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顾彬:中国当代文学边缘化

顾彬教授在新疆

今夏,中国将举办“德国在中国”大型活动,前不久又传出消息说中国将成为2009年法兰克福国际图书博览会主宾国。这些活动无疑将对德中以及中国与世界各国间的文化交流起到进一步的推动作用。在此背景下,本台中文网记者专访了德中文化交流权威人物-十卷本中国文学史主编、德国汉学家、翻译家、作家以及波恩大学汉学系主任顾彬教授。

顾彬(Wolfgang-Kubin)于1945年12月17日出生于德国下萨克森州的策勒市。大学期间,顾彬曾主攻神学。1967年至1973年,顾彬于波鸿大学专攻汉学、哲学、日尔曼语言文学和日本学。1973年获波鸿大学汉学博士学位,从1985年起执教于波恩大学东方语言学院中文系,1995年任波恩大学汉学系主任教授。另外,顾彬还主编介绍亚洲文化的“东方向”杂志和介绍中国人文科学的“袖珍汉学”杂志。他从1988年起编撰10卷中国文学史。顾彬因其在学术研究、翻译和文学创作上的杰出成就多次获奖,并在美国及中国等多所大学获荣誉教授头衔。奖项包括1998年至1999年中国“作家”杂志颁发的文学评论奖;2002年度德国读书会文学奖等。

抢先中国学者,编撰10卷中国文学史

德国之声:顾彬教授,您于1988年开始编撰的10卷“中国文学史”堪称世上唯一一部具有通史意义的中国文学史。请问,具有通史意义意味着什么,是将文化,社会及文学评论部分都编入其中的意思吗?它与中国自己出版的文学史又有什么不同?

顾彬:由我编撰的中国文学史是不是目前世界最大规模的,我自己也不清楚,我本人估计是这样的。你看,我们一共编写10卷。我们的文学史与其它中国文学史的不同之处在于,我们把中国的诗歌、散文、戏剧、小说等分得很清楚。我们不可能把商周到清末的中国文学的发展都混在一起。我们并非根据朝代来编写中国文学史,而是根据题材进行划分。

德国之声:也就是说,由您负责编撰的中国文学史从题材划分角度来看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顾彬:按照题材编写中国文学史的方法只有我们一家。

德国之声:华东师范大学正在将这套尚未完全出版的德文版中国文学史译成中文。您不认为,在再次翻译的过程中会出现更多的的问题吗?

顾彬:在翻译过程中出现问题或失误是难以避免的。

中国当代文学边缘化

德国之声:您不看好中国当代文学,所谓的“顾彬事件”(您认为棉棉和卫慧的作品是垃圾。)曾在中国文学界和媒体引起不小的反响。但也有不少中国人,包括文学评论家和业内专家们认为,中国当代文学边缘化的问题的确存在。中国文坛目前的处境是:40岁以上的作家似乎江郎才尽,基本写不出好的作品,比如中国女评论家残雪就批评王蒙的自传性作品用圆滑、世故的传统哲学毒化青年。善于描写小市民的王安忆也没有新的拔高;80后写手的作品虽语言活泼,有一定的可读性,但只写自己的生活和趣味追求,娱乐自己,同时娱乐受者大众。可以说,他们没有后劲,没有根。您认为,中国文坛如何才能摆脱这种困境?是否只有依靠国家的支持?

顾彬: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但我知道王安忆的问题在哪里。她总用一个模式来创造。要读就读她80年代的作品,90年代的作品可以不看。虽然有些变化,但变化不大,让人觉得她的作品都是一样的。王蒙在80年代肯定是一个很重要的作家,但从90年代末起,几乎已写不出新的东西。可以这么说,80年代时,王蒙可以代表中国,他有自己的声音,所以不少德国读者,不少对中国感兴趣的德国人都喜欢通过王蒙的小说了解中国。但是到了90年代末以后,他的声音基本消失了。

中国需要敢言之士

德国之声:原因是什么呢?

顾彬:中国需要敢于公开讲话的人,跟德国的知识分子、德国作家一样。我们有不少年纪较大的作家,如果他们认为德国社会、政治和文化方面存有问题的话,他们就敢于发表自己的观点。他们不怕别人骂他们。中国却缺少这样的人。

德国之声:为什么德国有这样的知识分子,而中国就没有呢?其实中国历史上也不乏这样的勇士。

顾彬:49年以前有过,宋朝也有过,但现在没有。这跟49年以后的中国社会发展有密切的关系。因为49年以后,中国知识分子,特别是作家经常受到批判,他们的勇敢精神严重受挫。

作家需忍受寂寞

德国之声:中国将成为2009年法兰克福国际书展主宾国。您是介绍中国文化的权威,您翻译了大量中国作家的作品。您认为,中国应将怎样的图书介绍给世界读者?哪类著作会受到德国人的喜欢?

顾彬:这个问题也非常复杂。可以说,中国文学在德国没有什么地位,其在德国的读者群不大。这跟中国92年以后的社会发展有密切的关系。因为92年以后,越来越多的中国人热衷于赚钱。他们觉得钱比思想,比灵魂更为重要。所以可以说,在92年以前,不少中国人喜欢思考,喜欢反思。但在92年以后,很少有人会对社会、国家进行思考。人们生活的目的大多是多赚钱,少思考,少反思。

德国不可能出现于丹

德国之声:您如何看待当下走红的解说论语的于丹现象?您认为,这种做法会被德国人接受吗?

顾彬:德国可能没有于丹之类的人。我可以给你一个例子。我们的圣经于500年前被翻译过来。现在德国普通读者会有阅读上的困难。虽然是德文版的,但如果不是专家的话,根本无法读懂。所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不少学者觉得应该简化德文版的圣经。最近还有人提出将圣经翻译成老百姓的语言。我本人觉得这种想法很有问题。因为马丁-路德的德文水平非常高,而且同时掌握拉丁文,古代希腊文和希伯莱文等等。但是现在有多种语言背景的德国人已为数不多。他们没有认识到,最时髦的德语已没有了马丁-路德译本中保留的欧洲古代哲学成份。

文学不应等同于大众娱乐品

德国之声:不知道您近来是否注意到“大话红楼”一事在中国媒体引起的讨论。民族出版社为一本“大话红楼”向出版局提出“选题申请”,意在将古典小说改写成当前娱乐大众的逗乐书:宝玉性骚扰黛玉;宝钗有外遇、黛玉成二奶等等。假设有人将歌德名作少年维特之烦恼中的维特改写成强奸犯,您认为,这在德国可以想象吗?

顾彬:不大可能。对我来说,文学不应该变成娱乐品。文学作品不一定要给读者带来娱乐。所以当我开始探讨中国当代文学的问题时,我提出了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那便是一个作家应该是寂寞的,如果他无法忍受寂寞的话,那么他不一定是一个真正的作家。文学作品都有自己的读者群。而好的作品不可能吸引所有的读者。比如我少年时喜欢的作家,现在就看得比较小了,甚至根本不看。而少年时代不喜欢的作家,现在却引起了我的兴趣。所以,每一个年龄段都会有自己不同的爱好,对文学作品也有不同的选择。

情之深责之切

德国之声:您是搞中国当代文学研究的,您一再强调以世界标准衡量中国当代文学作品,答案令您感到不满意,那么您所说的世界标准究竟是怎样的标准?

顾彬:不少中国作家是业余作家,他们没有把写作当成一种工作或一个专业。他们随便写。不少中国作家3个月内就能写完一部小说。你不妨问一位德国的中等作家,他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一部小说的创作。虽然他从早到晚忙于写作,但一年之内也就能写完一百页,因为他需要不断地修改。这说明,德国作家,无论是名作家,还是中等作家,他们都对语言水平有一定的要求,觉得对语言水平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语言是最重要的。但中国作家中除了一批诗人之外大多觉得语言只是工具而已。

德国之声:您曾在接受德国之声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您认为,棉棉和卫慧的作品是垃圾,也由此在中国媒体和文学界引发了所谓的“顾彬事件”。您认为,“情之深-责之切”这句话适用于您吗?

顾彬:我知道有不少人在评论我,这些评论经常令我非常尴尬。因为在写中国20世纪文学史时,我开始对中国文学,特别是49年以后的文学产生怀疑。但我不知道自己的怀疑是否有基础。所以从去年开始,我在中国公开谈论中国当代文学中的垃圾问题,希望有人能说服我。但我基本上没有碰到一个能让我消除这种怀疑。所以在公开就此议题展开辩论时,我自己也觉得越来越孤独,对自己的研究工作也提出了更多的质疑。

德国之声:但在这个问题上与您持同一观点的可不在少数。

顾彬:太多人同意我的观点了。但我也说过,一个学者不应代表主流。他应该是少数的。现在这么多中国人都同意我的观点,让我觉得自己有问题了。

德国之声:目前在德国学汉语的人越来越多,但大多侧重实用,对古典文学,对文学理论研究感兴趣的人凤毛麟角,中国的外语教学也遇到同样的问题,您觉得这是经济社会发展到某一阶段所无法避免的问题吗?

顾彬:因为目前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中国需要翻译家,口译人员,不少年轻人认为在德国不一定会有前途,所以他们学中文,希望以后能去中国发财。

德国之声:但如果翻译经典文学著作,翻译文学理论方面的著作,没有这方面的功底是根本不可能的。

顾彬:学现代汉语的学生大多希望今后搞口译。80、90年代,我培养了不少搞笔译的学生。但只有一两三个能靠笔译过日子。另外,做笔译比做口译困难得多。因为搞笔译也涉及德语水平,搞口译则问题不大。如果将一部中国作品译成德语就需要很好的德语功底。德语水平不好就会遭到出版社的拒绝。不少学生都有这样的经历,发现搞笔译实在不易。

一首唐诗改变人生选择

德国之声:您在大学期间曾主攻神学,一首“古人西辞黄鹤楼”的唐诗改变了您原有的计划,从此蹋上了学汉学,教汉学的不归路。请问,是怎样的机遇使一位远在德国的年轻人能接触到唐诗?

顾彬:我很早开始写作,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我从62、63年就起开始创作了。原来我一直想当作家。66年我在大学学神学期间依旧继续写作。那时,学校里的一批年轻人都觉得德国文学问题不少。所以我们纷纷将目光投向了英国、美国和中国。我从一位年轻作家那里读到从英语翻成德语的李白诗篇。我被李白的诗句深深吸引。所以我从67、68年起开始学汉语。

德国之声:在上一世纪60、70年代的德国,很少有人学汉语,因为学了也没有前途。您就没有考虑到自己的今后生存问题吗?

顾彬:我在作出选择时有一个原则,那就是我不为生存强迫自己。

德国之声:但您至少要考虑自己今后如何生存呀。

顾彬:我当时坚信,按照自己的心愿去学就一定能找到出路。

那时很多人都对我说,学汉语找不到工作。但我觉得我肯定能找到工作,事实证明,我是对的,他们是错的。

留恋中国80年代的文化氛围

德国之声:从那儿以后,您频繁地奔波于德中之间,翻译了大量中国作家的作品,也是中国数十年巨大变化的见证人。请问,您怎样看待中国文学作品在德国的变化,以及中国的巨变呢?

顾彬:这个问题要从89年以前来回答。那时德国举办了汉学日,也可以称之为中国当代文学日。不少人,包括我自己在内都希望能通过中国当代文学了解中国。那时,我们都觉得中国作家非常勇敢。

德国之声:80年代的确出现了一批有理想的作家,也出现了关怀社会的活跃思潮,但这样的理想主义在现在的文学中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顾彬:是,我也觉得当时的那批人敢说,比如张洁、张抗抗、北岛、顾城、杨炼,当然也包括王蒙在内。虽然他们那时都受到批评,但依旧敢于发表自己的观点。89年以后,中国的文化气氛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可以说,80年代有很浓的文化气氛。对我来说,中国80年代是一个太有意思的年代。到处都有人想与你交谈,谈中国的过去,中国的未来。无论跟谁在一起,在大学,还是在学校,交谈都非常有意思。但90年代以后,就很少能碰到这样的情况了。比如我2000年在上海教书时就觉得非常孤独。没有人有时间与我见面。我在上海的所有朋友都忙着赚钱。上课时,我发现不少学生在睡觉,因为他们夜里也忙着赚钱。所有在上海的一个月,我基本上是一个人。这在80年代是无法想象的。

德国之声:今年8月底,9月初,中国将举办大型活动-“德国在中国”,您也参加这项活动吗?

顾彬:不参加,到目前为止,没有人问过我是否参加这项活动。我9月份在四川成都教学,所以即便有人邀请我,我也没有办法去。

欣赏强女性

德国之声:您的夫人是中国人,“德中”婚姻看似浪漫,但实则不易。您的体会呢?

顾彬:我可以这么回答你的问题,我妻子觉得我非常保守,她总说我是个中国农民。她觉得自己是一个与时俱进的现代女性。

德国之声:尽管如此,您的婚姻关系没有发生破裂。成功的秘诀是什么呢?

顾彬:我的妻子非常强,她敢说,跟中国作家不一样。另外她什么都不怕。我需要一个强者。如果她觉得她应该说,她就说。如果我觉得她不应该这样或那样做,我总是反复思考要不要说,所以对她来说我是个弱者。

邹洪复:山西省黑砖窑事件折射了什么

 

这个惨无人道、令人发指、毫无人性可言的恐怖事件,叫人类的历史仿佛一下子倒退到野蛮的奴隶社会,是不折不扣的国耻,也是对人类文明的亵渎。

这并非仅是一件犯罪案件那么简单,它在不经意间折射出了人和这个社会所暴露出来的方方面面的缺憾和丑恶。而这一切却并非偶然,在目前,与黑砖窑事件相类似的比如那些暗中流行的传销团伙、那些暗中肆虐的黑社会团伙、那些歌舞升平的所谓娱乐场所,那些自然环境的污染和恶化,这些,都在考验着政府的执政能力,也是部分无耻官员腐败的催化剂。

可以说此类事件的杜绝不止说明有人为了自己获利,已经到了泯灭良心、丧尽天良的可怜境地。金钱至上、金钱就是一切,不管好人坏人,赚到钱就是好人的观念就是这些人作恶多端的生存哲学,他们因此而丢弃了做人的最低道德底线,只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真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之所以有如此的大恶出现,除了他们自身的狭隘认识之外,也与他们所得到的利益与所承受的风险成反比有很大关系,也即社会的监督和惩罚机制缺位所致。

据说全世界有四分之一的工人在中国生活,可我们的《劳动法》对劳动者真正起到保护作用了吗?我们的各级工会对劳动者的权益真正起到全面捍卫的作用了吗?政府是不是应该设置一个全国联网性的失踪人口登记、调查制度?人是第一位的,生命是第一位的,以人为本就应该先从尊重每一个个体生命和他们各自的具体生活开始,这是最起码的。什么是文明?文明就是和野蛮相对应,文明也应该是人类历史和生活中最先进的那部分。人人都能有尊严的、自由自在的惬意而又自足的生活就是文明。民主就是文明,独裁就是不文明。叫人人身心都能享受到最大自由就是文明,束缚人性,压抑人性就是不文明。人与人之间都平等就是文明,存在不平等就是不文明。社会有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和生活环境就是文明,欺行霸市,暗箱操作,流行潜规则就是不文明。遵从真理就是文明,背离或漠视真理就是不文明,社会上出现了许多本末倒置的事就是不文明。可我们即便知道了这些,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制度来保障实行又有什么意义?

这个社会为什么常常出现官商勾结、官黑勾结?出现这种状况自然就会出现正义在社会上丧失,良心在人心中泯灭,现实里自然就会出现价值观的错位。在山西省的黑砖窑事件中据说至少有1000名孩子被骗至山西黑窑厂做苦工,最小者只有8岁,最大的13岁。这些本该在学校读书的孩子为什么会甘心受骗出去做工?这一方面折射了贫富差距在加大,一方面也透视出教育的不作为和教育政策的失误。难道我们为了一部分先富裕起来,就真的应该让一部分人更贫穷下去吗?难道就非得牺牲一部分弱势群体的利益吗?

现在各个阶层精英群体的精神状况和追求在我看来很缺少远见,甚至正在堕落,有统计说,中国每年的公款吃喝、公车消费、公款旅游耗资超过七千亿人民币,这不是堕落又是什么?6月20日的《东南快报》上登载:获得过全国青年锦标赛冠军、全运会冠军、亚洲锦标赛冠军的水上运动员唐颖(化名),退役后曾经托一位亲戚找到家乡教育局的一名官员,想在一所中学做体育教师。这名官员满口答应,并要走了唐颖的电话号码。当天晚上,这名官员就给唐颖打电话,要她陪跳舞,唐颖拒绝了。几天后,唐颖在一位朋友的介绍下来到家乡人事局,想重新谋份工作,人事局的一名官员竟直接表示要唐颖做她的情人,唐颖拂袖而出。这样的官员不是堕落又是什么?

而所有的这一切其实归根结底都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严重滞后所造成的。因为制度的落后,使监督只能成为口号式的纸上谈兵,使正气不能浩然畅行。在我看来,政府仅仅反腐败还远远不够,当务之急是应该彻底地反专制。因为专制和人治使得各项制度和法律得不到很好的施行,甚至所制定的某些法律就已经缺少了可行性和科学性。

就如从前天天喊节约用水,仅仅是具体使用水的人注意,节水效果还是不大,关键在于使用水的工具节水,节约用水就自然而然,比如现在用的节水浇灌系统,节水马桶,节水水龙头。所以,一个社会的健康运行,关键在于科学制度的运行和创新,而不是摁倒葫芦起了瓢那样的管理。当然,这要看决策者能不能舍得自觉分权和让权,能不能真正为自己的民族和国家的未来有所大作为和大牺牲。

樊百华:中国特色的“女闾制”(《1989后的中国》之三四)

 

2005年3月29日,《南京晨报》为读者开通了“职场性贿赂”热线。我惊叹该报的“市场意识”——报纸发行量一定会因此而上升。如果共产党的宣传部门不阻止,这个栏目肯定会持续下去。果然今天就有案例报道了:一位小姐为了躲避单位头头安排的“性贿赂”任务,不得不四换单位。另有小姐打电话说:“为了各种各样的原因”,有些女孩“甚至主动给领导”“性贿”。接下来,该报又报道若干案例,其中比较多的是在校女大学生加入性交易一行,使得卖淫业冒充大学生成为提高“竞争力”迫不得已的“时尚”。集大赌棍、大淫棍当然也是大党棍于一身,涉案金额过亿的原重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宗海接受性贿赂的三个标准便是::一要大学本科毕业生,二要漂亮,三要处女。

不久前,《香港商报》引述相关消息透露,2003年中国党政干部被检察部门立案起诉的13,000多人中,有95%以上养有“情妇”。海南省纺织工业局副局长李庆普以“另类收藏”著称,在其储藏室里4个带有密码锁的铁皮柜中,有着李庆普记录其本人每次跟女人发生两性关系全过程的日记本95册,日记本里每隔几页用纸包卷的则是与李庆普发生性关系的女人的毛发。办案人员统计,李庆普收集的女性毛发多达236份。

权贵垄断“美女”的直接恶果之一,是数以万亿计的民众财富的中饱私囊。最近披露报端的北京市贪官毕玉玺,一次性给“洗足房”张姓服务员的“小费”就达20万元。

权贵垄断“美女”的直接恶果之二,是纵容了包括黑社会泛滥在内的各种社会犯罪蔓延。很多黑社会都是官员的皮条客,而官员便是黑社会的编外或者幕后首领。在政治压迫下的性剥削,同时成为暴力、疾病、毒品、性药滥用的温床。张宗海就号称“伟哥部长”。

权贵垄断“美女”的直接恶果之三,是恶化了全社会的性道德。女性成了金钱与权力的玩物,全社会两性间的感情便日益堕落成赤裸裸的掠夺、敲诈、欺骗。据2005年3月29日广西《南国早报》报道:只因为一次不肯陪“上面来的人”跳舞唱歌,3年来曾多次陪领导“娱乐”的22岁导游阿凤,第二天便被以“不遵守纪律”为由遭公司辞退。为阿凤不服的导游小姐们对记者说:他们经常有与“上面领导”喝“交杯酒”跳“交颈舞”的接待任务,“被领导乱摸紧搂是经常的事”。

权贵垄断“美女”的直接恶果之四,是使中国的投资环境流氓化、劣质化、短期化、买办化。中国有一个公开的秘密,就是普通老百姓连一盘黄碟都不能看,投资商却可以在各地政府的警察保护下,十分安全方便地获得廉价的性服务——这是制度性、举国性的“性贿赂”。地价贱、纳税少、美女多、工资低,成为中国“投资环境”的四大元素。讲一个反人权、辱国格的实例吧:

18岁姑娘张丽是一名学生。放暑假后,她开始在西安海星山水娱乐公司打工,当一名KTV门迎小姐。1998年9月10日夜,张丽像往常一样,身着雪白的旗袍站在她的岗位上。晚上9时半左右,正当她将一拨儿客人礼貌地带往KTV包厢时,一名50多岁的男子突然将手伸到她的下身,狠劲地摸了一把。此后这拨客人中出来个女翻译,向她解释那名男子是一名韩国人,请她谅解。张丽只提了一个要求,让侵犯她的韩国人当面道歉。但这不仅遭到这名翻译的拒绝,还受到KTV领班的训斥。

海星山水KTV经理吉小伟说,侵犯张丽的韩国人当晚在包厢还打了一名服务生。当晚12点张丽下班时,在KTV包厢娱乐完的韩国人终于走了出来,一起的还有那个女翻译、戴眼镜的男子(经记者调查系中方范姓科长──引者)和一名司机。张丽和男朋友张伟在门口拦住他们,同样只提出一个要求──让韩国人当面赔礼道歉。

海星山水总经理牛晓俊出来勒令张丽和张伟立即让开,让客人上车。女翻译与戴眼镜男子簇拥着韩国人趁势钻进了一辆车号为陕A·B3127的黑色大宇轿车。张伟和张丽站在了车前车尾。牛晓俊指着他们骂:“你找死呀”,并再次命令张让路。9月11日晚7时,张丽去上班时竟被告知“你休假吧”。

记者和张伟随后赶到海星山水,KTV经理吉小伟说,让张丽休假的决定是公司研究后做出的,因为她昨晚拦车的举动不合适,给公司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总经理牛晓俊则说,张丽上班时间给男朋友打电话,在公司门口阻拦客人,这些违反了公司的纪律,并且不尊重领导,公司只能让她休假。当张丽的母亲放心不下也赶来时,牛总经理当着她的面指责张丽年轻、单纯、幼稚、不懂事、不尊重领导……(取自1998年9月25日《周末》)

上述实例堪称中国权贵“流氓买办化”的缩影。   

自己的官人们要先尊重民众的人权,老外们才不致犯“入乡随俗”的传染病。当我看到“打工妹暴死在台资鞋厂”、“恶老板烧死打工妹”等报道时,首先就是这么想的。为什么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公安局交警队队长余谦,打人成癖(仅1996年4月20日一天就毒打4人)、淫乱成性,却多年得不到制裁呢?作为党员,他敢于从不过组织生活;作为干部,他敢于把反对提拔他的分管政法的副县长从二楼揪到一楼辱骂;作为下属,他敢于公开羞辱顶头上司县公安局局长;作为同事,他敢于抬手就打交警队的副队长;他还敢于将自己“推荐”为“学济南交警先进个人”而无人敢吭气;敢于借造家属楼之际,为自己建了一套172平方米的带地下室的住宅……这一切都因为他与县委个别领导有着特殊的关系。

经常在报纸上看到“丈夫怂恿妻子性贿赂”、“卖淫妻子埋怨丈夫没出息”的报道。我将此命名为权贵性垄断下的“阴性文化暴力”!其实,中国几千年来以“后宫宠幸”为核心的的“阴性文化”,既是一种畸形的“男权文化”,同时也孕育了畸形的“母夜叉文化”。如果一个女人以“我挣的钱比你多……”而对她的丈夫横三竖四,这当然毫无自尊可言。这样的女人,一旦失去工作,一旦需要钱了,她该怎么维护尊严,就可想而知了。我曾多次说过,中国的一些女人,只要你是个什么科长、处长,或者经常有外人请你、送你,就会有很驯服的老婆为你挤牙膏、倒洗脚水。当然,女性朋友可能要反唇相讥:中国的男人只会对老婆孩子凶,碰到当官的有钱的,就会一下子没了骨头,管你是农民还是专家、教授。

权贵性垄断下的卖淫嫖娼是两性权利关系严重失衡的确证。人格尊严、人格平等的重要方面是权利对等。用权利对等的观念看卖淫,我们就会立即判明:在政治—经济挤迫下的非自由卖淫是有失尊严、人格的。

有人说卖淫是“开窗”后从西方飞进来的苍蝇之一。如果西方人反过来说,曾经的曾经,曾经有一个东风西渐时期,卖淫就是一只东方的臭蝇!那该怎么办?有史为证:公元前654年,管仲就实行过“女闾制”——官方组织妇女卖淫以充军库(当然不一定花到军事方面)。而几千年来领导核心恣意玩弄“宫女”,与今日中国权贵性垄断一脉相承!不同的地方也是有的,那就是1949年以后的性垄断,不仅没有充实国库,而是以空虚国库为代价的;过去的“女闾制”多少还有自发演变的“社会性”,而今红朝的性垄断则是赤裸裸的霸权,尽管常常出以党的需要、组织需要、革命需要、发展经济的需要等等谎言!

在性关系上,人类的权利对等,唯“恋爱”、“情人”与圆满的夫妇交欢三者而已。至于“情人”派生、畸变为别的,或影响到别的,那正如“恋爱”也常常畸变出诸种情形一样,与权利对等已经无关。

几年前,广东有一位省级高官主张对“红灯经济”放一马。我虽基于中国权贵性垄断国情对这种主张不看好,但却绝对佩服他的坦率与真诚——作为观点,他完全有自由表达的权利,而不应受到任何歧视。只要他不利用权力付诸实践,自己不去嫖娼,他说话的权利就应当得到尊重。相反,不这样讲的官员呢?实践中装糊涂,甚至漂亮话说尽、淫荡事干绝的大有人在。相比之下,我绝对喜欢前一种官员。

1998年,舆论界曾对某省税务官向“三陪女”收所得税(1999年初有报道称仅福建某市就收到上百万)的问题展开一番争论。以《南方周末》为代表的传媒深刻指出,纳此税无疑以承认了此业的正当性为前提(上面被批的官员倒显得有些冤了),应当打击嫖娼,针对各种导致黄泛的原因为维护妇女的人权而努力。中国人民大学的性学专家则针对鄢烈山先生言论中的某一侧面,说:“不懂就不要乱讲话”。潘先生的言论就发表在鄢先生主持的版面上。在这一点上,我是同意鄢先生的,也理解潘先生,但绝对不喜欢潘先生的口气。鄢先生诚非性学专家,但即便说错什么,你将对的说出来就完了。大概鄢先生还能看懂你潘教授的文章,何必话没说几句就训人呢?

潘先生确是专家,虽然他未必都能在他的专业范围把话说对。

林贤治先生曾经主编的《大时代文摘》报(1998.16.19)曾转载了一份对京城114名“三陪小姐”的问卷调查表。表中告诉人们,“三陪女”中74.56%的年龄为21~25岁(20岁以下的排第二位,占12.28%。但“以下”到多少没说,大概年龄不同于身材,有点敏感不便说。);90.35%的为无业人员;99.12%在大专文化程度以下(高中毕业占28.1%、初中毕业占66.1%、小学以下占14.9%,大专及以上的占0.88%);来自农村的占88.59%;未婚的占78.7% ;59.65%称操此业是因“家庭困难、出来挣钱”,称“喜欢这种生活方式”的只占4.39%。那么,所挣的钱的主要来源是什么呢?是客人给的小费。

所谓陪唱、陪舞、陪酒,不完全是“卖淫”的代名词,其中也不可一律视为“人权”问题;是否属“人权问题”,也不可以小姐对其生活方式的“喜欢与否”为依据。

卖淫本质上是一个“被迫”现象。性交易毕竟不是互相娱悦、人格对等的情人关系。但同样是“被迫”,情形却相当复杂。在专制强权社会与民主平权社会,“被迫”的情形是差异甚大的。例如,西方社会的红灯区已经远离了单纯的生存压迫,一旦超出生存性紧张,性交易才会有自主自愿的“职业性”。专制落后社会的逼良为娼,即使是“高级二奶”、“金屋小蜜”,也是地位、人格极不平等的苟合。“喧娼夺妻”、“私娼僭政”、“生活秘书领导领袖”,都是传统“淫威”的延续。

潘绥铭先生在以《“小姐经济”现象》为题的长文中,让我们看到了很大一个社会生态断面。潘教授认为:“嫖娼卖淫等社会现象,在中国已不仅仅是‘死灰复燃’,而是在迅速发展。在目前的中国,卖淫虽然是非法的、地下的,但是它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系统和运行机制:‘制黄贩黄’是它的广告部门,‘三陪’服务是它的展销部门,江湖医生‘治疗性病’是它的售后服务部门。而直接的‘以钱买性’和‘以钱换性’则是它的核心‘生产’部门。”

据公安部门统计,从1984年到1997年全国就累计查处过大约212万人次。潘先生说:可是人们最关心的却是:还有多少人次没有被抓获呢?也就是说,“查获率”究竟是多少呢?一本非常权威的书说:1991年前后的“查处率”是25%-30%,因此,那时全国每年进行嫖娼卖淫活动的人次应该是60万到80万之间。一位专家则说,1991年前后的查获率只是1/10。

潘先生将“三陪”称作“连带产业”,意思是很难在实际工作中判定什么是“三陪”。潘先生指出:地下“性产业”还有一大批连带产业,例如旅馆业、娱乐业等等。在一些地方,这些行业成了为地下“性产业”服务的行业了。形象一点说,过去是哪儿有“窝”(旅店),“鸡”就往哪儿钻;现在是哪儿有“鸡”,“窝”就往哪儿盖。潘先生认为:目前现实存在着的这些现象,已经不是仅仅用“丑恶”和“沉渣”两词所能形容的了;它们同时也已经是一种具有相当规模的“产业”了。中国的某些产业,经济规模可能还不如它们呢。

潘先生在作了相关的初步考察(禁娼成本)之后认为,中国走进了一个怪圈:一方面,大量的金钱被用于整个地下“性产业”的消费,而且几乎全都不缴税,全都在国家体制之外流通与循环;另一方面,国家财政又不得不支出大量的费用来禁娼,而且可能有很大一部分费用被迫转嫁到其他方面,加剧了经济资源的消耗。潘先生于是说:“如果今后的嫖娼卖淫还在蔓延,抓获它的成本还在加大,那么我们这个社会是不是就应永无休止地支出下去呢?”在“技术”层面上,潘先生比鄢先生说得“丰富”多了。

潘先生对卖淫女分层如下:处于顶端的是“二奶”阶层。她们虽然表面上常常以小老婆的身份而存在,但是与纳妾、“傍大款”或者事实婚姻的本质区别在于:①“二奶”是收费的;②她们提供的,主要是性服务而不是情感生活、生儿肓女、居家过日子等等。第二层是“包婆”(公安部门叫做“包娼”或者“包嫖”)。她们虽然也像“二奶”那样,按照服务时间的长短来收取固定的“包身费”。第三层是那些活跃于“三厅”(歌厅、舞厅、餐厅)里的“陪女”。她们处于“三陪”与卖淫之间,收费也处于记时与计次之间。第四层是当地一些人所说的“叮咚小姐”。她们自己租房间,相对固定地住在一个宾馆里,通过电话拉客。第五层是“发廊妹”或者“按摩女”。她们以洗头、按摩或者“洗脚”为名,在各种发廊、桑那浴或者“洗脚屋”之类的地方营业。第六层是“街女”或者“街妹”。她们往往在宾馆门前、电影院或者其他娱乐场所的大门外拉客。第七层是“下工棚”或者“住工棚”的女人。她们主要与外来民工交易。

潘先生用了极敏感的“术语”描述了此业的内部管理:

第一种情况是“暴政”,就是老板运用各种手段直接强迫小姐卖淫。第二种情况是“专政”(潘先生这词显然用得不确,好像专政不暴似的──引者),就是老板(有时需要将老板例如公安局长与老鸨区分开来──引者)仅仅运用“经济强制”来促使小姐们卖淫。比如在华北各地,大多数按摩小姐根本就没有任何固定的工资,全靠客人给的小费。第三种情况是“仁政”。其中有一些老板仅仅是为那些已经从业的暗娼们提供一个营业的场所,然后收取一定的费用,并不直接组织卖淫,也不强迫卖淫(当然,这在中国法律上叫做“容留卖淫”,同样要受惩罚)。在这三种内部管理模式中,最关键的是暗娼与老板之间如何分配所获得的利益。无疑,暗娼是被老板剥削的,只是方法不同,被强迫的程度不同而已。

潘先生在对“地头蛇”与外来“强龙”的关系做了一番剖析后,披露道:华北的许多市县一级色情场所,已经被更大城市里杀来的“大腕”所垄断。那些用数千万甚至上亿元人民币堆起来的豪华娱乐场所,似乎已经成了当地的新景观。其中大多数是外来资金与当地联营的,而且每个老板都把自己的联营者说成是大得吓死人的单位,尤其爱说是跟各种专政机关联营的。许多地方的人把这叫做“引‘黄’工程”。这些强龙带来资金和“繁荣‘娼’盛”,因此在有的地方,老板宣称:没有当地最高领导的签字,公安局的人就不能进入这些场所。

在描述“利益集团”的竞争时,潘先生说:地头蛇们只好在传统的“三不管”的各县交界处安营扎寨,形成一小片一小片的路边店聚居区,或者屈尊于县城的边缘。当然也有在街面上跟外来财神相抗衡的,于是各种明争暗斗也就愈演愈烈。有的地头蛇拼命举报强龙的卖淫活动。有的强龙居然活生生地把一些地头蛇的地盘强买下来。有的以争风吃醋为掩护,约对方来一个打砸抢。有的则是搞“人才竞争”,把对方的领班人物挖走。在某个著名湖泊的岸边,大村里都有歌舞厅,由地头蛇兴办,而湖中心的岛屿上,则是由强龙们垄断,于是双方都把跟对方的斗争叫做“打鬼子”,甚至发生械斗。(取自1999年1月24日《社会科学时报》潘绥铭 文)

社会的“现代组织”功能得不到发育的国家,必然是“黑社会”发达的国家!

这哪里能够与西方的“红灯区”同日而语呢?

在分析更多相关资料的过程中,我认为从理论上讲,相关调查研究还应进行得全面深入些。例如已被打击的卖淫女中,不同档次的比例怎样,是中下档妓女多,还是中高档妓女多,尤其是在相对安全的场所(如涉外宾馆、星级宾馆、政府机构的招待所……)作为中高档妓女被抓获的占多大比例;而在嫖客中,政法官员的比例怎样,党员、党员干部、非党员干部,包括国营企业干部的比例又怎样。等等。

有人认为,打击卖淫嫖娼应重在打击“鸡”;有人认为应着重在打击嫖客;有人认为应着重在打击官嫖;有人认为应着重打击“鸡头”、“皮条客”和“老鸨”。莫衷一是。我以为应换一个角度提问题,即打击哪一种人最为难。不用说,打击官嫖与有背景的老鸨是最难的,而打击最低层的卖淫女和嫖客最容易——据从上海的调查获知,卖淫女一次卖淫的收入低到2元,高到2万元,相差一万倍。而我只相信那个最低数,因为高没有封顶,且高档卖淫女尚有“无形资产”、价值会变化的实物收益,这怎么计算?对那些只挣2元钱而被处罚的,老实说,我只能滴下同情的泪!(广西光华女子学校校长刘光华女士对“她们”就首先是从同情与理解展开其事业的——参阅1999年1月8日的《北京青年报》)

有一个并不怎么能说明问题实质的调查数据是这样的:嫖客中的私营老板占了69.5%。细分之后企业干部占了20.1%;国家干部占了11%……。该组数据“细分”的程度远远不够。让我惊讶的是,全部这组数据中除港台投资者占3.9%外,外商则未出现,这似乎与“淫风西来说”十分抵牾。

另据有关“背景”介绍,对上海公众的调查显示:有61.9%的人认为导致现代女性卖淫的客观原因是社会风气不正,以权谋色泛滥。社会学工作者还指出,应对政府公务员参与性交易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处罚。于此,南京有贪官的风流日记及其新“金陵十二钗”等等可作印证。

1997年青岛查获的一起嫖娼、接受异性按摩的案件中,涉及16名区一级的党政领导干部,其中包括副区长。成都交通局长石全志,就为一位19岁的小姐兼情人拨款19万元以维持她的个人开支。原遵义行署副专员唐荣光多次到歌舞厅嫖娼,为支持“小姐事业”,他利用权力使这家歌舞厅成功诈骗保险金23万。广西玉林市的一位统计局局长更是须臾离不开小姐,出去开会还要从本地带上两个小姐,同吃同住,联系真是太密切。小姐费么,则从工作餐、统计大检查等帐目中列支。一家报纸刊登了一封读者来信,写信的显然是位刚参加工作、不谙世情的“愣头青”。说他参加一次会,会议开着开着走了题,几名领导大谈自己“吃豆腐”的历史。什么进口豆腐、开包豆腐。小伙子大惑不解,这些吃遍了山珍海味的领导们怎么突然对豆腐感兴趣?后来好不容易弄明白,原来这豆腐并不是豆腐,而是“小姐”。那个金狮啤酒有限公司的工会主席赵湘杰,如果不是急着去按摩房找小姐,也不至于把车开得那么快,一下子撞死人。如出一辙的黑山县检察长谭安州,如果不是与小姐玩得太投入,喝得太多,舞得太累,恐怕也不会把同方向骑车的人轧死。(引自1998年9月22日《杂文报》李树杰 文)

1998年11月19日晚,《民主与法制画报》记者来到巩义市委、市政府招待所(现为巩义市宾馆)。在这之前,记者接到举报电话反映,堂堂的市委、市政府招待所桑拿房竟存在严重色情活动。为了预防可能发生的不测,记者等兵分两路,一路由胡某直接进入宾馆桑拿房,另一路由李某在宾馆门口驾车随时接应。

晚上10时整,记者准时来到了全都按三星级标准装修的巩义宾馆二楼桑拿部,和柜台里的一位男服务员商量按摩一事。因为贵宾房仍然客满,记者最后在这位男士的亲自带领下转了一个弯,来到了一间不足5平方米的包间内。在去包间的走廊上,记者故作紧张地问该男士:这里干“这个”是否安全?他笑着说:百分之百放心,有些领导也来这儿。

这位男士把记者带到包间后转身就走了。一分钟后,一位身材苗条、面目清秀,看起来不过20岁左右的小姐来到了房间里。小姐不但一进门在给记者打了声招呼后,立即就让记者脱衣服做事,而且还把记者原来与那位男服务员说好的时间和价钱都作了变动,时间改为45分钟,价格却升到了300元。当记者指出这之前曾和老板谈好了价格后,这位小姐马上改口说:300元指的是按摩和做事的总钱数,单单做事是200元。

这之后该小姐再次要求记者脱衣服。在这种情况下,记者只好谎称是别人请客盛情难却,不进来的话说不过去,所以只好装个样子给人看看,其实来这里什么也不要做。小姐听后又笑,说:在这种地方,你做不做事别人又不知道。记者说怎么会不知道,你知我知天知地知。小姐听后又笑:反正你已进来了,你不做别人也会说你做了。小姐在和记者谈了一会后又开始不安分起来,不但将房间的灯光拉灭了,还将自己脱了个精光。……最后竟将记者的衣服拉了下来。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嘀嘀嘀”一阵脆响,由在宾馆门外接应的李耀武按照事先约好的时间打了电话。……记者当晚离开按摩房时,为了取证的需要曾让服务台的服务员(就是开始带记者进房间的那位男士)开一张发票。他以发票暂时没有为由给记者开了一张收据。记者细心看了一下,收据上的盖章单位是“巩义市宾馆”。此外,记者还以准备拿回去报销为由,问他收据上可不可以多开些钱?他说可以,在经询问记者后顺手开了一个吉利的数字:680元。开完票后,因为怕刚进门时的录音效果不够完美,记者再次装作不懂的样子问他在记者刚进门时他所说的一些领导是什么意思。他马上神秘地冲记者嘘了一声,并甩过头去冲着里面的包间对记者悄悄地说:现在还在里面呢!我们这里不但他们来,省里也有人来,还有国家某某某(某国家机关名字)的人也来。虽然记者对他的这番话甚表怀疑,但想想该按摩房的规模如此之大、势头如此之猛、生意如此之火,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后盾想必是开不起来的。(取自1998年12月7日《民主与法制画报》)

七年过去了,还是这个河南省,一个叫做鹿邑县的县委招待所,还在做着“拉皮条”的生意!据2005年3月20日《新京报》报道:公然设在县委大院内的该招待所“衣着暴露的小姐进进出出”,与小姐“玩一次100元,玩一夜200元。”招待所的任老板一边对记者拉皮条生意,一边泰然自若地说:“谁敢来查?(派出所)所长还想不想干了?……”

是啊,中国的权贵性垄断与其他种种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垄断一样,说到底都是由暴力后盾支撑着的!想想无数老百姓一辈子贫乏苍白的性生活,人们哪,请与我一起诅咒吧!

呼吁大陆“红灯区”走到地面

在大陆中国,这既是一个大得不能再大的问题,又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问题,看你怎么在乎它。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十分沉重的问题。

曾经写文章诅咒过卖淫嫖娼,认为它是沉渣泛起,与健康的情欲无关;但现在我决定改变看法,并要公开呼吁大陆的地下“红灯区”(加引号是因为纯属借用)早日规范地出现在地面。当然,我心中的理想社会是个人尊严、人际责任、经济生活、精神创造能够协调和谐,男欢女爱成为与金钱、权力、地位无关的真正人的生活部分;又当然,我尊重大陆中国现行的法律,也不想谴责政府对卖淫嫖娼的严打,但我坚持认为法律包括“宪法序言”也必须接受思想的批判,那种认为已有的法律不能批判,法律的修改与完善不能自由讨论的旧政治习惯,与法治文明是背道而驰的。

现在来谈久积心头的“红灯区”问题。当然不是体内的荷尔蒙作用,而是因为看到了太多的不幸。什么事情一与腐败相关,当然让人兴奋不起来,更不利于审美与健康,而只能刺激苦思与审丑。2001年12月31日的《中国妇女报》有一则报道,说有一个“女童”被迫“接客”(报道中始终没有说出“女童”的年龄),多时一天竟“接客”12人次!此前两天大大小小的报纸则报道了湖北某地“介绍少女卖淫”一案,已查实涉案少女300多名。若干年来,有关黑社会式的逼迫女性卖淫,致被害人身残命丧的恶性案例,光大陆传媒披露出来的就有数百起吧。人们说,说这些干什么呢,大多数卖淫的还是自愿的嘛。别忘了“逼良为娼”首先正是就社会大环境而言的。

年底本地传媒报道有南京公用局局长朱自强等一行官僚在宁波寻欢作乐,曝光后引起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披露于传媒的行政处分中特别强调说到“相关费用不得报销”。那么,在这个城市曾经有多少相关费用报销过?我想,如果“红灯区”规范到地面上来,尽管在现行政治制度下,官员公款嫖娼不可能被禁绝,但是,因为“卖淫”者有了公开合法的去处,地下皮条客的生存空间就会受到极度挤压,官僚们找起“鸡”来难度就大得多了,“相关费用”至少不会高达每年上千个亿了吧,须知,2000年年底,整个江苏省为了给下岗工人一点安慰,追加的年关生活保障费总共也不过区区8000万啊。

“红灯区”放在地下的好处首先是对官僚而言的。克林顿只是骚扰了一下,就自掏了80万美元啊。大陆官僚当然要“反美、反西化、反自由化”啦!搞规范的地上“红灯区”?“呸!”别说警察们扫黄打非多辛苦,警察们其实也有不希望规范的,规范了“每位嫖客罚款5000元外加劳教”的“权威”岂非丧失殆尽?更不用说不成文的“保护费”敬贡了,行内人士谁不知道“不缴保护费‘竭菜’”的秘密?难怪一些地方的涉黄商人要千方百计拉上公安局长做合伙人,那样不但免了“保护费”,而且节省了一般警察隔三差五要来免费享用的人力资源。

我提出让“红灯区”走向地面主要不是为了经济,而是首先在于维护从业女性的尊严与权利。不要认为既然是卖淫者就免谈尊严了。卖淫者可以很好地为嫖客提供服务,但是,在“规矩”的嫖客面前决不意味着有任何尊严可以丧失,一如修脚师在浴客面前没有丧失什么一样;只有在可以将卖淫者的安全甚至生死操于掌上的官嫖与黑嫖面前,卖淫者的尊严才会被羞辱、屈从、不平等感深深地掩埋着。其实,一个自由的卖淫女比那些被陈希同们“包”起来的“二奶”,要有尊严得多!比那些在上司面前点头哈腰的趴儿们,也要有尊严得多!如果说在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自由支配自己的身体是一项人权的话,那么,公开而合法的卖淫为什么不能是一项完全正当光明的职业呢?经济学家为什么不能将“职业”规定为“一切获得了非掠夺报酬的活动”呢?难道歌星艺人们的那些烂事可以成为传媒花边,一纸婚姻法律证书可以被艺人们公然嘲笑,而卖淫嫖娼在演艺界或者文体商界名人那里就能是灿烂的绯闻么?这对普通卖淫女来说难道不是意味着极度的不公平吗?

如果说政府有责任为一切行业提供必需的公共服务外,那么为什么明知卖淫嫖娼根本不可能禁绝(难道在极左特权时代不是也有种种卖身现象么?只不过有着更多“政治被迫”的性质罢了),还要置这个行业非常需要的诸如卫生检查与健康保障等等于不顾呢?难道大红灯笼高高挂还不是这个社会已然公开半公开了的秘密吗?难道这对扩大就业不利吗?难道这真的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相抵抗吗?难道一些疾病的流行与这个行业的地下不规范状态无关吗?既然我们比起例如非洲的一些国家要发达一些,那么为什么不能够做得比这些非洲国家文明些呢?“社会主义”真的“不能容忍这些丑恶”吗?“社会主义的面子”真的比千百万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甚至生命还要重要吗?不是终于不再将人道主义视为精神污染并且也高唱起什么“以人为本”来了吗?那么,就请决策者们认真听一听发自自己身体内的那种叫做人性的声音吧!……

据说例如五星级宾馆的性交易是十分安全的,那么,难道一涉外,事情就可以有双重标准么?当年上海滩上的治外法权在21世纪的中国还可以继续存在么?

仅仅为了从业者的权利平等与抑制腐败,就该让“红灯区”从地下走到地面上来!

读者可以看到我在“当代‘女闾制’”部分的观点与上面的观点很不同。原因有写作时间和考虑问题侧重点的不同。人生只有一次,“性生活建设”是人类的永恒工程,中国人应当享有健康、文明、自由的快乐与幸福!希望人们积极关注“中国人的性权利”这一公共课题。 

--YS论坛

傅国涌:民国故事之中国的“四病”和“五鬼”

 

张东荪说中国有“四病”:无知病、贫乏病、兵匪病、外力病。

胡适说中国有“五鬼”:贫穷、疾病、愚昧、贪污、扰乱。

1920年12月15日,张东荪正在上海主编有名的《时事新报》“学灯” 副刊,他在《改造》杂志发表长文《现在与将来》,其中提出三个问题,一、中国的现状是什么?二、从现状所潜伏的趋势推测未来将是怎么样的?三、我们的使命是什么?在回答第一个问题时,他指出中国的现状是“四病”交加,所谓“四病”一是“无知病”,二是“贫乏病”,三是“兵匪病”,四是“外力病”。“无知病”和“贫乏病”,使中国没有形成市民社会,工人、商人的数量都不大,构不成有力的社会力量;“兵匪病”导致军阀当道;“外力病”使中国的民族产业很难得到发展。“四病”当中,“无知病”和“贫乏病”带有根本性,不是短期所能解决的,“兵匪病”对中国的危害最为严重,是阻碍社会进步的主要病症,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1929年12月,胡适在《新月》发表《我们走那条路》,提出“五鬼”闹中华的说法,与张东荪的“四病”有相似处。他说的“五鬼”分别是贫穷、疾病、愚昧、贪污、扰乱,他把“五鬼”又称为“五大仇敌”、“五大恶魔”,“疾病是我们种弱的大原因”,“愚昧是更不须我们证明的了。……因为愚昧,故生产力低微,故政治力薄弱,故知识不够救贫救灾救荒救病,故缺乏专家,故至今日国家的统治还在没有知识学问的军人政客手里。”“贪污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最大特色。……这个恶习惯其实已成了各种社会的普遍习惯”。

胡适指出打倒这“五大仇敌”,毁灭这“五鬼”,便是同时建立我们的“新国家”,他心目中的“新国家”是一个治安的、普遍繁荣的、文明的、现代的统一国家,“治安的”包括良好的法律政治、长期的和平、最低限度的卫生行政,“普遍繁荣的”包括安定的生活、发达的工商业、便利安全的交通、公道的经济制度、公共的救济事业。“文明的”包括普遍的义务教育、健全的中等教育、高深的大学教育,以及文化各方面的提高与普及。“现代的”总括一切适应现代环境需要的政治、司法、经济、教育制度以及卫生行政、学术研究、文化设施等等。

南都社论:社会价值失衡 源于权力一元

 

近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峰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振峰涉嫌非法持有弹药案,检察机关指控,李振峰曾将一箱猎枪子弹交给呼和浩特市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触犯了刑法和枪支管理法。但是,审理本案的法院收到该公司所在的苏尼特右旗政府发来的一份减轻处罚建议书,称该公司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安置农牧民再就业作出了积极贡献,还被盟、旗政府评为明星企业,因此建议法院对李振峰法律适用时能够减轻处罚(新华社电)。

看起来,地方政府对企业家的爱护真的是无微不至。可以设想,假如本案是在苏尼特右旗法院审理,旗政府当然也不用费这么大劲向法院提一个“建议书”,而完全能够直接命令法院对李振峰从轻处罚,甚至免于处罚,让李振峰继续为本旗经济发展作贡献。现在,只因为是在呼和浩特市内法院审理,旗政府鞭长莫及,只好采用这种笨办法。

前不久,最高法院院长肖扬还要求法官不能受舆论影响,对一些该轻判的犯罪嫌疑人重判,那么现在一级地方政府直接向法院提交建议书请求法院轻判,是否属于干扰法庭审理?对如此干涉司法过程的行为,该如何追究法律责任,恐怕需要有关部门给出明确的说法。

当然,政府甘冒干涉司法过程之恶名而发出建议书,大约是因为,在政府看来,该企业家确实为本地经济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一个企业家在法庭上的身份,与其在社会中所担当的身份并无关系,除非与案情相关。法官判断一个人对于社会的价值,与行政官员判断一个人对于社会的价值,其角度是大相径庭的。从某种程度上说,法官的关注视野是相对长远的,以他们的地位和职责,他们更多关注对于一个社会维系其正常秩序所必须的正义。而行政官员当然要较为短视,他更多地关注的是一个人在自己任期内对于实现自己政绩目标的价值。行政官员如此短视是正常的,问题在于不能让如此短视的考量主宰整个社会的价值判断。

但这恰恰是中国社会所面临的一大问题。由于制度设计缺陷,行政权力处于过于强大的地位,可以轻易地侵入其他领域,所有与权力有关的部门不得不遵循同一种价值,服务于同一个目标。比如检察院、法院负责人讲话时经常表示,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事实上,在当下司法机关严重地方化、行政化的制度下,党政部门负责人可以随意干预检察院和法官的工作。就像本案所显示的这样,一级政府可以要求法官按照自己的价值来对当事人进行判决。

如此一来,政府确实能够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率,因为政府可以动员一切资源追求这个单一目标。凡是在这方面作出贡献的人,都成为政府眼里的功臣,被另眼相待,有些地方由政府掏钱给企业家进行体检,有些地方则让纳税额超过多少的企业家的子女优先上重点中学。当然,企业家触犯法律、规定,也可以网开一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反过来,假如有谁妨碍这类企业为官员创造政绩,政府也毫不客气地动用一切手段予以处理,比如民众如果妨碍开发商的拆迁进程,政府就通过法院进行强制拆迁。

显然,这样的政府高效率是危险的。因为,本地官员的GDP政绩目标吞噬了一切其他美好的价值:优美环境,人文气氛,以及正义,某些政府负责人甚至为了庇护那些为自身政绩作出贡献的人,而明目张胆地践踏正义。本应守护那些对维系正常社会秩序来说至关重要的根本价值的司法机构,也无法正常履行其职责,这导致整个社会趋向行为短期化。太湖污染、厦门PX、山西黑窑场,无不与此直接相关。

政府如此做法,在很大程度丧失了必要的中立性、公正性。这不仅对普通民众显著地不公平,也在毁灭那个被政府照顾的群体。为什么中国企业家的犯罪率格外地高?部分可能由于他们过于贪婪,但主要的原因恐怕还是政府的娇宠。这种娇惯让企业家愈来愈丧失对法律的尊重,趋向于肆无忌惮,直到其行为超出庇护他的那级政府的保护圈的时候,则徒唤奈何。

经过媒体报道,这一次苏尼特右旗政府大约很难保得了李振峰了,但苏尼特右旗政府的建议书迫使人们不得不严肃地思考,究竟怎样才能令各级政府走回正道,以权力的有效分立确保社会各种价值间的平衡。

时寒冰:九江大桥事故鉴定太神奇了!

 

6月20日,在九江大桥事故技术评估通报会上,10位国内知名桥梁专家对九江大桥的鉴定结果正式公布:九江大桥的设计和质量均没有问题!

不经意间,一项新的世界纪录诞生了!

从报道中得知,负责九江大桥坍塌事故技术安全鉴定的专家组是在6月19日才成立的,但是,这个专家组表现出了神奇的效率。尽管他们要互相递名片认识、要吃饭、要休息、要尿尿、要洗澡、要开会和沟通,但是,20日就召开了九江大桥技术评估通报会,就得出了九江大桥的设计和质量均没有问题的结论。

太神奇了!他们是约翰逊再世!那一刻,他们一定是灵魂附体!

如果类似事故鉴定发生在国外,如果负责事故调查的是外国的专家,短短的一天时间,他们可能还拿不出调查、鉴定的方案;短短的一天时间,他们可能还不够安装好相关仪器,甚至还列不出所需仪器或设备的清单;短短的一天时间,他们可能还没有找齐图纸等资料,甚至还没有想好到底需要查阅哪些资料……在国外,一场特大事故的调查和鉴定,有时需要数月甚至数年才能完成。

然而,这一切,都被我们的专家在一朝一夕间搞定,不需查证太多资料,不需借助先进的仪器设备,我们的专家用肉眼——这种天然的低成本、无污染的绿色工具,完成了鉴定的全过程。

我们的这个专家组成员是特殊材料做成的人!强烈呼吁,不要解散专家组,应该让它永远存在下去,他们完全可以奔赴世界各地调查事故真相,为世界各国人民排忧解难,在发扬国际主义精神的同时,为国家创造外汇,提升我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他们神奇的效率一定会征服全世界!同时,应该让专家们坦诚地讲出他们的经验,总结出来,传承后人。

更神奇的是,这个专家组还创造性地把事故鉴定会开成了表功会:“大桥设计有一定的前瞻性”;“九江大桥的设计标准已超过了国家标准”……这又是一项前所未有的世界纪录。原来事故鉴定会是可以这样开的,原来事故鉴定会是可以开成这样的!

不仅要鉴定事故,还要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伟大都源于平凡,一个小的细节,显出专家们的良苦用心和高尚情操。这是一种什么精神?

可是,为什么这么超前、超标准和优质的大桥,一艘小小的运沙船就撞塌了,造成了令人痛心的死亡?其他那些不超前、不超标准、不优质的大桥今后老百姓还敢走吗?那种桥是不是一只鸭子就能撞塌?甚至,是不是如果有人不幸在桥下放个屁就能震塌?

专家就是专家,有专家创造性地提出:“从桥梁上找问题来解决撞击问题,是不可能的。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才是用来防止事故的最佳方法。”

如果按照这种思路,有关部门不需要再调查、研究大桥自身的问题,只需禁止一切活的物体从桥梁上通行,同时禁止任何能够行走、游动和飞翔的物体接近桥梁,即可确保大桥平安无事、延年益寿。

我不知道该如何赞美你们,亲爱的大专家们!

更令人感动的是,这些专家召开的通报会,言简意赅,最大限度地避免了铺张浪费,请看报道:“他们在发布会现场只逗留了45分钟左右,回答了3个问题,就表示因机票时间问题,专家要提早离开,发布会就仓促结束,引起现场躁动。”

写于6月22日凌晨

摩 罗:处理山西黑窑童奴事件的一条建议

 

对于山西黑窑童奴事件,国家应该做的工作至少有两件。第一当然是惩治罪犯(包括窑主和他们的后台官员,以及人贩子),第二是对那些惨受摧残的孩子实行国家赔偿。

对于第一件应该做的工作,我不会指望做得多好。中国社会一出事,就由弱者承担责任、作出牺牲,这种放走阎王、揪住小鬼的把戏,看得多了,早就学会了不再做什么指望了。通常涉及省长的事件,撤个把厅长了事;涉及厅长的事件,撤个把处长了事;涉及处长的事件,撤个把科长了事;涉及科长的事件,撤个把股长了事。为什么许多中国人立志当大官,就因为在中国当小人物太累了。平安的时候得当好奴才,一旦有事就马上成为牺牲。这已经是中国社会的一种习性了。

我说说第二件工作吧,我将此看作一条建议。这么多受害者,他们在身体上、心灵上、教育上所蒙受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决不可仅仅从窑老板的抽屉里搜出几张钞票就把这些不幸的人们打发掉了,而应该由国家成百万成百万地赔偿这些受难者。窑老板没有这样的赔偿能力,应该由国家承担赔偿的责任,因为是国家没有保护好这些无辜的孩子,是国家失职才导致这些孩子长期受难(其中涉案的一些人、一些部门,本来就是代表国家的),由这个失职的主体承担赔偿的责任是理所当然的。那些窑老板为什么敢于如此猖狂如此残忍,就因为他们知道国家并不把这些孩子的权利当回事。如果他们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一些受国家保护和尊重的孩子,他们决不会如此肆无忌惮。这个教训对于这个国家来说很重要。

我再重复一边,这些孩子在身体上、心灵上、教育上所蒙受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他们的父母亲人所承受的情感痛苦、心灵折磨也是不可估量的。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他们在遭受几年折磨之后,整个发展前景事实上都已经被摧毁了,许多东西一耽误也就消失了,你让他们还怎么去上学?怎么去打造自己奔前程?怎么对自己怀有信心?怎么对世界怀有信任?他们正常的心理和人格在形成之前就已经被这噩梦般的苦难摧毁了,他们事实上已经永远失去了拥有健全人格和幸福人生的权利。所以,成百万成百万的赔偿并不高,跟他们所遭受的苦难相比,再多的金钱都是无法补偿的。

对于这第二件应该做的工作,我不会指望国家会做,因为这个国家是如此高高在上,还远没有学会脸红,甚至还没有学会听一听它的主人(比如那些孩子及其父母、比如你、比如我、比如他)的倾诉和主张,要它承担责任那就更难了。

而那些应该用来赔偿孩子的钱,本来都是我们大家(包括我)的,是孩子们的父母的,也是那些孩子自己的。我也是一个纳税人,却从来不知道我有没有权利支配我的税款,我以自言自语的方式提提建议缓解一下良心压力的权利或许还有。

2007年6月21日凌晨一点,北京北小河边

唐 昊:我们只能做暴行的旁观者吗?

 

我对此唯一的期望是,此事千万不要以快审快结的方式迅速了结。如果行政和法律介入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家尽快遗忘此事、淡化其影响,那就太可悲了。我认为,事情到了今天这个地步,必须要回答下列问题——除了山西,别的地方还有多少类似的人道主义危机?

近些天来,山西黑砖窑童工事件的曝光,剥下了披在我们日常生活之上的华丽外衣,把一个真实丑恶的世界展示在我们面前。对此,许多号称公共知识分子的人一时之间失语——在21世纪,在文明的世界里发生这样的事情,令人在感情上无法接受,在理智上无法置信;而我们和暴行居然就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这本身就已是一种罪行。

残酷地剥削童工,是人类一项历史悠久的犯罪。原因很简单——这符合资本运行的规律。在不受节制的资本主义时代,由于大机器的发明,童工和成年的不熟练劳动力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相互替代,并且童工报酬更低、也不拖家带口,资本家大量雇用童工降低了成年劳动力的工资水平,也削弱了工人的反抗力量,从而强化了资本对雇佣劳动的统治。而在工资极低、条件恶劣的劳动中,儿童不仅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智力衰退,而且身心备受摧残,甚至因不堪压榨而死去。

但发生在当代中国的童工事件,还不仅仅是一个资本逐利的问题。现代文明社会之所以大范围消灭了童工现象,是因为附加于其上的非经济成本已经过于庞大,使得使用童工无利可图。相比之下,在我们国家使用童工的法律、政治和社会成本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类似现象在中国出现已经至少十年,在此期间不断有记者、家长进行披露,却仍然愈演愈烈。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如果不是地方政府暗中包庇甚至幕后分赃,这些奴工产业不可能如此猖獗无忌。在这样大规模、长时间、有组织的犯罪活动中,相关政府部门的作用又岂是一个“渎职”可以描述的?这分明是有地方政府参与其中、有组织的犯罪活动!

同时,这不但是法律的失败、行政的失败,也是人性的失败;那些和暴行共同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每一个中国人,其实都不能逃避责任。这种情景正如恩格斯所描述的:鄙俗的贪欲是文明时代的灵魂;个人财富是文明时代唯一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目的;文明时代的进步动力来自人们的最卑劣的冲动和情欲,并为此而损害人们的其他一切秉赋;并且由于这个时代的全部发展都是在经常的矛盾运动中进行,它自身就包含着自我消灭的因素。

所幸的是,这个自认为文明的时代还没有失去自我反省的能力。在前日,山西省省长于幼军代表省政府向受到伤害的农民工兄弟及家属表示道歉,并向全省人民检讨。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22日表示将严查山西黑砖窑事件中政府失职渎职人员。这是迟来的正义、不足的正义,但比没有正义要好。我对此唯一的期望是,此事千万不要以快审快结的方式迅速了结。如果行政和法律介入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家尽快遗忘此事、淡化其影响,那就太可悲了。我认为,事情到了今天这个地步,必须要回答下列问题——除了山西,别的地方还有多少类似的人道主义危机?全国有多少孩子失踪及在强迫劳动中死去?那些被揭露出来的奴工、童工事件真的被解决了吗?还有多少劳动者的生存权正在受到威胁?在各种学习、运动甚嚣尘上的今天,为什么就没有一次“人权保障专项行动”?在和谐社会里保障基本人权,就这么难吗?

当然,指望青天大老爷出现,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在本次事件中,公民意识在人道主义危机面前再次觉醒。但觉醒之后的人们却更加痛苦,他们被一系列的问题所困扰——我们拿什么来保卫自己?拿什么来保卫我们的孩子?许许多多暴行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是谁扼住了我们的喉咙?是谁绑住了我们的手脚?是谁麻木了我们的心灵?使我们在暴行面前无可奈何?这些问题的解决,恐怕才是作为普通人力量上升的开端。

对于那些已被生活摧残得绝望的童工、奴工来说,没有他人解救确实不可能获得自由,而相比这些肉体上的奴隶,我们这些精神上不自由的奴隶倒更有能力自己解救自己。所以我们必须有所行动,必须使这件事情不能轻易了结和淡化,这不但是每一个过着还算正常生活的人的责任,也是我们拯救自己之所必须!

武宜三:于幼军,老百姓把你们这班忘八蛋养得又肥又白的,是为了什么?【外五章】

 

提要:忘八蛋者,忘了“八荣八耻”之谓也。于幼军为“我省各级党委政府”打保票,也为他自己打保票。中共用死了的邓平寿为山西黑窰奴工冲喜,继续愚弄老百姓。汪洋流眼泪谁相信?你看温家宝流得多了,便失灵。

一,于幼军的自我表扬,为自己打包票

山西省长于幼军六月二十二日在向全省人民道歉的同时不忘自我表扬:

1、省政府在这两年多次下发了整治规范小煤矿、小砖窑、小玻璃器皿厂等劳动用工秩序的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一定成效。

2、去年启动了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地方立法工作,今年6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议通过颁发了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

3、曹生村等“黑砖窑”事件经媒体的披露,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中央领导同志就此作出重要批示以后,省委省政府立即研究部署在全省开展“打击黑砖窑,解救被拐骗民工”的专项行动,连夜在几个重点地区开展突击检查。

4、6月15号上午,省政府又下发了《关於开展整治非法劳动用工和打击黑砖窑专项行动的通知》,下午又召开了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5、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公安系统出动了4万多警力,在全省“地毯式”排查,检查小砖厂、小採矿厂、小冶炼厂8,760处,解救被拐骗民工359人,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刑事拘留35人,行政拘留24人,其他治安处罚38人。

应该说,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对煤矿、铁矿、非法砖厂等企业非法用工,特别是其中拐骗民工,强迫农民劳动和非法使用童工等刑事犯罪问题态度是明确和坚决的,一经发现就给予严厉打击。

于幼军在这里为“我省各级党委政府”打了保票,自然也是为他自己打保票。“一经发现就给予严厉打击”,以前为什么没“打击”?是因为没“发现”。连责任也推得一乾二净了!那么,我想问於幼军:

老百姓用民脂民膏把你们这班忘了八荣八耻的忘八蛋飬得又肥又白的,是为了什么?

我建议向要脸的于幼军颁发“最要脸奖”,以表彰他巧言令色、不死要脸的光辉形像!

二,470元的三倍和十一个工作组

山西省洪洞县政府派出11个工作组分赴12个省市向被解救农民工登门道歉。他们将把洪洞县人民政府的《致歉信》和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慰问金亲手送到被解救农民工手中。洪洞县根据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关规定,对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按月标准470元的3倍足额支付。

山西省洪洞县政府为了送上数量为470元三倍的“被拖欠工资”,派出了十一个工作组,行程遍十二个省市。但从互联网上查知,由山西省太原市至海南省三亚市的飞机票单程价为2,140元人民币,加上酒店、饭舘、陆路水路交通、按摩院、公关女郎等消费以及治装费、出差津贴,以每个工作组十人计,这洪洞县的开支大约得在一千万元至二千万元之间。当然公费赌博、公费嫖宿,还无法预算在内。

如此这般,第一,知道了共产党怎样的“以民为资本”了。

第二,知道了470元人民币便是幸福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幸福标准。

三,批示、文件满天飞

中共中央以批示、文件治国。山西省的老爷以批示、文件治省。洪洞县的老爷也是以批示、文件治县。小小的广胜寺村矿产资源管理所也牛屄十足的向王兵兵下达“洪矿管制2006第1号文”—《广胜寺所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

洪洞县环保局向王兵兵妻子张梅《约见通知》,编号为“洪环约广06023号文”。而且在一年多里先后三次下发《约见通知》。

下批示、下文件,受贿、勒索,外加警棍和监狱,就是今天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的伟大服务了。

四,王八多了不干活(一)

中共洪洞县纪委6月12日介入调查,受调查机构包括县国土资源局广胜寺矿产资源管所、环保所、工商所、派出所;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县环保、执法大队队;县工会、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等。

真是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王八多了不干活。

五,王八多了不干活(二)

山西省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要积极主动配合政法部门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解救被拐骗的农民工。做好被解救农民工的善后工作上,要体现对这些农民工的人文关怀,把他们的经济补偿问题解决好。

唱得比说的好听,奴隶制社会何来“人文关怀”,官办机构伪工会本身是一群吃人肉喝人的帮凶打手,何必要如此惺惺作态?但是,御用记者仍不忘为官办的工会组织评功摆好,“解救援助农民工,维护其合法权益,付出大量努力” 云。

六,中共重庆市委书记汪洋,你先无私奉献一下如何

中共的英雄模范人物,从张思德、刘胡兰、董存瑞、雷锋,到任长霞、陈永贵,层出不穷。这几天又拿号称“田坎书记”的中共重庆梁平县虎城镇党委书记邓平寿出来为山西黑窰奴工冲喜,因病死在工作岗位上,被主流媒体吹得天花乱坠。

中共重庆市委书记汪洋号召,全市党员干部兢兢业业、无私奉献,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有一大批像邓平寿这样的干部辛勤工作、无私奉献。

中国共产党从毛泽东开始,从来只叫别人去死,他自己则坐收渔利。汪洋又在发扬毛泽东的革命传统,你革命,我享福。

因而,真真假假的好榜样树了一大堆,除了给投机的分子佔便宜之外,一点狗屁作用也没有。

汪洋,你别再愚弄老百姓了。否则,你先无私奉献一下,让我见识见识!流眼泪谁相信?你看温家宝流得多了,便失灵了。

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关于异议作家陈树庆被违法羁押的紧急行动通报

 

2007年06月20日
紧急行动网络2007年第30号


中国:重要异议作家陈树庆未经审判仍被羁押

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抗议继续羁押重要异议作家陈树庆,他自2006年9月14日以来未经审判仍被羁押,违反中国法律和国际法。国际笔会认为,羁押陈树庆违反了中国已签署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他。

根据笔会信息,陈树庆是异议作家和被禁的中国民主党浙江省党部负责人,于2006年9月14日以“煽动颠覆”的指控被捕。此案因缺乏证据已被两次退回警方。他是在收到警方传唤后自己去浙江省杭州市大关苑派出所的,而警方拘捕他后突袭他家,搜走了他的电脑和一些文字资料。指控的理由不明,尽管已知他发表批评文章在一些海外中文网站,如《博讯》、《民主论坛》、《大纪元》、《议报》、《观察》和《新世纪》。

陈树庆现年42岁,1999年曾因参与建立被禁的中国民主党而被拘押四个月。他在获释后学做律师,于2005年通过考试,但被浙江省司法厅指控他在互联网所发表的文章“违反中国宪法”而拒发律师执照。他就此向法院提出诉讼,但初审和上诉均遭法院裁决败诉,此后一直遭警方骚扰。

请发出呼吁书:
——抗议羁押陈树庆,呼吁根据中国1998年已成为签约国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立即无条件释放他;
——敦促当局在他被羁押期间,尊重其基本权利,充分保障他们与家人和律师见面以及一切必要的医疗保健。

中国政府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邮政编码 1000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转
国家主席胡锦涛阁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邮政编码 100726
北河沿大街147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先生

请注意:中国当局的传真号码不好用,因此可要求你所在国的中国外交使节转寄呼吁书。 

如果可能请将呼吁书副本递交你所在国的中国外交使节。

**如果在2007年7月9日后发出,请与本办公室联系。**

有关进一步消息,请联系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的Cathy McCann,
地址:Brownlow House, 50/51 High Holborn, London WC1V 6ER UK,
电话:+44(0)20 7405 0338
传真:+44(0)20 7405
033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独立中文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