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叶新:从两则笑话看德国

虽然我去德国之前对德国知之甚少,可有两则关于德国人的笑话我却记忆甚深。

一则是说,若是在大街上遗失一元钱,英国人决不惊慌,至多耸一下肩就依然很绅士地往前走去,好象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美国人则很可能唤来警察,报案之后留下电话,然后嚼着口香糖扬长而去。日本人一定很痛恨自己的粗心大意,回到家中反复检讨,决不让自己再遗失第二次。惟独德国人与众不同,会立即在遗失地点的100平方米之内,划上坐标和方格,一格一格地用放大镜去寻找。

还有一则笑话是说,如果啤酒里有一个苍蝇,美国人会马上找律师,法国人会拒不付钱,英国人会幽默几句,而德国人则会用镊子夹出苍蝇,并慎重其事地化验啤酒里是否已经有了细菌。

我本以为在这两则笑话中德国人的严谨认真态度和科学求实精神被大大的漫画化了,可我到了德国之后,以我的所见所闻相印证,才觉得这两则笑话对德国人的性格刻画虽然有所夸张,但也并不太失真,而且还很传神。

我这次是作为剧作者随《东京的月亮》剧组到德国去参加演出的。演出的地点是在汉堡的塔丽雅剧院,这是汉堡的三大剧院之一。装台期间,我们的灯光设计和德国技师发生过一次小小的”国际冲突”。我们的灯光设计在爬吊杆装吊灯时,用的是从国内带去的人字梯,可德国技师认为不安全,坚持要用德国制造的有调节平衡装置的人字梯。他们架好了”MIDE IN GERMANY”的人字梯后,精细地调节四只梯脚,使之不差分毫地保持在一个水平面上,以保证梯子的绝对垂直和平稳。调试过后,德国技师还不放心,又用手反复摇试,使之无一点晃动。经过这样严格的检验,确信百分之百的平稳后,才允许我们的灯光设计爬上去。其实我们带去的梯子,也十分坚固,使用十多年,爬上爬下数千次,也从未出现过问题;而且人字梯并不高,即使有些晃动也不致有危险。可德国技师硬是要用他们的梯子,似乎过于顶真,过于刻板;其实细思之,这其中却体现出日尔曼民族的一种极为可贵的精神。

首先是对劳动者极大地尊重和保护。德国不但有条目繁多、内容广泛的《劳动安全法》,而且还有非常细致和独特的《工作场所法》。比如该法规定工作场所的室内高度不得低于2.75米,室内必须有窗可以看见室外(严禁在封闭的工作场所劳作),必须提供每个工作岗位的足够空间(不得在拥挤的环境中工作)等等,最令人感动的是它甚至还规定工作场所必须有新鲜清洁的空气,必须有与工作人员的健康相适应的正常温度,否则便是违法,工作人员可以控告业主。连对工作场所中的空气和温度都有严格规定,更何况是梯子呢?

有法就必须严格遵守,这又体现了德国民族的认认真真、一丝不苟的优良作风。中国驻汉堡的副总领事曾对我讲过他刚来汉堡时的一个故事,他有一次在限速的公路上超速了几秒钟,为的是越过前面德国人开的一辆车去转弯。转弯后,他发现被越过的这辆德国人开的车在他后面紧追不舍,一直追了一个半小时。到了总领事馆下车后,他问这个德国人为何一直跟着他。这个德国人说,我追了你一个半小时就是想问你一句话:你为什么要超速!

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德国人就是如此认真。一个认真的民族是最有希望的民族。今年是东西德统一5周年,在这短短的5年里,这两个政治实体并没有因为原有的血型不同而产生”异体排斥”,发生社会动乱,相反原东西德地区的经济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而且原东德地区的经济增长率今年已达到9%,居整个欧洲之冠,这不能不说是奇迹。这奇迹的产生,大概和德国是个认真的民族不无关系吧?

这次我去柏林旅游时,花了7马克买了一块巴掌大的柏林墙作为纪念。带回上海后,我拿给朋友们观看。可几乎所有的朋友都问过一个问题:这花了近40块人民币从德国买来的水泥块,是真的柏林墙上的一块吗?会不会是假的?我感到悲哀。悲哀的是只有我的同胞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们被自己席卷全国的、无孔不入的造假吓坏了。在德国什么东西都可能买到,可你想买假的东西却很难、很难!知假买假的”刁民”王海,只有在当今中国才会应运而生;四川技术监督局为打假居然成为造假者的被告,这大概也具有浓厚的中国特色。这些极为戏剧性的事情,在德国决无可能发生。德国人一向认真,中国人开始认假。虽然我也知道不可一概而论。

假如是一个中国人,他在本文开头讲的两则笑话中会是什么态度呢?其实在原笑话中是有我们中国人的角色的。但为了中国人的面子,我故意隐去了。可是将真事隐去也是一种假,为了打假,我……我就说出来吧!在第一则笑话中,是这么挖苦咱们中国人的,说咱中国人在大街上遗失一元钱,不会象英国人那样若无其事,不会象美国人那样唤来警察,不会象日本人那样自我反省,也不会象德国人那样认真寻找,而是狠狠地在地上吐口吐沫,然后大骂一句:”哼,谁拾到谁就去买药吃!”于是心理上就平衡了。这种阿Q主义曾被鲁迅先生深刻地批判过,我们周围就有这样的人,不算丑化。在第二则笑话中,对啤酒里出现苍蝇一事,中国人不会象美国人那样去找律师,不会象法国人那样拒不付钱,不会象英国人那样幽默几句,也不会象德国人那样进行化验,而是……而是……而是将苍蝇从啤酒里捞起,喝它一半,要求赔偿,并且再到第二家啤酒店,如法炮制,将苍蝇偷偷放在啤酒里,继续要求赔偿。这……这……这不是太损我们中国人了吗?可遗憾的是我在前年访问日本时确实听说有的中国就读生将蟑螂故意放在面条里要求日本老板赔偿的事。虽然我也知道这是个别的。

可在有的国家就硬是没有这种个别!

不是说要提高国民的素质吗?我看就先从最简单也最难的认真而不认假做起,如何?就是打假也不要假打,更不要假人来打假,而要真人真打,如何?

 

杨宽兴:他人是我的屏障,他人是我的责任

套用萨特“他人是我的地狱”的名句,并非站在存在主义的角度谈论人的生存境况。在萨特看来,通过注视与被注视这样一种关系,我与他人都力图将对方置于对象的境地,我与他人都是自由的主体。在争夺自由和主体性的过程中,人与人之间表现为一种紧张、对立、冲突的关系,也就是说,人的本质是冲突,而非共在,人在自由选择中要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所以,个人没有理由依靠和相信他人,人活着,不能屈服于他人的目光,否则,“他人是我的地狱”。

本文无意于哲学探讨,句式的借用仅仅是一种修辞喜好,何况在存在主义大师中间,对“我”与他人的关系,也有不同的论断,尤其是在面对恐惧、死亡等状况时,“我”与他人的关系,更多的是表现为一种相关性。至少,他人之死,往往使“我”陷入一种感动,在法国哲学家列维纳斯看来,这种感动,是幸存者对一个不再回答的人的负罪感,正是在幸存者的负罪感中,他人之死唤起了“我”的责任感。

让我们作一种寓言式的情境假设:作为落在群体后面的幼鹿之一,我在夺路狂奔时,突然意识到那头凶猛的狮子已经不对我的生命构成威胁——它扑倒了跑在我身后的家伙,正在享用鲜嫩的肉和甜美的血。此时,如果我在惊恐之余能够恢复一个思想者的闲情逸致,我会在一块空地上停下来,对刚刚丧生的同伴悼念一番吗?

显然,身后的那个人(和我一样,是头幼鹿),五分钟前,成了我生命的唯一屏障,尽管在狂奔的过程中,我不可能怀着感激之情回身看清他的长相。不相识的关系,无损于它给极度恐惧中的我带来的那种安全感。十七年前,当我幼鹿一样瑟缩在天安门广场上,我知道,那些并不相识的被称为“市民”的人,他们的胸膛和双臂在几个街区之外为我构筑了伟大的屏障。

此后,我开始懂得世纪之交的生存究竟有如何艰难,但我总是乐观地相信我和生活在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一样能够活下去,因为有人已经死去的消息的传播,延缓或者阻挡了死亡对我的拜访。上世纪九十年代,差不多相同版本的故事在不同的城市中流传:下岗夫妻二人,贫病交加,囊中空空,一日,长期缺乏营养的孩子对父母闹着要肉吃,夫妻二人抱头痛哭,哭罢出门,买来二斤猪肉外加一包鼠药,饱餐一顿之后,一家三口共赴黄泉。在不同的场合下,我多次听到过这个故事,几乎完全相同的情节,不同的只是故事发生的地点和人物姓氏,以至于我曾经怀疑这只是具有当代中国特色的“元叙事”小说,但无论类似的事件真实发生过多少次,我相信,这种消息的传播,已经为我们构筑了抵御死亡的脆弱屏障。我对这种屏障的信任来自于一种判断:无论什么时候,掌握了绝对权力的政权不可能让所有的人一次性死去。这是我们苟且为生的古老智慧。果然,“元叙事小说”的变体情节可以在歌舞升平的报纸上公开报道了,酸楚的爱心和送温暖的干部开始下基层了。

早就有人说过,中国的事往往要死上一些人才能解决。但只要最先死掉的不是我们,我们就不会成为别人的死亡屏障,这当中的关键是,你要躲过死亡事件的第一波。有一阵子,各类商品轮番涨价,有过逃荒经验的母亲终日忧心忡忡,而父亲对民国后期的金圆券更是记忆尚存。我安慰他们说:到街上走走看,比我们更穷的人还多着呢,所以,我们不会饿死。计划经济失败了,但计划一下人口的死亡(或者说不死亡),对一个既无外敌入侵也无连年灾荒的政权来说,应该还是能够做到的。再怎么说,第一波死亡总会引起那些忙于弘扬主旋律和训练武警的官员们的注意,这就够了,他们不会让我们全都去死,当物价涨到死第一拨人的时候,政府会让物价的快速上涨停下来的,至少会暂时停下来。

只要你不是最穷的那一拨人,你就有机会不死。同样,只要你不是最聪明、最勇敢的那一拨人,你也不容易死掉,你没有张志新和林昭那样的机会,所以你成不了这个社会的政治屏障,你只是躲在屏障后面被生活使用着的人。有一次我对朋友说:“我看你最近闹腾得挺欢啊,小心国安送你去监狱里吃窝头。”他竟掰着指头给我数算起来:丁子霖、刘晓波、高智晟、郭飞雄、胡佳、林牧、黄琦??????当他数到第二十个人的名字时,我的心就放到肚子里去了,有这么多大树在前头挡着,些许风雨,可能暂时不会淋湿他的衣裳。

当法律和市场都只是半真半假的权宜之计时,惟有肉体的死亡和血泪承担,才能构筑起我们生存的最低限度的屏障,而我们一直懵懂地享用着肉体屏障为我们圈起的安全区域。

按照木桶理论的说法,木桶的容量是由最短的那块木板的高度决定的:当房价上涨到最穷的那些“房奴”必须跳楼的时候,房价就不上涨了;当《中国农民调查》一书中所说的农民自杀事件在各地农村上演时,他们“前赴后继”的死亡就结束了中国农村强行收取集资提留的历史;当蒋捷连和夏之蕾的鲜血在自由世界的报纸版面上持续扩散时,政府就给了我们一些自由的生活空间;当政治犯的数目多到让人质外交的肉票利润急剧下降时,抓人的手也会暂时歇息一下;当燃油价格上涨到农民不再启动拖拉机和抽水机的时候,城市里开车的上班族就可以放心地喘口气了;当孙志刚被打死在广州的收容遣送站里,北京沙河一带挖沙子的人也就少了;当劣质奶粉吃死了襁褓中的婴儿,卫生局的执法者就会煞有介事地走进每家商铺;当二百名工人同时丧生在黑暗的井底,“有关部门”就用煤矿全部停产整顿的办法保证此后三天里不再死人;当对面街道的被拆迁户以死抗争时,作为下一批被拆迁者,我能拿到的补偿金或许就能多一些。

但肉体屏障的作用绝不构成我们免费搭车的充分理由。没错,人类社会很少呈现当下这种共同目标的缺失状况,利益分化使我们成为一堆四下流失的散沙,但仅能以肉体(而非法律)构筑屏障的现实时刻提示我们,“我”和作为屏障的他人之间,存在一种息息相关的联系:贫困家庭的大量存在,事实上增加了我们存款的含金量(当物价局打算让大米和食盐涨价的时候,火葬场会向他们发出严厉警报),但如果这些家庭的收入继续降低,我们手中的纸币可能会失去全部价值——饥寒起盗贼,而盗贼拎着斧头闯进你家之前,他是不会通知你把钱包藏起来的;高污染企业的烟尘可能不会飘到你家上空,但如果与工厂比邻而居的人们在警察的压制下无法阻挡它的投产,住在下游的你和你的孩子,明年起就只能饮用劣质水;聚集在天安门前要求惩治腐败的学子们被镇压后,自以为可以置身事外的你,就再也没有能力制止贪官污吏对你的侵害了。

这是可悲的事实:肉体的屏障往往是我们唯一可靠的守护者,它是社会躯体中坚硬的外露部分,是我们手上的老茧和伤疤,但在生活的各种层面的交错中,我们又可能互相成为对方的屏障,我们同样会成为他人生存的必要代价。由此便需要形成一个社会共同体的理性认同。在神圣原则被迫一次次以肉体作为代价去维护的时候,最外一层屏障的坍塌,会使距离侵害和死亡较远的次屏障人群成为新的社会屏障,成为第二波去死或承担肉体苦痛的人——大跃进之后几千万人的死亡没能阻挡文革的到来——约翰?堂恩说:“谁都不是一座岛屿,自成一体;每个人都是那广袤大陆的一部分。如果海浪冲刷掉一个土块,欧洲就少了一点;如果一个海角,如果你朋友或你自己的庄园被冲掉,也是如此。任何人的死亡使我受到损失,因为我包孕在人类之中。”

我们应该看到,当他人作为肉体而成为我的屏障,他已经丧失了主体性特征,被迫沦为单纯的对象,赤裸裸的被侵害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个人的屏障作用,都不是缘于自由选择。在压力之下,他们的脆弱性凸显出我们的共同处境,因此,“我”与他人的关系,更多地是一种感应式的相关性,于是,通过存在主义所说的主体的开放达到对自我孤独生存的克服,成为一种基本的伦理学需要。对个体而言,以挡在我们身前的人做为屏障自是幸运的,它给了我们不必即刻直面死亡的空间,然而这空间绝非一劳永逸的逃遁借口,它只是给了我们自由选择的喘息之机,每个人的责任都是不可替代的,每个人都要承担起世界的责任并且要为他人的痛苦负责,而不是苟且于屏障之后的麻木生存。我一直怀疑:以肉体为屏障的处境之下真有那么多的免费班车可搭吗?我们真的能够长期冷漠地享用他人的肉体屏障为我们带来的“外部性”利益吗?

不会有这样的好事!

我们应该深思并且谨记:在法治和公正的生存规则得以确立的需要中,他人是我的肉体屏障,是我的兄弟和邻人。他人更是我的责任。

首发民主中国

莫之许:对电视政论片《大国崛起》的失望

久不看电视,因朋友推荐看了央视最新热播的12集《大国崛起》,觉得大失所望,特向贵国政周刊投书,以和同好分享心得。

首先,从文体上,该片依旧是上世纪80年代的《河殇》样式,宏大到不着边际的地步,要用那么少量的文字来概括一个国家至少上百年的历史,其空疏可知;其次,依旧是《河殇》之病,知识陈旧到不学无术的水平。比如前几集论述葡萄牙、西班牙、荷兰之兴起,归因之简单,视野之狭窄,结论之粗陋,完全没有吸取一点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知识积累;在其眼中,既看不到整个欧洲商业发展的沿革,更看不到商业中心变迁的轨迹;最后,则是其见解之粗鄙。综观12集,拨开所谓重商、法制、贸易、开放之类包装,其核心观点不外一个,那就是明智的统治促使国家的崛起,可是,却从来无从道及,明智的统治何以可能?以致于只能”称天才”,希望天生圣人,则万古不再如长夜。

一国之所谓崛起,必然是在与大国的长程竞赛中胜出,资源、地理、历史、政策、乃至运气,皆于这一过程中起到相当之作用,而难以归结为任何单一因素的决定。而在事后总结的时候,也一定因为各自的价值偏好,对外部环境及内部民情的评估,而在具体的政策制定与施行中赋予不同因素以不同的权重。因此,笼统而言,崛起既然是长跑,则最终作为一个举国力量焕发的过程,战略与政策的筹划及持续实行必然占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统治阶级于此当居枢纽地位,既掌握战略的筹划与持续执行,也掌握着政策的制定和推进,抛开对外战略不论,放于国内政治场域,统治阶级之所以优秀,根本尚在于其怎样处理其与其他阶级的关系。现代以前,统治阶级之产生乃凭借武力,并因此君临于所有其他阶级之上,直到其被武力推翻为止;现代社会的统治阶级凭借的是财力,掌握武力和国家机器的政权不过是其代理人,后者通过提供公共产品而获取报酬而已,前者则事实上——往往是通过议会——掌握权力;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直到今天的知识经济,凭借专业技能,人力资本也得以跻身权力的舞台,由此,一个大众民主(人力资本)的,代议制(资本权力)的和立宪(政权为代理人)的政治制度,遂告确立。也只有这样的制度,才能将权力、资本和人民组合在一起,从而在列国竞争的舞台上占据先机。

从这一角度出发,《大国的崛起》一片中所涉及到葡、西、荷、法、英、德、日、俄、美诸国,谁更符合这一点,谁就取得更好的成就,谁离此而远,谁就在一度辉煌后走向沉沦,也因此,探讨作为权力载体的资产阶级如何崛起,而非探讨权力如何明智才是大国如何崛起的关键。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目前既没有人民选票,也缺乏资本力量,多的确是不受制约的权力,也由此,中国当代的所有问题乃在于政治代理制度的确立,而不是张扬统治的明智。从这一点来说,《大国的崛起》实在是一部相当不着边际的片子。

--纵横周刊

莫建刚:形成公民社会的必然因素

公民社会的形成,是以其成员在参与政治和实践宪法中的行为而逐渐形成的社会形态。每个民众在没有受到政治、文化、经济的文明进程的启蒙时,都不可能具备公民这一名称所赋予的全部责任和实质。要形成公民并形成公民社会的群体,其条件就是要使每个民众在实现自我启蒙的过程中,塑造一个具有道德义务以及诚恳而真实的法律责任人。自我塑造的最深刻的意义,就是必须具备公民的政治正义的道德理念。专制极权的统治集团认为:政治无道德、无正义,同时也是极不负责任的权力倾轧。在这个意义上,便出现了为夺取最高统治的绝对权力时,以暴力的、暴虐的、暴政的最流氓、最无赖的政客手段,并在蒙蔽和屠戮广大民众的暴力革命战争中,达到最彻底的、最凶残的政治目的。于是便出现了“胜者王,败者寇”的政治恶棍的流氓逻辑。公民的政治信念及其自我启蒙的政治途径:是要在实践宪政自由民主制度的法治过程中,参与并实现其理想的蓝图。实质上,每个公民都应该在不断的自我启蒙中,把握自己的原则性,在自由民主程序的运行中,每个公民应该相互对异议的讨论、适应和融洽,并尽量能保护宪政自由民主制度的成型和运转,不被中途破坏和夭折。

在极权统治的暴政时代,没有公民社会,只有所谓的“人民”社会。

实质上,这个“人民”社会是在极端政权的统治下,过着没有自由、没有民主的现代奴役制的生活。在这个没有自由民主的“人民”社会里,人们只知道服从、效忠,为了表现其对最高统治者的感恩情结,父子、母女、夫妻、朋友相互告密,在单一的红色恐怖文化的熏陶下,这个“人民”的社会暴力成灾、乱象重叠,民众的最基本的政治权利被剥夺,从而蜕变为麻木不仁,冷漠无情的类似于只知道为了私欲的获取而相互撕咬,相互摧毁的两脚性动物的社会。在这里,人们不知道思想自由何为?只知道言论的不慎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于是这些“人民”紧缄口舌,除了心照不宣以及极不情愿的效忠、服从和歌功颂德之外,余下来的便是夹紧尾巴过日子,将民众应该拥有的最基本的政治权利双手供奉给极权主义的统治集团,没有反抗、没有挣扎、更没有正义的呼声。因为在红色恐怖的极权统治中,镇压、迫害、杀一敬百甚至大规模的屠戮,随时随地都在发生。不准反抗,不准挣扎、申诉和呼吁,在血淋淋的屠刀下,显示出极为苍白的悲惨面目。民众的个体自由以及独立判断的精神,被凶残地融入到以“人民”这个多数概念的为专制极权的暴政而服务。同时民主真诚的诉求,被“人民民主专政”的集体主义和以绝对权力的服从;以及效忠为终极标准的大舆论所代替。于是暴政时代的“太平盛世”便随着极权统治集团的意愿运营而生。“太平盛世”的政治谎言以及政治高调继续镇压和迫害着民众自由的选择和民主真诚的诉求,被剥夺了民众最基本的政治权利的“人民”集合体,无从知道怎样争取和索回属于自己的政治权利,这就需要进行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自我启蒙以及相互开启和觉悟的交往。人类在处于纯真无知的状态下,对事物的追求以及对知识的索取是最为迫切的。他们需要知道自身所蕴含的是何种价值,这种价值需要以什么样的方式和在什么样的制度下得到宣泄、创造和发展。这就是为什么在人类社会中,总有一群有别于只知道为了低等的生存而永远服从和效忠于暴政制度的精英人士。精英这个词的概念和内涵,体现在为追求人类社会的正义、平等、自由、民主以及人的政治权利和价值的存在,而不断地努力和奋斗。面对私欲的无度扩张和暴力的掠夺;以及专制独裁与恐怖暴政,所制造出的凶残而不公正以及不平等的阶级等级的社会;精英人士永远都具备着“精卫填海”的大无畏精神,欲将这一残暴和危害人类社会的海洋填平。

中国也不例外,在极权统治集团的镇压和迫害中,只有绝对服从和效忠的奴役社会;而没有勇于参与和实践自身最基本的政治权利的公民社会。于是自20世纪70年代末一场空前恢弘的中国自由民主运动,以公民不服从和拒绝效忠,向专制独裁的体制发难。并提出了对现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质疑和挑战。同时以极大的激情在自我启蒙和开悟以及启示他人的情形下,逐渐形成了公民社会的雏形;以及促使被奴役被压迫的所谓“人民”在行使自己的最基本的政治权利时,具足了公民资格的必要条件。当代的中国公民崇敬于高尚的政治生活;提倡自由协商和相互进行知识交往的高度透明的公共领域;以及普遍的自由民主的价值观和实践的精神。这仅仅才是一个最初的开端,因为极权主义的暴政统治集团,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弃由自己亲自用暴力革命的原教旨主义的信念;在屠杀和掠夺的革命战争中打下这一片供他们用之不绝,取之不尽的富饶的江山。他们贪污腐败、声色纵欲的糜烂生活使生育民众养育民众的这一遍大好河山遍遭蹂躏。由于半个多世纪以来的红色恐怖文化及其极权政治的熏陶、禁锢和侵蚀,更多的中国人还不可能从被蒙蔽的精神状态和一个个噩梦的陷阱中清醒。在自由的选择与民主真诚的诉求中,行使应该属于自己的最基本的政治权利时,就不那么得心应手。在专制暴政与独裁恐怖的强大压力下,要反抗和斗争就得经过困难重重的危险关隘。在这一过程中,有些人挺直了脊梁站了起来,这就是精英。但有更多的人却在利益招安的诱惑下,被专制独裁者砸断其精神和政治的脊梁。这些都实证了中国在短期内是不可能具足和发展成为具有普遍意义上的公民社会。因此,刚刚才展露头角的宪政自由民主恐怕有可能蜕变成新一轮的暴政制度,被提到日常政治生活中所构想的联邦自治共和也恐怕会沦落和变质为另一种专制独裁的国家主义体制。

然而在上述的意义上,也提醒了宪政自由民主的精英人士和联邦自治共和构想的设计者,那就是必须将巨大的精力投入到公民社会形成的同时,在民众都具足了能行使其最基本的政治权利时,宪政自由民主的思想才能普及于民众的社会。同时联邦自治共和的国家构想也就自然而形成。当然!中国自由民主的精英人士,是不可能等待其公民社会的形成,才进行其自己的政治行为。一切都在同步前进。只不过谁重谁轻,这就需要靠具有理性思维与感性考量的公民社会的开启者,审时度势的引导和呵护。

公民社会的形成是参与和实践政治的使然,应该看到在参与和实践公民政治的同时,那些平均主义、集体主义的庸俗思想应该受到抵制和批判。主权在民的理论,应该受到宪政自由民主法律的解释和保护。

“人民的主权”这个概念是苍白而无实质内容的,它只有在宪政自由民主制度和联邦自治共和的国家构想中,才具有充足的实在内容。民主的原则是在宪政自由民主法治的基础上而形成的,同时也是形成公民社会法治原则的必要条件。那种处在专制暴政与独裁恐怖中的“民主集中制”以及“人民民主专政”才是导致极权主义以及国家主义统治的全能政治。所有的事物都不是尽善尽美的,专制暴政与独裁恐怖足以让民众永远都期盼着个人自由的选择和民主真诚的诉求,民众期盼着宪政与自由是因为受尽了极权统治集团凶残的压迫,所以在其真诚的期盼中,就不禁要对尽善尽美的境界进行过于挑剔的指责。公民社会的形成就是要在宪政自由民主思想的指导下,屏弃过于挑剔与指责的尽善尽美的唯美主义思潮,只有这样,公正、公开、自由、民主与博爱的公民社会才能顺着民众的意愿运营而生,并在其基础上尽量完善公民社会应该具足的必要条件,使公民以极大的激情进行理性的思维与感性的考量,并在这个意义上,参与和实践公民的最基本的政治权利,使其用公正、公开、自由、民主与博爱的精神和由此产生的思想理论来评估中国未来的社会及其家园。

(2006-11-23)

民主论坛

杨银波:影视人的方向--现实批判

演员是我的理想职业之一,因为这种职业能够在相当程度上体验着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阶层的不同人的一切不同之处。当初我没有选择摇滚乐,而是选择成为一名终生职业作家──其实,我同样也是有机会成为一名职业演员的。我写过电影剧本,也曾经专门花时间到网络中寻找专业的影视教材,并非从娱乐角度而是从题材和表达的角度,来思考如何成就一部优秀的影视作品。

从官办体制的影视到地下独立的努力,从国外大型制作的背景到港台商业电影的运作,我都在一步步了解之中。当这种了解与自身的体会形成一种“在场感”的强烈对比时,哪怕是一部最原始级别的作品,我也能看到自我的许多差距。这就象我们永远不知道比尔。盖垐为什么那么富裕一样,站在一个比较低的位置,拥有着短缺的资源,便很难理解到高手的境界。无疑的,我是具备表演天赋的,我总尝试着以他人的思维来理解人、事、物的各种层面、价值、意义。如果我此生无缘影视,也许这种天赋只能让我成为“广义的演员”。

曾经在相当一段时期之内,演员被当作“戏子”,一种没有自我人格的低贱的职业。现如今,也实在有了太大的转变,但就“戏子”现象而言,仍然大量存在。他们只能在属于自己的舞台中展现自我,一旦这种舞台丧失或者被占用,他们就再无用处,只能消失、低迷、沉默得无影无踪。更重要的是,无论他们的技艺达到何种惊人或精明的程度,戏里戏外都难以一以贯之,仿佛工具那般,是拿来用的,而不是自我超越的,实属悲哀。

我倾向于关注有现实批判能力的作品。作为演员本身,这种作品能够得到多大意义的释放,需要相当的能量才能达成。中国人的梦想,距离权力、金钱、名位、荣誉太近,很难找到在影视中痛快淋漓地表达的力量,限于导演、编剧的安排,限于金钱、制度的障碍,许多优秀的人才被毁灭,许多一流的作品被尘封,许多青春被贩卖、吃尽、榨干,甚至扭曲、变态、逆转,许多年的梦想最终被大众品格和官统势力所残害,几乎没有翻身之日。

多少明星的光环一旦被摘去,便只剩空洞和丑陋!多少“跑龙套”者数次辛苦,连一盒便饭也拿不到手中。那些高呼着自己地位、市场的导演和官员们,就象是一把把将演员放进盘子里削去脑袋的水果刀。

那些用金钱、势力、庆典、招待会等一系列手段维护起来的作品,仿佛某种驯化工具或者招安贡品,一大群人趋之若骛,最后却成为个别人与势力紧紧拽住的道具。

我知道,在中国大陆、香港、台湾、海外华人之中,确有一些硬骨头,他们早已看透了这当中粗蔽的游戏,什么不敢碰,什么不敢演,什么不敢投资,什么不敢宣告,他们都已经知道得明明白白。一些作家通过翻译其它国家的作品之后,不敢写作了;一些导演通过与其它国家的导演交流之后,不敢拍摄了;一些演员在了解作为立体意义上的演员境界之后,不敢接戏了。这些人知道分寸,知道自己的问题出在哪里,但是他们没有谁敢于解决这种问题,到最后只求保全自我的干净和基本态度,但这已经非常难得了。

人不能没有精神世界,就象电视台不能禁止播出电影、大陆审查官员不能禁止公映国外电影那样,意识形态的较量是必然的事情,即使能够让某些电影节禁止放映某部作品,也不能把问题掩盖住。这是个人解放的时代,也应该是个人解放的时代,影视审查制度的违宪与不合潮流,是必定要被算账的。我珍藏着上千部的电影,平生也看过4,000多部电影,我热爱电影,是因为那是另一种世界,一种直接产生于现实世界的回声,是现实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是我们精神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不管这些电影的票房如何,不管这些电影的背景如何,最关键之处在于,我们要力求展现真实,并寄托希望和想象的空间,不能任由精美到极致的作品本身完全没有了内在的含义,这就是我对待《英雄》、《十面埋伏》、《无极》等垃圾电影的态度。同时,对于许多被埋葬或被驱赶于人们视野之外的导演、编剧、演员、制作人,我也希望他们不要自我边缘化,而应当以作品和呼声来参与改革,力求突破僵固的影视制度。影视的自由创作权和播出权,犹如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那样,应予保障,这是所有艺者应尽的努力和斗争。

下面,我想说一些我喜欢的影视人物,并且我会告诉人们这是为什么。

其一,陈道明。陈道明有着罕见的内敛与成熟,并保留着相当的文人气质和思辩力量,至少这源于他的父亲和学者钱钟书。这是一个“成精”的演员,驾轻就熟的演绎功底,干净利落的语言表达,传神透心的眼光和潇洒淡然的肢体语言,就“表达”这一点来说,可谓高手。

所以,许多人称他为“陈老师”,毫不为过。陈道明同时也是一个政协委员,他与赵本山不同,与刘晓庆更不同,他显然有他睿智独立的精神和保守分寸的能力,而且这种精神和能力并不随着他身份的转变而有所影响。陈道明是从细微处着手的优秀演员,且不管这当中的人物形象是谁,只看塑造这个形象的立体度,就让人不得不敬佩他的精细。可惜的是,他只能成为一个独善其身的人,过于清醒的他没有办法兼济天下,但仅就这一点来说,他的作品我就会一一珍藏。至于作品的优劣,我只会去找导演的麻烦,而断然不会把问题落在他的身上。

其二,丁勇岱。丁勇岱没有陈道明那么清高、自在、悠然、避世,他很矛盾、很痛苦,眼神里总有一种巨大的沧桑感,有经历大悲大痛之后的那种忏悔,以及无法改变现实的那种自责。他的魅力在于他的敏锐、智慧,以及他对于苦难、灾难、罪行的悲悯认识。他永远不可能成为“伟光正”的形象代言人,而只能凭着自己的认知经验去完善角色的空间,去尽量细化这个角色。他塑造重大罪犯白宝山,演到真正的警察见到他就要拔枪的地步,他塑造记者,塑造企业老板,塑造另类警察,没有一个角色是失败的。当然,他也塑造过英雄式、江湖式的人物,但在他身上,所透射出来的绝不是我们所厌烦的那种“高大全”。他一直很矛盾,总是在追踪着什么,发现了一般人所发现不了的东西,同样是一个成熟型的演员。丁勇岱演得非常真实,他的语言,一字一句,有着强烈的辩论色彩和交涉色彩,所谓思想支配心灵,心灵支配肉体,肉体准确传达思想,丁勇贷在这一点上是做到了家的。

其三,李连杰。李连杰从来都是演自己,没有一个角色是超过自己的认知的,他的每一部作品都是他自己的写实。他根本不需要什么演技,根本不需要什么剧本,反正这个人就是李连杰。从《少林寺》到《黄飞鸿》、《方世玉》、《张三丰》、《精武英雄》、《霍元甲》,他所阐述的,都是中国人的武学精神世界,也是在阐述他的哲理。李小龙是武术祖师,甄子丹是搏击高手,成龙是功夫演员,而李连杰则是武术家。李连杰能够出色地将武术当作艺术来展现,非常了不起。其最重要的作品,我认为,《精武英雄》算一部,《霍元甲》算一部。尤其是后者,对于世界了解中国武术的精神,非常重要。人若不能了解宇宙苍生,不能向了解自我之道迈进,不能抛开高低、强弱这些概念,人就不可能达到最高境界。这是李连杰传达出来的精髓,也是他投佛多年的切身感悟。我多次上过李连杰的官方网站,在那里面,他一一回答着全世界各地影迷的问题,从他的文字表达中可以看出,李连杰同时也是一个思想者。他有我们不了解的另一面,即使是最可能表现民族主义的地方,他也相当克制。他知道自己是一个真正的武者,以武术的思想内涵来观察世界,这个眼光非常独特。

其四,周星驰。周星驰不是另类、不是搞笑,他简直太严肃了,严肃到我们根本就看不到这种严肃。相对于统治者而言,他是地地道道的“反骨仔”,但我们很少有人能够感受到这一点。他以超前的喜剧色彩,批判着政治、历史、文化、现象、人情,那种苦涩非常震撼,从每一个小人物身上找到真理,并且永远给人以最为常识的判断。过去我们看到的是作为一个演员的周星驰,而现在我们看到的是作为一个努力表达最真实的自我的周星弛。从《少林足球》到《功夫》,他是借物喻人、借物喻世。他是如此羞涩地出现于公众场合,但又如此严格而“不露”地展现着自己的批判实力。他让所有人在痛快淋漓地笑得人仰马翻之后,被深深刺痛,看到问题之所在。周星驰无疑是一个堪称伟大的演员,就是100年之后再来看周星驰,也不会让人感到“老土”,就象我们今天再来看卓别林的电影一样。周星驰绝对是一个真正懂得喜剧的人,而不是一个玩笑或者笑料,只能说太多人太不了解他了。

其五,林青霞。林青霞是一个传奇,一个没有谁能够复制、模仿得了的传奇。她的音容笑貌,是那种真正的巾帼不让须眉的明证。她做到了倾国倾城,即使在此刻,她所塑造的“东方不败”的痛与恨,以及她那传神迷人的笑容身姿和霸气十足的眼光语气也仍在我心里跳跃。

她是我所见的堪称“东方美人”的第一人,也是唯一一人。在《滚滚红尘》这部两岸皆禁的影片里,她痴痴追寻,她惨痛哭泣,那样一段特殊时期的挽歌,令我尤有震动。林青霞曾经是一个可以令电影院万人空巷的纯真美女,但从琼瑶的“复制式”的角色中走出来的她,更令人仰慕。据说这些年她也参与了不少政治活动,对于台湾当政者尤有不满,这与罗大佑等人都很相似。看得出她是一个倔强的敢于表达的人,退出江湖之后写一些东西,就象胡茵梦那样当一个作家、学者,这种努力在大陆还很少见。很多人都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但林青霞不是这种人。

跟以上五人的作品有紧密关系的,大陆导演管虎算一个,香港导演徐克算一个。这两人是真正的“幕后主使”,他们今天已经走向了商业化,但是这种商业化非常成功,并且不丧失意义所在,这种人了不起。我曾经在《民主论坛》发表过深度评价管虎的文章,说他“真实、犀利、独到”,我很庆幸地下导演中终于走出来一个被众人接受的管虎。徐克是江湖中人,在香港电影史上也算是开创者,他的历史犹如一部武侠小说,对于“江湖”看得很透。他不但导演出了《笑傲江湖》这种经典作品,而且在《梁祝》、《青蛇》等作品中也让人有了与传统完全不一样的理解。他擅长于将大家已经熟悉的故事,通过自己的安排来重新诠释,令人耳目一新。以后当我们重新了解中国影视史的时候,千万不要忘了管虎和徐克,在万马齐喑的时代,有这两个人提供作品,就已经很有看头了。

所谓“明星”、“名导”,可以排出一大堆来,但总是震动不了人的内心深处,其戏外历史更叫人不敢回顾。在香港,梁朝伟、张曼玉、张国荣、王祖贤很出色,可是也仅限于“演绎”二字;黄秋生堪称演技一流,几乎无人可比,但其角色也被重重限制;刘德华非常有职业努力,相当刻苦,而且演的电影也最多,但总是流于“演”的地步,让人看不到角色的异同所在,这跟梁朝伟、张曼玉、黄秋生、梅艳芳等人相比简直差远了;任达华、李修贤是硬汉色彩,只不过跟黄秋生一样,角色也被重重限制。通观港片,商业味太浓,真实感太差,现实意义渺小,但运作成熟,就象打套路那样,程序性、规则性极强。

体制的力量、市场的力量,往往会覆盖创造力,更有可能将创造力掐死于摇篮之中。这种情况在大陆已经产生了很多年,在香港也流行了很多年,很多人见怪不怪,但我不能忍受。我希望更多影视界人物能够重新回到现实批判当中来,去做有良知、有深度、有辩证力的影视人,而不是屈服于权力、市场或者其它本不重要的因素。此为愿。

民主论坛

一枚自行车夹子——向菲利普·拉金致敬

1954年7月28日,时年三十二岁的菲利普·拉金,带着浓重的英国考文垂口音,写下了他这一生中不多的几首著名长诗中的第一首:《上教堂》。这位天生口吃,天性羞涩,从不买家具,更不愿意和女人签订婚约的目光躲闪的年轻人,带着他固有的嘲讽和犹豫走进了教堂。和往常一样,他的目光依次掠过草垫、座位、石头、袖珍本《圣经》、铜器什物、管风琴,最后落到自己裤管的自行车夹子上——

无帽可脱,我摘下

裤腿上的自行车夹子,不自然地表示尊敬

——《上教堂》第8—9行

在这里,我并不想谈论拉金对待宗教的态度,也不想谈论他那有点出格、有点掉份的民族主义,我甚至不想谈及这首诗歌传递给我们的那一种“新的品质”,即译者、著名的英国文学专家王佐良先生所说的拉金作为一个诗人“心智和感情上的诚实”。半个世纪之后,我的目光无法移开的不是这座宏伟的教堂,也不是教堂里面带着巴洛克风格的器物,恰恰是及其普通、很容易被忽略的那枚自行车夹子——我们暂且不论它的颜色、形状、产地、牌子——尽管这枚自行车夹子已经提供给我们那么丰富的时代信息,以及,这个意象明确无误的当代感。

很明显,这个意象在同样用英语写作的华兹华斯和莎士比亚的诗歌里是不可能出现的。退一步来讲,它也没有出现的机会。它只能产生在自行车被广泛用作代步工具的当代。它是一个具有某种标志性的当代的意象。尽管它细小得可以忽略不计,很容易被写作上有抱负、有野心、妄自尊大之徒的蔑视——这枚自行车夹子的外形不仅小,而且总是摆在一个偏低的位置上——它仅仅有点儿难为情地躺在你的脚踝边。说实在的,这能算一个位置吗?

当然,我完全可以给这枚细小且低姿态的自行车夹子找到一个足可安慰的背景,或者(允许我在此文绉绉一点)找到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位置——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大不列颠帝国风光不再,无论在拉金的出生地考文垂,还是在英国味最浓的约克郡,或者是他此生最后三十年消磨的地方——赫尔大学的图书馆,每个城市里都有这样一群服饰考究、经济困窘的下层知识青年。这些人骑单车外出(多半是买不起汽车),这种情景有点像1920年代留英的中国年轻诗人徐志摩骑着自行车带着林徽音去剑桥附近的沙士顿踏青、潇洒一个样。这些每个月挣不到多少英镑的牛津高才生们总是担心折痕挺括的裤管被自行车的车轮弄脏。而一枚自行车夹子,至少让他们摆脱了有可能出现的尴尬。看来,在英国这个培养绅士的国度里,还是有很多人无法绅士起来——一枚自行车夹子成了一个活生生的见证,见证了一个时代的时尚和风俗,以及这个时代里一群卑微的普通人窘迫的生活,和小人物的一点点尊严——这无论如何是口吃相当严重的拉金所想象不到的。不过,现在,他的诗歌替他做到了这一切。

诗歌作为一种及其讲究的语言艺术,对当代语言的使用可以看出一个诗人的胸襟和野心。文学史上,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的确存在着这么两类不同的诗人:一类诗人固守原有的诗意,所选择的语词仅仅是前辈诗人运用娴熟的那一类。比如西方诗人的作品中一再出现的“玫瑰”,比如李白眼里不断上升的“月亮”——为什么会一再出现这些语词,原因很简单,这些语词的诗意是无可怀疑的。一般诗人习惯性地使用它们,却根本无视自己的独创能力能否刷新它们。运用这些语词创造的诗歌所焕发出来的诗意,很明显不是这个诗人的发明,他只是重复着在使用这些诗意。那样创作的诗歌——也许我们只能称作简单的分行——只是古老的诗歌在当代的一个虚弱的回声,甚至根本就是伟大诗歌的一个赝品。我们的身边大量充斥的也就是这些东西,貌似诗歌,实质连古人的涂鸦都算不上。在众多惊人的单一的分行里,这些大量制造的作品没有时代感,没有鲜明的语言个性,没有思想,甚至连一丁点的想法都没有,仅仅局促在个人私密的情感天地,深陷在自己的趣味里捣腾着。我有点怀疑,这样的作品落到纸上的瞬间是否立马就会被泛滥的平庸的诗意埋葬掉!

然而还有另一类诗人,在语言中天生具备开疆拓土的勇气,他熟悉当代的语词,尤其熟悉这个时代具有标志性的语词,他不断地在分行中赋予这些语词以新的意义。比如他可以热情地欢迎“超市”这个庞大的语词,也能够接纳“玻璃”这个透明得让人落泪的语词;他可以将“太阳能”(拉金1964年写过这个作品)作为一首诗的题目,也可以将“一枚自行车夹子”的尊严郑重其事地摔在纸上——菲利普·拉金的这枚自行车夹子至少让我感觉到——在我们的写作中,在许多诗人那里已经用烂了的陈词滥调应该而且必须被剔除。“唯陈言之务去”(韩愈),让当代的景象(以至场景)进入我们的诗歌,让这些醒目的语词站出来证明这些诗歌是二十一世纪的诗人写的,而不是过去年代某个诗人的信笔涂鸦和回光返照。这是一个起码的要求。当代诗必须具备当代的某些品质,而某些语词正是达至这一品质的有效途径。我这样说,是将这些语词限定在那些有创造力的诗人手里——而不是在任何时代都大量存在的语言消费者和垃圾制造商那里。行行出状元,行行都被平庸之辈充满着,诗歌这种分行的艺术,概莫例外。

事实上,在我多次阅读《上教堂》这首长诗的过程中,我还对伴随着菲利普·拉金走进教堂的这枚自行车夹子所处的位置感兴趣。当教堂的大门重重关上的时候,没有理由怀疑这枚小小的夹子并不厕身在教堂的内部。只不过,它躺在诗人的某一只幽暗的口袋里,所有的气氛它都感觉得到。这就是菲利普·拉金的诗歌姿态——总是躲在门角落里打量世界。作为诗人的拉金从不现身,但是,始终在场。他通过门缝所看到的现场因为聚焦的作用而更加清晰。也许,正是因为有了适当的距离,他对现场的判断更加客观。拉金有情感,但是不会泛滥在字面上,而是浓缩和结晶在字里行间。他的那双后撤的眼睛通过谨慎的观察提供给我们的不是这个世界的广度而是深度,不是明亮的部分而是幽暗的所在。因为宁静,因为凝神,以及和事物保持适当距离的姿态,世界通过他的视网膜再反馈给我们——这是诗人有能力抓住并深刻理解的那部分东西,是一个小世界。这个以诗歌的形式所创造的小世界,在我们眼里的可信度大大增强了。我在这里赞美并鼓吹菲利普·拉金和他的那个打量世界的独特视角,并不是提倡大家漠视一个沸腾的世界及其沸腾的事物,而是为了更加精确地测量这些事物。诗歌是情感的产物,但是,我实在不愿意看到由于情感的作用而迷糊了自己的双眼。

诗歌是一种什么样的语言,有时候是由我们自己的年龄来决定的。十年前,我有足够的激情调配一种高语速的、满含青春的语言。那个时候我的姿态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飞翔。好像离地面越远我们的吟唱就越是纯粹似的。这也差不多是整个八十年代后期中国诗歌的姿态。而歌唱麦子和村庄的海子——在此我不得不提到这位诗歌的烈士——的出现,是这个诗歌姿态(集体意义上的)最绝望的一次飞跃。海子代替我们——六十年代出生的诗人——提早结束了自己(或许从更远一点的意义上来说乃是中国诗歌)的青春期。海子的写作是以结束他本人的生命作为惨重代价的。因为像他这样的写作一旦加速,就根本没有办法慢下来,更别说是停下来。海子用他断为两截的躯体部分地发明了一个时代的诗歌语言。他和一大帮迷恋技术的诗人的区别在于生命体验的浓度,但是,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向和理想主义的破产,继续使用迅疾、高调、过分抒情的诗歌语言,这样的语言策略,这样的诗歌姿态是很值得怀疑的。

可以很明确地说,最近几年,我对中国所谓的先锋诗歌制造出来的那个向前俯冲的姿态产生了怀疑,阅读拉金只不过更加加深了这一种怀疑。对一生喜欢躲进图书馆的菲利普·拉金而言,新的东西是不存在的,他可以毫不含糊地告诉你——“现在,我一点也不去想诗歌中任何新东西”。但是有一点,拉金的内心永远是明确的,即“好作品通常都是用当今的语言处理当今的情况”。

幸运的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菲利普·拉金,在他自己的母语中找到了一个强有力的文学英雄——托马斯·哈代,哈代教会了拉金如何去发展自己的感受力,如何给自己的诗歌定调,以便“努力趋于精确的奇趣”。当菲利普·拉金这样想的时候,他就会越来越与众不同;同样,他的作品越来越少,但是越来越珍贵了。很可惜,我在离我最近的诗歌传统里,却无法幸运地找到这样一个文学的榜样,来给我自己的诗歌定调,或者坦然地给我提供一个坚实的肩膀,让我能够眺望远处的风景,以及“风景中的灵魂”(海子)。

反观当代汉语诗歌的写作,或许我可以模仿一下拉金的语气:“符合我的想法的诗并不多”,甚至我也可以像拉金那样强调:“如果太多的话我自己就没有那么大的劲头想写了”。新诗的历史不过一百年,很难说我们已经走到了哪一步,因为新诗没有一个强大的本土的参照系。而百年不过一个瞬间,相对于历史长河来说,我们大家都在同一个时间的平面上从事着汉语诗歌写作,都是在某一个“圆点”上进行着开掘泉眼的工作。我想我们诗歌中不会缺少“教堂”这样一个巨大的语词,我们也不缺“灵魂”这个今天我已经害怕使用的语词。但是我们缺少对自己裤腿边的那一枚“自行车夹子”的发现,缺少自己独特的发明。作为诗人,我们还缺少像菲利普·拉金那样很精密地与自己的时代发生关系的那一种人性背面的力量,或许,我们的人格中还没有培养这种力量,但总有一天,这种力量会养成。

一个诗人很多时候其实并不愿意专注在诗歌之中,阅读尤其如此。多年前我读到过一部印度的小说——《卑微的神灵》(The God of small things),我不认为这部获得布克奖的书有多大的了不起,但是我一直记得这个书名,其英文直译成中文应该是“小事情的上帝”——是的,在一枚像“自行车的夹子”那样小的事情中,我相信会有一个上帝存在。这是一部长篇小说,当然是另一个话题。有意思的是,这个时代你可以说是一个小说的时代,也可以说是一个散文的时代,但是你惟独很难说它是一个诗歌的时代。

菲利普·拉金诗论系列

快乐原则

有时候提醒我们自己较简单地看待通常被视为复杂的事物,是有用的。就拿写诗来说吧,它包含三个阶段:首先是当一个人对某个情感意念着了迷,并被纠缠得非得做点什么不可的时候。他要做的是第二个阶段,也即建构一个文字装置,它可以在愿意读它的任何人身上复制这个情感意念,不管在任何地点或任何时间。第三个阶段是重现那个情景,也即不同时间和地点的人启动这个装置,自己重新创造诗人写作那首诗时所感受的东西。这些阶段是互相依存和缺一不可的。如果没有起初的感觉,就没有东西可供那个装置去复制,读者也就体验不到什么。如果第二个阶段做得不好,那个装置就不能交货,或只会把很少的货交给很少的人,或在一个短得荒谬的时期之后停止交货。而如果没有第三个阶段,没有成功的阅读,就很难说那首诗实际上存在着。

描述这个基本的三方结构,无非是要说明诗歌在本质上是情感的,在操作上是戏剧性的,是熟练地在别人身上重新创造情感;相反,一首坏诗就是不能成功做到这点。批评上的所有贬抑方法,无非是在不同程度上指出这点罢了,无论他们使用什么文学、哲学或道德的术语。这点是很明显的,如果不是当今的诗歌已经糟糕到连这点也忘记了,根本就没必要指出。我们似乎在制造一种新的坏诗歌,不是旧时那种尝试打动读者但却打不动的诗歌,而是一种甚至不去尝试的诗歌。读者一再面对一些如果没有参考资料就无法明白的诗作(而参考资料都超出诗作本身的范围),又或者这些满足于枯燥乏味的诗作争辩说它们的作者只不过是提醒他们自己知道了的东西,而不是要为第三方再创造那东西。事实上,读者似乎已不再像以往那样出现在诗人的心中,不再是某一成品必须获得他们理解和欣赏该成品才算成功的人。现在的假设是,没有人会去读它,即使读它也不会明白或欣赏。为什么非这样不可呢?说诗歌已失去其读者,因此不必再去考虑读者,这理由是不充足的:还有很多人读诗甚至买诗集。较准确的是,诗歌已失去其旧读者,并获得新读者。这种情况,是由诗人、文学批评家和学院批评家之间的狡诈合作造成的(这三个阶级如今已臭名昭著地分利。现在让他轻声说出一个字,表示他不喜欢一首诗,他立即就会被送去受审,连喊一声E.A. 罗宾逊都来及。控罪很严重:感受力薄弱,批评工具不充足或不适当,以及无能力适应新的语言形势或感情形势。

裁决:有罪,外加若干有关犯人精神成长问题的附带意见——染上大众娱乐毒瘾和反应迟钝。法官说,现在你们这些花花公子该明白了,读诗是辛苦的工作。入狱十四天。下一个。

因此,习惯于花钱并怀着明确无误的希望,深信可以像在戏院或音乐厅那样享受一番的持现金的诗歌顾客们,很快就跑到别处去了。诗歌再不是快乐。取而代之的是一支较谦恭的小队,他们的目标不是快乐,而是自我改进,他们不加批判地接受这样一种论点,也即如果不在智力设备方面先作初步投资,他们就无法欣赏诗歌,而他们的导师刚巧拥有那种智力设备。简言之,现代诗歌的读者如果不是在家中替自己洗衣服的读者*,就是学生读者,纯洁又简单。乍看,这似乎不是什么坏事。诗人终于有了一种道德优势,他的顾客不仅付钱买诗集而且在读了之后付钱买解释。再次,如果诗人只有自己可以讨好,他就不再因为读者有限而受损。并且,不管怎样,如今没有谁相信一个有价值的艺术家除了依仗自己的判断之外还可以依仗别的:公众的品味永远落后25年,总是在一种风格被二流货色泛滥过了之后才学会欣赏。这一切都绝对没错。但是,诗歌毕竟像所有艺术一样,无可避免地与予人快乐绑在一起,如果诗人失去其寻求快乐的读者,他也就失去惟一值得拥有的读者,这种读者是每年九月份签字入学的那批尽职的群氓所不能替代的。

还有,这种影响,将可以在他的作品中感受到。他将会忘记,即使他觉得他要说的东西很有趣,别人也可能觉得没趣。他将专注於道德价值或复杂的语义。最糟糕的是,他的诗作将不再产生于他用非语言方式感受的东西与用普通语言使某个没有他的经验或教育或旅行津贴的人也能理解的东西之间的张力。而一旦绳子的另一端掉下来,结果将不是晦涩或胡说八道(虽然有可能两者都是),而是一种未实现、“未戏剧化”的懈怠,因为他将会放弃以这个特定标准来检验他所写的东西的习惯。于是没有快乐。于是没有诗歌。

对此,有没有什么解决办法?有没有谁想解决?肯定不是诗人,诗人正处于一个没有先例的位置,也即一边兜售他的作品,一边兜售判断该作品的标准。肯定不是新读者,新读者就像一个未完婚的配偶,不知道有什么更好的。肯定不是旧读者,旧读者只要用另一种快乐来替代原来的快乐就行了。也许只有那种回忆往昔诗歌被斥为有罪的时光的游手好闲者,才会希望见到不同的东西。但是,如果我们确实有责任把这个媒介解救出来,恢复它给我们的快乐,我只可以设想必须有一种大规模的厌恶,厌恶现时的种种观念,而这必须从读者开始,读者必须更频密地问他们自己,到底他们是不是真的享受他们所读的东西,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继续下去到底还有什么意义。我用“享受”,是就其最普通的意义而言,就像我们让收音机开着或把它关掉那么普通。有兴趣的读者不妨读一读戴维。戴希斯的论文《新批评:一些商榷》(见《文学论文》,一九五六);与此同时,萨穆尔。巴特勒以下意见也许可以唤醒对自由的悄悄渴望:“我应该比我现在更喜欢舒曼的音乐,我敢说如果我尝试,我可以使自己更喜欢它;但是,我不喜欢强迫自己去尝试喜欢什么东西;我喜欢一下子令我喜欢而根本不必尝试去喜欢的东西。”(《笔记本》,一九一九)。

*注:指诗人

声明

我觉得很难就诗歌及其现状提供抽象的看法,因为我觉得把这个问题理论化对我这个作家没有帮助。事实上,可以说我总是不知道诗是什么或如何读一页书或神话有什么作用。要在理智上决定什么是好诗,是很要命的,因为这样一来你就有道义上的责任去尝试把它写出来,而不是只写你懂得写的诗。

我写诗是为了保存我所见、所想、所感的事物(如果我能够因此表明某种混合和复杂的经验的话),既为我本人也为别人,不过我觉得我主要是对经验本身负责,我试图要使它不致被遗忘。为什么我要这样做,我也说不清楚,但我认为在一切艺术归根到底,都包含这种想保存的冲动。因此,笼统地说,我的诗与我的个人生活有关,但并非总是如此,因为我可以想像我从未见过的马匹,或想像一个新娘的情感,而我并不是女人也未结过婚。

作为一个指导原则,我相信每一首诗都必须是它自己新鲜独创的宇宙,因此我不相信“传统”或一只普通的神话小猫或随便在诗中提及其他诗或诗人,后者尤其令我很不舒服,那感觉就像文学下人夸夸其谈让你明白他们知道谁是谁。诗人惟一的指导者是他自己的判断,如果这判断有缺点,则他的诗也有缺点,但他对自己下判断仍然好过听别人的。关于当代诗坛,我只能说,符合我的想法的诗并不多,但是话说回来,如果太多的话我自己就没有那么大的劲头想写了。

个人背景

实际写诗,其中一个快乐是它给予你最后和光荣的解脱,使你不必再担心脑中的抽象诗。在一个把诗歌视为教学大网而非菜肴的时代,这是最丰盛的奢侈。另一种相似的解脱,是不再操心别人写的诗。在青年时代——譬如说,在二十五岁前——词不达意迫使你去接受间接表达的感情,而缺乏经验则使你把文学与生活等同起来。后来,所有诗歌似乎多多少少难以令人满意。由于它不是你自己的,而你又有了经验,文学在生活旁边便显得不重要,恰似生活在死亡旁边显得不重要。上述理由可能是我发现自己愈来愈不愿跟着诗歌跑的原因之一。此刻伸手可及的诗集,是霍普金斯、惠特曼、华兹华斯、弗洛斯特、巴恩斯、普雷德、贝杰曼、爱德华。托马斯、哈代、克里斯蒂娜。罗塞蒂、萨桑和奥登,但我在他们的书出版前就订购的健在作家,主要不是诗人(除了贝杰曼):沃、鲍威尔、埃米斯、格拉迪斯。米切尔、巴巴拉。皮姆。

我得说,现在我一点也不去想诗歌中任何新东西。至于这是饱和、麻木,抑或是有意排除干扰,我就说不清楚了。

虽然承认这点对我来说似乎再自然不过,但我知道在别人看来这可能是有害的。有一种理论,认为每首新诗就像工程师的草图一样,应统括过去的一切,并把它向前推进一步,这意味着在写出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前,必须先读任何有价值的东西。这对我来说似乎是教室的观念。我曾说过,阅读是早年生活的正常部分,但是对一位诗人来说,阅读的真正作用是发展他自己身上的诗歌肌肉,以及让他看到什么是已经有人做了的(其含意是不应再做,至少我这么理解)。风格的形成,更有可能来自局部的邋遢样本,而不是来自获得前后连贯的文学教育。

无法解脱的东西,是头脑与想像力之间的持续斗争,难以决定什么才够重要,才值得去写。我想,大多数作家会说,他们写作的目的,是要保留他们眼中所见的事物的真相。不幸的是,要写得好,便牵涉到你必须享受你正在写的东西,而从任何人眼中所见的事物的真相中,是得不到多少快乐的。你写作所享受的东西——想像力忙不迭地要帮忙的东西——是这种或那种形式的补偿,是在一个冷漠或敌意的环境中维护你自己,是表明(通过写它)你控制某个局面,如此等等。把受苦者与创作者分开当然没错——我们也把汽油与发动机分开——但是后者依赖前者却是绝对的。再次,想像力总是随时准备沉湎于它的迷信物——古典和庄严的,每个裂口都装满矿石——没有可靠的基础或合理的鼓励。简言之,唤起想像力的东西,很少可以获得智力或道德意识的许可。同样地,适当地真实的主题或充满激情的主题,只会赢得想像力最虚弱无力的支持。诗人永远处于那个普通的人类境况,也即因为他相信一样事物所以试图去感受它,或因为他感受到一样事物所以相信它。

因此,除了遇上两者丰富而狭窄的步调保持一致的时刻外,他的写作总是在装模作样的卖弄小聪明与愚蠢可耻的自我放纵之间改变方向,而宁愿偏向这边的失败而不愿偏向另一边,是毫无意义的。他所能做的是希望他可以继续抓住在当时看来似乎是相反的推力使双方达成协议那一瞬间的闪光。

我如何或为何写诗

我从来没有宣称我充分地知道我如何或为何写诗:在我看来,它似乎是一种很容易被自我意识损害的技能,而诗歌理论并不太好,如果它妨碍诗人。如果我必须作出解释,我想最好是把它称为对某种独特经验的唯一可能的反应。你觉得你是惟一注意到某种事物的人,注意到某种特别美或悲哀或有意义的事物。接下去是一种责任感,希望用一个文字装置把这不同寻常的事物保存下来,并希望这个装置也可在别人身上引发同样的经验,使他们也感到“多美、多有意义、多悲哀”,从而把这经验保存下来。这并不意味着它将永远是一件简单和非知识性的事物。它可能是很复杂的,犹如感知一个社会的整体流动。

这是否意味着我的诗歌过于个人化,既狭窄又显浅?确实,我写的诗,都跟我的生活和我这个人绑在一起。但我不觉得这会使它们变得表面化;反而觉得这使它们变得更好。如果我回避抽象,例如见诸于政治和宗教的抽象,那是因为抽象的东西对我的影响未曾强烈得足以成为我个人生活的一部分,从而变得不再抽象了。我觉得,我想从读者那里得到的反应是:没错,我知道你说什么,生活就是这样。并且,我希望不仅是现在的读者而且是未来的读者,不仅是英国的读者而且是世界任何地方的读者,都这样说。

作家与他的时代

我对今天或任何其他日子的某个作家惟一批评是,他写得(在我看来)很糟,这个说法所表示的意思肯定要比“非参与”所表示的意思多得多:例如沉闷,或陈腐、虚假、牵强、肤浅,或——最普通的——根本就使我毫无感觉。因此,如果我认为一部小说或一首诗与上述东西相反——吸引人、有独创性、诚实等等——我就会非常乐意跟它的作者就动机或素材等问题争论一番。

因此,我对你们提出的每个问题的回答都是否定的,尽管否定的程度并不总是一样。例如,我很愿意认同这样一种暗示,即好作品通常都是用当今的语言处理当今的情况,但这仅仅因为好作品主要是为强烈的感情找到恰当的表达方式,而那些感情通常源自作家自己的经验,须以他自己的语言最恰当地表达出来,而这两者都是源自他的普通生活。但我不喜欢制造规则来禁止对过去或未来或“实验”作品的幻想,尽管我本人不太喜欢这些东西。我对社会结构的改变和近期的科学发现不太有把握。这些东西,如果它们不是作品要说的对象,那么,它们无非是背景罢了,因此也就应该是含蓄而非挑明的。作家必须尊重负面的真实性,因为这种真实性是作家使诗或小说潜入读者的逻辑门槛所必需的。至于最后一个问题所说的时间性,我的经验使我认为,作品愈好,你愈是不会去想到它的时间性:你可以给出的最高赞赏,只能是说它并非某个时代的作品,而是适合所有时代的。也许我的经验是错的。但是如果我看到一部写于“今日”的作品,它可以放在过去五十年间的某个时期,我很难说摆在我面前的是一个颇有才能的人。

无疑,作家惟一的“必要的参与”,是与他的题材的密切关系,这主要不是一种有意识的选择,而是一种特别能刺激他的想像力的东西,使得智力、感情和措辞都准备就绪,妥帖地投入服务,直到把主题表现出来。我认为,这才是写出好作品的惟一途径。如果对你们所有的问题作出肯定的答案,那会造成这样的错觉,也即好作品若要获得接受,全都得依赖智力和社会良心;事实却是,想像力不是这些东西的仆人,甚至可能与这些东西不一致。一个人也许会相信我们目前需要的是一部关于这种状况或那种命运的赶时髦的小说,但是他的想像力却依然没有被触动,即有,也是产生放弃的念头,或闻到某个牌子的肥皂的味道。

较有可能的是,智力(暂时假设存在着这东西)也许会因忙于应付自然世界给想像力带来的刺激,或事物发展的方式,而累得根本不想读这些作文。

换句话说,优秀的社会性和政治性的文学,只有在源自于想像力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存在;而要做到这点,想像力就必须觉得其主题是刺激的,而不是因为智力认为它重要;并且,只有当想像力的最初意念得到实现,才会成功。除非你准备认定并比较两个同等获得实现的意念,并据理力争,宣称关于工厂的意念比关于仙境的意念更好,否则再说下去就没意思了;而我觉得,只要你是在谈论文学而非谈论别的,你就很难作出那样的比较和判断。

*注:这是对《伦敦杂志》问卷的回答。问卷如下:在三十年代,有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诗人、小说家和戏剧家在他们的作品中应该密切关注他们所处时代的基本政治和社会问题。此后,有关从事想像性创作的作家应该在多大程度上必要地参与他生活其中的时代这个问题,一直争论不休,结论各异。你认为,在一九五七年的今日,用如下方式来指评一个作家是否依然有效:(一)他似乎对涉及例如卢森堡事件和匈牙利革命的人类自由这类当下问题很冷淡;(二)看不出他意识到(A)由例如原子弹的发展和通过实施分别对待的税制来消除阶级差距所造成的社会结构和生活方式的改变,或意识到(B)我们对人类存在的观念因最近在科学上例如生物学、天文学和心理学上的发现而面临的挑战;(三)仅就内在证据判断,他的小说、戏剧或诗可以是在过去五十年间的任何时候写的。

哈代的诗(周伟驰 译)

年轻时,我总是把哈代看作小说家,并没有特别地读过他的诗。倒总是认同Lytton Strachey的观点,就是“措词的那么点优雅并没有减轻其阴郁”。不过,大概我二十五岁的时候,住在某间朝东的寓所,太阳总是催我早醒——六点钟左右。这时起床似乎早了点,所以我都要翻翻书,凑巧我有一本哈代的诗歌自选集,就开始读,马上就被打动了。打动我的是它们的调子和感受,以及这么一种感觉,即,眼前这个人写的东西也正是我自己开始感受到了的。我认为哈代作为一个诗人,并不适合年轻人。当然,说我二十五六岁时已不年轻,听起来可笑得很,不过,至少我已开始明白生活是怎么回事,而这正是我在哈代的诗里发现的东西。换言之,我是在说,我喜欢的首先是他的气质和他看生活的方式。他不是一个超验作家,他不是一个叶芝,他不是一个艾略特;他的主题是人,人的生命,时间和时间的流逝,爱和爱的枯萎。

我以为,今天出名的大多数诗人,都曾一度热爱过哈代的诗。我以为奥登曾如此;我以为迪兰。托马斯曾如此。沃特金斯(Vernon Watkins)告诉过我,尽管迪兰。托马斯认为叶芝是最伟大的现代诗人,哈代却是他心爱的。本杰明(Betjeman)显然爱他;桂冠诗人刘易斯(Cecil Day Lewis)也显然如此;而这些诗人彼此却大为不同。我倒乐于认为,他们可能找到了我找到的东西,哈代给了他们自信,用自己的方式去感受。我读哈代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就是我本来不需要努力硬撑着自己,按外在于自己生活的诗歌观念去创作——也许这正是我感到叶芝在怂恿我做的事。一个人只需回到自己的生活,从那里写开去。哈代教人感受,而非写作——当然了,一个人得要运用自己的语言,自己的行话,自己的情境——他还教人对自己感受到的东西要有信心。我想,我是越来越敬佩他了,胜过以前了。但很奇怪的是,哈代令我喜欢的地方正是大多数人不喜欢的地方。我喜欢他是因为他写了这么多。我爱大部头的《哈代诗全集》(Collected Hardy),翻起来大概有八百页。一个人可以一年接一年地读下去却仍有惊奇之感,我以为任何诗人能做到这一点都是了不起的事。

我难以想象,为什么人们说哈代没有耳朵。哈代这八百页的每一首,除了关于爱德华七世的死及同类的一两首之外,几乎都有一条小小的思想主线,每一首都有它自己的调子,而能做到这一点的诗人寥寥无几。

一旦你开始读一首哈代的诗,你自己马上就会跟着诗的韵律起内在反应,摇动不已了,我觉得这是很难模仿的。哈代还找不到成功的模仿者。我觉得哈代的用词是有奇趣的——你得承认这一点。我并不是说它比别的诗人的更有奇趣,但在哈代的诗里我总能感到这种奇趣,如果确是奇趣,那么是一种努力趋于精确的奇趣。他会说“我舔了她”,而意思不过是“我吻了她”,但这毕竟使人注意到了嘴唇,以及吻是如何进行的。哈代说凉亭是“破屋顶”,我不知道人们是否以为“破屋顶”有奇趣,但它显然意味着屋顶是破毁了的。这乃是诸多意象的电码式组合。我觉得在这点上人们对哈代有点不公平。他总是能极端地直。“我应该跟他们一起去,在阴暗里,希望着如此”,“我没给她写过一行字,也没有她的一根头发”。

在拉金的世界上

菲利普 拉金(Philip Larkin 1922-1985)晚年在英国诗坛已经享有盛誉,被公认为二战之后最杰出的英国诗人。拉金从来不是一个多产的诗人,生前也只出版过薄薄五册诗集:1945年出版第一本诗集《北方船》(The North Ship), 1951年自费出版《诗选》,1955年出版《少受欺骗者》(The Less Deceived ), 1964年代表作《降灵节婚礼》(The Whitsun Weddings)以及1974年的《高窗》(High Windows)。但是,这几册诗集,尤其是《降灵节婚礼》与《高窗》,那独特的诗歌风貌,诗人所固守的冷静而坚强的“英国特质”(Englishness),以及那英国式的精巧的语言和幽默,都深刻绘制出战后英国零落的一代之精神群像,足以奠定其在英国诗坛经典诗人的声望。

拉金于1965年获得英国女王诗歌金质奖章,1974年获美国艺术和文学学术院洛安尼斯奖等诸多奖项。有趣的是,1984年,拉金被授予王室“桂冠诗人”(Poet Laureate-ship)的称号,但他却拒绝了这令无数诗人梦寐以求的荣誉,王室后以泰德 休斯为替。这一举动与拉金在诗歌中所塑造的自我形象的确如出一辙:冷漠低调的悲观避世者。自拉金辞世至今,其诗歌的纯粹的魅力与趣味却赢得了越来越多的读者的青睐,他被称为“非官方的桂冠诗人”,诗集销量高达七万册之多,名诗《高窗》一首更是成为英国学童的必读篇目。

与拉金生前身后所受到的这些喧闹的赞誉相比,他的个人生活则显得太过平淡,波澜不兴。1922年出生在英格兰的康文垂。1943年毕业于牛津大学圣约翰学院。正是由于受过正统的英国传统教育,拉金的英文典雅而精巧。他对语言驾驭之娴熟,运用之自如,已臻炉火纯青。大学毕业后,拉金任职于各大学图书馆,其中任赫尔大学图书馆馆长长达三十年之久。他在赫尔平静以终老,六十三岁接受喉癌手术后去世。唯一与众不同的是,由于情场受挫,拉金终生未婚。也许正因为如此,拉金能够更深入地洞悉人类最隐秘的情感世界,以他独特的方式更无情地嘲弄婚姻的实质。

二十世纪中后期的英国诗坛,是一个各流派相互取代与接替的繁荣时期,从反传统的现代派到反现代派的各种流派精彩纷呈。五十年代中,随着第三本诗集《少受欺骗者》的出版,拉金成为他那个时代诗人中的佼佼者,同时也是后来被称之为“运动派”的领袖人物。在那个现代主义充斥的时代,这群年轻的“运动派”英国作家,他们拒绝和排斥当时盛行的仿叶芝和狄兰 托马斯风格的新浪漫主义,反对现代主义的文化形式,抵触外来文化的影响;他们极力维护英国本土文化价值,追寻与探索传统的民族特质,对传统的生活方式受到工业化和全球化的冲击发出沉重的感叹。除了他钟爱的黑人爵士乐,拉金几乎反对一切外来文化形式。他对其它国家和文化从不感兴趣,也无意去了解,他甚至从未出国旅行过。这种固执而狭隘的民族情结,反映在拉金的诗歌中,无疑成为其迷人的诗歌魅力的一大源泉,但另一方面也显现了拉金诗歌的局限性。

与他平淡的生活一样,拉金的诗歌既没有“宏阔的叙事背景”,也没有装模作样的故弄玄虚,他不尚空谈,也不浪掷激情,但他自有一套语言的炼金术,能将生活中平凡而沉闷的细节提炼为坚韧,慷慨而富于回味的诗歌的黄金。他的诗常常从生活的事实与经验着手,评论周遭所闻所见,聚焦于强烈的个人情感,直接而冷静地剖析诗人自我的内心世界,但他的体会非常细腻,意念展开得也很独特,常常不期然给人一种强大的震撼。如在《家是多么悲哀》一诗中,他这样开头,“家多么悲哀。还跟它被离弃时一样,/ 带着让最后一个离家者好受一点的形状 / 好象还能把他们赢回来。” 他的长诗如《上教堂》,《降灵节婚礼》,《多克里与儿子》,《晨歌》皆开阔圆熟,短诗则清新优雅,如他早期的一首《为什么昨夜我又梦见了你》,“那么多我以为已经忘掉的事 / 带着更奇异的痛楚又回到心间:/——象那些信件,循着地址而来,/ 收信的人却在多年前就已离开”,就已经预示了诗人独特的感性与成熟的特质。对于诗中所谈论的事物,他永远掌握着一种恰如其分的语调与分寸,既不拔高也不低俯。正如拉金自己所说:“我倾向于非常轻柔地牵着读者的手进入诗作,说,这是最初的经验或对象,而现在你瞧,它使我想到这、那和别的,然后渐渐达到精彩的结尾。”

拉金目光如炬地书写着时间与生命,孤独与自由,衰老与死亡,爱与婚姻,诗中冷静而隽永的机智与妙思比比皆是。他意识到人们对爱,对自然,对宗教,对民族主义或是对死亡之后的再生的渴求。对于这样的热望,拉金的态度是既不嘲笑也不攻击,他只是全凭对冷酷现实所作的观察在诗作中将自己隐秘的幻象及内心的顽念一一复制。他拒绝将自己抬高到一个较普通人高超的水平,他与读者之间很有默契,无需空谈。这也正是理解拉金诗歌的钥匙。他感到了生命的虚无与厌倦,他便说,“生命首先是厌烦,其次是恐惧。/ 无论我们是否使用,它都将消失。”(见《多克里与儿子》)。在《无话可说》一首中,他说,“生活就是慢慢死去。”但他其实是景仰爱与美与善的,他说,“我们将幸存的东西就是爱。”(《一座阿伦代尔古墓》)。又说,“在一无所立的年代,/ 只有变坏,只有变怪,/ 只有一个永恒的善,/ 她不会改变。”他畏惧婚姻与家庭,并无情嘲弄之,“为了留住一个女人,他娶了她。/ 现在可好,她可整天呆在那儿。”(《自我是这个男人》)。他回首故乡与逝去的年月,茫然中透着留恋,“我把身子探出很远,并斜眼看着一块站牌 / 它显示这宁静的小镇曾经是‘我的’/ 这么久,但是发现我还是不清楚 / 哪边是哪边。”( 《我记得,我记得》)。他的诗歌传达出战后英国一代人共有的经验与感受,呼应着一代人的精神现实,引起了人们的共鸣。

拉金十分崇尚诗歌的个人性,他认为诗歌是诗人对其独特经验所作的一种情感保存。在他的诗论《我如何或为何写诗》中,他这样表述,当诗人觉得自己是惟一注意到某种事物的人,注意到某种特别美或悲哀或有意义的事物,并对这种情感意念着了迷,被纠缠得非得做点什么不可的时候,他便会产生一种责任感,希望用一个文字装置把这不同寻常的事物及感受保存下来,并希望在别人身上引发同样的经验,使得他们也感受到这美,悲哀与意义。由此我们也可窥视一二拉金诗歌的写作动机与诗歌观念。的确,拉金的诗都与他的生活和自我绑在一起,他诚恳而平实地述说生活的事实与一己之感受,但这不会使他的诗歌变得表面化,反而使它们更好。他回避那些见诸政治和宗教的抽象,因为那些对他的影响未曾强烈得足以成为他个人生活的一部分。他用自己的语言为强烈的情感找到了最恰当的表达方式,于是,他从读者那里得到的反应正如拉金自己所说“没错,我知道你说什么,生活就是这样”。而这正是好的作品潜入读者心门所必需的。

拉金的诗歌强调事实和个人经验,但这并不妨碍他挥洒他丰沛的想象力,事实上,他的诗充盈着非凡的想象与极为细腻的感受。他可以“想象他从未见过的马匹,想象乡下新嫁娘的情感,而他并不是女人也从未结过婚”。他说,“作为一个指导原则,我相信每一首诗都必须是它自己新鲜独创的宇宙。”他的这个原则反映到他的诗歌中,带给读者的是新鲜纯美的阅读快感。我还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读拉金那首《婚礼那天的风》(Wedding Wind )被诗中新娘那敏感而微妙的内心情感所打动的情形。“马厩的门在声声撞击,/ 他走去,将它关闭,/ 留下我,烛光里枯坐,/ 静听雨滴。/ 我望见,旋曲的烛台里我的脸,/ 却模糊一片。/ 他回来,说马儿受惊,/ 而我多么悲伤,/ 那个夜里没有人或者生灵 / 感受到我的欢欣。”愚鲁的丈夫在起风的新婚之夜不去安慰他的新娘,却到马厩看马,新娘的期待,欢欣,失望,嗔怪,种种复杂微妙的情绪迎面拂来,短短几句传递出妙不可言的感觉。

拉金十分推崇哈代,其诗也深受哈代的影响,务求意象具体而微,不用很多形容词,而让事实说话。他认为哈代教给了他用自己的方式去感受,用自己的行话去表达。“一个人只需回到自己的生活,从那里写开去”,“而不必努力硬撑着自己,按外在于自己生活的诗歌观念去创作”,这给了他“如释重负的感觉”。同时,从哈代那里他亦学会了一种用词的“奇趣”。拉金有一首关于月亮的新奇独特的诗《悲伤的步履》,“小便后摸索回床 / 我望出窗外,因见到的景象大吃一惊 / 那是月亮的皎洁。”月亮的出场多么新奇而令人印象深刻,那平凡的描写背后,诗人的孤独凄凉又是多么令人心碎。这便是独属于拉金的语言风格,一种非凡的美与真,诗意与现实的混合物。拉金的诗十分讲究技巧,即使后期诗歌中引入了粗鄙的俚语和口语,他的诗仍遵循传统的英诗格律,在二十世纪英语诗越来越漠视用韵的大时代里,这一点尤其难能可贵。他的诗歌结构与韵律都极为讲究,字里行间充满了和谐的节奏美。他善用双关词,押头韵,尾韵等诗歌技巧,由于文字的差异,这都是在翻译中容易丧失或需绞尽脑汁才能幸存若干的,这无疑给拉金诗歌的翻译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拉金在他的诗作中塑造的这个诗歌人物多么引人留意和喜爱。他忧郁却不沉沦,怀旧而有节制,嘲讽,感性,低调,坚执,浸入骨髓地悲观,但这一切之下,仍是对人生对生命严肃的沉思。他的语调平易亲切,却自有一种拉金式的独特的感性与隽永。就象他在赫尔大学的建筑物前那张著名的照片,拉金留在我们脑海里的形象,就如同他在诗中所表现出来的,是一位手插裤袋,孤独地站在无人的角落低头思考的中年人,表面看来淡然冷漠,中规中矩,然而内心却有其丰富的世界。这样的孤独与深沉多么值得人产生探索的冲动,正如同他的诗,同样值得我们带着深深的尊敬沉吟再三。

致提出“人权第四代是和谐权”伟大论断的校长

有个人大官员发明了人权的代次论,认为当今的人权已经发展到了第四代,名称叫做“和谐权”。且不说把人权像切葱段一样剁成一截一截有没有理论根据,其中所隐含的弦外之音就已经叫人毛骨悚然了。据说这位人大官员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校长,想必已经事业有成,有房子,有车子,有位子,也许还有别的什么子。现在的任务是如何以国家制度保住这些既得利益。于是,提出了和谐权。也就是说,宴会的座次已经排定,权贵面南坐在上席,席面上摆着山珍海味,名贵烟酒。东西两厢是有钱人和类似政法大学校长这样的有钱,有势,有权的精英,席面上也是鸡鸭鱼肉,啤酒香槟之类。宴会大厅之外,风雪交加之中则是那些为生计辗转反侧的群氓。时代发展到第四代,席面就这样了,大家要各安本分,不要质疑,和和谐谐。校长先生,是这样吧?不公平的制度,不公平制度下面的巧取豪夺,巧取豪夺下面的鱼肉百姓,鱼肉百姓下面的残酷现实大家就不要再追究了。如果谁要质疑这个制度,谁要为百姓讨要生存权,发展权,谁就是搞不和谐,是这样吗?我的校长先生。

图为正在北京民族文化宫举办的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大型综合性展览“中国人权展”吸引众多市民参观
图为正在北京民族文化宫举办的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大型综合性展览“中国人权展”吸引众多市民参观

天赋人权是道德伦理的范畴,不是国家制度和法律保障下的现实的人权。天理要用人理来实现。没有人理,天理就是空的。初始的人权是自然赋予的,继发的人权则要国家保障实现。否则,国家对百姓来说就毫无意义。如果老板不给工钱,打工者必须通过国家的行政和法律机关追讨工钱。如果国家不能制裁恶意欠薪,替打工者讨回工钱。那么,这个政府对于打工者就毫无意义。打工者非法讨薪就理所当然。因为政府是全民约定成立的,不是什么人赐予的。政府不能履行职责就表明政府违约在先,国家与民众的合同约定就此中止。北京考生的录取分数线普遍低于其他省份,再低的分数都有好大学可上。其他省份的考生考得再好,要想进京上大学比登天还难。到今天,政府还要把城市居民和农民用户口区分成三六九等。到今天,百姓的自由迁徙还受到种种限制。到今天,民众的生育权遭到野蛮的剥夺。到今天……。然而,在今天,我们堂堂的政法大学校长竟然很轻松地忽略种种的不公正,不自由,无视百姓的种种苦难,跨越了千疮百孔的空间,降落在阳光明媚的和谐社会,煞有介事地提出了第四代人权是“和谐权“的伟大论断。不过,我们能理解你的立场。因为,你不是我们百姓选出来的全国人大代表,人大委员,自然不肯为我们说话。如果你背着票箱走到我们中间让我们选你,我想迎接你的恐怕是横空飞来的千万块砖头,而不是红红绿绿的选票。

校长先生自然是学富五车,知书达理,要不怎么会发明“和谐人权”的伟大理论。但实际上你对和谐人权的认识还很朦胧。让我来告诉你:

“和谐“一词可以做这样的解释:和,指的是合作。人类需要合作,没有合作就不会有生产力,更不会发展生产力,自然就不会创造财富,满足人的种种欲望。谐,指的是竞争。人类需要竞争,没有竞争同样不会发展生产力。但是,不公平谁与你合作? 不公平谁和你竞争? 因此,公平是和谐的前提,没有公平就没有和谐。从人权角度讲,天赋的初始人权就不公平,它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先天生物的,一是后天社会的。智障,残障和正常人,生在王侯家和生在贫民窟本就不公平。先天的不公平在一个以公平为核心的科学理性的国家制度里可以最大限度地趋缓。但在一个官本位的非理性不公平的国家制度里则会叠加,直至出现断裂,导致社会动荡。因此,要想和谐就得公平,要想公平就得建立科学理性的国家制度。

徐先生,说句实在话 ,你的全国人大代表,人大委员这些头衔本身就是不公平的产物,你本人就是不和谐的隐患,有什么资格谈论和谐,遑论人权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