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世存:非常道之八

程益中有使命意识,他认为人生最有意义的是“超越自身的不可能性”,他和同事们立意要“办中国最好的报纸”,不幸中途受挫,身陷囹圄。出狱后,有人问他:“你在狱中是如何熬过那一百多天的?”程益中沉默片刻,答说:“关上所有欲望的门,只打开头顶的一扇天窗。”

  

徐晓的《半生为人》获南方都市报颁发的“年度散文家”奖,徐晓在获奖感言中说:“我回忆过去,过去的遭遇,过去的理想,过去的人与事。正如人不可能趟过同一条河一样,人也不可能哪怕一刻占有完全摒弃过去的现在。健忘常常出于自卫的本能。如果说我的回忆是怀理想主义之旧,是对遗忘的拒绝和反抗,那么,不管我的努力是否成功,我仍然要说:越是拒绝,越是反抗,就越是生活在现实之中。”

    

  傅国涌未进过大学,对近代史的研究却为世所重。有一次,苏祖祥先生和傅国涌聊天,谈到政治制度和中华文化时,比较胡适和哈耶克。他们同是受到的很好教育,但是胡适在日本港口时,对复辟戴辫子绝望不已,曾说自己20年不谈政治,胡适回国后真的居然研究起《水经注》之类的东东。傅国涌说,你胡适毕业于美国的名校,博士头衔,师从杜威,你这不是大材小用,牛刀杀鸡吗?《水经注》今天我傅国涌研究就足够了!你应该去研究政治制度啊!

    

  413,朝阳法院对一起致两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作出一审判决。案件中两名死者都是作为第三人乘坐在一辆夏利车里,夏利车和大货车相撞后,经认定负同等责任,法院判决死者金某的家属获得全额死亡赔偿金40万元,另一名死者的先生家属获得的赔偿金却只有16万元。同一时间、同一车辆内遇难的两个人,因为一个来自城镇,而另一个是农村户口,因此就产生了24万元的死亡赔偿金差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黎建飞说:“法律对损害结果的赔偿是按照填补损失原则,一定要赔偿到没有损失,但是也不允许受害人从一次赔偿中获利,所以才会产生‘同命不同价’情况。”

  

  416日起,我国北方普降沙尘暴。据称北京降下30多吨的黄土,中间虽有多次人工降雨,仍未能止住沙尘的侵袭。如此人间奇观,世界侧目。胡少安有诗:“诗意再无千浔瀑,黄沙倾城一夜间,荒郊独坐观博客,如此人间四月天。”猪头有诗:“人间四月风暴来,满城尽是黄尘埃,乱世天象无善果,荣耻和谐民遭灾。”

 

4172006年普利策奖结果公布,《纽约时报》驻中国记者周看和雅德利关于中国法律系统的专题报导,获得了年度最佳国际报道奖。这篇题为“弊病丛生的中国司法制度”中,报道了一个叫秦延洪的河南工人的遭遇,这个35岁的普通钢铁工人被严刑逼供。随着他的招供,警察结案,法院宣判秦延洪强奸杀人罪成立而处以死刑。秦在监狱里给父亲写信说:“我们的公安系统是专制的产物,警察用专制的手法对付任何想反抗他们的人,而普通人几乎是没有还手之力的。”

 

  按照国际通行的看法,月收入的13是房贷按揭的一条警戒线,越过此警戒线,将出现较大的还贷风险,并可能影响生活质量。新浪网房产频道最新一项调查(截至记者发稿时有15014人参与)显示,有91.1%的人购房用了按揭。这群按揭族中,有31.75%的人,月供占到了其收入的50%以上。他们自承:“买了房之后,生活完全变了。最要命的是,这种改变不是一年半载,而是漫长的15年!”在这期间,他们不敢轻易换工作,不敢娱乐、旅游,害怕银行涨息,担心生病、失业,更没时间好好享受生活,这些房贷一族被称为“房奴”。

  

方心田眼中的售楼小姐是“想方设法诱骗他人掏出一辈子积蓄来购房的年轻女人”。他说:“她们往往长得很漂亮,所以不少男士就中了美人计;她们很懂得修辞学的真谛,在她的樱桃小嘴里,一洼水就成了湖泊,一棵树就成了森林。”

 

  据说,在中国,生活被房贷按揭所改变的青年,有2600万。一个确定的数字是,1997年,中国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金额不到200亿元;到2005年,这一数字已经达到1.6万亿元。8年的时间,增加了近80倍。很多按揭买房的人自称为“蜗牛”一族。他们身上背着房子,在享受着高薪、白领、有房一族等诸多心理安慰的同时,也承受着“一天不工作,就会被世界抛弃”的精神重压,生活质量大为下降。对很多人来说,购房已不是个人行为,甚至是一个家庭、一个家族在供房。有人用“六一模式”概括全家供房的情景:六个人,青年夫妻、男方父母、女方父母用多年的积蓄共同出资,在城市里买一套房。有人问:“我们养房,谁养父母?”

  

19987月开始召开听证会至今,北京已经召开了40多次听证会,不少专家和市民对此有疑问。房产律师秦兵曾经两三次申请参加和房产物业相关的听证会,但是组织听证的单位还是以种种理由拒绝了他,对此,秦兵对听证会代表的选择提出了疑问。秦兵说:“你是根据长相是根据社会地位,还是根据体重还是根据其他的背景,你一定要告诉大家你是怎么样选择的。”

 

  国家行政学院竹立教授年初发表文章称,我国公款消费一年近9000亿元,引起国内媒体议论。人民网记者徐辉、李丹为此调查核实数据来源,并采访国家财政部预算司负责人。据该负责人初步估算:2004年全国公款消费合计1201亿元(其中中央136亿元,地方1065亿元),占当年全国财政收入的4.5%、财政支出的4.2%。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上述数据是根据中央和地方决算报表所列数据统计的(未包括转嫁到企事业单位的相关开支),实际生活中估计会略高于这一数字,但远远没有达到竹立教授所说9000亿元的水平。有人说:“9000亿这个数字应该不会有什么夸大。1200亿是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这样说也对。”

  

  为迎接五一艺术节,湖北仙桃中学师生在校长的要求下,各献表演节目。全校三个年级的老师和后勤组老师每天要排练唱《大海航行靠舵手》、《团结就是力量》等。有人说,感觉又回到了毛泽东时代,每天早请示晚汇报,跳忠字舞。

 

  王洪波去印度参观,回来跟诗人田晓青说,都说我们是“世界的工厂”,可人家是“世界的办公室”啊。田晓青回答,这有什么好比的,人家还是世界的精神家园呢,我们怎么不比?

卢雪松:提醒公共权力的生命关怀

据《生活新报》报道,云南省罗平县为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组织了一场颇有声势的“打狗行动”。“城管数日以来以大棒对狗”,街头时有身穿制服举棒打狗的“生动场面”。新闻同时还配有三名男子手举长棒在罗平县街头围攻一只狗的图片。

这报道和图片最先让笔者想到了贾平凹先生的长篇小说《土门》。在小说的开头,也有这么一段警察杀狗的故事。生命力越顽强的狗死得越是惨烈,因为它的挣扎激起了杀狗的警察的仇恨,他们不再仅仅把它视为狗,而是视为必先杀之而后快的“仇敌”一般了。

在“土门”杀狗与在罗平县杀狗一样,据说都是为了建设“文明”的现代城市。在小说中的土门县“城市广场”,被勒死的各种狗的尸体堆在一起,似乎是在炫耀:在城市这样的文明地带,只有人类才配享有生存的自由。至于别的什么物种,它们的死亡似乎成了人类“文明”生存的代价。

笔者对罗平县城管的街头打狗和杀狗示众的作法无法认同。用残暴方法虐杀动物的行为是野蛮的,绝对与真正意义上的城市文明相悖。早已走出荒蛮的人类理应对生命价值有基本的理解和尊重:生命本身是有尊严的,各种生命形式在天地间分享着生存权利和生命价值。在无情地将狗用乱棒打死之时,作为人类有必要去体会:这只被大棒追打着的狗,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所感受到的那种巨大孤独、恐惧、愤恨以及绝望。倘若心灵没有隔离,这种感受是人可以体验到的,因为人类与狗一样对生命无比珍爱。既然人有这种基本的“恻隐”的人性,他就有责任避免它们置于这样的情境之下。倘若人类对这种狗的绝望感觉无动于衷,甚至有些人可能生出些恶意的快感,那么这个动物的死就不只是动物的悲哀,更是人类的悲哀,因为人类对其他生命形式的肆意伤害无异于“间接的自杀”。以残忍的方法构建起的人类社会,也必然有一天以残忍告终。

19世纪的都灵街头,当哲学家尼采看到马车夫鞭打一匹马时,他冲过去,眼含泪水用身体护住那匹原本高贵而优美的马。遗憾的是,新世纪的今天,某些公共权力部门的执法水平和行政道德愧对尼采,也愧对人类文明史的丰富积累。来自公共权力的虐杀行为,从心理学角度分析,是由于长期处于孤独和隔离的封闭状态而被极度不安全感所支配,对狗的自由而欢快的存在怀有强烈的内心恐惧。这是需要治疗的心灵创伤。但不管怎样,身着公务员制服者手提打狗棒不仅不够雅观,还很容易导致城市居民对政府部门的负面印象,比如粗鲁、强横、缺乏对生命的关爱。“热爱自然,保护动物”的宣传在打狗棒下变成空洞而又虚假的口号,则更是必然的了。

建设一个清洁卫生的城市固然是非常必要的,能够申请到国家的旅游卫生城市的资质也许还是有极高含金量的,地方政府为这些目标而努力本也无可厚非。但要建立一个真正现代意义上的文明城市,仅仅有一个没有动物行迹的洁净街道却远远不够。它更需要一个和谐健康、善意包容的人文环境。维护尊严,崇尚道德,尊重生命,这些更应该是承担城市管理职能的公共权力部门要时时用心维系的关键所在。《古文尚书》有言:“道心惟微”,持守住人性之道何其不易,岂能不审慎地把握和应对?让狗的存在不与这个城市的卫生为敌,一定有比虐杀更好的办法,或许负面作用会小些,对城市居民心灵的伤害会少些。

张广天:我的朋友京不特

 上世纪80年代的一天,我拿了本油印的刊物《撒娇》回家,正值我的一个中学朋友在门口等我。他是个情痴,当时正恋着一个长得有几分象邓丽君的女孩。他接过我手中的《撒娇》翻看起来,忽然眼睛一亮,被其中一封邓丽君发自俄亥俄州的信打动。这封信煞有介事地写了邓丽君的近况,以及她和庄奴兄对上海诗人的惦记之情。顿时,我的这位平时对我的诗歌活动不屑一顾的朋友改换了面目,对我毕恭毕敬,并详细打听书信下面的落款地址是否属实。我告诉他,那只是个游戏,撒娇嘛,就是用孩子和女人的方式捣蛋。可后来我听说,他还是按那个杜撰的地址给邓丽君女士发了一封信。真不知道在那个还保留邮政检查制度的旧上海,当邮政检查官们拆开这封神秘的准备飘向异国的密件时,脸上会有怎样不可捉摸的神情。

 
  这份《撒娇》的创刊人、发起人,就是京不特,我在博客主页的链接栏里写着——“撒娇领袖京不特”。他也是我《人类的当务之急》中首先出场的传奇人物,刚在博客上连载时,我用“匀”的名字替换了他,现在终于都改过来了。为什么要这么做?这是京不特和我以及第三者之间的秘密,也算是我们经年历久的撒娇活动吧,出于游戏道德,我并不公开。
 
  当时,参加《撒娇》活动的有不少人,其中默默以锈容的名字也介入其中,他常解释,他有生锈的夕阳一般的容貌。这个时候,他的强大自恋倾向的真情表露,让我觉得很可爱。
  我们几个人约好了到天山新村林沁园家里讨论《撒娇》。京不特当时在虹口的“钟山中学”实习,他带了一包学生的档案资料过来。我们一张一张地仔细翻看,当然,主要是看女孩子。其中,有一个长得很清灵、秀气,我们大加赞赏。不特说:“从阳光下看她的皮肤,微透不透的,细细的绒毛楚楚历历。”我们都很羡慕他,可以成天和这么漂亮的美眉在一起。我们猜想,他当然少不了在数学课堂上贩卖他的撒娇私货,定当引来美眉的眉目传情。这样漂亮的典型的上海美眉现在是看不到了,回忆一下也算是曾经沧海的资本吧。
  那时候,我们都很穷,林沁园家里只有几个发了芽的土豆,我们几个盘算了半天,终于放弃了煮土豆的想法,下楼去买一种烤得很焦很黑的饼。吃饼的时候,有点难咽,默默说,就当非洲女人的大腿,被切成薄片的大腿。或许他以为很性感,但我发现其他人和我一样,忽然有种被亵渎的感觉,反而更没了胃口。然后,就是林沁园胃疼,我从帽沿里抽出几根银针为他针灸,不特说他也想试试,结果除了我和默默,其他人都被刺上银针动弹不得,盘腿静坐在那里,颇有点象斯汀唱片的一张宣传画。默默生气了,说一针便打二十分钟,我们怎么谈正事?我想,他是埋怨没人再注意他了。
  晚上睡觉,我和胡一个铺,他老挤我,我便喊:“再不保持距离,我涂点肥皂水把你干了。”于是,他向里蜷缩了几公分。这个事后来被传成我把胡给日了。不特多年后,还非常好奇而严肃地问过我。
  早起,林沁园放了点莫扎特的音乐,我说这个好听,利于晨功,默默又不高兴了,说我们结帮,是还乡团,意思是指我们热爱古典音乐有罪,不符合现代诗歌精神。但不特却打岔,说起刑法中关于偷越国境的事,好象徒刑一年,劳教三年。大家沉吟了一会儿,觉得这个有点宽厚,不符合酷刑标准,甚是疑惑。
 
  上海的地下诗歌,在那个年代,可能最有意义的就是撒娇活动了。我们这些人爱捣乱,爱胡闹,拒绝长大,严肃不起来,对板起面孔的各种理想主义和道德训诫都心存疑虑,但我们在绝望中希望反抗,希望获得属于自己的价值。现在想起来,所谓后极权主义时代的各种《回答》几乎都在那一夜被操光了,而不是操胡。京不特最具撒娇精神的诗句是——“阳光照耀你,也照耀我,你手淫,我也手淫。”
  当时,我和几个好音乐的朋友,其实也常常撒娇,最著名的,该数《约翰·列浓追悼大会》,场景是暴雨如注的天安门广场,传声媒介是高音喇叭,很多重要人物都到场了,李铁梅还唱了《仇恨入心要发芽》,最后,列农同志在中央公园的死,被界定为“帝国主义国家和修正主义集团的联手阴谋”,而列农同志则当之无愧地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今天,胡戈在DV中铺排陈凯歌,周星驰在电影里戏弄唐僧,我们在舞台上后先锋,CCTV的导演在工作之余解构十月革命,实际上和那时的撒娇精神是同出一辙的,都属于亚文化对主流的挑战。只是,上海的撒娇在那里沉没了,却在这里突兀了。
  整个80年代也许毫无意义,也许只是大老大和小老大的较真,大流氓和小流氓的博弈,从一种群众运动过渡到另一种群众运动。但我时时难以忘记的,就是在天山新村的那个晚上,它在2006年看起来都还那么年轻,那么令人神往。有时候,人的过去恰是他的未来。
 
  为了纪念那个时候,我把一首歌放在这里,它在很久以前就录好了,我迟迟没拿出来发表,原因是我那时太瘦,唱得气韵不接,而且念白也过于间离,听起来怪怪的,好在情感还算真切。不怕大家笑话,就当个资料,立此存照吧。
 
  《我的朋友京不特》
 
 
  词曲唱:张广天
 
  我的朋友京不特,
  好久不见你的信。
  听说你在缅甸住,
  又说你在哥本哈根。
 
  又到洞庭秋水凉,
  不见波送你归来。
  伊洛瓦底江涛怒,
  难平人间坎坷路。
 
  你我同在一个太阳下,
  都想回到上海那个家。
  当初为了真理去流浪,
  大风大浪我们都不怕。
 
  我的朋友京不特,
  你的笑容有点涩。
  那年聚在朋友家,
  我们似乎已猜透彼此的选择。
 
  替我去看看海的女儿,
  告诉我童话家他说没说谎。
  也许我们都在说谎,
  只是大难不死天命难违抗。
 
  一条大路笔直通天涯,
  草叶行舟白云作快马。
  心心念念浪子不回头,
  每个脚印都开出一朵花。
 
  我的朋友京不特,
  真想给你写封信。
  只是为了纸短情长,
  许多话儿想好又不讲。
 
  春风又绿江南岸,
  春来江水绿如蓝。
  姑娘们穿上花衣裳,
  上面写着绮丽的梦想。
 
  总有一天要回到黄浦江,
  看够往来的千轮万船。
  山水紧连心系亚非拉,
  海阔天宽胸怀更远大。
 
  我的朋友京不特,
  你的偈语化作了歌。
  爱你的姑娘僧侣如幻似梦,
  留下的光阴永驻不灭。
 
  我的朋友京不特,
  你的青春走出了黑夜。
  住过的学校寺院空空如也,
  留下的空间是大千世界。
 
  我的朋友京不特,
  你的偈语,你的诗歌,
  你的姑娘,你的僧侣,
  你的学校,你的寺院,
  空空如也!
 
  我的朋友京不特,
  你的青春,你的爱情,
  你的生命,你的自由,
  你的梦想,你的家园,
  空空如也!

86年文化热潮回顾:“谢晋电影模式”大争鸣

“谢晋电影模式”大争鸣
关于八十年代文化复苏浪潮的黑色记忆
 
有关谢晋电影模式的争鸣,是我个人生命中的一次危机体验,也是中国电影的一个奇特标记。作为文学研究者,我不可思议地卷入了另一个陌生领域,并且在那里掀起波澜,这是不合常理的现象。此后我再没有回到那个领域,更未公开讨论过那个事件,因为它只能带给我黑色的记忆。
 
八十年代中期,第三代与第四代导演扮演了中国电影主流的角色,而上海电影则支撑着中国电影业的半壁江山。杨延晋(《小街》)和吴怡弓(《巴山夜雨》、《城南旧事》)是第四代电影的杰出代表,而第三代著名导演谢晋,此时的事业,正是如日中天,达到了他本人的颠峰状态。他开辟的所谓“政治电影”,成了许多中国研究者和某些西方学者的重要对象。与此同时,第五代导演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在各大制片厂刚刚完成“实习期”,正在跃跃欲试,企图以先锋电影的姿态,跻身于新电影和新文化的建构事业。但横亘在他们面前的,却是第三、四代导演和旧电影美学原则的巨大墙垣。
 
上海的沪西工人文化宫,位于普陀区的中心地带,是当时上海“群众影评”的重镇。西宫影评组长楼为华,一个极富组织能力的工人活动家,现任北京嘉华筑业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在他的领导下,该影评组跟华东师大学生影评协会联手,假手本城青年文学批评家的力量,举办各种电影讲座和艺术研讨活动,吸引大批工人影评积极分子出席。我和李劼都是当时西宫的常客,在那里频繁出没,为他们输送思想粮草。就在西宫的讲座上,李劼首次提出“谢晋电影时代应该结束”的口号,赢得工人影评员的热烈掌声。以工人为实体的前卫电影评论运动,秉承文 革期间上海工人影评的组织形式,却又嫁接了高校知识分子的前卫思想,这种奇特的组合,令上海的“群众影评”呈现出生气勃勃的面貌。
 
西宫影评的这种特殊地位,引发了一个奇怪的后果,那就是第五代导演的新片,通常都要拿到这里来试映,以接受上海工人影评圈的检阅。我记得当时前来试映的,就有陈凯歌的《孩子王》和张艺谋的《红高粱》,第四代导演、西安电影制片厂厂长吴天明,也把他的《老井》带来放映,听取工人影评员的意见。整个沪西工人文化宫,弥漫着自由热烈的艺术气息。
 
无独有偶的是,1986年,在前市委宣 传部长王元化先生的策划下,上海举办了城市文化战略研讨会。这是76年以来上海最开放的时刻,显示其引领中国文化复兴的博大雄心。应邀出席的有京沪两地的作家、学者、以及夏衍、石西民、杨西光等文化官员,共达三百多人,据说还拟定了《关于制定上海文化发展战略的建议》(草案)。19年以后,当年的中 宣部长朱厚泽先生,曾经向我解释当时文化开放的原因。他指出,“这是胡耀 邦的战略思想,没有他,就不可能有当时的文化开放的良性局面。”
 
1986年5月,作为上海城市战略研讨会的一部分,由上海作协、上海影协、上海电影总公司联合举办的“城市人生态和心态——城市文学、城市电影研讨会”,在复兴西路上影剧场召开,我作为青年文学评论家,在会上作了主题发言,首次提出“石库门文化”的概念,试图对上海标志性建筑的文化语义进行界定。我还在发言中对谢晋电影模式提出非议,认为它所塑造的忍辱负重的女性形象,代表着农业时代的道德-美学趣味,无法与都市文明及其现代性接轨。我记得,当时许多上海作家如王安忆、程乃珊,评论家如李子云、周介人、吴亮和程德培等,都出席了这场研讨。
 
上海《文汇报》文艺部主任徐春发,当时就在城市战略研讨会的现场,听过我的发言之后,决定组织有关谢晋电影的讨论,打电话到我任教的上海财经学院,辗转查到我的住址和传呼电话号码,约我把会上陈述的观点,写成一篇2000~3000字的文章。我在电话里答应了徐,并在几天后把文稿寄给了他,原名是《告别谢晋电影模式》,后被编辑改为《谢晋电影模式的缺陷》。
 
我在短文中指出,谢晋电影具有确定“模式”,恪守从“好人蒙冤”、“价值发现”、“道德感化”到“善必胜恶”的结构。无论是《天云山传奇》、《牧马人》和《高山下的花环》,总有一些好人不幸地蒙受冤屈,接着便有天使般温柔善良的女子翩然降临,感化了自私自利者、意志软弱者和出卖朋友者。谢晋向观众提供的这种“化解社会冲突的奇异的道德神经”,体现了一种“以煽情性为最高目标的陈旧美学意识”。我还认为,“谢晋电影宣扬陈旧的道德观,与现代意识格格不入,是中国文化变革进程中的一个严重的不协和音”。
 
寄出短文之后,我便前往大连出席一个有关当代文学的研讨会,把这件事抛诸脑后,因为在我看来,它顶多是一次小规模的学术对话而已。但徐春发却对此保持着必要的职业敏感,为慎重起见,在收到我的稿子之后,徐春发另约了一篇反驳文章――江俊绪的《谢晋电影属于时代和观众》,甚至违反编排逻辑,把反驳文章放在上面,而把我的主文放在下面,看起来颇有点供人批判的“反面教材”的味道,以期达到“平衡”效果。但这种小心翼翼的版面安排,还是引发了意想不到的激烈反应。
 
7月8日文章见报的当天,上影火速组织人马通宵达旦地开会,商议和部署政治反击,策划对我展开全面围剿,将正常的文化争鸣,变成一场文 革式的政治大批判。在会上,上影厂和电影局要求它的评论班子详细分工,针对我文章里的各种观点,分头撰稿批判,同时利用行政关系,对《文汇报》施加政治压力。
 
就在上影策划政治反击的同时,文汇报的学术争鸣还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李劼随后也在该报发表文章,把他在西宫提出的观点细化,进一步提出“谢晋时代应该结束”的观点,文章指出,“谢晋模式”是“中国电影的一种悲剧性现象”,应该对这一“封闭的稳态模式”予以“击破和超越”。《文汇报》能够开辟版面,容纳非主流声音,实属难能可贵。尽管文艺部主任徐春发最终为此丢了乌纱帽,但文汇报却因此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上影布置的围剿文章,开始在全国媒体上大批出现。但与此同时,我的文章也被全国数百家报刊杂志报导、转载和评论。在研讨会之后不久,我又在陕西南路上海戏曲学校剧场,做了有关中国电影的专题演讲,到场的社会听众多达一千余人,场面壮观,而听众的文化激情,更是令我感到非常惊讶。这样的社会讲座,好像还有几场,但具体的演讲者我已经忘了。它标志着80年代上海文化发展的罕见高潮,但它随后就被保守力量所吞没,迅速消失在岁月变迁的河流里。
 
在谢晋模式讨论中,上影集团扮演了过度自我保护的角色,甚至有人对我放出狠话,声称“恨不得寝其皮,食其肉”。上影内部与我有点“瓜葛”的人士,见我有如见了瘟神,唯恐避之不及。好在我当时在大学里教书,行政上跟上影毫无关系,他们的棍子暂时够不上我,但我的几个朋友,却因此受到了株连,相继丢了自己的铁饭碗。文 革式的政治手段,在文 革结束十年以后,仍然发挥着令人胆寒的功效。
 
上海电影局下属杂志《电影新作》的编辑Y,华东师大80级毕业生,仅仅因为是我的同学,无法承受压力,被迫出走日本,事过境迁后才悄然返回祖国;上影厂文学部编辑杨欣,华东师大85级毕业生,原华东师大影评协会会长,被迫出走澳大利亚 ,至今还在墨尔本居住。她的电影梦想被无情地击碎。她跟祖国的关系,从此被彻底切断。据说她现在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但她的命运,却已因我而发生剧烈的改变。
 
《电影新作》创办人兼主编王世桢先生,1922年出生,是资深的电影评论家,历任上海电影局艺术处副处长、天马电影制片厂副厂长兼文学部主任、中国影协上海分会秘书长,却因邀我参加该刊在千岛湖举办的理论研讨会而获罪,遭遇严厉的内部批判,年迈的身心饱受摧残,最后被迫提前“退休”,黯然离开了他为之奋斗毕生的电影现场。数年之后,我专门前往他家探视和慰问,他的愤懑和无奈之情,依然令人扼腕。在这场政治迫害运动中,虽然我得以侥幸逃脱,但朋友们却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八十年代文化开放的高峰时期,一场文化争鸣居然会引发如此严酷的后果,这是任何人都始所未料的。我在此提及他们的遭遇,是希望对他们的无辜受累,表达我迟到了20年的歉意。
 
中国电影评论学会会长、杰出的电影评论家钟惦斐先生,在文汇报上发表整版文章,对这场争鸣作了首肯,此举对平息来自上海电影集团的恶性围剿,起了某种缓冲作用。他在文中写道:“朱大可的文章很有闪光处,除了作为理论的概括和勇气,更重要的是他把电影作为文化现象,表现了对整个社会和文艺的责任感”。(《谢晋电影十思》,1986.9.13《文汇报》)。钟惦斐先生还在文中肯定了谢晋电影的积极意义。但上影甚至连这样的公正声音都无法容忍,他们此后又利用夏衍的意见,掀起了攻击钟的运动,但那些文章最终都成了历史的笑柄。
 
夏衍在1986年第10期的《电影艺术》上,发表《要大力提高电影质量——在中国影协主席团委员座谈会上讲话》,其中谈及这场讨论时称:“我读了朱大可、李劼文章,把“谢晋电影模式”说成‘化解社会冲突的奇异神话’,烙着‘俗电影的印记’,‘是一个封闭的稳态模式’,‘是中国文化改革进程中的一个严重的不协和音’,甚至把‘谢晋模式’说成是一种儒学,说谢晋的时代已经结束,这就似乎太轻率、太武断了。” 这是国家主义威权所作出的行政鉴定。据未经证实的传言称,夏衍的干预,是导致文汇报文艺部主任徐春发被撤职的幕后原因。一场天鹅绒文字狱,就此拉上了完美的帷幕。
 
1986年10月,正值明丽的秋天,我和李劼应邀前往温州文联讲学,在那里受到当地作家的热烈欢迎。我们参观了当时“资本主义的桥头堡”,从桥头镇的纽扣市场,到市中心的个体户家庭,我们被以纽扣为象征的“微观经济”所震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巨大能量,成为我走向自由主义神学的重要启示。
 
在文联的讲习班上,我除了谈论文学之外,又再次批评谢晋为代表的中国电影现状,温州日报把我的讲学和讲演观点做成新闻,发表在第二天的头版头条上。不料竟引起了胡乔木先生的强烈关注。
 
当时胡正在温州考察,收集当地资本主义的“复辟”材料,见报之后,他叫秘书打电话给温州文联,提出要跟我公开辩论,同时索取我的讲演稿或讲演录音。文联的负责人一方面对乔木老关心年轻人的思想观点表示感谢,一方面又巧妙拒绝了对方索取讲稿的要求。他说,朱大可这个人讲演从来不用讲稿,又谎称那天山上停电,未能进行录音云云。对方无奈,只能作罢。当然,所谓的公开辩论,也就不了了之。
 
在当时的语境下,文学小人物跟政治大人物的平等对话,实在只是一种真实的虚构。不仅如此,任何反思的声音,都面临着夭折的危险。12月下旬,我应北大学生会之邀,出席该校首届艺术节,并再次作了有关中国电影的演讲,赢得学生的热烈掌声。就在我演讲的现场,丁玲创办的《中国》杂志编辑牛汉和吴滨等人,向学生派送着该刊的终刊号。它的黑色封面,仿佛是某种不祥的预兆,向我们预示着另一场风雨的来临。果然,短短数天之后,一场声势浩大的运动突然爆发,文化界经过了短暂的复苏之后,再度回归了沉默。
 
以今天的尺度来看,我当时也就只能算是个初出茅庐的“理论文青”而已,我的文章里出现了诸多偏颇失误之处,根本没有击中谢晋电影模式的要害。在我的所有文论中,这篇东西只是中下之作,我甚至没好意思把它收进我的第一个文集《燃烧的迷津》里,从而令许多读者大失所望。这篇两千字文的唯一价值,只是抛砖引玉,触发了人们对中国电影的反思。它与刘晓波对中国当代文学的批评、王小山对传统中国画的批评一起,被港台媒体并称为“1986年中国文化界三大冲击波”。有人认为,它的直接后果,是促进了第三、第四代导演的退位和第五代导演的全面崛起。
 
在1987年,我又先后写了数篇长文,详尽分析谢晋电影的弊端,着重指出他的“政治电影”的本质,就是过度迎合当时的政治强权的美学机会主义。他的电影,不是讴歌造反女英雄春苗,就是讴歌忍辱负重的传统女性美德(《天云山传奇》和《高山下的花环》),这种随着政治时局变化而剧烈摆动的策略,就是谢晋成功的最高秘密。虽然这些文章观点更为清晰深入,其水准远在文汇报的短文之上,却只能发表在一份地区文艺刊物上,它的模样,就跟火车上兜售的地摊刊物似的,根本无人关注。这场原本可以健康深入的文化争鸣,经过反复挣扎,终于夭折在光线黯淡的1987年春天。
 
有人这样认为,由于我的批评,谢晋和上影厂从此一蹶不振。这种看法并没有太多的根据。艺术家的衰退跟外部批评无关,而只能基于其自身的原因。总体上说,八十年代的人们对公开批评与反批评还很不习惯。谢晋本人通过解放日报记者采访,为自己高调声辩,这本来是可以理解的事情,但因争论没有深化,谢晋本人也未能抓住自我调整的契机,此后所拍的几部影片如《最后的贵族》、《清凉寺的钟声》、《老人与狗》、《女儿谷》》和《鸦片战争》,艺术价值不断衰退,好像在蓄意验证我的预言。 
 
另一方面,上影厂没有在争论中及时反思,反而讳疾忌医,大加围剿,以为那样就以可以压制不同声音,结果日薄西山,终于由当年中国电影主力,沦为一个毫无创造力的三流公司,至今仍然只能靠招募港台明星和政府拨款来苟延残喘。它的悲剧性命运,正是中国电影业大衰退的历史缩影。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第五代导演不断推出好片(如《红高粱》、《黑炮事件》和《霸王别姬》),声望日隆,迅速取代第三、四代导演,成为中国电影的中坚力量。谢晋电影模式遭到了遗弃,而谢晋时代也无可挽回地拉上了帷幕。在那些“保卫谢晋”的喧嚣过去之后,人们看见了历史的坚硬表情。
 
北京电影学院教授倪震,是这场争鸣的重要观察者和见证人,他以后在一篇总结性长文中指出,“青年评论家朱大可对谢晋电影模式提出尖锐而又中肯的批评,持续数月之久的诸家辩论,无论对创作者本人或是论者、观众,都引发深省。检讨所及,远远超出谢晋电影本身,撼动了中国主流电影传统模式的稳定形态。”(《电影评论对电影创作的期待》)
 
谢晋的一生,无疑是展示旧式艺术家心路历程的橱窗。他先是在文 革前拍摄《舞台姐妹》和《红色娘子军》,探求被压迫妇女的解放道路,而文 革期间,迫于政治压力,他又与谢铁骊在联手拍摄革命样板戏《海港》和革命京剧《磐石湾》,也是样板戏影片中比较乏味的两部。文 革后期,谢晋终于完成了自我改造和政治转型,拍摄了以阶级斗争和打倒走资派为主题的四人帮电影《春苗》,这无疑是谢晋的倾心打造之作,也是他一生中拍得最成功的片子,由此成为文 革影片的“最高样板”,他本人也随之成为江青文艺路线的劳动模范,这意味着他已经成功地完成了内在的精神转型。而文 革之后,他又在上影集团的庇护下,再度进行政治转型,拍摄了控诉文 革的《牧马人》、《天云山传奇》和《芙蓉镇》。谢晋的墙头草电影系列,正是当时工具型知识分子的精神写照。
 
曾经有人在互联网上发帖指出,谢晋的经历,在某种程度上比余秋雨更为典型,因此他比余秋雨更需要政治忏悔。我对此并不赞成。正如我从不赞成强迫余秋雨忏悔一样。文化批评的主要对象是文本,而不是作家的人格。忏悔是作家个人的精神选择,我们只能对此提出建议,却无权做出强求,否则就会沦为另一形式的道德暴力。这个原则在谢晋公案上同样适用。作为“四人帮电影”的重要成员,谢晋无疑应当有所反思,但他是否需要忏悔,则完全取决于他本人的道德选择。中国电影刚刚结束百年华诞的狂欢,我不想对此有所非议。重新书写20年前的往事,不是为了展开文化清算,而是为了保存正确的记忆。(2006年3月写于上海莘庄)
 
(作者说明:时过境迁,有些记忆已经模糊。尽管本人为此检索了部分文献资料,但叙事中仍有一些令人迷惑的缺环。若因此而造成某种讹误,则都是作者本人的责任。我尤其希望本案有关人士能够补充和纠正本文的错失,共同完成这一文化公案的真相陈述)
 
 
本文题图:岳敏君《节日》

贺卫方:“黑话”般的法律语言

任何建立在独特知识和技能之上的行业或职业都会发展出一种独特的话语体系,即所谓“行话”。一方面,行话确保了行业内部交流的精确和节省,也是增进行业内部成员之间的团结;另一方面,它又是外显的符号,对于外“行”人而言,这种符号足以激发他们对于这个行业的好奇、尊重或畏惧一类的感觉,如此就可能在内外之间划界,有时甚至可以强化某种行业化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布迪厄所谓“合法性语言”(legitimate language,参看Pierre Bourdieu, Language and Symbolic Power,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1)就是指特定风格的语言的这般效果吧。

 

法律行话,即我们平常所谓“法言法语”者,也是一套相当独特的语言。记得《物权法》草案公布之后,不少人表达了不满:那么多的专门术语,看都看不懂,还让百姓提意见,岂非刻舟求剑?就是啊,民法学家们所使用的那些怪怪的概念术语,什么“用益物权”,什么“善意买受”,什么“共同共有”,什么“按份共有”,外行人一看,脑袋立马就大了。从前审议《民法通则》的时候,一位老同志看到草案上说财产的所有权人对于财产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大为光火,斥责说:我们的同志犯了错误,可以对他处分,记过、警告、留党察看都可以。一栋房子,你怎么处分它?!在场的那些法学专家面面相觑,只有苦笑的份儿。

 

对于法言法语表达不满的不只是我们这里的“老同志”,拿破仑更是这方面的显赫人物。这位军事天才在武略之外也颇具文韬:他积极地参与到《法国民法典》的编纂之中,在参政院审议起草委员会所起草条文的102次会议中,他至少在57次会议上担任主席。这位当时年仅34岁的国家元首在主持法典编纂的过程中表现了令人着迷的个人魅力。“他不断地将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到生活的现实而不是法律的技术上;他会迅速地扑捉到抽象规则的实践关联;他会打断琐碎无益的枝节争执,并通过提出明晰简洁的问题将讨论带回到实际和具体的问题之上;尤为重要的是,他坚持法典的起草风格对于即使是他那样的非法律家业应当透明易懂。曾有人说,民法典的语言之所以如此清晰明瞭,正是因为其起草人每选择一个此剧时都要自问:他是否能够见到诸如拿破仑这样虽然不熟悉法律专业术语,头脑却机智灵敏的外行人的批评。”(茨威格特和克茨:《比较法总论》,贵州人民版页157)拿破仑的努力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证据之一是,著名作家司汤达为了改进文风,每天都要读一段民法典。能够把法律界的“黑话”洗刷得如此白皙光鲜,这是何等的功力!

 

不过,我们在“白头宫女说玄宗”的时候,也许不要真以为法言法语居然完全可以被日常语言取而代之。读者诸君不妨读一下翻译为中文的《法国民法典》,其中外行人难以索解的专业术语正多着呢。这里也许有文化差异上的原因。由于法律在整个西方历史上的重要地位,法学家的知识不断地渗透到社会生活之中,不少法律话语也许已经进入民众的日常语言之中,尽管仍然存在着意义解读上的内行与外行之间的不同,但是,至少没有那么强烈的异己感了。但是,当该法典译为中文,我们这里的法外读者的背景知识却很难与之交融互动,甚至完全是格格不入。

 

《德国民法典》也许提供了一个反例,表明即便是在西方,一部伟大的民法典也会是一部法学家的“独门暗器”,但是这种与日常知识的脱节恰恰可以成为法典保障人民权利的前提。

 

2006年4月30日

狄马:天赋人权与人赋人权

吃饭

所谓天赋人权,实际上就是人在自然状态下就已经享有的权利,所以也有人直接把它称作自然权利。相比人在进入文明社会以后用法律固定下来的权利,它不受人间任何意志或权力的干涉,只以自然法作为它的根本准则。比如对一个人来说,吃奶就是天赋人权。因为吃奶是人类在进入文明社会之前就有的,而且对每个人来说,又是与生俱来的权利,因而被认为是天赋人权。相对而言,喝奶粉的权利就是人赋的,而不是天赋的。因为自然在造女人的同时,只赋予了每个育龄期的妇女一对坚挺的乳房以及在产后流出乳汁的能力,而没有给每一位分娩后的妇女,同时配备一把汤勺、一个奶瓶以及一堆按“科学配方”配制好的奶粉。因而小孩喝奶粉的权利就只能被认定为是人赋的。

人赋人权当然没有什么不好——至少比人夺人权强——但人赋人权必须和天赋人权相适应。也就是说,人赋人权只能是在天赋人权基础上的合理推演,它不能和天赋人权相违背,否则,就会遭到报应。比如在文明社会里,母亲当然有保持体形的权利,但我们不能假设自然单因为女人“优美的曲线”就造出一对乳房和两个乳头来,因而保持体形的权利就只能是人赋的,而不是天赋的。当人赋的“保持体形的权利”高于天赋的“吃奶的权利”,即全人类的母亲都拒绝母乳喂养时,她的孩子就会因缺少某种抗体而失去免疫力。因为人类现在不知道,而且永远也不知道自然在母乳里究竟放了什么微量元素。

幸好,人吃奶的时间很短暂,人一生大部分的时间是吃蔬菜和粮食。吃蔬菜和粮食当然也是天赋人权。这就是说,人最初对大地上所有自然出产的果实,享有绝对的主权。任何一个人,只要他来到这个世界上,便不分男女老幼、贵贱尊卑,只要饿了,便可以像一只树獭一样随意摘取他认为可以吃的东西,不必征求其他人的同意。“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是后来随着私有权的产生,人类才有的清规戒律。

私有权是怎么产生的?是劳动产生的。是劳动增加了土地原本很低的产出,是劳动驯化了动物,使它们脱离原来的自然状态,成为人类生存的一部分。没有谁会否认经过自我垦殖、耕耘的土地,收获应当归我;没有谁会否认经过自我驱逐、杀戮的野鹿,应当归我烹煮。

自然理性告诉我们,谁使自然的东西脱离了原来的状态,谁就拥有了他劳动后增加的那部分利益。因为劳动既然是一种天赋人权,那么,劳动后所得的财物就天然地属于我自己。至少在给别人留有同样的可供开垦的土地和可供利用的牲畜情况下,事情就是如此。

那么,这种私人占有财物的情况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是劳动前,还是劳动后?一个小孩看见树下有一只苹果,准备弯腰去拾的时候,这只苹果仍然不属于他自己。因为这时完全有可能有一头野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苹果叼走,而且算不得抢夺。只有当这个小孩将苹果攥在手里,另一个小孩劈手将其夺走的时候,才是真正的强盗行为。同样,在印度河里顶水的少女只有当她将河水舀起、盛在罐里的时候,这水才真正属于她自己,而她在这里洗手或洗澡的时候,印度河不能属于她一个人。

这就是国家产生以后,各国确立财产权的基础。但在货币和贸易形成以后,情况稍有不同。因为在自然状态中,一个人不可能收藏比他自身享用多得多的东西,一来造物主不会允许他糟踏和败坏粮食,二来为他所享用不了的东西耗费精力是一件愚蠢的事情。一个人吃得再多、再好,也是一日三餐,住得再大、再豪华,晚上也只能睡一个人的床铺。因而他的占有、他的贪婪不会侵害别人的利益。但有了货币以后,一个人可以收藏超出他自身享用几千倍、几万倍的东西。财物的观念价值远远大于它的实用价值。这时,一个人,一个组织或一个国家就有可能运用才智和武力,宣布一定范围内的土地、山水、矿藏全部属于自己。

当然,一定范围内的土地、山水、矿藏属于一个人、一个组织或一个国家,也不是绝对不可以。但这得有个条件,就是你得征得在你所有权范围内其他居民的同意,而且得保证他们人人有饭吃。否则你就别怪他们砸烂了你的设备,毁坏了你的园林,割断了你的输油管道。除非你能证明,你的财产比他们的生命重要,或者,自然造就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饿死他们。也就是说,来源于永恒的自然法这时仍然适用,而且高于各国明文制定的实在法。如果一个人、一个组织或一个国家将部分或全部土地和自然资源占有,又无法保证人人有饭吃,那么他(它)就得放弃所有权。因为天赋人权高于人赋人权。私有财产或国家财产无论如何神圣,也不能“神圣”到因为他(它)的占有而使别人饿死的程度。伯夷、叔齐因为不满周武王的以暴易暴,躲到首阳山,义不食周粟,整日煮薇菜充饥。因为古老的自然法则告诉他,自然的每一片山林、每一洼湖泊、每一株草木都赐给人类自由享用,但“周粟”却是周朝臣民的劳动产品,他俩无权免费享用。至少还在留有像首阳山这样的荒山野岭可供别人开垦时,事情就是这样。但最后当他们听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连他们吃的薇菜也属于“圣上”时,就只有饿死。喜儿不堪黄世仁的凌辱,逃到深山,以吃野果和供果为生。但她比伯夷、叔齐幸运的是,黄世仁虽然广有良田,但他知道野果和山洞不是他的,所以不敢组织人马搜山,也没有通知当地警察机关将“三无人员”杨喜儿收容遣送,否则喜儿肯定会被饿死,或者会被收容站的工作人员打死。

但现实有时比喜儿遭遇的更坏。因为文明世界已基本上不允许人们随意采摘果实,也不允许人们随便睡在哪个山洞里。除非他心甘情愿被国家森林公园里戴红袖箍的抓住,并严加看管。这时就有一个问题,即如果一个人、一个组织或一个国家将全部土地和自然资源占有,又无法保证人人有饭吃,而且拒不放弃所有权,那么,作为一个个体的人,他将如之奈何?依照风险系数的大小,大致上可以有三种选择:抢粮食;讨饭吃;等死——如果等死也算一种选择的话。第一,抢粮食,有时也叫“吃大户”,或者“打土豪,分田地”,学名又称“造反”、“起义”、“革命”等,不一而足。因为要冒杀头,凌迟、灭门九族的危险,所以过去的一切经验表明,不到万不得已,人们不愿因此铤而走险。最常见的选择是“要饭”。一般来说,要饭不是一件体面的事情,因为在他所索要的食物上面没有自己的劳动。而我们知道,如果没有劳动,麦子不会变成面粉,水不会变成酒,树皮不会变成布料。但有一种情况下,要饭就是一件无可厚非的、甚至是有尊严的工作,即所有者剥夺了天赐的土地,且不许他通过诚实劳动养家糊口,这时,要饭就成为一项神圣的权利,同其他工种一样,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至于最后一种“等死”,我没有经验。当然,如果我有了经验,即确实等到了,也没有机会报告大家了,因此还是付之阙如的好。

喝 水

除了吃饭外,喝水当然也是天赋人权,我们不能设想自然给人造了各种喝水及排水的器官是故意逗你玩。联合国人权宪章规定人人有饭吃,而没有说人人有水喝,是因为喝水的权利在起草者看来是不言而喻的。中国先人造的“活”字,从“水”从“舌”,足见古人早已意识到喝水对人是不可或缺的。而需要搞清的是,喝水的权利是天赋的,但喝开水的权利却是人赋的——人嫌自然所赐的冷水不好喝,就用火将它烧开。因此,你可以在你足迹所到之处的任何一条河流里喝水,但你不能闯到任何一户农家或市民家喝开水。因为水变成开水是需要劳动的,而根据自然理性的法则,任何一种自然产品一旦有了劳动,就天然地变成了劳动者的私有物,至少在将整条河流留给别人解渴的情况下,事情就是这样。

一个开发商要将河流变成鱼塘,当然也可以,但这应有三个相互关联的条件:征得附近居民的同意;免费供给他们水喝;供给水的水质不得低于自然提供的冷水。关于第一条,你可以召集饮用此水的全体居民公决,也可以和他们的委托代表谈判,必要时甚至可以承诺,免费供给他们开水等。但有一点,你得保证人人同意,即如果他们当中有一人酷爱冷水,他嫌热水烫得慌,你就得另外协商补偿,比如你可以将鱼塘里的鱼免费送给他品尝等。如果一切办法都想了,他还是不答应,你只能拨出一条小溪给他。关于第二条,即免费供应水的问题,是要照顾他们中一些弱势群体的利益。假如你的水是收费的,而他们中一些人由于智力、残障或由于懒惰交不起你索要的费用,就很难保障他们的天赋人权。但你知道,在你未来之前,自然是从不向他们收费的,不管他们穷富、贤与不肖。最后一条,即供给水的水质不得低于自然提供的冷水,原因是:我们说的“喝水是天赋人权”的“水”,指的是自然赐给人们的天然的、干净的并能保证人们健康的水,不是自作聪明的什么“纯净水”、“矿泉水”,更不是工业废水。

如果一个开发商既没有征得附近居民的同意,又不能免费供给他们干净的水,那么,凡饮用此水的任何一个居民都可以将他的鱼塘砸烂,以显示天赋人权的神圣性。因为我们不能假设自然将各种饮水的器官近乎完美地统一到人体上,又恶作剧似地不给他们水喝;也不能假设自然将这一条河凿在此处,又让这里的居民到别处挑水,这不符合它的节约原则。而我们知道——以往的一切科学研究也证明——自然创造天地万物,哪怕是微小到一只臭虫都不会浪费精力或多耗材料。

类似的例子当然还可以举“呼吸”,因为呼吸也是天赋人权。但同样需要指出,这里说的“呼吸”,不是呼吸废气,更不是毒气,而是自然所赐的天然、干净、新鲜的空气。我们可以设想,假如造物主的意图就是要人们呼吸含有各种工业灰雾、二氧化硫以及SARS病毒的大气,就是要人们戴着口罩呼吸,那么,它为什么不事先在人的鼻子上一劳永逸地打造一副口罩?——但这个道理讲起来和喝水差不多,故不赘述。

性 交

性交的权利有些特殊,因为性交不可能一个人完成。既然性交只能发生在两个不同性别的人之间(同性恋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之内),那么就必然牵扯到另一个人的权利问题。因为根据自然理性的对等法则,你有性交的自由,可别人也有性不交的自由,你不能以你“性交的自由”妨害别人“性不交的自由”。因而两性之间的性行为以“自愿”为第一原则。

一对男女在自愿的基础上,两情相悦地进行性吸引、性占有,我们称之为性爱。性爱是自然赋予人类的一项神圣权利,任何人间法规都不应当与此相悖。因为根据自然法则,人这种动物是不宜于独处的,于是,自然造就了男人,又造了女人,为他传宗接代。但无限智慧的造物主担心人类有一天会看穿生殖和繁衍的实质——为至高的牧者制造羊只——而消极懈怠。因此,造物主命令人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并在徒劳无益的性行为中赋予了无限快乐的本能。从此,求偶和生育就不再是人为了满足自身欲望而进行的身体活动,而是自然赋予人的一项庄严使命。

比起性爱的神圣、伟大,人间的任何禁忌与限制都显得微不足道。比如,父权(包括母权)是人生在世首先要遇到的权力,但它只是为养育和保护幼小的子女而设立的,自然因为人在幼小时候的孱弱无助和懵懂无知,特别赐予父亲一定程度的统辖权以帮助孩子成长,直到他能独立运用理性为止。因而,父权与其说是“权力”,还不如说是“义务”,一种替造物主看管“作品”的义务。任何超出此“义务”的权力都是无效的。比如,父母无权规定子女和谁性交,什么时候性交,因为这与设置父权的目的无关,就像父亲要处死或致残子女一样。子女也没有权力放弃自己不能放弃的东西,他们在年幼时,根据自然的安排放弃的只是一部分生命及自由权,比如,孩子没有吞金的自由,也没有跳楼的自由,但他们不能也没有预先放弃成年后的性爱权。当一个青年已经知道什么是美的,什么是丑的,什么样的性爱对象是适合自己的,并知道用什么方法赢得对方时,就可以肯定他已经达到了独立运用理性的程度,父母不再拥有干涉和指导的权力。也就是说,一个人只要不是精神病患者和白痴,如果他已经知道了性交,并知道用合乎情理的办法占有对方的身体时,就说明他的心智、体格已经达到了成熟的境界,而子女身心的成熟,恰好就是父母的目的,即子女成熟的开始,也就是父母权力的结束。一个明智的父亲应当忧虑的不是自己权力的终止,而是一个到了或已过青春期的儿女还“坐怀不乱”,那才表明自己的失职。

父母的权力虽然是暂时的、有限的,可以让度的,但毫无疑问,基于养育之恩和慈爱的心理,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性经验对子女的恋爱、婚姻提出建议。但这只能协商,不能强迫。一个民族几千年来替下一代选择性爱对象,并规定他们在何时何地性交,是这个民族历史上最无耻的一页。世界上还有哪个民族用几千年的时间动用全社会的知识力量,罗织各种理由,明目张胆地侵犯下一代人的性爱权?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导致这个民族衰弱退化的主要根源,以致一部文学史就是一部青春年少的男女向年老体衰的父母讨还性爱权的历史。我们看《孔雀东南飞》,哪里是什么“封建制度”摧残“美好、进步”的爱情?分明是一个处于更年期又常年守寡导致严重性变态的妇人利用母权驱逐假想情敌的严重事件。在这儿,焦母和刘兰芝不是阶级关系,也不是婆媳关系,而是情敌关系。而最终是焦仲卿的死亡终止了这场不公正的爱情博弈。从最早的那个丈夫叫“氓”的女子算起,包括唐婉、陆游,崔莺莺、杜丽娘、李香君、贾宝玉、林黛玉、秋瑾,他们无一不是父母利用国家道德合法剥夺子女性爱权的牺牲品。

国家,或者社会当然可以对其成员的性爱、婚姻进行良性引导,但像父母对于子女一样,只能协商,不能强迫。因为比起天赋的寻找异性的权利来说,一切国家、社会有关婚姻、家庭的规定都是人赋的。如果一对男女的性爱活动没有损及其他人的利益,社会应该清楚它是无权过问的。社会的职责是保护,而不是限制公民的性爱权。这是每一个代表社会行使执法权的人所首先应该明白的。例如一只公兔子想和一只母兔子交媾,就用不着拿着街道办事处的介绍信到老虎那里登记,而文明社会对自愿的婚姻也普遍取注册的办法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的双方,比如制止强奸、预防重婚、保护妇女和儿童等……因此,就本义而言,法律与其说限制,还不如说指导一个有理智的人正当地追求他的权益。符合此目的的我们称之为“良法”,不符合此目的的我们称之为“恶法”。

具体到性爱问题上,就是说社会实际上无权规定,一对适龄男女在何时何地采取何种方式性交。比如,一般说来人们出于天生的羞恶之心,并不愿意将性交这样的私生活暴之于野,但由于某种迫不得已的原因,比如贫穷、疾病或不择食等,一些人可能在有人的地方交合——我上中学时就在老家陕北,亲眼见过一对乞丐在大桥下面公然“野合”。社会如果采取一刀切的强硬措施,就有可能剥夺一些无家可归者、无床可上者的性交权。再比如,西方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曾兴起过一场名为“天体营”的运动。那是一场旨在反判现存传统的文化革新运动。对此。社会公权机关如果“从重从快”地取缔,就有可能侵犯公民的“表达自由”。因而当“营”里的男女赤身裸体、狂歌滥舞时,警察只能站在“营”外“放哨”,并愁苦地说:“看来要让他们穿上衣服只有等待冬天的降临了。”卖淫嫖娼当然是丑恶行为,但这属于道德范畴内的事情,如果不牵扯拐带、诱骗、胁迫等非自愿行为,它本身并不违法。如果代表社会的公权机关不问青红皂白一律“严打”,就有可能侵犯男女双方的权利,尤其是女性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因为只有“权性交易”涉及公器私用时才是真正的犯罪。一个社会如果嫌卖淫嫖娼不好看,就应当首先保证每一位妓女能拥有比卖淫更有尊严的收入和工作,并能以一套科学而行之有效的方法进行预防和管理。《圣经》上有这样一个故事,文士和法利赛人带了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问难耶稣,声称要用石头将其打死。而耶稣只是弯腰在地上画字,良久,才说了一句:“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结果,跃跃欲试的道德民兵都灰溜溜地出去了,剩下耶稣对那个妇人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说话

说话的权利当然也是天赋的。但作为天赋人权的“说话”,指的是用喉咙说话,不是指到报纸、杂志、电台、电视、网络上说话。

自然状态下的先民当然也用喉咙表达思想,但想不到发表,更谈不上版税。比如,一个女猿人爱上了一个男猿人,不会直接就把他拉进洞穴按倒交配,合乎情理的想象是,女猿人攥住男猿人毛茸茸的大手,嘴里发出一些在我们现在看来稀奇古怪的声音。这就是求爱。那时当然没有文字,但女猿人发出的就是“爱情诗”,女猿本人就是“美女作家”。但后来人们觉得单靠声音交流,传播面窄,且不易留存,于是就发明了文字。比如,一个部落酋长发现山背后有一头獐子,就立即召集部落成员商议,谁打前锋,谁攻后卫,谁跑中场,肯定是有一番争论的,但由于没有文字记载,我们就不能看到那时候的领导讲话和普通群众“举手表决”和“掌声通过的”情形。

有了文字当然是好事,人们可以汲取更为久远的经验,可以更广泛地传播自己的思想和意见,但“治人者”几乎从文字诞生的那天起就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所以仓颉造字“天雨粟,鬼夜哭”。比如,在口口相传的“说话”阶段,皇帝爬灰、皇后偷汉,只可能在后宫以及几个亲随大臣之间流传,而且用不了几年就会湮灭无闻,而现在史官把它记录下来,刻在龟甲和兽骨上,这些秽乱宫闱的秘事就不再是几个宦官咬着耳朵互相传播的小道消息,而是一件铁板钉钉的千古事实。于是,各种各样的封禁办法,形形色色的书报审查,名目繁多、骇人听闻的文字狱从此史不绝书。

文字发明以前当然也有不让人说话的先例.但除了派人盯梢、雇人告密以外,没有什么好办法。周厉王统治时期,文字有了,但还不至于有报纸,他的残酷暴虐国人不能公开批评,就逢人讥讪嘲弄。厉王大怒,就在卫国雇了一些跳神的老婆子,监视他们,“以告,则杀之”。这是最早的政府打压言论自由的例子。但从理论上讲,这个办法愚蠢透顶,如果以一双眼睛盯一张口计,全国就得有一半人口被训练成卫国的老婆子——况且百姓不能说话,但还“道路以目”(用挤眼睛来表情达意)。所以,不出三年,国王就被流放到山西去了。

除了盯梢、告密,当然还有更彻底的钳制人口的办法,那就是割喉咙。割喉咙又称“罗马刑”。但与我们想象的正好相反,不论在罗马,还是欧洲其他地区,割喉从来都不是独立的行刑方法,往往只是临时的加重刑罚的手段。只有非洲、亚洲、中美印第安人以及墨西哥的一些原始部落还使用“割喉刑”,但目的不是压制舆论,而是用于祭祀神灵。只有历史上的某些政权才将其列为自己制服思想犯的行刑方法。史料记载,从1975年到1978年,“红色高棉”用刀割断了成千上万人的喉管,有些行刑者甚至重新启用了一种古老的割喉办法,那就是用尖利的棕榈树叶划开犯人的喉管,然后在颈动脉旁来回不停地拉。

用棉花塞嘴、用布条堵口或用竹筒封喉,比起割喉咙当然轻得多,但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不让人说话。而经验告诉我们,一个有言论自由(用报纸说话)的国家绝对有“口论自由”(用喉咙说话),而一个有“口论自由”的国家则不一定有言论自由,但一个连“口论自由”也没有的国家则绝对不会有言论自由。因此,历史上凡有远见卓识的民主政治家,无不对言论自由给予极大的信任。杰弗逊有一句名言:“如果让我在一个没有报纸的政府和一份没有政府的报纸之间选择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出于对天赋人权的敬畏和尊重,也鉴于以往国家剥夺个人表达权的沉痛教训,在这些伟大人物所创立的、对人类的文明进步曾起过或仍然起着巨大作用的历史文件里对言论自由都有明确的阐述:《人权宣言》认为,“无拘束地交流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每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只要他对滥用法律规定情况下的这种自由负责”(第十一条);《世界人权宣言》的创立者也认为:“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与传递消息、思想的自由”(第十九条);美国宪法的起草者做得更绝,正文部分凡七条二十一款,无一字一句提及言论自由,但在修正案中则以第一条的位置不容置疑地写道:“国会不得制定下列法律:建立宗教或禁止宗教自由;削减人民言论或出版自由;削减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请愿伸冤之权力。”因为在起草者看来,保障言论自由对政府来讲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正文里没有提到言论自由,而修正案也没有像一些暴政国家通常做的那样,反过来又对宪法已经规定的自由作出限定,而干脆说“不得制定”。

国家或社会将天赋的说话和表达意见的权利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当然是好事。只要不与天赋人权相悖,任何基于自由目的的法律都是对个体生存空间的拓展和延伸。因此,历史上凡有理性的政府对异己言论从来都是有容乃大,虚心接纳的。孟夫子倡言“君视民若草芥,则民视君若寇仇”,言词峻急,但梁惠王并不以“危害国家安全”而降罪;司马迁将“开国之父”刘邦写成无赖儿郎,并指斥当朝元首汉武帝“好大喜功,残民以逞”,也并没有见他以“煽动”罪身陷囹圄;唐诗人李白喝得烂醉,作“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也并没有见当地警察机关因“扰乱地方治安”行政拘留之。只有丧心病狂的当权者才惟我独尊,容不得一星半点异己的声音。好同恶异,顺昌逆亡,穷凶极恶地抓捕异议人士,当然有效,然而有限,所以古来长治久安的王朝没有一个是靠刺刀和暗探维持的。秦始皇“偶语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可惜二世而亡,前后不过十五载;国民党军统林立,特务满天,但从1927年窃取大宝算起,也只二十二个春秋,就流窜到孤岛上去了;友邦“老大哥”契卡开路,克格勃继后,辅以活埋、劳改、举家流放等措施,但在度过七十二岁的“中寿”以后,这个不可一世的帝国大厦仍然像纸房子一样地坍塌了。“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雍而溃,伤人必多”这是周厉王以杀止谤,周召公对他说的话。后来的“权力者”亦无不将此奉为治世的格言。可惜的是,“治人者”“奉”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也。

刘晓波:中共崛起对世界民主化的负面效应

中共领导胡锦涛首次正式访美,向美国作出了一系列姿态:为减少中美贸易逆差,中共送上162亿美元的大订单;为安抚美国对知识产权问题的关注,胡锦涛到微软总裁比尔﹒盖茨家做客,在访问微软公司时高调重申保护知识产权;胡锦涛在美国一系列演讲中均表示:中美拥有广泛的共同利益和坚实的合作基础。

然而,胡锦涛首站西雅图经贸之旅的热闹与白宫“布胡会”的冷清,再次凸现了中美之间的经济热政治冷和不信任。

大独裁

在冷战之后的世界秩序中,中国已经崛起为备受瞩目的国家之一。改革开放使中国成为发展最快的国家,苏联解体又使中共成为当今世界的最大独裁政权。

然而在与自由世界的博弈中,今日的中共独裁政权已经完全不同于当年苏共。中共不再固守意识形态,而采取了在经济上改革同时在政治上固守独裁体制的手段。

所以,中共的改革并没有给中国带来政治进步,反而是腐蚀了世界文明。中共现政权真有钱,金钱外交也真管用,它使残存的暴政得以苟延残喘,也使自由国家降低文明标准来迎合中共的政治要求。

大障碍

可以说,作为当今世界上的最大独裁政权,中共已经构成了全球民主化进程的巨大阻碍之一。

首先,中共政权已经取代前苏联而变成其他独裁国家的输血机。中共也开始用大手笔投资开始左转的拉美各国;中共更用能源合作来吸引极端反美反西方的伊朗等穆斯林国家。

其次,中共用金钱外交和多极政治来换取欧洲自由大国的政治让步。首先,中共利用西方同盟内部在伊拉克问题上的巨大分歧,与法、德、俄一起反对倒萨之战,孤立美国。

而在中共大订单和中国大市场的利诱下,欧洲大国法国、德国似乎已经完全接受了这个政权,两国政客以与中共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为荣,而完全不顾及人权等普世价值。可以说,中共已经变成打入西方阵营的一个楔子,使自由联盟内部对华政策的分歧越来越大。

最后,中共用国内大市场来利诱和要挟西方大资本,而资本的逐利本性则不管什么普世价值和公平贸易。所以,西方各国的大资本必然要对本国的对华政策施加影响。

大事业

比如,美国的波音公司只想多卖飞机,必然游说美国政府对中共作出某种政治上的让步;美国的雅虎、微软、谷歌等顶级网络公司,只想在飞速成长的中国网络市场上占据更大的份额,而根本不在乎背弃普世价值和美国政府的人权外交。它们屈从于中共政权的政治压力和利益要挟,成为限制言论自由和制造文字狱的帮凶。

要消除独裁中共的崛起对世界文明的负面效应,就必须帮助世界上最大的独裁国家尽快转型为自由民主的国家。对于全球民主化的伟大事业来说,中国是整个布局上的关键一环,盘活中国,满盘皆活。

一旦中国变成自由国家,对于人类文明就将具有难以估量的正面价值,它必将是继苏联共产政权崩溃之后,再次带来残存独裁体制的又一次世界性雪崩,朝鲜、缅甸、古巴、等独裁政权将难以为继,那些固守独裁体制的中东国家也将受到强烈的震撼。

焦国标:法轮功为中国人争得尊严

 法轮功声明不参加政治,可事实上法轮功群体呈现的力量不折不扣是中国第二大党。特别是王文怡女士,白宫草坪一声吼,地球也要抖三抖,大有共产党管内政、法轮功管外交之势。天灵灵,地灵灵,出国门三尺有神灵,那神灵就是法轮功人士围追堵截的抗议声浪。

有人说海外法轮功的抗争有点儿过,我不这么认为。他们的抗争手段难道比中国政府对待他们的手段还过吗?真正过的是政府加给他们的遭遇。几年来他们海外抗争,绝对的和平、坚忍、非暴力,不屈不挠讲真相,除了讲真相,没做别的事。比如他们没有围殴过中国驻外使馆官员,更没有暗杀过他们,没砸过使馆的汽车玻璃,没拔过使馆汽车的气门芯,没扎过使馆的汽车胎,没往使馆大门上投鸡蛋、摸狗屎。我在华盛顿中国使馆和纽约中领馆门口见过他们,打坐抗争,风雨无阻,真的是够克制,可歌可泣。

三月份在日本碰到一位华侨,他很佩服法轮功的抗争行为,说法轮功给中国人争得了尊严。我问他此话怎讲,他说过去共产党无论收拾谁,都是一收拾一个准儿,没有任何反犟的浪花,可是法轮功改写了共产党的纪录。看来共产党不仅拿不下法轮功,反倒可能把自己老命赔进去。不是吗?设想一下,如果不镇压法轮功,现在共产党哪有什么天敌呀?六四一页几乎让他们给全翻过去了。这下好了,誓言消灭法轮功,共产党从此天下多事矣!

五月五日《大纪元》网站“今日头版”栏目有三条消息耐人寻味。第一条,五日上午,有五十多位访民,约定分五批汇聚在天安门广场孙中山像前散发传单,在到达预定地点之前悉数被抓。第二条,三日上午,四十五名来自全国各地的访民聚集到北京,举行”维权万里行”活动。行至长城八达岭,遇到很多外国游客,他们开始撒传单、喊口号。八达岭派出所迅速出动,将他们全部拿获。

第三条消息的标题是“追查国际拨通江泽民电话告之罪行”。正文内容大体是, 追查国际(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获悉江泽民五一将游泰山,在最短时间内将其定位在青岛八大关宾馆。两名调查员于北京时间2006年5月4日约21时25分至50分之间分别直接拨通了江泽民房间的电话。部分通话记录如下:

“你是江主席吗? “

“是的。你是谁?

“”我是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代表。你迫害法轮功犯了’群体灭绝罪’!”

江挂断电话。再打,江接起一听找他,立即挂断。再打不接。北京时间22时多,青岛专线局的人被连夜找去,为他换了房间的电话号码。

我们无从知道八十多岁的江泽民听到这个电话之后的生理反应如何。是像当年听说法轮功围坐中南海时那样警觉,那样雄心万丈——“要亡党亡国的!””三个月消灭法轮功!”还是两股战战,心跳如捣?

这条消息最后说:“追查国际承诺,誓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犯罪者,特别是策划和执行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行恶者追查到底、绳之以法。追查国际再次表示,无论作恶者逃到哪里,也有决心、有能力将之绳之以法。”

访民是行政不公正和司法不公正的产物。共产党从建国起就一直在制造访民。江泽民执政十多年,访民的数量达到顶峰。历代访民用尽心机,希望他们的身体和声音尽可能地接近权力中心,等待他们的却都是被抓被关的命运。可是法轮功人士技高一筹,他们誓言追查迫害者,并且居然能把电话打倒江泽民的房间,居然能在白宫草坪对胡锦涛喊话。这在访民看来,简直是比登天还难。难怪有中国人说王文怡为他们出了口气。

五月二日我接受台湾中央广播电台采访,主持人杨宪宏先生提及蒋经国的一件往事。台湾开禁前,蒋访美曾遭枪击。此次暗杀未遂,但对蒋经国内心震动非小。后来台湾政治开禁,与这场有惊无险的经历不无关系。原先蒋或以为他有世界上最严密、最安全的保密、保镖保障,而实际上对于政治人物而言,最安全的保障可能就是自己的行藏。极权政治家的狗命经不得百密中的一疏。

节目中谈起王文怡对胡锦涛喊话的“后遗症”。胡会做出怎样的选择?是像蒋经国那样由内心震动导致政治开放,还是变本加厉,把江主席开创的迫害法轮功的事业继长增高地进行到底呢?我们拭目以待。我说:我相信,并希望,胡主席能选择前者。世上本不存在绝对安全的洞穴,哪怕是白宫总统府那样的禁地也可能遭受蓄意的攻击,哪怕是江主席临时暂住的宾馆房间号码,也可能泄密。”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最安全的策略是不要制造太多被逼急了的兔子和太多惦记你行踪的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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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听马英九讲台独有感

这次国民党主席马英九访问美国,引起各方关注。大陆的媒体虽然也有一点报道,但是太简略,很多重要内容都被删掉。在访美期间,马英九对两岸关系、对所谓台独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尤其值得大陆人民详加瞭解和认真思考。

台独的成因

按照马英九的说法,台独的成因相当複杂。台湾人民经历了三个大的伤痛。第一是甲午中日战争,中国战败,清政府和日本签订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当时签约大臣李鸿章又对台湾有“鸟不语、花不香”的不当批评,台湾人感到被祖国所抛弃;第二是“二。二八”事件,国军一上岸就搞砸了,大批台湾人被杀被关,所以不少台湾人不把中华民国政府视为自己的政府;第三是台湾被迫退出联合国,成了国际孤儿。因此才产生了台湾意识,台湾认同,因此也才有部分台湾人产生和中国大陆永久分离的意识。

马英九说,现在,这三个问题解决了两个:台湾光复,解决了马关条约的问题;台湾的民主化解决了二。二八的问题,国民党为二。二八事件平反道歉赔偿,台湾人民已经当家作主,可以自己选自己的国会和总统,於是,许多原来把中华民国视为外来政权的台湾人转而认同中华民国。现在祇有国际地位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尽管台湾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取得了显着的成就,但是由於中共的封杀,台湾在国际舞台上没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处处受到排挤,所以有不少台湾人要主张独立。

马英九批评陈水扁的“终统”,然而他批评的理由幷不是说台湾人民祇可以选择统一不可以选择独立,因为他先前也讲过台独也是台湾人民的选项。马英九说,“终统”议题丢出来,若真的能把台湾国际空间撑大,或者凝聚更多共识,未尝没有价值,但事实幷非如此;是压缩台湾原本就严重受限的国际空间,反而更降低台独的可能性。马英九认为,就算台湾宣布独立也不一定能解决台湾的国际地位的问题,有时反而会更糟糕,毕竟全世界几乎没有国家不接受一个中国的。

所以,马英九向国际社会喊话,呼籲国际社会应瞭解台湾意识背后的痛苦历史经验,二千三百万台湾人民值得享有应有的国际空间及尊严。马英九也向中共喊话:台湾需要在国际外交上获得更多认同,如果中共连这个空间都不给,是把所有台湾人逼反,不一定是台独人士,“我们这些人都会反,这和独不独没关系,你没有给我生存空间嘛!”

不是独不独的问题,是台湾需要国际空间的问题

马英九的这些讲话在台湾岛内引起很大反响,也引起不少争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自不待言。我这里祇提两点。

马英九说,台独的第二个成因是二。二八,而台湾的民主化已经消除了这个成因。这是有事实根据的。早在2000年台湾总统大选时,民进党领导机构内就有人提议取消台独党纲。理由是,如今的中华民国,已经充分实现了台湾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的理想,再改国号已无必要。更有二十几位建国党元老宣布退党幷提议解散建国党,理由是建国党的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建国党属於台独原教旨派,其党名便宣示其以建立台湾共和国为己任。由此可见,在相当一批主张台独的人那里,他们的意图与其说是要自外於中国,不如说首先地和主要地是要求在台湾本土彻底民主化。这个目的达到了,台独的理想就差不多算实现了。

第二、马英九说,造成台独的三个原因现在已经解决了两个,如今祇有国际空间这一个问题还没解决,由於中共封杀台湾的国际空间,才逼得越来越多的台湾人倾向於所谓台独。其实这不是独不独的问题,台湾需要国际空间嘛。我认为这话讲得不错。试想,假如台湾能在保持原有宪法和国号的情况下获得国际承认,那么还有多少台湾人非要坚持改国号改宪法不可呢?正因为中共否定中华民国的存在,封杀台湾的国际空间,所以许多台湾人就会想,祇有改宪法甚至改国号,台湾才能在国际社会争取到自己应得的一席之地。而台湾人的这种想法就被中共视为搞台独,就要以战争相威胁。台湾人怕打不过而不敢有什么动作,但是心里必定是不服气的,是要产生逆反心理的。这祇能使更多的台湾人倾向於所谓台独。

据报道,就在马英九发表上述讲话后不久,台湾民进党主席游锡坤表示,祇要北京放弃“一个中国”政策立场,民进党愿意讨论放弃长久坚持的台湾独立党纲。这话恐怕让很多大陆朋友看不明白:你们民进党要求中共放弃一个中国立场,那不等於是让中共承认你们搞台独吗?怎么你们又说你们愿意讨论放弃台独呢?其实,游锡坤的意思是,祇要中共放弃一个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接受中华民国的存在,容许台湾以中华民国的名义进入国际社会,那么民进党就愿意讨论放弃台独党纲。换言之,民进党之所以主张改宪法改国号,主要是为了使台湾获得国际承认。如果台湾在不改宪法不改国号的情况下就能获得国际承认,那么他们也就不一定非改宪法改国号不可了。    马英九对中共说:如果你们继续封杀中华民国的国际空间,那连我马英九也要被逼得赞成改国号了。游锡坤对中共说:如果你们不再封杀中华民国的国际空间,那我们民进党也可以不要求改国号了。你看,两人的说法不是很相似吗?

我们的主张

不错,国民党主张“一个中国”,共产党也主张“一个中国”,看上去国共两党的主张是一样的,但是国共两党对“一个中国”的定义却是相反的,是针锋相对、势不两立的。国民党的“一个中国”是指中华民国,共产党的“一个中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除非我们祇承认一方而否定另一方,否则,我们就祇能说现在是“一个中国,两个政府”(甚至是“两个中国”)。虽然两方大小悬殊,但地位是平等的,因为事实上谁也管不着谁。照这样说,大陆政府就应该承认台湾政府的对等地位,不再封杀台湾的国际活动空间。

马英九幷不指望中共正式承认中华民国(因为那就成了两个中国,和中共的“一个中国”原则相矛盾)。他无非是希望中共方面不再封杀台湾的国际空间而已。这就象海外有的侨团闹双胞胎,彼此都说自己才是真的,双方互不承认。社区要举办活动,两方都要求参加。主办单位弄不清谁真谁假或是不想介入其中纠纷,乾脆两边都邀请,而双方都参加,也都默认对方以社团的名义的出席,幷不摆出有他无我的架式。这就叫不承认而接受,这就叫彼此尊重。

但问题是,一党专制的大陆政府拒绝采取这种彼此尊重的开明立场,它总是封杀台湾的国际空间。大陆政府坚称两岸关系是内战的延续,台湾祇是一个“叛乱的省份”,它要求台湾接受一国两制的招安,否则就用武力解决问题。都说要维持现状,但维持现状总是以尊重现状或承认现状为前提的。可见,大陆专制政府才是两岸关系不稳定的根源。可见,大陆专制政府就是对台湾的自由民主的最大威胁,也是对台湾正当存在的最大威胁。

记得在1994年11月,海外民运团体和民运人士(署名者有于大海、王若望、王炳章、杜智富、吴方城、汪岷、岳武、胡平、马大维、徐邦泰、倪育贤、盛雪、张伯笠、项小吉、万润南、杨巍、薛伟)曾发表共同声明,讲到台湾问题时指出:“我们主张两岸政府共同承认大陆和台湾是两个对等的政治实体,幷承认两岸分裂分治的政治现实。我们反对幷谴责中共把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矮化为地方政府和排斥中华民国国际活动空间的横蛮行径,中共统治大陆已经有四十多年的历史,这个政权虽然在国内缺乏经由人民选举的合法性的基础,但是,在国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确实是一个被国际社会包括联合国承认的拥有主权的国家实体,中国民主运动幷不否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一个国家实体的存在,我们否定的祇是中共一党专制的政府在国内政治范围内的程序合法性。同样,我们承认中华民国政府在台、澎、金、马地区的主权地位,我们坚决反对中共政权用武力来幷吞台湾的企图和行为,我们认为,在统一问题上,两岸人民的自由和福祉是我们考虑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应该说,上述主张在今天仍然是正确的、适用的。

附录:

2005年4月8日,国内人民网发表一篇《解读国民党参访团的大陆之行》,记录了4月1日中国社科院台湾所研究员王建民在强国论坛与网友的对话。其中两处是:

网友黄河飞流:王建民嘉宾,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能否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同属一个中国?

王建民:这个问题提的有水平,有观察力,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这样理解的。

网友老灰猫:咱当时为什么不和台湾讨论李登辉提出的“一中两府”方案?它的前提不也是“一中”吗?

王建民:你的观察力不错,大陆不少学者也提出了这种观点,祇是我们对台湾问题的认识有个过程,过去的要求可能更高一些,我觉得也有不少遗憾。但历史不能重复,我们希望我们以后把握好历史机遇。

可见,大陆的台湾问题专家里也有不少明白人,他们知道李登辉提出的一中两府是合理的。祇是中共当局冥顽不灵,拒不接受一中两府的合理方案,反而给别人扣上“台独”帽子,所以才导致两岸关系的持续紧张。

北京之春2006年5月号

傅国涌:改写历史的1919年3月26日之夜

这是一个普通不过的日子,北京的春夜寒意依然,没有什么月白风清,北京大学发生的 一件看起来似乎无足轻重的事,却对以后的历史转折产生了无法估计的影响。那一夜到 底发生了什么事?后世的人早已不曾了了,即使在重要的当事人之一汤尔和第二天(3 月27日)的日记中也只有简单的一句话:“昨以大学事,蔡鹤公及关系诸君来会商,十 二时客始散,今日甚倦。”

相隔近十六年,另一位当夜在场的胡适读到这篇日记后,重提旧事,他于1935年12月23 日写信给汤尔和说:

“此夜之会,先生记之甚略,然独秀因此离去北大,以后中国共产党的创立及后来国中思想的左倾,《新青年》的分化,北大自由主义的变弱,皆起于此夜之会。独秀在 北大,颇受我与孟和(英美派)的影响,故不致十分左倾。独秀离开北大之后,渐渐脱 离自由主义者的立场,就更左倾了。此夜之会,虽有尹默、夷初在后面捣鬼,然孑民先 生最敬重先生,是夜先生之议论风生,不但决定北大的命运,实开后来十余年的政治与 思想的分野。此会之重要,也许不是这十六年的短历史所能论定。可惜先生不曾详记, 但有月日可考,亦是史料了。”

读到这里,虽然我们还不大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大凡有点历史感的人都会感到这是一个重要的夜晚,信中涉及的人物,我们也并不陌生,“独秀”就是《新青年》创办人、 “五四运动的总司令”陈独秀,“孟和”是陶孟和,他们和胡适都是安徽人。“尹默” 是沈尹默,“夷初”是马叙伦,“蔡鹤公”、“孑民”就是北大校长蔡元培,他们和汤 尔和都是浙江人。 胡适接着说:“先生试读四月十一日记末行,可知在当时独秀与先生都知三月廿六夜之会之意义。”汤尔和4月11日的日记最后有这样的记载:“五时后回寓,……途中遇陈 仲甫,面色灰败,自北而南,以怒目视,亦可口西已。”

陈独秀为何要对汤尔和怒目相向?3月26日夜的真相到底如何?胡适在五天后(12月28 日)写给汤的信中说得比较清楚:

“八年{指1919年}的事,我当时全无记载。三月廿六夜之会上,蔡先生颇不愿于那时去 独秀,先生力言其私德太坏,彼时蔡先生还是进德会的提倡者,故颇为尊议所动。我当 时所诧怪者,当时小报所记,道路所传,都是无稽之谈,而学界领袖乃视为事实,视为 铁证,岂不可怪?嫖妓是独秀和浮筠都干的事,而‘挖伤某妓之下体’是谁见来?及今 思之,岂值一口虞?当时外人借私行为攻击独秀,明明是攻击北大的新思潮的几个领袖 的一种手段,而先生们亦不能把私行为与公行为分开,适堕奸人术中了。

当时我颇疑心尹默等几个反复小人造成一个攻击独秀的局面,而先生不察,就做了他们 的‘发言人’了。”

其时,陈独秀已被国民党当局判刑8年,正在南京狱中,前尘往事都如云烟过眼,他本 人也从未提起当年的那些事。可是认真的胡适忘不了这一切。1936年1月2日,他再次写信给汤尔和,再一次谈及此事:

“独秀终须去北大,也许是事实。但若无三月廿六夜的事,独秀尽管仍须因五月十一夜 的事被捕,至少蔡、汤两公不会使我感觉他们因‘头巾见解’和‘小报流言’而放逐一 个有主张的‘不羁之才’了。

我并不主张教授不妨嫖妓,我也不主张政治领袖不妨嫖妓,——我觉得一切在社会上有领袖地位的人都是西洋人所谓‘公人’(Public men),都应该注意他们自己的行为 ,因为他们的私行为也许可以发生公众的影响。但我也不赞成任何人利用某人的私行为 来做攻击他的武器。当日尹默诸人,正犯此病。以近年的事实证之,当日攻击独秀之人 ,后来都变成了‘老摩登’,这也是时代的影响,所谓历史的‘幽默’是也。”

胡适的判断不是没有道理的。如果没有3月26日夜里发生的事,陈独秀会不会亲自到 “大世界”去撒传单,恐怕还是未知数。如果陈独秀那一年没有离开北大,他会不会在一年后急遽左倾是个未知数。如果陈独秀不带头组党,共产主义运动在中国的命运一样 也是一个未知数。但是,历史是不会有“如果”的。1919年3月26日夜,一切都已注定 ,陈独秀不可能再留在北大,以后发生的一切都已无法幸免。等到他痛定思痛,回到 “德先生”那已是二十年后。

陈独秀的思想演变也不是一夜之间完成的。时至1919年11月,他还公开发表文章说: “我们现在要实现民治主义(Democracy),是应当拿英、美做榜样”。然而,不到一 年的时间,他就掉转了方向,猛烈抨击“德谟克拉西”是资产阶级的“护身符”、“专 有物”,民主主义是资产阶级“拿来欺骗世人把持政权的诡计”,“若是妄想民主政治 才合乎民意,才真是平等自由,那便大错而特错”,“民主主义只能够代表资产阶级意 ”。他要从此告别 “德先生”,否定心爱的“德”先生,并迅速迈向组建共产党的不 归路。历史就是历史。

──《观察》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