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逸明:吴三桂冲冠一怒真是为红颜?

去年,曾有学者称李鸿章是中国近代史上背黑锅的冠军,在我看来,虽然李鸿章和外国列强签订了不平等条约,但是假如当时没有李鸿章,近代史也许会更加屈辱,因为李鸿章是大清帝国里唯一能与世界列强一争短长之人。

汪精卫、李鸿章都是曾被国人骂作“卖国贼”,当然,被人骂作“卖国贼”的远不止汪精卫和李鸿章两人。将历史上溯到明末清初,最具争议的人物莫过于吴三桂了。在很多的眼中,吴三桂和汪精卫、李鸿章可以说是一丘之貉,被牢牢地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吴三桂真的是“卖国贼”吗?单看吴三桂引清兵入关这件事,也许吴三桂百口莫辩。但是,从吴三桂在此前和此后的表现看,则大谬不然。早在明朝天启末年,吴三桂就已经与满洲人结怨。当时,吴三桂的父亲吴襄担任锦州总兵,一次被四万满洲人所困,结果被吴三桂率二十余名家丁救出。从那时起,吴三桂的孝勇之举就遍闻天下,有“勇冠三军、孝闻九边”的美誉。

可见,吴三桂之骁勇和孝道远非常人可比,在其父受困之时,他和二十余名家丁去营救,可谓是自不量力,然而,他却可以出奇制胜,成就四两拨千斤之神话。父母之仇不共戴天,虽然吴襄最终获救,但毕竟与满洲人已经结下了深仇大恨。

至崇祯四年(1631)八月,皇太极发动大凌河之役,吴襄在赴援时逃亡,导致全军覆灭,祖大寿降清,孙承宗罢去,吴襄下狱,乃擢吴三桂为辽东总兵,镇守山海关。史载吴三桂部“胆勇倍奋,士气益鼓”,可见,吴三桂部是明末最后一支有战斗力的铁骑部队。虽然吴襄并未被清兵杀害,但大凌河之役的国耻家仇却足以令吴三桂怀恨终身。

那之后,清兵仍然时常犯边,企图进军中原,但是,因为有吴三桂的全力镇守,清兵只能在自己的地盘上觊觎明朝疆土。吴三桂在辽东总兵的位置上一座就是13年,到了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初,李自成破大同、真定,最后直逼北京。崇祯皇帝深知吴三桂之智勇双全,于是加封他为平西伯,令其放弃宁远(今辽宁兴城)入卫京师。等吴三桂奉旨入援京师抵达河北丰润时,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军已进入北京,崇祯帝自缢煤山,北京沦陷,吴三桂只得撤兵退保山海关。

此时的大明王朝可谓是内忧外患,内有李自成谋反,外有清兵侵扰。李自成进京后,曾多次招吴三桂归降,但吴三桂一再犹豫。常言道:“忠臣不事二主,好女不嫁二夫”,倘若归降,或许可以加官进爵,保荣华富贵,但是,却会留下千古骂名。吴三桂一向是忠心耿耿,绝不会在李自成的面前躬身屈膝。

吴三桂的部队虽然骁勇善战,但和当时李自成的起义军相比,仍然显得势单力薄。假如吴三桂选择决一死战,最终的结果自然会是惨败,不仅不能挽狂澜于既倒,而且还会搭上自己的身家性命。此时此刻,唯一可能帮吴三桂挽救大明王朝的只有清兵,但是,引清兵入关毕竟存在很大的风险,即使借刀杀人成功,自己也可能被杀。当然,如果不选择这条路,明朝和吴三桂也只能是死路一条。

加之吴襄已经被李自成拘押,并被施以酷刑,而吴三桂的爱妾陈圆圆也被李自成抢去,权衡之下,吴三桂最终选择了铤而走险。吴三桂上书清睿亲王多尔衮,请清兵入关灭贼。李自成闻知此讯,亲率大军十万奔赴山海关攻讨吴三桂。山海关之战,吴军初败,多尔衮率清兵入关后,吴三桂与清军联合大败李自成,受清封平西王。

1644年4月23日,李自成大怒,斩杀吴襄于永平(今河北卢龙)城西范家庄,并将他的首级悬挂在高竿上示众,回师京城后吴家三十八口惨遭灭门。为了不让大明王朝灭亡和不让李自成实现君临天下的异志,吴三桂可以说付出了太沉重的代价,如果他只为一己之私考虑,绝不会选择与李自成势不两立。明代著名文学家方孝孺曾因为拒绝为燕王朱棣草拟即位诏书,结果被诛十族,吴三桂和方孝孺相比,家族命运同样是惨不忍睹。

历史很多时候都不由人的意志为转移,李自成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的皇帝运会昙花一现,而当时的人们也绝不会预料到满清会入主中原。至今广为流传的宋代诗人邵雍《梅花诗》第四节有云:“毕竟英雄起布衣,朱门不是旧黄畿。飞来燕子寻常事,开到李花春已非”,这几句诗若有所指,难道个人和国家的命运在冥冥中已经注定?

吴三桂在清兵入关后虽然被封平西王,但他的内心并未真正归顺大清,因其雄踞一方,顺治皇帝虽有剔除他之意,但一直是有心无力。直到康熙皇帝即位后,对吴三桂的威胁才真正开始。康熙皇帝提出削藩后,遭到了吴三桂的巨大阻力,有相当一段时间,英明神武的玄烨几乎被吴三桂逼到墙角。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敌国破,谋臣亡”,对于入主中原的满清皇帝而言,吴三桂当年的开关可谓是功不可没,当然,满清皇帝也很清楚,吴三桂其实也只是想利用清兵而已。历代的开国功臣为何往往不得善终?就是因为很多都自恃功高,让皇帝感觉到不安全,所以,明智的功臣会懂得功成身退。范蠡之所以最后要泛舟五湖,就是因为他深谙越王勾践是一个只能共患难而不能共富贵之人。

康熙提出削藩,对于吴三桂而言是一个危险信号,因为一旦削藩成功,自己很可能就会被杀害。康熙起初想不费一兵一卒来实现他削藩的宏愿,但是,年迈的吴三桂却老谋深算,对康熙的心思一清二楚,想方设法地不与康熙面对面接触。在表面的君臣关系被打破后,吴三桂与康熙只能是兵戎相见。无奈,虽然吴三桂在云南揭竿而起后获得诸省响应,但最终还是被雄才大略的康熙踏平。

康熙与吴三桂之战其实并非没有悬念,康熙打败吴三桂只能算是险胜,如果当时稍有闪失,历史就得改写。吴三桂一生戎马倥偬,国破家亡悲剧集于一身的他需要承受比常人多得多的痛苦与悲伤。他是大明王朝忠心耿耿的将领,却也是大清帝国不折不扣的逆臣。从吴三桂英勇救父到最后的挥师北上,吴三桂无论如何都不应该与“卖国贼”的称谓挂钩。

中国的历史是成王败寇的历史,而一般的国人也喜欢以成败论英雄。吴三桂引清兵入关本意是想借清兵剿灭李自成,但不幸的是,清兵虽然帮他实现了剿灭李自成的愿望,但也让他复明的愿望永远化为了泡影。谈起吴三桂,不能不提到历史上的另外一个人,那就是战国时期的楚国大夫申包胥。

楚人伍子胥因父遭谗被害而出逃至吴国,并于楚昭王十五年(公元前506年)用计助吴攻破楚国都城郢。危急之际,申包胥赴秦国求救,但秦哀公对是否出兵犹豫不决,申包胥就哭秦庭七日,秦哀公终被其诚意感动而出兵救楚。楚国最终因为秦国的援助而得以复国。

吴三桂和申包胥的举动并无本质的区别,只是结果不同而已,倘若清兵入关以后,在剿灭李自成后能自觉退出,吴三桂也许就会像申包胥那样风光无限并名垂青史。很多人都爱说吴三桂引清兵入关是因为冲冠一怒为红颜,这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为了吸引读者,小说家可以这么写,但作为学者,如果也这样人云亦云,则不禁令人悲哀。

2010年8月2日

余  杰:我们从哪里步入了通往奴役之路?

近代以来,中国知识分子最大的愿望便是以文化变革来实现富国强兵和民族复兴,五四运动即此思路发展的巅峰。治思想史的学者林毓生、张灏诸先生均认为,五四运动之激化导致此后共产主义的兴起、中共的夺取政权以及文化大革命的发生。此观点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提出之后一直在学界备受争议。迄今为止,如何看待五四运动正负两面之遗产,在中国知识界仍悬而未决。故此,探究五四运动的当事人之回忆录,可以回到历史之现场、理清历史之脉络、找寻历史之真相。五四运动的学生领袖和中共早期领导人罗章龙的回忆录,二零零五年在美国溪流出版社出版。这本回忆录的笔墨主要集中于罗章龙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学术和政治活动,几乎不臧否中国建政之后的历史。然而,此回忆录仍然只能在美国的一家中文出版社出版,这既表明中国大陆缺乏基本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亦说明中共当局一方面大肆宣扬其“建国大业”,另一方面却又对真实的历史避之唯恐不及。

罗章龙是北大马克思主义研究会的创始人之一,是中共早期学运和工运的核心人物。但是,当中共的活动重心由学运和工运移至农村的暴力革命之后,他便走上了与湖南老乡毛泽东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因为反对共产国际对中共内部事务的粗暴干涉并试图在党内发展反对派,罗章龙被开除出党,此后遁入学界,不问政治。在中共建政之后,由于早年与毛泽东当年有过个人友谊,他是极少数没有遭受残酷迫害而得以善终的中共早期党员之一。在北大就读期间,除了从事学生运动、研究和传播马克思主义之外,罗章龙投入颇多时间和精力所做的一项工作,便是组织“非宗教同盟”。在这本回忆中,他透露了这一看似独立的组织与中共及共产国际之间的联系。作为中共外围组织的“非宗教同盟”,严格执行中共的政治、社会和宗教政策,并在人力和财力上提供支持,罗章龙写道:“北方区委对这件事很重视,认为在思想上是反对唯心主义,宣传唯我主义,在政治上是反对帝国主义,在教育上是反对文化侵略。当时党中央也很重视此事,认为北方区发动反宗教运动是意识形态的重要斗争,足使帝国主义、中国统治集团惶然不安!”一九四九年中共建政之后,“非宗教同盟”鼓吹的宗旨,终于落实为当局的宗教政策。因此,探究中共建政以来宗教信仰自由的缺失,以及人权状况的恶化,“非宗教同盟”堪称一个不可忽视的源头。

“非宗教同盟”是中共的外围组织

在西方,宗教信仰的自由被看作是一切自由与权利的基础,没有宗教信仰自由,其他所有的自由与权利便是空中楼阁。英国的清教徒之所以要乘坐五月花号远赴新大陆,并怀着“山上之城”的信念缔造美利坚合众国,不是为了寻求财富和拓展殖民地,乃是为了反对英国国教的压迫并捍卫宗教信仰的自由。这就是五月花号的远航与郑和下西洋之间的根本差别。在中国,“敬鬼神而远之”的儒家传统,虽然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宗教迫害和宗教战争,却也因而使得宗教信仰自由不受重视。近代以来基督新教进入中国,由于这一过程正好与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同步,使得反帝与反基督教划上了等号。虽然中国出现过太平天国这样的将已经民间宗教化的基督教作为农民起义的新意识形态的尝试,但在更多的时候,基督教被迫充当了中国的排外运动的箭垛,如义和团运动中拳民便屠杀了许多无辜的西方传教士和中国教民。而当马列主义传入中国之后,中国的知识阶层则以为寻找到了一种更加高级的反帝反封建的武器,以此种兼具“政治正确”和“科学精神”的马列主义理论为支撑,开始了对“政治不正确”且“不科学”的基督教的讨伐。

罗章龙在回忆录中承认,“非宗教同盟”是五四运动的果实,而刚成立的中共乃是其幕后推手。在一九二零至一九二一年间,一群北大哲学学会会员及北大马克思学术研究会会员开始探讨科学与宗教的问题,认为倡导科学就必须反对宗教,而在各种宗教当中,基督教是最应当被打倒的。他认为:“近世基督教号称有教徒四亿三千万,其中百分之五十属罗马教,百分之二十属耶苏教,希腊天主正教约占七千万人。在中国信仰基督教教徒,近百年间,随年代时有增加,清朝以还外国牧师泛滥南北,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为侵略者作伥。”所以,他坚持基督教问题应优先提出:“基督教自十七世纪以还,自西方随重商主义、资本主义传入中国,结合中国专制主义,乃形成一种不良信仰,为非作恶,变本加厉,造成新的社会灾难,至近世纪而益盛。因此对基督教应追本穷源,从思想领域加以澄清,方能拯溺扶颓,祛除痼习。基于上述理由,所以当时反宗教思想与运动便集中火力于基督教。”这一看法显然不符合西方历史和中国历史的真实情况,宗教改革与近代西方民主制度之因果关系,这群激进青年避而不谈倒还情有可原;而基督教进入中国之后,大力发展近代传媒、医疗、慈善、教育等事业,不遗余力地反对中国人以为天经地义的残害女婴、买卖人口、女子缠足、吸食鸦片等恶习,帮助中国由不文明状态进入文明状态,这些贡献岂能一笔抹煞?

罗章龙在回忆录中描述了“非宗教同盟”的成立过程、宗旨目标及主要活动。“非宗教同盟”(Un-Religion Bunde)由北大师生联合国立八校师生共同发起,其基本成员以马克思学说研究会会员为基础,采取广泛方式,联络了北京各校的部分师生,“在北京方面的会员后来发展到二百余人”。该组织的纲领由罗章龙与李墨耕共同起草,宣称首要是反对神道设教,肃清迷信,解放思想,反对玄学,为科学大众化开辟道路。其次是打倒封建思想,发扬民权主义,为民主政治奠定基础。他们在各地组织演讲会,在媒体发表宣言和文章,并出版专题书籍。比如,他们编辑出版了《中国教毒图(分省)》,“此图系将各省耶稣教流毒情形,详细绘出,按教堂的实数一一表明,并有教毒总图两幅比较教毒蔓衍的情况,以及蔡元培先生反对宗教的论文,编定成册出售”。

沉溺于民族主义、民粹主义和科学主义的知识分子对宗教信仰的敌视

“非宗教同盟”的理论基础相当庞杂,有民族主义、民粹主义和科学主义等等。这些思潮一进入中国便迅速发酵,攫取了无数热血青年的心志。后来,又被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所整合,成为中共夺取大陆政权的思想武器,一直到今天这三大意识形态仍然在中国社会占据着主流位置。当时,罗章农编辑出版了《非宗教论》一书,“是一本反应当时思想战线斗争的重要文献,曾一时风行全国”。该书广泛征稿,网罗了当时一大批一流的知识分子批判基督教的言论:“我们第一次汇集非宗教的同志的言论,得了萧子升、罗章龙、罗素、蔡孑民、张耀翔、陈仲甫、周太玄、吴又陵、李幼椿、李石曾、李守常、汪精卫、朱执信、王抚五诸君的文字共数十万言。”虽然当时中国知识界左与右的分歧和对立已经出现,但在反对基督教这一问题上,左右两边的知识分子意见却惊人地一致——在若干社会议题上他们针锋相对,这是他们难得保持一致的时刻。比如,不赞成共产主义的北大校长蔡元培,“在思想上反对各种宗教,主张以美育代宗教,所以力赞此议”。而作为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的北大图书馆馆长李大钊,更是大力支持“非宗教同盟”的活动。而正在南方重组的新国民党,其党魁孙中山虽然是基督徒,但由于施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政策,亦默许“非宗教同盟”的做法,所以许多国民党背景的健笔也为《非宗教论》一书撰文。

“非宗教同盟”活跃于五四之后和北伐之前,由于吸取了苏俄共产党的新的组织和宣传方法,故而以最小的人力和财力获得了最大的果效,让多年来致力于传教和社会福利工作的教会拙于应付、被动挨打。中国教会长期忽略打通神学与社会的学术与文化研究,故而一旦反宗教的浪潮袭来的时候,不知如何应对。其实,这些左派青年的观点极为浅薄、粗陋和专断,根本不值一驳。比如,《我们何故反对宗教》一文指出,“宗教是社会革新的大障碍”,“任何宗教都是建立在神秘的基础上的,是违反理性的。宗教的一个绝大谬误的见解,就是崇拜偶像的存在。……我认为宗教是人类精神上一层极深厚的壁垒,是人类进步的极大障碍,应大声疾呼‘打破宗教!’”作者得出如下之结论:“宗教的成绩只有杀人,战争,遏抑个性,阻碍进化。纵然有一二无庸反对的地方,也不是他们的特有性,并且常有利不胜弊的危险,我们于此应该寻求其他方法——科学的方法——去代替它,决不是因循苟且可以了事的。”作为北大高材生的罗章龙的理论水平,算是中共早期领导人中的佼佼者,但这些言论差不多也就是文革中红卫兵的大字报的水平而已。

总结起来,“非宗教同盟”的主要论点为:一,宗教迷信神权及祭司,与科学对立;二,宗教定于一尊,与民主不相容;三,宗教派生之变象宗教(教条主义)亵渎人类尊严,祸害与宗教无异,四,铲除宗教与变相宗教后,人类始获真正自由与平等;五,政治应与宗教及变相宗教分离,否则便成为专制独裁与暴政。此五点看法,后来即演变为中共的宗教政策。批评和反对某一种宗教,固然是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的一部分;但是,敌视所有的宗教,取消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便越过了现代文明社会的底线。在此意义上,“非宗教运动”是义和团运动的“第二波”。然而,偏偏就是这些口号式的、非此即彼的说法,让许多年轻人引以为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非宗教同盟”的这些看法,基本上是继承法国大革命和俄国革命的传统,宣扬铲除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创造一个“人定胜天”的新世界。殊不知,在这个新世界里,民众却沦为独裁暴政的牺牲品:当宗教信仰自由被摧毁之际,也就是人类无法维持其良心的自由之时。四川诗人流沙河说,凭我的体验与感受,凡是打菩萨毁庙宇了,就预告劫难来了,不仅这半个世纪是这么预警,过去张献忠、洪秀全也是这么打菩萨作灾难序幕呢。一个政权试图以政治力量消灭宗教信仰,就预示着个人自由全面的、彻底的消亡。当晚年的罗章龙心惊胆战地旁观文革的狂潮的时候,有没有对作为始作俑者之一的自己当年的种种做法作深切的反省呢?

被遗忘的捍卫宗教信仰自由的声音

对“非宗教同盟”的言行公开表达不同意见的,不是教会,而是极少数保守主义知识分子。一九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北大教授钱玄同、周作人、沈兼士、沈士远、马叙伦等发表宣言,反对“非宗教同盟”及其发起人,斥责反宗教运动违反约法与宪章。梁启超于四月十六日在哲学社发表公开讲演,题目是“评非宗教同盟”,斥责反宗教运动违反约法与宪章。罗章龙将这些批评者统统归入“国内宗教迷信者”的行列,其实这些人大都不是基督徒或宗教信仰者。他们之所以在“非宗教同盟”得到民意支持、对基督教展开攻势时仗义执言,不是对基督徒的“护教”反应,而是对以宗教信仰自由为根基的个人自由和作为临时宪法的《约法》所代表的法治精神的保卫。

在这场论战中,周作人是反对方的主将,他说:“这回对于宗教的声讨,即为日后取缔信仰以外的思想的第一步”,“思想自由的压迫不必一定要用政府的力,人民用了多数的力来干涉少数的异己者也即是压迫”。虽然他不是基督徒,但他对基督教颇有好感,甚至主张“在中国不提倡宗教则已,如其必须提倡宗教,恐怕孔佛耶三大宗教比较起来,还是耶教适宜些,因为佛教的性质……是向后的,而孔子的思想太缺乏奋斗的精神,所以比较起来,耶教或者可以有矫正现在中国的地方”。他在《圣书与中国文学》一文中明确提出“现代文学上的人道主义思想,差不多也都从基督教精神出来”,在《山中杂信》一文中又进一步主张“要一新中国的人心,基督教实在是很适宜的。极少数的人能够以科学艺术或社会的运动去替代他宗教的要求,但在大多数是不可能的。我想最好便以能容受科学的一神教把中国现在的野蛮残忍的多神——其实是拜物——教打倒,民智的发达才有点希望。”

周作人敏锐地看到了“一神教”的基督教不是迷信而是现代科学的滥觞,也看到了基督教是近代人道主义思想和人权价值的源头活水,堪称五四那一代知识分子当中思想最深刻的一位。可惜,随着五四之后中国社会思潮的日益激进化,周作人和他的思想亦日渐边缘化。先知式的人物在故乡从来都不受欢迎。更为遗憾的是,在教会内部以及一些基督徒知识分子(如冰心、老舍)那里,我们没有看到类似的清澈而明智的回应。而中国社会的普罗大众,更是没有意识到独裁专制的猖獗,始于良心的自由和言论的自由的被剥夺;而良心的自由和言论的自由的消失,又始于宗教信仰的自由的丧失。百年来,中国人所遭受之暴政愈演愈烈,而这些暴政偏偏又是“没有信仰的大多数”主动选择的。

今天,我们仍然生活在“非宗教同盟”营造的一种社会氛围之下,二零零九年的法律援助组织“公盟”被查封事件和北京最大的家庭教会之一的守望教会被赶出聚会场地事件,本来具有同样的重要性,但公共知识分子和社会舆论,对前者的关注千百倍于对后者的关注。对此,我不能不深感忧虑:如果今天的中国人仍然无视宗教信仰自由的重要性,那么良心的自由与普世的人权便无从实现。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

四川成都

姜维平:大连国安局内部丑闻

在我最初的印象里,国安局是神秘的,也是高尚的,因为从童年时,共产党对我们的洗脑教育,就把反间谍的卫国战士的光辉形象,刀一样镌刻在我们的脑海里,使我们对国安特工佩服不已,直到后来梦想和盲从的破碎,来自本身的被专制统治者的诬陷迫害,从2000年底开始,我才知道了,中共国安由于缺乏监督制衡,已被野心家所利用,在大连薄熙来当政时尤甚,其已改变了工作性质,不仅贪腐成风,而且内斗激烈,已堕落成排除异己,枉法追诉的可怕的工具!

车克民,连跳三级,资产千万

车克民,在大连的80年代初,不过是旅顺海军基地的一个志愿兵,名不见经传,据熟悉他的人讲,他来自乡下农村,家庭出身贫寒,只因一个偶然机会认识了当县委副书记的薄熙来,成了他的生活秘书,从此,命运发生了突变,原来,他转业后回到金县,会几手绝活,一是做饭炒菜,二是驾驶车辆,三是武术散打,于是,被刚到金县创业的薄熙来看中,当然,他还有一个更突出的特点:他无比忠于薄书记,那时薄熙来带领几个小兄弟,经常东游西逛,混吃骗喝,指手划脚,欺世盗名,老百姓无不切齿痛恨,有人对公子哥薄熙来说,要不是你有后台,我非打你“满地找牙”。。。。。。总之,薄书记与金县农民关系紧张,又动辄扰民,故怕遭到报负,车克民便派上了大用场,最初,他是县委机关小车班司机,专给薄熙来开车,不论白天黑夜,风雨不误,为了给他料理杂物,长年不回家,老婆听说他跟着薄熙来四处鬼混,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就愤而与其离婚,但他满不在乎,他说,薄书记就是我的再生父母!这靠山我跟定了!

果然,从1988年开始,随着薄熙来,由金县书记高升大连市委宣传部长,一人得势,鸡犬升天,他也由以工带干,成了科级干部,有组织部的官员发表了不同意见,说他没有任何文凭,连小学都没毕业,不能提拔,薄熙来大怒,说,你把他送到党校补课不就行了吗?哪想,此人不仅五短身材,肥头大耳,贪吃懒睡,而且,智商十分低下,斗大的字不识一筐,根本无法进修,薄熙来为了拉拢他,拨专款给党校,找人考试打小抄,才勉强使他混了个大学本科中文系函授文凭,接着,薄熙来又在当大连市长后,把他提拔为正处级干部,名为“市政府薄办主任”,于是,此势利小人发迹后,连走路的动作都变得摇头晃脑,不可一世,他不仅包养情妇,索贿受贿,敲诈勒索,上窜下跳,成了薄熙来的大管家,号称“大连第一秘”!其胆大枉为,贪婪成性,罪行滔天。据大连开发区湾里乡一位领导披露,他利用国安局的监听手段,得知一外商要投资购买一大片土地,他知道有利可图,立即派特务把那个老板以嫖娼为名抓起来,再讲条件后释放,不久他以中介者招商引资为名,一次性从这个合作项目里拿走了人民币80万元,还外加高档住宅一套。湾里乡一位领导说,这种事光在一个乡,他就干了6起,他成了一个暴富的千万富翁!

1999年,薄熙来当了大连市委书记,又把他提拔为大连安全局长,由于他口碑太差,人大常委集体抵制,不通过任命,薄熙来又改任他当安全局党委书记,专门选了一个没有主心骨,见风使舵的特务万国涛作魁儡局长,实际上,还是车克民独掌大权,从此,车书记登上了正局级干部的宝座。在他的领导下,大连国安局的职能,由反间谍变成了内斗,他和薄熙来一起制定了黑名单,不仅批评他的记者,骂他的老干部,而且,与薄熙来旗鼓相当,势均力敌的党内同事,都被记录在案,受到24小时卫星定位监控,大连市原纪委书记王某智说,连市委书记于某祥,公安局长王某奎,总工会主席高某等人的电话均被监听了!为了遮人耳目,车克民亲自给特工派任务,全是单人行动,连他们的直属上级,都不知道每个人整天干了些什麽!尽管,大连官场人人自危,对立派干部刘某滨,高某,张某宁等人相继入狱,极大地破坏了党内工作纪律和社会风气,但薄熙来青云直上,他本人也步步高升,富得流油,民众惧怕,被人们送一个绰号:“薄熙来的戴笠!”

郑义强,强买强卖,一夜暴富

别看郑义强是国安局一处的科级干部,但攀上了车克民这棵大树后,立即摇身一变,身价百倍,他横行霸道,江湖闻名。他原为社会上的地痞流氓,与杀人犯乔立夫为师兄弟,{九十年代初,在东莞杀死台商的黑社会分子,已执行死刑}同拜大连江湖武林高手邓某立为师,后来入学辽宁师范学院中文系,毕业后分配到大连国安局,又披上了公务员的合法外衣,其打着反间谍的旗号,假公济私,暗渡陈仓,在社会上吃卡拿要,穷奢极欲,无恶不作!

1999年,据曾旅居日本,家住大连八一路三环公寓的老华侨程先生披露,郑义强的老婆在某外贸公司做业务经理,专往日本销售轻纺产品,但由于对手林立,竟争激烈,她一度生意不佳,于是郑义强通过监听电话,得知程先生有海外客户,就找到他连唬带诈,逼迫他把大笔生意给了郑义强的老婆,使她一夜致富,而老华侨蒙受重大损失,他对我说,安全局变成了他家的了,他想干什麽就干什麽!郑义强还威胁他说:这是“国家机密”,你如果把我真实身份透露了,就够判10年刑的!吓得程先生一边向我诉苦,一边悲伤地说,等我死了,你再报道吧!

彭东辉,吃喝嫖赌,玩遍大连

在大连繁荣“娼”盛的色情场所,均有国安局特工的忙碌身影,他们美其名曰“工作需要”,因为自从薄熙来当了大连市长,歌舞酒楼,桑拿洗浴,鸡鸭成群,遍地开花,不仅薄熙来居住的西岗区长江路598号万达公寓底层公开办起了妓院,由原国安局副局长杨某东当老板,而且,几乎所有的大连妓院老板,都熟知彭东辉的光辉形象:眉清目秀,一表人材,毕业于辽宁大学,却骨子里地痞派头,他一身名牌服装,油头粉面,脖子上挂着一个价值8万元的金项链,永远是色迷迷的眼神,专门寻找漂亮的小姐,他的口头禅是:一天不打一炮,睡不着觉!但经常彻夜嫖娼却从不付账。只有开店的老板代劳,否则,他就叫来派出所民警扫黄,所以,老板们背地里骂他说:打炮不给钱,还往小姐裤裆里撒尿!

2007年,薄熙来已离开了大连,但是,秘密特务彭东辉的嫖娼恶习依然不改。据大连杏林街派出所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描述说,每当半夜,彭东辉身着便装,四处猎艳。有一次,又在大连铁路文化俱乐部附近的一家桑拿,与一个哈尔滨来的小姐上床,正巧那女子认出了她,说他在1999年也打她一炮不给钱,她就叫他这回一起结账,彭东辉拿出国安局的证件吓唬她说:妈的,我玩你,是瞧得起你!我火了,把你当日本特务抓了,送到看守所去!吓得老板和小姐都点头哈腰,赔礼道歉,事后此故事在大连传开,人们戏称他是”日本大炮!”

王富选,尔虞我诈,被同事暴打

大连国安局的部门一共7个处,但被薄熙来重用的就是一处,即刑侦处,因为车克民,万国涛之流要按照主子的眼色栽赃陷害某人,首先要靠这一关,它的处长就是自称“包公脸”的王富选,其人长得圆脸浓眉,三角眼,猪下巴,大黄牙,十分阴险狡诈,他把安全局反间谍的职能忘到脑后,千方百计地为薄熙来的内斗服务,多年来伪造证据,移花接木,徇私枉法,坑害了无数好人,为党内权斗立下汗马功劳,薄熙来没少给他发奖金,而且,他还通过敲诈勒索等卑鄙手段,从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友手里大肆敛财,已达到惊人的不择手段的程度,不用说房产,现金,连2000年底我太太托他转给我的价值500多元的药品,也据为己有。

王富选处长不仅在社会上干尽了坏事,而且在局里也阳奉阴违,离间外挑,搞得同事之间,互相猜疑,内斗不止,原本国家安全部规定,外出调查案情,他不能暴露身份,但为了搞特权,混吃混喝,他和同事们经常用安全局当招牌,欺压它人,谋取私利,一旦被举报,就把直接责任推到某下级身上,久而久之,矛盾累积,必将暴发。

据知情者透露,2002年3月的某一天,王富选正和几个特务在一家酒店大吃二喝,胡吹乱泡,酒酣耳热,忘乎所以之时,忽然一个同事,猛然冲进包房,抓住他的领带,把他拖在地下,挥拳暴打了20多分钟,他眼歪嘴斜,鼻子流血,脑门青紫,一度休克,连围观的同事都不劝架,结果他受了重伤,不得不请假休息了半个月。最荒唐可笑的是,打他的特务和薄熙来的秘书车克民是铁哥们,他只能吃了哑巴亏!大连国安局的一个特务说,他太坏了,连局里的所有人,没有不恨他的!不过,像狗一样为主子服务,使他爬上了刑侦处长的位置,所以,等薄熙来调离大连之后不久,他被勒令提前退休了,郑义强接任处长。据说,直到今天为止,他如果出门办事,还不得不戴个大墨镜,把眼挡住,他担心过去被其整过的人认出他来,再一次挨打!他对朋友无可奈何地说,薄熙来当了政治局委员,却把仇人留给了我们!安全局不安全啊!

2010年7月17日于多伦多

綦彦臣:中国房地产过度资源化

(一)房地产资源化小考

房地产作为一种分配资源,源於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的罗斯福新政,其标志是一九三三年《住房法案》的颁佈。有了这个法案,才有以保障城市居民住房为己任的HOLC(房主贷款公司简写)。

当今美国,欧巴马正在努力捍卫在次贷危机中失去赎回权家庭的住房权利。初步估计:二千七百五十亿美元的拯救资金,大体可为九百万个遭受次贷危机冲击的家庭提供重新获得住房的机会。欧巴马的这项大笔开支大约相当於人民币一万九千亿,不到中国去年十万亿信贷的两成。然而,中国十万亿信贷推涨了房价,使越来越多的底层家庭失去了获得住房的机会。

比较中美两国的相关情况,人类的政治哲学遭到了巨大的嘲讽:从毛泽东到胡锦涛,六十年来,中国的社会主义成份越来越少,权贵资本主义越来越盛行;从罗斯福到欧巴马,七十多年,美国的社会主义成份越来越多,权贵资本主义越来越式微。激进的异议人士痛骂中共“挂羊头卖狗肉”,而实质是:不但没有“狗肉”来代替“羊肉”,底层社会连啃骨头渣以“补钙”的机会也越来越少了。这是因为经济自由全面倒退,以权力资本化表现的权贵资本主义已到了极热地步。中国古语有云“丧心病狂生於极热”,案於此语,权贵资本主义也已经达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经济适用房作为一项资源,政治权力侵佔了绝大部分,是公开的秘密。

(二)经适房被有权阶层把持

今年五月份,发生在陕西眉县的丑闻由於实在太过份,官方媒体不得不曝光以息民愤。官媒报道说:“经适房八成被内定,副科以上领导佔一半”。类似的问题在全国很普通,只是陕西眉县官员“吃得太狠了”或曰“吃人不吐骨头”,才惹怒受排挤的草民,他们开始闹事儿,以至於给媒体闹出“新闻线索”来。

比陕西眉县闹得更出名的是河南郑州市的中原区.去年六月份,该区以建经济适用房为名,徵地为官员建别墅。媒体採访时,该区一官员反问记者“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官员们借助党权资源再去追寻其所衍生的经济资源,是非常自然的事情。被媒体曝光的山西岚县,所规划的经适房均超过六十平米的国家限制标准,从八十到一百七十平米不等。岚县包括其上级吕梁市的所有经适房均未向社会公开销售,全部被政府系统的内部人购买.

依据以上三个案例推测:全国已建成的经适房,最多只有百分之三十五卖给确实符合条件的居民;全国被正股(低於副科半个格)到副厅(高於县处半个格)六个级别官员所低强买的经适房达二百万套,其中转手按市价销售的佔百分之七十五左右,产生溢价六百亿.

这六百亿元实际上是从底层社会那里抢掠来的。真可谓:磨牙吮血,敲骨吸髓!

中国的土地财政是房价高涨的最关键因素,而为了淡化这个事实,官媒大肆拿房地产开发商问罪。然而,房地产开发商几乎无一例外地被逼去与政府勾结,否则是无法拿地乃至销售的。本文作者做过一个粗略的分析模型,发现:一百亿的销售最多只能产生八点五亿的纯利润,其利润率低於水果摊,后者的最低维持水平为百分之二十;该一百亿的销售收入,有四十七亿左右最终以费税形式归了政府;整个项目的贿赂成本高达五亿元,也就是说开发的纯利润率只比贿赂率高百分之三点五。

(三)北京房价的资源因素

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取得开发资源,必须付出现金去购买政治资源。政治资源掌握中共官员手里,是纯粹的卖方市场。

全中国政治资源最集中的地方当然是北京,北京作为政治批发资源中心自然地会派生出文化资源、社会资源、生活资源。由於这一点,全国地方县处级的干部(不含北京)至少有百分之六十在北京拥有一至两所住房,至於是否其本人(或真名)购买并不重要。北京邻近的省区如河北、辽宁、山西、内蒙等,科级乃至股级干部在北京拥有住房的抽样比例也达到了百分之二十。这两块购买力加起来大大推动了北京房价.

北京,正在变成全国官员“经济民主化”的北京。对於这一点,大陆着名的经济专业报纸《经济观察报》在四月二十六日刊文予以经济化解读.题为《买房子就是买资源,解谜北京楼市另类引擎》的文章,写道:“华北区域的富商巨贾,加上全国各地驻京办、处级以上领导,给北京的房地产带来了巨大的隐性购买力,……很少有人知道其真实需求能量究竟有多大。”

(四)今灭明复新地王

为了打击高房价,新华社不惜六出社论,同时国务院也强令七十八家非专业房地产国企退出,但是,“市场”与中央政府正在进行顽强的博弈。中央政府虽有巨大无比的政治资源,却无法不向下级批发,层层批发迅速转化成经济资源。后者高高地把资源化已过度的房地产行业托在“市场”顶端。

瑞银证券的高级经济学家、中国经济研究主管汪涛,於《经济观察报》文章发表三周后,在同一报纸发表文章声称“房地产市场不会长时间下调”。也就是说,“市场”战胜政府的概率越来越大。五月二十六日,上海世博园附近拍卖面积并不大的五千平米商业地块,楼板价高企每平米四万二千元。拿地的“新地王”意在借此向邻近世博园D区(拆除展馆后)扩张。两个月前,天津拍卖了一千九百亩地块,该地块化整为零,每小块均小於国家限制的住宅区开发单位不得大於三百亩的规定。媒体称之为“打擦边球”。该地块的成交价高达七十亿人民币,预计能给地方带来二十九亿的费税收入。

宋永毅:反右档案:徐璋本vs钱学森

论及1957年中国知识分子的组党运动,就不能不提到清华大学的徐璋本教授和他的同学钱学森,二人均为导弹专家。徐和钱均生于1911年,都是美国加州理工学院的物理学博士。不仅他们的专业都是和导弹有关,而且两人的私交甚好。钱学森1955年回国,以后历任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所长、国防部第五研究院院长、第七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国防科工委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等要职,走的完全是“学而优则仕”的官道。徐璋本教授比钱学森早一些回国,反右发生时,他已经在清华理论力学教研组任教。

论及钱学森在反右中的表现,只要摘录一篇1957年6月22日《人民日报》上的新华社报导便可见一斑:

新华社21日讯:著名科学家钱学森等在今天的一次科学工作者的集会上,痛斥右派分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荒谬言论。

钱学森首先从应该怎样理解民主和自由的问题谈起。他说:右派分子好象是在替人民要求民主和自由。但是他们所要求的民主和自由,是一种不要领导和组织的民主和自由。这种民主自由是没有的。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社会的组织工作就越来越复杂、繁重。有社会的组织工作,就要有领导。目前的问题是:要资本主义的领导呢?还是要社会主义的领导?有人说,资本主义也不坏呀。我们在座的人都经历过一些解放前的生活,谁还想要那种生活呢?也许有人说,我们中国过去不好,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的生活可能好些吧?我在美国的社会里钻了二十年,我要说,美国的“物质文明”是先进一些,但是美国的黑人、犹太人却要受压迫和歧视,中国人在那里也受歧视。美国每年用在商业广告等非生产方面和军事方面的费用有几百亿美元。假设美国没有资本主义,而是社会主义制度,这些钱就可以拿来为人民服务,人民生活也就会好。所谓美国生活的优越只是在表面上,事实上要不得的东西太多。它有一个很大很好的科学技术基础,但并没有给人民带来多大好处。到底应该选择资本主义的领导,还是社会主义的领导呢?当然,只能选择社会主义的领导。

钱学森说,过去,共产党的领导工作中是存在过一些缺点和错误的,共产党提出整风也正是因为要克服自己的缺点错误。但是,究竟是成绩多,还是缺点错误多?当然,大多数人都看得很清楚,成就是最主要的。比如肃反问题,虽然在工作上有某些缺点错误,但不肃反行不行?如果不肃清反革命分子,我想我们今天恐怕就不能在这里坐得这样安稳。

一句话,钱学森虽然不是反右的打手,但无疑是中共迫害知识分子的支持者。然而,他的留美老同学徐璋本却走了一条完全不同的路。在鸣放初期,徐璋本教授就在座谈会上反对马列主义作为指导思想,提出他自己的系统理论。下面是《人民日报》5月25日关于徐的发言的报导: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一定产生教条主义”

清华大学徐璋本

徐璋本说:他认为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一定要产生教条主义;因为任何学说都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都有其局限性,若以一种比较固定的学说作为指导思想,就不可避免要犯教条主义。他说,即使一个最聪明的领导者也要犯错误。马列主义的理想是共产主义,但共产主义是全人类的理想,不只是马列主义的理想。印度对崇高理想的追求也很深刻。马列主义的理想也不能仅以政治与经济的内容来包括一切。所以拿马列主义的学说来处理一切矛盾问题就会有问题。有些错误是难免的,有些错误是因为运用马列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说而发生的。任何一个学说都不能包括全部的真理。经济与生产是人们自己组成的,因此说经济环境决定人的思想就是教条主义。

他说:任何矛盾都和前一代的矛盾以及当代的指导思想有关系。马列主义学说是一回事,但要把一切都以此为根据,就会限制了自己。

他说:任何一个学者一个学说都不能把一切好的东西都包括进去。我们要文化发展,光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是不够的,一定还要废除以一种学说来指导一切的限制。共产主义还未实现,对共产主义的概念将来可能会有变化,社会正在发展中,要指导要限制就是教条主义。因此我不揣冒昧,建议取消用马列主义作为我们的指导思想。

在半个世纪以后的今天,我们重读作为一个科学家的徐璋本教授的发言,实在是字字珠玑、句句箴言,仍然充满了思想家的深刻。1957年6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毛泽东起草的社论“这是为什么?”,反右斗争就如火如荼地展开了。一般的“右派分子”和在鸣放中向中共提了意见的知识分子,大都选择了沉默,全中国早已是风声鹤唳,但徐璋本教授却逆流而上,在7月8日进一步提出了他完整的政治理论纲领,并正式开始组党,向政府当局登记。当年的中共校刊《新清华》于1957年8月19日在发表徐璋本的大作后有如下的编者评论:

正当全校反右派斗争取得了伟大的胜利,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反共、反人民、反社会主义言行遭到全校一致声讨、彻底批判,从而陷入完全孤立的时候,徐璋本却突然暴跳出来,公然打出反共、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黑旗,组织反革命政党——所谓“劳动党”,有理论、有纲领、有计划、有策略、还企图有组织地向党向人民发动拼死的斗争。

在本刊揭露徐璋本的反共言论以后,引起了全校同志的极大愤慨。理论物理教研组为此召开了三次会,对徐璋本的反动言行进行批判。徐璋本非但毫无悔悟,反继续发出反共反人民的叫嚣。在会上他除了继续撒出他那从资产阶级腐朽反动的垃圾堆中东拼西凑得来的反动透顶的“理论”——实质上即“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陈词滥调——以外,又进一步公开为帝国主义、蒋介石、地主、反革命分子辩护,居然说什么“杜勒斯也是为了人民”“老蒋不代表帝国主义”“弱者不是反革命”“地主只是小猫”等谰言,替右派分子叫“屈”,为地主阶级喊“冤”,诬蔑五大运动是“妨碍言论自由”,号召地主“不要沉默”,替地主阶级的幽灵招魂。进而诬蔑共产党对人是“独裁”与“剥削”、妄想修改宪法,取消人民民主专政,公然宣称要反对甚至推翻共产党的领导!——一片疯狂的叫嚣,与台湾广播、“美国之音”等完全是一个腔调!

特别应当一提的是:徐璋本教授的组党活动真是如他自白的“阳谋”。他不仅公开向政府按宪法登记,公开宣言,还动员不少同事加入。据当时的《新清华》报导:“不仅如此,为了实现他的反革命纲领,徐璋本公然明目张胆地积极进行反动活动。他居然狂妄地‘动员’共产党员张维、王英杰等教授退出共产党而参加他的‘党’,并妄想拉张子高、徐亦庄、王宗淦、童诗白等教授签名支持他的反动宣言,8月4日他还到王明贞教授家,趁几位留美归国教师李恒德、王明贞等教授在座,又大肆煽动,李恒德副教授走后徐又企图强拉其他人充当所谓‘劳动党’的发起人。并公然向物八学生煽动,要他们不要站在共产党的立场上,不要以政府的意志作为自己的意志,要他们起来反对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并举臂狂呼:‘中国青年就是我的青年!’‘我就是要争取青年!’”

当然,徐璋本教授为自己的合法行动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他很快成了清华园内被逮捕判刑(15年)的两名“一类右派”之一(另一位据说是清华“庶民社”的主编孙宝琮)。直至1979年,徐璋本案才获平反。但9年以后(1988年),徐就去世了。这位本来也可以成为中国航天史上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的徐璋本教授,因为20年的牢狱之灾,在其钟爱的专业成就上完全被政治迫害无情地扼杀了。

余  杰:神州处处皆酷刑

每年的6月26日为“国际禁毒日”,中国媒体上对当局的禁毒成就作了若干宣传报道。其实,6月26日又是“联合国支援酷刑受害者国际日”,即“世界反酷刑日”。但是,关于后者,中国没有任何一家媒体有介绍和报道,难道中国不存在酷刑,所以这个日子根本不值得纪念吗?恰恰相反,中国虽然在1988年就批准了《联合国反酷刑公约》,但酷刑在中国仍然相当普遍。著名人权律师滕彪指出:“我个人观察,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刑事被告人受到酷刑。此外各种黑监狱、劳教所、洗脑班等酷刑更为惨烈。”中国的政治制度和司法体系一直纵容酷刑,中国却刻意回避“世界反酷刑日”。

但面对国内外对中国广泛存在的酷刑的质疑和批评,有关部门也不得不做出一些姿态来。2010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各级政法机关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有媒体就此乐观地发表评论说,从此刑讯逼供所获得的证词将不能成为法庭上的证据,刑讯逼供在中国将成为历史。那么,靠这两个规定真的就可以遏制刑讯逼供、泛滥的酷刑吗?

酷刑随时随地可能降临在你和我的身上

以“大国崛起”顾盼自雄的中国,据说走到了三千年以来最风光的时刻。可是近日网络和媒体上却连连爆出一桩桩的惨案,让人倒吸一口凉气,原来在中国生命与尊严轻如鸿毛!我在网上看到一份《中国看守所离奇死法不完全记录》,从2009年以来不足一年间,被媒体披露出来的离奇的死亡方式有如下多种:

——“睡姿不对死”:福州学生陈某在拘留所猝死。警方称他睡姿不对,叫其不应,昏迷不醒,抢救无效,死亡。

——“做恶梦死”:武汉男子李文彦在江西看守所猝死,额头上有几处青紫伤痕。看守所称其是在半夜做噩梦后突然死亡。

——“发狂死”:大学毕业生林立峰,在看守所待了不到24小时死亡。警方称他是“发狂而死”。

——“摔跤死”:江西一嫌犯在看守所死亡。警方先是称其系上厕所时摔倒猝死。医生后来称被逼造假。

——“妊娠死”:一名内蒙古19岁少女在戒毒所死亡,劳教局称她因“异位妊娠”死亡,网帖所称“遭强奸殴打致死”不实。

——“上厕所死”:内蒙古呼和浩特一名身上有多处伤痕的重刑犯莫名死亡,警方解释是他夜里上厕所时跌倒所致。

——“喝开水死”:一名河南青年看守所内死亡,尸体上有多处伤痕。警方称他是在提审时喝开水突然发病死亡的。

——“激动死”:陕西女子王会侠被警方带走,“问话”20小时后非正常死亡。警方称情绪激动紧张为死亡的诱发因素。

——“洗澡死”,海南57岁的男子被其他囚犯群殴而死,警方宣称,是因为他不肯脱衣服洗澡才被打死。

——“粉刺死”:在被刑拘约三个月后,山东文登市高村镇高村人于维平死在看守所。家人在查看尸体时发现胸部有小洞,当时被告知是抠掉的粉刺。而尸检结果显示,死者遭遇了“针类锐器反复刺戳胸部致心脏破裂,心包腔积血致心脏压塞死亡”。

这只是一个“躲猫猫死”之后很不完全的名单。我相信,这些案例只是冰山之一角,未被披露出来的还多如牛毛。看到这些稀奇古怪的死亡方式,谁敢说中国人缺乏想象力呢?中国人能发明如此多的死法,表明中国人想象力之丰富堪称世界第一。

然而,“亡,百姓苦;兴,百姓苦”,在大国崛起的凯歌高奏之下,无数的中国公民或死于酷刑,或在酷刑的折磨之下生不如死。这些受害者并非远在天边,而是近在眼前。昨天是他,今天是你,明天就有可能是我,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遭遇酷刑。这两年类似的案件层出不穷,让法学界的泰斗、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江平说出了这样的话:“我是觉得中国的法治处在一个大倒退的时期,或者说我们的法治建设、司法改革、政治改革都处在一个大倒退的时期。”江平教授这两年连续出版了两本著作,从《我所能做的是呐喊》到《私权的呐喊》,书名都用到的一个词就是“呐喊”。在参加《律师文摘》年会的时候,他说:“形势越来越严迫,也就是说外面的环境越来越难了。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必要‘呐喊’,不管你用了什么字,‘呐喊’是在情况比较紧急的情况下,人们去呼吁的一种声音。”

日前,一份调查报道显示,中国人感到最缺乏的东西,不是金钱,不是住房,不是权力,乃是安全感。缺乏起码的安全感,正在成为一种弥漫于社会各阶层之中的情绪;而个人没有安全感,正是因为公权力过大,政府随时随地以暴力和苛法对待公民。即便是那些“先富起来”的人群,亦有可能一夜之间遭遇灭顶之灾。有数据显示,2009年到美国投资移民签证的中国申报人数翻了一番。富人为什么选择移民呢?他们为什么不愿意留在已经崛起的祖国呢?一名移民加拿大的富人自述说:“现在贫富差距这么大,说不定哪天又要均贫富,太没有安全感了。”

从嘎玛案看“维稳”和“严打”态势下的酷刑泛滥

鲁迅对中国悠久的酷刑传统有过如此之评论:“残忍智慧酷刑的方法,却决不是突然就会发明,一定都有它的师承或祖传,……‘酷刑’的发明和改良者,倒是虎吏和暴君,这是他们惟一的事业,而且也有工夫来考究。”这一传统在今天更是被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境界。胡温执政以来,官僚腐败、官商掠地、分配不公、贫富悬殊……比之江泽民时代,诸多社会矛盾更如同脱缰的野马一样不可收拾。胡温拒绝启动政治体制改革,以“维稳”和“严打”等最不和谐的方法来营造“和谐社会”。此种选择如同饮鸩止渴,导致“维稳”经费越来越高,清华大学的一份研究报告称之为“天价维稳”;而运动式的“严打”,其规模越来越大、频率越来越密,其结果却是天怒人怨。

中央对地方官员的要求,是否做好“维稳”工作,乃是“一票否决”的关键。在不惜代价“维稳”和“严打”的态势下,酷刑成为强力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惯常做法,监察部门和上级政府通常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遂使得酷刑在中国愈演愈烈。

酷刑戕害的人群,过去以弱势群体为主,如今则是三教九流、无所不包。原来酷刑的实施对象主要是异议人士、维权人士、上访者、宗教信仰人群(如基督教家庭教会、天主教地下教会以及作为准宗教组织的法轮功群体)等,近年则扩展至落马官员、法官、企业家、商人等。除了被拘押在看守所和监狱的“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之外,那些被“双规”的官员和富豪也成为施暴的对象,他们“被自杀”的消息不绝于耳。而在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因为有中央下达的“反分裂”的政治任务,对酷刑的运用更是到了无所不用其极、骇人听闻的地步。

近期发生的藏族环保人士嘎玛一案,便是其中的一个典型案例。嘎玛因从事环保活动开罪了地方官员而遭到逮捕。半年多来,他一直被关押在新疆巴州,从若羌、库尔勒辗转到现在的焉耆。他被每天提审十几个小时,总共提审九十多次,除了只有三次被允许坐在凳子上,都被警察用各种扭曲的姿势虐待,如悬吊起来、反背扣押等等,难以言状。其间还不间歇地被毒打,以至他每次都昏厥过去。甚至往他的鼻子里强塞一种药物,直接刺激大脑,訇然作响,眼睛和耳朵流出血来。而那些警察还说,“这是公安部批准使用的,是合法的,你死不了。”

嘎玛在法庭上申诉说,他被提审之后,带回牢房也不得休息,会被有关部门派来的所谓“犯人”百般折磨。整夜不让他睡觉,每几分钟弄醒打他一次。那些人自称是“黑社会”,除了要求狱中所有的犯人挨个殴打嘎玛,还动辄就让他凡事都得写欠条,连上厕所也得写欠条,以至于所有欠条上已经累计了66万元的欠款。给嘎玛吃的东西就跟垃圾一样,即便是这样,那些人还会把馒头扔到地上,用脚踩,再把踩扁了的肮脏馒头塞到他的嘴里。那些人还说:知道吗,我们可以往你身上倒硫酸水,让你一下子化为乌有,彻底消失。

此案的当事人嘎玛,既是一名商人,也是一位环保人士。作为商人,自然是黑帮化的政府官员和警察眼中的“肥羊”,要拼命从他身上压榨油水;作为环保人士,在中国环保就是政治,就是“别有用心”,所以官方的打击毫不手软。再加之嘎玛的藏族身份,堪称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所以,这几个因素加在一起,嘎玛便陷入到万劫不复的人间地狱,而那些施加酷刑的官僚和警察更是有恃无恐、为所欲为。

高院院长给受害者鞠躬是反酷刑的第一步

嘎玛被判处重刑,他在法庭上申诉的若干遭受酷刑的细节,被法官以“与本案无关”的理由不予采纳。嘎玛沉冤待雪,公义的到来遥遥无期;与之相比,被屈打成招、罗织死罪的赵作海,最终获得自由及国家赔偿,就是不幸中的万幸了。《新京报》发表的一篇关于赵作海案件的报道中,记录了记者与当事人的一段对话:

记者:你当时在派出所两天,在县公安局一个多月,在哪里挨打了?

赵作海:都挨打了。在刑警队挨打最厉害。

记者:你还记得当时怎么打你吗?

赵作海:拳打脚踢,从抓走那天就开始打。你看我头上的伤,这是用枪头打的,留下了疤。他们用擀面杖一样的小棍敲我的脑袋,一直敲一直敲,敲的头发晕。他们还在我头上放鞭炮。我被铐在板凳腿上,头晕乎乎的时候,他们就把一个一个的鞭炮放在我头上,点着了,炸我的头。

记者:疼吗?

赵作海:直接放头上咋不疼呢。炸一下炸一下的,让你没法睡觉。他们还用开水兑上啥药给我喝,一喝就不知道了。用脚跺我,我动不了,连站都站不起来。

记者:能睡觉吗?

赵作海:铐在板凳上,那三十多天都不让你睡觉。

记者:受得了吗?

赵作海:受不了咋办啊?他叫你死,你就该死。当时刑警队一个人跟我说,你不招,开个小车拉你出去,站在车门我一脚把你跺下去,然后给你一枪,我就说你逃跑了。当时打的我真是,活着不如死,叫我咋说、我咋说。真是搁不住(受不了),打得狠。我就跟你们说,这么打,你们也要承认。你说秦香莲可是个好人,那她为啥招供,还不是打得狠。一天两天,三天,五天,搁不住时间长。再硬也架不住。

看了这段对话,我不禁感叹:那些御用文人津津乐道的“不高兴”的中国、“站起来”的中国,跟赵作海有什么关系呢?赵作海所遭受的酷刑,让“比太阳还要光辉的正义”顿时黯然失色。这个案件中唯一的“亮点”就是:日前,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到商丘看望赵作海。其间,张立勇向赵作海鞠躬道歉。有人在网上批评张立勇是在作秀,张立勇回应说,赵作海入狱11年,妻离子散,4个孩子都是文盲,“可以说是家破人亡,祸及三代”。张立勇反问道:因为我们的过错难道不应该鞠躬道歉吗?鞠一个躬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欣赏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的这一个鞠躬,即便是“作秀”,也总比不作秀好。不仅张立勇应当向受害者鞠躬,胡锦涛和温家宝也应当向受害者鞠躬。当然,仅仅鞠躬是不够的,鞠躬之后,还要拿出一系列切实的制止酷刑的举措来。比如,公安机关不能“通吃”看守和侦讯,应当将看守所从公安部门剥离出来,移交司法局管理;比如,保障当事人的沉默权和会见律师权。前者是政府部门的“缩权”,后者是公民的“扩权”,必须两者并行,遏制酷刑方有可能。正如著名人权律师莫少平所说:“刑讯逼供的现象与现在中国看守所关押体制相关。看守所隶属于公安机关,而通常犯罪侦查机关也是公安机关,这导致缺乏监督和制约。此外,中国没有完全确立无罪推定原则,不重视被告人的沉默权。最后,中国律师制度不够完善,律师在法律上没有确立应有的权威和制约功能。”遏制酷刑不是没有办法,而是当局愿不愿意自我设限、还权于民。

制止酷刑,温家宝责无旁贷

何谓酷刑?《大英百科全书》有如下之定义:“酷刑是为了惩罚、胁迫、强迫和获取口供或情报的原因而采用的造成肉体或精神痛苦的行为。从历史上看,政府用酷刑对付他们的敌人并使之成为他们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大赦国际对酷刑的定义则是:“酷刑是任何一种被故意施加在一个人的身上,以从他或第三者身上获得情报或招供的,以惩罚他或第三者已经犯有或被怀疑犯有的罪行的……严重的肉体的或是精神的痛苦和折磨,而这些痛苦和折磨是被公共官员或能够代表政府机构的人的煽动或同意或默许的行为。”根据这两个定义,中国堪称“酷刑之国”。一个对本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毫无保障的国家,在国际上又怎么可能取信于人,承担起“负责任的大国”的使命来呢?

对酷刑,是纵容还是制止,是判断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在这一点上,英国走在最前面。英国历史学家艾伦•麦克法兰指出:“酷刑的使用在英格兰历史上长期缺位,是英格兰法律制度的一个突出亮点。很久以前,英格兰的法院就开始冷脸反对酷刑了。……英格兰人坚信,对一个人动刑是搞不到真实告白的。英格兰法律不需要被告招供,他们有罪无罪全靠证据去证明。”中国的情形恰恰与之相反:尽管法律禁止从身体上残害囚犯,不允许监狱看守通过酷刑逼迫犯人坦白,侮辱犯人的尊严,殴打犯人或怂恿其他人殴打犯人,但酷刑在各个强力部门都司空见惯,在法庭上经过酷刑而获得的口供经常是唯一的证据。

中国两千年来专制皇权的维系,依靠的是“儒表法里”的意识形态。所谓“法家”,“法”是权谋术和厚黑学,实质上最不讲法律,是法律之敌,是酷刑苛律的拥戴者。中共政权建立以来,不仅承载此种中国之传统制度,而且还从法西斯主义和斯大林主义那里学来更为严酷的现代极权主义模式,酷刑即是实现“恐怖统治”的法术之一。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我要说,酷刑很适合专制的国家,在那里,一切能引起恐惧的东西都是政府最合适的动机。”在这个意义上,酷刑在中国是一项被认为是最有效的统治术。酷刑不是少数基层的警察和公务员的“个人行为”,而是被中央默许甚至鼓励的“政府行为”。

公安部是对酷刑泛滥负有最大责任的政府部门。公安部隶属于国务院,作为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不能辩解说他对中国酷刑的日益泛滥一无所知,更不能推卸所必须承担的责任。温家宝的权力固然有限,难以对现有体制作伤筋动骨的手术,但在某些领域实行有限的改进,以他现有的权力和资源,是可以做到的。比如,以国务院令的形式下文制止酷刑,依法惩处酷刑的实施者。此前,具体施加酷刑的警官大都被“从轻发落”,即便获刑,也都是象征性的缓刑;而上级官员一般不会被波及,最多就是调到其他部门并最终“安全着陆”。此种情形如果不加以改变,酷刑就不可能大幅减少。在制止酷刑方面作一些努力,并不涉及党内的权力斗争和利益分割,遇到的阻力相对也较小,温家宝是否愿意先在这个领域作实现社会的公义的尝试呢?

反对酷刑,人人有责。联合国酷刑特别大会起草人尼格尔•罗德雷教授写道:“酷刑仍然是一个广泛的问题。我们越来越意识到它的罪恶,不仅对政治上的反对派,对一般的犯罪嫌疑人也是如此。这个斗争将再一次使世界公众的目光投向这个问题,我们希望它能唤起与酷刑斗争的新的观念和思想。”是的,胡锦涛和温家宝不作为,不意味着所有的中国公民就只能束手待毙。每一个公民都必须行动起来,反对酷刑,维护人权,因为我们的自由和尊严从来不是别人赏赐给我们的。

2010年7月1日

孙文广:建议修宪去“社会主义”

(按:本人拙著《逆风33年——1977后的专政与宪政》已由香港夏菲尔于近日出版,并参加香港书展,其中多数内容曾在网上发表,有些不容于当局的内容发表后,多次遭到抄家、抄电脑的厄运,为了保证《逆风33年》的顺利出版,我将一些敏感的内容,先编到书中,然后再发表到网上,这是其中的一篇。)

中国的四部宪法中,反复出现“社会主义”,主要内容是维护公有制。总括过去60年历史,说明在中国推行国有化、公有化造成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的垄断,是经济停滞、决策失误、官场腐败、创造性缺失的根本原因。社会主义给中国制造了世纪性大灾难。建议在宪法中除去“社会主义”及相关论述。

(一)宪法中的社会主义

当局三十年前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主要两项内容之一是:坚持社会主义。四部宪法出现“社会主义”的次数是;54宪法出现15次,75宪法27次,78宪法36次,现行82宪法出现41次,随后通过多次修正案增加到47次。

有人统计,中共全国代表大会所做的报告中出现的实体字,最近的五次大会,“社会主义”有三次夺冠(见注一),出现的频率超过“共产党”、“建设”,更超过“改革”。可见当局是把“社会主义”看作执政的依据、出发点和命根子。

按照中国的传统解释,“社会主义”在经济上有三项内容。一是公有制,二是按劳分配,消灭剥削,三是实行计划经济。

中国《现代汉语词典》最新第五版第1204页说明:“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也属于共产意识形态,是共产理论的一个部分,按照《共产党宣言》的说法,“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注二)

中国的“社会主义”要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所以在75宪法中曾有规定,“不劳动者不得食”(注三),资产阶级、地主阶级都在消灭的范围之内。

(二)社会主义与垄断

中国的革命分两个阶段,都是围绕着冲击私有制。新民主主义革命主要是掠夺地主和富农的土地(包括一部分浮财),将其分给贫苦农民,为此发动的战争又名土地战争。这场革命从上世纪二十年代开始,随着土地改革的完成而结束。

中共领导的第二个革命叫社会主义革命,其重要内容是推行农业合作化和工商业改造,完成了农村土地的公有化和城市土地的国有化,消灭私营经济。社会主义本质上就是国有和公有的垄断。垄断就是消灭竞争,没有竞争自然出现效率低下、腐败成风、决策失误、扼杀创造性,致使灾难频发。

(三)社会主义在中国农村的惨败。

中国1953年开始在全国推行以公有化为最终目标的合作化运动(持续时间最长的是公社化),逐步把个体农民的私有财产,包括土地、牲畜、大耕具等收为公有,58年成立人民公社,造成1960年前后的大饥荒,饿死3700多万人。这个惨剧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合作化,是推行社会主义公有化,在农业经营上实行垄断,酿成人间惨剧(注四)。

中国公社化引发大饥荒之后过了二十多年,上世纪八十年代当局为了解决温饱问题用“摸着石头过河”的策略,解散了人民公社。恢复分户单干。但是全国上下没有认识到,大饥荒是“社会主义”公有化导致的灾难。

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苏联在农村推行社会主义,建立集体农庄和国有农场,也饿死了很多人,后来的北朝鲜、柬埔寨、古巴,在推行农村社会主义的时候都遭到惨败,也说明“社会主义”公有化是造成大饥荒的主因。

(四)社会主义在中国城市的失败

中国在城市的社会主义革命是从1956年推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开始的,其目标是把全部的私营工商业都收归国有和公有,逐步掠夺了工商业者的土地、房屋和企业,变私有为国有。

通过三十年的实践,充分地暴露了国营企业没有活力、缺少创造性,效率极其低下,无法培养企业家和有创造性的管理人员,广大工人变成了会说话的奴隶,他们只会在流水在线做一些重复操作,变成一种工具。到了八十年代中国大陆出现了私人企业、市场经济,结果国营企业亏损累累,败下阵来,最后依靠银行贷款发工资。管理人员贪污腐化,做官当老爷。企业经营难以为继,资不抵债。本该破产的国营企业硬是撑着,原因是欠银行太多,大量国企破产,实际上是要破银行的产。拖到最后,有的该破产的国企,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申请上市,从证券市场上圈出钱来维持生计,另一部分在苟延残喘中承担债务,让职工下岗或者用极少的补偿买断职工工龄,把苦难交给职工。

现在中国的国营企业(后改名国有)绝大部分已经倒闭,工人已各奔东西,领导干部则利用原有的土地或盖宾馆或出租厂房获益。国有企业在城市中的衰败和大批倒闭,已是人人皆知的事实。

济南是个有200多万人口的大城市。在八十年代,有上千家公有企业,现在几乎是全军覆没,坚持不倒的已经屈指可数。

八十年代我在山大讲“国民经济管理学”,曾组织学生到山大路上的“济南钟表厂”参观实习。当时他们生产的康巴斯石英钟是全国第一名牌,中央新闻联播前的报时钟就是康巴斯,连续几年时间。但是好景不长,后来南方私营企业兴起,这个盛极一时的国营企业,难敌私企竞争,最后只能落个倒闭的下场。

1949年前济南私营纺织业已很发达。经过五十年代的社会主义改造,合成四大国营棉纺厂,每厂都有数千工人。现在其中三家已倒闭。原有4000多职工的国棉三厂还剩200多人在苦撑着。原因是无法和私营纺织厂竞争。这四个工厂有数以万计的职工,纷纷下岗,或被买断工龄,生活凄苦。但是这些厂中,有些技术人员到外地创办私营的纺织厂,因为是私人的企业,所以经营火爆,几年下来积累了财富,发展了企业。因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纺织品的需求也在增长。

济南其它国企,绝大多数和也都走上了同样的道路。中国大陆国有企业的衰败,是人人都能看到的现实,说明了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没有生命力。从上世纪五十年代推行企业国有化至今五十年,转了一圈,基本上又回到了原始状态,企业又回到私营或私人控股为主。但是留下的是下岗、买断工龄的职工,和银行的各种债务。为甚么还要坚持社会主义、坚持公有为主?

(五)社队企业和乡镇企业

农村在合作化的过程中,把原来的私人手工业、作坊等改造成(公)社(生产)队企业,其私人资产归合作社或生产队集体所有。八十年代取消人民公社,农户退到合作化之前的单干,但是社队企业改名乡镇企业仍然保留下来,依然坚持着集体所有制的方向。因为属于社会主义性质,获得邓小平、江泽民等党政领导人的大力支持。银行放开贷款,土地随意调拨,一度十分红火增长异常迅猛。从中央到县、市都成立了乡镇企业局。有人说:这是社会主义奇迹,给经济增长带来巨大贡献。但好景不长,因为集体所有制像国有体制一样带有明显的弊端。一样的效率低下,公有变成了官有,腐败、决策失误相继发生,经营不善,发生大量亏损,无法和私营企业竞争。在九十年代末乡镇企业开始衰落、大量倒闭,全国乡镇企业几乎全部关、停、并、转,也是欠了银行一屁股债务,留下环境污染和下岗职工,其结局和城市的国营企业是一样的。

国营企业在中国垄断30年后以失败告终。某些人仍不服社会主义之输,还要在农村地区大兴乡镇企业,结果在国企衰败后又火了十余年就败下阵来。如果宪法中仍保留“社会主义”,有人是否会再用某种形式推行国有化、集体化?

社会主义的国有化、合作化是一种瘟疫,国进民退是一股逆流。

多少年来城乡国有化、合作化像瘟疫一样给国人带来灾难和创伤,成年人都经历过。但中国的当局不想总结教训,而是一意孤行坚持社会主义。进入二十一世纪在全国范围内,不少行业又出现了国进民退的逆流。

2010年还出现某些农村借城镇化和农村小区建设的机会,再搞合作社如成都地区(注五)。

在山东,一家盈利丰厚的日照民营钢铁厂被一家亏损的山东国营钢铁企业强行兼并;在山西,所有的私人煤矿都收为国营。国有企业极力地扩张,民营企业在收缩,这种种现象说明中国当局在推行社会主义近六十年来,没有认识到国有化、集体化的祸害。

(六)国营企业的垄断

至今国家在很多行业实行国有垄断的政策,如传媒业、出版业、电信业、石化产业、金融业、烟酒制造业等。

国家实行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实际上是官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实际上是地方官员所有)。这种所有制的改变在50年代已经实行,并且写入了以后的宪法之中。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垄断使得农民的土地难于流转、出让,经营只能受政府的制约。干部胡作非为,强征农民土地,很多民房遭暴力拆迁,根本原因是土地公有,造成公民的居住权、房产权遭侵犯。

08年前后,在金融危急的打击下,很多国企遭遇困境。政府借机向国有企业投入大量资金,压迫私营企业或并入国企,或接受国企收购。

为了保证国企的垄断地位,上市公司平均税负民企为24%而国企为10%(注七)。

(七)为甚么要坚持国有、公有和社会主义

早期在50年代坚持国有化、公有化,还有些意识形态上的原因,因为要坚持共产主义,有人想要建立一个模糊的乌托邦。但在农村发生饿死三千多万的惨剧、城市大批国营企业倒闭之后,众人的乌托邦之梦已经破碎。

为甚么直到现在仍坚持国有化的道路?仍坚持在宪法中维持“社会主义”、维持公有化为主呢?看来意识形态也只是一种幌子。在这些维持派中,多数人是既得利益者,他们是要维护一小部分人的个人利益。他们维持国有是假,维持党有、官有、个人所有是真。他们要维持的是党权、官权、个人的特权。

官员在经济上进行垄断也是为了在政治上垄断。现在大型国企的高层任命,都是由执政党的组织部门来决定。很多垄断性企业中自上而下地建立了党委、党总支和支部。这样就能把垄断企业的员工紧紧地操控在党的领导之下,形成政治垄断。

执政党对媒体、电信、出版业的垄断,更是钳制公民言论、出版、通讯自由的主要手段。

垄断性的企业排斥竞争、能够获得丰厚的利润,这些利润可以提供给官员们支配、挥霍。

最近很多揭发出来的贪腐大案,很多都和垄断企业有关。原中石化总经理陈同海受贿达1.95亿被判死缓(注六)。私人企业里虽然也有员工欺诈、侵犯资方权益的现象,但老板并没有贪污问题,他们也不会合伙贪污。

(八)私有化是世界潮流

私有化在二十世纪,已经形成了世界性的潮流。英国撒切尔夫人推行的私有计划和法国推行私有化的过程,都收到了十分明显的效果。

八十年代末开始的苏东波政治剧变,随后进入私有化。不但把国企转私企,解散了集体农庄,而且实行了土地私有化。开始步伐快了一些,实行休克疗法,一度出现经济下滑,民间怨声不小中国媒体对此进行夸张的报导,用于恐吓百姓。几年之后苏东波转危为安,经济蒸蒸日上。对这些正面的现象和改革成果,中国大陆的媒体却进行了封锁。真实的情况是原苏东地区经过私有化,经济高速、健康、稳定地发展。俄罗斯成了金砖四国之一,波兰在私有化后经济增速在欧洲名列前茅。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苏联剧变之后,俄罗斯在1993年制定宪法,把原来实行的苏联宪法中反复使用的“社会主义”全部清除,为私有化改革扫清了道路。

印度长期以来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原因之一是他们曾经学习苏联,推行国有化和计划经济。近年来改行私有化市场经济,成为亚洲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

五十年前先以“社会主义”之名剥夺了私人的土地、企业所有权。事过半个世纪,又以发展“社会主义”为名义,把企业和土地使用权卖给私人。开发商盖了高楼,高价卖给居民,官、商从中获利。人们要问:再过50年,官员是否还要再来一次社会主义革命以从中牟利?整个骗局应该戳穿,应该从宪法中清除“社会主义”。对此可以开展全民大讨论:富了官员穷了百姓的“社会主义”要不要留在宪法之中。

注一:《南方周末》08.11.27B9

注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一卷P265,并见孙文广《百年祸国》P38

注三:75宪法第4条

注四:见孙文广《1958年我当农民见证公社化和饥荒》

注五:孙文广《成都要办人民公社?—论农业发展两条道路》

注六:《21世纪经济报导》09年7月16日

注七:《济南日报》2010年4月9日

刘  荻:波兰的昨天和我们的今天

近日,曾经担任波兰团结工会顾问、现任波兰《选举日报》主编的米奇尼克先生访问中国,与中国网友进行了交流。海外有些人对米奇尼克先生在中国的言论颇有微词。笔者认为,米奇尼克先生说他不了解中国,这或许并不是谦辞,因为他对中国的了解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超过交流时在座的关心中国现状的网友们;但是另一方面,米奇尼克先生对中国的了解要远远超过海外某些自认为了解中国的中国人。

海外有些人先是说极权主义制度无法和平转型,在别人反驳说苏联就是最典型的极权主义制度,而且恰恰是和平转型之后,他们又说中国和苏东的“国情”不一样,用何清涟女士的话来说:“亚洲一些类似国家不具备波兰和东欧的条件。更重要的是它们的权力阶层是最自私、最没人类意识、最无现代政治理念、最无能,因而最喜欢用最凶残、最简单的办法解决社会问题的一群。因而对他们不可抱有希望。”

情况果真如此吗?且不说米奇尼克确定他的行动纲领是否真如何清涟女士所说,是由于波兰当局的“改革”和“开放姿态”。(米奇尼克在《新演进》一文中明确表达了这样的观点:“新演进”源于1970年和1976年工人罢工遭到镇压之后,人们对波党内部的“修正主义者”和来自天主教会的“新实证主义者”改革派希望的破灭。他抨击哥穆尔卡“臭名昭著,丢脸之至”。但他认为波党内部不信仰辩证唯物主义的实用主义者虽然没有理由追求民主,但出于实用主义考虑却是有理由与民主反对派达成妥协的,因此他们有可能成为民主反对派的伙伴。)本文主要探讨今天的中国社会是否“不具备波兰和东欧的条件”。

何清涟女士说:“中共掌握了政治、经济与所有的社会资源,国家牢牢地控制着社会,不允许民间结社,在中国从事环保、慈善、医疗救助的外国NGO一律被政府视为“颜色革命的工具”,想方设法限制其活动。”我不知道何清涟女士说这话的时候是否想过,上世纪70年代米奇尼克等人组织“保护工人委员会”,建设公民社会的时候,波兰是否有外国NGO的存在?外国NGO可以在中国公开合法地活动,只是受到限制,这说明今天中国的社会空间比当年波兰的更大还是更小?

让我们仔细想想,究竟有什么事是当年米奇尼克他们可以做,而今天我们不能做的吗?米奇尼克他们组织保护工人委员会,为1976年大罢工中被捕的工人请律师,为他们的家属发抚恤金。此类工作我们一直在做:丁子霖老师二十多年来一直在为64死难者家属和伤残者发救济金,独立中文笔会成立几年来也一直在向因言获罪者提供法律和经济方面的帮助。

米奇尼克他们以打字和油印的形式出版地下出版物。现在我们不仅可以出版印刷质量和正规出版物相差无几的地下出版物,还可以通过互联网发表自己的观点。米奇尼克他们地下出版的书籍包括波兰流亡诗人米沃什、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苏联诗人曼德尔斯塔姆和布罗茨基等人的作品,当时这些作品无法在官方出版社出版;而在今天的中国,上述作者的作品都能够在正规出版社出版,在新华书店出售,最近广东花城出版社还出版了一本收录转型前东欧国家地下出版物上刊登的文章的文集。

米奇尼克他们组织飞行大学,在学者家中举办讲座。今天我们也举办讲座,而且有自己的场地。

今天我们还有从事环保、慈善和医疗救助等工作的外国NGO和以企业名义注册的国内NGO,我们有市场化媒体,有维权律师,有互联网,有家庭教会(虽然中国传统上不是宗教国家,教会不可能获得天主教会在波兰的影响力)。这部分是因为中国的经济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私营经济的发展削弱了政府对社会的控制力。在上世纪70年代的波兰,在一个几乎没有私营经济的国家里,工人被工厂开除就意味着失去一切,甚至得不到医疗保健。作家布兰迪斯在《华沙日记》中写道:“人们仍然有所顾忌——工资、住房、小孩上大学、旅游、日常生活,”这些都掌握在政府手中,“这就足以让人们畏惧。”

哈维尔用这样一句话来描述后极权社会:“我们有选择不同牌子的电冰箱、洗衣机的自由。”时常有人用这句话来抨击当今中国社会的“犬儒化”。但是笔者认为,哈维尔说这话的时候并不明白“选择不同牌子的电冰箱、洗衣机的自由”意味着什么。人们要想真正拥有“选择不同牌子的电冰箱、洗衣机的自由”,就必须也拥有不受政府干涉地生产电冰箱、洗衣机的自由,而要实现这一自由就必然要限制政府的权力,让社会拥有更多的自由空间;在一个像哈维尔文章所描述的那样,水果店里的水果是政府和“全世界无产者,团结起来!”的标语一起发下来的国家里,人们是不可能真正拥有“选择不同牌子的电冰箱、洗衣机的自由”的。经济自由和自由所带来的财富不是别的,正是每个人实现自己目标的基础,而且这一自由只有在拥有之后才可以说是无关紧要的,在一个工资、住房、小孩上大学、旅游和日常生活都掌握在政府手中的国家里,人们更难去追求更加高尚的目标。

中国当局进行的三十年的经济改革或许存在种种弊端,但其结果确实是削弱了政府对社会的控制力,使民间社会拥有了更大的自由空间,也为中国的转型创造了条件。海外某些人如果看不到这一点,评论中国问题时就只能令人啼笑皆非。

刘逸明:记者成通缉犯,文章惹祸何时休?

7月27日,一则有关《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道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全国通缉的微博消息引爆网络。发帖者称记者仇子明因为报道了上市公司凯恩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到凯恩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面对警方的通缉,仇子明只得四处求援,工作陷入停滞状态。

一个月前,《财经》杂志编辑方玄昌因为发表针砭时弊的文章而在下班时遭遇暴力袭击,险些丧命。此事迅速引起各大媒体的高度关注,虽然舆论压力不小,但遗憾的是,时至今日,仍未看到袭击方玄昌的凶手落网的消息。方玄昌的悲剧尚未从人们的脑海中淡去,如今,另一个和记者有关的悲剧又开始上演。暴徒袭击方玄昌是偷偷摸摸的,说明犹存畏惧之心,此次仇子明被通缉则是堂而皇之的,倘若不是有舆论的强力关注,估计他插翅难飞。

在仇子明被通缉的消息传出后,《经济观察报》一位高层人士证实了网帖的真实性。他说,仇子明曾先后三次对凯恩公司涉及的关联内幕交易做了报道,除了两篇后续报道刊载在该报官方网站外,其余全部文章均刊载在该报上。另外,这位人士还透露了一个重要的细节,那就是在这两个报道刊载出来后,凯恩股份操纵人王白浪曾找到该报驻华东区采编负责人,试图进行危机公关,但遭到拒绝,时隔不久,仇子明就被通缉。

凯恩股份在遂昌当地应该算是比较大的企业,对于发展当地经济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自然而然,该公司的高层人士也和当地官员、警方关系密切。在平日里,估计双方经常在酒桌上呼朋唤友、称兄道弟。在舆论危机出现后,凯恩股份的负责人心惊胆颤,开始希望私下化解这场危机,但是这条路行不通,所以,为了维护该公司的声誉和个别人士的既得利益,该公司想出了让警方通缉仇子明的妙招,不管会不会最终将仇子明擒获,至少能对他构成恐吓,让他不敢再对该公司做文章。

据了解,截止被通缉,仇子明进入该报工作不到半年时间,工作表现极为优秀。凯恩公司关联交易内幕一案的多篇稿件,虽为仇子明所写,但发表前经过了报社严格的“三审”流程。在报社方面看来,这些报道不存在任何问题。仇子明得知自己被通缉后曾致电《经济观察报》高层领导求援。7月28日,该报社就仇子明被通缉一事发表声明,他们对仇子明因为正常的新闻报道而受到通缉感到震惊,也为仇子明和他的家人的状况感到担忧。

在这份声明当中,该报社重申媒体有合法正当的舆论监督权力,而当地公安机关作为掌握公权力的机构,应该审慎合法使用公权力,维护公民权力。在对凯恩公司的报道中,相关当事人和记者多次受到利诱、威胁。“对于有人试图借助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威胁新闻工作者人身安全,我们表示强烈谴责”。属于《经济观察报》的“经济观察网”也在当天发表署名评论,形容遂昌县公安局就像是凯恩公司的私人家丁。文章呼吁上级机关介入,还记者和舆论监督一个公道。

仇子明为什么能了解到凯恩公司的黑幕,因为有杭州的一位知情人士向仇子明提供新闻线索,该人士在杭州一家公司担任财务总监。据《南方都市报》记者透露,该人士已经在仇子明被通缉前被捕。警方的通缉有公开通缉和内部通缉,对仇子明的通缉应该属于后者。遂昌县妙高派出所一名自称姓王的值班警官在查询了公安内部网络后答复南都记者称,仇子明确实已经被列为公安网上通缉人员,通缉人员登记列表中的“案件类别”一栏中显示,仇子明涉嫌的罪名是“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

仇子明作为一名记者,肩负着舆论监督的社会责任,在敢言媒体人危机四伏的社会环境下,针对一个上市公司做负面报道,其危险性不言而喻,仇子明在做有关凯恩公司的报道时应该是十分谨慎的,而且经过了几级审阅,内容的真实性应该不成问题。报道发出后,凯恩公司高层肯定火冒三丈,按说应该做的不是去向媒体和媒体人施压,而是自省。而警方则在这之后助纣为虐,不仅不去立案调查凯恩公司,反而舍本逐末,去通缉写报道的仇子明。

这几年,警方对记者的“报复性执法”事件层出不穷:2008年1月初,辽宁“最牛县委书记”张志国一手导演了“西丰诽谤案”闹剧,“县委书记进京抓记者”事件成为公共舆论焦点,同年12月,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四名警察赴京,将央视女记者李敏从住宅中连夜带走。2009年,河南灵宝警方跨省追捕发帖者王帅,此事结果成为该年度重大新闻事件……

上述这些案例也许只是记者(包括一般的公民记者)遭报复事件的冰山一角,未被媒体披露的类似事件估计还有不少。我们很清楚,虽然很多记者是因为良知和勇气才做了令某些官员不快的报道,但从法律和道德上讲,他们都应该问心无愧。不过,只要官员想报复你,总能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出来,一切以言治罪的违法行为其实都可以披上“合法”的外衣。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种曾让我们痛斥的恶劣法治现象如今已经在变得稀松平常。

新闻舆论监督被称为“第四种权力”,在西方社会,记者是名副其实的“见官高半级”,虽然在中国也有很多记者会拿这种话来表达做记者的自豪感,但是,实际上,除非是级别较高的新闻机构记者,否则的话,记者在官员面前只能是唯唯诺诺、低三下四。中共建政已经六十余年了,遗憾的是,时至今日仍然没有出台《新闻法》,记者的人身权利得不到法律保障,而敢言的新闻媒体也时刻面临被整肃的危险。

当然,之所以媒体和记者没有安全感,根源在于中国没有真正的新闻自由,没有真正的司法独立,官员的权力也得不到有效的制约。且不说仇子明这样的普通记者,就是新华社和央视的记者,也照样会有被打击报复的时候。此次遂昌警方通缉仇子明是公权力在向舆论监督权公然叫板,虽然警方在媒体的巨大压力下已经将通缉令撤销,但是,只要现实制度没有真正的改观,谁能保证自己不会成为下一个仇子明?

201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