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彦臣:“极左香港”可能催生“港独”意识

 

“台独”一直是大陆民族主义集中攻击的政治目标,说到“藏独”、“疆独”乃至于影响不大的“蒙独”,亦为民间政治观察所注意,但是,要说到“港独”,则实有耸人听闻之嫌。正如“世间事不如意者恒十之七八”的古训一样,政治分离运动确实是力求稳定的国度所必须面对的事情,为了解决两个教派的冲突,伊拉克有可能一分为二。这是未来的事情,姑且不论。看一下新加坡终从马来西亚分离的历史事实,就知道一个庞大的政治高压体系由于不能融和与理解“一小撮”精英的诉求,终于使“华独”——新加坡独立成为事实。

当然,目前也有一种说法,说新加坡政治精英正在寻求重新加入马来的政治可能。如果这种设想成为现实,那无疑会使自1980年代以来就被热捧的“大中华经济圈”彻底成为昨日黄花。

香港,离开中国,去加入谁,我们无法测知,但是“极左香港”逼发“港独”意识与政治诉求,则是一种可能的趋势。香港民主党前主席李柱铭被“反汉奸言论”所包围,是为一个知微见著的征兆,其潜在的危险远远超过了“北京支持者用以侵蚀香港言论自由”的“文革式批斗”诸种分析意义。“极左香港”作为主流的政治力量,确实由政治上极端正确的言论工具来表示,如《东方日报》与《明报》针对李柱铭奥运政化诉求所发表的社论。《东方日报》10月31日的社论是“跳出华尔街,放眼全世界”,这题目就是对毛氏“胸怀祖国,放眼世界”豪言壮语的套化。文章说:“我们承认,是《东方日报》第一个将汉奸的狗牌挂在李柱铭的脖子上的,因为,虽然《华尔街日报》认为李柱铭是最知名的、说话最有分量的政客,但在我们眼中,他不过是西方国家豢养的洋走狗。”如此激情话语,使人想到了文革的批斗场面——大牌子挂在批斗对象脖子上,铁丝勒进肉里,台下口号曰:“某某不交待他的问题,就砸烂他的狗头!”

要知道这篇文章是社论而不是读者来信!

《东方日报》为了使自己的“文革”式批判更有说服力,还搞了一个“东方报业民意调查”,结果是:有超过70%的人认为李引入外力干预中国事务的言论是“汉奸行为”,认同他的人只有23%。相对于达到愤青状态的《东方日报》,《明报》的社论“事实胜于雄辩,请《华尔街日报》弄清事实”,虽然仍有“文革”气味,毕竟是理性了许多。批李的理由是“李柱铭把奥运扯上国际政治舞台,而香港是协办城市之一”。从本港利益出发,不希望奥运政治化导致国际社会对香港的抵触,固然可以理解。不过,老练的《明报》拿香港执政人物的第二号唐英年当了“垫背的”,因为此前唐不仅说奥运政治化不应当,还说香港十年来(1997—2007)言论自由每年都有进步,云云。

就《东方日报》、《明报》这样的香港“两报”来看,似乎还少“一刊”,否则不无法与文革时著名播音中夏青时时不说的“《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今天均发表了社论”——那样的气派相匹配。

“极左香港”尚不完全呀!所以,才把唐英年拉到“自己人”的行列。然而,通过两报的一汹一潜的社论看,香港的现代政治含量实在是太稀缺,因为那些刀笔文胆与“上等级”的政治家几乎不懂得:现代政治的核心伦理之一就是防止多数人的暴政,以维护少数人的合法利益。此外,即便是在大陆本身,一些报章也坦然指出:应该宽容地对待奥运政治化行为,因为过来此种行为有之,但并未阻挡了奥运会的顺利举办,以及它的不间断传承。

我们不妨确认“东方报业民意调查”的结果完全真实,那么23%的人支持李柱铭的言论,也是一个可观的少数了。闲言少叙,只这个23%的数据存在就足以说明“极左香港”是一支很幼稚的政治力量,尽管目前它占据主流。而惟其主流,它才能以政治上极端正确的行为来损害北京的远期利益,等到“港独”成为公开的政治诉求后,北京才会觉得噬脐已晚。

2007年11月5日晚,写于绵逸书房

赵达功:著名知识分子包遵信先生逝世,追悼会让当局草木皆兵

 

赵达功在殡仪馆

2007年10月28日,著名知识分子包遵信先生在京逝世,终年70岁。噩耗传来,中国知识界、海内外民运人士震惊、悲恸!正在主持独立中文笔会会员大会的刘晓波博士立即组织治丧小组,向海内外发出讣告。

笔者与包遵信先生有几面之缘。上个世纪80年代,早就受过《走向未来》丛书的民主政治启蒙恩泽,对包遵信先生心中充满了敬意。他是一位导师,是一位启蒙者,是为中国的黑暗政治指出走向未来光明的使者。尤其是在1989年春夏爆发的学生运动中,包遵信挺身而出,敢于站在为民主事业斗争的前沿,鼓舞了当时激情四射的大学生和知识分子。他虽然走了,但他的影响,他的《走向未来》丛书的影响,迄今仍然闪烁着历史的光辉。

我于葬礼的前一天11月2日赶到北京,此间,当局多次电话警告我不要参加遗体告别仪式,甚至在2日夜里,电话依然从深圳传来,但我意已决,不管有什么“后果”,都要参加。2日下午,我与治丧小组人员会面,刘晓波、张祖桦、徐晓、马少方等人正在张罗丧礼事宜,得知刘晓波发高烧,一边吃药治疗,一边忙碌,令我非常感动。

第二天一早,我与马少方、温克坚一同乘计程车赶往北京东郊殡仪馆。那里已经戒备森严,虽然看不到穿制服的警察,但殡仪馆内外,布满了便衣警察,许多汽车内的警察头目在通过电话指挥着。

国家机器在运转,它在保卫着一个政权的安全,对付的是手无寸铁的和平、理性、非暴力主张的知识分子。其实,正如晓波对北京警方所说,你不干预,一切会很平静,什么事也不会发生;你要干预,那就意味着要制造事端。但看来最高当局下了死命令,控制参加人数,阻止一些人前来悼念。本来预计参加人数会在500人左右,实际参加人数在200人左右,有数百人被恐吓、软禁和控制。正如“维权网”抗议声明中所说:“江棋生、天安门母亲代表代表张先玲女士、刘军宁、陈子明夫妇、刘苏里、六四镇压受害者齐志勇、维权人士胡佳夫妇等。连著名律师莫少平也被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强行阻挡在家中长达数小时,不准前往吊唁。维权律师浦志强、法学学者俞梅荪等多人还因此被带到派出所扣押,俞梅荪竟然在派出所被拘留24小时。一些公安人员不仅暴力阻挡一些人士出门,还用流氓、亵渎的语言侮辱当事人,如北京国保大队官员张阳用近乎下流的语言辱骂浦志强律师,毫无任何执法人员应有的基本素质。官方派遣大批便衣到现场监视,甚至试图抢夺吊唁者准备的死者生平材料。有些已到达现场的吊唁者如李海、刘荻等人在葬礼殡仪馆门口被强行绑架押走……”

六四已经过去18年了,但六四依然是当局的心病。恐惧一直在折磨着中共当局,当局一直惧怕群众集会,担心引起不测的政治事件。包遵信先生的追悼仪式,让当局如此如临大敌,草木皆兵,可见这个政权多么脆弱!

华为事件:企业反击劳动合同法的第一枪

 

作者:何兵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华为大规模策略性裁员,沃尔玛紧随其后。劳动部门表示严重关注后又安抚企业说,对劳动合同法不必谈虎色变。实情是这样吗?以我的分析,劳动合同法确有虎性。华为们不过打响了企业反击劳动合同法的第一枪。如果法律不作调整,将会有大量的企业紧随其后,一场大规模的企业反击劳动合同法的法律斗争行将开始。

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山西恰好发生了臭名昭著的“黑砖窑”事件。对劳动者悲惨遭遇的同情和对黑心老板的愤恨在社会上急速发酵。激愤之下,立法者采取了所谓对“劳动者一边倒”的立法政策。同情和保护劳工理所应当,但立法者激愤之下,似乎忘记了法律是社会关系的平衡器,“一边倒”式的立法将使社会关系失衡。轻则严重损害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重则诱发社会动荡。现以劳动合同解除为例: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条对劳动者单方擅自解除合同未设条件限制。只要劳动者情绪不佳,就可以提前三十天“挥一挥衣袖”,趾高气扬地告诉老板:“老子不想干了,结工资吧!”企业不仅必须接受,还必须支付所有的工资福利。劳动者无需为自己的背信弃义支付代价。法律未在此设立法定违约金。令企业更绝望的是,法律还禁止企业约定违约金。该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22和23条涉及企业培训费和技术保密条款。非此,企业无法求得任何违约赔偿。

关于单位技术培训费用的赔偿,某位参与立法的学者说:“单位必须出具第三方开的培训费用发票才能证明,企业内部培训或没有第三方发票的都不算。”据说如此言谈“引来一片笑声”。真不知大家如何笑得出声?许多技术尤其是非专利技术只能岗位培训,不必要也无法由第三者培训,无法提供发票。这真让企业欲哭无泪。该法第22条还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依此,任何人学得技术后可以马上翻脸:“老板,你看还剩多少培训费?我要另谋高就!”这叫什么违约金?这是公然支持偷窃。如此劳动合同法,岂非与企业为敌?

为了所谓的保护劳工,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企业不得收取劳动者保证金,不得扣压劳动档案。试问,没有财产担保,没有人事担保,没有信用记录体系,企业如何维权?没有约束的劳动者,就像大海里的鱼,让企业直翻白眼!按照该法,劳动者简直可以畅游商海,这恰似“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现代翻版。

立法者不能假定,企业都是黑心的,劳动者都是善良的。这些年来,由于劳动关系紊乱,确实造就了一些黑心企业,但千万不要忘记,还有成千上万的企业处于薄利状况。据商务部统计,2005年,我国餐饮业虽然人工成本低,但经营总成本高,餐饮业微利状况没有大的改善。企业微利,劳工低收入,那么利润到哪里去了?利润的一部分被电力、石油、电信、房地产这些垄断行业夺了去。

我国的劳动者收入确实很低,大部分劳动者诚实善良。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工的立法精神和许多制度值得赞赏。但不要忘记,劳动者中也有背信弃义的无赖,也有懒散成性的刁民。劳动合同法应当保护社会良知,引导社会向善。如果诚实善良的人得不偿失,如果背信弃义的人逍遥法外,这无疑会将社会推向深渊。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工,但决不能鼓励人们用邪恶的手段来纠偏。

恶法通常会得到社会的抵制,例如立法禁止小摊贩。法律驱使数百万的城管与数千万小贩,在大街小巷展开长达几十年的都市游击战。直到近来才放言,要合法化小摊贩,而社会已付出血的代价。

复杂的社会千姿百态,立法应当因类处置,区别对待。对于无法预测的情形,则设定原则条款或鼓励人民自由约定,万勿“一刀切”,要给企业喘息的空间。企业与劳工唇齿相依,唇亡则齿寒。

于建嵘:中国的骚乱事件与管治危机

 

这次能够专程到世界著名的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做演讲,我很高兴。这首先要感谢欧博文(KevinJ.O‘Brien)教授,是他及他领导的中国研究中心邀请我到这里的,他们不仅承担了我的全部旅费,而且还精心安排了我到斯坦福大学和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的学术交流活动。实际上这个演讲最初安排在5月10日,中国研究中心在年初就做了公告。但后来因我5月8号要陪同我们的一位国家领导人到广东考察,所以没有来。对此,我感到非常抱歉。今天看到有这么多关心中国问题的学生和教授,特别有这么多美国的著名学者来同我一起讨论中国目前在管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我特别感动。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中国的骚乱事件和管治危机》。我这里所讲的“骚乱事件”是目前中国社会群体性事件的一个特别的类型。我一直认为,对群体性事件的观察和分析是理解中国社会发展状况的重要窗口。因为这些事件,客观和真实地表现了中国社会许多重要信息。事实上,近十年来,中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在迅速增加。1993年全国共发生8709宗,此后一直保持快速上升趋势,1999年总数超过32000宗,2003年60000宗,2004年74000宗,2005年87000宗,上升了近十倍。如果要对这些事件进行分类的话,农民维权约占35%,工人维权为30%.市民维权是15%,社会纠纷是10%,社会骚乱为5%,有组织犯罪等为5%.2005年发生的较大社会骚乱事件约占全年群体性事件的5.1%.

近年来,我研究的主要问题就是农民和工人的维权活动。这些研究的主要成果是两部专著:《当代农民的维权抗争——湖南衡阳考察》和《当代中国工人阶级状况——安源实录》。在这两部专著和相关论文中,我把农民的维权活动称之为“以法抗争”,工人的维权抗争称之为“以理维权”。所谓“以法抗争”是指以具有明确政治信仰的农民利益代言人为核心,通过各种方式建立了相对稳定的社会动员网络,抗争者以其他农民为诉求对象,他们认定的解决问题的主体是包括他们在内并以他们为主导的农民自己,抗争者直接挑战他们的对立面,即直接以县乡政府为抗争对象,是一种旨在宣示和确立农民这一社会群体抽象的“合法权益”或“公民权利”政治性抗争。我这个“以法抗争”直接来源于欧博文教授和李连江教授所提出的“依法抗争”,但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这些区别主要有“以法”是直接意义上的以法律为抗争武器,“依法”是间接意义上的以法律为抗争依据:“以法抗争”是抗争者以直接挑战抗争对象为主,诉诸“立法者”为辅:“依法抗争”则是抗争者诉诸“立法者”为主,直接挑战抗争对象为辅甚至避免直接挑战抗争对象;在”以法抗争”中,抗争者更多地以自身为实现抗争目标的主体;在”依法抗争”中,抗争者更多地以立法者为实现抗争目标的主体。工人”以理维权“的”理“,不是道义经济学中的”生存伦理“,而主要是一种”政治伦理“。这种”政治伦理“最直接的精神资源来自执政者长期宣扬的意识形态。由这种意识形态决定的主流话语中,工人阶级是革命的主力军、执政的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工人是国家的主人,是社会真正的统治者。这种政治化的话语,一方面制约着工人的独立思考和阶级意识的发育,另一方面又成为了工人维权抗争的武器。在维权抗争方面,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有关市民维权的。这方面我没有进行专门的研究。从已有的研究成果和我自己的观察来看,可以称之为”理性维权“。市民维权由于社会阶层复杂、维权的问题主要在物权、环境权及消费权等方面,许多事务是个体的,群体联系有限,运用法律和关系网解决的可能性较多,显得相对理性,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比例较少。目前,由市民维权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主要在社区物业管理和房屋拆迁方面。总之,在我看来,无论是农民的”以法抗争“,还是工人的”以理维权“,还是市民的”理性维权“在性质上都表现为如下四个特点:其一,都是利益之争,不是权力之争,经济性大于政治性;其二,规则意识大于权利意识,但随着从个案维权向共同议题转变,权利意识有所加强。对这个问题欧博文教授和哈佛大学的裴宜理教授有不同的观点。在斐宜理教授看来,中国民众所进行的维权抗争活动,起支配作用的是规则意识,但欧博文教授和李连江教授却提出在规则意识之外,公民权的兴起将越来越多的影响到维权活动。其三是反应性大于进取性,基本上都是因自身权利受到了侵犯的一种反应性行为。其四则是目标的合法性与行为的非法性共存,就是说,维权群体的目标是合法的。但在具体的行为上,也可能出现一些非法现象。

前面我分析了中国维权事件,这实际上是近几年中国学界和西方学界都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也产生了一些较有影响的理论成果,形成了一些基本共识。可对社会骚乱事件的性质及特点等问题的研究,则还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有些学者,特别是西方学者,把所有发生在中国的群体性事件都称之为社会骚乱。对这一点我是不同意的。因为只要我们进行深入的研究,就会发现,它们之间有许多不同。下面,我结合近年来中国发生的有影响较大社会骚乱事件,来分析这些不同。

第一,这些事件主要是因偶然事件引起,突发性极强。同维权事件不同的是,这些事件一般都没有个人上访、行政诉讼等过程。比如2004年的重庆万州事件就是这样。2004年10月18日下午,重庆市万州区的搬运工余某途经太白路中段,其肩上的扁担撞了在他后面行走的曾姓妇女。随后两人发生争执,曾某打了余某一记耳光,后来曾某的丈夫胡某也冲上前殴打,并自称是公务员,出了什么事花钱可以摆平。胡某的真实身份是昊盛房地产水果批发市场临时工。事件当即引起群众的公愤,造成数百名群众围观,使交通堵塞。接着发生砸烧警车的行为,造成数千群众聚集围观。随后近万民众向位于高笋塘广场的区政府大楼集结,要求政府出面公平处理民工被打事件。民众先后将5辆警车及消防车掀翻后放火焚烧。万洲区政府玻璃大门也被群众扔的石头打碎。群众冲撞区政府办公大楼,抢走电脑、损毁财物。再比如200年的安徽池州事件也是因一交通事故引发的。就是有些事件出现过事主不满,找有关部门反应或要求解决问题而未果,但真正骚乱事件发生时,仍然有很强的突发性。

第二,绝大多数参与者与最初引发的事件并没有直接利益关系,主要是路见不平或借题发挥,表达对社会不公的不满、以发泄为主。这种“无直接利益冲突”或“泄愤性冲突”是社会骚乱事件区别维权事件最为主要的特点。前面所说的万州事件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安徽池州案件也是如此。2005年6月26日14时30左右,安徽池州城区翠柏路菜市场门口,一辆挂着苏A牌照的丰田轿车将行人刘某挂伤,双方发生争执,车上司乘人员将刘某殴打致伤,引起部分市民不满并向池州110报警。接警后,九华路派出所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将刘某送往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室就诊,拟将肇事者连人带车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围观的群众认为警察在袒护打手,袒护商人,要求警察把人交出来。18时左右,围观群众近万人,有人开始推砸肇事车辆,将丰田轿车砸得面目全非并掀翻。接着有人开始点燃轿车,并向着火的车辆扔入鞭炮,引起骚动。随后围观者把停放在派出所门前的一辆警车推堵到派出所门口,一边点燃车辆,一边燃放鞭炮,顿时浓烟四起,现场混乱开始升级。接着围观者开始袭击现场武警,6名武警被石块砸伤。赶来灭火的消防车,不但消防栓被抢,车子也被推离现场十余米。19时40分,停放在翠柏路上的一辆宣传车和一辆警车同时被点燃。随后,围观者开始围攻附近的东华东超市,他们破门而入进行哄抢。3个多小时以后,超市被洗劫一空。事后查明,这起事件参与者与交通肇事双方都没有直接关系。

第三个特点就是,在这个过程当中,信息的传播有新的特点,其中,短信和网络的传播对事件发生和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信息传播方面,浙江瑞安事件转为典型。2006年8月18日凌晨浙江瑞安市三中29岁的女教师戴某坠楼身亡,其丈夫家人以死者受不了教学压力自杀而报案,公安人员调查也认为系自杀,该校师生都不认同这一结论。网上开始流传戴某是被其夫家谋害,而其夫家是当地亿万富豪,买通了警方等信息。8月20日,瑞安市三中几百名学生自发游行呼吁调查真相,学生们发表公开信。9月5日,温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研究所作出尸检报告,认定戴某系精神抑郁症发作,引发夜间跳楼自杀。9月6日,因民众怀疑在塘下韩田菜场有人用贿赂的方法获取支持定案自杀的签名引发众怒而被围困。下午2时左右,警方开了二十几辆警车,特警队的人全副武装,拿着电棍,盾牌等,往人群中扔摧泪弹,驱散人群。但在此其间,各种关于公安人员被买通的短信和网络信息在当地传播,号召民众游行示威。9月7日上午,市民数千市民按短信要求再次组织几批人分别游行到塘下镇府和塘下派出所抗议,并有民众涌到戴某夫家工厂,致使五部汽车被砸,厂里的设备电器部分基本报废。

第四,没有明确的组织者,找不到磋商对象,而且有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的行为。在维权事件中,一般也没有明确的组织,但都有一些实际上起到着作用的“领头人”,我在研究湖南农民维权抗争活动时,就发现许多抗争事件有实际领导农民的抗争活动的“减负代表”,而且,维权活动一般都较为克制。但社会骚乱事件由于突发性强,而且参加者一般与最初引发的事件没有直接利益关联,大都是临时参与事件中来的。因此,当事件发生时,基本上找不到磋商对象,警方也很难按制局面。当然,有些事件仍有一定的阶段性,前期具有维权性后,后来就发展成骚乱了。比如2007年发生四川大竹事件就可以分为两个阶段。2006年12月30日凌晨4时许,该县竹阳镇莱仕德酒店一名女员工不明原因死亡。在公安机关调查侦破期间,死者亲属与酒店方发生争执,矛盾激化。2007年1月15日下午,死者亲属及数百名群众到莱仕德酒店门前聚集,要求尽快查明死因。这个阶段基本上还应是维权。可到了2007年1月17日下午4时左右,近万名围观者中的少数人员冲入酒店打砸烧就是骚乱了。

我上面所说的社会骚乱事件的这些特点,应是判断事件性质的基本标准。其中最需要关注的就是事件的参与者,他们与诱发事件并“无直接利益关系”,主要是一种“泄愤性冲突”。正是根据这一点,我认为,维权事件表明的是社会群体的利益冲突,而骚乱事件则表明的是国家的管治危机。

所谓的管治危机,就是指国家在管理社会秩序的有效性存在问题。它和政治危机及经济危机是有区别的。政治危机主要是政治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经济危机则主要是经济体制和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这三类危机是相互联系,互为牵动,管治危机是三大危机中的危机。一般来说,管治危机主要有两大因素,一个是社会不满群体的存在;一个是管治能力的低下。下面,我将简单分析中国当前在这两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们首先来分析中国当前的社会不满群体。在我看来,这些群体主要是一些社会底层群体,他们主要是下岗失业的工人、失地的农民、农民工、退伍复员军人、底层知识分子、拆迁居民、离退干部。中国媒体一般都将这些人称为弱势群体。对于这些群体的基本情况,理论界也多有研究。如果各位有兴趣的可以看陆学艺老师及李培林、李强、孙立平等人的研究成果。这里我就不祥说了。民众的社会不满主要表现在对官员腐败、贫富不均、司法不公、治安恶化、信仰不自由,社会诚信特别是政府和官员的诚信缺失等方面。在这些不满中,司法腐败及司法不公是民众最大的不满。你们可以看一看,在中国的北京街头,经常有成千上万的上访者,他们会把最高人民法院人民信访接待室改名为冤民接待室。他们自称是中华民族五十六个民族之外的一个民族,叫冤民。在一定的意义上,社会不满是一种社会心理,这种社会心理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它通过一定的载体传播而与相同社会处境者产生共鸣。目前,表达社会不满的方式有很多,比如利用民间的歌谣、顺口溜、政治笑话、小道消息等等。特别是随着手机短信,网络等新媒体的出现,这种传播变得更为容易,影响也更大。这一方面可以为民众宣泄自己对某些社会现象的不满、怨恨和愤慨情绪。另一方面由于这些缺乏理性的牢骚话的传播范围广,容易引发社会群体的愤慨或恐慌,起到聚众行动的作用。

从理论上讲,如果民众的社会不满长期得不到消解,就会产生国家合法性危机这一非常严重的后果。根据我的研究,近十年来,中国民众对国家政权的信任危机和认受性危机在迅速加剧并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其一,从对具体工作人员的质疑发展到对政权体制的不满。很长一个时期,基于传统教育等原因,中国民众的社会不满一般只针对具体的工作人员,他们将社会出现的许多问题归结为基层党政工作人员的腐败无能。但随着基层政权出现的功能性异化,在很大程度上它不仅不能为民众提供必要公共产品和服务,反而成为了专向民众收取税费并进行乱摊乱派的暴力机器。这样,民众就不再将基层政权与个别工作人员区分开来,而将整个基层政权视为“敌人”。其二,对法律的正义性和公正性表示怀疑。“合法性作为对统治权力的承认”是靠法律制度来保证的,司法公正是合法性的重要标志。而各种利益集团甚至是黑恶势力对国家政权的侵蚀最为直接的就是对司法公正的否定。或者是利益集团甚至黑恶势力利用国家政法部门某些人的保护来作奸犯科,或者是国家政法部门的某些人假借黑恶势力来了难获利。这样事实的客观存在,对民众的法律观念影响极大。有些民众就用“官黑一伙”、“警匪一家”来表示对国家法律制度的绝望。前面我们分析的所有案例,最后发生骚乱性冲突,都有一个对司法不信任的问题。注意到这一点特别重要。其三,合法性危机的对象在加速上移。这一点在农村最为典型。十年前农民一般只是质疑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非法行为,还将希望寄予县乡政府,而现在许多农民认为县乡政府已经是“乌天黑地”是农民灾难的制造者,有的农民将省级政权视为农民灾难之源。虽然现在许多农民还将希望寄予中央政府,但对中央政府有没有能力处理好这些事情表示怀疑。

我们再来分析一个国家管治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当然,不是任何社会不满都可以产生社会骚乱的,社会骚乱事件不仅有诱因,而且与国家管治能力是相关的。一般认为,管治能力由三个方面组成,也就是所谓的预警机制、处置技术和问责制度。中国各级政府在这些方面都有严重的欠缺。首先,我们来分析预警机制存在的问题。这种机制的最重要的意义应是建立社情民意的迅速反应机制,决策者真实快捷地获取信息应是前提和基础。现在的情况恰恰是,各级政府及其官员,为了所谓的政治利益,想尽一切办法不让上级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知道下面的真实情况,搞信息隔绝。昨天晚上,我们伯克利的中国同学会,请我去讲信访制度改革问题,我谈到了我最近在凤凰周刊发表的一篇文章,是讲信访“销号”的。其中就有河南省某县党政机关公开下文,要求下面的人到北京国家信访部门去行贿,目的就是要把自己县到北京上访群众的信息销掉,不要让中央知道有多少人在北京来上访了。更可怕的是,他们这样做还非常有成效。文件中称,2007年1-3月份,这个县实际发生赴京上访25起65人,进入登记的只有1起;到省上访41起55人,进入登记的只有7起。这不仅说明中央的信访部门和河南省的信访部门都已经发生了严重的腐败,而且表明中央决策者最后获得的信息是不真实的。根据这些不真实的信息建立的所谓预警机制只能是形式主义的。其次,我们再来看处置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总体来讲,目前中国地方政府在处置社会冲突方面的水平十分有限,有许多完全可以化解的事情,由于处置不当而产生了严重后果。这些不当主要表现在,事情刚发生时不重视,往往错过最佳处理时机。如在重庆万州事件中,当双方发生争执并引起民愤时,当地白岩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欲将当事人带上接警车时。围观群众不满,把警车围住不许警车通行。在僵持3个半小时后,3个当事人才被公安机关带离现场,随后便发生了损失惨重的骚乱事件。如果在这3个半小时中,当地政府能有效处置,事件也许就不会发生了。事情发生了,又经常希望借用暴力解决。长期以来,政治动员是共产党管制基层社会的重要手段。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行,这种动员的效力因社会利益的分化和社会不满的增强正在逐渐消失。而在目前中国这样自上而下的压力体制下,基层政权为了完成上级分派的各项任务及众多的一票否决指标,就不得不采用强化政权机器等手段来填补社会动员资源的缺失,基层政府及干部的行为出现强制的暴力趋向。事情发生后,地方政府认为首先要做的就是封锁消息。因为在他们看来,只有封锁消息才不会造成所谓的政治和社会影响。但是事实上现在是没有办法封锁消息。民众会通过短信、通过Email向全世界发布。地方政府封锁消息,对谁封锁?对中央政府封锁。所以我们经常会看到,全世界都知道了,而中央政府还不知道。最后来看看问责制。应该说,在社会管治方面,目前中国是存在较为严重的问责制的。但这种问责主要是政治性的,众多的一票否决实际上就是一种政治追究。而且规定了所谓责任倒查制度。问题是,中国各级政府与官员存在着非常强的政绩共同体。这就决定,许多事件最终都是大事化少,变成不了了之。正是由于上述这三个方面的情况,我认为,中国社会的管治能力是相对低下的。这正是中国为何出现这样许多的社会治安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面对中国管治方面存在的危机,如何办呢?说实话,这是我们这些研究当代中国社会冲突的人最困惑的问题。一方面看到这么多的问题而忧心忡忡,另一方面只能提出操作层面的解决方案。在演讲前,欧博文教授对我说,他非常理解我的困惑,不仅仅因为这个问题的艰难性,而在于我对当前某些政治并不认同。的确如此。有时看到一些官员在各种场合唱形势大好的高调,想起他们每天花天酒地,心里很气愤,有时甚至想研究这个干吗,反正自己是一个无党派非人士,又没有当官掌权,让老百姓把他们闹死算了。可最后总是用国家又不是他们的,民族也不应因他们这些人而受损这样的大道理来安慰自己。所以,这些年来,我总是对一些具体的社会问题如工农维权、信访制度改革等提出一些超越意识形态的所谓对策和建议。尽管这样做容易遇到非议,但我还是把它看成是社会科学家的一种道义和责任。今天我仍然只是从具体的操作层面,对如何克服中国目前存在的管治危机提些想法。

首先,要在克服民众不满方面下功夫,或者说,要想办法加强民众的政治认同。这其中最基础性的工作,就是要建立真正的公平公正体制,让社会各阶层真正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大家都知道刚结束的中共十七大把“科学发展观”写进了中共党章。在我看来,以“公平公正”为基础的“和谐社会”正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发展要持续,社会要和谐,就得公平公正,让民众少些社会不满。这个大道理谁都会讲,问题是怎样才能使中国社会公平和正义呢?应该说,中共十七大已经提出许多应该做的事情。但我认为,有一个最重要的事情没有提到,这就是如何真正建立民意表达机制。也就是说,怎么让中国的民众自己来表达公平正义,如何建立各种利益的博弈机制。十七大在这方面没有任何实际性的进步。长期以来,我不停地讲要让工人和农民的利益表达组织化,就是让农民建立农会,工会应该真正成为维护工人权益组织,就是想推动在利益表达机制的建设。今天我就不讲这个问题了,因为公平公正的利益表达机制,关系到国家的民主和宪政,在有些人看来过于敏感了。

其次,要树立法制的权威,或者说,建立科学的司法制衡制度,真正做到依法治国。这是我今天要讲的重点。目前的中国,传统的作为国家管治基础的意识形态受到无法修复的冲击,而作为管治国家最重要的、具有工具性的法制体制又存在太多的问题。这个问题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国家司法权力因体制性的原因被地方政治利益化了。或者说,中国司法的许多问题,就是太政治化了,而且是地方性政治化。司法当然与政治相关,这是基本的常识。但如果从国家管治的技术层面上来说,司法如果不能与政治特别是政治权力人物保持一定的距离,就是制定再多的法律,最终仍然是人治,不会走向法治。中国目前在社会管治方面存在的许多问题,都与民众对司法不信任有关。不信任司法的通常说法是,由于司法腐败而不能为民众提供公平公正的保护。应该说,中国的司法的确存在各种各样的腐败,但在我看来,中国司法最大的腐败是地方政府以所谓“合法”的名义在侵犯民众的合法权益。而且,最致命的是这种腐败是制度性的。这个制度性的根源就是在中国没有处理好政治分权问题。我和香港中文大学的李连江教授最近有一项合作研究,就是探讨这个问题的。我们认为,要解决目前中国司法存在的问题,一定要从政治分权入手。分权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众所周知的,它指的就是把广义的政治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权力,分别由不同的机关和人员掌握,使影响人们经济、社会、政治生活的政治权力不至于由于集中在一个机关、一个组织、一个政党甚至一个人的手中而被滥用。这个原则被称之为“三权分立”,但由于是西方国家最早提出来和施行的,所以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如果讨论这个问题,势必又要谈到民主宪政,所以我们今天还是不讨论。我在这里想在行政技术层面讨论分权原则。换言之,我不是讲如何按照分权原则重新构建政治体制,而是讨论如何从而重新界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改革司法的地方化的问题。目前,地方的司法权无论在制度设计和现实运作中都是属于地方的。在体制设计上,地方人大是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地方人民法院和地方人民检察院都对人大负责。在人事制度上,各级地方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副检察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检察员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以上描述的是制度设计上司法权的地方化。在现实中,司法权的地方化表现为各级地方行政机关对司法权力的限制及影响。导致地方司法机关不隶属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却隶属地方行政当局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法院和检察院的的主要经费都源于同级财政,其它物资资源也受制于地方行政部门。我们认为,司法审判权力的地方化,影响了国家法律实施方面的统一性,影响到了司法权威,使法官的公平和公正执法没有充分有效的法律保障。同时,它导致或助长了审判和执行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容易产生各种司法腐败。因此,我们认为需要建立一整套的司法制衡,以妥善处理中央政治的统一性与地方政治的特殊性之间的关系。我们设计的司法制衡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把司法审判权从地方收归中央,由中央实行垂直管理。县域司法制衡的原则是在一个县的区域内,司法部门与县政权分离。显而易见,建立县域司法制衡的关键就是让县法院和县检察院的人、物、事脱离县政权的控制,在人事、财政、业务三方面直接对中央政府负责,而不是对县政领导负责。为了防止县法院和县检察院与县级政权建立不合法的关系,中央政府可以考虑实行司法人员的流动回避制。

最后,要改进管治技术,提高管治水平,加强国家管治能力。前面两点是基础性的,这一点则是技术性的。在预警机制、处置技术和问责制度等方面如何改进,我前面在分析问题时已有说明,下面我只讲几个具体的问题。四月份我应法国外交部的邀请到法国进行研究访问。我花了一些精力去了解法国的社会骚乱问题,我访问了法国的许多官员和研究这个问题的学者。最后得出三点:其一,法国社会骚乱的参与者主要是移民后代。所以我想起了中国的农民工二代,因为这些人他进不了城市,也回不了农村,他们将来会成为真正的社会边缘人。其二,法国的社会骚乱区域主要集中在当年政府设立的移民安置区。所以,他们建议中国不要把安置房、经济房建到一起,要分散建。其三,法国的社会骚乱有一个很大原因把法国的社区警察变成了巡警,搞得警察脱离了社区和群众,不仅不了解情况,与社区居民没有感情交流,经常成为敌人。这就让我想到,中国要加强管制能力也要从基础做起。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让警察真正走进社区。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中国的执政者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这些年在城市和农村设立了许多警务室。据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07年6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建设社区警务室56253个,配置社区民警99953名;建立驻村警务室88151个,配置驻村民警88261名。我认为这一措施对中国社会的管治方面特别是处理社会骚乱事件是有好处的。当然光有社区警察还远远不够,还有一个如何适应新的科技这个问题。因为有了现代科技的手机短信和网络,是不可能象以前那样靠人来封锁消息的,这一点我在前面讲过了,许多案例也说明了应注意这个问题。在演讲前,我和欧博文教授讲了我现在进行的一项研究,这就是,科学技术对民众维权抗争的影响。这个问题来源于我对维权农民的观察,我发现他们拿着复印的中央文件,在与地方政府的抗争时,或动员民众参与时,都会宣称他们才是真正按中央政策办的,所以代表中央的。假如没有复印机,他是不敢这么说的,人家会说,你这是抄的,你伪造中央文件。比如录音机。在湖南衡阳县有一个老农民,就把中共中央的减轻农民负担文件请人用录音机录下来,然后自购高音喇叭,乡镇干部到那个村收税费,他就去放这些文件的录音。我问他,为何要录下来,他说,一是这样方便,二由于录下来的,有证据,不怕干部说乱读中央文件。可见,这些问题,都是值得去研究的问题,但是在中国的学界,或者研究中国社会问题的学者,对这个问题,还没有充分注意。所以我一直有个心愿,如何把这个问题研究清楚,这对理解和处理当代中国农民工人的抗争或者社会骚乱事件都是非常有益的。今天来了这么多象欧博文教授这样的学术大家,我把这个题目提出来,希望有人把它做出来。最后一点,就是在处理中国社会骚乱时,一定要走向法制化。在中国的明天,也就是我们现在所在地美国旧金山的后天,11月1号,中国将有一个新的法律实施,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无论这部法律还有多少欠缺,但有一点则是可以肯定的,就是中国在试图用法制化的方式处理社会冲突事件。

在我看来,当代中国所面临的挑战,是西方国家过去二百年所遇到的问题的总和。我们要认识和理解中国,一方面要看到它经济的飞速发展,而这个发展是建立在工业化、城镇化及经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基础上的;另一方面,我们也看见,中国经济腾飞过程中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特别是中国的政治发展仍然是在威权政治的框架内运行。而市场经济产生了不同的社会群体利益,威权政治则不能很好的调节这些利益。这也许正是目前中国利益冲突和社会危机存在的最深层次的制度性原因。事实上,这些问题在困扰着中国的领导者、民众和理论家们。我们都注意到了中国共产党十七大在这些问题的努力。我们也许不完全同意中国执政者的许多做法,但他们为解决这些社会问题的努力还是需要肯定的。而且,我要特别提醒的是,中国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解决这些问题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作为一位学者,面对这些问题时,首先应想到的是我们这个伟大而多灾多难的民族和国家的未来。也就是说,所有的中国人或者关心中国社会进步和民族复兴的人,都有一种责任,就是要以这个民族长远的利益去面对现在中国的问题,而超越党派和意识形态之争。当然,这是困难的。也正是我们面对的社会环境和问题是人类历史上未曾有过的,才有可能产生真正伟大的社会理论。今天有这么多中国的同学和中国的访问学者和我共同讨论这个问题,这是一件非常令人高兴的事件。因为,对我们中国人来说,如何能够把西方二百年历史的理论创造和总结与中国的现实结合起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可以称之为这个时代最有意义的理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这也就是我愿意为了一场演讲专程从中国来到美国的全部原因。

谢谢各位。

附:现场点评和问答

主持人欧博文教授:因为今天来的人很多,我打算先说几句话,然后让大家提问。在研究中国抗争性政治方面,于建嵘教授长期以来是一位领导者。他现在仍然在引导着这项研究。我今天可以预言,他提出的这些研究议题,将会在未来五年或十年之间是西方学术界讨论的热门话题。我个人注意到的问题是社会骚乱与维权抗争所表现出来的不同,以及国家在管治力量和方式方面的变化,以及在处理社会骚乱的信心和新技术的重要性;责任体制以及对地方政府的司法制衡。现在我只就民众在抗税和其它社会不满方面谈一些认识。因为社会不满的不同,在抗争的目标和方式方面都不同,在以后的研究中,我们可能要注意到不同的事件本身和不同的抗议方式这些非常重要方面。但是在其它的研究领域中,他们认为这种不同的不满并不重要。刚才在我的办公室,我与于建嵘教授讨论时就谈到了人们为何参与这些骚乱这个问题。参加者的目的和骚乱根本没有关系,在这些问题上,好象有偏执以及其它情绪化的问题在起作用,这些可能与社会心理学更加相关一些。现在看来,社会运动理论的许多研究成果也许是对的,重视社会不满始终是重要的。当然机会也是非常重要的,这就是于建嵘教授所说到的国家在控制能力上的下降。社会骚乱的突然爆发与利益和社会歧视等都相关。社会不满是于建嵘教授今天讲的许多问题中的一个,我会鼓励我的学生做这方面的研究,也会鼓励他们做于教授提到的其它问题的研究。现在大家可以提问了。

中国大陆访问学者:我是一位经济学教授。刚才于教授提到要把现在实际由地方政府控制的司法权交给中央,我有不同的看法。我们在研究经济发展的时候,也注意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分权问题。而且我们认为,经济发展的成功,就在于中央把权力下放给地方而不是收权。我们分析一下,如果地方政府拥有司法权力,它在处理问题上有优势,有利于地方政府掌握最准确的信息,如果它是一个非常好的政府,它可以非常好的公正处理事情。如果把这个权力交给了中央政府,首先面临的是信息成本非常大,中央没法公正地处理地方政府与民众的冲突,反倒会引起公众的不满。

于建嵘教授:首先,我要说的是,我是主张中央和地方一定要分权的。而且,我认为中国政治改革的一个基本路径就是强化县级政权的权力并使之自治民主化。也正是由于要强化县级政府的行政权力,所以才有一个司法制衡的问题。实际上这一点也不矛盾。因为我所说的司法权主要是指审判权和检察权,简单地说,就是法院和检察院行使的权利。而公安和司法管理方面的权限应属于行政权。对突发事件的处理,首先应是行政管制的问题。这当然应由各级地方政府的公安机关来处理。但这并是说,审判权和检察权也要交给地方政府。现在中国的许多问题,就是审判权的地方化。民众之所以不相信司法而选择信访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认为地方党政及其官员控制了法院,才有司法不公。因此,我就想,能不能让法院和检察院在人和物等方面脱离地方政府,它在全国要真正成为一个能否制衡地方党政的系统。如果能这样,会使法院在处理问题时要公正公平一些,也会让民众感到公平和公正一些。

中国台湾博士生:您的意思主要是把审判权收归中央,这一点我是同意的,只是现在中国各地都存在的政法委如何办,为何不搞真正的司法独立呢?我的第二个问题是,在一些富裕的地方会发生骚乱吗?我在江苏上海这些地方,就很少听说有这些事情。

于建嵘教授:关于您的第一个问题,如果地方党委控制着政法委,而政法委又控制着法院和检察院,当然就要撤销这类法律体制之外的实权机构。也就是说,在地方各级不应设立由地方党委控制的政法委。中央设不设,这个不好说,因为在许多人看来,一说把中央政法委撤销了,就否定了执政党对司法的领导。中央政法委的领导也不会干啊。也就是前些天我到我们的西安西北政法大学去做演讲,一个特别有名的教授也向我提出了为何不主张司法独立而提出“司法制衡”这样一个新词。我对他说,主张司法独立在中国是容易被人扣一个“想搞西方民主的三权分立”的帽子。在我看来,实现真正意义的“司法独立”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但在现行制度和政治环境下,是不是可以提出一些也许可以做到的方案。所以,我提出了旨在由司法制衡地方政府的所谓的“司法制衡”这样的主张。也许执政者听说在加强中央权力也就不会那样反感了,使事情有所可能。有些事,走了第一步,才能有第二步。

第二个问题,据我所知,无论是维权抗争还是所谓的“无直接利益”的“泄愤冲突”,东部发达地都是存在的。而且,最近几年发生很多的土地维权和环境冲突,东部发达地区占有很大的比例。这个方面,我发表过专题报告,您可以参考。那么,为何您没有发现呢?这也是中国一些学者经常向我提出的问题,说这些问题我怎么没有发现呢。我都这样告诉他们的,因为中国太大了,您对这些事又没有兴趣,当然不知道。昨天晚上,在伯克利的中国同学会组织的座谈上,我放了一个我拍制的关于北京东庄上访村的记录片给同学们看,看完后,许多同学包括那些刚从北京来美国的同学,都感到非常惊讶,说我在北京生活了那么多年,北京东庄有这么大的一个上访村为何不知道呢。这实际上一点也不奇怪。许多北京的出租车司机也不知有一个上访村呢。这样看来,研究中国问题,只走到北京上海这些地方是不够的,需要有意识地走更多的地方。

美国教授:您所说的司法制衡实现以后,对您所说的社会骚乱和群体性事件,会有一个什么样的影响?实际上您的解决办法是假定中央政府是不腐败的,而只是地方政府是腐败的,是这样的吗?

于建嵘教授:我认为实现司法制衡后,会对社会骚乱事件的发生和处置都会产生影响。从发生方面来说,可以通过树立公平公正的司法权威而化解一些社会冲突,在处置上可以依法处置,在政治追究的同时增加法律追究。您说的第二个问题,也就是如何评价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问题。这个问题历来是争论的问题。我们不能说中国的政府和官员都腐败了。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无论是中央大员还是地方公务员都有好的也有坏的。可我们设计制度的一个重要出发点,我们可以假定他们都是需要服从制度约束的“经济人”。而且在中国,在没有走向民主和宪政的现在,我们总要去找一个次优的解决方案,来改变目前被扭曲了的委托代理关系吧。民众与政府之间如何建立委托代理关系是民主和宪政的问题,需要进行全面政治改革,而现在又不能搞,那么,是不是可以从中央与地方的委托代理关系方面找一个突破口。也就是说,虽然我们现在没有办法得到真正的民选政府,我们就假想,一个相对对民众负责任的中央吧。我这个假想有一个重要的考量,就是老百姓为何要到北京来上访,其中的一个原因,他们还是相信中央能为他们主持公道,包青天在京城啊。这就是我设计司法制衡最初的出发点。无论如何,地方政府如果控制了司法审判权,是非常危险的,它会削减整个国家治理的基础。

主持人欧博文教授:前面于建嵘教授说的依法抗争到以法抗争的过程。这一点很重要,我在思考的一个问题是,如果以法抗争也失败的话,会不会直接导致暴力。如果人们说天下乌鸦一般黑的时候,他们就不会相信地方,也不会相信中央了。这个问题也是需要研究的。

美国教授问:随着中国的资本化,资本主义越来越发展,导致私人资本增多,会不会对您所讲的群体性事件或社会骚乱有所影响?

于建嵘教授:我们不叫资本主义,我们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叫发展市场经济。毫无疑问,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批掌握了社会资源的人,他们的富裕,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的秩序和结构。这个影响起码有两个方面,其一,中国的贫富不均,特别现在许多富人又有官商勾结等原罪,有人为富不仁等等,会激起一些民愤。前面讲过的瑞安事件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其中最经典的说法是,权力的资本化和资本的权力化。官员的腐败主要表现在通过权力获得非法利益,让他的儿子老婆或自己退休后当资本家。而有些通过其它方式致富的人,则想办法去获得权力,以获得更多的利益。这是社会不满的一个重要方面。其二,则是最重要的,就是目前中国社会的既得利者希望社会稳定。这些当官的和有钱人并不想社会乱,他们是真心实意赞成稳定压倒一切的。因此,中共就提出来,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对当权者说的,而以人为本则不仅仅是对当权者说的,对那些掌握社会经济和文化资源者而言也有一个以人为本的问题。也就是说,这些掌权者和有钱的人要对老百姓好一点,如果底层民众起来造反了,不仅仅要夺当官者的权还要剥夺的是富人的钱。这实际上是中国最现实的政治博弈。

主持人欧博文教授:两个多小时过去了。让我再一次感谢于建嵘教授给我们做了个精彩的演讲。于教授的研究,坚持了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做法,这就是把理论研究和现实调查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如果看到过去一个世纪当中,中国的知识分子在研究中国问题的时候,有一个很重要的考量在里面,就是救国。于建嵘教授今天的演讲还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做研究的范例,就是我们如何进入现场。这也让我想起毛泽东的名言,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于建嵘教授很显然做了很多调查,所以他有很大的发言权。我们希望以后有机会还能邀请他过来给我们做演讲。如果谁还想听于建嵘教授的演讲的话,周三他在斯坦福大学还有一个演讲,大家可以去。谢谢。

(liYing根据录音和PPT整理,经本人审阅)

刘  柠:包老,昨天我为您送过行

 

“老包”,我的朋友们大多这样称呼您;更有女士们亲切地称呼您为“包包”,像晓波夫人刘霞等。我很羡慕他们,羡慕他们跟您如此亲昵,亲昵得没大没小,像忘年交,像父女,甚至兄弟的感觉。

一方面,我认识您很晚;另一方面,正因为很晚才认识您,所以您在我心中特高,基本上一直定格于八十年代的感觉,乃至我始终没能走进您——这是我的至憾。

2004年深秋的一天,独立笔会在京郊画家村开年会,颁奖(好像是第二届“自由写作奖”)给张诒和女士。当我乘坐余杰他们安排的又大又旧的面包车抵达会场的时候,看见有许多人已经到了,三三两两地聚在农家院落里聊天。我认识的人其实很有限,我记得只有晓波、世存、老浦(志强)、俊秀、北村、余杰、老焦(国标)、徐晓等,大部分对我来说都是新面孔。

大家有一搭无一搭地闲扯,我拿着刚买不久的数码相机随便拍照,一边等着开会、开饭。无意中,一个穿着老式黑夹克的长者引起了我的注意。他面带微笑,表情祥和,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偏矮胖的身材和那身极普通的装扮,让我本能地以为是住在这院里的“原住民”。但我发现好多人都跟他打招呼,所谈的都是些当下颇敏感的政治或学术性话题,徐晓等几位“大姐大”不时地过来嘘寒问暖,我开始觉得老头的来头不小。开会时,他被让位于“正席”,坐在获奖者张女士的边上。忘记了他是否曾发过言,但给我最深的印象,是他坐在那,面带微笑,每人发言结束后,都起劲鼓掌的神态。

颁奖仪式告一段落的当儿,我终于忍不住好奇,问俊秀老头是谁。

“包遵信啊,你不知道吗?”俊秀若无其事地说。

“真的?是他么……”我的嘴巴一定张了半天。

从那以后,隔三岔五,我会在一些聚会上见到包老。但八十年代呼风唤雨的启蒙者形象总挥之不去,生性腼腆的我很少主动跟老人家凑近乎,也绝少有攀谈的机会。老人家在我的心中仍然是那个八十年代启蒙者的“包老”,而不是可以互开玩笑的“老包”。

如此过了两三年。中间不时听朋友说老包病了、脑溢血住院,后又奇迹般地转危为安什么的,我脑子里会照例浮现出那个穿黑夹克,看上去有点老土、面带微笑的形象,在心里为他祈福。

最后一次见包老,是一个多月前。具体地说,是十七大召开前夕。友人的川菜馆“川码头”的亚运村新店开张大吉,晓波召集大家聚餐志庆。我家近,到得早,进店后,还没什么人,只见世存和老板坐在那喝茶。我在旁边刚落座,包老就到了,见了世存满脸乐呵呵的。世存问他身体如何,老人家说每天遛弯儿、逗孙子,挺好。我在一旁插嘴说,那不是神仙的日子嘛。

世存向他介绍我,我赶紧自我介绍,说我八十年代就读您的文章和您编的书,见过您老N次,但始终没机会跟您说话套近乎,今儿终于逮着了。老人家乐了,很爽的样子。然后问我要了名片,站起来从柜台取来了店里的便签纸和圆珠笔,给我写了家里的地址、邮编、电话,那字写得真叫漂亮。我半开玩笑地说,我要把字条当墨宝收藏起来,说着便随手夹进了随身携带的一本书里。谁成想,“墨宝”竟成了永久的纪念。

这时,世存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包老带没带字过来。包老说,当然带了,给店里的谁谁了。世存立马问店里的伙计,并按伙计的话,伸手从冰箱的上面取了一打宣纸下来。然后从里面找出为自己写的那一幅,贪婪地铺在桌上,边看边点头,嘴里嘟囔着“好”、“好”。我不懂书法,也忘记写了什么内容,但见字写得遒劲、飘逸,一看便是出自旧学的童子功。包老有点谦虚地说,已经快二十年没写了。我说,您老现在能重新提笔书法,就说明身体状态很好,因为写毛笔字是很用力的。老人听了,一副很受用的样子。

人稀稀拉拉地来,终于凑齐,可以开局了。在一个单间,一个像《最后的晚餐》那样的大长桌,众人分坐两边。我和世存坐在进门处的内侧,恰好对面就是包老。而包老则坐在一左一右两名美女的中间,“两手持花”。

因为喝了不少酒,席上聊了些什么都忘记了。只依稀记得包老要烟抽,旁边的美女,开始不让,后来妥协说只能让你抽一支。老头乐呵呵地说“行,行,就一支”,然后点火,吸着,很享受的样子。喝酒也是,基本上在两位美女的掌控之下。我在对面,一边慢慢喝酒,一边看着他们,觉得他们在一起,很和谐,简直就像父女似的。

一会儿,坐在右边的美女(我至今不知其芳名,但她真的很美)吸一口烟,对包老说:“老包,你看,我八九见你时,还是小姑娘,现在已经是中年老娘们了,这可咋办啊?”

说着,爆出一串很不像“中年老娘们”的清脆的笑声。包老很憨厚地、又带点坏地安慰她说:“我怎么没看出来呢?”那天我在回去的车上,脑子里一直闪回这一幕。我想,包老肯定有个女儿,而且他的女儿就是那个美女的样子。你别说,追悼会上看见包老的女儿,眉眼间还真有点像。

后来,开十七大了,居大不易的京城,出行变得更不易。有的朋友被送回原籍,有的朋友无法离家。再后来,听说包老病了,住院了。没几天,就看到网上垂危的消息。而我能做的,只有在心中为老人祈祷,祝他能再次挺过来。

但一切,终于成了枉然——包老还是去了。

11月3日,是最后送别包老的日子。天公作美,居然阳光明媚,在初冬北京,可谓奢侈。

一大早,就接到短信、电话,说谁谁被监控了,谁谁被带到派出所了,等等。一种最近常有的倦怠感袭来,去,还是不去,有些动摇。但既然已经跟朋友约好同往,便决定还是过去。因为当天下午,准备参加三味书屋杨继绳先生的讲座(《改革开放30年》),出门时,在带什么东西的问题上,颇费犹疑:我想请杨先生在其香港繁体字版的《改革年代的政治斗争》上签字,但我无法确定带这本“砖头”过去是否安全。想了想,决定还是带过去。到那看看情况,实在不行的话,不进去就是了。

乘地铁,在东四十条站,与《瞭望东方》的北方朔、《纵横周刊》同事贾葭及其女友、《南方周末》的沈小姐会齐,一起乘一辆出租车赶赴东郊殡仪馆。

近两年来,好像有种趋势:一些知名的自由派知识分子、党外人士去世后,后事不去八宝山,而是在东郊殡仪馆。去年辞世的林昭的舅父、原社科院文学所长许觉民先生,好像也是在东郊火化的。

两年前,在八宝山参加赵紫阳的葬礼。火化后,因骨灰安放的位置问题(实质是“规格”问题),与当局未达成共识,乃至骨灰被家属抱回家,至今未能入土为安。以赵在党内的资历、地位,家属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我个人对那种连墓地也要分出上上下下的等级秩序的做法深恶痛绝。记得晓波曾对我说,中共无论何时何地,都是根深蒂固的等级社会。他好像说的是他在秦大(“秦城大学”)的经验,但却令我联想到八宝山的格局。去过那里的人会知道,公墓从里向外分为第一、第二、第三墓区,按风水的远近,从山上到山下分别安葬着党和国家领导人、副部级以上高官、地师级、县团级……普通市民死后,难以负担高昂的墓地费用,很多人只能在骨灰存放处按缴费时间暂时占据一个格子,酷似其生前人事档案的管理模式。所以,我从来不认为八宝山是什么“国家公墓”,如此“国家公墓”从根本上是反社会的,甚至是反文明的。

出于上述理由,从心理上,我更倾向东郊——幸亏京城还有个东郊殡仪馆。这种一西一东的结构颇具审美感:一边是高官政客,巨贾名流;一边文人寒士,贩夫走卒;一边是权力的荣光,体制的威仪;一边是民间的精粹,草根的风流。这种即使在阴界也要与体制保持距离的决绝姿态,其实正是包括包老在内的许多分子们生前的写照或身后的余愿。

边想着这些怪异的事情,便到了殡仪馆前。“简直太过分了!”大门前,传来一个女子愤怒的斥责声。抬眼望去,大门两侧分别有两堆人。女子被一群身穿蓝色制服的汉子包围,中间的女子好像在据理力争着什么,透过汉子之间的间隔,我发现那女子是刘荻小姐。大门另一侧,停着一辆黑色公务车,另一群同样穿着的汉子正把一个人往车里塞。那人头已经被塞进车里,半拉身子还在车外,拼命挣扎。事后,我才知道,被塞进车里的人是李海。

这劈头撞见的一幕,很刺激,我们多少有些紧张。但同时,也给我们制造了机会。哥几个会心地对视了一下,便若无其事地往里走。便衣们只顾阻止刘荻和李海,无暇照顾我们,使我们顺利溜进了大门。

来到送别包老的主厅门前的时候,等待告别的人们已排起了好长的队伍,估摸着约有300人左右。队伍的旁边,是几乎与队伍等长的鲜花花篮。队伍中有朋友招呼我去前面签到,领取鲜花。签到时,看见告别厅里,晓波、祖桦们在忙碌。

告别厅前,警云密布,绝大多数是便衣。他们站在进入告别厅之前的外厅里,穿插在人群中,“维持秩序”。我们到的较晚,已无法自由拍照,更不能从容地把挽联的内容一一看过,乃至居然错过了据说是现场的一幅最长的挽联,世存代表我们7位朋友手书的“半生奔走,启蒙未竟千秋也;京城囚居,独立已然百世师”——至为遗憾。趁到前面签到,然后又回到后面排队的过程中,大致浏览了摆在告别厅外的挽联,看见有晓波夫妇的花篮放在正中,还有金观涛夫妇、陈子明夫妇、秦晖夫妇、胡平、王丹、浦志强等人的花篮,从里向外一字排出。手持鲜花的人们安静地排队,偶尔有人小声地说话。我看见人群中有吴思、徐友渔、贺卫方、李泽厚、黎明、张显扬等先生,还有王丹的母亲王凌云女士和高渝女士的身影。给人的感觉,凡是留在国内的、与80年代有关的人士都到了场;身在海外不得而回,或尽管身在京城,但却不得自由的人,则献了花篮。

11点整,主持人晓波宣布追悼会开始。厅小人多,又不好意思往前挤,所以我只能站在厅的墙边,除了正前方“送别包遵信先生”的横幅和左右两侧的挽联及放大的包老生前遗照外,安放在厅中央鲜花丛中的包老的遗体完全无法看到。

作为治丧小组的晓波和祖桦站在右侧,包老的家属们站在左侧。主持者晓波首先向大家说明追悼会和遗体告别的大致程序,他声音不大,表情疲惫。我知道,这是从老包病危到过世之后一直在为治丧事宜奔波劳顿的结果,同时,他自己也受到了来自警方莫大的压力,我甚至根本没想到他居然能出席并主持仪式。

第一项议程,由于浩成先生致悼词。年届耄耋的于老,情真意切,高度评价了包老追求真理、传播真理、致力启蒙的一生,说他并非那种“读死书,死读书”的书呆子或老于世故、明哲保身的“聪明人”,他不满足于仅仅“坐而论道”,而是闻道后便“起而饯行”的人。谈到当局愈演愈烈的政治迫害,老人愤怒地说:“我在10月25日到东方医院探视他的第二天,当地派出所所长就突然到我家询问我是否去过医院?还有哪些人去过?俗话说‘杀人不过头点地’,连一个垂死之人都不放过,真是无比的残暴和凶狠!对这种无法无天、肆无忌惮的对公民人身自由的侵权行径,我在这里不能不表示坚决的反对和抗议!”

接下来,是第二项议程,由包老的女儿包瑷致祭父辞。她的声音很美,一口标准的普通话,一听便知道是北京长大的孩子。女儿娓娓地回忆生活中的父亲,哀而不伤,一幕幕父女情深的片断,令闻者动容,讲到包老临终时的情形,更叫人肝肠寸断:“我多希望,你的心跳渐渐增强,你的手指恢复温度。但我知道,冰封的时刻一点点逼近,让我无法躲藏。眼睁睁地,看着监视仪上的曲线变成不再有任何起伏的直线,我知道,那一刻到了。奇迹般地,我没有嚎啕大哭,甚至没有一滴眼泪。我的心,麻木了,如同您已经发凉变硬身体。在生命面前,一切都那么渺小;在死亡面前,生命又那么脆弱;您能熬过孤苦伶仃的少年,熬过监狱的孤独,熬过无公职、无收入、无医保的生活,熬过没有基本人权的压抑……但熬不过死亡。面对生命的逝去,我是那么无助!七天来,我仿佛都是在白色的梦中,声音和影像都是白色的……”

也许,所有女儿眼中的父亲,都是再平凡不过的人:“我陆续近距离地接触到您的生前朋友,从他们那里,我才知道您在家庭之外的大世界。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您是一位风云人物,据说是您编过的丛书影响过不止一代人。而对于我来说,那个风云人物的人物的您从来没有存在过。在我的童年记忆里,您是遥远的,即便您在家里,也总是坐在书桌前,要么看书,要么写作,不停地抽烟。我读中学时,您在家里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但我不知道你外出做什么,只是隐隐约约感觉您好像是去各地讲学;您的毛笔字写得漂亮,我从小就模仿您的签名,但您从未给女儿留下一幅墨宝。直到难忘的1989年,你被捕,家被抄,原住房被没收,你才在被捕之前向我交代了几件事。爸爸,八九以前,您在家的时间太少,您给女儿的时间也太少,女儿多希望积攒足够的时间,用更多的记忆填补您留下的空白。”

我站在后面,静静地听着这至情至痛的叙说,随着女儿的追溯,想象着那种我所熟悉的、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知识分子家庭日常的幸福,及这幸福在时代、社会中的脆弱、转瞬即逝。一瞬间,我想到了自己的家庭和那些和我一样在北京长大的童年伙伴们的家庭,那些我再熟稔不过的普通知识分子们的小家庭,幸福得如此相似,不幸起来,却各有各的不幸。

情绪随着女儿的回忆而起伏、波动,泪水不禁流到了腮边。别了,包老;别了,八十年代;别了,我的青春和梦想……在心里,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但只有我一个人能听见。

告别的时刻终于来了。我们五个人一组,重新排队进入大厅。静谧的告别,没有在这种场合通常会放的哀乐,这正合吾意。也许是哀乐的旋律过于哀伤,也许是从小听得太多,混合了各种政治性记忆的缘故,我特别听不得中国的哀乐。为了不影响告别,我把书包斜背在肩上。来到大厅中央包老的棺床旁边,看见了睡在花丛中的包老。或许是被病痛折磨变形的缘故,也许是化妆的缘故,有点不像过去见过的他。在他的身边,我稍作停留,力求在这最后的一瞬,刻写并覆盖我心中关于包老的全部记忆。三鞠躬,深深地。然后,双手把白色的鲜花放在包老的身边,我绕过老人,来到了排成一排的家属面前。本来想点什么,对包瑷,她方才文情并茂的祭文,引起了我深深的共振。但望着臂戴黑纱、泪眼婆娑的家人们,我喉咙中像是被一团棉花般的东西堵住了一样,同时感到微微的颤抖。我什么都说不出来,什么都无法说,唯一能做的,只有用双手握住包老家人的一只只手,通过这种方式,向包老的家人、后人,传达我对老人家及其所代表的波澜壮阔的八十年代的诀别。

出得大厅,包括我在内,人们的情绪还沉浸在方才的激动之中。几乎没人马上离去,大家在外面拍照,拍花篮、挽联,也拍合影。在大厅出口的台阶上,祖桦双手拿着一块几乎跟他差不多高的包老的生平展板,让大家拍照。有穿殡仪馆藏蓝色制服的“工作人员”让大家离开。开始,我以为他们真是这里的工作人员,并不介意。但后来,看到一个穿同样制服的彪形大汉伸手拍了拍在我旁边拍照一位青年的肩膀,问他是不是海外媒体的记者。那哥们显然被盯了半天了,支支吾吾,不置可否。蓝制服拽着他的胳膊,把他拉到一个角落,好像要求他把刚才拍的照片删掉。我这才明白,原来蓝制服的真身是“盖世太保”。真他妈恶心,我掉头走下台阶。

后来听朋友说,在场的警察为数甚众,连朝阳区国保大队长都御驾亲征,来到了现场。好厉害,我把这当成是包老的哀荣,我应该为此而感谢他们,感谢所有亲临现场的大盖帽、蓝制服,以及手拿步话机,在殡仪馆四周和附近的警车里执行任务的“盖世太保”们,因为你们的工作,从另一个侧面彰显了我们的行动的意义,确认并放大了我们的存在。谢谢你们!

晓波夫人刘霞走出来,手拿一叠复印的示意地图,让大家结束后一起去朝阳门附近的一家餐厅用午餐。估计是治丧小组的安排,以代表包老及家属向来宾表达谢意。一来觉得太打扰,二来下午我们还要赶去参加杨继绳先生关于改革反思的讲座,我和俊秀等几个朋友单独告辞了。

当我们离开殡仪馆,朝告别厅方向最后一望的时候,太阳正在最高处,向我们投下温暖的光芒。大门口平静如常,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两小时前李海、刘荻被硬绑进车里一幕,仿佛已经很久远,远得就像一出现代神话。

2007年11月5日,于北京家中

温克坚:薪尽火传——送别包先生

 

10月28日,我因事去北京。火车启动不久,就收到了浦志强律师的短信告知,包先生走了!前几天,北京的朋友已经告诉过我,包先生因为脑溢血住院,一直处在深度昏迷状态,靠呼吸机维持微弱的心跳,现在最坏的消息终于传来,还是让人很难接受……我转头看车窗外,夜色已经深沉,点点灯光随着车速摇曳掠过,让人觉得世界有些恍惚。

包先生是上个世纪80年代知识界的风云人物,他主编影响至深的走向未来丛书系列。不过那个年代,我还是个懵懂无知的中学生,虽然喜好阅读,但是谈不上对这类书籍的深刻理解,只是那些一知半解的阅读多少影响了自己的知识情趣,与当时教育体系灌输的那些洗脑说教逐渐分道扬镳。90年代中后期以后,阅读兴趣重新萌生,而这时候给予我至深影响的那些作者,无疑都强烈的受过包先生当年倡导的思想和自由风气之影响。在知识的脉络沿承上,包遵信先生无疑是一个座标式的人物,直接间接的影响了一个时代。

89年民主运动的悲剧虽然逆转了时代发展的方向,但是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在中青年学者的传承下,在新世纪到来以后,包先生等在80年代参与推动的观念启蒙运动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传播方式在更广泛的民间生根发芽,并进而在公共领域开始显山露水。最近几年社会新阶层的逐渐壮大,公民维权运动的不断扩展,乃至在政治制度层面诉求的增加,构成了自由事业在中国的重大图景。如果说自由事业是一场持续的接力赛的话,那么包先生无疑是最初的重要领跑者之一。

2004年以后,我有了几次和包先生近距离接触的机会。这时候的包先生,已经看不出太多当年那叱诧风云的痕迹,历经磨难,铅华洗尽之后,包先生成了一个和蔼可亲的智慧长者。在饭桌上,大家偶尔评点时局,大多时间相互取笑,可谓其乐融融。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包先生略微贪杯,但是为了身体,朋友们往往只让包先生浅尝则止。包先生有时候会要求增加点美酒消费配额,经过几次来回谈判,往往要求最后被否决。有时候大家同意包先生小茗一口,包先生就显得很开心的样子。几次饭局下来,我更加能体会到北京这个朋友圈子里大家那种由价值同道、患难之交和幽默睿智融合在一起而凝结成的亲昵氛围。晚年的包先生虽然远离光环,没有工资收入,同时健康不佳,但是有一个与他心灵相通的交往圈子,能够被那么多人叫为小老包,能够被那么多的后学所敬仰,我想他并不孤独。

接下来几天在北京的逗留,更让我感觉到包先生曾经的巨大存在。许许多多的朋友在回忆自己的思想历程的时候,都提到了包先生以及当年《走向未来》丛书所起到的引领作用,如今包先生走了,但是他的名字和精神却留下了。追求自由的事业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包先生可以感到安慰了。

包先生如果在天有知,他可以嘲笑那些站在自由对立面的人群和机构是多么的丑陋。从11月2日中午起,包先生的死似乎突然成了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筹办葬礼的主持人被警方骚扰,许多人被要求不得参加告别仪式。有意思的是,我们在一个朋友的书店聊天的时候,该朋友对当局的这种愚蠢行为感到非常愤怒,说一定找机会好好训斥对方一回。说话间,警察就打电话来了,说要和他商量一些事情,我们觉得可能也要限制他参与告别仪式,他还说不太可能。故事就以这种不可思议的方式展开,第二天,我们得到的消息是,八个警察把这位朋友死死的看住,不让他参加和包先生最后的送别。11月2日的北京,可谓风声鹤唳。动用国家公器来剥夺人们表达对死者的哀思,这种做法实在有悖基本的文明准则。但是通过强化心理恐惧来打压人性的做法是注定要失败的。 11月3在包先生的遗体告别仪式上,四面八方赶来的近300人以自己的在场证明了恐惧政策已经慢慢失效。 告别仪式气氛凝重,悲凉,大家承受着那种送别包先生的悲痛,分享着相互在场带来的人性温暖。

薪尽火传,其道不孤,包先生,一路走好!

【书籍下载】罗伯特议事规则

 

林达:会少规矩多

 

说到开会,我们这样年纪的人这辈子可真是没少开,有些年可以说是天天开,甚至是一天到晚开。大会小会,什么样的会都开过。所以有一种说法是“旧社会税多,新社会会多”。到了美国几年,大小单位也换了好几个,美国人是会少,不仅少,而且短。工作中的碰头会之类的,常常是站着说,这对喜欢说话的朋友绝对是很不利。

可是如果说美国人开会非常随便,没什么规矩,那就大错特错了。说到开会的规矩,世界上恐怕没有人比得上美国人的规矩大了。他们有那么一本厚厚的开会规则,《罗伯特议事规则》(Robert’s Rules of Order),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

故事要回溯到140 年前,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在北方的麻省贝特福特,有一个年轻的陆军中尉亨利。马丁。罗伯特。那一天,他奉命参加类似“拥政爱民”的活动,主持地方上教会的一次会议。偏偏这个会议的议题是很有分歧的。结果,可想而知,这位才25岁的年轻军官,把这个会开得一塌糊涂。人们在会上争论得不亦乐乎,结果是什么决议也休想达成。这样的会,开了等于不开,甚至比不开还要糟糕。

这事儿让罗伯特心里放不下了。这位毕业于大名鼎鼎的西点军校的美国军人的认真劲儿上来了,他发誓,如果不找到一个好的开会办法,他再也不开会了。

认真地探究人的智慧本质,他和大多数西方哲人一样,发现人是一种最难被道理说服的动物。当发生分歧的时候,不管分歧的基础是什么,或者出于利益冲突,或者出于信仰理念,或者出于知识经验的不同,反正一旦分歧明确公开,是非常难以在短短几个钟头或几天里靠语言的交流来达到一方说服一方的。分歧的双方找到共同点的可能不是不存在,但是这需要有一定的交流机制,否则,一方说清楚了,另一方根本没听进去,还是白搭。

看清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人类历史上大大小小的会议决议所达成的“一致”,要么是强权从上到下强迫会众接受,要么就是一方会众势力压倒另一方。而这样的“一致”“决议”,在罗伯特这样的美国青年看来,还是违背了民主的理念,没有让不同意见的人充分地表达他们的歧见,是不公平的。罗伯特想要找到一个开会规则。

结果他发现,居然并没有一部现成的开会议事规则。尽管西方人从古希腊广场民主时代开始,就开会决议军政大事了,但是,那还是带有原始的粗糙,有点象我们下乡时的大寨式评工分,嗓门比道理的效力要大。尽管英国的议会有了长久的议事历史,有成套的礼仪规矩,尽管美国的参众两院有议事程序,法庭有庭审规则,但是民众自己却并没有一部开会议事的统一规则。罗伯特决定自己写一部。

他开始研究已有的各种议事程序,探索这些程序的逻辑,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如果不这样规定的话,会产生什么结果。经过几年努力,取其精华,补其不足,他写出了一部议事规则。可是拿到出版商那儿,却没有人相信一个年轻军官能写出这种法理性的规范。最后,有个出版商给了他十分苛刻的条件答应帮他出版:先要让出版商捞回成本才有罗伯特的稿酬,另外,罗伯特要自己出钱买1000本送给国会议员、律师、教授等头面人物。他答应了。

就这样,1876年2月19日,亨利。马丁。罗伯特的《议事规则袖珍手册》(Pocket Manual of Rules of Order)正式出版,立即行销全国。到1915年,已经带有将军头衔的罗伯特出版了修订版,书名正式叫做《罗伯特议事规则》。在此期间,这本由一个年轻军官写出来的开会规则卖出了两百多万册,成为美国民众开会的标准手册。

罗伯特逝世于1923年。此后,他的后人和当初参与过编写的人继续修订这本议事规则,使它适合不断变化的技术进步。1943年出了第五版,1970年出了第七版。最新的第九版,出版于1990年。

这样的“游戏规则”,对于民主理念的具体实现和操作,常常具有决定成败的重要性。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内容非常详细,包罗万象,有些是专门讲主持会议的主席的规则,有些是针对会议秘书的规则,当然大量是有关普通与会者的规则。有些规则针对不同意见的提出和表达,有关辩论的规则,还有非常重要的是不同情况下的表决规则。

有一些烦琐规则后面的逻辑原则是十分有意思的。比如,有关动议、附议、反对和表决的一些规则是为了避免争执。原则上,现在在美国的国会、法院和大大小小的会议上,在规范的制约下,是不允许争执的。如果我对某动议有不同意见,怎么办呢?我首先必须想到的是,按照规则是不是还有我的发言时间,是什么时候。第二,当我表达我的不同意见时,我是向会议主持者说话,而不是向不同意见的对手说话。在不同意见的对手之间的你来我往的对话,是规则所禁止的。

在国会辩论的时候就是这样,说是辩论,不同意见的议员在规定的时间里,名义上是在向主持的议长或委员会主席说话,而不能向自己的对手“叫板”。自己发言的时候拖堂延时,或者强行要求发言,或者在别人发言的时候插嘴打断,都是规则所禁止的。

在美国的法庭上也是这样,当事双方的律师是不能直接对话的,因为一对话必吵无疑,法庭就会变成吵架的场所。规则规定,律师只能和法官对话,向陪审团呈示证据,而陪审团按照规则自始至终是“哑巴”。不同观点和不同利益之间的针锋相对,就是这样在规则的约束下,间接地实现的。

这样的技术细节,对于美国这样的多元化而又强调个人自由、人人平等的国家是非常重要的,是民主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否则的话,发生分歧就互不相让,各持己见,争吵得不亦乐乎,很可能永远达不成统一的决议,什么也办不成。即使能够得出可行的结果,效率也将十分地低下。而罗伯特议事规则,就象一部设计良好的机器一样,能够有条不紊地让各种意见得以表达,用规则来压制各自内心私利的膨胀冲动,找到求同存异的地方,然后按照规则表决。规则保障了民主程序的效率。

当然,就象有了好的电脑还要有好的软件一样,罗伯特议事规则只是一套洞察人性而力求公平与效率的技术性的设计。在民主的议事程序中,这套议事规则的效果,则依赖于开会者对游戏规则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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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插柳的普罗米修斯

 

如果以1957年出版“内部书”《不是单靠面包》为黄皮书的开始(详见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张福生所撰《我了解的“黄皮书”出版始末》一文),今年恰好过去半个世纪。关于中国出版史上这一有趣现象,怀念并不一定在2007。在上世纪80年代写下《你别无选择》的小说家徐星,以及诗人食指、北岛和多多,都曾经多次提及皮书在他们的青年时期起到的巨大影响。这些书和沈展云先生《灰皮书,黄皮书》中所介绍的政治类书籍不同,是文学类皮书,除了彼时流行的苏联当代文学之外,也有如法国加缪的《局外人》,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可以肯定,这些以批判为主要目的,以“内部发行”为购买方式,以一定级别为传播范围的皮书,滋养了包括食指在内的70年代的年轻人,彼时地下文学的星空由此开始建造。

可以想像,在一个充满禁忌、精神产品匮乏的年代里皮书拥有者(拥有只是泛指,事实上皮书是被传阅的)的快乐,尤其不能忽视,今天已属经典的文学著作在这些年轻心灵里所起到的化学作用:青年人格的建立和个人世界的完成。只是这种“禁忌的快乐”在当事人的回忆中往往只见快乐,不见禁忌。皮书出版的初衷,是为了了解西方包括“苏修”在政治思想文化各方面的动态,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批判,《灰皮书,黄皮书》中对政治类皮书的介绍可见其一斑,针对的受众也不是食指北岛们。整个备受影响的群体,无论是有名的如以上诸位,还是藉藉无名如《沉沦的圣殿:中国20世纪70年代地下诗歌遗照》(廖亦武编,新疆青少年出版社)的回忆者,他们获得皮书的方式几乎都依靠“一定级别的孩子们”,有的本身就是高干子弟,因此皮书的影响才得以流布开来。从“反面教材”成为“精神食粮”看得出,普罗米修斯也有历史的偶然性。所以严格地讲,皮书固然对中国的文化思想有其意义,然而这种结果未必是其初衷。应该有这样一个“附注”,正如某观众可以因《阳光灿烂的日子》或《太阳照样升起》深受感动,但作为观众的感动与作为当事人的激动是应区别的两回事。

其实何止皮书,在饱含激情的80年代,意气风发的一代人(同时也是后来功成名就的一代)都得益于这种近水楼台了解世界的机会。对于“比尔·盖茨时代的孩子们”来说,很难理解资讯何以等于了眼界,网络时代的信息唾手可得,毫无价值,连上十个网站也未必能找出一条触及心灵的资讯;更难理解资讯何以有等级之分,网络时代只有付费与不付费,会员与非会员之分,当然,更多是免费的。当年被视为禁忌的西方政治思想类书籍今天的读者已经司空见惯,如果说皮书“不合时宜的思想”早已过时,那么当年以批判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和颓废思想而译介的书(如《局外人》、《麦田里的守望者》等)则显示出了文学价值的永恒性,这些书在80年代都以正规出版社的名义,一版再版直到今天,读者在书店里不分柜台就能买到。没有了禁忌,很难说还能保持诞生时影响力,对我来说,皮书的影响来自于一本后来只出过一次的书《滨河街公寓》,也就是在这本描写苏联1970年代世相与心灵的书里,我能体会到1970年代读者们所受的震撼。

王晓渔:我的黄皮书记忆

 

像我这样30岁上下的读者,几乎没有亲眼目击过传说中的“黄皮书”。但“黄皮书”以化整为零的方式存在着,它们不再是统一的封面,不再“供内部参考”,也不再由作家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等少数几家出版社包办,时光不再,魅力却不减当年。

爱伦堡的《人·岁月·生活》曾经由作家出版社于1962、1963、1964年陆续推出,我最初看到的是花城出版社1991年的版本,是节译本,只有一册。开篇读到巴尔蒙特的诗句:“我来到这个世上,为了看看太阳”,就忍不住起身打开窗户。后来专门找到这首诗,发现我最喜欢的还是这个句子。被爱伦堡记录的作家,大都度过不幸的一生,可又是幸福的,因为他们可以在爱伦堡的文字中复活。爱伦堡写到沃洛申,“也许曾经有过一些真正激动过他的事件和人物,但他却不愿谈起;他把所有的人都看成自己的朋友,其实他没有一个朋友”;写到1911年,“那时,阿赫马托娃还不是阿赫马托娃,而莫迪利亚尼也还不是莫迪利亚尼”……我必须停止引用,否则要把整本书抄下来,一本还不够,后来我又把三卷本的《人·岁月·生活》(海南出版社,1999年)请回了家。

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作家出版社,1965年),我看到的是浙江文艺出版社1992年的版本。译者施咸荣先生还曾翻译“黄皮书”中的《等待戈多》(中国戏剧出版社,1965年),在“文化大革命”即将到来之际,翻译这么一本“脱离人民”的剧本,真是荒诞得很。他的儿子施亮曾在《炎黄春秋》撰文提到父亲在1990年前后出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副所长,当时家人都不同意,他在这个职位上也一直做得很不开心,回家后长吁短叹,有时靠在沙发上怔怔地望着天花板。等到施咸荣病重期间,儿子忍不住问父亲何必当副所长,这位副所长沉默许久,才神情肃然地说他一个人作学术研究,无非是写出几本书,如果能够保护一批年轻人,将来能够出多少学术成果?我对子女回忆父母的文章向来抱怀疑态度,但是看到这处文字却忘记了怀疑,完全被一个柔弱的知识分子在历史变局中的韧性征服,这也是一位“守望者”。

记忆并不总是完美的,有时记忆只是记忆。阿克肖诺夫的小说《带星星的火车票》(作家出版社,1963年),被称为苏联版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影响了中国的朦胧诗人。2006年人民文学出版社终于公开发行此书,但已无法引发当年的效应。巴乌斯托夫斯基的《金蔷薇》,不属于“黄皮书”系列,却像“黄皮书”一样被追忆,与其说当年的读者在追忆那些散文,不如说他们在追忆自己的青春。我求贤若渴地找到这本书之后,收获的是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