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辛德勒名单

北京的辛德勒名单

彭小明

 

【2006年5月3日狱委讯】约翰卡姆今年五十五岁。为了适应与中国人打交道,他改了一个既与原名音近,又颇有中文韵味的名字“康原”。他原先是一位美国化工企业雇员。当过香港美资企业联合会的主席,有一辆工作用车,一座别墅,还请了一位管家。这一切对于他来说都太资产阶级化,太物质享受了。他要改变自己,适应新的任务,就像美国人有时候喜欢这么干的那样。从此他成了一个探索者和请愿者,一个让善心的同龄人汇寄捐款,首先是做好事的人。 

康原从十六年前就开始在中国搜寻因宗教或政治原因身陷囹圄的囚徒。为了帮助这些人,他和他的雇员们爬梳几十种地方报刊,通过统计资料来摸索,研究专业刊物和公开可以接触到的法院文件,运用这类方法找到了大约五千名政治犯。他们属于不知去向的人,因为官方的说法是中国不存在政治犯。中国共产党的反抗者,地下教会的成员或者自由工会的会员,在幕后高层的眼里,跟平常的刑事犯没有什么区别。他们往往作为“煽动罪”、“破坏公共秩序罪”或者“扰乱公共安全罪”而判刑。 

康原说,这类事情在中国可是寻常小事。其他比如,只要监狱看守认为某罪犯不愿意表示认罪,就可以延长他的刑期,也是寻常小事。把跟异议分子的交往推向公众,是一种特殊情况。政治警察,法院也一样,对能把违法者和他们的罪行在地方报刊或专业刊物上公布于众很感兴趣。这样惩治“国家的敌人”一方面促进了迫害者的升迁,另一方面也可能震慑仿效者。一旦康原再次发现新的案件,他就打点他的随身行李,带上他的名单飞往中国。 

在那里近些年来他一直跟不少能提供帮助的人们保持着联系。他认识许多外交官、检察官和警方人士,凭他彬彬有礼的交际和博通中外的知识,俨然被视为一位中国的朋友。因此外交部接见了他。他提交了一份政治犯的名单,按照他的说辞,这些人有足够的理由提前释放。 

例如,康原最新的名单上就是纽约时报北京办事处的雇员赵岩,差不多一年半以前就被警察拘捕,一直都没有判决;另一个就是基督教牧师蔡灼华,2005年被判处三年徒刑,因为他曾经分发《圣经》给中国人。已经有四百名政治犯在两年时间里提前释放了,只因为他们的名字列上了康原的名单。 

在一个星期四的晚上,康原在一家北京的餐厅里,出现在各国记者的面前,作总结讲话,他的头发灰白,看上去比他的年龄更老成持重。他患有糖尿病,消耗体力甚多。他曾在几个月的时间里竟然瘦了十公斤。他的牙齿全部掉光了,新的全副假牙给他带来了不适。但是沉重的病痛并不能妨碍他十足的热情。“犯人名单肯定是有用的”。康原这样说。 

不言而喻,一切还要看那些干部的心情和政治大气候。美国总统要来访问了,或者某位高官要前往华盛顿了,中国当局提前释放若干政治犯的机会就增加了。此外,如果政治犯名字上了康原的名单,还有其他的好处。或许狱卒会对待他好一点,或许他会忽然额外新添了一床被子,或者还会有医生来为他检查一下身体,或者他竟能跟家属见上一面。 

康原估计,中国大约有一千名政治犯囚系在狱。公安一处和国安一处大约有三万名员警专门监控张贴抗议传单的人,打算游行示威的人,书写批评政府的信件的人,发表“发牢骚”诗歌的人,或者组织党派和工会的人。另外还有大约三万员警专门监视网路,搜寻博客和官方不喜欢的网站。 

什么人十分招惹注意,就会被送进监狱,或者丛林中的国营农场,要不就是送进精神病院,劳教所,或者劳改场。这些囚禁场所有时甚至竟然是隶属于铁道部门的机构。 

康原是在他的香港经贸生涯中从事针对北京的院外活动时开始转变成一位人权活动家的。1989年六四天安门屠杀不久,他坐镇华盛顿作为商会主席,力争给与中国贸易最惠国待遇,以便继续推动贸易。在一次与一名高干聚餐的饭局中,他忽然突发奇想,要求一点回报:请求释放一名刚刚被捕的大学生。事情就这样开始了。 

这闻所未闻的要求当然把宴会的气氛搞得很僵。但是几个星期之后,那个年轻人却真的出狱了。从此康原找到了他的天职。当生意和良心不能协调的时候,他在旧金山创办了对话基金会,并一门心思地关注那些囚犯们的希望去了。 

他不无乐趣地陈述着一宗最为著名的案件。被监禁长达四十年的西藏僧人桑波从拉萨市阴森恐怖的德拉普契监狱,以医疗方面的名义,被谈判释放了。桑波是北京所仇视的达赖喇嘛的追随者。从1965年开始被长期关押。有人曾对康原说,他本人根本不想要获得自由。这时康原终于被允许访问拉萨,接着桑波竟以七十高龄恢复了自由。现在他生活在瑞士的一所喇嘛寺中。 

调节协调,康原一直乐此不疲。也许这位已经变成人权活动家的美国生意人,此时此刻,他的二度生命如此度过,正觉得得其所哉。 

(原载明镜2006年第十期/网路文摘)

 

浦志强:组织起来构建公民社会,才能真正创造历史

今天是五一国际劳动节,也是“奥美定”美容神话终结后的第一天。经历了昨天的欣喜和忙碌,我今天感到了沉重。我在想,今后倒是没有了“奥美定”,但数以万计已有的受害者,她们的权益该如何维护和由谁来维护,她们的下一步又该怎么走呢?

可以想象,针对厂家和医院的大量诉讼会陆续被提起来,但是诉讼需要周期和成本,不仅要有好的律师和遇上明白事理的法官,还要拜托富华曹孟君讲点儿良心,不要转移资产,认真履行败诉的判决。所以仅靠诉讼,还不足以解决问题。

“英捷尔法勒”和“奥美定”泛滥十年,把危险植入到原本健康的人体内,已经制造出了数以万计的受害者。更为可怕的是,在未来二十年间,还会有更多的人陆续发病。国家药监局撤销“奥美定”的注册证书,终结的是这类材料日后的应用,降低的只是对潜在受害者的威胁,并不能解决已有受害者的善后问题。

  从今天起,富华身后的“奥美定”残局,注定已经是一个社会问题。

  虽说富华曾因“奥美定”获益不菲,但撤销产品注册证书对企业的运营和资金流入,必然会产生莫大压力,历年来在广告、“公关” 中的花费,富华的付出也肯定不少。就算曹孟君翁婿真能洗心革面痛改前非,愿意散尽家财来赔偿受害者,也一定有很多人无法得到补偿——富华即使破产了也赔不起。

  国家药监局违法批准“奥美定”的生产和使用,深圳药监局放任富华院违规使用,政府对“奥美定”悲剧的发生负有责任。但政府也无法提供足额补偿,更不能用财政拨款为郝和平曹孟君买单。再说,国家赔偿不过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而且要等政府败诉后才能提起。单单是迈出这一步,就难于上青天。

那么,这些已有的受害人,该怎么办?

社会问题的解决,只能依赖社会本身,前提是社会的培育。想解决“奥美定”问题,既然富华的老板靠不住,人民政府又指望不上,那就只有依靠社会了。

受害者群体最大的创伤,不是在身体上,而是在心理上,因为前者已经是一个永远的梦了。相比于身体的病痛折磨,她们的心理疾患更为严重,很多人至今不敢见人,多数人患有抑郁症。这也是富华为患甚烈,但出面控诉的人过少的原因。这种现象,也许在取缔“奥美定”后能有改观。

根本的解决方案,是让受害者感觉到来自社会的关爱,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对社会还有些用处。也只有让她们彼此相互提携,在关心自己的同时帮助别人,在关注“奥美定”悲剧之余,还能顾及到其他的不幸,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欲先取之,必先予之,从来没有免费的午餐。我曾跟一位受害者讲,你们痛恨富华的卑鄙和社会的冷漠,惋惜没人理解和帮助,但不知大家是否想过,在“奥美定”之前已有过太多的不幸,可你们也没有帮过别人。对于天天发生的矿难,人们关心的只是这回又死了多少人,却很少考虑到那个血腥数字的背后,每个家庭承受着多大的不幸;安徽阜阳的假奶粉,把襁褓中孩子变成了“大头娃娃”,但没见过有谁给了多少实际的帮助;十七年前的北京街头,曾经有那么多人死于非命,但政府至今没有过任何抚恤,甚至掩耳盗铃缺乏起码的善意,但你们愤怒过吗?

我知道有一群可敬的老头老太太,虽说已经风烛残年,但它们把余生融入了历史,那场“风波”也正是因为有了她们的坚持,才顽强地拒绝走进历史至今无法尘封。日复一日地不断地寻找,只为能把善款交给不幸的母亲和幼子,年复一年地不屈地上书,只为告慰亲人的亡灵。这群可敬的老头老太太,就是以丁*子霖蒋培坤夫妇为代表的“天安门母亲”。

窃以为“奥美定”受害者群体,也应当如此。“亲人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没有谁比你们更了解需要什么,因为你们有相同的切肤之痛。受害者渴望得到帮助,社会也需要你们的笑容。社会是由个人和社群组成的,一个人的不开心,足以让整个社会难以和谐。

谁都无权自行宣布,非要代表别人,谁也不好贸然放权,让别人来代表自己。对受害者群体来说,妇联不能代表你们,因为她们没打过“奥美定”;消费者协会顾不上帮助你们,因为得忙着推荐“欧典地板”。有一天你们自己聚到一起,社会就能意识到你们的存在,你们才能得到社会的资助和关心,才能让受害者得到切实的帮助,才能化解几十万“奥美定”群体的心理问题。更重要的,是你们对社会的关心,能化作对政府和商家的监督,公民社会将由此发端,社会问题也将得到解决。

百姓的事儿靠别人不成,受害者全都作壁上观,等着搭张慧琴刘畅们维权的便车,也不行。但至今满打满算,我见过的受害人不过二十几位,敢问其他的你们,眼下又都在哪儿呢?

  好在我们当律师的也是老百姓,不管号称跟当官儿的有多铁。偶尔为老百姓做点事儿,对律师来说也是自我救赎,心里头也会觉得踏实点儿。老百姓没多大的事儿,无非吃喝拉撒衣食住行,件件针头线脑,个个鸡毛蒜皮。所以我老觉得,“为人民服务”是具体的小事儿,“八荣八耻”是天大的道理,两者不沾边儿。

“奥美定”的受害者是老百姓,得自己顾自己。一门心思巴望政府办这件实事儿,轮到了也得等到猴年马月,因为政府想办该办但一直还没办的实事儿,实在是太多了。哭哭啼啼万念俱灰,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万小伙儿当年修的秦长城,不是被孟姜女的眼泪哭倒的,药监局青天大老爷的良心,也不是被你们的眼泪泡软的——富华系“打造”的美容航母,只会被你们的同仇敌忾击沉。

就本人而言,虽然空有一身正气,但混到了只配两袖清风,四十好几了所求的,已不过是夜半能踏踏实实睡个好觉,梦里不担心有人打上门而已。但这种人多了,也能建成和谐社会,不信咱就一起试试。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此其时也。愚以为所谓大任也者,不是那修齐治平天大的事儿,都是这鸡毛蒜皮眼前的小事儿,讲究的却是正心诚意格物致知的慎独功夫。正因为你们是人民,是社会的细胞,所以你们要是真能组织起来,把眼前这点小事儿做好做地道了,就是在创造历史。

2006年5月1日夜半

于北京

海归博士谢文的网络自由和改革信心—三味书屋“半月谈”印象

4月29日下午,公民半月谈活动如期在三味书屋召开,活动邀请到原中公网与和讯网总裁,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毕业研究社会不平等的社会学博士谢文和一些热心网友,讲座和交流的主题是:“互联网的发展与市民社会的成熟”。

在座谈的开始,谢文博士首先对市民社会做了一个简单的定义,他认为基于互联网发展与中国社会结构互动的这个主题下,市民社会应该具有这样一种概念:它是临时的、松散的、无固定利益关系的、不承担既定社会功能的、内部信息对称的群体。相对于传统中国依附性极强的臣民社会,这显然是一种更接近现代国家要求的社会群体定义。

谢文博士亲历过文革、上山下乡、改革开放等中国社会变迁的历史,八十年代初期在中国社科院进行农村问题的调查研究,随后留学哥伦比亚大学,在美国生活了多年以后回国参与互联网的建设。他结合自己丰富的人生经历,对中国互联网从无到有、影响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做了一个简单总结,他认为,互联网在九十年代“偶然”进入中国以来,由于它相对于传统信息散播和交流技术在及时性、可追溯性、互动性、丰富性和介入成本方面具有极大的优势,使其对中国的进步产生了巨大的正面影响。同时他又表示,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也带来了很大的问题,例如由于言论的过剩造成了言论贬值,网络的匿名特征造就了在网络和现实生活的双重人格,等等。谢文博士从作为社科院费孝通的助手,到十几年的美国留学生涯,再到回国从事推动网络自由,哪里有非主流,哪里有挑战,就到哪里。他戏称王朔崔建是他们的精神写照。如此学问与其为人从业的风格“知行合一”,真是到了“人剑合一”的境界。

谢博士对互联网对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充满信心,他的核心观念是:要放在历史进程中来看待当前的问题,进行纵向比较可以更明显地看到社会进步的巨大成果,要以对进步的信心来看待某些社会负面现象,总得来说,坚持就是胜利。

随后网友们展开了热情的讨论,其中有些人认为,中国社会的进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互联网本身只是经济发展的一部分,它的负面因素也非常明显,例如它稀释了言论的价值,实际上成为社会问题的下水道,造成很多严重的问题得不到充分的重视;公民社会重视局部秩序的建设,而网络把人抛入虚无的宏大叙事;它加深了国人性格中的双重人格因素,网上说一套网下做一套,实际起到专制政权的排气筒作用。

还有一些网友来自于社会底层,他们大都直接面对着社会不公和不义,被强夺财产和权利,历经上访、求告无门,他们是大量弱势群体中敢于抗争的少数,生活的磨难使他们具有令人感佩的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这些人对互联网的看法是:互联网虽然介入成本很低,但它关注的内容和形式深受互联网中心城市尤其是北京的影响,对中国绝大多数人的影响甚微,并未起到推动公民意识、在具体的微观场景中深化民主和法制的作用。同时他们认为,中国当前很多问题不仅不能用进步中的局部反复来看待,而且可以认为是不公秩序下进步的恶果,例如近年来十分严重的土地问题,形成了上访事件的一个主要由来。

按照左派人士的说法:面对同样的社会现实,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描述,这背后隐藏的就是阶级。我愿意用阶层取代这种落后的阶级论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阶层的分化确实代表着社会的进步。但同时也要关注底层人士所承担的不公和不义,共产党政权多次提到“要让弱势群体分享改革的利益”,但实际上目前的政权在公平问题上的手段捉襟见肘。不能简单地以一个制度健全社会的观点来看待中国现阶段的不公和不义,那不是只能付诸于信仰的个人的无奈,而是制度化的缺陷,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

武宜三:一群无赖把香港送进了黑暗的隧道

【导语:香港人遇上了一群为虎作伥、蛮不讲理的无赖,他们把香港送进了黑暗的隧道。他们与民主为敌、与自由为敌、与选举为敌、与宪政为敌、与包括香港人在全体中国人民为敌、其实他们也是与他们自己及他们的子孙后代为敌,他们把良知献给了魔鬼,把无耻留给了自己,把祸害留给了人民。】

一,许崇德是个无赖

据今天出版的香港《星岛日报》报道,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昨日在北京举行“《香港基本法》颁布十六周年、《澳门基本法》颁布十三周年研讨会”。

前基本法草委许崇德在会上说,希望早日见到本港实行普选,但现时未是适当时机,他指出:“哪天有把握把爱国者选出来,就具备了普选的条件。今天你要是能打包票把爱国者选出来,我主张今天就普选。”

许崇德老爷对香港人和香港事的干预简直到了无微不至、无孔不入的地步。从港府无偿没收市民散养禽鸟、香港人应该怎样爱国,到香港人上街游行、陈方安生不甘寂寞,统统不肯放过,都要指手划脚一通。“人之患,好为人师”,“老而不死,是为贼”,此之谓也。

许崇德这个人,名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教授”,实为毫无法律知识、蛮不讲理且无自知之明的无赖。洪清田先生视之为“五十年来白活”了,一点不错。他自“以为真理在我手,可以替天行道”,是“真理”的化身、是“真理”本身,实在狂妄到了极点、也无耻到了极点。

“有把握把爱国者选出来”、“打包票把爱国者选出来”,这是人话吗?请问许崇德,你能“有把握”、“打包票”保你娶的儿媳妇或孙媳妇一定会下x啦?

世界上哪个国家、哪部宪法有这样先决的“普选的条件”?“希望早日见到”云云,其得意洋洋、其皮笑肉不笑,亦愈显其可恶、厚颜、谄媚。

再说,什么是“爱国者”,许崇德能告诉我们吗?中国共产党鼓吹过“工人无祖国”、毛泽东要建立“湖南国”,中国共产党号召过“武装保卫苏联”、毛泽东说我们不能爱“蒋介石的国”(李锐:《卢山会议实录》),那么,香港人的“国”在哪里呢?

毛泽东爱苏联、奉送蒙古;邓小平爱日本、奉送钓鱼台列岛;江泽民爱俄国、奉送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二百万平方公里领土;胡锦涛爱古巴、朝鲜,奉送民脂民膏;那么,香港人应该爱哪一国呢?

二,王振民也是个无赖

基本法委员王振民更提出“六个普选条件”:一,政治方面,社会各界要认同普选,而且这个认同要取得中央的认可;二,经济方面,要有利于香港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保证香港经济不会衰落;三,法律方面,普选之前要完成二十三条立法以及有关政党发展的法律方面须进一步完善;四,教育方面,香港的国民教育要足够;五,在政治文化领域,香港各界应寻求积极的建设性的政治文化,而不是简单的对抗式的政治文化;六,生活方式上,普选就意味吁香港生活方式的调整,在普选之后,很多生活方式方面会出现重新的变化,普选特首会面对更多的民意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办事方式会发生变化,香港各界和民众需要足够的时间去接受新的生活方式。

如果不是无耻、无赖到了极点的人,是提不出这“六个普选条件”来的!首先,宪政、民主、选举,早已是世界潮流,中国人为此奋斗了一百多年,还要怎么样认同?

毛泽东本人就不遗余力地鼓吹过普选,他在1940年1月说过:“必须实行无男女、信仰、财产、教育等差别的真正普遍平等的选举制,才能适合于各革命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适合于表现民意和指挥革命斗争,适合于新民主主义的精神。”(《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38页)

在1940年3月6日说过:“抗日统一战线的选举政策,应是凡满十八岁的赞成抗日和民主的中国人,不分阶级、民族、男女、信仰、党派、文化程度,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抗日统一战线政权的产生,应经过人民选举。”(《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701页)

在1945年4月24日说过:“在日本侵略者被打倒之后,在全部国土上进行自由的无拘束的选举,产生民主的国民大会,成立统一的正式的联合政府。没有人民的自由,就没有真正民选的国民大会,就没有真正民选的政府。”

“我们共产党人提出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的两个步骤:第一个步骤,目前时期,经过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代表人物的协定,成立临时的联合政府;第二个步骤,将来时期,经过自由的无拘束的选举,召开国民大会,成立正式的联合政府。总之,都是联合政府,团结一切愿意参加的阶级和政党的代表在一起,在一个民主的共同纲领之下,为现在的抗日和将来的建国而奋斗。”(《论联合政府》,《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1017-1018页)

三,一个非法政权,何来认可资格?

中共也在一九四五年的七大会议上提出过“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的口号,同年毛泽东在回答路透社记者问题时还强调:“‘自由民主的中国’将是这样一个国家,它的各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由普遍、平等、无记名的选举所产生,并向选举它的人民负责。它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与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它将保证国家的独立、团结、统一及与各民主强国的合作。”(《毛泽东文集》第4卷,第27页)

这难道不算是中国共产党对普选的认可吗?何况香港人自要求“八八直选”以来十几年已有过多次选举文化的训练。

其次,按《宪法》规定,应该是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包括中央政府在内的国家机关;一切国家机关和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向人民负责。现在王振民却颠倒本末,让未经人民选举、授权的伪“中央”来认可、恩准人民普选,这不是无知,这是在愚弄人民、在践踏《宪法》。

贺卫方教授说:“一个民主的国家,最基本的要求,团体要有一个资格,才在法律上有被起诉和起诉的权利资格”,但中国共产党未经注册登记,“这是很麻烦的事情,那他行使的权利是什么权利?是法外权利。这是严重的违法,依法治国怎么说?胡锦涛同志说,我们要严格纠正、全国人大和各级人大都要严格的纠正各种违宪的行为,但是他本身就是一个法律之外的机构,怎么(纠正)违宪呢?无从谈起。”现在王振民却让中共这个非法组织所操纵的非法政府来“认可”、恩准香港人民的普选,天下竟有这样不要脸的人吆?

四,是“普选条件”,还是对普选的刁难?

还有什么“保证香港经济不会衰落”呀;“政党发展的法律方面须进一步完善”呀;“香港的国民教育要足够”呀;“香港各界应寻求积极的建设性的政治文化,而不是简单的对抗式的政治文化”呀;“香港生活方式的调整”呀等等、等等。

这些与其说是“普选条件”,不如说是对普选的刁难。因为其中有无理取闹:道路有曲直,月亮有圆缺,经济如何“保证不会衰落”?有的无一定标准、没法操作:什么叫法律方面“进一步完善”?什么叫“国民教育要足够”?

权贵分??集团的帮闲不但在为香港的普选设置重重障碍,也为中国大陆的民主化设置重重难关;看看中共当局目前处心积虑地破坏教育、大搞愚民政策,大约就可以看出王振民“国民教育要足够”论的险恶用心:根本就没有“国民教育”,又何来“要足够”?如此一来,中国人民不就永远与普选无缘了?不就永远匍伏在法西斯专制主义的魔掌之下,永远做牛做马,永远受中共一小撮及其走狗的压迫、奴役、敲诈、虐杀吗?

五,香港立法会否决政改方案有什么不好?

香港立法会否决了政改方案,没有和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王振民便指责说,“可谓做了一个不好的示范。”

香港立法会中有一半议员是通过公民投票选举出来的,虽不算是完全的民意机关,但总比那个骗人的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强多了。有什么不好?难道香港立法会也要变成选手机器、橡皮图章才能遂你的心愿吗?

“令香港的民主步伐原地踏步”的,是独裁专制的北京当局,与香港人无关。

六,一群无赖把香港送进了黑暗的隧道

基本法委员会港区成员邬维庸指出,由于本港的宪制权力来自中央,因此不可能以公投表决政改方案。至于修改《基本法》的问题,邬维庸表明,启动程序相当复杂,还有很多问题要克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所长朱育诚表示,没有听闻行政长官曾荫权在政改方案被否决后,提出最快可在二O一二年落实普选的新的政改方案。

可怜的香港人遇上了一群为虎作伥、蛮不讲理的无赖,他们把香港送进了黑暗的隧道。他们与民主为敌、与自由为敌、与选举为敌、与宪政为敌、与包括香港人在全体中国人民为敌、其实他们也是与他们自己及他们的子孙后代为敌,他们把良知献给了魔鬼,把无耻留给了自己,把祸害留给了人民。

28-apr-2006于流浮山寨

刘晓波:谁是公共资产流失的祸魁?

必须承认,在中共政权主导的稳定第一和GDP优先的六四后中国,跛足改革在使权贵私有化甚嚣尘上的同时,也使中国特色的自由经济学变成最值钱的显学,因为它差不多已经沦为跛足改革和权贵利益的辩护学。面对急遽转型的中国,这种显学,缺少学术诚实,不敢面对中国的真问题,即便在谈到中国经济改革的弊端时,智囊身份的限制也使之只谈技术问题而不谈最根本的体制问题。于是,为富不仁的大陆富豪与攀权附贵的御用经济学家,已经成为最受病垢的两个群体,遭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抨击,特别是在新左派和民粹愤青的眼中,这些经济学家已经变成了既得利益者和暴富群体的代言人。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香港学者朗咸平对富豪蚕食国有资产的激烈抨击才能刮起“朗旋风”。“郎旋风”引发出关于改革的大讨论,涉及到跛足改革的负面效应的方方面面,特别是腐败泛滥、两极分化加剧、国有资产流失、自然资源枯竭、环保污染严重,以及看病难、上学贵、社会保障缺失等问题。但是,由于争论的双方都不敢或不能触及到实质性的问题,更由于信息不对称使关注争论的民众无法了解真相,被朗咸平抨击的民营大老板和当红经济学家自然成为众矢之的,而造成两极分化和国有资产流失的制度原因却被轻易放过了。

其实,早在九十年代中期,秦晖、徐友渔和刘军宁等大陆自由派学者就尖锐地提出了“社会公正”的问题。比如:

1994-1996年,秦晖先生在期间,就在当时的《东方》月刊上连续发表“四论公正至上”,激烈地抨击过“掌勺者私占大锅饭”的国企改革,指出中国改革的根本弊端“权力作弄权利”,提出改革应该遵循“公正至上,起点平等”的法治化市场规则。

1997年-1999年,徐友渔先生写过《自由主义、法兰克福学派及其他》、《当代中国的自由主义》等文章,他指出:腐败泛滥和社会不公等问题,不是因为市场化、全球化和私有化,而是因为旧权力体制对市场的控制,是市场的不规范、不成熟所致。在权力主导经济改革的中国,不公正主要表现为以权谋私和官商勾结,也表现在几种经济成分竞争时的不平等,权贵们以加快改革为借口肆无忌惮地化公为私,而把改革的成本和代价全推到普通人民群众身上。

1998年-1999年,刘军宁先生写过《市场经济与有限政府》、《利息税:预期效果与实际效果──如何实现合理的财富分配》等文章指出:中国的贫富悬殊和腐败泛滥,不是市场经济太自由化了、竞争太充分、太公平造成的,而是行政权力、垄断行业和既得利益阻碍了市场的健康发育,没有自由而公平的竞争。中国式分配不公的主要原因来自独裁政治——权力不受监督,官员任意滥用权力,漏洞百出的豆腐渣制度。正是政治改革的严重滞后,使得一些有权的人可以更从容地以政策设租,以职位寻租,利用手中权力敛取巨额不当财富。

然而,为什么大陆自由知识人的提醒却无人喝彩,而香港的朗咸平在2004年的发言却能刮起“朗旋风”?

第一,中国素有外来和尚好念经的传统,朗咸平的香港身份和著名财务专家的身份帮他出名。第二,在大陆的语境中,中国本土的政治自由主义者一直受到打压,胡锦涛政权急遽左转更让他们的处境雪上加霜,越来越被大都被排除在主流媒体之外;而朗咸平以“左派”的面目出现,恰好投合了当局左转的“政治正确”,故而“郎旋风”可以畅通无阻地尽吹。第三,朗咸平公开点了大陆几个著名企业的名字,并引述了许多实证的数字资料,使被批判的目标变得更明确、更具体,也更醒目;第四,近年来跛足改革的弊端日益显现,底层民众的不满急遽升高,但由于直接抨击现政权及其高官的风险过大,所以愈演愈烈的底层不满大都转向富豪和某些经济学家,而“郎旋风”所横扫的,不仅是私人老板,也是主流经济学家,正好迎合了社会的胃口,使社会不满借此倾泻而出。

也就是说,朗咸平虽然是境外经济学家的身份,但他同样免不了大陆知识分子(新左派与御用经济学)的通病,即对跛足改革的诊断和批判大都采取圆滑的避重就轻。朗咸平激烈抨击国企改革,甚至惊呼“人吃人的中国亟待和谐化!”但“郎旋风”刮得再猛,也只说出事实的一半,且是非常表面的那一半;他那锋利的矛头所向,仅仅是“柿子捡软的捏”——只敢抨击为富不仁的私人老板和经济学家,而不敢抨击逼出了“坏资本主义”的独裁制度及其贪婪的权贵。正如著名法学家江平先生所言:依照中国决策机制,执政党和政府的最高领导人才是最后的决策者,而经济学家只是提建议。在中国现有政治体制下,决策者永远正确,不允许批评。所以,当改革出现争议后,那些对改革有意见的人不敢批评现任以及已经下台的领导人,却拿学者做“替罪羊”,这是“很不公正、很不应该的事情”。他坦言:“板子不是打在应该打的人身上,而是打在经济学家或其他人身上”,“因为学者是最好指责的、也是最好骂的。”

江平先生没有明说的全部事实应该是:无论国有企业以何种方式完成转制,也无论国有资产的流失多么严重,决策权都在中共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及其党政官员的手中,所以,国有资产流失的最大祸魁及其受益者,不是私人富豪而是为权贵私有化的保驾护航的独裁权力及其官员;最该抨击也不是经济学家而是坚持邓小平跛足改革模式的江朱政权和胡温政权。再看朗咸平,他确实点名批判了几个著名企业家,但对中央到地方的决策者及其权贵家族,他却不敢点出一个名字,而这些人才是当下中国最富有的群体。

在中共掌权后的中国,“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的称呼本身就是欺骗性的文字游戏,因为,中国的现实明明是“党有”,却通过冠以“国有”的包装来欺世盗名。事实上,“国有企业”就是“党有企业”,“国有资产”就是“党产”,而这些“党有企业”和“党产”的形成,来自中共掌权后对所有个人财富的暴力掠夺,所谓“三面架机枪,只准走一方”,是也!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和人民公社化这两大财产抢劫运动完成之后,中国的经济资源及其所有权全部归在中共政权的名下,中共也就变成了具有独占权力的惟一的大地主和大资本家。如何改革、如何再分配的决策权,自然也在中共手中。一个独占性的特权集团主导的经济改革和财富再分配,怎么可能不走向瓜分公共资产和权贵私有化之路!

朗咸平为医治跛足改革所开出的药方,也是昧于中国现实和违背时代潮流的浑抡。他认为,因为民营企业的效益未必超过国有企业,更因为国企改制过程中大量国有资产被民营富豪据为己有,所以,中国改革必须停止“民进国退”的产权改革,而开始新一轮“国进民退”;必须“改变国家政策的方向”,中止放权让利的改革,加强国家权力对经济的干预,把中国再次变成“大政府主义的国家”,也就等于回到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几乎与高呼“保卫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大陆新左派如出一辙。所以,“郎旋风”的效应才出现两级化分裂,新左派们齐声推波助澜,而自由派知识分子普遍表示质疑。

在我看来,香港经济学家朗咸平挑战私人富豪顾雏军,是一次毫无个人风险的机会主义乖巧,事实上,他是站着说话不腰痛。“郎旋风”的最大受益者仅仅是他本人的双赢:他一面享受着香港的健全资本主义及其私有制的一切好处,一面在大陆赢得了敢于挑战权贵的经济学良心的超额声誉。他充分利用了目前中国制度环境约束下的信息不对称,把信息匮乏的大陆百姓对两极分化和腐败横行的强烈不满引向私人富豪、进而引向“民进国退”的私有化改革。更重要的是,如果按照朗咸平的“国进民退”行事,将再一次把创造财富的权利和机会从民间夺走,转而交给独裁的官僚体制及其官员,也就将再此重复毛泽东时代的最大历史的错误。因为,来自资本主义香港的朗咸平不会不知道,接近一个世纪的两大制度竞赛已经作出了结论,自由经济是富民强国之本,而计划经济是通向奴役之路。

在中国现行体制和改革政策下,中国特色的市场化不过是:权力干预市场和官权垄断暴利行业,官权从干预中和垄断中获取暴利,权贵阶层是私有化的最大受益者。在此国情下,即便朗咸平指出的“保姆变成主人”是事实(他把国有企业比喻为一个家庭,国家是的主人,企业经营者是保姆,但保姆在管理家庭的过程中变成了主人,而真正的主人却出局),那也仅仅是事实的一半,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表象下隐藏的事实则被遮蔽:谁有权让保姆变成了主人?

保姆无法自动变成主人,必要得到主人的允许甚至纵容。国有资产的主人在法理上当然是“全体国民”,政府及其官员是国有资产的看守者,但国有资产的主人是抽像的全民而不是任何一个活生生的自然人,看守者却是垄断性政权及其一个个有权有势的大活人,他们具有不受监督和限制的国有资产处置权。由此形成了公有制经济的最大弊端——所有者缺位且毫无权利与看守者在位且权力无限的悖论。换言之,在中国的权力独霸体制下,从毛时代的全盘国有化到今天的国企改革,作为国有资产主人的国民,除了作为国有企业的雇工都得到一份可怜的工资之外,就再无任何主人应该具有的权利。

中国式的国有制,国民非但不是什么主人,反而沦为独裁权力的奴工,他们既没有国有资产的处置权,也没有有效制约看守者的监督权、罢免权,在财富再分配的改革中,自然缺少与看守者进行讨价还价的能力。所以,政府及其官员从来都是利用看守权对国有资产进行任意处置,要么是毛泽东为实现自己的权力意志而任意挥霍国有资产,搞得民贫国穷;要么是寡头集团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侵吞、瓜分、变卖国有资产。

作为国有资产主人的全体国民无法参与国企改革,在根本上是整个制度本身导致的。首先,独裁政权之下的制度架构,既无政治权力内部的分权制衡,也无自由媒体和独立司法,不可能形成相互制约的权力监督机制;其次,民间社会既无私有产权,也无言论、结社、罢工、游行示威等权利,更没有通过选票选出民意代表、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更不可能形成对政治权力的社会性制约。所以,在国企改革中,国有资产的处置权掌握在中共党权及其官员的手中,他们对国有资产的处置又大都是黑箱作业,不但全体国民不知情,甚至某一国企的职工也不知情。

朗咸平激烈地抨击MBO式的产权转让,矛头直指收购国企的私人富豪。但他却对官权的作用不置一词。事实上,官权主导下的国企转制,没有官权的介入,任何民营企业家都无法完成MBO式的产权转让;在任何产业内,凡是一夜暴富的私营老板,背后大都有官商勾结的权钱交易。朗咸平只谴责位于前台的民营老板如何侵吞国有资产,却轻易放过了出售国有资产的官权,也就放过了从中牟取暴利的官员。

大陆富豪的为富不仁,明明是独裁制度和跛足改革逼出的制度性原罪,在主流民意中却被避重就轻地归结为道德性的黑心;当人们谴责房地产老板拉高房价的黑心时,却忽略了房地产行业的制度成本或权力租金的高昂;当人们指责股市的大户庄家在幕后操盘掠夺散户的金钱时,却忽略了中国股市的畸形准入制度才是权贵在股市上大把圈钱的最佳工具;当人们激烈声讨偷漏税的富豪们时,却很少有人根据“无代表,不纳税”的文明原则,把批判矛头指向纳税人毫无权利的制度,轻易放过了中共当局的黑箱财政和作为黑箱财政的橡皮图章的人大制度。于是,出现了极为荒谬的颠倒:纳税人的无权利和中共政权的独裁财政乃天经地义、合法合理,而国人的偷漏税却是大逆不道、违法犯罪。

参与瓜分国有资产的民营老板,固然免不了资本积累的制度性原罪,但国企转制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首先是看守者的监守自盗。正如著名经济学家周其仁在《我为什么要回应郎咸平》中所言:“权钱交易、权贵主义等等,重点是权力没有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这个重点不解决,走市场之路,歪事和邪事怎样也挥之不去。权力搅买卖,搅来搅去,做买卖的非搅权力不能生存。所以虽说官商勾结是一个巴掌拍不响,靠权力发财的商人令人鄙视,但问题的重点是官,因为官比商要难管得多。我讲过,权力不上法治的路,私产和市场终究难以上路。从历史经验看,解决社会矛盾靠阶级斗争为纲不是办法,以穷斗富,就是斗得个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不实现法治,还是不能摆脱那个历史兴衰的周期律。”(见:《经济观察报》2004年9月11日)

2006年5月1日于北京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