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989年是人类政治史上戏剧性巨变的一年,这一年与自由民主世界对峙70余年的苏东共产主义阵营突然崩坍。尽管如此,1989年全世界最瞩目的还是中国发生的政治事件:“六四”屠杀镇压了持续了50天的爱国民主运动。
“六四”屠杀与“八九”爱国民主运动,代表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政治体制和发展模式。前者代表的是共产党专制政治,后者则代表自由民主政治。根据前者,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以专制政体维持政治稳定,保障经济改革,促经济发展;后者则是要求全面改革,促进发展,并且保证各阶层公平分享发展成果和机会。
邓小平是前者的政治领袖和代表,后者则由知识界主导。两者的分歧和摩擦发端于70年代后期。当时枭雄毛泽东病逝,经济和政治灾难使那些资深共产党人意识到,必须探索正统社会主义之外的发展思路。于是邓小平主义与自由民主思想应运而生,相互冲突,竞争中国前途。在70年代后期,二者在思想和政治上与毛派斗争,还可以说是同属改革阵营。但那时邓小平就已经数度压制自由民主人士。80年代初,邓小平联合保守共产党人,对自由民主派进行过摧毁性打击,比如镇压“民主墙”、“清污”、“反自由化”等等。但是整个80年代,倡导自由民主的知识界在打压下逐步发展,到80年代后期已经在公共空间中占压倒性优势。
1989年的政治冲突是倡导自由民主的知识界与独裁者邓小平之间争夺中国前途的一次政治冲突。中共改革派领袖胡耀邦的突然病逝引发了青年学子为民请命的大规模学潮,掀起爱国民主运动。尽管事件之初,双方都没想到进行生死决战,但事态逐步扩大升级,最后邓以军事镇压摊牌。“六四”屠杀不仅结束了持续50天的民主运动,而且在随后的政治整肃中,积累10年的自由民主力量及影响也遭到清洗。
本文从政治学方面讨论一些有关“八九”民运和“六四”镇压的一些争议问题。这些问题不仅牵连国人对这两大事件的认识,而且是与未来政治选择相关的重大话题。
一、1989年民主运动的根源和动因
“六四”屠杀震惊世界,除极少数政治力量外,全世界的大多数人都谴责这一屠杀。由于这场屠杀,中共彻底丧失了道义形象,也失去了在意识形态上的合法性。甚至这场屠杀的执行者军队也不愿意提及这个不光彩的事情。在中国,为这场屠杀辩护的只有这场屠杀的决策者,他们屠杀的理由是“这是西方操纵和领导的一小撮人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策划和制造的动乱和反革命暴乱。”这是数十年来,中国政府当局镇压异议和民众反抗的一贯借口。这个指控本是政治谎言,不值得认真对待,但是后来一些人却相信当局的这一荒唐说法。因此,我需要在这里澄清一下。
我是“八九”民运的参与者之一,被政府指责为主要黑手之一。“六四”后,我以“阴谋颠覆政府罪”被判重刑。但根据我观察,这场运动是自发的,逐步升级为民众运动,并没有人操纵。这不仅是因为中国政府长期封杀反对力量,使得策划和组织民众运动完全不可能,而且当时知识界领军人物都不认为应该推翻当时的政权,而是寻求执政核心中的改革派和邓小平接受政治改革的建议,而且他们对于学潮是有顾虑和有保留的。当时学潮的主要领导者多是临时加入运动,并没有参政经历,也没有参加异议活动的记录。最能说明此指控荒谬的是当局自己的档案材料。1989年民主运动被镇压后,中国政府抓捕了许多领导者和参与者,经过仔细的审讯和周密调查,最终并没有一个案例,甚至一个证据,能够证实中国政府的指控。在运动中,没有人接受境外操纵和领导,也没有人曾长期策划推翻中国政权。如果一定要说这场运动有什么黑手,那就是中国当局自己,他们的错误和罪行引发人们不满,激怒人们参与运动。比如,腐败以及敌视学潮就是促发运动的两个明显因素。
在这场悲剧冲突中,中共政权中的保守派倒是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地利用这场运动,他们不仅要镇压自由民主力量,而且要打击改革派。正是在他们的误导下,邓小平有组织有谋划地血腥镇压了运动,就他们连对运动的指控都是实施政治迫害的谋划之一。
二、1989年民主运动的合法性问题
邓小平南巡讲话启动了中国新一轮的经济快速发展,其为中国精英提供了改善个人境况的机会。江泽民有意识地利用人性的弱点,一方面对于政治上合作的人,为他们提供发展和腐败的机会;一方面对于异议者则进行政治迫害、经济封杀和舆论糟践。因此90年代的中国公共空间中,严肃思考和异议批评难以发出声音。有关“八九”民运和“六四”屠杀的认识,民间独立知识分子也开始分化,出现了一些指责“八九”民运的看法。其中有两种看法被普遍接受,对此我需要谈谈自己的看法,因为这关系到政治行动策略选择的正当性和判据。
一个政治行动策略,或者一个民间改变社会的行动策略,是正当的还是不正当,显然与其政治目的有关。判断一个政治运动的正当性当然首先要看其目的。如果一个政治运动目的是正确的,其方式也合乎法律规范,显然它的正当性就无可挑剔。但政治行动并不都是这样。有些政治运动的目的是错误的,但是如果其行动的方式合乎法律规范,那么虽然其对社会没有进步的意义,但仍然是正当的,是社会可以接受的。比如,在美国三K党的集会游行,其政治目的是错的,但是只要他们遵守法律,其集会游行就是正当的,应该被社会所允许。还有,有些政治运动目的是正确的,虽然其方式违背某些法律条款,但也还是正当的。比如甘地领导的印度独立运动,其很多做法违反法律,但是印度独立运动是正当的。“公民不服从”是非暴力主义一项重要的内容,即以“非法”的方式抵制国家不合理的法律和政令。当今政治中,人们常常以和平、理性、非暴力作为判断政治行动是否正当的依据。但这也不是绝对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加以判断。比如面对暴政,人们可以用暴力的方式进行反抗,像美国独立战争。
关于“八九”民运,有些人指责学生占据广场,采取违法方式表达政治诉求,有违于现代民主政治中的法制原则。他们说,没有一个国家会接受这样的政治挑战;即使在西方类似的行径也要被镇压。因此他们认为,“八九”民运缺乏正当性理由,违法破坏了社会秩序;而“六四”镇压是正当的,是按法制规范维护社会秩序。
对于中国1989年的政治事件,不能孤立地看学生的某种行为,而是要着眼国家宪政结构,对中国的政治博弈进行整体分析。1989年的政治冲突,不是某个集团的孤立行为,而是公民与国家博弈的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独裁国家,但是如果从其宪法规定的政治结构和程序分析,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不仅享有各种政治表达的自由和权利,而且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管理国家。宪法要求各级国家机关必须认真听取人民的意见。1989年,中国的通货膨胀、腐败、失业、社会治安恶化等问题引发人民强烈不满,而中共宣传部门却严令各媒体不得触及这些敏感议题。3月份人大开会,当局又制止人大代表反映民意,少数代表不顾劝阻,批评政府,但他们的声音遭到压制和封杀。这就堵死了宪政渠道,公民失去了通过正常方式修正国家错误的可能性。于是青年学子走上街头,行使宪政权利,为民请命。
有人批评民众示威游行未经申请批准是违法的。但是所有人都清楚,中国当局制定的有关示威游行的规定是要严厉禁止游行,而不是保障公民的权利。这些条文和做法是违宪的,属于恶法。对违宪恶法,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渠道争取废止或修改;但是在合法渠道堵塞的状况下,民众也可以用“公民不服从”的方式抵制恶法。如果美国人民碰到一位总统,不许媒体讨论他们关注的问题,也不准许议会监督总统,那么美国人民不仅会占领公共场所抗议,还会革命。
在自由民主国家,面对恶法,公民可以不服从,甚至以暴抗暴;即使在没有恶法的情况下,民众也常常使用“公民不服从”的方式从事政治活动。比如一些工会、农会以及妇女、环保、反战等民间组织,都经常用“公民不服从”的方式表达他们的政治诉求。在政治中,判断某活动是否正当,法律规范不是唯一的标准;整体的长远的社会进步和秩序常常倒是更重要的参照。
面对学潮,中国政府宣布戒严在法律上是有问题的。尽管国务院总理有权对直辖市以下行政区宣布戒严,但是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均要求国务院总理必须通过办公会议或者常务会议讨论后,方能作出此类决定。显然,当时李鹏没有经过这一程序。此后,北京市民和平堵截军车,要求召开特别人代会审议其合法性并追究国务院总理的责任,是合法护宪。
国家有权对违法民众采取强制措施,以维护法治和秩序。但是,第一、必须程序合法;第二、不能过度滥用权力;第三、必须事后允许合法复议和审查。戒严令违背了程序法。“六四”屠杀是政府动用正规军打正规战的方式镇压民众,是过度滥用权力。“六四”镇压后,又严厉打击和压制任何试图复议和批评政府行为的公民努力。显然,这是进一步破坏宪政原则。
在1989年的政治冲突中,发生大规模暴力惨剧,不是因为外国势力操纵国内民间力量,进行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动乱,而是邓小平直接策划、组织了对民间请愿活动的残酷暴力镇压。后来披露的材料表明,邓小平做这样做不仅违背国法,而且违背共产党党章。现在还无法查清,为了实施这场残酷镇压,邓小平究竟使用了什么手段,让那些原本同情学生和市民的军人下手屠杀人民。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一部分,比如他们对军人进行了封闭式欺骗宣传。还有一些传言尚待证实,比如他们让特种兵假扮百姓攻击军人,以激怒军队开枪。
因此仅就合法性来看,1989年学朝起因,先是政府违宪,并用恶法禁止公民行使宪法权利表达不满、批评政府;之后,政府又违背宪政程序,过度行使暴力,镇压公民合法护宪行动;至今,他们仍然禁止公民复议“六四”镇压决策和行为,这更是严重的违宪。
三、1989年民主运动的政治行动策略
对于“八九”民运,另一种批评是指责学生激进主义的政治行动策略。他们认为,发生“六四”屠杀是因为学生不懂得斗争策略,致使邓小平无路可退,才痛下杀手;如果当时学生懂得进退之策,就不会有那么惨烈的后果。后来,又有了批判革命之说,似乎1989年民运失败是因为革命的激进主义。例如,在刘再复和李泽厚的对话中,把1989年的行动策略与中国近现代史上的革命相联系。甚至有人在攻击“八九”民运时,不断地讲暴力革命的危害,似乎“八九”民运是一场暴力革命。
我认为,讨论“八九”民运的策略是重要的,这是积累政治智慧的有效途径,会使我们在今后更好地操作。有关其策略失误,我认为即使退却是问题,但在当时的状态下,及时退却几乎不可能。因为运动处于非组织状态,没有人能对整个运动负责。参照第三波民主化国家,民众一旦上街,几乎都是要统治者允诺接受诉求,实行大规模政治改革,没有及时退却的先例。我认为我们该反省的是:运动中没有有效负责的谈判和沟通,这使运动不可能有和平结局。这才是重要的教训。
对于“八九”运动策略的反省, 是有关民主运动的方式方法的问题,而不是道义伦理问题。将有关运动策略的反省,推演到学生们对“六四”屠杀该负什么责任,是不当的。我们都知道,只要1989年民主运动不能达到政治改革的效果,就无法避免随后中共的政治迫害和清算;共产党在这类问题上的诺言从来不算数。有人说如果当时能及时退却,就不会有那么惨烈的结果。他们似乎认为,邓小平痛下杀手是因为运动不知道进退。稍微懂得中共的人都知道,不要说“八九”民运如此和平理性,就是再卷入些暴力,也不必以那样残酷的方式进行镇压,但是中共的残暴是有传统的。1957年,那些右派做什么了呢?无非是响应党的争鸣号召。于是上百万知识分子数十年间遭到持续迫害,牵连数代人,无数人家破人亡。这场灾难比“六四”更小吗?
在对“八九”民运的非议中,我比较重视批评者所谓“激进主义”的指责。他们的主要论点包括:第一、1989年民主运动是激进主义运动;第二、否定政治风潮和街头运动,因为这是革命,而革命会造成很大的灾难;第三、正确的政治战略应该是合法、理性、渐进、非暴力的转型。其实,这三点都站不住脚。
“八九”民运不是什么激进主义运动。比较其他国家的转型,其无论是诉求还是方式,都是很温和的,仅仅是规模很“吓人”。它没有要推翻当时的政体和政府,仅仅对政策和人事提出不同看法,还有就是要求兑现连开明专制都许可的一些公民权利和民间社会的权利。实际上这还是人民请愿运动。“八九”民运的非暴力和秩序水准是世界一流的,几乎比所有政治转型的国家的水准都高。如果我们看看“颜色革命”、“天鹅绒革命”,就知道指责“八九”民运是激进主义革命多么荒谬。
为什么会有对“八九”民运的激进主义的印象?这些指责者关于激进的标准究竟是什么?如果我们看看“八九”后保守主义的政治思潮,看看他们关于政治参与方式的看法和实践,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他们判断是否“激进”的标准就是统治者的容忍限度。按照这个标准,能导致邓小平震怒的行动就是激进;而邓小平之后,能导致中共执政核心震怒的行动就是激进。
即使以这个标准衡量,80年代的新启蒙运动和“八九”民运也谈不上激进,它们都是在打擦边球,只不过是没有算准“边”在哪里。这里必须指出,把统治者的容忍限度视为激进与否的标准,从政治学上看是很荒唐的。照此逻辑,如果统治者不能容忍,那么和平理性的行为也还是可以被解读为激进主义的革命。也许在80年代,当执政者中有胡耀邦和赵紫阳所代表的改革派时,将统治者的容忍度作为政治行为的参照不影响历史的进步,因为这些改革派有良知底线。但在后“八九” 的腐败和残暴的政治统治中,设置这样的标准无异于让统治者为所欲为。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指出,大规模政治风潮在社会进步中经常出现。在非民主制度向民主制度的过渡中,没有一个国家未经过大规模政治风潮;即使在民主国家中,许多重大进步也是通过大规模政治风潮实现的。因此,在社会变革中,大规模政治风潮不是激进主义的判据,法律规范也不是激进主义的判据。
有关激进主义、革命与暴力的正当性是值得深究的问题。政治学上,无论是对人类政治实践的研究,还是对政治策略的研究,都没有否认过激进主义、革命与暴力的意义。对此,我想强调几个政治学常识。
在政治变革的关头,各种思想都会竞争掌握中国的命运。在民运内部,出现激进与温和不同的策略是正常的,而决定它们谁占主流的,不仅在于它们的诉求本身,更在于社会境况,其中统治者的施政绩效和对待民主运动的方式是最重要的因素。如果统治者专横或者昏庸残暴,那么民主运动中激进主义就会占上风,由此激进主义的诉求和策略也就是合理的。
“革命”一词有太多的歧义。一般意义上的革命,对于从非民主到民主的政治变革乃是应有之意。至于不妥协地要求推翻现存制度和政府的激进革命者,他们在各国家各个时期都会存在,只是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影响随着情势不同而不同。革命得以占据主导优势时,往往因为统治者拒绝变革,并残暴地镇压异议运动,当统治者堵死了变革之路,革命就成为正当的选项。你可以从功利角度——计算成本和收益,说革命是不明智的或者不是最佳选项;但是人民有革命的权利。革命的正当权利是许多国家宪法规定的,也是宪政的起源和得以建立的重要因素。
“暴力”在中国是个会引起强烈反感的词汇,也是中国人最误解的政治词汇。“非暴力”是甘地和马丁•路德•金的成功实践所确认的新的政治行动的策略原则,但不是人类政治行动策略的普遍原则。在统治者滥用暴力的情况下,特别是由于统治者滥用暴力,人民的非暴力抗争没有任何效果,由是暴力抗暴就是正当的。在非暴力的实践中,失败的例子不比成功的更少。在对“八九”民运的反思中,许多人将非暴力原则滥用。他们要求,仅仅坚守非暴力原则还不够,还必须保证运动不会遭致统治者暴力镇压,否则就是激进主义,就是暴力冲突的作俑者。“八九”后,在一些人对非暴力的理想中,以为良好运作的社会可以免除暴力。其实,从政治学上看,国家就是在某一地理区域内垄断使用暴力的制度设施。行政机关、治安机关、法院和监狱都是以暴力强制维持秩序的设施。民主法制国家与专制国家的区别不在于是否使用暴力,而是行使暴力的标准、程序和目的不同。民主法制国家是为了全民享有和平、安全和公正的秩序,并经由法制程序和机构使用暴力;而专制国家是权力者随意滥用暴力。
合法、理性、非暴力、有序和渐进的变革道路,是个政治学上的玫瑰梦。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是这样自上而下地实现政治变革的,保守主义推崇的英美道路其实是充满暴力冲突的。英国《大宪章》和“光荣革命”,都是贵族以暴力逼迫国王达成妥协,英国人砍了一个国王的脑袋,赶走了另一个国王。美国有独立战争和内战,二者也都是用暴力建立了宪政框架后,国家才有了和平理性地实现制度化程序的保障。
也许对于中国政治保守主义最好的注解,是中国“后八九”的政治现实了。当国家精英们指责“八九”民运激进,并且将政治行动的策略限定为统治者可以接受的理性秩序和非暴力时,统治者并没有减少暴力,而是变得更加依赖和滥用暴力。因为在恐惧暴力的心态和谴责暴力反抗的舆论压力下,暴力成为最简单和有效的统治手段和方式。中国精英们的保守行动策略惯坏了统治者。1989年导致赵紫阳与邓小平分道扬镳的,就是赵紫阳不愿意为暴力镇压背书,也就是说当年的总书记宁愿丢官,也不愿动用暴力压制民间异议风潮。而今天,连片警、村官甚至城管都可以随意杀人。现在中国社会充斥暴力,在此情势下不可能有什么非暴力的政治转型;即使主要政治力量都接受和平的交易,但在政治现实中,政治转型还是会充满暴力冲突。
我们可以梅里尔•弗勒德(Merrill Flood)和梅尔文·德雷希尔(Melvin Dresher)的“囚犯困境”理论来看反对派和统治者的互动关系。精英们要求民间运动、反对派与统治者充分合作,他们强调斗则双输,和则双赢。如果统治者愿意与民间运动、反对派合作,结果自然是双赢,这是双方的最佳选择。但是如果一方合作,另一方不合作呢?按照“囚犯困境”理论,其结果是要求合作方输得比双输的结果还要惨;而坚持不合作方所占的便宜比双赢得到的还要多。因此,如果一方不合作,另一方最好也不要合作;通过双输逼迫那个不合作方选择合作。也就是说,中国统治者滥用暴力是由于民间缺少抗争的反制;因此民间需要强化抗争,包括暴力,以加大统治者暴政的代价,逼迫其改变政治方式。
从比较政治转型和比较政治行动的伦理看,导致“八九”民运失败的真实原因不是激进主义和革命,而是中国人碰到了铁血独裁者邓小平。第三波民主化转型成功的国家,并不是因为他们的运动策略和方式比中国人更温和,而是他们的统治者没有选择镇压。当统治者选择镇压时,从50年代到70年代,社会主义国家和东亚国家中的民主力量也都遭到惨败。
在对激进主义、革命和暴力作了上述分析之后,我必须说明我不是赞扬激进、革命和暴力,而是说它们并不是政治中必须谴责的原罪。和平、理性与合法是人类政治生活应该倡导的美德;宪政民主制度的良好运作需要这样的政治文化作为条件。然而,当统治者滥用暴力,使激进、革命和以暴抗暴成为不可避免的社会趋势时,我们需要明智地接纳它们,即使坚守非暴力、合法抗争,但也不要谴责民众对激进、革命和以暴抗暴的选择,只能加倍谴责政府滥用暴力导致恶果。再者,我们也不必夸大革命和暴力对精神的毒化,要相信人们的常识和良知能够对之解毒。
总之,“八九”民运不是激进主义的革命,更不是暴力革命;比较其它成功的政治转型,无论就诉求还是方式,其都是温和的请愿活动。在批评“八九”民运时,一些人依据的政治思想,从人类政治实践看,是不现实的浪漫空想;从政治行为看,是不完整的道义。
四、“六四”镇压的后果与中国发展模式
21世纪,随着中国的崛起,一些西方专家开始欣赏中国的成功经验。他们认为,比较地看,中国以极权的政治方式维持稳定和分配的发展模式是成功的。虽然他们没有明说,但是他们希望西方民众理解中国发展的独特道路,不必看重“六四”镇压的后果。在西方这种看法的鼓舞下,中国国内也有知识分子认为,“六四”镇压为中国的成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治条件;当时的死难和随后的迫害是保证这个发展的必要代价。
20年后,我们可以比当时更好地审视和评估“六四”镇压。当今中国的现实无疑是“六四”镇压的后果,这也是评估“六四”的重要标准。“六四”镇压之初,邓小平等说镇压是为了维持稳定,而稳定可以更好地解决人民提出的各项诉求。今天,看看现实很容易知道,中国所有的问题都更恶化了。腐败从个人腐败发展到集团腐败,再到制度性腐败,再到全社会腐败,直到文化性腐败;社会贫富差距加大到如此严重,根据国际经验,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恶化到发生动乱和革命的程度;社会治安和犯罪率的飙升,大案要案增加,其是80年代无法想象的。80年代初期轰动全国的“二王”杀人案,现在比比皆是;当初判死刑的经济犯罪标准,现在已经是清官的操守;道德沦丧到青少年没有基本是非概念;连医院、学校、公检法机关都成为严重犯罪的场所。最令人民难以忍受的是政府黑社会化,他们不仅用黑社会性的暴力方式对付异议者,而且对付不满的民众。
“六四”是否带来稳定,也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80年代,校园里出现小字报就是不稳定或者动乱。那时没有工农大众上街,更没有集体暴力反抗的群体事件。但今天,中国每年有近10万起群体事件。所谓稳定只是中南海和各级官员为所欲为,不受制约。80年代所谓的不稳定,是人们尚有正义感和社会热情,对社会不义和官员腐败有舆论压力。但今天,“六四”镇压导致的犬儒主义泛滥,民众对正义和良知失去信心,不再对中南海、各级政府及官员的不义有共同抵制和压力。
中国的社会学者早就有共识,中国的发展模式是权贵资本主义。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勾结建立了铁三角同盟,对大众进行政治压迫、经济盘剥和心理控制。中国高速发展的成果和机会,不为全民所分享。社会学者形容中国是断裂的社会,不到8%的人掌控70%以上的财富,其中多数是权贵子弟。即使有些出自寒门的民营企业家一时发财,但最终多数落马,因为他们没有权力的庇护。据说每10年中,中国只有7%的民营企业家可以存活下来;而20年后,将只剩下万分之四十九。而中共高官子女,既没有辛勤工作,也没有特殊才能,却是父母官越高财富就越多;而且只要父母政治上不倒,他们就可以继续发财。在这种发展模式中,人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均无保障。“六四”镇压维持了权贵资本主义的稳定和发展。
将“六四”屠杀视为中国高速发展的必要代价者有三个误区:
第一、他们认为是在经济发展与政治民主化之间只能择一。然而,“八九”运动并不是要求牺牲经济成全民主,而是要求政治与经济的全面发展。80年代的经济发展也是高速,但比1989年后要公平得多。他们进行论述的方式,是先曲解“八九”民运,然后再对之抨击。
第二、在他们的争辩中有个隐含的假设,政治转型一定会破坏经济发展。然而,从世界政治转型经验看,政治转型并不保证改善经济,但也不会破坏经济。国家政治转型后,其经济状况基本上延续转型前的经济。也就是说转型前经济好的,转型后继续保持良好的势头;转型前经济不好,虽然转型也不能马上解决问题,但为解决问题创造了条件。重要的是,转型后不论经济好坏,发展的成果与代价都以更公平或更有利于弱势群体的方式分配。
第三、他们的国际视野有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亚文化圈的经济发展普遍高于其他区域的国家,即使在冷战期间需要维持很高的军费,东亚的几个国家发展都很好。在这方面中国并不特殊,但是在廉政、平等、社会治安和道德方面,中国远不如其它东亚国家。
总之,“八九”后中国的高速发展并不是为“六四”镇压辩护的理由,反之其带来了许多严重问题,而“八九”民运正是要解决这些问题。
五、“八九”民运的教训
虽然在上述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中国保守派精英们对于“八九”民运的批评不能成立。但是,这场运动也的确有许多教训,是我们需要吸取的。这里只讨论两点。
最重要的教训是:这场运动没有组织、计划和纲领。在如此多的阶层、势力和民众卷入其中之后,运动既没有相对一致认同的诉求,也没有成熟稳定的运作机制,这就导致了一系列其他问题。
今后,不仅中国的民主运动,而且中国所有民间运动的发展都一定要解决组织、计划和纲领的问题。“外国势力操纵”、“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和 “动乱”说,是压在中国民间运动的三顶政治帽子。这三种说法,都是阶级斗争论,违背宪政法制社会的政治原则。在宪政法制社会,负责任的公民行动应当是“有组织、有计划和有预谋的”,应当与国际社会的相应机构接轨合作,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抗争政府的违法侵犯。
此外,“八九”民运在处理大的政治关系上尚不成熟,没有及时把握运动引发中国权力关系和各种势力的急剧变化所提供的机会,没有及时、妥善地应变、调整自己的行动策略和诉求,这也是一个重大的策略教训。最典型的就是没有回应党内开明的领导层的政治作为,使得双方都失去互相发展的机会。
结束语
“八九”民运是人类政治史上罕见的和平、理性的运动。“六四”镇压导致中国畸形发展,使得所有问题都更加恶化。然而“八九”之后,许多中国精英却经历了一个思想转变,由发誓讨还公道转而指责“八九”民运。现在,由于中国出现那么多问题,他们的思想又有回转的迹象。在“六四”镇压20周年的纪念中,我们需要重新审视、讨论中国发展中的问题,这有助于我们改进对中国政治的理解。
2009t5
纪念八九民主运动二十周年征文
本文前一部分提到了四部新书,即《改革的历程》、《胡耀邦与中国政治改革:12位老共产党人的反思》、《历史的大爆炸》、《解构与建设:中国民主转型纵横谈》,作为纪念二十周年的大礼。
实际上,作为大礼的,不仅仅这四部新书,还有吴仁华的《六四事件中的戒严部队》,封丛德的《六四日记–广场上的共和国》,高瑜的《我的六四》,归化章、浦前的《100″六四”人物20年》,天安门母亲的《廿年生死两茫茫》,”我要回家运动”的《回家》与《再回家》。
吴仁华曾是中国政法大学讲师,也是”六四”民主运动的领袖。屠杀发生之后,他被迫流亡到美国。为了破解”六四”屠杀之谜团,他利用自己作为历史文献学者之优势,一直收集有关资料,终于在”六四”十八周年之前,即2007年5月出版了《天安门血腥清场内幕》。
这本30万字书,记录了1989年天安门广场武力清场的整个过程,时间从1989年6月3日中午开始,到6月4日上午10时结束。它有力地戳破了中共当局之”天安门广场没有死人”等众多谎言,记录了中共当局在天安门广场惨无人道之销尸灭迹行径。也正因为如此,吴仁华自认:”这是迄今为止最完整的一份记录,也可以说是唯一一份记录。”
“六四”屠杀二十周年之前的5月28日,他又出版了《六四事件中的戒严部队》。这本近40万字新书,对中共当局进行”六四”屠杀所调动的19支部队的数量、番号、进京路线、任务、执行的情况、后来的论功升级等以及官兵名录都有确切的叙述。其根本目的就是把邓小平、李鹏、杨尚昆、李锡铭、陈希同、江泽民等当事者、屠杀者、责任者,统统钉在历史之耻辱柱上。
而同为”六四”领袖的封丛德,则由香港晨鐘书局于5月13日,出版了《六四日记–广场上的共和国》。这本日记体著作共29万字,其中包括6万字的注解。”六四”期间,封丛德是北京大学学生自治会筹委会常委,北京高校学生自治联合会主席,天安门广场绝食团和天安门广场指挥部副总指挥。当时,天安门广场绝食团和天安门广场指挥部的总指挥柴玲就是他的妻子。这本来自”六四”第一线第一时间的著作,完全驳斥了中共当局之种种谎言。对这本书,著名历史学家余英时评价说:”(它)确是关于六四学运的最可信、同时也最详尽的一部记载。”余英时教授甚至还说它”惊心动魄,一字千金”。
《我的六四》则是著名记者高瑜的新作。”六四”运动期间,高瑜作为《经济学周报》副总编辑,不仅大力报道运动之情况,而且还受到当时任职人大常委会委员、《人民日报》前社长胡绩伟的委托,推动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紧急会议,推翻5月20日戒严令。中共当局对此十分害怕,因此在”六四”镇压正式开始之前,即6月3日,将她与曹思源秘密绑架。
对此,为这本新书作序的陈子明先生认为:”这充分说明,’六四’黑手在发动军事政变和反人民’暴乱’之前,第一个步骤就是要切断最高权力机构与民众之间的联系,遏制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行使职权的可能性。”陈子明进而认为:”‘六四’不仅是对民众的屠杀,也是一次针对法定最高权力机关的军事政变。”也正是为了说出真相,高瑜写出这本新书,一方面再次驳斥中共当局之谎言,另一方面则让国人永远记住”六四”国殇。
《100″六四”人物20年》也由晨鐘书局出版,其目的也是驳斥谎言、恢复记忆。这本书记录了100名与”六四”事件相关人物,在当年的行止及20年来的命运轨迹,”他们干过什么?他们去了哪里?他们还在干着什么?”
这本书不仅包括柴玲、王丹、吾尔开希、封从德、江棋生等学生领袖和严家祺、戴晴等知识界人士,还包括赵紫阳、许家屯、鲍彤等同情学生、主张对话与改革的中共内部改革派人士,乃至包括邓小平、李鹏等”六四”屠夫。该书也呼吁人们通过对”六四”人物的了解,反思和纪念”六四”。
而《廿年生死两茫茫》是”天安门母亲”推出的,由22位”六四”死难者家属亲自撰写的二十年心路历程。随书一起发行的还有一部纪录片《天安门母亲之路》。该记录片讲述了”天安门母亲”20年的艰难经历。
《回家》与《再回家》,则是”我要回家运动”推出的,分别由当年到北京采访”六四”民主运动的记者蔡淑芳、麦燕庭负责采访撰写。六十多位”六四”流亡人士异口同声地呼唤”我要回家”,实在让人伤心落泪。
对于恢复记忆,除了这些新书,还有《一九八九:记忆的呼唤》第十三集。这集在”六四”二十周年纪念日当天播放的短片,其题目就叫《让”六四”成为扼杀自由和生命尊严的最后一枪》,副题叫《献给八九民运中千千万万的普通参与者》。
这部短片说:”罪恶的枪声,打碎人们的希望,许多生命、家庭一起被毁灭和破残,父母失去儿女,兄弟丧失姐妹,血和眼泪在街头流淌,勇敢的市民和学生们用血肉之躯,抵挡坦克、机枪、达姆弹,被投入监牢,遭受毒打虐待……我们民族经历了一场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死亡。”
实际上,《最后一枪》原是崔健受1979年中越战争的启发,在1987年创作的摇滚歌曲。但”六四”屠杀之后,这首歌被民众,甚至崔健本人赋予了全新的意义。1990年亚运会成都站义演时,崔健唱完这首歌后直接说:”我们希望希望去年听到的枪声,是最后一枪。”
除了恢复记忆,有人则直接采取行动。5月25日,”天安门”四君子之一的周舵,向北京市公安局提交纪念”六四”二十周年的《游行示威申请书》,要求在纪念日当天去北京紫竹院公园静坐绝食一天。其目的在于要求中共当局”公布’六四’真相,实现社会和解。”
而最大的行动则是”白衣行动”,即在”六四”这一天,穿上白色的衣服。这场由海外人士发起,海内人士积极响应的行动,其目的在于用”最简单,最可行,最少风险;当局也最难以压制,最难以阻止”的方式来纪念”六四”二十周年。
为此,北京大学教授、《零八宪章》签署人夏业良于6月3日,发出《明天我们都是白衣人》,”我估计在非常6+4这一天,会有无数怀念者穿上白衣,无论是白色衬衣、白色汗衫还是白色运动衣、白色连衣裙、白色西服或外套,甚至仅仅是头发上或者衣裙上的一朵白花,都足以彰显我们不忘历史和牺牲者的坚定信念。”
“六四”二十周年纪念日这一天,除了夏业良本人穿着白衣之外,还有许许多多的国内民众穿着白衣:陈卫、刘贤斌、欧阳懿、李宇、王德邦身着白衣绝食;波斯小昭身着白衣抗议;”雷激”穿着白衣会见国保人员;北京、上海两地访民身穿白衣白裤;美国国会众议院议长南希·佩洛西身穿白色套装,在华盛顿国会山庄参加集会并致词;沉寂多年的”六四”领袖柴玲也身着白衣参加华盛顿的集会,并当场宣布捐款100万美元资助中国民主运动。
“六四”二十周年纪念日这一天,海内外各地的华人纷纷对此进行纪念。从北京到贵阳,从香港到东京,从巴黎到伦敦,从华盛顿到多伦多……
特别需要提及的是香港,这块目前来说还算自由的土地,成了中国的”良心”。在中国大地上,只有这里才有出版自由、集会自由与结社自由,甚至反对中共当局的自由。上面提到的十多部新书大礼,几乎都是在这里出版的。
不仅如此,”六四”运动期间,香港市民还发起成立了”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简称”支联会”,大力捐款捐物援助”天安门”广场上的学生。甚至,香港歌星、影星还举办了30万人参加的”民主歌声献中华”的集会。
“六四”屠杀发生后,香港人士一方面组织一百五十万市民上街游行抗议屠杀,另一方面则发起”黄雀行动”,极力营救大陆被通缉人士出逃。这场从1989年6月中下旬展开,到1997香港”回归”前才正式结束的行动,共救出约300人。其中包括陈一咨、严家祺、苏晓康、吾尔开希、柴玲、王超华、李录、程真、远志明、张伦、老木、老鬼、于硕、项小吉夫妻、赵紫阳的儿子赵二军一家。
也正是在”六四”二十周年纪念日前夕,这一行动终于曝光,公布了200多页《”黄雀行动”工作日记》。担任其前线总指挥的是香港商人”六哥”陈达钲,其幕后人物有著名人物岑建勋、邓光荣、梅艳芳,参与者有”七哥”陈达钳、高世昌、朱耀明、刘千石、李伟杰、刘达文、罗海星。对此,李怡在《黄雀行动写下香港历史光荣一页》中评论说:”黄雀行动担负着香港数百万市民的期望,所做的不仅是拯救了一批人,对香港人也是一次心灵救赎。”
虽然陈达钲被称为”再生父母”、”民运人士大救星”、”当代侠士”、”香港的辛德勒”、”香港英雄,中华英雄”,但他在接受《多维》专访时,却谦虚地表示,”我的行为没有什么了不起,凡是具备条件的中国人都会这么做!”不过,历史必将因此记住陈达钲,记住”黄雀行动”。
而且,”六四”屠杀以后,主张”释放民运人士、平反八九民运、追究屠城责任、结束一党专政、建设民主中国”的香港支联会,每年都在维多利亚公园举办六四烛光晚会、大游行及其他相关活动。
而今年的”六四”二十周年烛光晚会,有十五万人参加,有七个足球场大小的维多利亚公园挤满了人。其中还有不少大陆人士,他们不嫌长途跋涉,来到这里,因为只有这里才能自由纪念”六四”。
还需要说明的是,此前不久,香港一项新的民调显示,支持”平反六四”的香港人超过了60%,比去年增加12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为此,香港立法会议员李卓人说,这表明香港可以充当中国的良心。
无论如何,也正因为有了香港这个中国的”良心”,促使我们每一个国人,不会忘记,而且永远不会忘记,”六四”屠杀这一”国殇”。
自古以来,中国老百姓只知道“王法”,不知“宪法”。自从1908年满清政府不得不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让中华民族初次接触到“宪法”两个字,至今一百年过去了,中国人名义上有过几次“国家宪法”,可是,还从未真正享受过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国民政府时代的宪制,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阶段,因为战争不断,未能真正落实过;政府迁台后在和平环境下,最终还是实现了中国人有史以来第一个民主宪政,这是我们多灾多难的中华民族唯一值得庆幸的地方。反观大陆,中共也有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本来全世界都视宪法为根本大法,制定和修改宪法都是极其严肃国家大事,一经颁布,如无必要,绝少改动。可是毛共的所谓“宪法”,极具“中国特色”,连创两项世界纪录:其一是修改次数频密,中共篡政六十年,共颁布过四部宪法,另外作了六次修改,平均每六年就要颁布新宪法或修改宪法一次,视同儿戏;其二是居然将国家宪法变成政党章程,党国不分,把什么“接班人”、什么“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等等政治口号写入宪法,贻笑方家。
中国人过着没有宪法保障公民权益的日子太久了,大家都盼望着有一部人民的宪法来保障每个人的自由人权和民主权利,一百年后的2008年,中国人终于喊出了自己的呼声,那就是《零八宪章》!他是我们共同的愿望,是未来民主宪法的蓝本。他的横空出世,一呼百应地得到海内外各界人士的签名响应;中共既不敢让他公开发表,让人民群众自由讨论,甚至不敢像毛泽东那样开动一切宣传机器大批判大围剿,只敢偷偷摸摸抓走了刘晓波,“传唤”、“约谈”签署人,说明他的恐惧和心虚。与此同时,关于中国民主化道路,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深入探讨,这说明了中国民主化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深入民心,实现百多年来几代中国人的梦想已经到了“提上日程”的时刻,民主自由离我们已不再是遥不可及了。
关于中国民主化道路的问题,不但是知识阶层积极探讨的问题,全体中国人关心的问题,我们将要如何行动的问题,而且更是关乎我们国家民族和每一个中国人命运的问题,大家就此展开讨论很必要,有各种不同的意见也很正常。不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见,就是同一个人思想观念也会不断地跟随客观形势发生变化,笔者觉得这也是正常的,我愿意在这里与大家分享自己的体会。问题是,在当前最需要全体中国人在《零八宪章》的旗帜下最广泛地团结起来,向着民主宪政这一共同的目标努力奋斗的时候,切忌互相猜疑、互相攻击,必须求同存异,团结一致,才能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达到我们的目标。
关于中国民主化道路,笔者在《民主中国》的“中国民主转型现状与前瞻征文”发表过若干文章,笔者说过,就个人的感性选择而言,革命与改良,笔者宁愿选择改良。因为它显然代价最小、最安全、最稳当。如果改良行不通,一定要革命,则暴力革命和颜色革命,笔者宁愿选择颜色革命。因为暴力革命的过程中千百万人头落地,本身就和革命的目标背道而驰。笔者曾经举例说当年抗战胜利后,毛共口口声声“民主自由”,说要建立一个“人民政府”而发动内战,结果数百万同胞人头落地,还未见到“民主自由”,还未见到“人民政府”,最宝贵的生命已经被剥夺了!目标再崇高、再伟大,也早已沾满了鲜血,真是“未见其利,先见其害”。而且,以暴易暴的结果很可能是新暴政取代旧暴政,陷入专制独裁的恶性循环。所以,笔者赞同颜色革命,反对暴力革命。
这些都是笔者仅仅在半年一年前的看法,当时还认为自己很有道理,但随着讨论中国民主化道路的逐步深入,也随着国内外客观形势的变化,令我逐渐觉得寻找中国民主化道路不能光是比较谁最好最理想?还得看这条道路走不走得通?如果走不通,再好再理想也没有用。客观情势的变化,并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尽管我们有良好的愿望,可是当权者冥顽不化,正如《观察》杂志主编杨莉藜先生的文章所说“如果和平演变的道路被堵死了怎么办?”经过不断的思考,笔者逐渐认识到:数千年来,中国之所以不断发生革命,不能全部怪罪于“暴民”,还应该看到传统独裁专制势力强大,从来不愿意主动放弃权力,还政于民。从来没有一个统治者有西方人那样的理智和风度,将国家人民的利益放在一家一族一党一派利益之上;也没有西方人善于谈判和妥协的风格和精神,永远都是“汉贼不两立”,动不动就兵戎相见。所以我们中国数千年来一直逃不脱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一直处于专制统治之下,与我们民族的劣根性有关。当年共产党向国民党要民主的时候,毛泽东说过:“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就像扫地一样,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只不过今天轮到了共产党当“灰尘”了,其第二号人物吴邦国在“两会”上公然向全世界宣称:“决不搞两院制、决不搞三权分立、决不搞多党制、决不搞西方那一套”,公开关死了民主改革的大门。
因此,客观现实是改良在中国很难行得通,相反,爆发革命的可能性越来越大,而且,最有可能的是爆发颜色革命,结束中共六十年的专制统治。至于说革命之后是否一定会形成新的暴政和专制?笔者认为是可以避免的。美国独立战争胜利以后,有人劝说华盛顿当皇帝,有人劝说他当终身总统,他都拒绝了,以身作则地为美国开创了民主宪政的先河。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人教育水平普遍提高,出现毛泽东那样独夫民贼的机会少了;经过一百多年世界民主宪政的发展和启蒙,中国人的民主意识普遍提高,即使再出现毛泽东那样的骗子,相信也没有多少人会受骗上当了;况且,颜色革命并不像暴力革命国内战争那样出现一家独大的政治力量,要再搞独裁专制就不那么容易了。所以笔者认为不应该再千篇一律地认为革命必然导致暴政和专制,不应该一概地反对一切形式的革命。
因此,笔者改变了对改良和革命的看法,估计将来中国政治局面的演变,不会是单一可能,而是多种可能性并存:或者像前苏联,共产党领导层核心内出戈巴卓夫和叶利钦,宣布解散共产党;或者像台湾,国民党领袖蒋经国开放党禁言禁,李登辉开放普选,国民党以平等身分参加竞选;或者像罗马里亚,军队倒戈,独裁头子死于枪下;或者像前东欧和苏联加盟共和国,发生大规模持久的群众抗议运动,迫使共产党垮台;或者像辛亥革命,武昌首义,各省响应;甚至或者中共朱成虎之流疯子狗急跳墙,发动战争,被人灭了,像日本一样,麦克阿瑟移植美国民主……。而所有这些,都属于颜色革命,亦即社会制度和平理智不流血的迅速改变。至于暴力革命,笔者认为时代不同了,今天无论客观的环境和主观的条件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当年国民党北伐军从南打到北,共产党解放军从北打到南那种席卷全国的大规模内战已不可能重演,即使有人想当蒋介石毛泽东,也没有多少人愿意去当炮灰,屠杀自己的同胞了。但是,如果将来中国爆发革命,出现局部的“暴力”,类似辛亥革命的武昌首义、各省呼应;或者罗马尼亚式群众运动引发军事政变可能性很大,他们与其说是暴力革命,不如说是颜色革命,若能发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荣幸,我们不但不应该反对,而且应该积极参加鼎力支持。
既然中国政局的发展有多种可能,中国民主化有多条道路,我们就不应该独尊其一,反对其余。《零八宪章》只提出民主化的目标,而不涉及民主化的手段是明智的,唯其如此,它才得到如此广泛的支持。某些以发起人或解释人自居的人说“零八宪章是改良主义……排除了暴力革命的选择。”笔者不敢苟同。须知《零八宪章》是仿照捷克《七七宪章》的一份政治纲领,是一份未来宪法要点的大纲,它是各党各派不同政见都可以接受的最低纲领,而不是一份行动纲领,不可能也不必要规定行动的方针是革命还是改良,是暴力革命还是颜色革命。《零八宪章》没有提出暴力革命,不等于说“零八宪章排除了暴力革命的选择。”只需具有普通逻辑的常识,都知道没有提到的不等于反对。老实说,如果《零八宪章》宣称只可自上而下的改良,不可以自下而上的革命,或者宣称只可颜色革命,不可暴力革命,规定人民大众只可这样,不许那样,笔者不会签名。因为我觉得我们抱着良好的期望,希望能通过自上而下的改良达到民主化目标,但如果统治者冥顽不化,人民忍无可忍爆发革命甚至暴力革命,我们都不应该站在对立面去反对、去排斥,否则就等于和独裁专制站在一起反对民主共和。况且,历史表明首先使用暴力的,往往是武装到牙齿的统治者,而不是手无寸铁的人民大众,五四运动、四五天安门、六四惨案…………哪一桩不是统治者首先使用暴力?面对血腥屠杀,我们怎能忍心在法理上道义上剥夺人民群众自卫的权利?人民保留使用各种方法争取民主的权力,有利无弊,只会增加对统治者的压力,让他们不可小觑人民的力量,不敢再轻易举起屠刀。
有人说,《零八宪章》没有新意,甚至有个别发起人说“零八宪章所提出的若干呼吁和建议,都是在承认现行宪法的前提之下的表达。”笔者也不敢苟同。表面看,中共宪法确实也罗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都是纸上谈兵。他们更加没有注意到,中共的旧宪法第一条就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是属于全体公民的,不属于任何一个政党,怎么可以规定他必须在某一个政党的领导下呢?中共做贼心虚,2004年3月最近一次修宪时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删去了。字面上是删去了,实际上“党”仍然是领导一切的事实上的最高权力机构。而《零八宪章》则明确指出:“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明确提出:“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从根本上否定了一党专制,这就是两者之间最根本的区别。同时,国家内各阶级、各民族应该一律平等,怎么可以规定某一个阶级为“领导阶级”,某两个阶级的“联盟”“为基础”?将一部分公民置于另一部分公民之上?而国家实行什么制度?应由全体公民选择,任何一个政府没有权力自行规定。再者,军队属于国家,保持政治中立,这已是民主文明国家的标志,怎么能规定由全国人民供养的军队要服从某一个党的指挥?而所有这些都被《零八宪章》否定了,因为《零八宪章》里面提到了:天赋人权、人人平等、个人自由、民主宪政、多党议会、全民普选、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军队国家化……这就够了,只要能真正做到这些,中国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民主国家。而所有这些,在在都和目前中共宪法所规定的:“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国家加强武装力量革命化”。……格格不入相克相反的,怎么能说“在承认现行宪法的前提之下的表达”呢?如果零八宪章真的“承认现行(党主)宪法”,笔者也不会签名。
又有人说,《零八宪章》没有提出暴力革命,没有提出推翻共产党,是“保守主义”。这些人可能没有注意到《零八宪章》说:“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至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在法理上道义上打倒了共产党,在人民的心目中打倒了共产党,已经足够了。更重要的是,这些人没有认识到我们追求民主,是追求在政治权利面前人人平等,包括共产党在内,而不是要推翻或消灭某一个党。如果共产党像台湾的国民党那样开放选举,还政于民,他完全可以像国民党一样以平等的身分参加选举,如果得到多数选民的支持,他完全可以继续执政,下了台也可以重新选上台,只有那样它的执政才具有合法性。我们中国唯有到了“只有朋友,没有敌人”、各党各派一律平等,人人拥有平等的政治权力的那一天,才是真正的民主化。
在讨论中国民主化道路的时候,笔者发觉有些人分不清实现民主宪政时间表、路线图和“假民主”方案之间的区别。中国民主化是一项很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需要全民族长时间的启蒙和努力,这是大家的共识。但不等于说我们为此就要提出一些保留共产党、某些小圈子或个人政治特权的所谓“民主方案”,去换取共产党有限的让步,甘于继续生活在这种“假民主、真专制”的社会制度下。笔者不怕得罪人,在贵刋“中国民主转型现状与前瞻征文”发表过若干文章讨论过批评过,在此不赘。笔者奉劝这些“好心人”:一,民主是天赋人权之一,是人类不可剥夺的政治权利,本来就应该属于人民,不应该向统治者哀求恩赐,而是应该团结起来,迫使统治者不得不还给我们。二,所有的专制统治者都是贪婪的,他们往往视国家社稷为私产,好任意地尽情地搜刮,因此他们绝不愿意与别人分享权力,因此你们提出的各种“赎买民主”方案都是不现实的。所以还是像当年毛泽东所说的“丢掉幻想,准备斗争”吧!所幸,《零八宪章》所提出的民主化目标是彻底的真正的民主宪政,坚持人人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而没有保留任何党派、团体和个人的政治特权,所以笔者才毫不犹豫地签名支持。相信这也是他得到包括海内外广泛的支持的根本原因。
十三亿中国人,各行各业各阶层各团体,各党各派包括中共改革派,都有不同的想法,很难说谁的看法就绝对正确,别人的都错了。事实上,革命和改良、暴力革命和颜色革命都不是完全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因此,笔者希望全体中国人放下一切分歧,不要在如何实现民主化这个问题上争论不休,要像香港民主之父司徒华先生所说的,每个人自己能够为民主化做些什么?就去做什么!共同向着《零八宪章》所指引的目标努力奋斗,我们的民主愿望就一定能够实现。
(写于09年5月25日)

海军陆战队的麦克上校,每晚睡前,上网查阅伊战阵亡士兵的名单。祈祷说,不要看见我熟悉的人。一天早晨,他走进将军办公室,请求护送一等兵钱斯的遗体回家。将军提醒说,你是一个高级军官。麦克说,这个19岁的孩子,和我来自同一个小镇。我没上战场,希望能为他做这件事。
这个遗体护送的故事,以异常简单的力量打动了我。电影几乎每个镜头,都在说同一件事。就是对死者及其遗体的尊重。军方的太平间,无数工作人员,将染血的遗物,一遍遍洁净。尤其一个黑人女军官,将钱斯的手清洁干净后,一双黢黑的、女性活着的手,停留在死者净白瘫软的手上。这是上百个打动我的镜头之一。
尽管追悼仪式都是闭棺的,亲人只会看到遗照,不会亲眼见到遗容。可为了这张阵亡士兵的遗照,这个国家实在是不惜血本。更宝贵的,是有无数的人,委身于一个人的遗体。不,不是委身于钱斯的遗体,是委身于他一生的作为,和不死的灵魂。有个精心的细节,负责派遣护送员的军官,交给麦克两面国旗。他说,因为钱斯的父母离婚了,必须分别送给他们。
作为一个军方护送员,麦克上校胸前挂满勋章,跨越了大半个美国。在机场、饭店、仓库、车站,一次次以缓缓举起、缓缓放下的军礼,迎送遗体的每次装载。转机时,搬运工们围拢来,和麦克一起向钱斯致敬。在费城上空,一个空姐蹲下来,轻轻叫醒他,将一个十字架放在他手心。好像所有人都知道这些护送军官是干什么的。在另一次航班上,一个时尚女孩坐他身旁,发短信给朋友,说旁边的军官真帅。抵达后,机长广播说,我们的机上还搭乘了一位阵亡士兵,请大家留在座位上,让护送员先下飞机。那女孩转过头来,以忽然间的母性,轻轻对麦克说,对不起。麦克站在行李装卸口,再次缓缓举手,所有乘客都停住脚步,向永远躺着的钱斯致敬。他在一场他们认同或不认同的战争中失去了生命。但宝贵的是,如今他像一位驾崩的王子那样,被送回了故乡。
日本的《入殓师》里,对尸体的精心修护,出于对生命一种泛神论的敬畏。入殓师站在河边,看见鲑鱼回游,死在途中。那一幕,点出了导演的哲学背景。《护送钱斯》不同,每个镜头都在肯定一件事,就是整个国家对死者的责任。麦克上校将遗物交给钱斯的父母后,说,我必须让你们知道,一路上,有无数人向你们的孩子致敬。
最宝贵的,是这一切真发生过。麦克在回程,填写护送报告。或许因为他是上校,不愿像下级军官,写得那么公式化。他便叉去“报告”一词,将题目改为“护送钱斯”,细细记下了无数美国人对阵亡者的尊重。随后,这个故事在网上流传,去年拍成纪录片,获得奥斯卡最佳纪录片提名。今年又翻拍,在圣丹尼斯电影节上提名最佳评委奖。
为我们死去的人,值得如此对待。这不关乎仗该不该打,你们的孩子死得值不值。因为一个人的死,值不值得我们记念,和他自己值不值得去死并没有关系。至少有一件事值得我们尊敬,就是死亡本身。一个人用自己的死,发给我们一封鸡毛信,就是我们当中有人去了,我们也终于要去。
换言之,死去的人,其实都是为我们而去的。而去的人,总和我们有点关系。去年夏天,一个志愿者从绵阳回来,带给我一张照片,是九州体育馆中,一个叫王怡的小女孩的蜡笔画。那一刻,我和麦克一样,无法不认为这和我有关。随后在网上,我找到了这位幸存者的照片。一年过后,我也像麦克一样,上网查询地震死难学生的名单。直到看到另一个叫王怡的小男孩,绵竹九龙镇九龙中心小学二年级学生。
1993年,索尔仁尼琴在海外已流亡了20年。他归国前夕,对俄罗斯记者说过一段话。大意是,我们必须对死难者履行纪念的义务。没有纪念,人民的历史就不存在。
但我要如何护送小男孩王怡呢。这一生,我们护送的人少,要纪念的人多,多到只能分给每个人几秒钟。生命的荒诞,不在于死亡,在于活着的人,无法将自己委身给那些需要纪念的人。这就是为什么别人的死亡,无法打动我。只有那些和我有超级链接的人,他们的死亡离我比较近。或者说,亲人和我们的链接,是看得见的。一个同乡、一个同名者,和我们也可以互相点击。但其他人和我们的链接,往往无法被看见。看不见的,就当没有,这总是一个方便的、唯物主义的借口。
上校护送钱斯,还有一个强烈的心,是觉得自己坐在办公室,不像军人。看见一个19岁的同乡死了,他有一种内疚,仿佛钱斯是替他死了。麦克认为自己舍不得家庭温暖,他已习惯了回到家里,拥抱妻儿。他对失去这一切的恐惧,超过了对自己职分的承担。这是他参加海湾战争升职之后,从事文职的潜在动机。在同僚的死亡面前,麦克无法找回自己存活的正当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他在无数普通公民面前,一次次向着钱斯缓缓行礼时,他重新获得了军人身份的确据。这就是他为什么,在机场安检口坚持不脱军服、不摘下勋章的原因。
我们所做的事,如果有意义,就意味着有一个家,超过地上的家。否则一切理想、事业,本质上都与我们对家庭的责任冲突。也必有一种血亲,超过地上的血亲;必有一种弟兄,超过地上的弟兄;必有一种看不见的链接,超过看得见的链接。不然你说“四海之内皆弟兄”,你说“血浓于水”,不是一个实现不了的梦想,其实就是一个哄我们去死的谎言。
8岁的小男孩也好,亲身的父母也罢,我没有带你们来,我也无法带你们回家。我不能拯救,只有陪伴。今天早晨,我和母亲过马路,一辆车不顾红灯,昧着良心而来。我挡在路边,伸手过去,示意他停下。我忽然想起杭州的谭卓,风华正茂地走着,被飞车撞死在斑马线上。那一刻,我伸出去的手,停在空中,大概两秒。我在心里默祷天上的神,将我的手势,当作麦克在电影中缓缓举起的军礼。
2009-5-25
再为20周年而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