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 风:张五常何以说中国的市场比美国的更自由?

米尔顿·弗里德曼去世后,张五常教授向其夫人萝丝问候。张教授跟她谈了一阵弗老对中国的贡献,对她说中国的市场比美国的还要自由。她高兴,说中国的经济奇迹听到很多——如果真是这样,相信所有人都会高兴。但可惜,“自由”不是如此简单。

从经济角度看,除了在当事人主张的时候司法介入之外,政府几乎没有任何管制活动。大体上,私人财产权会得到传统习惯法的保护,而政府是认可这些习惯法的。

但没有一个严肃的现代政治学者说这是“自由”:那只是一种“放任不管”而已。相反,就像很多民间戏曲里所演的那样,林冲是八十万禁军教头,高衙内看上了他妻子,林冲却束手无策,被逼得家破人亡,自己落草为寇。因为那个时代,没有权力的分立与制约,所以,高太尉就可以滥用权力;没有司法独立,所以,遭到严重侵害的林冲无法找到救济。此时他的生命、财产与自由均遭到剥夺。而恰是在这样的场合,正是考察一个人是否享有自由、一个社会是否自由的时刻。

这种局面今天在部分经济领域仍然存在。比如,对民间金融,中央政府的金融监管法规不予承认,也就没有制定相关监管法规,只是运动式地搞搞整顿而已。而这种整顿经常被地方弱化,因为地方政府明白,民间金融是本地经济增长的血液,既然经济增长是最重要的政绩指标,地方官员就不会傻到去切断本地经济的血管。于是,民间金融就享有了美国的金融机构所不能享有的宽大“自由”。

但是,这不是自由。民间金融的这种宽大“自由”,乃是政府部门机会主义策略下的一种生存状态,而一旦来自上面的政治压力足够大,地方政府不得不采取行动的时候,民间金融家们的财产权、合同、甚至金融家们的人身权利,就得不到任何保障,因为此时,侵犯者就是政府部门自己。

更进一步说,今天,不少企业家能够享有比这种放任还大的“自由”。比如,跨国公司要到某个地方去投资,当地政府自会十分热烈地欢迎,政府会免费给它土地,会减免税收;政府也会承诺,环保部门若干年内不准入厂检测;假如这家工厂里的工人不满其工资标准而抗议,政府会帮助企业出面阻止;将其视为破坏稳定的活动,按照相关办法处理。如此大方的特权性“自由”,自然会吸引大量投资。

甚至,政府不仅不会管企业家,反而会给企业家很多法外特权。在很多领域其实是有法律管制的,但是地方政府官员为了实现政绩最大化,为了推动本地经济增长,完全可以运用其不受约束的权力,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暂停这些法律的效力,让企业家随心所欲。

传统的放任不管与政府有意识给予的特权,两者加起来,在经济领域,企业家们确实可以享受到比美国更大的“自由”。中国的市场看起来比美国更自由,这可能正是中国能够吸引来大量投资,并且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不幸,这样的自由还是得带上引号。令人羡慕的放任不管及特权,跟真正的自由完全是两码事。

自由意味着强制,尤其是政府的强制被控制在最低限度。考察一个人是否享有自由,很简单,就看当政府准备对其滥用权力的时候,能否在法律中找到保护之所。自由意味着个人享有一个确获保护的私域,他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权利不会遭到无端侵害。只要没有违反正当行为规则,则即使政府不喜欢我,也拿我没有办法。

相信,今天那些春风得意的企业家不敢说自己享有这种自由。我曾经谈到过中国企业家惊人的高犯罪率现象,这些企业家正是那种伪自由的牺牲品。他们先是被特权所娇惯,在法律之外随心所欲。然而,到了特定时期,政府放弃对他们的保护,此时,他们的人身和财产,似乎找不到什么有效救济。

这些案件涉及的只是少数企业家,放宽视野,从管制的程度来看,这里的市场也似乎不比美国更自由。美国的福利政策、管制政策令张五常这样的自由市场经济学家恼火,尤其是法治健全,企业家无法逃避。不过,这种烦恼,比起中国企业家的苦闷不可同日而语: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管制房地产开发商的产品结构,产业调整政策也经常以大规模关闭工厂而不给补偿的方式来执行。从关闭“五小”到关闭小煤矿,从关闭中小钢铁厂到合并中小油井,一直到取缔小摊贩。这个时候,企业的财产权完全裸露在政府强大的权力面前。这样的故事经常上演,恐怕不会有人以为这也是自由吧。

钟 伟:仇富、仇贫和福布斯排行榜

最近福布斯中国富豪排行榜出来了,但和往年不同,大家是一种异乎寻常的心态在紧盯着这个榜单。缘由大概在于此前不久,正好有高官说,去年上榜的富豪们很少缴纳个人所得税,结果刘晓庆进去了。然后就有文章说,收他们的税,保护他们的财产,切莫不能在社会收入分配状况严峻的时候,煽动底层的仇恨重演“仇富情节。”然后再有文章说,现在中国越来只重发展而不关注底层民众的痛苦,一种越来越强烈的对身边贫穷的人和物的烦恼、厌恶甚至仇视的“仇贫情结”也在蔓延。在仇富仇贫的喧嚣中,福布斯榜单显得格外突兀,据说这次上榜的富豪,大多表示担忧,愿意低调,担心“枪打出头鸟”宁可锦衣夜行。这种无论贫富均难免一仇的复杂心态,也许折射出中国社会的某种欲进趑趄、欲退彷徨的氛围。

撇开现在中国富人穷人的纷争不说,我们不妨看一下中国千年来,或贫困或富裕的阶层他们的生存状态是如何的。

唐朝算是一代煌煌天朝了吧,当时最为骄奢淫逸的是“宫中”,例如白易居在其《红线毯》中说,“太原毯涩毳缕硬,蜀都褥薄锦花冷”,不如宣州的红先毯来得既温且柔,结果是“宣州太守加样织,自谓为臣能竭力;百夫同担进宫中。线厚丝多卷不得。宣州太守知不知?一丈毯,千两丝,地不知寒人要暖,少夺人衣作地衣。”遍阅白氏的乐府诗集,富人还真远不如“宫中”来得气派。

贫富于权力王法之前一文不值还在吴思的《潜规则》中显露无疑,吴思说,他曾经见过明成祖朱棣的一道圣旨,说的是“那军家每年街市开张铺面,做买卖,官府要些物件,他怎么不肯买办?你部里行文书,着应天府知道:今后若有买办,但是开铺面之家,不分军民人家一体着他买办。敢有违了的,拿来不饶。钦此。”有这样的圣旨,管你是北京城里富甲一方的商贾,还是做血汗小本生意的走贩,甚至是天桥卖大力膏丸的,只要是官府来勒索,你一律只有乖乖地奉上,皇上分明说了,“敢有违了的,拿来不饶。”拿了打了宰了,岂敢抗争?

我还曾去过山西祁县的乔家大院,乔家在清康乾盛世时已是巨富,其大院三面临街,孤零零立在闹市中,尽管当时周围不过是些低矮的平房,但乔家大院仍被建成一座为全封闭的十余米高的城堡,富裕的乔家子孙就被巨大的财富压垮,守着惊人的财富住在这样的活死人墓中。乔家和绝大多数晋商一样,其发迹史相当青白,其子孙也笃守仁义,乔家也许经得起商海的惊涛海浪,但却经受不起官患的巧取豪夺,经受不起周围仇视的目光,一次次洗劫一次次革命,终于让乔家衰败不堪,最终只有这阴森的大院飘散着当时繁华的一缕烟云。在中国历史上没有什么富裕群体,能够从王法,从仇恨中幸存下来。所谓富可敌国,也许其悲凉的本意,竟然是说,太过于富裕,就成为国家的敌人了吧?而一旦成为国家的敌人,不仅财富,连身家性命都朝不保夕。

就是在20世纪初期,一些漂流下南洋的华侨,终于落叶归根回到故土等待老死,但他们竟然在生育他的这片土地上,必须倾其所有,建筑高墙森然,配备了了望台、射击孔、轻重武器、探照灯和电网的碉楼,将自己的余生就禁锢在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富丽监狱的碉楼中!究其原因,一怕官府二怕匪患。这些悲剧式建筑,竟然在百年后的今天,因为其仍然或屹立在山冈上,或散落在田野村旁,或罗马式、法兰西式、意大利式、德国碉堡式,竟然成为现在子孙欣赏欧陆风情的佳境。当年以在异国漂泊寂寞的血泪筑就在本国惊惧中苟渡余生的碉楼,演变到子孙眼中的云淡风轻,岂一个贫富的黑色幽默可以阐述!

如果说“仇富”由来已久,那么就不难理解,在富人们缴税不多时,一时间群情激愤的文章如何生产出来。但所谓“仇贫情结”倒还是一个新鲜的称谓,日前也有文章说,中国社会不仅要警惕“仇富“,更要警惕“仇贫”。据说现在中国“仇贫情结”愈演愈烈,这和“仇富情结”相应成趣,如此生活中还有哪些人是不被仇恨的呢?想必并不存在一个不富不贫的中间阶层,即使存在,他们也会因遭受来自更上层富人的白眼和更下层穷人的鄙视之夹板气而尴尬万分。一些文章上言之凿凿的“仇贫”,实在有浓烈而言不及义的愤青味道。

何谓仇贫?有人愤怒地将其归结为长期处于贫困中的中国社会曾有过根深蒂固的“仇富情结”,突然因道德的沦丧这种心理走向其反面。据说复旦大学新生丁玮的父亲因早点摊被取消,筹不到儿子的学费而“引咎”自杀是“仇贫”所致。据说对“现代化”、“城市化”的简单崇拜。“穷怕了”,以为高楼、广场、绿地、大马路就是“现代化”的标志,就是“与国际接轨”,指望着城市整体的发展和“现代化”自动地连带改善穷人的生活等等,也是“仇贫”。据说为维护自己的“视觉”特权。对某些衣食无忧的“体面人士”来说,开小店、踩三轮、住破屋这些穷人的生活图景,妨碍了自己的出行方便不说,光是看着就不顺眼、不舒畅——这绝对不是猜测,许多小商铺被一股脑拆除、擦鞋女之类被四处驱逐,唯一的“罪名”就是“有碍观瞻”,所以“必欲除之而后快”,这也是“仇贫”。

甚至据说日益强烈的对下层人士的不信任,诸如小商小贩多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穷人中偷盗、吸毒、欺诈等恶习的比例更高等等,也是“仇贫”。

然后就有人悲鸣,说与“仇富情结”一样,“仇贫情结”也是可怕的,甚至更加残忍——只为自己的“视觉舒畅”而不顾他人死活。它泯灭了社会的道德关怀,扩大贫富之间的物质与心理鸿沟。一个族群分裂、缺乏同情的社会是没有希望的。

对于仇贫的说法我尤感莫名其妙。复旦大学新生丁玮的父亲因早点摊被取消,筹不到儿子的学费而“引咎”自杀,那个摊点被撤是哪个富人所为,还是官府所为呢?现在因铺天盖地的城市绿地、照明、广场工程而将贫民窟拆了去,将沿街叫卖的小贩赶得惊惶万状的,是腰缠万贯的富人能做到的吗?将所谓盲流抓上卡车,劳役后遣送回农村的是富人吗?如若中国的富裕群体还不享有如此大的神通和能力,那么是谁在制造仇贫悲剧呢?

我们仍然不妨看一看过去,白居易的“卖炭翁”是小学生都能琅琅上口的,那么一个衰迈的老人,“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而结果呢?却是“一车炭重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时间过去了千年,卖炭翁的悲剧是否就杜绝呢了?我更担心,昔日卖炭翁的“泥中歇”,变成了现在的“随地违章摆摊设点”;当时宫中还有绡绫之类点缀,变成了没收小贩的三轮车水果蔬菜另加罚款。

我们也不妨看一看现在,关于农民的状况呢?李昌平在《我向总理说实话》一书的前言中说,有许多次,农民哭着给他下跪,求他救助失学的孩子,求他救救生病的父母,求他帮助老实人伸冤。李昌平已经记不清农民给他下跪的次数。前言的最后一行文字是:“我现在忏悔我的过去。我怕忏悔迟了,上苍不再原谅我。”是什么导致曾经强悍的、无数次揭竿而起的中国农民经常长跪不起呢?仅仅是因为其自身的贫困?或者仅仅是因为富裕群体的“仇贫情结”?用财富多寡来解释这样的悲剧显然是可笑的。所谓弱势群体,在中国也往往并非老弱病残所致,而是其作为生民的基本权利,受到了威权的剥夺和侵害所致。

因此,不管是“仇富情结”还是“仇贫情结”,在强权面前都并没有太大的差异,如果说有,那不过是祭品中的牛羊还是鸡鸭的差别,不过是案板上的大鱼和虾米的差别。祭品是不能免于恐惧的,那威权的一刀下来,种种争论仇贫还是仇富,都显得和谁该先拉出圈栏一样可笑。而福布斯榜单带来的恐惧,多少和谁是肥羊的恐惧有些类似,未被搜寻到的肥羊和瘦羊们暗自松了口气。

在相信仇贫和仇富没有意义之后,我还相信福布斯排行榜也仅仅是个游戏。据说《亚洲华尔街日报》在2001年还排出过千年全球最富50人,中国有6人上榜,他们分别为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忽必烈、明朝太监刘瑾、大贪官和珅、清商人伍秉鉴和民国的宋子文。《亚洲华尔街日报》还说,如果按征服土地来计算,在职业一栏是”征服者”,财富来源一栏是”掠夺”的成吉思汗可称”天下最富”。当时,蒙古人打下了130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明武宗年间太监刘瑾被处死后,人们从他家中搜出黄金3360公斤、白银725万公斤。明末国库仅得200万公斤白银。

清朝的和珅被查出贪污白银达2.2亿两。伍秉鉴则是是十三行的买办,他继承了当时只有少数人能获准经营的丝绸和瓷器生意,身家至少有好几百万银元。而宋子文在20世纪40年代甚至可能当时的全球首富。上述中国六大富豪,没有一个是真正从商的,五个是官宦,一个极端依赖官宦。从这个传统来看,福布斯2002中国富人排行榜的失真度可能是非常高的,因为最富裕群体绝对不是穷到除了钱一无所有的富翁。

看来福布斯榜单可以收场了,仇富仇贫也可以收场了。中国正致力于致富,但更深的忧虑阴影在我心中无法化开。中国早在宋朝就有发达的契约制度和一个羽翼丰满的工业革命所需的技术和商业知识,但一流的技术和中国人天生的企业家气质却不能演绎出现代文明。甚至我们习惯认为凋弊不堪的清王朝,在1840年的时候其GDP占全球总量的28.7%,而当时位于次席的印度,位居第三、四位的法国和英国三国累加起来,其GDP也仅仅占全球总量的26.5%!看来一个国家的富裕和强盛之间,竟然有深深的鸿沟,忘记这样的鸿沟是极其危险的。

仍以史观,当初孟德斯鸠曾经说:“所有权是道德神”,如果法律不能有效地保护个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时,社会道德律就建筑在巴比伦塔上。但仅仅有法律,说依法治国是不够的。过于强大的行政和过于依附而脆弱的司法,使得一些政府官员可以随意地自我授权,自我制定出法规来,随意行使收费、摊派和抄罚的权力。在西方国家的宪政传统中,最高法院可以宣布政府、国会立的法为违宪,这就叫“法治”。在非普通法的大陆法系国家,宪法司法多由宪法法庭处理。但中国现在没有“宪法司法”(judicialreview)。“法治”是指有一个独立的司法系统,司法系统对违背宪法的立法是可以否定的。“依法治国”的弊端,是政府制订法律可以不受制约,想搞什么就可以制订一个相应的法律,这样的框架下,难免存在什么私人财富都可以谈笑间灰飞烟灭的危险。

对福布斯榜单的异乎寻常的热情,以及仇富仇贫的种种,大约都可以归结为中国人生存焦虑,什么时候,可以期待一个免予恐惧、和可以预期未来的平静生活?

莫之许:民工的工资与福利

劳动力廉价和劳工权利受忽视,其实都来自同一个原因,那就是劳动力供应的充分,正是因为劳动力供应的充分,才使得厂商可以肆无忌惮地将劳动力价格和福利压到尽可能低的价格。根据许多调查资料和笔者的亲身体验来看,这10多年来,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劳工工资和生活福利并无显著增长,而在这10年里,中国经济正以每年将近10%的速度高速增长,试想一下,一边是每年10%的高速增长,一边是基本原地踏步的工资和福利,如此的反差,是多么的令人难以置信。

但是,本该是难以置信的事情却被看作了理所当然,尽管有著名经济学家提出了所谓的劳动力比较优势,但在一幅幅描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流画卷中,民工们几乎总是缺席,一如他们在其他场合一样,永远只是隐形人。甚至,当美国人在过度的道德感和忧虑失业率的自私心双重作用下,而提出所谓劳工权利问题的时候,我们的专家却以阴谋论的眼光看之。所有振振有辞的论述里,翻腾着美国人的道德泡沫,也混杂着中国社会上层人士——或者径直叫做城里人——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无耻,在所有振振有辞的论述里,关键词是定单,是出超,是刀拿, 而不是劳动者——这一本来应该很正面的称呼——的合理报酬和应有福利。

请不要误会,我并不想在这里作什么道德评判,更不会将民工报酬的不合理归咎于特定阶层的无耻之类,我要指出的是,民工报酬的不合理乃是两个因素汇集后的必然结果,其一,是长期的城乡二元体制所蓄积的大量剩余劳动力;其二,是全球化所带来的资本流动;正是外来资本这束干柴和剩余劳动力这把烈火的汇合,燃烧着10多年来的中国经济发展,因此,如果我们要追究合理报酬何以不可能的原因,同时我们又不愿意将这个原因归之于资本寻求利润的天性,那么,我们就不得不将责任归咎于大量的剩余劳动力的存在,从而,我们的经济学家所津津乐道的优势,其实也就是我们的民工不得合理报酬的宿命。

于是,接下来的问题就很简单了。剩余劳动力的大量存在是一个事实,其继续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也是一个事实,这一我们很可能是无从加以改变的的事实,使得民工的工资似乎是不可避免的难以提高(随着人口结构的改变,城市化的进展以及教育的普及,这一事实也未必就是不会改变的),区别仅在于,要低到怎样一个程度。或者说,究竟是听任供求关系的作用呢,还是要加以矫正,而在我看来,这其实涉及到两种对待民工的态度,一是将民工当作“他者”,把他们看作是优势的“资源”,是“定单”、“出超”、GDP的要素,在这个思路之下,民工的合理报酬与应得福利也就与地皮价格和减免税收一样,成为了可以讨价还价的筹码;二是将民工当作人,仅仅是将他们当作人,那么,他们作为人的最基本的权利就是不可被让渡的,是不能用任何诸如“定单”、“出超”、GDP的名义来加以折算的。于是,就必须将对权利的保护从损益表中划出去,因为,任何社会的进步发展都是为着全体成员的福利增加,以损坏部分人的权利为代价,不可能有真正的进步。

从后一前提出发,民工的健康权、休息权乃至合理报酬权,都是必须和不容推委地加以满足的,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劳动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悖论,因为前者是一个社会自身的正义观念的当然要求。至于现在竟然有人认为两者之间是一种悖论,很简单的推论就是在这些人的眼中,民工还没有被当成是和他们一样的人,在这些人的损益表里,民工的权利要求不过是和地皮价格一样的要素,是可以因地制宜地加以增减的。

遗憾的是,这样一种思路,假借着经济学的名义,正在频繁而公开地出现。更以所谓发展的名义,和权力结伴而行,继续漠视着这个社会众多国民的当然权利。也因此,要问我如何看待这一事件,我的回答很简单,在将民工看作人之前,一切都是扯淡。

首发南方都市报

笑 蜀:谁剥夺了王明娟微笑的权利

早些年看时装表演,感触很深。看看人家的模特儿,那样随意挥洒,那样自由奔放,那样意气风发,而那样的气质显然不可能装得出来,而只能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养成。没有日常生活中的自由、开放,没有日常生活中的快乐和幸福,那样的气质就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日常生活的紧张和压抑必然反映到人的潜意识里,必然反映到人的本能上,必然反映到人的细微举止中。装是装不了的,非要装的话,也肯定装得僵硬,装得别扭,装得破绽百出。

用这个方法来观察,很容易发现我们跟人家的本质落差。我们的时装模特儿,是从十几个亿的人口基数中选出来的,这个世界上最大的人口基数,注定了我们选出来的模特儿,硬件条件绝不比别人的差,身材、皮肤、五官,往往都是一流,可以说是光彩夺目。但其一举一动所展现出来的那种气质,却难以让人恭维,往往显得局促,往往显得刻板。生活的不自由造就的内心的不自由和不自信,不待当事人自己说一个字,马上就可以一眼洞穿。

中国人活得累,太累。举重首金得主王明娟最近遭领导批评的故事,是对这种累的最新印证。王明娟最后一次抓举失败。这本来没什么,胜败本来是兵家常事,竞技舞台上谁能担保自己一点闪失没有呢?何况王明娟的这次失败,是在两次成功的抓举之后,基本不影响比赛成绩,已经注定了金牌到手,所以失败得无足轻重。但纵然如此,她仍要被领导“刮胡子”。原因无他,“失败”时她居然显得很轻松,甚至敢当众微笑,而不是装出一副很沉痛,很惶恐,很自责的样子。从这桩小事或许不难看出,王明娟潜意识里何等自我,何等个性,而太自我、太个性肯定不是一个听话的好兵,也就难怪领导要勃然大怒,而且要上升到意志甚至是品质的高度了。

赢了应该是什么表情,输了应该是什么表情,应该哭还是应该笑,哭应该怎样哭笑应该怎样笑,原来都是有标准的——至少是不成文的规矩,所谓约定俗成。一直以来,我们都过着这种标准照式的生活,或者说是队列操练式的生活、团体操式的生活。日子久了,即便是只有一个人的场合,内心里也总有一个声音,时时提醒你坐正坐直做颔首微笑状或做抬头深思状。总之,有一个看不见的“政委”如影随形,支配着你的思想,你的生活。所谓个性的充分展现,所谓灵魂的自由飞扬,一切无从谈起。

人家是把舞台当生活,我们是把生活当舞台,我们的一招一式都带有舞台味,我们的一颦一笑都带有广播腔,生怕不符合那些显性的和隐性的标准。这样活,怎能不累。这种情况下怎能指望我们的模特儿像人家那样挥洒自如,那样自由奔放。用一个正常人的眼光来看,王明娟本来是一个不脱稚气,一个天真不世故的良善之辈,应该受到赞赏才对。但事实恰好相反,她得到的是批评,是惩戒。清新淳朴的人性不被看做优点,反而制度性地鼓励作伪,甚至鼓励伪善。如果这种风气不幸衍为文化,在这样的文化的浸泡之下,人性没有不变形的,不扭曲的,社会没有能够走向正常的。

现代文明最重要的特色是什么呢?最重要的特色就是人性化。那什么叫人性化呢?人性化最根本的意味只在于一点,那就是回到人本身,回到自我本身。从细节上保证每个人都有独立于世的空间,从而保证每个人都是最独特的,每个人都是最珍贵的,每个人都是无可替代的。总之,个性的才是人性的,这早就是普世法则了。我们不应该自绝于这样的法则。那种目不斜视的生活,那种标准化的、队列操练式的、团体操式的生活,总之,那种无时不在罗网之中、让人动辄得咎的生活,是早该结束了。什么时候,王明娟能够在面对全世界的赛场上自由洒脱,想笑就笑想哭就哭想飞吻就飞吻,什么时候,我们的国际形象就真的改善了。在国际大赛中夺金牌固然重要,但向世界展示我们个性化的、人性化的日常生活更为重要。因为,世界评价中国,主要不是看我们拿了多少金牌,主要还是看我们的生存状态,看我们自由不自由、快乐不快乐,幸福不幸福。

龙应台哈佛演讲:台湾民主化与中国不同层次

知名作家龙应台今日受邀于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以英语发表演讲,题目为「被孤立,被包围,被边缘化却又极端重要的台湾──台湾民主实验对华文世界的影响」。龙应台在演讲中强调民主化的台湾对全球华人社群具有重大影响力,并呼吁国际社会正视台湾所遭受的长期孤立不公正对对待以及重视其所扮演的历史性角色。

在历时五十分钟的演说中,龙应台以流利的英语向听众阐释台湾现今孤立的国际处境,追溯台湾边缘化的历史脉络,介绍台湾五十年来民主化的进程,并藉着回顾去年连宋访问大陆,以及其后中国青年报因连续刊登龙应台深入介绍台湾民主化的文章以致在今年年初遭中宣部停刊的事件,指出台湾作为华人世界的民主实验室,对中国已经发生极为关键的影响,国际社会在一头「中国热」中,绝不能忽视台湾以其独特地位所能起的作用以及贡献。

虽然是一场以英语发声的演讲,龙应台大胆选择由文化层面切入,巧妙引述了郑成功、巫永福、锺理和等人的作品,并朗诵罗大佑「亚细亚孤儿」的英译歌词。她将台湾人一百五十年来最深沈、最难言说的历史情感以流畅优美的英文娓娓道来,如此细腻的呈现方式,与会的中外听众为之动容。对历时三十五年之久的国际孤立对台湾人民所造成的深重伤害,更做了极为剀切的呼吁。

演讲后的问答时间也高潮迭起。大陆学人提出几个尖锐的问题,龙的临场反应展现了精准的思路与犀利的龙式风格。

第一个问题从大中国主义的观点逼问龙应台是否仍视中国为其「祖国」。龙闻言表示,这个问题一点也不复杂,「中国的文化是我的祖国(motherland),但目前这种政权所统治的中国绝对不是我的祖国」。因为一个不尊重她所珍视的核心价值的国家,她不能接受为「祖国」。

另一个中国学人质疑,龙常在作品中描述的台湾民主太理想化,却未写出台湾民主的种种可笑和不可取,也不提出中国应如何实践民主的解决方案,这难道不是一种「不负责任」?龙说,台湾与大陆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面对完全不同层次的问题,不可混为一谈。大陆对台湾民主只做污蔑和负面报导,强调民主在中国国情之不可行,她必须提供不同官方角度。而作为一个作家,她的责任是为读者指出思考的盲点,如何去解决问题则是政治人物的责任,也不应混为一谈。 她说:「我不是胡锦涛的幕僚,为何要负执行的责任?」这位学人表示,真正治理国家的人面对许多困难,而一个作家只需提笔批评,当然轻而易举。龙正色答道,「批评时政并不如你想像中容易,触犯禁忌的刊物遭到停刊就是最好的证明。」她进一步强调,「作家的职责是批判;而政治人物的职责,便是去回应这些批判。」此言一出,台下响起热烈掌声,结束了一场理性与感性兼具的精彩演讲。

这原本是一场以哈佛东亚研究学者为对象的内部学术性演说,未做宣传,但由于大批慕龙应台之名而来的听众将会场挤得水泄不通,主办单位临时决定将演讲移师到大讲堂举行。

会后一位来自台湾的学人表示,这是第一次在哈佛这样的学术殿堂听到呼吁正视台湾存在的声音。龙应台优雅的台风、精准的语言以及机智的应答,较之各国政要及学术界重量级人物有过之而无不及。身为台湾人,内心非常感动,也为台湾出现这样的能与国际沟通的人物而骄傲。

朱学渊:反腐铁案。。。

学渊评:所谓“陈良宇案”是个既无“控方”,又无“辩方”,只有“判方”的昏天黑地的案子,大家读读御用《东方日报》的特稿,便一目了然了。陈良宇的案子是胡锦涛要将它“办成反腐铁案”的,他的罪已经先定好了,而且先铁定好了,然后再去找证据的。而一派毛泽东“文革”胡言乱语:“踢开上海市委,空降纪委书记,……深深嵌入向来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上海官场,为重新洗牌埋下伏笔。”就是胡锦涛“亡国亡党”之道了。

上海纪委书记空降:将陈良宇案办成反腐铁案

东方日报松林特稿/为彻查上海社保案,中央近日空降中纪委常委、最高法院副院长沈德到上海,担任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职务,位列诸常委之首,并由中纪委直辖。胡温借助沈在法学上专长,以犁庭扫穴之势,穷追社保案的大小官商,上海官场势必难以平静。

沈德现年五十二岁,属于学者型官员,曾在江西高级法院和省纪委工 作多年,拥有丰富的反腐和司法工作经验,对刑法和治理商业犯罪有独到见解。沈曾表示,商业贿赂是生长在经济社会肌体上的一颗毒瘤,外企在中国的行贿破坏了竞争环境,为祸中国。他曾主持审理过中国建行前行长张恩照受贿案,今次南下,胡温正是借助其所长。

目前,上海社保案向纵深发展,正在追查涉案社保资金的流向。有关部门近日在上海查出中共执政以来最大的地下钱庄,涉案金额达五十亿元。之前,上海金融改革旗舰的浦发银行的董事长金运,传闻涉及社保案被调查。由于上海是内地金融最为国际化的城市,社保资金以及各种腐败黑钱极易通过各种地下渠道流向国外。主办人员没有一定的商业和金融方面的专长,是无法完成查案的重任。

另外,胡温是要上海社保案办成一宗反腐败的铁案,能够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以杜绝外界关于中共权斗的猜测,因此,沈德在治理商业贿赂方面的专长,无疑有助于社保案早日结案,同时也为其他各省市侦办社保案提供相关借监。

事实上,胡温更换上海市纪委书记,也表明对上海官场的不信任。社保案发除了陈良宇被双规外,上海党委班子几乎原封不动。但胡温掌握人事安排主动权,逐渐渗入上海官场。此前,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姜斯宪远调海南,深受胡温信任的上海市统战部长沈红光转任组织部长,掌握干部人事大权;今次又踢开上海市委,空降纪委书记,成功地将中央力量深深嵌入向来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上海官场,为重新洗牌埋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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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向杂志】陆文禾:“双规”陈良宇之我见

陈良宇被“双规”了,我离国二十七年,过去在国内没有听说过什么叫“双规”,而共产党搞的政治运动“一打”、“三反”、“四清”……,今天人们都不知所云了。我还是在电视连续剧里知道,“双规”就是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对干部进行审查,我想这与文革中的“隔离审查”是一样的胡作非为。

隔离审查,就是先把人关起来,按预定的罪名,去找证据。用现代法理来说,就是“有罪推定”;而文明社会都实行“无罪推定”,必须要有一份证据,才能说一分话的。而共产党的历史上,无论是“延安整风”、“清理阶级队伍”,无不实行“先假设,后求证”的“逼供信”,事后统统推翻平反,而那些整人积极分子还落得一个无地自容的下场。

“双规”中的陈良宇,未必会受肉刑,但结果也不会比刘少奇、陈希同好,大概要在牢狱中度过余生了。我读到一份《新华社内参•陈良宇言论集》,他说话很凶,动不动就骂“海外敌对势力”“反华反共”。但我却不与他一般见识,不仅主张他应该有“申辩权”,有雇佣律师的“质询权”,而且还应该有不回答问题的“沉默权”。

陈良宇从强者变成了弱者,从官僚变成了囚徒,大凡是囚徒都会向往文明司法。在中国制造坏制度的人,除了毛泽东,还有刘少奇、陈希同,还有陈良宇自己;从作茧自缚的角度来看,陈良宇是罪有应得的。但是共产党说他贪污钱财,玩弄了女性,而今天他是一个有口难辩的囚徒,我们就应该为他鸣冤叫屈。

活着的陈良宇,和死去的刘少奇,都不会领我们的情的,因为他们只有立场,没有是非,他们以为自己是共产党人,反对他们的就是敌对势力。相反,我不怕替“坏人”说话,我只知道陈良宇是“人”,就应该受到“人”的待遇。刘少奇在文革前整别人,和他在文革中受人整的手段是一样的;在文革初他还把大量的共产党高干抛出去,让群众去乱整。但是他在受了毛泽东的陷害,背上了“叛徒、工贼”的假罪名,我们就应该帮助他洗刷。

文明的司法,是一种“形式”,是一种“制度”;而它比“内容”更重要。西方文明的一个根本,就是使一切制度化,它要求人们在服从是非之前,先服从规则;因为只有按规则办事,才能保证是非的确认。而中国的政治文化完全相反,人们期待的是领袖的智慧,实惠的内容。那么,最智慧的“红太阳毛泽东”,许诺的最实惠的“吃饭不要钱人民公社”,带给了中国人民什么呢?四千万条人命。

当然,中国也象是有一些制度的,其实是没有制度,只有等级而已,在遇到问题的时候,过去就“相信皇上”,现在就“相信领导”。在处理上海的一切问题时,大家就服从陈良宇;而在对待陈良宇的问题上,大家就得相信胡锦涛,胡锦涛说他是坏人,他就是坏人,于是就墙倒众人推,于是就大快人心了。

看陈良宇案很容易看出,“双规”表面上是处理违纪党人的手段,但它的“有罪推定”的特征,已经使它沦为党内非制度化恶斗的工具,而共产党之所以今天还是一个野蛮的团体,就是因为它实行这种野蛮的手段。我们主张取消共产党的“双规”,而且主张只施“国法”,不施“党纪”。“法中有纪”乃如“国中有国”,那是共产党敢大胆枉法的一个原因。

中国曾经有过“隔离审查”的时代,那时毛泽东为了进行党内斗争, 不惜将斗争扩大到全社会,它使无数无辜的人们被剥夺权利,失去自由,我们的父母、兄长、乡里、朋友中,许多人受过这样不公的待遇。取消这种共产党内的野蛮“双规”,中国才能开始文明的“依法治国”。否则,党内“有罪推定”的斗争,有一天还会殃及无罪的善良百姓。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原载《动向》二○○六年十一月号

余英时:台湾政治的问题是“人病了”

中研院院士余英时教授在纽泽西指出,台湾政治上目前最大问题是“人病了”,但他对台湾不悲观,只要台湾坚持走民主自由的路,人一时出了问题,只要遵循民主选举制度,还有机会改。

应建立超越党派的观点

他说,台湾最珍贵的是仍保有民主自由,虽然近年闹哄哄,内部不和,争执不断,但这些都是一时的,只要坚持民主自由,乱象都有机会纠正更张,他强调,台湾今后最重要的是建立一个“超越党派的共同是非与共同利益观点”。

余英时上月荣膺被誉为“人文学界诺贝尔奖”的“克鲁格人文与社会科学终身成就奖”,西方史学界称誉他为“当代最伟大的中国历史学家”之一。余教授五日在华府受奖,将在会中致词,阐释他对中国思想史的理念脉络。他行前接受本报记者访问,对台湾现势表达观点。

人的问题大于法的问题

余英时认为,台湾当前政局确实“乱”,但“乱”是一时的、人为的,也只是一个过渡。台湾确实是“人病了”(政治人),好在“法”还没病入膏肓,因此是“人(政治人)病而非法病”,“是人的问题大于法的问题”。

他说,这还可救,只要台湾坚持民主自由,继续走民主自由的路,一时人出了问题,经过选举换人,还有机会拨乱反正。

好制度重于好的领导人

他说,台湾要紧的是建立一个好制度,如此才能长治久安。过去多次修宪,是否使制度更完善有好制度才能长治久安,比人更重要。

他指出,政治都是情绪化的,如同谈恋爱,脱不开情绪,台湾的政治尤其情绪化,太多渲染,蓝绿都如此,形成两极。如何理性问政与建立是非公义,是台湾政治人当前课题。

对于当前台湾焦点议题“贪腐”,余英时以历史宏观角度视之,他说,过去在威权时代,当权者许多权力不受限制,也无制衡,部分沿袭到今天的台湾,这是过去积累下来的恶,这也反映出,建立一个“好制度”的重要性,远超过依赖一个“好领导人。”

台湾出不了一流政治人

余英时不置评台湾当前政治领导人,他轻描淡写说,以台湾目前格局,一时出不了一流政治人物,“至少目前我看不出来。”

他仍坚持数十年“一以贯之”的不变原则:反共。对于台湾泛蓝领袖亲访大陆,国共恩怨一笑泯恩仇,余英时淡然视之,笑说,也有人不过是想捞些政治资本。

余英时希望台湾知识分子“好好尽责任”,对自己的良知负责,台湾的未来就掌握在你们手中了。

刘  柠:“命令放送”与报道自由

11月10日,日内阁总务相菅义伟召见NHK会长桥本元一,要求其短波国际放送(Radio Japan)节目对朝鲜绑架问题做重点播报,引发了关于“命令放送”的争论,在日本舆论界掀起了轩然大波,不仅NHK改革问题再次成为舆论的焦点,大众传媒的使命及其与政治、权力的关系这个老掉牙的命题也被主流社会旧话重提。

NHK的“正体”

NHK,日本放送协会(Nippon Hoso Kyokai)的简称,是日本惟一的国家广播、电视网,除放送事业外,还涉足出版、教育、电影、文化等诸多产业,甚至拥有自己的交响乐团(即“N交”,著名日裔指挥家小泽征尔赴波士顿之前曾就职于此),是举世罕见的巨无霸传媒巨人。从战前到战时,NHK完全被置于政府管辖之下,其放送事业承担了战争动员者的角色,尤其是海外放送,更是直接的国策宣传机器。

战后,NHK在战争反省的基础上告别过去,以“绝不屈从权力,惟奉献民众”(原东京大学教授、战后首任会长高野岩三郎语)为宗旨重新出发。其国际放送基于1950年制定的“放送法”于1952年重开,以多语种覆盖全球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

为什么是“命令放送”

据日本“放送法”第33条、35条,内阁总务相有权命令NKH国际放送节目播放指定的内容,其费用由国家负担。但历代总务相在行使这项行政权利时,一般习惯用比较抽象、笼统的措词,如“时事”、“国家重要政策”、“对国际问题的政府见解”等,回避在放送命令中指定具体内容,旨在体现对公共放送事业“自主性”的尊重。

尽管在事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总务相本人出面表态说,针对国家放送机构NHK的放送命令将不会扩大到民间放送,但依然无法阻止新闻界对政府公权干预报道活动的批判及对言论自由价值本身的反思。日本新闻协会发言人发表谈话指出:“为维护报道、放送自由计,无法让此次事件轻易蒙混过关。”在敦促政府“自律”,停止对新闻机构政治介入的同时,呼吁修改与“命令放送”相关的“放送法”。

从事后披露的材料看,开始时,对就某项具体国策下达放送命令的做法是否构成对新闻报道自由的侵害的问题,政府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因此,11月8日,菅义伟曾向主管国家放送广播事业的独立行政管理机构“电波监理审议会”咨询该命令的合法性。但是,由5名成员组成的审议会仅用了不到1小时的时间,就得出了“命令适当”的答复。正是基于这个答复的精神,菅义伟做出了放送命令。因审议会的审议过程是非公开的,详情不得而知。但从审议程序所花时间和在整个审议过程中从未向NHK方面确认任何情况这点来看,所谓“审议”,究竟是否经过了充分论证,其实相当可疑。

按政府的解释,此次之所以出台如此具体的放送命令,是因为一些朝鲜官员也是NHK短波国际放送的听众,有必要向他们传达绑架问题是日本最重要课题的信息,以强化对朝施压。可问题是,放送命令一旦涉及具体播放内容,且以“国家最重要课题”的名义加以贯彻实施的话,客观、中立的报道原则就难免受到伤害,言论自由未尝不会成为政治的牺牲,这不仅与“放送法”一向弘扬的所谓“不偏不党”、“政治中立”及“编辑自由”的精神背道而驰,而且离新闻媒体监督公权力、满足公民知情权的天赋使命也相去甚远。

事实上,为鼓励在朝绑架受害者勇敢地活下去,进一步加深国际社会的同情和理解,促进绑架问题的彻底解决,NHK国际放送所起的作用不可谓不大:从今年1月到9月,NHK国际放送报道的约2000条关于朝鲜的消息中,与绑架问题有关者就占了700条,但离对朝强硬的安倍政府的要求显然还有相当距离。

但是,在民主主义社会,作为社会公器的大众传媒毕竟不是国家的喉舌,任何国家利益的达成和国家战略目标的实施虽离不开新闻媒体的舆论造势,但却不应当是代表国家的政府公权力单方面强制的结果,否则便是媒体的失格、堕落。对日本来说,尤其要警惕借所谓“国策”绑架民意的做法——没有什么“国策”具有高于言论自由价值本身的权威。

“NHK事件”凸现病灶

此次事件,表面上是作为新闻媒体的NHK受到政治压力,报道自由受到行政权力侵害的问题,其背后则暴露出代表国家的政府在新闻自由价值理念上的模糊认识及新闻媒体本身与体制、权力的某种含混不清的“粘连”。换句话说,NHK既是新闻自由权利遭侵害的受害者,某种意义上,也是把自己的权利拱手让渡他人的始作俑者,至少是“共谋者”。

该事件之所以迅速引起舆论关注,是因为有去年的“NHK事件”在先——作为舆论监督机关,NHK已不止一次被反置于舆论批判的视野之下。

2005年初,NHK拍摄了一部以战时从军慰安妇和天皇的战争责任为题材的电视片。投入正式放送前,NHK的干部把样片作为“征求意见稿”呈给政府重要阁僚和自民党高官们“审片”。也许是时任内阁官房长官、自民党代理干事长的安倍晋三和时任经济产业相的中川昭一等实力派政治家施加了某种压力,也许是基于NHK单方面的“自肃”,审来审去的结果,44分的片子被剪掉4分,成了40分的片子,乃至有些地方内容的衔接和连贯出了问题。事件被《朝日新闻》曝光,引发了两家媒体之间一场旷日持久的口水战。《朝日新闻》在朝日系学术月刊《论座》杂志上,组织了一组重磅批判文章,作为“紧急特辑”推出,总标题开宗明义《NHK是媒体吗?》,致使NHK前会长海老泽胜二黯然辞职。

对于这个事件,尽管事后包括安倍晋三在内的政府高官一致矢口否认“压力”说,并对《朝日新闻》等媒体的舆论攻势做出强硬姿态,但NHK当局对公众的陈情说明到底还是泄露了天机:就制作中的节目内容,由NHK高层将样片呈送有关政治家,进行“事先说明”,乃业务范围内的“理所当然”,“在谈预算问题的时候,顺便端出了片子的话题……”对一向提倡报道自由、自主编辑的媒体来说,这等于变相承认了政治压力的存在。不仅如此,所谓“事先说明”,就是接受审查,无异于实行新闻检阅,而新闻检阅是违宪行为。

众所周知,与一般商业电视台不同,NHK没有广告,完全靠国家预算和直接从电视受众征收的“受信费”来维持运营。预算、决算和高层人事都要通过国会审议,因此,为确保顺利过关,由精通国会运作、能轻易搞掂政治家的人出任会长,是一条“潜规则”,这就是为什么NHK会长多系政治部出身的原因。可以说,这种构造的形成、坐大和定型化,才是NHK最大、最本质的问题,它注定了NHK的摄像镜头所聚焦的,不是视听受众,而是政界。

不过,尽管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NHK作为日本的国家电台、电视台,依然承载着国民不薄的期待。人才济济加制作预算的丰厚,一些巨额投入的鸿篇巨制,如灾害、战争题材的节目,几乎非NHK莫属。承担这种角色的“NHK特别放送”(“NHK Special”),为一个必要的场景,不惜派遣大队人马长驻现场(有些是海外现场),追求专业效果到了近乎偏执的程度。这种大制作当然是那些靠广告收入维持运营的民间放送吃不消的。所以,在某些报道领域,NHK没有对手和竞争,完全是独占的。这也是国民对其期待甚殷的原因。日本的电视观众,不仅希望看到来自伊战前线的最新战况和美国中期选举的选情,更关心日本国内政治的内幕,而后者,恰恰是在政界人脉、资源应有尽有的NHK所能为而不为的。

在这种情况下,日本社会要求NHK改革的呼声越来越强。加之近年来,NHK内部接连曝出财物丑闻,人们审视它的视线也变得越发严峻,拒缴受信费者也越来越多,已到了足堪影响运营的严重程度。据说,由于有太多的受信费难以入账,NHK不得不一再削减员工工资、压缩经费开支,以最少的人员投入来谋求最高的制作效率。对此,总务相菅义伟明确表态说,作为对受信费拒缴的应对,将检讨受信费滞纳金制度。但是,受信费拒缴问题的实质,是受众对放送内容的政治介入和NHK自身的财物丑闻、与政治家“粘连”的不满,引入滞纳金制度不仅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反而有可能激化矛盾。

NHK的问题,是结构性的,非一日之寒,有积重难返的一面,其本质是独立性的问题:靠公共资金运营的媒体能否维系独立于政治的尊严?这方面,一个常常被用来比照的案例是英国国家广播公司(BBC)。围绕伊战问题,与英政府当局尖锐对立,为此,BBC高层去职。但继任者如法炮制,并明言将继续为媒体的独立性而战。

从机制上说,BBC有独立的经营委员会,从而保证了新闻独立的贯彻。更重要的,在体制架构之上,还有一种基于自由主义历史传统的、根深蒂固的社会共识,那就是:成为政府的附庸,是一切价值沦丧的开始。

冷战后,日本新闻界两极分化,形成了《朝日》、《每日》VS《读卖》、《产经》的格局。广播电视媒体也自动站队,基本上构成了两种势力对峙的构图。如系基于各自政治理念,本着公平、公正的游戏规则相互辩论的话,倒还算是公民社会应有的差强人意的姿态。但更多的情况是利益集团和政治团体的利益先行,媒体跟进、造势,挺不同势力的媒体互相攻讦、拆台而已。在表面不可开交的你来我往之间,对大众传媒来说最重要的社会共识反而倒无从孕育,甚至渐行渐远。

从这个意义上说,日本媒体,虽规模庞大、总量惊人,但其扎根于现代公民社会价值理性的根基尚浅。无论是对于此次“命令放送”,还是类似去年“NHK事件”中的新闻检阅,只有全社会媒体人不分政见、立场,一致大声说“不”,才能形成对抗反言论自由势力的统一战线,才有望构筑符合大众传媒和公民社会恒久利益的社会共识。

张大军:邓式改革的破产与重新立宪

摘要

本文以古老中国现代化转型为历史背景,在从理论和经验两个层面总结中国改革范式得失的基础上,试图追寻和探讨中国改革模式危机的深层原因,并进而提出转换中国未来发展范式的命题。相应地,在作者所设想的中国未来的新发展范式中,执政党与中国民众的作用和地位会与现在的改革范式有非常大的不同。

一、对改革范式的理论性评价

1、改革的历史合理性

在经过执政党最初的二十多年的统治之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下半期的中国可以说是人心思治。一方面,严重缺乏人身和政治权利并且穷困不堪的民众希望能实现执政党最初许诺给民众的民主和均富之治,另一方面,原有的执政集团希望在保持其执政地位的前提下实现与民更始。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最高执政者提出的改革设想对朝野都有普遍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对一般民众来说,由于执政集团再次提出了能使其享有人身和政治权利并能不断改善物质生活的现代化目标,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对改革事业有着高度的认可,并由此增强了对民族和国家未来的信心。而对整个执政集团来说,改革也是保障执政党执政地位的现实要求,因为其急于通过展现其治理绩效来强化其执政的合法性。基于这样的缘由,我们可以认为改革在执政集团内部具有政治上的正确性。

鉴于当时的改革诉求对民间和官方的双重吸引力,我们应不难理解它所具有的历史合理性,改革本身甚至成了当时的一种具有无可置辩的关于国家发展的意识形态。

2、改革模式的内在缺陷

然而,虽然改革范式在起始时期具有道义上的正当性和政治上的正确性,但这并不等于它本身是合法的。实际上,中国的改革很长时间以来都是以违宪和违法的方式来推进的。这种不断违法的奇怪做法是由中国转型的初始条件和过程特点决定的。首先,在改革初期,中国从极权体制遗存下来的法律体系基本上是反改革的,因此为了改革就必须违法和违宪。其次,中国渐进式转型模式带有邓小平先生浓重的实用主义特色,用邓先生的话说就是:大胆地试,大胆地闯。这里面的“试”和“闯”就包含了试着闯过宪法和法律限制的意思。正是改革范式的这种不具有宪政意义上的合法性的习惯做法使其无法解决其自身的内在矛盾。

从最根本的意义上来讲,改革范式内部从一开始就存在着明显的张力,也即民众的现代化诉求与执政集团在政治方略和推进策略上的机会性目标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落差。应该说,这种张力在转型国家是普遍存在的,原因就在于,其假想中的受益者-广大民众和其实际推行者-官僚集团各有自己的利益诉求,而他们的利益诉求往往并不一致。

如果这一张力能在宪政机制下获得制度化的解决,进而在它们之间形成一种制衡关系,那么,这种范式将不会因为这种张力的存在而过度偏离其原初的目标。但由于中国特殊的政治环境和宪法体制,现实存在于中国的不同力量和集团间无法形成一种双赢的制度安排。最终,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改革范式必然会遭遇道义和政治上的双重危机。

首先,就总的国家发展目标而言,由于民众与执政者之间没有实质性的宪法性契约安排,民众在认可执政者执政合法性的同时,却没有相应的宪法性安排以保证执政者会履行其义务,也即国家现代化目标。因此,执政者与民众最初在改革范式中所达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缺乏国家层面的法治性保障,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缺乏宪法性保障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往往就会演变成赤裸裸的压迫性的统治与被统治关系。

其次,由于其推行凭借的是自上而下的官僚体系,在缺乏法治的时代条件下,官僚体系在改革事业中的权力便不会受到限制,民众的权利和自由也相应地就没有保障。当他们之间出现利益冲突时,这样的权力格局往往只会牺牲一般民众的利益,而保护执政集团的利益。邓小平先生“试”和“闯”的哲学就变成了大大小小官僚们“偷”和“抢”的实际行动。随着时间的累积,这种一面倒式的利益分配关系就会彻底瓦解民众对改革的道义性支持,最高执政者当初所奢想的执政目标也会随之落空。

二、对改革范式内在冲突的经验考察

笔者认为,从1970年代末期到目前为止的二十多年的所谓中国改革时期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从1970年代末到1980年代末:改革范式的美好时光;(2)从1990年代初到1990年代末:改革范式的裂解时期;以及(3)从1990年代末至今:改革范式走向破产的时期。

1、从1970年代末到1980年代末-改革范式的美好时光

在这一阶段,改革的道义正当性和政治正确性基本上是合拍的。众所周知,中国改革运动最初的催生因素来自于民间。1976年45运动中发出的变革呼吁可以被看作是改革运动的先声。随后,在经济生活领域,安徽小岗村的农民主动地推行起“大包干”改革,而在政治方面,以北京为代表的大城市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民主墙”运动。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说,“大包干”运动和“民主墙”运动中国的改革运动。

恰在此时,以邓小平先生为代表的改革派执政精英在经历了文革的波折后逐渐开始“咸鱼翻身”。此时的他们也有主观上的愿望来因势利导地推行改革,以巩固他们自身的政治地位以及执政党整体的统治地位。

这样,执政的改革派精英与民众之间暂时性地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但是,这种互动是非常不稳定的。可以说,民主墙运动的被镇压就已经初步暴露了改革模式内在的困境。这其中的深刻原因就在于,一般民众和改革派执政者未能在推行改革之初将其法治化为一种宪法性安排。这样就带来了两种严重的后果,首先,在改革的支持者之间很可能就会因为各自对目标以及自身权力/权利边界理解上的偏差而出现分歧,其次,由于缺乏国家根本大法的凭藉,反改革集团很容易就能通过一般的政治性操作否决具体的改革措施乃至改革目标。民主墙运动的危机可以说就是上述第一种后果的具体呈现。

由于执政的改革派精英在政治上的绝对优势,以及改革很快显示出的改善物质生活和扩张个人自由方面的积极效用,民主墙危机并没有造成广泛的政治和社会危机。但是,当政者在这次危机之后并没有及时采取法治化办法以预防和化解下一次的危机。结果,改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如“官倒”、“脑体倒挂”以及通货膨胀)使得上述两种后果严重恶化起来。一方面,支持改革的民众没有从改革事业的成功中平等地获得收益,而改革派官僚集团开始利用其手中的权力谋求个人利益,这就形成了改革集团内部的张力;另一方面,改革中的问题为反改革集团提供了攻击改革的种种借口,他们得以在没有宪法依据的非常规政治活动中实施翻云覆雨的手段。这两种后果在1989年的全面的政治和社会危机中得到最集中和最戏剧化的反映。1989年的危机同时也表明,在没有宪政意义上的法治化制度安排的条件下,国家主导下的改革范式终归是难以持续的。

2 1990年代初到1990年代末-改革范式的裂解时期

中国改革事业因1989年的危机而陷入低潮,而邓小平先生于1992年初的南巡却再次为改革注入活力。当然,改革在二次出发时具有了不同于上述第一阶段的特点。首先,改革的明确目标已经缩小为实现“均富”-共同富裕的理想,而舍弃了以前的政治现代化内容。其次,改革的国家主导型特征进一步强化,民间对改革事业的推动已经降低到次要的地位,改革的启动和实施需要完全凭借象邓小平这样的政治强人以及具有实用主义倾向的官员。

第三,由于执政党对其执政地位更为敏感,对以邓小平先生为代表的官方改革集团来说,改革范式所具有的绩效合法性目标实际上已经压倒了民众的现代化目标。尽管邓小平先生当时所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完全没有任何宪法上的根据,却成了衡量公共事务的尺度,所有的公民权利和国家义务都成了这种尺度的附庸。邓小平的这种极端实用主义政治方略所产生的直接后果是,作为改革依靠力量的官僚集团变成了一个巨大的不讲是非只讲结果的统治机器。

另一方面,这种“唯生产力论”也确实激发出中国社会潜藏着的巨大活力。我们知道,在1990年代中期前后,中国出现了一股强大的全民经商浪潮,民间和官方共同演绎了一段中国经济增长的奇迹。执政党的政治合法性似乎再度受到民众的默认,从而使其成功地渡过1989年后的危机时期。

但是,这种表面上的和谐却掩盖不了改革范式裂解的趋势,因为它已经不再试图解决中国政治现代化的问题,反而要引导民众成为追求简单物质刺激的“经济动物”。它缺乏一种富有长久生命力的“软力量”,当然,它也就不可能真正打动怀抱政治现代化理想的知识分子群体。

也许是更为重要的是,二次改革到1990年代末已经开始严重偏离其最初的目标。

作为改革事业依托者的官僚阶层以及与他们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商人团体开始成为分利集团。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开始成为普遍现象,而农民收入的增长处于停滞状态,城市开始出现大量的下岗工人,中国社会开始出现明显的分化。

3 1990年代末至今-改革范式的破产时期

笔者认为,1997年发生的两件看似不相关联的事件多多少少可以被看作是改革范式异化的开始。首先,邓小平的去世有着双重的历史性效应。第一,邓小平凭着革命者特有的“豪气”领导和推动了中国的改革事业。随着他的肉身的灰飞烟灭,他的这种带有理想主义色彩的豪气在中国政治舞台上消失了。第二,邓小平所拥有的巨大政治声望、资源和势力使他在推进改革时有着别人难以企及的“底气”。反之,在后邓小平时代,没有了这种“豪气”和“底气”的执政精英却希望凭借改革成效达到强化其执政合法性的实用主义目的。

接着,滥觞于泰国的亚洲金融危机以及东南亚国家随之出现的政局动荡使新一代的执政精英感受到巨大的压力。对于他们来说,体现在GDP增长速度上的执政绩效成为关系他们政治生命的空前重要的指标。形格势禁如斯,执政精英们会将改革彻底异化为他们的一种政治统治工具。

于是,这时的执政党将执政绩效合法性作为其最主要的政治目标和方略,相应地,作为改革实际依托的官僚体系的政治地位和功能大大强化,这就为官僚集团的膨胀和腐化提供了绝佳的时机和条件。地方豪强集团以改革与发展的名义肆意剥夺和压榨包括农民、国有企业工人以及农民工等各色弱势群体,使得广大弱势阶层的民众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自身的状况;而教育、住房和医疗改革使中国新生的中产阶级群体产生日益加重的不安全感。与此同时,官僚的权力完成市场化“转型”,官位成为可以买卖的特殊产品;国有资产在改革的名义上变成了官商阶层的囊中物;背靠官僚强势集团的商人暴富集团迅速布满中国大地;官方垄断集团不断吸取着超额垄断利润。

在官僚分利集团的挟持下,改革演变成了既得利益集团牟取私利的工具。普通大众与作为改革执行者的官商学强势集团之间出现严重对立的情绪,并对后者提出普遍的道义和政治谴责。这样,改革就丧失了其原初的双重功用:既无助于实现国家现代化的理想,也使执政党的执政合法性目标落了空。

三、“全面转型”范式-一种替代性发展战略

1、“全面转型”范式有助于中国进行第二次“拨乱反正”

由于改革范式在其后期所造成的种种复杂的问题,当下的中国似乎已经迷失了方向。笔者认为,眼下的中国亟需展开第二次的“拨乱反正”,采取全面转型的国家方略,以使中国迅速摆脱目前的双重危机局面,并开启新的历史进程。

具体而言,全面转型式的变革将以构建宪政秩序为基础,在转型事业的道义正当性与政治正确性之间确立一种法治性的联系,然后在民主和均富两个层面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使民众获得广泛的基本权利和实际的物质福利。这样,中国的发展就会摆脱目前危如累卵的形势,新的局面也随之会豁然开朗。基于上述的思路,笔者认为中国目前需要确立新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1)一个中心:实质性的立宪

这是全面转型范式的中心或灵魂,为其提供宪政意义上的法治保障。立宪的本质在于,在认同国家现代化目标这一共同愿景的前提下,全民(包括执政集团)就个人的权利与自由,以及公权力的性质、构成及其行使再次达成隐性契约。其主要原则包括,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全面的认可和保障,而鉴于中国没有其他的成熟政治力量,民众也认可执政党目前执政的合法性。这将是一次实质上的立宪过程,而不是形式上的立宪过程。原因有两点:第一,这一过程不需要经过(也没法经过)程序性的全民立法过程;第二,立宪的结果将是真正意义上的契约,而不再是一种形式上的点缀和装饰。

这一个中心的确立看似不易,实则并不那么困难。中国现有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公民享有“八大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与人身自由-根据著名宪政学者张祖桦先生的归纳)和一种基本权利(财产权),但遗憾的是,这些宪法性原则一直没有得到全面的落实。笔者依稀记得前两年执政党曾经对宪法表示出极大的兴趣,可惜后面没了下文。虽然有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和困难,实质性立宪的基础已经存在了,我们需要的可能就是那“艰难的一跃”。

(2)基本点之一:政治上的“还权”

改革在推行之初的最重要的策略就是放权让利。那时的“放”与“让”与我现在谈到的“还”与“返”是有着不同的意义的。前者是一种主动的姿态,含有“赐予”的意味,并且在需要时还可以收上来;而后者则基本上是消极的举动,是将本属于民众的权利“归还”给他们,而且不能随便再把这些权利收回去。

具体来说,政治上的还权就是使公民能够以自由公正的方式参与和主导与自身息息相关的公共事务的治理,在基层社区和政治单位实行自治,并强化民主化的制衡和监督机制。通过自由公正选举产生出来的基层人民代表将在基层政治治理中发挥全面的参政、议政和监督职能。笔者认为,如何在现有的社区自治和人民代表制度中落实自由公正选举的原则是其中的关键。

(3)基本点之二:经济上的“返利”

经济上的“返利”也是将本属于人民的财产归还给他们,也就是将国家或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全部返还给其实际的所有者。这里所谓的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农村土地和全部的国有企业。

就农村土地而言,首先,将其土地所有权分配给农民是执政党在原始创业阶段的庄严承诺;再者,土地本来就属于农民所有的,执政党现在将全部土地再次分配给农民,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

国有企业的情况要复杂一些,因为国有资产的积累既有农民以工农剪刀差的形式贡献的原始资本金,又有中国工人阶层以低工资做出的贡献。首先,执政党在执政之初为了中国的工业化而强迫农民们以工农剪刀差和超级税赋的形式贡献了几乎全部国有企业的资本金。就此而言,农民阶层是中国国有企业真正的老板。其次,在很长一段时期,中国国有企业工人的工资也被人为地维持在较低的水平,当然这种低水平的工资是以隐含的福利安排(包括公费医疗和退休工资等)作为补偿的,因此,国有企业对他们的欠账只是他们在特定雇用合同下的债权。

为了恢复历史正义,也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以后国有企业的改制必须遵循下述原则:将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归还给农民,同时以国有企业的部分利润赔付所欠工人的债务。为此,中国人大要对这一改制方案专门立法,明确农民对国有企业产权的所有者地位和对工人阶层的补偿方案。国资部门应该被撤消,代之以全国性的农民资产信托基金,聘请有国际信誉的专家团队管理该信托基金。同时,该法应规定成立一个工人补偿基金,每年(以二十年为限)国有企业应该把固定比例的净利润上缴该补偿基金。同样,补偿基金也应该聘请有信誉和经验的国际专家进行管理,补偿基金的用途以为工人缴纳养老金、医疗保险、提供就业培训等为限。

上述经济上“返利”的方案说白了就是经济上的均富过程。这其中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它既能使中国正在建设中的市场经济体制摆脱国家资本主义和权贵资本主义的梦魇,也能进一步平衡社会财富的分配,催生社会和谐,还可以为中国内生性经济发展创造无穷的动力。总之,全面转型意义上的体制变革既能重新确立中国未来发展范式的道义正当性,也能极大地缓解目前的政治危机。

四、执政党的“第三次创业”与公民社会建设

全面转型范式并不必然意味着执政者一定会丧失其执政地位,从理论上讲,如果执政集团能够有力地促进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其自身的执政目标还是能够实现的。相反,如果执政集团一味地将其自身的利益凌驾于民族国家的现代化目标之上,则从长远来看,其自身目标最终也会竹篮打水一场空。同样无庸讳言的是,全面转型范式的实施需要包括执政集团在内的全民都做出巨大的努力。对于执政党而言,它需要进行艰难的“第三次创业”;对于民众而言,建设公民社会的任务将是漫长而艰巨的。

1、执政党角色的转变与其新创业

在全面转型范式下,执政党的地位、角色和活动要受到新的宪政性契约安排的限制,而其对执政目标的追求只能从属于国家现代化的目标,也就是说,执政党对执政目标的追求本身并不具有终极的价值意义,这种追求只有放到民族国家现代化的事业中才会获得价值支撑。

其次,执政党的治理思路要发生重大的改变。执政集团应该体认到,在社会分殊日益多样化而公民的权利意识逐渐高涨的今日,公民们势将成为国家现代化建设的主导性力量之一,执政党及其所领导的国家机构必须要尊重公民们自主性地运用其权利的活动。

再次,执政党要改变其执政办法。执政党对国家的控制范围将大大缩小,国家机构的活动范围将主要集中于保卫安全、维持法治秩序、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等方面。由于这些工作都具有非常强的专业色彩,客观上要求执政党更多地引进技术官僚型人才。同时,执政党可以通过赢得地方选举的方式参与地方自治和基层政治单位(县和市)的治理。

从执政党的发展历程来看,因应全面转型所带来的上述种种挑战将会为执政党提供“第三次创业”的巨大历史机遇。(注:以笔者看来,执政党的“第一次创业”为毛泽东先生的革命建国,“第二次创业”为邓小平先生的改革开放,全面转型则理所当然地被视为“第三次创业”)。

古谚云:事不过三。所以,笔者将执政党的这次创业看作是关系其兴衰成败的决战性事业。鉴于此,简单回顾一下执政党前两次创业不遂的历史经验可能就有着非常重大的历史借镜意义。实际上,执政党的前两次创业也都是与民众签订和履行隐形契约的过程-即执政党以对实现中国现代化的承诺换取民众对其的道义和政治支持。不幸的是,前两次创业都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毛的“建设新中国”的事业最终彻底失败了,而邓的改革运动也已经破产。这两次创业不成功的深层根源正是在于中国这个政治共同体一直没有能够确立实现隐形契约目标的宪政机制。这其中的启示是,执政党新的创业历程一定要以遵循宪政规则为起始点。果如是,则今后二十年将确确实实是中国以及执政党自身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2、公民社会的建设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长足发展,公民社会在威权统治的逼仄空间中获得前所未有的成长机会。在新的全面转型范式下,由于公民的宪法性权利得到保障,公民社会的发展将获得极强的推动力。

笔者设想,公民社会将在经济、社会、政治和思想文化等各个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在经济领域,个人和自由企业将成为微观经营领域的主宰和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在社会领域,民间非政府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将进一步扩大,众多的公民们不再是被动的命运承担者,而成为积极的社会建设力量。在政治领域,乡村和城市基层单位将实现普遍自治,公民们还可以通过参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参与国家和社会的治理。在思想文化领域,媒体将成为自由传播思想和观念的中介,而作为社团组织的大学和学会将获得独立地位,并实行自治,知识分子则通过负责任的言论和思想辩难,推进中国的全面转型过程。

2006-11-22完稿

刘晓波:在刀锋上行走——狱中读《布拉格精神》

读伊凡•克里玛的文集《布拉格精神》(崔卫平译,作家出版社,1998年版),却感到一阵阵灵魂的寒冷和抽搐。这是一本让人谦卑、庄重、如在刀锋上行走的书。

克里玛生于犹太人家庭。1941年,克里玛10岁、弟弟3岁,却不得不随同父母被关进泰里茨集中营,一关就是四年,直到苏军把纳粹赶出捷克。集中营给他幼小的心灵以一种刻骨铭心的极端经验,因为,他的所有朋友(男孩和女孩)全都被赶进了毒气室。他回忆说:“成批地死掉,尸体的搬运贯穿了我的童年,灵车上面高高地堆着那些额外的尚未油漆的棺木,人们推着和拖着它们,许多人自己也很快在这样的车子上面告终。每天在大门口,我读着那些不能再活着看到早晨的长长的人们的名单……从那些凹陷的、灰黄的脸上,一动不动的眼睛经常盯着我看,这些眼睛从来没有人将它们合上。僵硬的胳臂和腿,裸露的头皮突出地朝向天空。”

克里玛大学毕业后担任出版社的编辑,1960年开始发表小说和戏剧。 在苏联坦克碾碎“布拉格之春”的占领中,他表现得相当活跃。之后,克里玛去了美国的一所大学做了一年访问学者。一年后,他不听朋友的劝告,执意回到捷克。但在国内等待他的是失去工作。为了生计,他做过短期的救护员、送信员和勘测员助手,在谋生的间隙,他继续写作。而这样遭遇,几乎是有良知的捷克知识分子在当时的普遍遭遇。在将近二十年时间里,他的作品与哈维尔、昆德拉等人的作品一样,在捷克国内是禁品,只能以“地下文学”的形式流传民间。

捷克首都布拉格,一座品味优雅的著名城市,也是一座悲情城市。在将近三百年的历史中,它积累了自己的人文底蕴,也轮回在被占领和解放之间。其中,最具悲剧性的占领和解放发生第二次世界大战,先是在慕尼黑,英、法两大国把布拉格拱手送给了希特勒;接着是斯大林的红军赶走了纳粹、解放了捷克。但这种“解放”很快变成另一种奴役,它变成了苏联红色帝国的傀儡。而当捷克人想要自己作主时,苏联的坦克再次开进布拉格。

“1955年,共产主义者树立了一座巨大的斯大林纪念碑,七年以后,他们自己又把它推翻了。”

对于克里玛来说,布拉格的精神是“忍耐和不屈不挠”。因为“对布拉格的精神和面貌最具影响力的不是自由,而是不自由,是生活的奴役,许多耻辱的失败和野蛮的军事占领。世纪之交的布拉格已不再存在,那些记得这个时期的人也不再存在。犹太人被杀害,德国人被流放,许多伟大人物被驱逐后散居在世界各地,小店铺和咖啡馆关闭:这就是布拉格带给新世纪的遗产。”“布拉格人用‘卡夫卡式的’这个词来形容生活的荒谬,而把自己能够藐视这种荒谬和以幽默来面对暴力及整个儿是消圾的抵抗称之为‘哈谢克式的’。”

尽管,我早就读过哈谢克的作品,但在谈论捷克知识分子时,我的视野中似乎只有卡夫卡和哈维尔。感谢克里玛,向我展示了布拉格悖论,也就是现代捷克知识分子的灵魂悖论,那种根植于卡夫卡式绝望和哈谢克式豁达的悖论。在我看来,这种悖论的深层是反抗独裁的挣扎,即便是在卡夫卡的绝望感和无力感和在哈谢克的玩笑和幽默之中,也有不屈的反抗存在。所以,当前苏联的坦克开进布拉格之后,才会有坚持活在真实中的哈维尔和爱开玩笑的米兰•昆德拉,二者以不同的方式拒绝遗忘。可以说,拒绝遗忘,不仅是捷克知识分子进行创作的内在动力,也是他们进行整体反抗的内在动力。

据克里玛的介绍,在前苏东极权下的捷克知识分子群体中,不仅出现了哈维尔这样的道义示范,而且有95%以上的人为了自由和良知而进行着各种形式的拒绝,只有不到5%的人甘愿堕落为卖身投靠者。这当然是让中国知识分子自觉羞愧的表现。我们没有捷克人那种清醒和坚韧,仅仅十年的时间,六四的伤口便被遗忘,这不光是因为官方的强制,也是民族灵魂的冷漠。知识分子群体不能以言行来洗刷耻辱,既源于外在的政治恐怖,更源于他们生命中洗刷耻辱的冲动已经死亡。

这本书的最后一篇是《刀剑在逼近——卡夫卡灵感的源泉》。刚拿到这本书,翻开目录时,最想读的就是这篇对卡夫卡的评论,因为卡夫卡是我看重的作家。但我还克制住自己,生怕读完这篇,这本书也就读完了。等等,再等等,尽量延长一本好书中最好的篇章对精神的诱惑,以及可能带来的心灵震撼和生命滋养,大概也是一种狱中的精神享受。在中国几乎停止了思想的时代,说话和写作,要么是媚俗帮闲,要么娱乐消遣;它们只不过是发出的声音、印出的文字和拍出的影像而已,全无任何精神意义。故而,我更应该珍惜罕见的有意义的声音与文字。

在克里玛看来,卡夫卡笔下的世界是荒谬的,但他的灵感却来自最为朴实的本能:对个人的捍卫。他说:“当这个世界陷入战争狂热或革命狂热的时候,当那些自称是作家的人受惑于这样的幻觉,认为历史比人更伟大、革命理想比人类生活更重要的时候,卡夫卡描绘和捍卫了人类空间中最个人和内部的东西;而当另外一些人认为建立地上的人间天堂是理所当然的时候,卡夫卡表达了这样的担忧:人可能会失去他个人的最后凭借,失去和平和他自己一张安静的床。”

而当旧制度的全面崩溃无声地降临时,捷克人不是以兴高采烈的欢呼,而是以心不在焉的玩笑为它送终。这是哈谢克的遗产——天鹅绒革命。在暗无天日的时期,生存下去与反抗到底的姿态相互激荡,不仅需要勇气、耐心、韧性,更需要一种豁达而智慧的幽默感。在苦难深渊中微笑的人,需要的恰恰是卡夫卡式的冷静与哈谢克式的幽默。

克里玛告诉我,极权制度的崩溃带给反抗者的,不一定全是自由的福音,还有突然自由了的失重和无所适从。生活在极权制度压抑下的反抗者,尽管他的声音封杀,他的身体被囚禁,但他的灵魂从未空白过,他的笔从未失语过,他的生活从未失去方向。压抑是恐怖,也是反抗的动力,正义的光环給压抑下的生命赋予内在的充实,不仅可以给反抗者带来自我成就感,而且也能为反抗者带来道义声誉。而如果反抗者对独裁制度的坍塌不作好充分的心里准备,那么,一旦这种外在的压抑消失了,代之以自由宽容的气氛,面对失去明确反抗对象的众声喧哗,也面对自由人追求享乐的新时尚,曾经在极权制度下目标明确的反抗,很可能变成昆德拉所言的“不能承受之轻”,那种找不到反抗的支撑点的无所适从,很可能将带来大脑一片空白,以前的所有储备似乎在瞬间统统失效,处于一种迷茫的或找不到北的失语状态。苏东剧变后的东欧异见人士已经如此了,将来的中国异见人士肯定更为凄惶。

中国文化从来都是极端世俗化的,没有为知识人提供过独立于官方意识形态的价值支撑,信仰的空白必然导致灵魂的肤浅,到处都是人格化的神,孔庙、道观、佛寺里供奉着数不清的偶像,帝王大禹是神,智者诸葛亮是神,武夫张飞是神,贞女烈妇也是神。流传至今的儒、道和佛三大宗教,也被世俗的功利欲求所渗透。西方人进教堂,手中一本《圣经》,
足矣!他们求得是自我忏悔和上帝启示;中国人进庙宇求神拜佛,为的都是极为具体的功利目标(如,求神保佑好收成、多子多孙、发财致富等等),所以大都要带上供品,实质上是在贿赂或收买神灵。

现在的大陆,远不到独裁坍塌的时候,仅仅是独裁的残暴和压抑稍有放松,个人逐渐有了经济上和非政治领域的私人空间,商品化消费化享乐化的浪潮也刚刚涌起,文化人们便陷入普遍失语的状态中。市场经济的假象似乎为他们逃离意识形态的压抑辟出了一块更自由更轻松的田园,他们又有了权力之外的献媚对象,不但可以媚权且可以媚钱。在他们顾左右而言他的表达游戏中,声音中除了金属的清脆悦耳外,再没有令人震撼的调子;他们的文字中除了追赶时尚的字迹外,再没有惶恐和谦卑的任何痕迹,理想主义者面对极权主义时的坚强,却在后极权商品化的腐蚀下不堪一击,自动投降,还美其名曰为自由化写作。极权者没有能够埋葬的东西,却被畸形的市场化和大众娱乐所埋葬。盲目发展经济和超前消费所制造的物质垃圾导致了环境污染,大众文化所制造的精神垃圾则导致灵魂的污染,其增长之迅速远非高速膨胀的经济增长所能媲美。

想想吧,如果独裁的大厦顷刻坍塌,叛逆性的知识分子头上不再有道义光环,中国还会有所谓的良知知识分子吗?舞台突然消失,那束明亮的追光失去了方向和目标,演员失去了角色,台词失去了意义,所有反抗都被消解为没有对象的虚无。

后极权体制对灵魂的腐蚀远甚于对肉体的摧残,道德败血症的流行是后极权时代的鲜明特征,对于不信神的民族尤其如此。金庸武侠中,欧阳锋以密藏剧毒而闻名,那毒药“黑如漆,浓如墨”,只一滴入大海,成千上万头鲨鱼顿时毙命。小说中的剧毒是想象,毛泽东极权的剧毒却是不争的事实。毛时代,国人对权力和斗争的崇拜是赤裸裸的剧毒,不光毒死了几千万人的肉体,也毒化了几亿国人的精神,让中国陷于全民性的愚昧、狂热、仇恨和个人崇拜之中;邓时代,国人对金钱的膜拜是裹了糖衣的剧毒,让国人普遍地屈从于利益收买而出卖尊严,活在口是心非、惟利是图、不择手段的厚黑之中。正如克里玛所言:“每个个人,不管他内心如何,都必须仿效官方的样板。他个性的发展受到限制,人类头脑和精神的空间变得越来越狭窄。”

这让我想起爱因斯坦的警告:“……今天我们不得不惊恐地承认,文明社会中人类存在的支柱已经失去了其稳固性。一些曾经优秀的民族屈服于竟敢如此宣称的暴君:能为我所用的正义才是正义!为真理而寻求真理已不再是正当的理由,更不会被容忍。专横的统治、压迫,对个人、信仰和公众的迫害在那些国家里公然施行,并被当作是正当的和不可避免的加以接受。世界上其他国家已经逐渐习惯于这些道德衰败的症状。人们失去了反对非正义和支持正义的基本反应——这种反应归根结底代表了人类反对堕落至野蛮状态的惟一保障。”

我还要警告自己,有六四冤魂在天上的注视,有六四难属在地上的哭泣,有自己在秦城监狱中违心的悔罪,我曾坚守的做人底线,早在写下悔罪书之时就被自己所践踏。意识到自己的孤独、软弱、自恋,意识到自私的处世方式和伪装的生存策略,这种内在的恐惧和忧患远甚于监狱强加给我的恐惧和孤独;人的有限和人性的弱点太需要敬畏和谦卑,通过自我灵魂的拷问来自我救赎和自我解放。这与其说是面对铁窗的考验,不如说是审视自己的灵魂荒野的考验。

在集中营中渡过少年时代的克里玛,经历过极端的残忍和苦难,但在他看来,仅仅局限于苦难来看待这个世界或基于反抗压迫的革命,并不一定能把受难者引向正义和自由。如果只有单一的苦难视角,“我们会被导向致命的错误,它们不是把我们引向我们想得到的自由和正义的境地,而是把我们引向相反的方向。对这些人来说,极端的经历并不打开通向智慧的道路。”而很可能将他们引向歧途:“原先的无权者的权力经常比他们所推翻的前任更加残暴。”

我现在的坐牢并非什么英雄主义的壮举,而只是一种自我忏悔和赎罪的极端方式,牢狱之灾并不能給予我高于他人的道义优势,何况,回顾八九运动以血腥的大悲剧收场,官权的野蛮当然是主要原因,但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们也难辞其咎,起码作为幸存者的风云人物要负上一份道义责任。在我看来,严格的讲,八九运动的失败,不是学生及广大民众的失败,而是党内开明派和自由知识界的整体失败。因为,学生和市民已经提供了足以改变历史进程的民意基础,他们做的最多、付出的鲜血也最多,而政治精英和知识精英并没有珍惜和利用这宝贵的民间资源。特别是自由知识界的失败最为惨重,他们与党内开明派的联盟破碎了,与学生们之间的精神纽带断裂了,与民众之间本来就极为脆弱的关系更是荡然无存。极少数仍然坚持自由主义信念的知识分子,也只能处在自说自话的单打独斗之中,根本无法形成像样的民间压力。

在狱中的任何反省,首先是针对自己的,而且,不能把自我忏悔变成卢梭式的自我卖弄,或另一种方式的自我推销。精英情结很容易演化为惟我独尊的知识狂妄,知识狂妄又将自动堕入道德狂妄的泥潭,而一旦把英雄主义的道德高调用于指导现实的社会变革,就将变成狰狞而暴虐的杀人道德。精英式狂妄一旦转化为对社会具有支配力的政治权力,也就意味着大灾难的降临。卢梭在其《忏悔录》的开篇就大声质问:“谁敢说比这个人强?”当这种道德狂妄的姿态成为法国大革命的偶像时,以抽象自由为根据的绞刑架必然沾满无辜者的鲜血,自由便走向了它的反面——不宽容的强制性暴力。

克里玛说:在极权暴力的威逼或世俗利益的诱惑之下,“写作是一个人可能仍然成为个人的最后场所。许多有创造性的人实际上仅仅因为这个原因成为作家。”

这就是卡夫卡式的写作。无论如何,我都不能放弃独立写作,哪怕只为了给自己看。假如有一天我们无法以写作维持起码的生计,我就去找份体力活干,以一种最原始也最简朴的方式养活自己。

1999年2月9日于大连教养院

2006年11月16日整理于北京家中

──《观察》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