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逸明:这才是中共的“八荣八耻”

以乱搞女人为荣、以一夫一妻为耻;

以贪污受贿为荣、以两袖清风为耻;

以溜须拍马为荣、以真抓实干为耻;

以欺压百姓为荣、以为民请命为耻;

以食古不化为荣、以改革创新为耻;

以颠倒黑白为荣、以披露真相为耻;

以官商勾结为荣、以遵纪守法为耻;

以独裁专制为荣、以民主自由为耻。

张祖桦:宪政民主救农民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和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

                        [美国]约翰.罗尔斯

 一位朋友给我寄来张英洪先生的著作《给农民以宪法关怀》。书中收录了张英洪关于农民问题及与之相关的社会问题的近四十篇文论。这些文章大多已在网络上转载,之前看过一部分,留下较深印象。此次系统地读了一遍,从中学到不少东西,也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

一、农民问题的实质是权利缺失

张英洪曾在《当代中国农民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一文中指出,农民问题实质上是权利问题。他说,三农问题研究中,我重点关注农民问题;在农民问题研究中,我又始终关注权利问题。有无权利,或者说,人权是否得到尊重、保障和实现,是区别民主与专制、法治与人治、进步与落后、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根本标志。故梁启超先生尝言:凡人所以为人者有二大要件,一曰生命,二曰权利。二者缺一,时乃非人”。

当代中国的农民问题林林总总,枝枝蔓蔓,看似复杂纷繁,其实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权利缺失。

比如,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人为地对农民进行身份歧视,限制农民进入城市工作和生活,侵犯了农民的自由迁徙权,造成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为国家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做出了巨大贡献,却享受不到应得的社会红利与社会保障。

又如,土地本是农民拥有的最宝贵财产,衣食之所出,生存之所系;然而曾几何时,中国农民对土地的财产权利却被政权给剥夺了。农民没有了对土地的处置权力,更不能享有任何处置收益。各级政府可以巧立名目、巧取豪夺,将本属于农民的土地据为已有,大发卖地财。而大批失地农民无处安身立命的生活状况却极为悲惨。

再如,农民的政治参与权被稀释得所剩无已。乡镇开人民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干部,没有几个是真正的农民。县一级开人民代表大会,几个以至十几个农民的代表权只相当于一个城里人的代表权。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更不用说了,近三千名代表中真正的农民没有几人。这样的代表制度,势必导致人数最多的农民“失语”。

农民应该享有的平等权也每每受到侵害。不久前《纽约时报》报导了一件案例:去年底,家住在重庆市郭家沱的何青志的十四岁女儿何源和她的两个同学在上学途中遭遇车祸死亡,这三个人的年龄相仿,住在同一条街、上同一所中学,但何青志女儿获得的赔偿却只是另两个受害家庭的三分之一,原因竟出自何青志的“农村户口”。现年三十八岁的何青志住在重庆郭家沱已经十五年了。他从邻居嘴里知道,由于他的农村户口,另两个拥有城市户口的受害者家庭,可以得到约三倍于他的赔偿。为争取女儿的平等权利和生命价值,何青志走上了依据宪法争取权益的路途。

结社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不幸的是,中国农民并未实际享有这一权利。农民想要组建农会、农协或其它自治组织,均会遭到来自政权一方的干预和阻止,甚至于被判处刑罚。所以,农民的结社权事实上被野蛮地剥夺了。这使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难以得到有效聚合与表达,在残酷的社会利益博弈中处于弱势无助的状态。

当前中小学及高等院校高昂的收费是对农民受教育权的严重歧视。《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技术和职业教育应普遍设立,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而对一切人平等开放。但是在我国,虽然名义上实行了九年义务教育制,但是实际上中小学学费高得出奇,各种乱收费名目繁多,高等院校又纷纷出台令农民望而生畏的高额收费,农民无法承担高额的学费,上学难成为农民最大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这种状况导致大批农民子弟辍学失学,其实质是对农民受教育权的剥夺。

正是由于农民的权利缺失,才造成了李昌平上书所说的“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现状,才造成了陈桂棣和春桃写的《中国农民调查》里的一个个催人泪下悲惨事件,才造成了农民的儿子孙志刚在城里打工因没带暂住证被强制收容并暴打致死的悲剧。

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说:“如果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大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并且有风险的,因为它注定会威胁到社会的稳定。”被称为“经济学的良心”的阿玛蒂亚.森说:“你不能凭部分的富裕和繁华来判断社会的快乐程度,你必须了解草根阶层的生活。”“当数百万人在一次饥荒中死去,我们就很难不去思考,有些极其罪恶的事正在发生。约束并保护着我们作为公民的权利的法律,一定以某种方式受到这些可怕事件的牵连。”(《饥饿与公共行为》)

二、农民的不幸缘于旧制度之恶

张英洪在书中指出,造成农民权利缺失与生活不幸的根源在于歧视性的制度安排。其中影响最深远的是户籍管理制度。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是立法者不顾1954年《宪法》对公民居住和迁徙自由权的规定而制定的剥夺农民人权的典型恶法。这部恶法人为地制造了歧视农民的二元户籍制度,从此,使农民不可避免地降为二等公民。农民被当成放牧的“动物”一样隔离在“农村”这个“牧场”内“不许动”。国家以“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为美名,实行“挖农补工”政策,通过人为的“剪刀差”等手段,牺牲农业支援工业、牺牲农村支持城市、牺牲农民扶助市民。在这种城乡二元格局下,国家就制度化地“安装”了一根“大管子”年复一年地从农村“抽血”滋补城市。这种不顾农民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的违宪性制度安排,使二三代农民为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据测算,1954——1978年,国家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巧妙地从贫苦农民身上“挖”走了5100亿元的巨额资金,1978——1991年,“剪刀差”累计高达12329.5亿元,20世纪90年代以来,每年“剪刀差”绝对额都在1000亿元以上。在这种对农民画地为牢的制度安排中,被死死捆住手脚的农民在1959——1961年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中活活饿死了数千万人,而据专家最近的研究,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其实并无“自然灾害”,恰恰相反,那“三年”倒是个“风调雨顺”的年成。

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也存在着对农民利益的严重忽视。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实行“耕者有其田”是历代农民革命的一面旗帜。中共当年之所以得到农民的拥护,主要原因就是它提出的“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和实行土改后将土地分配给农民。但中共夺取政权后很快就翻脸不认人,通过国有化与集体化将已归属于农民的土地悉数没收。农村土地名义上是集体所有,实际上是政府所有,所以政府可以用任何名目征收征用,而农民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只有有限的使用权。国有土地可以批租给市场,集体土地却只能由地方政府“代理”———当前,农地要转为非农业用途,合法通道只有“国家征用”,实际上也就是地方政府的征用。因为农民以及农民集体是没有转让或出租土地权利的,虽然他们是该土地的所有者。换言之,农地已经被法律置为砧板上的“待宰羔羊”,“所有者”的财产处置权只能任由法定的唯一“代理者”随意行使,而没有任何反抗或主张的能力。由于权利和信息的不对等,完全主动的地方政府掌握了对“公共使用”、“公平补偿”和“法律程序”的“最终解释权”———“代理者”越权轻而易举,傀儡“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自然得不到保障。这是农村土地违法现象日趋严重的症结所在。

著名农民问题专家李昌平先生在一篇文章中列举了“造成农民贫困的十八大制度”,如产权制度、财政制度、社会保障制度、金融制度、税收制度、资源的配置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就业制度、工资制度、土地制度、法律制度、科技推广制度、市场主体制度、户籍制度、招标制度、监督制度、代表制度等。这十八大制度象一台台功率巨大的抽水机,把农民的血汗与收益抽得一干二净。这些非正义的制度又象无数道铁索把农民捆得严严实实,不得翻身。

三、惟有实行宪政民主才能使农民获得彻底解放

张英洪先生在指出了农民问题的实质与根源之后并未止步,又进一步地提出了解决中国农民问题的主张,即书中的代后记:“只有宪法才能救农民”。根据他的论述:

宪法救农民,意味着农民可以平等地参与制定国家游戏规则。农民将不再是任人摆布的工具,而应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占全国总人口近70%的农民,就该有与之相对应的代表名额进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同时实行人大代表专职制,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全国人大几乎没有真正的农民代表(有些是挂农民名义的非农代表)构成的局面。

意味着一切歧视农民的违宪立法无效。一方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得违宪制定任何旨在剥夺农民自由权利的法律,国务院及地方政府不得出台任何与宪法精神相抵触的政策法规。另一方面,全面清理并果断宣布废除建国以来在苏联模式影响下制定的一切限制和剥夺农民自由权利的法律法规。像1958年出台的《户口登记条例》以及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歧视农民的一切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都应予以坚决废除。单独针对农民的农业税、特产税也必须取消。

 意味着农民在宪法框架内充分行使公民权利。农民可以自由组织农会,形成与政府和其他利益集团平等议价的合法组织;乡镇应该实行自治,其主要职能只能是提供公共服务,乡镇现行的收粮收税收费等职能应该完全剥离出去;领导干部自上而下的委任制应尽快废除,县、乡镇领导机构必须与村委会一样由所辖区域内的农民、居民自由投票选举产生和罢免;农民与市民一样都享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权,农民既可以选择到大中城市生活也可以选择到农村生活,既可以选择到甲城市生活也可以到乙城市生活,任何一座城市都无权设立进城门槛,也无权要求农民办理“城市暂住证”,正如农民无权要求那些到农村下基层调研的城市领导干部和到农村风景名胜区旅游的城市市民办理“农村暂住证”一样。

意味着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农民作为人数最庞大的、地位最低下的弱势群体,最容易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和强势利益集团的侵害。司法制度要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就必须确保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司法权不独立,自由就没有了;没有新闻自由,真相和正义就得不到揭露和张扬。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是农民自由幸福不可或缺的制度保障。

意味着作为身份象征的农民概念将在人们的记忆中远去,过去倍受歧视的传统农民将成为平等的共和国公民。

张英洪的这些具体主张和论述,我是赞同的。但我认为“只有宪法才能救农民”的提法却值得商榷。中国的问题并非出在没有宪法(仅1949年之后中国就有4部宪法),而是出在没有宪政、没有民主、没有法治。中国现行宪法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不可谓不详细,但是这些宪法权利大多得不到落实;由于没有违宪审查制度,加之司法不公,公民权利受到侵犯和践踏后很难得到救济。缺失宪政的宪法要么是政治权力的工具,要么如同一张废纸、没有多少实际用处。缺失民主的宪法则成为统治集团用来愚弄民众的迷天大幌和欺骗国际社会的遮羞布。因此,“只有宪法”是救不了农民的,惟有实行宪政民主才能彻底改变农民的悲苦现状。

胡适先生说得好:“宪政并不是什么高不可攀的理想,是可以学得到的一种政治生活习惯。宪政并不须人人‘躬亲政治’,也不必要人人都能行使‘创制、复决、罢免’各种政权,民主宪政不过是建立一种规则来做政府与人民的政治活动范围;政府与人民都必须遵守这个规定的范围,故称宪政。而在这个规定的范围之内,凡有能力的国民都可以参加政治,他们的意见都有正当表现的机会,并且有正当方式可以发生政治效力,故称民主宪政。”

张英洪先生所倡导的以“宪法救农民”其实就是“以宪政民主救农民”。故此,他书中的一篇文章题目就叫“农民问题呼唤宪政民主”。他认为,如果能从宪政民主的角度进行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那么,每个农民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就有了切实的制度保障,中国几千年来的农民问题的真正彻底解决也就为期不远了。

推荐:张英洪著《给农民以宪法关怀》,长征出版社2003年12月出版。

2006年4月

必须把改革的话语权交给公众

围绕着对中国体制改革的反思,社会出现了不同的声音。有学者指
出,这场争论的实质不是要不要改革的问题,而是如何改革的问题。
如果把所有反思改革的声音都看作是反对改革,那么,有可能会剥夺
公众在改革问题上的话语权。

事实证明,在改革的过程中,凡是尊重公众的意见,尊重公民在体制
改革上的发明创造,中国的改革就会取得巨大的成功;凡是不尊重公
众的意见,在体制改革上一意孤行,最终必然会导致失败。尊重公众
对改革问题的话语权,其实就是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

很遗憾的是,有些决策者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他们认为政府主导的
改革就是要超越公众普遍的价值判断,特立独行。部分学者打着理性
思考的幌子,在涉及到公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拒绝公众参与讨论。
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改革思维方式。

现代民主政治其实是一种公众普遍参与的政治,少数人左右多数人命
运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现代政治的核心价值决定了,政府的任何决
策包括改革决策都必须征得公众的同意。在政府行为中,不仅包括改
革的实质行为,而且还包括宣传改革的程序行为,信息的反馈行为
等。如果强行推行改革,固然能够在短期内获得成效,但从长远来
看,由于程序不合法,因而缺乏正当性和正义性。

当前的这场争论不是对改革内容的争论,而是对改革话语权的争论。
公众希望在权威媒体或者新型媒体上发出自己的声音,并且希望这些
声音能够传达到决策层,变为决策者重要的参考意见。而少数学者满
足于传统的信息传达渠道,他们不愿意听到现实生活中的不同声音,
不愿意看到自己的话语权被削弱。所以,面对社会上出现的所谓杂
音,他们的心态越来越不平衡,在有些时候他们甚至用不理性的声音
来回敬公众的批评。

其实,在现代民主社会,学术界的声音与公众的舆论并行不悖。学者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发表真知灼见。有时候学者的意见与公众的舆
论并不匹配。但是,学者决不会动用自己的话语权,或者动用自己的
政治特权,排斥甚至压制公众的声音。聪明的学者会从公众的舆论中
获取营养,并且通过与公众有效沟通,争取更多的支持。

可是在我国,由于缺乏文艺复兴的洗礼,学者普遍缺乏民主意识,即
使以弘扬民主正义为己任的法学界,也普遍存在着不民主的现象。面
对那些不同的学术观点或者反对自己的声音,有些既得利益者迫不及
待地动用一切手段进行打压。这是我国学术界最大的致命伤。

把改革的主导权交还给公众,首先就要尊重公众的改革话语权。如果
公众对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缺乏表达意见的权利,或者,
公众的意见被斥责为阻挠改革,那么,中国早晚会回到万马齐喑的时
代。只有最大限度地尊重民意,中国的改革才会取得成功。

当前在中国国内弥漫着一种特殊的伪精英主义,在学术界少数人由于
参与了公共政策的制定,掌握了社会话语权,因而不自觉地把自己打
扮成社会精英。这些人脱离群众,夸夸其谈,在整个社会营造出一种
不良的学风和文风。当公众对某些改革政策产生疑问的时候,他们不
是伏下身段耐心解释,而是居高临下,以一种不屑的口吻,指责公
众。

与西方知识分子不同的是,中国的知识分子“胜者通吃”,他们不仅
在学术界呼风唤雨,而且在决策层拥有话语权,他们在某些领导人那
里扮演老师、顾问、精神领袖的角色,随时随地的发表不负责任的言
论。这样的角色定位,决定了中国当代有影响的知识分子缺乏批判精
神,因为他们自觉地把自己看作是决策者。这些学术界的政治家、政
坛上的学者,唯恐自己的学术地位和政治地位陷落,所以千方百计地
巩固自己的政治地位,并以此来强化自己的学术霸权。正是在这种学
术政治化、政治学术化的大背景下,公众被彻底边缘化了。

中国当前出现的讨论,从表面上看是改革的问题,其实与改革没有多
大的关系。公众为了表达自己的不满,将自己的所有情绪都发泄在某
些“传道者”的身上,他们以这种方式表达自己的话语权被剥夺的严
重不满。而部分学者假借拥护改革的名义,希望借助于政府权力压制
社会的不同声音,这就使得整个社会呈现出一种压抑与被压抑、反抗
与被反抗的紧张状态。如果不了解这场争论的实质内涵,而故意将争
夺话语权的讨论转变为坚持改革还是否定改革的讨论,那么很可能会
正中某些学者下怀。

把改革的话语权交给公众,既是坚持改革正确方向的必然要求,同时
也是提高改革效率的最佳选择。决不能让少数人闭门决策,主导改
革,决不能让少数所谓的精英分子打着改革的旗号,损害公众的利
益。中国改革的目的正当性与程序正义性同等重要。决策者必须善于
倾听公众的意见,时刻关注群众的冷暖,切实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
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指导思想。

中国检察院将程翔案移交法院审理

 

【2006年5月3日狱委讯】VOA记者张蓉湘:由于涉嫌间谍罪被中国逮捕的新加坡海峡时报资深记者程翔一案,已经由检察院移交给法院审理,但是审讯日期还没有确定。程翔的太太刘敏仪呼吁北京当局尽快释放他,而香港记者协会则重申,希望中国政府以公平、公正与公开的手法处理本案。 

以涉及国家安全为由封锁消息

2005年4月22号,新加坡海峡时报驻中国首席特派员程翔,在广州被中国政府以替台湾国家安全局搜集情报、涉嫌间谍罪逮捕。在程翔被拘留期间,中国对外以牵涉国家安全为理由封锁消息,外界无法得知近况。 

程翔的太太刘敏仪星期一表示,她接到香港特区政府的通知,程翔一案已经移交法院处理,但目前还没有审讯日期。根据她的了解,虽然程翔一案移交给法院,并不代表检察院已经正式提出检控。 

法院最迟两月内决定审判日期

香港高等法院律师、程翔关注小组成员许天福表示,根据中国的法律,法院必须在一个半月之内,决定审判日期。 

许天福说:“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一般情况之下,人民法院收到检察院的案子,要在一个月内决定,如果案件复杂,可以延期半个月再决定。” 

熟悉中国法律的许天福说,程翔的案件送交法院审理,并不见得是个正面的发展,因为这代表检察院不会由于证据不足而释放程翔。不过,本案最终的审判权在法院,法院还是有可能以资料不够而宣判无罪。 

许天福说:“当然不是好的措施,最好的就是检察院觉得证据不够,就释放程翔。” 

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程翔被拘押

程翔被逮捕之后,包括香港以及美国等新闻自由组织纷纷公开声援。香港记者协会主席张炳玲呼吁北京政府公平审理本案,并且安排程翔与律师、家人和特区政府会面。 

张炳玲说:“当然我们香港记者协会希望他们能够公平、公开、公正地,把程翔的案件处理。”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4月20号访问白宫期间,美国照例敦促中国改善人权,而美国也拟定一份中国的政治犯名单,敦促北京当局释放。虽然目前无法得知程翔是否在名单之中,但是张炳玲说,美国的保护记者协会曾经写信给布什总统,希望美国对中国施压,要求北京当局释放政治犯,信中提到6个名字,其中之一便是程翔。

 

六四难属获补助是否是解决六四问题的理想模式?

 

【2006年5月3日狱委讯】自由亚洲电台申华采访报道/1989 年天安门事件死难者家属争取权益的组织“天安门母亲”的发言人丁子霖1号发表了一份有关六四死难者周国聪一案的声明。她认为周国聪家属获得政府的“困难补助”并不是解决六四难属诉求的理想模式。但是也有人认为,周国聪案所释放出的信息应该引起重视。周国聪是在1989年六四事件期间,在成都被警察从抗议示威现场带走后,被活活打死在公安局。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申华的采访报道。


郭飞雄接受自由亚洲电台专访

最近中国维权网站“天网”公布说,1989年六四期间被成都公安活活打死的、年仅15岁的周国聪的母亲唐德英已经获得四川地方政府七万元的“困难补助”,同时家人同意放弃今后就此事起诉的权利。

六四死难者家属组成的“天安门母亲”组织包括有一百多名在六四期间遇难的人士的家属。十多年来,他们勇敢地站出来要求重新评价六四事件,但是政府一直置之不理。丁子霖在声明中说,对周国聪母亲唐德英经过多年抗争、争取到一份困难补助表示欣慰。但她说,唐德英获得的款项是“困难补助”,并不是赔偿,特别是政府还要求唐德英签署不再起诉的保证,这说明政府并没有为六四事件认错。丁子霖在接受本台专访时特别强调了这点:

丁子霖还认为,周国聪家属作为六四死难者家属首次获得政府“困难补助”一事是具有标志性的。

正因为此,丁子霖认为,周国聪家属和四川地方政府达成的妥协并不是解决六四难属诉求的理想模式。

丁子霖在声明中还重申了“天安门母亲”们要求公正解决六四事件的三项诉求,就是公开调查,合理赔偿,并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不过丁子霖说,他们尊重周国聪家人选择不同的方式为死者讨回公道。

旅居美国的中国法律专家叶宁分析说,中国政府在长期不对任何有关六四事件的诉求做出任何积极反应之后,现在对周国聪家属做出“困难补助”的决定,是希望以最小代价,换取对六四问题的解决。

叶宁也和丁子霖一样,不赞同其他六四难属套用“困难补助”的模式,他说,区区七万元人民币怎能补偿得了家属多年的痛苦。他还说,家属签署息诉保证这个代价太大。

正在美国访问的中国维权人士代表郭飞雄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专访时认为,周国聪家人获得政府困难补助一事所透露出来的信息值得重视。

但是,按照丁子霖的说法,“困难补助”并不说明政府承认六四事件中所犯的错误。郭飞雄认为,应该一步一步地来。

郭飞雄也认同丁子霖的声明中对唐德英和政府签署“立据保证息诉”表示遗憾的观点。不过,郭飞雄说,这个保证是可以推翻的。

郭飞雄明确表示,寻求政府对六四难属的赔偿是解决六四问题的第一步,最终目标应该是寻求正义,实现民族大和解。

记者试图联系周国聪的母亲唐德英进行采访。多年来一直帮助唐德英和政府交涉的四川维权网站“天网”主持人黄琦告诉本台说,唐德英一家现在拒绝接受任何媒体采访。不过,黄琦透露说,一向坚强无比的唐德英不会停止继续向政府讨回公道。

据黄琦介绍,唐德英一家现在经济非常困难。黄琦说,要声张正义,也要先吃饱肚子。他说,唐德英主动要求黄琦的“天网”公开政府给他们困难补助一事就表明,他们不会停止向政府各部门继续申诉。

北京的辛德勒名单

北京的辛德勒名单

彭小明

 

【2006年5月3日狱委讯】约翰卡姆今年五十五岁。为了适应与中国人打交道,他改了一个既与原名音近,又颇有中文韵味的名字“康原”。他原先是一位美国化工企业雇员。当过香港美资企业联合会的主席,有一辆工作用车,一座别墅,还请了一位管家。这一切对于他来说都太资产阶级化,太物质享受了。他要改变自己,适应新的任务,就像美国人有时候喜欢这么干的那样。从此他成了一个探索者和请愿者,一个让善心的同龄人汇寄捐款,首先是做好事的人。 

康原从十六年前就开始在中国搜寻因宗教或政治原因身陷囹圄的囚徒。为了帮助这些人,他和他的雇员们爬梳几十种地方报刊,通过统计资料来摸索,研究专业刊物和公开可以接触到的法院文件,运用这类方法找到了大约五千名政治犯。他们属于不知去向的人,因为官方的说法是中国不存在政治犯。中国共产党的反抗者,地下教会的成员或者自由工会的会员,在幕后高层的眼里,跟平常的刑事犯没有什么区别。他们往往作为“煽动罪”、“破坏公共秩序罪”或者“扰乱公共安全罪”而判刑。 

康原说,这类事情在中国可是寻常小事。其他比如,只要监狱看守认为某罪犯不愿意表示认罪,就可以延长他的刑期,也是寻常小事。把跟异议分子的交往推向公众,是一种特殊情况。政治警察,法院也一样,对能把违法者和他们的罪行在地方报刊或专业刊物上公布于众很感兴趣。这样惩治“国家的敌人”一方面促进了迫害者的升迁,另一方面也可能震慑仿效者。一旦康原再次发现新的案件,他就打点他的随身行李,带上他的名单飞往中国。 

在那里近些年来他一直跟不少能提供帮助的人们保持着联系。他认识许多外交官、检察官和警方人士,凭他彬彬有礼的交际和博通中外的知识,俨然被视为一位中国的朋友。因此外交部接见了他。他提交了一份政治犯的名单,按照他的说辞,这些人有足够的理由提前释放。 

例如,康原最新的名单上就是纽约时报北京办事处的雇员赵岩,差不多一年半以前就被警察拘捕,一直都没有判决;另一个就是基督教牧师蔡灼华,2005年被判处三年徒刑,因为他曾经分发《圣经》给中国人。已经有四百名政治犯在两年时间里提前释放了,只因为他们的名字列上了康原的名单。 

在一个星期四的晚上,康原在一家北京的餐厅里,出现在各国记者的面前,作总结讲话,他的头发灰白,看上去比他的年龄更老成持重。他患有糖尿病,消耗体力甚多。他曾在几个月的时间里竟然瘦了十公斤。他的牙齿全部掉光了,新的全副假牙给他带来了不适。但是沉重的病痛并不能妨碍他十足的热情。“犯人名单肯定是有用的”。康原这样说。 

不言而喻,一切还要看那些干部的心情和政治大气候。美国总统要来访问了,或者某位高官要前往华盛顿了,中国当局提前释放若干政治犯的机会就增加了。此外,如果政治犯名字上了康原的名单,还有其他的好处。或许狱卒会对待他好一点,或许他会忽然额外新添了一床被子,或者还会有医生来为他检查一下身体,或者他竟能跟家属见上一面。 

康原估计,中国大约有一千名政治犯囚系在狱。公安一处和国安一处大约有三万名员警专门监控张贴抗议传单的人,打算游行示威的人,书写批评政府的信件的人,发表“发牢骚”诗歌的人,或者组织党派和工会的人。另外还有大约三万员警专门监视网路,搜寻博客和官方不喜欢的网站。 

什么人十分招惹注意,就会被送进监狱,或者丛林中的国营农场,要不就是送进精神病院,劳教所,或者劳改场。这些囚禁场所有时甚至竟然是隶属于铁道部门的机构。 

康原是在他的香港经贸生涯中从事针对北京的院外活动时开始转变成一位人权活动家的。1989年六四天安门屠杀不久,他坐镇华盛顿作为商会主席,力争给与中国贸易最惠国待遇,以便继续推动贸易。在一次与一名高干聚餐的饭局中,他忽然突发奇想,要求一点回报:请求释放一名刚刚被捕的大学生。事情就这样开始了。 

这闻所未闻的要求当然把宴会的气氛搞得很僵。但是几个星期之后,那个年轻人却真的出狱了。从此康原找到了他的天职。当生意和良心不能协调的时候,他在旧金山创办了对话基金会,并一门心思地关注那些囚犯们的希望去了。 

他不无乐趣地陈述着一宗最为著名的案件。被监禁长达四十年的西藏僧人桑波从拉萨市阴森恐怖的德拉普契监狱,以医疗方面的名义,被谈判释放了。桑波是北京所仇视的达赖喇嘛的追随者。从1965年开始被长期关押。有人曾对康原说,他本人根本不想要获得自由。这时康原终于被允许访问拉萨,接着桑波竟以七十高龄恢复了自由。现在他生活在瑞士的一所喇嘛寺中。 

调节协调,康原一直乐此不疲。也许这位已经变成人权活动家的美国生意人,此时此刻,他的二度生命如此度过,正觉得得其所哉。 

(原载明镜2006年第十期/网路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