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维权人士发起全国接力绝食

 

【2006年2月日狱委讯】(VOA记者:亚微)中国民间维权人士发起全国“接力绝食”,抗议中国各地连续出现的非法殴打和迫害依法和平维权公民的事件。 

抗议非法殴打和迫害维权人士

中国各地维权人士在维权律师高智晟的倡议下,从2月4号早上6点钟开始进行全国性接力维权绝食活动。 

高智晟律师谴责中国各地最近发生了一系列国家机器针对个体公民的血腥暴力事件。他说:“整个国家的司法价值在中国,在名义上司法制度是存在的,但是人类普世意义上的司法价值是不存在的。整个司法完全操纵在黑社会似的流氓集团手里,具体公民得不到任何救助。这种情况下,人们不可能拿起武器去和他们抗争。但是,抗争必须要寻找它的一些途经。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们苦思冥想,选择了用自己的身体去和他们抗争。” 

胡佳:声援受害者

参加接力绝食活动的艾滋病活动人士胡佳指出,这种群体性的绝食行动将使中共当局、特别是它的公安部门和安全部门坐立不安。 

胡佳说:“这个接力绝食的事情是针对在中国大陆发生的每一件人权受到侵害的事件所做的反击,对那些被伤害者给予声援和支持。这也是给大家一个参与的形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而不仅仅是停留在网上签名,或者说是写文章声讨这种独裁体制。用绝食的形式采取实际行动,这个象征意义是很浓厚的,因为在17年前也有一些大学生在天安门广场曾经采取过类似的行动。” 

赵昕:抗议政府迫害维权人士

参加接力绝食活动的异议人士、原学生运动领袖赵昕表示,长期以来,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对各地地方官僚以及权势集团和黑社会勾结,用暴力手段殴打和平理性维权人士的做法采取默许和纵容的态度。赵昕警告说,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中国在民主和法治的轨道上和平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将完全丧失。 

赵昕说:“中国必将陷入一个到处是水深火热,到处是刀山火海,到处是火药筒,到处是爆炸案,这么一个混乱崩溃的悲惨结局。中国和平转型的希望、和平宪政主义的唯一希望就是非暴力理性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来坚决地抵抗这些野蛮的落后的反人类的暴行和黑社会的这种行为。所以,我们只好采取这种接力绝食的方式进行抗争。” 

郭飞雄再遭警察殴打扣留

上星期五,不久前才被从监狱中释放出来的维权人士郭飞雄在广州再次遭到秘密警察跟踪和扣留。维权人士说,星期六,他被秘密警察拖出警察局,在光天化日之下遭到殴打,在那之后下落不明。 

陈光诚邻居先被打后被扣

星期天晚上,在临沂沂南双堠镇东狮古村村,上百名村民和警方发生冲突,导致数名村民受伤。起因是当地维权人士陈光诚的邻居陈华试图接近陈光诚的家,被当地政府雇佣的几十名打手打伤。 

陈华的妻子陈春星期一告诉美国之音,当地派出星期天把陈华带走,并以破坏公物罪将其拘留。她说:“他们对俺爸说陈华因为损坏公物要拘留10天。我觉得他们在俺家门口本身就是违法的,陈华在俺自己家门口被打,最后打人的人没事,还把受害的人逮起来,乱给他安上罪名之后就给他拘留起来,确实太不可思议了。” 

陈光诚:村民与当局冲突

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说,在当地村民要求释放陈华的过程中,又有村民被严重打伤。之后,全村400多愤怒的村民集体出动举行抗议活动,他们把警车和政府车辆推到沟里。 

陈光诚说:“现在村民对他们这种无法无天,乱权妄为,欺压百姓的行为非常愤怒,所以导致了昨天晚上的这种事情,他们现在在统计我们村里的人名,可能想抓人。昨天晚上以后,他们又雇佣了很多的地方地痞流氓,就在我邻居家周围至少有三、五十人,都拿着铁棍和木棍,村口和公路上也派来了很多人,有的是便衣,有的是警察。我想现在在我们村之里有一、两百人吧。” 

陈光诚说,他本人也准备响应高智晟律师的倡议,从星期一晚上开始绝食,直到星期二晚上。陈光诚本人因带领当地百姓抗议地方政府使用暴力手段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自从去年9月以来一直被地方当局软禁在家中,人身安全和自由都受到严重威胁。 

中共高层宣传营建和谐社会

就在临沂冲突事件发生的一个星期前,中国总理温家宝刚刚到山东农村视察,强调要重视社会和谐,并承诺要在下一个五年发展计划中改善农民的医疗保健、学校以及收入状况。

公安禁止我离境是违法行政

公安禁止我离境是违法行政

杜导斌

 

【2006年2月日狱委讯】2006年1月27日,在屡次要求未得到公安批准的情况下,我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回到武汉市黄陂区探望父亲,当日晚即遭公安从老家带回。事情发生后,观察网等媒体给予高度关注,很多朋友或打来电话,或发来短信,或通过网络发帖等方式表达了关心和问候之谊,对此我深表感谢!与此同时,我回去的法理依据问题也变得相当突显。我这样回去,从天理人情上讲是完全正当的,如果从法理上深究,是不是已经违法了?对此,我的回答是,违法的是公安,我只不过是行使自己的基本权利。

下面,就此作个分析。

公安对我实施管制,起因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年8月4日作出的刑事裁定书。这个裁定书驳回了我的上诉,裁定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所作出的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三缓四”的判决成立,虽然我随后三次提出无罪申诉,认为该裁定既违反宪法,又违反了关于诽谤罪构成的基本法理,但这些申诉均未得到湖北省高法的回应,其中第三次申诉曾得到湖北省高法立案庭和原审判庭的明确告知,告知我已经立案受理,让我等待审理结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九十六条和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湖北省高法理当受理我的申诉并作出或驳回或重新审理的决定,然而,在法定的六个月申诉期限过后,我仍然未收到任何答复。湖北省高法司法违法,责在该部门,无关乎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原裁定对我按缓刑人员实施监督管理,是履行职责。作为一个对自己行为负责任的公民,尤其是作为一个主张宪政法治的民间自由学者,对公安机关正当的执法行为,理当尊重并配合。这是大前提。

公安对我实施监督管理,依据两个规定,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二是《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三)迁居或者离开所居住区域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两条规定表述上略有区别,基本内容是一致的,即三个关键词:“离开”……“须经”……“批准”,公安机关强调这里使用的必然判断,强调自身拥有的批准权,大体上也正确。但是,说它正确只是指公安机关具有批准或不批准的程序权限,如果将此处的“批准”当作“有权永不批准”的实质权限来执行,便超越了法律的授权,属于执法违法。

首先,限制缓刑人员活动区间的这两条管理规定所使用的是“离开”,没有使用“禁止离开”,或“不许离开”,由此可见,法律授予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权,授予公安机关的不批准权,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制。从逻辑上分析,这个判断不是全称判断,此处的“离开”虽然是周延的,但无论是“批准”,还是“不批准”,都不周延。对这条规定的准确理解应该是,对当事人而言,一切离开都得报告,对公安部门,则不对一切离开都实行批准或不予批准。什么情况批准,什么样的离开不予批准,虽然法律表述没有明确说明,但结合前后文不难看出,立法机关赋予公安部门对缓刑人员的活动限制权,只是针对某些特殊情况,主要是对有可能产生危害社会行为的活动区间实施限制,而没有危害性的行为显然不应该含括在内。对没有社会危害性的离开也不批准,就是滥用批准权。

“离开”……“须经”……“批准”的公式表明,立法机关的立法本意肯定了缓刑人员有离开所居住区域的权利。换个角度说,如果执行机关完全禁止缓刑人员离开其所居住区域,就是从事实上修改了法律条文,属立法行为,而我们知道,涉及人身权利的立法,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外,即使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都无此权利,更遑论地方公安局了。按《立法法》有关规定,没有相应立法权力的机关所立之法,自其立法之日起,就自动失效,公民也有权不予遵守。

其次,法律赋予公安机关以审批权,并不等于授予了公安机关以滥用审批权的权限。如果公安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将法律并不禁止的行为当作非法来办理,便是侵犯人权,违反了《宪法》保障基本人权的原则;如果对应予批准的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请求不予批准,则是滥权,也是对当事人基本人权的侵害,同时也违反了《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刑法》第二十条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有关规定都肯定当事人不遵守国家机关滥权行为的防卫性行为具有正当性。

对照公安机关在本案中所作出的管理行为和我的行为可见,我在他们屡次不批准的情况下回家,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行为。道理在于:一方面,尽管对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持反对意见,但在既成事实的情形下,我还是在两年内多次向地方公安正面提出回家看望父亲的要求,按照程序提出要求,已经履行了自己的责任,主观上没有无视法定程序的意愿,看望父亲这个行为显然也不具备任何社会危害性,公安机关没有不予我因此而离开的道理;另一方面,自从我被判缓刑以来,公安机关对我历次提出的离开居住地的正当要求,没有一次给予批准,已经从事实上将“可以离开”修改成了“禁止离开”,也就是说,公安机关既有滥用审批权的行为,又有从事实上修改了法律从而剥夺了我合法权利的行为。

对这样的越权行政行为,我当然有权不予服从。

一九六七年湖南道县大屠杀纪实(下)

 地窖泣血,躍進大隊大躍進

8月27日清晨。躍進大隊部。一只蒼白的手搖動電話機手柄,聲音顫抖而激動︰“喂,我要公社,我找李部長。不在?你是……哦,鄭主任啊。我是躍進大隊的何方前,向你匯報一個事情,是這樣的,昨天晚上,我們大隊召開了黨、團員和干部會議,研究決定用掃把掃,殺六十多個

廖天琪:艺术、娱乐与政治

   从前富人家的老爷夫人过寿,多喜欢搭起戏台,唱它几日好戏,一来热闹讨喜,二来犒赏下人。现今的中共政权也很懂得,要制造和谐气氛,扫荡掉那些矿难家属、拆迁户、上访人员和什么血案的苦主所带来的“霉气”,就必须制造一些歌舞升平的祥瑞之气,来为自己压惊、贴金,也连带以此小恩小惠来笼络民心,制造皆大欢喜的气氛。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已经一连举办了24年,这是一个极权政府摆出笑脸,“与民同乐”,收揽民心的绝好机会。然而胡温政权低估了老百姓的智商,2006年的春节晚会,由于中视在节目中做手脚,谄媚胡江,吹捧暴君毛泽东,肉麻地向党大唱赞歌,弄得人倒尽胃口。
    
    虽然投下巨资,场面金碧辉煌,五彩缤纷,美女如云,但是细细一看,整个节目不伦不类,说是综艺性的歌舞节目嘛,它却有政治夹带,几名满脸冒油、脸带媚笑的男人,以极高分贝唱着“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想念那令几千万中国人死于非命的“毛主席”;“百家姓”张冠李戴唱将起来,舞台上滚动着人体的背后屏幕,竟然幽灵似地出现了胡、江两个大字,拍马乞怜毫不遮掩;节目中穿插的几个据说是幽默的短剧,缺乏真正的隽永和令人莞尔的趣味,有的只是趣味低级的搞笑和勉强的打闹;明明是歌星们在激光的魔幻灯光下忘我地高歌,可银幕上瞬间竟然出现了毛泽东向群众挥手的历史剪辑,接着是邓小平。。。这昨日今朝的奇幻人间,活人死鬼的连番上阵,令人产生海市蜃楼的幻觉,感到天上地下,“党的幽灵”无孔不入,处处皆是。既然胡大人提倡盛世和谐,那么从演员到观众都得欢天喜地、呼天抢地,从神州六号的飞行员“英雄”到渡海泛(犯)台的无辜熊猫,都得为“祖国”的“强大”和“统一”强颜欢笑。两只熊猫被命名为“团团”“圆圆”,负有重大的政治使命,渡海统战去也。银幕上出现一个四五岁小女孩的脸蛋,她忸怩地说:“我做梦,有两只熊猫到台湾去了”。孩子们纯洁的心灵从小被“党”劫持强暴,要他们说谎作假,当他们长大之后,已经失去了灵魂的纯真,变得麻木不仁,不会再在乎、也失去辨别真假对错的能力了。
    
    中国靠的就是个“大”和“多”。春节晚会场面浩大人头多,舞台上的歌舞节目往往一片波动的人体,数十上百的肢体,不停地在晃动颤抖,要造成一种压倒性的“旺盛人气”。这种刻意制造的所谓“集体美”(collective aesthetic)是极权政权爱用的手段。第三帝国时代,德国的纳粹宣传机制就擅长于利用艺术和体育来表现群体的“美”和国家的“力”。观众在观赏之中,不知不觉就被这种场面震慑住了,在以前,就要感谢“皇恩浩大”,在今天就要感谢共产党和胡主席了。
    
    没有人不爱看美丽人物。春节晚会里出现的男性,不说演艺的乏善可陈,外形也不敢恭维,不是典型的干部嘴脸,就是些年轻的演唱者,无病呻吟地吼着爱呀痛呀,歌词内容空洞、虚假,既无真实的感情和又缺乏独立的个性,令人见之生厌。至于女性,除了老人与小孩外,几乎无一例外,尽皆美人。个个婷婷袅袅,长身玉立,脸蛋儿吹弹得破。可惜不论何等美人,脸上全挂着讨好阿谀的笑容,一张口,歇斯底里。不论是猜灯谜时的自报身份,还是小品剧里的舞台对话,每个人说话都铿锵生猛,掷地有声,活像女红卫兵喊口号。总之,联欢会上的美人儿美则美矣,但是都是玩偶型的洋娃娃,缺少个性,所以看来都千遍一律。
    
    善体领导们心思,刻意表现社会和谐的另一手段是煽情,即制造温馨气氛。举个小的例子:民俗舞蹈“俏夕阳”,由一群蹦跳着的小孩子们,衬托出十来位腰肢柔软的老太太,在台上风味十足地扭舞。这些“为祖国献艺”的老妇人们,身手不凡,不仅舞姿可人,还能跳离地面,双足在空中碰撞。当节目主持人要那位领衔的74岁老妈妈向观众拜年时,她说:“祝全国的宝宝们健康成长。”共舞的四岁小妞儿说;“祝全国的爷爷奶奶健康长寿。”这一番温馨,令人起鸡皮疙瘩。七旬老妇真要健康长寿,可以在家打打太极拳,不需在舞台上为“和谐”翻跟斗,令人捏把冷汗。小宝贝在娘胎里能平安地呱呱落地,不致被计生干部的催命针给打进阎王殿,就算有造化了。中国现实社会里的冷漠残酷,反人性和非人道,跟宣传管道里所渲染的融和温馨具有如此强烈的反差,让人哭笑不得。许多中国人长久浸淫在这种虚伪和作假的氛围中,感情已经麻木,思维已经停顿,品味已经堕落,终究成为政府宣传机器中的俘虏而不自觉。
    
    这场央视的春节联欢晚会,不看则已,看了不仅翻胃,还会噩梦连连。中国人过年讲究全家团圆,现在“团圆”二字被统战糟蹋了,团圆成了梦魇,这年也都难过了。

我们的理想和我们的途径:谨复贺卫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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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方教授钧鉴:
    
  刘小枫先生曾提出,所谓“现代性”方案是在西方社会-文化的历史演化中出现的,即便追求不同于西方的现代性方案,这种追求或思考已然接受了现代性本身的正当性。因为方案本身是什么,似乎没有什么争议,这就是英国、美国、法国革命带来的政治消息—-君主帝国必须改制为民主政制。所谓无休无止的试验,只能是自由民主政制这一方案中去试验。
  刘氏此论实有廓清众议之效,朴素而精准。至少我本人是无保留地认同“自由民主政制”的确立乃中国社会现代化之途的终极目标。至于西方面临的所谓“后现代困境”,固然可以引之为镜鉴,但绝不能就此因噎废食。诚如刘氏所言,现代性本身的正当性,以及作为现代性之制度体现的自由民主政制的正当性,已然得到广泛认同,只是如何在各国的具体社会文化背景下实现现代转化,从而建立起自由民主政体,才是一个争议丛出、而且并无标准答案的问题。刘氏所谓“无休无止的试验”,当是有见于此而慨乎言之。
  林毓生以为,中国传统里并无民主的观念和制度,也没有建立起外在的自由制度。但他同时认为,儒家的民本思想虽然本质上不同于主权在民的现代民主观念,却可以和后者相“接枝”;而儒家思想所蕴涵的丰沛的内在自由的资源,也足以作为自由主义的道德基础。换言之,儒家思想经过“创造性转化”,可以成为发展自由民主的思想基础。不过,儒家思想浩如烟海,泛泛而言转化,难免有无从措手之二感,更不免为学空疏之讥。我以为,如果欲使儒家思想的“创造性转化”落到实处,当择取儒学中较开明之一家一派之学,以与自然权利、平等精神、公民参与、自由意志、公平竞争、以法主治(rule of law)等自由民主政制的核心价值相会通。
  事实上,民治政府、自由平等早已是普世价值,五十年前拟定的宪法早就这么贯彻这一精神了,人民英雄纪念碑上也早就把“自由与幸福”列为中国人的最高理想与社会主义事业的最高目标了。谁也不比谁傻多少,群众早就知道了自由的可贵,也早就知道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翁,不必再搞什么玄虚的理论启蒙了,老老实实地普及宪法常识,搞好普法教育,才是当务之急。
  我们的理想已经明确了,但我们实现理想的途径还在探索中。我觉得对岸的马英九与李敖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马英九一个经过西方自由民主思想洗礼的现代儒生,同时也不缺乏纵横家的权谋,他的成功还真可以说是儒家伦理现代性转化的一个成功个案,也是道“体”与权“术”的合一在现代民主社会的成功实践,南方朔把马氏政风称为新道德政治,还是颇有眼光的。总之比了孙这种“过于执”的所谓儒商,蒋那种不通世变的所谓儒哲,马可就要高明多了,所以我觉得他的成功是具有指标意义的。如果他在2008年能够顺利上位,简直就是一小哲人王了。
  而李敖则是一个快乐的反抗者,或者说是一个更世俗化的反抗者,他对肉欲和正义的追求同样地肆无忌惮,与他相比,鲁迅的生存状态就显得阴郁和偏枯,刘小枫的情爱观也显得虚弱和矫情。一个向往美好生存并具有灵魂视力的人的痛苦主要在于他清醒地意识到人性的“欠然”,或者说是兽性的不可根除,他必须“节制”自己的欲望(其极致就是 “疯狂的性欲”),而“节制”是一种高度的紧张和冲突,也就是痛苦的根源。内在节制的外化就是法律,法律是自由意志的前提,所以柏拉图认为,内在的德性规约就是 “内心的宪法”。
  李敖是快乐的,他率真而狂热地追逐形而上和形而下的色欲,他的肉身和他的灵魂同样丰盈,他在追逐正义的同时从不为自己的欲望辩护或试图升华原欲,他不仅是精神世界的狂者,也是现象世界中的狂人。他不会像尼采那样发狂,因为他天生就是一个狂人。他可以说是小人和君子的合体,因为他同时受原欲和神性驱使,而两者居然并行不悖。这与其说是儒家所谓“中庸之道”,毋宁说是道家所谓“顺其自然”(形而上;形而下)。李敖自称大陆型知识分子,他的身上确实透着中国文化的光亮,这道光亮无疑是太刺眼了,所以很多人把他看成一个异类。
  概而言之,马的任你狂蜂乱蝶、我自岿然不动的恂恂大儒之风,李的快乐反抗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鲁迅曾经赞许北大人说,你们是在把中国往好的、向上的方向引导。我在这里再作一次明确表态,只要你和你的同道们坚持以高道德标准要求自己,坚持把中国往民主宪政与自由幸福的目标上引导,我将永远支持你们。
    
    
  前身汉武帝谨上

十年雨露天将末——走向1925年的创造社

 一
    尽管褒贬不一,研究中国现代文学,总要遇见创造社。郭沫若、郁达夫、张资平、郑伯奇、穆木天、倪贻德、何畏……有些耳熟能详,多数则尘封于斑斑霉迹,笔尖波澜似乎早已平复。但如果潜心翻阅那些文稿,自有无边风云涌动。
    夏志清先生说,文学研究会的创作态度远比创造社严肃,而对青年的影响力,创造社却“实在大得出奇”。道理我想很简单。五四之后,青年成了民族的希望、进步的象征、文艺的主体,谁能抓住青年读者,谁便能“暴得大名”。创造社的主要成员是留日青年,羡慕日本的飞速发展,又饱含漂泊异乡的痛感;担忧祖国纷乱的时局,又万分关注国内思想动态。他们要呐喊,要宣泄,要挣脱樊笼,要抒发性灵,选择浪漫主义、主情主义是顺理成章的。
    1921年,郭沫若的《女神》、郁达夫的《沉沦》,以“创造丛书”的名义由泰东书局出版。郭沫若高喊“我便是我呀!我的我要爆了”!郁达夫偏重刻画性心理。两者风格迥异,却同时凸现了“我”——郭沫若向外,郁达夫向内。传统文学强调“文以载道”,作者要根据孔孟经典不断矫正自身趣味,至于青年状态的探索、挖掘,远远谈不上。因此,郭沫若和郁达夫的“内外夹击”,毫无顾忌地呈现自我,恰恰迎合了青年人骚动不安、忽喜忽悲的特征。相映成趣的是,近几年“八零后”的兴起,很重要的原因是青年文学长期缺位,份额被流行音乐、大众影视分享,八零后以文学的姿态收复了不少“失地”;同时也是对僵化教育的变相逃避和消极抵抗。
    编完第1卷第2期《创造季刊》,郭沫若写下《编辑余谈》,称:“我们的主义,我们的思想,并不相同,也并不必强求相同。我们所同的,只是本着我们内心的要求,从事于文艺的活动罢了。”“本着内心的要求”,即抛弃“文以载道”的陈词滥调,而“高赞这开辟鸿荒的大我”(郭沫若《创造者》)。早期创造社的小说政治味、说教味较淡。郭沫若的《残春》有一段“性梦”,他后来解释“描写的心理是潜在意识的一种流动”,受了精神分析学派浸染。陶晶孙的《木犀》《音乐会小曲》笔触哀婉纯粹,非常唯美。倪贻德的《花影》写到由于女主人公与人订婚,男主人公的初恋终结,也并未渲染来自家庭、社会的压力;相反,重点放在少男少女间朦胧纯真的爱恋,有几段温情而富生趣:
  
    但是她越劝得殷勤,他越哭得起劲。他觉得哭的时候,耳边能够听到这样婉转的声音,颊上能够感到这样温软的触觉,是最愉适不过的,所以索性尽量的大哭起来。
    (女孩为男孩缝纽扣时)我们的脸儿是对面对着,起初还是远的,不知什么原故?把我们当中的一股热气吸引了拢来,渐渐移近了,渐渐依偎着了。她的眼睛闭成一条弯弯的曲线,再也注意不到纽扣上;她的手也颤抖得厉害,再也没有力气缝下去。我还觉得那时的感觉,是那么样的和暖,那么样的温软,而且又那么样的香甜。
  
  早期创造社的小说多带自传色彩,而各个作者经历不同。黄业初的《恋爱初期之失败者》,直率地道出了另一种普遍情绪:“Lonesome!Lonesome!”是我的病名,我因为患了Lonesome病,一遇见她便变了症,变成一种One-side love了,我的悲苦比患Lonesome症还来得利害。这些情绪颇能打动当时的青年。
    当然,问题小说、社会小说仍占创造社创作的相当比例。郑伯奇的《最初之课》描述了一段类似鲁迅“幻灯片事件”的经历,有启蒙思想;赵邦杰《可怜的少女》揭露了“妇女守节”观念产生的恶果;淦女士的《隔绝》以第一人称书信形式写来,痛诉家庭的禁锢,毁灭了她的恋爱;郭沫若的《歧路》讲叙一青年弃医从文所遭到的磨难,情绪激烈……这些事情同样是青年读者萦绕于怀的,可见,早期创造社赖以吸引读者的,是对青年生存状态、心理的把握、体认和发挥。
  
  二
    一般认为,五卅运动彻底改变了创造社的文艺倾向。其实这一嬗变早埋下伏笔,有三篇文献值得注意。
    第一篇是郭沫若的《我们的文学新运动》,刊登在《创造周报》第1辑第3号。郭沫若用八句极其煽情的话结束文章:
  
    我们反抗资本主义的毒龙。
    我们反抗不以个性为根底的既成道德。
    我们反抗否定人生的一切既成宗教。
    我们反抗藩篱人世的一切不合理的畛域。
    我们反抗由以上种种所派生出的文学上的情趣。
    我们的运动要在文学之中爆发无产阶级的精神,精赤裸裸的人性。
    我们的目的要以生命的炸弹来打破这毒龙的魔宫。
  
  略加分析不难发现,这里的“无产阶级的精神”既是反抗资本主义、反抗宗教的,也是以人性为根基、贴近人世的,是“精赤裸裸的人性”。这反映了郭沫若理论上的混乱,不过这种兼容并包的作风,是五四余绪。
    第二篇文章是郑伯奇为《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三集》撰写的长篇导言,1935年面世。文章开头引述了美国心理学家史丹莱·霍尔的学说,认为“人类文化的进步,是将以前已经通过了的进化过程反覆一番前进的”。据此,郑伯奇将五四期间的各种文学流派,视作落后国家迅速重走一遍西欧各国的陈迹。这是典型的单线进化论。
    联系这两篇相距约十年的文献,我们发现,只要郭沫若们把早期创造社崇奉的浪漫主义和“社会发展阶段论”相对应,那么浪漫主义就成了进化链上的一环,注定要被更先进的无产阶级革命文学取代。成仿吾1928年发表的《从文学革命到革命文学》果然明确地予以论述:
  
    浪漫主义和与感伤主义都是小资产阶级特有的根性,但是对于资产阶级(Bourgeois)的意义上,这种根性仍不失为革命的。
    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了最后的阶段(帝国主义),全人类社会的改革已经来到目前。
    克服自己的小资产阶级的根性,把你的背对向那将被“奥夫赫变”的阶级,开步走,向那龌龊的农工大众!
  
  这篇实际写于1923年,可算作郭沫若1926年发表的《革命与文学》的先声。不妨列张简表,有个直观印象。
  
  文艺形态、思潮    所处阶级
  古典文学        封建阶级
  新文化运动       资产阶级
  浪漫主义、感伤主义   小资产阶级
  革命文学        无产阶级
  
  
  对创造社而言,当务之急是克服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尤其表现在情感上;要像戒毒那样戒掉罗曼蒂克意识。于是创造社的调门越来越高,陶晶孙、倪贻德等“艺术至上”倾向较重的作者逐渐回归本行。这一过程象征着沉湎于自我世界的知识分子要么脱胎换骨,获得革命许可证,要么放弃写作。文艺变成宣传,绕了个大弯,文学观仿佛又回到了“文以载道”的路上。从这个意义上讲,成仿吾、郭沫若的几篇文艺评论,又可算作知识分子“思想改造”的端倪。五卅运动之所以能深刻改变创造社,是有脉络可循的。
    吊诡的是,早期创
造社幼稚、肤浅、冲动,但满怀真情;转向后“小资产阶级情调”是割除了,却连半个有价值的农工形象也没留下。这类思想“成熟”、作品反而每况愈下的情况,被称为“何其芳现象”。既是现象,显然有普遍性,创造社可谓深陷其中。然而反过来想,一个作家没有优秀作品问世,思想能否算成熟呢?“成熟”了的创造社,究竟更贴近生活,还是更疏理现实呢?
    创作上歉收,打笔仗倒劲头十足。1927年成仿吾抛出《完成我们的文学革命》,嘲笑鲁迅;翌年,创造社骨干冯乃超、李初梨、彭康也披挂上阵,形成围攻之势;郭沫若干脆污蔑鲁迅是“一个不得志的Fascist(法西斯谛)”。照正史记载,这场“误会”终究消除,大家冰释前嫌,促进了左派作家的团结云云。不过郭沫若似乎有点上瘾,十几年后又谩骂朱光潜、沈从文。
    1929年2月,国民党政权第三次也是最末一次查封创造社。其时爱写多角恋爱的张资平,与其他成员几近分道扬镳,抗战期间做了汉奸。“情多累美人”的郁达夫,1945年被日寇杀害于苏门答腊。成仿吾和郭沫若应该是官做得最大的两位,特别是郭沫若,享有极高荣誉。手头有本1979年版《辞海·文学分册》,将他捧为“继鲁迅之后,中国文化战线上又一面光辉旗帜”。郭沫若真的志得意满吗?恐怕未必。郭沫若晚年,具有他当年“狂飙突进”性格的郭世英思想“异端”,郭沫若却无力保护,眼睁睁看着小儿子惨遭杀戮。据说从那天开始,郭沫若埋首日记本,写啊、写啊……
    创造十年,如雨般纷纷扬扬,是跌宕起伏的脾气。听雨脚千姿百态的步伐,一会儿稀稀疏疏零零碎碎,跳到叶脉上车顶上薄伞上滴滴答答,或逗笑或吟诵;一会儿借着股狂风蓬勃舒卷,远远近近横洒迷迷茫茫的线条。又弹向路面,溅八方泥泞。又坠入静河,泛圈圈涟漪。也泛在心坎里情绪里想象里历史里,都湿漉漉结一腔激越与激奋、愁怨与惆怅。
    长长的变奏曲耐人寻味;由这阕到那阕,并非自然过渡,而是奇峰突崛,洪流的喧嚣淹没个体的挣扎。十年雨露天将末,创造社从1920走向1925,从浪漫走向革命。也走向延安文艺,走向知识分子的黄昏。笔尖波澜地欲翻,惊回首,倾翻的竟是五四幽魂。

告别薇依

    让我消失吧,
  
  以使我所目睹的这些事物变得更美好,
  
  因为它们将不再是我所见的那些事物。
  
  西蒙娜·薇依(Simowe Weil 1909-1943)是一位法国的奇女子,以上是她的临终遗言。这位对共产主义亦保持怀疑态度的知识分子,却拥有着真正为全世界劳动人民奋斗的决心。以至于即便用“我是法国人民的女儿,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来形容她也只是以偏概全。
  
  她从著名的巴黎高等师范学院毕业后,成为了一名中学教师。虽然羸弱、多病、近视,然而这位林妹妹天生具有藐视权势的特质。她用自己的理念授课,鼓励学生抵制教科书,大胆想象,置疑真理,不盲从任何教义和学说。她在课上指责法国的“诺曼底号”邮船劳民伤财,应该把这些钱用在建造工人住宅,为此几乎被“爱国”学生围攻。
  
  她是中产阶级出身,但她对此毫不留恋。她渴望了解底层人民的疾苦,从而设法疗治他们的苦难。这种了解绝非是慰问、采风这样简单。她把每个月的绝大部分薪水拿出来给资助贫困工人,给他们买书籍、文具,组织学习小组,自己则贫困到冬天生炉子的钱都没有。她亲自加入冶金厂做体力活,每小时完成400~600个零件,累到下班后无法提笔,但她认为唯有如此才能切实找到解救困顿的良方。她极端鄙视在书斋或咖啡馆轻松为工人开出药方的知识分子。《第二性》的作者伏波娃曾对薇依表示“革命的首要问题是为工人的生存找到某种意义。”薇依听后轻蔑的表示“您肯定从未挨过饿。”
  
  她是博爱的,所以终身未婚,她爱的全世界受苦受难的工人和农民,唯一不同的是薇依并未完全得到他们的理解和赞许。而在同时,薇依对工人运动又是持保留态度的。在她眼里,革命本来就是反抗社会的非正义,更严重的是,对于单个的革命群众而言,很可能在革命后重新沦陷于所谓“工人帝国主义”。所以,她被左翼和右翼同时排斥,无论斯大林还是托洛茨基都对她没有好感。
  
  薇依鄙视党派。她认为真理是一个整体,党派的作用恰巧是分割了这个整体,像教派一样各拥山头,然后彼此辩论不休。所以,她主张取消政府和党派。
  
  薇依厌恶政治,但是又极力投身政治活动。她的政治哲学是从“爱”出发的。西班牙内战的时候,她主动要求进入佛朗哥占领区。二战时,她参加了戴高乐的“战斗的法兰西运动”。甚至在巴黎沦陷,她随全家远走美国后,她又迅速通过同学关系返回巴黎参加地下斗争。然而,战士们并不认为这个矮小、瘦弱、文静的女孩能起到什么实质作用。
  
  尽管薇依 “手、脚、脸是黑的,脚上还有牛屎”,但是她也站在知识分子的立场上大声喊出了自己的观点。在巴黎地下工作时期,她留下了《伦敦论文集》、《压迫与自由》、《扎根》等文集,已经开始为战后法国的命运思考。然而,尽管她甚至睿智到提前六年就预判到苏德会签订互不侵犯条约,但是她的文字始终没有在主流知识界掀起一丝波澜。不过薇依对此毫不在意,因为清谈的知识界是她不屑涉足的地方。
  
  在精神、物质的双重困顿下,薇依信仰了上帝,但是拒绝加入教会,因为宗教裁判所的历史让她反感。同时,她心中的上帝是软弱的,“上帝允许我在他以外的地方存在。”“唯有远离上帝,才能接近上帝,上帝所能给予的信心、力量和勇气,唯在永远的期待之中。”
  
  在巴黎,薇依病倒了。然而她拒绝营养补给,除了基本维持生命的食物,她甚至排斥鸡蛋和苹果,理由是“自己无权比留在法国的同胞吃的更多。”与此对比,朱自清的遗言已经成为米粒之光。
  
  照亮黑暗的光,最先穿透自己。薇依的悲哀在于,她朴实的思想体系过于宏大,她试图以自己潺弱的身躯、短暂的人生,去实现人类个体自由,即完全摆脱奴役状态这个终极目标,这实在是她无法承受之重。
  
  知识分子如何摆脱依附性是一个难题。“分子”的性质,使得即便如薇依般圣洁的献身,仍然不脱唐吉诃德式的单枪匹马。然而,从理想意义上说,薇依是杰出的——为真理,为信念奉献青春和生命——必定为由知识分子组成的璀璨画卷增光添彩。萨义德说,真正的知识分子应该是一个业余者。而薇依的行动早已证明,真正的知识分子不但应该是一个业余者,更应该是一个孤独者。
  
  告别薇依,不是为了遗忘。感谢你演绎的人生,为后世作出表率。踩着你的尸骨前进,必将使你欣悦。
  
  2005-12-6

王晓明:面对新的愚民之阵

自从中国有了现代的文学,它在社会生活中一直很重要。可最近十多年,社会巨变,其中的一个内容,就是有一股新的势力出来,竭力将文学说成、进而真的要弄成是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这新势力很厉害,它和原有的支配力量结合,正越来越深刻地左右社会和我们大家的生活。有人把它叫做“市场经济”,也有人叫它“资本主义”、或者“垄断资本主义”,但我觉得都不够贴切,太一般了,不能表现它的特色。这也正说明它厉害,它都快要整个支配社会了,我们却还没有看清它,看不清楚,自然就叫不出名字了。

    在中国,从第一代现代作家开始创作的时候起,文学就不是一件只和个人情感有关的事情。几乎所有优秀的作家,都至少是本能地意识到,那些最激动自己的情感和想象,既是非常个人的,也是远远超出个人的。这就是为什么所有好的和比较好的文学作品,都不仅是个人的“审美”的表现,也同时是对人生诗意的探索,对社会黑暗的抗议,对灵魂矛盾的揭露,甚至是对社会和政治斗争的介入。可是,今天的这个叫不出名字的新势力,却以各种声音——电视、报纸、商业广告,甚至一些自以为前卫的糊涂学者和批评家——一齐叫喊:文学只是个人情感的表达,写诗和闲聊没什么两样,小说家不就是码字吗?个性和风格是商品,写作就是生产,阅读就是消费…… 一片叫喊声中,这新势力与老体制联手,用各种结结实实的物质和行政手段:图书市场、对出版社的高额税收、影视剧稿费、审查制度、各种商业炒作…… 硬是将大批有才华的作家,一步步引诱和逼迫成可怜的“写手”:除了看时尚的风向标,他不知道该写什么,除了算印数和稿费,他不知道自己——和别人——是不是写得好。

    作家自己没了谱,那个新势力就来订标准了:“好看”。据说这是读者的要求,可是,读者除了要好看,也还要别的,为什么别的就不给了呢?说为读者,其实是为它自己罢了。它最好天下一切人都是小头小脑的经济动物,除了个人眼前那点可怜的利益,什么都不关心,除了跟着时尚瞎跑,哪儿都一摸黑。为了这个目的,它要把所有的社会文化都做成它的奴仆,都乖乖听它的号令去蒙人。怎么做成呢?第一步就是把你变成商品,要你自觉地把自己当商品。电影、音乐、文学…… 越是成了这样的商品,越能顺手地用来愚民:别的统统都不要你们干,你们把自己弄得“好看”就行了:凶杀、色情、惊险、刺激、离奇、搞怪,怎么抓人的眼球怎么来。读小说就好像吃快餐,逛商店就好像看电影,文化就是经济,消费就是投票。一旦真到了这一步,人民就彻底是掉进了愚民之阵的铁桶,无处可逃了。人都成了经济动物,文学也真的就可有可无。没有什么商品是永远在货架上的,一定会有更“好看”的新产品把你挤下去。如今商品的更新换代是越来越快,文学成为旧唱机一类破烂的那一天,就在前面不远了。

    但我要说,这只是那个新势力的梦想,它还来不及把这全部变成现实。毕竟有严峻的现实生活的经验在,也有对鲁迅那样的现代文学的丰富的记忆在。是有不少作家,包括一些名气很大的作家,盲人瞎马、找不着方向,甚至陷在名利场中退不出来,但更多的作家已经识破迷阵,开始挣脱和抗争。也确有大量的读者,被时尚熏得脑子越来越简单,被生计累得越来越没耐心,但可以相信,多数人还是保持着基本的美丑和是非感觉的,你真写出了好作品,他们一眼就能看出来。以我有限的阅读来说,韩少功、陈应松、曹征路最近一两年的小说,这些小说从读者获得的热烈的反响,就是明显的例子。今日中国,文学绝不应该是可有可无之物,新的支配势力越是布下愚民之阵,文学还越有不可替代的反抗的价值。它能呈现人生的全部经验、想象和意义,让人因此明白,做一个小头小脑的经济动物是何等可怜;它更能以这呈现深切地打动读者,让人体会到,除了“好看”带来的一阵快感,人还能有更深广的感动。有文学这样坚持着呈现人生的丰富,激励人去追求自由、美和尊严,那新旧支配势力联手造就的“好世界”(借用鲁迅的话),就免不了暴露一个大窟窿。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今天社会的支配势力和流行思想会那么异口同声:现在是电子时代、图像时代、什么什么时代,文学应该消亡了。大概是真知道了文学的讨厌,才特意这么说的吧?具体到这么说的个人,我相信是糊涂蛋居多,但社会能形成如此强大的时尚,必然有真实的利益冲突在起作用。所以,你要是不愿意站在那新的势力一边,就不该再继续跟着聒噪这一套了。

荧屏荐书──记「奥普拉图书俱乐部」

 

 

图:奥普拉温弗里漫画像

美国媒体重视书评。譬如在纽约,有《纽约书评》杂志,《纽约客》文学杂志辟有书评专栏,《纽约时报》除每日艺术版都刊书评外,还办有书评周刊,全国广播公司辟有读书专题节目。

评论、推荐图书,又能在全国范围内产生最大影响者,则要数「奥普拉图书俱乐部」(Oprah’s Book Club)。经该电视专题节目评荐的图书(包括一些原先不为人知的书)无一不成为全国畅销书。这一节目的主持人是一名奇女子,她姓温弗里(Winfrey)名奥普拉。我们可尊称她为「温弗里女士」,也可亲切地直呼其名。

奥普拉一九五四年诞生在密西西比州科斯久什科一个黑人家庭。生活在农场的祖母把她抚养到六岁,三岁那年她就「开始广播生涯」,练习大声朗读和背诵。后来她和母亲居住在密尔沃基,人未成年就遭到性侵犯,不得不离家出走。十三岁时被送到一所少年拘留所,因满额而被拒,结果给送到纳什维尔,接受她父亲的严格管教。她父亲要求她多读书,每周写一篇读书报告,期望她今后出息成才。十七岁那年,她被纳什维尔一家电台雇用。两年后到该市一家电视台当记者兼主持人。后入田纳西州立大学,攻读言语交流和表演艺术,毕业后在巴尔的摩当电视记者和主持人,显示了主持访谈节目的才能。上世纪八十年代在芝加哥,她把WLS电视台「上午芝加哥」节目起死回生,使之成为该市最受欢迎的电视访谈节目,后来该节目改名为「奥普拉.温弗里节目」,以主题积极、提问贴切、观众也可向被访者发问的活泼形式著称。

起初引起全美国对奥普拉注目的,倒不是她主持的电视节目,而是她在影片《紫色》中的表演。这部影片据黑人女作家艾丽丝.沃尔克的长篇小说改编,由史提芬史匹堡导演,奥普拉因扮演索菲亚一角获得奥斯卡最佳女配角奖提名。后来,她在据黑人作家理查德.赖特长篇小说改编的影片《土生子》中饰演的角色也获得好评。一九九八年,她主演了据黑人女作家托尼.莫里森长篇小说改编的影片《心爱者》。

如今,奥普拉已是美国影视界的实力派人物。她所经营的哈波娱乐集团是一个包括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大企业。她是美国第一个拥有自己的电视访谈节目的女子,也是美国第一个成为亿万富翁的黑人女子。时代杂志曾评选出二十世纪一百名最有影响的人物,奥普拉是其中之一。

她于一九九六年开办图书俱乐部节目,每年举办三次到五次,到目前为止,已选评了近六十本书。她与作者面谈,问答切题,重点突出,谈笑自若,生动活泼。读者也参与讨论,围绕作品,你一言,我一语,态度认真,气氛热烈。观众一看这个节目,对所选评作品的内容和特色、作者的写作背景和感受会获得非常鲜明的印象,从而产生购书一读的强烈愿望。

奥拉普选择的书主要是长篇小说,也有少量传记和回忆录。在美国,一部长篇小说能销售两万册,已可说是作者和出版社的成功,而经奥普拉一推荐,销售量都要达到一百万册以上。

分析一下奥普拉历年来评荐的图书,我们可以发现,她更为重视女性作家和黑人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里森既是女性,又是非洲裔,所以最受青睐。她的长篇小说《所罗门之歌》、《乐园》、《苏拉》和《最蓝的眼睛》都先后得到推荐。黑人女作家玛雅.安吉洛的《女人心》、白人女作家赛珍珠的《大地》、乔伊斯.卡洛尔.欧茨的《我们是穆尔万尼家人》均在评荐之列。黑人影视喜剧演员比尔.考斯比的两本书也被选中。在外国作家中,奥普拉选择了加西亚.马尔克斯及其《百年孤独》。

原先不大知名的作者如乔纳森.弗朗增、瓦利.拉姆和阿尼达.希里弗及其它作品因上了电视而名噪一时,尤其是弗朗增的《惩治》,被推荐后销量激增,以致引起诺曼.梅勒的非议,他说这位青年作家的文笔是第一流的,但对这部小说的评价过了头。弗朗增自己也不大愿意加入「奥普拉图书俱乐部」作者队伍,因为他觉得她的选择「不大到位」,爱选伤感的作品,爱迎合女性读者的口味,尽管他认为,她「确实很聪明」,「确实很会辩论」。奥普拉听说他这番话后就没有邀请他上电视与她对谈。

○○二年,图书俱乐部暂停一年,因为奥普拉觉得自己没有足够时间通过自己阅读来发现她喜爱的当代作品。第二年恢复时,她改变了方针,决定只推荐已故作家的经典长篇小说,「经过时间考验的杰作」。斯坦贝克的《伊甸园之东》、福克纳的三部作品《八月之光》、《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都先后被介绍给观众。推荐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新英译本则获得了意外的成功。

《安娜.卡列尼娜》问世近一百三十年来,已有六、七种英译本,最新译本出自一对旅居法国的美国夫妇翻译家的手笔。妻子是俄裔,初稿由其译出,丈夫加以修改润色,应是最理想的搭档。不过,他们对自己的译本并不寄予过高期望,觉得每年能销两万册就心满意足,谁知经奥普拉一推荐,此书的购买数和预订数急剧上升,出版此书的企鹅公司立即决定将印数增至九十万册。译者、出版社都因此大大获益,但奥普拉自己不会因此获得分文利益,──任何图书经其推荐而畅销都不必加以回报。

然而,经典作品毕竟是早有口碑、广为人知的经典,重新推荐它们,不一定都能像当代优秀作品那样获得热烈的反响。奥普拉发觉了这一点,另外也发现,已故经典作家都无法亲临演播现场,她也就不能与作者一起坐下来,面对面地一问一答,也就缺少了思想的火花、机智的交流,整个节目也就缺少了别具一格的情趣。经过一番考虑,加上一些作家向她联名致函吁求,不久前她又改变方针,决定不再局限于经典长篇小说,而要把门儿开大些,把范围扩大些,不仅有经典,更要有当代,不仅有小说,还要有历史著作、传记、回忆录和历史性虚构作品。她这一新计划迅即获得不少出版商、尤其是蓝登书局的赞同。──奥普拉推荐的图书中有三分之一由蓝注销版。该局一名经理说,图书俱乐部用其独特的方式使众多的人回家读书,而出版社自己用的方式却不一定总能成功,她让三十万人在一个夏季阅读福克纳的作品,真该任命她为「文化部长」。

新方针实施后选择的第一部作品是詹姆斯.弗雷的回忆录《百万碎片》(A Million Little Pieces)。该书讲述作者自己在戒酒戒毒治疗中心的经历,对美国社会具有现实意义。弗雷说,当他接到奥普拉邀请他上电视的电话,他感到「震惊」、「激动」,好象在做一个离奇的梦。当他母亲一看到屏幕上的他,就情不自禁地尖叫起来:「那是我儿子啊!」

显然,奥普拉在不断摸索、总结举办图书俱乐部节目的经验,从而使其更符合广大电视观众的需求。对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而言,他们知道自己要看什么书,并不需要奥普拉的这个节目,也许从不收看。有人甚至轻蔑地讽曰,这个电视明星、「亿万富婆」把她的观众变成了羊群,强制他们尝她自己喜爱的味道。但对更多美国人而言,用电视这一媒体来促进读书风气、提倡阅读好书并作具体评价、推荐,实在是十分必要的。

从表面上看,美国的出版业很发达,连锁大书店有如星巴克咖啡店一样星罗棋布,国家图书奖、普立策奖的新闻报道也做得有声有色,地铁车厢里总不乏手持书本的上班族。但事实上,读书风气在美国并不算普遍,正如有人所说,美国还算不上是「爱书之国」。约有四千万美国成年人几乎从不读书,有些人在十二年级草草阅过霍桑的《红字》之后,也许再也没有读过一本长篇小说。更令人担忧的是,近些年来所出现的全国性阅读危机。据调查,在美国阅读文学作品的人一年少于一年,一九九二年尚有百分之五十四的人阅读文学书籍,现在则已降至百分之四十六点七。在十八至二十四岁的年轻人中间降得最明显,从一九八二的百分之五十九点八降至目前的百分之四十二点八。

可见,像奥普拉办的这个对全国读书风气具有广泛影响的电视节目只应继续办下去,办得更好,而不应对其泼凉水。鉴于有人对奥普拉冷嘲热讽,甚至大加诋毁,女学者玛丽.威廉斯为之撰文抱不平,连文章标题也很有感情色彩:「让那些自以为有学问的人安静下来!」

威廉斯女士的文章最后一段这样写道:

「奥普拉的诋毁者们急匆匆地谴责她控制了出版业和读者大众,谴责她所谓的『自负自大』,却不仅无视于有才华的作者,也无视于大批电视观众。由于这个图书俱乐部,天才作家们的生活得到充实,原先从不知道自己可以成为读书爱好者的电视观众终于爱上了书本。如今,这些人可以自己上书店、上图书馆而不再觉得不知所措。先前他们往往只知在电视频道上换来换去,浪费时间。现在,在看图书俱乐部节目之后,他们捧着书本,一页页认真地读着,读着。」

执笔至此,见纽约时报艺术版头版刊有一则相关新闻:「奥普拉的下一本书为威赛尔的《夜》」。

伊利.威赛尔是罗马尼亚裔作家、记者、一九六八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作为德国纳粹对犹太人进行的大屠杀的幸存者,他写下了《夜》、《黎明》、《事故》、《誓言》和《第五个儿子》等书。《夜》写毕于一九五六年。这次推荐的《夜》为新的英译本,由作者的妻子译自希伯来语。

奥普拉将和威赛尔一起参观他与家人呆过、其父母姐姐在那里被杀害的奥斯威辛集中营,然后在电视上作对谈。为配合这次读书活动,还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中学生此书读后感征文比赛,获胜者也将上电视。奥普拉说:「这部书应要求全人类都来阅读。」

(二○○五年十二月下旬写于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