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宜三:人世几回伤往事,“傻瓜”依旧肯爱国

管党生:糟得很还是好得很

 

这篇文章的题目我引用的是毛泽东“关于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标题,我想用这个题目来谈谈台湾问题。

从蒋经国临逝世前开放党禁报禁,到李登辉上任,到民进党执政,到罢扁,到马英九辞职,到底是糟得很还是好得很?

对于渴望稳定,渴望大一统,渴望言论一律的来说是糟得很!

对于热爱民主,热爱自由,热爱世界发展和进步的人来说是好得很。

为什么是好得很?

在议会打架,说明了真实。说明了议员们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说明了可以畅所欲言,言所欲尽。

我们习惯了电视屏幕上大家严肃的听主席台上的人做又臭又长的报告,然后一致通过,我们习惯了万众一心,没有学会倾听不同的声音。没有学会争论,讨论,辩论,议论,我们习惯了许多不正常的现象,并且把不正常当成正常。

台湾这20年来的民主进程,是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参考的榜样。我们应该耐心虚心认真的学习和体会,并且在可能的情况下派人前去观摩台湾的大选。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学以致用。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不被世界淘汰。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充满希望。

邵 建:公民与官员不是主与仆

 

读最近一期《社会科学报》,其中一篇谈“主人”与“公仆”的文章,让我把这个一直想谈的问题给拾了起来。多少年来,我们习惯了这样一种表述,我们是主人,政府官员是仆人。尽管它与事实不符,但表述本身却获得了广泛的同意。不仅各级官员念经一样用以表示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自己也这样阿Q。比如该文作者访美时曾这样替美国人表达“主人翁”意识:“一个高大的身影,矗立在白宫、国会大厦面前对他们大声说,你们(官员和议员们)是我们用税金供养的,我是你们的‘主子’,你们是给我服役的。”

这其实是中国人的思维和语言,并不是美国人的。它的问题在:我们可以称自己是主人,但不能称自己是主子;就像你可以说官员是为我们服务的,但你不能称他们为“仆”,哪怕是公仆。仆者,奴也。在“主子”和“奴仆”之间,没有平等可言,而美国是一个自由平等的社会。同样,平等自由,如果也是我们的价值诉求;那么,在任何意义上,哪怕是比喻,把我们与官员的关系打成上述主奴性质,都与平等相违。语言反映意识,国人恐怕在潜意识深处就缺乏平等。在以往的社会形态中,官主民奴,没有平等;现在我要当家做主了,官就得为奴,这叫“翻身”。殊不知,这样的翻身是把别人压在下面,本身也是一种不平等。何况,语词关系并非现实关系。假如一个居有房行有车的官员对一个下岗无着的人说:亲爱的,你是主子,我是你的仆人。那只能说这是谎言。不幸在于,我昨天看到一位律师引一位哲人的话:人类更需要的往往是谎言而不是真理。是的,上述文章的作者,身居中国社会科学院,是一位高端研究人员,我看他自己就把自己给“谎”了。

在一个公民社会,人人都是公民,无论国家元首,还是一介平民。那么,彼此平等的人到底如何组构国家呢?国家是一个政治生活的对象。所谓政治,孙中山有过很好的解释:“政”是众人的事,“治”是管理,政治就是管理众人的事。这里,众人的事,是指每一个公民在“私人生活”之外的“公共生活”。私人生活如果是我们每个人每个家庭的柴米油盐,公共生活则是牵涉到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所有人的事,比如立法、内政、外交、军事、公共安全、公共设施和公共福利等。私人生活的事由私人自己打理,公共生活的事,自己打理不了,也无暇打理,就需要有专门的人打理。国家政府中的各级官员,就是专门打理公共事务的人,这些人统称为公务员。那么,我们是公民,公务员也是公民,我们和他们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值得借鉴的,依然是孙中山的看法。在阐述其民权主张时,孙中山打了个比喻,一些有钱的人要办个工厂或开个公司,总是要请一个有本领的人来做总办。这样的人是专家,由他处理公司内的事。至于出资办公司的人则是股东,他们虽然有权,但并不插手公司具体的事,只不过是对总办进行监督罢了。孙中山的意思很明白:国家就是一个股份制。每一个公民都是它的股东,而总统就类同这个公司的总经理。这个公司是专门处理公共事务的,总统之下的各层官员,都是处理相应公共事务的专家。因此,国民是主人,是有权的人;政府是专家,是有能的人。一个民权国家,主权和职能是两分的,权归民众而能在政府。

这就是了。公民们拿出自己的部分收入作为税,以选举的方式雇请一些专家来处理和我们相关的国家公共生活。我们和政府官员的关系,不是也不应该是主仆关系,而是类似股东和经理人的关系,它是聘用性质的。在这个关系中,双方平等。没有一个公司股东会把公司经理视为可以役使的仆人,谁会放心让一个仆人而不是一个专家去处理各种复杂的公共事务呢?明乎此,除了吁请作为公民的我们不要有虚妄的“主子”意识,那很可笑;同时更要提请那些握有资源和权柄的官员,别动不动就用这个缺乏起码诚意的“公仆”来糊弄人了

王小波逝世10年:诸神狂欢过后,总有印记

 

编者按:

今年4月11日,是作家王小波离世10周年的日子。十年生死两茫茫,王小波生前寂寞,死后哀荣。他并非著作等身,作品却造成巨大影响。他特立独行,不曾登高聚众,却“门徒”云集,自称“王小波门下走狗一派”。对他的阅读,不仅仅限于文学层面,更多的是关于人生世事的感悟与喟叹。他是一个有争议的人,尽管多数人毫无保留地拥护他、阅读他,但永远有一些人对他所走的路,或敬而远之,或不以为然。“王小波热”已成过去,但诸神狂欢之后,总有印记。

他在敲打我们的疼痛

谈论当代中国文学,王小波是一座谁也绕不过去的高山。他像一个文学上的外星人,谁也不理,直戳戳地站在我们面前,使延续多年的文学惯性难堪,使读者眼前一亮感受惊艳,使小说作家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使众多的文学理论和批评感到手足无措。我们很难用什么主义去概括王小波的作品,特别是他的小说,明显地可以看出有“拒绝被归类”的品质,这在当代中国,恐怕是独一无二的。王小波创作总量并不是很大,小说也就是大家都能看到的“时代三部曲”:《黄金时代》、《白银时代》和《青铜时代》,还有从他的遗作和杂著编辑而成的《黑铁时代》,随笔杂文集《沉默的大多数》。

王小波小说中极富个性的语言是他能成为一个杰出作家的保障。不喜欢王小波的人会觉得他的语言太粗、太白、太露,缺了文学上的纯净性。但什么是纯净性?纯净性的标准是什么?如果有这个标准,它能不能作为最高的或者唯一的审美标准?王小波的语言美是一种混杂的美,是一种能传达出生存、生活、生命痛感的美,他反对的是单调,他追求的是混杂起来的丰富之美,更为重要的是这些语言后面响起的清晰的、哀伤的旋律。汉语写作怎么往下走?王小波就作出了成功的尝试。

王小波过人的艺术想象力体现在他的作品中,非常引人注目。说他奇特,说他荒诞,好像都不能叫人心服。王小波似乎是用他的作品来验证人类的想象力在文字上到底能达到什么样的高度,这恐怕和王小波一贯推崇人的智力有必然的联系。简单地讲,他的想象力是富于智慧的,荒唐、荒诞、荒谬的想象背后带给我们的是清醒、胡说八道、瞎侃、神聊甚至是胡扯的表面现象,实质上连带的是我们骨子里的疼痛感。

(杨乐生)

“王小波热”之后

阅读王小波,伴随着大学、青春以及痛楚的长大成人,他那天马行空的想象、自由不羁的戏谑、充沛淋漓的才情,是一代人生命深处的“精神家园”。然而王小波与“王小波热”,是截然不同的两个问题。王小波杰出的作品,始终是中国文学最美的收获,主流文坛真正理解并接受王小波,恐怕还需要几个“十年”;“王小波热”却更近似一场历史的密谋,有着诸多待解的疑点。十年之际,潜回历史的河道,勘测河床的周边,解读作为“神话”的王小波,或者直接地说,解读“王小波热”,或许是一种别样的纪念。

自由与“自由主义”

十年间,王小波被反复讲述为一个“自由主义者”,那只神奇的种猪的特立独行,成为自由主义青年的行为手册。王小波戏谑飘洒的文风,大学与文坛之外的超脱,自由撰稿人这一被放大成“反体制”的暧昧身份,颇为吻合对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期待。饶有趣味的是,在《三联生活周刊》、《南方周末》等重要媒体的怀念与追认中,王小波精致而复杂的文学文本被轻巧地推移到视野之外,镁光灯所照亮的,是一代“自由分子”的成长史。

这一次,不是郭沫若,而是王小波。左翼诗人们在人格与作品的双重质疑下沉沉下落,自由的海风里飘扬起“黄金时代”的旗帜。有趣的是,在“自由主义”的声音被放大后,王小波的复杂被反向地缩小。罗素作为王小波所推重的思想家之一,被凸显为王小波的精神导师。相反,福柯作为王小波重要的思想资源,却处在被压抑的境地。王小波确实常常引用罗素的名言,“须知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罗素对“乌托邦”的预见也印证一代人并不久远的历史体验与想象。然而,王小波的复杂在于,如果说他摒弃了“乌托邦”,那么也是根本上的摒弃,而不是从一个向另一个的转移。

性爱问题

王小波对性爱的书写,构成了“王小波热”的另一个重要原因。80年代以来的“意识形态”与“性”的关系,总是处在一种过分的紧张状态。一方面“性”被理解成对革命意志的动摇与亵渎;而另一方面“性”被欢呼为一种解放性的力量。在90年代初,我们很容易想起《废都》,在这十年的尾声,则是《上海宝贝》。从古老的西安与士大夫的遗老情怀开始,移向国际化的上海与美女作家的“尖叫”与“疯狂”。在肉欲弥漫的世纪末,王小波包含大量性爱内容的作品渐次出版。

王小波笔下的性,呈现着多样图景,福柯意味上的微缩的权力景观,路易斯·卡罗式的天真与浪漫,一直奇妙地纠结在一起,诚如笔者所喜欢的一个句子,“陈清扬骑在我身上,一起一落,她背后的天上是白茫茫的雾气。”总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想收集弥漫在王小波作品中不可归类的雾气,炼制成书商与读者共同亢奋的文学春药,在这个年代,不知道他们能否成功。

“纯文学”

王小波所“师承”的文学传统曾经被赞誉为“一条波澜壮阔的暗河”。作为同样以白话文写作的汉语作家,他确实和我们熟知的现代文学传统有极大的差异。如同王小波在《我的师承》中写到的,“假如中国现代文学尚有可取之处,它的根源就在那些已故的翻译家身上。”根本上说,王小波所推崇的文学是“超越现世、超越人类的事业”:他推重的作品是《情人》、《我们的祖先》、《法官和他的刽子手》;欣赏的文论是《被背叛的遗嘱》、《未来千年文学备忘录》;喜爱的作家则是卡尔维诺、玛格丽特·杜拉斯、米兰·昆德拉、迪伦马特、尤瑟纳尔、图尼埃尔、伯尔等。一个最为概括的说法是,王小波属于“纯文学”。

王小波的出现,确实慰藉了部分人一直潜在的“纯文学”期待。对“现代主义”的、“纯”的文学作品的期待一直在文学界骚动不安,持续至今,从朦胧诗的大讨论开始,制造着80年代以来一个个论争与事件。这一期待的消化能力是巨大的,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不仅仅是王小波,他所推重的卡尔维诺、玛格丽特·杜拉斯、米兰·昆德拉等的作品,也先后在大陆的图书市场上热卖。

正如伊格尔顿所说的,文学既然谈论的是“关于人类个人和社会性质的更广更深刻的信念,权力和性的问题,对过去历史的解释,对目前的看法,以及对未来的希望”,那么它一定是“政治”的,“纯”的文学理论是一种学术神话。有趣的是,在世纪末汉语文学的百年沧桑之后,被想象“纯文学”的王小波,又为我们贡献了一个类同于世纪初鲁迅的“铁屋子”一样的“囚笼”意象。恰如卓识的论者所分析的,“在他的未来画面里,历史进步的线形叙述,不过是一个玩笑,一个谎言。”

(黄平)

王小波履历

1952年5月13日生于北京。1968年到云南插队,对小说产生了兴趣,70年代开始写《绿毛水怪》,1972年,开始了他的《黄金时代》。1978年,26岁的他,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商业管理系。1984年到美国匹兹堡大学留学。1991年《黄金时代》发表。1992年《似水流年》、《三十而立》发表。1994年《未来世界》完成,《我的阴阳两界》《革命时期的爱情》发表,《黄金时代》结集出版。1997年4月11日,因心脏病突发,病逝于北京。

王小波语录

吃饭喝水性交和发呆,都属天赋人权的范畴。假如人犯了错误,可以用别的方法来惩办,却不能令他不发呆。如不其然,就会引起火灾。

这个世界有两种人,一种是我们,另一种是奸党。

对一位知识分子来说,成为思维的精英,比成为道德精英更为重要。

我认为低智、偏执、思想贫乏是最大的邪恶。当然我不想把这个标准推荐给别人,但我认为,聪明、达观、多知的人,比之别样的人更堪信任。

刘晓波:台湾民主只能日渐成熟(《单刃毒剑》之反台独的民族主义)

 

刘晓波:《单刃毒剑》

第四部分 反台独的民族主义

两岸较力的性质

四 台湾民主只能日渐成熟

此次台湾大选,冲突激烈和群情激愤,绿、蓝之间的对立和争执的激烈程度、民众动员的广度和街头政治的持续时间、甚至出现局部肢体冲突,皆前所未有,真可谓一波三折,曲折跌出。

不可否认,台湾民主的某些先天不成熟和后天弊端,特别是此次大选暴露出的深层问题,确实为那些对民主怀有敌视的人提供了攻击民主的口实,也为“华人不适于民主论”提供了论据,海内外的中文媒体上,不仅充斥着对台湾民主的批评、挖苦和嘲讽,而且大有对新加坡式或中国式的威权体制的肯定、赞美、甚至敬意。这一切,皆对大陆和香港的民主化改革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然而,现在看来,人们都不得不承认这样的事实:此次选战的激烈程度和可疑之处,无论有多少不成熟乃至荒谬之处,但基本上是在和平有序的轨道发生,并没有酿成大规模暴力冲突和社会动乱,所以,这次大选仍然是一次地地道道的民主选举。所以,台湾民主是成功的,华人社会是能够经营好民主。正是台湾的民主成就,不仅已经为其他华人社会提供了示范,而且是台湾得以在国际逆境中傲然而立,赢得了世界主流社会的道义尊重。由此,大陆要想在道义合法性上立足于世界,并真正赢得国际主流社会的尊重,只有学习台湾。

此次选举的大起大落和大开大阖,对于已经进行过三次大选和完成过政党轮替的台湾来说,未必就是坏事,与其说是走向劣质民主和扩大族群分裂的糟糕起点,不如说是走向优质民主和弥合分裂的全新起点。起码就目前而言,台湾,这个只有十七年的亚洲新兴民主社会,在对岸庞大的专制政权的挤压下,也在国际孤立的逆境中,经受住了尖锐的朝野对立、族群分裂和浩大的街头政治的考验,正在回归到法治化民主的轨道上,随著验票和调查的结果的出炉,大选争议和民怨洪流也将逐渐平息,说明了台湾的民主法治日渐成熟。同时,此次大选的“乱相”也为全方位的自省提供了契机,如此丰富的经验正好用来总结教训、调整政策、平复创伤,如果做的好,反而会使台湾社会的民主品质和台湾人的民主素养得到大的提升。

不可否认,台湾政治的最大内部问题是族群分裂,很容易诱使政客们以民族主义诉求来动员民众和获取支持,使民主变成狭隘的民粹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工具,而非包容的自由主义的工具。然而,必须根据台湾本身的发展轨迹来看待台湾的族群问题,具体地而非抽象地看待本土化和民主化之间的关系。事实上,造成族群矛盾的首要原因,绝非草根的本土化运动,而是国民党权贵对本土平民长期歧视的结果。台湾的南北对立,正是外省权贵与本省平民之间的对立:谁才是最有资格代表台湾的群体?是怀有反攻大陆的大中华情结的外省国民党权贵,还是希望放弃反攻大陆而只想立足于本土的本土民众?所以,来自草根阶层的越来越强烈的本土化诉求,从一开始就不仅是反歧视、争平等的民间运动,是台湾民主化的最强劲的推动力,而且是放弃大中华幻想而立足于本土的自强自立自治运动。

在台湾,民主化和本土化之间的合二为一,不但在两蒋时代如此,即便在民主化之后已然如此。换言之,源于“二二八悲情”的本体化思潮,对内一直是自由民主的最强大催化剂,正是民间本土化思潮催生出台湾第一个在野党,也正是本土化的巨大压力,在推动着以国民党政府放弃反攻大陆的虚幻梦想,立足于台湾本身进行高层的本土化换代的同时,也加快了蒋经国启动自上而下的解禁进程、开启了政治民主化大门。

显然,蒋经国决定开启民主化的重要动力之一,也是基于立足台湾的本土化考虑。因为,当1979年中美建交之后,台、美、中的三角关系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台湾对大陆失去了国际法上的主权优势,打开国门的中共政权对蒋经国政权展开全方位的统战攻势,“第三次国共合作”成为两岸关系的醒目话题。失去了主权合法性的台湾,要想继续在国际孤立中独立地生存下去而不被独裁大陆收编,就必须寻找在国际上得以立足的新的道义合法性,用符合普世道义的政权合法性来赢得对具有主权合法性的大陆政权的优势,否则的话,在一个具有主权合性和另一个不具有主权合法性的两个独裁政权之间,国际社会凭什么同情和支持不具有主权合法性的台湾?而建立这种道义优势的唯一途径就是民主化。所以,在官民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台湾民主从诞生之日起,就具有对外抗拒中共独裁和减缓国际孤立的双重压力的长远战略意义。

也就是说,台湾说服国际主流社会的最具劝诱力的王牌是民主而非独立。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在短短的十七年的民主进程中,台湾已经举行三次和平而理性的大选并完成了政党轮替,实在是政治奇迹,不能不令国际主流社会刮目相看。台湾人太知道,在实力悬殊的情况下,民主台湾对独裁大陆的最大优势是政治道义,为台湾带来这种优势的,不是独立诉求而是民主成就。所以,独裁中共所施加的压力越大,台湾人就越要把民主建设好,其内在动力起码有以下几项:

首先,一个在事实上独立治理和发展五十多年的新兴自由民主社会,必须为国共内战遗留的历史恩怨负责,而且必须面对一个具有主权合法性的独裁政权——既傲慢又对台部署几百枚导弹的政权。这在民主价值成为普世潮流的今天,如果台湾屈从了大陆的一国两制,无疑是专制对民主、独裁对自由的侮辱。所以,对北京的一国两制,台湾的朝野两党都拒绝接受。

其次,一个被岛内主流民意自我认同为事实上的主权独立的国家,却无法在国际上获得合法的主权国家身份,不仅被排除在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与的主要国际组织之外,而且其主权身份也不被绝大多数国家所承认。在住民自决权原则得到国际公认的今天,台湾人却要面对四面楚歌的国际环境,其屈辱感之深重,绝非局外人所能体验。如果台湾主流民意屈从这样的国际现实,也就等于接受了永远被排斥在国际社会之外的屈辱。现在,台湾人在无法赢得主权尊严的情况下,就越发需要以自己的民主成就来赢得道义尊严。

再次,在两岸关系上的另一重要角色美国,从冷战开始,一直负有维持台湾安全的责任,即便在与北京建交而与台北断交之后,仍然如此。近些年来,美国历届政府的台海政策的支柱,不仅是维护台海和平,而且是支持和保护台湾的民主制度。美国既不认同台湾要求独立的诉求,更不认同独裁大陆以武力统一民主台湾。所以,即便仅仅从维护台美关系和争取国际同情出发,台湾人非但不会让自己的民主发生倒退,反而只能不断完善民主。

有一种似是而非的观点认为:美国是个现实主义国家,对外政策的出发点一直是国家利益而非自由民主的理想,所以,美国不放弃台湾,决非是为了保卫台湾的民主成果,而基于抗衡中国崛起的地缘政治利益。然而,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走出“孤立主义”的美国外交,其核心战略之一就是遏制乃至瓦解共产独裁制度及其联盟,而这一战略的成功实施端赖向世界推广自由民主,所以,领导自由联盟向世界普及自由民主,已经成为美国的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就是美国在国际政治中的最大国家利益之所在。美国在经济上推广自由市场,在政治上遏制共产帝国和扶植民主力量,在军事上与独裁国家作战,在文化上输出基督教和自由主义价值,这种全方位的外交攻势,无论在处理每一个具体个案时的利益考虑如何,但其长远战略显然是为了在世界上瓦解各种形式的独裁和推动自由化民主化。简言之,致力于一个自由民主世界的建设,不仅是美国外交战略中的最大国家利益,而且也符合全人类的利益。否则的话,当年由美国主导的联合国,完全可以制定出最符合强国利益的把弱肉强食合法化的规则,而绝非以自由主义价值观为道义基础的《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

当前,无论从台、美、中关系以及国际局势上看,还是从两岸各自的内部情况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维持台海现状是毫无问题的。所以,在中共武力威胁之下且得不到国际承认的台湾悲情,主要不是基于安全受到威胁的焦虑,而是来自台湾人的尊严得不到应有尊重的屈辱。正如已经回归大陆的香港人,之所以激烈地反对23条立法和由北京钦定政制改革时间表,之所以在屡屡受挫于北京的蛮横干涉的强大压力下和在北京大把恩惠的利益收买中,还要满怀悲情地不屈不饶地为争取政治民主而奋斗,就在于港人要确立真正的做人尊严,即实现名副其实的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使港人的主流民意和自治权利得到中央政府的真正尊重。

古今中外的历史经验表明,无论是个人还是群体,人,作为属灵的生物,对尊严的看重甚至超过对温饱的追求,何况早已过上了温饱生活且享有了自由的港台人民,在无任何理由不更在乎自身尊严的确立。自由民主制度之所以具有普适性,在根本上来自渴望得到平等对待的人性尊严。现在的台湾已经是自由民主社会,在岛内,台湾人已经是拥有平等尊严的自由人,而在国际上,台湾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却没有这样的平等尊严,也就等于台湾人的民族尊严得不到世界的尊重,如何能不全力以赴地去争取!

所以,只要北京政权不把台湾当作平等的政治实体加以对待,正视并尊重台湾的主流民意,无论北京怎样说怎样做,也无法赢得台湾人发自内心的合作,更无法遏制台独意识的自发扩张,即便诉诸于武力,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要北京仍然奉行在外交上全面围堵台湾的政策,国际社会又不得不与北京合作,不给台湾以主权尊严,台湾扩展合法国际生存空间的努力就不会停止。换言之,在两种制度截然对立的现实下,如果说“台独意味着战争”,是台湾主流民意放弃公投的无奈;那么“战争意味着台独”,就是中共政权不敢轻言动武的无奈。

黑金政治和民粹政治、族群裂痕和省籍对立、劣质口水和局部暴力、国民党老朽和民进党稚嫩……皆是台湾朝野必须加以不断克服的弊端,而且,唯有台湾朝野的通力合作,不断提升台湾的民主品质,同时也在推动大陆民主化方面有所贡献,才是台湾走出悲情困境之正途。对于当此之时的两岸关系问题,全世界热爱自由民主的华人,都应该支持而不是反对、同情而不是冷淡、善意批评而不是恶意诋毁……台湾的民主。正如龙应台女士在《为台湾民主辩护》一文的结尾所作的呼吁那样:“华人世界,请你拍拍台湾人的肩膀,给他一点默默的温暖,同时,深思你自己的处境,让我们彼此扶持吧。”

这种呼吁之于大陆人而言,对台湾人最大的支持就是致力于自身的政治民主化改革,当大陆人也具有了与台湾人一样的人性尊严之时,也就是台湾人和全球华人赢得真正的国际尊严之时。

2004年4月21日于北京家中

傅国涌:民意调查显示公众对特权阶层的不满

 

上海市社会科学院“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搞了一次调查,调查结果,不仅反映出普通老百姓对现实的忧虑和无奈,还有对特权阶层深深的不满:在行政性资源配置中的权力市场化现象严重,比如在土地转让、资金信贷、股权融资等方面;不仅经济领域,教育、学术、医疗、司法等领域,腐败问题也在快速蔓延;许多官员在老百姓心目中,不再被看作“公仆”,而被视为特权阶层,他们在用车、住房、医疗、子女等方面都与老百姓拉开了距离。(见2006年10月19日《社会科学报》)

2006年4月,美国总统布什在欢迎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时有一个讲演,他表示,“中国今天已取得的成就在于中国人享有(在经济上)购买(buy)、销售(sell)和生产(produce)的自由。下一步如果允许中国人(在政治上)也拥有集会(assemble)、言论(speak freely)和信仰(worship)的自由,那么,中国一定将取得更为辉煌的成功。”对中国人来说,现在面临的最紧迫问题就是自由的残缺,当我们拥有选择不同牌子的空调、彩电和冰箱的自由时,当我们可以选择在家种地或者外出打工时,我们知道,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已获得实现“猪圈里的理想”的自由,我们可以尽其所能地装修房子,可以到超级市场上自由地购物,甚至可以选择不同的赚钱方式,如果我们愿意把自己的生存降低到爱因斯坦所鄙视的那种生物学水准,那么今天之中国也许真是一个人间的天堂,可以自由地选择吃麦当劳还是肯德基,可以自由地选择可口可乐还是雪碧,可以用手机自由地选择自己喜欢的“超级女声”……对某些人来说,确实,今天不是自由太少了,而是自由太多了,多得挑不过来,如同到了大型超市琳琅满目的货架前,如同猴子进了秋天的玉米地,无所适从,不知所措。

如果我们不把自己仅仅看作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存在,我们当然是一无所有,从根本上说,我们缺乏的乃是尊严,因为我们没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国家机器的齿轮强大无比,无坚不摧,可以任意把每个公民碾成齑粉;因为我们不能公开地直接地在本国的新闻媒体上表达自己内心最真实的声音,在自己的土地上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见解,更不用说自由地创办合法的民间媒体;因为我们缺乏任何可以自由、充分地交流思想、讨论国家事务的公共空间,许多在公共事务上具有共识的人们不能按自己的意志自己组成各种团体;我们不能按自己的意愿选择代表,在民意机关真正为我们说话(在我们这里,有没有民意机关都还是一个问题),传达我们的声音;我们不能保障自己追求安全、幸福和生命的权利;我们不能按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自由地迁徙、自由地出入国门、自由地择业;作为,我们对国家事务的发言权事实上等于零;我们的宪法虽然写明“尊重和保障人权”,但当我们的人权受到蔑视和侵犯时,没有正常、合法的渠道来制约那些与人权为敌的力量;我们的宪法载明了许多公民的权利,却总是停留在纸面上,落不到现实生活中,当你真的去行使,你就有了麻烦;除了恭顺地苟且活着,勤勤恳恳地为自己的生存求食,我们几乎没有任何精神上的自主;我们如同被绳索绑住了一样,想做什么都不行,眼看着特权阶层巧取豪夺,肆意侵吞国家财产,化公为私,榨取公民的血汗,权钱交易,贪得无厌,我们却毫无办法,至多也只能在饭桌上,在私下场合,在亲属、朋友、同事、邻居等小范围的私人空间,发发牢骚,说说心中的不平。虽然,我们深知,这个国家属于我们,属于所有生活这这片古老土地上的公民,我们祖祖辈辈在这里生活、繁衍、劳作、创造,我们不爱它,谁爱它?但是,我们没有发言权,我们只有附首认命的份,保持沉默的份,我们的公民权利迄今仍是一张虚无缥缈、不知哪年哪月才能兑现的空头支票。一部分有办法的人,可以利用各种机会选择离开这个国家、告别这块生养自己的土地,而对于我们大多数的人,这个国家就是我们永远的家园,我们没有办法告别,没有可能离开。面对未来,我们还能看到什么希望?有时与一些朋友见面聊天,聊到最后常常是一声感叹,只剩下“无望”二字。

报纸上天天讲反腐败,有时候而且言之凿凿,说我们国家已找到了抑制腐败的良方,而腐败却愈演语烈,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贪官和一起享受特权的人们遇到了空前的大好时光,他们的财富正以善良人类和经济学家、统计学家难以想象的方式聚集、膨胀。前几天,我偶尔在上海《东方早报》上看到新华社的一则报道,标题很醒目《我国竖起三道反腐“防线”》

这三道“防线”分别是:通过思想教育,筑起“不愿”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预防腐败的立法和制度工作,织起“不能”腐败的制度防线;通过完善多层次的监督体系,构建“不敢”腐败的监督防线。

大凡在中国社会有切实的生活经验的人,都不难看出,三道“防线”都不过是空谈,第一道是务虚的,第二道是不可能假戏真做的,第三道更是空中楼阁,说说而已。其实,要是真的正视现实中的矛盾和问题,遏止腐败,约束特权阶层的贪婪,说难也不是那么难,用不着听起来那么严密、那么漂亮的多少道“防线”,只要把公民的自由还给公民一条,就够了,公民一旦争得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就会释放出巨大的社会能力,什么样的腐败都会受到来自公民和自由媒体公开的监督,虽然不能根绝腐败,但腐败的势头会立竿见影被遏制住,特权阶层也会马上变得不那么嚣张,公仆就会老老实实地回到公仆的本分上,而不是反仆为主。换句话说,只要有公民自由这一道防线,一切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了。

退一步讲,中国今天要的首先就是自由,民主还在其次,有了自由的保障,民主自然会水到渠成。没有自由,就不会有尊严,如果没有真实的自由的保障,哪怕拥有多少财富也不会带来内在的尊严。我相信,这只是一道简单的算术题,是千千万万普通国人都能算出来的题目,并没有像“哥德巴赫猜想”那样深不可测,耗费那么多数学家的毕生精力也找不到最终的答案。在关系人类自身最基本的自由和幸福的问题上,从来都不是因为什么解不开的难题,而是正常的自由被架空、被虚化、被剥夺了,中国也不例外。

 

樊百华:“洗房时代”来去匆匆?(《1989后的中国》之二七)

 

解决“居者有其屋”的问题自然只能靠改革,可事实正如一些学者所断言的那样,中国住房的根本问题是一个制度问题!那么,怎么改呢?一个商品化就济事了么?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海兵认为,现在应当停止出售公房。顾教授为什么与“商品化”唱反调?他有他的考虑:由于统计指标及管理口径上有意无意的混乱,城镇住房配给的严重不公往往被掩盖。比如测度人均住房面积有三个差距很大的指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居住面积、使用面积。据估计,这三者之比是1.9:1.3:1。而目前房租征收及住房统计往往不合理地依据居住面积,装饰却差别很大。由于人们的房改起点不同、地位条件不同,再加上政策不配套及两种体制矛盾产生的真空,以及人口急剧增加,人们对住房的欲望愈加强烈。更重要的是由于人们收入差距的不同,不但会使原有的不公平难以根除,而且还会使住房分配不公进一步拉大。这种不公平表现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的较大差距和住房质量的很大差距。这种质量上的差距是指:是否为好地段,是否为楼房,是否有厅,是否有阳台,是否有煤气、暖气,是否有抽水马桶、管道、阳光,是否有装修等等。

在住房商品化问题上,顾海兵先生持“止售升租”的观点,理由是:不论以标准价、成本价,还是以市场价出售公房均存在诸多不合理、不公正之处,这只要稍加分析,结论就会得出来。中国的住房问题核心是配置不公,但进一步深究则本质是房租太低,因为房租低才使得有房者与无房者的利益差距被拉大。(1998年6月17日《中国经济时报》)

某机关几位大学生联合撰文揭露机关(从行文判断似为中央机关)住房方面的十大黑幕:

其一:资产黑洞 首先,机关房产总量不清,有谁能说清楚各大机关公房的总间数,总面积,又有谁能说清楚国家机关房产的总量呢?我们从自己的经验判断,国家并不确切掌握这些数据,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各部门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在住房总量上总是瞒产(少报实际房产)和叫苦(希望得到中央的给予)。由于管理混乱造成的房产资源浪费严重,大量的公房住宅年复一年地锁着门无人居住。有些干部早已下海经商或出国外派,但一直占着机关的房子。有的人每次分房总能得到新房,但借故新房环境问题(无购物条件、无上下班车等)不去居住。能大量占房不退的人,大都是在机关里“吃得开”的人物,因此,房产浪费的根子在于行政腐败。

其二:抢购抢占 国务院新班子组成以后,加快了房改的步伐,并明确宣布1998年7月停止福利分房,实行货币化分配的新的房改方案。然而,此举事实上首先在一些大机关受到抵制和拖延。它们加紧抢购房产,以至于出现几个月来北京房地产市场虚火上升、房源紧俏、房价上扬的热闹局面。同时各单位还抢在7月前分配住房,一些单位头头抢占住房,机关里的头等大事成了房子问题。国家机关拿着国家财政的钱在房地产市场抢购房产,然后以低于成本的价格,以福利的形式卖给单位的领导和职工,吃亏的当然是国家。

其三:荫庇子孙 在国家机关,有些干部的房子已经住得很大了,很多了,很好了,可每次分房还在要,为谁在要呢?为儿子,为孙子,为重孙子!

其四:政为己出 机关分房子,政策年年变。在机关工作多年后,我们总算摸清了政策变化的脉络。原来,想给谁分房子,就为谁修改政策。那么,想给谁呢?当然主要是制订政策的人们。   

其五:欲壑难填 陈希同、王宝森为自己享乐耗费国家巨资修建别墅,如果不被揭露出来,这些蛀虫不知还要再侵吞多少国家资产。然而,与之性质相似的行为仍然存在于政府部门中。一些机关在风景区大兴土木,冠以“培训基地”、“进修学校”等名称,其实是变相的别墅,吃喝玩乐的设施一应俱全,机关领导以及客人或亲属频频出入,花销自然由公费报销。另外,为了这些休闲、娱乐、休养设施的维护,每年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这些负担都以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转移到国家财政身上。各级政府机关兴建和运转的此类变相别墅、变相娱乐休闲场所到底有多少?每年到底要花掉国家多少钱?我们希望自上而下地来一次总的清理;否则,各级官员的享乐欲望将无约束地越来越膨胀,财政花在这类房产上的钱将会越来越多。

其六:裙带风盛行 裙带关系的实质就是为了谋取私利,那么,在房子这样的利益面前,裙带关系自然“当仁不让”。

其七:分配不公 一些外地籍的高学历的年轻机关干部说,机关是个“灯下黑”的地方,比起教育和科研单位来说,这里的知识分子政策落实得最差。

其八:公款装修 由于几年来反腐败的舆论一直高涨,一些公仆在这个问题上不敢造次,于是各种变相的用公款装修的花样应运而生。听起来合情合理,如果细查,背后见不得人的是权钱交易。   

其九:超标不退 面对不许超标分房的要求,某局长打趣地说,没错,中央定了咱肯定执行,我的房哪套都没超标!

其十:谋私合法化 住房商品化、房产货币化的改革思路是正确的,但如何将公务员的住房商品化还需仔细研究,搞不好,房改将使以权谋房的行为得到承认,带来干部队伍的一次整体性腐败。(取自《希望月报》1998年第9期)

上述现象在国企、国校、国医等企事业单位,也一样存在。近年来,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国企职工住房由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制度转化。然而一些国企领导人,却要求拿出其个人应出的一部分房款,完全用企业的钱款为其个人购房。也就是要求企业用公款来填补他本人应当支付的购房款。据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统计,1997年以来受理这类案件的数量急剧上升,目前已占14.6%。某水暖器厂办的“三产”经营部,负责人贺某与厂长签订的经营部利润分成的协议规定:30%以上交厂部,70%由经营部开出用于自身扩展业务和改善职工福利。贺在自己购买商品房缺7万元钱时,未经厂里领导同意,便从经营部开出了7万元的支票,用作自己的购房款。对此贺某振振有词:承包协议上没有对留成的改善职工福利的利润规定如何使用。因此,职工虽有意见,也无可奈何。

某机械公司财务科长陈某,凭着与上级单位领导的个人关系,不顾企业规定的住房分配原则,在得到上级公司某领导的批示和本公司总经理的同意后,即先由上级公司代付17万元为其购买住房,等既成事实后再由自己的公司偿付17万元。调查表明,一些国企领导用公款购房,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却无法追究责任。

1999年3月来,二级住房市场已经启动了,说是说有严格的准入规定。中国房改进展曾经迟缓的一个重要原因据说正是房情不清。有关部门也确实意识到,必须尽快进行居住普查,尤其要查清20%住房水平最高者和最低者的情况。有了“阳光”手段,以权谋私自难为继。但官员们会改变阿凡提的驴脾气吗?在一些地方多占住房者,千方百计瞒报、虚报,或偷梁换柱,或分身有术,手段极为恶劣。一场新戏又开始了?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叶剑平指出:“有人因多占房,上市后一夜之间将成为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富翁。”数年过去,人们看到传媒似乎已经忘记二级市场的“洗房”问题,当局也不再提起,只是在贪官被法律制裁时,人们才知道原来贪官无不是多占多用的房虫。

有一点是我清醒注意到的,就是政府对单位集资建房在2000年就喝令停止了,我所在的城市南京老百姓集资建房早已成历史,有的只是全国从来没有成功过的自建房意向团体。但是,2006年8月19日,忽然看到官方传媒纷纷报道:党政机关集资建房被叫停。咦,是真的吗?分明是。报道称: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三部委昨日联合下发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通知要求,从即日起,我国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而且  违规集资建房补贴要收回——从即日起,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对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要重新审查,已开工建设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房地产管理(房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新审查项目供应对象、面积标准和集资款标准。已建成的住房不得在经审核的供应对象之外销售。根据我在这个国家生活的经验,这样的通知一定说明相关情况很严重了:不但一直存在党政机关违规集资建房的问题,而且还拿着集资建房补贴!建成的集资房被当成商品房在二级房市出售了。找朋友一打听,“哎呀,没事你到处转转,看到中高档的工程就问问,什么税务局、土地局,这局那部的一定能碰上。”我问:“总要有由头的?”答:“机关每年总要进来新人嘛,新人没房住就是由头。但是,新人一般住旧房子,建成的新房轮不到他们。至于拿到的人是不是自主,反正谁都知道机关的人通常几年前就都有住房了,而且多半不只一套……”

狗日的党国!

 

--YS论坛

杨恒均:吴幼明是一个好警察

 

3月16日,湖北黄石市公安局辞退了有十三年警龄的吴幼明警官,这可能早就在吴警官的预料之中,然而,这位小伙子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还是忍不住哭了好几次。

对于公安局辞退吴幼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说:“我认为吴幼明不适合在警队工作。”黄石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张立新更直言:“他不是一个好警察。”张立新就是因为一直和吴幼明对着干,深得黄石公安局领导青睐,结果平步青云,从一个小科长升为发言人,现在正代表着黄石公安局的形象——这位发言人一直在指责吴幼明破坏了整个警队形象。

初看他们的发言,我也会认为吴幼明确实不是一名“好警察”,我充其量认为他是一个好人!

我无意把“好警察”和“好人”对立起来,说实话,警察队伍中有非常多的好人,我自己就碰上很多次。我想黄石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的意思和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一样,吴幼明不是一个合适的警察。应该辞退,应该清出警察队伍。

那么合适的警察是什么样的呢?根据教授的话,要“依法治国”,警察要注意自己的身份,讲话时要注意社会影响,要讲符合自己身份的话,要注意职业道德和“警察伦理”,这些观点我都同意,至于那位水平差了点的公安局发言人说吴幼明不能做到警察最起码的“令行禁止”,说他不是一名好警察,而是一名好作家等等,听起来也不无道理。

这两人的意见听上去似乎有道理,警察是纪律部队,不能没有组织纪律,更不能违抗命令,而且警察作为一种职业,其职业道德的要求只有医生可以相比,不容忽视。可是,这件事情闹大了,当我也忍不住把吴幼明以前的“所做作为”找出来仔细看过后,我完全改变了看法。我发现,吴幼明不单是一名好作家,而且是一名好人,甚至如果大家还记得我们的警察的全称是“人民警察”的话,他还是一名好警察。

先说依法治国,这就是说警察要依法治国,警察必须服从于现有的法律,而不应该按照自己做好人的标准来行事。这话没有错,但我左看右看,不但没有找到吴幼明违反法律,身为警察“依法犯法”的证据,而且还发现,吴幼明在网上揭露的警察黑幕几乎都是那些警察违犯法律、不依法治国的丑事,例如他写的《交警为什么热爱罚款》。我倒想知道,警察违法国家法律和工作制度如此乱开罚款,对权贵放行,对小民肆意宰杀,这是否是公安大学教授王元太认为一名合适的警察的“职业道德”应该加以保护和掩盖的呢?

再如《死人不消户,活人难上户》是根据他自己的切身工作经历写出来的,这种事情是中国公安部要求要对外保密的吗?是一名“人民警察”应该顾全大局,隐藏不报的吗?到底是顾全谁的大局?

吴幼明作为好人的最大标志正是他揭露了公安系统内不按照国家法律和纪律办事。

公安工作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具有一定的保密性,很多操作并不适合公开,有些机密如果公开,有可能危及公安工作,最终损害老百姓的利益。然而公安工作正因为与人民福祉息息相关,才更因该杜绝腐败操作和黑箱作业。这看起来是矛盾的两件事,其实很好解决,用法律和纪律来规范就可以了,现有的法律和纪律基本上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我曾经想在吴幼明的文字中找出一些泄露公安工作机密,或者严重违反警察操守的蛛丝马迹,可是,一点也没有找到。吴幼明所有揭露的事实正好是我们目前公安工作中没有依法治国,没有严格按照工作纪律作的那部分,这些其实也正是目前国家公安工作急需改进的。用另外一句话说,吴幼明揭露的那些东西反而是违反了公安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吴幼明正是在维护这一道德和操守。

公安部部长周永康上台的第一件事就是信誓旦旦要铲除公安部门内部的贪污腐败和贪赃枉法,可是,如果警察部门来个家丑不外扬,如果没有有效地监督机制,公安部门靠什么消除腐败、改进工作?

这个道理大概北京政府和公安部高层也清楚,所以,当吴幼明说,他能够在体制内这么久而不被辞退也表明“体制对我的宽容”的时候,我想说,其实你这样的警察正是目前体制内需要的。我不知道公安部是否有内部检查部门,如果有,吴幼明完全可以去领导这个部门,他这位“警察的叛徒”(吴幼明用语)绝对可以一条一条地找出公安内部的腐败,从而协助公安高层一个个消除这些腐败,让周永康从上台一直说到现在却成效甚微的反腐倡廉能够上一个新台阶。

中国现在的体制就需要很多像吴幼明这样的“好人”。中国政府虽然一直在改革,但集权体制改起来举步维艰,目前中国党政军部门仍然严重存在不透明的黑箱操作、黑幕重重,这种黑箱操作直接产生了至少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腐败。在一些民主制度健全的西方国家,对这些部门的监督是国会、媒体和公众三方面的责任。可是在中国,人大是橡皮图章,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民众又被剥夺了知情权。在这种情况下,能摸清政府的大门朝那个方向开,已经不错了,谁来监督?

大家大概还没有忘记孙志刚事件,这位被警察抓起来,又在警察眼皮子底下被活活打死的事件不正说明了公安工作无人监督时是多么可怕吗?

吴幼明身在公安系统内,比普通民众更多知道真相,可是,他一定很清楚,他知道的那些真相在公安系统内部是多么普遍(其实大家只要经常关注社会新闻的就知道,吴幼明揭露的那些现象早在十年二十年前就被无数民众投诉过、抱怨过),我想这就是为什么他直接诉诸网络这个新兴媒体的原因,——干了十三年警察的他不至于愚蠢到把这些警察内部司空见惯的事情上报到自己的上级。

现在回到好警察和好人的议题上,辞退吴幼明给人的印象是好人和好警察是两回事,要当好人就无法当一名合格的好警察。这可是很耐人寻味的。好警察(合适的警察)必须令行禁止,必须依法治理,必须顾全大局,必须把自己的标准放开,以警察的标准来执行任务——那么,谁的“令”和“禁”,公安部命令全国公安交警对特权车辆放行、号召交警热爱罚款单了吗?依法治理——依照中国的法律,人死不消户口,活人无法上户口吗?还有顾全大局,到底是顾全公安系统内腐败分子的大局?还是要顾全黄石公安局的大局?

其实,吴幼明能够在体制内这么久而不被辞退,并不是吴自己认为的“体制对我很宽容”,而是辞退吴的人很可能正是体制内的害群之马,他们在辞退他之前也是要掂量一下的。我想,从吴幼明第一篇网文出来后,网络警察不可能不注意这位叛逆的同类,可是,这么久,除了不停给他穿小鞋,调动岗位外,始终没有辞退他,为什么?

因为吴幼明说的都是实话、真话,看他的帖子的普通民众都清楚,连那些视他如眼中钉的腐败分子也清楚。其实,如果我们的统治者还有判断力,就会得出和上面那位教授和黄石公安局发言人相反的结论,那就是吴幼明不但是好人,而且是一名最适合当警察的好人。这种人对纯洁公安队伍,对加强政法部门的廉政建设,对国家的长治久安,对和谐政局都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从辞退后连续哭了几天看,吴幼明对警察这个职业还是很有感情的。我建议吴幼明拿着辞退信到北京公安部,把你知道的底层公安部门的贪污腐败情况直接告诉周永康部长,然后在公安部谋个内部监督的处长、局长干干。如果那样的消息传出来,我们这些普通小民至少又会对“人民警察”多一点点信任。

2007年4月13日星期五(文中引用的各方说辞主要来源于《南方周末》和《南方都市报》)

--博讯

昝爱宗:哀哉,“鸡飞狗跳”的小商贩

 

上个世纪末,大约是1999年的时候,我在北京工作事应约写过一篇文章,名为《“鸡飞狗跳”的小商贩》,发表在《工人日报》新闻周刊上。我把当年对“城管不把小商贩当人看”的细节记录了下来,也表示了我对城管粗暴执法的极度不满。进入21世纪后,2006年8月11日,北京发生了一小商贩崔英杰在被城管避到绝路的情况下,持刀刺向城管一大队长李志强,没想到这一刀刺中他的脖子,不幸致他死亡。

崔英杰被关了120天之后,于今年四月的一天,被一审判处死缓,罪名是故意杀人。其实他只是过失杀人。在法庭上,他的辩护律师夏霖和李劲松这样说,“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我的当事人(崔英杰)来到城市,被生活所迫,从事这样一份卑微贫贱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但他始终善良纯朴,无论这个社会怎样伤害他,他没有偷盗没有抢劫,没有以伤害他人的方式生存。我在法庭上庄严地向各位发问,当一个人赖以谋生的饭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无路的绝境,将心比心,你们会不会比我的当事人更加冷静和忍耐?”这段用在崔英杰身上的辩护词确实令人感动,同时又不得不叹息,到底是制度杀人,还是人为食亡?所以我又想起这篇老文章,转发出去,表示对现实之无情和制度弊端之可怕表示自己的想法——在一些城市的街头、社区、城乡结合部,我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身着制服、头戴大檐帽的城管人员在驱逐推着三轮车走街串巷的小商贩,他们因何有如此威力?因为身边有原本负责分工社会治安的公安陪同。他们联合起来执法,时刻跟着没收货物的大卡车随时待命,一个月时不时地清查几次,像猫逮老鼠一样在城市角落驱逐小商贩。小商贩也就成了“游击队员”,“鸡飞狗跳”地四处逃窜。为了防止小商贩骑着三轮车钻小巷“溜走”,他们还配备新型摩托车为他们这样的执法服务。

按法律条文产,小商贩若造假或无营业执照违法经营,应该由主管的工商管理部门处理,若偷漏税应该由税务机关查处,怎么轮到城管执法呢?城管应为城市管理,负责脏乱差的治理整顿,可是商贩主要是商业经营行为,难道要让他们对城市的脏乱差负全部责任吗?

如果在这个前提不明确的情况下,城管就加大力度执法围追堵截小商贩,大家可以想一想这是否妥当?毕竟,在今天我们这个发展中国家里,绝大多数的人的生活是与小康相去甚远的。

小商贩在做生意,在寻求政府无法解决的生存之路,他们是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开、平等地赚钱,如果政府不给他们这样的机会,他们只能被迫当“游击队”,与政府玩起“猫捉老鼠”这样低效率的游戏,我们当前面临的状况,由于整个社会需要别人养的人不少,创造财富的人又并不很多,因而他们的税赋尤其是各种暗税就比较重,这样就难免有一些人不愿意创造财富,而愿意加入吃“皇粮”或吃“救济”的行列。

改变这种状况的办法就是降低税赋,增加创业的吸引力,使更多的人由吃税收和吃救济转为自食其力。这样,国家的税赋又可以进一步减轻。如此循环下去,有助于使中国成为一个低税赋的国家,从而形成创造财富的人越来越多,需要人养的人越来越少的局面。

记得经济学家钟朋荣说过,这里有一个恶性循环向良好循环的转化,我们可以向一些有经验的国家借鉴与学习。近年来,巴西等一些国家为解决失业问题,鼓励非正式经济的发展。所谓非正式经济,就是一不注册,二不纳税。

非正式经济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存在,有的称为“非正规部门”,有的称为“影子经济”,有的称为“地下经济”。发展这种非正式经济,对于中国大量下岗职工以及城乡待业者顺利走上自谋职业岗位,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台阶。我们的各级政府也应为人们建造这种台阶,避免让小商贩继续与政府玩猫捉老鼠、闹得鸡飞狗跳的混乱局面再度发生(《工人日报“新闻周刊。新启蒙》6月17日)。

崔英杰、李志强是不幸的,但制度不变,今后还会不会有更多的崔、李成为畸形制度的牺牲品?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面对这个制度向执政者发问:当一个人赖以谋生的饭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无路的绝境,将心比心,你们会不会比崔英杰更加冷静和忍耐?这是人性的问题,还是制度的问题?我认为,制度的问题,往往是根本、源头的问题,执政者该到了深刻反省一下制度问题的时候了。

綦彦臣:议会风险时代的来临

 

浙江,近几年来一直被视为体制内地方民主的希望之光,有学者甚至称从浙江的“还湖事件”看到了中国民主的未来。

所谓还湖事件,就是议会的民意代表发起攻势,通过议案将西湖边的权贵私人住宅“抹去”了。这个未被更大范围注意的事件的主要推动人是浙江的民间企业主,他们以人大代表的身分做着草民想做而做不到的功德事业。然而,这一切可能过于乐观了!因为企业主参与的体制内民主本身就有巨大的合法性疑问,并且他们本身也要和政府权力密切合作以谋取企业本位的利益。很快,“瑕疵民主”便让位给了“议会风险”。

什么叫议会风险?简单而狭义地说,企业主在政治方面的壳资源越来越被公众注意,他们借人大代表身分而行的不法行为越来越纳入公众视野。比如同样发生在浙江的贾云事件,比当年的还湖事件更有分析意义。

贾云,大名鼎鼎的明星商人,东阳(县级市)与金华(地级市)的两级代表。与其说他以人大代表身分而著称,不如说他以影视投资人的身分而名满天下,影响远远超出了浙江。他的电视剧《天下》广告效应非常之好,他似乎又比当年厦门的赖氏集团更上一层楼,包养了一位影视名星而不是粗俗歌手。贾云的皮卡王集团究竟有多大能量,少有人知道。但是,该集团能从政府以12.85万元每亩的低价拿到东阳市南山的750余亩地皮,建立所谓的“南山文化园”,就足以说明问题。在该项目的投标过程中,皮卡王集团也就贾云本人操纵另外四家单位假投标。其操作出手之大方令人瞠目结舌。地皮总价敲定为9,800万元,而贾云收买另外四个串标单位的谢仪金竟达1,800万元。

一个贿赂金额接近标的金额近1/5来操作的商业运作,利润将会达到多少?

东阳市政府为推进这个“公益项目”,也为掩盖内幕交易的实质,堂而皇之地将此作为“2003年度的十件大事之一”,而直到2007年3月份贾云案发,“大事”还在虚悬中。政治精英与经济精英的联盟就是如此打造的!并且,在这个联合趋势中银行也参与进来,皮卡王集团总计轻松地拿到了1.9亿元人民币贷款,仅东阳一个小小的县级工行支行就贷给了3,000万。若这种强强联合能带来民主,恐怕“权贵资本主义”与“贱民资本主义”的概念早就消失了,而韦伯也会气得“在坟墓里翻身”了!

贾云作为公认的“明星商人”,最后出事没出在了“南山文化园项目”串标上,反是出现在人大常委的贿选上。有报道称:今年(2007)的东阳市“两会”前夕,贾云试图向部分人大代表行贿,以谋取人大常委委员一职,被纪委发现,因不予配合,旋被“双规”。

可以设想,倘使仅在贱买土地及玩贷款方面有些问题,也不至于贾云成为“双规”对象。根本的东西是,贾云不再想停留在贱民资本主义的层面上,仅仅用钱维护地位;相反,他要进局为权贵资本主义,成为一位真正有权监督为他发派政治资源者的实力人物。这是天大的梦想,也是对真实的游戏规则的破坏。所以,他在被“双规”后就不再伪装绅士,支走一个看守,又一拳撂倒另一个看守,从宾馆逃走。

一个双料人大代表变成了在逃通缉犯。这个通缉犯身上究竟有多少政治故事即可爆料的内幕细节,局外人永远不会明白。倒是贾成为人大代表的“传奇经历”成了街头巷议、饭后茶余的资料:“他当人大代表时,花钱了吗?”

有人回答说:“花了,花了多少外人不晓得。”

又有人附合说:“他还认为能花进人大常委,可你想想自己本质上是什么东西啦!”

也许在“炒作民主”之后,贱民资本主义升格为权贵资本主义的道路会被逼窄,但是,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及其质量问题已经成了一个公众热议话题。就是在3月份全国“两会”召开之际,有民间学者给开列了十大次品提案。的确,有的议案不着边际甚至近乎胡说八道;的确,有的代表几乎提出任何问题,除了开会睡觉,就是附议别人的提案。管它对不对,搭个便车就是了。

于此,议会风险的另一层含义就成了国家风险与制度成本的问题。没有任何一个人,包括那些如贾云之类的贱民资本主义的人大代表会相信,他们在议会的存在会给中国带来民主政治。因为对于所谓的企业家代表来说,两会议员的身分就是个壳资源。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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