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彦臣:国民党党产与部分大陆人民的关系

 

在台湾政坛,国民党党产问题是一个热门话题,看起来似乎与大陆官民双方均无干系。

这是一个错误的暗含命题,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政治伦理责任问题。

首先,国民党在大陆统治期间行训政宪体以充当“人民的保姆”,党政二权实为合一。于此,党产即为国产一部分,还有狭义党产究竟有多大比例自国产掠夺,人民并不知情。

其次,训政体制造就了政治名义下的经济垄断或许可优先,如党控新闻体系的赢利应当视为“非法所得”。于此,理应将其归还人民。

再有,国民党曾主张军事反攻大陆,欲救“沦陷于中共的四万万”人民,说明她原对中华民国出生期的大陆人民负责。于此,现生存于大陆的民国时期出生的人仍享有针对国民党党产的索求权益。

本文题目所说的“部分大陆人民”的概念,确指中华民国38年(1949)10月1日以前出生的现仍存活的大陆人民,而无论其政治权利状况如何。

在以上考量的基础上,建议:

1、国民党党产厘清,不合法部分不能一下“充公”于台湾地区(中华民国宪法实际效力所及)的国库,而应将“部分大陆人民”考2、通过两岸正常交流管道,包括“两会”对话平台、党际沟通机制,来统计大陆目前尚有多少出生于民国期间、尚健在的人民;3、在两岸各自合法的政府或政党的确认后,委托在大陆的国民党机构(民革中央)向“部分大陆人民”派发相应权益。

4、这个权益可以是外汇现钞或折合成人民币的某个数量;也可以是一种定额的消费指标,如“台湾地区定额旅游票”。

5、这个权益可以转让与被继承,如“定额旅游票”可以是所有人与持有人分离之状。

以上建议敬请两岸合法政府、政党予以考虑,不要将对人民的历史欠账一笔勾销或不予考虑。同时,也希望出生于中华民国时期、现生活于大陆的知名学者们发起一个签名运动,利用你们的影响,促使人民权益的补偿。签名征集完后,可同时寄交台湾国民党总部与大陆民革中央。

目前,我作为大陆的一位民间学者和温和的异议人士,也希望听到台湾国民党对此建议的看法,联系邮件[email protected]

(2006-12-06)

民主论坛

郑  义:刘宾雁这个人物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在刘宾雁逝世周年暨纪念文集发表会上的讲话

 

这么冷的天气!感谢大家来参加聚会,缅怀刘宾雁先生,祝贺纪念文集发行。

这本书编辑过程中有一些令人感动的事情。参与工作的,都是景仰刘公人格风范的义工,不用说一分钱不拿,还一分钱没花地干了几乎整整一年。人分散在大西洋两岸,往来E-mail信件不知写了多少。说加起来又是一本书,有点夸张,但似乎也相去不远。很认真,太认真了,常有争论,书编得很难。在此期间,对刘公的思索不断加深,编辑与编辑、编辑与作者之间思想激荡,这就产生出第七辑“精神遗产”。这是全书篇幅最大的一辑,整本书67万字,光这一辑就有23万字,三分之一强,完全够得上单成一本书了。第七辑还是全书最后成型的。细心的读者会发现,第七辑中,有些文章是迟至8月底甚至9月底才写完。这早已经超过了预定的截稿日期。我们可以说心急如焚,但仍然咬着牙等候。几位作者在思想上的艰难跋涉,以及情感的付出,都令人感动。他们真正是废寝忘食,挥汗疾书,不甘心赶不上这本庄重的纪念文集。我们自然也不忍心把他们拉下,更希望收入他们有深度的文章以提高文集的品质。眼看刘公周年将到,书稿却迟迟交不出去,一天一天掐手指头算日子,只有把命运交到上帝手中。最后关头,奇迹还是发生了:我们得到出版社和印刷厂的理解,他们用最快的速度把书印出来,并快递到美国,赶上了我们这个在刘公辞世周年举行的新书发表会。书印得很漂亮,大家都看到了。每本书还附有一张DVD,是一首祭奠刘宾雁先生的安魂诗,叫“中国的大雁,中国的十字架”,大家也都看过了。在已有的条件下,国内外通力合作,已经尽心尽力了。也是一次又一次不停地修改,一个通宵接一个通宵地熬。到最后,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说到此为止吧,再整下去就要整死人了!光盘寄出去,大约是11月初了。印刷厂的老板看了好几遍,说我也敬重刘宾雁。于是完全按照我们的意图,一点折扣不打地把书和光碟赶印出来。人间还是有真情的。我代表朱洪大姐,对文集的一百多位作者、编辑小组、出版社、印刷厂等等各界朋友表示深切谢意!

今天这个会,还要感谢华盛顿华文作家协会、书友会朋友们的帮助。他们帮着出主意,找会场,通知人。总之,书出了,会开成了,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不那么令人高兴的事情也有一桩,有点意思,值得一提。我看见一张大幅广告,整开纸那么大,印得很漂亮,五彩缤纷的。说今天晚上,12月9号,离我们这个会场不远,要举行一个盛大的中国音乐会,主办单位名单一长串,华府地区中国人的音乐社团差不多一网打尽了吧?唱些什么歌呢?广告上写着呢,《东方红》、《少先队队歌》、《军垦战歌》等等“红色经典”,还有就是“样板戏”。公告中间部分是文字,一转圈是彩印的革命宣传画。看得我真是产生了幻觉,时间倒流到毛泽东在世的那些日子。天哪,这是怎么啦?让毛先生杀得还不够吗?几千万无辜者的血,能够把他们的演出大厅都泡满,把那些桌椅、乐队、道具什么的全部漂浮起来吧!我不是反对怀旧。再是苦难岁月,童年、少年、青年总是美好的,洋溢着生命自身的活力与光彩,值得怀念。但是犯得着去歌颂暴君吗?毛泽东直接杀害了数以千万计的中国人,不死的也扒了一层皮。他毒害了摧残了我们的青春,为什么还要腆着脸去歌唱他?这就真叫人想不明白了。还令人不解的是这个节目安排明显不对称:有队歌却没有团歌,有《东方红》却没有《国际歌》。略一思索,也就明白了其中奥妙。当年的代团歌是苏联版,有点人情味,写共青团员告别母亲奔赴前方,请母亲“别难过,莫悲伤,祝福我们一路平安吧!”有一点淡淡的感伤,不那么革命化。《国际歌》现如今则成了农民和工人反抗掠夺和压迫的歌,在大陆已经不许唱了。——瞧瞧,揣摸迎合自我约束到了何等细微之程度!

宾雁先生在晚年时,对中国人的素质有比较悲观的看法。朋友们庆贺他八十大寿的餐会上,在谈到中国汉奸出得太多时候,他质问说“为什么,中国人为什么这么不争气?”接下来又谈到八九后知识界的怯懦萎锁,说“这样一个民族!这样一个社会!我有时候就在想:活该!”——真是活该!杀得还不够!否则,为什么还要在美国首都高唱什么《东方红》?又没人拿枪逼着你!完完全全的自愿!在国内说中国人有毛病还有不少人不服气,在美国这实在是有参照的。讲两个小故事。一个是古巴人的故事:几年前,卡斯特罗搞统战,邀请佛罗里达的流亡古巴人回国观光。一位女律师在老卡接见时和他拥抱接吻,回到迈阿密就脱不了手,大浪喧天。古巴人的吐沫都快把她淹了!人们围着她的房子游行示威,闹了几天几夜。他的父亲出来发表声明,说她女儿的行为不代表他们一家。古巴人的信念很简单很清楚,卡斯特罗是暴君,暴君就是暴君!她开的律师事务所也散摊儿了,律师们纷纷辞职,其他律师事务所马上高薪聘任。最后我记得她出来承认了错误。这是古巴人。几年前,越南人社区也发生了一件类似的事情。一个录像店主挂了一面共产党的越南国旗,引起越南社区大规模抗议。在美国言论自由受法律保护,他就是不摘下这面革命的红旗,你能拿他怎样?警察在他门口设立警戒线,实行保护。越南社区的游行示威持续了有一两个月,声势越来越大,最后似乎是警方受不了了,发现这位店主有好几台机器大量转录电影片,就以盗版的茬儿叫他关了板儿,总算结束了这场冲突。中国人的事情是反过来的。在华盛顿,你经常能见到举着五星红旗的盛大游行,兴高采烈。反对者举着几块自由民主的标语牌,形单影只,人数少得不成比例。比如今天,去高唱东方红太阳升的,就比我们这里纪念刘宾雁的多得多。我相信,那些今晚要高唱东方红和样板戏的人,他们或者他们的父兄,大多数都遭受过共产集权迫害,不是受难者,就是幸存者。今天,他们反而在自由的美国,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在这块正在兴建“共产主义受难者纪念碑”的神圣的土地上纵情歌唱大暴君。这真是人类历史上罕见的社会奇观!能想象犹太人唱德国出了个希特勒吗?这就是我们,这就是我们中国人!

我们中国人到底怎么啦?这真叫人无话可说,而唯有叹息。

让我再回到刘宾雁。倘若我们多少具备一点刘宾雁那种高尚的人格,多少有一点自尊和勇气,也不至于堕落到在华盛顿高唱东方红这步田地。

刘宾雁这个人物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在本书后记中我写道:“这个人,是中国当代史深重苦难馈赠予我们的回报。”在编书过程中,我又有所发现:在刘宾雁身上,相反的素质互补共存,交相辉映。绝望却又有希望,愤怒而又悲悯,尖锐却不失宽容,高贵而又谦卑……这种境界,是我们很难企及,因而值得用整个生命去追求的。

请允许我重复我在遗体告别仪式上的两句话:

“我们将长久地思念宾雁。

我们将长久地分享他的光荣。“

谢谢大家!祝各位圣诞快乐!

2006年12月9日于双溪图书馆

朱学渊:“一团专制”更加“一团漆黑”

 

近有刘晓竹的好文章和语多精诚的老钱兄来函,转发诸位一阅。刘晓竹谈的是胡锦涛智慧的问题,老钱谈的是我的“反共立场”问题,其实我并不反对共产党,只是反对“党天下”。我最近在赶一些学术文章和书稿,国家大事也就想少了一些,所以邮件少发了,对不起诸位读者了。

当前,共产党的腐败局面,即如楚霸王被刘汉大军包围,四面楚歌声中,胡锦涛还是决定死守,这里并没有什么很硬的道理,而不过是小平同志生前设了一个“不搞三权分立”的紧箍咒而已。所以,智慧不足固然是一方面,胆力不足又是另一方面。有人戏说山东人有勇无谋,苏州人有谋无勇,共产党里的第四代人物则是既无勇,亦无谋,事情就很难办了。

要说胡锦涛最近什么事情也没做,也不合情理。在清剿“上海帮”的斗争中,在提拔“团派”群体治国中,确有进展。但贪污腐败不仅是一个上海帮的问题,而是全国全党的问题,胡锦涛不是采取制度性的做法,而是采取历史证明了无效的“党内斗争”的错误手段,整了一个陈良宇而已,整多了必将引起党内的混乱,胆小的他,就一定不敢把革命进行到底了。

胡锦涛大力提拔“团派”同仁,则象是要把“党天下”变成“团天下”。毛泽东同志先搞“党天下”,后搞“家天下”,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因为“党天下”的办事效率虽高,但还是有刘邓打岔,总不及“家天下“夫人子侄听话……。毛泽东胆识双全,也得了个如今的下场;胡锦涛不过尔尔,也要搞个“小圈子天下”,后果就更难设想了。

四年前,胡锦涛正式上台前,我写了一篇比较刻薄文章,有朋友批评我说,应该给胡锦涛一次表现能力的机会,叫我不要把话说得太绝了。后来,胡锦涛去西柏坡,说学北朝鲜,我都有批评意见;不过这次他要搞“团天下”,我想全党同志倒应该再给他五年的实践机会,试试看“一团专制”是否比“一党专制”和“一家专制”更加优越。不过我还是要预言,共产党愈反愈贪,“一团专制”只会更加“一团漆黑”。

二○○六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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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竹:胡锦涛憋死共产党?

俗话说,活人不能叫尿憋死。但共产党毕竟不是活人,因此有可能被胡锦涛憋死,这个概率究竟有多大,很难计算,但不是没有可能。说起来,这也是共产党的悲剧:当初千里选美,百里挑一,选上了胡锦涛接班,可能有一百种考虑,比如,这个人不能是共产党的掘墓人,像叶利钦或戈尔巴乔夫那样背叛共产党,也不能像齐奥赛斯库那样鲁莽胡闹,把共产党折腾玩完。可以说,胡锦涛都不是,但他可能是共产党的膀胱结石,我认为这是共产党失算的地方。

从某种意义上说,胡锦涛恭恭敬敬的接班,规规矩矩的接棒,十几年的老太子当下来,然后,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即使在登基之后,仍然小心翼翼的经办党务,的确不容易,也可以说是人才难得。但问题恰恰出在这里。纵向来看,胡锦涛不但是中共党史上最没有能力的领导人,横向来比,胡锦涛也是当今世界最没有领袖气质的国家首脑。《孙子兵法》讲一个道理:处于死地者,不可久留,领导者要设法突围走向生地,即使流血牺牲,也在所不辞,因为你不豁出去,就没有活路。

改革开放的转型期,风险极大,因之,今天共产党的处境类似于当年红军,雪山与草地上,非久留之地也,民主法制是共产党的新延安,除此之外,统统都是死地。有鉴于此,胡锦涛要学老红军我不反对,就怕他学不了。当年红军突围,九死一生,三十万人只剩下三万,胡锦涛有这个魄力吗?胡锦涛怕担责任,怕犯错误,怕别人批评,怕知识分子讲话,这不行啊。死地求生的领导人一定会犯错误的,但最大的错误是犹豫不决,原地踏步,而最不能原谅的缺陷是没用方向感,悠悠忽忽。

因此,在这个节骨眼上,我看胡锦涛更像张国焘,而不像毛泽东。张国焘先是向西北突围,希望与苏联联手,陷入绝境,同样,胡锦涛先是向东北突围,希望学习朝鲜金正日,也是死地。此计不成,张国焘回师四川盆地,希望在天府乡建立根据地,同样,胡锦涛极左不成,回师“和谐”盆地,希望在腐败温柔乡苟延残喘,但这也是死地啊。

所以我说,共产党选错人了,胡锦涛好像是个华国锋,甚至不如张国焘,何以担当重任呢?按照接班安排,胡锦涛还要有五年的舵手时间。当然,共产党咬咬牙,可以给胡锦涛五年的悠忽时间,但历史会给共产党这个时间吗?困在雪山与草原上:雪皑皑,野茫茫,高原寒,炊断粮,红军不怕远征难,这种精神很不错,但当年红军也好,今天共产党也罢,还是不能假大空,不能膀胱结石。今天共产党机体中的毒素排不出去,等于自杀,一如当年红军不突围,等于坐以待毙。胡锦涛不但在憋死共产党,也在毒我中华。所以,为中国计,也为共产党计,我认为比较好的办法是,十七大胡锦涛退居二线,让第五代尽早接班,不管是什么李克强还是张克强,不要再等十八大了。因为,生死存活之地,突围要紧,新延安就在前面,活人岂能让尿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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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钱来函:

我想世界上还是有客观真理的。无论哪个国家,什么政府,反贪,都是利国利民,正确的。江泽民这十几年来,把中国搞成了一个贪污腐败者的大乐园,他的家族就混水摸鱼,权钱一把抓;他的跟班上海帮则无所不为。

陈良宇该死不该死?黄菊、贾庆林该不该死?江泽民、李鹏该不该千刀万剐?相信爱国、但反共人士的答案,应该和中国老百姓一样,否则,就是为反共而反共,那么自己就会和人民站到对立面上了。

最近,温家宝总理在作家协会上的发言,令我感动。胡锦涛正在加强派驻上海的查贪实力,并且调换了警备司令(原来好像是江泽民老婆的侄外孙吴某),看来务必要深挖江泽民的老根。我百分之百赞成!

热烈鼓掌、为之呐喊。江泽民则在拼死反扑,竟然提出:要温家宝下台,换黄菊、贾庆林下台。做生意?做梦!!两个阵营已经潜移默化地形成了。

我希望看见,在那沾满鲜血的天安门广场上,公审江、李,让愿意执刑的受害者,每人割一块肉,凌迟处死。虽然,我非常不喜欢那种场面;但我会争取回去,加入那排队割肉的队伍,为六四死难者、为这十几年的受害者,割一片腐肉,拿来喂狗!如果胡、温能为民众出这口气,为什么要反对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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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渊评:所谓“陈良宇案”是个既无“控方”,又无“辩方”,只有“判方“的昏天黑地的案子,大家读读御用《东方日报》的特稿,便一目了然了。陈良宇的案子是胡锦涛要将它“办成反腐铁案”的,他的罪已经先定好了,而且先铁定好了,然后再去找证据的。而一派毛泽东“文革”胡言乱语:“踢开上海市委,空降纪委书记,……深深嵌入向来针插B。

刘  水:深圳警方示众色情者的人权伤害

深圳警方公开处理卖淫女引起公议

深圳警方在街头公开示众色情者,公布姓名、籍贯等个人资料,轰动全国。3日,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建国通过特快专递致信全国人大:《就深圳警方将妓女嫖客游街示众事件给全国人大的一封公开信》,公开质疑深圳福田区警方违法示众的行为,将一件司法个案提升到公民合法权益保护以及司法文明层面。2003年孙志刚致死案,滕彪等三律师公开写信给全国人大,使罪恶的收容遣送制度消亡。而深圳警方示众事件,更带有普遍的保护基本人格权、隐私权意味,值得持久讨论和关注。

如同媒体讨论所言,相较于大小官员普遍的包二奶、养情人现象,示众的男女更值得同情,他们是中国社会真正的弱势群体。用“寻芳客”和“性工作者”方便阐述观点。笔者一贯坚持卖淫合法化的观点,基于中国大陆色情业极端泛滥的现实,卖淫合法化是次优的选择。但本文重在探讨深圳警方在处理该事件的违法之处,相关法规的极大弊端,以及新浪网友对此事件的部分评论。

第一,处罚卖淫嫖娼者,法规重叠,弹性过大。

公安机关除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2006年3月1日颁布实施)进行罚款、治安拘留(非公开信里提到的行政拘留)处罚外,还可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1993年9月4日 总理李鹏签署),可以对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期限半年——两年,关押期间所有费用自理,等同于劳改),以及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卖淫嫖宿人员收容劳动教养问题的通知》(1987年施行),劳教期限为一年——三年,主要针对累犯。也就是说对于“卖淫嫖娼”同等份量的违法事实,公安机关依照现行法规,既可罚款马上放人,也可劳教三年。一则同样的行为,处罚结果相差甚大,显示法律存在弊端;二则相关法规弹性过大,这无形中给予执法者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机会。

第二,相关法规,弊端太多。

从“寻芳客”和“性工作者”被抓获、盘问、留置起,人身自由就受到限制,法律规定24小时之内必须给他们判罪。因此,卖淫嫖娼“犯罪嫌疑人”是个伪概念,从一开始,他们就享受不到如此人性化的称谓。刑事犯罪只有法院宣判之后,人犯的身份才从“犯罪嫌疑人”转为犯人。对于卖淫嫖娼者,因为现行法规没有赋予检察院、法院权力,他们无权介入,所以处理卖淫嫖娼者由公安机关独家包办,才有深圳警方恣意枉法行为。同时,法规并没有赋予当事人直接上诉的权利,只有行政复议权利,而受理者是上一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等于是在老子面前告儿子。公安与政府内部层层庇护,哪有公正可言。行政复议程序存在的灰色地带和重大弊端,显而易见。收教和劳教制度,非司法定罪,程序上缺失公正和透明,人为色彩太过浓厚,弊端重重;有罪推定扩大化,滋生报复心理。在收教所和劳教所,虽然称关押者为“学员”,但管理手段和劳动强度,并不逊色于劳改。收教与劳教制度本质上违反现代法制文明精神。民间早已呼吁取消收容教育和劳动教养,有全国人大代表曾多年提交取消议案。毫无疑问,示众事件中的某些男女,将被投进深圳市公安局梅林拘留所,或深圳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或深圳市第一、第二劳教所。从深层持续关注每个人,可断定恶法将使他们本来多舛的人生,遭受更大的打击。仅仅因为生活所迫卖身,她们不仅得不到社会关爱,反而要受到“合法”伤害而坐牢。贫困是罪,现行法规逆人类文明、违反人性而如此界定的。取消收容教育和劳动教养制度,势在必行。

第三,公安机关独家办案,权力过大。

具体到深圳被示众的100多名“寻芳客”、“性工作者”,如果是被罚款、治安拘留、收容教育,他们只能向深圳市公安局法制处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是被劳动教养,只能向深圳市劳教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才可以向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公安机关独家提供的证词、物证就成为定罪、定期的唯一依据,当事人在裁决前寻求司法援助和公开辩护的机会,被堂堂法律公开剥夺。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的缺失,使得对卖淫嫖娼者处罚,只凭办案警察的主观意志和当事人的人际关系决定。另外,深圳每个派出所都有抓妓嫖指标,因此,刑讯逼供、诱供、敲诈钱财,成为办理涉黄案件的常态,公正无从谈起。对于该起示众事件,绝大多数公众只对被示众者的个人隐私、人格尊严受到伤害愤愤不平,然而处罚结果更为重要,却被掩藏也被忽略。全国妇联只表态示众“侮辱女性人格”,远远不够,应该追踪关注每个受害者。警察权力过大,向来被人诟病。深圳警察所以敢公然侵犯人权,知法犯法,在于他们完全掌握处决权。

该起事件最为核心的是:按照刑法规定,卖淫嫖娼最大的犯罪者是发廊、洗脚屋、KTV、按摩中心老板,他们组织卖淫、提供场所,要负刑事责任;再按照深圳警方示众警戒的逻辑,最该示众的应该是这些老板。但是,示众者中为什么没有他们的身影?抓小放大,深圳福田区警方难逃庇护色情业的嫌疑,示众的意义又何在呢?

第四,公开示众,显示司法倒退。
 
姚建国律师在公开信里表示:“示众是一种很古老的方式,……特点就是企图通过羞辱人格的方式达到杀鸡儆猴的目的。随着人类文明和法治的进步,这种野蛮的带有强烈的复仇主义色彩的惩罚方式早已被现代社会抛弃。……需要强调的是,即便是违法犯罪人,法律也没有剥夺他们的人格尊严,同样也要受到法律的保护……”

新浪网友在公开信后发表评论:

“怎么有点象六、七十年代的感觉,如此游街示众是社会的倒退。”

“深圳靠香港这么近,法制观念还这么差,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支持!!!!中国的公安权力太大了,他们通常目无法律,无法无天。要限制他们的权力。”

“如此残暴的践踏人权,深圳的警察真给中国人丢脸。建议受伤害者上告。”

公开信还表示:“将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示众除了起到羞辱当事人的作用外并无任何积极的效果,反而更容易激起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对抗情绪,要么使当事人陷于绝望而自暴自弃,要么使当事人羞辱难当而蓄意报复社会,并不利于对其教育改造。这种做法的危害性还在于,它起到了一种很坏的示范作用,它等于是告诉人们,对于违法犯罪的人或者是犯了错误的人,是可以侮辱他们的人格尊严的。”

部分网友的跟帖:

“愕然!像回到了中世纪!”

“强烈要求追究深圳福田违法警察的违法行为!太不文明了!”

“深圳作为中国特区,与世界接轨的窗口地区;公安作为国家执法机关,担负执法的公共责任!可惜作为两者的结合,深圳警方竟然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有此作为,不仅身为执法机关知法犯法,而且反映出主管人员的以暴治暴的思想观念。企图利用公开羞辱、践踏尊严来达到目的,我相信在如此违背法律、违背尊严道德的原则下的一切行为都难以起到良好的效果。回想到前段时间深圳警方高悬打击河南人的治安标语,可见深圳警方的观念水平做出此类事件是有其内在必然性,绝对不仅仅是个案。由此类事件,人们也可以反思九十年代以来深圳在全国开放地位下降,难道仅仅是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吗?”

2006年12月5日

首发民主中国

孟 浪:12月9日台湾:今天没有胜利者——台湾民主继续在颠簸中前进

《12月9日台湾:今天没有胜利者——台湾民主继续在颠簸中前进》

影像记录:孟   浪

题记: 12月 9 日 晚,台湾台北、高雄市长选举揭晓:在台北市,国民党籍候选人郝龙斌领先16万多票胜出,民进党籍候选人谢长廷落败;在高雄市,民进党籍候选人陈菊以1000 余票的极微弱优势险胜国民党籍候选人黄俊英。

读者正读到或听见关于此届北高市长选举林林总总的评论和分析。事实上,今天没有胜利者,但台湾民主仍将在颠簸中前进,此一趋势已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挡。

本组图片为台北市现场的若干直击影像记录。

独立中文笔会首发图片

图片说明:

图一:以无党籍身份参选台北市长的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在弃(宋)保(郝)效应作用下终告失败。宋楚瑜在其竞选总部面对记者表示接受选举结果的同时,宣布从此退出台湾政坛。图为他正离开竞选总部,与他的支持者握手告别。

图二:宋楚瑜竞选总部外仍有民众拉开力挺宋楚瑜的横幅,落款署名为:”中正纪念堂 319 人民广场”.

图三:在谢长廷竞选总部,谢长廷和夫人游芳枝(前左一、左二)到场向支持他的民众表示感谢,并坦承接受败选。

图四:决选之夜,在谢长廷竞选总部晚会上,有不满台湾绝大部分主流媒体被泛蓝力量资本操控的民众,打出具有草根性色彩的旗帜——”与媒体对抗” .

图五:国民党不轻松,个个神情凝重,马英九率国民党高层干部在国民党中央党部会见记者,阐述国民党对北高市长选后的政策方向。

图六:郝龙斌代表国民党胜出,接任台北市长。但郝龙斌竞选总部晚会早早结束,舞台空空如也,毫无庆祝胜选气氛。

残雪:我心目中的伟大作品

我心目中的伟大作品,是那些具有永恒性的作品。即,这类作家的作品无论经历多少个世纪的轮回,依然不断地得到后人的解释,使后人产生新感受。这样的作家身上具有“神性”,有点类似于先知。就读者的数量来说,这类作品不能以某段时间里的空间范围来衡量,有时甚至由于条件的限制,一开始竟被埋没。但终究,他们的读者远远超出那些通俗作家。人类拥有一条隐秘的文学史的长河,这条河在最深最黑暗的地底,她就是由这些描写本质的作家构成的。她是人类多少个世纪以来进行纯精神追求的镜子。

我不喜欢“伟大的中国小说”这个提法,其内涵显得小里小气。如果作家的作品能够反映出人的最深刻、最普遍的本质(这种东西既像粮食、天空,又像岩石和大海),那么无论哪个种族的人都会承认她是伟大的作品——当然这种承认经常不是以短期效应来衡量的。对于我来说,作品的地域性并不重要,谁又会去注意莎士比亚的英国特色,但丁的意大利特色呢?如果你达到了深层次的欣赏,地域或种族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说到底,文学不就是人作为人为了认识自己而进行的高级活动吗?作家可以从地域的体验起飞(大概任何人都免不了要这样做),但决不应该停留在地域这个表面的经验之上,有野心的作家应该有更深、更广的追求。而停留在表面经验正是中国作家(以及当今的美国作家)的致命伤。由于过份推崇自己民族的传统,他们看不到或没有力量进入深层次的精神领域。这就使得作品停留在所谓“民族经验”“写实”的层次上,这样的作品的生命力必然是短暂的,其批判的力度也是可疑的(这只要看看当今中国大陆文化人的普遍倒退和堕落,看看多数美国人民对于伊战的狂热,以及历来对于战争的狂热就可以得出佐证)。

伟大的作品都是内省的、自我批判的。在我的明星列表中,有这样一些作家:荷马、但丁、弥尔顿、莎士比亚、塞万提斯、歌德、卡夫卡、博尔赫斯、卡尔维诺、圣。德克旭贝里、托尔斯泰、果戈里、陀斯妥耶夫斯基等等。这个名单中的主流是西方人和具有西方观念的作家,因为我认为文学的源头就在西方,而中国,从一开始文学就不是作为独立的精神产物而存在。中国文学自古以来缺少文学最基本的特征——人对自身本质的自觉的认识。也就是说,中国文学彻底缺少自相矛盾,并将这矛盾演绎到底的力量和技艺。传统的文学从来都是依附的,向外(即停留在表层)的。即使是《红楼梦》那样的伟大作品,在今天看来也已经很大程度上过时了,因为并不能促使人自省和奋发向上,对于人心的描述也过于浮浅,没有涉及内心矛盾,相当于关于人的幼年的文学。鲁迅先生写过一些伟大的作品(“野草”全部和“故事新编”中的一些),但数量太少太少,文化对于他的压迫使他未来得及发展自己的天才。在这个意义上,大陆的文学始终处在危机之中,探讨深层次人性,提升国民性的作品远没有形成潮流。

在我看来,中国的作家如果不能战胜自己的民族自恋情结,就无法继续追求文学的理想。所以在大陆的文坛,很多作家到了四十来岁就开始退化,要么写不出作品,要么用赝品来敷衍,蒙骗读者。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民族自大的心理。我们的文化摧毁、毒害了我们的天才。中国文化中精神的缺失导致当今的大陆文学不能生长、发育,就像一些长着娃娃脸的小老头,永远是那么的老于世故,永远能够自圆其说,具有世界上最出色的匠人的精明,却唯独没有内省,没有对于自身的批判。在所有涉及自身的方面,大部分大陆作家都或者用一些白日梦来加以美化,或者用古代文化提倡的虚无主义来化解矛盾。

没有精神追求的文学是伪文学,描写表面的经验的文学则是浅层次的文学。这在当今的文学发展中好像是个世界性的问题。物质世界的飞速发展已经使得大部分作家越来越懒,越来越满足于一些表面经验,而读书的人,也在一天天减少。据说实验小说在日本这样的国家已经很难得到出版了,而集体自杀的事件在这个国家倒屡屡发生;又据说连在德国,这个思想之父的国度里,人们也不看实验小说了。幻灭感如同黑色的幽灵在世界游荡。然而我仍然相信,那条隐秘的长河是不会断流的,尽管历史有高潮也有低谷。任何时代总会有那么一小部分人,以自己默默的劳动为那条河流注入新的活力。延续了几千年的理想还将延续下去,同这个浮躁、浅薄而喧闹的世界对抗。

伟大的作品都是彻底个人化的。因为人只能在真正个人化的写作中达到自由。不在写作的瞬间抛开一切物质的累赘,不同物质划清界线,灵感就无法起飞。而这种活动力图达到的就是个人的人格独立。要做到这一点对于一位中国大陆作家是特别困难、特别需要勇气的事。文学的实践就是这样一种操练。像西方作家但丁或歌德那样来认识、拯救自身,并将其作为最高的目标的人在大陆太少太少。一谈及文学,人们就理所当然的认为只同表面的经验,“共同的”现实有关,接下去自然就只能涉及如何样完善表达的“技巧”,如何样将陈词滥调弄出些“新意”的问题了。文坛上很有一些高调的理论家,提出要肃清纯文学的影响,大力提倡所谓“现实关怀”。且不说此处对于“纯文学”的定义含混滑稽,所谓“现实关怀”这种陈词滥调我们已经听了好几十年,实在是同真正的文学无关。只有个别作家注意到了在我们的经验世界之外,还存在着另一个广大得多的世界等待着我们去遭遇,去开拓。我认为,作为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的拥有者,中国作家在这方面本应是得天独厚的。问题只在于你是否能战胜自己的文化的惰性,从另一种文化中去获取这种开拓的工具。我们不去开拓,那个广大无边的领域就根本不属于我们。一位作家,不论他用什么方法写作,只要他有认识自我的好奇心,改造自我的冲动,有开阔的胸怀,就一定会进入人性探索的深层领域,将那个古老的矛盾进行我们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演绎,在自救的同时影响读者,改造国民性。

伟大的文学并不是高不可攀的,她就属于踏踏实实地追求的作家,她的内核就是人的本质。每一位能在文学创造中将理想尽力发挥的作家在写作的瞬间都是伟大的作家,这样写出的作品则是伟大的作品。当然各人的先天能力有大小,能否成为明星并不重要,只要处在伟大的追求境界中去完成自己,就是最大的幸福。我想用莎士比亚的话来结束这篇文章:

“上帝造我们,给我们这么多智慧/使我们能瞻前顾后,绝不是要我们/把这种智能,把这种神明的理性/霉烂了不用啊。”⑴

注:见《哈姆雷特》第317页,卞之琳译 浙江文艺出版社1991年版

 

附:对<残雪:我心目中的伟大作品>一文的批评

周泽雄

残雪如果把她的才华用以打捞内心,抒发自我,应该算一个相当优秀的作家,一旦把脚趟到理论领域,则处处显出外行。这种外行,恕我冒昧,同样具有为她所诟病的中国特色。西方古典作家固然也不甚谙熟理论,但越是现代的作家,理论素质往往越高。认为作家就可以不懂理论,就可以轻视批评家或理论工作者,只是一种可悲的中国式见解。残雪显然有志于去理论殿堂走一走,其心可嘉,可惜成果难以恭维。此文中之外行说法,简直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聊举数例——

“我心目中的伟大作品,是那些具有永恒性的作品。即,这类作家的作品无论经历多少个世纪的轮回,依然不断地得到后人的解释,使后人产生新感受。这样的作家身上具有‘神性’,有点类似于先知。”

——不知道残雪女士搞清楚自己的概念没有,你到底指作家的伟大还是作品的伟大,你想过区分两种不同的伟大了吗?事实是:如果不采取后知后觉的附会术,有一些作家身上是完全没有你所认同的那种“神性”的,而他们的作品却熠熠闪光,神性焕然。我说的这些作家,在你的名单里至少包括塞万提斯和果戈理,莎士比亚的情况也颇为可疑。我说的这些作品,就包括肯定供奉在你万神殿里的《堂吉诃德》,甚至还包括你最终引用的那部《哈姆雷特》。

“对于我来说,作品的地域性并不重要,谁又会去注意莎士比亚的英国特色,但丁的意大利特色呢?”

——对于莎士比亚来说,地域性固然并不重要,对于哈代、福克纳等人来说,谁又会无视其作品的“地域性”呢?离开了俄罗斯民族、文化、宗教这些背景,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还能被准确解读吗?附带说说,提到但丁,人们的确不会强调意大利特色,真要强调的话,说成“佛罗伦萨特色”,无疑要准确得多。

文学世界是一个高度开放的世界,任何试图将文学的魅力局限化的努力,几乎都难逃可笑之讥。

“由于过份推崇自己民族的传统,他们看不到或没有力量进入深层次的精神领域。这就使得作品停留在所谓‘民族经验’‘写实’的层次上,这样的作品的生命力必然是短暂的,其批判的力度也是可疑的(这只要看看当今中国大陆文化人的普遍倒退和堕落,看看多数美国人民对于伊战的狂热,以及历来对于战争的狂热就可以得出佐证)。”

——难道你所推崇的作家,都是以无视、忽视、抛弃本民族传统为特色的?或者,是以竞相吸收他民族传统为特色的?还有,荷马的作品是实验性的吗?不是以写实为依据的吗?想想弗里曼是如何找到普里阿摩斯王的宝藏的,就在于他坚信荷马不会撒谎,荷马言必有据。事实证明了这一点。

再问一声:美国人历来对于战争的狂热,到底达到何种程度?显然,这么说话,应该是有所凭据和比较的,而且肯定不是和瑞士、瑞典等中立国家比较,而只能和历史上那些以好战闻名的国家去比较。你的观点经得起如此比较吗?

“伟大的作品都是内省的、自我批判的。在我的明星列表中,有这样一些作家:荷马、但丁、弥尔顿、莎士比亚、塞万提斯、歌德、卡夫卡、博尔赫斯、卡尔维诺、圣。德克旭贝里、托尔斯泰、果戈里、陀斯妥耶夫斯基等等”。

——恕我愚钝,我真没看出来《堂吉诃德》是如何内省的,《伊利亚特》又是如何自我批判的。更别提中国的《三国演义》《水浒传》等肯定“具有永恒性”的作品了。通向伟大的文学,决不至于比通向罗马的道路还要少。

……

胡适与周作人之间的一场笔墨官司

同为五四名人的胡适和周作人,曾经有过一场笔墨官司,那就是发生在1920年初的一场关于新村主义的论争。

周作人之所以在五四时期声名鹊起,一方面是由于他倡导“人的文学”,系统地把欧洲文学史和文艺思想介绍进来,另一方面是由于他第一个在中国宣传日本武者小路实笃的新村主义。他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和演说,对这种乌托邦性质的新村组织津津乐道,并在一部分青年知识分子和学生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周恩来1971年夏天接见日本客人屋崎秀树时,讲到他在南开大学读书时曾邀请鲁迅去天津演讲,可是“鲁迅到了那天忽然有事走不开,来了代表他的周作人,他讲的是关于‘新村’的事,也提到武者小路实笃,讲得非常有趣。”周恩来回忆的这次演讲的题目,很有可能是《新村的精神》,《觉悟》第1期上《三个半月的“觉悟社”》一文记载,1919年11月8日,“北京大学教授周作人先生来社谈‘日本新村的精神’。”

正当周作人对新村运动大肆吹捧的时候,胡适站出来毫不留情地予以抨击。1920年1月,胡适在天津、唐山等地的学术讲演上,以《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为题,激烈抨击在中国推行新村运动。这篇演讲稿先载于1920年1月25日的《时事新报》,后转载于3月出版的《新潮》2卷3号上。胡适认为新村生活是“个人主义”的新生活,主张应推行“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所谓“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是指用改良手段去“变旧社会为新社会,变旧村为新村”的生活。

胡适在这篇演讲稿中指出新村运动值得批评的地方有四点:一是新村生活是避世的;二是现代社会与古代比已大不相同了,在现代社会里,“人人都是一个无冠的帝王,人人都可以做一些改良社会的事”,故新村这种个人主义的独善其身的生活不值得摹仿;三是新村主义者所推行的泛劳动主义是很不经济的,因为新村的人都要尽生产生活资料的义务,与人类分工进化原理相悖;四是新村主义将改造个人与改造社会截然分开,“把个人看作一个可以提到社会外去改造的东西”。

接着,胡适提出了他所主张的“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其主张为:“(1)社会是种种势力造成的,改造社会须要改造社会的种种势力。这种改造一定是零碎的改造——一点一滴的改造,一尺一步的改造。”“(2)因为要做一点一滴的改造,故有志做改造事业的人必须要时时刻刻存研究的态度,做切实的调查,下精细的考虑,提出大胆的假设,寻出实验的证明。这种新生活是研究的生活,是随时随地解决具体问题的生活。”“(3)这种生活是要奋斗的。”“换句话说,应该使旧社会变成新社会,使旧村变为新村,使旧生活变为新生活。”胡适还以英国社会改良主义者萨穆尔。巴内特牧师倡导的“贫民区域居留地运动”(Social settlement,今译“社会服务运动”)为例,号召中国有志青年作改良旧制度、旧社会的有益工作。

从结尾这段话,我们可以想象出胡适当时的激愤情绪:可爱的男女少年!我们的旧村里我们可做的事业多得很咧!村上的鸦片烟灯还有多少?村上的吗啡针害死了多少人?村上缠脚的女子还有多少?村上的学堂成个什么样子?村上的绅士今年卖选票得了多少钱?村上的神庙香火还是怎么兴旺?村上的医生断送了几百条人命?村上的煤矿工人每日只拿到五个铜子,你知道吗?村上多少女工被贫穷逼去卖淫,你知道吗?村上的工厂没有避火的铁梯,昨天火起,烧死了一百多人,你知道吗?村上的童养媳妇被婆婆打断了一条腿,村上的绅士逼他的女儿饿死做烈女,你知道吗?

有志求新生活的男女少年!我们有什么权利,丢开这许多的事业去做那避世的新村生活!我们放着这个恶浊的旧村,有什么面孔,有什么良心,去寻那“和平幸福”的新村生活!

1月24日,周作人在《晨报》副刊上发表《新村运动的解说——对于胡适先生的演说》,从三个方面对新村主义进行辩护:(1)“胡先生攻击最有力的,是我所说的‘改造社会要从改造个人做起’这句话。”“我以为我们所有的比较的真实可靠的东西,还只是一个自己。我们有什么改造社会的主张,去改造别人之先,还须从社会人类之一分子的自己入手改造,这样我们一面实行自己的主张,社会的一个分子也就同时改造过了。”(2)“胡先生说新村是独善主义,又说同以前的隐者实际上精神上都是一样。我以为共同生活的新村,所主张的当然不是独善其身。”“他们所主张的‘人的生活’,照一般人看来非用暴力不能成功,但他们相信可以用和平方法办到,所以便如此做罢了。”(3)“胡先生反对新村的泛劳动主义,以为与分工进化的道理相悖。又说叫人人去做生活的奋斗,这是很不经济。新村的劳动现在虽然只是农业一种,但他们的劳动范围之内,实包含种种职业,仍然是分工。”“至于‘减少生活的奋斗至极低度,一方面增加生活的趣味’,这是现在文化进化的趋势,也正是新村的目的。”

平心而论,胡适的批评确实刺中了周作人思想中的某些要害。胡适称新村主义是独善的个人主义,是寻求避世的新生活。这一指责虽有偏颇之处——热心新村的人主观上并不寻求避世,但新村主义者激进的主张背后,恰恰隐藏着与中国“隐逸”传统的深刻联系。他提出“改造社会须从改造这些造成社会,造成个人的种种势力做起”,这一见解也不无道理,因为它揭示出了人的社会性这一面。此外,他还从分工进化这一角度批判新村主义者脱离历史发展的具体过程,试图通过新村来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主观空想,指出“文化进步的趋势,是要使人类渐渐减轻生活的奋斗至最低度,使人类能分一些精力出来,做增加生活意味的事业。”我们知道,只有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才能让所有的人有充分的时间和足够的物质手段去实现个人在艺术、科学等领域的全面发展。所以说,胡适能从这一角度去批判新村主义的空想性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我们也不能夸大胡适对新村运动的抵制与批评作用。我们要看到,胡适的实用主义并不是批判新村主义科学的、有力的武器,用实用主义来批判新村主义显然是不够的。

在胡适与周作人之间的这场笔墨官司中,似乎谁也没有占到上风。虽然周作人在论辩中的观点显得有些无力,但当时《时事新报》副刊“学灯”上刊登了不少替他帮腔的文章。随着国内一些新村式的小组织很快破产,这场笔墨官司也就悄悄划上的句号。

瑞典汉学家林西莉"再获"文学奖项

 

斯德哥尔摩消息:瑞典国内最高文学奖奥古斯特文学奖12月4日在斯德哥尔摩揭晓。瑞典著名汉学家林西莉创作的《古琴》一书获非文学作品类图书最优秀奖,这是林西莉第二次获此荣誉。

据新华社报道,林西莉今年在瑞典国内出版的《古琴》以中国古琴为线索,介绍了中国传统文化从宗教哲学到艺术文字的方方面面。奥古斯特文学奖评委称该书无论从外观造型还是内容都是最美丽的。

林西莉于上世纪60年代到中国学习中国文化,并师从著名古琴大师学琴。1989年林西莉以《汉字王国》一书首次获得奥古斯特文学奖。《汉字王国》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西方读者介绍了汉字的渊源,是林西莉对中国汉字40余年研究的结晶。此书在瑞典首次发行时,曾引发瑞典全国的学汉语热潮。《汉字王国》迄今仍在再版,并被译成包括中文在内的多种文字。

瑞典奥古斯特文学奖创立于1989年,得名于瑞典文学史上杰出的戏剧家和小说家奥古斯特。斯特林堡。在瑞典,奥古斯特文学奖和当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著作通常成为圣诞节采购中的热门礼品。

秋 风:中国的经济学家与制度想象

过去二十多年,中国经济出现了持续的高速增长,海外媒体将其称为“奇迹”,中国经济学家也乐于接受这样的评价。

当然,假如奇迹有史无前例的意思,那现在的中国就不是奇迹,因为,此前早就有过大经济体实现长期高速增长的纪录。

最早是美国、德国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有过持续四十年的经济快速增长,双双成长为世界第一、第二大经济体;1950~1973年间日本也有过持续二十多年的快速增长,并一举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因此,在中国没有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之前,奇迹的程度其实并不那么耀眼。

但目前的经济表现就已经让很多国人有点眩晕了。或许并不让人觉得奇怪,其中快感最强烈且持续时间最长的,大约要数一批经济学家。谢百三教授说中国处于五千年中又一盛世[详细请参见:谢百三:中国正处于5000年来最大盛世],也许没有人把它当回事。但实际上相信这种论断的经济学家中,似乎不乏那些至少看起来在严肃思考的经济学家。

较早时候,一批经济学家与国际政治评论家齐声嘲笑休克疗法之后的俄罗斯、东欧,媒体也向公众描述了一幅百业萧条、经济滑坡的悲惨景象。这种观点引爆了杨小凯、林毅夫之争。在这场争论中,杨小凯教授提醒人们注意增长背后的制度因素,但在林毅夫教授看来,中国已经成功地创造出了一种增长模式。林教授进一步认为,中国经济学家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让中国成为世界经济学研究的中心,甚至搞出一个“中国经济学”。

最近几年,印度的增长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唯独中国相当一部分主流经济学家对印度的经济表现大不以为然。每有国外学者断定印度的长期增长潜力优于中国,必有中国经济学家起而愤怒反驳。经济学家已经认定,在龙象竞赛中,印度已经输了。而经济学家语重心长地告诉人们,印度在这场竞赛中失败的根源就在于民主制度,有些权威专家教授甚至认为,印度的法治也妨碍了印度的经济增长。

由上述两个国际对比,部分经济学家得出结论:中国人真的很幸福,他们既没有遭受休克疗法之苦,又不用受民主政治的拖累,也不用忍受法治的婆婆妈妈,于是,可以集中全部精力和一切力量发展经济,创造财富,结果创造了奇迹。

张五常教授最近的一席话道出了部分经济学家的心声:我自己是一个研究制度的专家,这几年我看得很准。中国现在浮现的制度,开始稳定下来的制度,开始明确起来的制度,你拨开那些沙石,拨开那些不清楚的东西,我看的是一个我相当欣赏的制度。我认为现在中国正在浮现的制度,是人类历史上我知道的最好的制度。[详细请参见:张五常:中国不要领导世界]

按照张教授的经济学的逻辑,这种想法可谓顺理成章。

以张五常教授为代表的这一类经济学家,是十分重视制度的。他们的导师曾经告诉他们,优良的制度可以带来经济较快增长。这完全正确,不管是从规范分析的角度,还是从统计角度看。国外自由市场研究机构通过跨国比较研究,反复证明了这一公理。

但是,经济学家并没有因此而去仔细地分析制度本身。说来奇怪,经济学中的制度学派的研究倒更像历史研究。诺斯像一位历史学家,甚至科斯也像历史学家,他们试图解释成功者何以成功。不过,当然他们首先是经济学家,而经济学家天生就是一群重视实际结果的人。他们的逻辑是:结果可以证明手段的正确,经济增长的成就可以证明制度之优劣。进一步讲,他们也喜欢用数字说话,他们在评估一个经济体的表现时,会看其GDP之类的统计数字。而这类统计数字表明,中国的经济增长十分强劲,既超过俄罗斯、东欧,也超过印度,更超过美国、日本。

经由以上前提和推论,中国一批经济学家得出结论:中国目前的增长体制是最好的。经济增长的奇迹让他们对中国的增长体制产生了一种热烈想象,他们甚至相信,经典经济学理论解释不了中国的增长,他们觉得斯密或者诺斯的结论很可笑。

这样的结论一出来,大多数人的反应是瞠目结舌。大多数人觉得自己的经验和社会常识无法支持经济学家们的这种想象。因此,近几年来,每当经济学家嘲笑俄罗斯、嘲笑印度,招致的通常是舆论及法律、政治等领域学者的怀疑和抵触。

真正让人感兴趣的是,相信这一结论的经济学家,通常是自由市场的坚定拥护者,也自称是米尔顿·弗里德曼的朋友或信徒。为什么会这样,有待进一步解释。不过,有一点是确定的:假如他们以为现在的中国就是最好的增长体制,是最自由的经济制度,那么,他们实际上在阻挡中国迈向更具竞争力的自由市场经济。

许 行:江西时期的红色恐怖

●一般人谈到毛泽东的红色恐怖,多数只从延安时期的整风运动开始,张戎的《毛泽东鲜为人知的故事》一书与众不同,它追溯到江西时期的反AB团运动和富田事变。

何谓AB团?很久之前台湾研究中共党史专家王健民曾访问过AB团主要分子之一程天放,据程说,民国十六年(一九二七年)一月,国民革命军已进驻南昌时,江西国民党人段鍚朋、巫启圣、洪轨、程天放等为团结党员,抵制中共在国共合作中把持党务,秘密组织AB团,A代表省级组织,B代表县级组织。到了宁汉分裂,武汉国民政府下令改组江西省政府,任朱培德为主席,免掉一批国民党忠贞分子,同年四月二日,共产党捣毁国民党江西省党部,AB团也就随之解体.所以AB团的寿命只有三个月。后来中共的「反AB团」,称它为 Anti-Bolshevik (反布尔什维克) 的缩写,全系捏造。(见王健民《中国共产党史稿》第二编五二八页)

毛泽东要杀的AB团不存在

另一位已故的中共问题专家郑学稼说,AB团何时成立,没有可引的资料,但他知道,一九二六年十二月底国民党中央进驻南昌,派段鍚朋召开全省第三次代表大会,所选出的执委王镇寰、周利生、程天放、段锡朋、王礼锡、刘伯伦、洪轨和监委姜伯彰、熊育锡、杨赓笙,都是AB团主角。而该团中的一位人士面告他,该团没有严密组织,也没有章程,只是人对人的松散连系,A团为反共核心,B团为外围,是同路人或群众组织。南京政府成立,提倡「党内无派,党外无党」,反对段锡朋的人攻击段组织AB团,段辩解当时是奉命团结同志反共,实无组织,但国民党人多不信段的话,后来程天放为了解除反对者的压力,呈报南京中央党部说,他们那时组织AB团,意为 Anti-Bolshevik ,现已解散。后来国民党中央公佈程的呈文,於是AB团一般都作 Anti-Bolshevik 解。(见郑学稼《中共富田事变真相》第二至四页)

同是程天放,两处对AB团缩写所含意义,各不相同。不过一九三三年十二月,AB团核心分子王礼锡在他所办的《读书杂志》上发表日人佐藤贞一的一封信中附带提到AB团时这么说:「说到AB团,不过是前五年的一种政治组织,也不过是几个人的一个小团体.所谓AB团者,原不过是两重组织,并不是什么的省写,后来不久就解散了。」(见郑学稼同上书第五页)这与程天放对王健民所说的解释一致。

由此可以确定,原有的AB团寿命甚短,它早在一九二七年四月便已解散。毛泽东於一九三○年在江西所反的AB团,显然不是原来的AB团,而且当时江西是否真有所谓AB团存在,也大成问题.郑学稼在梳理了中共和国民党的一些材料之后,得出这样结论说:「我们知道:国民党人组织的AB团,不是后来所说的 Anti-Bolshevik ,它只存在三个月的时间.毛泽东利用这个名称,发动富田事变,张国焘也利用它,发动许继慎派惨案。」(见郑学稼同上书第八页)

AB团造成红色恐怖

张国焘杀许继慎的惨案,发生在一九三一年十一月的鄂豫皖苏区 .当时许任红四军第十一师师长.据现在新华网的资料说,许因反对张国焘远离苏区、冒险进攻的错误军事方针被杀,而张国焘在他的《我的回忆》中专章叙述此事,说许身旁的吴参谋是国民党奸细,因此被整肃.张没有提到AB团罪名,只说吴参谋是国民党改组派。但张承认当时军中引起整肃风,被捕者约六百人,被整肃者百余人,判死刑者约三十人。(见张国焘《我的回忆》第三册第十六篇第六章)

富田事变发生於一九三○年十二月初。富田是江西省吉安县的一个大村庄,江西省行动委员会和红军第二十军都驻在那里.当时中共中央和苏区之间,以及苏区红军内部几个头头之间的矛盾冲突甚为複杂.上海的中央想控制苏区,成立「苏区中央局」,由周恩来、项英、毛泽东等组成,周为书记,周在白区工作无法脱身,暂由项英代理,项与毛之间意见不和,毛与朱德、彭德怀、黄公略之间也冲突甚多,都因毛刚愎自用,大权独揽,又因土改方针和军事战略分歧,引起军中很多人对毛不满,湘赣两地的党和军中都有反毛情绪.

一九三○年五月,毛由他所主持的总前委发动肃反运动,以反AB团之名清除异己。其酷刑逼供手段非常狠毒和残暴,逼出的假供和乱供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牵连之广,在四万红军中多达四千四百多人受害,造成可怕的红色恐怖。

富田事变与毛的野心

毛根据逼供所得的消息,认定江西省行动委员会内有一个AB团省总团部,便派李韶九和古柏带人前往富田捉拿,捕去省行委段良弼、李伯芳和红二十军政治部主任谢汉昌等,立即开始刑讯,边审边抓,抓了一百二十多人,处决了廿四人。红二十军一营政治部主任刘敌闻讯有人指他为AB团,大惧,为了自卫,率兵包围省行委,将被捕的几十人尽行释放,又把部队拉到赣江以西地区,派段良弼赴沪向中央控告,刘敌等提出的口号是:「打倒毛泽东,拥护朱、彭、黄」。

富田事变发生后,毛泽东亲自起草文件,以朱德、彭德怀、黄公略名义,发表《朱德、彭德怀、黄公略为富田事变宣言》(毛假借朱等名义一事,见郭华伦《中共史论》第二册第二六九页),指斥江西行委段良弼等和刘敌是富农地主共产党员,企图破坏土改,消灭苏维埃,阴谋暴动,进而给富田事变定性为AB团反革命的总爆发,号召苏区全体军民实行阶级决战,消灭AB团.此一挟用他人名义的举措,手段卑鄙,其目的在於对付「打倒毛泽东,拥护朱、彭、黄」囗号,封住朱彭黄反毛之口,制造朱彭黄与毛一致的假像,欺骗大众。

另一方面,事发后,逃亡的省行委致书朱、彭、黄、滕(代远)求救,解释被逼起事实情,并附有一封揭露毛想清除朱彭黄滕的密函。他们说无法取得此函原件,但记得内容,照抄原文,以头颅担保其真实。该密函是毛写给古柏的指示。在该函中,毛要古柏在拷问段(良弼)、李(伯芳)、王(怀)时,「须特别注意勒令招出朱、彭、黄、滕系红军中AB团的主犯,并已与某方白军接洽等罪状,送来我处,以便早日捕杀。」(见王健民《中国共产党史稿》第二编第五三二页)。事后毛否认有此密函,而省行委也讲明并非原件,故此事便成了历史悬案。如果此函属实,则可见毛之发动反AB运动,另有更大目的,即企图消灭军中最高层的异己势力,独揽大权。这种情形,在当时看来是不可能的事,但今天从毛泽东发动文革清除刘少奇和一大批老战友的作为看来,毛当时有清除朱彭黄滕的野心,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项英的安抚和毛泽东的倒算

一九三一年一月上旬抵苏区的项英,以中央局代理书记身分处理富田事变。他进行调查并听取双方意见之后作出决定,认为「不能肯定富田事变是AB团取消派的暴动 …… 富田事变是由党内无原则派别纠纷演进而成的。」他不相信红军和共产党内有这么多AB团,因此认为清查AB团运动过了火,主张降温,按照党内矛盾以自我检讨和教育方式处理参与事变人员.

在项英的调和下,参与富田事变的刘敌、谢汉昌、李伯芳等到黄陂参加中央局召开的会议,在会上做了自我检讨;红二十军被赶走的政委曾炳春,也在劝说下重新回到赣江以东.如果这批人真是AB团,在兵变之后早就逃到白区去了,怎还会回来作检讨的。富田事变中没有一人叛逃白区,就足以证明并非反革命叛乱.

远处上海的中共中央,不仅无法真实瞭解苏区情形,自身也正处於立三路线和国际派斗争之中。在得知富田事变之后,便决定由任弼时、王稼祥、顾作霖三人组成中央代表团赴苏区全权处理。三人团於四月到达江西,事实上王明已於一九三一年一月在上海掌握了中央实权,开始清算李立三,所以对由李立三指派的项英正在打击之列。故三人团在项与毛之间选择了毛,支持毛对富田事变和反AB团的立场,报请中央,撤销项英的代书记职位,由毛泽东接任。

自此之后,李韶九在毛泽东授意下,加倍在赣西南进行清洗和屠杀,对红二十军进行报复,谢汉昌、刘敌、李伯芳等被杀,连没有参加富田事变的红二十军前军长刘铁超、政委曾炳春,后任军长萧大鹏都被处决;整个红二十军全部缴械,副排级以上干部全部被捕,绝大多数被处决,连许多兵士都无法倖免,整个二十军被解散,虎口余生的兵士被编入红七军。此时肃反范围之广,远非富田事变前可比,真是达到血流漂杵,日月无光的境地。怪不得有人说,蒋介石所杀的共产党,远没有共产党自己杀自己那么多。

据维基百科说,富田事变后,各地反AB团运动被推上高潮,共有七万多人先后被杀。

以运动杀人是毛一大「发明」

共产党和毛泽东杀人的罪孽是数不清的。反AB团运动可以说是毛泽东以运动方式杀人的一个开端。此后,延安的整风运动,以及建国后的三反五反、反右、文革,连绵不绝,都是江西时期红色恐怖的后续,一脉相承。以运动方式杀人,是毛泽东的一大「发明」,这不仅在中国是史无前例,在世界史上也是前所未有。

中国五千年历史,长期处於帝皇统治。诸侯争霸,宫廷斗争,外戚宦官奸臣篡权,皇帝杀大臣,兴文字之狱,株连祸结,史不绝书;又有国家分裂,异族入侵,农民叛乱,军阀战争等等。杀人的方式不少,却从未见过像毛泽东那样以运动杀人的方式。

追溯源头,共产党来自苏俄,毛泽东有许多东西承袭斯大林统治,如党专政、领袖崇拜、思想言论人身控制、秘密警察、集中营、秘密刑讯、苏维埃、党控垄断经济等等,都是效法苏俄。但斯大林只有以清党肃军消灭异己,从来没有像毛泽东那样以运动方式消灭异己。从这个角度来说,毛泽东是「青出於蓝而青於蓝」,他比斯大林更斯大林。以中国语彙来说,就是杀人魔王,其凶残远远超过秦始皇、明太祖、李闯王。真是看历史风流人物,俱往矣,唯有毛魔王独领祸国殃民、杀人如麻的风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