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恒均:一澳洲留学生说:生意不好做,我爸每天才赚75万

好几位朋友写信给我,督促我就国企兼并山西私人煤矿的事写两句,按说,这是典型的“国进民退”,实在是逆历史潮流的搞法,写写也是应该的。可是,由于最近比较累,已经提前进入圣诞和新年假期状态,加上和儿子一起有点乐不思蜀,所以,就迟迟不愿下笔。当然,文思迟滞也是一个原因,造成这个原因的原因则是我有了点情绪。

 

上次到墨尔本,朋友告诉我那里有一位大陆来的煤矿老板的儿子,来到澳洲不到半年,先是用现金买了宝马,随即又换了崭新的奔驰,据说还要换比奔驰更酷的跑车,当然,这速度与他换女朋友相比,实在算是慢的。不停换女朋友的结果是,他无法过语言关,也就换不成学校。这位煤炭老板的儿子最近有点不高兴,可并不是因为成绩不好无法上学,他不高兴的原因正如他对同学讲的:最近中国生意不太好做,我爸现在一天才赚75……

 

这次到悉尼,又听到一个煤老板儿子的故事,据说这位不换女朋友,租了五六个地方,一个地方放了一个女朋友,一个也舍不得换掉。有意思的是这些女朋友还都是大陆来的官员们的千金。只是最近他老爸突然给他打电话,说煤炭生意可能要被当官的抢走了,他问儿子手里现在有多少钱。那儿子说,还有几十万啊,老爸一听就摔电话了:老子不是给了你一千多万,才两年不到,只有几十万了?

 

听了这两个真实的故事,我平时如泉涌的文思就迟滞了。毕竟,我也是有感情的,既然有感情,有时就会感情用事滴。我杨恒均总不能每天都高谈阔论,政治正确吧?有些事情的内在逻辑挺逗的,不是大道理就能够一言以蔽之的。例如,这煤老板本来是与官府勾结才能够发财的,发财了,却去玩弄官府那些尚无法贪污到大富大贵的官员千金;可是转眼之间,这官员又要开始没收煤老板的财产了……你说,这不正是中国朴素哲学思想中的因果报应?

 

再说,你什么时候听说腰缠万贯的煤老板对个人的权利有过兴趣?更不用说他们拿出九牛一毛来维权了,我倒是听说过穷得叮当响的北京律师千里迢迢去为山西的煤老板维权。

 

我以前就经常对父辈那代人说,共产党打土豪分田地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你们当土豪很久了,霸占田地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你能告诉我,你们有田有地的时候,想到给这个国家和普罗大众做点有益的事吗?或者试图建立一个能够保护人权和私有财产的制度?

 

例如,代表地主资产阶级利益的蒋介石政权,在大陆也好歹折腾了几十年,死活不肯设立这个地球上迄今能够最大限度保护地主、资产阶级和普通民众权益的宪政民主,最后不是被赶到台湾岛?再说,共产党中起来领导打土豪分田地的领袖们,不是地主富农,就是资本家的后代,例如毛泽东和周恩来……

 

这报应其实是中国历史无法走出的恶性循环。中国上下如果不思改革,这循环还会继续,而且可能循环得比以前都要快。不过,现在的人也不是吃素的,和中国几千年历史不同的是,恶性循环无法打破,但我可以把子孙后代送到循环以外去——送他们出国!你再怎么循环,再怎么折腾,也只能在中国大陆吧?

 

最早是高干子弟出国的多,后来是富翁把孩子一个一个送出去,留了后路,再后来连要为一个美好中国奋斗的知识精英们也歇菜了,急不可耐地把独生子女送到海外与达官贵人的子女们一起接受资本主义再教育。更让人震惊的是,最近有迹象显示,稍微懂得一点历史的打工仔,也开始为襁褓中的独生子女攒钱留洋了……

 

其实,如果有其他的选择,谁愿意把子女送到一个文化和语言完全不同的地方去?中国人是最注重家庭的,我们不是因此常常嘲笑西方人家庭观念淡薄,父母不关心子女?可是你什么时候看到西方父母忍心让未成年的子女到一个异域去学习和生活?

 

而且,你知道中国大陆出来的孩子们都在怎么生活吗?每一次到澳洲、新西兰和美国,看到报纸上的报道,听到那些留学生的故事,我都很难受,也为他们父母觉得不值。我不排除这些孩子今后有能够融入当地社会的精英,甚至还会继续出现几个诺贝尔奖得主,为整个中华民族争光,但代价是什么?是更多的孩子始终无法融入主流社会,或者在学生阶段就出事了,而那些看上去没有“出事的”,又有多少心理和性格受到了伤害,谁知道呢?

 

可我不能告诉中国的家长们,不要把子女送到海外留学,因为和中国历史长河中反复上演的悲剧相比,把孩子“流放”一样送到海外,至少是一个保险的做法……

 

说了这么多尖酸刻薄的话,我也想表示一下,对孩子们,我始终是关心的。例如去年一些留学生爱国爱到失控,在人家国家横冲直闯,我当时就凭自己的经验,旁敲侧击地提醒他们要注意后果——后果还没有完全显现,但也差不多了。 

 

首先,由于部分留学生不照顾人家的“国情”而过早地暴露了他们的爱国热情和实力,结果他们受到了所在国家政府的报复,目前在美国和澳洲,对于毕业后的中国留学生就业,特别是政府部门和高科技公司,都有了更加严格的限制,有些是明文的,但更多是心照不宣的,也有内部掌握的。

 

其次,海外留学生去年澎湃的爱国热情是从大陆网民传过来的,他们作为中国愤青中唯一享受游行示威自由的群体,义无反顾地冲上了法国、美国和澳洲的街头。可是,他们不但过早地把力量暴露给了资本主义,也同时暴露在大陆那些爱国爱红了眼的愤青眼中。

 

国内情绪多变的愤青在利用了这些海外留学生之后,海内外“爱国者”们在“爱国”的大旗之下短暂地结盟之后,迥异的利益最终让他们分道扬镳,甚至“反目成仇”。就在五星红旗遍布欧美之后不到两个月,大陆互联网上质疑之声四起:这些不用再喝大陆毒奶粉的年轻人是谁?他们的家庭都是什么背景?为什么有那么多钱在外国留学?他们毕业后有多少回国的?

 

进入2009年,我通过自己文章的跟贴明显地感觉到,当初那批对海外留学生上街叫好的国内“民族主义者们”,开始把“爱国”的长矛对准海外留学生。以致当这些海外留学生在当地受到欺负的时候,国内的网民不但不再是支持,甚至在有非常死亡事件发生在海外留学生之中时,国内互联网上的“活该”叫好声代替了同胞之间应有的同情(见我的多篇描写澳洲留学生的文章)。

 

第三,不过,和这些国内愤青的仇视相比,还有更让留学生的家长们恐惧的。我最近收到的信息显示,海外留学生的家长们感到大事不妙了,他们也是最早为海外留学的子女的“爱国热情”泼冷水的。

 

原因有这么两个,一个是部分家长认为孩子还年轻,不懂得国内的事,希望他们成熟点后,看问题更全面时才“参与政治”。但更重要的理由则是家长们感觉到国内互联网上的“民意”越来越对他们不利,例如经过海外留学生的折腾,大陆网络上一片呼声,要求送子女出国留学的家长们必须公布自己的财产,尤其是那些官员背景的。

 

难怪,一位澳洲留学生向我描述这样的情景:当一些家长看到他们的子女出现在国内电视画面时,几乎紧张得透不过气来。据我这些年涉内和涉外工作经验所知,中国目前送子女出国留学的家长只有一小部分真正经得起“严查”:贪污腐败的当然并不占多数,但灰色收入,以及偷税漏税,足足可以让绝大多数家长们吃官司——

 

当然最让留学生和家长们恐惧的不是“民意”,而是“官意”,最近这几年,在胡温的领导下,“官意”也多多少少反映了一些“民意”,例如就从去年海外留学生像抗日战争时候的百团大战一样过早的暴露了实力之后,阳光法案虽然没有能够实行,但中纪委已经开始要求各地官员必须如实汇报子女在海外留学的情况……

 

今天就到此为止,顺便一起回复几位朋友的短信,三位朋友在前两天发来了几乎相同内容的问候:老杨头,冬天到了,寒潮来袭,又有流感,请注意保暖……

 

谢谢哥们姐们啊,我此刻在南半球的澳大利亚悉尼,这里的冬天已经过去了,现在正是盛夏,最近几年我每年都过两个夏天……俗话说,冬天来了,夏天还会远吗?老杨头则说:既然一年可以过两个夏天,为啥一定要过冬天呢?

 

不过,这里的夏天也有让人郁闷的,例如圣诞节要到了,这里不但不会下雪,气温竟然高达三十度,加上又有流感来袭,结果我今天在大街上见到一位给孩子派糖果的圣诞老人——他热得竟然穿一条红色的大短裤,却带着一个大口罩子……

 

杨恒均 2009/11/23 悉尼

杨恒均:有一种致富是犯罪,有一种富裕是耻辱

这是上一次回澳洲听到的故事,虽然感同身受,但毕竟不是亲身经历,所以也就放下了。然而,不知道是冥冥之中自有定数,还是心灵感应,刚回到大陆才两天不到,电子信箱中竟然有三封来自残疾人写给我的信,其中一位还在Twitter里给我留言了。他是一名在校大学生,癌症患者,经过治疗,目前恢复得很好。最近要毕业了,忙于找工作,可是一提起自己曾经是癌症患者,就没戏了。他给我写信,问我有什么办法,能否帮到他。我只能客气的回信劝慰他。我知道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也许我可以写一下澳洲的小故事?如果没有收到他们三位的来信,我本来可以写得很顺畅,可是,看了他们的信,我反而不知道是否该把这个故事写出来了。因为这个在澳洲根本不算什么事的故事,听在我同胞的耳中,不但对他们没有帮助,甚至会增加他们的伤感。我不想大伙像何院士那样喊出:谁让你不幸生在中国?我也不想另外一批人冲我叫嚷:老杨头挟洋自重……

今天打开互联网,看到一则来自博客的新闻:武汉大学知名教授张在元病危期间遭校方解聘,将独自面对医疗和生活费用……网友们一如既往地义愤填膺。我打开信箱,果然,又有几位读者给我发来了“命题作文”:杨老师,你应该呼吁一下;老杨,你想见死不救?老杨头,你现在离民众越来越远了!……

回顾一下最近的博文,看上去确实有脱离民众之嫌,好像一直在高谈阔论民主、法治和自由,然而,自己不懂得追求民主、法治和自由的人,谁又能够真正帮到他们?算了,不讲大道理,我还是讲故事吧。

没想到,在澳洲当残疾人这么幸运

朋友是新移民澳洲的大陆人,刚到一澳洲公司上班不久。有一天说起她所在公司雇佣了一个智力有些缺陷的工作人员,我们谈了起来。我知道按照这些国家的一些规定(或者不成文的规定),雇用工作人员达到一定数量时,就会聘用一些“身体不方便”(西方对“残疾人”的叫法)的人,政府会在税收等各方面给雇用这些人员的公司优惠。朋友说,国家对公司有什么优惠她不清楚,但公司雇佣这位智力有缺陷的澳洲人只需出一半工资是事实——

只出一半工资?那不是歧视?我打断她问。

另外一半由政府福利部门出。朋友告诉我。

这倒是我第一次听说,朋友又说,对于公司,损失并不大,反正我们公司也需要一位负责收发信件的专职人员,这位智力有问题的雇员虽然和常人不一样,但生活还可以自理,收发信件,以及交办的事情也基本可以完成。

这个故事就这么简单,但并没有结束。朋友意犹未尽,对我说,一开始和一位“弱智”一起工作,以为会不习惯,可是没有想到,有这样一位需要照顾的人在公司工作,全体上下都对他小心呵护,弄得很温馨的,也在无形中提高了公司的凝聚力和士气。

她的话引起了我的兴趣。我问,他工作能胜任吗?总有一些不一样的地方吧?

她说,基本上没有大的区别,就是有大的区别,也被我们所有的人一起填平了。不过,有一次,公司收到一个快递到楼下的箱子,他搬上来了。第二天他说腰有些疼,公司领导很紧张,问长问短,可能还给他父母打了电话。但他最后说没事了,大家也就不再议论。可当天下午,澳洲政府福利署就派了两个公务员到公司来,他们对那位雇员进行了简单的检查,随后交代公司老板:今后超过一定重量的箱子,不能让他搬!

朋友学社会福利署官员的口气,听得我心头一颤,因为这口气太霸道,在我的国家,只有警察才会用这种口气,而在这里,竟然是命令一个公司的老板如何善待一位残疾员工!

我正在想这事,朋友又说了一件事,这位智力有缺陷的员工毕竟还是脑袋里缺了一根弦,例如,他为了错开上班高峰期,竟然提前一个小时到达公司。当然公司也有和他一样赶早上班的员工,但并不像他一样每天都提前一个小时。这件事又被公司知道了,报告了政府福利部门。结果政府竟然又派了两个公务员来到公司,两位公务员好像秘密警察一样,把公司检查了一遍(检查这里的环境和所有设备是否对一位孤身的残疾人造成威胁)。检查完毕,可能没发现什么隐患,于是开始做他的工作,循循善诱地告诉他,不用那么早上班,这里早上没有人,要是身体突然不舒服,没有人帮助你,怎么办?上班准时就可以了,如果真迟到了,请一个假就可以了……

故事到这里应该结束了,可我却意犹未尽。其实,这只是一个在澳洲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日常事件,如果我把它当故事到处讲的话,人家一定会认为我是弱智。可就是这么一个“弱智”的故事,却让我听得津津有味,并莫名的感动。

当然,如果你细心的话,这个故事已经不再是关于澳洲公司如何雇用残疾人的,而是两个来自大陆的中国人如何就这样一个普通的故事进行交流,那表情、那语气,以及那种心情——才真正够得上是一个精彩的“故事”。

当然,这个故事的高潮也不是出现在故事中,而是出现在故事结束后的几分钟,当那位讲故事的朋友突然叹息了一声,说了这样一句话:没想到,在澳洲当残疾人这么幸运……

我在国外最屈辱的一次经历……

我曾经给大家讲过我在美国很风光的一段日子(《我曾经是最牛逼的愤青》),但我一定没有告诉你我遭受的种种曲折,甚至屈辱吧?现在告诉一个对我影响很大的一件小事。

那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底,我们有一个活动,到佛及利亚的诺福克海军基地(?)参观最先经的航空母舰和洛杉矶型核子潜艇。参访后我和一位美国的律师(我一直怀疑他为中情局做事)以及日本防卫厅情报处的日本人一起聊天,当时大家都在谈经济危机,黄金升值。我顺口说,真的啊,太好了,我有十几两黄金……

我的话音刚落,他们两位就同时住嘴,他们互相对视了一下,又看向我,那眼神——就是再不敏感的人,也应该看出是混杂着惊讶、不解和鄙视的,何况是敏锐如我?

我能够感觉他们为什么听说我买了十几两黄金的时候面露鄙视,但直到后来,我和那位日本朋友更熟了之后,才得到了证实。作为一名爱国的愤青,我在其他方面都能够为中国据理力争,努力做到和这些比我年纪大不少的美国和日本人平起平坐。但我却无法提高中国的人均GDP,也不能改变中国人在他们面前穷困潦倒的印象。这些是不争的事实。你穷了,再怎么吹牛,再怎么愤怒,人家还是看不起你。

所以,我的自尊心让我在他们面前时不能显出穷酸相,也是当时我认为自己爱国的一种表现。而这一点对于我却并不困难。和绝大多数大陆出来的中国人不同的是,在我到美国之前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被政府派到香港的中资公司工作,领导考虑到我年轻人花钱厉害,好像给我的工资标准一直是按照香港人给的。记得大陆工资只有几百元的时候,我就拿到一万多元一个月了(又不必像香港人一样买房子),所以,那些年下来,我就有了一些积蓄。这些积蓄让我初到美国的时候,可以“耀武扬威”,为国争光,例如那个日本防卫厅的情报官买什么车,我就买比他好一点的……

可是,我却没有意识到,在刚刚互相认识的前几个月,他们是对我有看法的,毕竟我比他们年轻很多,才三十出头,又是从人均GDP和非洲大多国家例如安哥拉一个级别的中国大陆过来的公务员。在美国和日本,这个年纪和级别的公务员,生活是相对比较穷的。

他们的怀疑终于在黄金那件事上暴露出来,十几两黄金并没有多少钱,可是,买来作为备用的投资,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后来,当我多次和他们沟通后,他们总算明白了,原来我算是大陆公务员里比较特殊的一个,因为我拿资本主义发达地区的(香港)的工资。

后来,那位日本情报官和一位台湾人都直言不讳的告诉我,如果我没有向他们解释的话,他们会毫不犹豫地认定我是大陆出来的贪官污吏的。他们说,中国大陆的贪官污吏越来越多……

说来惭愧,毕业之后我一直在涉外单位工作,仿佛是一个象牙塔,还真对中国的现实不太了解,他们口中的贪官污吏越来越多,竟然把我也误认为是贪官污吏,让我很吃惊。后来,当我不在总是自以为代表中国像一个好斗的公鸡向全世界叫板的时候,当我更多地关注中国民众的情况的时候,当我一想到那次人家鄙视我的眼光,我的脸,还会发烫发红……

其实,和很多生活在海外的中国人一样,我遇到过很多不愉快,例如歧视、不公,白手起家的艰难,以及不能习惯外国生活等等,但最让我刻骨铭心的反而是那件不起眼的小事——那种蔑视我也顺带蔑视了我的国家的眼神,让我至今感觉到如此的屈辱。

从那时起,我就知道了,有一种“富裕”,不但让你脸上无光,甚至会让你的国家蒙受屈辱。

致富光荣,但有一种“富裕”却让中国蒙羞!

两个故事都讲完了,我顺手写来,不知道你是否清楚我把这两个完全不相干的故事为何放在同一篇文章里?

实事求是的说,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我们的人均GDP根本无法和澳大利亚相比。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大家讨论到中国的残疾人以及武大教授生病的事时,我讲澳洲残疾人如何得到妥善的照顾是不太恰当的,甚至像有些我的晚辈愤青们所指责的:老杨头别有用心。

可是,我们也确实看到或者感觉到:中国强大了。我们不但有核子武器,还有航天火箭,我们的军威无人能敌,我们的国际影响越来越大……这都是好现象,但如果“好现象”始终无法显示在人均GDP上,或者普通老百姓只是在国家强大的光环下“被富裕”了的话,那问题就严重了。

每次回国和中国的一群精英在一起,都让我跌破眼镜,他们左看右看,总是觉得西方低估了我们的人均GDP,你看,我们生活得像非洲人吗?中国像安哥拉吗?他们却从来不从另外一个角度算一笔帐:当人均GDP不变的时候,你的富裕就是他人的穷困;国家的强大,就是老百姓的弱小。

前一段时间武汉大学还出了一个新闻,副校长等一帮人贪污腐败、收受贿赂,据说金额巨大,所以不能不动了。我倒想请大家算一笔帐:那次贪污腐败中流失的纳税人的钱能否维持一个垂死教授的医疗费用?

显然是绰绰有余的。那么,我再问你:武汉大学有几个教授得了这种张在元先生那种怪病,需要那么多钱维系生命?当然不会太多,应该不会有第二个吧。而如果我再追问一句:武汉大学只有被抓的副校长是贪污犯吗?只有他贪污了纳税人和国家的钱吗?我想,你都不屑于回答我的问题吧,你笑了。因为我们谁都清楚一个真理:现在几乎是无官不贪!

举上面的例子我想说什么?我想说,武汉大学按照合同解雇那位生病的教授也许不违反法律,但当我们民众心里都知道国家不是没有钱,而是有钱,却一再被武大副校长这种人贪污腐败了,同时却眼睁睁地看着一位知名的老教授因为生病被解雇也许最终将落得无钱治疗的时候——网友们能不愤怒吗?

一个国家要强大,总要有人先富起来,可是总不能一直靠巧取豪夺、贪污腐败、搜刮民脂民膏吧?我们一直在攻击资本主义国家残酷剥削、没有人情味,可是你到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澳洲去看一下,看一下人家的残疾人是怎么生活的?看一下有多少人无钱看病?我们以前集中几亿人一起攻击的那些邪恶现象,想不到今天竟然一古脑地跑到我们自己的土地上……

这些年,一边是看不起病等死的人,残疾人在大街小巷乞讨,一边是国家的公务员们贪污的金额屡创新高;人民的公仆们腰缠万贯到世界各地旅游,一掷千金;世界各地最昂贵的豪宅都被一个人均GDP比人家少几十倍的国家的高干子弟和达官贵人们抢购了……这样的事总让我想起自己的那段经历,我心里就直犯嘀咕,不知道这些人是否知道,有一种致富等同于犯罪,有一种富裕,是国家的耻辱?

杨恒均2009-11-19

张耀杰:胡适的核心价值与核心价值观

所谓核心价值,就是像人的心脏一样独一无二并且不可替代的一种价值。但是,作为精神生命体的个人及人类社会,偏偏拥有连心脏都可以通过人工来发明创造的精神创造力。在这种情况下,各种各样假冒伪劣的核心价值及核心价值观层出不穷并且日新月异,也就成了不文明、不正常的社会环境中的一种扭曲变形了的社会常态。笔者没有闲暇分析批判各种各样假冒伪劣的核心价值及核心价值观,只想简单介绍一下90年前从美国留学归来的胡适,曾经介绍过的并且为现代文明社会所普遍认同的那种核心价值与核心价值观。

“自由的个人”与“健全的个人”

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谈到包括中国戏剧在内的东方戏剧与以古希腊悲剧为经典源头的西方戏剧之间的本质性区别时,给出了一个本体论意义上的戏剧定义:戏剧所要表现的是“自由的个人的动作的实现”。相比之下,中国社会只有“一种戏剧的萌芽”,这种处于萌芽阶段的戏剧“不是写自由的个人的动作的实现,而只是把生动的事迹和情感结合到某一具体情境,把这个过程摆在眼前展现出来”。借用中国戏剧界的行话来说,迄今为止的传统戏曲与现代话剧所要表现的都是“演员演故事”,而西方戏剧从一开始所要表现的就是以人为本的演员演角色,也就是通过演员来重点表现作为“自由的个人”的戏剧人物相互之间的意志冲突与动作实现。是不是拥有“自由的个人”,是东西方社会及其文化的本质性区别,也是文明与野蛮,或者说是现代文明与前现代文明之间难以逾越的一道分水岭。

在中国文化史上,表现“自由的个人的动作的实现”的西方经典戏剧的正式引进,是从1918年6月出版的《新青年》“易卜生号”开始的。值得注意的是,负责编辑这期刊物的胡适,并没有采用黑格尔的“自由的个人”的概念,而是采用了一个更加准确的概念,也就是“健全的个人”。

1930年12月,专门为少年学生编辑的《胡适文选》由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发行,胡适在为该书所写的自序《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中,认为《易卜生主义》一文“代表我的人生观,代表我的宗教”。他为此提供的说明是:“易卜生最可代表19世纪欧洲的个人主义的精华,故我这篇文章只写得一种健全的个人主义的人生观。……这个个人主义的人生观一面教我们学习娜拉,要努力把自己铸造成个人;一面教我们学斯铎曼医生,要特立独行,敢说老实话,敢向恶势力作战。”

接下来,胡适对“少年的朋友们”教导说:“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胡适所说的“健全的个人主义的人生观”,其实就是哲学本体论意义上的以人为本的人生价值观,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核心价值观。在胡适眼里,“健全的个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须使个人有自由意志。第二,须使个人担干系、负责任。”娜拉在家里被丈夫当作玩具一样哄骗和利用,等到她发现这种真相之后,就毅然离家出走,重新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这就是她通过自我健全来承担自己的个人责任的第一步。《国民之敌》中的斯铎曼医生发现温泉里面存在着危险的病菌,就建议温泉浴场停业整治。当地的浴场老板、政府官员及普通市民,担心这样做会影响到旅游收入及经济繁荣,坚决反对斯铎曼医生揭露事实真相,并且在大会上宣布斯铎曼医生是“国民之敌”。易卜生从事戏剧创作的主要成就,就是呼吁全社会容忍和鼓励包括娜拉、斯铎曼医生之类的“健全的个人”,从而保障现实社会中不断涌现敢于说出真话、敢于承担责任的“国民之敌”。

1935年5月12日,胡适在自己主编的《独立评论》第150号上发表《个人自由与社会进步——再谈五四运动》,把“健全的个人”及“健全的个人主义”的源头,直接追溯到他所尊重的蔡元培和杜威身上。他一方面认为,1917、1918年的时候,北京大学所提倡的新文化运动,无论形式上如何五花八门,意义上只是思想的解放与个人的解放。蔡元培先生在民国元年就提出“循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之公例,不以一流派之哲学一宗门之教义梏其心”的原则了。

与此同时,胡适还强调说:“我们当时曾引杜威先生的话,指出个人主义有两种:(1)假的个人主义就是为我主义(Egoism),他的性质是只顾自己的利益,不管群众的利益。(2)真的个人主义就是个性主义(Individuality),他的特性有两种:一是独立思想,不肯把别人的耳朵当耳朵,不肯把别人的眼睛当眼睛,不肯把别人的脑力当自己的脑力。二是个人对于自己思想信仰的结果要负完全责任,不怕权威,不怕监禁杀身,只认得真理,不认得个人的利害。这后一种就是我们当时提倡的‘健全的个人主义’。我们当日介绍易卜生(Ibsen)的著作,也正是因为易卜生的思想最可以代表那种健全的个人主义。”

针对“个人主义的人生观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人生观”的时髦说法,胡适追问道:“难道在社会主义的国家里就可以不用充分发展个人的才能了吗?难道社会主义的国家里就用不着有独立自由思想的个人了吗?难道当时辛苦奋斗创立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志士仁人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奴才吗?……还有一些人嘲笑这种个人主义,笑它是十九世纪维多利亚时代的过时思想。这种人根本就不懂得维多利亚时代是多幺光华灿烂的一个伟大时代。马克思、恩格斯都生死在这个时代里,都是这个时代的自由思想独立精神的产儿。他们都是终身为自由奋斗的人。我们去维多利亚时代还老远哩。我们如何配嘲笑维多利亚时代呢!……一个新社会、新国家,总是一些爱自由爱真理的人造成的,决不是一班奴才造成的。”

作为对于五四运动及新文化运动的一种辩护,胡适进一步解释说:“民国十五六年的国民革命运动至少有两点是和民国六七八年的新运动不同的:一是苏俄输入的党纪律,一是那几年的极端民族主义。苏俄输入的铁纪律含有绝大的‘不容忍’(Intoleration)的态度,不容许异己的思想,这种态度是和我们在五四前后提倡的自由主义很相反的。民国十六年的国共分离,在历史上看来,可以说是国民党对于这种不容异己的专制态度的反抗。可惜清党以来,六七年中,这种‘不容忍’的态度养成的专制习惯还存在不少人的身上。刚推翻了布尔什维克的不容异己,又学会了法西斯蒂的不容异己,这是很不幸的事。”

胡适晚年的深度反思

1935年9月3日,胡适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导言》中,把《新青年》同人的共同信仰,明确认定为自己在《易卜生主义》一文中“借易卜生的话来介绍……的‘健全的个人主义’”。只是这样的认定并不符合历史事实,因为当年的胡适,还远没有达到“健全的个人”的精神境界,《新青年》同人中的陈独秀、钱玄同等人,与“健全的个人”的精神境界差得更远。

1920年5月4日,胡适和蒋梦麟应《晨报副镌》“五四纪念增刊”的约稿,共同署名发表了一篇《我们对于学生的希望》,其中写道:“要补救组织的不完备,应注重议会法规(parliamentary law)的重要条件。……此外还须注意团体生活最不可少的两种精神:(1)容纳反对党的意见。现在学生会议的会场上,对于不肯迎合群众心理的言论,往往有许多威压的表示,这是暴民专制,不是民治精神。民治主义的第一个条件,就是要使各方面的意见都可自由发表。(2)人人要负责任。天下有许多事,都是不肯负责任的‘好人’弄坏的。好人坐在家里叹气,坏人在议场上做戏,天下事所以败坏了。不肯出头负责的人,便是团体的罪人,便不配做民治国家的国民。民治主义的第二个条件,是人人要负责任,要尊重自己的主张,要用正当的方法来传播自己的主张。”

胡适所说的民治主义,也就通常所说的民主主义。无论是当年的《新青年》同人还是参加五四运动的北大学生,在所言所行、所作所为方面,都没有达到这种只有“健全的个人”才可能拥有的既要承担责任又要民主宽容的精神境界,而是更加接近于“暴民专制”的精神境界。要不然,胡适也就用不着拿“希望”两个字做文章了。直到1959年3月12日,晚年胡适才在《容忍与自由》一文中,针对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新青年》同人极端反对本土传统文化的既不民主也不科学的专制态度,提供了真正符合以人为本的“健全的个人主义”的核心价值观的深度反思:

“现在在四十年之后,我还忘不了独秀这一句话,我觉得这种‘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的态度是很不容忍的态度,是最容易引起别人的恶感,是最容易引起反对的。……我现在常常想我们还得戒律自己:我们若想别人容忍谅解我们的见解,我们必须先养成能够容忍谅解别人的见解的度量。至少至少我们应该戒约自己决不可‘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我们受过实验主义的训练的人,本来就不承认有‘绝对之是’,更不可以‘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

在这篇文章中,胡适谈到自己1908年17岁时,曾经引用《礼记•王制》中的一句“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来痛骂白话小说《西游记》和《封神榜》,等到自己在北京大学的讲坛上提倡白话文的时候,恰恰处在了被“杀”的位置。他因此采用“正义的火气”的概念解释说:“不容忍的态度是基于‘我的信念不会错’的心理习惯,所以容忍‘异己’是最难得,最不轻易养成的雅量。”

1961年10月10日,胡适在致苏雪林信中,再一次谈到“正义的火气”:“‘正义的火气’就是自己认定我自己的主张是绝对的是,而一切与我不同的见解都是错的。一切专断,武断,不容忍,摧残异己,往往都是从‘正义的火气’出发的。”

对于五四运动,晚年胡适也给出了更加深刻的否定性反思。唐德刚的《胡适口述自传》,是根据胡适1958年与唐德刚之间的16次谈话录音整理而成的,其中明确认定,五四运动是对于由《新青年》杂志所直接启动的新文化运动的一场不幸的政治干扰。

比起胡适所说的“正义的火气”,梁漱溟在发表于1919年5月18日《国民公报》的《论学生事件》一文中,对于五四运动中的青年学生与《新青年》同人一脉相承的极端专制态度,另有更加准确的法理分析:

“在道理上讲,打伤人是现行犯,是无可讳的。纵然曹、章罪大恶极,在罪名未成立时,他仍有他的自由。我们纵然是爱国急公的行为,也不能侵犯他,加暴行于他。纵是国民公众的举动,也不能横行,不管不顾。绝不能说我们所作的都对,就犯法也可以使得。……在事实上讲,试问这几年来那一件不是借着国民意思四个大字不受法律的制裁,才闹到今天这个地步?……我以为这实是极大的毛病。什幺毛病?就是专顾自己不管别人,这是几千年的专制(处处都是专制,不但政治一事)养成的。”

必须强调的是,提倡“健全的个人主义”或“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是一回事,真正以身作则地实践这种核心价值观是另一回事。《新青年》同人中的陈独秀、钱玄同,以及一度“悍”化的胡适等人,最为致命的自相矛盾,就在于采用“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的专制态度,自相矛盾地反对专制强权、提倡民主科学。从《新青年》同人到五四运动中的青年学生,再到接受了“苏俄输入的党纪律”和“极端民族主义”的国、共两党,他们由“不容忍”的态度所养成的“专制习惯”,并不完全来自于外国,反而在更大程度上来自于中国本土既根深蒂固又无处不在的专制传统。

陈独秀的“讼棍”表现

针对陈独秀用“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的专制态度反对专制强权、提倡民主科学的自相矛盾,胡适在1924年9月12日写给《晨报》副刊的公开信中,曾经采用“讼棍”的字眼谴责道:“今日政治方面需要一个独立正直的舆论机关,那是不消说的了。即从思想方面看来,一边是复古的混沌思想,一边是颂扬拳匪的混沌思想,都有彻底批评的必要。近日拳匪的鬼运大亨通:六年前作‘克林德碑’那篇痛骂拳匪的大文(《独秀文存》卷一,页343至360)的作者,现在也在大出力颂扬拳匪了!……这真是‘翻手为云覆手雨’,我们只好叫他做‘讼棍的行为’。”

陈独秀的《克林德碑》发表在1918年11月1日的《新青年》5卷5号中,其中慷慨激昂地写道:“义和团的野蛮、义和团的顽旧与迷信,义和团时的恐怖空气,我都亲身经验过。……现在世界上有两条道路:一条是向共和的、科学的、无神的、光明的道路;一条是向专制的、迷信的、神权的黑暗道路。——我国民若是希望义和拳不再发生,讨厌像克林德碑这样可耻纪念物不再竖立,到底是向哪条道路而行才好呢?”

李大钊在随后发表的《危险思想与言论自由》中,也支持了陈独秀的这一观点:“前些年科学的应用刚刚传入中国,一般愚暗的人都说是异端邪教。看待那些应用科学的发明的人,如同洪水猛兽一样。……这种愚暗无知的结果,竟造出来一场义和拳的大祸。”

然而,到了1924年9月3日,陈独秀、彭述之、蔡和森、张太雷等共产党人,却把《向导》周刊办成了“义和团问题专辑”,其中的第一篇文章就是陈独秀的《我们对于义和团两个错误的观念》。这篇文章的结论与他自己六年前在《克林德碑》一文中得出的结论刚好相反:义和团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性质是革命的,义和团是“中国民族革命史”上的“序幕”。

对比出自同一个人的两篇自相矛盾的文章,尽管其中的观点发生了背道而驰的转变,贯穿其中的话语态度却是完全一致,那就是用“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的专制态度和“正义的火气”。在这样的自相矛盾中,陈独秀表现出的最为根本的缺失,就是胡适率先提倡的以“健全的个人”为核心本位与核心价值的以人为本、独立思考、坚持真理、勇于负责、自由平等、科学文明、民主宽容、自我健全的现代公民精神及现代文化精神。

胡适所说的“讼棍的行为”,在当年另有一个更加正式的称谓,叫做以绍兴师爷为典型代表的刀吏笔手段。出身于绍兴师爷世家的鲁迅与周作人,对于刀吏笔手段的运用更是达到了炉火纯青的最高境界。用周作人的话说,绍兴师爷的刀吏笔手段的最高境界就是“颠倒反复无所不可”。

“健全的个人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由胡适的以人为本的“健全的个人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可以推演出这样一种哲学本体论意义上的公民常识:在现代文明社会里,每一个人在他自己的私领域以及一部分的公领域里面,都是以自我为中心或核心的,而不是所有个人都以一个专制皇帝或专制集团为中心或核心的。以自我为中心并且承认所有人的自我中心的每一位个人,在公共性的制度框架特别是法律程序面前,既是双向互动、人人平等的,同时也是需要通过自我健全和自我克制来承担属于自己的一份公民责任的。所有公共领域内的公共权力,都是为保障所有个人以自我为中心的自我健全而存在的,或者说是为保障健全或并不健全的所有个人的基本权利而服务的。在每一位公民的个人价值之上,是不存在任何性质的本体价值或核心价值的。所有不经当事人同意就要强制性要求健全或并不健全的个人为了某种神圣美好的公共事业或公共利益奉献牺牲的公共权力,都只能是恶作为的非法权力或专制权力。

但是,在习惯于自欺欺人的愚民自愚也就是所谓“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中国社会里,是从来不培养造就更不鼓励爱护“健全的个人”的,反而总要像传说中的孔老二诛杀少正卯、秦始皇焚书坑儒,以及1957年的举国上下反右派那样,专门扼杀有一点点独立思考的能力与勇气的本国思想者。在这样的社会里面,是基本上不可能产生黑格尔所说的“自由的个人”与胡适所说的“健全的个人”的。

同样是宪政民主,1787年的美国制宪会议,心平气和地讨论制订了一部直到现在依然不可动摇的文明宪法。到了125年之后的1912年,在孙中山、黄兴、宋教仁等革命党人主持下制订出来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却变成了专门针对袁世凯一个人的一部明显违法的伪宪法或者说是反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制订之后,中国社会又过去了将近100年的时间,大陆中国的当权者,偏偏连台湾当权者陈水扁、马英九们已经做到的向本国人公布自己家的私有财产的阳光宪政行为都不肯做也不敢做。陈水扁无论贪污了多少钱,他下台之后是可以而且必须接受司法调查的。大陆中国的邓小平、叶剑英、江泽民、李鹏、李瑞环甚至于赵紫阳、胡耀邦、李锐、李慎之等政治老人的家庭,都没有像陈水扁的家庭那样接受过正大光明的司法调查。假如说台湾的陈水扁、马英九是比较健全或者说是已经接近于健全的中国人的话,自以为拥有先进性的大陆中国的当权者,都是最没有政治素质的最不健全的中国人。

在笔者看来,中国社会的问题其实很简单。假如掌握最高权力的九名中共常委是“健全的个人”的话,他们就应该以身作则、正大光明地率先公布自己家所拥有的公私财产,以便让全中国人民来公开监督,同时还应该让全国人民来对他们进行公开公正的投票选举。在现代文明社会里,最无耻、最野蛮也最缺乏文明素质和政治素质的人,并不是广大的下岗职工和失地农民,而是不经过全国人民公开公正的投票选举就要行使公共权力的那些人。

有一位当教师的朋友谈到这样一个事情。他说他给外国来的留学生讲课时,有个美国留学生问到《零八宪章》,说是那里面的东西无非就是宪政民主、保障人权。这是美国的小学生都已经明白的文明常识,为什么中国最有名的知识分子还要签名支持这样的宪章,而且中国政府还要关押《零八宪章》的起草人刘晓波呢?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自称是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历史的中国人,是如何地不文明或者说是如何地野蛮、愚昧甚至于没有道德廉耻。

由于中国社会几千年来从来没有在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或者说是在公共权力与私人权利之间,筑起一道足以保障个体权利的刚性的制度规则和法律程序;于是便出现了一种非常奇特的现象,那就是随时随地都可以看到被称为“愤青”的自以为最爱国其实却是最胆怯的一群人,在现实社会及网络社区中聚众围攻与自己意见不同的某个人。借用鲁迅的话说,“他们自己毫无特别才能,可以夸示于人,所以把这国拿来做个影子;他们把国里的习惯制度抬得很高,赞美的了不得;他们的国粹,既然这样有荣光,他们自然也有荣光了!倘若遇见攻击,他们也不必自去应战,因为这种蹲在影子里张目摇舌的人,数目极多,只须用mob的长技,一阵乱噪,便可制胜。胜了,我是一群中的人,自然也胜了;若败了时,一群中有许多人,未必是我受亏:大凡聚众滋事时,多具这种心理,也就是他们的心理。他们举动,看似猛烈,其实却很卑怯。至于所生结果,则复古,尊王,扶清灭洋等等,已领教得多了。所以多有这‘合群的爱国的自大’的国民,真是可哀,真是不幸!”

比起鲁迅“救救孩子”的呐喊,打捞这些已经沉沦迷失于“合群的爱国的自大”的精神陷阱之中的愤青们,并且为他们注入以人为本的“健全的个人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就显得更加迫切和紧要。面对这种中国特色的“合群的爱国的自大”的乌合之众(mob),每一位致力于自我健全的个人,都应该坚定不移地认准以人为本的“健全的个人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以及由此而来的常识性判断:凡是像大陆中国的现行国歌那样鼓吹歌唱每一位个人或国民奉献自己的血肉筑成新的长城的国家或民族,都是没有存在的理由和价值的。也就是说,无论是国家、民族、党派、政府、科学、真理、民主、自由、上帝、真主,都是以人为本、为人存在的。假如没有了个人以及由个人所组成的人类社会,无论多么神圣的东西都是没有价值甚至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国家、民族、党派、政府、科学、真理、民主、自由、上帝、真主之类或美好或神圣的东西之所以有其存在的理由和价值,就在于这些东西必须有助于或有利于保障每一位公民个人以自我为中心的核心价值及核心权利,而不是反过来剥夺败坏每一位公民个人以自我为中心的核心价值及核心权利。

总而言之,胡适所说的“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的“正义的火气”,恰恰是与“健全的个人主义”背道而驰的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提倡所谓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传统儒教文化,以及“颠倒反复无所不可”的传统法家文化即刀吏笔文化的集中体现。90年前的留美学生胡适,基于世界性的眼光率先提出的以白话文替代文言文的“文学革命”,以及以“健全的个人”为核心本位与核心价值的以人为本、独立思考、坚持真理、勇于负责、自由平等、科学文明、民主宽容、自我健全的现代公民精神及现代文化精神,也就是以人为本的“健全的个人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既为迷惘困顿的《新青年》杂志找到了可操作性的路径信道,也在由《新青年》杂志直接启动的新文化运动中,逐步确立了自己的领导地位,进而为中国社会及其文化开拓出了一种不断进步、不断完善的现代化传统。只是由于自由主义与“健全的个人主义”,迄今为止从来没有被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所承认与包容,胡适坚持提倡以人为本的“健全的个人主义”的核心价值观的现代化努力,也一直没有得到国人应有的关注与重视。

刘军宁:警惕权力哲学的知识保镖

不论是政治哲学之争,还是社会政治制度之争,都与知识分子脱不了干系。权力哲学为统治者所笃信,却是知识分子所发明的。不仅如此,权力哲学的推广更是离不开那些以维护它为己任的“知识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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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典自由主义》

  [美]大卫·鲍兹著 

  陈青蓝译 

  同心出版社 

  2009年9第一版

  347页,29.80元

从某种意义上说,有且只有两种政治哲学:自由哲学与权力哲学。或是人们自由地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方式生活,同时尊重别人的同等权利,或是有人强迫他人做不愿意的事情。这是新近出版的《古典自由主义》一书对各色各样的政治哲学所作的分类。

该书还告诉我们,权力哲学曾以各种面目出现:个人独裁(Caesarism)、东方专制主义、神权政治、社群主义、法西斯主义、君主政治、国家社会主义、阶级专政。它们在名称上各不相同,以至于掩盖了本质上的相似之处。自由哲学也曾有各个不同的名字,但是它们的捍卫者的思路是一样的:对个人权利的尊重,承认每个人是自主的、抵制那些用暴力手段进行专制统治的人。

自由哲学认为:每个人虽然都是社会动物,但却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因此人与人之间只能平等、独立地像伙伴一样交往,而不是像君臣一样支配服从。每个人只对自己有所有权。每个人只属于自己,不属于任何阶级、政党。

权力哲学认为: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全社会注定要服从一个人或一个政党或一个阶级的统治,要坚持一些人对所有人的永远领导。人与人之间不是平等的伙伴关系,而是领导与被领导,统治与被统治的君臣关系、权力关系。最高统治者及其集权对所有的人有所有权,要他们无条件地服从、团结、忠于、热爱,甚至永不叛变。

自由哲学之所以格外强调自由,是因为自由是人的生命所必不可少的。如书中指出,自由权与生命权不过是同一个东西的两种不同表述。如果人们拥有自己,并且有权为了自己的生命的延续与发展采取必要的行动,且为自己的行动承担责任,那么他们就必须拥有思想和行动的自由。

上述两种政治哲学之间的争执反映到制度体制层面上,就是社会政治制度之争。数千年以来,世界各国都为选择什么样的政治制度争论不休。不论选择了什么样的政治制度,选择者都信心满怀,信誓旦旦。在古代可供西方人选择的有贵族制、共和民主制、寡头制、君主制等等。古代的中国只有一种选择,那就是君主制。到二十世纪以降,英美这样的国家,像中国古代一样,在政治制度已经无可选择,也不可能做出新的选择。而中国面临的选择却多了起来,有君主制、军阀统治、威权政治、极权政治、阶级专政、宪政民主等等。这个政治制度选项的单子看起来很长,其实很短。因为其中的绝大多数在道义上都没有正当性,无法获得民众的认同。

政治制度、社会制度,说起来花样万千,其实也就只有两大类。因为社会与政治秩序的组成与组织方式根本上也只有两种:一种秩序依据的是权力哲学,靠统治者的暴力强制来统治的。一种秩序依据的是自由哲学,靠人与人之间的自愿、平等互动来实现的。不论挂着什么主义旗号的意识形态,不论有多少种名称,一切社会政治制度,归结起来都指向以下的问题:人与人之间,被治者与统治者之间是君臣式的尊卑关系,还是平等的伙伴关系?社会成员是服从自己,还是服从最高政治权力?每个人是与别人自愿结社,还是必须团结在最高政治权力周围?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导致不同的社会制度安排。

不论是政治哲学之争,还是社会政治制度之争,都与知识分子脱不了干系。很自然,自由哲学深受信奉个人自由的知识分子喜爱,而权力哲学对那些崇尚权力的人有相当的吸引力。权力哲学为专制统治者所笃信,却是知识分子所发明的。不仅如此,权力哲学的推广更是离不开专制统治者的“知识保镖”。

本书提醒人们对权力哲学的知识保镖保持警惕。有趣的是,“知识保镖”不是外人强加的贬称,而是那些以维护权力哲学和专制统治为己任的知识分子的自号。正如作者指出的:“启蒙运动之后,统治阶级意识到,依靠君权神授的理论已不足以保持被统治臣民的忠诚。于是他们就开始与世俗知识分子结盟,从画家、剧作家到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城市规划师、经济学家和高级技术人员。有的知识分子需要统治者来拉拢,有的则热血沸腾地主动要求为国效力,就像十九世纪柏林大学的教授,他们宣称:我们都是霍亨索伦王室(普鲁士的统治者)的‘知识保镖’。”

当然这些知识保镖也绝不是无私、无偿地工作的。作者发现,“统治者常常给那些愿意为他们的统治作贡献的知识分子赏赐金钱和授予特权。有时候这些御用知识分子实际上就住在宫廷里,享受着平民无缘参与的奢华生活。另一些则被任命为高级官员,或在国立大学当中任职,或者接受国家人文学科基金的资助。”

现在,这些知识保镖实现其理想的手段也越来越巧妙。如书中所描述的,他们不再高呼国王万岁,不再赤裸裸地主张铁血的专制,而是用充满学术素养的语调告诉大众:必须有一个更大的政府来应付现代社会的复杂性、帮助穷人、稳定经济周期、促进经济增长、促进民族平等、保护环境、建立大规模转移支付系统等,还有无数其他的目标。他们中智商更高的一些人,甚至对政府和统治者保持一种“批评”姿态,不断地抱怨国家的权力太小,政府的税收太少,对民众生活的干预太弱,执意地要求统治者扩大权力强化力度。这样,在掌权者与知识保镖双簧戏般的共同努力之下,国家与政府悄然无声地不断扩大着自己权力的地盘,民众也心甘情愿服从统治者的英明领导,一些人甚至呼喊国家来用权力干预自己的生活,去为自己当家作主。顺理成章的,预算更多、体积更加膨胀的政府也为其不遗余力的知识保镖们提供更大的预算、更高的职位、更多的荣耀。

尽管这些权力哲学的知识保镖们的所作所为侵蚀了个人的自由与尊严,为权力践踏自由铺上了厚厚的红地毯,但是,该书并没有对这些知识保镖们做诛心之论。正如作者所强调的:不能简单地说这些御用知识分子就是道德败坏。他们当中很多人真诚地相信一个不断扩张的国家政权是符合公众利益的。另一方面,纵然他们的动机是真诚的,但是后果却是有害的。因此,必须对权力哲学的知识保镖们保持应有的警醒!

【e周】“阴阳脸”的公共发生学

这一周,最热闹的当然是奥巴马访华,而得到提问机会的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的24岁研究生陶伟烁更是成为了网民们热议的焦点。网友“jemmy”在博客里作了客观的描述———在接受《华盛顿邮报》的采访时,他表示,“完全不同意奥巴马的说法,我认为中国人有网络自由,我们可以自由评论当下的社会事件。”16日晚上,在接受中央电视台主持人水均益的连线采访时,他也发表了类似的看法。17日,热心的网友们翻出了他接受新华社等媒体的几次采访的网络转载。例如,在2004年反击美国年度人权报告的一次采访中,新华社报道说,“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学生陶伟烁指出,在人权问题上,美国一贯采用双重标准。”在今年的5月4日,新华社报道说,“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硕士研究生陶伟烁表示,总书记的讲话为当代青年指明了将自己个人的发展成才与国家民族的兴旺发达相结合的最佳路径,是指导我国青年运动的重要文献。”网友发帖说,陶伟烁不但是学生会干部,还是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的本科0909班辅导员。有人质疑,这样的人肉搜索是否意味着个人隐私的侵犯,但也有网友提出,公共领域的发言,理应负责,可以沉默,但不要说假话。

如果说假话是让人讨厌的,那么,穿着“真话”外衣的假话则尤其须有警惕。前不久,武汉大学校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巨额受贿被捕。而据武大知情人士透露“武大狼”陈昭方被关押后,其妻子仍然乘坐陈在职时的专车前往看守所看望陈昭方,可见陈昭方在后勤系统的关系之深。华声论坛网友“帅民工”愤愤道:“贪官落马,自然人人喊打。然而被戏称为‘武大狼’的高校蛀虫陈昭方已被关押了,武汉大学方面却依旧‘关心领导’,任其妻继续使用专车,甚至用其探监。而与此对比强烈的,是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病床解聘’事件,不能言语、靠呼吸机维生的武汉大学功勋教授张在元博士在病榻上,遭遇武汉大学宣布解聘。一边是对落马贪官热情洋溢,另一边是对功勋教授冷若冰霜———你看,你看,武大有张阴阳脸!”

其实,权力的“阴阳脸”倒比较好识别,公义的“阴阳脸”思维则隐晦多了。比如,最近好莱坞灾难大片《2012》在全球大热,在中国这部影片也很受追捧,但过于逼真的灾难场面招来了不少观众的非议。看过该片后,著名演员洪剑涛14日在博客上发表博文,建议停映《2012》。对此,知名影评人“谭飞”在博客里发文批评说:“洪演员的伟大处之一,在他一直想让孩子们处在一种很纯真如吸氧般文化氛围中,这跟那些想把网吧从祖国大地抹去的家长,及想给电脑装绿坝的官员没什么二致。但是,问题在于现在的中国复杂到了已经远超想象的程度,很多社会事件绝对比《2012》要吓人,比如‘二十年国优部优奶粉吃成肾结石’‘陌生人突然从父母手中抢走婴孩’‘大雪把食堂及小学生砸翻’‘阔少以70码的速度把行人撞飞’‘农民工开胸验肺’等等,洪演员真要孩子们不谙世事,不让孩子有任何阴影,除非把所有新闻全屏蔽掉,或者,告诉孩子,这些吓人的都是假新闻。但是,就算做到了上面的,我们的孩子总要进入社会,如果他们到进入社会才发现到处都是老虎、狮子、豺狼、陷阱,那只会更惨。”诗人柯平曾写过一本名为《阴阳脸》的书,大意是说,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矜才使气、自命风流甚至飘然出世仅仅是他们制造的假象,事实上,他们对于权贵的日子垂着三尺长的涎水。无论渴望还是失望,投机还是不屑,政治权势始终是他们生活之中不可回避的重心所在,他们的人生必须根据与政治权势的关系来定位。虽然,洪剑涛可能不会承认自己是知识分子,但这话用在他身上,估计他也会有被针刺的感觉吧?

其他的看点还有:青岛官员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全部按法不如没法”“愿意上报就上报吧!”网友调侃:“是不是看了《2012(世界末日)》后的综合征?对生活失去了兴趣,产生了破罐子破摔的心理。”韩红透露出任副团长初衷,当官是为拥有话语权,网友反讽道:“韩红说得对啊,只有当了官,才有资格质问别人‘你是哪个单位的’‘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普通人面对官们的质问只能无可奈何、逆来顺受。”

周泽雄:比较意大利和中国的公共知识分子

我刚读完《密涅瓦火柴盒》,作者意大利人翁贝托·埃科被认为是“欧洲重要的公共知识分子”(该书扉页即如此介绍),这本书荟萃了他以公共知识分子身份发表在意大利报刊上的专栏文章。我一边拜读,一边拿印象里的中国知识人来对照,不禁感慨和错愕交迸。

作者生活在当代成熟的民主社会,我国则处于允许探讨“民主是不是好东西”的阶段,不同阶段形成的文明落差,足够造成不知今夕何夕的反差。

“如果说人们可以抱怨当今社会的种种弊病”,埃科说,“他们唯一无法指责的就是透明度”。埃科说的是老实话,而我可说的老实话,只能与他对着干:“如果说人们可以抱怨当今社会的种种弊病,他们率先需要指责的就是透明度。”在埃科的世界,言论自由得到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并由社会各界共同信守,这使得政治领域里任何一桩丑闻,都难逃媒体追魂摄魄的追杀;不仅如此,揭露社会黑暗面、批评执政党及其领袖,在彼邦早已义务化了,甚至,还有走向趣味化之势;此类“趣味化”,最能见出民主的烂熟特征。说到意大利总理贝卢斯科尼,我的印象是,意大利人选择他,主要是看中他的娱乐价值,选他就为了嘲笑他。意大利人针对政要的批评是如此严厉,以致埃科不得不在《民主如何摧毁民主》一文里,呼吁保护他们可怜的领导人,他担心,这些饱受攻击的政要沮丧之余,有可能让自己“躲藏在忠诚于他的那个小圈子里”,闭目塞听,遂导致如下结果:“对世界负有重大责任的人物往往对于现实世界一无所知”。这话,听在那些经常要把政要的当天言论作为“重要讲话”来学习的人耳朵里,一时还回不过神来。必须承认,执政的透明度,在我们这里俨然患上了白内障。埃科谈论公共话题,是在透明度不虞匮乏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有条件探讨后续和高端问题,我们的知识人,却必须首先去撞击那堵混浊墙体,遂致无暇顾及其余。

鉴于批评政府和政要在西方是如此零风险,使得埃科无法像其法国前辈左拉那样,通过行为的英勇性获得声誉,他只能另谋尊严。埃科说:“我在创作专栏文章时所遵循的另一条原则是拒绝人云亦云。我认为,当一个人杀害了自己的母亲,而公众都认为这是一项罪恶的举动时,我便没有必要写文章再谴责他了,因为那样做无非是简单地激发一下大众的同情心。但如果大部分公众都认为这个人的弑母行为是正确的,并且符合法律程序的话,那倒是值得写上几句自己的看法。”根据这条唯智原则,假设埃科来中国观光,面对群情汹汹的“躲猫猫”、“倒钩”等事件,他会放弃谴责吗?因为,此类公共事件虽然让人震撼,却也具有如下特点:在事件的认知和性质的确认上缺乏难度。普通人尽管一度被归类成“不明真相的群众”,但他们早在地方政府认栽之前,就把真相看得一清二楚。知识人若坚持发表意见,除了“简单地激发一下大众的同情心”,坦率地说别无他事可做。他们受到喝彩,不见得是出于理性或智慧上的高见,而是勇敢地充当了代言人,说出了达到大众认知水平的话,让民众产生“痛快”“解气”的共鸣。当我们把目光聚焦在公共话题时评家群体,这个特征更加明显。反观埃科置身的民主地盘,民众捍卫权利的通道纵横四海,没有人需要你为他请命,所以,知识人若只想着展示正义,媒体大概会请他歇着,正如我们也会不带埃科玩:这个大胖子,面对弑母恶行,竟然不发一言!不仅如此,他还有闲功夫向读者介绍一本无聊透顶的《牙签论》,津津乐道自己夜闯网络色情岛的经历……

对埃科来说,唯一称得上勇敢的行为,不是冒犯权贵,而是激怒民众。针对意大利人爱看的“庭审直播”,埃科多次撰文,痛加驳斥,矛头直指大众的愚昧,并将此事的恶性度,定位到“破坏宪法”的高度。果不其然,他收到了大量来信,尽是谩骂。全世界愤青是一家,他们的问题不是缺乏正义,而是徒剩正义。其实,埃科何尝不正义,他只是运用出色的理性,重新审视了对象,并发现了其中乖违正义之处。就为这,他被那些只看得懂原生态正义的意大利愤青骂得狗血喷头。我们这边貌似相反,由于是非善恶往往过于分明,对正义的吁求又过于切峻,公共言论家只能全方位地绑定民生立场,他们针对邪恶事件的声讨有多尖锐,他们捍卫民众权利的意志就有多坚定;对民众寄予最大的同情和声援犹恐不及,哪里谈得上激怒他们。再则,面对不惜开胸验肺的民工,拒绝为其代言,还真需要一副铁石心肠不可。当良知与智力发生冲突,我们只能踢开智力,唯良知是举。

鉴于我们的政治生态还相对滞后,我们不时从网络、报刊上见识到的公共事件,又不乏反智化特征,所以,怀抱智力矜持的埃科,会显得格格不入。我想,让埃科去批评那个视民众为“屁民”的局长大人,固然有辱智力,但没有知识人捏着鼻子加以还击,并形成合唱般的舆论声浪,势必有更多的底层民众被更多的局长骂成“屁民”———这确实不是一个智力问题。

从长远来看,公共知识分子理应固守本义,在公共事务中坚持与大众进行脑对脑的沟通———区别于心对心的感应、血对血的激荡———纯以自己出众的理性立场为社会效劳,但这必须依赖于民主环境的形成及公共平台的建立。对此,我们不妨仿效胡适“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做派,任何时候都保持信念。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评价张爱玲,胡兰成是绕不过去的一个坎。文史学者房向东《汉奸的性爱问题》(11月15日《南方都市报》)一文,开篇即引用何满子先生的话来表达对张爱玲的愤慨“大节上的顺逆是非哪个民族都重视,绝不会像中国某些人这样,向丧失大节的叛(棍)徒献玫瑰花而行若无事的。”

不是很喜欢张爱玲作品的风格,但对她因为与胡兰成的婚姻而屡招“修理”,我始终不以为然。二战期间为法西斯背书,是埃兹拉·庞德的一大人生污点,难道能够因此否定他在诗歌艺术上具有开创性的伟大贡献?更何况,张爱玲又不是什么汉奸,作文行事从未涉及政治,没拿过日伪一分钱的津贴,获聘所谓的“大东亚文学者大会”代表,她亦洁身自好,向大会寄去了辞函。“情流感”免疫力有所欠缺的她,不乏政治眼光。

房向东先生的文章就张爱玲的遗作《小团圆》展开,将这本自传性质的小说完全等同于自传,甚至从疑似笔误的“子宫颈折断”(医学上并无“子宫颈折断”的说法,可能是宫颈糜烂或引产导致的子宫撕裂),推断出“胡兰成对她的摧残和蹂躏如暴风骤雨”,“胡兰成外表不像李逵,却也有一股李逵一般的黑旋风”,幻想“她的波涛汹涌的大海呼唤着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

张爱玲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不具备基本的医学常识,奢谈“性爱问题”,结果可想而知。针对张爱玲的种种误读和“酷评”,是不是就因为“不懂”?正所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因为不“懂得”自己,张爱玲这位汉语言文学百年难遇的才女,一生情路坎坷,满腔怨愤自笔尖喷涌而出,文字阴冷、峭拔,剖析人情世故犀利如刀。

1943年8月,22岁的张爱玲在上海《万象》月刊发表了小说《心经》,借“有一种奇异的令人不安的美”的许小寒,一吐心中恋父情结之块垒:儿时“是最可留恋的时候,父女之爱的黄金时期”,对自己感情生活的彷徨和痛苦作了最直白的文本宣泄。

1944年7月,张爱玲在《天地》月刊发表自传性质的散文《私语》:“向来觉得在书上郑重地留下姓氏,注明年月,地址,是近于啰唆无聊”的她,“却很喜欢”父亲1926年在一本书上留下的英文题示,“因为有一种春日迟迟的空气”,勾起了她儿时在天津的美好回忆;父母离婚,她“表示赞成”,对母亲远走法国,她“没有任何惜别的表示”;她非常清楚,父亲寂寞的时候才会喜欢自己,“父亲的房间里永远是下午,在那里坐久了便觉得沉下去,沉下去。”

听到父亲要再婚的消息,张爱玲悲痛地哭了,“只有一个迫切的感觉:无论如何不能让这件事发生。如果那女人就在眼前,伏在铁栏杆上,我必定把她从阳台上推下去,一了百了。”与后母、父亲的争吵和撕打,致使挣扎在情感激流中的少女张爱玲,对岁月发出了“可爱又可哀”的感叹。说不清道不明、难与人言的痛苦伴随了她的一生。

张爱玲1943年11月发表的《封锁》,别人只道是无病呻吟,而胡兰成读出了作者对人性、人情的非凡洞察。比张爱玲大15岁的胡兰成,成为张爱玲最佳的移情目标和情感生活的救命稻草。张爱玲不顾使君有妇、谩骂以及扇耳光一类的羞辱,毅然投入大汉奸的怀抱。

1956年3月13日,35岁的张爱玲来到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麦道伟文艺营,与体弱多病、比她大了整整30岁的左翼剧作家赖雅邂逅相遇,很快陷入热恋,于8月18日结婚。婚姻生活虽因经济困难窘迫不堪,但夫妻二人相濡以沫,情感甚笃。1958年9月1日,赖雅在日记里写道:“爱玲帮我搓揉后背,带着对父亲的仰慕,真舒服。”赖雅有两年时间瘫痪在床,大小便失禁,全由张爱玲精心照料。1967年10月8日,赖雅去世,张爱玲就此掩上了情感的门扉,至死以赖雅为姓。

张爱玲私生活的批评者们应该已经注意到:自命风流、自私自利的胡兰成与同情弱小的马克思主义者赖雅,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的年龄远远大于张爱玲。有时候,奉献也是一种索取,是对自己孤苦灵魂的安慰。

1978年4月11日,张爱玲在台北《中国时报》发表小说《色,戒》,少女和成熟男子的爱恨缠绵,不过是恋父情结的再次投射;情色间谍的包装和令人不寒而栗的惨烈结局,既是作者“爱就不问值不值得”的感情宣言,也是对自己伤痕累累的青春的祭奠。

房向东先生认定“张爱玲就是我心目中的林妹妹”,只怕是表错了情。张爱玲低到尘埃里开出花来,那是她心甘情愿;疼痛、谦卑与柔弱之外,其人亦有率性、刚强的一面:1946年11月《传奇·增订本》出版,张爱玲以《有几句话同读者说》为序:“有许多无稽的谩骂,甚而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辩驳之点本来非常多。而且即使有这种事实,也还牵涉不到我是否有汉奸嫌疑的问题;何况私人的事本来用不着向大众剖白,除了对自己家的家长之外,仿佛我没有解释的义务。”冷如冰霜,傲若寒梅。

1995年中秋节,张爱玲香消玉殒。生命这袭爬满了虱子的华美的袍,终于不再给一代才女增添“咬啮性的小烦恼”了。出版《小团圆》是否违背了张爱玲的意愿,坊间多有议论。以张爱玲敢爱敢恨的品性,销毁《小团圆》恐非其本意。否则,她不会轻易拿出来示人,而且,还可以遗嘱的形式明确要求销毁。

陈子明:秦城纪事(六)

与法官的互动

1991年2月2日上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1月31日签署的(90)京检分审字第544号起诉书副本送达秦城,由狱方交到我的手中。2月4日,合议庭审判长和书记员前来秦城与我见面。我问他们此种谈话的性质,他们说,这是“法官开庭前提讯”。这属于中国法院的“潜规则”,如果按照世界惯例和中国刑诉法,法官应当直接开庭审理。但是对于我的案子来说,这个“潜规则”还是起到了好的作用,因为如果我在法庭上提出一些要求,他们完全有可能置之不理。

吸取了检察官在我这里碰钉子的教训,法官对我的态度一直是和颜悦色的。我向他们提出了四项要求,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不要草率地在春节(2月15日)之前结束审判。我对他们说:事情很清楚,有关方面是想利用当前海湾战争的国际有利形势,在春节前上演一幕审判走过场的闹剧,作为献给最高领导的一件节日礼物。希望你们能秉公持法,独立审判,不受外界的任何干扰,不要让我的预言不幸言中。只要你们尊重法律的精神和实质,我将配合法庭开创一个公正审判的范例。

审判长满口应承,为了表示诚意,还说愿意帮助我澄清一些问题。于是,我对他们说:检察院起诉书从整体上说是没有分量的,只有5月15日我在全总大楼的发言,看上去好像有点“货”,但那是假货。你们如果真的“以事实为准绳”,愿意知道事情的真相,那就把当天的录音带调出来,我们一起听一听,是不是检察院在捣鬼,歪曲篡改了我的原话。

出乎我的意料,2月7日上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两位技术人员来到秦城,带来了起诉书所涉及的1989年4月23日和5月15日两次会议的录音带。我们三个人一起听了全部录音,轻而易举地发现了起诉书中的直接引语有六处故意的篡改和掐头去尾的删节,严重地歪曲了讲话的原意。我把这几处的对照一一记录下来,并请两位技术人员在记录上签了字,带回法院。

关于4月23日的会议发言,起诉书是这么说的:一九八九年四月,北京发生动乱。被告人陈子明于四月二十三日纠集王军涛、陈小平等人,在北京社会经济科学研究所召集会议。陈子明宣布,会议主要讨论“对十年的评价和对目前现状的评价。”陈子明、王军涛、陈小平在会上互相呼应,为有组织地加剧动乱、大造反革命舆论。陈子明说:“中国的独立的知识分子阶层已经在历史上崛起了,下一步它的成熟化,就是需要它有一个组织起来的过程,从政治上的自觉到一种组织上的变成一种有力量的一支力量”,“当前知识阶层,特别是知识阶层中的先进分子所面临的时代性任务,是加速完成知识界的组织化过程”,“构成一种对老百姓的新的指导力量。”

听了录音,我发现这段发言被故意删掉了一句至关紧要的话。这段发言的完整内容是:从政治主体方面,现在知识分子可以说是基本崛起了,从88年下半年开始。我认为我们这些人觉醒早一些,但这不构成一个占统治地位或领导地位的力量,一直要等到88年的北京饭店会议,到今年的签名运动,到这次的学生运动,才最终标志了中国的独立的知识分子阶层,它已经在历史上崛起了。那么下一步呢,它的成熟化呢,很显然是需要有一个组织起来的过程,从政治上的自觉到一种组织上有力量的政治主体。其他的一些主体呢,我觉得像企业家阶层,曾经在80年代中至少有三次联合署名性的活动,报纸上也发表了的。当然,这三次的作用不一样。但这种企业家联名,就是签名运动比知识分子签名运动实际上还要早。当然,企业家阶层是比较复杂的,它有三个来源,一个是个体户和乡村企业家,一个是从国营企业演变过来的企业家、国营的厂长、经理,另外一个就是像万润南这样的知识分子转型的企业家。这三层人的关系,它们在企业家这个大的社会阶层中的相互关系还没有固定化,它们的力量,包括它们的政治表达能力和经济实力方面,也还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他们同知识阶层的关系也未建立起来,但是我觉得这个阶层也是崛起。另外,我一直觉得高级文官阶层,也是在崛起……

这一年多来,我们这几个人经常提到一个口号,就是精英和痞子赛跑的问题,有许多人曾经对此表示兴趣。这个概念就是说,中国的上层文化和劣质的传统文化这两个力量的角逐是贯穿始终的,甚至要延续到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曾表示过一个观点,对精英本身的组织能力表示怀疑。那么,如果精英本身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支持或保障的话,可能赛跑赛不过痞子化的传统文化的复归。我觉得,这也是给知识阶层本身提出一个任务,就是在这个赛跑的过程中,你能不能加强、加速完成上层文化的重建,能不能加速完成知识阶层的组织化过程,能不能加速完成你和政府的磨合,能不能加速完成你从一般百姓的牢骚中,一般百姓打成一片的不满情绪中尽快地超逸、超脱出来,构成一种对老百姓的新的指导力量,而不是跟着感觉走,跟着老百姓一起的感觉走,我觉得这就是当前知识阶层,特别是知识阶层中的先进分子所面临的一个时代性的任务。

起诉书刻意剜去的那句话是:“能不能加速完成你和政府的磨合”。虽然经过我和技术人员的共同核实,法官已经得知这一点,但是判决书仍然沿用了起诉书的说法。因为据以判决我“阴谋颠覆政府罪”的“罪状”一共只有五点,刨去与我毫无关系的《五一七宣言》,则只有四点,如果对于其中的两次发言都实事求是地恢复原貌,判我13年刑就太说不过去了。

关于5月15日的会议发言,起诉书是这么说的:五月中旬,北京部分高等学校千余名学生在天安门广场绝食,动乱波及全社会。五月十五日,被告人陈子明在《中国工运》编辑部召开的名为“政治体制改革与工会”座谈会上,进一步制造反革命舆论,并出谋划策说:“五月四日新闻工作者上街了”,“形成了一支比学生更有组织、更自觉、文化程度更高、对策更高的这么一支力量”,“五?一五我们看到了一个新的现象,教工、科研单位上街了”,“我建议,现在最好是酝酿,不要出台总工会这张牌”,“戈尔巴乔夫来之后看中央有什么反应,再出这张牌”,“牌要一张一张出,不要一下都出光了”,“出光了也就没什么威慑了”,“最好是善用威慑”。“我基本上认为这次学生运动不可能失败,只可能是得到多少分,得到多大成果。”“这次是要抛人了”,“像戴高乐这样世界级的英雄,也是被六八年五月风暴卷下去了,我们这次五月风暴卷什么档次的人,可能是三个档次,一个档次就是邓小平”,“第二个档次就是江泽民、李锡铭”,“抛出来的概念有两个:一个就是说,真正在这次被抛出来,给学生作一个筹码,谢国人的仇;另外,就是判他们死刑的时候,缓期几个月执行”,“第三个档次……就是何东昌。”还说:“我们这次出主意,要看动人动到什么程度,何东昌下台,只能确保学生利益;如果要江泽民下台,那新闻自由这条就一定得到了。”

由于在这一段话中,就有五处明显的篡改,判决书不得不作出修改:在一些人的策划、煽动下,北京部分高校学生于五月十三日到天安门广场绝食。五月十五日,陈子明在《中国工运》编辑部召开的名为“政治体制改革与工会”座谈会上,为阴谋颠覆政府进一步制造舆论,并出谋划策说:“五月四日新闻工作者上街了”,“形成了一支比学生更有组织、更自觉、文化程度更高、对策更高的这么一支力量”,“五?一五我们看到了一个新的现象,教工、科研单位上街了”,“我建议,现在最好是酝酿,不要出台总工会这张牌”,“牌要一张一张出,不要一下都出光了”,“出光了你也就没什么威慑了”,“最好是善用威慑,少用力量”。陈子明还暗示说,“像戴高乐这样世界级的英雄,也是被六八年的五月风暴卷下去了,那么我们这次的五月风暴卷什么档次的人?可能是三个档次”。在公然指明党和国家的几位主要领导人之后,扬言“我们这是出主意,要看他动人动到什么程度”。

我在一审答辩书中,质疑了5月15日会议录音作为证据的有效性。我清楚地记得,5月15日与会者中根本就没有人录音,而且还有人问过在场的人中有没有带录音机的,因此我不知道起诉书中援引的所谓讲话是从哪里来的。我要求公诉人公布录音者的姓名及其有关录音问题的证言。因为是否录音对人们的发言内容有很大影响,关系到讲话的正式程度的不同。

我听了据说是我的讲话的全部录音(以下简称录音)。这个录音的音质很差,内容显然是经过剪裁的,没有讲话的开头部分,某些地方转折突兀,令人不解。即使如此,这一录音与起诉书中的指控之间也存在着重大的差异。

然后我一一指出了五处篡改的具体情节。1.“最好是善用威慑而少用力量”,起诉书删去了后半句话。2.所谓“抛人”、“动人”,均是我对“他”(当局)未来可能动作的预测分析(“基本上判定,虽然不一定准确”),并不是我的主观意图,起诉书却删掉了“动人动到什么程度”前面的那个“他”字。3.录音中明明是“一个档次就是小平和戈尔巴乔夫会谈以后隐退”,起诉书简化成“一个档次是邓小平”。小平和邓小平,加减一个字,语气就大不一样。4.录音是“以谢国人的筹码”,起诉书改成“谢国人的仇”,于是在政治上宣判死刑就成了“判他们死刑”。5.录音是“另外一个档次就是不达目的不能罢休的,会成为学生一个主要目标的,就是何东昌”,在判决书中变成了“第三个档次……就是何东昌”。

2月7日下午,审判长和书记员又来到秦城。我一见面就向他们表示感谢,感谢他们让我和技术员一起听了我在两次会议的发言录音,使我得以找到起诉书篡改事实真相的确凿证据。我说:我并不期待你们对于最后的判决起什么作用,这不是你们能做主的事,但我希望你们能够像今天上午这样,在搜集证据、律师介入、质证证人证言等程序性环节上,做得漂亮一点,不要使这场审判在程序上就不合法,成为一场贻笑大方的闹剧。审判长既连连点头称是,又难掩一脸尴尬。原来,他们这次来的使命,是要把11日开庭的传票交给我签字,而我是在前一天(6日)才与辩护律师见面,仅仅签署了一份委托书,连话都没顾得上说。律师当时告诉我:这一次是办手续,还不能谈案情,必须由你本人在委托手续上签了字,我们才能去法院阅卷。

得知审判长的来意后,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流淌下来,这是我在整个坐牢期间惟一的一次掉眼泪。我对他们说:我不是为自己的命运悲哀,我在卷入运动之前就对于结局有所预料,现在不过是“求仁得仁”而已;我是为中国司法制度的失败、为中国司法人员的可怜而痛心。如果你们想要在春节前草草了结此案,我决不奉陪。听到我的哽噎和感叹,审判长显然也被打动了,他长时间地沉默不语。最后,他没有留下传票就返回法院向领导请示去了。

何清涟:纪念柏林墙倒塌对中国的现实意义

今年11月9日,德国迎来柏林墙倒塌20周年纪念日,为此举行的纪念活动远远超出德国国界。在中国,纪念柏林墙倒塌也成为持续半个多月之久的一个热门话题,但政府与民众两造,无论是观察角度还是言说重点都很不一样。因为官方垄断一切话语工具,并掌握在网络上消除“不和谐声音”的权力,而民众最多只能在个人博客与少数网站的BBS上发表一些不太尖锐的言论,因此官方声音成了此次中国纪念中的“最强音”。

一、阿Q的自傲:你的头上也长有癞痢!

对于这样一件大事,我凭经验,相信早在纪念活动一个月以前,中宣部就开始行动,除下发若干条不准从某个角度谈、应该从某个角度谈的“参考意见”之外,还会组织许多专挑德国头上“癞痢”的重头文章。我的推测没错,果然出现两篇文章,一篇是《柏林墙倒塌20周年,中国模式见优》,这篇文章首发于看起来象“外媒”(自由媒体)的《亚洲周刊》上;另一篇文章则是《世界新闻报》记者吴灿写的《德东西部隐现柏林墙》。这两篇文章几乎在任何网站上的纪念专辑里都出现,不少纸质媒体也争相转载,因此其基调成了这次中国官方的纪念主诉。

美国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的一项调查成了《亚洲周刊》文章的全部立论基础。在该文作者看来,“许多极具意义的讯息”是:“有6个国家的多数人民对自由民主的热情降低,有8个国家则对自由经济失去了以前的狂热。在东德人里,虽有六成三的人认为过去20年里生活有改善,但也有相当可观的比例认为生活甚至比以前更差。在斯洛伐克,有高达九成七的人认为只有政客商人得利;认为普通百姓得利的竟低到只有二成一。至于俄国,居然有高达五成八的人认为苏联的解体是件不幸的事。”作者这种断章取义的引证,只是为了证明一点:相对于苏东政治体制改革先行的模式而言,中国采取经济改革先行的方式,经过20年发展,“事实”已证明中国模式优于苏联东欧模式。吴灿的文章则强调东西德之间的生活差距与心理鸿沟,以及“东西部的人对现状都有不满”。文中特别引证了两个数据,一个是“柏林社会研究所近期公布了一份调查报告,内容显示23%的人表示他们自两德统一以来,生活每况愈下”,另一个则是“2006年有数据显示,东部普通家庭的收入只相当于西部家庭收入的83%”。

总之,中国的官方主诉就是:柏林墙倒塌之后20年,东德人民并未得到什么实惠,贫富差距、心理鸿沟等使东德民众感到不幸福,对原来渴望的自由民主的热情剧减、评价大幅下降——只差没能用重金收买到一位当年冲过柏林墙的东德逃亡者在CCTV上现身说法,表示“早知今日,悔不当初”了。

二、中国当局正在构筑新的“柏林墙”

但是,中国当局(包括部分文人愿意主动配合的)这种“纪念”并无意义,因为可用来证明缺民主、无自由的“中国模式”之恶劣的事实,远比上述两文证明两德“统一恶果”的事实要多得多。比如中国财富的高度集中,150万个家庭(约占全国家庭总数的0.4%)占有中国财富总量的70%、中国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用中有80%是为850万以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服务、以公务员为主体的财政供养人口约7,000万人消耗国家财政收入的58%左右(约占GDP总量的15%,超过国民工资占GDP比例的13%)、统治集团的高度腐败,等等。只不过,种种不满声音正被中国当局铁腕无情地钳制着,当局努力让世界看到的是其运用各种手段涂抹出来的“经济奇迹”。

两德统一之后,东德人从言论自由的钳制下解放出来,部分东德人尤其是前东德共产党官员群体的不满从来就未曾消失过。我在2004年的德国之行中充分体认了这一点。但不满归不满,却极少有人希望回到东德的极权体制下生活。但这种不满并不专属东德人,西德人也有不满。比如尽管总体上实现了言论自由,但在对两德历史的看法上,西德人也得克制自己,一个明显的例子是教科书对东德历史的解说。在大约300种经许可的中小学历史书中,为了全德意识的缘故,部分书中牺牲了对东德不公正体制、尤其是国家安全部的全面描述。但是,只要有民主政治体制保障的言论自由,所有的不满得以倾诉,不公正现象可以留待未来慢慢改正。因此,控诉极权政治黑暗的电影如《柏林生活》、《逃出柏林》、《一墙之隔》、《再见,列宁》、《窃听风暴》等影片不断出炉,都可看作德国人通过艺术形式在控诉极权政治的罪恶,在纪念柏林墙的倒塌。

但德国人在控诉的极权政治,正是中国共产党当局极力想维护的中国现存政治体制。近几年以来,中国一直在宣传“美国霸权衰落与自由主义式微,导致全球乱象丛生,世界不断沉沦”,“中国模式”正在崛起。从胡锦涛上任伊始宣称要走“延安道路”开始,中国的意识形态就急剧向左转,先是于2005年发表《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宣称中国“已经建成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接着又与俄罗斯普京联手防止“颜色革命”,一步一步地向左转,直到2008年公开表明西方的民主政治不适合中国,可以说,从1919年“五四运动”前后“德先生”登陆中国以来,它目前在这块土地上遇到的阻力仅次于毛泽东统治中国的28年。就在前不久举办的第61届法兰克福国际书展上,中国极权政治控制言论与没有出版自由的事实被揭露并遭到批评之时,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还在开幕式的致辞中强调“意识形态不应成为交流障碍”。

三、推翻中国的“柏林墙”是人权进步的始点

只要将柏林墙倒塌之后的德国现状与中国的真实状况两相对比,就知道柏林墙究竟应不应该推倒。

衡量一种政治模式是否成功应该有几个指标。政治标准关键要看主权是否在民。在中国,权力属于少数精英,普罗大众处于无权状态,至今还无真正的选举权,必须毫无选择地由中国共产党“代表”自己。而德国则是主权在民。西德民众本来就有选举权,东德民众在柏林墙倒塌之后获得了选举权,来自东德的默克尔总理就是民选总理。她在政治上的脱颖而出是个极好的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下的贪官污吏的横行与官黑结合,更是成了社会公害。

社会公正方面,要看贫富悬殊是否过大。德国的基尼系数为0.32,在正常范围内;而中国的基尼系数超过0.48,80%的人口的总收入在全民收入中的比重下降到50%,权贵们掠夺社会财富使用的种种暴力手段引发的社会仇恨与社会矛盾,已经使中国达到社会动乱的临界点。

中国模式所创造的“经济奇迹”更没什么值得夸耀的,因为这种成就是以严重透支中国环境生态为代价的。中国人现在无论是居住环境、还是工作环境都不安全,癌症村遍布全国。中国人现在连最起码的饮水安全与食品安全都成为大问题。

所有的社会问题都表明,中国政府早已堕落为一个自我服务型的自利型政治集团,其软力量的缺陷表现在道德和制度合法性两个方面。这一缺乏政治合法性与道德正当性的“中国模式”,不仅缺乏自由世界的认同,更缺乏国内民众的认同。所以,对中国来说,纪念柏林墙倒塌的意义,不是满足于挑人家头上一两个小疮疤来论证自己满头癞痢的合理性,而是先让本国人民拥有正视并批评自身满头癞痢(即无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推倒中国政府动用一切专制手段构筑的“柏林墙”。只有当这座由贪官污吏特权阶层加上“金盾工程”等高科技手段共同防守的“柏林墙”被推倒之后,中国人才能够获得起码的人格尊严与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