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和法国制宪会议的对比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1787年召开的美国制宪会议是一次封闭的会议、秘密的会议。会议厅的大门是关闭的,代表们虽然由民众选举产生,但他们走进会议厅后,制定宪法就是代表们的事了。代表们决定一切,一切问题都在这个小小的会议厅中解决。会议厅之外,是一个安静的、等待中的美国。制宪会议一开始就约定不公开,议事的内容、过程和结果都不能随意向外界透露。会议主席华盛顿从来不在会议上发表讲话,有一次因为一个会议代表把一页会议记录遗落在会场中而发了脾气。除了这次小事故外,代表们都能恪守保密的规定,不向外界泄露会议的情况。制宪会议的代表们有意和民众保持着应有的距离。

这样做的理由是:制定宪法的过程,涉及平衡协调13个州的利益,需要保持冷静,需要理性的思考和充分的协商,需要运用智慧和知识来解决难题,尤其是,需要各方的妥协。其难度可想而知。就是这些会议代表们自己讨论,要达成协议都千难万难。如果会议过程外传,媒体再把代表们为各州利益发生的争议渲染一番,很容易酿成民众的激愤情绪。假如群情激昂的民众向各自的代表施压:非如何如何不可,那么任何妥协都别想达成。而各方的妥协,显然是会议的唯一出路。这唯一的出路,可不能被民众的非理性干扰给堵死了。

正是因为有了制宪会议代表和民众之间的隔离,代表们才能够维持常识,保持一颗平常心,才能够充分运用理性和智慧,耐心地探讨各种难题,耐心地寻求妥协,耐心地进行制度设计,最终形成了持续运作200余年的美国宪法。让人感到惊奇的是,这部宪法保障了几十次的政权和平转移,没有出现过一次暴力政变。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做法则截然相反。会议代表们和民众之间没有一堵必要的防火墙。法国民众经常冲进议会、参与议政,把议会变成群众大会。民众的狂热和激进把一切都逼进了死角。1792年8月,民众冲进立法议会,当着议员们的面逮捕了国王路易十六,并且干脆宣布解散议会。之后成立的国民公会开会时,大厅里挤满了旁听的民众,这些民众随意大叫着发表自己的意见。议员们则声嘶力竭地在大厅里吼出自己的意见,否则别人根本就听不见。以至于国民公会最后定出了这样的会场规则:只准许四个人同时发言。(这个规则让我忍不住要发笑了)在这种情况下,你能设想议员们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运用自己的智慧来进行制度设计吗?当然不能,甚至连议员的生命都没有保障。1793年5月,民众冲进议会,逮捕了他们认为不够革命的22名吉伦特派“反动议员”,并提出自己的主张,强迫议会通过。

因而,法国的宪法往往是短命的,而且也起不了什么作用,成了一纸空文。法国的历史也是动荡不安的,充满了起义和暴动,充满了血腥和恐怖。

那么,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了美法两国如此大的差异?

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我想,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对民众认识上的差异。

法国大革命的领导者们(也包括革命前的思想家们)往往有一种民粹主义的倾向,他们认识到民众尤其是底层民众所受的苦难,因此极为同情和关怀底层民众。这当然是对的。但他们进一步把民众美化、神圣化了,认为民众做的事情总是对的,因此就放纵民众恣意妄为,这就很危险了。道理很简单:民众受苦受难是一回事,民众的所作所为是否正确是另一回事。同情和关怀民众是感情问题,对民众所作所为是否正确进行判断是理智问题。民粹主义者的最大问题就在于:他们的感情蒙蔽了他们的理智。

美国制宪会议的代表们对待民众的态度显然更为健全。在他们看来,民众一方面在物质上是贫乏的,是值得同情的;另一方面,受各种条件的限制,他们在精神上也往往是愚昧的,“人民非常容易成为被假爱国者欺骗的愚民”(制宪会议代表杰瑞语),他们缺乏处理政治难题的政治智慧,民众身上也有很多阴暗的地方和人性的弱点,很容易导向暴力和非理性,一旦条件发生变化,由愚民变为暴民往往只是一步之遥。因此,必须警惕民众,有必要和民众保持适当的距离。

这是一种“隔离的智慧”。所谓“隔离的智慧”,一方面的意思是说:隔离产生智慧;另一方面,知道和民众进行隔离,并且主动和民众进行隔离,更需要智慧。

在这连司法都强调人民化的时候,我却说什么“隔离的智慧”,的确有点不合时宜。好在只是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青春文学:作家偶像化与读者粉丝化

◎赵勇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我正在给《中国当代文学编年史·新世纪卷》撰写导言。因为青春文学是新世纪文学中一个不得不面对的文类,我便找了一大堆青春文学方面的畅销书和相关资料,甚至还搞到了好几本郭敬明主编的《最小说》、《最映刻》、《最漫画》和《IWANT》,准备认真琢磨一番。但初步琢磨出来的结果却很简单:大凡青春文学做得成功者,其操作路数并不复杂。首先,他(她)需要被包装成一个明星化或偶像化式的人物;其次,作家一旦偶像化,那些哭着喊着扑向偶像的读者已不是普通读者,而是超级读者。一般来说,大家都把这种读者叫做粉丝。

比如,郭敬明是通过“新概念作文大奖赛”起家的。而随着《幻城》与《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出版,他也开始走上了星光大道。一些出版商敏锐地发现了这位“80后”作家所蕴含的巨大商机和市场号召力,便不惜重金对其包装打造。2007年,郭敬明的《悲伤逆流成河》面世,出版社的首印量特意设计出866666套,而此书的精装版又采用了“流水套装编码”的出版形式与设计理念。《最小说》与《最映刻》中,期期都有郭敬明一长串的明星照,再配上“主编手记”中发嗲卖乖的甜言蜜语,如何能不吸引粉丝们的目光?

有资料显示,郭敬明的粉丝也大都是他的同龄人,或是“90后”的小弟弟小妹妹们,而这些青少年因零花钱不菲,他们又具有了不可小觑的消费能力。北大的张颐武为这一代人起的名字是“尿不湿一代”,并认为:“这些青少年成了中国现代以来最敢于消费的一代。他们的趣味和爱好现在主导了文化消费的走向。他们买书,韩寒和郭敬明就变成图书市场的主导力量;他们玩游戏,陈天桥就成了IT首富;他们崇拜偶像,周杰伦、F4就成了超级明星。”我觉得这种分析是有一定道理的。当然,这里说的应该是大城市里的孩子。农村里出生的孩子,也许至今还在用“尿布”,他们也没有那么多的零花钱。

一个最新的例子可以说明粉丝们对青春文学的消费盛况。2009年7月14日,郭敬明率“T H EN EX T·文学之新新人选拔赛”四强作者及旗下7位人气作者在北京图书大厦举行签售活动,在近7个小时的签售中,郭敬明团队售出15768册新书,打破了于丹2006年在中关村图书大厦签售《于丹〈论语〉心得》15260本的纪录。据报道,参加签售的多是中学生,其中排队时间最长的达11个小时,短的也有6个小时。粉丝们购买如此踊跃,郭敬明与出版商自然是最大的赢家。根据长江文艺出版社提供的数字,目前《最小说》每期销量70万册,《最映刻》每期50万册。有人便依据书商路金波提供的算法(郭敬明从每本杂志中收入1.5元)给郭敬明算了笔账,认为他从《最小说》获得的年收入将高达2100万元。

在经济不景气的年代里,粉丝能给郭敬明的产品带来巨额利润,这自然是一件好事情。但问题是,读者一旦粉丝化后,他们与文学或许已关系不大,他们认同的只是偶像本身。而许多时候,这种认同又会演变成非理性状态下的迷狂之举。依然以郭敬明为例,2006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郭敬明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作品《圈里圈外》成立,郭敬明以及出版《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春风文艺出版社被判赔偿庄羽21万元,并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郭敬明随即在博客上发文,声称可以赔钱但绝不道歉。于是小四的粉丝欢呼一片,他们说:“郭敬明不是那样的人,他不是。”“既然‘梦’是抄的,想必‘圈’更好看。可是为什么这本书现在才‘卖得不错’?还是才华的问题啊!剽窃,哼。你剽得出来吗你?”“我们小四那么有才华怎么会抄袭?”“就算他是抄袭的,我也一样喜欢他。如果说他是抄袭,为什么被抄袭者的小说没有成功而偏偏他的小说成功了呢?”“誓死保卫郭敬明,有本事你也抄,嫉妒啊。”这种完全丧失了道德底线的非理性认同非常可怕,但它似乎已成了粉丝文化“合理的”组成部分。

由此看来,作家偶像化与读者粉丝化后,双方做的大都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的事情,而青春文学不过成了文学市场上的一块金字招牌。当然,我也并不否认青春文学中有少男少女们的歌哭,但谁若把青春文学捧成了一朵花,而无视其中的价值缺憾,显然又与起码的文学常识离得太远。我想,这其中的道理其实并不难理解。对于自我的青春记忆,每个人自然都是可以描绘和书写的。但大凡能把青春记忆写好者,大都与那段记忆拉开了一定的时间距离。这样,关于青春的书写便成为一种回溯性的反思写作。昆德拉写过自己的青春记忆《玩笑》,那时他已33岁;库切也写过自己的青春往事《青春》,那时候他62岁。王蒙固然在19岁时写出了《青春万岁》,但此小说与他步入晚年的《恋爱的季节》(这部小说其实是对其青春记忆的重新叙述)相比,前者就显出了它的稚嫩。因此,我们不妨说,凡是没有经过沉淀、反刍、咀嚼的往事在进入文学时,它的价值往往是可疑的。用老一点话说,它虽然具有了“生活真实”,甚至具有了新闻意义上的真实性,但是却很难达到“艺术真实”的高度。

尽管如此,我还是决定去读两本青春文学方面的畅销书,给自己补补课。以前这类书我也不是没有尝试过,但实在是读不下去。这一次若再出现类似情况,我一定会口念咒语:不抛弃,不放弃,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刘  柠:政治上靠谱,也要“有文化”

在日本朝野两大党围绕8月30日大选政策论战中,有一个引人注目的争论点:尽管包括“国立传媒艺术综合中心”(简称“中心”)的建设预算117亿日元在内的2009年度补充预算案已获国会通过,但民主党对此持反对态度,斥其为“预算的浪费”。据报道,民主党内部已形成应对方针,如实现政权更迭的话,将冻结该笔预算。

被称为“动漫殿堂”的“中心”,是自民党政权打造国家软实力政策的一环。作为一个大型文博设施,集作品展示、收藏保存、学术研究、创意人才养成等功能为一体,将成为以漫画、动漫、电玩为主要形式的、与国内外趣味人群沟通、交流的公共空间,建成后将成为年接待60万名参观者、与位于东京上野的国立西洋美术馆同等规模的文化重镇。

出于对政权更替的焦虑,在一系列民生问题上对国民大拍胸脯的民主党,对捉襟见肘的财源状况相当忧心。于是,民主党“节流”的视线聚焦在“中心”预算问题上,非从预算案中除之而后快。

民主党的焦虑和担忧并非不可理喻,但问题牵涉到日本在21世纪的文化发展战略问题。尽管自民党出了个因酷爱漫画而饱受国民奚落的首相,但由文部科学省主导的该项目却并非麻相的“以权谋私”。相反,民主党的质疑却招来了国民,尤其是广大青年的“没文化”的批评。

虽然在文化学的定义上,漫画、动漫还被还称为“亚文化”(或“次文化”),但以动漫为核心的娱乐内容产业已然成为与服务业、观光业等并驾齐驱的日本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不仅占GDP的份额不输传统产业,而且其影响力早已溢出国界,与MadeinJapan的电子消费品,资生堂化妆品,三宅一生、山本耀司的时装和村上春树的小说一起,构成日本贡献于“后冷战”时代国际社会的、被称为“JapanCool”的一道文化风景,一种魅力,一种时尚。作为日本对世界的有效价值观输出,极大促进、强化了国际社会对东洋文化身份的认同。并且,其作为绿色产业的生产方式,跟那个国家高度成熟的制造业一样,早已走上了全球化良性循环的轨道:从铁臂阿童木到哈罗·凯蒂,从《幽灵公主》到《千与千寻》,日本动漫大师在东京的工作室里设计核心创意,制造“品牌”,而具体的加工、完善,直到产品化包装,则在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动漫产业基地完成,正如日制轿车、核电站设备,在日本国内的实验室里完成理念设计,绝大部分硬件则在中国内地的生产线上制造一样。如此,经过全球化世界分工体系的整合、深耕,日本动漫产业已不折不扣地升级为其国家软实力的一部分。

软实力(SoftPower)概念的首创者、美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认为,在构成软实力的源泉中,不仅包括文化,也包含政治上的价值观与政策。换句话说,能否源源不断地创造并切实做大软实力,取决于那个国家制度文明程度和政策决定机制的因素甚大。

日本政府软实力问题的反应比较敏感、及时,应该说与其对21世纪世界的后现代潮流和国内经济发展模式的局限有比较清醒的认识有关。尤其是后者,战后的道路和宪法约束,注定了日本军力不大可能有实质性突破;而老龄少子社会的深化,则使传统经济的发展瓶颈依稀可见———由军力和经济构成的国家硬实力几乎已触到天花板,进一步的发展空间极其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发扬、做大新兴文化创意产业,打软实力牌,既激活了经济,又提高了东洋文化的品牌价值及国际社会对其文化身份的认同,何止是一石二鸟。官、产、学三角再次精准互动,密切配合,由外务省主导的“文化外交”风生水起,“机器猫”担任“动漫文化大使”,东洋美少女登台巴黎时装发布会,“卡娃伊文化”风行全球。外务省官员在罗马出席动漫文化论坛,以不无外交辞令的口吻问当地“80后”少男少女:“你们也喜欢日本动漫吗?”得到的回答是:“不是喜欢,我们跟它一起长大。”

这种情况下,民主党却扬言要砍掉“动漫殿堂”的建设预算,所遭遇的阻力之大可想而知———简直堪称政治不正确。但即使民主党政权在政治上靠得住,也需要“有文化”,才不枉为软实力大国日本的掌舵者。

胡胜华:中国自由主义死了吗?

八月十一日,《联合早报》刊登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自由主义的中国化及其在中国的前途》一文,看了以后,我很感怪异。因为在人们的印象中,郑永年先生的文章一贯平和而客观,“辞”不见得巧,但“情”却可以一信,故国内报刊、网络常予转载,在大陆亦颇有名气。但他这篇文章,却是逻辑混乱、论调荒唐,且字里行间,充满对中国自由主义的无理指责,显然是有意在做一种错误的导向,这对于他的公信力,实在是莫大的杀伤。

一个要死不活的描述

郑永年首先对中国自由主义做了一个要死不活的描述。他说:“在改革开放三十年之后,人们不禁要问,中国的自由主义怎么了?从一个层次来看,中国的自由主义还活着。在行动方面,一些自认为是自由主义者的知识分子还不时地会有些动作;在理论话语方面,自由知识分子还不时地向中国的现存制度及其官方的制度论述提出质疑或者挑战,张扬宪政、民主与人权。至少,这是中国自由主义给外界的印象。但是从中国的现实及其自由主义的回应来说,中国的自由主义似乎已经死了。除了一些毫无结果的挑战官方的行动之外,自由主义的诸多论述与中国社会的现实越走越远,也越来越不相关。”而“政治自由主义从来就没有超越西方教科书的水平,西方话语如‘三权分立’和‘多党制’也是中国自由主义者的核心关键词。不仅现存体制拒绝这些话语,社会也已经不再对此感到多大的兴趣了。”云云。

这恐怕与事实不符。经济自由主义且不必说,就说政治自由主义,只要一看“现存体制”对所谓西方话语的不断高压、对所谓中国国情的不断强调,就可以推知这股思潮,还是有很大的社会影响的;而这种影响,显然是由“实践产生”的。如果真的是不死不活、如果真的与中国社会的现实“越来越不相关”,那“现存体制”也就不至于如此紧张或重视了。事实上,中国自由主义作为一道清流,一直或大或小得发挥现实作用,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到言论自由的相对宽松,乃至现今“以人为本”治国理念的提出,都离不开它的辐射、渗透和影响。你可以说它的有关论述如“三权分立”、“多党制”等等,在政治上不正确,但你不能否认它的主张乃是基于对现实的批判、对民主的追求,所以郑永年说自由主义“与中国社会的现实越走越远,也越来越不相关”,显然是一种摸黑。正相反,我认为和过去相比,中国自由主义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虽然它的地位还不太稳固,但作为人类自由精神的表达,它与中国现实的联系必然更加密切,并逐步显现出它的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自由主义不但没死,反倒是方兴未艾。

所谓“自由主义与权威对立”

在上面要死不活的描述之后,郑永年对中国自由主义的发展艰难,有两个指责重点:一是说自由主义与权威对立;二是说自由主义拒绝中国化。这两项指责都不能成立:

关于前者,郑永年说:“很多人经常把从近代以来的中国自由主义发展不起来的原因归之于官方的控制。这当然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但问题是,官方控制自由主义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自由主义总是站在官方的对立面。当自由主义和官方政策处于直接对立面的时候,冲突不可避免。在这样的直接冲突中,失败的总是自由主义者。西方的自由主义很好地处理了与现实权威的关系,但中国的自由主义总是站在权威的对立面。”这是极为荒唐的论调!它混淆了是非,预设了权威总是一贯正确的前提,完全是一种成王败寇的逻辑。试问中国自由主义既然如郑永年所说,“提倡理性、和平、利益表达和妥协、基本社会正义”,那么,如果与权威发生冲突,那也应该是权威(或者说利益集团)的责任,怎么能怪罪于自由主义呢?难道讲道理、提倡和平、进行妥协、追求正义有错吗?事实上,只要我们正视现实,我们就不能不说,与其说是自由主义站在权威的对立面,不如说权威站在自由主义的对立面。权威为什么要站在自由主义的对立面呢?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封建文化的腐蚀;二是现实利益的驱使。对于这一点,郑永年其实也是承认的,例如在谈到经济自由主义的时候,他反思地说:“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自由主义不仅仅是主流理论,而且更是主流政策话语。公平地说,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中,经济自由主义扮演了一个极其重要的角色。但不幸的是,后来新自由主义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甚至演变成具有原教旨主义特点的理论和政策话语,赤裸裸地为各种利益说话,而把基本的社会正义排挤出自由主义体系。”这不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么?——经济自由主义曾经“主流政策话语”,如今它却被排挤,而排挤它的,乃是强大的利益集团,这不正好说明了:经济自由主义本身并没有错,错的是权威,是权威站在了它的对立面,不是吗?由此可见,郑永年自相矛盾,他自己就推翻了自己的观点。

所谓“自由主义拒绝中国化”

关于后者,郑永年说:“自由主义在中国不能生根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自由主义一直拒绝中国化。作为一种思想体系,自由主义从西方输入。中国人尽管已经高调谈论自由主义一个多世纪了,但根本就没有产生过中国本身的自由主义。”这段话,更是问题重重,不但概念不通,并且也不符合事实:

第一、在“概念不通”方面,自由主义虽然“从西方输入”,但并不存在中国式的自由主义。不错,自由主义的确说法很多,专家学者论述多样,但它们的基本精神都是一致的:比如像郑永年所说的,“提倡理性、和平、利益表达和妥协、基本社会正义”,试问这种理念,有什么中西之分吗?应该有中西之分吗?

第二、在“不符合事实”方面,自由主义可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自己和自己的关系部分;一个是自己和政府的关系部分。就第一个部分而言,自由主义注重自我的反思、否定和超越,它诉诸于人的自我意识与自由意志,也就是说,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他要保持心灵的开放,以坚强的意志来支撑自己的独立人格,并把自由作为人生追求的目标。在中国,这种人所在多有,并且将日见其众,虽然他们面对的,仍是奴性的大多数;就第二个部分来说,自由主义要求政府维护公民合法权利和自由,它诉诸于政府与人民的契约。而我国宪法对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可谓罗列至尽,并且有趣的是,在某种程度上,《宪法》其实本身就是自由主义的产物。可见,如果说“中国化”的话,自由主义其实早就已经中国化,只是《宪法》尚在床上睡觉,故未见效力而已。四年前,李敖先生来北大演讲,郑重宣布他放弃自由主义,就是为了换取宪法成真,因为他知道,宪法一旦落实,中国自由主义所追求的“宪政、民主与人权”,都将不成问题。所以,当海外媒体问他有没有忘记说的话,他说只忘了说一句,那就是:“纵里寻它千百度,蓦然回首,自由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处。”这个含义深长的提示,告诉了我们:自由主义在中国是有发展空间的,虽然一度好花堕水、虽然一度落红成泥,但宪法起床之日,就是春泥护花之时。如果一定要说“自由主义中国化”的话,那么护宪就是真正的中国化。郑永年指责“自由主义者没有能力证明自由主义所提供的建国蓝图要比其他的主义会更好”,即便我们承认这一点,但是郑永年不要忘了:中国自由主义的基本目标,无非就是实施宪政、落实宪法,比如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等等。宪法是什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政府与人民的契约。如果政府无法兑现承诺、履行责任,那该负其责的,是自由主义乎?抑政府乎?如果政府连自己的宪法都不能予以保障,再漂亮的建国蓝图,又有什么用呢?难道就靠画饼给我们吃吗?

至于郑永年说:“自由主义者从来没有想过把自己和传统联系起来。这一点上,自由主义和革命者并没有任何分别。”这也是不公道的。事实上,自由主义者也不是没有完全想过和传统联系起来,问题是,在中国传统思想中,根本就没有现代自由精神,从何联系?道家虽然涉及到自由,但老庄那种自由,是内向体验的、是缺乏外向抗争的、是要融入自然世界的、是抽调了自由意志的,故最后的结局,往往是在逃避中自欺,在自欺中更加逃避。这种自由观,与现代社会可谓背道而驰,如何联系呢?除非是改造。但若改造成现代自由观念,那也不是中国化,而是现代化。

综上所述,我认为郑永年关于中国自由主义的论调,基本上是失败的、混乱的、也是有害的。他一方面要高谈自由主义,另一方面却又对自由主义横加指责,说什么中国自由主义远离现实、要加以中国化云云,这种手法,说穿了,就是先予以摸黑,再加以漂白,黑白颠倒之下,最后将中国自由主义搞得面目全非,这不是为了真理而真理,而是为了替当道做无理辩护,显然其心可诛。对于这样貌似公正的人,我们只好拆穿他。

宋永毅:1957的荣光与耻辱——《中国反右运动数据库 (1957-)》总导言

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一近两千万字的《中国反右运动数据库 (1957-)》光碟(将由香港中文大学于2010年春出版),是我们这群海内外学人继《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1966-1976)》出版后,为保存灾难深重的中国当代史的历史真相和健全我们民族的集体记忆的又一尝试。

发生于1957年 “反右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和它的领袖毛泽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发动的第一场波及社会各阶层,尤其是知识份子的群众性大型政治运动。它有着一个极有意义的开端,但不幸以对中国知识份子的大迫害的悲剧告终。它在中国当代史上,尤其在研究中国当代知识份子的思想历程中,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历史事件。据笔者使用美国的全球图书馆藏书网络(OCLC WorldCat)所作的不完全的统计,在英文和其他外语世界,自1957年以来已经有10种研究这一课题的专著问世。在中文世界,包括回忆录在内的这类著作的数量已经达到221种之多。可惜的是,它们中的很大一部分还只能在港澳台和海外出版。

说1957年的反右运动有着一个极有意义的开端,是因为当时成千上万的中国知识份子和青年学生,在国际上苏联开始“反斯大林化”和匈牙利、波兰发生人民起义事件的鼓励下,利用了中共提倡的“双百方针”和“整风运动”,勇敢地发出了要求政治改革和自由民主的呐喊。就对执政的中共的批评和建议而论,其涉及的范围之广,深度之大,都是当代中国思想史上所仅见的。直至今天,都还远远超过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种种的“改革开放”的理论。例如,以民盟、民进的一批知识分子为首撰写的《我们对于高等学校领导制度的建议(草案初稿)》、《对于我国科学体制问题的几点意见》、《我们对于当前经济科学工作的一些意见》等著名的右派“意见书”,就无不具有其改革的系统性。它们不仅有切中时弊的先见之明,还有中国目下的改革进行了30余年还没有达到的理论高度。更不用说在历史学界以雷海宗为代表的学者们对马克思主义史学观的公开挑战;在法学界以杨兆龙、钱端升、王铁崖等学者,党内以王翰、贾潜等司法界的高级干部对“司法独立”“审判独立”的大声呼吁;在新闻界以王中为代表“新闻自由”的理论和十多位报纸主编对“同人办报”的认同和倡导,都大大地超越了30年改革在理论和实践中的成果的总和。仅举一例便可以一比高下:在反右运动前,虽然中共已经控制了几乎全部的报纸,但至少中国当时还有《光明日报》、《文汇报》等几家在名义上有民主党派办的全国性的报纸。而是过了半个多世纪后的中国,却是一家党外人士主办的全国性报纸也没有。

说1957年的反右运动有着一个极有意义的开端,除了中国各民主党派的著名知识份子对中共一党专政的“党天下”提出了有理有据的批评,要求中共实践它执政前的民主承诺外,青年学生们的鸣放更是热血沸腾,思潮激扬。学生们的言论文章不受党派关系和社会地位的约束,广泛涉及前辈们尚未问津或不敢直道的领域,例如民主政体、言论自由、外交关系等等 — 这些,便是后来被毛泽东和中共冠之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言论”的实质所在。更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年的右派师生中出现了非常强烈的在中共以外“组党”的意愿和初步实践。除了清华大学教授徐璋本意图成立的“劳动党”和他的《劳动党发起宣言》外,仅就各地报刊和《新华社内部参考》的报导,各地大中学生和青年知识分子自发成立的政党便有数十个之多,如昆明师范学院的“中国大同党”、西宁高中的“中国国共党”、山东济南的“中国合理公产党”等等。至于在鸣放中成立的准政党性质的学生和知识分子社团,更是不胜枚举。他们中因后来打成“右派集团”或“反党小集团”而闻名于世的的有北大的“广场”和“百花学社”、北师大的“底层之声”和“苦药”、交通大学的“春雷”、西北师院的“车轰”、江苏作协的“探求者”等等。有趣的是:可能因为中共当时对自己的执政能力尚有自信,因而各级党政机关、学校等等在五十年代末都出版了大量的《右派言论》和《毒草集》,以供长期的批判之用。没想到这数百本内部出版物竟阴差阳错地为我们今天的数据库提供了宝贵的史料和镜鉴。而这些“右派言论”也成了我们这一数据库中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忠实地记载了当年中国知识精英们的宝贵的思想 – 成系统的理论和实践。考虑到1957年以后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的二十年中,因为政治高压等等因素,中国知识分子再也没有过这样的思想解放,这些“右派言论”和实践无疑是中国当代史上中国知识分子的无上荣光。

众所周知, 毛泽东和中共主动号召各民主党派、知识份子和青年学生 “大鸣大放”和帮助中共“整风”的运动,以对中国知识份子的大迫害的悲剧告终。在我们编辑的这一数据库中,残酷的政治迫害在成百上千的大批判文字、处理结论和“右派分子”检查交代中留下了不堪回首的历史记录。我们之所以要在之一数据库的第七部分收集这些揭发、检查、交代等今天看来是人格耻辱的材料,也正是把它们作为历史真相的一部分。我们以为后人完全应当直面这些丑陋和耻辱 — 当年中国知识精英人格脆弱的另一面,以悲天悯人的态度进行理性的研究。当然,道德的沦丧和人格的扭曲是因为中共政治迫害的残酷所致,后人实在不应当在个人的层面多加苛求。但是,我们无法、也不应当否认中国知识精英思想性格中的软弱性和种种先天不足。例如,一部中国反右史,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归纳为中国知识精英的互害、自残乃至自虐的耻辱史,这在那些大名如雷贯耳的“民主人士”和“民主党派”领导人 – 如宋庆龄、何香凝、沈钧儒、陈叔通、李济深等人身上表现得尤为淋漓尽致。这些另类的党(民主党派)政领导人在反右中的讲话、指示和重要报刊文章,常常比中共的各级首长还远要疾言厉色、极左激烈。无疑,这些讲话等等给后人留下了一份重新认识和思考和定位中国所谓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的重要历史记录。令人痛心的还有: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被誉名为文学大师和巨匠们,如茅盾、巴金、老舍、曹禺等人,无一不是反右的主动积极的参与者。他们对文艺界右派同行丁玲、吴祖光等人的批判的文章不仅连篇累牍,还都表现出“痛打落水狗”和泼尽污水的态度。其上纲上线之高;其批判文风之劣,绝不遑让于10年后红卫兵批判他们的大字报。当然,文革后巴金先生对此作了痛彻的忏悔。

而对被批斗的一方 –“右派分子”们来说,也并非没有值得总结的地方。例如,1957年右派们在突来的政治迫害前从抵抗到崩溃的时间都很短,这常常和他们陷入被自己的亲人朋友的无情揭发乃至任意诬陷中有关。 例如,罗隆基的绝望和他被最亲密的三位亲友揭发诬陷有关:一是和他同居十年之久的浦熙修;二是他的机要秘书邵慈云;三是他的办公厅副主任赵文璧。陈企霞的崩溃则因为他的情人、女作家柳溪开始背叛。给章乃器致命一击的是他的前妻、民建中央常委胡子婴。她的长文<我所了解的章乃器>一下子把章定案在“历史反革命”的高度。章伯钧在第一次被批判时就惊慌失措、因为他没有想到自己在民盟中的好友史良会把他的私房牢骚话都无情地揭发出来,还向周恩来告了密。所有这些历史的教训,如领军主帅缺乏殉道者的道德勇气、主要人物并不具备在高压下不背叛理想和团队的精神和人格等。所有这些,我们认为对于中国当前的民主运动仍然是有着极大的启迪作用的。

关于反右运动的时限,本数据库也有着新的界定。一般而言,在人们的心目中当然是1957年。但是通过对这一数据库浩繁卷帙的阅读,读者会很快发现1957年只是一个运动的起点。至少1958年它仍然在大张旗鼓地进行着:1)绝大多数的右派是在1958年做出的结论和处理;2)声势浩大的“反右补课”是在1957年底、1958年初发动的。这一运动又打了好几万右派或“内控右派”。在四川,“反右补课”还补到了幼稚单纯的中学生的头上;3)1958年的报刊上还充斥着揪出和批判右派的文章。好几个党内的大右派和“右派集团”– 如安徽省委的右派集团李世农、杨效椿、李锐等人、云南省委的右派集团郑敦、王镜如等和青海省委的孙作宾右派集团 — 都是在1958年揪出和处理的。事实上在1958年,中共在知识分子中的“反右运动”也从没有停止过,只不过以各种不同形式的政治运动出现罢了。如1957年年底、1958年年初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58年2月开始的、继“红专大辩论”后的“向党交心运动”;3月在各高校以批判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为目标的“双反运动”;4月的“搞臭个人主义”运动;5月发端的在知识界的“拔白旗、插红旗”运动;1959年庐山会议后,在全国文教界也大反“右倾机会主义”……

在本数据库的第七部分“反右档案”里,收集了一份题名为《关于龚子荣右派集团反党反社会主义罪行的报告》。这一给当时的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和党委书记龚子荣和一批追随他的党内干部定性为“右派集团”的绝密报告是写给李先念和中共中央的,作者很可能是由李先念派往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组。有趣的是:此份报告写于1966年9月28日,即距反右开始(1957年)近十年后的文化大革命初期(1966年),而定龚子荣和他的追随们为“右派集团”的材料竟完全是1957年的反右档案。由此可见,在中共高层,他们也并不以为反右在1957年已经结束。鉴于此,我们在反右运动时限上也就采用“1957 -”的开放式的界定。

1957年始的“反右运动”不仅在精神和肉体上摧残了作为社会良心的中国知识份子群体,消灭了他们的批评声音,更给这个国家的发展方向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首先,它使中共把它在1956年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确立的经济建设的工作重心重新转移到了阶级斗争,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性从此压过了经济的发展。为后来的“大跃进”、六十年代初的“四清”运动和“文化大革命”都开了先河。其次,它在整个中国社会中开创了“以言定罪”的先例,大规模的政治迫害运动从此一发而不可收。知识份子和青年学生从此失去了批评政府的社会良心的作用。再此,它在实质上消灭了当时尚存的中国民主党派。随着一大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人被打成“右派”,它们实际上失去了参政议政的功能,沦为中共一党专政的“花瓶”。最后,“反右运动”巩固了毛泽东在中共党内最大最权威的独裁者的地位。党外的反对势力被肃清后,政治斗争从共产党对党外势力转变为共产党内部不同路线的斗争。简言之,“反右”为毛泽东一步步发动文革,打击他的党内战友埋下伏笔。鉴于这一历史事件无容置疑的重要性,“反右运动”一直是海内外中国当代史教学和研究的重点之一。

研究和探讨这一重大历史事件,还有着它的当代意义和迫切性。从中国知识份子和青年学生在1957年对政治民主和学术自由的呐喊,到1989年天安门广场上波澜壮阔的学生运动,乃至今天一部分中国知识份子积极参与和推动的公民维权运动,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一条民主自由思想的发展轨迹。另外,中国政府虽然在1978年为几乎是全部的“右派”平了反,但是它仍然在理论上坚持“反右运动”是正确的。这就给中国大陆的学术界研究和总结历史教训了障碍。而当年被打成右派的知识份子和青年学生们,不少已经逝世,他们中最年轻的也已经年近七十。 从这一点来说,为厘清真相而抢救他们的历史记忆都刻不容缓。

从总结历史教训,揭示历史真相,推动中国当代史这一重大历史课题的研究的目的出发,北美地区来自中国大陆的六位学者和仍在中国大陆的三位学者于2007年组成《中国反右运动数据库 (1957-)》编辑部,开始了这一筚路蓝缕的浩大的史料编纂工程。很快,他们的工作得到了台湾、香港和大陆学者的大力支持。继竭力支持《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1966-1976)》之后,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又一次成了合作单位。三年多来,编者们找遍了世界各地的亚洲图书馆,征集了众多的私人收藏,抢救了无数第一手的文字资料,在数以百万计的官方和非官方的文献中进行专业性的编辑校勘,汇集成了这一光碟中的近万篇文献。

汇编在这一光碟中的史料,限于第一手的文字资料。虽然也有一些反右运动后与反右密切相关的文献,但回忆录、访问记等等的二手材料均不在收录之列。就数量而言,已经有近两千万字之巨,共分为如下七大部分:

1)和反右运动有关的官方文件;
2)毛泽东关于反右运动的讲话、指示和文章;
3)中共党政领导有关反右运动的讲话和指示;
4)有关反右运动的重要报刊社论文章;
5)重要的右派言论和文章;
6)反右运动前后的鸣放言论、报刊社论和重要文章;
7)反右档案:处理结论、检查交代和平反通知。

为了方便中外学者查阅,这一数据库还采用了中英文两种目录和主题词的检索方法。

如此巨大的史料容量,如果采用传统的印刷出版,可能有数百本之多,连存放都很不方便。而现代计算机技术却使它们能浓缩在一盘体积极小的光碟之中,而且还能够运用“作者”、 “标题”、“时间”和“关键词”等等途径检索。从这一意义上而言,这个数据库光碟正借助于现代科技,在史料汇编方面完成了一个研究性和资料性并重的“1957年反右运动博物馆”。出于同一历史研究和现实需要的目的,我们还将禅精竭虑、集腋成裘;希望能假以时日,在今后的十年至二十年内逐一完成一系列的有关中国当代史、尤其是政治史方面的数据库。它们包括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思想改造、农业合作化、大跃进–大饥荒、四清运动等等。届时,灾难深重的中国当代史的历史真相将会得以揭示、我们民族的集体记忆也将会得以保存和健全。

二零零九年八月
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洛杉矶分校

刘逸明:和人妖合影的官员自己更像“人妖”

中国果然是一片神奇的土地,最近这段时间,出产的雷人新闻还真多,不仅仅有关于彩票的、关于“一夜情”的,而且还有关于人妖的。这次关于人妖的新闻的主角不是一般人,而恰恰就是平时为人师表和被称为人民公仆的官员。

近日,一则“四川泸县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出国学习考察竟是看人妖表演,请网友人肉搜索”的帖子及多幅照片在各大网站上流传,几张视频截图照片除显示中国男子与人妖的合影外,一人还站在半裸的人妖身边,正从上衣口袋里掏钱。另一张照片则是几名男女在公共场合围桌吃饭,男性顾客均赤裸上身,形象极不雅观。

网友通过“人肉搜索”发现,此次出国考察团中的女性官员疑似泸县科技局副副局长艾某;其中一男性疑似为泸县某镇一杨姓干部。而据四川一网媒证实:照片中的男性叫杨绍全,系泸县玄滩镇镇长。记者在向其查询此事时,杨镇长坦承网上流传的并非捏造,而是确有其事,只是发生在2004年。据称,那次行程是有关部门组织地方官员到新马泰考察学习城市管理,杨镇长认为网民热传此事是小题大做,他说:“不就是在考察的过程中观看了一场人妖表演吗,没多大个事嘛。”

这位镇长虽然级别不高,但口气却不小,在他的眼中,网民大概也是类似于“高官”林嘉祥眼中一般的“屁民”,另外,可能他在平时也是十分放任自己的言行,所以觉得和人妖合影以及裸身吃饭都是不值得大惊小怪的小事。去年曾经有人捡拾到某地官员出国考察的消费单据,上面竟然显示这些官员曾涉足美国的拉斯维加斯大赌场,类似的事情好像还有几宗。在舆论的压力下,这些打着出国考察牌子行游山玩水和寻求刺激之实的官员最终得到了处理。

于法于理,虽然被处理的这些违规考察的官员“罪”有应得,但可以想到的是,他们的内心是愤愤不平的,因为在偌大一个中国,有着类似行径的官员太多了。时下,除了中央高层官员出国考察和访问是货真价实的之外,地方官员出国考察可以说多半都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腐败“考察”,四川泸县的这些官员这次考察的丑闻进一步证实了人们的猜测。

笔者也曾在2008年雪灾期间到泰国一游,虽然日程颇紧,但仍然和一些朋友抽出时间去清迈的几个景点看了下景致。泰国的人妖可谓是举世闻名,可我们中却看不到有人有去看人妖的欲望,只是去了下清迈的佛寺和清迈的商业街。虽然闲逛的时间很短暂,但每个人仍然认为那次是不虚此行。人妖在我看来都是些不男不女的人,碰巧遇到可以看几眼,但绝不会刻意去看,更不会想着去和人妖合影。至于裸身吃饭,那也是我们想都不敢想的,因为泰国是一个佛教国度,那里的人在文明程度上远比那些缺少信仰的国家的国民要高得多,加上泰国优美的自然风光,在那里赤身裸体岂不是大煞风景?

常言道:“物以类聚”,四川的这些官员这么喜欢人妖,我看他们中十有八九也是“妖怪”,就是那种令老百姓唾弃的劳民伤财的“人妖”,看一看他们那些丑态,真不敢想象他们能托起构建和谐社会的梦想。

荀子曾曰:“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之宝也;口不能言,身能处之,国之器也;口言善,身行恶,国之妖也”。四川的这些官员拿着纳税人的钱不做正事,而是在出国考察的时候想方设法地满足自己的好奇甚至是好色心理,如今丑行曝光,他们不仅不低头认错,反而为自己的行为狡辩,实在是不知羞耻。在其它地方,类似的官员应该也有很多,这些人实际上就是名副其实的“人妖”,国家要发展,社会要进步,必须将这些“人妖”镇住。

2009年8月17日

夏霖、浦志强:谭作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辩护词

夏霖、浦志强:谭作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辩护词

谭作人案合议庭:

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谭作人的委托,指派律师夏霖、浦志强担任谭作人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们查阅了案件材料,会见了被告人,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经过法庭调查,我们认为,控方对谭作人的指控不能成立。针对控方起诉书及庭前交换的证据材料,我们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方指控的谭作人撰写《1989:见证最后的美丽——一个目击者的广场日记》文章及定性问题

控方指称:“被告人谭作人对党中央处理‘六四事件’方法和定性不满,多年来以各种方式从事所谓纪念‘六四’的活动。2007年5月27日,谭作人炮制了一篇题为:”1989:见证最后的美丽——一个目击者的广场日记‘文章,并将该文通过互联网发布在境外’自由圣火‘等网站,该文主要内容为对党中央处理’六四事件‘进行歪曲描述和诽谤。“

“诽谤”的词典释义是:“无中生有,说人坏话,毁人名誉;诬蔑”(见《现代汉语词典》1983年1月第2版第315页)。控方对谭作人“歪曲描述和诽谤”的指控,是一种事实评价,涉及到谭作人文章内容是否真实的问题。

法庭调查业已查明,《1989:见证最后的美丽——一个目击者的广场日记》作于2007年5月27日,系谭作人为回应香港民建联主席马力有关“六四”问题的言论有感而作,其目的是为了澄清事实(见讯问笔录四)。而马力言论发表后,民建联副主席刘江华表示马力言论并不代表民建联立场,并愿意代为致歉。

本文系谭作人作为目击者对“六四事件”前后,根据本人回忆撰写的回忆文章。控方指控谭作人在文章中进行“歪曲描述和诽谤”,既未随案提交相关证据,庭审中也未“进行正确描述”,何以指证谭作人所述为虚构?

起诉书称谭作人“多年来以各种方式从事所谓纪念‘六四’的活动”,却未有任何证据证明其指控。而据庭审中谭作人自述,其在2007年马力发表言论之前并未以任何方式纪念“六四”,何来“多年”,何来“各种方式”?

辩方认为:控方对被告谭作人此项指控空泛,并无事实与证据支撑,且无法律依据,显然应当驳回。

二、关于控方指控的谭作人与“境外敌对分子”王丹联系并建议发起义务献血活动的问题

控方指称:“文章刊登不久,境外敌对分子王丹利用电子邮箱与其主动联系,并多次向其投发关于”六四“的宣传资料。2008年6月4日,被告人谭作人与他人在我市天府广场义务献血点以献血的方式纪念‘六四’,期间还接受了境外敌对媒体‘希望之声’的电话采访。2008年11月以来,王丹多次向其投发了纪念”六四“进行所谓二十周年活动的相关资料。2009年2月10日被告人谭作人向王丹发了一份《六四20周年念活动建议》电子邮件,建议在今年‘六四’期间实施所谓的‘六四全球华人义务献血活动’,以纪念‘六四’二十年。”

针对此项控告,辩方认为:

(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手段,是以公开方式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进行鼓动。控方提出的本项事实,系王丹与谭作人的私人电邮往来,不符合本罪的公开性、被煽动对象的不特定性等特征;

(二)王丹的“境外敌对分子”身份,未经国家公示宣告,被告人并不知情;且详查我国刑法,并无“与境外敌对分子通信罪”之罪名。控方已然将王丹定性为“境外敌对分子”,且根据控方陈述,系王丹主动、多次以电子邮件群发方式向其发送涉及“六四”的资料。详查通信双方历来的政治态度与行为,指控王丹煽动谭作人尚在情理之中;而今居然指控谭作人企图煽动王丹,显然有悖逻辑与情理。控方显系指控错误。

(三)谭作人建议发起的“六四全球华人义务献血活动”,王丹并未回应、推广。2008年6月谭作人义务献血一事,察其主观意图是“把我们的爱心献给孩子,把我们的信心献给朋友,把我们的决心献给祖国”,其客观行为是向大地震灾区伤员献血。(以上事实见控方《随案移送证据》)

辩方认为,谭作人的主观意愿与客观行为根本不具备任何社会危害性,相反是值行提倡与鼓励的社会公益行为,更与犯罪无缘。

三、关于控方指控的谭作人发表的5.12地震有关言论的问题法庭调查表明:2008年5.12地震发生后,被告谭作人多次接受境内外媒体采访,也多次为他们采访调查当向导,如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第一财经日报》、《人与生物圈》等杂志,及香港政府所属的香港电台。无论接受境内或境外媒体采访,谭作人的言论都是始终如一的。

而控方却独独强调“谭作人多次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发表了大量严重诋毁我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显有断章取义,陷人入罪之嫌。

针对此项控告,辩方认为:

(一)控方的控诉非常抽象空洞,一次抛出谭作人的22篇计约数万字采访稿作为证据,察其全文,关涉党和政府救灾之语,扬其长而不溢美,纠其短而不虚饰,到底是哪章哪句涉嫌煽动颠覆?我们实在无从知晓。

此22篇文章,系控方从谭作人私人电脑中搜罗而来,系谭作人自行编辑置于电脑“我的文档”之内,无一是媒体采访的原件。如此“重案”,何以如此草率,怎可将此文稿视为原件而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使用?

(二)庭审查明,谭作人为环保组织“绿色江河”的副秘书长,长期关注西南地区水电建设问题,其发表的关于地震的言论系从专业角度分析5.12地震的诱因及可预测性,具有科学依据成分,并有大量证据支持。相关证据辩方已向法庭提交。

且四川省地矿局区域地质调查队总工程师范晓、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教授艾南山愿作为辩方证人出庭作证,此时二位专家正在庭外等候,惜为合议庭断然拒绝,我们对此深表遗憾。

(三)庭审表明,谭作人于5.12地震后,在地震灾区对死难学生数目及校舍垮塌原因进行了先后23次、50余天的现场调查,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客观陈述。

其调查表明,震区多所学校都系脆性倒塌,谭作人所述“豆腐渣工程”确实存在。谭作人就此呼吁,彻查校舍垮塌原因、追究相关人士法律责任,天灾不能成为掩盖人祸的托辞。如此言论何错之有,又安能指其为犯罪?

在大量学生死亡场景刺激之下,谭作人或有激愤之词,亦有对教育部门斥责;但辩护人提醒控方:批评并非煽动颠覆,教育部门也无从代表国家政权。以此指控谭作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何其荒谬?

四、关于控方对谭作人行为的法律定性问题控方认为:“被告人谭作人为了达到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而无中生有,捏造消息,散布有损于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以损害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被告人谭作人刑事责任。”

辩方再次提请合议庭注意,控方将谭作人所做的种种事实陈述指控为“无中生有,捏造消息”,却并未提交任何与谭作人所述相悖的证据,对指控进行佐证。如控方无法提交相关证据,则其陈述的事实部分不足采信。

以下,辩方对控方本项指控中的法律定性问题提出三点辩护意见:(一)谭作人的涉案言论系公民批评建议权的正当行使,而非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不符合本罪的认定标准该项罪名于刑法体例中,被置于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之下,究其立法本意,本罪认定标准应以危害国家安全为限。

言论如何危害国家安全?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关于国家安全、言论自由和获取信息的约翰内斯堡原则》作出了解释。其中原则5规定:“对保有观点的保护任何人不得因其观点或信仰而受到任何形式的限制、歧视或制裁。”原则6规定:“可能威胁国家安全的表达在遵循原则15和原则16的前提下,威胁国家安全的表达可受制裁,只要政府能证明:(1)该表达意图激起即将发生的暴力;(2)该表达有可能引起这样的暴力;并且(3)在该表达与该暴力的发生或与该暴力发生的可能性之间存在着某种直接且紧迫的联系。”

我国法律体系当中,并无关于本罪的立法解释及司法解释,故此项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学理解释,可以成为审判的重要依据。经查谭作人的涉案言论,并无任何煽动及可能激起暴力的字句;相反,谭作人一贯的政治主张,是和平的、渐进式的社会改良,其客观效果是维护而非危害国家安全,当然不能符合本罪的认定标准。

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辩方认为,谭作人的涉案言论,属于公民批评建议权的正当行使,理应得到我国宪法的保护,如何能施以“煽动颠覆”的欲加之罪?

(二)谭作人并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主观故意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煽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动机。

辩护人认为,要查明行为人的主观动机,需要结合其客观表现,进行长期的、历史的考察。法庭调查表明,且公诉人也已承认不讳:谭作人热心于社会公益,长期以来以其专业能力为政府科学行政作出了卓越贡献。主要事实有:1996年-1997年在成都市政府凤凰山开发办任总策划,先后主持策划四川国际康复中心、成都市养老托老中心、成都市暂住公寓等项目;受邀为郫县县政府策划锦官城旅游区、蜀都后花园等项目;1998年受邀为四川省社科院策划“百千万跨世纪人才工程”;1999年策划并参与长江源环保纪念碑建设工程;2000年策划四川省展览馆转型进行策划;2001年被《成都日报》评为“成都市文明市民”;2002年策划并实施《百年沧桑?成都巨变》大型影展、在省人大立法咨询会上提出保护大熊猫的立法建议案并获采纳、参加“小平故居旅游区”建设规划;2004年受邀为金牛区策划金沙遗址公园方案;2005年在市政府专题会上提交“天府美食公园”方案并被列为市重点筹划项目、为省文化厅策划组织“文化创意产业论坛”、修改充实《成都市都市文化旅游产业规划》、参与市委宣传部多次重要会议、参与“南水北调西线工程”考察调研;2006年受托编制《成都市东郊创意产业园》概念设计;2007年主持“成都市民族文化旅游发展规划”课题、其“柏条河调研”、“小西线”调研得到温家宝总理批示认可;2008年为西昌市政府策划“文化旅游一条街”项目、撰写关于彭州石化问题工程的学术报告并发布《关于彭州石化工程的公民建议书》送有关部门参阅;2009年参与“5.12遇难学生情况调查”。

以上事实足资证明,谭作人二十年来的主要工作,服务于成都市乃至整个四川省的城市建设、科学规划与经济发展,大大提升了政府的施政形象。无论是作为一位中国公民,抑或作为一位具有卓越贡献的专家,谭作人当然具备对政府不适当行政的批评资格。而这种善意、诚实而中肯的批评,如何能够恶意理解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三)谭作人的行为及言论并未侵犯本罪犯罪客体众所周知,我国国家政权的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即广大人民通过民主的手段掌握国家政权。所谓颠覆国家政权,便是意图以反民主的手段,对人民民主制度进行破坏。纵观谭作人的涉案文章,其中心思想都是热爱人民、呼吁民主、抨击专制。谭作人先生是人民民主的倡导者、维护者而非颠覆者、破坏者。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对其定罪,是不符合我国国家政权的基本性质的。

五、结辩

综上所述,足资证明:控方所指控的谭作人的涉案言论及行为,无一满足我国刑法一百零五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犯罪构成。意图以本罪指控谭作人先生,在事实上缺乏证据、在法律上毫无逻辑、在政治上不够正确、在社会影响上将陷党和中央政府于不义。

四川自古人文荟萃,成都历来英雄辈出。我们相信,四川方面有充分的政治智慧处理谭作人案。谨在此引用成都武侯祠对联,赠与相关方面:“能攻心则反侧自消,自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

辩方恳请合议庭审势深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宣告被告人谭作人无罪。

辩护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夏霖 浦志强

2009年8月12日

 

李劼:二十世纪中国的政治演变和文化沧桑(六)

上篇: 从“五四”到“六四”的历史抛物线

四、毛泽东复辟家天下,以文革告终

(续前)

一伙强盗抢劫了银行之后,有个分赃问题。同样,江山易手,天下易帜之后,也有个权力的分配和归属问题。历代的王朝重建,都会经历如此三个阶段:先是肃清旧朝余党,或者说余孽;再是权力分配,尤其是解决最高权力的归属问题;最后王朝稳定,进入皇权——官僚集团——庶民的三角结构。这个结构在历史的三维空间里是金字塔形的,但在各自的生存平面上又是互相制约的。共产党1949年建政以后的所有政治运动,所有层出不穷的政治斗争,都有王朝历史的影子相随,但其主线却是毛泽东的复辟“家天下”与以刘少奇为首的党内官僚集团的维护“党天下”之争,而其主要内容,则是以阶级斗争为纲搞继续革命,还是发展国民经济。正如满清王朝曾经出过曾国藩、李鸿章那样的治国栋梁,共产党坐了江山之后,也有刘少奇、邓小平这样的治国人才。清室的开明在于,允许曾国藩及其后继者们治国平天下;毛泽东的专制在于,绝对不允许发展国民经济为先不搞阶级斗争。

镇压反革命无疑是红色王朝的开场锣鼓。旧政权的中下层官吏,农村里的乡绅阶层,城市里的帮会异教,几乎一网打尽。究竟杀掉多少,具体数字恐怕很难弄清楚。仅就官方的统计和毛泽东本人的坦承,就有几百万之巨。经由暴力革命到手的天下易帜,血洗清算是顺理成章的残酷。由此再反观袁世凯的和平请退清室,是多么难能可贵的政治手笔。清室贵族真该感谢这位被他们恨之入骨的逆臣,让他们没有遭受革命的清算。蒋介石的审判汉奸虽然不无夸张,杀了不该杀的,判了不该判的,从而把自己那份该负的国土沦丧之责,推得干干净净;但比起共产党的镇压反革命,可谓小巫见大巫,有如和风细雨比之于暴风骤雨。

镇压反革命的血腥屠杀,在中国历代王朝更迭史上,乃是最为残暴的。这种残暴既是对旧朝的报复,又有革命本身的原教旨意味,叫做无产阶级专政。追溯革命的历史,有法国大革命之于路易十六的断头台,又有十月革命之于沙皇的枪杀。暴力革命需要流血,革命成功则需要血祭。从意识形态上说,这是新兴的专政方式。就王朝历史而言,这是古老的更替仪式。当年被人称作周公的姬旦,就这么屠杀过殷商遗民。共产党的镇压反革命,不过是把这两者同时推到了极致。对比之下,就近而言,袁世凯的改朝换代方式实在令人怀念;至于商周之交之际,周武王打下朝歌后的刀枪入库、马放南山,更是一派为后世草莽所难以企及的君子风度。要说中国人只有血腥的传统,是不确切的。平和的交接,既有近案,又有远例。只要不被暴力革命吓懵掉,不必讳莫如深。

倘若说,共产党建政时的这场屠杀有什么特色,那么也许当数毛泽东在这过程中突发奇想似地发明并尝试的思想改造。日本战犯,前清皇帝,国民党的高级将领,一个不杀;统统关起来,让毛泽东做思想改造的实验。多年以后,这些犯人全都以改造好的名义先后释放。这与其说是共产党的网开一面,不如说是以此证明毛泽东思想改造的卓成成效。这可能是毛泽东与昔日帝王最不相同之处,不仅热衷于武力征服,还喜欢让阶下囚证明毛泽东的思想如何所向披靡,如何战无不胜。这叫做在占有江山的同时,占有人心。

西方人通常把乔治?奥维尔的《一九八四》和《动物庄园》作为解读社会主义国家的经典寓言,殊不知,那只是以苏联为模型的推理和演绎。毛泽东的帝国,其专制程度,远远超出乔治?奥维尔的想像。乔治?奥维尔仅仅看出了共产主义革命如何以人民的名义,把人民变成了奴隶。乔治?奥维尔不知道毛泽东如何用中国式的户口制度外加档案制度,做成一道无形的锁链,把农民锁在土地上,把工人锁在工厂里,把全体中国人锁在他们各自的单位里。这个号称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仅把人民变成了奴隶,让公仆成为主人,而且还通过一场又一场的政治运动,制造千百万政治贱民,作为被任意污辱和任意损害的社会最底层。这群贱民的存在,既可以让民众随时随地发泄被共产党煽动起来的阶级仇恨,又可以恫吓民众:谁要是不服从党的领导、不服从思想改造,谁就会变成这样的贱民。中国历史上的任何一个王朝,无论是蛮族入主的屠杀,还是有清的文字狱,其专制其野蛮其恐怖,全都及不上毛泽东的红色帝国。苏联的专制算得恐怖了,但毛泽东的专制却有过之而无不及。苏联的红色独裁者将镣铐戴在苏联人的手脚上,毛泽东的帝国则把专制像种庄稼一样地种在中国人的心底里。就此而言,蒋介石的没文化,还真是民国时代中国人的幸运。

通过土改剥夺地主,再通过合作化以及人民公社,收缴农民分得的土地;通过所谓的工商业改造,剥夺城市里从企业家到银行家的一切有产者。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全部剥夺完毕,开始剥夺人民的言论自由、思想自由、信仰自由,以及诸如此类的所有自由以及相关的所有权利。甚至娱乐的权利和自由,也在剥夺范围之内。也即是说,不仅精神被桎棝,就连欲望的合理性,诸如美食、跳舞、休闲、社交、性爱等等,也被取缔。舆论一律的意识形态,还得加上清一色的生活方式。住房一律,服饰一律,言语一律,走路的姿势一律,脸上的表情一律,甚至夫妻性交方式也一律。这是一个被言词描述的天堂,实际生活的人间地狱。这既是一个奴隶制国家,有自称公仆的主人和被说成主人的奴隶构成;这又是一个天罗地网一般严密的警察国家,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画地为牢。

从造反起家的革命团伙,一旦坐了江山,必定要剥夺他人造反的权利,消除他人造反的可能。革命成功地将革命认定的敌人打倒在地,还要踏上一只脚,使之永远不得翻身。按理说,革命至此,应该结束了。但革命却没有结束,也无法结束。就好比抢劫成功之后,有个分赃问题。革命成功之后,同样也存在权力的分配问题,最高权力的归属问题。于是,革命不知不觉地从党外转向党内。一次比一次剧烈的党内斗争,成为一个又一个折磨共产党的恶梦。在革命的历史上,法国大革命砍掉皇帝,接蹱而至的,便是革命领袖之间的互相残杀。十月革命处决沙皇,随之而来的报应则是斯大林比十月革命更残酷更恐怖的党内大清洗。中国的共产党在革命胜利之后,面对的是几乎同样的劫难。

在中国历史上,这类劫难通常发生在新王朝的家族内部。最为著名的例子有周初的姬旦摄政,弑兄逐弟;还有唐初的玄武门之变,也是兄弟相残,最后秦王李世民胜出。这种王室家族里的手足相残,传染到执政前后的革命政党,便是党内同志间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在共产党的话语里,打倒旧朝叫做阶级斗争,清洗党内异己叫做路线斗争。

在清除旧朝的一系列政治运动中,无论是土改,是镇压反革命,还是工商业改造,以及三反五反打击资本家,举国上下,全然一派同仇敌忾,比抗击日本侵略者还士气高昂。不仅党内非常一致,而且党外所谓民主人士、知识分子,也高度认同。然而,斗争的锋芒一旦转向党内的高层内讧,党内党外全都噤若寒蝉。因为以大家正在被改造的头脑,弄不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说实在的,有关高岗一案,也许唯有当时的当事人,最为心知肚明。

这并非是说,高岗一案如何神秘,而是意指,毛泽东的“家天下”欲念和共产党的“党天下”认同之间的交锋,适才起于青萍之末。所谓“五马进京”,按照官方史书的说法,乃刘少奇建议,毛泽东采纳。但从权力斗争的情势上说,未尝没有分刘少奇、周恩来之权的意图在内。按照高岗对饶漱石得意忘形的透露:主席让刘少奇搞议会、让周恩来出任部长会议主席、让他高岗主持政治局云云,分权之意昭然。而毛泽东的权谋又经常在于,自己想做的事情,让别人、尤其是让矛头所指对象自己说出。只是高岗的权术水平太低劣,把云遮雾障的太极拳打成了虎虎生风的少林拳,不仅惊着了对手,而且吓着了圣上。

与斯大林的大清洗相比,毛泽东继承的是刘邦和朱元璋的传统,并且诉诸更为高明的路线斗争手法。虽说事实上并不见得每次内讧都有政治路线分歧的内容,但清洗他人必须有个冠冕堂皇的说法。过去叫做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如今叫做党内两条路线斗争。实质都是至高无上的皇帝,不愿忍受身边的功臣,无论在资历上能力上名声上尤其在权力上,与自己并驾齐驱。开国皇帝,尤其是起自江湖的草莽,通常不愿让山寨弟兄分享江山。朱元璋的诛杀功臣方式是一锅端,李自成龙庭还没坐热就拿李岩开刀。洪秀全草建天京之后,更是高层内讧不断。一介草莽披上龙袍,通常希望座下的文臣武将是儿孙辈人物。比如太平天国后期,替醉生梦死的天王挑起大梁的是年轻一代的忠王李秀成和英王陈玉成。文革后期,毛泽东的麾下只剩张春桥、姚文元、李德生、许世友一类文武。这在旁人看来有孤家寡人之嫌,但在君王眼里恰好是权力稳固的标记。这样的情形,与当年斯大林清洗过后,平辈革命家消失殆尽,倒是十分相像。不过,毛泽东的帝王情结相比于斯大林的独裁,有其迥异之处。

斯大林的专制有类于希特勒,完全是个人野心的实现,个人抱负的施展,并不含有建立血缘意义上的家族王朝倾向。斯大林也跟希特勒一样具有组织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并且不惜选择远比希特勒残暴的野蛮方式,把俄罗斯从一个农业国家变成一个现代工业强国。斯大林的大国沙文主义,与希特勒的大日耳曼民族主义,异曲同工:两者都具有鲜明的国家主义特征,都没有家族王朝意识、子承父传意识、“家天下”意识。而这恰好是毛泽东所具有的情结。就此而言,毛泽东乃是跟蒋介石、李光耀、金日成一类的,具有典型的子承父传家天下情结。斯大林和希特勒都是现代工业社会的领袖人物,而毛泽东再自以为是,也不过是小农社会的产物;睥睨天下之际,眼角情不自禁地流露着浓厚的小农意识,连同小农才有的贪婪。相比之下,蒋介石跟李光耀相类,不喜造反有理;而毛泽东则跟金日成相同,只知道造反有理,根本不懂如何建设一个现代化国家。这可能是斯大林看不起毛泽东而更加欣赏蒋介石的原因之一。似乎可以作为一个佐证,这同时又是蒋介石激赏希特勒的原因所在。因为蒋介石倾心于希特勒是个国家主义者,而斯大林则欣赏蒋介石有国家主义倾向。相比之下,毛泽东确实土得掉渣。毛泽东土在只有王朝情结,没有国家意识。毛泽东非但不懂国家建设,而且还喜欢随意挥霍国家财富,换取第三世界对他的个人崇拜。与斯大林总是国家利益至上截然相反,毛泽东从来不把国家利益当回事儿,在热衷于满足个人虚荣心的同时,悄悄地准备让天下姓毛,从而把江山世世代代传承下去。这应该是毛泽东把毛岸英派到朝鲜战场上去的秘密所在。毛泽东这种难以言说的心思,出自《战国策》的那个著名段落《触詟说赵太后》。毛岸英雄赳赳气昂昂地跨过鸭绿江,不知不觉地扮演了一下长安君。至于毛岸英的丧命,只能说是毛泽东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高岗一案的实质,乃是最高权力如何归属的问题,或者说,是毛泽东走向家天下的小试牛刀。用意识形态话语讲说的什么姓资还是姓社、什么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条路线斗争,实质上却是天下到底姓毛还是姓党的较量。被“东方红、太阳升”唱得心花怒放的毛泽东,其实早就说过“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倘若看不懂毛泽东这是什么意思,只消读一读这首《沁园春?雪》所罗列的帝王名单,就应该知道毛泽东要大家看的是个什么样的“今朝”。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成吉思汗,这些帝王加在一起,也比不上站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的毛泽东。且不说其它,过去的一统天下,不过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而毛泽东的一统天下,不止于国土,还有天罗地网般严密的组织系统,更有数亿人口只用一个头脑思考的统一思想。抱有如此雄心的帝王,睡榻之侧,岂容他人安卧?

高岗不过是毛泽东最先操起的一把刀。这把刀的锋芒所向,是毛泽东最忌惮的党内官僚集团实力人物刘少奇、周恩来。毛泽东使用这把刀的意图,是要粉碎党天下,走向家天下,其手法与当年洪秀全利用北王韦昌辉灭掉东王杨秀清如出一辙,区别在于,高岗这把刀不够锋利,根本不具备灭杀刘、周的本事。作为对高岗挑战的反弹,权力最高层迅速集结起刘少奇、周恩来乃至邓小平、陈云的统一战线。毛泽东一看事情起了变化,马上弃高自保,反手将高岗打成反党罪魁祸首。既然韦昌辉灭不掉杨秀清,天王者只能站在杨秀清一边,反过来灭掉韦昌辉。这可能是毛泽东远比洪秀全高明的地方:临危不乱,随机应变,所谓神龙见首不见尾。高岗以为自己看见了龙首,一转眼,变成了龙尾。龙尾一甩,高岗见弃。至于高岗的自杀,既是冤悔交加,又是最后的忠诚。

遥想当年,青年毛泽东曾经声称:愚于近人,独服曾文正,观其收拾洪扬一役,完满无缺。谁曾料想,坐了江山的毛泽东恰好使用洪杨内讧的招数,整肃党内同僚。毛泽东这一招弃车保帅式的反败为胜,让胜出的刘、周诸人看在眼里,却不寒而栗。他们不会看不出毛泽东的野心和毛泽东的意图所在,但他们自忖在权变上远不是毛泽东的对手。说变就变,灵动得让他们连想都想不过来。他们唯一能做的只是紧跟与附和,仿佛高岗反对的不是他们,而是毛泽东。毛泽东也乐得顺水推舟,彼此心照不宣地让高岗做了冤大头。

毛泽东接下去马上转身展开思想战线的斗争,又是批判胡适唯心论,又是狠打胡风反革命集团。在这种从思想意识上继续对前朝的清算里,掺杂着拿他人出气的愤懑。1954年高岗自杀,1955年猛批胡适、狠打胡风。倘若高岗是冤大头,胡适、胡风难道不是冤大头?假如没有党内整肃的失手,毛泽东何来对胡适、胡风那么大的火气?尤其是那篇有关胡风反革命集团材料汇编的按语,写得杀气腾腾,连明火执仗之类的狠话都用上了。他们不过是文弱书生,犯得着么?刘文典当面顶撞蒋介石,也没落到胡风那样的悲惨境地。毛泽东在党外大打出手,是为了掩饰在党内见首见尾的尴尬。但毛泽东并没有就此罢休,收拾了胡风之后,不动声色地又把矛头指向党内的官僚集团。

(待续)

冯一刀:文革的作恶者为什么很少忏悔?

诸君,你有读到过、听说过在文革中作恶者的忏悔么?既然提出了这个问题,我想你会和我一样陷入困惑,也许还带着哀怒:为什么那些当初在文革中作恶的人、迫害别人的人,没有几个站出来道歉过?这样一场空前绝后的文明劫难,集体忏悔去哪了?

其实这个问题,《一百个人的十年》一书的作者冯骥才先生,在一九九六年的时候已经问过了,然而至今我们——至少我还没有看见过回应。《一百个人的十年》是一本关于普通中国人的文革受难史,属纪实文学。虽然以前我也接触过一些文革史料,但近日读完该书(中国文出版社2008年10月版),仍然颇受冲击,譬如:一位小学语文教师只因给学生讲了一个“毛主席藏身水沟、摆脱敌人”的故事,竟被揪出来说诬蔑伟大领袖,于是定为“右派”坐牢八年;而这个伟大领袖藏身水沟的故事,其实是这位老师从一本书里读到过、然后讲给学生听而已,但哪一本书他却死活想不起来了;他的文盲妻子为了救夫,便四处找这个故事的出处,只要是张纸,她就去捡来求人读上面有没有那个故事……就这样日复一日,她也就变得疯疯癫癫,最后不幸被火烧死,和她的孩子一起……

无比凄惨——这是《一百个人的十年》中的开篇故事《拾纸救夫》。

最后的结局呢,伟大领袖的那个故事,果然在一本官方的“革命回忆录”里有记载,然而此时这名乡村教师已经坐了八年牢,家破人亡。用故事叙述人的话说,这是一起“千古奇冤”。的确是。

而造成这一奇冤的、以及造成其他许许多多奇冤的,是因为文革,是因为史无前例的“政治崇拜”。以前读余华的《兄弟》,里面讲到文革中有人拿铁钉砸进自己脑袋自杀的,在《一百个人的十年中》,有一篇《六十三号两个女人》的故事,亦讲到了这个悲惨的自杀方式——“反革命”因不堪忍受污辱折磨,便用这样的方式求得了一死。

《一百个人的十年》是一部普通人的文革受难心灵史,冯骥才在写作这本书的时候,也一定想过希望听到一些忏悔的声音,然而看起来他一样失望。在这本书的前记中,冯骥才写道:我时时想到,那场灾难过后,曾经作恶的人躲到哪里去了?在法西斯祸乱中的不少作恶者,德国人或日本人,事过之后,由于抵抗不住发自心底的内疚去寻短见。难道文革中的作恶者却能活得若无其事,没有复苏的良知折磨他们?这是一个扔向全民族的大问题。既然大王还在,小鬼们自然就不怕了,作了恶之后,继续当官当领导的大有人在。这是我们看不到文革有集体忏悔的重要原因。

三年“自然灾害”,再加上十年文革劫难,中国那些年非正常死亡的人数,恐怕和整个二战中死亡的5000多万人不相上下了。若在正常国家,导致发生如此严重灾难的人,恐怕早已被推上了断头台。

中国人真是可悲至极。

如今,当年那些文革中的革命小将,大都也有五六十岁了;而那些文革中的工宣队、军代表们,或许有个七八十岁——他们在哪里?他们忏悔的声音在哪里?他们曾经有过内心的忏悔吗?是不是以为既然罪恶推到了“四人帮”头上,和自己就无关了?仅仅是个忏悔,哪怕只是内心的,可是也没有。

我相信一定还没有什么人发出过那样的声音,一个泱泱大国,竟一个这样的人也没有么?难怪冯骥才说,他虽然倾听过一些良心难安的忏悔内容,但他真正期望的那种不折不扣勇敢的忏悔者,还没有碰到。虽然有党国的原因,却也不应该至于如此鸦雀无声。

诸君,也不要统统怪罪到我们的传统文化上去——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有礼仪之士,有知耻之士;而经过了文革十年及文革前几年的统治,则彻底“礼乐崩坏”,也难怪在那些腥风血雨中过来的曾经作恶者,还会有多少良知可言——千万别说“在那个时代谁都是受害者”那样的话,这不符合实际。

的确,一个不知道忏悔的民族,是值得怀疑的民族。诸君,不要认为这事和现在没有关系——请想想,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可曾有过一个官员引咎辞职?我是不曾听说过。而你觉得在那样一场巨大的灾害中,难道某些官员不该谴责自己的良心吗?在当今中国,任何一次大的灾害或社会事件发生,我们总是很少看到有敢于出来承担责任、并为责任引咎辞职的官员。所有这些,和文革中的作恶者不道歉、不忏悔,难道不是一脉相承的吗?

冯骥才的《一百个人的十年》开始发表的时候,还是在一九八六年,那时离文革结束仅仅过去十年;在文革发动三十周年那年,他还是没有碰到“不折不扣勇敢的忏悔者”。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文革中作恶的那一代人都将相继离世,忏悔之门会不会永远关上?

其实文革中那代人许多恰恰还是我们的父母辈,希望上天能给予他们忏悔的勇气。忘了在哪看到的一句话,说“今日中国文革的演员其实都还在,只是缺少文革的导演罢了”。我看这也不是什么危言耸听——对那样深重的文明灾难,竟然连忏悔都没有。对于文革,只有受害者的心灵倾诉却没有作恶者的忏悔,这是严重变态的“后文革”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