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彦臣:还好,没借他的人头!

——四川博导副省长李达昌案旁观
 
綦彦臣


我的好友、美籍华人老T化名“郑亦农”写了一篇为四川博导副省长李达昌“挪用公款罪”的鸣冤文章(见附件),专门寄我,读罢,令我深为悲哀:“为什么一个博导非去当副省长?就不能躲得远点?”同时,也为他庆幸:“总没沾上受贿的边儿,人头还没被他所效力的主家借去。”

大凡乱世愚代,总会有借人头的事情发生,敢进局(入阁)就要有个心理准备。借出人头,也不算什么,因为局(阁)里总有个信条:为你所信仰的事业奉献一切。人头当然在这“一切”中。人们不得不佩服北京的王宝森、河北的李真,斯人虽去,还算个践赴了信仰的人。以之衡量李达昌,还不够英雄,比不得王李二杰。无他,人头还在项上吗!

这不是幸灾乐祸,实在是想给朋友的朋友上一课。当然,我一没见过李达昌(只是从老T那里挣些资料翻译费);二呢,凭我“狂奴故态”的牛劲,也看不上他的博导头衔、副省长之职,尤其后者。

话休絮烦,说自己的经历好给达昌先生上一课,毕竟他还有“生还”的希望。

不到30岁时,我的文名就在金融界有一号了。相对应,我只有中专学历,这个反差更让人羡慕。比方说,人民大学全文转摘我的学术论文,再比方说北京总行的行长(一把手)批示将我的研究报告印成文件让行员们学习,等等。有人猜测我的前途会一片光明。40岁以前爬到副厅级已没问题。再谦虚地说,在县级市的银行坐第一把交椅,实在没问题。这后者,是狱警给我上政治课的一个不易话题:“你要正干,哪进这个地方来,不早当行长了?!”后来,这个话题也成了做老板的发小教训我的定律:“你要正干,早当行长了,我贷款也不这么难了。贷给我几百万,怎么我也给你个小奥迪子开开吧?!”

事实上,我有我的逻辑:一,要是我用心往上爬,先进京,捞个副处干,这得20万左右(1990年代的“不变价”计算);二,我得回省,争取从正处往副厅级上爬,得100万左右;三,我这个人狂,凡想干的事儿一定干好,副厅不解气,往正厅上干,又得200万左右,再往下,就不算了,带来的可预测的后果就是出借人头:

1,这320万,我得通过给别人批贷款、立项目“贿进来”。

2,我家数代皆农民,没后台,出了经济问题,上级准先拿我开刀,人头非上了借贷程序不可。

3,为了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我得营造关系网,花上个千数万也不是大数目,但不知进了哪个圈子,让敌对一方看准了,就得拿“这个农民的小子”解气。

4,当贪官往往心理出毛病,因为总的来说这项人头生意的经济收入进得多留得少。以会计学方式算是“占3送7”--贪进1000万,得送出700万“喂关系”。

第3条尤为要紧,君不见许多大案主人的“辉煌历史”中大多有“穷孩子出身”这一反差报道,好比中专生成了经济学家之类。穷孩子出身的人一般心理素质不好,不如高官巨宦家里的人从小惯见权谋玄机、软血硬肉。所以,“出了大事的人”多为穷人的后裔。

有一位对我“走上反党道路”颇为不解的人(他是打算一力提拔我的,“40岁干到副厅”也出自他口),后来在仕途走了下坡路,他终于说了一句明白我心的话:“你这家伙太坏了,太滑了!真是‘不可不用,不可重用’的那类人。”我顶了他一句:“你嫌我没当上李真第二吗?”

罗列此者,大有以偏概全之嫌,但我坚信一点:要当好人,就别当官。

这也算我最后同情朋友的朋友李达昌先生的肺腑之言,这也是他终可“生还”的一次重大机会。至于老T的呼吁也非全为人情,实在不解官道玄机。据我猜测:达昌先生似乎有点省悟,不愿再走出借人头的路子,才导致今天结局。

至少,这是一个重大原因。

剩下的一句“废话”写给我的朋友老T:“要想升得快,就得干得坏;要想得信任,就得黑了心。”

这是“占3送7”的政治学通俗化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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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判博导省长,司法再传丑闻

作者:郑亦农(美国)

引言

四川省前副省长李达昌先生,失去自由已超过一年,做为他的好友及老同学,我无时无刻不在惦记他的案情。案发之初,也曾担心他是否真有贪渎行为。尽管我对他的过去知根知底,确信他人格高尚,作风正派,但如今官场,两袖清风者实在难找,说不定他暗地里也有贪污受贿之事?后来查遍成千上万条报导,始终无法找到贪污受贿的任何线索。所有嫌疑罪名,都重复同一句话:“违纪挪用公款,造成重大损失”云云。

久而久之,我开始怀疑这个案子的真实性和公正性,于是同社科院老同学联系,想听听他们对本案的分析。他们认为,从已知材料判断,老李并没有从中渔利,但挪用公款数字巨大(最初公布上 1000 万美元,后落实为 430 万美元),上面硬要抓他个典型,以渎职罪判刑,谁也没办法。因此,大家都为他惋惜,说他的确是好人,但运气不佳,碰在风头上。唯一的希望,是将来上级能体谅他的功劳苦劳,再落实政策,缓刑处理或者提前保释等等。如今一年过去,媒体暂时冷却,但有迹象显示,高层坚持要从重从严从快,制造另一个冤假错案。经考虑再三,我决定冒冒这个风险(所谓替“坏人”说话的风险),反反这个潮流(冷酷无情和袖手旁观的潮流),为他写一篇文字,说几句公道话。

我所了解的李达昌

1978年,我和达昌同时考入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世界经济系硕士班读书。复试时同睡一块北师大木板地铺,入学后又住同一座上下床,学的同一专业。同窗三年,情同手足,往来密切,无话不谈。我们都出身于贫寒门第,靠自己的刻苦,加上改革开放的历史机缘,终于有机会进入最高学府深造。我们都希望以自己的学业专长回馈社会,服务祖国,振兴中华。

后来风云际会,达昌脱颖而出,从学界步入政界,一路升到副省部级,成为我班同学中的佼佼者。但他从不脱平民本色,说话不打官腔,生活不搞特殊。每次进京办事,公务之余,总不忘找老同学聊聊天,下盘棋,吃顿便饭。他因肝脏不好,从来不沾烟酒,对名利和享受看得很淡。90年代中期,我在美国曾经接待过他率领的一个四川商务考察团。那时他已出任四川财政厅长,手上掌握大量外汇。但考察团严格执行出差标准,只能住条件极差的汽车旅馆。为了节省外汇,他还退掉自己的房间,在我家打了两夜地铺。我看他个人零用钱太少,连给家人买点小礼物都不够,想送给他点美元。他百般推辞,只收下两百,算是暂借,后来我回国访问时,他还还了我人民币。与此同时,我也接待过东北某考察团,虽然那些官员比他级别低得多,但能在首饰店数千美元地购买钻戒项链,把美国售货员惊得目瞪口呆。两相对比,李厅长一行确属于艰苦朴素,甚至有点寒酸。

他对尸位素餐嗤之以鼻,对权位更不留恋,一直想早点离开政界,再回学校教书。但数年之后,他居然从厅长升为主管经济大权的副省长,让许多人大感意外。后来才知道,那是两会期间有限度发扬民主的结果。“既然群众信任我,把我推向高位,我咋能让他们失望呢?”后来,达昌用浓重的成都话,向朋友们解释他升官的原委。事实证明,他当财政厅长九年,副省长八年,勤政爱民,两袖清风,走遍四川每个县,为基层扶贫解困,给人民办实事。在招商引资上建树良多,确实是个学者型的好干部。

去年秋天,突然传来消息,说达昌从副省长位子退下,几次向组织打报告,要求回大学教书,终于得到批准。一时间,“副省长回校当博导”“换一个方式为人民服务”等大字标题,充斥海内外媒体。我虽然对此已有心理准备,但没料到媒体会炒得如此之热。熟悉国内情况的朋友认为,过份炒做这条新闻,有可能产生负面效果,因为他违反了官场“潜规则”。出于关心,我赶紧给他写了封长信,告诫他千万不要再炒。我说,“副省长下台当博导,只有极少数人能做到。对于某些官员而言,除了当官,别的什么也不会。媒体对你的褒奖,等于是对别人的奚落,甚至贬低,恐怕会让人不舒服,不高兴,甚至节外生枝”。

万没想到,我的信墨迹未干,他便受到案件牵连,戏剧般地被清查,旋即铛锒入狱,失去自由,再次成为媒体的焦点。只不过这次换了口气,什么“ 05 年头号大案”“李达昌浮沉录”“卸官从教难逃法网”等等。两次炒做高潮距离如此之近,正负反差又如此之大,恐怕在中国新闻史上,罕有匹敌。

李达昌案概况

李案过程并不复杂。先有中川国际承包乌干达欧文电站工程,后因工程进展不顺利,双方出现争议。为此,财政部拨款一亿元人民币给四川财政厅,要求以此为抵押,向银行贷款一千万美元,准备支付乌方索赔。后经谈判,乌干达放弃索赔要求,但条件之一,是双方继续合作,再搞其它工程。在后来的中乌合作和公司重组过程中,李达昌“无视”财政部“不得挪用”的纪律,“擅自”批准挪用部分专款( 430 万美元),最后导致贷款无法收回,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消息说,在审理中川国际前负责人郑安卡(后任四川省设备成套局局长)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多笔批款手续,由副省长李达昌签字,于是牵连到李。李在成都被调查期间,省里并未发现李有违法犯罪事实,于是决定不做司法处理。后来中纪委直接插手,事件突然升级,于05年年初四川两会期间批捕李,并解送北京。先羁押在秦城监狱,后又移送北京市检察院,设立项目,准备起诉。

一种说法认为,中纪委介入的幕后,是有重量级人物做出批示(或口头指示),要抓个“挪用公款的典型”。而且据说,中纪委插手的案子,从来没错过。即使查不出李达昌的大错,也要找个小错,不起诉是不可能的,因为大人物的面子要紧。

几个重大疑点

法律非我专业,故无法从司法角度对该案说长道短。但做为普通社会学者,对人治法治这些东西,也略知一点皮毛。现在不妨从情理入手,以常识判断,对李案提出几点重大疑问:

一,“中川公司”责任谁负?“中川公司”乃四川省直属企业,当年投标乌干达电站,因情况不明承包基数太低,后又因管理不善而亏损累累,难以为继。李达昌接手此工作时,那里已经问题成堆,上级要求他执行中央和省里指示,建好电站,解脱“中川”。为此,除了批款资助中川重组,已经别无其它选择。到如今,中川问题的始作俑者,烂摊子的制造者,个个平安无事。替他们扶危解困的人,反倒成了罪魁。放火无责,救火有罪,是何道理?

二,批款决定出自谁手?李当时分工主管该项工作,由他签字,合乎常理。但问题是签字背后,既有主管省长和常务副省长的签字同意,又有相关会议的集体决定。在中国行政体制中,集体领导或协商决策是条重大原则,似为惯例,完全由一人说了算的情况极少。如果涉及上千万数目,又是国际工程,财政部还有明文,难道刚刚上任的李达昌,竟可一手遮天?别人都不参与决策?都被蒙在鼓里?假如当时主意大家拿,决定集体做,但后来出了问题都推给他一个人承担,这难道公平吗?

三,行政纪律和刑法的界限如何划分?中央专款不许挪用,本为常识。多年搞财政工作、而且十分小心谨慎的李达昌,应该比普通人更明白这条纪律。那为什么后来又挪用了呢?其中内幕如何?真相如何?想必办案人员不难从李本人口中得到答案。局外人看来,不排除几种可能性:第一,当初专款是准备对方索赔,后经谈判,对方放弃索赔,这笔专款原定的用途已不复存在。要么中央收回另做它用,要么经中央同意由四川支配,二者必居其一。假若谈判成果(不索赔)功归四川,那么使用该款时,无形中给四川增加了同中央协商的筹码;第二,乌干达放弃索赔的条件之一,是另组公司,继续承包当地其它工程。这当然需要某种追加投资,因此,动用这笔款项,也算名正言顺;第三,李达昌任四川财政厅长多年,曾长期同财政部打交道(俗称“跑部钱进”),深知各省同财政部的往来规则。他或许沿用其它省市先例,因此才不认为动用款项会冒什么政治风险。第四,即使“擅自动用”是个错误,属于违纪,如果没有个人利益动机,断不至于触犯刑律。挪用公款的事,哪省哪部没有?对于一项工作错误,硬要绳之以法,难以服人。

四,批款后果的严重程度如何确定?另外,说他批款涉及金额庞大,所以才会有如此严厉的司法动作。这个说法看似有理,但经不住推敲。这是个涉及两国关系的经济案件,牵扯到众多政治经济因素,无法单纯用金钱数目衡量其严重程度,还必须综合考虑当时的情况。即使上千万无法收回,那也要看为什么无法收回,是否有人中饱私囊?如今各地都有大规模形象工程,无效投资动辄上亿,最后沉淀为银行的上万亿不良贷款。除了个别严重的收贿索贿者外,没听说哪位高官因“决策错误” 受到过处分,更别说法律制裁了。

同理观察李达昌案,李没有受贿,没有吃回扣,完全为了执行同乌方协议,在权限范围内批准款项,用于重组公司和再搞工程。首先,他没有越权,没有改变专款的流向和使用目的,何来“擅自动用”?其次,问题出在公司负责人上。是他们欺上瞒下,“擅自”改变用款目的,拿去炒股,导致资金流失。如果李达昌对此知情不报,甚至包庇纵容,当然要承担责任。但如果被蒙在鼓里,那罪不在他。应该惩处的是非法滥用资金炒股的人,而不是依法批款搞工程的人。类似情况各地都有,为什么其它高官可以不负责任,而李达昌就得承担刑责?

五,如属犯罪,如何确定犯罪动机?如果项目组真能查出李有任何个人利益输送(包括贿赂、回扣、化公为私,转移财产等等)行为,我们当然没话可说。但如果确实查无实据,那又怎么解释他的“犯罪动机”呢?只要打听一下李达昌为官的口碑,问问同他共过事的上级、下级、同事、朋友、同学,便不难判断他是不是一个好官和清官。对于这样一个勤于政务,廉洁奉公的好干部,不想重用也便罢了,为什么还要反过来打击迫害他,让他连“返校教书”这点愿望都无法实现?这种做法是否太过分了?太残酷了?主张严办他的人,也不想想其它清官会怎么看这个案子?会怎么联想自己的未来处境?难道中共高层不担心好人会因此而心灰意冷,给共产党撂挑子?甚至变得玩世不恭,同流合污,为渊驱鱼,壮大贪官污吏的阵营?

错判李达昌,更显中共司法腐败

表面上看,李达昌已经不像当年那么重要。他虽然曾经贵为副省长,操过四川一省的财政经济大权,但那毕竟已成过去,如今已经恢复一介平民的身份。即使给他造一个“冤假错案”,倒霉的也只是他自己和家人。别说对于全国没有什么影响,就是对于他的家乡四川,大概也不会引起什么震动。再过几年,人们也许会忘却他的名字。

然而,我却不这么看问题。我将透过李案表像,看到比他家庭悲剧远为严重的体制性问题,即更为深刻的潜在性危机。弄得不好,由此案触发的信心危机,将像瘟疫般传染给成千上万各级官员,从而加速干部队伍整体的腐败进程,最终祸及中共政权的稳定性。我的分析,基于以下几点判断。

首先,李达昌案的海内外影响不可低估。李达昌在国际国内的知名度,已经超越许多政治家和演艺明星。打开网络Google搜索器,李达昌名下的新闻报导总数,已经超过42,500条。其知名度的积累,并非源自他以往的权力地位,而是源自前后两次新闻炒做,特别因为两次炒做的间隔之短,反差之大。不久李案结局之后,相信媒体至少还会有另一次炒做高峰。如果说,李达昌入狱之初,由于许多信息尚在封闭,因此外界的分析探讨相对较少的话,那么可以肯定,结案之后情况会大不相同。那时,消息的爆炸性将退居次要,后继的分析追踪将占据媒体主流。李案给国人和外界一种什么印象,会直接关系到中国政府和司法系统的声誉。另外,李达昌长期负责四川省对台工作,曾经以副省长的官方身份应邀访台,并在访台期间引起过不小的轰动,在台湾和全球客家人中间形象好,人脉广,影响大。如果错判李达昌案,将给台湾人再上一课,让他们进一步看清中国政治司法体制病入膏肓的腐败程度。

其次,李达昌案的争议性不可小看。李达昌辞官归教的时候,国内外媒体曾经充满颂扬之声。而案发之后,许多媒体又调转风向,一边倒地给李达昌抹黑,甚至捕风捉影地称他是“大贪官”。 这也难怪,因为“有罪推定”本是中国文化根深蒂固的传统。但没过多久,网上开始出现反驳声音,认为从已公布的案情,并不能得出李是“贪官”的结论。即便违纪批款是个错误,也不能抹杀他为官清廉的形象。我确信,本案的重判错判,将会引发更多联想。许多熟悉李达昌的人将会像我一样,陆续站出来为他说公道话。

第三,李达昌案极为独特的历史地位。大多数受审的贪官污吏受到惩罚是罪有应得,老百姓拍手称快。而李案的错判,则属于罪不应得,老百姓不但无动于衷,甚至会心生反感,因为在他们心目中李是清官,认为“好人未得好报”,“共产党不识好赖人”,不利于中共政权的稳定。

当然,从中央当权者的立场看,如今地方官员挪用公款、私设金库、监守自盗者层出不穷,面对财金纪律荡然无存的危险,确有必要抓几个典型,敲山震虎,挽狂澜于既倒。但可惜李达昌案没有抓对,没有抓到体制性弊端的痛处,反倒抓了一个勤政爱民,形象廉洁,而且已经成为普通教师的知识分子退位清官。在整顿吏治的关键时刻,抓一个本不该抓的错误典型,做一个本可避免的错误判决,其后果,不但无法挽救积重难返的官僚腐败体制,反而有可能加速该体制的进一步瓦解。这样一个生死攸关的“大案要案”,焉能不在中共法制史(甚至整个中共政权史)上留下独特地位?

第四,对李案历史信号的不同解读。如果上述分析成真,可以断言,李案所发出的历史信号,绝对不可能像检方设想的那样,能让其它官员引以为戒,从而刹住滥用职权挪用公款之风。恰恰相反,绝大多数在职官员,将会反其道而行之,从自身利益出发,对这一历史信号,做出自己独特的解读(以下是我从不同渠道了解到的某些官员心理,在此分享)。

解读之一:“少做少错,不做不错”。有官员表示,李案给他的最大教训,是无论决策看上去多么正确,对国计民生多么重要,凡日后需要承担责任的字,死也不能签。遇事集体讨论,自己决不拿意见,更不能坚持意见。要签字众人一块签,还要保证有上级主管的书面认可,以便有据可查,天塌下来大家顶。按照他的说法,其后果必将是行政效率的大倒退,凡事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使政府日常公务难以运转。近几个月来,这种情况已经在四川发生,人们称之为“李达昌现象”。

解读之二:“官僚体系,只进别出”。还有官员表示,李达昌违背了共产体制的另一个潜规则,那就是“只进别出”,千万不能标新立异,宣扬什么“换一种方式为人民服务”等等。要学会按别人的脚印走,让你去人大政协,就去人大政协。只要留在体制之内,无论怎样尸位素餐,无所作为,安全系数也大得多,像批款这类屁事,根本就不算事。共产党整人,往往投鼠忌器,不愿物伤其类。李达昌之错,在于金盆洗手,制造了差别,令别人脸上无光,无形中把自己放在一个最易受攻击的脆弱地位。如果此君所言不虚,那不等于鼓励官僚体系的终身制吗?难道官方“改革终身制”“干部能上能下”之类的宣传,都是说说而已,千万不可当真?

解读之三:“利益均沾,结党营私”。更有官员认为,李达昌之错,主要错在清高上。以他的设想,如果李当时收取回扣,把其中一半转移海外,再用另一半打通上下关节,让所有知情人结成“利益共同体”,本案绝不会暴露。万一有事,也会有人出面遮掩,承担集体责任,从而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李达昌毕竟书生气十足,不谙官场潜规则,没有营造自己的圈子和利益共同体,所以没人替他说话,只好自认倒霉。因此,即使中纪委查不出罪证,恐怕从维护自身“正确性”出发,也把小错误上纲成大问题定罪。当然,我无法确知,这位官员的看法,能够代表多少高官的内心世界。如果多数官员都持这种心态,那么集体贪污和法不治众的扩展速度,从此便可想而知。

总之,李达昌案件的悲剧性收场,将危及官僚体制目前已经十分脆弱的道德堤防,令亲痛仇快,严重打击少数清官好官仅存的一点正气,极大助长多数贪官庸官已无可救药的歪风,最终危害到政权和社会的稳定。但无论如何,李达昌案在中共司法史上的特殊地位,似乎已经成为铁的事实。

焦国标:胡锦涛是乾隆爷附体

乾隆爷在位的时候,西夷想到天朝来谈做生意可以,但有一条,必须下跪。做生意本是互利互惠,为甚么要人家下跪?因为我天朝甚么都不缺,是你来求我。

实际上天朝只是紫禁城里甚么都不缺,出了紫禁城,天朝是人吃人,狗吃狗,老鼠饿得啃砖头。实在到了连紫禁城里也没甚么可吃的地步,我大清还可以吃人。我天朝有四万万人,非常耐吃;就是每天吃一万人,也够我吃四万天的。我怕甚么?

不谈人家不会憋死

乾隆爷的这个逻辑和幻觉,最近好象附体在「我主万岁」胡锦涛主席身上了。他说,日本领导人不放弃参拜靖国神社,不会重开两国首脑谈判。这逻辑和幻觉不仅出现在中日关系上,在大陆与台湾、大陆与达赖喇嘛的关系上,也一再显灵;台湾必须接受「一中原则」才可以谈,达赖喇嘛必须放弃藏独才可以谈。胡锦涛们为甚么误以为只要他不跟人家开谈,人家就可能被憋死呢?跟当年误以为咱中国只要不让茶叶流入英国,就能把那些西洋人肥腻死一样,愚昧呗。

在我看来,日本不对中国提出诸如不结束一党专政就不跟你开首脑谈判之类的条件,就算中国烧高香,该感恩戴德了。为甚么?因为人家的首脑是足斤足的民选首脑,你的算哪一路货?根本是假冒伪劣、人民公敌。人家不嫌你就够了,你反端起架子,煞有介事地提起条件来了,真是「望乡台上打能能——不知死的鬼」。

「大中华情结」阴魂

我得解释一下这个歇后语。一岁左右刚学站立的幼儿,摇摇晃晃站一两秒钟,以为能得不得了,那个情形,吾乡称之为打能能。第二个能读轻声。望乡台本在鬼乡,身在望乡台上,却还不忘打能能逞能,够可悲可笑的。
三月份去日本,与一位日本议员共晋晚餐。临散席的时候,该议员神情凝重地说道:「焦先生,我再提最后一个问题:你们中国领导人是不是还有大中华情结?」我不知他的「大中华情结」确指甚么,便反问道:「您是指过去的朝贡体系吗?」他说「是的是的」。

我当时心里很难过。难过甚么?看我们历史上的大中华都把周边国家吓成甚么样子!几百年了还心有余悸。胡主席只管自己提条件爽,可你知道日本政治家和日本民众心里怎么想你的条件吗?根据这位议员先生的问题,我想他们一定与过去朝贡体系时代的霸道和噩梦连在一起。难怪日本政治家起逆反,我就是要参拜参拜参参参!

日本不是中国藩邦

日本佛教大学的一位教授同胞如此解读中国政府的靖国神社立场:「你小日本儿服不服?不服拿你头疼。」不过我认为,中国政府天天拿其人民的头疼可以,拿日本的头疼则是掀错了皇历。

中国不是如来佛,日本也不是孙猴子。日本根本就是中国去腐的星,日本通过甲午战争克死了腐败的大清朝,通过中日战争克死了腐败的国民政府,腐败透顶的共产政府如果不谨慎,也有可能被日本克死。不是小日本命太硬,是大中国的历代反动政府命太软,它们本来早就死了。

最近读中国近代史,读到鸦片战争后那几十年,我联想起一句英国谚语:「公牛一倒地,拿斧头拿刀的全出来了。」胡锦涛们这样的挑食,这也不谈,那也不谈,根本上是欠修理。等有一天再被西方、日本打得满地找牙,跟清末民初同光宣袁时代那样,他就不跟人家提条件了。

当初人家来了不磕头都不行,到后来你就是在人家面前吃屎人家也放不过你。记住我一句话:日本不是你的藩邦,陈水扁、达赖喇嘛也不是你的藩国,大家有话好好说吧,不要提甚么先决条件,北京五星级宾馆住不完,来吧来吧都来吧。

 

綦彦臣:盗无道,是为“撒娇”

在胡锦涛先生用心良苦地提出颇有儒学政治功底的“二八”即“八荣八耻”后,网上出现了奇观:国外中文网即官定“敌对势力”的民运网站反应冷淡,少有评论,即便有一、二评论,点击率也很低;国内呢,则一片热炒,反对声音大大高于民运,《网易》竟开了《盗亦有道而“中”国人无道》的大讨论,各种跟帖大有与“二八”唱反调的劲头。其中,一帖(局部)云:

“国家现在提出‘八荣八耻’……‘吏’中有几人考虑百姓死活?!嘴中唱得怪好听,行动在哪里?听老人讲,土匪也有讲信义的原则,而现在的‘吏’是‘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的男盗女娼’。若继续下去,就会国将不国了,更谈何统一……”

且不论这激忿的一帖是出自何种背景人物之手,但说中国社会的“盗之道”就让人惊叹:现在盗贼阶层似乎也把经济总量的增长放在第一位了,而不再顾及最起码的道义后果。比方说,“抠皮子的”(黑话,即市场上掏包者)原先是绝对不允许偷孕妇的,怕人家着急,胎气一动,流了产即害了一个无辜的婴儿;又比如,“拿大轮的”(黑话,即火车上行窃者)原先是绝对不允许偷带小孩的老人的,因为一老一小同行非为看病就为异地寻人,被偷了即无生路,非死不可,等等。随着政府道德的败坏,也就是锦涛先生所讲的“八耻”的泛滥,盗贼们开始向政府“撒娇”:官员们吃肉,咱讨点汤;你们多贪,我就多偷。不过,这种“撒娇”也出了大问题:其一,盗们的业务禁忌被打破了,大胆改革的后果就是“盗已无道”──孕妇与老小一块偷。其二,盗们有意无意地“成了朝廷的鹰犬”,不少腐败大案就是由小偷给“偷犯的”,所谓拔茅连茹也。

关于第二种情况的出现,更助长盗不讲道(禁忌)的改革势头:不少贪官污吏被盗后,竟然不报案;由于这一启发,官场政争中就引进了“用盗”一手,去用“偷犯了”的办法揭发对手的黑底。十多年前,我所住的小城市就出过这么一个传闻:说是市委某书记家被盗了,好酒被砸无数,小偷竟然留下姓名(如血溅鸳鸯楼的武行者一样,壁书大名)。没人抓小偷,也没人进一步证实“传闻”。不久,市委某书记悄悄调走了。

盗贼介入政治,加速了黑社会的壮大,有些人开始跨专业,由一般小偷小摸开始卖凶伤人或杀人。“官匪一家”不太准确,要说“官的盗化促进了贼的匪化”则不无道理。那些没有升级换代的蟊贼们没有做大业务的机会,也就开始不择手段地改革起来,比如,“抠皮子的”

和“拿大轮的”就变成“抢孩子的”。几天前,在河北颇有影响的《燕赵都市报》3月25日报道:河间市(县级)街面上发生明抢妇女驮带的儿童的事件。起初大家以为是报纸炒作,但事发眼前就信以为真了:泊头市铁道东街有一居民,稍有不慎,七个月的女婴被人从家中偷走。

盗之无道如此,比兵灾战乱时候的道德水准还差!──于是,小小的城市又兴起了一种自救办法:凡有妇女驮带儿童尤为低龄儿童者,孩子就被用带子捆在自行车后的小椅子上。问题是,凡骑自行车带孩子的妇女绝大多数不是富裕人家的,大多数草民惊恐之状可想而知──要是一个一、二年级的小学生放学后自行回家,不让大人接,大人非急了不可。儿童的自立行为反会招来大人的责骂,怪也不怪?!

盗之不讲道与政府不讲理成了我们这个社会的一道特殊风景线,且不说非法关闭了“少数精英分子”的独立网站,也不说什么地方又圈禁了几个人,就看一看“一切以经济增长(或美其名曰为发展)为中心”的衍生效果便可知悉。仍是《网易》消息:湖北汉川市,为推动地方白酒销量给下属乡镇、单位下达买酒令。虽然全年销量仅区区200万元,但是一个名义上每年只有一万块钱招待费的乡镇,得指标二万元,即每天要消费三瓶白酒。评论说“每天渴酒还怎么办公?”

其实,问题不在“怎么办公”上,而在于乡镇又有了超支招待费的理由:每天额外三瓶,一般要加两桌额外宴席;一桌按菜价100元算,一天就200元。一年365天下来,就73,000元(不算酒钱)。

这一算,中国统计学的奥秘就全出来了。既便我们认可“政府可以为盗”,那么这个“盗”肯定也会越来越不讲“道”。就别说那个市政府之公然为盗了(明抢,由小偷型变成抢夺型),就看这个乡政府:明码指标为吃一万,额外加码为七万多。怎么办,再讲“为盗之道”

显然真地不如社会上的真盗了。有着一日,上级真地查处这个乡镇,后者也会“撒娇”地说:“这不都是市里逼得我们为盗吗?”

余杰:两头“野兽”的会面-评泰森拜谒毛泽东干尸

     日前,美国前拳王泰森高调访问中国,成为大陆媒体报道的热门话题。泰森的主要活动在上海展开,其间又闪电访问北京,“由于行程紧张,泰森在北京只停留五个小时,参观完毛主席纪念堂之后就去了钓鱼台国宾馆,出席朋友潘庆林的私人宴会”。 (

    《新京报》记者在一篇特写中这样描述当时的情形:毛主席是泰森最崇拜的伟人,他的右肩头还有毛主席的头像文身。因此,泰森将毛主席纪念堂定为北京之行的最重要一站。由于周末毛主席纪念堂到上午十一点三十分就要闭馆,因此泰森一行下机之后马不停蹄地直奔纪念堂。当轿车缓缓驶入天安门广场时,泰森非常招摇地按下了车窗露出自己的头。这一招,果然奏效。一时间,毛主席纪念堂西侧大门人潮如涌,有人举起相机、有人拿出手机,准备拍下这一幕。甚至有一群外国游客也激动地凑过来嘴里叫着泰森的名字。泰森下车后,有一个来自东北的游客还用英语高声喊着“泰森,我爱你!”面对此景,泰森很是开心。他不住地向游客们微笑、挥手。
    
    在纪念堂内,泰森很虔诚地在毛主席遗体前停留良久,之后在出门时买了三册毛主席纪念堂珍藏书画册。他还对纪念堂里出售的毛主席和几位开国元勋的挂画非常感兴趣。泰森说:“在毛主席遗体前我觉得自己很渺小,能够有机会参观纪念堂是我莫大的荣幸。我希望自己不久还能来中国,来这里参加比赛。”这番话好像是一篇标准的中国一年级小学生的作文,可以获得老师的一百分了。
    
    这篇由一名实习记者写的报道绘声绘色。而上海的媒体对待泰山就没有这么宠爱了。这并不是说上海的媒体比北京的媒体多几分自由度(实际情况恰恰相反),这仅仅说明泰森在上海稍稍多呆了两天便露出了“野兽”的真面目——他的言行实在太恶劣,导致媒体忍不住对他“口诛笔伐”。据上海《新闻晨报》报道,泰森在上海不仅对媒体采访缺乏应有的诚信,还极端不尊重送花和苦等见他一面的“粉丝”,甚至爽约和静安寺方丈的忏悔约定,所谓慈善捐款也是来源不明。《新闻晨报》的评价是:“泰森干了太多的坏事,所以国外媒体封他为‘野兽’;泰森首次来上海,就遇事经常出尔反尔,所以他在这里又多了个外号‘痞子’。”是的,这是一个 “外国痞子”,可惜伟大领袖没有早日认识这个“外国痞子”,否则他的《湖南农民运动调查报告》中关于“痞子运动”的段落又可以多一个标本了。
    
    翻开“野兽”的历史,泰森的不光彩记录历历在目:一九九一年七月因为面对选美小姐德丽丝·华盛顿的强奸诉讼,泰森被判六年监禁,并处罚金五万美元;一九九六年,出狱不久的泰森在同霍利菲尔德的较量中,竟然用牙齿猛咬老霍耳朵,从而输拳又输人;一九九八年,泰森又因在马里兰车祸事件中打人而“二进宫”,直到一九九九年五月才刑满出狱。如今,他不仅失去了在美国参赛的自由,而且官司缠身,已经彻底破产。虽然泰森在第一次入狱时就皈依了伊斯兰教,但从其后面的表现来看,宗教并没有净化他的心灵。一路走来,伴随着他的始终是没有教养的桀骜不驯和为人不齿的犯罪行为。
    
    如摇滚歌手何勇所唱的那样,中国确实是一个垃圾场,倾倒在中国的垃圾不仅是那些破坏环境的“洋垃圾”,更是像西哈努克、金正日、泰森这样的更可怕的“垃圾”。泰森的中国之行,显然是一次金钱之旅。虽然他自称是应朋友的邀请而来,是一次“私人活动”,但他同时又相当招摇,如此作秀必然有商业背景。据说邀请方是一名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富豪,对此有网友置疑说:“我们的政协委员为了啥呢,面子还是……?真有钱就多帮帮国内的同胞。三百元钱就可以圆一个失学孩子的上学梦,而纵然给泰森一百万、一千万,也等于扔进了听不到水响的无底洞。如此清楚的良心账,为啥没人算呢?”中国的那些嘴角流着民脂民膏的富豪们的思维本无法用正常的逻辑去揣测。
    
    泰森的中国之行,更是一次政治之旅。表面上看去,泰森像野兽般粗鲁愚笨,实际上他内心狡猾无比,他深深地知道在中国这样一个仍然实施一党专制、偶像崇拜的野蛮制度的国家里,如何才能为自己捞取到最大的好处,那就是与中共现任党魁胡锦涛一样成为“伟大领袖毛主席”的信徒,成为执政党意识形态的吹鼓手。一个宣称热爱毛主席和毛主义的西方体育明星,到中国来赚钱自然能通行无阻、通吃各方,中共的统战部门亦会待若上宾——我不知道泰森先生是否像普通人那样排队参观 “伟大领袖”的木乃伊,想必像他这样的“显赫人物”是无需排队的,纪念堂的管理人员早就接到通知,会为之开辟一条“特殊通道”,这样的特殊待遇是泰森在美国如果去参观林肯纪念堂的时候绝对无法享受到的。看来,对于“伟大领袖”干尸的“瞻仰权”,中共当局也是“宁与友邦,不与家奴”。那些排队等候的愚夫愚妇们,活该在寒风中多排几个小时,因为拳王阁下比你们更有资格“与狼共舞”。
    
    这确实是两头凶残无比的“野兽”的会面。因为只有野兽才会亲近野兽,只有魔鬼才会赞美魔鬼,只有垃圾才会认同垃圾,这是一个最简单不过的常识。仅仅就“强奸犯”这个身分而言,泰森与
毛泽东堪称“同好”,他们都是毫无廉耻之心的好色之徒。不同之处则在于:毛泽东是一个专制国家的独裁者和暴君,他可以随心所欲地玩弄治下所有的美女,以至患了梅毒之后拒绝治疗而四处传播病毒,毛的私人医生李志绥在回忆录中将毛惨无人道地对待大量女性的恶行曝光于天下;而泰森不幸生在作为法治社会的美国,虽然是著名的体育明星,却并不能享有毛泽东式的、“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特权,所以他强奸了女性之后不得不付出被告上法庭,缴纳巨额罚款和牢狱之灾的后果。在此意义上,泰森对“主席”的崇拜是理所当然的,他最大的遗憾也许就是没有与主席生活在同一时代——如果泰森生活在主席掌权的时代,一定会更加频繁地到中国来访问,甚至在中国定居下来,因为主席为了团结这位反对美帝国主义的“黑人兄弟”,一定会特批给他一打一打的“中国妹妹”,任由他玩弄蹂躏。不过要是不巧遇到了那些被主席玩弄蹂躏过的女人,泰森兄弟恐怕难逃染上梅毒的厄运。
    
    泰森拜谒毛干尸的新闻至少说明了两个事实:第一,在中国,
毛泽东崇拜仍然是官方愚民政策的重要项目和中共维持独裁统治的根基;第二,在西方世界,像泰森这样崇拜毛泽东的人还真不少,其中甚至不乏一些一流的知识分子和文体明星。作为一种标志和符号的毛泽东头像,我在中国大陆之外的许多地方都看到过:在香港铜锣湾有一家悬挂着毛泽东头像的名为“为人民服务
”的书店,在澳洲墨尔本唐人街有一家悬挂着毛泽东头像的“毛家菜”餐厅……人们对于这样的做法似乎见怪不怪。然而,我们能够想象,在德国或者德国人海外的居住区内,一家悬挂着希特勒头像的商店能堂而皇之地存在吗?
    
    迄今为止,
毛泽东的罪恶仍然未能得到应有的彰显,像李志绥的《毛泽东私人医生回忆录》和张戎的《毛泽东传》这样的著作,还应该出版更多、更多。希特勒的罪恶被全人类所认知,是因为他缔造的邪恶帝国已经在二战被摧毁,诸多罪行受到了纽伦堡国际法庭的审判;斯大林的罪恶被全人类所认知,是因为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和今日苏联已经崩溃的现实,也是因为几代有良知的俄罗斯知识分子,从蒲宁、梅日列科夫斯基到帕斯捷尔纳克、索尔仁尼琴、萨哈罗夫,一直在毫不妥协地揭露其暴行。在中国,很少有作家学者愿意为此承担风险,愿意为此奉献毕生精力。长期致力于文革研究的历史学者王友琴指出:“在历史的写作中,因果关系相反:关于大量受难者的故事的记载,才使得杀戮和迫害他们的统治者得到‘暴君’的恶名。比如,被纳粹党杀害的数百万犹太人的名字和故事,使得希特勒成为人类历史上残暴和邪恶的代表人物之一。比如,由索尔仁尼琴和其他俄国作者揭示的‘古拉格群岛’中千万囚犯遭受的虐待和迫害,使得斯大林成为那些想为其辩护者也难以辩护的共产主义暴君形象。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种关系,在毛泽东时代被迫害、监禁和杀戮的人们的名字和故事,长久以来,一直被压制和禁止发表。道理很是简单:没有了这些受难者的名字和故事,毛泽东就不会成为历史记载中的暴君。”许多中国人自觉或不自觉地选择了忘却,有多少父母会向他们的孩子讲述他们在毛泽东时代所经历的一切呢?许多年轻人真的以为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那是一个慈祥的父亲般的领袖。
    
    今天,一大批经过一九八九年“天安门运动”洗礼的青年知识分子摇身一变成了“新左派”,成了毛主义的信奉和鼓吹者。一尊比成都天府广场的毛像还要巨大的毛像即将在长沙破土动工,据说这是当地政府回应家乡人民的强烈要求;
毛泽东的红宝书也开始在台湾登陆,据说这是“言论自由”的表现。这是一种多么具有讽刺意味的现象啊。这一历史与现实的吊诡充分表明,“狼奶”教育的成功和偶像崇拜的可怕,以及由此而导致的中国人要真正获得心灵自由、拥有正确是非善恶的判断,是何其艰难。王友琴在《受难者与暴君》一文中对中俄的现状作了精辟的对比:“由于看到斯大林虽死但是其影响犹在,苏联诗人叶甫图申科写过一首诗说,要检查检查斯大林的坟墓里是否有一架电话,半夜里他还在那儿发号施令。中国的情况不同。毛泽东不需要暗连的电话。毛泽东的尸体供奉在天安门广场上,他的巨幅画像高悬在天安门城楼上。他的威力直接使得受难者们的名字成为禁区,不能印刷在报纸杂志上,也不准展示在电脑网络空间中。”当泰森朝拜毛泽东干尸成为一个被 “正面报道”的新闻事件,成为一根撩拨中国民众的“民族自尊心”的狗尾草的时候,在这文革发动四十周年的时刻,有谁还记得数千万计的被毛所残害的同胞的冤魂呢?正如王友琴所追问的那样:“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是:当暴君不予受难者安息之地的时候,应该让他安息吗?”
    
    我同意王友琴的观点,所谓“暴君”,是一种老式的说法,“暴君”、“独裁者”等任何丑恶的定义都无法穷尽
毛泽东的罪恶。在现代的司法正义体系中,这种人应该是罪犯的一种,是“群体灭绝罪”的罪犯之中的主犯,一种因其有大权力而犯下大罪恶的特种罪犯。在人类二十世纪的历史上,在这样一个罪恶滔天的罪犯的序列之中,波尔布特、皮洛切特、米洛舍维奇、萨达姆、金正日等人仅仅算是不入流的小弟弟而已,有资格与毛泽东被钉在一起、钉在地狱最底层的耻辱柱上的,唯有希特勒和斯大林。有一则政治笑话是这样说的:在地狱最底层,在鲜血汇聚成的深潭中,江青脖子以上的头部还露出表面,还可以暂时地呼吸和观望,希特勒和斯大林早已遭受“灭顶之灾”了。斯大林在沉没前一刻,心有不甘地问:“江青同志,上帝为何独独怜悯你一个人,让你能够多活片刻?”江青则哭泣着回答说:“斯大林同志,你有所不知啊,我踩在毛泽东主席的肩头上呢。”
    
    ——二零零六年四月八日

CHINA: Reporter detained after alleging local corruption

New York, April 4, 2006The 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 is alarmed by the continuing detention of Hunan-based newspaper reporter Yang Xiaoqing who wrote about corruption in the sale of a state-owned company. Yangs wife, Gong Jie, told CPJ that he was under threat for months before his arrest in January, and had gone into hiding after his reporting angered a local Communist Party secretary.

Given Chinas press freedom record, we are concerned these charges could be an attempt to punish Yang for his reporting on official corruption, said CPJ Executive Director Ann Cooper. If authorities cannot guarantee a legal process that is free of political bias, then these allegations should be dropped.

Yang, 36, a reporter for China Industrial Economy News, has been formally arrested on suspicion of extortion and blackmail.

But Gong believes her husbands arrest is connected to two articles he wrote in May 2005 alleging corruption in the sale of a state-owned company by local Longhui county officials to private individuals.

In September, his wife said, Yang began to feel that his life was in danger and went into hiding. In late December, according to online writer Li Xinde, police issued a notice offering a reward for information on Yangs whereabouts. Police accused him of posting defamatory articles on an illegal Web site after he failed to extort up to 800,000 Yuan (US$100,000) from Longhui county officials.

Yang was seized at a friends house in Hunan Province on January 22, said his wife, who has not been permitted to see him since his arrest. Yangs colleagues have spoken publicly in his support, and fear that criminal charges have been used to punish him for his work.

In China, a county secretary holds a lot of powerfinancial, ideological, personneland that makes it difficult to ensure a fair hearing of any charges, Yangs lawyer Du Zhaoyong told Reuters.

Gong, who is also a journalist, has launched an appeal for her husbands release at www.gongjie520.sohu.blog.com.

全美学自联呼吁中国政府立即无条件释放杨建利王炳章等异议人士

全美学自联呼吁中国政府立即无条件释放

杨建利王炳章等异议人士

 

【2006年4月11日狱委讯】值此中共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即将访问美国之际,全美学生学者自治联合会(IFCSS)呼吁广大留美中国学生学者,美国政府和人民以及国际社会继续关注中国的恶劣的人权状况, 特别是对因言论,思想,政治见解而获罪身陷囹囫的以杨建利王炳章为代表的异议人士予以关注。

杨建利博士被捕前是哈佛大学的研究员。获有美国加州大学柏克利分校数学博士学位及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政治经济学博士学位。作为一名政治学及经济学学者,多年来他对中国的民主化及经济繁荣作了系统的深入综合研究。他的学术上的成就得到了同事们的很高评价。为了获得第一手数据,他曾经计划了好多次去中国实地调查。但中国政府因为他的不同政治见解而拒绝给他的护照延期。为考察大陆工潮,杨建利博士于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九日借用朋友的护照从北京入关回到中国。期间曾前往渖阳、辽阳、抚顺、大庆、哈尔滨等地,调查近期东北工人示威抗议工潮,了解工人运动情况。四月二十六日,杨建利博士在离开昆明去大理购买机票准备离境时被捕,随后被押送北京单独关押,审讯达一百多次。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四日,杨建利被以间谍罪和非法入境罪起诉。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三日,中国宣判杨建利有罪并以间谍罪和非法入境判入狱5年。

王炳章博士是一九七九年七月中美建交后中国大陆派出的第一批公费留学生之一。一九八二年底获加拿大麦基尔大学医学博士学位,是中国第一批留学生中的第一个博士,中国大陆报纸和海外媒体为此发表了专门的社论和文章,称赞他的学习成就。但王炳章选择了“反叛”,决定“弃医从运”,走上了艰辛的争取中国民主的道路。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底王炳章联合志同道合中国留学生在纽约召开记者会,宣布发起中国之春民主运动,促进中国大陆民主化进程,结束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同时宣布发行中国大陆留学生第一份民主刊物《中国之春》杂志,致力于打破中国共产党长达几十年的新闻封锁。一九八三年十二月王炳章在纽约召开了“中国之春运动第一次世界代表大会”。在会上成立了“中国民主团结联盟”(中国民联),这是中国大陆民主运动在海外成立的第一个民运团体。王炳章被选为第一届主席。一九九八年王炳章成功地回到中国大陆,走遍大江南北,进行秘密联系,推动筹组中国大陆第一个民主政党中国民主党的活动,在九八、九九两年里掀起大陆各省市轰轰烈烈的组党运动。二00二年六月,王炳章在越南边界城市芒街与国内人士会见,被中共特务强行绑架回国。二00三年二月,在被绑架和秘密关押8个月之后,王炳章被中共法庭判决无期徒刑。

我们认为,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是一个文明社会的最基本的标志。和生存权一样,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是天赋的人权。 在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中国的经济经过了近三十年的持续高速发展,中国人民的需求已经绝不仅仅是基本的“解决温饱”的问题。经济发展必然带来民主政治的要求。中国政府应当明白,从西方引进高科技,投资固然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要学习西方先进的政治制度。因为一个先进的政治制度才能保证一个社会中的每个成员的基本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才能保证一个社会的长治久安, 才能保障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

全美学自联注意到中国政府近几年的一些积极举措,包括加入联合国人权公约。但我们希望中国政府有更多的行动,而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释放包括杨建利和王炳章在内的所有异议人士便是能体现中国政府诚意的一个举措!

 

李建平起诉书

李建平起诉书

 

【2006年4月11日狱委讯】

李建平案将于2006年4月12日上午九点在淄博市中级法院开庭公开审理。

(来源:《公民维权网》 )

 

在死亡线上挣扎的新诗

在死亡线上挣扎的新诗

——再谈新诗评价的问题

邓程[1]

(一)又见奇谈怪论

前些时候有老师和朋友转告我,说《读书》今年第四期有孙文波先生的文章,《传统与现代诗》,是针对我的言论而发。我找来文章看了一下,觉得其实也未必专门针对我。孙文波说的是:“近来看到一些厚古薄今之说,用古人来贬责今天的诗歌,当然主要是贬责今天的诗人没有用心考究古代的文学传统,汲取其中的营养,而且认为古人就是比今人了不起。”[i] 这些厚古薄今之说,比比皆是。老前辈郑敏先生在这方面的言论更是如雷贯耳。而且孙文波的言论,其实没有什么新意。

我在《粤海风》的文章对“现代性”这个新诗的最近的护身符进行一番清理。[ii] 不过孙文波还在重复陈词滥调,说:“其实现代诗歌的产生,以及随之出现的的对诗歌的功能、形式的要求,其内里隐含的是人们对文化发展的‘现代性’愿望。只要看看当年胡适、陈独秀们在谈论对文化的变革的理解的观点就十分清楚了,那是来自于认识论的,包括对民族文化与现代国家的关系等多方面的理解而生成的对文学变化的要求。因此,如果单纯地仅仅以诗歌的标准来要求现代诗歌,很显然是不充分的。发生在现代诗歌里的一切问题,都不能简单地看成是诗歌美学的问题,而应该看到这中间存在着人们对文明的意义的不同认识。在今天的诗歌写作中,诗学的观念意图包含在更大的文化价值认定中,是文化总体变革的组成部分。在这样的情况下,任何单纯地发诗歌的美学标准来要求现代诗歌的做法,就过于简单了。”在这里,他还在动用“现代性”这个他自己都莫名其妙的概念。

他还反复强调新诗不仅仅是一个诗学的问题,他说:“ 当代诗歌的生成,以范围缩小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为例,那些出现在写作中的各种观念,譬如对诗歌‘精神性’的理解,以及‘叙事性’、‘个人写作’的强调,如果仅仅是站在具体诗学的角度看,要想了解它们的意义,了解它们具有的合理性,甚至如有人所说的‘合法性’,要得出准确而有见地的结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哪怕是站在支持者的立场来谈论,最终得到的结果也会过于简单。就像不少人谈到‘知识分子写作’、‘民间写作’时,总是从利益纷争的角度下结论,而没有看到里面存在着的、并非单纯的对诗歌写作方式的不同理解,更深一层的还在于体现出来的对现代社会中人与诗歌的关系,诗歌与人的责任的关系的不同认识。”关于臭名昭著的“知识分子写作”、“民间写作”及其争论,我们就不多说了,“知识分子写作”、“民间写作”其实不过是“病句诗”与“薛蟠体”的写作的学名。至于说新诗不仅仅是一个诗学的问题,那只好又回到是现代性了。因为,对90年代以来的新诗来说,强调新诗的“人民性”,新诗的“教育意义”,“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意义,那显然更不可思议。不过,孙文波先生也遮遮掩掩地谈到了诗歌的“认识论”意义。当然,诗人吗,写学术文章比较手生,对于这一点,我们也不必当真。那么要怎样呢?“想深入地理解当代诗歌写作并从中找出它的得失所在,就不能仅仅从它的所谓的内部去寻找,而是应该从它是否真正地契合了‘现代性’入手,从更大的文化发展框架中去看待它。”又是“现代性”。孙文波说:“如果单纯地仅仅以诗歌的标准来要求现代诗歌,很显然是不充分的。发生在现代诗歌里的一切问题,都不能简单地看成是一种诗歌美学问题,而应该看到这中间存在着的,还有着人们对文明的意义的不同于过去的认识,即在我们今天的诗歌写作中,诗学的观念意图是包含在一个更大的文化价值认定中的,是文化总体变革中的组成部分。”

关于现代性,我实在不想再谈。诗歌的定义就是审美,诗歌的根基就是审美,跟现代性有什么关系呢?评价诗歌的最高也是唯一标准就是美的标准,这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要知道,当初上世纪80年代现代诗以叛逆的姿态以反潮流的面目出现的时候,可是举着唯美的旗帜的。

(二)古诗与新诗有没有共同的评价标准

孙文波说:“一些人在说当代诗歌与古典诗歌的关系时,仅仅将当代诗歌与古典传统放在一个静态的框架结构中进行比较,而没有看到在两种已经不可能静态比较的文学样态中,所包含的并非仅由美学认识所能涵盖的问题。而正因为如此,当想要以古典诗歌的审美要求、诗歌标准要求当代诗歌时,不可避免地会得出错位的评价,也必然导致很难理解现在的诗人在自己的诗歌中呈现出来的美学趋向与道德、伦理观。如果认识问题的基点都是错误的,结论怎么能有意义?”这个倒其实有点意思。其实,近年来,从古典诗歌的立场批评新诗的言论,确实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那就是,如何确定这些批评的基点的合理性?或者用孙文波的话说,合法性?换句话说,从古典诗歌的立场批评新诗为什么可行?接下来的问题是,新诗与古典诗歌有共同的评价标准吗?古诗为什么能和新诗比较?并成为新诗的评价标准?

谁都知道,古诗也是诗歌的一种。这当然是古诗能和新诗比较的原因。不过,具体说来,也不是一目了然的。毕竟古诗和新诗看上去差别这么大。

如果我们说古诗就是好,看着舒服,新诗就是差,不好看,那我们的论证就落入新诗的窠臼了。因为新诗的辩护者就是这么说的:新诗就是好,就是比古诗好。而且,即使我们都承认古诗就是好,看着舒服,新诗就是差,不好看,也不够。因为新诗是一种全新的诗。用辩护者的话说,新诗不管怎样,新诗是这个时代的,古诗再好,也过时了,现代人已经不可能写古诗,古诗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其实,对于新诗的评价,前人早已做过客观的评价。郭沫若说:“‘五四’以来,新诗的好作品不太多,谦虚一点说,新诗的成就是微乎其微的。几十年来,我们还没有出现象屈原、陶潜、李白、杜甫或者像荷马、但丁、莎士比亚、歌德那样伟大的诗人;也没有产生过震撼大众心灵的诗章,这是可以承认的。新诗的历史还不太长,应该是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原因。但对于新诗,却绝不能采取一概抹煞的态度。

‘五四’以来的新诗是起过摧枯拉朽的作用的。特别是在抗日战争的前夜或抗战初期,许多爱国的诗歌象洪水一样的流行,在对敌斗争中起到了不小的团结大众的作用。解放战争时期以及在今天,不少好的诗歌所发挥的动员人民和组织人民的作用,也越来越大。这都是不能否认,也是无法否认的事实。

新诗的历史意义还远不止此。在‘五四’以前,诗在旧时代已经僵化了,新诗从已经僵硬了的旧诗中解放出来,冲破了各种清规戒律的束缚,打碎了旧的枷锁,复活了诗的生命。这对于中国的诗歌起到了起死回生的作用。对于这些,都必须有足够的认识。不然,那将是极大的错误。”[iii]

这是一个实事求是的评价。对于这个评价,其实很多人赞同,在新诗研究者中间,也基本上是默认的。从孙文波的文章看,他也是承认这一点的。现在的问题是,既然“新诗从已经僵硬了的旧诗中解放出来,冲破了各种清规戒律的束缚,打碎了旧的枷锁,复活了诗的生命。这对于中国的诗歌起到了起死回生的作用”,那么为什么古诗还能成为新诗的坐标和标准?古诗凭什么充当这一标准?

从阅读感觉,毫无疑问,古诗是丰富、深厚、直抵人心、有意味的,而新诗则是贫乏、肤浅、生涩、味同嚼蜡的。阅读感觉不能说明所有的问题,但它能促使我们去思考问题。诗歌有没有共同的评价标准?有,那就是诗歌的丰富性。那么,丰富性这一个纯感觉的东西怎么能成为一个标准呢?我们都是成年人,我们早就不相信感觉的准确性了。再说,我们都受过高等教育,知道做学问的西方规矩:标准应该是客观的,主观的东西是不能作为标准的。

没有办法,只好把尼采搬出来。我们不能确定丰富性是什么,但我们可以知道什么可以破坏丰富性。根据尼采的论断,理性就是丰富性的天敌。

尼采对于理性的本质,有透彻的认识。

尼采一眼看穿了逻辑就是对事物进行简化处理的工具。“逻辑学过去被认为是缓解剂:是表达方式——不是真理……后来它起了真理的作用……”[iv] “缓解剂”的在周国平那里被译为“化难为易”,意思都差不多。[v] 尼采说:“虚构的主体、实体、‘理性’诸世界是必然的——。因为我们具有一种整编、简化、伪造、人为分割作用的力。‘真理’乃是成为形形色色耸人听产现象的主宰意志——按照一定的范畴编排现象。”[vi]

尼采视同一律这个逻辑公理的发生史,为全部逻辑的基础,并对之进行了重点剖析。

所谓同一律,即规定每一个概念(或事物)与它自身同一(A=A)。“这个规定是全部逻辑思维的前提和基础。因为倘若舍弃这个规定,概念就不成其为概念,思维就会陷入自相矛盾。一切概念本身必须是自我同一的A,如此才有其确切的规定性。概念就是从许多不同的个别中抽象出的相同的一般,而当我们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时,也就是确认在不同的个别场合遇到了相同东西。”[vii]

尼采认为:“我们的感官知觉就是我们同化脑中一切既往的结果了。”[viii] 也就是,知觉就是以老经验来同化新经验。“判断是以比较为前提的,借助于记忆。判断不说似乎有个同等事件,它做不到。相反,判断认为是知道这一事件的。判断的前提认为,本来就存在同等事件。”[ix] 这既说明了理性的先验前提,又说明了理性的同一性实际上是把相似性当作同一性。

而把相似性当作同一性的唯一办法是把不同事物削齐拉平:“在我们的思维中,基本上是旧瓶装新酒(=普洛儒斯忒之床),是对新事物采取削足适履的办法。”(注:普洛儒斯忒之床即固定长短的床,而不管人的高矮。)[x]

尼采指出:“同一性的定理(本文作者按:即同一律)以‘印象’为基础,即是说,有相同的事物存在。”[xi] 尼采说:“把相似当作相同对待这一占绝对优势的倾向是非逻辑倾向,因为本来不存在相同的东西,可是这倾向却奠定了逻辑的基础。”[xii]

这样,尼采否定了同一律:“逻辑学来自渴望的王国。因为,背景是群兽本能。对同等情况的设想是以‘同样的灵魂’为前提的。为了谅解和统治的目的”。[xiii]

尼采就是这样,揭示了理性的非理性来源及本质。也就是说,也就是说,理性和非理性有本质上的共通之处,它们都是把事物简化的手段。由此我们也可以知道,一切对非理性的推崇,以为非理性克服了理性的简单粗暴,其实是多么的可笑。

既然理性和非理性都是对事物的简化,那么有没有第三条路呢?这条路能最大限度地保证事物的完整和丰富性?有,那就是中国古诗的道路。

在中国诗学中,有赋、比、兴。事实上,“兴”和“赋”和“比”都不同, “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xiv]朱熹所论仍是正确的。而正是这种不同,在中国诗学上有重大的根本性的意义。它成就了中国诗的独特性。那就是由于兴的存在,使意象获得了独立性,也就获得了无可比拟的丰富性。就是说,比与兴是两种不同的创作方法,兴,是以彼物引起此物,此物与彼物没有直接的意义上的联系。而比,相当于今天的比喻,此物与彼物之间有直接的意义上的联系。比和兴不容混淆,更不是一种事情的两种名称。

《周易·系辞》云:“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而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这段话包括了言、象、意三个重要的概念。在这里,象与意、与言有区别又有联系。这个象,称为形象也是可以的,意,即作者主观方面的思想、观念、意识,是思维,情感等一切的综合体,言,即语言的记录,是思维的物质形式,是一种推理化的符号体系,象,即物象。《周易·系辞》又云:“见乃谓之象,圣人有以见下之赜,而拟诸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 “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忧虞之象也;变化者,进退之象也;刚柔者,昼夜之象也。”《老子》:“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

王弼在《周易》的基础上,再一次阐明了言、象、意的关系:“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言以象尽,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 [xv] 在王弼的论说中,“象”占据了中心的位置。象与言与意鼎足成三,有了独立的地位。

虽然说赋比兴都要运用形象,形象在三者中的地位并不一致。赋,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与形象的关系最为薄弱,它甚至可以脱离形象,直接说理。比,以彼物比此物,不能离开形象,但形象也没有独立,比喻,有明喻和暗喻,明喻,此物与彼物都要出现,二者是对等的关系,而重心在本体,不在喻体。比方:“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卫风·伯兮》)这里比喻的目的显然是把视线引向“首”,而不是引向真的飞蓬。另外,“委委佗佗,如山如河”(《卫风·君子偕老》)也同样。暗喻,比方“螓首蛾眉”(《卫风·硕人》)这也不是说真的螓首,真的蛾眉,目的还是引向硕人的首,硕人的眉,所以“比”中的形象也没有独立。只有“兴”中的形象是独立的,因此可以把形象改为专有名词“意象”。

正因为如此,“兴”在“言”之外,依靠“象”,发展出了一套与通常的语言体系不同的意象语言体系。

如《关睢》里的睢鸠,就以其清脆的鸣叫,以及在河之洲的怡然的环境形成了一个意象。《桃夭》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其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也是兴,而不是比。桃花在这里是一个独立的意象,而不是比附于一个美丽的女子,关于这一点,唐代诗人崔护的《题都城南庄》心领神会:“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真是一首美妙的诗!这里桃花,是“人面桃花相映红”,而不是以此比彼的比喻,人面不知何处去,而桃花依旧笑春风。正因为桃花本身有无限的丰富性,才引人以遐想,感人以情深。

“兴”的思维方式就是与理性思维和非理性思维都不一样的思维。它不是理性的操作流程,它不符合同一律。它也不是非理性,因为它也不是非理性的神话思维。

所谓神话思维,根据人类学的研究,乃是一种法术思维,也就是确信想法能改变现实的思维,而神话思维与法术思维大同小异,对这一点,弗雷泽的《金枝》和列维—斯特劳斯的《原始思维》都有论述。它表现为万物有灵,弗雷泽指出,神话思维正是这种思维,一根金枝带有神性,凡触摸者均带有神性,这是神话思维的典型例子,显然神话思维是完全不讲逻辑性的。而理性最大的特点则是同一性与排他性,即规定事物为其自身,而不与他物混淆。而所谓的抽象思维也遵循这一规定。抽象,即概括出不同事物的共同的东西,仍遵循同一律与排中律。这样所谓的比,其不是神话思维就很显然了。因为比是比附,比和被比的对象是明确地分开的,不容混淆的,而神话思维的最大的特点即是非同一性与非排他性,神话思维之间的万物都是神性,它们没有区别地混淆在一起。

至于兴,它既不是神话思维,也和理性思维有别。首先,兴的意象与意是有区别的,意正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一样,它和“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之间的独立性与“比”相比,则更强。同时,它和理性思维相比,也没有明确的可抽象的共同点。有独立性,而且也有排他性。相对西方人强烈的宗教和理性的倾向,中国文化对二者都有明确的保留态度。中国文化又没有放弃为事物寻求联系的努力,正是这种努力直接导致了兴的产生。可以说,兴的出现,通过意象的媒介,既沟通了事物的联系,又最大限度地保持了事物的独立性与完整性。再联系尼采的论断,理性的概念化所造成的依附性,即同一性,正是破坏事物的完整和丰富的罪魁祸首。这就是“兴”所带来的诗学的丰富性的原因。兴的手法是中国独有的发明。中国诗正因为走的这第三条路,从而解决了语言与表达的千古难题,从而成就了中国诗的无与伦比的丰富性。

所以我们争论的其实不是新诗的合法性问题,而是新诗的方向问题。新诗向何处去?是继续走模仿西方诗的道路,还是回头向传统汲取能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尖锐的问题。

(三)美国诗歌已经濒临死亡

据报道:“创立于1912年的《诗刊》是美国最有影响的诗歌类杂志之一。许多诗歌爱好者都把在该杂志上发表一篇作品作为自己的理想。有人说,在《诗刊》上发表一篇作品,就好像进入了美国诗歌史的名人殿,并在现代诗歌史上扮演了一个小小的角色。但是,美国的诗歌类刊物却很少有人买,在美国的许多公共图书馆里,很难看到《诗刊》这样的杂志。《诗刊》是同类杂志中销量较好的,固定订户也只有8000人左右。所以长期以来,《诗刊》和其他‘兄弟刊物’一起,一直在破产的边缘挣扎。” (《1亿美元捐款害了美国〈诗刊〉》《环球时报》(2003年12月31日第四版)

还有:“无论学院试验,诗是所谓高尚文化,与影视娱乐畅销小说的通俗文化相比,是极小圈子里的事件。诗人之外读诗的人不多,其中从事其他媒体的艺术创作者占很大比例。诗刊,诗集,诗选,诗论,诗朗诵是诗人面对外部世界的全部,似乎与中国眼下情形相仿。”(《书面访谈:旁观者是诗人的最佳位置/张耳 周瓒》)

北岛说:“诗歌正在成为中产阶级的饭后甜点,是种大脑游戏,和心灵无关。” “从50年代末至今,美国大批诗人进入大学教写作,诗人的地位发生了变化,生活有了保障,渐渐变成中产阶级的一部分,想象力变得贫乏苍白。对于学生来说,写作本来需要原始冲动,是反对权威的,现在他们得紧跟随教授才行,写诗变成了个生产过程,好像诗是可以制造出来的,诗人也是可以被制造的。由于这种误导,产生了众多平庸的诗人,因为没什么好写的,大家开始讲故事。现在美国诗歌主流叫做叙事性诗歌(Narrative Poetry),那甚至也不是故事,只是些日常琐事,絮絮叨叨,跟北京街头老大妈聊天没什么区别。”(翟由页《中文是我惟一的行李———北岛访谈》)

美国诗歌及其生产体制并不值得我们效仿。美国诗歌已经濒临死亡。然而我们还要以美国诗歌为楷模,从产品到理论到生产机制一律加以模仿,能行吗?而且,不说现在,就是在西方诗歌的全盛时期,西方诗歌也是不能够和中国诗相提并论的。这和西方诗歌在西方文化的地位问题,以及思维方式问题相关。[xvi] 新诗对西方诗的亦步亦趋,奴颜婢膝,是一件十分可笑而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事。

(四)我们如何拯救新诗

中国是一个诗国。中国古典诗歌的活力犹在。诗的地位在中国和宗教在西方的地位相当。所以诗歌和诗人的称号虽然被新诗败坏,以至于诗与诗人都成为不好的词,诗人更成为骂人的话,但因为古典诗歌的辉煌成就,使人们对诗歌尚存有一份敬意,对诗人也尚存有一分宽容。然而,新诗在九十年代以来,正如谢冕先生所批评的,日益脱离现实。 [xvii](当然新潮诗人和理论对“脱离现实”这种老掉牙的说法嗤之以鼻)现在的诗歌的主流就是病句诗。病句诗彻底取消了语言的基本功能,打乱了语言的正常语法秩序,从而走向了诗歌的反面。诗歌的一切都建立在一个最基本的基础上,那就是交流和沟通。病句诗恰恰相反,它是阻止沟通,阻止交流的。新诗的这种病句诗的倾向,是建立在非理性的基础上的对文明对文化的一种反动,是文明的倒退,更是诗歌的倒退,是新诗的一种自杀行为。就是这样,新诗现在在死亡线上挣扎。那我们怎么办?救或者不救?就好比溺水的人,你不去救他,无论如何说不过去,更何况是新诗,我们的信仰!可要去救他,就要冒自己被拖下水,同归于尽的危险。为什么这么说呢?关键在于现在的学术体制。

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xviii] 英国历史学家艾克顿也认为:“权力倾向于腐败,绝对的权力倾向于绝对的腐败。”[xix] 这些名言对中国学术界就好像量身定做的一样合适。因为中国学术界的体制就是一个专制的体制。在中国学术界,没有直接的互相制约的权力,中国学术界的权力的集中程度跟中国社会其他领域相比是惊人的。

在中国学术界,任何与主流疏离的学术尝试都会遭到打击。尝试和尝试者都将得到厄运。其厄运的程度与尝试者的地位名声相关。“文革”对持不同政见者的打击是:不仅在理论上舆论上批倒批臭,更要在肉体上消灭对手。学界对“离经叛道”的学术尝试的打击与之十分相像。

不过中国学界的权力的集中还留下了一个漏洞。那就是学术期刊和出版社还没有彻底沦为学界的附庸。对这一点,某些学者极为不满。蒋寅说:“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混乱和问题,很大程度上与发表–评估体制有关,而在发表的环节又与学术刊物编辑的职业化有关。‘核心期刊’及相关问题,其病根也在编辑职业化。目前国内的学术刊物,除少数高水平的刊物外,编辑大多不是受过系统学术训练的学者。本科或硕士毕业分配到刊物工作,尚无研究经验和知识积累,何从知悉学术的深度,判断来稿的质量?即使是学有专攻,从事研究工作的学者,一旦成为专职编辑,处理大量的稿件,没有时间做研究,天长日久也会与学术疏离,把握不到学术的脉搏。这时,他们就常会被一些表面的喧哗所吸引,猎取一些题目新鲜或标榜新理论、新方法而实则空洞无物的论文;或者为作者所欺,将老掉牙的问题当原创性成果推出。当今的学术刊物很少有知识积累的意识,只想吸引读者,宁愿登一些题目大而无当、内容一般的文章,也不愿意刊登题目小而有深度、专门性强的论文,这应该说与编辑的职业化有关。由此产生的流弊,已对学术造成很大的伤害。至于编辑职业化形成的权力机制及由此导致的腐败风气,更早已是学术界有目共睹,议论纷纭了。学术刊物编辑的职业化,是政治干预之外,中国学术的另一大不幸。”(蒋寅《编辑职业化——当前学术刊物的病根》)应该说,虽然什么叫有深度,什么叫大而无当也是个人口味的区别,蒋寅说的还是有一定道理,所以各刊物纷纷引进匿名审稿制以改进弊端。但是,蒋寅又说:“学术刊物取消专职编辑,将审稿工作交给学者,编辑部只处理日常编务,那一定会提高学术刊物的编辑水平,肃正学术风气。”这完全是一相情愿的空想。这样做,不仅不会肃正学术空气,反而会加速败坏学术空气。道理很简单,如今的学术期刊主编终审制,期刊编辑和主编的相对独立性使得期刊对学术界有一定的独立性。如果像蒋寅所说的那样,那么学术期刊就会完全划归学界的势力范围,期刊就会更加高度的被垄断,腐败只会更加严重。那样的话,你永不可能听到不同的声音,一百年,一千年,只会一种声音回荡在学界的上空,永不变更。“绝对的权力倾向于绝对的腐败”,信然!事实上,匿名审稿制现在也已经造成了刊物的同人化。表面上,刊物的文章更专业了,其实范围更狭窄,风格更单调了。

我们庆幸,期刊和出版社(还有网络)是学界“圈地运动”的最后一个漏洞。就新诗而言,不同的声音就还可能出现,否则,新诗真要死无葬身之地了。

打散高度集中的学术权力,在学界形成一种权力制约机制,是学术发展的前提。当然,它也是新诗重新获得活力,诗歌再一次获得新生的前提。舍此之外,一切都是空谈。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洪子诚先生对当代文学及其评论与文学体制的关系进行了精辟的研究分析。洪先生提出“一体化”的概念,来说明当代文学的文学生产机制。“当代文学的‘一体化’……首先,它指的是文学的演化过程,这就是我刚才说的,一种文学形态,如何‘演化’为居绝对支配地位,甚至几乎是惟一的文学形态。其次,‘一体化’指的是这一时期文学组织方式、生产方式的特征。包括文学机构、文学报刊、写作、出版、传播、阅读、评价等环节的高度‘一体化’的组织方式,和因此建立的高度组织化的文学世界。第三,‘一体化’又是这个时期文学形态的主要特征。这个特征,表现为题材、主题、艺术风格、方法等的趋同倾向。”[xx]从体制上而言,“文联和它的各种协会是50年代之后惟一的文艺机构。其他的文学社团、组织都不可能存在。”[xxi]“文革之前,中国作协在文艺领域的作用非常重要。”[xxii]在50-60年代,中国作协具有相当的权威性,而且这种权威性并不仅仅完全为当时的政治权力所赋予。这是因为对当时作协的领导及其成员还是强调具备相当的权威性及文学实力。当时的作协主席是茅盾,副主席有柯仲平、周杨、丁玲、巴金、老舍、冯雪峰、邵荃麟。[xxiii] 而同时,50年代以后,大学不再掌握文学界的权力,而处于文学权力的边缘状态。“在50年代初,当时大学的文科教授和学者对文学界还有过一定的影响力,作协等权力机构也还借重他们的作用。像北大的吴组缃、朱光潜、王瑶先生,北师大的黄药眠、穆木天、李长之先生,还有其他学校和研究机构的教授,当时在文学界还有一定的影响和发言权,特别是在理论批评方面的影响。但是到50年代中期以后,这个影响迅速减弱了。”[xxiv] 至于社科院系统,和大学虽有差别,在我看来,无论其体制结构还是在文学权力结构中的位置及其升降沉浮,实际上还是比较类似的。

九十年代以后,中国文学界发生了一个体制上的变化。“从现在看来,作协或者文联在在中国文艺界的地位显然已经削弱,或者说它的威望,权威性已经极大降低了。90年代以来尤其如此。”[xxv]这时,大学和社科院这样的学术机构开始逐渐掌握了文学尤其是文学批评的权力。这样有什么变化呢?

应该说,在作协时代,虽然文学批评被政治控制,到文革尤其理论先行,但50-60年代以及80年代,水平可能有差异,作协的领导及成员毕竟是专业作家,他们对文学作品的评价毕竟还有相当的专业眼光。90年代以后,批评家都由受到专业学术训练的学者担当,这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大学和社科院的学者大都科班出身,知识面很广,理论储备丰富,这是学院批评家的优点。但是学院批评家大都从中文系毕业,而现行中文系的培养体系也是以理论为中心,从中文系出来的学者绝大部分都没有什么专业意义上的创作实践。没有创作实践,要想不说外行话,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学院批评家要想保持高产出的学术产量,就会发挥自己的理论优势,从理论出发,这样,肢解文学作品,过度阐释,把垃圾说成经典的现象也就屡见不鲜了。

如何使我们的文学批评具备起码的文学判断力,使它恢复起码的专业水准,是我们当前的迫切任务。这是问题的第二个方面。

权力集中于学院并由此带来的学术垄断,而学院由于自身的专业素养的缺乏导致对新诗方向的把握的力不从心,这两个方面结合在一起,是新诗挣扎在死亡线上的主要原因。那么,是不是可以汲取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有没有什么办法呢?

从目前情况来看,恢复作协或者文联在中国文艺界的地位,使它重新成为与学院对立的权力机构,以制约学院的滥用权力,虽然理论上行得通,但有许多现实困难。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作协或者文联的权威性已经极大地降低了,社会舆论普遍认为,作协或者文联要为当代以来的文学衰败负责。人们有一个根深蒂固的看法,那就是作协或者文联是当代文学概念化、理性化的根源,作协或者文联养了一大批吃闲饭的作家和诗人不说,还打击压制文坛的文体实验和思想实验。作协或者文联还使人联想到行政干预,破坏作家和诗人的创作自由,文艺服从于政治等等。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在文化市场化浪潮一浪高过一浪的今天,在文化部门不再插手文艺创作和评论的今天,重新建立作协或者文联的权威,发挥它们的作用,是一件不太可能的事。

那么跳过当代,进入现代,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

现代文学的权力分配机制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社团漫天飞。新青年、学衡派、甲寅派、现代评论派、少年中国学会、新潮社、文学研究会、创造社、语丝社、莽原社、未名社、浅草社、沉钟社、晨光社、湖畔诗社、新月社、太阳社、现代派、中国诗歌会、左联、上海艺术剧社、文艺界抗敌协会、七月诗派、九叶派……数不胜数。这些社团的存在及其之间的互相制约使得现代文学三十年不存在一个一统天下的权力机构。这是现代文学繁荣的体制上的根本原因。其实当代文学的1980 年代也是流派漫天飞的时代,也造成了文学繁荣的景象。至于后来为什么这些流派全部一夜间销声匿迹,以至于到了九十年代“一切权力归农会”,权力全部到了学院派的手中?这个问题值得我们认真探讨。

中国文学还有可能重归现代文学的辉煌吗?

北岛说:“自50年代后,诗歌在世界范围内开始走下坡路。这并非意味着苦难不复存在,而是人们不愿再正视它,越来越繁荣的电视等声像媒体,正迎合甚至创造了这种心理。文字退居次要地位。这不仅仅是中国诗歌的问题。”现在“没人读诗了,很多诗人放弃写作。这是中国文化中的一大弊病——急功近利。商业化败了诗歌的火,因为商业化更急功近利。” (同上见《北岛访谈》)

北岛说得很对。文化市场化从美国开始,席卷全世界,中国也终于搭上了这一班末班车。文化市场化必然导致文化大众化。文化大众化是一切文化的坟墓。急功近利的商业化杀死了美国文学和诗歌,它也是世界文化沙漠化的罪魁祸首。中国大陆毫无疑问会成为、正在成为、已经成为世界文化沙漠的一块新的版图。在沙漠里种不出树,在文化沙漠里也不可能有诗歌。

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

[1]邓程(1968-),湖南涟源人,200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文学博士。现为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讲师。

[i] 以下有关孙文波的引文均出自孙文波《传统与现代诗》,《读书》2005年4期

[ii] 邓程《我们应该怎样评价新诗》,《粤海风》2004年4期

[iii] 郭沫若1956年12月《雄鸡集·谈诗歌问题》,见《沫若文集》17卷,P266

[iv] 尼采《权力意志》,张念东、凌素心译,商务印书馆1994年6月,P658

[v] 周国平《尼采与形而上学》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9月,P90

[vi] 尼采《权力意志》,张念东,凌素心译,商务印书馆1994年6月,P261

[vii] 周国平《尼采与形而上学》,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9月,P91

[viii] 尼采《权力意志》P207

[ix] 尼采《权力意志》P177

[x] 尼采《权力意志》P163

[xi] 尼采《权力意志》P157

[xii] 尼采《快乐的科学》黄明嘉译,P141,漓江出版社2001年1月版

[xiii] 尼采《权力意志》P670

[xiv] 朱熹《诗集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P2-5

[xv] 《周易略例·明象》《魏晋南北朝文论选》郁元、张明高编著,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P68

[xvi] 邓程《论新诗的出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1月

[xvii] 谢冕《论新诗潮》,《中山大学学报》2002年5期

[xviii]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4页

[xix] 〔美〕E·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347页

[xx] 洪子诚《问题与方法》三联书店2002年8月,第188页。

[xxi] 洪子诚《问题与方法》三联书店2002年8月,第195页。

[xxii] 洪子诚《问题与方法》三联书店2002年8月,第196页。

[xxiii] 洪子诚《问题与方法》三联书店2002年8月,第199页。

[xxiv] 洪子诚《问题与方法》三联书店2002年8月,第224页。

[xxv] 洪子诚《问题与方法》三联书店2002年8月,第198页。

 

我们应该怎样评价新诗
○ 邓  程

(一)

 

近百年来对新诗的批评不绝于耳,给新诗带来巨大的压力。[1]尤其是批评者经常以古诗作为参照系,以古诗的辉煌来比衬新诗的衰败。

最有代表性的是郑敏先生在1993年发表的长文《世纪末回顾:汉语语言变革与中国新诗创作》认为:“语言主要是武断的、继承的、不容选择的符号系统,其改革也必须在继承的基础上”。她认为新诗成就不高,原因在于“由于我们在世纪初的白话文以及后来的新文学运动中立意要自绝于古典文学,从语言到内容都是否定继承,竭力使创作界遗忘和背离古典诗词。”[2]郑敏先生后来还进一步认为,新诗还没有定型。与之相反,吴思敬先生则认为新诗的过去本身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传统。[3]

臧棣的关于新诗因其体现现代性的追求因而自成传统的论点,是对以上否定性批评最有力最有理论意义的反击。他认为:“中国新诗的问题,从根本上说,并非是一个继承还是反叛传统的问题,而是由于现代性的介入、世界历史的整体化发展趋向、多元文化的渗透、社会结构的大变动(包括旧制度的解体和新体制的建立),在传统之外出现了一个越来越开阔的新的审美空间。所以,从现代性的角度看,新诗的诞生不是反叛古典诗歌的必然结果,而是在中西文化冲突中不断拓展的一个新的审美空间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并且,这个新的审美空间的自身发展,还与中国的不可逆转的现代化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新诗对现代性的追求——这一宏大的现象本身已自足地构成一种诗歌传统的历史。而这种追求也典型地反映出现代性的一个特点:它的评判标准是其自身的历史提供的。”

臧棣对“现代性”与中国新诗的关系的研究颇具哲学意味。他认为,应将“现代性”视为自足的,其合法性是从它自身获得的,现代汉语诗歌与中国传统诗歌之间是重新解释的关系,而非继承关系,现代诗歌的传统是“现代性状态中的传统”。“在新诗与旧诗的关系上,现代性自身的内在逻辑是决定新诗面貌和走向的根本力量”。“其评判实质上是一种自我评判:这种评判所需的标准和尺度都源于其自身,而无法从外部获得。”

臧棣的理论自有渊源。黑格尔在他的《精神现象学》序言中就提出了“绝对即本体”的基本观点。绝对与本体的同一表明了黑格尔的本体论不是一般形而上学意义的本体论,而是绝对自己的本体论,因此它所有的观点、方法和理论上的展开只能自圆自说,自己证明自己,因此黑格尔的绝对就是绝对自身的绝对。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的绝对除了依靠自性展开外,别无它途,就是说绝对只有与自己的同一是唯一可以展开的起点。

黑格尔“绝对精神”的自在自为、自己产生自己、自身运动发展的思辨观念就由此发生。黑格尔把绝对精神看做世界的本原。绝对精神并不是超越于世界之上的东西,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的精神现象都是它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表现形式。因此,事物的更替、发展、永恒的生命过程,就是绝对精神本身。

这种黑格尔式的思维方式在现代并没有消失,关于这一点,从臧棣所征引的关于现代性的论述即可明白。这是一种理论上的浪漫主义。但是臧棣引用哈贝马斯作为自己理论的支持,却犯了一个根本性的错误。哈贝马斯恰恰是对黑格尔式的思维方式持批判态度的,他指出黑格尔式的美学是宗教衰落以后的新的神话。正如肖鹰所说:“对于哈贝马斯,从黑格尔直到德里达,现代性哲学话语的根本错误在于,它对主体性的批判只是主体自我的自反性批判。这种批判,只能实现为无终结的主体自身与它的镜像之间的相互映照。也就是说,这种自反性批判不能真正实现对中心化主体的突破和超越。”(《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评述》)

对于新诗,我们可以把它作为信仰,但也需要客观的态度,不这样无法推进新诗的进步,不这样无法形成共识,不这样无法进行有效的讨论。

可以说,像臧棣把“现代性”这样神化的确实罕见。亚里士多德曾有这样类似的冲动,认为哲学是最高的理论知识,是智慧,具有最大的普遍性,能够概括一切事物,它讨论最基本的原则和原因,而这个原因本身就包含了它的目的。但即便是哲学,在语言学转向以后,也不再有亚里士多德的自信。维特根斯坦说,一切形而上学毫无意义,对说不清楚的东西哲学家只能而且应该保持沉默。语言的界限即是思维的界限。哲学也自动放弃了自为自在唯一自由的科学的尊荣。

我觉得对于新诗而言,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有助于我们正确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新诗是什么?它首先是诗,而不是现代性。是诗就要接受别人的评判,它不能自己评判自己,不能以自己为标准,它不是自在自为的,也不是只为自己而存在。一句话,新诗是有目的的,它的目的就是审美,而不是那个虚无缥缈的莫名其妙的现代性。

所以评价新诗需要一个参照系。如果把新诗孤立起来,单纯地不与外界发生任何联系地评价新诗,不可能也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任何评价都是相对的,和周围有联系的。新诗不可能绝对的好,也不可能绝对的坏,它的好坏总是相比较而存在。同样的道理,评价古诗也同样,要么不评价,要么就需要一个参照系。就是牛顿,为了证明上帝的存在,也要假设一个“第一推动”,因为事物无缘无故的加速运动是不可能的。我们也同样无法理解,一个人能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

只有深入了解新诗的古诗背景,才能更好地为新诗定位。这是我研究新诗的基本态度。忽略古诗的存在,不但不可能,而且是荒谬的。

 

(二)

 

拒绝对新诗引入外部评价的另外一个理由是,对于新诗不要作整体主义的评价。这个观点仍然由臧棣提供:“不要把新诗和古典诗歌的界线想得太绝对,也不要把诗歌的发展想象为一条线形的历史进程。文学史,或者诗歌史,依据整体主义的思路,对诗歌所做的线形描绘(特别是以前流行的诗歌史),不过是一种特殊的对诗歌的阅读。而大多数人则往往看不到这种阅读的特殊性,以为诗歌的发展史就是一个线性的过程,不存在任何审美的断裂。比如,在看待新诗与古典诗歌的关系上,人们总倾向于用一种整体主义的眼光来衡估新诗的文学史地位,来估量新诗的艺术成就,然后说什么新诗的成就不如古典诗歌。我以为这样的视角很成问题。”(《谢谢你,诗歌——臧棣答〈诗选刊〉问》)

我认为臧棣的思路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新诗是自在自为的,它是现代性的自我发展和自我运动从而是现代性的自我展开。这说明新诗是可以作整体主义的评价的,因为它符合福柯的定义:“让一切现象围绕一个中心——一个原则、一个意义、一个精神、一个世界观。”这个中心就是现代性。

其实,即使不以现代性为中心,对新诗做整体主义的评价也是可以的。因为新诗确实是有中心的,这个中心就是向西方学习,与古诗传统决裂。当然,新诗的中心到底是不是向西方学习,与古诗传统决裂,可以讨论,但说新诗不可以整体评价,拒绝任何批评,是说不过去的。说到底,新诗没有自己评价自己和拒绝自身以外的评价的权利。新诗,作为汉诗的一个品种,其唯一的参照系就是古诗,只此一家,别无分店。

为什么这么说呢?新诗本身是汉诗,不和同是汉诗的中国古诗相比,难道和西方诗相比不成?和西方诗相比也行,新诗和古诗和西方诗都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不过西方诗担当不起作为新诗的评价标准的重任。关于这一点,非常复杂,这里只想谈一点,新诗的失败说明了以前以西方诗为评价标准的行不通。

事实上,新诗确实只不过是西方诗在中国的一次旅行而已。说新诗是西方诗的一个支派是一点也不过分的。关于这一点,鄙人的专著论述甚详[4],此处不再赘述。也就是说,新诗并不是一个天外来客,它是可以整体把握的。新诗有变化,这并不应该是新诗拒绝评论的借口。

对新诗做整体评价并不难。因为新诗十分简单,十分类型化。新诗的变化不仅很少,而且有十分明显的轨迹。这个轨迹便是对西方诗亦步亦趋,生搬硬套。新诗的早期,是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后来有了象征主义,至于现代主义,只不过一种笼统的说法,它是各种主义的合成,和以往主义的区别只不过各种主义的合成的成分有多少而已。建国以后,又是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交错、斗争、融合。八十年代以后,又加入了象征主义。九十年代以后,仍然万变不离其宗。从整体来说,新诗一直在神秘主义和理性主义之间纠缠。新诗就是这样反反复复,九十年代以后,写病句成为时尚,“下半身写作”也公开亮起旗帜,可以说新诗最后的一点诗的尊严都被剥夺殆尽,其道路可以说越走越窄。又有什么理由强调新诗的复杂性,以拒绝评论呢?

 

(三)

 

当前新诗“不景气”,写诗的人比看诗的人多。但新诗界某些人拒绝批评的最后一个武器是新诗本身没有问题,而是读者出了问题。进一步的理由是:西方也一样。西方象征主义开始也是骂声一片,后来也成了主流。尤其是现在在西方,诗也没人看,大都成了诗人的自娱自乐的产品和评论家工作的材料而已。这样的思维方式,其实是很成问题的。

新诗是西方诗的一个支流,自然一切向西方看齐,就连没落也要跟西方诗一模一样。可是像我们这样对诗歌寄予无限希望,把诗歌当成信仰的人来说,却只认一个死理:新诗如果好,我们就觉得高兴。新诗衰败了,我们就不管外国如何,我们总得先处理自己的事情。因为不管怎么说中国是一个“诗国”,诗歌在中国的地位就是相当于西方的宗教,在西方,诗歌衰败与否并不重要,因为人家有上帝,而西方文学中,诗歌从来地位就在戏剧小说之下,与中国文学中诗歌占绝对主导地位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那种以西方诗歌衰败,所以我们也要衰败的说法,是不负责任的。

新诗自己有没有问题?读者是不是群氓?这些都要我们认真对待,再三反思。有些人说:现在电视网络普及,各种娱乐手段发达,所以没人看诗了。这不过在偷换概念。因为不管中国的娱乐事业多么发达,诗总有其不同于感官刺激娱乐手段的特征,这应该说是一个常识。而现在的问题是,连研究新诗的专家也不看新诗,连从事文学的人,以文学为职业的人也不看新诗。

是不是新诗一骑绝尘,是不是它已经走出了所有人的视线,以至于所有人都跟不上了?这种说法更荒谬。

以新诗现在的水平,它所得到的关注不是少了,而是多了。尽管没人看诗,可诗人的风头照出,因为有商业机制在运行。“诗人们”仍然是各种大奖的主角,用他们拙劣的作品获取各种各样的荣誉。他们还代表中国的诗歌界,在国际上抛头露面。现在充斥在市面上的作品,要么全是病句,要么粗鄙下流,这些“诗作”不是超前,而是过时了!新诗及其理论现在恰恰陈腐不堪。作者们写病句的理由全部来自艾略特的理论:“诗人必然会变得越来越具涵容性,暗示性和间接性,以便可以强使——如果需要可以打乱——语言以适合自己的意思。”[5]至于“薛蟠体”(以“下半身写作”为代表,以性欲为题材的写作),显然也不是什么新玩意。它们古已有之,只不过以前是不入大雅之堂,现在薛蟠们一跃成了“诗人”而已。

 

(四)

 

黄宗羲有言:“夫学术之不同,正以见道体之无尽,即如圣门师、商之论交,游夏之论教,何曾归一?终不可谓此是而彼非也。奈何今之君子必欲出于一途,剿其成说以衡量古今,稍有异同即为离经叛道。”(《明儒学案序改本》)

在今天,我们正要防止另外一种倾向,即以主流自居,充当新诗的代言人。这仍然是功利主义的思想在作怪。说新诗的好话固然不代表你对新诗的虔诚,批评新诗的失误恰恰是对新诗的爱护。名声和地位固然说明不了一个人的真正水平,地位低下者未必就一定是边缘。这都是常识,可往往需要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反复说明。

如果我们真正以诗歌为信仰,就应该正视新诗的问题,认真探讨各种可能,研究各种不同意见,以寻找新诗的方向,探求新诗的出路。

  
[1]参看邓程《论新诗的出路——新诗诗论对传统的态度述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1月版,第296-301页
[2]郑敏《世纪末的回顾:汉语语言变革与中国新诗创作》,《文学评论》1993年第3期
[3]郑敏、吴思敬《新诗,究竟有没有传统?》,《粤海风》2001年第1期
[4]邓程《论新诗的出路——新诗诗论对传统的态度述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1月版
[5]艾略特《艾略特诗学文集》,王恩衷编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9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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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杀林肯历史书美国热卖

 上月,William Morrow出版社赶在林肯的诞辰出版了《追捕林肯杀手十二日》,作者斯万森已经为这个故事着迷了近四十年。

    对此感兴趣的还大有人在,这部非小说作品一经问世便销掉50万册,在纽约时报畅销书榜上迅速升至前五名,成为美国最受欢迎的历史书;制作了电影《纳尼亚传奇》的Walden Media公司更是在两年前该书策划阶段就敲定了电影版权。

    现年47岁的斯万森从未想到自己的书会有如此骄人的成绩,“我并不知道人们喜欢哪些题材。我写书是为了自己。有这样大的反响实在始料未及。”斯万森和林肯出生于同一天,2月12日。10岁生日那天,祖母送了他一幅图《杀死林肯的手枪》作为礼物,这幅照片的一角是1865年林肯被刺那天的《芝加哥论坛报》头条,但文章却在追捕杀手布斯的最紧张处戛然而止。斯万森说:“我当时特别想知道故事的结局,这对我来说,就像公民凯恩的‘玫瑰花蕾’一样。”

    之后,他开始竭尽所能搜集相关材料,其中包括:林肯遇刺时抱住他的女演员劳拉·基娜的礼服,上面沾满林肯的鲜血;林肯的一绺头发;全部四张悬赏10万美金缉拿杀手的告示,其中第一张是他在19岁那年花了2000美金也就是整个高中的积蓄买下的,“有些人存钱买车,我存钱就是为了买通缉告示。”

    在斯万森进了芝加哥大学主攻美国历史后,遇到了一位好导师,简直如鱼得水。之后,他花了整整三年把自己关在家里创作,只听内战时期的音乐,只读当时的文件。他买了1865年4到7月全部的《芝加哥论坛报》和《纽约先驱论坛报》,把报纸摊在起居室的地板上,整日研读。

    去年9月他终于完成全书,当时觉得自己累得“快死了”。然而,当他再次探究家里陈列的那些大事记时,他仍会对整个故事的某些部分产生兴趣,比如林肯的葬礼和最后争夺赏金时的阴谋。“也许我还会做些后续研究,”他说,“我想我已经离不开这个故事了,毕竟它已经跟了我半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