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兹与莫言对谈(节选)

莫言与奥兹都曾当过兵,但二人都不认为自己是位好兵

□翻译整理 钟志清

应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邀请,以色列作家阿摩司。奥兹于2007年8月26日至9月9日访问中国。2007年8月31日,奥兹在国子监街留贤馆会晤了中国作家莫言,这是奥兹本次访华行程中惟一的一次与中国作家之间单对单的交流,奥兹与莫言都读过对方的小说“这场谈话,分分秒秒都令我感到愉悦。”奥兹说。也许因为时间短促得只允许表达相互赞赏之情,也许双方除了相互赞赏之外没有任何其他想法,总之这是一场和谐得不得了的谈话。

把长辈当成孩子来写

莫言:奥兹先生有一个观点我很赞同,他在写作、在讲故事时,把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当作自己的孩子看待。小说中描写他们青年时期的生活,而现在我们的年龄已经超过了他们当时的年龄。把长辈当成孩子来写,对于作家是很有意义的。奥兹:我在读《红高粱》时,也意识到,您在写我爷爷、我奶奶、我爹等几代人的时候也是把他们当作自己的孩子来写。

莫言:有时我把他们当成我自己的孩子,有时我把他们当成我自己来写。

奥兹:读了您的两部作品之后,确实感到老一代人已经复活了。

莫言:是用文学的方式使他们复活。从个人体验说,他们是我们的父母亲、祖父母亲,但是从文学角度来说,他们是活生生的人,是小说中的人。

奥兹:我特别欣赏您笔下的自然风光,您笔下的农村风情,令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莫言:因为我从小在那片土地上出生长大,对那个地方的一草一木、每个人物、每条街道、每条河流都具有一种很深厚的感情。对于一个小说家来说,纯粹的风景描写是不存在的。

奥兹:对此我非常赞同。您在从事创作的时候一定做了大量的学术研究。莫言:我做了一些关于地方历史的调查工作。研究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阅读关于地方历史的书籍,另一部分就是倾听老人们口头讲述,我讲述他们所讲述的历史故事。我认为,老人们口里所讲述的历史故事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讲更有意义。在《爱与黑暗的故事》里您讲述了祖父、祖母家族在敖德萨的故事,讲述了外祖父、外祖母一家在波兰的故事。这些遥远的故事和资料我想主要通过老人们的口头讲述而获得的。

奥兹:我俩拥有一个共同之处,把死者请到家中,来理解他们。

战争想象和战争记忆

奥兹:我读过两本您的已经翻译成希伯来文的作品:《红高粱》和《天堂蒜薹之歌》。这两部作品向我和我的夫人展示了中国的乡村生活,也讲述了中国作家对战争的记忆。

我们都曾经是军人,但是时至今日,我从来也没有一部作品描写战争,描写军旅生涯。而您却成功地描写了军旅生活,这一点确实令人羡慕。尽管我也多次尝试着描写军旅生活,但始终没有如愿以偿。

莫言:实际上我也没有描写自己的军营生活,我写的是历史上的战争。

奥兹:我意识到,您在《红高粱》中描写的小型战事,确实令人难以驾驭。

莫言:其中透视出想象的强度。

奥兹:战争记忆具有某种与众不同之处。营造出战争气息并非一件轻而易举之事,我个人的词汇表里尚未储存有如此丰富的词汇。

莫言:我从军22年,但在部队里主要从事文职工作。我没有上过战场,我在打靶时从来没有打中过,所以我不是个好兵,所以我写战争,只能写过去的战争,写想象中的战争。

奥兹:我虽然上过战场,但是我从来写不出战争。我也不是个好兵。在战场上诚惶诚恐。

莫言:我想,很难将一个作家和一个好兵联系在一起。我想托尔斯泰尽管写了《战争与和平》,可他要是当兵也不会是个好兵。威廉。福克纳也不是个好兵。海明威是不是个好兵我不知道,估计也不会是个好兵。

奥兹:区别就是他们目睹了战事。

正确者与正确者之间的冲突

莫言: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和以色列犹太人似乎都是受害者,似乎都有自己正当的理由,难以简单做出究竟谁对谁错的判断。我特别敬佩奥兹先生不是站在犹太人立场上来进行民族主义的描写,而是作为一个有良知的艺术家,站在全人类的高度上,对巴勒斯坦和以色列问题、对阿拉伯人和犹太人的关系进行包容性的描写。因此,我在文章中说不仅犹太人要读一下奥兹先生这本书,而且阿拉伯人也要读一下奥兹先生这本书。尤其是各个国家的政治家应该好好读读这本书。

奥兹:我非常感谢您刚才说过的话。我不能用某种黑白分明的方式来描写阿以关系。也希望世界上的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不要以某种黑白分明的方式来对待对方。每场悲剧基本上都是正确者与正确者之间的冲突。许多中国人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许多人把以色列当成第一世界,把阿拉伯国家当成第三世界,这种观点有偏颇之处。称其偏颇,主要是因为居住在以色列的许多犹太人以前都曾经是被逐出欧洲的难民。从这个意义上说,以色列也应该属于第三世界。

莫言:这两个国家的关系就像中国一则童话中描写的两只黑山羊,试图跨越一个山涧。山涧上横着一座独木桥,两只羊就站在独木桥之上,顶住了,谁也不肯退后一步。

奥兹:二者都可以跨过山涧,但不能同时通过。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一种妥协,但是狂热主义者们总是想把这种冲突转化为宗教战争。其实,应该把这片领土一分为二,让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都有自己的居住地。尽管这片土地很小,但对两个愿意和平地居住在那里的民族来说已经足矣。就像把一个房子分成两个不同的单元。因为有两家人要居住在同一房子里,就得合住。

希望政治家对文学感兴趣。您知道吗,这部作品的阿拉伯文版将于明年出版,而出资赞助的则是一位阿拉伯富翁。

莫言:那太有意思了。正是这部小说的延续,出版本身变成了小说的最后一章。

奥兹:我想给您讲一下这个故事。三年前,一个名叫乔治。胡里的阿拉伯小伙子在耶路撒冷郊外开车,被恐怖主义分子当成犹太人,头上中弹身亡。这个小伙子的家庭非常富有,他的父母在他死后,决定出资把《爱与黑暗的故事》翻译成阿拉伯文,以纪念他们被恐怖分子杀害的儿子。小说的阿拉伯文版献辞上会写道:“谨以此书纪念乔治。胡里,一个阿拉伯年轻人,被阿拉伯恐怖分子当成犹太人而遭到误杀。希望以此增进阿以两个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现在我和我的夫人跟这个阿拉伯家庭成了好朋友。

莫言:我感觉《爱与黑暗的故事》的任何一个译本,都不如阿拉伯文本重要。

奥兹:我非常赞同。阿拉伯文版《爱与黑暗的故事》比任何版本都重要。某和平运动机构的主席决定购买1800册阿拉伯文《爱与黑暗的故事》,捐给约旦河西岸的阿拉伯读者,希望以这种方式增进两个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

朱大可:“礼仪之邦”的教养问题

 

中国人的礼貌,似乎已成民族自我整容的重大议题。据媒体报道,最近一项在1500名欧洲酒店经理中进行的调查显示,日本人当选世界最佳游客,中国人则在世界最差游客中名列第三。与此同时,外交部也公开发布《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2007年版)》,其间列举了19种寻求领事保护的常见问题,提醒本公民出国时要在公共场合表现平静,不要大声说话,避免突出自己;不要在公共场所参与他人的争吵,如此等等。

关于中国人教养的海外指责,正在演变为一种喜剧式的笑声。在阿姆斯特丹最大的钻石专卖店盥洗室里,贴有唯一的中文告示是:“请不要站在马桶上!”这是与其说是对中国游客的讽刺,不如说是对整个民族的劝谕。尽管法国人在上述排名中被列为世界最差游客,但只是因为他们拒绝说英语而已,法国人和英国人的教养,依然是全球公民的榜样。这是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伟大成果。欧洲耗费了三百年的时间,完成了关于国民教养的塑造。后发民族俄罗斯,耗费一百多年向法国学习礼仪和音乐,日本人则先后向中国和欧洲学习技术、制度和教养,于是,这两个民族最终都“脱胎换骨”,摇身成为“先进文化”的代表。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一个号称“礼仪之邦”的文明古国,却逐渐丧失文明优势,成为教养指数低下的负面样板。问题的要害在于,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中国人把粗鄙当豪情,把无知当朴素,把暴力当革命,把失礼当率真,把低俗当可爱,把仇恨当爱国,又把无耻当成了反叛?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难以启齿的,因为它指涉了现代制度的剧烈变化。从某种意义上说,粗鄙就是政治转型的直接遗产。领袖“放屁”,百官骂娘,民众“操*”,这种所谓“无产阶级”的话语方式,不仅意味着思想清洗,而且是个人教养的全面废弃。政治正确代替了个人教养。1960年代影片《霓虹灯下哨兵》里,排长陈喜挥手道别的姿态,被定义为“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并成为教育人民的反面教材。这种价值的颠倒,以及文明的自我摧毁,正是教养沦丧的主要原因。经过反复的政治清洗,到1976年底,中国人的教养已经荡然无存。

长期以来,在中国人的政治生涯,只有一项跟“教养”真正相关的事务,那就是“劳动教养”,但它跟真正的教养无关,在许多法学家看来,它只是一种不当授权的衙门私刑而已。在我们的道德事务中,教养仍然毫无踪影。甚至在80年代的“人道主义思潮”中,它也没有被纳入核心价值的范畴。

作为种族文明的个人表达,教养是是礼貌、风度、修养、德行和健康心理的混合体。教养要求我们展开内省,明辨自身的社会角色,在捍卫主体自由的同时,尊重他人(其他生物)的权利和感受。教养是所有财富中最昂贵的一种。做一个有教养的中国人,比做一个有钱的中国人远为重要。教养应当与独立、自由、民主、正义、诚信和个人尊严一起,成为国民的核心价值。

毫无疑问,教养不是西方民族的文化专利,更与所谓“资产阶级思想”无关,而是人类文明的普世标准。教养和国家发达程度呈正比关系。它是文明的旗帜,并据此展示民族的精神高度。只有教养指数高涨的民族,才具备区域和全球领导力,并承担维系国际秩序的使命。而对于无教养的国度,任何华丽的“盛世叙事”,都只能是自我陶醉的幻梦而已。

作为一种优美的意识形态,教养不是政治规训和德育美育课程的结果。早在80年代,就已出现了“五讲四美”的口号,此后,以政治正确方式展开“精神文明”教育,耗费大量人力和物力资源,结果却收效甚微,相反,由于互联网的无名氏效应,粗鄙化正在变本加厉。近年以来,第三代儒家崇尚恢复礼教,民俗学家号召保卫民俗,企图用磕头之类的礼仪来改造国民,提升国民的文明礼貌程度,却还是缘木求鱼,舍本逐末之举。政治灌输方式,易于引发民众的逆反心理,而恢复磕头礼节,则只能滋养新的奴性。此外,举止谈吐固然是灵魂的显现,但终究是教养的表皮,犹如那些华丽的衣物,可以脱卸和伪饰。只有教养本身才能直达灵魂,从内部解决文明的危机。

在GDP指数保持高位、奢侈品被大肆哄抬的今天,全民教养指数却在继续跌落,并有归零的危险,而我们竟然对此毫无警觉。应当感谢西方人,他们发现并警告了我们的疾病。但没有任何一种现成药方,能够挽救这濒死的教养。西方人费了三百年才养成的事物,我们要耗费更多的年份去重构。这是一种无可奈何的事实。时间,也许是摆脱这场文明噩梦的唯一道路。

(原载《中国新闻周刊》总第339期)

完美人质:昂山素姬的一生

 

撰文 Sreeram Chaulia

完美人质:
昂山素姬的一生
Perfect Hostage:
A Life of
Aung San Suu Kyi
by Justin Wintle

缅甸是世界上一个最欠发达的国家之一。这里的暴行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自1962年政变上台以来,军事独裁政权一直在逼迫少数种族和多数种族(缅族)。在这种令人恐怖的国度里,昂山素姬像救世主一样散发光芒。歷史学家温特尔的人物传记《完美人质:昂山素姬的一生》,全面了介绍了这位在世最著名的良心犯之故事。

缅甸的种族和谐从来都不持久。具有强烈独立情绪的少数民族,对任何想将该国作为一个整体的人来说都是持久的挑战。缅人歷史上曾多次肆意蹂躪少数民族,令少数民族对缅人心怀怨恨。甚至伟大的爱国者、素姬的父亲昂山将军,也无法说服所有少数民族忠於一个共同的国家。他意识到了缅甸的脆弱性,因此倡导包容,向各部落承诺文化自治。

二战结束后,他与少数民族领导人举行秘密会谈,讨论建立一个各族平等的独立国家。素姬的母亲陪同昂山将军,到全国各地旅行,在部分游说中出力。昂山最终未能说服克伦族加入缅甸联邦,掸族、钦族和科钦族,也只是同意有条件地加入。

1947年政敌刺杀了昂山,唯一有望使该国消除战争的人不存在了。除了受父亲的道德啟发之外,素姬的性格也受到寡居期间担任了20年公职的母亲的影响。她的母亲为她树立了一个无私的模范。

温特尔在书中描述说,年青的素姬是一个出眾的、爱读书的人,在私立学校表现很好。出身於精英家庭的她,在孩童时就表现得体,甚至是在缅甸少数民族的代表面前。

1960年15岁的她,随担任大使的母亲到了印度。在当地一所女子学院学习期间,“圣雄”甘地的政治和哲学“渗入她慢慢发展的心灵”(第165页)。在佛教的薰陶下,她能保持心理平静,甚至是最严重的挫折也不能干扰她。

1964年素姬转入牛津圣修学院(St Hugh’s College),她的优雅和清纯气质,给同学留下了深刻印象,但考试不怎麼好,只拿到第三级荣誉的成绩。1967年她结束学业时,正值奈温(Ne Win)在缅甸实行独裁统治,因此她没有理由回国。1969年,她去纽约联合国总部工作,投靠她其中一位“叔叔”,即当时担任联合国秘书长的缅甸人吴丹 (U Thant)。当时奈温政权试图从她口中套出她的长期计划,并恐吓她,但她不为所动。

1972年,她跟研究西藏事务的英国学者阿瑞斯(Michael Aris)结婚,奈温政权的喉舌批评她背叛了佛教。从一开始,她就得到了阿瑞斯的谅解:如果出於职责需要,她回缅甸的话,“他不会阻挠。”(第208页)在婚后的头15年生活中,她照顾家庭,生养孩子,避免跟流亡的缅甸异见人士接触。她甚至回避对奈温的谴责,不展示任何直接捲入缅甸政治的跡象。

她在伦敦攻读缅甸文学博士学位,完全投身於学术界,直到1988年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当时她到仰光照顾生病的母亲,突然意识到“必须让昂山的灵魂安息” (第221页)。无休止的军事统治所產生的只是武装斗争、难民潮、奴役劳动、鸦片种植和贸易以及赤贫状态。军政府甚至无法保持主体民族缅族的团结。

素姬回缅甸时,正值该国发生严重的骚乱,学生受到屠杀,瀰漫著恐怖气氛。这些是“她所目睹的最丑陋的攻击”(第247页)。在那段动盪时期,所有见过她的受害者、激进分子和退役高级军官,都毫无疑问地相信她是具有内在力量的“人民领袖”。不断有缅甸人要求她起来领导民主运动。

在她首次公开发表重要演讲的前夕,政府散播有关要刺杀她的谣言,但“她对任何威胁都是温文不惊”(第263页)。她的成熟冷静令观眾惊讶,并让他们想起了她的父亲昂山。“父女两人如同一个模子塑造出来的。”(第264页)

她对承担更积极的角色有犹豫,因为她很敏感地意识到,政敌会指责她是新近回国的“外来者”。当她走上政途时,她给媒体留下了深刻印象,不论处理任何问题,都“在自信和谦逊之间找到了恰当的平衡点”。(第278页)。

她逐渐成为缅甸反对派的象徵,和政权的潜在敌人。1988年当士兵包围她的住所时,她坚持不用任何暴力,甚至在自卫时也不应使用暴力。温特尔评论说,“她是想消除缅甸歷史上的暴力文化”(第283页)。

苏貌(Saw Maung)将军领导的军政权宣佈选举时,并未重视素姬的毅力。她帮助建立了全国民主联盟(National League for Democracy)。这个新政党向缅甸所有少数民族开放,并在宣言中承诺授予少数民族“根据法律的自决”。

在竞选运动中,她倾倒了所有与其接触的人,在少数民族面前穿他们的民族服装。她强调民主与佛教之间的关联性。

她的助手回忆说,无论什麼时候她的情绪波动时,她都会抽出时间,在钢琴上弹奏莫扎特或巴赫的曲子以恢復平静和自律。1989年4月与军队的一次紧张对峙“使她认识到自身所具有的坚韧和勇气”(第315页)。

部分是由於她反对酷刑和人口失踪的庄严抗议,缅甸开始受到国际人权界的关注。军方的恐吓手段,使全国民主联盟变成了一场大规模人权运动。军政权的御用文人用肮脏手段来抹黑她,但这些都是徒劳的。

1989年7月,她受到软禁。她开始绝食抗议,要求当局将她关进她同事所在的监狱。12天后,军政府释放了她,并承诺要“更宽大地对待政治犯”。

在1990年大选中,全国民主联盟获得80%的议席,但军政府的反应却好像是选举没有发生过,而且还监禁了全国民主联盟的议员。被隔离起来的昂山素姬,只有通过英国广播公司瞭解外面的事态发展。在严格的无限期的监禁期间,佛教对她来说既是一种慰藉,也是一种丰富她知识的方式。她对看守者宽大为怀,引起了他们上级的不安。当局“不得不不断地替换看守”(第349页)。

在1991年,她获授予“萨哈罗夫思想自由奖”(Sakharov Prize for Freedom of Thought),随后更多的奖章接踵而至,把她推上全球偶像的高度。温特尔打趣说,“在人们不断寻找人类之善的终极体现时,她突然成为关注焦点”(第 355页)。

无论军政府何时提出有条件释放她时,她都坚持说,决不会离开缅甸。1995年,据说是在日本的压力下,军政权终止她的软禁,但同时禁止她自由旅行。於是她每週会聚集在她住所周围的支持者见面,担当教诲国人的老师。

不管军政府用何方法,骚扰她、作出人身攻击、或切断她与少数民族领袖的联繫,但都不能动摇她的决心。1999年,军政府拒绝快要死於癌症的阿瑞斯见她最后一面。有人据此说,她是为了自己的野心而牺牲家庭的政客,但温特尔纠正了人们对她的这种印象。她实际上对病重的阿瑞斯“非常难过”,但考虑到离开缅甸的沉重代价,她才决定不回英格兰与阿瑞斯团聚。

在成为寡妇后,她全身心投入缅甸的民主事业。军政府的任何威胁,只会使她在斗争中採取更大胆的行动。2000年底,丹瑞(Than Shwe)将军无视国际社会的愤怒,再次将她软禁。她的儿子也不能探望她,但她的勇气一如从前。

在联合国特使的干涉下,2002年她再次获释。虽然军政府仍紧闭会谈之门,但“在她的字典
中从来没有失败这个词”(第406页)。在58岁时,她“看起来比年龄只及她一半的支持者更有活力”(第409页)。

2000年,她的车队受到军政权僱请的暴徒的攻击,她在事件中险些丧命。此后10天她下落不明,直到有人证实她住在一所臭名昭著的监狱。

2003年她再次回到软禁状态,身体状况开始恶化。军政权把释放她作为与外界谈判的筹码。缅甸越陷越深。全国民主联盟的许多议员要麼退出政治,要麼归顺军政权。非缅族人担心,一旦昂山素姬逝世,全国民主联盟会“缅族化”,提出另一套的缅族独裁政治。

她无法将缅甸所有不幸都一扫而空,即便是她掌权,她可能也无法做到这一点。但她悲剧性的但又可作为榜样的一生,其重要意义在於一个永恆的座右铭:“永不放弃”。

译者:晏阳

莫之许:权利的陷阱

 

 

记得在某次访谈的时候,主持人要求我用一句话来概括自由主义,我的回答是:自由主义坚持用法治划出强制权力不及的私域。因此,在我对自由主义的理解,自由、法治、权利、宪政,不仅紧密相关,而且是对同样一个目标追求的不同表达。当我们谈及(政治)自由的时候,这种自由是受先在规则约束的(法治),且该规则体系同样也制约了权力(限权宪政),表现为行为人的权利。

 

但是,权利(Right)并不就是正确(right),这些年来,无论是在论坛上,还是在日常生活中,有一种普遍的为言行辩解的模式:当某种言行被指责时,“这是我(他)的权利”常常成为自辩或代辩的内容。似乎只需要声称了自己(他人)的权利,则这种言行就可以免于被批评,或者至少可以抵挡一下责难。在我看来,这是误解了权利的含义。

 

权利(自由、法治与宪政)所划分出的,是一个隔绝于强制权力的私域。它所指向的不是具体的选择,而是选择的可能边界范围,在这一范围内,权利人可以作出不同的具体选择。就拿此次南都编辑处理薛涌稿件来说,在(理想中的)言论自由状态下,他当然拥有自由裁量的空间,比如采用、修改后采用,加按语后采用、拒绝使用等,所有这些都在其权利范围之内,但是,这些不同的具体选择的效应并不一样,人们当然可以对其具体的选择加以评议,而这种具体的评议(支持、中立或反对)并不会触及其权利范围,事实上,对选择结果的具体评议,与选择的权利范围完全是两个层面的事情。因此,在这个事件中,许多人下意识地将我对具体选择(拒用稿件)的批评,看作是对南都编辑权利的冒犯,就是将对具体选择的反对与其选择权利联系起来,而在我看来,这不过是对权利的误解罢了。

 

在我看来,权利使人豁免于强制,但不豁免于批评。恰恰相反的是,正因为权利豁免于强制,权利的行使才更加依赖于批评。在法治作为最后约束边界的情况下,所有个体或团体,都与其他个体或团体形成了某种关系,其行为必然根据与其他个体(团体)的互动反馈而进行,以便在合理预期的前提下,实现最有效率和利益的选择。而任何个体(团体)在其权利范围内的特定行为,必然给其他个体和团体带来不同的影响,而其他团体和个体当然也就有权利回应这种影响,这种双向的互动反馈,乃是自发演进的核心,通过它,将使得社会交往更为有效,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福利状态。

 

这种不具备强制力的互动反馈,同样包含着一系列的行为(当然,这些行为一定也是在被动反馈一方的权利范围之内),从最强烈的拒绝交往,到比较温和的公开话语评议,到更温和的私下规劝。。。。。。等等,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没有这样一系列的互动反馈过程,就建立不起个体(团体)之间稳定有效的相互预期,从而会损害整个社会运行的效率。

 

因此,尽管南都拒绝使用稿件,完全在其权利范围之内,但对其拒绝使用这一具体选择,南都的读者、合作者乃至社会公众(因为此事已经被呈现于公共空间),都可以就这一具体选择展开评议,而这样的评议以及进一步的行动,将一并构成对南都编辑此后选择的软约束,而我相信,这种软约束,将给南都和与南都有关系的所有人群,带来正面的收益。

 

这种软约束的最终力量当然是合作者的终止合作,与读者的拒绝购买,但是,最终力量却不是唯一力量,相反的是,以最终力量为后盾的评议与规劝,也一样可以影响甚至改变其预期,从而修正其行为,或者说,最终手段之前的其他手段的行使,恰恰就是为了避免最终手段的行使,从而在不致破局的情况下改善彼此的福利。而最终手段之所以为最终手段,其最大的力量可能反倒是在于它的不被行事。在这个意义上,所有个体和团体,其实都随时在接受外界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改变其预期和行为,这种外界的影响,乃是改进其自身以及其对象的福利所不可或缺的。

 

当然,我之所以评议南都,除了自己作为专栏作者,从而爱之切之外,尚有别的考虑。为了保障言论自由,我们倾向于将公权强制力进可能地排除出言论领域。而现代分工体系的要求,以及传播的特点,也使得媒体拥有了高出于其他个体和团体的话语权力——这甚至被称作为与行政、立法、司法相媲美的第四权力。那么,对于这个在很大程度上豁免于公权强制的权力,我们所能拥有的抗衡手段,难道就仅仅只有拒绝使用这一最终手段吗?我认为不是这样。对于媒体尤其是将公信力作为其立身之本的媒体来说,针对其公信力的评议,将构成对媒体权力的有效制约,这一评议首先来自于新闻共同体的同行评议,当然也来自于媒体合作者(广告商、作者、读者)的评议,最终也包括了其他社会公众的普遍观感,所有这些合并起来,可能是法治社会中,针对媒体权力所不可或缺的制约手段,尽管这当然不是最终的手段。

 

或许还是我的朋友和菜头总结得更为精彩:“没有诉诸于普遍意义层面的人性追求,自由主义就是恶的根源。而看不到自由主义的局限和困境,我们只能从恶过渡到恶,这是自由主义的核心个人主义所能开出来的最恶劣的花朵。而且,这一点我们的的确能够看到。应当永远记得一点:自由主义并非最好的价值观,而是最不坏的一种。”

我们追求自由的权利,只是为了更好的选择创造条件,而更好的选择,却不会因为我们有了权利就自动涌现,而还需要更多。而这个更多,当然包括自由的精神(积极的言论自由)在内的诸多内容(普遍意义层面的人性追求),而这些追求,当然也需要而且只能通过公开的评议等手段来实现,因此,我还是借用菜头曾经引用过的一句话来结尾吧:

 

自由主义致力于平等,但它需要优秀;自由主义致力于自由,但它需要美德。
Liberalism is committed to equality, but it needs exellence. It is committed to freedom, but it needs virtue.

傅国涌:富人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比尔·盖茨在辍学三十年后,不久前返回母校哈佛大学,领取迟到的学士学位,以及一个荣誉博士学位。站在哈佛的讲坛上,这位全球财富偶像没有向他的校友大谈致富之路或者财富展望,他关心的是人类的根本问题,即人类社会的不平等,他说:“我离开哈佛的时候,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个世界是多么的不平等。人类在健康、财富和机遇上的不平等大得可怕,它们使得无数的人们被迫生活在绝望之中。”他认为,大学教育应该关注这一根本问题,呼吁母校以各种方式鼓励最优秀的学生致力于解决种种不平等现象。他本人就是最好的一个榜样。长期以来,他以自己已经获得的财富和地位主动参与了消除人类社会不平等的行动,他和妻子梅林达创立的基金会,为改善全球的医疗卫生和教育状况做了大量努力。

五年前,美国《商业周刊》评选50位最慷慨的美国现代慈善家,他们夫妇以累计捐款256亿美金而名列第一,这些捐款已占了他个人财富的60%。比尔·盖茨还多次表示,在他的有生之年,要把自己价值400多亿美金的全部财富捐献给社会。在滚滚红尘中,他关心的不是财富的消耗、享受和继承,他的眼睛注视的是遥远而深邃的星空,他心中耿耿在念的是人类社会的不平等,他由此而获得的尊敬将超越财富本身。这位富可敌国却具有人类情怀、人类视野的顶级富人,他的一言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整个世界,他的示范本身就是力量。

上个月,《中国青年报》曾公布该报和新浪网新闻中心联合举办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富人的形象不佳。问卷要求7916名参与者在若干个正面、负面的词中选择三个词来形容现在的中国富人,排在最前面的三个词全是负面的,奢侈57.1%,贪婪52.7%,腐败47%。对富人来说,这三个词代表的绝对不是荣耀,而是耻辱,这三个词代表的不是安全,而是风险。财富的积累并不必然带来尊严,尊严是靠富人自己的言行赢来的。诚然这只是一次调查,结论不一定完全准确,却足以引起富人群体的警醒,如果他们不想躺在三个词中沉默、苟安,乃至自我欣赏,自我享乐,那么现在是要做出一些改变了,以行动来为自己正名。

这次调查中,就有高达91.2%的人认为,富人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当基尼系数不断上升、越过国际警戒线,贫富分化成为当代中国面临的最大困境之一时,富人在整个人口比例中不足零头,却占有着超大份额的财富,用一位经济学者的话说,他们“在全世界都可以买最好的东西”、“不干活也能过得很好”。这个“先富起来”的群体到底能不能体现出更多的责任感,将他们掌握的资源更多地用于社会进步?在熙来攘往的如梦繁华中,他们可否偶尔抬起头看看星空,把目光转向人类的根本问题上来?这些问号不只是对他们,也是对一个古老民族的考验。当然,富人要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并不意味着穷人就可以不承担社会责任,每个人都要承担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责任,而且有些责任是超越贫富界线的。

比尔·盖茨的产生固然有他的文化土壤,他的同胞,同样的富人群体中与他有相似作为的不是少数,他们给世界提供的不仅是财富榜样,也不是慈善榜样那样简单,这一点,我们透过比尔·盖茨在哈佛大学的这个讲演就可以看到。或许有人会说,中美之间有文化差异,财富观不同。其实,这样的例证早已深植于中国本土的工商传统中,晚清状元实业家张謇将他毕生办企业所得几乎都回馈于社会,在南通举办了那么多的教育和慈善事业。荣德生在无锡办小学,办中学,办图书馆,直到风雨飘摇之时还要在太湖边办一个私立江南大学。千金散尽不复来,穆藕初捐巨款资助优秀学子到海外留学曾是一个佳话。陈嘉庚独资创办厦门大学直到财力耗尽,至今载在教育史。在早期的中国实业家中,财富不传子孙,而是致力于公益事业也曾是一种风气。饱受诟病的富人,如果要想改善形象,摆脱三个钉在他们身上的负面词汇,为这个社会尽更多的责任,也不是那么难,即便没有比尔·盖茨这个异国的参照系,也可以复活本土实业家的近代传统,在自己的传统中找到源头,富人可以是另一种形象的。

王德邦:中国需要恢复人性!!!

 

一个缺少生命尊重的民族是一个野蛮的民族,一个在“枪杆子里面”出来的政权是血腥的政权,一个害怕民主的国家是一个没有合法依据的国家。面对这样的民族、政权与国家,文明的遥远是可以想见的,而走向文明的艰难却是超乎于想象的。

中华民族历几千年,皆跳不出血腥治乱循环的怪圈,终其原因固然很多,但缺少对生命的敬畏,嗜杀嗜血,宣扬暴力,崇拜强权,却是这个民族骰子里的罪恶。这种罪恶当然与没有宗教的传统,没有信仰的管束密不可分,然而历代的教育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说人类的早期是在野蛮的争夺中前行,那么文明发展到今天,原本该告别那种血腥的宣讲了。可是我们这个民族近半个多世纪以来却从来没有这种对野蛮血腥的警惕,不仅如此,而且我们还无时无刻不在用血腥来薰陶着这遍土地上的后人,让每个生命在弱小的时候就灌输进这种屠杀的念头。对于这种屠杀血腥意思的训练,我以为中国实在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了!除了我们日常看到的所谓教材,充斥各种对暴力的渲染外,我们日常耳濡目染似乎都难逃脱暴力的浸淫。中国这种暴力情结应该说已经深植入我们的骨髓,以致许许多多的言词,政府的一些政策文件,都极为自然的流淌着这种血腥气味。

最近一个关注中国计划生育的人士,稍稍搜集了一下遍布于中国南北城乡的、公然高挂于路口、村头的宣传计划生育上的口号,从中很能反映我们这个民族暴力血腥的程度,现特拿出来供大家读读:

湖南某地的标语是:“超生就扎!”倒是简洁明了,也还不太张扬,但这并不代表湖南全貌,同样在湖南的某县就有这样的计划生育标语:“谁不实行计划生育,就叫他家破人亡。”这口号就直白到一言亡家的程度,一个生命来到人间就会带来一个家庭的灭亡!

云南楚雄某农村的标语:“一人超生,全村结扎!”读来不知是否有胜过古人株连九族刑罚的味道?这是株连全村,可能连十族都不止啊!这能不让人有种悚悚的感觉?

四川某乡路边的农舍上用白漆刷着:“该扎不扎,见了就抓。”路人看到此语,不知可否有鬼子进村的味道?也是在四川某山村还有:“一胎生,二胎扎,三胎四胎——刮!刮!刮!”这种赤裸裸的视生命为儿戏,应该宣讲的不仅是一种政策了。更为让人惊心的是四川还有地方公然写着:“该扎不扎,房倒屋塌;该流不流,扒房牵牛。” 这比历史书上乱世的土匪大概不逊色吧!

山东某农村计划生育口号:“能引地引出来,能流地流出来,坚决不能生下来。”生命在这里变成了什么?真是怎一个负担了得?在此生命到来的喜悦完全没有踪影,只有一种沉重!更有甚者,旁边还有一条:“普及一胎,控制二胎,消灭三胎。” 这种血腥将生命看成了什么?“草菅”二字可能都无法形容出这种决绝与无情!也是在山东菏泽地区,计划生育的标语竟然是:“宁可家破,不可国亡。”难道人的生命到来对国家威胁就那么大吗?不除不足以保国了?

安徽某县:“宁添十座坟,不添一个人。”读来更是白骨森森,让人满身起鸡皮疙瘩。

江苏农村多处可见:“宁可血流成河,不准超生一个。” 请问在哪个民族,哪个时代有如此血腥的公然宣示?这种除了战争时代,并且也是中国的战争时代,如汪精卫曾提出的“宁可错杀一千,不愿放走一人”,带有浓重的血腥外,在其它历史中也找不到更多,然而现在在所谓和平崛起与和谐社会下,竟然有这种口号,为不超生一人,竟可选择血流成河?

广西前往德天瀑布的路上有条宣传计生的标语,读着就更让人气结:“一胎环,二胎扎,三胎四胎杀杀杀!” 这哪里有半点将生命视作生命的味道,完全是一种杀鸡杀鸭的无所谓般。还有就是:“喝药

不夺瓶,上吊就给绳。” 这是怎样的对待人命?

湖北阳新地区计划生育中的一条标语:“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真是雷厉风行、干净利落!—-

读着这些充斥暴力、血腥、屠杀的文字,我们是否感到一种对生命的仇视?在这些公然涂写在大道、村庄的标语,我们怎么能体会到一丝对生命起码的尊重呢?然而问题还不仅如此,这若是某些个别人的语言,或一种仇恨的宣泄,那除了给人恐惧外,也还不是那么无可救药,问题是这是一项国家的政策,而宣讲的是国家执行政策的遍布全国的人员,这意味着这种屠杀是一种法律政策支持下的国家行为,绝不是个体或某部分人的可以逃避的局部行为。这就意味血腥属于这个国家的全部,它将针对每个个体。如此的残暴性,请问历史学家们在什么时代能找出来?

然而这种残暴固然让我毛骨悚然,但更使我忐忑不安,终日惶恐的是面对这种血腥,我们这个民族完全麻木了!这个民族整天在这种血腥文字面前,居然心安理得地生活着,没有感到什么不妥,这是多么让人绝望的现实!这说明这个民族对生命无视到了何种程度!

从中国计划生育口号的血腥气息,我们可以解读出这个民族已经兽化到什么程度?当然事实上野兽也从来没有如此残暴地对待自己的同类。面对这种张扬残暴,比赛恨毒,以显示对政策法制的忠实的行径,我们也看到这个国家法制的深层精神是怎样一种反人类、背道义、逆天理的东西!我们这个民族被邪恶政治的刻意诱导,已经完全丧失了起码的人性!就此而言,我们这个民族当务之急的使命已经不是个追赶文明的问题,而是个恢复人性的问题!只有我们懂得了生命的价值,懂得了基本尊重人,这个民族才有文明可言!

管党生:为世界重新洗牌(诗四首)

 

《四川小妇人》
她的眼睛里面
有水
风暴才过的春天
她的激情是桃花
她是朋友的女朋友
让我看见了就
产生爱情乌托邦
天啊
我怎么总是对于
成为妇女的女人
感觉惊心动魄

《为世界重新洗牌》

无论怎么洗牌
人民还是安居乐业
大家还是喜欢午后的安静
可是
可是
一切都因为
有人想当皇帝

《布道者2005 》

当火点燃以后
一些眼睛开始闪烁
没有人彻底明白
我在说什么
在我的面前
你们全部是有严重缺陷的人
精神的帝王
总是孤独
秋天的黄昏
平凡的人依靠酒浆和性
我看见的是世界的中心
这就是我的精神
精神病英语
歌厅
一切有B气的地方
都有妖魔
我不讲话你们也一辈子忘记不了我
网络
新的事物
你们在它面前
也暴露了猥琐
我用公开的方法就让你们活的难受
我的一切都是科学和神学
你们只知道一鳞半爪
却自以为是
当你们沉湎其中时
我又发现了新的事物
一群小人
从古到今
看见你们
我为自己是人感觉恶心
我要笑


我的笑里面有宇宙的规律
和说不清楚的人
讲话
是极端疲劳的事情
我要说的是
孩子们
我爱你们
我是救世主

《爱国主义者》

在云南
我产生出国的想法
没有采取行动的原因是
我不知道我出去以后
可以做什么

樊百华:医疗改革难改积习(《1989后的中国》之四一)

 

对于几十年来医疗体制的弊病,现行医疗体制改革的利弊,我无力细述,但有几句“大话”是需要说说的:

其一,医疗面前人人平等。既然救死扶伤是医疗的人道主义天职(“革命”之类的前置用语是可笑的——例如1989年中国红十字会对绝食学生的抢救,既与“革命”无关,也与“反革命”无关),无论是多大的官、有多大功劳,都应该与普通百姓一视同仁。医院的档次应当交由人们的选择来确定,而不应由行政权力决定。

其二,彻底打破行政权力对接受医疗选择权的封锁,任何方式的行政“指定”都是侵权行为。

其三,应当实行包括农民在内的医疗全面统筹,政府职能应当真正将深化改革的重点放在医药行业的“服务”行为的依法严管上——例如规范医护的基本标准。现在的护士基本不做接便翻身的脏活累活了,可护理费只见涨,这不通情理。

尽管全面统筹会遇到一些单位“拿不出钱”或“不肯拿出钱”来的问题,但统筹肯定比“各自为政”更有利于维护穷困人群的保健利益。

全民统筹非商业性医保。解决“钱难筹”的根本出路在改革。例如,应该鼓励国内外企业家在作出慈善性奉献时,同时使其获得相应减税的回报。权力会放心、配合民间慈善组织大发展吗?很多制度顽症虽不可能由改革“迎刃而解”,却一定能缓解。别的不说,就说医院乱收费吧,你不让他乱收,他偏就乱收,在现在的弱势群体无制约杀手锏的情况下,还不是照样挨宰?所以,很多看起来很复杂很技术性的问题,说到底,基本上还是通到了权力机制的偏好上。

中国医疗服务机构90%以上是公立。由于财政投入不足,加之监管不力,使相当多的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越来越倾向于市场化,主要靠向群众就诊收费维持运行和发展。据统计,2003年在中国6598亿元卫生总费用中,政府投入仅占17%,企业、社会单位负担占27%,其余56%由居民个人支付。2003年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也显示:将近五成(48.9%)的居民应就诊未就诊,29.6%的居民应住院而未住院,突出反映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基本状况。近8年(1996~2003年)来,医院人均门诊和住院费用平均每年分别增长13%和11%,大大高于人均收入增幅。相当多的群众靠自费就医。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系,但私营企业、外资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大多没有参加。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没有医疗保障。近年来,全国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到2005年年底已覆盖1.8亿多人,但筹资力度小,保障力度还不大。据调查显示,目前有60%以上居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基本上靠自费看病。一些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居民占贫困人口的1/3。

官大功未必高的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公费看病,这不是权力偏好又是什么?混蛋院长带出一窝混蛋医生,老百姓就没办法治他们,不是政治偏好所致又是什么?

据统计,仅1997年一年,国家用于公费和劳保医疗的费用就高达7737.7亿元,比改革初期的1978年增长了28倍,每年平均递增19%,而国家同期财政收入才增长6.6倍,年增长率仅为11%。据有关方面的调查显示,1997年职工医疗费用的浪费在20%左右,达150多个亿。(取自1998年第1期《风流一代》孔章圣 文)我认为,医疗浪费本质上有难以统计的一面。看过病了,回去不吃药,其实不看也可以,这怎么统计?当官的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病,一个月药费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几万元,怎么定出其中的浪费?

就算是问卷调查出来的“药开了不吃”,一项浪费一年就达150亿,那浪费的风源还在权力者的带头,而普通职工多为仿效。且由于用药“级别”的限制、“指定”医院的限制,相对于职工总数而言,职工的浪费必定是小头。那么,其它种种浪费与职工有多大关系呢?一方面职工住院难,一方面权力者将医院当疗养院呢?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虚假医药广告呢?医院违背价格法,非法乱涨药价又造成了多少亿的侵权?医生违反医德,例如“红包”之类的灰色收入,又有多少亿的侵权?医院(生)的受贿性“回扣”,又有多少亿的侵权?

由不受制约的权力保护着的医院腐败,也带有不可制约或难以制约的特质。山西太原市一医院有处方权的医务人员竟有90%以上的吃着“回扣”。1998年7月13日《河北工人报》“请到”一位药品推销员现身说法:“我那时候在沈阳一家医药公司驻石家庄办事处做推销员,这家公司只是靠挂靠的牌子吃饭,经营品种大部分是常见药品,其中也有过期和假冒药品。推销这些药品需要一定的手段,一次成功的药品推销分为三个阶段,即药品推广介绍会、药品进入医院药房及医生给病人开药。

“召开药品推介会必须邀请本地医院的院长、药房主任和著名医生参加。通过推介会,推销员结识医院的有关领导。直截了当地说,推介会的目的就是联络感情,为以后药品推销打下基础。

“说到联络感情的投资,首先应攻克主管药品的副院长和药房主任这一关。据我的经验,他一般会做出这么几种反应。认真型:这些人一般水平较高、专业知识丰富,敢于负责,跟他们推销药品一般不易成功;委婉型:他的回答首先是反问‘为什么我们要买你的药呢’,其实这可能是一种策略,也可能是一种暗示。此时,我就跟他套近乎,无外乎小恩小惠,送礼吃饭,如果他回绝,我就‘收兵’,如果他态度暧昧,就要加大攻坚力度,直到他透出风来说‘先进一批试试’,这事儿就成了。

“药房主任一般不好对付,他们更像商人,不像与医生打交道那么容易。药进药房,下一步就考虑怎么卖出去,这得靠医生。为了熟悉医生,我一般是先帮他查查资料,买些专业书,送点小纪念品,关键要勤快,熟悉了以后,我就瞅准机会送上红包,他马上就开你的药,有的干脆明挑,开一箱药提成多少,此时的医生很难让人想起‘白衣天使’。”(取自1998年7月13日《河北工人日报》石间 文)

西弘先生执编的《南方周末·消费广场》,1998年10月16日发表作者“忧医疵”(主任医师)的文章,痛述医院“18症”:

1、谁是医院的首富?按知识和科技含量说,首富应是国家的三级甲等医院,但他们只是知识和科技的首富,而不是经济收入的首富。知识和科技含量最低的是基层的卫生所,但可能这卫生所的个人人均收入是全国医院中最高的,在沿海较发达地区,据说常常可以达到人年收入2~10万元。如此反差,其中文章很多。2、医院是福利事业单位还是市场经济单位?按照国家的定位是二者兼而有之,但实际上不少医院把创收作为最重要的任务。3、内科大夫的尴尬。外科有手术费、换药费,妇科有检查费、接生费,护理部有护理费、注射费等,而内科就只有由70年代的0.05元涨到如今的1.50元的门诊费了。4、医生的一杯残羹。近来传媒报道,一改往昔指责药房和院长,大都指责医生收取回扣,实际上这只是很小的一杯残羹。道理很简单,哪个医生开了多少处方,这是要经过药房才能查到的,其余道理也就不用说了。5、行医近于行商。现在有的医院全免诊费和挂号费,有的竟公开声明“以上专家一律免收诊费和挂号费”。这是一种错误诱导,若从法律的角度去认识,可能还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6、逼医生缺德。不少医院规定,大夫要执行“合同”,要完成创收任务,否则便拿不上或拿不全工资,在你的收入中还要扣去诊室折旧、水电费、印刷品费、设备折旧费、排污费等。超收者则可按比例拿到奖金。这实质上不是承包是什么?医生能不想法子创收?7、变味的奖惩。有些医院规定,开一张CT申请单奖励10元,开一张PCR检查(卫生部今年已要求停用这项检查)申请单奖励7~8元,月底还要汇总另提奖金;住院部收一个病人奖励20元,大夫每月都有收几个病人住院的定额,完不成任务者少收一个要罚10~20元。名目繁多。甚至把检查和住院申请单发到院外。因此,病人到医院没看病就先花去几百元、上千元有关无关的检查费就不足为奇了。8、大方贵药利润多。在医院的收入中,药费部分最少也要占到70%左右,这是一种医与药本末倒置的现实;同时加剧了药品资源的浪费,抑制了技术的提高。9、滥用检查。病人一来,便开单检查,凭检查结果进行诊断。本来完全可以依靠物理检查确诊的常见疾病,也必须进行有关的特殊检查。这样,一来大夫省事,二来收入增加,何乐而不为?但其结果,不但大夫的技术难于进步,还要病人多掏腰包。10、庸医“目中无人”。一患者经CT检查右肺下局限性感染灶,就诊于某三级甲等医院,大夫先是冷冰冰地说:“穿刺!”患者问:“穿刺能确诊吗?”医生答:“50%。”病人问:“那怎么好?”医生答“再穿!”“要是还不能确诊呢?”“还穿!”……最后医生说:“那就开胸探查!”“开胸手术大吗?”“不大,就是去掉一根肋骨!”实际上,再简单的胸科手术,也是大手术。病人后到别处,经抗炎治疗一个多月后复查炎症已吸收。11、科技兴医难。某老教授积数十年之经验,绞尽脑汁夜以继日,把毕生之学术精华抽筋拔骨写成专著,准备传世。送去一问,出版社、印刷厂,哪个单位都要盈利,数万元、甚至十数万元的投资都需作者自负,而且印成后需自找销路。再问书店,答曰:“科技书不好销,要三七开。”作者不懂再问:“是你们要留三成利润吗?”答曰:“那还行!我们要七成!”“那不是赔了吗?”书店经理说:“那不管,我们是搞经营的!卖不出去还要退给你,而且售后付款。”12、江湖游医请进门。不少医院都腾出空房租给流医,号称治疗某某病的专家。他们大多自带处方保密的中成药,价钱特贵,收入与院方分成。一位带有“主治医师”证件的小伙子说:“我这证明,临来前卫生局说了,只在外地谋生用,回本地无效。”13、是财神就奉。一名20多岁的小伙子,自称祖传,名曰骨科,租国家医院开设按摩,用医院的治疗费收据,按国家按摩费的标准收费10元/每人次,表面上无可挑剔。全凭年轻力壮,每天接诊百人以上,虽说辛苦点,一天收入可达1500元左右。给每个病人的诊断、治疗时间不过三四分钟(何况他还要入厕、聊天),每月可有2~3万元的收入与医院对半分成。

此外还有争上基建装修项目、医院升级忙坏了领导和员工、专家门诊(义诊)成“医托”、医疗广告满天飞,以至出现病人不敢进医院求治卫生所的怪圈。作者最后说:长此以往,能不出医疗事故?

我早在1998年两会刚结束时就撰文指出,没有政治改革,朱总理的“新政”无一能够到位。不是么,2001年的一天,《南京晨报》记者亲眼看到医生“一边开着药方,一边偷偷将能得到的‘回扣’记在自己的小本子上”;2002年《报刊文摘》有报道披露,某药品公司,每月都要给一些医院的医生分寄“回扣”。2004年5月,《中国经济时报》又集中讨论: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为何没能有效扼制药价虚高的问题。政府有关机构利用集中招标权寻租这一意料中的问题,受到了舆论的抨击。这些最新一轮医疗改革之后出现的老现象,说明无论怎么改,政治制度不变,一切“中国特色的恶作剧”都要重演下去。

南都报社论:彭宇案引发舆论风波 正义不能覆盖真相

 

最近南京一起小小的民事案件,引起了热烈的舆论反响。此案真相仍然迷离,目前可以确认的事实只有:等公交车的徐老太,在上下车的拥挤人群中摔倒,第一个下车的彭宇,将其扶起。徐老太指控彭宇为将其撞倒的肇事者,要求他承担医疗费损失费10多万元;彭宇声称自己只是好心帮忙。法院认定徐老太是与彭宇相撞后受伤,要求彭宇补偿徐老太损失的40%。彭宇事后将事件投书当地媒体,称自己好心反被诬。这个故事也因为符合“好心反被诬”的戏剧性和道德煽动力,迅速在网络上传播。然而,伴随关注和讨论的深入,人们不得不以理性去承认,虽然许多网友都可以指出法院那张写满“常理”的判决书上没有充分的论据和论证,急于道德谴责的人们同样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彭宇不是肇事者。

案件陷入罗生门谜团,几乎已经没有办法知晓真相。彭宇撞了人或是没撞,任何一方的判断基础都是主观的“我相信”,谁也无法说服对方。然而案件必须裁决,法院给出的判定也只能是根据它所收集的证据和它所理解的人情常理。在这种情况下,法院的结论也不可能同时取信所有人。相信彭宇不是肇事者的人,当然认为法院判决不公;相信彭宇是肇事者的人,当然认为舆论的谴责太莽撞。当然,肯定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对此事持不可知的态度,不做判断。

这种事实不完整、真相难以还原的民事案件应该并不少见,简单的彭宇案可以引起如此强烈的反响,让人略感意外。有人犀利地批评,这一场舆论风波有作秀的性质。但是往更深里说,一个话题自然而然的流行或者火热,它是某种大众心理被激活引爆的结果;而作秀或者炒作,其背后也是对大众心理的迎合,真正的幕后推手没有区别,都是一种潜在待满足的集体渴望。

网络上的热帖,几乎是一边倒地认定彭宇不曾撞人,并且以此为前提,推断此案判决背后有“猫腻”,与徐老太的警察儿子有关,并且将之拔高为法律和道德共同失效的证据……愤怒是如此汹涌,其中可以找到许多我们熟悉的社会情绪:对司法机构的不满、对道德人心的不满、对社会规则的不满……这愤怒当然是有现实基础的,这愤怒在某种程度上确实仍然能够让人感到某种希望的微光:人心中还保存着对正义的渴望,并且这渴望正在支配人们发言、行动,而这些言语和行动一定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这个世界。

我们并不是第一次看到民间重建道德的渴望。在网络上常年都有人在为贫穷的学生、生病的母亲、失学的儿童组织捐款救助,在黑砖窑事件中、在虐猫案中、在黄静案中、在高莺莺案中,我们都看到网友组织起来,为真相、为良知、为公正不断地声援、呼吁、行动。然而,这些行动都是暂时的,这些组织都是松散的,民间的美德力量如何进一步生长,没有人看得到路线图。实际上,未经制度化的道德力量几乎注定短命、散乱、无序、难以成长、效果微弱;而且,未经制度化的道德力量本身,还存在一种无意识的风险,缺少自我反省与理性管理的道德力量,有时候会表现出暴力的倾向。

在彭宇案中,我们看到是这样的对比:事实真相难以确定、许多言论者立场坚定。当然,人们谴责的那些宏大的命题都坚硬而真实地存在:司法不公、道德沦丧、寄生在制度上的邪恶……但是,具体就彭宇案来讲,在事实真相没有弄清楚之前,或者在事实真相不可能弄清楚的情况下,选择谴责社会道德的立场,是否正当呢?在正义之名下,这种一边倒的言论至少带来了一个不良后果,那就是,本来模糊难定的案情正在以“好心反被诬”为关键词传播,信息经过层层传播者心怀“正义”的加工,正在覆盖事情本身的复杂。在许多人看来,彭宇案已经是农夫与蛇的现实版本,已经是道德沦丧的最佳证词——如果彭宇真的是肇事者呢?并不是完全没有这种可能。当社会对堕落奋起反抗,其结果竟然是正义覆盖真相,道德以伤害道德的方式被践行。只因人们无法信任制度,悲剧从此开始。 

吴龙贵:从"彭宇案"反思我们的道德风险

 

……以至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变得脆弱,我们的道德成本和道德风险在持续增加。也正因为如此,公众才会出现一种非理性的焦虑。当众多的网友把信任的一票投给彭宇的时候,并不意味着他们百分之百相信彭宇,而是因为他们不愿意看到道德再一次受到哪怕是可能的重创。

7月,南京的一位老太太将青年彭宇告上法庭,称对方撞倒自己,要求其赔偿十几万元的损失。彭宇则称自己好心帮助那位老太太,将她扶起送去医院。9月5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10日内给付。(《南方都市报》9月6日)

法院的判决结果与公众的反应形成了很大反差。网友几乎一边倒相信并支持彭宇,并感慨现在好人不好做。此种反差,意味着“彭宇案”很可能将作为一个经典的案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被人们反复提起。

公众对“彭宇案”的质疑之处在于:法院是否应该运用逻辑推理和分析的方法做出认定和判决。法院在认定“彭宇是否撞了老太太”这个核心问题上,必须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按照此类民事侵权案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方应负有举证的责任。然而,在老太太无法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就是彭宇撞了她,更不用说形成有效证据链的局面下,法院以推理和分析的方式做出判决,不能不说略显草率。

然而,质疑归质疑,事实真相到底如何,作为局外人的我们还不得而知。因此,技术性的探讨可以继续,但对实质性问题的妄加猜测和过于偏激的反应都是不合时宜的。事实上,此案的最大意义不是表现在法律上,而是表现在道德层面:在当今时代,当好人做好事的道德风险到底有多大?

走出法院大门的彭宇说:“再不会这么冲动了”,此案唯一目击证人陈先生高呼:“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更多的网友则在感慨“现在好人不好做”,甚至就连法院的判决书上也直言“彭宇未选择自行离去,与情理相悖”———这发自不同主体的声音,与其说是对一起个案的有感而发,不如说是对现实的一种隐喻。

现实而言,道德品质的流失不能不令我们有所警觉。调查数据显示,有六成小学生不知道雷锋是谁,耳目所及,劝人跳楼者有之,为抢救落水者讨价还价者有之,而更多的事情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公车上为孕妇和老人让座的少了,拾金不昧的少了,乐于助人的少了……以至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变得脆弱,我们的道德成本和道德风险在持续增加。也正因为如此,公众才会出现一种非理性的焦虑。当众多的网友把信任的一票投给彭宇的时候,并不意味着他们百分之百相信彭宇,而是因为他们不愿意看到道德再一次受到哪怕是可能的重创。

这令我们有些许的感慨,也让我们有某种欣慰:原来,我们的内心中从未失去对道德的追求和仰慕。孟德斯鸠说: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但丁更直接表述为:人不能像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任何一个时代,都需要道德力量来引领我们的时代精神,任何一个民族,都不能容忍传统美德与民众渐行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