》,限制人们的反战言行,二战后美国流行“麦卡锡主义”, 迫害共产党人,911事件后,美国政府又把外籍恐怖嫌犯关到遥远的关塔拉摩,对他们法外施刑。此类政府行为均有悖于《权利法案》。但我们也得公平地说,好在美国的宪政很成熟,侵犯人权的事情只发生在“非常时期”,规模不大、时间不长,与他国相比,也还算不上“对敌人象严冬一样无情”。

在自由化传统无比深厚的国家,一部极其保守的《权利法案》尚且有贯不彻、落不实之虞,这对我们中国人是莫大的启示。可见,在宪法里面说大话、唱高调,其实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情。比如在中国,“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这当然是人间喜
剧、天大的好事,那意味着我们中国人民个个是总统、人人吃特供、天天上电视、事事发指示、家家建得跟中南海一样结实?然而,这种好事只怕一万年以内还不大现实。还不如只给“人民群众”留下自由选择、公开监督当家作主者的权利罢了。就我国目前的现状而论,警察不打犯人、城管不砸摊贩、书记不抓记者、国保不管“异议”、网警不封网站,如果这些最基本的事情还做不到,其他不是瞎扯淡吗?

自《钦定宪法大纲》算起,不多不少,我们中国人也已经有了一百年的立宪经历。然而,我们的成功经验不多、失败教训不少。在我们这边,宪法象块破抹布,政客们干了脏活,就拿它擦拭一番。人民遵不遵守尚在其次,政府先就没把宪法当个东西。写得洋洋洒洒,无非是一堆暂时“政治正确”的套话、废话与混帐话。还别说,有些话也写得挺时髦,但跟天书一样,不幸流落到可悲的人间。有些是豪言壮语和花言巧语,徒劳装腔作势,一无用处。有些是奇谈怪论和胡言乱语,人民拿它干着急,法官更拿它没主意。这样子的宪法,“最优选择”是做个神主牌位来供奉,敬而远之;“次优选择”是秘藏起来,寻常看不见,偶尔露峥嵘。

看来,我们很有必要好好琢磨一下美国先贤的立宪功夫。追思《权利法案》的立法过程,揣摩《权利法案》的微言大义,对我国的宪政建设当不无裨益。一部好宪法应该是什么样子?我们伟大的先人孔夫子教导说:仁者爱人;又说:巧言令色,鲜矣仁!

2009-1-5

附:美国《权利法案》

第一条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第二条
纪律严明的民兵为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

第三条
未经房主同意,士兵平时不得驻扎在任何住宅;除依法律规定的方式,战时也不得驻扎。

第四条
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据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详细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和扣押状。

第五条  
除非根据大陪审团的报告或起诉书,任何人不受死罪或其他不名誉罪的审判,但发生在陆、海军中或发生在战时或出现公共危险时服役的民兵中的案件除外;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的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不给予公平补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

第六条
在一切刑事诉讼中,被告有权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州和地区的公正陪审团予以迅速和公开的审判,该地区应事先已由法律确定;得知控告的性质和理由;同原告证人对质;以强制程序取得对其有利的证人;并取得律师帮助为其辩护。

第七条
在普通法的诉讼中,其争执价额超过二十美元,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应受到保护。由陪审团裁决的事实,合众国的任何法院除非按照习惯法规则,不得重新审查。

第八条
不得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不得处以过重的罚金,不得施加残酷和非常的刑罚。

第九条
本宪法对某些权利的列举,不得被解释为否定或轻视由人民保留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由各州或由人民保留。

余  杰:围巾送给温家宝,不如送给刘晓波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日,在江苏考察的温家宝总理,来到了常州高等职业教育园区。在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校园内,温家宝面对几千名学生发表了演讲,当时,气温已经接近零度。也许是天寒地冻的缘故,看到总理不远万里来给自己“送温暖”,一名同学将一个长围巾送给总理,说:“这是我送给您的围巾,请您戴上,您一定要注意身体啊。”

据说,这名学生们送给温家宝的围巾是其亲手编织的。如今的年轻人眼高手低,很少有人掌握编织技术。也许,这家职业学校专门设置有编织方面的专业吧。有媒体报道说,这是“一片真情,万金难买”。记得少年时候,中小学语文课本中经常出现关于周总理的类似的故事,道具是衬衣、手套等等,或是总理送给百姓的,或是百姓送给总理的,以此凸显总理爱民如子,百姓爱总理若父。如今,温总理与百姓之间的亲密关系,几乎可以同当年的周总理相媲美了。美国总统布什被人家砸了坚硬的皮鞋,我们的温总理却获赠温暖的围巾,谁是好领导,不言而喻。

然而,这个感人的故事,让我感到太过离奇了。以温家宝所享受的“一级保卫”,若非寻常人等,焉能挤到他的面前去送围巾?温家宝的视察计划,早已精心设计、丝丝入扣。他所面对的数千名学生,个个都经过了履历的审查。不会有人大胆地向他扔鞋子,更不会有杨佳式的青年“脱颖而出”,个个都是只被总理的讲话感动得热泪盈眶的“好孩子”。而送围巾的那个细节,当然也在事先的设计之中。“温办”的主任,大概就是这个仪式的总导演,由谁去送,如何送,送的时候该说什么话,早已排练过不知多少次了,烂熟于心了。记得我在北大念书的时候,美国总统克林顿到北大来发表演讲,那几名提问的学生,事先也都经过反反复复的演练,演练的过程,居然还在校园电视台播出。这就是有中国特色的“人生如戏”。

其实,温家宝是不需要围巾的,尽管金融风暴已经波及到了中国大陆,“人民的好总理”也已经感受到了刺骨的凉意。总理夫人可以垄断珠宝行业,浑身珠光宝气;但总理本人却不能用围巾裹得严严实实,就得踏破鞋,穿旧衣,以显示“艰苦朴素”的作风。李鹏当总理的时候,经常裹着法国顶级品牌的时尚围巾,她的女儿骄傲地说,是她送给爸爸妈妈的礼物。李鹏因此更受民众之厌恶。温家宝当然吸取了前车之鉴,即便再冷也不会“披挂上阵”。

真正需要围巾的是刘晓波。因为《零八宪章》而被秘密拘押的刘晓波,是为所有的中国人坐牢。他失去了自由,是为了中国人早日获得自由。北京已经进入数九寒冬,被关押了一个多月的刘晓波还好吗?然而,那些生活在“美丽新世界”中的莘莘学子们,既不知道什么是《零八宪章》,也不知道谁是刘晓波。即便知道了,他们也不会将围巾送给刘晓波。他们年纪虽小,心智却早熟,他们知道将围巾送给谁可以换来千百倍的好处。

秦  耕:奥巴马能否听懂胡锦涛的话?

据中共的新华社报道,1月30日,胡锦涛应邀与上任仅10天的美国总统奥巴马通了电话,在电话中两人互致问候,相谈甚欢。但我不仅疑惑,他们能否听懂对方的语言?我这里当然不是指中国南方口音的普通话和也许带有非洲口音的美国英语之间的交流障碍。据网络媒体报道,前任美国总统布什就曾被胡锦涛的“和谐社会”搞得一头雾水。报道称布什在与我们的胡锦涛会面时,曾带着困惑问:阁下所说的和谐社会是指民主吗?或者是指和平?如果是指民主与和平,那阁下为什么不直接使用大家都听得懂的语言?

据中共媒体报道,胡锦涛在电话中对奥巴马说: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方愿与美方一道,牢牢把握两国关系发展的大方向,加强对话,增进互信,扩大合作,尊重和照顾彼此的核心利益,共同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推动中美关系持续稳定发展云云。熟悉共产党话语的人,知道胡锦涛先生说的,不过是一套外交辞令,八面玲珑,滴水不漏,说了等于没说。但如果对中美关系有所研究、或者对中美关系有客观认识的人,还是可以从胡的这段话中听出一些弦外之音的。问题是,电话那一端的奥巴马先生,会不会手拿电话急得满头大汗?因为胡先生这边说的头头是道,奥巴马那边听得倒也清楚明白,但听完之后一句真正明白的也没有。

比如胡先生说“牢牢把握两国关系发展的大方向”,其实是在暗示奥巴马,人权问题不应该成为两国关系的障碍,早在上一个民主党总统克林顿手里,人权就与贸易脱钩了。所谓两国关系发展的大方向,就是不要整天把什么自由、民主、人权这些虚无缥缈、不能吃不能喝的东西挂在嘴上,除过让我心烦,对你啥好处也没有!两国关系的大方向,就是利益,就是赚钱,我一个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国家都知道一心赚钱,都知道赚钱最重要,偏偏你一个资产阶级政党执政的国家,反而跟我谈什么自由平等,宁愿耽误做生意也要在人权问题上和我叫劲,你这不是傻吗?所以请你一定“牢牢把握两国关系发展的大方向”,心无旁骛,专心发财,不搞对抗,不搞争论,不主动挑起冲突,不评论我社会制度的好与坏,只把赚钱放在第一位。再给你说一句掏心窝子的话,即便你说的那些人权果真重要,那也不过是我们中国人的人权,我们自己都不放在心上,你更是何苦来着?哥们千万别傻,一定要“牢牢把握两国关系发展的大方向”。

再比如胡先生说“尊重和照顾彼此的核心利益”,其实是在委婉告诉奥巴马先生,今后不管中美关系面临多大的分歧、经历多大的冲突、遭受多大的挫折,只要你们不影响我的一党专政,一切都好商量。确保我党在中国的永久执政,这就是我所说的核心利益,这个你是不能碰的。你们照顾了我的核心利益,我们也就会照顾你们的核心利益,至于其他一切问题,都可以慢慢商量。比如说多为你们安排一些订单,照顾你们的贸易逆差,甚至在全球反恐、应对金融危机、朝鲜核武、京都议定书、中美知识产权协定等等方面,都可以商量,这就是“加强对话,增进互信,扩大合作”。话说1990年你们美国向联合国提交议案,要用武力把伊拉克从科威特赶出去,这虽然是一场彻底的行侠仗义的战争,理应得到一切正义国家的支持,也符合我们宣称的正义战争的一切条件,但因为是你们提出的,所以我们就要坚决行使否决权。但后来我们从“尊重和照顾彼此的核心利益”出发,仅仅投了一张弃权票,成全了你们,没给你们制造障碍,照顾了你们想当世界警察、喜欢维护世界和平、好抱打不平的英雄主义理想,也就是照顾了你们的核心利益,从而换取你们逐步解除从一年前6月的第4日开始对我们实施的全面制裁和封锁,你们也照顾了我们的核心利益。1990年在联合国安理会上的这次合作,堪称“尊重和照顾彼此核心利益”的典范之作,我们虽然没有公开感谢后来被你们送上绞刑架的萨达姆先生,但至今仍经常在自己的媒体上,把这一段历史作为中美外交风云的经典段落,反复宣传。我所说的“尊重和照顾彼此的核心利益”,就是这个意思,今后我们就要以此为范例,“推动中美关系持续稳定发展”。

我是一个中国人,打从生下来就开始听共产党的话语,可以说像熟悉母语一样熟悉共产党的这一套话语体系,就这,我听了中共的媒体报道,捉摸半天,才勉强明白胡锦涛先生究竟说的是什么。问题是,那位奥巴马先生,他能听明白吗?当他放下电话时,究竟明白了什么?推己及人,我为电话那一端的奥巴马先生着急,应该不算奇怪。另一个问题是,如果奥巴马先生最后总算听明白了,不知他是否认为避开自由、人权这些基本的价值观不谈,只顾唯利是图果真就是中美关系的大方向?奥巴马作为美国人民选举出来的总统,他当然要在国际交往中照顾美国人民的核心利益,不知他是否也愿意把一党永久执政作为交往伙伴的核心利益来尊重和照顾?

2009-02-02

运动治国:极权主义统治的社会图景

极权主义与社会运动

广泛而又持续的社会运动是极权主义赖以运转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极权主义而言,发动社会运动的意义并非运动本身,而在于通过运动动员社会支撑它存在的价值与意义。这是它和欧洲及传统的东方专制主义之本质区别。

法西斯主义设计了一幅种族优越的社会图景,发动了一场针对犹太民族大屠杀的社会运动,为发动欧洲战争奠定了社会基础。

共产主义则通过发动”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将国家、社会、家庭、个人统统纳入它的控制范围,通过不断地政治运动,消灭一切与之相违背的社会元素,从而达到征服人类乃至于整个世界之目的。

对于极权主义而言,实现对人类的全面控制是它存在的本质,它的手段便是通过不断地社会运动消灭敌人,制造屠杀与社会恐怖,使人类臣服于它的威慑之中。对于人类而言,生活本身才是目的,而生活需要的是自由、幸福、安全乃至一切与人类心理结构相吻合的事物。

极权主义与人类生活之间这道天然鸿沟,由它预先设计的一副美好图景来弥补。就中国而言,毛泽东时代的极权主义,它声称是为了达到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从而发动”革命的共产主义”运动;后毛泽东时代的极权主义,它发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运动,但是却没有了价值的最终归属,它的立足点转变为内在权力结构的稳定。

通过发动社会运动,极权主义制造了一种比社会与人类生活看上去更加”真实”的图景,运动取代了生活,成为社会的常态。

通过发动社会运动,极权主义将自己与社会及人类生活牢牢地结合在一起,换句话说,通过社会运动,极权主义绑架了社会及人类生活。

社会运动的本质,是消灭社会及人类生活所需的自由、幸福、安全等诸种元素,维护极权主义的统治。

社会运动一旦停止,社会和人类生活恢复正常,极权主义虚假的面目就会呈现出来,它的存在也就失去价值和意义,必定趋向瓦解。

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运动是极权主义赖以存活的真正源头。只要极权主义还在某一个人类活动区域内存在,持续不断地社会运动就会取代正常的社会生活,成为这个人类活动区域内的社会图景。

中国极权主义的社会运动,经历了毛泽东时代的”革命的共产主义”运动,以及当前我们正在经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运动。

毛时代的社会运动以”革命”的名义发动,在不断地运动中,消灭一切与极权主义统治不相吻合的社会元素。一切社会运动都在”革命的共产主义”运动的背景下展开中。

当一场社会运动即将失去社会及人类生活的信任,这副”真实”的社会图景不再得到认同时,立刻发动下一场社会运动取代,极权主义正是通过提供不断变幻的社会图景,”丰富社会生活”,使它与社会及人类生活不至于发生断裂。

这一时期的社会运动之所以”运动”,在于极权主义展示了一副共产主义美好图景,这场运动的本质是:以”无产阶级革命”的名义清洗极权主义认定的”非革命”和”非共产主义”的社会元素,维持极权主义统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运动的图景

随着时间的推移,”革命的共产主义”运动越来越难以得到社会及人类生活的认同。

人们普遍对于这些社会运动引发的真实效果表现出厌倦情绪。即–“革命的意志在衰退”。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从此拉开了社会生活将恢复正常的序幕,因为极权主义依然牢牢占据着整个社会的中心,依然牢牢地禁锢着人们的思想。人们之所以产生厌倦情绪,更大程度上是出于对运动制造的恐怖感到不满,并非直接针对极权主义本身。

在这个大背景下,后毛时代的极权主义开始去”革命的共产主义”运动化。运动目标指向社会和人类生活普遍关注的现实领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运动运应而生。

从”革命的共产主义”运动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运动的转变,这一演进,并非由某个极权者所决定,而是来自于社会及人类生活的压力,即来自下面。这一运动的转变,是极权主义与社会及人类生活相互妥协和交换的结果(换一个极权者,可能仅仅是称谓不同,但是这场运动的性质不会发生改变。),即要么否定极权主义的社会运动,从而进一步否定极权主义本身;要么调整”革命的共产主义”运动,从而进一步延续极权主义统治。

经历了毛时代持续不断地社会运动,人们谈运动色变,社会运动也因此受到社会的质疑,社会运动的表述也由公开转向隐晦,尽管官方已不再将其明确称之为”社会运动”。然而,它依然真实存在。社会的冷漠取代社会的恐怖,成为这一社会运动的图景。(社会运动的正当性受到质疑,本身就对极权主义权威构成了威胁,当然,这种威胁并没有强大到否定社会运动的地步。)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运动中,一切社会运动都是以”改革开放”为中心来展开,贯穿这一中心的是:依法治国、GDP指标、”保先”教育、三讲教育、三个代表、城市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新三民主义、大国崛起等一系列社会运动。

对于极权主义与社会及人类生活而言,”改革开放”的社会运动其本质和意义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从大的历史时间跨度分析,”改革开放”的社会运动与其它社会运动一样,具有时效性。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运动的起点,必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运动的终点,它支撑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运动社会认同的心理基础,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运动也反作用于它存在的正当性。这与毛时代的社会运动其性质是一致的,两者的极权本质并未发生任何变化:终止”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社会运动就等于终结”革命的共产主义”运动。

(二)极权主义之所以发动”改革开放”的社会运动,是来自于社会及人类生活的压力,并非某个极权者的天才表现。这仍然是在极权主义控制下发动的一场社会运动,实质是对极权主义的社会运动进行调整,因此,”改革开放”并不能还原正常的人类正常生活状态。

(三)”改革”的本质在于极权主义的社会运动发生转向;”开放”的本质在于这个封闭体系的封闭性和保守性有了一点点松动。但是,两者都是在极权主义可以控制的前提下进行,不触及极权主义本身。极权主义必须在一个封闭体系中进行这一本质决定了”改革开放”的社会运动不会打破极权主义的封闭性质。

(四)对于极权主义而言,”改革开放”为它赖以运转的社会运动注入了新的活力,重新强化了极权主义社会运动的正当性,(在此之前,社会运动与社会及人类生活之间开始出现明显的断裂迹象。)从而巩固了极权主义统治;对于社会及人类生活而言,有了一点点游离于极权主义左右的自由空间,社会及人类生活作为一定的独立存在,由此可以超越极权主义的社会运动,直接导向与极权主义本身的关系。(在”革命的共产主义”运动中,这是不可能做到的,这种独立存在会被它认定为”非革命”或”非共产主义”的社会元素予以消灭。)

对于极权主义而言,当这场社会运动如果与社会及人类生活发生断裂时,它必须继续发动下一场社会运动来维持统治。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运动与”革命的共产主义”运动一样,最终会走向终结。(运动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它不会长久持续。)这场运动的本质是,极权主义的社会运动与社会及人类生活普遍关注的现实领域相结合,在基本的生存领域范围内达成与社会的妥协,即社会认同极权主义的社会运动,极权主义通过社会运动的转变再次实现对于社会的全面掌控。

极权主义与社会民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运动在巩固极权主义统治的同时,也打破了共产主义的理论形态,为了弥补极权主义的社会运动在转变过程中价值领域的缺位,极权主义转而向传统的东方专制主义文化中寻求思想资源,通过宣扬东方文化的优越性来达到这一目的(正如法西斯主义宣传种族优越性的功能一样,它在构建这种东方文化优越性。),通过这种文化优越性重新动员它的社会阶层–民族主义者,这与法西斯主义、共产主义理论形态是完全不同的类别。

这需要充分的时间进行调整和运作,因此,在这一过程中,也提供了进行民主化运作的空间。

指望党的领袖即极权主义自身的改变还原社会及人类生活所需的社会元素,这是不切实际的。极权主义主动改变的结果可能是为重构一种新的理论形态赢得时间,并非导向民主。当下官方对”民主”的宣传仅仅是一些不断重复的空话,这些空话的真实意图大概仅仅是向社会透露一个错觉,即民主化是属于官方(极权主义)本身的事情。

指望通过极权主义内部权力结构发生变化(即党内民主),使极权主义从内部发生分化解体,同样也是不切实际的,这种改变针对的只是权力分配本身,也并非导向民主。所谓的党内民主也仅仅是极权主义的内部权力结构发生变化而已,它可以随时进行内部调整和自我修正,对极权主义不会构成威胁。相反,社会极有可能被极权主义权力结构中的某一部分掌权者虏掠为”人质”,在权力蛋糕分配的博弈中占取优势。

即便极权主义内部发生质的改变,从理论上解构极权主义,但是中国历史以来形成的专制主义传统,也极有可能导向军人政治、强人政治、地方割据的长期混乱局面,也难以自动演进到民主。

因此,争取民主的希望仍然只可能来自于社会,通过持续不断地压力让极权主义不断调整与社会及人类生活之间的关系。争取民主是社会及人类正常生活本身的需求,而非来自于极权主义或者某个掌权的小团体,在他们眼中,权力始终是第一位的。极权主义还没有因为考虑(也不会考虑)社会及人类生活的需求而主动发生过任何改变,目前已经发生的改变都是迫于社会及人类生活的压力被动发生转向,事实上,从”革命的共产主义”运动演进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运动,这是社会及人类生活付出沉重的代价换来的,而这一步,对于极权主义而言,同样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即极权主义正统理论形态完全被否定(它需要花更长的时间去构建新的理论形态,甚至于无法完成这一构建。),这本身就构成了社会民主化的一部分。

陈子明:民意变迁的两个轮回

过去的六十年,可以划分为两个三十年。中国的民意也经历了两次轮回。第一次,民众比较满意的时间非常短暂,随着不满的积蓄,终于爆发了邓小平所谓“第二次革命”。第二次,民众比较满意的时间比上一次长,不满的积蓄或许还没有达到1976年的程度,但已经过了1971年那道坎。一般民众的满意或者不满程度,受“主义”的影响较少,主要还是源于切身的感受。民众的感受,可以从温饱(到富裕)、安全、公平、自由四个方面来解析。

(一)

罗斯福的“四大自由”是一种广义自由观,他所谓“不虞匮乏的自由”,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生理需求的满足,可以视为是大致同样的意思。

毛泽东掌权初期,国人的生活水准从长期战乱中恢复过来,曾获得过广泛好评。但是好景不长,从农产品统购统销开始,城乡居民的生活消费就停滞和恶化了。在整个毛时代,人均消费水平以1956年为顶峰,而这一年的水平还没有恢复到抗战前最好的1936年。横向比较,1936年中国GDP总量是日本的2.8倍,1950年是日本的1.7倍;但是到了毛泽东去世的1976年,关系颠倒了过来,日本的GDP总量是中国的1.14倍。以上数字是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的,用名义汇率计算则更加惨不忍睹;人均GDP差距的扩大就不必说了。

现在有些年轻人津津乐道毛时代的经济统计数据,认为比1978年以后并不逊色。他们完全不了解事情的真相。1958年毛泽东亲自鼓吹“三本账”之后,统计数字就成了可以任意伸缩的橡皮筋。1958年的粮食产量,当年公布的数字是7500亿斤,第二年调整为5000亿斤,实际上还不到4000亿斤。1959年的粮食产量,已经公布的预计产量是10500亿斤,实际产量只有3400亿斤。1960年的粮食产量,进一步降至2870亿斤,当年的人口统计减少了1000多万,从此,毛泽东决定不再公布各项统计数据。后来,恢复公布了一些经济增长率数字,譬如说,1966年的农业总产值增加了百分之多少,但不公布绝对数字,就没有多大的意义,因为这一年刚刚恢复到1958年的粮食产量。

从1950年代到1970年代,日本实现了城市化;台湾和韩国随后不久也实现了城市化;而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城市化进程却停滞了整整二十年。在1955-1980年间,日本家庭恩格尔系数(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从52%降至29%;同一时期,中国城镇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仅从1957年的58.4%降至1978年的57.5%,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有升无减。笔者作为插队知青,知道许多农民在扣除口粮和柴草后,就没有任何货币收入了;也知道在一些“老少边穷”地区,一家人伙用一两条裤子,更不可能有其他的消费。城市化水平和恩格尔系数是两条关键性的硬指标,是不可能用“增长率”的神话来掩饰的。此类的指标还有很多,譬如说,1978年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仅3.6平方米,低于1952年的平均4.3平方米。

毛泽东的体制和政策没有给国人提供“不虞匮乏的自由”,多数农民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多数市民的生活在二十年中没有提高,这是国人唾弃毛泽东的“大跃进”和“文革”,强烈要求体制变革的根本原因。

近三十年来,中国城市化水平从1978年的18%增长到2007年的45%,如果包括常住城市的农村户籍人口,城市化率已经超过50%,平均每年有一个百分点的增加;中国城乡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从1978年的57.5%和67.7%,下降到2007年的36.3%和43.1%.这是实实在在的进步,也是在其他几个方面民众满意度大大降低的情况下,邓氏“改革”路线仍然能够勉强撑住台面的原因。但是必须指出,从民富还是国富的角度来观察,1990年代以来有一个转折性的变化,对于民意的变迁有着显著的影响。

数据显示,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1990至2005年,全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从53.4%降至41.4%;2006年,广东省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为38.7%,上海市为36.2%,山东省为34.4%;而在发达国家,这一数据稳定在60%左右。与之相应的,是政府可支配收入比重的增加。1978年,政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是31.1%;1994年,这一比重降至10.8%;到2006年又上升到19.4%,而根据前任财政部长及多名学者的多种计算,包括预算外收入、制度外收入的政府全部收入占GDP的“大口径”宏观税负应该在34%—40%之间。财政支出的变化曲线基本上是相同的:从1978年的31%至1994年12%;再到2006年的20%,如果把没有计入政府财政支出的国债支出、预算外支出、制度外支出都计算在内,也远远超过了30%.

如果说毛时代的政府可支配收入比重过大,主要弊端是无效投资,浪费了近半数的国民积累;那么后毛时代的主要弊端是政府自我消费,以及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权钱交易,贪污腐败横行。在财政支出中,行政费用增长最快,30年增长了近90倍。2004年中美两国各项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是:行政公务支出,中国37.6%,美国12.5%;经济建设支出,中国11.6%,美国5.0%;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支出,中国25%,美国75%;其他支出,中国25.8%,美国7.5%.李炜光感叹:“三十年过去,我们国家的体制似乎又回到了它的原点,我们曾经十分熟悉的那个超级政府,一个职能、规模都呈无限扩大、无限增长趋势的庞然大物,又一次出现在我们面前。”

经过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中央财政收入与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出现逆转。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79年的46.8%下降为1993年的31.6%,然后重新上升到2002年的55%.与此同时,出现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财权上收,事权下放”的趋势。上级政府把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福利的责任甩给基层政府,基层政府负担不了就把包袱甩给民众,搞什么“买断工龄”、“教育产业化”。公共产品的供给萎缩,连带造成个人可支配收入中消费倾向的下滑,民众的幸福感大打折扣。从1990年代以来,民富赶不上国富和官富,是导致民众满意度下降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

罗斯福所谓“免于恐惧的自由”,即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仅次于生理需求的安全需求的满足。毛泽东掌权后,结束了长期战乱,粉碎了社会上的黑帮和流氓集团,国人曾期待出现长期安定平和的局面,但是人们很快便失望了,因为政府本身成为了恐惧的源头。

如果说镇反、暴力土改、三反五反、肃反、反右以政治运动方式进行大规模的“杀、关、管”,是针对昔日的社会上层和知识分子的,那么强制性的“合作化”与“人民公社化”运动,就是针对底层民众的了。根据河南省委书记处书记李立1960年11月28日向吴芝圃的报告,光山县县委书记处书记刘文彩到槐店公社主持所谓“反瞒产”运动,连续拷打40多个农民,打死4人。槐店公社有社、大队、小队干部1510人,打过人的就有628人,占干部队伍总数的45.1%.被打的有3528人(其中干部231名),当场打死群众558人,打后致死的636人,致残的141人,逼死14人,打跑43人。除了拳打、脚踢、冻、饿以外,还采取了冷水浇头、拔头发、割耳朵、竹签子穿手心、松针刷牙、点天灯、火炭塞嘴、火烙奶头、拔阴毛、通阴道、活埋等数十种极为残忍的酷刑。残酷的斗争导致了人为的饥荒,该公社原有36691人,8027户。仅从1959年9月到1960年6月,死亡12134人(其中,男7013人,女5121人),占原有人口的33%.全家死绝的有780户,占原有总户数的9.7%.姜湾一个村原有45人,死亡44人,只剩下一个60多岁的老太太也疯了。上述情况并不是个别现象,毛泽东本人就曾断定有三分之一的基层政权与民众处于敌对状态。

在“文革”中,国人再次领教了从棍棒梭镖到坦克大炮的内战场面,数以亿计的人成为运动的直接和间接受害者。“五七一工程纪要”有一段经典的描述:“今天一小撮,明天一小撮,加起来就是一大批。他利用封建帝王的统治权术,不仅挑动干部斗干部、群众斗群众,而且挑动军队斗军队、党员斗党员,是中国武斗的最大倡导者。……他今天拉那个打这个,明天拉这个打那个;每个时期都拉一股力量,打另一股力量。今天甜言蜜语那些拉的人,明天就加以莫须有的罪名置于死地;今天是他的座上宾,明天就成了他阶下囚。”毛泽东一手利用官僚整治民众,另一手利用民众整治官僚,自己则游刃其间;但是到了1976年的四五运动,当民众和官僚联手反对他和他的一小撮亲信时,就宣判了毛家王朝的政治死刑。

胡耀邦执行了“五七一工程纪要”的政治遗嘱:“对过去B-52以莫须有罪名加以迫害的人,一律给予政治上的解放。”数以千万计的受迫害者被“摘帽”、“改正”、“平反”。因此,尽管有1979—1981年间对民运人士的打压,有反对“精神污染”和“自由化”的准政治运动,胡耀邦和赵紫阳担任中共总书记的近十年,仍然是过去六十年国人政治安全感最高的一个时期。

1989年以后,政治安全感急剧下滑,虽然在刑法中取消了“反革命”的罪名,但是因政治原因而被判刑、劳教、监视居住、限制出国和吊销护照的公民比过去的十年有了显著的增加。由于警治机关的很大一部分警力被挪用于政治保卫,也由于政治改革的倒退导致对权力机关的监督缺位,黑社会再度复活,黑白两道的勾结和渗透达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国人的社会安全感持续处于低位。由于国有企业职工大规模的“下岗”,由于政府强制征地导致相当一部分农民在没有得到充分补偿的情况下丧失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在世纪之交的时候,缺乏经济安全感成为国人的首要焦虑。

(三)

东亚国家和地区,由于二战后实施了土地改革,在社会公平方面,优于拉美和南亚国家。连战和宋楚瑜访问大陆时,一再夸耀蒋经国领导的台湾在落实“均富”政策上的成绩。这并非“王婆卖瓜”,他们确有理由为此感到骄傲。迄今为止,台湾、韩国、日本与北欧国家并列,在测量社会公平程度的基尼系数上,一直是世界的优等生。

1949年以后,中国大陆实行了比台湾更为彻底的土地平均分配,国人有理由期待一个前所未有的公平社会。然而,由于毛泽东批判了“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的党内外不同意见,强行推动苏联模式的工业化战略,从农民身上盘剥“原始积累”,梁漱溟在1953年就发出了“工人的生活如在九天,农民的生活如在九地,有九天九地之差”的感叹。

毛泽东本人曾讲过很多“平等”的言辞,但是毛时代的典型特征是“言而无信”、“言行不一”,正是在美好词藻的掩饰下,社会不平等被系统化、凝固化,导致变相的农奴制度卷土重来。“人民群众”与“阶级敌人”及其子女的不平等,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不平等,城镇“单位人”与“非单位人”的不平等,全民所有制职工与集体所有制职工的不平等,干部身份与工人身份的不平等,中共党员与非党员的不平等,高级干部与普通干部的不平等,……在现实生活中,不平等的现象比比皆是。下面仅举两个例子。

一个是过去人们重视不够的生育不平等。在1950年代初期,实行供给制的“革命干部”尤其是“吃小灶”的高级干部,由于多生小孩多拿供给,还配有多名保育员,生育子女普遍在6个左右;而实行工资制的普通公职人员,一般只能养育3、4个子女。在1950年代,中国每年出生人口是2000多万,在三年多的大饥荒中少生了4000万人,在这个时期,什么人能够生孩子呢?时任甘肃省委书记的汪锋在1961年5月9日给毛泽东的调研报告中,列举了临夏县新集公社新一号生产大队的一组数字:第九生产队有青壮年妇女25人,一直没有闭经的两人中一个是女队长,一个是炊事员;1959年以来,只有脱产干部的家属生了一个孩子。第五生产队有青壮年妇女26人,闭经的21人,占81.2%;全队自1959年以来没有生一个孩子。第六生产队有青壮年妇女19人,闭经的13人,占68.4%,在通经的6人当中,三个是炊事员,两个是女队长,一个是脱产干部的爱人;1959年以来生了两个小孩,都是干部家属生的。第七生产队有青壮年妇女24人,闭经的16人,在通经的8人中,有4人是今年1月后才通的,一直没闭经的4人,一个是炊事员,另三个是干部的爱人;1959年以来只有干部家里生了一个孩子。

另一个是在“文革”后期,毛泽东一方面反对“资产阶级法权”,一方面又说“开后门来的也有好人”,为特权的泛滥大开绿灯。当时,为了参军、入党、提干、上学、回城而走后门,不知道有多少女知识青年被糟蹋,媒体公开披露的多名生产建设兵团干部,奸淫女青年都多达几十人。这与现在干部生活腐化的现象,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毛时代结束后,在社会平等方面有两件事最得人心。一件事是邓小平拍板恢复高考,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这实际上是继承了一千多年以来的科举传统,而科举制度正是中世纪后期中国在打破贵族垄断和跨阶层社会流动方面优于西欧国家的主要原因。另一件事是“改革”初期城乡差距的缩小——1978年中国城乡人均收入之比是2.4:1;1983年缩小到1.7:1.但是到了2001年,如果不考虑农民交纳的税费,城市居民的收入相当于农村居民的2.89倍;如果考虑到农民交纳的税费的因素,则扩大到3.17倍。城乡差距上的不公平程度,重新回到了毛时代。

黄亚生认为:两个十年改革方向不同。1980年代,中国的金融改革沿着两个方向发展,一是信贷政策大量向农村私有制经济倾斜,二是默许私人资本信贷进入农村服务产业。从1990年代初开始,中国扶助私有经济的政策发生转向,第一是显著提高了私有经济获取贷款的资格和条件;第二是改变了以往向农民提供贷款,帮助他们兴办乡镇企业的政策,农业贷款变成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发展农业。其结果是:在1980年代,中国农村人均家庭收入每年以超过10%的速度增长,这10年也是中国脱贫成就最显著的时期,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中国在这个时期共有14400万人口脱离贫困状态。到了1990年代,农村收入从两位数增长急剧下滑到4%左右,脱贫人口也只有6200万人。

笔者在2000年就指出:“迄今为止,中国城乡居民之间的身分壁垒尚未打破,二元社会也还没有转变为一体化社会,而是暂时处于‘三元社会’的过渡状态。这三元分别是: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市民,无户口或持有农业户口而长期居住在城镇的准市民,以及农村居民。”准市民的主体是所谓的“农民工”。根据国务院研究室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8%(其中建筑业占80%,加工制造业占68%),在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2%,已成为中国城镇劳动力和产业工人的主力军。他们的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资收入低,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农民工仅占53.70%,参保率更低——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仅为15%,医疗保险的参保率为10%左右,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目前仍与绝大多数农民工无缘。“农民工”以及低收入的下岗人员和退休人员,构成当下中国城市社会的底层。

与此同时,是“总体性资本精英集团”的形成。在毛时代,虽然“有权就有一切”,但掌权者是不稳定的,仅在“文革”十年,老干部、造反派头头、军宣队、工宣队、老干部走马灯式地上台下台,除了毛泽东身边的家属和心腹,并没有形成一个稳固的社会上层。从1990年代中期起,孙立平就敏锐地指出:十几年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一个掌握文化资本、政治资本和经济资本的总体性资本精英集团。这个集团的原初资本是他们自己和父辈所掌握的政治或行政权力。在国家政权层面上总体性血缘代际交换,强化了不同资本的可转换性,换言之,在社会的每一次资本转换和资源占有的风潮中,都没有落下他们。“不落空”的几次高潮(70年代末的高考、80年代初的出国、80年代中期的官倒,80年代末的第三梯队,90年代初的下海、90年代中期的买文凭)成为他们总体性资本积累的重要环节。总体性资本聚积的速度是相当之快的。从几万元起家到形成十几亿元的资产规模,往往只需要几年的时间。总体性资本的精英集团虽然人数少,但对于社会决策的影响力却很大。因为,这个集团同时占有政治、经济和文化资源。就目前的趋势而言,维持这个社会群体的规模和边界,形成相应的封闭性,是这个阶层重要的目标。总体性精英阶层的崛起是两极社会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

“先富起来”的“少数人”,成为社会“均富”的障碍。姚洋所谓“中性政府”被“总体性资本精英集团”挟持,导致中国当下的基尼系数高于台湾、韩国、日本,成为本地区的一个异类。这说明“市场斯大林主义”具有与其母体“计划斯大林主义”同样的蛮力,也就是毛泽东常说的“和尚打伞——无法(发)无天”。少数权势者的“无法无天”,必然刺激社会下层的“无法无天”。社会两极分化的日益加剧,社会不公平感的日益积累,正在成为阻碍中国进一步发展的最大内部隐患。

(四)

孙中山一方面说,“我中国人民久处于专制之下,奴性以深,牢不可破”,“向来多有不识为主人、不敢为主人、不能为主人者”;另一方面又说,“中西历史不同,西方政府对于人民,事事干涉,故西方人重视自由,有‘不自由毋宁死’之说。中国则不然”,“中国人民向来不受政府之干涉,来往自如,出入不问;婚烟生死,不报于官;户口门牌,鲜注于册;甚至两邻械斗,为所欲为;此本于自由之性质也。”前者是说中国自古以来缺乏政治自由,后者是说传统中国不乏经济与社会的自由。中国实行土地私有制,允许土地买卖流转,早于西方国家。自孙中山、梁启超以来,中国先进分子就前仆后继地为争取政治自由而努力奋斗。《在太行山上》唱道:“红日照遍了东方,自由之神在纵情歌唱。”《八路军进行曲》唱道:“从不畏惧、绝不屈服,坚决抵抗,直到把日寇逐出国境,自由的旗帜高高飘扬。”说明当年投身中共的许多知识青年,是把自由作为自己的理想。可惜的是,在毛泽东掌权后,这些歌曲或被禁止,或被篡改;当年唱歌的人或被镇压,或被洗脑。

毛时代在“全盘苏化”基础上打造的“全能主义—总体性社会”,吞噬了在中国源远流长的经济和社会自由,也吞噬了清末民初以来国人所争取到的一部分政治自由。“大跃进”时期,毛泽东推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进一步剥夺国人家庭生活的自由,全国农村大多数地方吃饭在“公共食堂”,少数地方夫妻分居,分别编入“营连排”民兵组织。在别的时代,言论出版受到或多或少的限制,人们没有说真话的充分自由;而在毛时代,人们连不说假话的自由也没有,导致了极度的道德败坏。

在1980年代,底层民众获得了一定程度的经济自由,知识精英获得了比较宽松的舆论环境,社会上有一种普遍的解放感、自由感,呈现出一种蓬勃向上的活力。进入1990年代以后,社会情绪发生了转折性的变化。西方有句谚语:“城市空气使人自由。”也就是说,奴隶或依附农只要进入城市生活一段时间,其原来的主人就丧失了对他的种种权利。可是,中国的农业户籍人口进入城市多年之后,仍然不具有自由民的身份,孙志刚式的悲剧到处可见。胡耀邦和朱厚泽倡导的“三宽”(宽厚、宽容、宽松)政策被废除,知识分子在讲堂和媒体的话语空间,再度受到挤压。

当下中国的自由被割裂了。在世俗的层面,譬如说普通人的“性自由”意识,以及“繁荣娼盛”的性产业,远非清末民初能够望其项背,更不用说蒋介石的“新生活运动”和毛泽东的“新社会”,或许只有一千多年前的“大唐盛世”可以一比。在精英的层面,“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仍然是官方意识形态的核心组成部分。罗斯福“四大自由”中的前两项——“在全世界任何地方发表言论和表达意见的自由”,“在全世界任何地方,人人有以自己的方式来崇拜上帝的自由”——对于国人来说,仍然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禁地。在被视为近代中国自由民主圣地的北京大学发表演讲,现在居然要受到文化警察的审查;全国数以亿计的宗教徒,现在还处于非法存在的状态。

《荀子》两次援引《易传》和孔子的话:“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这表明国人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明了统治者与民意的关系。任何政府都会犯错误,都要经过实践的检验,都要接受民意的判决。是错就要改,是偏就要纠,欠账终归要还。即使是不可一世、貌似强大的独裁者,最终也会被民意所推动的历史洪流吞噬。但是在不同的政体下,政府对于民意的敏感度和反应度有着天壤之别。在民主政体下,政府必须定期通过选举获得授权,不论是争取连任的执政党,还是争取上台的在野党,都会把选民视为上帝。在专制政体下,统治者或者根本听不到真实的民意,或者对于民意无动于衷,非要等到民意鼎沸,逼上梁山,才会对人事和政策作出改变。

刘少奇曾说:工作就像是坐飞机飞往莫斯科一样,总是一左一右地去做。实际上没有哪件事能绝对正确,你不左一下右一下怎么办?但是在毛时代,政策始终往左偏,连作为中共第二把手的刘少奇也对此无能为力。并不是没有人指出毛的错误,张东荪对于外交“一面倒”,梁漱溟对于粮食“高征购”,邓子恢对于强迫“合作化”,章伯钧、罗隆基对于“党天下”,彭德怀、张闻天对于“大跃进”,都有过非常到位的批评。余习广主编的三种上书集(《共和国上书集》、《反右上书集》、《大跃进?苦日子上书集》),搜集了大量来自民间的谏言。但是当权者不仅对此置若罔闻,而且把这些上书言事者以“反革命”治罪。毛的错误路线,导致了极其严重的后果,但是直到他死后,才以宫廷政变的方式,得到部分的纠正。目前,民间的不满情绪正在蔓延和积蓄,执政者不能再像毛泽东那样,标榜“基本路线”一百年乃至几百年不变,以高压或者“不争论”、“不理睬”的态度来对待民意;必须抓紧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对于民意的良性反馈机制,以和平方式实现宪政民主转型。

王康:我们的精神坎陷

我希望将来像康德与歌德那样伟大的德国人,不仅时常会被人纪念,而且也会在公共生活里。在人民的心坎里,以及通过对他们所矢忠的伟大原则实际的遵奉,而永远受到尊重。

阿尔伯特 爱因斯坦:《不回德国的声明》

(1933年3月10日,美国帕萨迪纳)

在爱因斯坦发表这则声明两个月后,柏林大学成千上万名大学生在菩提树下大街开始焚烧康德、歌德、弗洛伊德,茨威格、纪德、普鲁斯特、托马斯?曼和爱国斯坦本人的著作,新上任的纳粹宣传部戈培尔博士——全世界第一任宣传部长——在灰烬的余焰中声称:这火光不仅意味着一个旧时代的结束,这火光还照亮了一个新时代。

以希特勒、戈培尔、希姆莱为首的德国纳粹确实开辟了一个新时代。在他们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浩大进军背后,从焚书堆到焚尸炉之间,仅是一步之遥。

焚书是一件特别重大的精神暴行,当一个新政权用焚书行为向世界宣战时,它行将带来的,要么是一个千秋帝国,要么是万劫不复的黑暗。

如果不是因为希特勒的过度狂妄,由于对犹太民族的过度残忍以至招致战争和道义的失利,第三帝国很可能如其缔造者构想的那样,代表着德国的某种复兴,一直存活到现在。

1946年,83岁高龄的德国史学大家梅尼克发表了《德国的浩劫》。作为一个挚爱祖国历史文化的知识分子,梅尼克对异族的占领深感沉痛,而对纳粹党徒强加给德国的堕落和耻辱更加厌恶。第三帝国曾使全体德国人“沦于内部的异族统治之下,它之钳制人们的灵魂,要比外来的异族统治强烈得多,它们可以以谎言欺骗和弄虚作假,投我们之所好而把它自己扮成伟大的民族成就的代理人。”他追问道:一个民族即使征服和全世界,却丧失了自己的灵魂,又有什么意义呢?

在柏林的废墟中,梅尼克和其他第一流的德国知识分子都希望重新安排德国的灵魂,它的整体轮廓虽然还很模糊,却是可以直接感受到的,“那就是对于一切的善都有其神圣的根源这一信仰。对于永恒、对于绝对的敬畏,承认良心是我们道德生涯中的太阳”。德国的未来应该诞生于重新倾听和诵读巴哈、贝多芬、勃拉姆斯、歌德、荷尔德林、莫里克、麦耶和里尔克,重新欣赏和凝视莎士比亚、雨果、托尔斯泰、米开朗基罗和拉菲尔。当德国重新沉浸在这些灵心善感的精神世界时,才会在山河破碎和历史浩劫之余,“感受到某种永不破碎的东西、某种永不消殒的力量。”

我们的精神病痛曾经远甚于德国。

我们迎头撞上的二十世纪,正是中国精神年表空前紊乱,无数精神先驱在东方式的焚书暴行中“遗恨塞乾坤”的时代。引领风骚、宰制天下的除了异常强悍而陌生的物化力量,还有一整套来自异族的新世界观、国家观和历史观。此乃中华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最大的变局。

五十年代,新政权在最需要常识和理性以建设新国家时,却将近百万知识精英加以诱害,加以公开践踏。这是中国两干多年以来最严重的“焚书坑儒”,——其始作俑者甚至公然自诩超过秦始皇“一百倍”。这次事件,其用心之险恶阴毒,其手段之卑鄙无耻,对于一个几千年来景仰道德,服膺气节的国度,其在精神上的沦丧和毒化,不啻抽掉整个民族安身立命的精神基石。更严重的是,这场以知识界为目标的“反右运动”开辟了青年学生和普通群众参与糊神围剿的恶例,诱迫部分国人——最终几乎全体民众一一参于从兹开始长达几代人的政治迫害和精神围剿。它使中国知识界的天然母体不复存在。又使中国民众的精神世界完全封闭,中国文化的大悲剧——中国精神生命和民族生命的分裂——从此开始。

不到十年后,几乎全体中国的性灵良知又一齐跌入深渊。在那场史无前例的文明浩劫之后,中国在时间上中断了向自身伟人传统请教、在空间上与西方主流文明对话的正道,坎陷于四顾苍茫、一无凭籍的精神荒原。中国历史上破天荒第一次公开鼓吹并大规模长时期实行中国人对中国人的侮辱、斗争、镇压、专政,中国传统道德、伦理、文化的统绪和土壤几乎荡然无存。其为害之烈,恐非鸦片战争以来外族列强加于中国的直接伤害所可比拟。一种内部的异族统治在精神和道德上对自己的历史,传统、文化和精神可能造成的损害,莫此为甚。

“这个历史的大逆转一直逆转了二十多年。尤其可惜的是,我们永远失去了中国上百年来用血汗和泪水培育起来的一批明达之士!”(李慎之)这些明达之士直接面对的是肉身的凌辱、人格的摧残。中国文化的主要缔造者三千年来从未遭受如此深巨惨烈的奇耻人辱。相比之下,当年纳粹德国还有交未认同国家社会主义的指挥家理查德?斯特劳斯、剧作家霍普特曼、哲学家海德格尔的一席之地。物理学家普朗克在纳粹科学院将爱因斯坦公开“开除”时,可以同样公开为后者辩护而不受任何惩罚:“爱因斯坦先生的作用只有开普勒和牛顿的业绩才能与之媲美。我之所以要首先讲清这一点,为的是使我们的后代免于产生一个错觉,以为爱因斯坦先生的科学界同行连他在科学上的重要地位也没有完全领悟。”

“文化大革命”对人本身的进攻使古今中外的精神暴行相形见绌。中国先哲深谙文明的脆弱,他们坚持的第一道精神防线乃是“人禽之辨”,因为人与禽兽之间只存“几希”之距。对中国人而言,“有亡国,有亡天下。改姓易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之相食,谓之亡天下”(顾炎武)。“文革”就是中国人最深以为惧的“亡天下”,彻底的礼崩乐坏。

经历了“反右”、“文革”、“亡天下”的中国,其精神坎陷之深,决不是一次改姓易号式的政治审判所能填补,更不是一场以权力和金钱的神圣联盟为主轴的经济爆发可以超逾的。

直到今天,十九世纪的一名普鲁士哲学家、一名英国工厂主,一名俄罗斯职业革命家和一名格鲁吉亚出生的暴君野合而成的“思想”还被尊奉为中国人的国家原则,中国之为中国、中国人之为中国人的全部传统、道德、文化、礼仪以及中国几千年来立于天地之际的风范、衿式、气象和神韵仅仅作为我们精神坎陷的虚饰缀物,继续历史性得外化于民族生命。仅仅从被批判被糟蹋被焚毁的绝境上升到了可资利用的地位。以至张艺谋—类完全不懂中国文化的电影导演,在向“焚书坑儒”始作俑者献媚后,又率领一班坐台小姐式的女演员,在雅典奥运会令人叹为观止的哲学—艺术盛典后,竟敢把一出低俗表演称为中国文化艺术的代表之作,我们精神的坎陷可见一斑了。

勿需细论,只要把奥运奖牌的飚升和诺贝尔奖的继续缺失相比较,只要把中国GDP总量与死刑总量相比较,当可看出,中国确实更加强大了,甚至太强大了,——在物质上,中国也更加贫困了,也许太贫困了,——在精神上。

与德国不同,中国的“封建法西斯”没有力量,也没有那份狂妄向人类文明直接进行军事挑战,从而因为战败而被胜利者强行剜去其精神上的毒瘤,中国的浩劫必须由中国人自己去承受,去消解:横逆而来长达数十年的精神迫害和心灵创痛只能由中国知识分子自己去隐忍,去净化。

这是一件几乎超自然超人力艰难使命,其无奈、寂寥、英勇和微茫,古今中外未为有也!

熊十力曾在无限孤独的暮年作一世哀叹:人生七十,孑然一老,小楼面壁,忽逢十祀。绝无向学之青年,后顾茫茫……。即令如此,这位中国现代新儒家最富原创性的奠基人,仍然寄望于未来:吾国人今日所急需者,思想独立,学术独立,精神独立,…游乎广天博地之间,将为世界文化开出新生命。

中国现代精神先贤祠中的旷世才子和悲剧英雄陈寅恪,虽早已深味“盖今日之赤县神州值数千年未有之巨劫奇变,劫尽变穷,则此文化精神所凝聚之人,安得不与之共命而同尽”这一绝世悲情,虽然曾写下千载之后也必令人唏嘘长叹的绝命挽联:“涕泣对牛衣,卅载都成断肠史:废残难豹隐,九泉稍待眼枯人”,但这位中国学术精神“百年来第一人”仍然生死坚称:没有自由思想,没有独立精神,即不能发扬真理,即不能研究学术,一切都是小事,惟此是大事:依然生死坚信:中国自今以后,即使能忠实输入北美或东欧思想,其结局当亦等于玄奘唯识之学,在吾国思想上既不能居最高之地位,且亦终归于歇绝者。华厦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后渐衰微,终必复振。

世纪之交,中国最后两名盖世通才和道德君子钱钟书、李慎之与当年熊十力、陈寅恪一样,寂寞而通达地撒手尘寰。虽然迭经磨难,他们留给我们的依然是澄明的心迹和赤诚的期盼。前者拒绝一切来自官方和世俗的祭悼之前已相信:东海西海,心理攸同:南学北学,道术未裂。后者更以一位“一直做着中国文艺复兴之梦的人”的“希望与信念”反复寄语国人:“十多亿人民,如果自己不能立,又谁能立之‘这是非得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中最本源、最精华的东西不能为功的。我们如果能依靠中国传统,结合当代学术,求得一点真知,使中国十多亿人民能在道德上卓然自立,那就可以说已经给东方文化争了气了,也就可以说给这个道德普遍低落的世界做了很大的贡献,而给东西文化的融合共进打下了一个结实的基础了。”

他们承担和表达的,早已不再是个人的恩怨荣辱,而是一个伟大而苦难的民族二千年的托命,一百五十年的夙愿,这种托命和夙愿很可能是一个行将崩溃的世界的方舟。他们念兹在兹,生死与之的一切,正是中国人走出精神坎陷,自我救赎、自作主宰必经的荆棘之途。令人深心抑郁痈惜的是,尽管他们是中国真正忠诚而傲岸、坚贞而英勇的精神仆人,他们之于中国止如康德,歌德之于德国,他们作为中国良知,勇气和智慧的真正代表一再发出的告诫和预言是中国真正贞下起元、否极泰来的泣血福音,这个浮嚣、虚骄而危殆的时代对这一切连同他们的死亡却置若罔闻,浑然不觉失却了什么。

对于中国这样的国度,寻常的错乱,混沌、危机皆不足畏,中国在二十世纪历经的磨难与浩劫,使我们几乎能承载和抵御一切普世困厄。但是,如果中国一味罔顾自己先知空谷足音般的箴言,继续沉迷于内部异族精神统治,找不到争不回自己的文化自信和精神生命,任凭自己在物质扩张和精神坎陷严重失衡的歧路上渐行渐远,始终不愿或不能迷途知返,那么“中国威胁论”和“中国崩溃论”的诅咒,恐怕将在萧墙之内酿成弥天大祸。

西谚道,上帝欲让人死亡,必先使其疯狂。“9?11”恐怖悲剧中中国年轻一代(我们的精神继承人)令世界震惊,令我们失语的狂欢表演,已明白无误地表明,如果中国继续任凭历史虚无主义、道德虚无主义和世界虚无主义泛滥,任凭我们的精神坎陷日益深巨,从1957年到1976年的邪恶而荒诞的历史纪录,将被并未价值中立和意识形态虚空化的年轻一代大大刷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那样的“浩劫”,将不过是低调的序幕和无聊的预演。

在爱因斯坦发表《不回德国的声明》后十几天,普鲁士科学院公开谴责爱因斯坦“不仅成为德国现政府的故人,而且也是德国人民的敌人”。该科学院指出,爱因斯坦本来可以“为德国讲句把好话,在国外本来会产生巨大的影响”。爱因斯坦对此回答道:“要我去做你们所建议的那种见证,就等于要我放弃我终身信守的关于自由利正义的见解。这样的见证不会象你们所估计的那样,是为德国人民讲好话。恰恰相反,它只会有利于这样一些人,这些人正在图谋损害那些曾使德国人民在文明世界里赢得一席光荣位置的观念和原则。”历史已证明,是孤独却以复兴祖国历史文化为己任的爱因斯坦,而不是德国内部强悍而狂妄的“异族统治力量”,为德国赢得了新生和未来。

爱因斯坦在逝世前一天,曾在《罗素一爱因斯坦宣言上》最后一次签名。作为—名对自然奥秘和人性底蕴都有先知般洞察力的世界主义者,爱氏的临终遗言是留给包括中国人在内的全体人类的:

知道得最多的人,也最忧心忡忡。

这个世界充满着冲突,而使一切较小冲突相形见绌的则是共产主义与反共产主义之间的巨大斗争。

作为人,我们要向人类呼吁:记住你们的人性而忘掉其余吧。要是你们能这样做,展示在面前的是通向新乐园的道路;要是你们不能这样做,那么摆在你们面前的就是普遍死亡的危险。

梁文道:制造敌人的艺术

如果你的人缘本来就不算太好,你一定不会跑去故意激怒更多的朋友,让他们也变成你的敌人;除非你很享受被人孤立的感觉。

同样地,一个政府也应该尽量争取朋友。而它的朋友,当然就是人民。某家富可敌国的大企业要是出了内幕交易的丑闻,就算它和政府领导层的关系再好,后者也一定要立刻翻脸不认人,摆出一副人民喉舌的嘴脸模样严词谴责无良奸商。虽然大众必然要追究到监管机构头上,但那些领导硬是能扮演中立执法的角色,让大家觉得眼下对敌的双方其实是商人和百姓,自己则一点关系也没有。

这当然是很不带种的行为,但却是任何政府必要的危机管理手段之一。是的,它要为自己的失责认错,它要检讨各种公共危机发生的原因,重新设计防范它们的方法。可是它却万万不能让人民觉得它已经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它一定要让大家感到它始终站在我们这边;它其实是好人,坏蛋全是其它人。

“毒奶粉”事件的主角三鹿集团终告破产,原董事长田文华在法庭上落泪悔罪。这帮乳品商是整件事里无可置疑的“坏蛋”,是父母愤怒矛头的首要目标。与此同时,一批毒奶患儿的家长对现有的赔偿方案不满意,在一月二日召开记者招待会说明他们的诉求。但是原订的酒店却临时拒绝租出场地,迫使他们在中外媒体的镜头下走上街头,开了一场相当狼狈的露天记者会。不仅如此,警方还在当晚扣押5位组织此次行动的家长。为什么那家酒店要突然拒绝这些受害者在它那里见记者?为什么执法部门会如临大敌地派出警员监视现场,且带走几名家长问话呢?

细看这群家长的声明,它根本没把官方当敌人,对象由始至终扣准在三鹿等一众乳品企业上。就算他们的要求在官方眼中不够合理,但可别忘了这批人是无辜的受害者,而主谋并非官方。此时执法部门的举措不只代表了公权力的介入,更会令那批受害人感到政府原来不只不能百分百地支持他们,甚至连中立的位置都说不上。更糟的是经过媒体报道后,外间会有什么感觉呢?官商勾结原本就是今日中国许多地方面对的首要问题,三聚氰胺一案牵连这么多人,政府怎能再轻易卷入浑水之中,替自己制造更多扣分的机会,加重官商勾结的印象呢?

国人好谈“大局”,偏有不少官员不顾“大局”,本能地把一切有组织的维权行动看做是“不稳定的因素”,不分青红皂白地插手阻扰,结果使自己成为目标,令朋友变成敌人。这岂是政府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