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美国的小偷示众

 

5月6日,在美国亚拉巴马州阿塔拉城,一位中年妇女脖子上挂着一块硕大的三明治牌站在沃尔玛超市入口处,牌上写着:“I AM A THIEF,I STOLE FROM WALMARTU。”(我是小偷,我偷了沃尔玛的东西)。这位名叫莉萨的46岁妇女被控在超市行窃,本来她应被判处60天的监禁。但根据莉萨的选择,法官最终决定让她连续两个星期六的上午11点到下午3点挂着牌子站在超市门口,从而免除入监。

美联社可能会很难理解,这样一篇极为普通的美国国内报道竟然会被中国许多知名媒体争相转载。不少中文社区和BBS上也都纷纷出现了莉萨挂着“小偷”牌子被示众的图片,数以千计的网友对此事件发表了评论,很多跟帖几乎是惊呼,“原来美国也有‘示众’呀!”有网友则揶揄时评人说,“这事要放在中国,时评家早就争相出手展开批评了。现在知道美国也有‘示众’,你们怎么都哑了?”更有热心的网友开始对美国的法官宣讲小偷的人权不可侵犯。

美国“示众小偷”的新闻在中国引发热议,自然不仅仅是国人对美国人权问题的敏感。媒体转载和网络转贴的用意更多在于以美国为镜,反思我们这个从传统到现实都并不缺少“示众”的国度,究竟该如何面对这类“不法治”?

任何相似的行为,都不能脱离其背后的制度因素,文化渊源以及特定的情境来简单地加以对比。美国是个联邦制国家,其法律体系可区分为联邦和州两套系统。基于这个国家在建国之初就根深蒂固的自治传统,不仅各州有自己的州法律,一些市和郡也有各自独立的一套法律和法规,仅在地方适用。正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些触角深入到了人们生活方方面面的地方法律,其中不乏荒唐可笑的规定。Dumblaws.com就是一个专门搜集美国“愚蠢的法律”的网站,美国律师兰斯·戴维森在其《荒唐的法律,愚蠢的行为》一书中,也有类似的搜集。“示众小偷”发生在阿塔拉城,也许就像走婚发生在云南某些少数民族地区一样。

当然,司法有其共通的理念,人权有其普适的价值,这些理念与价值并不应因地域的不同而被选择适用。即便“示众小偷”在阿塔拉城是依法而为,同样有可质疑与可借鉴的意义。鉴于国内媒体在这条新闻上的报道信息严重不足,我特意查看了美联社的消息原稿及美国媒体的相关报道,可以确认的几个关键事实是:其一,“示众”是由法官做出的,而不是警察、商场保安或是见义勇为的群众;其二,“示众”是当事人的选择而不是被强制,确切地说,“示众”是一个“交易”;其三,美国人对“示众”并不感冒,更没有出现众人围观或不时飞来几个臭鸡蛋的壮观景象。对比国内曾发生的“涉黄人员示众事件”、“超市将小偷剃阴阳头并示众事件”,以及在各大论坛上流传的小偷被愤怒的群众或联防队员捆绑于电线杆上示众的照片,美国的“小偷示众”还真有可取之处。

我并不想为美国的“小偷示众”辩护,更无“外国的月亮更圆”之盲目崇洋心态,而只是想说明美国赖以立国的法治精神是如何渗透在被国人普遍认为侵犯了小偷人权的“示众”行为中的。“示众”由法官做出,是“司法最终”原则的体现。美国并无“治安管理处罚”之说,更无“劳动教养”制度,小偷小摸乃至普通的交通违章在美国同样作为刑事犯罪看待,而定罪量刑必须由法官裁断或决定。“示众”尊重了当事人的选择,被告及作为被害人的商场均认同这一惩罚方式。就像国内也常有贪官自愿现身说法,辗转各地作“警示报告”,于演讲中还常常声泪俱下。我们总不能说这种“示众”也有违法治——自愿示众又何来“羞辱”及“侵权”之说?在轻微刑案中可选择刑罚方式也说明了契约精神在美国已深入骨髓,通过简便的“辩诉交易”来迅速“疏讼”并结案,大大提高了司法效率,尽管这种交易也被批评损害了司法公正,但美国人乐此不疲。一个指控方、被害人与被告人三方都能接受的“交易”,不正是“和谐精神”的体现吗,法官又有何理由来拒绝呢?而从美联社公布的几张照片来看,都只有当事人孤零零的身影,在美国被示众与在中国被示众俨然是“冰火两重天”。美国在弗州枪案中所表现出的宽容同样表现在“示众事件”上,不但没有对小偷进行围观谩骂,反倒有一些行人认为“示众”对小偷的惩罚太过严厉了。而这家商场的经理尼尔·霍金斯则说:“至今我们听到的意见都是肯定的,大多数认为这是件好事。”

如此看来,美国的“小偷示众”虽然未必就是件“好事”,但至少不是件坏事。反观我们的“示众”文化,我们可有资格来嘲笑阿塔拉城法官肯尼斯·罗伯特的这一示众判决?

 

一个中国民众给布莱尔的一封信

 

我是一个普通的中国人,群众的一员。你辞去首相职位了,我发现自己居然有话想要跟你说——好像一条粉丝一样,但我其实一点也不狂热。

不过我说的也都不是啥正经事儿,英国的失业率和经济增长,伊拉克战争和第三条道路,虽说这些事情偷偷地改变了我的生活,但追索起来那点影响力大概也就和巴西一只蝴蝶扇动翅膀差不多。

我只是想说,你曾经启发了我。其实政治家可以非常美好,政治也可以非常美好。至于我之前为何觉得政治不美好、政治家不美好,这需要比较复杂的东西来解释,你权可以当作是一个青年的愤世嫉俗。

2003年春天的时候我正在努力学英语,为了练习听力我经常看CNN。可能是时差的原因,我总是刚好看到英国国会关于伊拉克战争的辩论。伊拉克战争这事我总觉得太复杂了,他们这会儿说伊战让你的支持率大幅下降了,实在不知说啥好。但是我记得当初看电视的时候,看你跟那么些人辩论的时候,觉得你很可以信任,所以就信了你的话。

你说的那么多漂亮英语里我现在只记得一句话,你说,没有完美的选择。我当时就想——大概那些反对战争的理由,你也是全都考虑过的吧,你的决定应该是深思熟虑之后诚恳的决定吧。就像你在告别演说里讲的,你做了你当时认为是对的事情。后果谁能知道呢,我们只是人啊,你也不过是一个人啊,只有一个人的脑袋,你能做得最好的事,不过就是一直在做自己认为是对的事啊。啊,真得意啊,我那时候就是这么想的了,所以看了你告别演说里的话,深以为自己没有误会你呢。

你看,我就是个电视观众,你就是个电视明星——传播学者或者现代政治学者可以由此讲讲政治的电视化和戏剧化了。但其实你对我的启发刚好是,政治家、政治明星,居然如此强烈地让人感觉到,你是一个真实的人!这还不同于克林顿的绯闻,那只是提醒人们政治家也有性欲、也会失控。你是不一样的,你在电视里焦虑和自信合而为一,让我觉得你相信自己所说的话,让我觉得你这个人和你的身份合而为一。

后来他们说你年轻时候是摇滚乐队的贝斯手,后来他们说你是个孝顺的儿子,后来他们说你很善于交朋友——可能在你们那儿,这些有关“人品”的八卦早就让政治家看着像个邻居了,但是在我听着,还是觉得新鲜、觉得政治还有社会运行的程序,可以从头到尾逻辑顺畅,不掺虚假。

你看我真的表现得像个粉丝了,我对你的夸奖估计是有点夸张了,恐怕会被人笑。但其实我不是粉丝,就像我也不是群众,或者说,我觉得你就是一个人,我也就是一个人,我们相同的东西比相异的东西多,所以我才可以写这封信给你。

沙叶新:还要将妥协进行下去吗?

 

今年二月初,我应邀去香港参加国际笔会的亚太地区会议,出发前,有关方面连续三天前来我家劝阻,最多一天来了四人。来人全都彬彬有礼,为首的一位领导说,他们不是来下禁令的,是来和我协商的。经过三天的洽谈,尽管他们不得不执行更上一级的领导的旨意,但就他们本人而言,我深感他们的友好。因而我对他们也以笑脸相迎,坦诚地陈述我的意见,和他们共同探讨我去与不去香港的利弊。终于在平等的基础上各自做出必要的并不丧失各自基本原则的妥协,使得这次我出访香港一事得到圆满解决。

我真的为此高兴。深感在相互意见或利益发生冲突之时,经过充分的、平等的、理性的建设性的协商,会有较好的效果。我用民主的方法争得了民主,他们也不是用以我为敌的态度来强行限制我的自由;他们开诚布公,我也以诚相待;他们对我感同身受,我也为他们设身处地;他们尊重我的意见,我也理解他们的难处。他们的妥协不是软弱,我的妥协也绝不是被招安。妥协不是投降,而是彼此双赢的准则;妥协不是背叛,而是良性互动的规范。我们熟知英国阿克顿勋爵的这样一句话:“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但他还有一句格言也极为重要:“妥协是政治的灵魂——如果说不是全部的话。”如果你把对方逼到墙角,那自己也无退路。所以美国研究民主理论的大学者罗伯特·达尔也说:“民主依赖妥协。”没有妥协的政治必然是独裁的政治,哪里还有什么民主?哪里还有什么和谐?

可我们以往太不习惯妥协、太不喜欢妥协,动辄阶级斗争,总是你死我活。擅长把战场上的“宜将剩勇追穷寇,不获全胜不收兵”的这一套沿用到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甚至日常生中来。以往的历次所谓的路线斗争和政治运动,都是在不停的制造“假想敌”,以致后来都成了“真正敌”,并且把他们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数十年来,不断地的树敌,不断地打倒,不断地制造反对自己的人,一年又一年,一批又一批,以致整个社会成了充满敌意的血腥的社会。何来妥协?何来和谐?

如果说不习惯妥协,不喜欢妥协,那首先是中国的政府和执政党不习惯、不喜欢。要实现良性互动致使双赢的妥协,首先就应该让政府和执政党显示平等的态度、协商的愿望、妥协的诚意,而又不能像以往那样施展“阳谋诡计”,“钓鱼政策”,这样才能取得人民的信任,开展平等的对话,使相互的妥协得以进行。

政府和执政党是握有权力的强势,当然他们首先要放低身架,表达诚意,但每个社会成员也应在理性的对话中学习妥协,接受妥协,这样才能使得妥协进行下去。在现阶段,要使双方都做能到这点也许还很困难,尤其是在政府和执政党方面。所以我这次出访香港的成功真的是极为难得,这样一种以平等对话、双方妥协而化解对抗的成功也许是特殊的个例。也正因为如此,我认为这一次的经验就显得非常宝贵,这才促使我把此事公布出来,希望能对今后有所借鉴。

但是一次的成功,并不等于万事大吉。

我在国际笔会的“文学之夜”有个一次演讲,题目是《我在香港学习温总理的讲话》。应该说反响甚好,虽然也有个别的听众表示反感。一个月之后,我的演讲稿发表在《亚洲周刊》和国内外各个网站上,从读者和网民的跟帖来看,反响也不错,虽然也有异议,这很正常,但绝大多数的反应是正面的。我也为此高兴,认为做了一件我应该做的而且效果不错的事情,并将此也看作是妥协的成功。可是万万没想到,不久我的这篇演讲就被国内几个网站奉命屏蔽。屏蔽的原因不得而知,得到的回答是“上级指示”。

我认为此事和前不久的“禁书”性质一样。这是给“妥协论”的一记响亮耳光,是对我以上的书生之见的嘲弄。我想起前不久我的一位朋友对我说的一句话,他说:“你这个书呆子,你在和魔鬼打交道,还谈什么妥协?和魔鬼妥协,只能让你下地狱!”

我的信念有所动摇……

我还要将妥协进行下去吗?

2007、3、9晨匆匆草就

杨恒均:母亲节写给母亲们的一封信

 

在母亲节写下面这样一封信肯定是很不合时宜的,只不过,也很难找到比这更合适的时候。再说,我也许是比较适合写这样一封信的人,不单单是因为我正在网络上连载的《伴你走过人间路》这篇纪实打动了不少读者和朋友,而且只要是我的朋友或者认识我的人都应该知道,我是一个大大的孝子。

那么就让我在这个时候写这样一封信,一封给天下所有母亲的信,即便被指责不合时宜,即便被批评大逆不孝,我也无可奈何。

从哪里说起,还是从我连载了半年的《伴你走过人间路》说起吧。在这篇纪实里,我啰啰唆唆、事无巨细地记录了母亲生病以来发生的一些事情,叙述了母亲含辛茹苦抚养我们长大成人的故事,以及我对母亲无限的爱和关心。我当初写这篇文章一是母亲生病触发了我对母亲的感情,二是我也想借助文字来克服母亲的绝症带给我的无法逾越的痛苦和对亲人即将离去的恐惧。事实上,写完《伴你走过人间路》第一部后,我内心的痛苦已经大大减轻,我也从恐惧中恢复过来。让我没有想到的是,那么多阅读了这篇文章的读者被感动,他们在《伴你走过人间路》后面留言,给我写信,说他们在阅读过程中眼睛一直湿润。

他们的留言和信又一次次让我感动,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很多读者告诉我,我描述的母亲和他们的母亲竟然那么相象。是的,因为她们都是母亲……

然而,却也有例外,而且不止一个、两个……这些人大多是我的熟人,在她们看《伴你走过人间路》时的反应也是感动,我的母亲也让她们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可是——感动的同时却是心痛。一声叹息,当我问她们为何叹息时,她们几乎都会幽幽地告诉我同一句话:你的母亲真好。

透过她们的表情和语气,我窥见她们的内心,在她们那一句充满羡慕和伤感的“你的母亲真好”的背后,是那些难堪甚至是痛苦的回忆和经历。

天下的母亲都那么好吗?天下的母亲都那么值得爱戴吗?天下的母亲……

在母亲节这一天写出这样的句子,任谁的心里都不会感觉到舒畅,然而,我认为却是绝对必要的。我希望为人父母的人能够读我这篇文章,再说,我们谁不会为人父母呢?社会上毕竟很少有只为人子女,而不会成为人父母的。

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最值得保存的精华之一,也是中华民族几千年道德中最闪光的内容。但孝顺问题是一个道德问题,据我所知,目前世界上好像只有新加坡把孝顺父母纳进了法律范畴之内。在世界各地包括中国,孝顺和抚养父母都不是法律问题,如果子女不供养老人,我们说孩子不孝顺,但却无法也不应该把他们告上法庭。可是,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却绝对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法律问题。按照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为人父母的必须抚养自己未成年的子女,给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衣食住行,用不违反人道的方式方法抚养他们。很多国家特别是西方还有法律规定,父母必须送孩子上学。

中华民族一直崇尚和宣扬孝顺,历史上给孝子贤孙树碑立传的书汗牛充栋。可是,看一下历史纪实和文学作品,却有很少的篇幅描写父母对子女的责任的,更少描写那些不尽职尽责的父母的故事。如果结合现实现状,这种情况就会让人大惑不解。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中国目前社会上,不孝顺父母的问题严重,还是不尽法律责任抚养子女的问题严重?

作为一个对社会现象一直用心观察的我可以在这个问题上给大家明确的答复:子女不孝顺父母的严重程度远远比不上父母不尽责抚养子女的。在进一步解释前,我要说清楚一点,随着社会的发展,老有所养的责任应该落在社会和政府的肩上,而不是子女。子女的孝顺应该更多地反映在心意上,而不是供养父母上面,老年父母靠子女的工资来供养的情况必须改变。但无论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父母必须供养未成年子女的现象则无法改变,养育孩子首先是父母的责任,而不应该由社会和政府来负责。

在中国,不孝顺的故事几乎都是一样:不抚养老人,把老人赶出家门,抛弃甚至折磨老人。这种现象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事实上每次我回到家乡湖北随州,周围的老人都会告诉我附近有哪几个不孝顺的儿女,他们的劣迹被广泛流传。在报纸和电视上也可以经常看到。

可是,只要带眼观察的人就会发现,当今的中国家庭存在的最严重问题不是子女不孝顺父母,而是那些身为父母的人没有尽到当父母的责任——不但是道德的责任,更是法律的责任。

拼命生孩子,但不负责抚养,让孩子流落街头,弄死女婴,卖掉自己的亲生子女,把自己残疾的或者年幼的子女弄去街头乞讨,把孩子活活打死,把孩子象自己的出气筒一样任意打骂,用恶毒的语言诅骂孩子,干涉即将成年孩子的意愿,阻碍孩子的健康成长和自由发展……我还需要举很多例子吗?如果大家看书读报,如果大家睁开眼睛朝周围看看,多打听一下,一个让人震惊的事实就呈现在我们面前,上面说的这些现象和子女不孝顺父母比起来,何止严重十倍?

这如果还不够震惊的话,那么让我告诉你,上面列举的那些在我们这个国度尤其严重的丑恶现象却都明里暗里和“孝顺”这个让我们感到自豪的品德联系在一起。中国文化中最糟粕的一句话就是“养儿防老”,于是父母们拼命生孩子,至于孩子生出来后是否会得到适当的营养,是否会健康的成长,很多时候并不被这些父母考虑在里面。我们说,想为人父母的人都是成年人,他们应该有思考的能力,当他们把生小孩子作为今后生活的存款的时候,他们已经失去了被子女孝顺的资格。

正是在“养儿防老”的观念下,中国的半边天——女人,被歧视了整整几千年,至今不但没有改善,反而更加严重,弄死一个个鲜活的女婴至今还在祖国大地上盛行!这些女婴不也是母亲生出来的?那些母亲知道有一个叫母亲节的节日吗?

也是在“养儿防老”的观念指导下,父母把子女据为私产,按照自己的意志设计子女的一切,稍微不如意就拳打脚踢——在中国打骂孩子从来没有被判刑的,可是如果你是小学老师或者有当小学老师的朋友,你不难知道,中国打骂孩子的现象有多严重。我和一些朋友也被父母打骂过,而有些打骂,虽然过去这么多年,至今还会在心里隐隐作痛。这里就不用说那些经常挨父母打骂的孩子。大家可以看一看过去十年中国最邪恶的罪犯,查看一下他们的家庭历史,有几个罪犯曾经拥有过父母的爱?答案是明确的,大多罪犯不但缺乏家庭温暖,而且很多罪恶累累的罪犯都是在父母的打骂中长大的。

可是相比较不孝顺这个社会现象,我们社会对父母对待子女的方式方法上较少关心。原因很大一部分是那种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的观念在作怪。如果社会上一个成年子女打骂了自己的父母,我们会愤愤不平,群起而攻之,但如果是父母在家里折磨自己的子女,我们大多是叹息一声,认为父母的“方式方法不对”而已。这一点和西方正好相反,西方人打骂孩子不管处于什么原因和“好心坏心”,父母绝对要受到法律制裁;而一个成年子女打骂自己的父母,则只不过是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法律会来判断对错。

相比较走过了一生的老年人,未成年的孩子才更容易受到伤害,也更需要父母和社会的保护。而当未成年的孩子受到来自保护神般的父母的伤害的时候,那情形远比一个生活了一辈子的成年老人被子女抛弃要可怜和悲惨得多。作为成年人,每个人都有独立和自由的意志,在这种独立和自由的意志下,夫妻可以离婚,老人可以选择不和子女住在一起,而子女也同样可以选择不和老人住在一起。老人是成年人,他们在年轻的时候应该想到自己的老年时光,未雨绸缪,积极准备,唯独不应该的是把自己的子女当成自己的粮票,他们更不应该用养孩子的办法来“防老”。

在我的家乡湖北,经常看到的是为子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老人,他们把孩子养到18岁还不放手,还要养到28岁,38岁,拿出自己一生的积蓄来为子女操办这操办那,老了还免费为自己的儿女的下一代当保姆,当牛做马,有些老人甚至把自己的房子也贡献给儿子和孙子结婚,最后一无所有,流落街头。他们这样做也许是出于爱,然而,他们这样做不但对孩子的独立没有好处,而且一旦孩子不愿意供养他们的时候——成年人有独立的意志,法律没有规定他们必须抚养老人——他们又装出一副被抛弃的可怜相,而恰恰是那副可怜相又暴露出当初他们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为了“防老”,是一种投资,是一种在亲情掩盖下的交换,这至少和我目前心中理解的那种不求回报的爱相去甚远。作为父母没有权力选择是否要供养十八岁以前的孩子,但却应该选择是否要把自己的一生积蓄拿来“孝敬”成年的子女。

说来说去,成年子女和父母的关系是成人之间的人际关系,是道德的关系,更是建立在自由意志上的关系。可是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之间的关系就不同了,父母不能靠自己的“自由意志”来对待未成年子女,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之间的关系必须受到法律和社会道德的双重制约。

由于过去几年我常常深入农民工和农村,我看到一个个让人痛心的现象。有些父母为了多养子女,要老来享受儿孙福,不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不考虑自己的生存能力,随心所欲地生孩子,不要说在生孩子后无法送孩子上学,而且孩子从小就缺少营养,有些幼小生命从出生开始就生活在猪狗不如的环境里。而且这些年还有越来越多的父母把自己未成年的子女送去当童工。

我常常思考一个问题,虽然说这样的父母是受到了“养儿防老”的毒害,受到了残酷社会现实(社会本来应该负责他们的养老)的逼迫,可是在生孩子上,他们毕竟有自由和独立的意志——再无耻和残忍的政权也没有逼迫人去生孩的——,当他们在自知无法养活孩子的情况下生出一个个没有人负责的鲜活的生命的时候,他们就不应该再和中华民族最优秀的词汇“孝顺”联系在一起!

当然我上面说的读了我的《伴你走过人间路》后羡慕和忧伤地说“你的母亲真好”的那些朋友的父母不是养不起她们,而是在抚养她们的过程中,用父母可以自由支配的意志深深地伤害过她们。这些伤害在孩子视父母为唯一依靠、在孩子把父母当成自己的天和地时候造成,那种烙印将永远难以抚平……

还有很多,我不能也不愿在此时此刻一一细说,仅仅上面这些,已经让我感到难受和难堪,毕竟今天就是母亲节。

在这个母亲节,身为人子的我想对所有的子女问一句,你孝顺吗?你为自己的母亲做了些什么?

但同样已经身为人父的我也想在这个母亲节问所有的父母:你为子女做过些什么?对那些即将成为母亲的我也想问一句,你能为自己的子女做什么?

我这篇文章更是为那几位看了我的《伴你走过人间路》后感到难过和难堪的朋友而写的。同时,我想提醒大家,我们更应该关心孩子,自己的和人家的。

2007-5-13 母亲节

谢 泳:多研究问题,少谈主义

 

(有一年,好象是上海的《社会科学报》出了一个“人文社会主义”的说法,因为我是他们的老作者,一个编辑让我写几句,我就写了下面的话。谢泳 2007年4月20日)

胡适早年说过的话,现在看起来还是有价值。这话是在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下说出的,我们一时不去想它了,但就这话的意义来看,胡适没有过时。

我们现在说到“人文社会主义”。

这个提法我在别处还没有见过,能不能这样提,这个说法能不能成立,我们也可以暂时放过。

关于社会主义,我们有过太多经典的定义,但在它的前面加上“人文”二字,肯定是与它的原始定义有一点区别。邓小平有过“不争论”的论述,这是政治家的远见,说到底,不管什么社会,不管什么主义,让老百姓过上像样的、人的生活,这样的社会就是好社会,能让人过上好生活的那些办法,就是好主意,也就是好“主义”。我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来理解“人文社会主义”的。

胡适早年写《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一些主义》时,有一个背景,就是他知道当时中国老百姓过得是什么生活。他明白哪些问题才是真的,至于什么主义,都在其次。

社会进步的最终目的不是什么主义最终占了上峰,而是老百姓过上了什么样的生活,这是天大的事,没有比这再重要的。人民利益无小事就是这个道理。

天冷了,家里还没有煤,快过春节了,家里还没有面,这是大事。解决这些问题,就是人文关怀。

有冤无处申,老百姓要上访,让他们有合理的渠道;农村的老百姓想到城市来住,要还他们这个权利。

老百姓对贪污腐败有意见,就得让他们批评;老百姓想有什么宗教信仰就让他们有去等等,这就是人文关怀。

光让老百姓吃饱穿暖不行,还得让他们的精神活动有更大的自由,因为他们是人。所谓生存权利天然就包含精神自由的内容,把生存权利只理解成是吃饭的权利,就是不把人当人看。就是没有对人的“人文关怀”。这样的社会就不是“人文社会”而是“动物社会”。

胡适当时看出来的问题是所谓“五鬼”闹中华。这五鬼是“贫穷、疾病、愚昧、贪污、扰乱”。

我看,除了“扰乱”这一条主要是对军阀混战而言外,其它几条大体还在。所以我们今天还是要多研究问题,少谈主义。

再好的主义,让老百姓过得不舒心也是扯淡。

邹洪复:做自己的梦

 

什么也没有想,就这么静静坐着,像黑夜中一颗星球烁闪,感觉到了呼吸,那生命奔腾的证据。

觉得了生命如溪水,如河流,如大海,养育了一座物质的、精神的家园,那么充实和悠远。真和假、善和恶、快乐与伤感、历史与现实、得与失全然混淆了,它们在一起昂然行进。显示出了可爱和趣味。

疼过,失望过,幸福过,甜蜜过,这些都成了爱,混合簇拥在了一起。感觉到了悠悠然,悠悠然。就笑了,用不着说话。

黑夜铺展开,悄悄包围一切,灯火和信念穿越了这浩大的黑,形成光明和美感。那点燃灯火的人,那秉烛夜游的人,坦然舒展,一路高歌如花蕾轰然沿途开放,仿入无物之阵。

人生酷短,一切都不值得愤懑。我们做自己的梦,我们快乐我们自己的。

已经争论过,要坚持己见。

黑夜里适合静坐,适合在梦里走路,如果不怕摔倒,也可以奔跑。黑夜的强大是一时的,懒得理会黑夜是对的。

那些遵从黑夜的,都睡了,他们内心的屈辱,他们感觉不到。

沉浸于自己光明里的人,把眼睛睁开,注视那灯火,黑夜就不存在了,你不看它,它会看你,不要对它有感觉就行了,也用不着跟黑夜交流和对话,也用不着躲避它,你就站在那儿,你就坐在那儿,你就走自己的路,思想自己的,用不了多久,黑夜很快就不得不离开了,这是铁律,也是黑夜自己干着急又没有办法的事。

拧一下开关,灯就开始了呼吸,仿佛一个人的降生,瞬间照亮四周沉静的梦。

人,哭着跳进这个世界,哭声给亲人带来了笑逐言开。婴儿不厌其烦地哭给大人们带来了不厌其烦地忙碌。

平安、健康、顺利是你送给自己和每一个朋友的祝福。

人生如此,其乐悠悠是一定的。

我们是平民,属于沉默的那一群。像一群蚂蚁,我们忙碌着,搬运生活。我们拾人牙慧,一辈子谦恭地活着,闲下来,喝喝小酒,摔摔扑克,散布几个黄段子,把谣言当真事,反复嘟哝给每一个熟人和陌生人。

人生沉静如此,在混沌中快乐呼吸,也许就是一种从容不迫的自在。那不聪明的,也没糊涂,悠哉悠哉,不知今昔是何年,真好。

这样,也就无所谓珍惜和放弃了,是吗?也许,真不应该这样想。真善美浩荡于天地间,从来都是沉静,都是缄默,所以都是永恒。

风头或浪尖都是一时的漂浮物,本质的好东西都在它们下面,静水潜流,它的生命,内在、深厚、久远,显出大气磅礴地沉静。只有内心修行到一定层次的人才会如此。而我们只是常常自己遮蔽了自己,眼光短浅。

从今天开始,你要做一个自言自语的人,做一个自命不凡的人,做一个让世俗之人嗤之以鼻的人。

虽然无聊。可是,无聊生了万物。一个无聊的君王正坐在黑夜的宫殿里数星星,那些天空腿上的汗毛,在风里丛林一般欢叫。月亮是它的伤疤,是它的抒情,浪漫而久远,比黎明前的鸡啼和太阳更炽热。

你宁愿做这样的无所事事,宁愿翻来覆去数自己脚指头,也不愿意弯着膝盖,有所企图地假惺惺地对某些似乎名正言顺的世俗成功一个赞美。

其实,你很清楚哪些是你要紧紧把握,哪些又是你必须放弃的。你喜欢有为有不为的给梦想选择栖居的地方。虽然你不是伟大的光荣的和正确的,但你是实在的。就如石头就是石头,水就是水,混杂在一起,这世间就会乱套。

你拒绝和庸俗在一起,你拒绝参照,就如天空拒绝落到大地,飞鸟拒绝到水里游泳。坦坦荡荡,你站在这儿,等着风来把你风化,等着火来把你点着。

在这千里马常有,而伯乐根本不会有的市侩年代,你只有自己好好喂养自己,耐心看一个时代悲剧的悄然落幕。

你想起了清朝屈大均说,从来天下士,只在布衣中。

你想起了清朝顾炎武说,生无一锥土,常有四海心。

你想起了山东历城人张养浩说,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你想起了孔子所言,有教无类,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你想起了孟子所言,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你想起了荀子所言,诛暴国之君,若诛独夫。

你想起了庄子所言,无己是至人,无功是神人,无名是圣人。

你想起了苏轼所言,游于物外,无所往而不乐。

你想起了陶潜所言,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

你想起了《新约。哥林多前书》第1 3章所言,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你想起了《新约。启示录》第22章所言,不可封了这书上的预言,因为日期近了。不义的,叫他仍旧不义;污秽的,叫他仍旧污秽;为义的,叫他仍旧为义;圣洁的,叫他仍旧圣洁。

你想起了《塔木德》一书中所言,信仰有6个含义:第一个含义,正直地说话;第二,正直地行事;第三,不撒谎;第四,拒收贿赂;第五,闭目不见丑恶之事;第六,闭耳不闻丑恶之闻。

能够常常想起这些,该是多么高兴。

黑夜从来就是忙活黑夜的,你从来就是做自己的梦。

你一直坐在澄澈里,你一直醒着,你比黑夜更永久,这是命。

上海马亚莲被警方带走下落不明

 今天(12日)下午4点多,上海维权人士马亚莲向居住在深圳的自由作家赵达功发来短信:”我被看住了,在街道司法科不放我走,有可能软禁。”之后几个小时内,上海其他人士两次电话告知赵达功,马亚莲去向不明,至发消息止,没有再获得马亚莲任何消息。
   
    这几天,上海在召开党代会,据说温家宝也要到上海来,上海气氛骤然紧张,活跃的维权人士成为警察监管目标。分析人士指出,马亚莲可能会被软禁在一处,党代会结束后才会获得自由。

夜深沉,梦正酣——读《伶人往事》

 

这是一本记录京剧艺人故事的书。麻黄色封面、黑色书脊,略感粗糙的面纸,像被锯开多年的木头断面,犹如缓缓转动的老唱片。读之,有一种挥之不去的疼痛缠绕在心。

单看到马连良、言慧珠、奚啸伯、尚小云、程砚秋等名字,我们或许会无比钦羡。这些在中国京剧史上灿若星河的人物,在创造艺术辉煌的同时,一定也像今天的影视明星那样,富极且贵吧?

在韩剧 “昌盛”,京剧式微的今天,《伶人往事》犹如一剂醒药,让我仰望天空,唏嘘不已。实话说,我不懂京剧也不喜欢京剧,尽管它是我们的国粹。《伶_人往事》记录的8个京剧艺人,他(她)们对艺术的执着、对尊严的捍卫及其悲欢离合的故事,却给了我巨大的震撼。

艺人(戏子)在“三教九流”中,其社会地位仅比妓女和小偷高。到了清朝和民国,京剧艺人的社会地位似乎有了很大的改观。尚小云的父亲是那王府的大管家;奚啸伯是满族正白旗,且为书香门第;叶盛兰祖上有为乾隆八十寿辰献艺的盛事;至于像程砚秋、奚啸伯那样,成为名士罗瘿公、陈叔通、吴小如、文怀沙等座上宾的更不足为奇。

那时学习京剧艺术,要么在类似“荣春社”、“富连成”这样的科班,要么通过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其艰苦可用“残酷”来形容。叶盛长为了练《清风亭》中一个握拐棍的姿势,挨打无数。回忆那段时光,他说:“挨打不冤,记得特别瓷实,一记就是五十年”。班主们为了培养梨园后人,不惜倾家荡产。尚小云说:“这种生活(办荣春社)比唱戏难上十倍,我是抱定了苦干到底的决心,或许有最后成功的一天”。在教学过程中,他们有如父母之于子女,既关心成材,又关心生活。他们以人格、才干、身体、精神、技能等去感化、实现育才的目标,绝非今天的电影学院、戏曲学院批量生产所能比的。这种环境下成长的艺人,技艺精湛,个性鲜明,尤其在舞台表演的真实上,几乎到了“吹毛求疵”的程度。

言慧珠为唱好《凤还巢》里的两句慢板,走路哼、吃饭哼、睡觉也哼,连他父亲、“言派”创始人言菊朋都纳闷:“这孩子怎么傻了?”。1965年, 46岁的言慧珠在上海表演现代剧《松骨峰》,自觉吃力,结果也没人叫好。她在日记里写道:“我感到累了,力气也没有了。舞台不再属于我了。”一年后,她自杀身亡。官方的结论是“自绝于人民”,20年后,官方又有一个结论,说她“含冤而死”。

我非常欣赏言慧珠。她高大又苗条,顾盼神飞,艳丽而纯洁,眉宇间透着高贵的气质。她是艺术上的完美主义者,也是爱情的理想主义者。因为爱得太浓烈,太执著,两次婚姻都不算成功。她的爱需要男人付出等量的热情去承载,加一份、减一份都不行。一生中,有过三次自杀。作者认为她的最终自杀是政治迫害和婚姻的不幸导致的,我不敢苟同。我以为,这个喜欢穿绛红色花格旗袍的女人,一生真实美丽,蕙质兰心。美,是她的一种生活方式。她容不了任何瑕疵,特别是艺术创造力的衰竭。当生理年龄老化和艺术环境恶化的时候,任何问题在她那里都会被放大。她的自杀,是美对丑无奈且决然的反抗,作者说她自杀后“冰冷而凛然”。如是,言慧珠就算生得美丽、死得漂亮了。

那个时代也许没有“职业化”概念,京剧艺人却有了职业化的实际。在他们看来,唱戏既是生活的根本,也是生命的爱,爱的生命。因此,除非是赈灾义演,其他即使是给皇帝老子演出,银子是照收的。1953年,马连良随团赴朝鲜慰问演出。谁也没有想到,他会在回国后,要求剧团支付自己的报酬(而且很高)。这事情,引起文化部的高度重视,认定是个严重的政治事件。一个艺术工作者在“抗美援朝”的伟大战争中,如此表现,岂不是对正义的亵渎、对革命的反动?其实,马连良不过是按照梨园习惯和戏班规矩行事。反右时,李万春、叶盛兰、叶盛长都划了右派,他因了彭真的保护,有幸过关。“文革”时,在劫难逃了,新帐老帐一起算。被彻底排斥在舞台之外,人很快就病倒,年底即遽然长逝。正应验了梨园行的老话:人演戏不老,不演戏才老。

艺人一生都在追求进步,只是他(她)们的进步并非与“意识形态”同步,而是与舞台联系在一起。马连良把生命都托付给了京剧,有一天被宣布将与舞台绝缘,他立即六神无主。言慧珠在成为国营剧院演员后,两年内只演过13场戏。她没好气地说:“我在这儿(上海京剧院),在墙角里,身上都长毛了,我在发霉。”

艺人,就是这样的群体:有许多陋习(比如赌博、吸鸦片),但是,他(她)们对生命快乐的沉酣,却能达到生死以之的程度。什么时候可以迷醉,什么时候必须清醒,是一般人都具备的常识。艺人不然,他(她)们要么迷醉,要么迷茫。越是有才情的艺人,越是生活中的弱小者。《击鼓骂曹》里有一曲牌叫《夜深沉》,其鼓艺是杨宝忠的心血之作。大气磅礴中充满柔美,是天地之灵的交响。这个天赋才情的杨宝忠一生广结人缘,最后却孤立无援,竟被自己的学生(红卫兵)关在暗室里,冻饿致死。

本书最令人沉痛的是人物的结局,无一能在“反右”或“文革”中幸免,有的断送了生命,有的被排斥在舞台之外(亦等同于断送生命)。这群曾使国粹艺术登峰造极的人,当年可以为伪“满洲国”演出、为汉奸演出。到了新中国,反而不能给人民大众演自己得意的戏。这是历史的遗憾还是艺人的宿命?是京剧艺术的悲剧还是民族文化的不幸?

如今,包括京剧在内的多种民族艺术日见衰微甚至消亡。章诒和说本书是“写给不看戏的人看”的,我们读这部书,读他(她)们厚重的人生,必然也让我们对那些苦难、复杂却始终澄明的生命心怀敬意。

章诒和的父亲章伯钧是中国民主同盟领袖,第一任交通部长,反右中第一大右派。我纳闷:章氏家族当年与梅兰芳、周信芳、杜近芳等亦有交往。《伶人往事》却没有专门写他们,只是在某些事件里让他们偶尔出场。熟悉“三芳”人事者,由此,应能窥见本书作者的初衷。

2007-4-25夜写于武昌

(《伶人往事》 章诒和著 湖南文艺出版社2006年12月出版,定价38元)

宗白华与“自由民”

 

前日去中国书店淘书,发现了一套《宗白华别集》竟然放在一堆旧书里。书是2005年6月出版的,显然不能归到旧书类,也许是宗先生的风格太过安静,大家忙碌得很,以为安静的东西都是陈旧的。

不过我却喜欢这套书,以前我是买过宗先生的全集的,但这套别集显然更有意义。一方面当然是思想。对宗先生略知皮毛的人,以为先生的结构是零散的,感受也是非常小众的,甚至是风花雪月的,但我在这套别集里却能读到以下文字:“我觉得大多数人懒于思想,正合于一个社会要他们保守正确思想的目的。所以我们中国自从先秦诸子争吵以后,思想懒得连错误都没有了”。

在《中国哲学史》的第一章第三节,宗先生谈论了“自由职业者的出现”。先生说:“秦汉以来所谓士、农、工、商四民,代替公、侯、伯、子、男,可谓起于春秋战国时代。此种士、农、工、商,既非贵族,又非农奴,可以叫做自由民。此种自由民的出现,为诸子学说发生的根本原因”。

用经济学和社会学的理念来阐释这段论述,即:市场的不断细分发展到一定程度,引起社会的进一步分工,而充分的社会分工将导致社会结构的多元,并进而引起学术的多元与自由。

于我而言,这是一个激动人心的话题,同时也是可以连通古今的话题。

班固《汉书·食货志》云:“是以圣王域民筑城郭以居之,制庐井以均之。开市肆以通之,设庠序以教之。士、农、工、商,四民有业。学以居住曰士,辟土殖谷曰农,作巧成器曰工,通财贷曰商。圣王量能授事。

四民陈力受职,故朝无废官,邑亡四民,地忘旷土“。

我不知道同时期或者更早时期还有谁如班固如此阐释一个理想社会。窃以为这样的阐述很有可能是中国古代典籍中最符合现代经济学的一段话了。

班固首先设定的,乃是市场的细分,并认为这样的细分将导致社会的稳定,这与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开篇就讲分工大致吻合。可叹二人相隔遥遥2000年也。古人关于理想社会的阐述何其多,但大多从伦理、皇权、道统的角度出发,比如柏拉图的《理想国》,老子的《道德经》以及后来的李嘉图等人的空想主义等等,这么看来,班固算得上是有经济学萌芽的大人物了。

宗白华先生显然在班固的话语体系里找到了新东西。接下来他的解释便引出了“自由民”之说。宗云:“周制诸侯、卿、大夫皆世袭,如祝史等官,世守其业。

到春秋时代,此种制度渐渐破坏,贵族下降为贫民,于是渐渐出现靠知识技能谋生之人,于是官学废而私学兴,自由民真正出现了“。

我个人对自由的理解,更多时候也是愿意从经济学的视角出发。作为一种具体的生活形态和权力形态,自由首先需要设定的基础,便是自由分工的市场前提,如果在一个未建设起充分的市场分工的社会里谈论自由,惟一的目的地,就是盲动。

我不知道宗白华先生在谈论“自由职业者”这一命题时,把时间划定在诸子时代,其本意是不是认为诸子百家时代是中国历史最自由的时代。这是一个宏大的命题,需要花费大量精力来研究,而宗先生仅仅用了1000字的篇幅,先提出观点,然后拉了一个大致的提纲,便草草结束。好在历史的细节摆在这里,多少年过去了,多少代人也过去了,对于自由,我们甚至连向往的勇气都不具备,就像宗先生所言:我们中国自从先秦诸子争吵以后,思想懒得连错误都没有了“,而有的人则刚好利用中国人庸懒、麻木、恐惧的集体无意识,彻底焚烧掉最后一点点自由的碎片,将专制、独裁的道统传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