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九:记忆的呼唤”第三集:赵紫阳—历史的丰碑

 

今天,我们怀着崇敬之情,推出“一九八九:记忆的呼唤”第三集,纪念4年前(2005117)病逝的人民领袖、中国现代政治史上的丰碑人物、1989年政治象征之一:赵紫阳!

 

 

仅以此片献给四年前病逝的1989年民主运动政治象征之一、人民领袖赵紫阳!他不仅设计和主导中国80年代的市场化和全球化的经济改革开放,而且一贯反对政治迫害、腐败和滥用暴力,倡言政治改革;他在1989年的重大历史关头,宁愿丢掉总书记官职,也拒绝背书邓小平血腥镇压人民,此后又拒绝认错和检查,被软禁16年直至病逝,在中共暴政史上创立人性超越党性的光辉典范!他是当代中国政治的一座丰碑!

 

 

 

 

一九八九:记忆的呼唤”第三集

 

                                          赵紫阳—历史的丰碑

                                  

                                     http://www.youtube.com/user/1989glory

 

                

 

赵紫阳是人民的领袖!

 

  • 60年代初,毛泽东的大跃进导致中国数千万百姓死于饥荒。赵紫阳严禁部队按常规开枪阻拦逃港潮,放生数万百姓。
  • 70年代中期,国民经济几近破产,四川百姓啼饥号寒、卖儿卖女,赵紫阳,不顾政治风险,果断实行曾被历次政治运动 批判的承包制,仅一年就解决灾民温饱,挽救百万黎元于倒悬之际。一时间,“要吃粮找紫阳”的民谣传遍大江南北!
  • 80年代初,誉满中华、深得民心的赵紫阳担任国务院总理,策划和主导了中国经济的市场化和全球化转型。他推广农村承包制,放开城镇个体开业,使得中国最贫穷的阶层最先致富。
  • 砸他任期内,倡言新技术革命、厉行开放、尝试股份制,为中国建立一个充满活力、兼容于世界的经济制度框架和舆论文化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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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紫阳是当代中国政治改革的丰碑

 

  • 赵紫阳一贯反对政治迫害,1975年主政广东时,在毛泽东御批“李一哲案件”上,一反中共迫害传统,让李一哲辩论,民主与法制在全国不胫而走,开启现代中国民主运动先河。
  • 80年代初担任国务院总理,大胆启用党外青年人,虚心就教国际友人,建立程序化科学决策机制
  • 1984年与胡耀邦联手,抵制和扭转清除精神污染的政治迫害逆流
  • 1987年赵紫阳担任中共总书记后,为保证经济改革和社会正义,顺应民意,提出社会协商对话机制的政治改革方案
  • 1989年在民众对腐败和专制表示强烈不满意之际,赵紫阳提出从自家做起的反腐败思路,并开始调研改革方案,开放党政工作给社团监督、,媒体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

 

 

 

 

赵紫阳是1989年的政治象征之一

 

  • 1989年中国民主运动大波骤起时,赵紫阳坚决反对压制民意,主张在民主与法制的轨道上、通过改革正面回应民意,解决片面改革的问题
  • 当邓小平发动军事政变调兵血腥镇压人民、解放军精锐之师尽出围堵京城之际,赵紫阳召开家庭会议,做出决定,宁愿丢官也绝不背书屠杀人民的罪行。
  • 在民主运动被血腥镇压之后,赵紫阳在刺刀下不顾个人安危,拒绝认错和检查,数次上书为1989年民主运动辩护;为此他被软禁16年,直至病逝。
  • 1989年及其后的政治选择中,赵紫阳创下暴力打天下和治天下的中国共产党的非暴力的奇迹,为共产党人和政治家树立人性战胜党性和政治需要的光辉典范!

 

 

 

今天,当我们目睹一个黑社会化的政权中村官城管都可以草菅人命时,当我们看到上上下下贪官污吏贪腐残暴、鱼肉人民时,我们更加怀念赵紫阳! 倘使赵公继续领导中国,政府不会如此腐败,社会不会如此不公,人民不会遭受如此暴政之荼毒!

 

名家之阴:读张耀杰的《历史背后》

人有了一定的成绩就足够自负,以为地球离开他就不转了,可见得他有多重要──这样的感觉尤其在顺境中强烈。那些胆敢冒犯他的人,同样会受到回敬。为了使自己强大再强大,一个个的“他”,再划出线来,组帮结党,各自归队,党同伐异,其人身安全性似乎随之得到巩固,却不知带来的社会破坏性,也与日俱增,有时失控,便引发旷日持久的危机与动荡。这就超出了最初组建帮党的预期。

可以说,整个20世纪上半叶的闹嚷纷争,社会大乱,百姓流离失所,中华民族付出沉重的生命代价,多半正由帮党之祸导致。

宵小群氓、政客文痞不必说,即使号称“精英”的文化名流,他们身上流淌的,也并非都是鲜血,他们的血里也有毒、有菌、有病,但其中一些人,因为他们身上的光环一直放光,我们都满不在意,另有些人,出于某些需要,已经被改头换面,本来的光隐退后,人也退到了幕后──这个时期的历史,被改写过多,我们都需花费巨量的精力来打扫收拾,还历史以清明。

在这方面做得很杰出的人文学者,前有谢泳,他通过对西南联大和40年代中期《观察》杂志这两个个案的研究,复员了一部分史实,解开了大学之为大学、报刊之为报刊的真正内涵究竟在哪里,后有张耀杰──他本是曹禺、鲁迅、胡适研究专家,后来跳出来,研究当时整个的文化界,发掘历史背后的东西,发现20世纪初叶的知识精英、文化精英,虽然有过这样那样的贡献,但他们严格说多不是纯粹意义上的“现代”精英,他们的“公民”意识、法治理念,多比较混乱,甚至与之相悖。而且,精英们的门派、党派观都很强,彼此对立不容,大体上可以分作法日派与英美派。

国民党内,法日派李石曾、吴稚晖、顾孟余、沈尹默等人与蔡元培、蒋梦麟、石瑛、王世杰等英美派有党争;延及文化界,陈独秀、鲁迅、周作人、郭沫若、田汉、郁达夫、沈尹默、胡风这些人,在日本混了几年,“连一张正式文凭都拿不到”(《历史背后──政学两界的人和事》201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3月。以下未注明出处者均见该书),与英美派之间也有许多隔阂,以鲁迅尤甚。

鲁迅的一生,是好斗的一生,他的“假想敌”特别多,一旦树立,就会“特别打几棍”。

鲁迅说

“这两年来,水战火战,日战夜战,敌手都消灭了,实在无聊,所以想再来闹他一下,顺便打几个无聊咬我的家伙”(154~155页)。

他一度和弟弟周作人不和,跟带着与周作人关系密切的《语丝》同仁钱玄同、刘半农、江绍原、孙伏园们,都成了“贱胎”,受到攻击。

鲁迅是尚未掌权的法日派势力之一。他曾极力鼓动女子师范大学学生许广平和她的同学刘和珍等人,与校长杨荫榆“斗”,因为法日派的国民党高层想排斥异党,杨荫榆即使开初留学过日本,但后来又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读过教育学,属于英美派。于是许广平等人散发公开信,骂教务长

“你真没人格当杨荫榆的走狗还想当我们的教务长么快滚蛋吧”(167页)

逼得教务长引咎辞职。对此,在《两地书》中,许广平给鲁迅写信说,他们

“对于违反民意的乱臣贼子,仗三寸剑,杀万人头,饮千盏血”。

这应该视作一切烧抢者、造反者、革命者们的逻辑。

也就是说,他们自己以“正义”自居,把别人派为“非正义”,再以“正义”的名义砍人、杀人,亦不足惜。

至于谁赋予他们自居“正义”的权力,通过什么程序、手段赋予了这样的权力,这样的“正义”可不可靠,非正义者是不是该打,假如该打,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追究等等,这是许广平的盲区,也是鲁迅的盲区。

“杨荫榆担任女师大校长虽然不是众望所归,也算得相对合适的校长人选”(170页),

学生有什么权利驱逐政府任命的国立大学校长呢?

这在法律程序和制度规则上,确实是“非法的”。

鲁迅不仅意识不到错误,反而煽动、支持他们继续斗下去。学生因着背后又有李石曾等高层权贵撑腰,就很是有恃无恐了。这时,鲁迅跳到第一线,积极加入进来,出席会议,撰写呈文,联合知名人士发表宣言,而且写了好几篇文章,要“痛打落水狗”。真是欲加其罪,何患无词!

杨荫榆因此成名、留名。后来钱钟书的夫人杨绛先生,在《回忆我的姑母》中借自己母亲的口,评价她的三姑母杨荫榆,说杨“其实是贤妻良母”(《将饮茶》115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杨更是一个不幸的人,年轻时被家人说给了一个嘴角流哈拉子的傻男人,抗婚回家后,从此“投身社会,指望有所作为”(同上,115页)。最后是因为日本人侵占苏州,经常奸淫掳掠四邻,杨荫榆懂日语,上门找到他们的军官,义正严词地责备他们,军官不得不命令部下退还财物;1938年1月1日,两个日本兵哄她出门,开枪把她打死。

受鲁迅煽动,以钱玄同、刘半农打头,陈独秀、胡适、蔡元培、周作人等《新青年》同仁加盟,在自己还没有盛名远播,也没有来得及内讧时,为了确立白话文的地位,祛除文言文,早先他们成功策划、“围剿”过当时和严复齐名的、著名的翻译家林纾(琴南)。而他们又都是“由阅读林译小说起步从事文学创作的”(22页)。

钱钟书也说,他是

“读了林译而增加学习外国语文的兴趣的……假如我当时学习英语有什么意识到的动机,其中之一就是有一天能够痛痛快快地读遍哈葛德以及旁人的探险小说”

“好译本的作用是消灭自己;它把我们向原作过渡,而我们读了原作,马上掷开了译本”(《林纾的翻译》)。

冲锋在前、多次无中生有地中伤林纾的皖籍人士陈独秀,1919年3月遭到浙江籍汤尔和、沈尹默、马叙伦等人的排挤,离开北京大学(37页)。同时受到排挤的皖籍人士还有胡适、刘文典、高一涵(78页),浙江籍学人也排挤四川人、反孔学者吴虞等(66页)。

1933年,民权保障同盟会的宋庆龄、鲁迅等人,则极力主张开除胡适,蔡元培消极顺从,随后蔡元培与林语堂一道退出该会(147页)。

但浙江人内部并不和睦。譬如蔡元培赏识的是胡适、顾颉刚等人,不赏识鲁迅,鲁迅一直耿耿于怀(155页)。他在给朋友的信里表示不满,对于有厚恩于他的蔡元培,多次进行毫无原则的贬低。

赵陵江披露道:1927年10月初,鲁迅从广州抵达上海。离粤前夕,致信翟永坤说:

“中山大学的一切职务,我于3月间早已辞去了,在此已闲住了六个月,现在是肚子饿而头昏……我先到上海,无非是想寻一点饭。”

然而到沪后,他很快感觉到上海滩的饭碗并不那么好寻,居大不易。做学问么,没有参考书;写小说么,缺乏相关的生活积累;教书么,不感兴趣;回北平么,有这个念头,却顾虑重重。靠辛辛苦苦爬格子、编刊物所得的收入,实属杯水车薪,根本不足以养家糊口。处于失业状态的鲁迅日益焦虑,留下了这样的话:

“现在是专要人性命的时候,倘想平平稳稳地吃一口饭,真是困难极了。我想用用功,而终于不能,忙得很,而这忙是于自己没有益处的。”(致江绍原信)

“正当鲁迅在上海因失业而弄得心力交瘁之际,‘大救星’从天而降,老上司兼绍兴老乡蔡元培又一次(上次是1912年)救助了他”。

该年12月,经许寿裳牵线帮忙,鲁迅被中央监察院院长、大学院院长蔡元培聘为“大学院特约撰述员”,那是个“挂名闲差”,光拿钱不做事,月薪300大洋。薪水“定期支付49个月之久,未曾拖欠,共计14,700元大洋,折合黄金490两”。

这是一笔丰厚的、“平平稳稳”的固定收入,它成了初到上海的鲁迅的救命钱,“使他得以在上海滩上安身立命,并为他进而操自由撰稿之业、打‘壕堑战’,奠定了牢靠的经济基础”。1932年,“特约撰述员”的待遇被裁,鲁迅的经济状况顿感拮据,无奈之下,竟把与许广平的往还书信拿来出书换钱了。

“为啖饭计,拟整理弟与景宋通信,付书坊出版以图版税。”(致许寿裳信)

但在如此重要关口上,鲁迅没有感念蔡元培。当国民党元老之一的李石曾“向蔡元培在教育学术界的权威地位发起挑战”时,鲁迅更看好的是李石曾一派政治上的势力(158页)。并且,当鲁迅通过许寿裳获知蔡元培已口头表示要聘其为“特约撰述员”的消息后,曾先后在给江绍原、章廷谦的几封信中就“饭碗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反复表示对这个饭碗实在不太“感冒”。10月21日,他在致同样将被受聘的江绍原的信中说:许寿裳“有信来,先以奉闻。我想此事与兄相宜,因为与人斗争之事较少,但不知薪水可真拿得到否”。“与兄相宜”四字妙甚,难道“特约撰述员”这一美差于“弟”(鲁迅自己)就不相宜?

十天后的信中则说:许寿裳“所谈事迄今无后文,但即有后文,我亦不想去吃,我对于该方面的感觉,只觉得气闷之至不可耐”,口头上已明确表示不想去端“大学院”的饭碗。

又七天,他致信章廷谦,说:许寿裳

“本云南京将聘绍原(按:此处显然省略了”与我“二字),而迄今无续来消息,岂蔡公此说所以敷衍季弗(许寿裳)者欤,但其实即来聘,亦无聊”。

又一月后,也就是蔡元培的聘书送达前的十几天,盼聘书盼得焦躁不安的鲁迅,“实在按捺不住心中的怨气”,在致章廷谦的又一信中,尽情发泄了对蔡元培的不满:

“太史之类,不过傀儡,其实是不在话下的,他们的话听了与否,不成问题,我以为该太史在中国无可为。”

这里所说“太史”,指的就是蔡元培,旧时称翰林公为“太史”,蔡系清末翰林出身。赵陵江分析认为,鲁迅信中那一个“类”字,境界全出,使得自己对于蔡元培的鄙夷之情,“跃然纸上”。可是后人会百思不得其解:既然盼“大学院”的聘书,如大旱之望云霓,又为什么要屡出豪言,表面上故作清高之状?既然视蔡太史为不屑一顾的“傀儡”、言而无信的“小人”,为什么还一门心思要到“傀儡”门下去充当“食客”,总嫌人家的聘书来得慢?平心而论,不管是讲新道德,还是讲旧道德,对鲁迅当年表现出来的为人处世的心态与做派,都无从有在理在情的说道,足见他不怎么厚道。

事实也表明,由于鲁迅和蔡元培曾有“旧怨”,当年他在是否去吃“撰述员”这碗饭的问题上,曾有过一番痛苦的思想角斗。但最终接受了蔡元培安排的这个“无聊”的饭碗,而且一吃便是四年多,直到因“绝无成绩”,被裁撤为止。要是没有这笔钱,“以鲁迅那样的性格,那样的健康状况,他能否活到56岁,肯定是一个未知数。这样说并非耸人听闻,因为在旧社会的上海滩上,年纪轻轻的文化人,早殁于贫病交加(如蒋光慈、朱湘等便是如此)并非什么了不起的新闻”。1932年3月2日,鲁迅还致信许寿裳,代弟弟周作人谋留商务印书馆编辑职位,蔡元培多方努力,保住了他的饭碗。然而正是这个周作人,出于和鲁迅同样的理由,1926年2月9日就写过清算蔡元培的文章《外行的按语》(158页),7月19日又发表《我们的闲话(二六)》,挑战蔡元培(160页)。

1929年7月20日,周作人在私人信件中,甚至反对蔡元培回北大任职(161~162页)。始终君子如一的蔡元培则热心如初。

可见得鲁迅兄弟对于英美派人士的嫉恨,是多么根深蒂固、没有底线,几乎成为了一种本能。

可怕的更在于,恰如张耀杰先生总结的那样:鲁迅“致死不妥协的精神”,所针对的最为直接的对象,并不是日本人和国民党政府,而恰恰是被称作“四条汉子”的田汉、周扬等人;对鲁迅构成最为直接也最为致命的精神伤害的,不是来自日本侵略者和“以汉奸的姿态出现在我们左右的”赵太爷、钱太爷、假洋鬼子们,而是自称“同志”却偏要与鲁迅内斗内耗的田汉、周扬们。文革中清算“四条汉子”的,同样不是外来的帝国主义、本土阶级敌人,而是被田汉、周扬们引为“同志”的革命小将与老将(217页)。

宿命的历史很无情,它一次次被风刀清晰地刻录下来,虽然据说有一种人是铁了心宣布不相信“宿命”的。

刘  柠:中国缘何对日强硬出牌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1月9日于东京召开的中日第九次战略对话(副外长级)即日结束。唯一的“成果”,是双方确认将加快有关共同开发东海油气田事宜的工作及磋商。任何人都能看出,如此“成果”仅略好于没有成果或谈判破裂,基本上也就是给双方留了个台阶,不至于脸上无光而已。至于何时重开交涉,解决纷争,则迄无“路线图”。

此番谈判,中国不急日本急:一上来,日方首席谈判代表、外务省次官薮中二十三便就中方“继续单方面”开发位于“中间线”西侧(中方一侧)的“天外天”(日本名“樫”)油气田一事提出抗议。对此,中方发言人高调回应称天外天位于无争议的中国管辖海域,与中日双方原则共识中提到的有待就共同开发继续磋商的“其他海域”无关。联想到一个月前,中方派出海洋调查船在钓鱼岛周边海域活动,刺激了日本敏感的神经,也曾招致后者的一通抗议,可依稀感觉出两国关系在表面繁荣的背后骤然降温的现实。那么,中方缘何偏偏在这个时期,以如此强硬的姿态频频挑战日本呢?在强硬牌的背后,究竟有哪些战略取舍和利益考量呢?笔者认为,有近和远、直接与间接两方面的原因。

先说比较直接的近因。首先,不仅对中国,即使对中日两国和中日关系来说,2008年也不啻为一个分水岭。北京奥运的举办和“神七”的上天,标志着中国“大国崛起”的势头已不可逆转,这使日本在刮目相看的同时,也彻底改变了其审视邻国的视角和与其交往的方式:经济上,中国已“毕业”,至少不再需要援助——这一年,日本关闭了持续实施近30年的对华政府援助(ODA);政治上,中国已从地区大国晋级为对亚太乃至世界的地政格局举足轻重、势与美国联手,要“把地球的事情管起来”的重要大国,而这与日本正在锐意推进的21世纪国家战略——政治大国化的诉求不无内在冲突。对此,日本心态复杂,一筹莫展。

虽然恢复了长期中断的首脑互访,还有诸如在汶川地震中日本无私援华等温暖的插曲,但最根本的国与国之间的战略互信始终未及充分发育,从而使所谓“战略互惠”关系亦如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徒流于相互做生意的实用主义表层,难以向纵深拓展,稍遇挫折便前功尽弃,动辄掉头折返,大幅后退。譬如,一年前发生的毒饺事件,久拖未决,导致两国食品贸易几乎“回零”,至今未能恢复元气。加上其后恶名昭著的三鹿毒奶粉事件所引发的连锁反应,对成形未久的“世界工厂”的杀伤力不可谓不大,要重建包括日本在内的海外市场对中国产品的信心,恢复到以前的出口规模,恐怕需要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

其次,北京奥运用力过猛,过犹不及。奥运本来是一个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就,通过与外部世界的互动、沟通,加深彼此了解,从而为下一阶段的深层改革创造一个更加融合、协调的国际环境,博取、增殖国家软实力的绝佳良机,但结果却成了中国单方面向世界输出“中特主义”价值观的擂台。在日本长野举行的圣火接力,一片五星红旗的海洋中,几乎不见奥林匹克五环旗;有组织的中国留学生占据有利地势,日本本地观众被挤到最外围;爱国主义口号震天,4000名日本警员如临大敌维持秩序的场面,令同样举办过东京奥运会和长野冬奥会的日本国民大惑不解:这是奥林匹克吗?

继而,奥运开幕前夕,两名日本记者在新疆采访时遭当地警方殴打、拘捕;在日方抗议之后,只得到中方“感到遗憾”的表示。事件经日本媒体报道后,在日本国内引起强烈反响,舆论的“沉默螺旋”旋转加速,主流民意开始朝新闻报道自由和日本国家利益的方向倾斜,而这又反作用于日媒审视中国问题的视线,强化了对中国的“负面报道”。所以,我们看到奥运期间,日媒批判中国的火力相当猛烈、集中,连《朝日新闻》那样的传统左翼、亲中定位的媒体,也连篇累牍刊发批判北京当局的文章,且“尺度”之大、调门之高令人平生今夕何夕之感。如去年8月22日刊发的一篇题为《党的奥运——民主化是一个梦》的署名评论如此写道:“18日,中国中央电视台的午间新闻频道。所报道的不是刚刚发生的国民英雄刘翔的弃赛,也不是前一天晚上连夺两金的跳水女王郭晶晶的战绩,作为头条,报道了党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的外访日程——党胜于一切,如此国家的‘和平的圣典’。……申奥成功的那一夜,北京长安街被数十万市民变成了步行者天国。之后7年,开幕式之夜,在空前严格的交通管制中,奥运相关人士和党的干部的车队优先驰过;在绿色信号灯闪烁时,试图走过斑马线的步行者遭到警官的喝斥。在党的宣传下,北京奥运被称为‘中华民族的百年梦想’。但同时,‘要奥运,也要人权’的声音却被封杀。所谓‘奥运促进中国的民主化’——这种期待,现在听上去很空洞。”

如此“舆论导向”,当如何影响其“民意”,而民意又如何左右其对外政策的策定,最终形成何种对华政策,便不言而喻了。但我们在展开“舆论反制”的时候,是不是也该反求诸己,多少反思一下我们自己的应对——在奥运问题上,有无因用力过猛而导致过犹不及之处?纵观奥运前后的国际舆论,一个总的感觉:以北京奥运为分水岭,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越来越怪异,成了一个一味以含混不清的“中特主义”力拒普世价值,刀枪不入、爱谁谁的不可理喻的巨大的、不透明的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抵消、折损了30年改革开放所构筑、积累的国家软实力,且不无把百年梦想好容易一朝兑现的奥运变成负面遗产的危险。

众所周知,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扩大,我国对外政策的决策过程受民意制约的因素越来越大,回旋余地越来越小,早已失去了昔日总体化社会的“从容”。尤其是对日外交,因同时牵涉到历史情感纠葛和现实利益竞争,在诸多对外关系中是最棘手的,有时甚至面临进退维谷、动辄得咎的窘境。在这种情况下,要想谋求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既有赖于领导人个人的胆识、魄力,也需要一种宽松、宽容的舆论环境。否则,以战略高度、政治解决外交问题,便成了一剂剧毒的猛药。即便领导人再富于个人魅力和凝聚力,如果不拿出饮鸩止渴的勇气的话,也万难推进。正因此,去年6月,作为胡锦涛主席对日本“暖春”之访的最大成果,尽管达成了关于两国共同开发东海油气田的框架性原则共识,但随后,急转直下的现实抬高了民意的门槛,使政府的外交决策再度陷入僵局是显而易见的。而外交决策的弹簧一旦缩回去的话,在弹力的反作用下,将不止退回到原点,甚至有可能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倒退。

再谈两点比较间接的远因。一是美国因素。日相麻生太郎有句名言:“日美中虽然构成战略三角,但从来不是正三角形。”从中国角度看,其实亦如是。因此,中美关系良好时,中日关系便有所波折;反之亦然。1989年后的情况,也说明了这一点。种种迹象表明,奥巴马治下的美国将比布什政权更加接近中国,其程度甚至要比所谓“Stakeholder”还要密切,这也是目前全球经济萧条的大背景下的逻辑必然。对北京来说,只要华府朝自己目送秋波,东京高兴与否是不大在意的。所以,最近日本政界人士颇为焦虑,其最大担心就是奥巴马——这个连名字听上去都像日本人(Obama,也是日姓“小浜”的拼写)的家伙,会不会冒过东京,与北京“亲密接触”。而刚刚确定的白宫驻日大使的人选,着实给日本吃了一颗定心丸:著名战略学者、《软实力》(《Soft Power》)一书作者、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Joseph S. Nye)即将出任驻东京特命全权大使。在日人眼中,奈教授是当仁不让的亲日派;同时,以所谓“酷日本”(Cool Japan)为21世纪国家文化战略的日本自恃其国家软实力天下第一。

二是日本因素:因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北京对现任日相麻生素无好感;且其政权支持率每况愈下,已跌破20%的警戒线以下,来日无多是肯定的。而“后麻生”政权,无论是自民党的其他人选,还是民主党,抑或大联合政权,对中共来说,都不会比现状(麻生)更糟糕。如此,目前在东海、钓鱼岛问题上所打的强硬牌,一来可兑现一定的实惠,二来如在未来适当时候收手,即可变为对“后麻生”政权的一份大礼。一张牌变两张,何乐不为?

但是,打强硬牌时,有一点是北京务必要加以利害权衡的,那就是手上的牌所引发的民族主义后续效应问题,它表现在中国和日本两个向度:就中国国内而言,对日强硬牌一旦出手,收回或改弦更张谈何容易,某种意义上,实无异于饮鸩止渴;而对日本来说,其国内舆论亦非铁板一块,同样会对外部压力作出反应,有时则是相当民族主义的反应。而这两种反应,虽然方向相反,“固有频率”却相当接近,保不齐会在某个时点上发生共振。因此,对此时强硬牌该打与否的问题,决不能单凭目下情况就妄下判断,理应把有可能引发共振的情况及共振的大小、代价也计算在内。

陈建华:引爆手的心事(诗六首)

 

引爆手的心事
在赦免回乡的春天,我们邂逅
回眸十七省冰封,天地不老也不仁
从各自疲惫的行囊抖落同一张
纸牌,刻着三生孽缘的定约

蛰伏于孤岛,漂浮的心事
给手机的风暴宰割,营筑时光暗道
无穷尽变换绚丽的款式
像节日里维多利亚海港的镭射和烟花
在孽海情天的萤幕上
阵阵绽放你红蓝玫瑰的花瓣
冲浪般啃啮我桎梏中青紫的脚趾

辨认你歌吟的方向,哀丽的音符
渗入隔世如我的隧道
青春的列车早经沉埋于幽谷
在一个雪崩的午夜

梦见我成为名牌商号的引爆手
像小孩放鞭炮,捂着耳朵
用肉馅炸弹把幽谷炸平
为狼和羊群建筑疯狂的爱巢
一节节车厢的残骸飞溅

断肢缺臂的废墟冒出死腥的热气
犹如当年鲜花气球和枪炮的歌声里
我捡起一只粉红的小手套

你来自一个早晨,守望
我的梦醒,飘拂满天花瓣的披霞
掰开我琥珀般攥紧的手指
释放记忆的蝴蝶

3/9/2008

 

飞起的钢琴

早晨,想起你梦中的温抚
噩梦如珠抖落了一地。半脸的
阳光,雨又下了起来
 

他揽镜自照,认出了自己
轻指触摸左边的眼皮,不意
抓破一道青春的弧线,残留于腮边
嘴角浮起一丝伏尔泰的讪笑
瞥见背后那架锈损的钢琴
掂起了脚尖颤索,像凑近一个吻
张开的翅膀徐徐升起
散开琴键如漫天黑白的羽毛
微启清水湾窗帘的一角,伫望
烁金的沙滩,有女斜签
于绣榻,铭刻情殇红楼的心事
在海天孽缘的玻璃峭壁上
就像孤灯和光亮保持优美的距离
所有的快乐像断臂的天平
爱与不爱都绑在无花果树上
我丢失了绳索,又梦见黑猫
踯躅游荡于鬼影憧憧的高楼之林
寻觅不了情,情了不归路
绕过十字街的绿灯,伸个懒腰
凝聆发自囚笼野性的呼唤
醒来,黑猫倒悬于窗户
尾尖系着蝴蝶的面具,向我
展示午夜的城市之心
布满往日爱的爪痕
钢琴鹤立于半空,屏息神驰
握紧惊座不休的华彩桥段
假想远方刑地浪迹的掌声
投影于白垩的墙壁
雨水渗出一道道泪痕
垂下一串串樱唇的草莓
昨夜梦里不知让谁
心口划了一刀
单调的叙事割裂了动脉

3/13/2008

 

维也纳咖啡店的随想

 

天边一座遗忘的孤岛,伸出游子的水袖
笼起风云,行板浮尸走肉
与诗同行。来到
维也纳,异乎我梦中的维也纳
处处莫扎特的标准像,无以复加
这位御前音乐家的荣耀
商标是复辟了的君主

消费不分四季,像在旧金山一样
少女们学小甜甜布兰妮,裤腰上露出
肚脐美眼,梦想着沙地阿拉伯
的黄金沙滩,那里的少女们有福了
不是不愿学小甜甜,是不让学

毕竟拥有冠冕欧洲的优雅,不乏
小家碧玉的咖啡店
钩起我的记忆,关于我的中年危机
我对你说,多亏你的启蒙
让我懂得了使用伊美尔
和你在星巴克约会

你让我静默。纤纤玉指摩挲着一架
新款的手机,如一棵青瓷的菜心
蠕动着毛毛虫

突然一阵空降的恐惧
降落到手机的海洋
网路、沟通、伟哥、撒玛利亚女孩
音浪翻腾的海面,万千艘旗舰
竞争“跨界”的哲学话语
占领别人的空间,不费弹药
罗宾逊在呼救,我说
我砌不了我的墙,救不了你

停止杯盘的独语,想起911那天
在北美西中部一个空荡荡的租屋里
冲了凉跑出卫生间,只见
电视屏幕上纽约世贸在火焰中崩陷
浴巾从肩上滑落,我转身
捂住我的私处

这是乱世! 我对自己说
从此松开了生命
回到了穿开裆裤的孩提年代
万千只手也松了

太阳给一只虎爪
攫取,黑色的棺木悬浮在空中
缓缓逼近杯子

 

阿良

 

辨认镜框上童年的指纹,见到阿良
不知怎的站在我身后,憨笑
弄堂和他一起倒运
那年元宵节,妈妈
忘了让我们猜灯谜。天井里
枯井冒出了水,有人说
阿良是在清晨失踪的

等我起来,雾也散了
有人说他是给马同志带走的
我讨厌“小白脸”阿良,清水小分头
和他鼻子上的雀斑,能吹漂亮的口哨

记得阿良坏,给我吃 “麻栗子”
冷不丁在后脑勺 “笃” 一下,好痛
“你妈在找你。” 他歪笑着说
白了他一眼撒腿就跑。跑到家里
他也跑来了,捡回了我的书包

过了好多年,我长大了,想起
从前弄堂里有过一个叫阿良的
于是惋惜那天没猜的灯谜
又寻思起他失踪的谜
等我想起,听说阿良死了多年
死在一个边远的地方

谁也不知道阿良为什么被抓走,除了
马同志。户籍警换过好几个
马同志也早已被换走
我没有费心去打听
我们有很多事情,好像都比阿良重要

阿良不在了,他的妹妹长得标致
进进出出弄堂,眼抬得老高
我忍不住瞄她几眼,嘴涂得红红的
长统丝袜露出好多,春天还没来

妈妈嘀咕了几回 “作孽”
我从来没见过阿良的妈妈,听说
她从来不出门,穿着黑衣

 

牵狗的女郎

 

她踏着暮色的碎步,牵着一条狗,渐渐走近。我的脚步也变得轻盈起来,像蘑菇头上的小红帽,一颠一跳在碎石地上。

左近成排新建的楼盘,一栋挨着一栋,整齐的窗户像公文柜的抽屉。好像还没几家住户,这里那里少数几个阳台上,晾着衣衫或种着盆花。星星点点的,新衣服标上了花花绿绿的品牌。

笼罩在玫瑰色的夕阳里,一栋栋楼顶放光,像我们这个时代,富丽而虚幻。右边仍是一片荒地,成堆的垃圾,到处是坑坑洼洼,在四月天的黄昏,大小窟窿雾蒙蒙的,令我想起安东尼奥尼Blow-up里的片段。

她身材高挑而养眼,穿一件黑色的皮茄克。看不清她的脸庞,为了矫饰的尊严,宁可在远处多瞟她几眼。她牵着狗从我身边走过,像一朵丁香花,飘来了,又远去了。

有一回她穿着淡花的罗衫,像一个窈窕淑女。有一回瞥见她的脸,墨镜底下苍白的嘴唇,像抽干了的游泳池。于是在我的想象里,变成了一个倚楼望月的怨妇。

有时牵一条白色卷毛狗,玲珑可人。有时牵一条狼犬,在她旗袍短裙旁边,轩昂而威武。她没穿长筒靴,也没穿高跟鞋,修美的腿配着烫金的凉鞋,露出豆蔻染色的脚趾。

那一回给什么蛊魅附身,好像不经意的,我跟她之间靠得那么近,几乎擦肩而过。那条黑色的狼犬不安起来,朝我狂吠,眼睛充满血丝,像一条安达鲁的狗。惊惶中我看清了她的脸,她正巧没带墨镜,我们四目相对,如来电一样。

我眼前一片漆黑。一刹那间,成排的窗玻璃遭到电击纷纷碎落,像百眼菠萝,给刀削切割,一个个眼球爆开,溅出了血。

此后我不再走这条小路,每想起这位女郎,眼睛就胀痛起来。只记得最后瞥见她的背影,踏着暮色的碎步,牵着一条狗,渐去渐远。

4/2/2008

 

我们不是“豆腐渣”!

 

又一双小手伸出了瓦砾,伸向苍穹,松开青紫的五指,颤抖着,攒不成拳头。

万千双小手伸向青天,苍茫中摇曳无根的芦苇,缤纷的丝带纷纷飘落。

孔雀蓝的丝带,勾住了指尖,漂浮而去。

我行走在无间道上,万千颗眼珠,像海面的浮标,广场的烛光。

你们都在这里,一个都不少。

232个,汶川县映秀小学

290个,聚源中学

127个,绵竹市五福镇富新二小

…………

我打开旅行袋,装满了世界的爱心,来自幸存的母亲和孩子。

你们没有表情,随我的脚尖转动,睁得大大的眼睛,没举哀的眼睛。

你们噙着泪水,仍然带着质询,不忍问我不能回答的问题。

醒来,窗外日光满天,万千个书包像骑着哈利波特的扫帚,飞向云霞。

枕边留下一条蓝丝带,歪斜写着:我们不是“豆腐渣”!

6/1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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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萧:争取权利者的声明—-《零八宪章》的长远意义

《零八宪章》的出台,是社会对掌权者长期垄断国家权力、剥夺国民权利、拒绝政治改革强有力的回应。

《零八宪章》出台的背景

自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颁布以降,清末立宪、辛亥革命、国共内战,历次政治变迁无一不是社会精英们打着自由、民主的旗号进行,表明了中国人民对于本国专制主义政治传统的摒弃,同时足以证明自由、民主精神在中国社会所拥有的巨大政治动员力。

不幸的是,一种比传统专制更为残酷的政治制度登上了中国的历史舞台,一直延续至今。

1982年勃列日涅夫逝世,全世界共产极权主义国家共有18个,以共产主义阵营为代表的极权主义、威权主义、独裁政权主宰着大半个世界的政治和社会舞台,到今天,共产极权主义政权仅有中国大陆、朝鲜、古巴、越南硕果仅存,以马克思主义为内核的意识形态在中国大陆同样日渐式微,极权主义的运转也渐渐失去了原动力——依靠发动社会运动制造恐怖从而巩固其统治、泯灭人性的专制制度终究会被社会、被历史所抛弃。

《零八宪章》打破了两千年来专制主义政治传统封闭、僵化的思想禁锢,洗荡了60年来极权主义对整个社会的持续灌输,是对百年来中国人民追求自由、民主艰辛历程的回顾和总结,是对现实中国的思考与探索,更是对未来中国的期待与向往。

“敌人”在哪里?

极权主义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不断地寻找“敌人”、发现“敌人”,籍此发动社会运动不断地打击“敌人”、消灭“敌人”,通过社会运动证明自身存在的意义和社会价值,无论是“革命的共产主义”社会运动,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运动,如何巧妙的识别并消灭存在于“社会阴暗角落”之中的“敌人”,都构成极权主义赖以运转的结构——社会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所区别的是,后极权时代划定“敌人”的标准以更加隐秘的方式出现,它更加贴近当下的社会生活,“敌人”的认定不再是赤裸裸的“非友即敌”的鲜明阶级立场,更多的来自于掌权者对自身世界之外的感知,这种感知无法用社会、历史、政治、哲学的任何一个既定概念或一种特定专业术语来准确描述——仅仅来自掌权者对外部存在的自我感知。

于是,一个呆在自已书房里独立思考社会问题的专家或学者、一个被侵犯了权利却试图捍卫自身权益的普通公民、一个自由写作者或特立独行的艺术家、一个不会在掌权者面前表达“正确思想”的下属官员,都有可能在当事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它悄悄地认定为“敌人”;有时,这种“敌人”还来自于当上级官员考察工作时一个诚实的汇报,来自于考察工作既定安排程序之外的一个很不起眼的街头乞丐;有时,这种“敌人”来自于一位良心记者和一家媒体对于一起社会事件的真实报道;有时,这种“敌人”来自于人们对于某种宗教的自由信仰或是不信仰;有时,这种“敌人”还来自于社会根本不存在,却由于掌权者的某个特定“政治需要”刻意杜撰出来的一个事件;有时,这种“敌人”甚至来自于掌权者身边一个不太友好的眼神或一声微弱地叹息;来自于社会最底层的独立在官方语系之外的一种声音。总之, “敌人”是极权主义统治必备的一件事物。

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对于掌权者而言,权力便意味着一切,社会公平、正义、良心、道德感、对真理的追求仅仅是围绕权力斗争所给出的定语,围绕权力而展开的一切阴谋、权术、威胁、恐怖甚至暴力,会被认定为正当和合理;对于极权主义而言,《零八宪章》的面世,又为它发动下一个社会运动找到了合适的理由,新的“敌人”出现了——宪章派。

将宪章定性为“反动政治纲领”、发起者被告之“危害国家安全”、将宪章所宣示的目标视为通往“改旗易帜的邪路”,一系列极权语系中的政治语言被掌权者重新启用——与其说重新启用,不如说极权主义的专政血脉一直都在暗流涌动,遇到合适的政治气候,它便会重现天日。

自宪章公布至今,已经超过7200位公民在宪章文本上签名——在宪章被通往社会的路径被一股神秘力量拦腰截断之后。这些在宪章上签名的公民,来自知识分子、律师、维权人士、工人、农民、商人、学生、军人、共产党员各个层面。当然,这些签名人士被秘密警察有计划、有步骤的找去谈话,在秘密警察递过来的“谈话记录本”上签名——由于签名而引发的签名。(他们并非只在黑暗中“开展工作”,之所以秘密,在于他们对工作性质与对象的认知都属于极权主义认定的秘密范畴,譬如:他们并不清楚《零八宪章》是什么回事,他们仍然假装煞有介事地履行工作,数出一大堆连他们自己也不相信的语言用来否定宪章或是类似事件。当然,他们有一个极好的理由来安慰自己的良心——工作需要)

对于极权主义而言,这股“敌人”的力量过于弱小——相对于13亿人口的大国,7200位公民的力量远远不足以撼动它依靠强大暴力机器支撑的统治基石,更何况这些“宪章派”们本身并不具备传统政治文化中暴力对抗的本质和实力。问题又来了,这7200位公民是“敌人”吗?从他们被秘密警察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态度上分析,应当说,他们的内心是光明而又坦率的,并没有想要与任何人为敌的念头,他们都是这个社会中诚实的、合格的公民(包括宪章的发起者和签名支持者)——即便有些签名者对于“社会”来说有过类似蹲监狱的“不光彩”的人生记录。

那么,极权主义的“敌人”到底在哪里?“敌人”到底存在于它所认定的社会哪个“阴暗角落”?它籍此发动社会运动所指向的对象又在何方?放到《零八宪章》出台的背景下去审视,它的“敌人”来自于“中国人民对于本国专制主义政治传统的摒弃”,来自于“自由、民主精神在中国社会所拥有的巨大政治动员力”。换句话说,极权主义的“敌人”不是某一股现实存在的政治力量、不是在宪章上签名的公民联合起来的“统一阵线”(他们甚至在此之前及在此之后彼此之间都是陌生人),而是来自于它所统治的整个社会,它将极权主义的意识形态和统治方式强加给社会层面时,从那一刻起,“敌人”便同时产生。

宪章仅仅是将人性光明的一面用文字的方式剖析出来抵达这个制度下的社会,通过这种方式与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隐藏在公民内心最深处的作为社会学或者政治学意义上的人格尊严和公民道德心产生共鸣,即便签名者因此受到惩罚失去自由,隐藏在人性中最隐秘的这种人格尊严与公民道德心却仍然存在,等待着下一次的签名。这是极权主义无法用传统的社会运动给予准确消灭的——它仅仅是一种形而上的精神存在。

宪章的意义

对于极权主义而言,试图对经济、文化、社会及政治各个领域进行全面的掌控是它存在的本质,任何一种独立于极权主义语系之外的独立语言都构成了对它的现实威胁,如果这种社会语言试图解构它的统治地位——不管这种社会语言是否正义、理性,是否符合自然法的运行规律,都将成为它所认定的“敌人”。

宪章,正是这样一种语言。

一切与宪章有关联的人事都受到强大的社会压力。宪章的起草者被以一个十分严重的“罪名”受到逮捕失去自由,宪章的签名者受到持续的威胁、恐吓,他们比邻居们、比在此之前的生活多了更多的麻烦,因此不得不比以往更加小心谨慎。

与此同时,宪章在社会的传播也被禁止。种种迹象表明,宪章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寒流,这个年轻的小生命似乎早早地被人为扼杀了。

然而,放到中国的历史大背景下考量,宪章宣示的精神已经跨过了60年来的极权主义统治,上溯到了近百年来中国人民对宪政、民主制度构架的追求和探索,与中国两千年来根深蒂固的专制主义、奴隶主义文化传统直接形成对峙,这是长期演变的历史进程中的一段小插曲,不仅仅是7200位签名者独立于现存体制之外的一种语言表达,更是在某个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政治力量、社会力量的终结较量——自由主义与极权主义的终结较量!民主主义与专制主义的终结较量!

张耀杰:张严,吃信访饭的冷血官僚

在网络中意外读到于建嵘教授的《侵犯信访公民合法权利的制度根源是什么?——答国家信访局研究室张严主任》,令我再一次见识了专门吃信访饭的信访官僚不学无术的冷血嘴脸。

信访销号证据确凿

据于建嵘介绍,2008年12月27日上午,他应邀在国家信访局研究室和中央党校政法部联合召开的“信访。法治。科学发展观”研讨会上,作了“信访责任追究制——绩效和悖论”的演讲。演讲结束后,国家信访局研究室主任张严在有信访局领导在场的情况下,对于建嵘进行“迎头痛击”,甚至指责于建嵘“思想意识有问题”。

按照于建嵘的说法,张严“迎头痛击”的第一点,是“关于基层政府被逼到上级信访部门来行贿进行销号有什么证据”?而于建嵘在此前的演讲课件中,已经公布了“河南省某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某某2007年4月13日‘在全县信访稳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影印件。”其中有这样一段话:“责任单位负责上访发生当时的销号,要尽最到的努力减少进入登记量。信访局负责每月通报前的沟通,压缩每月通报量。销号是最后一招,目前,个别单位对销号不理解,发牢骚。有的向县领导反映说销号不合理,有的说‘信访体制不科学’。但今天我要强调:合理不合理,科学不科学,不是我们在座各位能决定的,上级这样考核,我们只能与时俱进,适者生存嘛!今后,发生上访必须销号。销号只是经济上的付出,不销号就是政治前途上的损失,请同志们将这一要求转告党政一把手。一个单位进入登记一起并不可怕,但是每个单位登记一起全县就是近百起。后果是影响县委、县政府的形象,是市对县的追究和否决,这个责任不是哪个人、哪个单位能负起的。”

这里的“河南省某县”,其实就是我本人陪同于建嵘实地调查过的河南省洛阳市的嵩县。这里曾经发生过农妇王次妞割下被金矿主和警察活活打死的大儿子姚国强的头颅,长年坚持信访的传奇命案。另一位著名信访人刘学立,不久前又被“政法委书记赵某某”等人实施了法外劳教。就是在这份文件中,明确记载着该县的销号成绩:2007年1至3月份,实际发生赴京上访25起65人,进入登记的只有1起;到省上访41起55人,进入登记的只有7起。多少年来,这个县的党政官员,一直奉行的是宁肯花费几百万元的巨款到北京去抓人销号,进而与国家信访局结成利益共同体,也不肯对受害人进行国家赔偿的祸国殃民的野蛮政策。

在更为早前的2004年,我已经与于建嵘谈起过河南省普遍存在的信访销号现象:我的一位老同学负责河南省某个乡镇的信访工作,他带着派出所长一行人到北京来抓信访人时,专门请我吃饭,希望我以更低的代价为他们联系销号事宜,因为他们此前联系销号的某位河南老乡的要价变得越来越高。这位河南老乡是复员军人,他的战友转业后在国家信访局工作。国家信访局研究室主任张严,撇开于建嵘当场提供的铁证讨要“莫须有”的所谓“证据”,简直就是冷血蛮横、麻木不仁到了见到棺材也不掉泪的地步。

关进精神病院的信访群众

在谈到“某些地方政府把信访群众关进精神病院”的问题时,张严教训于教嵘“不要相信《新京报》等街头小报的报道”。而于建嵘提供的偏偏是信访民众写给他的控告信,其中写道:“今天这封信将写若干件将正常人抓入精神病院的实例。这已不是个案,将正常人抓入精神病院已成为了普遍的疯狂的社会犯罪现象。切盼这封信能引起您的重视进而通过您和其他有志于解决此事的好心人的关注和呼吁使这种犯罪能早日得到国家领导人及全国人民的关注,能早日通过有效的法律手段遏止这种疯狂的、普遍的社会犯罪现象。”

与此相关的案例,近年来我作为一名业余维权人士,也曾经调查核实过若干起。李桂荣,女,汉族,1957年4月5日生人,家住吉林省辽源市东光街16-4号。身份证号是:220403570405396.原工作单位是辽源矿务局机电总厂。从1999年起,她先后向国家煤炭工业局、中央纪委等权力机关举报吉林省人大代表、前辽源矿务局局长现辽源矿业集团董事长张义一伙“滥用职权贪巨款,费尽心机坑国家”。2000年4月29日,精神健康的李桂荣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后来又在两次劳动教养过程中被毒打致残,现在只能拄着双拐走路。

安徽阜阳的举报人李国福,被“白宫书记”张治安违法关押,于2008年3月13日在安徽省第一监狱医院“被自杀”。李国福的家人虽然没有被关进精神病院,却在张治安的恐怖高压下先后有4人患上精神病,我到阜阳实地调查时依然有一人住在精神病院。与李国福关系密切的前伍明镇教办室主任吴邦林,先是遭受张治安等人的迫害住进精神病院,出院之后又离奇死亡,他的卧病在家的妻子在此之前也惨遭杀害。此案曾经被最具影响力的喉舌媒体中央电视台反复播出过。

据国家信访局官方网站介绍,研究室“负责信访信息的综合分析和反映;信访法规建设;信访工作调研;信访理论研究;宣传工作及新闻发布。内设机构:调研处,法规处,宣传处。”作为国家信访局研究室主任,张严连像我这样的业余维权人士都能够调查核实的真实情况和真实案例都“不要相信”,他和他所在的国家信访局研究室,除了专门吃信访饭之外,到底调研过什么样的信访工作呢?!

研究室主任不学无术

接下来,张严还不识数地教训于建嵘说,在“某些地方政府把信访民众进行劳动教养”的问题上,不能以个案来否定制度的合理性。其言外之意就是制度的合理性不是体现在每一个个案的公正解决之中,而是体现在每一个个案之外的子虚乌有的所谓“大多数”之中,或者说是体现在温总理虚张声势的所谓“仰望星空”之中。

在这个关键点上,我是不赞同于建嵘“不能以个案否定制度,这当然是不错的。问题是,如果恰恰是某些制度性原因导致了严重的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事件,我们就得反思制度是否合理、是否完善”之类调和态度的。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最为先进的法律制度,恰恰就是美国人所坚持的案例法,也就是通过一例又一例的经典案例来否定旧制度并且确立新制度的制度设计。中国现行的在法律制度、法律框架、法律程序和法律渠道之外,另设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党大于法的纪检委和政法委,并且另开法外信访和法外劳教的方便之门,本身就是对于传统社会官本位的极权人治的发扬光大;同时也是对于足以治官安民的现代宪政制度和法律权威的矮化、颠覆甚至于败坏和践踏。落实到国家信访局研究室主任张严和他的同僚身上,维护并且扩张现有的信访制度,其实就是维护他们自己的一份官职和一个饭碗。至于被劳教、被残害、被关进精神病院的无数信访公民的生与死,是完全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的。

作为一名业余从事维权活动和信访调研活动的普通学者,我所接触到的北京及外省市的信访人数以千计,却从来没有听说过还有一个叫张严的国家信访局研究室主任。今天专门在网络上搜索一遍,只看到他的一篇标题为《大力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进程》的千字文。其中写道:“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有很多工作要做,其中最基本的一条就是信访立法,通过完善信访法律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信访制度框架。这是因为:第一,当前信访法规数量严重不足,仅有《信访条例》、《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以及一些地方性法规规章。这些尚不能支撑起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与一些部门法体系恢弘、层次分明、律法繁多相比,显得有些单薄。第二,缺少权威性的法律基础与核心。《信访条例》只是一部行政法规,担当不起衍生出一个逻辑严谨、相互配套、覆盖广泛的法律体系的重任,各省(市、自治区)出台的作为地方性法规的信访条例或者实施办法,以及关于信访听证、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规范性文件,仍然是低层级的法规,无法胜任作为信访法制基础的重任。第三,《信访条例》本身的缺陷:调整范围狭窄,对于涉法涉诉信访、涉及军队的信访、涉及人大、政协的信访,该条例尚无法适用;可操作性不足,许多规定过于原则,缺乏明确具体的操作程序和方法。”

把反法制的“信访”冠以“法制化”的名义,并且明目张胆地要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之外另立一套“独立的法律体系”及“部门法体系”,充分证明了张严“无知者无畏”的不学无术。像张严这样的人物竟然能够充当国家信访局研究室主任,又足以反证整个信访制度和信访体系的无效与无力。

对于信访人的真诚忠告

正是基于上述现实,一直以来我坚持劝说包括刘学立、李桂荣在内的所有信访人,应该彻底放弃通过信访渠道伸张正义的赌徒式的青天迷信和侥幸心理,转而采取既要利用信访又不要被信访所利用、所陷害的理性态度。李桂荣听取了我的一部分的意见,通过法律程序救出了被长期关押在辽源福利院内的未成年幼女。早在2004年就已经被劳教和毒打过的刘学立却执迷不悟,自以为可以与官方周旋谈判,其结果只能是稍有不慎,便落入中央及地方当局精心设置的信访陷阱,先是于2008年8月7日北京奥运会开幕之前遭到诱捕,被强行押回嵩县软禁两个多月,至9月24日又被宣布“劳动教养一年九个月”。

在我看来,坚持信访的人绝大多数确实是受害人,但是,他们并不是道德高尚并且能够推动社会进步的人。我第一次到国家信访局门口调研时,亲眼看到成百上千的信访人不顾一切地涌向黑洞洞的信访窗口;与此同时,从外地来的截访人员,明目张胆地从人群中强横地毒打并且抓走本辖区的信访人。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成百上千的信访人能够撇开自己的冤屈而表现出一点点的同情心,完全能够有效制止截访人员的为非作歹、胡作非为。但是,我等待了一个多小时,却没有看到任何一个信访人对被截访的信访人表现出半点的同情心。像这样没有同情心的信访人,无论自己有多少冤屈,又有什么理由和资格要求别人的同情和救济呢?!

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由于大部分信访人只关心自己的一点冤屈的过于自私,才导致他们抱着低门槛、高回报的赌徒式的青天迷信和侥幸心理,甘心情愿地走上了长期信访的不归之路。等待他们的,自然是而且必然是耗费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却换不来几千元、几万元、几十万元的经济赔偿的得不偿失及家破人亡。

陈子明:中国宪政民主的实现途径(上)

当中国经济迅速增长,世界地位日益凸显时,中国在政治上是坚持专制还是推进民主,就不仅是中国人的最大关切,也成为全人类的紧迫课题。如果中国实现了民主化,世界主流国家就可以专注于解决全球经济一体化中涌现出来的新问题;否则,专制国家与民主国家的分野就仍然是世界体系中的一个主要矛盾,中国将无法与发达国家开展深层次合作,并继续被后者视为对国际秩序的潜在威胁。

举目四望,如果不算索马里那样国不成国的失败国家,现在世界上仍然实行专制政体的国家,已经为数不多,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像沙特阿拉伯那样的中东产油国家,拥有丰富的地下资源,本国居民已经贵族化,劳苦大众基本上都是外来移民;一类是像朝鲜、古巴那样的残存极权国家,一个是子承父业,一个是兄终弟及,政治继承问题是随时可能引爆的定时炸弹。前者中国学不来(虽然中国的城乡关系有点类似沙特的原住民与外来移民关系),后者中国已经退不回去。况且,这些国家的民主化也是或迟或早的事,前者更可能通过和平宪政改制,后者更可能通过革命改朝换代。

在世界第三波民主化中,既有坦克上街、人头落地的案例(葡萄牙、罗马尼亚),也有解严修宪、政治妥协的案例(韩国、台湾)。后一种模式不仅在政治上比较平稳顺滑,对于经济的不良影响也相对较少,是更为理想的政治转型方式。

中国要实现和平宪政改制,需要有多种因素的合力。首先是公民社会的发展壮大,其次是执政党在理论和政治上的革新,以及在此基础之上体制内外两方面的良性互动。

一、希望在民间

笔者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写过几篇讨论中国民主前景的文章,强调制定政治计划的基础是政治气候学而不是短期的政治气象预报,政治观察应当聚焦于民间,而无须过多考虑邓前邓后的问题。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民主力量在公民社会形成过程中将获得越来越大的活动空间。与其揠苗助长,不如辛勤耕耘。民主制度的各种基础设施与基本要素,无论在哪个地方都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建立和完善起来。争取民主并不是知识分子的独家事业,不应当也不可能由知识分子来垄断或者包办。民主社会的最终形成将是历史合力作用的结果,工人、农民、企业家、国家公务员和军人、中共党务工作者都可以为之做出自己独特的贡献。当时,赞成上述观点的人为数不多,很多人或者期待剧变,或者期待新政,把过多的精力放在预测邓前邓后上。后来,又有不少人寄希望于江前江后。十几年过去了,民间的政治主体意识大大地进步了。现在,人们已经不再那么热衷于猜测胡前胡后,而是把希望寄托于自身的耕耘,寄托于公民社会的发展壮大。

变革原动力

政治变革的原动力从来是在民间,古今中外概莫如此。有时候好像是领导人发挥了很大的个人作用,例如1980年代中期戈尔巴乔夫提出公开性,1990年代初期邓小平推动市场化改革;但归根结底是他们对于此前民间诉求的一种反应,他们是反对运动的政治遗嘱执行人。

民间压力可以分为两种,所带来的政治变革也相应地分为两种。一种是爆发性的,大起大落的;一种是持续性的,叠加累积的。前者可以导致政治路线和方针政策的改变,后者可以导致政治体制和程序结构的改变。

自古以来,统治者就懂得民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当统治者严重违背了民意,民间不满情绪经过长期蓄集,便会出现政治运动,来一次火山爆发。1976年的四五运动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但是,由于当时的总体性社会还很牢固,每一个人都被城乡的单位紧紧束缚着,四五运动的最好结果也就是换领导人(邓小平平反上台)、换政策(现代化取代继续革命),还远远达不到制度转型的层面。1989年民主运动是另一个例子。由于在1980年代已经出现了一些公民社会的萌芽,如果这次运动取得成功,显然会导致一些体制性的变化,譬如说民间媒体的崛起,民间社团的合法化,但还不会带来根本上的改变。

宪政民主政体对于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有很大的相关性。如果以多数人(起初只是男人)具有选举权作为民主政体的首要标志,那么,当美国和英国在19世纪实行宪政民主时,公民社会已经相当发达。从东欧国家的民主转型来看,由于波兰在转型前没有搞过农业集体化,农民一直拥有土地所有权,天主教会势力庞大,知识分子主流在1980年代已经与政权分手,剧变后的转型就比较顺利;苏联是极权制度的发源地,公民社会发育程度很低,因此民主转型一波三折,甚至出现了普京帝国这样的产物。

由此可见,虽然我们不会拒绝突如其来的剧变,但始终应当把推进民主的着力点放在公民社会的建设上。如果民间没有率先出现结构性的变化,仅仅依靠起伏不定的情绪化民意和无从预测的突发群体事件,或者单纯地寄希望于领导人的开明新政,都很难结出宪政民主的丰硕果实。

民间社会的历史变迁

国家-社会二元分析框架中的社会(民间社会、市民社会、公民社会),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希腊世界的城邦国家和春秋时期以前的华夏诸国,都是马克思所谓自然形成的或政治性的共同体,当时还不存在滕尼斯(Ferdinand Tnnies,德国人,社会学形成时期的社会学家,1855~1936)所谓的社会——人为的理性建构物。

雷海宗(历史学家,战国策派代表人物,1902~1962)曾提出中国文化独具二周论:中国四千年来的历史可分为两大周。第一周,是最初至西元383年的淝水之战,……第二周,由西元383年至今日。第一周是兵的文化,即兵民一体的历史;第二周是无兵的文化,即兵民分离的历史。兵民一体的历史又可以分为两个阶段:族兵制阶段和郡兵制阶段。春秋时期的诸侯国由国人和野人构成,而二者内部都保持着基于血缘的氏族结构。进入战国时期之后,氏族、宗族逐渐瓦解,取而代之的是地缘性的郡县乡里制。在兵民一体的时代,国家对于基层共同体——乡里实行强控制,这与后来所谓皇权不下县是完全不同的。

从远古到春秋时期,军队与地方行政都是按照血缘氏族、宗族的组织编制的;从战国时期到秦汉,普遍兵役制的动员体系是地缘的郡县乡建制,郡守就是郡兵的长官。征兵制改为募兵制后,兵户、军户与民户分开,武官与文官分途,国家的安危主要依靠专职士兵与军事系统,对民户的管理体制就不需要那么严密了。于是,郡守不再具有领兵打仗的职责,乡里组织也逐渐瓦解了。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国家乡里系统中的编户齐民不断流失,出现了村庄这样的民间聚落;在原有官方祭祀系统之外出现了民社,还出现了佛教、道教这样的民间宗教以及慈善性、互助性的会。隋朝废乡官;唐朝拆除坊墙,废除都市中的里坊制;一直要到两宋时期,城乡民间社会才初具规模。

由于中国始终没有出现过西欧中世纪的那种自治市,也没有出现过自治教会对于王权的制衡,因而就没有从民间社会中发育出黑格尔、马克思意义上的市民社会(其特点是私法对于市民权利的保障),并通过市民政治权利意识的觉醒进一步发展到公民社会。晚清的社会精英已经认识到,这是近代中国落后于西欧的一个重要原因。通过建设公民社会来推动宪政民主,是清末民初中国先进分子的一个共识。

1919年五四运动前后,是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最高峰。公民社会的各种结构性要素,当时都已经具备。不幸的是,此后,上述的政治共识破裂,多数社会精英尤其是知识精英选择了一条后来被证明是历史性错误的发展道路。激进民族主义对于传统的天下主义和舶来的文明-世界主义的压倒性优势,使中国选择了强国家-弱社会的德国日本模式和极权国家的苏联模式。国民党实行以党治国,使公民社会的发展停滞,甚至出现了局部性的萎缩和倒退。共产党则对公民社会的所有领域进行了犁庭扫穴式的打击。

毛泽东在全盘苏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出自己的模式:全能主义/总体性社会,其在大跃进时期的极端表现形式是所谓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全国大多数地方吃饭在公共食堂,少数地方夫妻分居,分别编入营连排民兵组织)。毛的模式实际上是秦汉帝国兵民一体大共同体的翻版。这种模式将政治中心、意识形态中心、经济中心重合为一,国家与社会合为一体,资源和权力的高度集中,黑格尔、马克思、滕尼斯意义上的社会已经完全被政治性的共同体所吞噬。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开始重新恢复国家高度控制之外的民间社会活动。当代民间活动的范围可以划分为私域与公域。1989年之后,当局实行了一方面在私域中放开,另一方面在公域中收紧的两手政策,经济与政治发展失衡,导致了权贵资本主义的出现。从总体上说,现在民间社会尤其是其中公共领域的发育程度,还没有达到90年前五四时期的水准。

公民社会的结构

托马斯o雅诺斯基(Thomas Janoski,美国肯塔基大学教授)将广义的社会划分为4个相互起作用的组成部分:国家领域、私人领域、市场领域和公众领域。各领域之间是相互重叠的。国家领域包括立法、行政(执法)和司法(依法律和宪法作评定)的组织。私人领域包括家庭生活、亲友关系及个人财产的处理。市场领域包括那些通过商品生产和服务而实际创造收入和财富的私营组织以及若干公营组织。公众领域至少包括5种类型的志愿联合组织,政党、利益集团、福利协会、社会运动(西方政治学界一般把它看成非正式组织)及宗教团体。如果采用国家-社会二元分析框架,公民社会由私人领域、市场领域和公众领域构成。也有人采用国家-市场-公民社会三元分析框架,将市场领域从公民社会中划出。

如果按照国家-市场-公民社会三元分析框架,在市场经济、公民社会、宪政国家三者之间,有一种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的关系。市场经济的萌生,率先打破了以单位为细胞的总体性社会,为公民社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而市场经济的过度膨胀,又会挤压公民社会的空间,恶化公民社会的品质。公民社会的壮大,是向宪政国家转型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反过来说,只有实现了宪政民主的政治突破,才能打碎束缚公民社会的专制桎梏,使公民社会的发展不扭曲、不走样。公民社会不是市场经济或者宪政国家的某种附属品,它有自身的逻辑,需要经过专门的努力和精心的培育,才能够根深叶茂、开花结果。

下面结合中国的国情,从7个方面来分析公民社会的构成要素:(1)独立的公民人格;(2)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3)自治的社团法人;(4)政教分离的教会;(5)独立的舆论媒体;(6)公民运动;(7)竞争性的思想库。

独立的公民人格

公民概念源于古希腊城邦国家。幼稚的城邦公民还离不开共同体的襁褓,还没有独立的生存意志和生活能力,以至当时对公民最严厉的惩罚就是将其放逐出城邦。经过中世纪市民社会的洗礼,首先产生私域中的选择权和自主权;然后通过私人之间的自由结社,通过对公众话题的讨论和对公共事物的关注和参与,产生了一个超乎个人的公共领域;最后争得主权在民,诞生了现代意义上的具有独立人格的公民。

在中国,父母官、子民称谓长盛不衰,表明大共同体的体制和意识一直延续下来。五四之后,出现了两股背道而驰的潮流:一方面是传统共同体诸如宗族、家族的瓦解,社会人崭露头角;一方面是新共同体的形成,单位人逐渐占据舞台的中心。延安时期的中共是一个职业革命家的共同体。一名知识青年投奔延安,就成为革命队伍的一员,一个单位人、公家人。单位制度源于对党的革命队伍的特殊管理体制。所谓革命队伍是以中共党员为核心的公职人员群体,所有党群团体、军队、政府机构和公营企事业都是革命队伍一元化组织的不同职能部分。革命队伍中的成员一律实行供给制,其范围逐渐扩展到衣、食、住、行、学、生、老、病、死、伤残等各方面,依照个人职务和资历定出不同等级的供给标准。供给制使个人的私生活空间极其狭小,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完全依赖于公家的分配,几乎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中共夺取全国政权以后,单位制度逐渐普及到全国城乡,毛泽东在大跃进和文革时期曾两度鼓吹和推行普遍供给制。

改革开放以来,从农村到城市,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包括社员)转化为社会人,这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转变。城市中的这种转变主要发生在1990年代之后,因此在1989年**时,大多数的运动参加者还没有完全摆脱子民-单位人心态,还不具备健全的公民心态。爱德华。希尔斯(Edward Shils, 美国教育家,1910~1995)指出:公民身份是平等的表述。而参加八九民运的大学生,当时还属于不愁分配的干部后备军,是傲视芸芸众生的天之骄子。J.M.凯利(Johan.M.Kelly,爱尔兰人,法学家)指出:公民资格意味着存在一套关于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规范体系,赋予了个人以责任和权利,义务和权力,限制和自由。公民意识是一种平衡权利与责任的理性意识。而参加八九民运的一部分大学生,在运动初期有点像对父母撒娇的任性儿女,在运动过后不交待、检讨就不予分配工作的情况下,又像是慑服于家法的乖孩子。培育独立的公民人格,仍是中国当前的一个艰巨任务。

独立的公民人格,具有一种崇尚正义、公道的高贵气质,但不是所谓的贵族气质;具有一视同仁的平等气度,而不是自卑自贱的臣民-草民心态;既有反抗暴政的天赋权利又有和解妥协的政治理性,而不是权力高压下服服帖帖和权力真空时无法无天的顺民-暴民分裂人格。当代公民,既享有不受权力任意侵犯的私权利,又享有纳税人-福利人、 选举人-被选举人的公权利。亚里士多德早就指出:全称的公民是凡得参加司法事务和治权机构的人,或凡有权参加议事和审判职能的人。 法学家郭道晖说:公民权的核心是政治参与权和政治防卫权(自卫权、抵抗权)。

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公民传统的源头是希腊城邦,市民传统的源头是罗马法。罗马法中含有市民法,首创了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按照《布莱克法律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私法是公法的对立词,它是指调整市民与市民之间关系的法律,或者是在权利附着的主体与义务联系的主体均为私的个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的情况下,有关定义、立法及权利实现的法律。前述托马斯o雅诺斯基所划分的私人领域和市场领域均属于私法调节的范围,前者调节的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后者调节的主要是企业法人之间的关系。

如果说西方传统法律体系主要是一种民法化(私法化)或者私人化的法律体系,那么中国传统法律体系则主要是一种刑法化(公法化)或者国家化的法律体系。晚清法律家开始引进大陆法系的民法,到1930年,中华民国民法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除了包括《民法》、《商法》和《民事诉讼法》在内的《六法全书》。在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毛泽东时代,除了一部《婚姻法》,再没有颁布其他的民法和商法。经济单位之间的关系,是靠行政手段来协调而不是靠法律手段来调整的。

1980年代,中国民营经济开始重新萌生,笔者当时也曾创办过十几个民营机构。但这些机构都不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这种民营机构是建立在沙滩上的楼阁,一旦主办单位(国家机关或国营企事业)解除挂靠关系,或者主办者个人出了什么事情,该机构就会因为失去了合法性(工商局年检时主管单位不再给盖章)而顷刻瓦解。

进入1990年代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陆续颁布,真正的民营企业法人才得以设立。在当下中国,除企业法人已经依法实行工商登记注册制外,其他法人的设立均实行双重行政部门审批制,而且审批规则缺乏法律依据。

自治的社团法人

在日本,私法人被分为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社团法人,又称法人型人合组织,指以人的组合为成立基础的法人,即人的组织体。财团法人,又称目的财产,以一定的目的财产为成立基础的法人,即一定目的的财产的集合体。在普通法国家没有社团与财团之分,格雷(约翰o齐普曼o格雷,John Chipman Gray,美国本土分析法学的开创者,美国法律评论American Law Review的创办者,1839~1915)说:社团对普通法来说是唯一被知道的法人。

秦晖指出:与其说结社权是自由主义的需要,毋宁说社会主义更需要这种权利才对——实际上社会主义的词根社会(society),在西语中它与协会、学会等是一个词,就是自由结社的意思。正如马克思、滕尼斯等人指出的:从共同体到社会是个大进步,中世纪只有依附性的共同体,近代有了自由人的结社,才有了所谓社会。没有自由结社就无所谓社会,又谈何社会主义呢?但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财产的集合体却享受到优先于自由人的联合体的待遇。从毛泽东时代到后邓小平时代,人的组织体一直被官方压抑和严格管控。

1950年,政务院(1954年改为国务院,两者有很大区别,原来的政务院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务院则是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编者注)颁布了《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1951年,内务部(1969年被撤销,1978年设立民政部——编者注)颁布了《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根据上述办法和细则,当时社会上的绝大多数社团均以封建组织、反动组织和宗教性组织的名义被取缔。极少数社会团体经过整顿收编,被党和政府赋予了相应的工作职责,使这些组织成了党和政府的重要的、不可或缺的职能部门。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挂靠等各种变通方式,中国的社团空间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各种新型的社团开始涌现。挂靠关系的建立依赖于高度个人化的社会资本的存在,也就是社团发起人与挂靠单位领导人的社会关系。这就使社团对于挂靠单位及其领导人具有一种依附性,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治团体,但毕竟是给跃跃欲试的社会力量打开了一道窄门。据统计,至1989年,全国性社团增加到1600多个,是1978年的16倍;地方性社团则增加到20万,是1978年的33倍。1989年10月,国务院颁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并对社团进行了清理整顿之后,社团数量在1990年代出现了负增长。在无法取得民政部门注册的情况下,许多社会团体转而以各种名义向工商部门注册。1998年,国务院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开始将民办非营利的实体性机构纳入民间组织的登记范围。在1998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出台以前,各种民办非营利机构的总量已经达到约80万家;据民政部的资料统计,截至2004年底,全国各级社会团体15.3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3.5万家,社会团体的空间再次被大大压缩。

根据现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成立社团需要双重主管部门批准。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申请成立社团,首先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然后再由登记管理机关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按照该条例,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会同有关机关指导社会团体的清算事宜;监督、指导社会团体……开展活动。社会团体成立后拟设立和撤销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社会团体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本社会团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根据这一套办法,根本看不出社团法人与业务主管单位的直接下属机构有什么区别,完全抹杀了社团的自治性质。

当前,可以从两个方面推进社团自治。一个方面,是通过舆论媒体和社会运动,要求撤销违宪违法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保障《世界人权公约》和现行宪法所规定的结社自由的结社法。另一个方面,是根本不理睬上述条例,按照自然法的天赋人权、《世界人权公约》和现行宪法的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社团,如果行政部门出面干预,则通过人权诉讼来寻求司法救济。没有救济的权利就不是权利。《世界人权宣言》第8条规定:任何人当宪法或法律所赋予他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有权由合格的国家法庭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这就是著名的诉诸司法权利(the right of access to justice),它表明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不能拒绝公民寻求司法救济。

王绍光指出,研究中国的公民社会一般会把注意力放在已经注册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误认为它们就代表了中国的整个社团领域。但事实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组织仅仅是这个版图上很小一块。许多为人熟知的民间环保组织就不在民政部门注册。有理由估计,全国范围内应该在民政部门注册而没有注册但开展活动的社会团体数量达3万~5万之多。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部自己估计实际上现在有20万~30万家没有注册但照常开展活动。没有注册的草根组织包括读书会、合唱队、郊游俱乐部、业余体育爱好者协会、文学社、宗教团体、兴趣团体、老人会、联谊会、学生社团、疾病康复团体等等。由于当局的严厉打压,现在唯一欠缺而有待突破的是具有政治指向的民间社团,譬如说宪政促进会、地方自治研究会等。

但是在发展迅速的网络空间,带有政治指向的虚拟社团已经出现。互联网通过电子邮件、聊天室、新闻组和虚拟俱乐部等方式,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超越物理空间的平台,利用网络平台人们可以组织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社团。譬如说,拥护文革、反对邓小平复辟资本主义的新老毛派人士围绕旗帜网、乌有之乡等网站正在集结起来。牛博网、猫眼看人等网站则聚集了一大批信奉自由主义的网民。网络空间政治化的趋势正在日益显现。

政教分离的宗教组织

在西方公民社会的形成中,基督教会起到过极其重要的作用。基督教会从其诞生之日起,就成为王权的制衡力量。宗教改革之后的政教分离、信仰自由,培育了多元、妥协的政治文化。马克思和韦伯对于宗教在现代化中的作用有过截然不同的评价,现在看来,是后者的观点占了上风。

中国传统宗教的教义和组织,与西方和穆斯林世界有非常大的不同。但是,宗教情怀和宗教团契,同样是大多数中国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要素。有人说,当年中共的吸引力,就来自于它的类宗教(准宗教)特征和功能。当它的这种性质被彻头彻尾的功利主义和机会主义取代后,各式各样的气功组织和家庭教会的迅速崛起,也表明了当代人对于宗教生活的渴求。

自古以来,宗教组织就是一种安定社会、净化人心的力量。任何宗教教派都旨在劝人从善,慈悲为怀,并在赈灾、济贫、养老、慈幼、义诊、兴学、扶残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社会功能。当代宗教组织的复兴和繁荣,与现代化的进程和公民社会的发展,也是并行不悖的。在台湾,自1989年以后,获准登记的宗教团体愈来愈多,除了在1996年和1998年以外,年成长率都在24%至103%之间,2000年的宗教团体数是1989年的13.04倍。至于台湾地区已登记在案的各宗教团体之社会服务发展概况,截至1999年底,则包括:医院29所、诊所19家、大学10所、专科学校6所、职校14所、中学30所、幼儿园、托儿所507所、其他文教机构590个、养老院16家、身心障碍教养院26家、青少年辅导院15家、福利基金会98个、社会服务中心71个、其他公益慈善事业120个。在各类宗教组织中,尤以慈济、法鼓山和佛光山等佛教组织的表现得最为出色。台湾研究人士指出:由此可知,宗教力量之分布深广,已经嵌入台湾底层社会,其本身所蕴含丰富与多元化的潜在社会福利资源,及社会教化功能,自然应予重视与开发。

在中国大陆,所谓的宗教信仰自由只适用于官办宗教组织,当局对于民间的各种宗教组织和准宗教组织,采取了压制和打击的政策。根据李凡《基督教和中国政治发展》一文提供的数据:官方统计称,三自爱国教会人数在2000万左右,家庭教会有2000万。而家庭教会方面的统计称:仅家庭教会,天主教人数有1000万,新教有5000万到7000万。所以,基督教徒总数在8000万到一个亿之间。据说,有的内部统计数字还要高,可以达到1.3亿左右。如果按1.3亿算,则占中国人口总数的十分之一,而按8000万算,也在7%左右(香港占10%,台湾占3%)。30年前,中国基督教徒只有大约200万,30年后翻了40~50倍。据说,目前仍然在以年增长率5%的速度在发展。按照这个速度,到2020年的时候,中国基督教的总人口会达到近两个亿。如何对待家庭教会,已经成为当局极为头痛的问题。如果承认其合法性,就等于承认了教会自治;如果拒不承认其合法性,就是把一亿多中国人推到了自己的对立面。

眼下,知识界中有人正在步康有为后尘,推行以儒教为国教的运动,这显然是在与政教分离的历史潮流背道而驰。从历史上看,中国自汉唐以来,就实行宗教多元化政策。从台湾的经验来看,在蒋介石独裁时期,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外来宗教的人数迅速增加;而在解严以后,本土的佛道两教的发展势头就超过了外来宗教,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治的宽松而日益昌盛。政教分离,教会自治,多元竞争,是未来中国宗教发展的三大原则。

独立的舆论媒体

对公共权力的制约,除了权力的分立与相互制衡,还有另外一种重要方式,即托克维尔所谓以社会权力制约国家权力。法学博士董炯写道,从17世纪末开始,资产阶级通过俱乐部、沙龙、通讯、出版、新闻等途径,在以社会劳动和商品自由交易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中,建立起一个由自主的个人所构成的公共沟通领域,在此领域中,带着理性色彩的公共讨论与公共意见,对国家权力的行使存在着一种若隐若现的压力。公众舆论的压力,最初体现为街谈巷议,然后是传单招贴,再后来是定期和不定期的新闻纸,到今天,以《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美国三大电视网、CNN为代表的民间舆论媒体,已俨然成为立法、行政、司法之外的第四权力。

在中国,独立的新闻媒体诞生于租界。清末民初的民间媒体,对于国家权力已经构成了相当大的压力。在孙中山当临时大总统的时候,报界能够迫使政府撤销刚刚颁布的《报律》。在袁克定怂恿其父当皇帝的时候,专门为袁世凯一个人伪造了一份《顺天时报》,足见舆论媒体在当时的作用。林长民根据梁启超从巴黎发回的电报,写成《外交警报敬告国人》发表在《晨报》上,就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五四运动。

尽管梁启超、于右任等人也办过非常出色的党派性报刊,但20世纪上半叶最有威信的报纸还要数无党无派的《大公报》。张季鸾执笔(署名新记公司大公报记者)的《本社同人之旨趣》提出了四不方针:第一不党。党非可鄙之辞。各国皆有党,亦皆有党报。吾人既不党,故原则上等视各党,纯以公民之地位发表意见,此外无成见,无背景。凡其行为利于国者,吾人拥护之;其害国者,纠弹之。第二不卖。欲言论独立,贵经济自存。故吾人声明不以言论作交易。本社之于全国人士,除同胞关系一点外,一切等于白纸,惟愿赖社会公众之同情,使之继续成长发达而已。第三不私。本社同人,除愿忠于报纸固有之职务外,并无私图。易言之,对于报纸并无私用,愿向全国开放,使为公众喉舌。第四不盲。不盲者,非自诩其明,乃自勉之词。夫随声附和,是谓盲从;一知半解,是为盲信;感情所动,不事详求,是谓盲动;评诋激烈,昧于事实,是谓盲争。吾人诚不明,而不愿自陷于盲。

毛泽东在掌权之前,对于《大公报》颇有好感,并将其作为获取信息、了解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但他掌权以后,就容不下不党、不盲的民办报纸了。毛泽东在庐山会议上说,一个高级社(现在叫生产队)一条错误,七十几万个生产队,七十几万条错误,要登报,一年也登不完。这样结果如何?国家必垮台。就是帝国主义不来,人民也要起来革命,把我们这些人统统打倒。办一张专讲坏话的报纸,不要说一年,一个星期也会灭亡的。党报党刊在大跃进年代睁眼说瞎话,民间的话语权被彻底剥夺,是饿死几千万人的一个主要原因。

改革开放初期,时任《人民日报》社长的胡绩伟以新闻的人民性抗衡党性原则,试图为新闻自由开一个口子。在胡耀邦、赵紫阳的支持下,担任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胡绩伟还主持制定了《新闻法(草案)》。该草案第1条规定:本法所规定的新闻自由,是指公民通过新闻媒介发表和获得新闻,享受和行使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此种权利只要不违反宪法和根据宪法制定的专门法律的规定,都得到保护,不受侵犯。第7条:公民、社会团体具有通过媒介对政府事业和其他公共事务,以及这些事务涉及的个人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进行批评的权利。第8条:除国家处于总动员时期外,不得对新闻机关传播新闻、发表言论施行任何形式的新闻检查。第22条规定的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包括:报道和评论社会生活的各种事件。新闻媒介独立负责批评危害社会生活和人民利益的错误行为和不良现象,而不需经过新闻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批准。所采写的新闻首先须传送其所属的新闻机关,而不受阻拦。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在新闻工作者执行任务时,对其进行阻挠、威胁、迫害,或危害其人身安全。最值得一提的是,草案第12条明确规定,报纸、期刊的创办可以由公民团体进行,特别写上也可由自然人进行。在1980年代中后期,除了党报党刊的版面上出现了相对宽松的气氛,还出现了《世界经济导报》、《经济学周报》这样的在新闻采编、经济和人事上都相对独立的准民办报纸。

针对中共内外要求制定新闻法的强烈呼吁,陈云说: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制定了一个新闻法,我们共产党人仔细研究它的字句,抓它的辫子,钻它的空子。现在我们当权,我看还是不要新闻法好,免得人家钻我们空子。没有法,我们主动,想怎样控制就怎样控制。陈云离开政治舞台后,□□部继续贯彻他的旨意,其主管新闻的副部长曾说:新闻立法对党和国家不利。苏联东欧搞新闻法,搞得国家一片混乱。搞新闻法,还要宣传部干什么!因而,无论是制定新闻法还是允许民间办报纸,至今还是一个泡影。

在这种情况下,争取民主自由的人士仍然通过各种方式来突破信息封锁。一是在党报党刊上打擦边球。例如李大同、卢跃刚在《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上发表龙应台《你可能不知道的台湾——观连宋访大陆有感》、袁伟时《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等敏感文章,引发了一场冰点风波。二是在各地都市报上占领时评和理论阵地。比较著名的有《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经济观察报》、《新京报》等。三是在体制边缘地带出现了一些持民间立场的报刊。例如,1980年代的《世界经济导报》是由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和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联合主办的,《经济学周报》是由中国经济学团体联合会主办的。1990年代的《东方》是由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主办,《战略与管理》是由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主办。一直延续至今的《炎黄春秋》是由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主办。这些报刊由于获得开明的体制内高层人士(如汪道涵、于光远、冯兰瑞、韩天石、钟沛璋、萧克、张文彬、杜导正)的支持而得以存在,虽然多数最终难逃被关闭的命运。四是在1990年代中期才开始出现的互联网上大显身手。包括主题网站、论坛、电子刊物、博客、播客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在官方对于网络的管制比较弱的时候,曾涌现过《思想的境界》、《世纪中国》、《改造与建设》等带有鲜明的宪政民主倾向的思想学术网站。在官方强化管制后,阵地战转变为游击战,类似的言论化整为零,散见于众多的个人博客以及论坛主帖的跟帖中。

葛兰西(Antonio Gramsci,意大利共产党创始人之一,1891-1937)在国家-社会的二元框架内,区分了强制性的统治权和规训、诱导性的领导权。1989年之后领导人不断强化镇压性国家机器,与此同时,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却处于毫无作为和效能的境地。林彪所谓两杆子(枪杆子和笔杆子)萎缩成了一杆子。从晚近的事态发展来看,公共舆论的话语权已经有很大一部分被民间力量所掌控。新闻的聚焦和时评的选题,已经不是□□部能够左右,它只能手忙脚乱地到处去堵,而基本上丧失了导的能力。网络写手和都市报评论家正在成为当代的有机知识分子。按照葛兰西的观点,有机知识分子的使命就是在文化上掌握领导权,占领大众哲学或共识,使之成为自觉地反抗特权阶级统治的、具有坚强的政治意志的公民集团。

公民运动

公民运动也可以称为国民运动。五四运动刚刚过去,梁启超就撰文指出,国民运动是政治进步、国家成功之母。凡各国的革新事业,没有不是走这一条路慢慢发展出来的。欧美的国民运动,大概可分两种:(一)法定的;(二)特别的。法定的是选举运动,每到了这时候,全国人都像热锅上蚂蚁,动得个’不亦乐乎’.全国人民除非闭着眼,眼一张,看见的便是政治问题;除非塞着耳,耳一开,听见的便是政治问题。他们每隔一两年,便做一趟这种法定的运动。特别的国民运动,大抵拿来要求某种应得而未得的权利,来处分应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由一特殊阶级或团体举行种种方式的运动,把他们所要求所主张抬出来,唤起一般人注意而促反对者之警省。运动来运动去,从前的空想,渐渐的都变成事实了。国家的发展,全人类的进化,都是从这一个根子来的。倘若国民不愿意、不能够或是不会管政治,中国的共和政治万万不会发生和维持,凭你把国体政体的名目换几十趟招牌,结果还是一样。怎么才算愿意管政治呢,是要靠国民运动来表示这意志;怎么才能够管政治呢,是要靠国民运动来争得这权利;怎么才会管政治呢,是要靠国民运动来练习这技能。简单说一句话,国民运动便是共和政治唯一的生命,没有运动,便没有生命了。好主义的群众运动,第一层,要令不注意的人注意;第二层,要令不同情的人同情;第三层,要令不敢主张的人敢主张。

时至今日,中国人还没有真正享有法定的国民运动即定期的选举运动。因此这里所说的公民运动,都还属于特别的国民运动的范畴。我们把它再分为两类。一类运动以实现法定的国民运动为明确目标——要求实行以竞争性选举为主要标志的宪政民主制度,可以称之为宪政运动。梁启超当年所推动的国民制宪运动,即以国民动议(Initiative)的方式得由公权之人民若干万人以上之连署提出宪法草案,以国民公决(Referendum)的方式,由国民全体投票通过而制定之;汉城奥运会前夕韩国在野政治力量发起的1000万人修宪案署名运动,就是宪政运动的例子。一类运动是在现有的体制框架内维护公民权益,可以称之为维权运动。中国政法大学讲师滕彪认为:公民维权运动和中国当代历史上的群众运动不同,它也不是暴君所操纵中的暴民运动,而是一场从自发到自觉的争取民权的公民运动。它不是在体制外去拼命对抗,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寻求突破,因此不是破坏法制,而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它不是诉诸暴力和非理性,而是诉诸理性和非暴力,因此不为争夺权力,而为保障权利;它不是自说自话,而是在个案中观照制度的变迁,因此不重政权更替,而重制度建设;它不是整体的、自发的、群众运动式的,而是分散的、自觉的、循序渐进的,因此不期立竿见影,而是脚踏实地地重建公民社会。当前中国大陆的公民运动,基本上还处于维权运动的阶段。

福建省委党校法学副教授王利平最近写道:观察改革开放30年来的公民维权活动,其呈现出如下特点:1、由少数民间精英的维权活动日益变为社会大众的维权活动;2、由消费者权利的维护转向公民宪法性权利的捍卫;3、维权者与国家权力博弈的能力逐步增强;4、国家权力压制维权者的成本越来越大;5、鉴于3、4两点,维权者与国家权力开始由对峙走向对话;6、法律专业人士特别是律师在维权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在毒奶粉事件,律师自发组成志愿团,为受害者维权,就是典型例证;7、维权者之间利用现代传媒特别是互联网进行沟通协调能力增强;8、媒体对公民维权活动越来越关注;9、社会各界对公民维权活动越来越支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范亚峰认为,维权之势要靠社会多种力量所形成的合力,实现学术、法律与政治的整合。这种整合意味着自由主义的社会化,首先使社会底部建立基座,进而逐渐寻求国家建设的机会。从网络化到社会化的实现路径包括自由主义者从虚拟空间登陆平面媒体,从政治观念转为民权运动:学者上书、公民起诉、签名信、艾滋病人维权、环境保护运动等方式使自由主义的观念转变为活生生的社会运动,由此使中国民间社会的规则与资源逐渐发育成熟。

1994年,笔者在《中国的民主:从说到做》一文中指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出现,更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反特权、反腐败是绝大多数民众的普遍要求,但是由于公共财的性质和’搭便车’的理性选择,一般人难以为此投入精力。然而,由于律师的职业特点,反特权、反腐败将会为他们提供’选择性’的诱因,对他们个别地发生作用,使他们的个人动机与创造公共财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律师界与国内外新闻界的紧密配合下,一个民间监督网络将会逐渐形成,一代新型政治人物将会从中破茧而出。笔者在2004年的《政法系:与公民社会一起成长》中进一步指出:如果一个律师把自己视为商业人,他会更多地选择为社会精英阶层提供法律服务;如果一个律师把自己视为政治人,他会更多地选择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随着公民社会的发展进程,个别律师和整个律师界都会在这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更多地把自己视为政治人的律师,将会得到社会弱势群体以及正义人士的拥戴,具有成为民主政治家的潜在资质。

在这里,我想着重指出,在方兴未艾的公民维权运动中,除了利益攸关的当事人和法律专业人士的作用外,不能忽视志愿者的作用。由于愈来愈多的中国人已经脱离了单位的羁绊,解决了基本的温饱问题,自我实现的需求得以不断提升。以志愿者的身份从事维权活动,进而投身于宪政运动,是一种比追求时髦和一般性慈善活动更高尚的生活方式。《亚洲周刊》总编辑邱立本说:越来越多的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都在具体的议题中找到了行动的空间。这就是今日中国的希望。正是这些志愿者的无私与奉献的精神,使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看到了黑夜中的一线曙光,也减轻了中国社会内部的痛苦。这些志愿者其实就是和谐社会的先锋。他们弥补了时代的缺陷;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时代氛围中,在全国向钱看的洪流中,他们先去寻求自己心灵的富裕,也寻回了社会对公正与正义的追求动力。

竞争性的思想库

从功能主义的角度来看,政治系统的最终产出是政策。政党负责对政策的宣传鼓吹、对民众的政治动员,立法机构负责决策拍板,行政机构负责政策执行。这个流程的第一个环节是政策设计,原来也是由政党承担的,由于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也由于当代的政策设计过程越来越复杂,带有更多的试错性质,政党为了维护自己的政治形象,便逐渐把思想实验、思想碰撞的功能转给了独立的思想库。通过思想库的工作,拿出相对成型的政策主张,政党再把它纳入自己的党章和竞选纲领。

如果没有竞争性的政策设计,如果没有可供民众和政治家选择的替代性的政策方案,多元民主政治是无法想象的,既没有必要性,也没有可能性。在1950年代的非洲,争取国家独立的反殖主义压倒一切;在同一时期的拉美,与发达国家脱钩内源发展的民粹主义席卷各国;在政策取向一面倒的情况下,多党制就成为多余的了。 ( http://www.tecn.cn

思想库(Think Tank,也译为智库)是由学者或者思想家组成的专门机构,参与公共政策的设计和制定,它代表了政治决策专业化和科学化的发展趋势。思想库是现代公民社会的产物,1916年美国成立政府研究所(布鲁金斯学会的前身),标志着它的诞生。二战以后,思想库在西方国家获得了普遍和迅猛的发展。

当代民主国家的思想库,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与一党独大体制相适应的作为官产学联盟一分子的思想库,例如日本的综合研究开发机构(NIRO)和野村综合研究所等。第二类是在两党或多党体制下获得某一政党资助的思想库,譬如说,与英国工党或保守党相关联的思想库,与台湾的国民党或民进党相关联的思想库。第三类是美国布鲁金斯学会、企业研究所这样的思想库,虽然有一定的政治倾向性,但并不与特定的政党相关联。

2006年11月7日,中国首届智库论坛在北京召开。会议评出中国10大智库: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中国军事科学院、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中国太平洋经济合作全国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国际战略学会、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事实上,上述机构完全是官办的研究机构,其任务是阐释官方政策和接受官方订货,并不具有独立的政策设计与整合功能。民间的思想库也是有的,譬如说天则经济研究所、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世界与中国研究所、九鼎公共事务所、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等。但是,这些机构或者还不具有完全的合法性,或者规模还比较小,尚不具备综合性、集成性的政策设计功能。

民间综合性思想库的雏形,实际上在1980年代就已经出现了。陈一谘、何维凌领导的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不仅积极参与了农村改革的政策制定,而且辐射到多学科、多方位的政策设计领域;在被体制接纳后,继续作为一个半独立的思想库展开活动,因而成为国家安全部门的防范重点,并在**之后受到全面整肃。笔者所在的民办中国政治与行政科学研究所-北京社会经济科学研究所系统,曾经达到过上百人的规模,研究范围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外交等许多领域。仅在1986年下半年的几个月中,就召开了经济o社会o政治全方位改革的思考、共和国10年政治发展、中国外交的回顾和展望、政治计量学与社会调查、中国政治改革的国际环境、军事政治学、执政党与民主党派关系问题、第三世界国家多政变的原因、国际政治理论研究等一系列的学术讨论会,出席者多则上百人,少则几十人,多数有媒体记者出席并在报刊上发表会议消息、综述或根据发言改写的文章。

在推进公民社会建设的整体性努力中,民间综合性思想库的阙如,是一个明显的缺环。如何弥补和提升?一是接续传统,再上征程,克服障碍,重新打造。二是现有机构形成联席会议机制,划分各自专业领域,同心协力,集腋成裘。

笔者在《中国的民主:从说到做》中写道:理性、负责任的反对派应当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拥有自己的一套治国方略和平行的政策研究设计中心,他们能够随时对执政者的各项政策做出评判并拿出自己的替代方案,包括自己的外交政策、国防政策、经济政策、国土开发和环境政策、教育政策、公安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港台政策等等。在同年撰写的《一九九五年的中国政治反对派》中,笔者指出:反对派将从正在形成的公民社会中汲取资源和人才,逐步建成自己的一系列思想库、智囊团和民意调查中心等,在面向世界、承接传统、深研学理、吃透国情、顺应民意的基础上,制定自己的基本纲领和全盘政策。由于中国正处在政治转型阶段,民间综合性思想库不仅要研究制定替代性政策方案,而且要设计民主化的具体议程、阶段性目标和整体战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