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与宪法的精义:你的自由止于国家的不自由

 

一、宪法精义之美国表现

早听哲人云:自由与不自由是相对的概念,人类社会的明智就在“于不自由中得自由”。国内对自由的解释是:“你挥手的自由止于他人的鼻尖”,但这句话一直让我们很迷茫:我们的自由真的如此脆弱且狭隘吗?后听宪政精英说,自由与宪法的精义在于:你的自由止于国家的不自由,这种设置是有宪法保障的。对这句让人如释重负的话,我突然心血来潮,想去找本美国宪法条文来看是否确有其事。不看不打紧,一看还真是吓一跳:我这个在法律领域浸淫了近20年的专业人士,埋头于汗牛充栋的论说中所获无几,一看美国宪法如此简单,有关宪法的精义又是如此明白,可谓既惭愧又幸运。考虑到现代中国自清末预备立宪以来,祖祖辈辈几十亿人口做了100余年的宪政梦,我的际遇也有一定的普遍性,索性写一篇关于美国宪法的文章,讲述一下自由与宪政的精义,请各位同仁不吝赐教。

美国宪法的精义主要体现在美国宪法的具体条文之中。美国宪法条文具有如下特点:

1、条文简约,童叟皆知。美国宪法只有7条,加权利法案10条,只有17条,从1787年到现在,历时118年,只有17次修改,每次修改只增加1条修正案;任何人,只要有心,均可熟练到倒背如流的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56年,共颁布了5个不同的宪法版本,平均11年1个宪法版本,1982年宪法有138条,外加一个1956字的序言,共修改4次,每一届人大均进行修宪)。

2、用得最多的词语是“不得”。美国宪法条文共有80个“不得”,其中7条宪法有44个“不得”,27条修正案有36个“不得”。(中华人民共和国1982年宪法只有19个“不得”)

3、用得次多的词是“应当”,美国宪法条文共有63个“应当”。(中华人民共和国1982年宪法只有17个“应当”)。

4、美国宪法中的“不得”与“应当”平均到每条有20. 5个之多,所有这些“不得”与“应当”均指向“国家”,包括“国家、国家机构、国家法律、国家工作人员”,即:上层对下层负责,国家不得(或者应当)对民众如何如何;(中华人民共和国1982年宪法36个“不得、应当”,无一个指向“国家”,只有0. 33个指向“国家机关”,即宪法第三十六条:“……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其余35. 67个“不得、应当”均指向“地方、组织、团体、公民、个人”)。

显然,美国宪法的上述特点不仅淋漓尽致地表现了自由与宪政的精义:“你的自由止于国家的不自由”,也完全符合法律秩序的第一原理:“人格权先于身份权原理”(该原理认为,理解秩序与法律应从人自身开始,人在这个世界拥有两种权利:人格权与身份权,一切权利均可划分到这两种权利之列。人格权是与生俱来的作人的资格,它不需要任何协作与契约,如自由权、生命权、所有权;身份权是人有了人格之后用自身权利与他人交易的产物,它必须以义务作基础,需要天然或者人造的契约、身份作支撑,如:亲权、债权、他物权、法人代表权、社会公职权、军权、国家元首权。两种权利的秩序与运行规则是天定的:人格权先于身份权,身份权不能越位侵犯人格权,否则必遭灾难,必须解构。这是法律秩序的基本原理,也是法律符合天道的最好证明。)。

你,作为人,采天地之灵气,受日月之精华;一切预求秉乎天性,一切权利源自天赋;一切人造之物:国家、规章、形器,一切人观之物:宇宙、日月、梦幻,一切人念之物:宗教、秩序、夫妻父母子女,均在你天赋人格之下;国家,作为人造之身份,无形之利器,生于人,成于人,毁于人;其之所以生,源于人之需要;其之所以成,顺应人之需要;其之所以毁,忤逆人之需要。

你的自由止于国家的不自由,你的权利之所至,国家的义务之所至,你的权利建立在国家的义务之上,无国家义务保障之权利必为虚假之权利;个人先于国家,人格先于身份,人的自由之所起,国家的不自由之所生,此种道理,天生身受,不讲自明。一人之天赋权利不为天生顺序所动,先生之父尚且不得侵凌后生之子,就更容不得两人、多人之心生契约干涉,任何人不得借助自订自编之合同、章程、法律、历史、教义、理论所赋之既定职位身份(合同人、法人代表、国家元首与领袖等),越位侵犯个人之单独权利,否则,人人相残,心心相斗,国无宁日,法无定威,诈伪丛生,弱肉强食,人间文明又与畜生世界何异?!

二、宪法精义: 你的自由止于国家的不自由

(一)宪法之母:你的自由

1、宪法的缘起:你的自由概说

宪法源于大商业时代个人权利意识的苏醒,有个别学说将人类的大商业时代称作资本主义时代,故也有宪法起源于资本主义时代一说。一般认为,资本主义时代人类社会取得了有史以来最重要的两大进展,人类自此获得了改进自己的国家的权利,逐步走入人间天堂,这两大进展分别是:

A 、确认个人的自由神圣不可侵犯;

B 、确认社会的平等神圣不可侵犯。

第一项进展依靠一种确认人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的法案来贯彻,这种法案有的国家叫人权宣言,有的国家叫“权利法案”,有些国家则把它放在宪法最前面的位置,以示人的权利高于一切。第二项进展主要依靠竞选制度来贯彻,以示在一切公共资源面前,每一个人的权利起点都是平等、公开、公正的。由于两种制度都是国家的根本制度,都由那个时期的宪政来加以贯彻,因此,资本主义时代人类社会的两大进展就可以归结为一项根本制度:竞选宪政制度。或者说:迄今为止,人类社会的最大成就在于宪政,竞选宪政为以后的宪政奠定了基础。

显然,两大进展中,自由是平等的基础,也是宪法之母。这个自由是有特定身份的,它就是:人,对于你来说,就是你本人。因此,自由是宪法之母,你的自由也就是宪法之母。这是你了解纷繁复杂的法律、社会乃至宇宙、宗教各种关系的最便捷的途径。

你的自由分成两个部分,最大层面、最原始、最有潜力的部分属于“无”的范畴(无边无际、无可名状、各不相同),或者天然保留的范畴;比较小的部分是已经由法律确定的部分,属于“有”的范畴,或者“由法律明确”的范畴: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他人)违法( 国家) 必救(你)。以下是对两种自由的具体分析。

2、你的自由天然保留,无边无际,不受任何条条框框哪怕是宪法的约束

你的自由至高无上,宪法虽然规定了你的权利,宪法由此而得益:成为至高的法律,万法之母。但是,你的自由无边无际,宪法的规定不能尽其万一,你一切没有规定、不能规定、无法规定、无可名状的权利,都与你心性相随,天然保留,不受人间任何条条框框哪怕是宪法的约束。你的自由也不仅仅由宪法规定,其他法律同样可以因为规定、扩展你的自由而成为至高的法律,故美国宪法规定:“宪法和法律均是美国的最高法律”,违宪审查的标准并不是既定的宪法,而是既定宪法赖以存在的身后基础:人的自由。一切违背人的自由的法律,包括宪法本身,均是违宪的法律,自始至终不具备法律效力。

3、你的自由最高法律明确保护,遭损即诉,有损则救

你的自由中已经开发、发现的部分,或者说全人类共同的、可以从法律角度加以规定、操作的部分都应该由世界、国际、国家、国内各种组织运用可以操作的各种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下来,一旦遇到损害,你就可以向相应机构提起请求,直至诉讼保护。这种损害一旦确认,施害者必须加以补救,或者由国家加以补救。

自由是不一样的,不一样的东西如何操作是神留给人类的最后一道难题。这个难题最终是由诉讼机制来解决的:即用一种一样的机制应对各种不一样的诉求,再根据具体情况逐一满足这些诉求的机制,这种机制就是“国家诉讼机制”。国家诉讼机制明确两条基本原则,一是一切权利都应当是可诉的权利;二是国家裁判人员必须对一切权利诉讼作出裁判,违者以拒绝裁判罪或者渎职罪论处。这也是几百年来,人们一直像崇拜神一样崇拜那个时代宪政缔造者们智慧的具体原因之一。这种智慧就是对自由的操作方法:相对操作法或者说反面操作法。

(二)宪法之体:国家的不自由

1、国家是一种人造机器,使唤人的国家= 人的灾难

汽车是一种人造机器,如果让汽车来自由使唤人,那么造车人与驾车人的末日就到了,有见过汽车不听使唤自动出轨而给人带来好处的吗?没有。国家与汽车完全一样,也是一种人造机器,人们之所以建立国家,是为了让国家听人的使唤,为人的需求服务。有见过不听人的使唤甚至自定自由、正义反过来教育人、使唤人、改造人的国家,最终给人带来福利的吗?同样没有。

人类历史上,使唤人的国家只有法西斯德国、军国主义的日本、墨索里尼时期的意大利和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主义国家,前者使唤民众去征服外国,结果反被外国战败占领;后者使唤民众去发展经济,结果造成全民饥荒,无论出于何种动机、以何种手段、要达到何种目的,使唤人的国家最终都给人类在精神、道德、法制、物质生产等领域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并直接带来了国家自身解体、国家统一困难、国家政权崩溃等等难题。这些让国家使唤人的理论,看起来是为了国家、人民,实际上害了国家、人民。因为这些理论的原作者看起来只是不相信部分人,实际上对部分人的怀疑会自然扩及到任何人,包括他自己。因为不相信自己、不相信人,所以才要求国家或者组织,一种人造的机器,能够象神一样地教育自己、改造自己、领导自己、使唤自己,这种发自内心的奴性注定了他们无论以何种面目出现,最终都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空想,都只能制造人间地狱。这个已被17国家、几十亿人的苦役、几亿人的生命证明了的最简单的童叟皆知的结论,还用得着我们在21世纪去粉饰吗?不能。国家,无论如何伟大,都只是一种人造机器。使唤人的机器,无论是汽车还是国家,无论设想如何美妙,都只能等于人的灾难。

2、国家的不自由有两个组成部分

国家的不自由源于人的自由,与人的自由有两个组成部分相对应,国家的不自由同样也有两个组成部分:“无”和“有”。

对于第一个部分“无”,前人已经说得很清楚:“法治,对国家来说,就是法无规定皆禁止;对个人来说,就是法无规定皆自由”。并由此奠定了几条基本法律原则,这就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国会不得制定溯及既往的法律;法律必须明确,有可操作性;对不明确的法律的扩张解释不得侵害原本由人保留的自由。但是,这些原则的理由在哪里,今天再次明确,它就是:

个人先于国家,天生的人先于人造的机器,人格权先于身份权;国家,无论如何伟大,都只是一种人造机器,使唤人的机器,无论是汽车还是国家,无论如何设想,都只能等于人的灾难。

对于第二个部分“有”,那就是,凡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国家都必须一丝不苟地执行,否则,必受国家诉讼制度追究。目前,追究国家不为或者滥为的诉讼制度主要有“违宪审查”与“行政诉讼”两种,发达国家基本上都奉行“凡权利皆能诉讼,凡诉讼皆有裁判”的政策,并设立了“拒绝裁判罪”、“渎职罪”专门处罚失职工作者,确保人的各项诉求均能得到满足和答复。

3、国家的应激性反应必须灵敏、高效、全能,但这并不等于国家自此获得自由

国家虽然是一种人造机器,但这种机器的主要功能是为了应付个人不能防范之未定风险。因此,对国家机器的应激性反应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人造机器与人工智能,而与生物有机体有些类似,这也是许多理论将国家看成是一种有机组织的最主要的原因。理解国家的应激性反应必须把握两点:

A 、在刺激没有出现时,国家应当象机器一样正常工作,没有任何主动行为;在风险刺激已经出现时,国家的应激性反应必须象有机生命体一样灵敏、高效、全能,向着既定目标“满足人(组成有机体的细胞)的需求”,启动一切既定程序甚至打破一切既定程序奋力前进。

B 、国家的应激性反应无论怎样灵敏、高效、全能,都不等于国家自此获得自由,国家的需要可以凌驾在其制造者人及其需求之上。相反,国家的机器本性不会改变,国家的任何需要都必须以人的需求为前提,没有人的需求为支撑,国家的任何需要均属非法。

对国家机器本性以及国家应激性反应的认识很容易走极端,比较有代表性的两方是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美国与德、意、日法西斯国家,当时的美国在胡佛政府主持下,严格推行国家不作为政策,对银行倒闭、工厂关门、工人失业、产品堆积放人不管,几乎毁灭了美国;而另一面,则是德、意、日法西斯国家推行国家使唤人的政策,以“优等民族论”召唤本民族公民为了所谓的世界与国家的需要,去征战沙场,挑起第二次世界大战。二战结束后,尽管优等民族论寿终正寝,但优等民族论的始祖“先进阶级论”却在苏联的推动支持下,在许多国家发动了内部战争,并建立了14个社会主义政权,推行计划经济体制,国家对人的控制深入思想、文化、生产、生活、精神、意念诸领域,70年后,计划体制彻底垮台,一切“丰功伟绩”最终都成为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的黑色幽默。人们将这个时代称作“黑幕时代”,将这个时期的生活称为“黑箱生活”,将这个时期的光荣工程称为“面子工程”、“政绩工程”,一切荣光均无法考证,一切操作均属见不得光的“黑箱操作”。违背社会平等信念的“先优理论”无论是借助“阶级”、“民族”,还是借助“国强”、“民富”,自此露了真面目,彻底走入穷途末路。

尽管如此,智慧的光辉总会穿破谎言的黑雾,对国家机械性、应激性反应认识到位的理论最终还是被我们发现,得到了全社会的承认。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是中国道家的“应和国家论”与美国罗斯福的“新政国家论”。前者将国家比喻成一个空空荡荡的山谷(虚谷),喊一声便余音缭绕、绵绵不绝,人的任何诉求均会得到虚谷(国家)的积极回应,人的自由均不会受到虚谷(国家)的任何牵制。后者将国家的责任(而不是权利)加以强化,同时又不改变国家的机器性质,确认“国家应当为人的基本需求充满活力,而不应对人的痛苦放任不管”,它为我们今后的生活确立了如下基本原则:

(1)社会救济与福利——政府对于全体公民的福利负有一种终极的责任。如果私人之间相互合作共同努力,未能为那些愿意工作的人提供工作和为不幸的人提供救济,那末,那些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遭遇困难的人,有权要求政府予以援助,而一个名实相副的政府则必须作出恰当的反应。

(2)以工代赈与政府工程——鉴于美国人民的道德和精神气质不应被怠惰的麻醉剂所损害,有工作能力的人应当用自己的工作换取政府的赈救;政府应该用公用事业阻止经济衰退;政府工程不应对私人领域构成伤害;政府工程应该遵循有用并有长久经济效益等6条基本方针。

(3)赤字财政与通货膨胀政策——既然难为无米之炊,为了拯救银行和保险公司、抵押公司以及铁路,为了照顾成百万濒于饥饿边缘的人民,政府可以大量借债,可以靠投资保持偿付能力;如果公债比国民总产值增加得慢,就不会出现崩溃;如果提高购买力,物价就会上升,销售的商品也更多,工资必须随物价上升而提高,这并不意味着不健康的通货膨胀和物价飞涨;物价飞涨与通货膨胀也不是什么坏事情。

(4)总统权力与政府职能——随着人类关系的日趋复杂,统治这种复杂关系的权力也须增强,即制止恶行和推行善政的权力的增强;主张私人主动性可以医治国家积弊的人,因种种自身原因而不能成功;我们不想让政府成为一个机械的工具,而是要赋予它充满活力的个性。

(三)宪法精义:你的自由止(起)于国家的不自由

综上所述,尽管宪法既规定了人的自由与权利,又规定了国家的权力与责任,但这些规定只是宪政之冰山一角,更多的部分要靠我们自己去体会,自由、宪法宪政的精妙之处就在于:通过这些有形的规定,为一切有形无形的世界确立一个基本的秩序,为一切已知未知的法度确立一条基本的原则,它就是“个人先于国家”,“你的自由止(起)于国家的不自由”,后者才是宪法与自由的精义。

因此,宪法与其说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还不如说是人的权利的根本大法,或者更加清楚一点,不如说是防止国家使唤人的根本大法。宪法没有规定的权利,由人天然保留,国家有维护其不受侵害的义务;宪法已经规定的事情,国家必须执行,并且不得不执行。无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国家都没有任何自由。

三、宪法精义之保障:一切权利皆为可诉

(一)“一切权利皆为可诉”的缘起

“一切权利皆为可诉”起源于英美习惯法,最流行的一句格言是:“法官除了不能管女人生孩子,什么都能管”。后来,逐渐发展成为一道基本司法原则,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设立了“拒绝裁判罪”专门惩治拒绝受理起诉、对诉讼受而不判的法官。我国台湾“民法”第1条规定:“民事,法律未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均有受理、裁判之义务。1977年台再字第42号判例称:“法院不得以法无明文规定而拒绝裁判”。

道理很简单:“国家之所以要设立法院,其目的就是要法院有效行使裁判权,为公民排疑解难,定纷止争,这是法官必须承担的责任。法院法官不履行裁判义务,整个社会就没有了减震器”。如果“法院拒绝收案、拒绝裁判,就会损害公众对社会的整体心理预期。当社会信念毁于一旦时,一些公民就会产生过激行为” .

(二)“国家本位”对“一切权利皆为可诉”的冲击

“国家本位”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就是以希特勒德国为首的法西斯国家,第二个部分就是以斯大林苏俄为代表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社会主义国家。关于这两个部分的联系,国内有一种误解,以为希特勒反共,便与共产主义苏联和社会主义国家毫无瓜葛。实际上,国内主流理论还歪曲了希特勒思想的来源,说希特勒信奉尼采的超人学说。而真实的历史是:希特勒的“优等民族理论”照搬了“先进阶级理论”,党管军队、军队控制国家、国家控制人民的“党国体制”、少先队、青年团、冲锋队、计划经济则完全照搬了斯大林的做法(陈独秀语)。因此,无论是希特勒,还是斯大林,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有国家本位与个人本位之分。英美是个人本位的,俄德是国家本位的,中国老子道教是个人本位的,孔子儒家是变相国家本位的。

国家本位信奉“国家先于个人,国家优于个人”,自然不允许个人起诉国家。他们针对个人人权炮制出“国家主权”理论,并且罗织各种材料,甚至利用联合国宪章中的“互不干涉内政”条款,炮制出“国家主权至高无上,主权高于人权”的理论,阻挠个人起诉国家,并设立了各种诉讼障碍与诉讼例外。例如:涉及到国家主权的事件不可诉,国家财产豁免,国家税收优先,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劳动争议必须先走仲裁,医疗纠纷必须要有医疗机构鉴定,国家元首豁免等等。

国家本位理论对民众诉权的压制,分为国内、国际两部分。对国内来说,直接刺激了违法行政、国家权力滥用,激化了社会矛盾,扭曲了社会正义;对于国际来说,禁止本国国民起诉外国国家,直接损害了本国民众的国际利益,刺激外国非法组织明目张胆地攫取不正当利益,歧视出国民众。

(三)宪法是个人诉国家之法,宪政精义之保障在于:加强“一切权利皆为可诉”之制度

宪法就是确保个人诉国家之法,个人不仅可以起诉本国政权,也可以起诉外国政权。宪政精义的保障,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建立、加强“一切权利皆为可诉”之制度。比如,对二战中日本政府民事赔偿的起诉,就不一定非得要日本法院或者美国法院良心发现,最重要的是我们中国自己的法院“良心发现”,为自己的国民伸张正义。目前,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1、修宪,确立国家“不得为”之义务,建立“违宪审查制度”;

2、修宪,确立国家“必须为”也是义务,推行行政诉讼制度,为“有为政府”划分明确边界;

3、修宪,在现有选举中引入竞争机制,“防止权力异化”,促进大国人力资源配置最优化。

“违宪审查”由宪法、权利法案、人权宣言以及违宪审查制度构成,旨在确保民众千变万化的自由不受侵害,确定“国家不得为”之事;

“有为政府”由宪法、行政法、国家法律、法规与行政诉讼制度构成,旨在确保公民基本的生存权、工作权与工资提高权,确立“国家必须为”之义务;

“竞选制度”由竞争性选举及其配套制度、违宪审查制度构成,旨在确保公民的平等权、“选举的竞争性”、国家权力的非异化与国家教育的多样化:选举必须定期、公开、公正,必须不附条件(对未成年的年龄限制除外),国家职位必须通过竞选取得,国家不得立法确立国教(指导思想、真理),差别对待各种思想、理论、个人与群体(领袖、先进阶级与等级制度)等。

这样,我们的宪政就从飘忽不定的一条边阶段(无限政府),越过人类宪政的两边(违宪审查与竞选)一角不稳定阶段,直接达到稳定三角形阶段,三角形的三边分别是:违宪审查、有为政府、竞选制度。

王 怡:天塌下来怕不怕:电影《判我有罪》

也许你听过这句著名的拉丁谚语:

“Fiat justitia,ruat coelum”(Let justice be done,though heaven fall)。

新泽西联邦法院的法官席上,镌刻着这句话。一位替有组织犯罪集团辩护的律师,用它来做开场白,我的师兄郑戈的翻译,“实现正义,哪怕天塌下来”。另一位被告、因其他罪名被判30年监禁的杰克,大大咧咧的辞退了律师,自己站起来说,“我到这个法庭许多次了,一直以为上面写的是禁止吸烟”。

这句话颇有后现代风格,足以使美国司法史上这场规模最大的滑铁卢战役,成为一个打不出来的喷嚏。1970年,美国颁布了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反诈骗腐败组织集团犯罪法》,简称RICO.1987年,新泽西州以76项“RICO”罪名起诉一个当地黑帮共20名被告,审判持续了21个月,为防意外,同时组建了8个陪审团。好不容易到了结案,控辩双方共21张嘴,仍然犹如滔滔江水。其中一位律师,结案陈词就宣读了5天。

82岁的老导演悉尼.卢特曼,历史上最伟大的法庭戏电影,几乎有一半是他拍的。如每个法学院学生都知道的《12怒汉》,和也许都不知道的《大审判》。2006年,卢特曼再度出山,根据当年的庭审记录,拍出了这部不紧不慢、却涂满了辛辣与荒诞感的法庭戏。

杰克这个贩毒犯,成了法庭上唯一的英雄。他断然拒绝控方以污点证人换取减刑的诱惑,在一场龙虎斗中,当真是闲庭信步,以一种最直观的道德感为自己辩护。他用粗话羞辱每一个认识他的证人,他叫他们用眼睛看自己,问他们是否相信自己还爱他们。在漫长的审判中,他在道德上无情地藐视每一个出庭作证的污点证人和警方卧底。他的幽默和流氓习气,也不断败坏着法庭的端庄。

人们的正义感开始无所适从。陪审员们一会儿看看公诉方,一会儿看看辩护席。他们眼光迷离,不太确定这些同样穿着西装的人,到底谁才是黑社会?咄咄逼人的检控官,反成了法庭上最像黑社会的那一张脸。因为对黑社会的反击太卖力了,司法机构横下心来与魔鬼交易,却不料杀出杰克这厮,宁愿蹲一辈子牢,也不出卖那些和他一起长大的家族成员。他的结案陈词最短,也最有力量。他盯着每个陪审员说,“let my friends home, and find me guilty, find me guilty”(让我的朋友们回家,判我有罪,判我有罪吧)。陪审团只花几个小时就盖棺定论(他们也实在太想回家了),所有被告都无罪。只有杰克继续回去坐牢,接受囚徒们英雄般的欢呼。

最近马丁。西科塞斯的新片《无间行者》(The Departed),根据香港电影《无间道》改编。警方与黑帮相互卧底,片名按字面翻译就是“行尸走肉”。这两部电影,显出一枚硬币的两面。无论是控辩交易、卧底线人还是引诱性的侦查,政府一旦使用不道德的手法,它所代表的国家力量,就从此无力在自己与黑社会之间,作出一个清晰的区分。国家无法凭借一套仪式在法庭上将自己“分别为圣”。杰克的价值观很简易,他仅仅诉诸于一种单向度的忠信,就将权力的邪恶嘲弄得一波三折,罄竹难书。为了“正义”,国家不惜将自己转为一个污点警方,和一个污点检控官。

对一名卧底来说,“我是警察”这句话显得实在伪善,人事档案在警察局就是警察吗?户口在农村就是农民?一个刻舟求剑的名分并不能拯救谁,人的心意更新而变化,与魔鬼打交道的,就是魔鬼的奴隶,沦为行尸走肉。犯罪固然是恶,但一个人间的法庭,要将它对罪恶的审判权建立在怎么样的磐石上呢?

天塌下来怕不怕?有人说为了程序正义,就要承受实体正义的牺牲。这是法治主义的一种过于粗疏的说法。正义就是正义,不能被牺牲。真正的问题是,当天塌下来的时候,正义还在不在?其实“heaven fall”一语在基督教语境下,有很特别的含义,意味着天使的堕落。《以赛亚书》第14章描写了天使如何堕落为撒旦的,“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为何从天上坠落(fall from heaven) ”。原因是这位早晨之子(指堕落的天使)“要与至上者同等”。

对这句拉丁法谚,有一种更复杂的理解。人不能凭自己实现正义,但人却渴望将自己看为正义的源头,因此他也随着魔鬼一道堕落。上帝许可了这种堕落,因为正义和拯救,都只能以这种方式实现。大卫的诗写道,“洪水泛滥时,耶和华坐着为王”。相信上帝的人,并不是相信从此没有祸患,而是相信无论风平浪静还是洪水泛滥,永恒的真理都一样稳如泰山。

借此,我试着重新翻译这句谚语,“即使天塌下来,正义也坐着为王”。

换句话说,这需要人们对法律有一种更高的信仰。一个被告被无罪释放了,但实体正义从来就没有被牺牲过。若没有这种信心,就无法抵御一切以恶止恶的诱惑。电影中检控官抱怨那些被杰克征服的陪审员,傻乎乎地忘记了正是那些被告让他们多缴了许多的税。但这场官司输得一点也不冤枉,政府对法律的信心是如此的小,竟不如一个讲义气的黑社会哥们。

正义就是这样实现的,经过洪水泛滥和人的堕落,经过一切对信心的试炼,就算你的案子在世界末日那一天开庭,一个真正的律师仍然有信心,穿上西装,到法庭上说出这句话,“Let justice be done”。

2006-11-25

谢 泳:董时进——一个被遗忘的知识分子

 

前几年,我做储安平和《观察》周刊研究时,开始留意董时进这个人,但后来因为其它研究,没有深入下去,所获资料也非常有限。这几年,我的学术兴趣已有所转移,在当年所留意过的那些历史人物中,董时进是一个始终让我不能忘怀的知识分子。董时进,1900年生人,何时去世,我不知道。四川塾江人。清华学校毕业。后赴美留学,入康乃尔大学,获农学博士学位。历任国立北平大学农学院教授、主任、院长;国立北京农业大学教授、主任;国立北京大学、燕京大学、交通大学、国立北平大学法学院等教授;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农利股主任,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干事,国民政府国防设计委员委员,江西省农业院院长。1945年10月,任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著有《食料与人口》《农村合作》等书。

我只在《观察》上读到过他的一篇文章,但他那篇文章所传达的却是一个对历史富有远见的知识分子的看法。一九四七年国民党取缔民盟后,作为民盟的一员,董时进写了一篇《我对于政府取缔民盟的感想》(《观察》三卷十一期)。董时进对国民党政府取缔民盟很有看法,他认为这是一个政府的下策,是害多于利的。他说:“因为一般人民对于政府大多恨它腐败贪污,而认为尚可取的,则是比较上还能给人民一点自由,政策不同的政治团体也还可以存在。人民对于共产党最害怕的是它的专制,太不给人民自由,党派根本不能存在。”基于这样的认识,他在文章中奉劝国民党:“政府假使是聪明的,应该利用自己的长处去对付共产党的短处,那便是利用上述的普遍的心理,使人民感觉在政府之下有充分的自由,反对党派可以存在,可以活动。世人相信美国比苏联民主,最好的证明是美国允许华莱士一类的人在国内国外大事咆哮,而苏联则无论如何拿不出这样一个证据来。这样的事实胜过一切雄辩。”这样的认识,今天看起来没什么了不起,但在四十年代末,并不是所有的知识分子都能这样看问题,都能在两党之争中看出孰轻孰重的。在这一点上,董时进和储安平是有远见的。他们认为,自己腐败但还给人民一点自由的政府,比那种又腐败还不给人民自由的政府总是要好一些。这个简单的常识,中国多数知识分子要在经历了半个世纪以后的悲惨命运中才想清楚。

董时进还有一件让后人肃然起敬的事是:一九五零年,他上书毛泽东,反对土地改革。一九五零年复刊的《观察》周刊曾发表过一篇谈话纪要式的文章,名为《董时进上书反对土地改革问题》。《观察》发表谈话摘要时,先有一个说明:“董时进君为反对土地改革,曾上毛主席一信,并又印了到处散发过。北京农业大学应廉耕、韩德章诸教授,曾在校内发动师生,举行过几次座谈会。其中一次是有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的几位老会员出席的。”这个谈话摘要,没有列出发言者的名字,只用了甲乙丙丁来代替。我们现在虽然看不到董时进上书的原件,但我想这个原件也许还在世间,因为给毛泽东上书,总会在他的那些来件中保留下来。将来有一天,要是能解密挡案,总会有人来重新评价那时的历史的。

我们从那个批判性的座谈会发言中,多少能看出一些董时进的意见。有一个发言的人说:“董时进先生的文章,大家都见到了。所以现在不需要我来详细介绍。概括地说来就是反对土地改革。他的根据是:旧中国农村土地是‘自由买卖’的,租佃关系是一种‘自由契约’,所以它不是封建性质的土地制度,因此就不应该进行土地改革。”“土地改革把土地分散了,经营不利”。“土地改革,由于失却了地主富农的累进负担而国家税收将受到损失。”“董时进先生说华北有封建性剥削,而江南则没有”。“董时进先生说地主是勤劳的,而农民则是懒惰的”。

参加这次座谈会的都是农业方面的专家,许多是董时进的同事。他们认为,董时进在美国学得农业,受资本主义的影响很深,他对中国土地问题的看法是错误的。一个他当年的同事说,董时进在国民党时期就反对土地改革,他主张:“地主土地私有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一九四九年以后,在老一代知识分子当中,人们比较熟悉的有骨气的知识分子是梁漱溟和马寅初,但与他们比较起来,真正能在大问题上看出轻重的还是董时进。他后来的命运我不大知道,只是希望能有研究中国土地制度的专家,在研究中国社会的变化时,能考虑到当时一个知识分子的意见。董时进当时提出的那些问题,有相当的专业性,也可以说是学术问题,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政府应该听听不同的声音。一个政府犯错误是难免的,而我们的历史是,一个政府从来都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圣人之举,这是很可怕的。中国的土地制度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历朝历代,这都是最大的问题。四十年代中国的土地问题,已不同于过去,就是因为在中国的有些农村,特别是江南的一些农村,已经有了一些工业化的苗头。而华北农村的土地制度和江南农村的土地制度,确实不可同时语。董时进本人是一个留学美国的农业专家,在农业问题上,他是有发言权的。我们为什么不能听听他的一家之言呢?我们不能说董时进的观点都是正确的,但我们可以说他的那些看法绝对是有根据的,也是负责的。五十年代,在这些问题上,最让人感到悲哀的还不是执政者没有听不同意见的雅量,而是许多身为知识分子的专家,不但不能为同行辩护,而且多数是站在另一面,随声附和。

五十年代最初的日子里,中国著名大学里很多知名的教授都参加了土地改革,并且回来后写了文章。其它专业的教授写文章可能还有应景的成分,但是像当时清华大学教授潘光旦、全慰天、吴景超,他们都是社会学家,对中国社会问题过去都有非常高明的看法,但他们也写了针对董时进“江南无封建”说的文章,来证明土地改革的必要性。还有孙毓棠,他也以专家的身份写了《江南的永佃田与封建剥削》。一个时代,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知识分子在整体上丧失了独立性,是这个时代最大的耻辱,也是知识分子最大的耻辱。

[书籍下载]袁伟时:帝国落日:晚清大变局

 

作者:袁伟时

历史呼唤巨人,上台的却是侏儒;时代要破浪前进,现实却踌躇不前。本书剖析了中国从鸦片战争起至辛亥革命为止的思潮与人物,是对晚清七十年历史的回望,是对中国现代化进程曲折艰难的原因的进一步反思。这是一部发人深思的书,是一位不媚时俗的有独立思想的知识分子的心声。历史无法割断,百年苦难应该带给中国人更多的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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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二三事

 

林语堂一生著述颇丰,而评论、回忆他的文字也不在少数,即便其自身,也曾留下《八十自叙》等文字。阅读这些传记性文章,总能从中窥见许多人生悲喜之事,勾画出一个文字之外的作家形象。

爱情和婚姻

林语堂的自传体小说《赖柏英》,是以他在家乡的初恋情人为主角的。

年少时的林语堂也曾有过青梅竹马的时光。“小时候,我们一齐捉鲦鱼,捉螯虾,我记得她蹲在小溪里等着蝴蝶落在她的头发上,然后轻轻地走开,居然不会把蝴蝶惊走”———在他的记忆中,生长在坂仔村的赖柏英有一张鹅蛋脸,被爱称为“橄榄”,给人的感觉是水粉画般的诗意,这恐怕是每个少年心头长存的景象吧。

尽管二人都认为彼此相配,不过这恋情毕竟泛着青涩的味道。林语堂从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想要留洋,而赖柏英的祖父双目失明,片刻也离不开人,需要她照顾,两人只好劳燕分飞,一腔爱恋化为泡影。

好在不久林语堂就遇到了后来的结发之妻廖翠凤,她是林语堂一位挚友的邻居。在朋友家吃饭时,同去作客的廖翠凤的眼睛便常常“在某处向我张望”。对这温柔邂逅,林语堂还曾幽了一默:“后来妻子告诉我,当时她是在数我吃几碗饭。”

1919年林、廖两人成婚。婚后林语堂和妻子商量,把婚书烧掉,因为“婚书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这举动足以令当下无数人惊诧,若非情之深爱之切、对婚姻有着极强的信心,谁能、谁敢有此勇气之举?

钟情制造中文打字机

林语堂年幼时,父亲曾问他志向为何,答曰一为英文教员,一为物理教员,而后者的本意是要“发明机器”。

从20岁左右起,林语堂就立志发明中文打字机,先是用十余年时间发明了“上下形检字法”,继而又斥巨资投入设备的研发,搭上了写作得来的稿费,还卖掉公寓、家具,举债度日。还未到美国旅居前,有一次他曾跑到美国和工程师做研究,结果回国时口袋里只剩下了三毛钱。

好在皇天不负,1947年,林语堂终于设计出一台“明快中文打字机”。当时他召开了记者招待会,大开家门三天,让各界人士来参观。只是适逢国内战乱,没人愿意为一个不稳定的市场做赌注,因此他的产品几乎无人问津。后来有两家公司先后把其键盘的版权购买下来,最终使“中文电子字码机”问世,才了却他半生的心愿。

读《林语堂传》、林太乙的《忆父亲》等文时,这些往事都被提及。林语堂自己也曾写过《中文电子字码机》一文,其中道:“此回无意中,由翻译机器之发明,而利用造成电子打字机,可谓了此夙愿。”“无意”两字读来颇为刺眼,文人穷酸,偏又爱字,倔着性子硬着头皮往前走,弄得家人哭自己苦,纵然是文学大师,也有人生无奈之处,怎不令人扼腕呢?

和赛珍珠的恩怨因为制造打字机的缘故,林语堂和赛珍珠这对曾交好的朋友之间出现了裂痕。

据《闲话林语堂》中所载,上世纪30年代初期两人就结识。一次赛珍珠邀请林语堂吃饭,席间谈到外国作家写中国题材故事的种种不足,林语堂称自己正打算写一部关于对国人感受的作品。两人一拍即合。此后林语堂就完成了《吾国与吾民》,交由赛珍珠的丈夫华尔希任老板的公司出版,自此开始了和他们多年的合作。

然而一个“利”字足以让两人的友情打上一个问号。林语堂研制打字机艰难之时,曾希望从赛珍珠那里得到援助,不料被拒。林语堂曾愤怒写道:“那时我看清了人情的改变,世态的炎凉……我看穿了一个美国人。”随后他又得知赛珍珠对他隐瞒了版税和版权的问题,多年来一直在利用他赚钱,因而一怒收回了所有的版权。自《朱门》之后,赛珍珠和林语堂再未有任何合作。

林语堂到南洋大学任教之前,曾给华尔希打了个电报,结果对方根本不回复。林、赛之间20年的情分荡然无存。此后赛珍珠探望过林语堂一次,却被他称为“主要是看我如何度日”。

和鲁迅的相得与疏离

如果说和赛珍珠的恩怨是因为利益的话,那么林语堂和鲁迅的分歧则是性格使然。今年6月份出版了一本《幽默大师林语堂》,详述了两人变成“仇人”的过程。

此前二人因为《语丝》的缘故,站在同一个战壕里,关系很是紧密。而使之产生变化的源起,是林语堂办了《论语》杂志。生逢乱世,林语堂习惯以幽默来表达内心对现实的失望。鲁迅则是那种“真的猛士”,用惯了匕首投枪,因而对“幽默”这种“贫嘴薄舌”的文章很是看不顺眼。

一次林语堂打趣鲁迅,被后者认为是为《论语》“找材料”并直斥“很无聊”。其时鲁迅便发了《论语》的牢骚,尽管旁人打了圆场,可毕竟预示着两人的分裂。1933年杨杏佛被暗杀后,身为其好友的林语堂因被监控,未能出席杨的入殓仪式,令鲁迅大为不满,对他的印象“大打折扣”。

1934年林语堂又办起了《人世间》杂志,在创刊号上约请周作人写诗,并请诸多文化名流和诗。不料弄巧成拙,搞出了许多无聊的吹捧之词,引发了“左联”的强烈抨击,其中尤以鲁迅的言辞最为激烈。于是林语堂和众人打起了笔战,此后外加一些小事,他和鲁迅就再无往来了。

根据《幽默大师林语堂》记述,鲁迅去世后,林语堂曾撰文:“鲁迅与我相得者二次,疏离者二次……吾始终敬鲁迅;鲁迅顾我,我喜其相知,鲁迅弃我,我亦无悔。大凡以所见相左相同,而为离合之迹,绝无私人意气存焉。”与赛珍珠之事显然成强烈对比,且惜之情溢于言表,鲁迅若泉下有知,又该做何感想?

林语堂与鲁迅的意气之争

 

鲁迅先生是每个中国人都知道的人,但他并不为任何时代的人们所接受。无论褒贬,大多是在借先生的尸骨来谋取某种利益。而鲁迅先生在各种话语的包装与打扮下,其本来面目还在否?是大可值得怀疑的。共党领袖毛泽东虽对鲁迅评价甚高,但他对鲁迅的内心一无所知,徒以几顶高帽子抛在鲁迅先生的头上。革命需要的是立场坚定的服从者,而不是“横站”的怀疑者。虽然“被围剿的鲁迅”与“被神化的鲁迅”是不一样的,但我以为这恰恰是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而已。他们并没有触摸到鲁迅的真正脉搏,也许鲁迅是无法真正被阐释的灵魂,他的存在独独证明了文字书写的单薄与无力。然而为了不至于虚无化鲁迅,我们还是需要用文字来为鲁迅先生招魂,为先生筑一座文字之《坟》。

1936年10月19日,鲁迅先生在上海逝世。曾与鲁迅并肩战斗过的学者林语堂在美国纽约挥笔写下了悼念文章《鲁迅之死》,其文云:“鲁迅投鞭击长流,而长流之波复兴,其影响所及,翕然有当于人心,鲁迅见而喜,斯亦足矣。宇宙之大,沧海之宽,起伏之机甚微,影响所及,何可较量,复何必较量?鲁迅来,忽然而言,既毕其所言而去,斯亦足矣。鲁迅常谓文人写作,固不在藏诸名山,此语甚当。处今日之世,说今日之言,目所见,耳所闻,心所思,情所动,纵笔书之而罄其胸中,是以使鲁迅复生于后世,目所见后世之人,耳所闻后世之事,亦必不为今日之言。鲁迅既生于今世,既说今世之言,所言有为而发,斯足矣。后世之人好其言,听之;不好其言,亦听之。或今人所好之言在此,后人所好在彼,鲁迅不能知,吾亦不能知。后世或好其言而实厚诬鲁迅,或不好其言而实深为所动,继鲁迅而来,激成大波,是文海之波涛起伏,其机甚微,非鲁迅所能知,亦非吾所能知。但波使涛之前仆后起,循环起伏,不归沉寂,便是生命,便是长生,复奚较此波长波短耶?”

林语堂初到北京大学时,当时北大的教授已经形成两派,一派是周氏兄弟为首,另一派以胡适为代表。应该说林语堂与周氏兄弟在最初是非常好的盟友,相知甚深。尽管林语堂与胡适有极为相近的思想和个人情谊,但他却站在了鲁迅的旗下。1924年11月,《语丝》创刊,鲁迅和周作人做了语丝派的首领。长期撰稿人除鲁迅外,尚有周作人、林语堂、俞平伯、冯文炳、川岛等,钱玄同、胡适、顾颉刚、徐志摩、孙伏园等也在该刊上发表过不少文字。这些文学界大家巨擘,支撑着《语丝》,尽管他们的思想倾向、学术风格并不一致,但他们的文章“任意而谈,无所顾忌,要催促新的产生,对于有害于新的旧物,则竭力加以排击”。不久,1924年12月13日,以胡适为领袖的《现代评论》周刊也创刊,是一部分曾经留学欧美的大学教授创办的同人刊物,署“现代评论社”编,实际由陈源、徐志摩等编辑,现代评论社出版发行,主要撰稿人有王世杰、高一涵、胡适、陈源、徐志摩、唐有壬等,出至1928年12月29日终刊,一共出版209期,另外有三期增刊。前138期由北京大学出版部印刷,此后各期由上海印刷,16开本。《现代评论》主要刊登政论、时评,同时也发表文学作品和文艺评论,该刊“时事短评”专栏以及其它一些文章,广泛述评国际局势和中国现实的政治、军事、经济状况。在文学方面,它刊登的理论文章主要介绍西方的文艺观点,反对“革命文学”的倡导。该刊发表的文学作品占有很大比重,主要作者有郁达夫、凌叔华、废名、老向、沈从文、蹇先艾、汪敬熙、张资平、杨振声、胡也频、刘大杰等的短篇小说,另外还有闻一多、徐志摩、胡适、朱大丹、王独清、刘梦苇、饶孟侃等人的新诗,还有少量的剧本,其中“新月派”作家早期作品占突出的地位。

林语堂在当时是极为活跃的,不但大量撰稿,放谈政治,而且亲身参加了“首都革命”的政治斗争。1925年11月28日和29日,他走上街头,拿竹竿和砖石,与学生一起,直接和军警搏斗,把他投掷垒球的技术也都用上了。这一次搏斗,给林语堂的眉头留下一个伤疤。当他每讲起这一件事时,总是眉飞色舞,感到自豪。后来,他干脆做起《祝土匪》的文章,以生于草莽,死于草莽的“土匪”自居。他说:“言论界,依中国今日此刻此地情形,非有些土匪傻子来说话不可。”学者只要脸面,“而去真理一万八千里之遥。说不定将来学者反得让我们土匪做。”1925年12月5日和6日,这在鲁迅和林语堂交往中,是值得记忆的日子。这两天,鲁迅两次主动地给林语堂写了两封信。因为鲁迅参加了语丝社,又领导着莽原社,他向林语堂写信约稿。接着是林语堂的复信和交稿,这就是两人“相得”的开始。

不过后来林语堂与鲁迅都避居上海以写作为生时,矛盾爆发了。同以文字生活,鲁迅直面惨淡的人生,把文学当作“匕首”和“投枪”,刺向敌人。林语堂则是借助幽默,表现性灵闲适,曲折地表示自己的不满,认为:“愈是空泛的,笼统的社会讽刺及人生讽刺,其情调自然愈深远,而愈近于幽默本色。”然而鲁迅却不这么看,鲁迅认为在反动派屠刀下,没有幽默可言。在血与火的斗争中,鲁迅自己无畏地宣称:“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这是一次深刻的思想分化。现在看来,这是人生的两种选择,说不上谁对谁错。任何人都有选择的自由,可以投枪,可以匕首,但同样可以幽默,可以性灵。鲁迅曾说:中国并无幽默,要有,也只有“将屠夫的凶残,使大家化为一笑,收场大吉”一类的东西。然而我倒觉得越是在血与火的人生中,越是需要幽默与宽容。人生离不开幽默,幽默是死水般的生活里的一抹亮色。

1929年8月28日,“南云楼风波”使得鲁迅与林语堂因误会而疏远了。鲁迅在他日记里说:“二十八日……晚霁。小峰来,并送来纸版,由达夫、矛尘作证,计算收回费用五百四十八元五角。同赴南云楼晚餐。席上又有杨骚、语堂及夫人、衣萍、曙天,席将终,林语堂语含讥刺。直斥之,彼亦争持,鄙相悉现。” 另一个当事人林语堂,40年后作《忆鲁迅》一文说:“有一回,我几乎跟他闹翻了。事情是小之又小。是鲁迅神经过敏所至。那时有一位青年作家,……他是大不满于北新书店的老板李小峰,说他对作者欠帐不还等等。他自己要好好的做。我也说了附合的话,不想鲁迅疑心我在说他。……他是多心,我是无猜。两人对视像一对雄鸡一样,对了足足两分钟。幸亏郁达夫作和事佬。几位在座女人都觉得‘无趣’。这样一场小风波,也就安然流过了。” 对这一“风波”起因,鲁迅和林语堂有不同的解释。“和事佬”郁达夫在《回忆鲁迅》中,明确指出,这是“因误解而起正面的冲突”。当时,鲁迅有了酒意,“脸色发青,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一半也疑心语堂在责备这第三者的话,是对鲁迅的讥刺。”林语堂也起身申辩,空气十分紧张,郁达夫一面按鲁迅坐下,一面拉林语堂夫妇走下楼去。郁达夫的结论说:“这事当然是两方面的误解,后来鲁迅原也明白了,他和语堂之间是有过一次和解的。”

然而有了误会,林语堂与鲁迅的关系就不可能像从前那样融洽了,可要知道鲁迅是主张“一个也不宽恕”的。另外随着林语堂“幽默大师”的名声越来越响,这让鲁迅更加反感,觉得林语堂是不可救药了,“以我的微力,是拉他不来的”,对他不再抱任何希望了,于是乎加紧了对林语堂的批判,先后写了《骂杀和捧杀》、《读书忌》、《病后杂谈》、《论俗人应避雅人》、《隐士》等。其中1935年4月20日刊于《太白》上的《天生蛮性》,全文只有三句话:辜鸿铭先生赞小脚;郑孝胥先生讲王道;林语堂先生谈性灵。把林语堂与前清遗老和伪满大臣相提并论,足见鲁迅对其厌恶之深。但是林语堂对自己的文艺观点也确信不疑,声称“欲据牛角尖负隅以终身” (林语堂:《行素集。序》),同时写了《作文与作人》、《我不敢再游杭》、《今文八弊》等文章来回敬反对者。后世论者一般都站在鲁迅这一边,对林语堂大加挞伐。这时讲究的是二分法,好坏分明。鲁迅先生自然是好人一方了。于是乎被好人鲁迅骂过的人必定不是什么好人,而与鲁迅这样伟大的好人论战,对方自然也就是坏人了。然而世间的事又不是那样清楚明白的,鲁迅的笔战中常常有一些因误会、意气用事和个人恩怨引发的争论,这些争论认真说起来,其责任鲁迅倒是要承担一些的。譬如广东的学者胡文辉先生就写过一篇考证文章“鸟头与红鼻—读《故事新编》偶记,”其文指出了鲁迅研究中一个“视而不见,为尊者讳”的小小问题:在鲁迅与顾颉刚的论战中,鲁迅多次在书信和小说中挖苦顾的生理缺陷这些失德之事。这固然无损鲁迅的伟大,却也证明了人性的某种弱点,再伟大的人物也不例外。

林语堂对鲁迅还是怀有敬意的,《鲁迅之死》也证实了这一点。“吾始终敬鲁迅;鲁迅顾我,我喜其相知,鲁迅弃我,我亦无悔。大凡以所见相左相同,而为离合之迹,绝无私人意气存焉。” 不过在所有怀念鲁迅的文章中,《鲁迅之死》这篇确有其特色,它并非仅仅是吹捧与高唱赞歌的,其中也还有些隐隐约约的批评。这可能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恕道精神,但正与鲁迅的“一个也不宽恕”的主张相仿佛呵。“故鲁迅所杀,猛士劲敌有之,僧丐无赖,鸡狗牛蛇亦有之。鲁迅终不以天下英雄死尽,宝剑无用武之地而悲。路见疯犬、癞犬、及守家犬,挥剑一砍,提狗头归,而饮绍兴,名为下酒。此又鲁迅之一副活形也。然鲁迅亦有一副大心肠。狗头煮熟,饮酒烂醉,鲁迅乃独坐灯下而兴叹。此一叹也,无以名之。无名火发,无名叹兴,乃叹天地,叹圣贤,叹豪杰,叹司阍,叹佣妇,叹书贾,叹果商,叹黠者、狡者、愚者、拙者、直谅者、乡愚者;叹生人、熟人、雅人、俗人、尴尬人、盘缠人、累赘人、无生趣人、死不开交人,叹穷鬼、饿鬼、色鬼、谗鬼、牵钻鬼、串熟鬼、邋遢鬼、白蒙鬼、摸索鬼、豆腐羹饭鬼、青胖大头鬼。于是鲁迅复饮,俄而额筋浮胀,睚眦欲裂,须发尽竖;灵感至,筋更浮,眦更裂,须更竖,乃磨砚濡毫,呵的一声狂笑,复持宝剑,以刺世人。火发不已,叹兴不已,于是鲁迅肠伤,胃伤,肝伤,肺伤,血管伤,而鲁迅不起,呜呼,鲁迅以是不起。”如此笔墨,确实活画出鲁迅先生之本来面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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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大旗:叶公屠龙

 

龙的传人匍匐于民族图腾之下,祈求中华崛起,巨龙腾飞。果然心诚则灵,眼见风云际会,盛朝开元,有凤来仪。殊不知,好龙的叶公竟被降世真龙吓怕了。今有上海外国语大学党委书记吴友富教授出来力陈:龙在西方象征着血腥、暴戾、霸道和攻击性,它不应成为民族图腾。吴教授将领衔集思广益,重新塑造和向世界展示中国国家形象品牌云云。这真可谓“屠龙之术”!这些叶公们果真要自毁龙穴和自绝龙脉了。

说实话,即便在华夏,龙原本也不是甚么好东西,和西方传说大同小异,它暴戾霸气,予求予取,吾族先民对龙素无眷恋而只有敬畏。后来龙成了图腾,却是帝制皇权的象征。然而龙是虚拟之物,过去身为极权主义的象征,是龙的不幸。其后帝制已废,专制犹存,亦为龙之不幸。哪有不除专制而去屠龙之理?

专研屠龙之术的学者也算用心良苦,他们担忧中国“和平崛起”会引致世界的猜忌不安。听去真是奇哉怪也,一个国家的品牌不在于她与人类现代文明的融汇程度,不在于她对普世价值的认同,不在于老百姓所享有的公民权利和“幸福指数”,而在于龙图腾的多重意象。哀哉,翰林国士如吴教授等公,堪称“叶公屠龙”!

此番“龙图腾”的扰攘,足见惟西方马首是瞻的“洋奴”不是别人,正是权力殿堂的门人与食客。他们唯恐夷狄侧目而视,便宁可剥去中国龙的鳞爪,以“和邦国,谐万民,安宾客,悦远人”(《周礼》)。反观美国学术界,却把素有“人文诺贝尔奖”之称的克鲁吉奖颁授给余英时先生和非洲裔历史学家弗兰克林,这正是挥别“西方中心”思维的重要一步。只不过,余英时在获奖后被问及“中国崛起”和“中国人的世纪”时,他答道:学术、基本科学、人文“这些东西都落后,忽然之间跑到前面,就因为你赚了几个钱?我不这样看。”余先生还说“光是暴发户,发了财,其他文化、一切都没有,恐怕只有更糟糕,不一定是好事。”

说来上海教授吴氏为代表的叶公们,其忧国情怀毕竟要胜于爱国庸众与群氓。中国以前要发奋图强,后来要韬光养晦,现在要和平崛起,确须“闷声发大财”,切忌飞扬跋扈,而龙这东西是否太过张牙舞爪了?

然则要重新打造民族图腾,天下炎黄子孙皆有发言权,不如全民公决吧,日月星辰、山河湖海、花鸟虫鱼、仙凡二界,四极八荒皆可备选——

《诗经 》:“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可惜月亮图腾被吾族国际统一战线的伊斯兰盟友注册了;太阳图腾被世仇宿敌倭人国抢占了;星辰意象原也不俗,但另一仇家花旗国太过霸道,竟掠去比二十八宿还多得多的五十颗星,而我朝国旗不过五颗而已,更因相继殒落与式微,而今仅剩一星独大,形影相吊,实在比不过美利坚星条旗之众星熠熠。

黄河、长江如何?惜哉运数不好,前者连年断流,后者有三峡高坝,均已经脉不畅。若泰山封禅,只怕世界屋脊上的藏民咽不下这口气,徒增民族分离主义的气势。长城倒是最无进攻性,体现了中华文化的内敛精神,也最令西夷心安,但考长城之兴废史,实系华夏之耻辱。

再数花卉,梅花太瘦,牡丹太肥,兰花太雅,海棠太俗……看来花卉的意象欠佳,还须回到动物谱系。凤凰为绝佳之选,在东西方神话中都属神鸟,但男权社会的精神图腾只能是雄性的,雌伏的凤凰非碧桐不栖,太贵族气而且太娘娘腔了。麒麟怎样?其缺陷与龙雷同,都是专制皇权的吉祥物,更长年盘踞于深宫,比龙还少了许多人间烟火味。

蚕桑为华夏先民农业文明的根基之一,便是蚕图腾若何?“蚕的传人”念及自己竟是肥肥白白的蠕动虫子之子孙,宁为中国虫,勿为中国龙,众人岂能受落!那么熊猫怎样?认同的人或会多一些,但愤青却不干了。熊猫生性太过温顺,缺乏愤青们所呼唤的血性。若把正当红的“狼图腾”升上神龛,另一群穿汉服的“汉文化”原教旨主义者又不肯了,他们人数虽远比愤青为少,其爱与恨却比愤青来得专注执着,愤青太过“博恨”,日本鬼子、山姆大叔、约翰牛、老毛子、红头阿三、高丽棒子、汉奸……没有他们不恨的。“汉文化”的忠勇传人则“先安内后攘外”,汉奸自然要诛灭之,但蒙满余孽的隔代血仇岂能不报?即使满人已丧失了语言和故乡,而蒙族人超过一半已不谙蒙语,徒有虚名的草原多已牧草凋零,连狼也不易生存了,但堂堂大汉的宿仇必得了结。至于羌人、吐蕃、回回等老账亦有待逐一清算。试问,只要这群穿汉服的黄帝嫡传子孙一息尚存,怎会容忍“狼图腾”?

想来,猪才是中国人的恩物,华夏先民率先驯化了猪,吾族迄今仍系世上养猪和吃猪肉之最。被“神六”送上太空的物事,计有蚕卵、鸡蛋、茶叶、农作物种子,最后还有生猪的精液!更别忘了,猪比熊猫智商高和有血性,光看杀猪时它的勇猛反抗便可略见一斑。然而若奉猪为图腾,则内生回变,外有一众穆斯林国家叛盟而去……

如此各执一词,相持不下,全民公决必无善果,也足以证明民主选举在中国之水土不服。更何况图腾也者,实乃长期的文化沉淀。如今要改,也需循序渐进,可让群众充分讨论,先民主后集中,方能避免族群分裂,维护安定团结。

其实倚天屠龙大可不必;关键在于龙的形象亟需重新包装。腐儒吴教授等辈不堪此任,却有一巨匠最擅画龙点睛,专为我朝渲染一派瑞气祥云,北京日前也诚聘他为〇八奥运的艺术指导,他就是张艺谋。虽则他被讥评为“伪风俗”大师,但张艺谋委实创意非凡,大开大阖。叶公屠龙不就是怕洋大人“友邦惊诧”吗?正好张艺谋的玩艺儿最合西夷心意。真风俗也罢,伪风俗也罢。由他来执笔描龙,画成之后,巨龙定可破壁而去,穿云度雾。亿万龙子龙孙俱感扬眉吐气,洋人亦屏息仰观,击节赞叹:中国果真“和平崛起”了!

孙文广:要颠覆历史观和教科书?——再看大国崛起

 

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历史观,统治中国五十多年,在其指导下的教科书,含有兴奋剂、麻醉剂等毒品。国民身受其害,现在应该清除,应该颠覆。记录片《大国崛起》,比较真实地反映了西方大国崛起的历史,不讲阶级斗争,其积极作用应该肯定。

(一)统治中国五十余年的历史观

1949年毛泽东写出了有关“历史”的名言:

“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注1)。随后,这个历史观就在中国大陆占了统治地位的、并建立了一整套教科书。

我自己是五十多年来历史的见证人。1949年我还是个初中生,在这之前是兵荒马乱,在这之后所接受的全是阶级斗争教育和各种宣传的灌输。我在大学读过的课本就是“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中国共产党党史”、后来改为“中国革命史”(党史的别名)。这些读本中充满了阶级斗争,阶级剥削,阶级压迫,帝国主义等观念。现在的教科书也基本上按照这样的历史观编写出来的。使得中国人真实的历史知识少而又少,极端思想充斥脑海。

(二)拷打后的醒悟教科书中有兴奋剂

在“文革”中,我被关进牛棚,拷打逼供,有的大学生下手十分狠毒,山东大学有些人受不了,十几个人自杀身亡,我被打得遍体鳞伤,咬紧牙关挺过来。这些大学生与我无怨无仇,为什么象发了疯一样折磨我?为什么如此残暴?后来我才想到,这和过去的教育、教科书有关。当时的教科书不管是历史课、政治课、语文课,都是在灌输阶级仇恨,阶级对立,不但历史课是这样,语文课也这样。如:《半夜鸡叫》、《收租院》、《白毛女》。历史课中把中国的落后、贫困的责任都一股脑儿推给剥削阶级、帝国主义。教科书中树立了仇恨思想,仇恨到头要发芽,文革中一部分大学生在我这个“反革命”身上找到了复仇的机会。

历史教科书给学生灌输的是阶级仇、民族恨,这是些兴奋剂,是些毒品,它能使人产生仇恨,寻求报复。对本来很正常的事物,产生疯狂的敌对情绪,就像是斗牛场上的疯牛看见红布条一样。回想过去,斗地主,斗右派,斗“反革命”,斗走资派,斗劳教所的不同信仰者,某些人的表现不就是斗牛场上的疯牛吗?现在某些人提起帝国主义就会义愤填膺。

(三)神化领袖和政党教科书中有麻醉剂

在五十多年来使用的教科书中,充满了对领袖和政党的崇拜与迷信,这种迷信思想通过教学和考试强制灌输给学生,很多人自然会想到:既然有了一贯伟大、光荣正确的领袖和政党在领导国家,人们只要紧跟就可以,还有什么必要去思考国家大事?于是很多人把命运交给了崇拜对象,成了驯服的工具,对邪恶势力听之任之。教科书中的这样一些宣传灌输,这样一些素材,是些麻醉剂,也是毒品,这些毒品使人们对公共事务、对自己的政治权利和身边侵犯人权的现象表现出非常的冷漠。

(四)是狼奶还是毒品?

在过去的教科书中,把农民暴动、义和团的排外,都说成是革命行动。历史学家袁伟时教授说中学生是吃狼奶长大的,登到《中国青年报》的冰点副刊上(注2),结果冰点遭封,袁先生受批,很多人为他打抱不平。其实袁先生说学生是吃狼奶长大的,这种说法没有错误。

教科书中宣扬的的阶级仇恨、对领袖和政党的迷信,使人在视觉上产生畸变,把正常视为邪恶,把邪恶看成革命。这些教科书给学生灌输的不是人道、人性,从这一点上讲,可以称之为狼奶,确切地说那是些毒品是些兴奋剂、麻醉品,狼奶的营养要和牛奶没有太大的差别,而毒品则不一样,它对人类有害无益。

(五)对阶级斗争历史观的颠覆

过去的历史教科书在论述西方近代史时,重复最多的是、“垄断资产阶级”,“帝国主义”等内容,现在使用电脑对《大国崛起》中的荷兰、英国、美国篇的四万六千多字的解说辞进行查找搜索,结果根本找不到“垄断资产阶级”、“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剥削”、“剥削阶级”,等用词。推动西方国家走上强国之路的再也不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革命。取而代之的是自由、平等、民权等思想,是议会制度、内阁制度,是两党制,是权利的制衡,是君主立宪。

毛泽东讲:

“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注3)。

而大国崛起中所叙述的英国1688年的“光荣革命”却是当时体制外的改革派和体制内的开明派相结合,发动的一场和平的改革。只是赶走了老国王,让国王的女婿(驸马爷)登上王位。条件是他们必须接受议会的约束,议会的权利高于王权,压倒王权。这就是著名的英国“光荣革命”,(注4)历史学家多认为这是英国走上民主化道路和大国崛起的起点。“光荣革命”是和平过渡,是妥协的产物。正是这个和平革命(和我们的教科书讲的“革命”截然不同),史家认为不论在英国还是在世界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大国崛起》论述的几个首先崛起的西方大国,在大陆的教科书中,他们几乎都是新老“帝国主义”,都是一色的妖魔,过去对他们不要说是学习,就是借鉴都不可以,现在不仅借鉴还要学习,而且还要拿到中央台去放映。这是不是要颠覆中国大陆五十多年,占统治地位的历史观和历史教科书吗?《大国崛起》的积极作用不能低估。

(六)苏联解体后的教科书问题

1991年原苏联解体,十几个加盟共和国纷纷独立,走上民主化的道路,结果发现原来的教科书根本不能用了。有些地区只得停止历史教学等待编出新教材。

中国的历史教科书,在1949年之后都是仿照苏联的模式,我在大学念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就是1938年联共(布)中央审定,1949年莫斯科外国文书籍出版局印行的。东欧的情况和苏联的过程大同小异。一旦政治上彻底改革开放之后,大家睁开了眼睛,才发现,孩子的教科书中有很多毒品,手边又找不到合适的教材,周围人中又难于找到真懂历史的教师,于是有些地方就把历史课停下来,让孩子们先休息一下,等着大人去编书,去培训教师。

1949年后,中国提出“向苏联一边倒”、“苏联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今天中国要在政治上改革开放,有没有准备好教科书?开明的领导人,应该未雨绸缪,先做准备,公开讨论教科书问题,把那些已被公认的,明摆着的毒品从教科书中删除。

(七)如何消除流毒

中国人在过去的五十多年中,被强制的灌输了一些极端的意识形态,一些有毒的东西潜藏于教科书、媒体的宣传,文学作品之中,天长日久一些毒素已经渗入大众的血液,日积月累,成为中国革新的最大困难之一。现在如何改变这种现状?如何清除藏在人们头脑中的毒素?改编教科书是一个办法,停止再向学生们灌输毒素,拯救孩子。但成年人怎么办?国民意识如何改变?我想应该利用大众传媒,特别是最有影响力的电视节目来拨乱反正,还要利用多种形式包括文学艺术。大家都要为改造社会意识出把力,这也是反省自我的一个机会。现在中央电视台有个百家讲坛。有些非常精彩的内容。但是我想,是否可以多接触一些近代史,对那些被歪曲的历史,给出一些校正,这是件影响很大,很有意义的事情,为了播出必须争取“领导”放行,为此就要灵活,不能追求绝对的纯正。

我们应该感谢《大国崛起》的策划者、学术指导和编导。我们还应该感谢在之前的“走向共和”,“河殇”,“苦恋”,还有五六十年代的遭到大批判的“毒草”的作者们。他们的作品让国人了解更多真实的历史,为人们提供借鉴历史的机会。历史会纪念他们的。

当然不是说《大国崛起》已经是完美无缺,也不是说它每一集都写得很好,但是在目前的中国,在大型纪录片中,它的出现是难能可贵的,对国人的思想有着启迪的作用。《大国崛起》介绍西方国家的强国之路,要比大陆过去的教科书真实得多,理性得多。

我国的教科书中有毒品,上亿的孩子正在接受教育,成年人也接受过灌输。我们应该大声疾呼,救救孩子,救救国人,讨论教科书,修改教科书,还给国人真实的历史。

注1:毛泽东:《丢掉幻想,准备斗争》1949年8月14日

注2:2006年1月11日《中国青年报》《冰点》副刊

注3: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

注4,钱乘旦主编,李季山著《走向民主——英国第一次宪政改革P10》

2006年12月13日于山东大学

莫建刚:时代的张惶

 

19世纪中叶,是中国历史进程走到了一个急遽变革的时代。中国社会的变局,已经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政治动荡,社会的变形已经处在一个天翻地覆的起始阶段。这个拥有数千年文明历史的泱泱大国,在构筑那无与伦比的独特文明进程的同时,要把所有的社会问题与政治诉求仅仅在数年或在数十年间的狂热时期中一举解决,这显然是需要一群政治人物的所拥有的非常特质;以及在政治智慧上拥有相当的知识文化和现实社会实践过程中的经验。从中国历史的各种变革运动中所呈现出的现象;大致可分别出两种类型。

一个是以知识分子为中心,对既成的政治制度展开批判的知识型的思想体系。从东汉党锢事件的清流派士大夫到宋代的新党变法、明代的东林党以及复社、清代的戊戌变法。这些连绵相继、脉脉相承的知识型的思想批判之体系,无论是针对当朝的政治腐败,还是以寻求思想自由和精神自由的路径,都不乏起到历史和社会的推动作用。但是,在强大的专政独裁的暴政统治下,却显示出那么的无力和脆弱。他们所有的思想,永远都摆脱不了对君王的效忠和臣服。在这种意义上,其思想的批判力度就凸显出柔弱和遮遮掩掩的张惶;其思想的煽动性与颠覆性,显然对当时的社会是起不到任何作用,无非是一种知识分子在百无聊奈的哭喊中;宣泄其癔病似的烦躁。

另一个是从秦汉的陈胜、吴广的起义开始、到后来的太平道、白莲教、太平天国的这种民众反叛和暴动的体系。这一反叛和暴动的武装都是以暴力革命为特质的,他们企图用暴力的强制性颠覆其当时的腐败王朝。虽然在某个时期也取得了相应的统治权力,但是无论如何在没有一种强有力的思想理论,以适应于社会巨大变革的形式下,那些用暴力革命取得政权的暴动集团,一般都在数年或数十年之内便象一座座巨大的沙塔;被其对手以及在内部的自相残杀的内讧中轰然垮塌。这种从历史中连绵相继、脉脉相承下来的两大体系,到了19世纪中叶的太平天国革命时期,基本上还是持续对立和互不相干。从太平天国革命追寻到东汉的黄巾起义中的核心组织太平道,从他们的组织形式中可以看出,所有中国民众的起义和暴动,其前期的组织工作,几乎都是以宗教秘密结社的存在为前提;并通过其宗教活动将参与者组织起来,形成一种起义和暴动的动力。这种以宗教形式秘密结社的特点:组织的非公开性、具有秘密的宗旨、仪式和暗号、在某种时候也进行一些非法的活动和买卖;特别是以反抗官府的权力为主要目标。崇尚神秘的上帝、神佛的下凡,以及用劫数的变化和末世的观念煽动其参与者的思变情绪。以结拜义兄义弟的方式和封王的许诺;一层层地将组织机构的权力牢牢地控制在教主的手中。这就是太平天国革命以前的各种起义和暴动组织的特征。包括太平天国革命在内,他们的思想理论只建立在宗教崇拜的意义上,当他们在起义和暴动的过程中,取得了相应的政权时,这些宗教崇拜的思想显然不足以支撑其权力的正常运转。相反,政教合一的思维方式,使得这些农民暴动的起义军在治理政权的同时顾此失彼。其所造成的恶果,就是政权的腐败、自相残杀、最后导致政权的丧失,军事上也因其政权的丧失而导致全军覆没。农民暴动起义军的最大弱点:其组织表象上严密,而实质上却是散沙一盘。他们起义暴动的最大目标,就是在复仇心理的唆使下,杀仇敌、杀贪官,并在屠戮中获取金银财帛,同时也掠夺和奸淫妇女。用这些来庆祝自己的胜利,并满足自己私欲的扩张和身理的欲求。在“杀富济贫”这杆大旗的招摇下干尽丧天害理的猥琐勾当。

因为没有人伦道德的观念以及政治信仰的理念,所有在“杀富济贫”

中派生出的口号,对一切民众来说几乎都隐含着极其邪恶的灾难性恶果。不难看出,农民暴动起义的组织人员:第一类是农民、小商贩、以及各种各样以出卖苦力为生的贩夫走卒,还有靠手工艺为生的手工业者。第二类是一群群具有破坏性的社会人渣,其性质几乎是以杀人犯、强盗、邪恶的侠客、越狱逃窜犯等。这一群一群的社会人渣受到犯罪心理及其私欲扩张的极大的支配,在政治哲学和社会心理学的意义上来探究其生存和发展,这些人几乎是使国家和社会动荡不安的主要根源。这些人群及其所作所为,用一个现代的政治名词,便可看出他们的全部概貌:流氓无产者。以这一群群流氓无产者所组成的群氓,无论是在有政府和无政府的情况下,以及是好政府还是坏政府的治理中,他们都是酿成国家和社会失序和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血腥事件的祸根。因此,他们暴动和起义与其说是“杀富济贫”不如说是涂炭生灵。当这些由流氓无产者集结而组成了一群群暴动起义的队伍时,不妨再将他们提高一个层次:即群氓革命者。这些群氓革命者用暴力武装的手段掠夺着一切民众,不管是地主、富农,还是反对其暴力革命的人们,就连同情和倾向他们的知识分子都有可能遭到杀戮。

因为在这些群氓革命者的心目中既没自由的精神,更没有宽容的情怀,在他们的暴力革命的行动中,将宽容、平等、博爱以及自由的每一次思想的闪现都变成了侵占、掠夺与杀戮的坟场。在获取了一定的权力后,民众为生存而向他们伸出渴求的双手时,他们掷出却是血淋淋的人头。这就是群氓革命者的全部实质。

毋庸质疑,19世纪中叶的满清王朝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以及外交上都处在一个腐朽而已经走上黄泉之路的朝代。中国在19世纪中叶这个时期,社会经济的主要成分,是农民与地主合成的小农经济;以个体手工业者和小商品贩卖者所组成的松散个体经济的存在。此外,在鸦片战争失败后,新增添的外国经济的投资;以及本土民族经济合成的新一轮的资本主义经济,在国外的经济的投入、官方经济和民族经济的合成下,形成了三足鼎立的中国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状态。由于清廷的专制腐朽,外国强权势力的资本投入;以及制度中官方资本的附庸,还有比较薄弱的民族资本;在近代中国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中,都没有形成独立而强大的资本市场的经济体系。加之民族自由的精神和自由的思想体系,在清廷专政暴政的体制下,无法形成改变现实的主流,中国社会所凸显出的时代精神,都是一种明哲保身、颤颤微微的恐惧,以及无病呻吟的心理宣泄和歌功颂德的奴才性质。并在小农经济、世俗的个体经济、还有外国资本、官方资本、民族资本的包围中,显示着时代精神的张惶。一个极其糟糕的腐败政府在皇权恐怖独裁的支配下,已无法治理这个慌张和堕落的社会。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是处于无政府的现实状态中。在外国资本、官方资本、民族资本合成的市场竞争中;而这个市场经济的资本竞争又是处在一个坏政府的治理中,这种治理又显示出无政府的现实状态,于是国外的政治干预和军事干预就实属难免。一个腐朽的政权,其军事力量肯定是软弱无力的。清王朝给中国民众带来的当然就是受外国侵略的灾难。而这个制度的官僚们正是外国侵略中国的最大帮凶。一切专制暴政与独裁恐怖的实质,就是对外软弱无力,对内凶残无比。

我们不否认外国对中国侵略的现实存在,但是,我们必须扪心自问,我们的民族自由与独立的精神在那个张惶的时代中,是否做到了自强不息。外国的资本主义能侵略中国,这就证明了19世纪中叶的中国是一个柔弱而堕落的国度。其时代和民族的精神以及国家的实力,还有国民承受的能力都经不起外部强权势力的攻击,并在这种攻击中一败涂地。我们不要自欺欺人和毫无实际意义的赞美处于那个时期的群氓时代。当资本主义国家侵略中国之时,同时也带来了资本主义国家历史的发展信息。

1776年美国的独立革命及其战争的胜利,就是被压迫、被侵略的国家的一个最好的典范。可是还不应该忘记的是,当反侵略的革命战争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后,开国元勋的心理素质、政治道德以及人伦的性格,是决定这个国家制度走向的关键。社会的和睦与稳定是基于制度的好与坏和国民的适应量度。如果说,开国元勋的心理素质、政治道德和人伦性格都是崇尚宪政自由民主和以尊重人权为己任的宽容态度,那么这个国家的人民就是幸运的。因为美利坚合众国在18世纪中叶就已经给世界各国作出了人权、自由、民主的典范性榜样。反之,事态的发展就象中国一样,直到21世纪的今天,中华民族还在为自己的人权、自由、民主和专制暴政与独裁恐怖做殊死的斗争。

19世纪中叶,在封建的专制暴政与独裁恐怖的侵占、掠夺、镇压、迫害以及屠戮中,中国农村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农业生产与农民的经济生活在暴政王朝及其官吏的盘剥下,越来越陷入到生死存亡的泥潭。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涌进了城镇,为了谋生,他们历尽艰辛而得不到温饱。在这种情形下,他们不得不去干一些违背其心理和良知的事。久而久之,便从农民的群体中蜕化出一大批浪迹江湖的流氓无产者。随着社会对他们的压榨以及冷漠和凶残,这些人也逐渐以暴制暴地由单个的个体,组成了一群群秘密的社团。为了生存,这些秘密的社团什么事情都敢干:杀人越货、反抗官府、劫富济贫(这种劫富济贫的勾当,主要是体现在救济自己的亲朋好友的身上,压根儿就没有体现在那些极端贫苦的弱势民众的身上)。当这些事情越做越大时,这些秘密社团的身分便凸显出暴动与起义的趋向。

在19世纪中叶的中国城镇乡村中,就隐蔽着大量的这类群氓革命者。

他们是暴力革命的火种,当社会问题无法得到解决之时,这些社会问题就会象干柴一样囤积起来。当那些群氓革命者将其点燃之时,暴力革命的烈火便会迅速燃遍中国的每一个角落。

实际上,中国近现代的三大革命运动:太平天国革命、辛亥革命、共产革命也就是在这种情形下爆发起来的。这三次大革命的规律基本一样,都是在民不聊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得不到彻底的解决,同时在专制暴政与独裁恐怖的强大的压迫下而掀起的暴力革命运动。所以说,在一个坏政府的治理和运转中,其所导致出的恶果,就是以暴制暴的革命运动给民众带来了无法估量的生存灾难。

历史政局的演进,大多数时段都是在社会发展的同一类型中进行着内部的运转。但是,当各种乱象的社会矛盾象垃圾一样积淀在社会的每一个旮旯中;而达到终极临界点之时,整个社会所固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的运转动力,便会发生突破性的变革。中国数千年的文明史可谓是凝重丰厚,但是,在帝王暴政的统治下,所积淀的社会乱象和矛盾,也制约着中国文明的长足发展,并长期滞留在类似于中世纪野蛮残酷的时代中。虽然中国文明在不同程度上拥有与欧美文明相抗衡的物质资源、精神与文化资源,但是在帝王暴政的统治下,这些资源早已被腐败的政权所侵占和掠夺,并在骄奢淫逸的糜烂生活中大肆挥霍,使其资源逐渐地丧失殆尽。在这个意义上,这种抗衡无疑是一种搬石头打天的无聊举动。当大一统的江山在政治上和经济上产生危机的时候,暴戾的执政者常常煽动起狭隘和极端的民族主义情绪。拒斥欧美先进政治体制和先进的市场竞争的经济模式,是专制独裁暴政者的首选。所以长期以来,中国政体变革和经济革命和欧美的政治文明与经济文明相比,其概率几乎等于零。这就是在专制暴政的统治下,那些被煽动起的狭隘和极端的民族主义情绪给中国带来不可饶恕的罪孽。

当积淀下来的社会乱象的矛盾,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无法得到圆满解决时,革命的风起云涌再所难免。在群氓革命者中也不乏知识分子的参与,但是,这些知识分子对社会的憎恨,主要体现在科举考试中的名落孙山,十年寒窗的苦读、仕途的辉煌和光宗耀祖的梦想,在历次的科举考试中都化为了痴人说梦的喧嚣,这就是中国知识分子憎恨社会的情结。更要命的是,中国知识分子历来就浸淫在“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伟大仕途的自恋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这些知识分子永远也丢不掉噩梦。他们所苦读、所学习而积累的知识,不是去服务于社会,而是要经过科举考试的途径进入官场去统治和奴役社会和民众。于是在每一次的改朝换代和暴动起义的革命运动中,知识分子充当的就是煽动颠覆前一个朝代后,又为新的朝代制定统治和奴役民众的政策。19世纪中叶,当民变的思维与社会乱象的矛盾发展到白热化的程度时,这个时代正在孕育着一个群氓革命者的领袖──洪秀全,他的出现将使中国社会再次进入到一个以暴力革命攫取政权的杀戮和血腥的罪孽时代。

[出自拙著《中国革命论》2006-12-13]

民主论坛

韩少功谈乡村写作:我从来反对神化人民

 

  “融入山水的生活,经常流汗劳动的生活,难道不是一种最自由和最清洁的生活?接近土地和五谷的生活,难道不是一种最可靠和最本真的生活?”2000年,作家韩少功从海南回到了1968年初中毕业时插过队的湖南省汨罗县,在一个叫“八溪峒”的乡下开始每年4月到10月的“隐居”:每天6点左右起床,喂猫,喂鸡,种自己吃的大部分蔬菜,去老乡家串门聊天……

  这些晴耕雨读的生活被韩少功写入了新近在作家出版社推出的长卷散文《山南水北》,这部作品在其代表作《爸爸爸》、《马桥词典》、《暗示》和译作《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后带来一股震撼人心的清新之气,他那留学去学习环境科学的女儿都想回八溪峒做田野调查。但是,韩少功不能接受将他和《瓦尔登湖》作者梭罗或者陶渊明相提并论的附会,因为在乡下,他照样会上网、打电话、开自己的“捷达”车……

  近日,记者就他的乡下生活和近年为文坛及各界关注的“底层写作”等问题采访了韩少功。

  在熟悉中发现陌生是写作的基本前提

  问:6年前您回汨罗“隐居”成为一时的新闻。这6年的乡村生活中,有荷兰汉学家、日本青年和其他人的来访,这样的乡村生活似乎还是和纯正的乡村生活有所区别。

  韩少功:当然有区别。其实在南方与北方,郊区与山区,富户与穷户之间,农民的生活也千差万别,并不存在“纯正的乡村生活”模式。至于我回到乡村,只是向内心与世界展开更广阔的视野。这种展开只会有相对的收获,不可能有满足的终点。

  问:在《意见领袖》一文中,您把供销社退休职工“绪非爹”对中美撞机事件、台湾问题、日本右翼势力抬头等问题的朴素评论记录下来,还有意向来访的方方(blog)、蒋韵、李锐、蒋子丹等作家介绍他。《十八扯》中更是集中收录了“庆爹”、“莫求”、“荷香”、“有福”、“建伢子”等人家火塘边的闲聊。

  如果您不是半年而是全年住在乡下,如果您必须通过真正的农民那样艰辛的体力劳动获得基本的生存所需,您的新奇感会消失么?

  “绪非爹”这样的人在乡村其实并不少见,但他们言谈的价值似乎是经由您这样一个作为“他者”的“文化人”的记录和阐释才变得微言大义起来?

  韩少功:对生活保持新奇感,不断在熟悉中发现陌生,应该是一个写作人的基本前提。从哲学上说,对一个茶杯的认识都不可穷尽,那么何况人、灵魂、文化这样丰富的存在呢?这与一个人的居住在哪里没有关系,只是与认识意愿与认识能力有关系。这种认识,当然包括揭示很多当事人并不自觉的思想和美学意义,否则作家就是多余。试想阿Q、祥林嫂、孔乙己如果都有“他者”眼光,鲁迅还有必要存在吗?

  问:《再说草木》一文中,您细心地发现“牵牛花对光亮最敏感”,“桂花最守团队纪律”,“只有月季花最娇生惯养”,“阴转藤自然是最缺德的了”。在城市也可以深入反思我们高度现代化的生活,而不一定非要返回农村吧?

  韩少功:当然,这毫无问题。卡夫卡,佩索阿等作家一直待在城市,并不妨碍他们揭示现代社会的病态或诗意。文学从无定规,作家的生活方式也从无定规。

  问:如果当地的有些乡亲根本就不知道您是一个大作家,这个时候您的心态是怎样的?

  韩少功:周围人不知道我是作家,不把我看成作家,是我最为适意的情境。我参加过作家采风,参加过作家挂职锻炼,但几乎都是失败的经历。因为身份是一堵墙,阻断了真正的人心交流。我愿意结交人,不愿意结交身份。

  一个好作家应超越阶层身份局限

  问:从总体上看,您的《山南水北》和李锐的新作《太平风物》以及林白去年的《妇女闲聊录》、何立伟的《大号叫人民》等都容易让我联想起所谓的“底层写作”。底层关怀能必然保证文学品质的提升吗?

  韩少功:一个好作家应该超越阶层身份局限,比如一个穷人作家,最好能体会上层人的苦恼,不能囿于阶级仇恨;一个小资或大富的作家,最好能关注下层人的艰辛,不能止于阶级傲慢。这就是所谓大心。在当前社会等级制趋势严重的情况下,有些人因事立言,反对拜金附势之风,提倡关注底层,应该是一种有益的提醒。

  当然,底层并不是什么灵丹妙药,正如蔑视底层更不是什么灵丹妙药。从俄国文学的“人民性”到中国的“工农兵文艺”,好些底层文学也曾落入造神的陷阱。正如马克思说,统治阶级的思想就是统治的思想。很成问题的上层总是与很成问题的底层形成同构和共生的关系。因此,作家们关注底层,一要热情,二要冷峻,第三还要有写作的修养,不能把政治标签当饭吃。

  问:您在《耳醒之地》中一句简单的文学化描述却让我异常震撼:“外来人看到路边有一堆牛粪,或者是一个田边的稻草人,会有一种发现珍稀品时的惊喜:这里有人!”让我们体会到农村“空心化”之严重。在八溪峒您发现农村比较值得关注的还有哪些问题?您认为什么样的对策是解决三农问题急需的?

  韩少功:欧、美、日的农村和农业都要靠大量补贴才能维持,所以我们农村建设的近期目标,只能是缓解危机和遏止凋敝。至于把农业变成另一个朝阳产业,还言之过早,也言之无据。但有些事情是可以马上做的,比如削减行政机构的供养负担、构建教育和医疗的公共福利,提供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持,修复乡村文化和生态等等。这至少可以相对减少贫困,也为大多数不可能被城市最终容纳的农民工,提供一个回流养老的安康之地。做到这一切,现在已有资金和技术的一定条件,事情主要取决于政府和全社会的决心。

  田园是人们自我安慰的精神符号

  问:《怀旧的成本》中,您有一个概括:“穷人爱上了富人的红砖之时,富人倒爱上了穷人的青砖;穷人吃上富人的鱼肉之时,富人倒是点上了野菜;穷人穿上了富人的皮鞋之时,富人倒是兴冲冲盯上了布鞋……”

  “城里人”或者说“富人”这种对乡村的亲近和好感似乎都是叶公好龙式的,他们只能偶尔为之地在“农家乐”郊游中领略一丝亲近大自然的快感,但他们是不能而且也不愿长时期忍受乡村生活的单调和清苦的。

  近几年也不断涌现类似“农民幸福感高于城里人”的调查结果,您又怎么看?

  韩少功:连我阶段性的下下乡也不易被理解,其实惠和乐趣总是被人百般质疑,你怎么能太相信有些人在装修和装饰里体现出来的田园向往?当然,即便是不能太当真的向往,也不是虚假的,是真实的一部分。这正表现了他们内心的矛盾,即一方面投入红尘世俗,一方面又向往脱俗世外。在这里,田园是他们自我安慰的一个精神符号。但有没有这个符号,还是很不一样。

  至于你说的幸福感调查,我没听说过。我只是有点怀疑“幸福感”是否可以被调查:以哪些数据作依据?

  我从来反对神化人民

  问:《开荒第一天》中,您表示“这决不意味着我蔑视智能”。可是全书只有少数
篇幅谈到农民可能有的劣根性,比如附近村民把您买来的青砖“偷偷搬了些去修补猪圈或者砌阶基”。《拍眼珠及其他》中,您对这种残酷的私刑似乎批判得也不够。您对当地农民的这种好感容易让人联想起“反智主义”或者“民粹主义”这样的词汇。

  韩少功:这里有几个问题:第一,城里人或上流社会是否就没有劣根性?第二,对有所谓劣根性的人是否就不能有“好感”?比如梁山好汉,是否只配狠批猛揭?第三,如果说农民有劣根性,其原因是否全在农民自身?来自强势阶层的压迫、盘剥、潮流性洗脑等等是否也值得审视?第四,如果这些审视都从人们的眼里漏掉和删除,那么批判会不会变味?会不会只是满足上流人自我精神优越感的一种嘲弄和歧视?最后一个小问题:作者的每本书是否都得以揭恶批丑为主题?……

  问:如何对待底层如何对待工农始终是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顾颉刚在1927年悼念王国维自沉时表示,“我们应当造成一种风气,把学者脱离士大夫阶级而归入工人阶级”。

  针对顾颉刚对王国维的前恭后倨,台湾学者王 森有个推测:“其关键原因是读书人积极希望成为他们所不是的身份,他们认为自居为士大夫是可耻的,应该成为‘工人’或‘民众’。”农民是一个您“所不是的身份”。这种私人感情上的真诚丝毫不用怀疑,但放在更长的历史时段里来看,您觉得这种朴素的好感有需要反思的地方么?

  韩少功:我从来反对神化人民。这种神化就是五四运动以后一些知识分子膜拜底层身份的背景。这种膜拜也许出于某种左派幼稚病,与膜拜市场的右派幼稚病貌离神合。但我们反对仰视,不是主张俯视。反对神化,并不意味着人民就是垃圾,精英就有理由自恋和自大。精英的意义在于他们能够为大面积的民众造福,并且善于凝集和提炼民众的智慧。他们如果忘记这个责任,忘记这个依存条件,仅仅把自己当做社会金字塔结构的高端大人物,就与希特勒没有多少区别了。因为我们反对希特勒的全部根据,不就是他漠视人民、脱离人民、危害人民吗?

  问:我最关心的还是,乡村世界如何保持主体性和自足性?如何在被裹挟进全球化潮流后还能维持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美联社记者泰德·安东尼的题为《小镇上的麦当劳,有喜也有忧》的报道,对麦当劳的连锁店开进宾州考德斯波特县的利弊进行了充分的报道,让我特别感动。但我们这里的一个乡镇,可能不加任何提防地招商引资,哪怕是一个不利于环保的项目。更遗憾的是当地的农民可能就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而心甘情愿地放弃传统的生活方式。

  韩少功:我同意你的主张。应教育农民看得更远一些,也应解除强加给农民的物质困境和精神误导。一个污染项目后面往往有社会综合症的全部因素。这里推荐你看看《天涯》杂志近期刊登的张浩文的文章。他对此有很好的调查分析。

  问:批评家李陀最近谈及当下国内文学批评现状时称,“1980年代所谓‘纯文学’的特点是去政治化”,“未来的‘纯文学’很可能是很政治化的,会对主流意识形态和商业文化提出特别强烈的批评和反驳”,“韩少功的《山南水北》是经过改造的散文,有点像鲁迅的杂文,但比鲁迅的文章轻灵好看。那些轻灵的散文结集之后,就构成了很厚重的批评。”李陀的这个评论您觉得到位么?

  韩少功:商业文化的内核就是欲望主义,拜金主义,极端利己主义,其结果必然是感觉力的丧失,与历史上的造神文化殊途同归。比如我们从八卦化新闻和泡沫化文学里,已经看不到多少对自然和人的生动感觉,倒是经常遭遇雷同或胡闹。因此,恢复感觉力就是政治,恢复同情和理解就是文学的大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