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中文笔会转发国际笔会关于判决刘晓波声明的通告

独立中文笔会转发国际笔会关于判决刘晓波声明的通告
(2009年12月25日)

独立中文笔会强烈抗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本会前会长和现荣誉会长刘晓波博士11年有期徒刑和剥夺政治权利2年,同时也向这位20多年来一直挑战文字狱恶法的勇敢同仁表达我们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崇敬,并在此转发国际笔会表达我们心声的声明如下:

国际笔会——在世界104个国家中拥有145个分会的世界领先言论自由组织,认为今天判决中国著名异议人士刘晓波是严重背弃他作为中国公民不可剥夺的人权。

在几百位中国作家、知识分子和市民体现勇敢团结的数周后,一场等于摆样子的审判,因刘晓波博士在起草和发表呼吁政治改革及人权的《零八宪章》中的作用,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他11年徒刑。

国际笔会会长约翰·拉尔森顿·索罗说:“刘晓波案是关于公认的国际人权标准,并非只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中国是一些国际条约和公约的签署国,不能在违背其本国和国际标准而行时得以免费通过。”

12月23日,刘晓波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其辩护律师参加了那两小时的庭审但被禁止透露细节。刘的妻子和外国外交官被禁止旁听,这个庭审很可能是为了减少新闻报道而与国际节日重叠举行。
 
当天上午,北京女作家刘荻(网名“不锈钢老鼠”)宣布,她打算以“08宪章的签名人和组织策划人之一”投案。她写道:“为了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也为了未来的人们不再因为自由言论和独立主张而入狱,本人情愿与刘晓波先生共案同罚。”她于开庭在前在法院外被抓走,据报被警方关押在一家旅店,将于今天稍后释放。

今年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300多位《零八宪章》签署者发表了一份支持刘晓波的公开信,题为《我们愿与刘晓波共同承担责任》。刘晓波于次日被正式起诉。

“国际笔会敬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冒着自由风险说出和写出自己思想的所有人们的勇气。”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主席玛莉安·博茨福特·弗雷泽说:“我们认同中国同仁的坚定信念,《零八宪章》必将为历史肯定为公民们争人权、争自由、争民主的正义之举。” 

 
《零八宪章》最初由300多名学者、记者、自由撰稿人和活动人士所签署,现在已有超过遍布中国的一万签署者。有关刘晓波和《零八宪章》的信息,参见
www.internationalpen.org.uk

有关刘荻的声明,参见www.pencanada.ca
 
背景:刘晓波最初获得国际笔会的支持是1989年,他作为被政府贴上“北京黑手”标签的作家、知识分子之一,因在天安门广场的抗议中所起的作用遭到拘捕。早在他最近这次被捕前,刘已在监狱里总共度过了5年,包括1996-1999年的三年劳教,并经常遭到短期关押、骚扰及审查,是目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和平表达自己的意见而被关押的四十多位作家之一。刘晓波是独立中文笔会前会长,刘荻是该会会员,于2002-2003年未经审判被关押一年。

国际笔会要求,中国根据所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立即无条件地释放异议作家刘晓波,以及所有因和平行使自己意见而被关押者。

国际笔会是世界上最悠久的人权组织和国际性文学组织,致力推进世界各地作家间的友谊和理性合作,为言论自由奋斗,代表世界文学的良知。独立中文笔会是国际笔会的145个成员分会之一,抗议中国当局对作家和新闻工作者的监禁、骚扰、监控,致力于结束中国对互联网的监控和对自由写作的种种限制。   

联系人: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主席玛莉安·博茨福特·弗雷泽(Marian Botsford Fraser): +1-416-413-4920,[email protected],
独立中文笔会张裕,+46-8-50022792,
[email protected]

王光泽:和解破裂,革命将起—-中共重判刘晓波博士将引发时局动荡

北京时间11月25日上午9时30分,中共当局在对《零八宪章》起草人刘晓波博士秘密审判之后,宣布对刘博士长达11年有期徒刑的重判。

中共重判刘晓波,将具有以下指标含义:

1、 宣布政治和解彻底破裂:胡锦涛、温家宝执政以来,无论是国内社会,还是国际社会,均对二人的基层行政历练、平民背景产生好感,尤其二人提出”和谐社会”的施政纲领,令天下人心怀感念,冀图二人能够创造一个相对宽松、和谐的政治环境,不仅能够照顾弱势群体利益,且能言路畅通、容忍异见;这一阶段,不少自由派知识分子提出政治和解的理念,希望把中共推向和平民主转型之路。中共对刘晓波博士的重判,充分暴露了”胡温新政”的独裁本质,宣告了”和谐社会”的彻底破产,以及中国政治和解格局的彻底破裂。

2、 自由派将向革命派转型:《零八宪章》的实名签署人已逾1万名,彰显了体制内外知识分子希望探求中间道路,与体制内开明派互动合作平稳推动政治体制改革。中共重判刘晓波博士,宣告了《零八宪章》和平转型的政治路径已经被堵死。中共把自由派逼到墙角,自由派将不得不以市场经济的大背景、公民社会充分发育的基石全面发力,从自由派向革命派转型,并与民间草根阶层全面结盟,以政治结社、街头运动为主导,实质性撼动独裁政体。

3、 胡温将为第五代接班铺路:2012年前后,中共将进行党政换届,现行的胡温人事格局将为预设的习近平、李克强”习李”人事格局所取代。中共重判刘晓波,其目的一则在于全面重创民间的民主诉求,二则为所谓的”第五代领导集体”全面接班做铺垫,为其开创一个平稳过渡的政治空间。但是风起云涌的民间维权斗争、汹涌澎湃的民主政治诉求,将会击碎中共世代相袭、永久执政的迷梦。

2009年12月25日于北京

没有刘晓波的北京瞬间——写在刘晓波“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庭审后

本文记述了庭审现场的感人瞬间,包括艾未未到场的情况。感谢本文作者
    作者:杜斌

图片:一名《零八宪章》联署人把黄丝带系到法庭外的铁护栏上。
没有刘晓波的北京瞬间——写在刘晓波“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庭审后



    
    太阳似乎患上了心绞痛。照着北京。说死未死。说活未活。
    
    2009年12月23日的天。怎么看去都是面无表情。
    
    地球人似乎都可以挺身作证:这绝不是一个53岁的叫刘晓波的文弱书生犯的错。
    
    刘晓波已被消化了一年多。
    
    累死的只是刘的妻子刘霞对丈夫的相思。
    
    刘霞被作为证人囚禁在家。到法庭旁听的只有刘霞的弟弟和刘晓波的弟弟。以及律师。
    


    
    警戒线几乎把北京市法院一中院圈起来了。除了进出法院的门。无论大门小门后门。
    
    站哨的武警不会动。会动的只有执勤的警察。
    
    警察的对讲机不断地呼朋唤友。站在法院对面马路的人。长得疑似上访者的人接二连三地被盘问。确诊是上访者则强制拉去马家楼。马家楼管吃:超级强国。有的是馒头和榨菜。但就是不给吃饱肚子。
    
    驻京的境外记者待遇高:圈进警戒线。烦请在警戒线内进行一切活动。吃喝拉撒收兵撤退除外。
    
    


    
    一位姓雷的48岁的男人。《零八宪章》联署人之一。乘火车。2000公里。从江西省赶到北京。大清早。声援刘晓波。他说:他跟刘晓波一样是国际独立笔会会员。当过兵。立过功。转了业。下了岗。退了党。“炒了共产党的鱿鱼。”
    
    他说:“这《零八宪章》促进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不存在颠覆国家政权。难道老百姓给党提个建言就是颠覆了国家政权吗?”
    
    图片:来自江西省、《零八宪章》联署人雷先生手持《零八宪章》说:“《零八宪章》这束民心铸就的火炬终将点亮全中国。
    
没有刘晓波的北京瞬间——写在刘晓波“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庭审后
    


    
    外省人都来了。
    
    北京人来了吗?该来的都被囚禁在家里。但也有漏网之鱼:北京市平谷县一个姓宋的男人。基督徒。《零八宪章》联署人之一。来了。凌晨5点钟。避开监禁他的警察。乘出租车赶来。声援刘晓波。棒。没给北京爷们儿丢脸。
    
    在警察给记者划好的的警戒线里。他身穿其他上访者写满控诉标语的状衣。散发已被警察强制抓进马家楼的上访者的冤情材料。迎着在铁护栏外紧盯着他的3位警察。他振臂高呼:“反对暴政!民主万岁!自由万岁!刘晓波万岁!”
    
    他的着装惊动了法院的法官。但法官不敢在摄像机和照相机的眼皮底下抓人。一位法警手持专业照相机。从法庭里冲出来。给他拍照存证。他理理状衣。立正。面对法警。微笑。说:“哎吆喂。大哥受累了。多照几张啊。这样我就会有吃饭的地方(看守所)了。受累了。谢谢大哥哦!”
    
    法警摁了几下照相机快门。满足。笑一下。退。
    
    图片:一名声援刘晓波的上访者身穿状衣接受传媒访问。
    没有刘晓波的北京瞬间——写在刘晓波“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庭审后
    


    
    一位自称是《北京青年报》的三十多岁的女记者惊喜地冲进给记者划好的圈。
    
    问:“来了这么多外国记者。今天判的究竟是什么案子?”
    
    一位香港记者反问:你听说刘晓波这个名字吗?
    
    这位中国女记者答:“没听说过。”
    
    这位香港记者再问:你听说《零八宪章》吗?
    
    这位中国女记者答:“没听说过。”
    
    这位香港记者说:“那你就不用再问了。问了你们国内的媒体登不出一个字。回了吧。”
    
    这位中国女记者似乎明白了。她走前说:“路过这儿。我还以为拣到了一个好新闻呢!”
    


    
    来了就好。11点05分。一个叫艾未未的艺术家来了。《零八宪章》联署人之一。双手插在衣兜里。面无表情。来了。警戒线外的警察骚动。记者惊喜。是大显身手的时候到了。一拥而上。“围攻”。艾在话筒、录音机、照相机、摄像机之间挣扎。艾平静地说:“我今天来看我的朋友。他在法庭里。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被抓?”
    
    混进记者圈的声援者高呼:“向艾未未致敬!向艾青(艾未未的父亲。已过世)致敬!向英雄刘晓波致敬!”
    
    有人随之高呼:“为什么我的眼中饱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艾青的诗歌《我爱这土地》)。”
    
    一位身处现场的记者后来回忆称:“当艾未未听到有人高喊他的父亲的名字以及所写的诗歌时愣了一下。带着笑的脸不笑了。不再说话。挤出来。站到警戒线外沉默不语。警察阻止记者跑出警戒线跟拍艾未未。艾未未脸涨红了。好像快要哭了的样子。站了几分钟。一言不发。走了。”
    
    到现场站一下。就是一种缄默的示威。
    
    图片:著名艺术家、《零八宪章》联署人之一艾未未先生(左三)在法庭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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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方驻华使馆多位外交官提请参加旁听。被拒。
    
    外交官在庭外。垂头丧气。走了。
    
    图片:前来申请旁听的西方外交官铩羽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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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的数个大学生昂着头来了。
    
    来给记者圈内的声援者送黄丝带。呼吁政府无罪释放刘晓波。46岁的童国菁。上海强迁上访者。《零八宪章》联署人之一。他的胸前系着黄丝带。他振臂高呼:“民主万岁!自由万岁!刘晓波万岁!必须无罪释放刘晓波!”
    
    他的身旁站立的系着黄丝带的声援者。连连称是。
    
图片:上海强迁上访者、《零八宪章》联署人之一童国菁先生(右三)说:“政府必须无罪释放刘晓波!”
没有刘晓波的北京瞬间——写在刘晓波“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庭审后

图片:北京中央美院的大学生赶到法庭外散发营救刘晓波的黄丝带。这让互联网虚拟世界的黄丝带呼吁迈入现实社会中。
没有刘晓波的北京瞬间——写在刘晓波“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庭审后
    


    
    记者焦急地等待庭审结果。采访刘晓波的亲属和辩护律师。
    
    12点30分。法庭出来一名法官。面对记者。这名法官笑着说:“庭审已结束。刘晓波的亲属和律师已经从后门走了。”
    
    记者问:“何时宣判?”
    
    这名法官笑着说:“择期宣判。”
    
    有人问:法官姓啥名谁。
    
    这名法官眉开眼笑一下。一言不发。再挥一下手。两腿一并。劈了个叉。转身就走。
    
    图片:北京市法院一中院一名法官(右二)告诉等候在庭外的记者说:“(刘晓波一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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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波小传

刘晓波于1955年12月28号出生于吉林省的长春市。12岁的时候,也就是文革高潮期间的1969年,他随父母下乡到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一呆就是四年。1974年刘晓波本人也成了知青而插队到吉林省农安县三岗公社当农民。

1976年毛泽东死后,刘晓波回到了长春市当建筑工人。1977年高考恢复之后,他考进吉林大学的中文系。毕业之后,又考上了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读硕士研究生。从北京师范大学毕业之后,1984年他留校任教,并于1986年考上北师大的博士研究生。两年之后、也就是1988年,刘晓波成为文学博士,成为中国当代文学研究的一枝新秀,在国际上也有一定的知名度。

1989年中国民主运动大爆发,当时刘晓波正在美国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五月份,北外大众走上天安门广场抗议示威的时候,刘晓波毅然回国,立即投入了民主运动,成为世界瞩目的有组织能力的活动家。

“六四”镇压之后,北京师范大学将刘晓波开除,他也因为天安门的事情坐了两年的牢房。1990年出狱之后,刘晓波在北京从事写作和民主运动,成为中国天安门之后最有深度和力度的民主派思想家和人权活动家,发表了《反腐败建议书》、《致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以及《吸取血的教训》、《推进民主与法治进程》、《6?4六周年纪念书》等等大量的文章。

中国政府于1995年把他抓进监狱。不久,又把他劳教三年,于1999年10月才放出来。在出来之后,刘晓波的个人自由受到全面的监控。刘晓波坚韧不拔,继续以理性和真理为武器,在海外以及互联网上发表了大量尖锐、犀利的文章,对中国的时政和现实做了很多优良的评论和分析。

作为中国人权、民运的先驱人物,刘晓波是世界知名的人物。从1990年开始,刘晓波获得了除诺贝尔和平奖之外的几乎所有的国际人权大奖。同时,作为一个知名作家,刘晓波还致力于创建并领导“独立中文笔会”这个组织,使之成为一个完全独立和自由的作家联盟。

去年年底,刘晓波和一些朋友一起合写了著名的《零八宪章》,呼吁政治改革和终止一党专政。中国当局对《零八宪章》非常恐惧,于2008年12月8号将刘晓波抓起来。把他抓起来之后,中国的公安当局严重违反自己制定的法律,不将刘晓波正式逮捕,也不加以起诉。直到六个月之后的2009年6月份,才发出正式逮捕令,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李进进:钳制媒体还是提高法官独立办案的能力——评最高法院关于惩治报道司法案件的媒体的规定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要求法院应当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但是最高法院在行文后面关于追究媒体法律责任的惩罚性规定恐怕让一些民间人士和媒体噤若寒蝉。按照这个规定,新闻媒体在报道中如果犯有如下“戒律”将会受到行政部门的处罚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1.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2.对正在审理的案件报道严重失实或者恶意进行倾向性报道,损害司法权威、影响公正审判的;

3.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法官名誉,或者损害当事人名誉权等人格权,侵犯诉讼参与人的隐私和安全的;

4.接受一方当事人请托,歪曲事实,恶意炒作,干扰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影响司法公正的。

这里的核心概念是“恶意进行倾向性报道”和受人之托“恶意炒作。”按照这样的规定,以后民间关于邓玉娇案件的报道就有受到法律制裁的危险,更不用说与国家安全有关的政治案件了。

最高法院这个规定有悖于法治的精神,侵犯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首次将“恶意进行倾向性报道”和受人之托“恶意炒作”的行为变成受处罚的违法行为。按照宪法,国家立法权只授予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只有司法解释权,对“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进行解释。这种司法解释权通常是通过“决定”“批复”“答复”和“复函”等形式实施的。高法在司法解释权下做出的规定和解释具有法律效力,相当于英美法中的“先例”(precedent)。最高法院这个规定很容易被认为属于司法解释权的范畴。在中国的政治制度下,即便这个规定在法理上受到人们挑战,司法当局任然会将其当作一个法律渊源。

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个规定超越了司法解释权。按照司法解释权,最高人民法院只能是对“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做出解释。这个规定确实是与“法院的审判工作”有关。但是问题在于它是解释哪一个具体的法律和法令呢。规定显然是做出了一个“一般性”的规定。这种“一般性”的规定应当由国家立法机关来决定。

高法的这个规定也违反了了言论自由的精神。言论自由并不能保证每个报道都能中立和准确。从某种角度来说,所有的言论都有倾向性。言论自由的精义在允许各种不同立场的人自由地发表各种言论包括倾向性言论,相信人们有自主判断的能力,人们最后通过思想的交锋达到或接近真理。

有人会说,最高法院只处罚“恶意”进行倾向性报道的人。谁都知道,报道都是有其主观意图的。那么,恶意和非恶意的主观意图如何区别?谁来决定“恶意”与否?在中国司法不独立的情况下,恶意只能是由政治领导来决定。所以,高法的这个规定无疑是给意欲惩治媒体的有关国家机构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法律途径。

高法的这个规定也违反了司法独立的精神。这个规定看起来是为了不让媒体对司法进行不当干预和影响“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这个“立法”的前提是司法的权威会受到倾向性报道的影响。这是个似是而非的前提。司法独立的精神就在于相信有理性和训练有素的法官们能够自由和独立的依法审判。如果司法案件有两造,那么倾向性报道也会有两方或更多。在正常情况下,我们的法官们应当按照自己对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理解来判案。如果我们不相信他们,那么,结论只会是法官们的判断能力有问题,或者有什么“制度上的惯性”使得他们不能够独立判断和判案。高法这个规定实际上是否定了自己有独立判案的能力。所以,我们当前的任务是要提高法官独立判断的能力而不是钳制媒体。

刘晓波案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

刘晓波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香港多份主流报刊及外国媒体均以显著篇幅报道。有法律学者认为,中国政府预料不到案件会引起社会高度回响,更认为中国政府对刘晓波的指控理据不足。而香港支联会表示,周五裁决日会有进一步的抗议行动。

专门研究中国法律的香港学者、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王友金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当局对刘晓波的指控只有三百多个字,对颠覆国家的指控并无强而有力的理据,起诉原因只希望令刘晓波停止发表言论。

王友金:说《08宪章》再加上几百篇文章,都影响到民主自由而且到国际的重视所以这样的一个人物,被视为异己,所以一定要将他关押起来。

王友金指由于中国政府对刘晓波指控的理据不足,当局亦不想更详细指出文章那里涉及颠覆,故采用“秘密”审讯的方式,这也证明了中国的审讯程序长期存在不清晰的地方。他指这次的起诉,各界的反应给予中央很大的压力,相信是中国政府始料不及的。

王友金说:我相信中央这次把事情玩大了,我相信他想不到有十五个国家的大使人员,到法院听审,这种压力是最大的。而且有中国人民连在一起,愿意和刘晓波一起坐牢,所以从这一次各方面的行为反映,人民开始觉醒起来。

王友金补充指,中国共产党由于有一套固执的政策,但凡认为会影响到党的健康发展就会采取强硬行动解决,所以他相信经过刘晓波一案后,中国政府再遇到同类事件,亦不会采取其他温和手法解决。但相信中国政府为求缓和这次舆论和民众的压力,相信对刘晓波只会被判以三至五年的监禁。

香港支联会主席司徒华指,这次刘晓波被以言入罪,令不少追求民主自由的人挺身出来抗争,他表明裁决当日会再召集更多人到中联办抗议,暂时未能估计参与人数,他批评北京当局以言入罪,反映中共政权害怕人民的反对声音,引起大众公愤。

司徒华说:看看他明天判决的情况如何,若判他有罪坐牢我们当然会抗议,我们现在正联络一些在香港有签署《08宪章》的人,会联合发表声明,指若判刘晓波有罪我们愿意共同承担的声明。你看到中共的政权对一些这么温和、那么合理的要求也要杀,你可以看到中共的怯弱和恐惧。

香港及外国传媒,对刘晓波被审判均有报道,香港两份中文报章《明报》、《苹果日报》以及英文报章《南华早报》,更以头版详细报道。《明报》及《苹果日报》的社评更对中国政府控告刘晓波作出谴责。

对比香港两份亲中报章,《文汇报》只于内地版以小篇幅引述外电报道,以一百六十字简单交代刘晓波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并指出刘晓波在法庭内承认行使言论自由,但不承认颠覆国家政权。而另一亲中报章《大公报》对刘晓波一案更只字不提。

而美国《纽约时报》亦于国际版中,以大篇幅报道刘晓波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USA TODAY》亦在国际版上作重点报道。文章中均详细报道了审判当日法庭内外的情况,又交代了刘晓波被中国政府控告的源由,并介绍了刘晓波推动中国民主运动的背景资料。

审讯刘晓波:中国传媒寒蝉 港媒批声四起

中国在一遍反对声中审讯参与起草和联署《零八宪章》的异见人士刘晓波,在香港引起强大反弹,舆论几乎一面倒予以谴责,多个团体计划在法院星期五就刘晓波案宣判时,到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抗议。

本台香港特约记者麦燕庭报导,就这宗被美国国务院形容为政治审讯的案件,中国对传媒的控制再次发挥力量。记者本人尝试在涵盖大部分大中华新闻传媒的新闻搜寻器打入「刘晓波」三字,一宗新闻都找不到,即中国内地传媒完全没有报道刘晓波案的审讯,包括以敢言见称的南方都市报。

而在香港,立场亲中或甚至接受中国当局资助的报章,除《文汇报》外,《大公报》、《香港商报》、英文《虎报》及《中国日报》香港版亦紧跟中央路线,没有报道此案,《文汇报》则以一百六十字引述外电报道审讯,但只字未提审讯违规和被批评的地方。

不过,香港其余十三分报章均大肆报道有关审讯和加以评论,而立场是一面倒地批评中国当局的做法,例如《明报》社评以「打压异见人士国家不可长治久安」为题,指责中国以言入罪;《信报》的社评则以「人权何在?为刘晓波案神伤」为题,表达对中国富起来但人权仍然受践踏的慨叹;《苹果日报》的社论则指「北京当权者才是被告」。

事件更引发不少市民星期四早上致电电台的叩应节目,表达愤怒,更有人从加拿大致电回港表达痛心疾首的感觉,而审讯更勾起个别市民在文化大革命中的经验,一名郭姓女士致电电台时透露,父亲当年因为富裕背景而被批斗,打得遍体鳞伤,说了一句「杀你全家」,最后判监十年,说时忍不住哭起来;另一人则诉说海外归侨因带备积蓄回国而被指为「美(国)蒋(介石)特务」,遭当局囚禁。

另外,为表达对刘晓波的关注和安慰其妻子刘霞,香港记者协会和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等多个团体在过去的周末在街头收集市民致送刘晓波的圣诞明信片,代表在今天中午将这些圣诞明信片和生日祝愿寄往北京的刘霞,希望在十二月二十八日刘晓波生日时送到其丈夫手中。

美国强烈批评刘晓波案是政治审判

美国驻华大使馆外交官Gregory May在审理刘晓波的法庭外被记者包围

对于审判刘晓波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美国政府发出强烈批评,认为这是一场政治审判,中国此举”不符合大国形象”。对此中国政府表示强烈不满,称此案为中国内政,外国不应干涉。

现年53岁的《零八宪章》起草人、异见人士刘晓波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本周三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近三个小时的庭审期间,上百名声援者和30多家境外媒体在法庭外的指定区域等候。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宣判结果将于本周五公布。

据联合通讯社报道,对于审判刘晓波一案,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克劳利将其称为是一个”明显可能会作出政治判决的政治审判”,并认为此举”不符合大国形象”。克劳利表示,美方认为的刘晓波所犯罪行仅仅是签署了一纸声明,并渴求更公开和更广泛参与的政府,但这并非罪行。克劳利还批评说,北京法院是故意安排刘晓波案在圣诞节期间宣判,从而减少西方社会对此案的关注。

但事实上,来到法庭外的境外记者并未因圣诞节的到来放松对此案的关注,同时大批刘晓波的支持者携带黄丝带和横额庭审时在场外声援。在庭审当日,来自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其他一些欧洲国家的外交官们纷纷来到法院,但和记者以及刘晓波的两名亲属一样,他们也被要求在庭外等候。另外,刘晓波的妻子则被警察限制在家,无法前去庭外声援。

对于外国媒体和外交官对于此案的关注,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本周四(12月2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强烈不满,她说,刘晓波是中国公民,中国的法律机构正按照中国法律独立完成审理,因此这完全是中国内部的事情。一些国家或是使馆人员就此事发表所谓看法声明,是一种干涉中国内政的做法,并要求这些国家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

国际非政府组织”记者无疆界”在接受路透社采访时说,”这个遭到世界范围的人权人士以及欧盟、美国等国谴责的案件,是对中国法律制度的一种侮辱。”

刘晓波一案的宣判结果将于本周五,也就是圣诞节这天公布。如果法院认为刘晓波有罪,他最高可能被判15年有期徒刑。

作为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人权组织之一,位于纽约的美国笔会中心在刘晓波受审后发布新闻公告表示,法庭要在圣诞节公布宣判结果无疑是希望可以让世界的注意力有所转移。美国笔会中心自由写作项目主任拉里·赛姆斯(Larry Siems)在公告中写道,全世界都在密切关注,希望刘晓波可以得以释放.中国有着保证言论自由的法律,希望法庭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条例。

香港有传媒因报道刘晓波案收恐吓短讯

本台香港特约记者麦燕庭周四发来报导指出,中国内地恐吓记者风气因刘晓波案吹到香港,有线电视新闻部中国组在港所有记者今日接获含有恐吓成分的手机短讯,内容与审讯异见人士刘晓波的报道有关,香港记者协会强烈谴责有关意图妨碍新闻自由的行为,促请中国和香港警方介入调查。

明天(星期五)是刘晓波案宣判的日子,有线中国组在港记者今天收到发自中国内地电话号码的短讯,对该台昨日大肆报道刘晓波的新闻感到不满,夹以粗言秽语和恐吓字眼,不过,该台驻内地的记者则没有收到有关短讯,中国组采访主任司徒元表示,暂时不知道短讯的来源和发短讯人士的动机,已将事件知会内地相关部门。他又说,事件不会影响该台日后的相关报道。

香港过往曾发生记者采访时被暴力对待,武力恐吓的事件甚少发生,以短讯形式恐吓新闻工作者的更是未有所闻,而发短讯人士明显是知悉该台记者出入中国内地的情况,否则不会只发短讯给在港记者,而驻内地的则全部没有收到。

香港记者现时到内地采访,必须要先向中国部门申请,应该掌握中国组记者是否在内地。

宣昶玮:评《零八宪章》和《俞可平:60年来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我们分为三个问题来论述。

第一个问题,《08宪章》主张的民主与宪政,俞可平证实是中共的历来主张

2008年一些主张民主的中国知识分子,联合发布了一份称为《08宪章》的文件,表达了许多中国知识分子的民主愿望。但《08宪章》的发布,激起了中共方面一些人的恼怒,并以煽动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罪名,逮捕了《08宪章》的签署领头者刘晓波。

这件事的发生,在中国国内的许多知识分子看来,简直是毫无道理:人们从感觉上也能知道,主张中国实行民主、人权与宪政,怎么也不能算是”犯罪”呀?这些签署《08宪章》的知识分子,都是忧国忧民的优秀知识分子,怎么也和犯罪搭不上边,为什么突然间就成了罪犯了呢?

正在人们迷惑不解的时候,中共高层领袖的智囊之一,中央编译局的俞可平非常及时的发表了一篇文章,一下子就把这个问题给澄清了。

俞可平发表的这篇文章名为《俞可平:60年来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我在2009年12月10日的新华网上,看到了这篇文章。

通过阅读这篇文章我发现,这篇文章所陈述的中共的历来对于民主、人权、和宪政的主张,再加上对照中国的现行宪法,就明白无误的清楚了:《08宪章》所大力呼吁的东西,正是中国宪法和中共历来的关于民主、人权、和宪政的主张,简直就是重复一遍。

请看下面的《08宪章》和《俞可平:60年来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以及中国宪法条文的对比分析。

俞可平的文章,总结了中共历来主张的民主、人权、宪政等等主张如下,我们这里把之与《08宪章》的主张进行真切的对比:

⒈人民至上,政权等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

俞可平在文章中写到:

“中国共产党把自己建立的新政权,称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最深刻地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政治追求。人民至上,这是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意义。只有人民共和国,才是真正的民主共和国。中国共产党义无反顾地确立了”人民共和”的新体制。在这种人民共和的民主体制中,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权力最终来源于人民,它服务于人民,并接受人民的监督。”(《俞可平:60年来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而且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对于民主的具体落实,而要求实行民主则是中共领导人的主张:

“中国共产党的历代领导人,无一例外都强调民主。陈独秀说,只有”德先生”(民主)和”赛先生”(科学)才能救中国。毛泽东说,中国的缺点,”一言以蔽之,就是缺乏民主。中国人民非常需要民主”。邓小平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俞可平:60年来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我们再来看看《08宪章》的这方面的主张: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08宪章》)

从上面的两方面的主张来看,中共主张”人民至上”; 《08宪章》主张”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双方几乎一致,根本就没有什么冲突。

其他的有关民主与共和,双方的主张也是一致的,根本没有矛盾。

⒉主张人民应该参与国家政治。

俞可平又在文章中说:

“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另一基本政治制度,是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
(《俞可平:60年来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俞可平在文章中认为,政治协商就是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的形式,当然这仅仅是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的方式之一。

而《08宪章》主张:”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08宪章》)

大家可以看出,《08宪章》的主张和中共说的人民应该参与政治协商显然也是相互不矛盾的,甚至是相当一致的。

⒊人民应该参与各种政策的制定。

俞可平的文章中写到:

“民主决策 在民主决策方面,建国60年来,集体决策的制度逐渐形成,议事规则更加体现民意,决策纠错和责任追究制度从无到有。过去60年在决策民主化方面的主要趋势是,从个人专断到集体决定;从暗箱操作到决策公开;从领导独断到人民参与;从随意决策到政策制定的日益制度化。”(《俞可平:60年来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群众参与政策制定是决策民主化的根本要求。”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制定政策的基本原则。”(《俞可平:60年来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2005年,国务院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制定重大政策必须经过听证。近些年在全国各地出现的”民主恳谈会”、”万人评政府”等做法,都是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有效渠道。据统计,全国超过70%的市县政府建立了政府决策公开听取公众意见的制度。”(《俞可平:60年来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而《08宪章》则主张:”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08宪章》)

也是要求决策(立法是特殊的决策,是决策的一种)民主。双方的区别就仅仅是《08宪章》要求直接选举立法机构而已。

⒋人民应该监督权力。

俞可平在文章中写到:

“建国前夕,毛泽东同志在谈到如何避免历史上政权更替、人亡政息的周期律时十分肯定地指出:我们找到了跳出这一周期律的有效办法,这就是让人民来监督政权。因此,建国后党中央极其重视人民的民主监督,并将民主监督充分体现在从中央到地方的一系列基本制度设计中。为了确保人民对党和政府的民主监督,在干部制度上搞”三结合”,让群众代表直接进入权力领导层。此外,还经常发起各种各样的群众运动,让群众直接制约和行使部分党政权力。”(《俞可平:60年来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而这种主张正与《08宪章》主张的民主、人权、共和、分权制衡、司法独立、公职选举等完全符合,根本没有冲突。

⒌实行宪政。

俞可平的文章中写到:

“改革开放后,党中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目标,把依法治国作为执政的基本方略,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得到前所未有的尊重,党自己规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活动……党和政府开始强调”法制”或”依法治国”。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党的领导人就开始提出,中国共产党作为唯一的执政党也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俞可平:60年来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60年民主政治的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切地认识到,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不追求民主,就不是真正的中国共产党人。发展民主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所承担的历史责任。民主与法治不可分离,正像没有民主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一样,没有法治,也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俞可平:60年来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俞可平陈述的这种中国共产党的宪政主张和对于政治民主的主张,不就是《08宪章》的主要主张吗?那里有什么冲突和矛盾呢?

中国共产党要求国家实行宪政和民主;《08宪章》也是同样的要求实行宪政和民主。

怎么《08宪章》就大逆不道,刘晓波就该抓起来呢?

再往下看:

⒍俞可平承认中共现在实行的民主还很不足,人民参与国家政治民主的渠道还不通。

俞可平在文章中承认:

“为建国60年来在民主政治方面所取得的巨大进步而高兴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政治需要和日新月异的社会经济发展相比,我国的民主政治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在某些方面严重滞后于人民的民主要求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步伐。一是选举、决策、监督、制约、参与等重要民主制度和机制不够健全;二是干部和群众在民主和法治建设的基本方面还缺乏足够的共识;三是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理论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四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不够通畅;五是在推进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方面突破性举措不多,其实际效果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明显的距离;六是对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还缺乏深入而系统的研究和整体而长远的战略规划。

我们必须深刻地认识到,推进民主是不可阻挡的世界历史潮流,是人类政治发展的内在逻辑,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政治需要的日益增强,我国的民主政治进程不可逆转。”(《俞可平:60年来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既然承认中国共产党主导下的社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的渠道还不通畅,那么就要允许人民,包括中国的知识分子自己创造参与国家政治的形式和参与政治的方式,而现在刘晓波牵头撰写的《08宪章》,不过就是这种公民参与中国国家政治生活的一种方式,不可能是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吧?

⒎《08宪章》所主张的结社自由、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等,就是中国宪法所明白赋予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个问题:中共的主张和《08宪章》的主张都是普世价值。

根据上述的把《08宪章》和《俞可平:60年来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相对照,我们发现《08宪章》所代表的中国民间知识分子的内助宪政等等主张,和中共历来的主张毫无冲突。

为什么会这样呢?

其实,就是因为《08宪章》所主张的宪政和民主、人权等等,和中共所主张的宪政与民主都是普世价值,都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是普天之下的大真理而已。因此才会在中共那里是正确的;在中国的广大民间知识分子那里也是正确的;而且在欧洲,在非洲,甚至在历史上都一直是正确的。

第三个问题,中国的知识分子应该大力宣扬《08宪章》所包含的普世价值。

由作为中共高层领袖的智囊人物的俞可平,他的最新的关于中国应该实行民主与宪政的文章,所披露出的中共历来的主张,原来也就是普世价值;由此我们可以知道:《08宪章》所主张的宪政、人权与民主要求,完全是正义的价值观,即使是中国共产党的许多领袖人物也非常赞成的观点;《08宪章》的观点没有什么不对的,就是以中共历来的民主主张去对照也完全正确,那么我们还有什么可疑虑的呢?

我们可以理直气壮的宣布:

《08宪章》没有错;签署《08宪章》宪章不是犯罪;签署《08宪章》是遵从人类正义的,和历史良心的呼唤,在做的一件鼓吹人类社会进步的事情。

全世界的知识界,全世界的理论界,全世界的政治界都在看着我们中国,看着中国的知识分子在做一件非常正义的事情。

我们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