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正果:阴阳双修的诗意变奏——读杨炼的《艳诗》

一阴一阳之谓道。——《易。系辞》

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庄子。养生主》

杨炼一直在他诗歌写作的难度中摸索“深”和“远”的意境,苦觅意义的“尽头”:从大海停止处漂流到同心圆黑暗的内部,直至在异地的某河湾踩出了本地的感觉。他朦胧中似乎渐看出山还是山,水还是水,于是倦游暂驻,抛锚自己肉身的港口,把他历练得已经明晰起来的字句组合带入了男女及其性器官的相互作用,试图在身体与世界的交感流变中完成词语上的阴阳双修。在一次访谈中提及他刚完成的艳诗系列时,访谈者起初用语义含混的“情色”一词给这些新作定位,杨炼立即作出不以为然的表态。他说他坚持要沿用“色情”这个旧名,并声言要把他所写的色情诗写到位,写足成色,要尽兴解恨地铺陈出它的方方面面,要发挥他特有的词语爆破力,将色授魂与的胶合状态聚变到欲仙欲死的地步。

我很赞赏杨炼的执拗和闯劲,就是凭仗这一股不回避淫猥的胆气,一个很容易写龌龊写猥琐的题材,在他的笔下竟写出了酣畅的声色和饱满的力度。如今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册《艳诗》,便是诗人全身心浸泡其中,从不同方位和层面勘探“性情境”所截取的抽样。就我个人对现代中文诗作的有限了解来看,杨炼这“一座向下修建的塔”(语出杨炼与木朵的论诗谈话)诚属文字建筑上的异型之作,无论其声韵之讲求,组合之别致,还是那怪异的“色情感”给人的强烈震撼,置诸今日的海内外诗坛,可以说都是绝无仅有和令人大开眼界的。

谈论色情诗,自然应立足于诗篇本身,要做高低优劣的划分,出发点只能是美感的程度,而非道德的好恶。古代诗词中的“艳诗”乃属一另类经典,当其形成之初,本为在五言诗的基础上尝试一种轻艳的新体。此新体既讲究词采声韵之美,又专注摇荡性情之致,只因它形式上炫目悦耳,内容多描摹女性,遂在体制上突破了乐府诗的藩篱。按照传统的说法,乐府诗大都为“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也就是说,诗中所写的男欢女怨多与一定的本事相配套,因而传播、解读和拟作这些诗篇,往往要涉及到相关的本事,并特别强调其“观风俗,知薄厚”的政教效应,由此而形成了本事性和感怀性这两个乐府诗的主要特征。当依赖本事解读一首诗或刻意钩沉一首诗中的本事成为习惯的思路,背景化(contextualization)的框框便左右了读诗解诗的方向,影响所及,以致有某些西方汉学家自以为是,认为中国古典诗词缺乏虚构性的要素。其实,齐梁艳诗非背景化的旨趣所偏离的就是本事性和感怀性两个要点,这正好凸显了它所特有的虚构性。艳诗的中心内容是描摹女性世界,从佳人身体的不同部位到妩媚的姿态表情,到华丽的服饰和居室,直到与她相关的花草、宫苑、风月等一切香艳事物,均被摄入描摹的对象。如果我们能注意到像笑靥、眉黛、薄鬓、花黄这样一些香艳构件如何被单个地抽离出来,如何作为构成词采之美的因素被镶嵌于纯美的诗句,就会对艳诗的虚构性有所认识,也就不必纠缠某些学者所烦言的假问题了。艳诗的声韵词采之美是截取加拼凑构成的,叙事因素尽被略去,诗人只让局部说话,只按照纯诗的趣味构造其香艳之美,就像镶嵌在画屏上的折枝花卉,历史的或当前的上下文全作为多余的枝叶被删除干净。

插入上述古代艳诗特征的掠影式漫谈,倒不是要追踪杨炼这册《艳诗》与前者的师承渊源关系,更无意援经立说,拿古艳诗的典范性来给眼下必须单刀直入的话题打某种掩护。像秦晓宇那篇谈杨炼《艳诗》与古代艳诗传统的长文,行文中大抄香艳古诗充导读,读起来就难免有罗列引文以搭桥传统之嫌。其实,对于包括古典诗词在内的整个传统文化,杨炼更偏重建构他所声言的“创造性联系”,即他自诩的那种“使传统在自己身上再生”的熔炼功夫。解读杨炼的《艳诗》,若有意攀附古典,反倒会陷入“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的迷茫。中国古代诗人在其承前启后的关系上并不存在布鲁姆那种俄狄浦斯式的“影响焦虑”,青出于蓝的通变其实一直都在按薪尽火传的方式延续下来,创新的轨迹反复回旋在入乎其中和出乎其外之间。在古典语境已磨损殆尽的今日,真要谈论古艳旧艳与今艳新艳之间有何联系的问题,我看最好还是避免把古艳旧艳的阵势摆得过大,更没必要把“艳”这个字眼在今艳新艳中抠得太死。

因此,从一开始我就要明确指出,杨炼这册新作以“艳诗”命名,应该说是沿用了中西诗人多喜欢采取的戏拟策略。站在他自己富有弹性的跳板上,诗人捡起此老字号题目权充他假面游行的盖头,只不过炫人眼目,好打个俏皮的开场罢了。

那是“一封邀请信”的召唤,它“邀你抛开事物所谓‘合情合理的’的表面,钻到内核里去看别人永远看不见的景色”,按照杨炼很自信的说法,那就是他的诗作要引导读者进入的世界:“一个拥有无限创造力、神秘感、可能性的世界”。在以下的艳诗漫谈中,笔者仅从个人的阅读感触出发,对杨炼诗作中那个“可能性的世界”试作些触发机缘,趋向边际的探讨。

《我们做爱的小屋》是这四十多首组诗的序诗,以下的猎艳行自应从此处起步。“小屋”可谓一被建构为你—我相处的私人空间,诗中抒情自我的声音可被规定为“阳我”,而那个与之做爱的对象——你——则可被规定为“阴你”。这对阳我—阴你的搭配乃一寓个别于普遍的组合,惟有经此虚构性的表述,个人的经验才会得到更加真实的揭示。在此,一般论者惯用的背景化思路首先应予排除,比如像秦晓宇长文中那种从几个“叠词”的使用联系到诗人妻子笔名的说法,以及“饮”字谐音“淫”字的联想和“也”字的字源学解释等等,都有意或无意地滑向了拆字先生猜谜式的推测,其刻意求解的倾向已明显把即兴的读诗反应导向了实证性或训诂性的研读。“夫诗有别材,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古人早已明确指出,好诗都是“现不尽之意于言外”的,它自然而然会召唤读者向尽可能多的方面和机会敞开自己的胸怀。只有谜语才有预制的谜底,猜谜的机智属于定向的影射思维,你就是玩得再别致,也超不出文字游戏的水平。而诗性的感悟则是直接激发情思和联想溢出字面的,它最终把我们的阅读导向人与世界的相遇。杨炼在艳诗中若真安插了秦晓宇所猜的那么多汉字密码,他的诗作恐怕就不成其为他所致力的“纯听觉诗”了。那样一来,不要说朗诵效果会打折扣,就是案头阅读也颇费解。

让我们的讨论还是返回序诗中那个“只为你留着”的房间,到那一“性情境”中去直接感受“你的裸体”如何“只为我的目光留着”。正如阴阳运转于互存相应之中,进入做爱小屋的男女,只是在触及对方——“你”——的身体之刻方才确认到各自的“我”。这一本真的你—我关系并无所谓主客体之分,相互的走近和沟通也不等于合二为一。你我纵可穿越“之间”,你我的间隙终难完全弥合,因而双方的结合不论多么紧密,都消除不了各自的独特存在。但是在男女的你—我关系中,却本能地潜藏着一种追求完全弥合的冲动:比如像管道升《我侬词》所呼唤的“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企求在你我的互渗中永结生死情爱;再如在佛教密宗和道教房中术两相混杂的“双修”——即当今英文世界奢言的tantric ——实践中,练功者借助男女交媾的特技操作激发神秘的性功能,想要在两性身体合一的极端经验中修炼神圣的极乐。对比《我侬词》你我互渗的单纯呼唤和双修实践的性极乐境界,杨炼的这一组新作则以复杂和深广得多的诗意变奏写尽了男女在身体相遇过程中的沉溺、癫狂、恣肆、贪恋和痴心妄想,特别是对那两个性器官相互作用的肆意铺陈,将种种要死要活的耽欲状态诡谲地聚焦到自我观照的光圈之下,读起来大有于浓烈的肉感中触发玄思的机趣。

相互性乃你—我关系的本体特征,体现男女你—我关系相互性最直接的方式自然是性器官的接触。纵观古今“下半身”书写,此阳我—阴你之组合,始终都是永无餍足的母题。讨论杨炼在色情诗写作上的新异,不但不必回避人类色情想象的这一古老癖性,且应对杨诗中那些万花筒一样花样翻新的瑰丽图景作深入的细读。

有关性交状态的描写本源于“房中书”文本,此类养生性质的性技巧手册多出于方士之手,而方士的前身就是上古的巫医。他们所使用的巫术话语有一个突出的特征,那就是以夸饰、比拟的描写制造纷纭的幻象,企图通过对事物的繁琐描绘来直接把握事物,确切地说,也就是以命名和指称施展咒语的作用。正是在巫术话语的基础上,后起的辞赋把“铺采摛文,体物写志”的描写手法推广到泛咏天下万事万物的地步。“体物”致力于模拟形似和局部的刻画,“铺采摛文”则倾向于罗列尽可能多的细节,从而造成盛大的现场性。这种词赋式的描写明显表现出文字与绘画争胜的徒劳,它按照分门别类的方式题咏事物,即把对象——无论是花草虫鸟还是人体的不同部位——作为被描绘的对象从人与世界的整体性中分离出去,务求在词藻堆砌和文句的新奇变换中重复所咏之物单调的特性。当性器官的相互作用也作为可咏之物被写入华美的韵文,此类咏物诗的制作便流于巧制荤谜,成了渲染意淫的噱头。比如《游仙窟》中那几首荤谜素猜的小诗,就以插科打诨的方式起到了既挑起欲望又耗掉欲望的作用。被题咏的“器官/物件”成了戏谑的道具,无论是故事中的人物还是作者与读者,都被导向了通过嘲弄欲望来达到欲望的满足。在《金瓶梅》中,大量写性交状态的赋体排句和色情咏物诗则把性器官的相互作用描绘成两军对垒的厮杀,一再通过突出女性性器官的险恶性来发出风月鉴的警告。所有这些荤谜诗的非诗意化和非人化倾向倒不在于写了性器官及其相互作用,而在于把性器官只写成可咏之物,使它成为敷衍文采的对象,其中既无“我”声也无“你”音,有的只是可供阅读中狎玩的“他者”。

杨炼这组新艳诗也大写性器官的相互作用,但与那些荤谜诗中把性器官作物化处理的写法不同,他的诗笔在勇于入乎其中的同时又善于出乎其外,就像一个人分身为镜子或摄像机冷静地盯着做爱的现场,把他的“我”和他的“你”身体的特定细部及其相互作用的瞬间都摄入镜头。最让人感到耳目一新的是,在他的诗意变奏中,被推上前台的性器官和人体的不同部位都分身为有动作有声音的自我,都在各自的你—我关系中展开了特殊形式的交流。男女间的身体相遇,有时在直接性上已彻底到连语言的中介都会造成梗阻的程度,相互的感知更多的是通过味觉和触觉这些更本原的身体性渠道来达成的。正是基于人体的此一情境,杨炼的艳诗特别偏重描写体味和对肉身的触摸感,在那里,“阳我”的舌头和嘴唇哑然失语,不再尽其甜言蜜语之能事,而是动物般施展起“舔”或“吮”的功能。它们被描绘得更像某种趋热、趋湿、趋粘和趋软的触手,向佩格利亚(Camille Paglia)划归为大地母雌性本质(chthonian femaleness)那泥沼般的肉身状态埋头贴近,全面投入,将其中的粘滑质含化得津津有味。特别是在《艳诗》(一)关于“坎腻淋沽嗜”(cunnilingus)情境的几节诗中,杨炼将“食”和“色”这人生两大欲巧妙地重叠于同一层面,既调和出沆瀣一气的性滋味,又勾勒出一幅逆流探河源的身体地图:

河是这样发明的

用舌尖找一条细细虚掩的缝

用唾液的湿  迎着另一种湿

河岸微微分开  口腔里一个热带

吮着粉红肥嫩的两小瓣

好咸  好腥  好香

世界融化成沼泽涂满我的盲目

嗅着找  你充血的  雀跃的

会躲闪的上游

躲不了  使你不得不是女性的那一点

不得不像只果子被捏住  被剥开

好鲜啊  大团吸出的果肉

自古以来,人们习惯以人体构想宇宙,同时又反过来在人身上区划地理。杨诗中人与世界相遇的一个基本落脚点就是身体与大地的重叠和互置。中国古典的香艳文字往往把文人的艳遇安排到游仙的旅程中,桃花源或仙人洞之类的词藻构件使艳福的幻想与山水诗发生了迷人的粘连。杨炼与这个传统的“创造性联系”在于他尖利的舌头舔破了仙趣的糊窗纸,把志异中的洞天福地径直还原到后现代视角下的身体本位。为此,他特意从“人体上的一道裂缝”切入他的诗行,在隘口上作完那涟漪般泛起的鸳鸯戏水后,紧接着就以“插入”的进程把我们的阅读导向那里面“生命的漆黑”。试读《艳诗》(二)的前半段:

全进去才拥有全部黑暗

插到根了  雨声簇簇的毛  阴蒂的红

像枚蜡烛头被压灭   此刻

我睁大眼睛也看不见你

世界张开耳朵听  一刹那的暖

挂在一声轻轻喊出的哎呀上

荡  一根轴拧着你  一道螺纹

拧着轴  黑暗低低的肉拱顶

碰我  你的甬道再收紧一点儿

我就被一把把深藏的亮晶晶的倒钩钩着

摸遍甜甜的四壁也摸不到你

佩格利亚将西方的美典界定为日神形式(Apollonian form)对大地母丑恶(chthonian ugliness)的修正:美是视觉向光明的追逐,是身体被纳入几何线条的人工塑造,而女性身体的自然特征则以其生物性的内囿流露出吞噬的凶险。也许正是基于这一恐惧,人对地下的深幽生出了地狱的联想,对可望而不可即的上方反倒遐想悠悠,深怀天堂的向往。从古至今,人类对天空的好奇和探索远多于地底。我们用哈珀望远镜观测拍摄了远达河外的星云,但对地球内部的实况,迄今仍所知甚少。地心就在我们脚下,却因它无法透视和难以深入而沉积为恒久的未知。对做爱中的男人来说,女人身上那道缝多少也隐含着地缝般恐惧的诱惑。这不能不说是它被佩格利亚归为大地母丑恶,同时也被排斥在香艳文字表述之外的一个原因。未知必然会导致某种禁忌。纵览古代艳诗,所有那些“画屏金鹧鸪”一样精致的香艳构件——柳腰、桃腮、樱唇、蛾眉——都与佩格利亚所谓日神形式的修正有类似的趋同,即把女性身体的某些部位像对象一样雕琢为特定的诗意美模式。相对而言,则把丑恶的下半身贬入《金瓶梅》之类的荤谜诗,以色情噱头的形式予以嘲弄,在发出告诫的同时暗中又得到满足。

杨炼诗作最大的突破性在于他有勇气把人类的古老癖性置于现代诗性的光照之下,公然把那些属于“大地母雌性本质”的东西都不加掩饰地写入了诗行。但杨炼施加的光照并不是“日神形式修正大地母丑恶”的那种雕琢、凝聚和升华,他把通天塔倒过来向下修建,他对“深入”这一行动的专注大有凡尔纳叙述“地心探险”的热情。于是他让他的“阳我”陷身泥沼,沐浴污浊,在那个沦陷下去的勘探进程中直烛黑暗,冥视到其中的璀璨。而在“阴你”的钳制下,每一次深入都在短暂的铆合中达到了集大痛苦与大欢乐于一身的双修高潮:

你更狠的攥  是我痉挛的一部分

我拔不出来的热是你的

一把迸溅火星的钳子夹一下  再夹一下

跳  你还跳  一场性交里凹陷的宇宙

像只松鼠  每一跳刷新一个前世

什么都不记得  当里面空了

又胀满  光年猛地塞入像一只拳头

——《艳诗》(二)

黑跳入彼此  瞧  这肉的镶嵌

还分得清性别吗  还怎么问

你是谁  为什么躺进我身体的浴缸

想玩就玩  想要  就调高水温

得多么随心所欲  我们合并的狂

——《艳诗》(三)

但就在这极端时刻,男女你我的合并狂动已把人性的深度推向了人性的边际,所谓欲仙欲死,就是这合并狂中的男女为挣脱自身存在的有限性而不惜冲破皮肉的壁垒,宁可以崩溃的形式融入“你”与“我”重新的组合。《蚕马》无疑是四十多首艳诗的压卷之作,在这六首诗中,合并的狂动被推向巅峰,马/男和蚕/女以各自无悔的独白为他们惨烈的殉性——而不是殉情——叫喊出永生的挽歌。

就干寳《搜神记》原文来看,那本来只是一则关于事物起源的“变形记”故事:孤单的女孩以身相许,求家养的白马去寻找远在他方的父亲。很通人性的白马真的找到父亲,駄他回家。但父女俩并未履行许诺,反将被认为所求非分的白马宰杀剥皮。结局是对食言者很恐怖的报复,一日女孩在马皮下玩耍,愤戾的马皮活了过来,它裹住女孩,与女孩合二为一,在桑树枝上化身为蚕。从此后马头娘成为养蚕者祀奉的蚕神,她那马首女身的形象与希腊神话中的人头马(centaur)形成了明显的对比。昂起吐丝的蚕头是有点形似马首,蚕所食的桑叶也是马最爱吃的草料,也许就是这些想当然的联系构成了这个故事荒诞的内容。它说不上有多么深的寓意,但它让我们看到了人性与兽性交界处某种模糊的恐怖。文明人对“兽性”一词一直有一种诬蔑性的误用,人把人自己所做的不齿于人类的事情往往都像把污水泼入阴沟一样笼统地贬斥为禽兽之行或兽性大发。人其实是从拜兽的起点上走过来的,很多早期的神灵都被赋予半兽半人的形象,那神圣的兽性最受人崇拜的就是其包括繁殖能力在内的整个生命力之旺盛彪悍。当人性的深度被推到人性的边际,自然也就与兽性交界。这个兽性其实是人心的黑暗给欲望造成的一个重叠的黑影:人在用人伦的价值咒骂兽性的同时,又妄想从禽兽旺盛彪悍的生命力中吸取人体所不具有的东西。这就是人性向兽性的越界,一个男女你我的合并狂向人兽合并变形记吊诡的转化。其实,禽兽只是自然为种的生育繁衍而设计的血肉机器,其发情交配永远都严格地受到季节的控制。因此,在动物的蠢动中,其实深埋着一个远比人心稳定的内核,那是人永远也无从感知的。所以就动物自身而言,根本无所谓淫荡或色情,喋喋不休的话语权不过是攘攘人世间藐小的喧哗罢了。子曰:天何言哉?同理,兽何言哉?

如果把蚕马故事也算作一则乐府本事,杨炼这六首诗就堪称色情感极为怪异(sexually grotesque)的现代拟乐府了。公马和蚕女的独白正好形成动作与反动作(movement and countermovement)的对唱,两种声音以各自陷入的性情境淋漓尽致地推进了剥开与深入的变奏,把痛与快交织的厮磨——从“铁蹄放肆捶击”的皮革鞣制直到“蹭痛一次就再也忘不了”的创伤怀念——渲染到施虐与受虐共舞的程度。在这个咏叹损伤之美的杨炼式性爱临床学中,我们读到了中文艳诗从未有过的残酷的淫荡。“灯光鼓励淫荡/你依托在影子上  给我看/人的凹陷与兽类多近”(Japanese Love Hotel)。在杨炼的色情书写中,“淫”这个比色情更烫手的字眼往往被表述为必须荡起来才更有力度的诗意,一个必须从渗水自溺的形而下语境中打捞出来,并经过再语义化(re-semantization)处理才更有烘托效果的广阔背景。屡经沧海易为水,杨炼这位写惯了海和水的诗人,照旧在艳诗中大肆铺陈从江湖到海洋——按照佩格利亚规定的大地母雌性本质,海洋就是女人身体最常用的同义词——的景象,毫无节制地让浩渺的水势流溢到这四十多首组诗的大多数诗篇之中。一种无处不在的潮湿和粘稠直接就从字面上显示出“淫”的弥漫已达到淹没床铺和浸泡肢体的地步,从“做爱的小屋”到“水手之家”和“日本爱侣旅馆”,直到在水一方的“岛”——引号中的处所均为组诗中的诗题——,整个世界都被置入性感的波动中载沉载浮。在一首题为《海鲜》的诗中,色与食再次混同,杨炼的文字烹调术发挥了化腥膻为美味的腊汁功能。奔放的诗行拼凑出达利式的超现实主义海景图:精液与海浪的泡沫混合泛起,女阴与海蚌互换腔肠,阴茎长入丹顶鹤的长脖子翘然挺起,大海把热乎乎的性意味汹涌到天际。宇宙整个的性化了, 一个维纳斯诞生的庆典把我们的阅读摄入了秀色若可餐的宴飨,白行简《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的图景得到了一个又腥又咸的后现代改写版本。

此类后现代改写的戏笔在组诗中还有多处,如《承德行宫》和《弯刀》,可能会令人联想到历代诗人针对亡国昏君的咏史之作,而《银贵妃的植物园》和《紫郁金宫:慢板的一夜》,则令联想到宫词或宫怨诗的读者品味出某些古典情景延伸到杨炼式颓废色调中的遗韵。请注意,我说“令人联想到”,意在强调一种“作者未必然,读者何必不然”的阅读反应,与学院派实证性的猜诗谜思路并无共谋。在《承德行宫》中,宫女们身上那“朕杜撰的裤子”,自然令人联想到汉灵帝让后宫宫女穿开裆裤的荒淫故事,此场景被错置于清代的行宫,正好映现出该诗的写作旨在胡乱拉杂拼凑的谐趣。“不爱江山爱美人”之类流丽得已显陈腐的讽喻现在被改写成恋阴癖的风流俊赏:“朕眼中再也没有湖山  画舫  回廊/帝国呢  小于一个香的三角形缺口/毛间翘起一点红  哦朕的杰作”,一个妄诞 的“阳我” 趋于膨胀的漫画于是在懵懂的惊讶间跃然纸上:

这个朕想废掉就废掉的一生

妩媚啊  她们倒下扒开自己的样子

也把朕剥光了  肉收紧一座后宫

朕就拔不出来了  精液热热地一涌

行云布雨  沿着最美的毁灭的捷径

这是我迄今读到咏史之作中唯一具有色情幽默的俏皮嘲讽,它令我想起了我在巴塞罗纳毕加索博物馆看到的一系列色情漫画展出。毕加索这位色情大师可谓一超级利比多的汉子,他那些漫画给人印象特深的不只是被他夸张的男人色迷女人肉体种种可笑的姿态和表情,还有他那嘲人兼自嘲的阴鸷的怪趣,以及他笔下那些肿胀得走样的身体和硕大无朋的性器官对资产阶级高雅趣味和感伤情调的肆意亵渎。读杨炼此类色情嘲谑之作,偶然让人领悟到诗句的筹措排列与立体主义绘画错乱形体的笔法之间某种可以意会的关系。比如在《弯刀》一诗中:

苏丹的目光被砍伤

纱衫下你那道要命的缝

挑着两个半圆  两条鹿腿  两片唇

世界就从这儿一点点裂开

文字与绘画的通感通过性感完成了:一幕“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的历史悲喜剧俨然以《亚威农少女》的构图方式粲然还魂,妖冶地再现出它致命的诱惑。

性感就这样像能量一样被转换到尽可能附着的对象之上,在诗意的陶醉下,它几如附体之“灵”随处渗透,不但侵入“湿”、“热”、“粘”、“滑”、“腥”、“满”、“软”这些被抽象化为名词的形容词,更伴之以诸如“攥”、“揉”、“搓”、“舔”、“插”、“捏”之类无主词无宾语的及物动词,分别巧妙地插入诗行中某处活络的穴位,从而使阅读感受直接进入一种从特定背景中脱落下来的性状态或性情境。性感于是被提纯为某种肉身性的状态,正如线条和纯色在康定斯基等人的抽象绘画中经过巧妙的组合而可能表现出某种“心情”;而性感的动作悬空在没有动作者和作用对象的上下文中,此动作因而有了几分着魔的情势,让人感到了一种类似于音乐在听者身上所激起的律动。这种将身体的生物物理状态经诗意的表述而激发想象、产生召唤和凝聚观照的转换手法,可谓杨炼艳诗写作中反复使用的一个高招,致使他极尽淫荡之能事的呼声蝉蜕而出,虽然袒露得咄咄逼人,却别有涅而不缁的效果。

染指下半身书写的确是一个很危险的尝试,很多妄想泥中采红莲的作者大都在贸然操作中落入窠臼,脏了双手。鉴于读者对色情题材的写作普遍仍怀有过敏的阅读反应,作为一个曾涉猎诗词艳情和说部风月的作者,我从个人的阅读感受出发,在以上的讨论中花费了那么多笔墨对比分析古艳旧艳与今艳新艳的联系,就是想要把杨炼新作中可读性的一面,以及那些可圈可点之处,都尽可能准确地传达出来,试作一有助于读者正面理解的通俗导读。当然,杨炼的这一组色情诗并非每一首都经得起推敲,可讥可议的地方还有待于更为严格的评判。限于本文的论述主线和一口气连贯下来的语调,就只能让“彼榛楛之勿翦,亦蒙荣于集翠”了。

我的视角远在学者坐席和评论家专栏之外,只是个野狐禅在没有框框的立场上直言所感罢了。这四十多首组诗可玩味可争议之处还有很多很多,本文所举,只是从一大锅海鲜汤中随手舀出的一瓢。食髓知味的读者若意犹未尽,最好还是自己打开新出的《艳诗》,亲自到那个性爱的万镜楼里流连盘桓,吟咏耽玩,照一照各自的红尘形骸,看我们在人类的有限性中焦灼地上天入地,愚痴地铭心刻骨,到头来究竟能双修出几多记忆的福果?

2008年11月25日

本文为《万象》杂志2009年1月20日首发

《人民日报》老记者、老右派刘衡女士逝世

【新世纪新闻网特约记者吉姆2月7日报道】据刘衡女士孙女刘荻(网名“不锈钢老鼠”)泣告,原《人民日报》老记者、老右派刘衡女士因病医治无效,于2月7日下午4时逝世。

刘衡,原名胡宗瑜,女,1921年12月22日生,湖北鄂州华容区武城乡人。

在国民党统治区,一直念书,从幼儿园念到大学二年级。1939年在恩施屯堡联合中学女高分校加入中国共产党,1941年在陕西城固西北大学念书二年后,进陕甘宁边区关中分区。

当过宣传部干事、文协秘书、报社编辑、师范教员。1945年以后,长期从事新闻工作,在延安解放日报、新华总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社当编辑、记者。1957年在人民日报当记者时被划为右派分子,因一直不服,一直认为反右派有问题, 一直被专政。1978年12月改正,恢复记者工作。

 

右二为刘衡女士,右一为不锈钢老鼠刘荻

辛亥革命时期公民权利思想的启蒙

摘 要: 辛亥革命时期, 源自西方的公民的权利思想被先进的中国的知识分子所接受, 并成为中国近代思想启蒙的主要内容。强调参政权并把其看作兴国权的手段是这个时期思想启蒙的特色。同时, 民族危机的背景决定了他们的思想倾向是国家权力高于国民权利, 国家自由高于公民自由。

关键词: 辛亥革命; 国民; 公民; 权利; 自由

辛亥革命时期的“国民”或“公民”思想已成为近代思想史的重要课题。美国学者扎罗(Peter G. Zarrow)专门分析了近代中国的“国民”与西方近代公民的区别与联系的[ 1 ] ; 刘泽华专门研究了从臣民意识与公民意识特征及其在近代的转变过程[ 2 ] ; 梁景和着重研究了清末国民的参政意识和培养国民途径问题[ 3 ] ; 严昌洪专门研究了成立于1903 年的“国民公会”[4 ] ; 张灏和胡代胜研究了梁启超的公民意识[ 5 ] ; 马小泉研究了晚清绅商的公民意识[ 6 ] ; 刘健清探讨了近代公民意识、政党与近代中国社会的关系[ 7 ] .

一般地阐述辛亥革命时期启蒙思想以及具体的国家观念、权利观、民主观的成果可谓汗牛充栋[ 8 ] ; 本文综合了前人的研究成果, 并试图更完整展示辛亥革命时期“国民”与“公民”的提出过程及其基本含义、再现当时“国民”或“公民”观念的基本内容、揭示当时“国民”或“公民”思想的价值倾向, 以期学术界对那个时期公民思想在中国的传播情况有一个比较完整的认识。

一、“国民”与“公民”的近代含义

“国民”一词, 在先秦就已出现, 《左传》就有“先神命之, 国民信之”[ 9 ] 之说, 汉诸侯王藩国内之民也称国民, 其基本含义是“一国之民”[10 ] (P573) .康有为在戊戌变法期间多次使用“国民”一词, 其基本含义是一个国家的人民, 是个民族主义范畴。

首次给国民注入近代含义的是梁启超。他在1899年首次对“国民”作了比较完整的描述: “国民者, 以国为人民公产之称也。国者积民而成, 舍民之外, 则无有国。以一国之民, 治一国之事, 定一国之法, 谋一国之利, 捍一国之患。其民不可得而侮, 其国不可得而亡, 谓之国民”[11 ] (P56) .1902 年他又提出: “有国家思想, 能自布政治者, 谓之国民”[ 12 ] (P16) .

“国民”在当时是与“奴隶”对立的。《说国民》一文如是说: “何谓国民? 曰: 天使吾为民而吾能尽其为民者也。何谓奴隶? 曰: 天使吾为民而卒不成其为民者也。故奴隶无权利, 而国民有权利; 奴隶无责任, 而国民有责任; 奴隶甘压制, 而国民喜自由; 奴隶尚尊卑,而国民言平等; 奴隶好依傍, 而国民尚独立。”[13 ]并进而提出, 要摆脱奴隶状态, 就要向法国那样, 以国家为“国民之田”, 以18 世纪启蒙思想者为“国民之农夫”,以自由平等之说为“国民之种子”, 不畏牺牲和劳苦,辛勤耕作, 而收“国民之果。”

汪精卫在《民族的国民》中明确提出“国民”是一个法学用语, 并指出: “自法律论以言, 则国民者有国法上之人格者也。自其个人方面观之, 则独立自由, 无所服从; 自其对于国家的方面观之, 则以一部对于全部, 而有权利义务, 此国民之真谛也。”[14 ] (P83)

辛亥革命时期, “国民”成了当时最时髦的概念。总的来说, 他们赋予国民的特征是: 有国家思想、能主张权利并能履行义务、有平等意识、讲公德、人格独立、合群、进取等等。从“国民”的种种特征上看, 当时的“国民”已接近西方近代的“公民”。正如我国学者刘泽华指出: “这些认识所使用的概念和价值标准与传统的臣民观念截然不同, 意味着一种崭新的公民观念已经冲破传统观念的藩篱, 开始向人们的意识渗入”[15 ] .

“国民”有西方近代公民的含义, 还不能完全等同于西方近代的“公民”。正如西方学者扎罗( Peter G.Zarrow ) 所指出的那样: “新词‘国民’( Guomin ) 实际上起到了从‘一国之民’ (a national) 到完整意义上的‘公民’ (a full2fledged citizen) 的过渡作用”[16 ] (P18) .这个提法基本把握了清末民初“国民”的含义。

辛亥革命时期的许多刊物也出现了“公民”一词。“公民”最早出现在古希腊的城邦, 指有权参与政治和分享政治权力的男性自由民。近代的“公民”泛指属于某个国家有权利并履行义务的社会成员。近代西方“公民”注重个人权利与自由。当然, 在实际社会生活中,不同阶级或阶层的的国家成员所享受的政治权利往往是不同的。随着民主制的发展, 选举和被选举的性别歧视和财产限制逐步被取消, 法定的政治权利趋于平等。

在我国, “公民”最早出现在《韩非子。五蠹》中,一是指弃私利而愿为公共利益、国家出力的人。韩非子认为, “就安利而避危穷”是人的本性, 所以“公民少而私人众”[17 ] .二是指朝廷直接控制下的臣民, 谓“君主之民”或“公家之民”[ 17 ] , 这是相对于依附私人地主的农民而言。

鸦片战争后不久, 梁廷楠在介绍了美利坚民主制度时, 就提到了选举“统领” ( 总统) 的“一公之民”[18 ] (P1 —2) .康有为在《大同书》中设想了一个能够解决各国争端并有自己“公地”的“公议政府”, 居住在“公地”上的居民不分男女都是“公民”, 来自各国的“公议员”也可留在“公地”成为“公议政府”的“公民”[19 ] (P 113 —114) .康有为的《大同书》中的“公民”不是古希腊罗马意义上或近代意义上的“公民”, 也不是近代民族国家的公民, 有点类似今天的所谓“世界公民”。

1899 年, 梁启超在他的《国民十大元气论》中说到: “人而不能独立, 时曰奴隶。于民法上不认为公民。国而不能独立, 时曰附庸, 于公法上不认为公国。”[ 20 ] (P62) 以后他又在《论自由》一文中提及“公民”:“凡生息于一国中者, 苟及岁而即有公民资格, 可以参与一国政事, 是国民全体对于政府所争自由也。”[21 ] (P40 —41) 梁启超所指“公民”指的在法律上独立自由权, 在政治上有参与权的国家成员。

清政府推行新政, 康有为积极响应, 写了《公民自治篇》一文。他羡慕西方的公民, “人人有议政之权,人人有忧国之责, 故命之曰公民。人人皆视其国为己之家, 其得失肥瘠皆有关焉。夫家人虽有长幼贵贱, 而有事则必聚而谋之, 以同利而公其患。”[22 ] (P173) .他认为,中国贫弱就在于国人无权, 把国家所有的权力和责任都推到一二个人身上。“故有公民者强, 无公民者弱; 有公民虽败而能存, 而无公民者经败而即亡”[ 22 ] (p174) .他认为, 在民智未开、国会未能遽立的情况下, 可以先开地方议院, 让公民参与地方事物。康有为的公民资格是: “凡住居经年, 年二十以上, 家世清白, 身无犯罪,能施贫民, 能纳十元公民税者。”[22 ] (p176) 康有为要设的“公民”实际上指的是有财产、在地方自治中有参与权的人。

清政府的预备立宪激发了改良派和立宪派的政治热情。如何成为立宪公民是他们宣传的主题。宪政公会出版《公民必读》, 据说风行一时。吉林自治会为“补助宪政, 发人民爱国心”, 还出版《公民报》, 此报后被清政府取缔。这里的“公民”与康有为的基本一致。

综观知识分子对“国民”与“公民”两个概念的使用, 可以看出, 两者的关系为: (一) “国民”等同于“公民”。当时有人把古希腊的“公民”称作“国民”。(二) “公民”是“国民”的一部分。所谓的“选公民”就是依据教育程度和财产状况从所有“国民”中选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

由于当时的大多数知识分子, 对西方政治制度、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宪政和自由主义思想等等还了解得不够全面和深刻, 他们在概念的使用上也不是很清晰, 当时“国民”或“公民”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近代的“公民”。但从其具体内容上看, 基本包含了近代“公民”的因子, 因此, 我们可以说是中国式的“公民”。

“国民”与“公民”概念的普遍流行, 在近代中国社会是极其重要的。过去, 在中国的话语世界中, 到处充斥“臣民”、“子民”、“小民”等字眼; 在人们的内心世界里, 充满着“圣上英明”和“小民岂敢”的崇圣和自贬意识。今天, 部分知识分子终于发现了“国民”或“公民”, 知道了作为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有义务也有权利, 人格皆平等, 这有着划时代的意义。同时, 由于有了“国民”或“公民”这两个浓缩着近代意识的概念, 也为近代思想启蒙提供了方便。

可以说, “国民”或“公民”在中国的流行, 标志着中国思想界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从臣民观念向公民观念过渡的时代。

二、公民权利思想的阐述

权利义务思想是公民思想的核心。有无权利是公民与臣民或国民与奴隶的根本区别所在。当时先进的中国知识分子对国民权利进行多方面的阐述。总的来说, 当时有识之士对于国民权利思想的阐述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 为国民权利辩护

一些知识分子以“天赋人权”为思想武器, 反对专制, 张扬人民权利[ 23 ] (P123 —126) .“天赋人权”很难说是一种科学的理论, 但确实是捍卫人权的一种很有用的理论假设。有了“天赋人权”, 中国知识分子所提倡的国民权利自然就顺理成章了。1902 年逃亡到日本的梁启超思想趋于激进。他曾提出: 权利是人作为人的基本标志, 没有权利的奴隶实质上等同于禽兽; 人要成其为人而不是野兽, 就要把被剥夺的权利夺回来。这实际上是卢梭思想的诠释。他要国民不仅要有国家思想也要有权利思想, “国家譬犹树也, 权利思想譬犹根也。其根即拔, 虽复干植崔嵬, 华叶蓊郁, 而必归于槁亡, 遇疾风横雨, 则摧落更速焉……国民无权利思想者以之当外患, 则槁木遇风雨之类也”[24 ] (P39) .所以他疾呼:

为政治家者, 以勿摧压权利思想为第一义; 为教育家者, 以养成权利思想为第一义; 为私人者, 无论士焉农焉工焉商焉男焉女焉, 各以自坚持权利思想为第一义。国民不能得权利于政府也,则争之; 政府见国民之争权利也, 则让之。欲使吾国之国权与他国之国权平等, 必先使吾国中人人固有之权皆平等, 必先使吾国民在我国所享之权利与他国民在彼国所享之权利相平等。[ 24 ] (P39 – 40) .

从这里可以看出, 梁启超的关于国民权利的某些个别论述已经达到了当时的最高水平, 甚至对今天的中国公民还具有警示作用。中国人, 无论是什么角色, 都要扪心自问: 是否在伸张自己的权利? 是否以权势摧压别人的权利?

权利的实质是保护私利, 成了当时先进知识分子的共识。梁启超说, 他本来对杨朱的“人人不损一毫, 人人不利天下, 天下治矣”的观点深为痛恨, 今天看来则很有道理。“所谓人人不利天下, 固公德之蟊贼, 其所谓人人不损一毫, 抑亦权利之保障也。”梁启超进一步说, “不损一毫”不在于争一毫之利, 而是争一毫之所有权, 争一个人的人格。梁启超还指出, 一人的权利不仅要死守, 更应该去争取。所以他认为, 杨朱还不懂得权利的真相, “彼知权利当保守勿失, 而不知权利以进取而始生”[ 24 ] (P36) .

《权利篇》作者也提出, 权利思想的核心是互不侵害。“人之权利各有畛域, 而不可以互相侵害。倘有大逆不道, 犯天赋人权之公理而无所忌惮者, 则必防御之, 恢复之, 虽力有不敌, 智有不足, 亦必犯百死以相抗, 而勿稍踟躇。”[ 25 ] (P483) .“夫权利思想, 即爱重人我权别之谓。我不侵害人之权利, 人亦不侵害我之权利,设有来侵害我者, 防御之, 恢复之, 不容少须假借, 不准退委辑让, 是权利思想之大旨也。”[ 26 ] (P479 —480) .

在中国古代, 尽管也有些异端公开为私利辩护, 但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还是轻私利。把私利与权利结合起来, 是从20 世纪初年开始。私利应该死守, 应该堂而皇之地去争取, 同时在追求私利时不能互相侵害。这样的观点, 说明了一部分中国知识分子在观念上已经跨进了近代政治文明的门槛。

(二) 用“国民”平等身份解构传统等级秩序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 一直沿袭着士农工商的“四民”排列。尊崇儒学, 使“士”成了“四民”之首, 享有种种法律和社会特权; 农业社会的“重农抑商”国策, 使“农”的社会地位又高于“工商”。在一片实业救国的呼声中, 商业的作用被强调, 商人的地位被提升。1893 年, 有人明确提出, “商之有益于国也, 又在四民之首”[25 ]的论断。商人既然在社会作用上是排在首位的, 那么商人的社会价值就应该受到肯定。他们说:“士农工商, 四大营业者, 皆平等也, 无轻重贵贱之殊。”[27 ]这种平等关系不单因商业作用的凸显而缘起, 也因大家都有共同的身份———“国民”而获得, “窃闻国家兴亡, 匹夫有责。天下虽分四民, 而士商农工具为国民之一分子……而实行之力, 则商界是赖。”[ 28 ] (P 732)

随着民族危机的加深、西学的进一步传播以及兵役制改革, 在社会舆论中出现了“士农工商兵”的排列。尽管“兵”被列在“士农工商”之后, 但却意味着,“兵”被边缘化倾向已开始扭转。严复甚至要用“兵”替代传统的“士”, 提出“兵农工商”的新“四民”结构。随着20 世纪初年“军国民”思潮的兴起, 军人的地位发生了根本的转变。

既然大家都是国家的一分子, 就不能以人的职业来分尊卑等级,“士农工商兵”同为“国民”都是平等的,甚至娼优作为“国民”组成部分也有其平等的权利; 就不能以权力大小来分等级, 君臣是平等的, “若夫上对君, 下对细民, 均处一律之地位, 无稍差异, 此平等也”[ 29 ] 、[ 14 ] ; 就不能用性别来定尊卑, 妇人作为国民一分子, 同样也有不可剥夺的权利。

尽管在民众的心理上还存在着尊卑贵贱的等级观念, 在现实的生活中还存在许许多多不平等, 但平等观念的引入, 则是化解社会不平等的第一步。

(三) 具体阐述了国民权利的内容

甲午战争前, 先进的中国知识分子虽然也讲民权,但总体上是不系统的, 空泛的, 没有全面提出“民”应有各种权利。甲午战争到戊戌变法期间, 改良派输入了西方的天赋人权论、社会契约论、自由、平等、博爱等思想。但康有为在阐述民权思想时, 总是摆脱不了“西学中源说”并把道德意义上的“民本”与制度上的民权混为一谈; 同时, 他在《大同书》所谈及人的各种平等权利过于理想化, 难以操作。谭嗣同猛烈抨击了三纲五常, 提出了人的自主之权和君臣民、父子、夫妻的平等思想, 但他的评判基本上是道德上的, 而不是法权意义上的。戊戌变法失败后, 尤其新政开始后, 流亡或求知于“东洋”的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对西方的各种政治体制和公民权利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开始为中国人伸张公民权。梁启超在其《新民说》中已经提及了国民的生存权、选举权、集会结社权、信仰自由权、言论出版自由权等等。邹容在《革命军》中提出: 全国无论男女都是国民; 凡国民, 无论男女一律平等, 无贵贱之分; 国民有选举议员的权利; 言论、思想、出版自由; 当政府侵犯国民权利时, 国民有推倒政府的权利; 全国男子有军国民的义务; 有效忠于新建国家的义务; 有承担国税的义务; 等等。

陈天华1905 年写了《国民必读———奉劝一般国民要争权利义务》一文, 用极其通俗的语言详细介绍了国民应有的各项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陈天华把国民的权利归结为如下几种: 政治参与权、租税承诸权、预算决算权、外交参议权、生命与财产权、地方自治权、言论自由权、结会自由权等。用专门的一本书来介绍国民的各项权利义务, 是中国历史上头一次。陈天华的《国民必读》是中国最早最全面的公民权利意识启蒙的通俗读物。去掉那些已成为历史的陈述, 陈天华的《国民必读———奉劝一般国民要争权利义务》类似于今天的“公民必读”。

(四) 张扬国民的“自由”

严复是最早全面阐述西方近代自由思想的知识分子, 但他认为中国人素质低下, 还不能享有西方人的自由。到了20 世纪初年, 一些知识分子则开始为中国人伸张自由权。

梁启超曾热烈呼唤过自由。“自由者, 权利之表征也。凡人所以为人者有二大要件: 一曰生命, 二曰权利。二者缺一, 时乃非人, 故自由者亦精神界之生命也。”[30 ] (P 45) 他把自由分为四个方面: 政治自由、宗教自由、民族自由、经济自由。政治自由又可进一步分为三个方面: 平民对于贵族而保其自由, 国民全体对于政府而保其自由, 殖民地对于母国而保其自由。梁启超认为, 中国也有不少“自由”, 然而这些只是自由之俗, 是官吏不禁的结果X .官吏之所以不禁,不是尊重人权, 而是政术拙劣, 事务废驰。一旦官吏禁止, 自由便消失得无影无踪。梁启超认为, 这与西方有重要的区别: 西方的自由操纵在国民的手中, 是国民不可剥夺的权利, 而中国的自由则系于官吏手上, 是一种奴隶的“自由”。在他看来, 摆脱奴隶状态的根本标志是获得自由,“自由者, 奴隶之对待也。”[21 ] (P40) 他认为,自由适用于全人类, “自由者, 天下之公理, 人生之要具, 无往而不适用者也。”[ 21 ] (P40) 自由有真假之分, 有全偏之分, 有文明与野蛮之分。我国民如要永享完全文明的真自由, 就应该知晓自由的真谛。梁启超认为, 真正的自由首先是思想的自由。思想自由是“凡百自由之母者”, 没有思想自由是“仅有形质界之生命, 而无精神界之生命。”所以“今日欲救精神之中国, 舍自由美德外, 其道无由。”[ 30 ] (P46) 为此, 他积极鼓吹学派并立和百家争鸣, 反对权势者对学术的左右和定“一尊”。

1903 年发表在《浙江潮》上的《法律上人民之自由权》列举了人民法定的种种自由权利: 住居及移转之自由、身体保全之自由、住所安全之自由、书信秘密之自由、集会结社之自由、思想发表之自由、所有权之自由、信教之自由。以上所列出的种种自由权, 对于今天的大多数中国人已经是一种常识(尽管在实际上未必有保障) , 但对一百年前的中国人来说, 则是一种全新的观念。文中还明确提出了国家有保护人民法定自由权利的义务: “盖自由权之实质范围, 无不由法律规定而成个人对国家之自由。经国家之承认而成为法律上之自由, 故特载于神圣不可侵犯之宪法。苟其国家宪法一日不亡, 即人民之自由权利一日不灭。盖国家负不可侵犯之义务者也, 夫权利而谓国家对之而负义务, 非权利而何欤?”[31 ]保护人民的自由权是国家的义务, 这样的命题有着极为重要的历史意义。几千年来, 臣民只对国家(实质是朝廷) 尽义务, 而不敢伸张权利; 而今天, 却把这个观念倒了过来, 公民的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保护公民的权利才是国家的根本义务。

当时, 有人把有自由的国家称作文明国, 把没有自由的国家称作野蛮国。“文明宪法上定有条例, 许人民以三大自由, 所谓言论自由、思想自由、出版自由, 此三大自由权, 唯文明国人民完全无缺, 野蛮国人民则无之。”[32 ] (P373) 《论政府之所谓要务》一文指出: 政府的原动力在于公民的意愿。“公民之思想不可一日遏, 政府既不获表其同意, 则人民之对于政府不能不发出许多之舆论。以此舆论浸于全国, 则代表舆论者则曰报是。报者唯一之政敌也。此欧洲各国文野过渡之时代, 无不经此一级。夫时势者至无定也。舆论虽所以造时势, 而亦赖时势以为转。故报纸, 立于政府与公民之间, 其方针按时而指拨。以文明国之程度而论, 政府之出发, 且视报纸以为监督。非报纸可以监督政府也, 报纸所以代表舆论者也。故人民与政府之能合与否, 当视政府之处置报纸之法以为断。”[ 33 ]

有自由就必有限制, 这一点, 当时的知识分子也意识到了。梁启超已经提出, 自由要以服从为条件。当然这里“服从”不是服从强权、私人命令、少数人之专制, 而是服从公理、公定之法律、多数之议决。前者是中国人的服从, 后者是西方人的服从。所以中国人因服从而成为奴隶, 西方人因服从而成为主人[ 34 ] (P12 —16) .梁启超这里可谓讲到点子上了。

经过清末知识分子的宣扬, 自由———这个中国人历来忌讳的东西, 终于有了她的地盘。可以说, 中国了解自由, 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五) 初步形成了权利义务统一观

权利与义务始终不可分离, 这是当时知识分子的共识。在中国近代史最早的法学刊物———《政法学报》上, 就有人指出:

彼徒知有权利者, 则无协助之公共心,是谓放弃公德; 而徒知有义务者, 则无自营之独立心, 是谓放弃人权。夫公德所以维系社会之组织, 而人权所以保卫社会之分子,二者之作用虽不同, 而于存立社会则一致。苟放弃其一者, 则社会之秩序安有不破坏乎?吾人既知权利义务之不可偏废, 则于法律之重要, 自不言而喻, 盖权利义务之实行, 非藉法律之强制力则不能必公众之遵守也[ 35 ] .

《权利篇》的作者指出:

有权利始能有义务, 无权利即不能有义务; 爱权利即重义务之本, 不爱重权利决无重义务之理。芸芸国民, 无爱重义务之念,我对人民也放弃其义务, 人对我也亦放弃其义务。举国相率而弃其义务, 欲其国之隆昌也, 何异缘木求鱼![ 26 ] (P480)

梁启超一再告诫人们, 权利义务是不可分离的,“人人生而有应得之权利, 即人人生而有应尽之义务,二者其量适相均。”[36 ] (P104) 他认为, 那些拥有更多权利的人应该是尽了更多的义务, 如果不是这样, 则权利便是来之“不正”。他认为, 中国人不仅权利思想薄弱, 其义务思想也很缺乏。不纳税, 不服兵役就是中国人无义务思想的表现X .所以,“今吾不急养义务思想, 则虽日言权利思想, 亦为不完全之权利思想而已。是犹顽童欲勿劳而又贪父母之养也, 是犹惰佣不力作而欲受给于主人也。”[36 ] (P107) 陈天华在《国民必读》中主要介绍了国民的种种权利, 但也提出, 纳税、当兵、买国债也是公民应该尽的义务。当然, 当时关于公民的权利义务还处于理论探讨阶段, 对各种公民权利义务的认识还够明晰。诸如公民的隐私权、财产自由权、受教育权以及相应的义务等等还未提出来。

(六) 认识到“仁政”与民权背离

梁启超认为, 儒家对君王道义上的感召、利害上的晓导, 不能有效地使君王履行义务, 不能禁绝君王作恶。中国数千年政体是儒其名而法其实。梁启超说:“夫有权之人好滥用其权也, 犹虎狼之嗜人肉也, 向虎狼淳淳说法, 而劝其勿食人, 此必不可得之数也。”[37 ] (P55) 如何才能使君王不滥用权力? 如何才有真正的“仁政”?“曰不可不钳制之以民权。当其暴威之未行也, 则有权以监督之; 当其暴行之方行也, 则有权以屏除之; 当其暴威之既革也, 且有权以永绝之。如是然后当权者有所惮、有所缚, 而仁政之实乃得行。”[37 ] (P55) 梁启超并未否定儒教的某些人民性倾向, 如“汤武革命”、“顺天应人”、“诛一夫”等等, 但他认为, “革命”、“诛杀”并不能禁绝“前虎退, 后狼进”的历史循环现象。要使虎狼不吃人, 只有立宪政体; 要使虎狼踪绝, 只有立共和政体。仁政是人民监督出来的, 而不是君王良心发现的结果, 梁启超的看法可谓真知卓见。可惜梁启超没有把他的思想贯彻到底, 他的思想经常在变动中, 对儒家思想的态度也常自相矛盾。

关于“仁政”与民主政治的关系, 有篇名叫《公法上之人格》的文章做了明确的回答: 仁政与民主政治绝然不同。仁政, 国民没有权利; 民主政治, 国民有权利。因此, 昔日的“仁政”、“王道”不可能治理今天的天下。他说:

先王之仁政, 一则曰保民, 再则曰牧民,盖古昔之天下, 以一人君临万民, 一怒而诸侯惧, 安居而天下熄, 万民之性命, 系于一人之喜怒。一人而行仁政, 则兆民安之; 一人而行暴政, 则百姓皆倒悬。故蚩蚩之氓,惟举首而望仁君, 磬香而祝郅治, 无所谓参政, 更无所谓权利。[ 38 ]

严复在《政治讲义》中, 明确提出, 自由的对立面是干涉, 只要对民过分的干涉, 不管是暴虐政府还是“父母政府”, 民都是奴隶。他说: “盖使其民生逢仁爱国家, 以父母斯民自任, 然而耕则为定播获之时, 商则为制庸赢之率, 工则与之以规矩, 士则教其所率由, 其于民也, 若纟强负而绳牵之, 毫末无所用其发己之志虑。嗟呼! 此在中国或将奉其上以神明父母之称, 以其身所遭, 为千载一时之嘉遇。顾彼西民则以如是之政府, 为真夺其自由, 而己所居者, 乃真无殊于奴隶。”[39 ] (P1283) .严复的这种思想在中国历史上可谓前无古人。

“仁政”是不给臣民权利单凭君王发善心的人治,讲公民权利就必然要实行法治。在法治社会中, 国民的权利义务是“公定”的、法定的, 而不是恩赐的、“钦定”的。依照公定的法律治理国家就是法治国家。在法治社会中, 公民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不是仰赖所谓“明主”的开恩。这100 年前的观点, 在今天还有启迪的作用。

可以说, 在清末, 西方近代关于公民的权利义务思想基本上被先进的中国的知识分子所接受。当然, 先进的中国知识分子在介绍西方的公民权利时, 也体现了中国传统和时代的特色甚至包含着明显的局限。

辛亥革命时期大部分知识分子主张国家是全体国民的国家, 并由此推出参政权是国民的基本权利, 甚或是最重要的权利。陈天华要求国民: “把政治思想切实发达起来, 拼死拼命, 争这政治参与权, 不要再任做皇帝、官长的胡做乱为, 把中国弄得稀糟, 这是争权利的第一项。[ 40 ] (P184) 《云南》的一篇文章指出: ”公民权之最重者, 参预代议之事, 即有选举被选举权, 一也。参预裁判之事, 即陪审及充当裁判僚属之权, 二也。法律之规定而为各种官吏之权, 三也。于地方行政, 而有参预自治之权, 四也。“[41 ]由此可见, 当时知识分子心目中的公民权与西方近代侧重财产权(在西方自由主义者看来, 财产权是个人自由的基础) 的公民权有所不同。参政权固然重要, 但作为一个公民不仅有”公权“也有私权, 清末知识分子显然在这个方面有所疏漏。

清末知识分子由于对建立什么样的国家意见不一,革命派中的一些人甚至要把满族人排除于新国家的“国民”之外, 认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他们对满清专制政府的仇恨是可以理解的, 但这种狭隘的种族主义则是不可取的。

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以及中国社会的复杂性, 也使一些知识分子对公民权的理解和在中国实现程度的认识经常变化。比如, 在传统社会中, 中国人有没有自由, 与西方人相比, 其自由度是多还是少, 能不能给中国讲自由, 中国的国民程度能否适合民主共和国政体抑或君主立宪政体, 诸如此类的问题, 经常争论不休, 有些人的观点也常常前后不一致。中国国民程度低下, 不适合于民主政体的舆论, 为袁世凯的强权乃至复辟提供了口实。

最后要说明的是, 初步接受公民权利思想的只是少数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 多数下层民众并未受到公民权利思想的熏陶; 同时, 知与行总是有距离的, 要把公民思想变为公民的行动, 不要说那个时代, 就是在今天,都是不易的。

三、国权与民权之间

尽管在20 世纪初期, 先进的中国知识分子已经有了初步的公民权利自由观念, 但由于中国的特殊情况,他们的权利自由观还是很不彻底的。在批判旧世界时,他们很激进, 但面对中国的现实, 在进行制度设计时,他们又不得不持审慎态度。是人民主权还是国家主权,国民是以权利为本位还是以义务为本位, 个人自由与国家自由何者为重, 他们总是动摇不定, 并最终倒向后者。

康有为提出, 中国要富强就要实行地方自治, 而要实行地方自治就要设“公民”。他的《公民自治篇》写到“凡既为公民有四益: ”爱国心日热“、”恤贫之举交勉“、”行己之事知耻“、”国家之学开智。“[22 ] (P175) 可见,康有为所理解的公民权利, 并不是从人权角度出发, 而是从国家利益出发, 给部分人公民权成了兴国权的手段, ”人人有议政之权“是为了唤起”人人有忧国之责“。

梁启超在逃亡日本期间一度倾向于人民主权说, 肯定过卢梭的自由和契约思想。1903 年春, 他去了一趟美国后, 发现美国是在自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国家, 其公民有强烈的权利意识和合作精神; 而在美国的华人只有族民资格而无市民资格, 只有村落思想而无国家思想。生活在美国的华人尚且如此, 就更别提未跨国门一步的中国人了。于是, 他得出这样的结论: 美国的制度设计和价值理念不适合于中国。从那时候起, 他开始赞成伯伦知理的国家理论。依据伯伦知理的国家理论, 国家主权在于国家本身, 国家有最高的本质和最根本的目的, 人民只是国家的工具, 当国民的私利与国家的集体利益冲突时, 国民就应该为国家做作出牺牲。因此, 国家是第一位的, 而个体的公民则是第二位的[ 42 ] (P88~89) .

梁启超也没少谈国民的自由, 但最让他魂牵梦绕的是国家的自由。他指出: “自由云者, 团体之自由, 非个人之自由也。野蛮时代个人之自由胜, 而团体之自由亡; 文明时代团体之自由强, 而个人之自由减”[21 ] (P44 —45) “团体自由者, 个人自由之积也。人不能离团体而自生存。团体不保其自由, 则将有他团焉自外而侵之压之夺之, 则个人自由更何有也。譬之一身, 任口之自由也, 不择物而食焉, 大病浸起, 而口所固有之自由亦失矣。”[ 21 ] (P46) 所以, 现在最要紧的是争国家的自由。梁启超也常强调国民或公民政治参与的自由, 但政治参与的自由在梁启超那里主要是国民为国家的强盛出力。这样, 梁启超的自由实际上是民族的、集体的自由。正如张灏所说: “个人的自由在梁的自由思想中即使有, 也是微不足道的。”[ 43 ] (P143)

梁启超还糅合了社会有机体理论和达尔文主义来为他的整体主义、国家主义辩护。他一方面认为, 要让个体强壮, 就要让个体彼此竞争; 但另一方面, 他又认为内竞可能导致整体利益受损, 使整体失去竞争力, 以至于在与其它整体对抗中而被淘汰。因此, 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都是对国家整体有害的。梁启超看来, 国民的权利意识固然重要, 但首要的还是要具备国家意识、公德意识、义务意识、合群意识。只有这样, 国家才能在民族帝国主义时代生存下来, 国民也才能最终生存下来。

革命派表面上始终鼓吹人民主权, 他们高喊“不自由, 毋宁死”的口号, 但面临民族危机和国民程度低下的现实, 又不得不收起自由的翅膀。陈天华讲自由, 但又怕被人误解为无政府主义, “吾侪求总体之自由者也,非求个体之自由者也。以个人之自由解共和, 毫厘而千里也。共和者亦为多数人计, 而不得不限制少数人之自由, 且当利未见害未形之时, 自非一般人所能分晓, 于是公举程度较高于一般人者为代表, 以兴利于未见, 除害于未形……。惟欲求总体之自由, 故不能无对于个人之干涉。”[44 ] (P208) 满清政府对个人干涉甚多, 但这种干涉不是为了“总体之自由”, 而是为私人的目的, 且这个“戎狄豺狼, 不可亲也”, 因此必须有汉族的政府来求“总体之自由”。

孙中山提倡民权主义, 自然赞成国民拥有集会、结社、言论、信仰等项自由。但他往往也从中国固有的自由含义, 即随心所欲、放荡不羁、一盘散沙等含义来理解自由。出于民族主义考虑, 他一再提出国家和民族的自由高于个人的自由。

关于国民与国家的关系, 《国民教育》一文的观点很有代表性。作者认为, 国民教育的要点是:“ (一) 国民云者, 当以国为家, 以民为身也”; “ (二) 国民者,当以国为机, 以民为汽也”; “ (三) 国民云者, 当以民为矢, 以国为的也”; “ (四) 国民者, 当以民为积, 以国为界也。”[45 ]

作者提出: 生存与优胜劣败的时代, 是国与国的较量, 为了保全一身、一家、一社会, 就首先必须保全国家, 因此, “教育者, 必使人人有‘国’字印于脑中, 而日思所以保全之。”[45 ]如果说在个人自由与国家自由的对立统一中, 西方近代的政治文化以个人为基点, 而中国则以国家为基点。这种价值选择是由民族危机的历史背景所决定的。不过, 不适当地抬高国家利益, 强化国家权力, 使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没有法定的界限, 公民的个体利益和自由长期没有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障, 则不仅对公民来说是不幸的, 富强的愿望也会化为泡影。

[参 考 文 献]

[1 ] Joshua A. Fogel and Peter G. Zarrow , IMAGINING THE PEOPL E Chinese Intellectuals and the Concept Of Citizen2ship. 1890 – 1920 [M] . New York : M. E. Sharp , Inc , 1997

[2 ] 刘泽华。 论从臣民意识向公民意识的转变[J ] . 天津社会科学, 1991 , (4) .

[3 ] 梁景和。 清末国民意识与参政意识研究[M] . 长沙: 湖南教育出版社, 1999.

[4 ] 严昌洪。 “国民”之发现—1903 年上海国民公会再认识[J ] . 近代史研究, 2001 , (5) .

[5 ] 张灏。 梁启超与中国思想的过渡[M] . 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 1993. 胡代胜。 论梁启超资产阶级公民意识[J ] . 政治学研究, 1988 , (1) .

[6 ] 马小泉。 地方自治: 晚清新式绅商的公民意识与政治参与[J ] . 天津社会科学, 1997 , (4) .

[7 ] 刘建清。 公民意识、政党与近代中国社会, 近代中国社会、政治与思潮[C] . 天津: 天津人民出版社, 2000.

[8 ] 熊月之。 中国近代民主思想史[M] .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6. 耿云志。 西方民主在近代中国[M] . 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 2003.

[9 ] 昭公十三年, 左传卷二十四[M] .

[10 ] 词源[M] .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77.

[11 ] 梁启超。 论近世国民竞争之大势及中国前途[A] . 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四[M] . 北京: 中华书局, 1989.

[12 ] 梁启超。 论国家之思想[A] . 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四[M] .

[13 ] 说国民[A] . 张木丹, 王忍之编。 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 第1 卷(上) [C] . 北京: 三联书店, 1960.

[14 ] 汪精卫。 民族的国民[A] . 张木丹, 王忍之编。 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 第2 卷(上) [C] . 北京: 三联书店, 1963.

[15 ] 刘泽华。 论从臣民意识到公民意识的转变[J ] . 天津社会科学, 1991 , (4) .

[16 ] Peter G. Zarrow. Citizenship in China and the West [A ] . Joshua A. Fogel and Peter G. Zarrow. IMAGININGTHE PEOPL E Chinese Intellectuals and the Concept Of Citizenship , 1890 – 1920 [M] . New York : M. E. Sharp ,Inc , 1997.

[17 ] 韩非子。 五蠹[M] .

[18 ] 梁廷楠。 合省国说, 海国四说[M] . 道光年间刻本。

[19 ] 康有为。 大同书[M] . 郑州: 中州古籍出版社, 1998.

[20 ] 梁启超。 国民十大元气论[A] . 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M] .

[21 ] 梁启超。 论自由。 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四[M] .

[22 ] 康有为。 公民自治篇[A] . 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 第一卷(上) [C] .

[23 ] 参见拙著。 告别臣民的尝试———清末民初的公民意识和公民行为[M] .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24 ] 梁启超。 论权利思想[A] . 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四[M] .

[25 ] 中西商问答[N] . 申报, 1873 – (闰) 1 – 21.

[26 ] 权利篇[A] . 张木丹, 王忍之编。 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 第1 卷(上) [C] . 北京: 三联书店, 1960.

[27 ] “悲时客”。 贵业卑业说[N] . 大公报, 1902 – 11 – 20.

[28 ] 汪敬虞编。 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 第2 辑(下) [ Z] . 北京: 三联书店, 1957.— 87 —。 1994-2008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29 ] 为外人之奴隶与为满洲政府之奴隶无别[J ] . 童子世界, 1903 , (24) .

[30 ] 梁启超。 十种德性相反相成义[A] . 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五[M] .

[31 ] “支那子”。 法律上人民之自由权[J ] . 浙江潮, 1903 , (10) .

[32 ] 丁守和, 主编。 辛亥革命时期期刊介绍Ⅱ [M] .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82.

[33 ] 论政府之所谓要务[J ] . 国民日报汇编。 第3 集。

[34 ] 梁启超。 服从释义[A] . 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十四[M] .

[35 ] 亚粹。 论法治国[J ] . 法学报, 1903 , (1) .

[36 ] 梁启超。 论义务思想[A] . 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四[M] .

[37 ] 梁启超。 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A] . 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七[M] .

[38 ] 泷川。 公法上之人格[J ] . 法学报, 1903 , (5) .

[39 ] 严复: 政治讲义[A] , 严复集第5 册[M] . 北京: 中华书局, 1986.

[40 ] 陈天华: 国民必读[A] , 陈天华集[M] . 长沙: 湖南人民出版社, 1982.

[41 ] 侠少(吕志伊) . 国民的国家[J ] . 云南, 1908 , (13) .

[42 ] 梁启超。 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A] . 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十三[M] .

[43 ] (美) 张灏。 梁启超与中国思想的过渡[M] . 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 1995.

[44 ] 陈天华。 论中国宜改创民主政体[A] . 陈天华集[M] .

[45 ] 国民教育[J ] . 湖北学生界, 1903 , (3) .

昝爱宗:上海报社领导真没文化

2009年2月4日,上海新民晚报在其社区版B6“闲话”版刊登《新英雄闯荡上海滩,不限户籍个个精英》一文,提及“说上海话是没有文化的表现”,不料激起一些不宽容的上海小市民的愤怒,认为严重伤害了上海人的感情,于是纷纷到各大论坛发帖要求该报道歉,最后导致作者李大伟被“人肉搜索”,报社编辑被停职。

最早这个消息是香港明报披露的,很快在互联网上传播放大。2月7日《成都商报》追踪报道称,这句话旋即成为导火线引起了上海网友的不满。由于该文章发表在上海某报纸上,网友们很快就将矛头指向了该报社。更有网友透露,这篇文章甚至引起了上海一些退休领导的不满。

在中国,有一大怪是,什么东西都可以政治化,什么事情背后都有退休领导干涉,就连说说上海人“说上海话是没有文化的表现”也不许了,这样的政治化真是差劲的政治化,真的证明了上海退休领导和上海报社领导真的没文化。

讲一个故事,有次我在街头等绿灯,一行人闯红灯,我看到那年轻交警对那人说“你有文化没有”,我认为此说比说“你不文明”有用,非常妥当,因为成年人闯红灯不是不文明的表现,而是没有文化的表现。有关不文明的教育早在幼儿园时期就结束了,成年人也不是幼儿,为什么还要继续文明不文明的教育呢?只能说,现在为什么一些坏事、怪事出现,不是行为人的不文明,而是行为人的没有文化。比如新民晚报发表的杂文,就是作者的一个言论自由,作者和编辑毫无过错,为什么要道歉和停职呢?上海报社领导大兴文字狱,以过时的整人的标准来对待编辑,是想说明什么呢?

我看没有文化的真的是上海新民晚报的领导,而不是编辑。有毛病的是上海那退而不休的干涉言论自由的某领导,而不是写杂文的作者。套用作者大伟的话延伸说,“新上海人”,办公大楼里最多,都说普通话,说上海话是没有文化的表现。那些旧势力的代言人,只顾整人,不宽容言论自由,大兴文字狱,无论是否说上海话,都是没有文化的表现。

至于那倒行逆施的上海某退休领导,无论是其权贵势力有多大,我都要说,打击言论自由的,都要被历史记账的,谁也别例外。若干年前,上海有位叫卫慧的作家,发表一部畅销小说《上海宝贝》,也是被某个退休领导胡说八道给禁了的,可这一禁就把坏事变成了好事,卫慧扬名海内外,其作品被翻译日文、英文等多种文字,中国内地盗版市场庞大,海外港台等地处处热销,那处处使“阴损招”的退休领导,想开历史倒车,最后证明是失败的。现在,也是一样,上海新民晚报编辑没错,作者更没错,而上海那些试图揭别人丑的某些领导,却是掀开了自己的羞处,最后丢了自己的人,又使其历史上多了几处污点。

傅国涌:公民代替侠士:梁羽生走了

[此文在《南方周末》09年2月5日发表时有删节,这里是全文]

1924年出生的梁羽生走完了他在尘世的全程,在遥远的悉尼。此刻,我脑中首先跳出来的却是少年时代初读他的《七剑下天山》,迄今仍念念不忘的开篇那首词:

“笑江湖浪迹十年游,空负少年头。对铜驼巷陌,吟情渺渺,心事悠悠!酒冷诗残梦断,南国正清秋。把剑凄然望,无处招归舟。
明日天涯路远,问谁留楚佩,弄影中洲?数英雄儿女,俯仰古今愁。难消受灯昏罗帐,昙花一现恨难休!飘零惯,金戈铁马,拼葬荒丘!”

二十几年来,这些句子一直在我的生命深处不时地浮现。我虽未见过梁羽生,但从小熟读他的作品,包括武侠和文史小品,七、八年前因为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之约,为那套“中国现代作家传记丛书”写一本《金庸传》,在收集材料时对梁先生的生平也颇有留意,在心理上有一种近在咫尺的感觉。作为新派武侠小说的开创者,他和金庸共同把这个形式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成为两座并峙的高峰。虽然金庸多次说武侠小说只是“娱乐性的东西”,“没有崇高的社会目标”。梁羽生在1980年3月甚至这样说:“我本来是从事文史工作的,以偶然的因缘,写上武侠小说,不知不觉,在刀光剑影之中,已是浪费了将近三十年的光阴了。”但凭心而论,他们的武侠作品确已超越了单纯的打打杀杀,在娱乐性当中赋予了许多历史的和人性的因素,将爱恨情仇、江湖庙堂、生生死死都演绎得曲折有致,不能说是“浪费”。擅长旧体诗的他曾以一首新诗来阐释对武侠作品内涵的理解:“正派侠士只是理想的梦幻/但我相信那会是真实的存在/因为我在现代年轻人的身上/看到侠士的襟怀/因为他们善用自己的幻想/不是依靠别人的脑袋/如侠士之敢于傲视世界”。在“不是依靠别人的脑袋”这一句,我们可以隐约体会他对笔下侠士的一种期待和寄托。

对于他们的武侠小说,如果放在文学史的角度来评价,确实不宜过高。而从文化史的角度,则具有别样重要的意义,作为20世纪50年代后出现的一个文化现象,他们立足香港的创作,在两岸三地和整个华人世界风靡数十年而不衰,最初的用意虽是娱乐,却在不经意间保存了中国传统文化的血脉,他和金庸也因此成为创造了一个时代的人,在文化上的影响要大于许多文学成就高过他们的作家。这也是20世纪中国历史和文化命运造成的特殊结果。当时大陆几乎完全禁止出版武侠小说之类的通俗娱乐作品,进入一个全面意识形态化的时代,海峡对岸也处于长期的戒严时代,对文化有诸多压制和禁区,源远流长的武侠文化只能借助小小的香港才能保存下去,他们恰逢这样一个时代,并且抓住了这个时代,这是他们意料之外的收获。

从根本上说,包括他和金庸在内的武侠作品之所以如此受欢迎,我有一个看法,在漫长的专制中国,我们的文化几乎就是为帝王服务的,可以称之为帝王文化。作为补充,产生出两个支流,清官文化和侠文化,中国人无法想象以制度安排来解决社会不公,就把希望寄托在清官和侠客身上,这是侠文化产生的深层原因。只要中国没有完全跨入现代社会,侠文化就是许多中国人心中的一贴精神安慰剂,可以满足人们潜意识里寻求公平、正义的欲望。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正是他们两人将侠文化发扬光大,在他们笔下,那种萦绕不去的家国情怀,以及对公平、正义这些价值的肯定和张扬,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汉语读者的内心需求。

和“查良镛”被“金庸”淹没了一样,他的本名“陈文统”也为“梁羽生”这个笔名所遮掩,他自己更重视的《笔照六花》等文史小品更是为他的煌煌三十五种武侠作品所淹没,比他写武侠更漫长的报业生涯也被读者所忽略。说到底,最终他被那么多人铭记就是因为《七剑下天山》、《萍踪侠影录》、《云海玉弓缘》、《绝塞传烽录》这些作品,和他创造的凌未风、张丹枫、金世遗这些人物形象。

他和金庸的教育、爱好、身世、命运也有许多的相似处,金庸是读国际法的,他在岭南大学读的是经济系,在1949年前后的时代剧变中,他们都在香港《大公报》系统工作,他们都痴迷于下棋,都有很深的文学素养,很强的驾驭汉语的能力,金庸受西方文学的影响更多,文字也更有魅力,而梁羽生的古典文学造诣更高,他自填的那些词,读来慷慨、苍茫,回肠荡气,有打动人心的力量。他们先后开始在报纸上写武侠小说,共同开创了武侠文化的新时代。还有一点,他们的父亲同在1951年被“镇压”,1986年,《团结报》发表题为《梁羽生之父恢复名誉》的报道,其中说,香港《大公报》撰述员、新派武侠小说家梁羽生的父亲陈信玉,于1951年在广西蒙山县被“错误‘镇压’,梁父之死实属冤枉”,予以平反,恢复名誉。这则姗姗迟来的消息曾令他悲喜交加。

与金庸不一样的是,他虽然长期在左派报纸就职,却与政治保持了相当的距离,而且始终对经商没有兴趣,有人劝他像金庸那样自己办报,他没有接受。在香港,他过的是相对平淡的生活,就是在名声鼎盛时期,也保持着平常的心态。据说他最欣赏的是柳永的这句词:“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从1954年发表《龙虎斗京华》到1983年写完最后一部《武当一剑》,三十年间,武侠小说创作成为他安身立命的根本,1987年退休一年后,他就悄然移居海外。可以说,他是个传统文人,喜欢“短锄栽花,长诗佐酒”的闲适生活,一生保持了文人的清高和骨气,自称“名士气味甚浓”。即便退隐江湖,也退得干净利落,在平静和安详中安度余年,并在1994年正式皈依基督教。这样的澹泊,是一再宣称退出江湖的金庸所没能做到的。

作为基督徒,2009年1月22日这个日子对于梁羽生来说,不是死亡之日,而是永生之期。他的离开同时也是一个象征,标志着一个时代的落幕。尽管他的作品今后还会有人去读,但是,武侠小说的黄金时代注定是一去不复返了,我们面对的是一个靠公民、不靠侠士的新时代。

2009年2月1日

杨恒均:纪念梁羽生:天堂里也有很多、很多你的读者

上次回到悉尼,悉尼作协的副会长张晓燕女士告诉我,梁羽生先生的身体很不好,问我去不去看一下。我是梁羽生的读者,也知道他在悉尼,但他年岁已高,很少参加活动,我又来去匆匆,竟然没有见过他。听晓燕说住在养老院的梁羽生身体每况愈下,我心里咯噔一下,想到如果这次不去拜见这位大侠,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了。于是约了澳大利亚华人文化界的大佬级人物何与怀博士一起,前往悉尼西区的一家华人养老院看望梁老。

梁老由于上次回香港时中风,之后一直瘫痪在床,见到他时我有些吃惊,因为他脸色看上去还可以,至少对于一个瘫痪在床的84岁的老人来说,还算不错的。

梁老看到有人来看望他,很开心的样子,我说,我是你的读者,他听后就更加高兴了。

然而,聊了不到一会,就感觉到梁老身体很虚,有时要眯上眼休息一小会才能继续谈话。害怕打搅梁老太久,我们几次想告辞,但都被梁老没有说完的话挽留了。看到梁老很开心的样子,我们也不忍马上离开。

其实,我专门去看梁老,还有我自己的小算盘,我很想知道象梁老这样的前辈在晚年都读些什么书(或者建议我们读些什么书),以及他在想些什么。如果有可能,我还想听一下这位一代武侠小说的宗师是否能够给我这个后进一些建议。毕竟,虽然我现在写时评比较多,但我仍然想写小说,一种能够象梁羽生大师所写的那种吸引了成千上万读者的小说。

梁羽生先生早年写了很多武侠小说,只是这些年隐居了,很多年轻人都不知道他在哪里,近况如何。那次看完梁老后,我写了一篇短文介绍他,很多读者来信谢谢我介绍梁老情况,并请我下次见到梁老时一定代为转告他们的问候——他们都是梁先生的读者,有很多是“粉丝”。

没想到,我没有机会代他们转告对梁先生的问候了,梁羽生大侠于一月二十二日离开了人间,终年八十五岁。

在我上次写的一篇短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容梁老的状态,“这位老人已经在天堂的门外徘徊”。据说一位梁羽生先生的学生对我文章中的这句话提出了异议,我可以理解。按照中国人的习惯,这句话暗示了老人家的离开,有些犯忌了。然而,我当时之所以写这句话,却完全是在梁羽生先生身边切身感受到的。

见到梁羽生这样的武侠大家,和当代的文学大师,我这个后辈一定有很多事情想知道。但我当时最想知道的却是梁老在人生的最后阶段都看了些什么书,以及思考些什么问题。

值得欣慰的是,一见到梁羽生大侠,这两个问题就解决了一半,通过一个小时的交谈,另外一个问题也基本搞清楚了。

在梁羽生先生的床头柜上,除了简单的纸巾之类的生活用品之外,整整齐齐地放着两本书,一本是几乎翻烂了的《唐诗选注》,一本是《圣经》。和梁羽生先生合影后,我特别把镜头对准了床头的这两本书,拍下了这张照片。

 

(梁羽生先生最后翻阅的两本书)

那本《唐诗选注》是梁羽生先生翻烂的,但聊天中,我立即感觉到他其实完全不用再翻阅这本唐诗了。他曾经把这本唐诗拿给晓燕女士,让她随便翻一页,报一个唐诗的名字,然后他就能够一字不差地背下来。让比他年轻将近半个世纪的我们目瞪口呆,自惭形秽(我总共只能够背诵三首唐诗,包括那首“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梁羽生先生对中国历史和文化的熟悉象他对这本唐诗一样,他在谈话中虽然上气不接下气,可遣词造句却很严谨,而且不出三句话,就引经据典。虽然已经瘫痪在床上,然而,我能够从梁羽生先生的言谈举止中感觉到中国文化在这位老者身上的深刻烙印,我感觉到一种尊严和优雅,这种尊严和优雅是具有深厚中国文化底蕴的老一辈身上常常显现出来的,我在我八十多岁的父亲身上也经常感觉到。有时,我禁不住问自己,他们年轻时候受到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教育?难道这些八十多岁老人身上显现的才是几乎失传了的中国文化吗?为什么看在我们眼里如此陌生?

当然,我无法和梁老讨论这些问题,但我却可以和他讨论茶几上的另外一本书,那是一本《圣经》。梁老是基督徒,与我们一起来的张晓燕女士也是基督徒。当我把话题引到桌子上那本《圣经》时,他们两位基督徒热烈的讨论了起来,在梁老引用一句《圣经》时,晓燕女士说错了。梁老却坚持说没有错,和晓燕笑着争论。最后翻开《圣经》,证明是梁老记错了。这本是一件小事,但我注意到有那么一瞬间,梁老脸上显出茫然。

我记得在梁老以前的明清和民国就有不少武侠小说,但那时的武侠小说里描写的英雄好汉大多是效劳朝廷或者最后接受招安的,真正把武侠小说的英雄好汉写得既反对贪官,也反对皇帝的,好像是从梁羽生和金庸开始。所以,当我们读了金庸和梁羽生的武侠小说后,常常称呼作者为金庸大侠和梁羽生大侠,以对他们的豪气表示敬意。

塑造了无数“无法无天”的大侠形象的梁羽生先生已经信奉了基督教,那本黑色封皮的《圣经》摆放在一本北京出版社出版的《唐诗选注》旁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是我离开梁老住处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始终萦绕脑际的画面。受中国文化影响如此之深,并在他的著作中处处传递了中国文化的梁大侠却接受了最能代表西方文化的基督教,而且就在他晚年最后的岁月里,床头上摆放了堪称这两种文化代表的两本文献……

谈了唐诗,讨论了《圣经》,接下来我们很自然地说到梁羽生先生的作品。当我们中的一个说到在奥运会期间,中国大陆的中央电视台还在播放根据梁羽生先生的作品改编的武侠电视剧时,梁羽生先生非常兴奋,他用能够活动的那只手使劲挥舞着,一五一十地历数这些年,他有多少部作品被改编成电视剧了。

我能够感觉到,说起梁羽生先生的作品,最能够让他开心,于是我又和简单地讨论了他的《白发魔女传》。由于同为基督徒的张晓燕女士充满了爱心,每一次来都能够给梁老喂饭,作简单的清洁,梁老很喜欢她。我说,梁老,今天我强烈地感受到了张晓燕女士的爱心。梁老立即赞同,并顺口为张晓燕女士赋诗两句,诗句里藏着晓燕女士的名字。

一位八十四岁卧床不起的老者思维仍然如此敏捷,真是了不起,我指着张晓燕一头乌黑的长发对梁老开玩笑道,梁老,你快点养好身体,然后写一本具有爱心的现代女性的新武侠小说,名字就叫《黑发魔女传》吧。

我只是爱开玩笑而已,不过顺口说出,没有下想到,梁老听后竟然哈哈大笑起来,接下来一直到我们离开的十几分钟里,他都很开心,动不动就笑起来,让我们几位来看望他的都非常开心。

离开梁老时,我们都依依不舍,特别是我,明显地感觉到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也将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梁老的身体可能支持不久了,而我也会有一段时间不会再来澳洲。可我们走的时候还是答应一有时间就去看望他老人家。

我想如果真有机会再次见到梁老,我一定会把博客后面的一些留言,以及他的很多读者写给他的信念给他听。要知道,就在我简单地写了一些关于梁老的近况后,收到了很多读者的信,他们要求我有机会的话一定代他们转达问候,一位读者说,我就是读梁老的书长大的,另外一位说,梁老书中的人物至今还在我梦想里出现,还有一位读者说,我很想亲眼见一下梁老,我原来以为象他这样的大侠,也许会象他书中的人物一样,永远不会老的……

一个作家能够拥有如此多的读者,有那么多读者想念他,爱戴他,这难道不是对一个作家的最高奖赏?梁老事迹本身就给我这种后进的写作者树立了一个榜样。我想,如果能够见到他,我一定会把这一想法告诉他。然而,这个机会没有了,我甚至没有来得及把他的读者托我转达的问候通过信件或者熟人转达给他,实在是一件憾事。

不过,想起梁老桌子上的两本书,我又感宽慰,因为我坚信离开我们的梁老不会遗憾,也不会寂寞,毕竟,天堂里也有很多、很多梁羽生先生的读者……

陈破空:布殊功过,后人评说

● 备受争议的布殊卸下了总统职位,但历史将会给予他公正的评价,他对美国和世界的独特贡献必将获得后人的正面评说.

● 当选总统奥巴马1月7日在白宫和健在的历任总统会面。左起:老布殊、奥巴马、布殊、克林顿、卡特。(AP)

「千秋功罪,后人评说.」这是中国古语.美国总统布殊,在他卸任前举行的最后一场记者会上,面对谤议,信心十足地表示:对自己的执政,历史会做出公正评价.只须假以时日。

二○○○年,美国大选结束,总统却难产.在关键的佛罗里达州,候选人布殊与戈尔票数过於接近,需重新验票。以微差落后的戈尔,不服输,层层诉讼,最后,最高法院裁决:乔治?W?布殊当选.两个月的争执,民主与共和两党激烈攻防,创下美国总统难产的历史纪录。於是,小布殊总统,从一开始,就在争议声中登场。这似乎是一种预示:两届任期中,国内外争议不断。

最大政绩强势确保美国安全

上任不到一年,美国遭遇新「珍珠港事件」:「九一一」恐怖攻击。近三千人丧生,象徵美国强大经济的世贸双塔轰然倒地。布殊总统奋起捍卫美国的尊严与安全:在国际上,组建反恐联盟,挥兵阿富汗;在国内,首创国土安全部,强化本土安全。

本拉登的基地组织被击溃,庇护本拉登及其恐怖组织的塔利班政权被推翻,民主阿富汗诞生,布殊的民意支持度达到顶点.「九一一」恐袭后,美国的安全为世人所担心,许多外国人一度不敢到美国,尤其不敢到纽约.然而,「九一一」之后七年,美国本土没有发生任何一起恐怖攻击事件,举世意外。这恰恰是布殊政府的最大政绩:精细佈局,高效施政,强力护国,确保了美国安全。

二○○三年,布殊当局发动伊拉克战争,啃上了中东这块硬骨头.没有获得联合国授权,被国际上批评为「单边主义」;没有取得法德等盟国同意,被盟友责为「鲁莽」;没有找到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被反对派抨击为「出师无名」;战事不顺,美军阵亡数千,被反战者讥为「愚蠢」。

布殊总统陷入谤议.然而,争议的迷雾,却淹没不了布殊政府的远见卓识.推翻萨达姆独裁政权,不仅解放了伊拉克人民,而且极大地改变了中东地缘政治:打掉了中东一个巨大火药桶,在中东嵌入民主板块,为中东长远和平铺下重要基石。

二○○七年初,在一片反对声中,布殊总统毅然决定向伊拉克增兵两万,竟由此重创叛乱武装和恐怖份子,大幅稳定了伊拉克局面。

布殊上任之时,正是历史上美国最强大之日:世界唯一超强。「单边主义」,自有其时代背景。与其说「西部牛仔」塑造了强势美国,不如说超强美国成就了「牛仔总统」。攻下阿富汗,再攻伊拉克,这种乘势而行、再下一城的作为,大国战略,在历史上并不鲜见。犹如一百多年前,「缅因号事件」发生后,美国连攻古巴和菲律宾,彻底瓦解西班牙殖民堡垒;或如半个多世纪前,「珍珠港事件」爆发后,美国倾举国之力,连败日本与德国,拯世界於水火。

笔者曾建言围伊攻北朝鲜

二○○三年初,美国攻打伊拉克前夕,笔者曾致信美国总统和副总统,建议对伊拉克围而不打,改而突击朝鲜.笔者的理由是:当时,有联合国武检小组再次进入伊拉克,至少在那期间,萨达姆政权无法继续发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而彼时,金正日公然跳高,退出核不扩散条约,驱逐国际原子能机构核查人员,启动核项目,对国际社会威胁更大更直接。再者,平壤不顾他国调停,单挑华盛顿,美国出师有名。笔者还分析:那时,中国和俄国都不大可能展开第二次「抗美援朝」;另有韩国,可以北上接管,犹如北方联盟南下接管阿富汗。

笔者没有道出的一个思虑是:中东政教纠缠,局面複杂,阿拉伯人迷信「当烈士,上天堂」,自杀炸弹层出不穷,难以平定;而对付无神论和民不聊生的朝鲜,则容易得多。白宫办公厅回函,仅仅是官样文书:笼统阐述布殊政府的伊拉克政策。显然是针对类似信件的通格回信。后来,眼见伊拉克战事不顺,笔者不免略感遗憾。

对布殊总统的谤议,还在於,在他任期之末,爆发空前的经济危机.然而,人们不要忘了,布殊上任之初,正逢美国经济低谷,经布殊当局庞大的减税政策及配套措施,美国经济得以快速恢复,并稳健上升。多年间,经济增长,失业下降,投资兴旺。在世界三大经济体(美国、欧盟、日本)中,美国经济面最好,并强劲带动世界经济增长步伐。这,正是二○○四年,布殊无争议赢得二度连任的关键.

经济危机,出现在布殊八年总统任期的最后一年。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对美国和西方而言,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布殊当局紧急拟定的七千亿美元拯救计画,获得包括当选总统奥巴马在内的多数美国政要巨商赞同。可以预见,数年之后,当美国经济走出困境,布殊总统的大胆救市计画,亦定功不可没.

处变不惊罕见的乐观主义者

有人说,布殊是「最不走运」的美国总统.因为,坏事都让他碰上了:空前的恐怖攻击,两场战争,百年飓风,朝鲜和伊朗的核威胁,空前的金融风暴,等等。然而,布殊总统不仅行事果敢,而且是罕见的乐观主义者:处变不惊,临危不惧。始终面带微笑,不减幽默。

站立在世贸废墟上,身着便装,头戴安全帽,高举工人的手,那个保有自信笑容的布殊总统;在华盛顿的晚宴上,穿着燕尾服,讲着俏皮话,不断引起全场哄堂大笑,那个妙语如珠的布殊总统;在白宫的南草坪上,盛迎英国女王,因语误,而改口说「您看我的眼神,像母亲看孩子的眼神」,那个随机应变的布殊总统;在伊拉克的记者会上,两次机警躲过臭鞋攻击,笑称「那是一双大号鞋」,那个从容自若的布殊总统……

历史不会忘记他,历史将给予他公正评价.正如历史上,人们对林肯总统、杜鲁门总统、里根总统的先贬后褒一样。第四十三任美国总统,乔治.W.布殊,以其果断、自信、敢做敢为,以其对美国和世界的独特贡献,也必将获得后人的正面评说.

毛泽东折腾中国  胡锦涛折腾网民

一月五日,国务院新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部、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门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这是贯彻落实○八年中共中央二十四号文件《高举反西化、反分化旗帜,加强舆论宣传管理》的一个具体执行方案,为期一个月。同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对一批所谓存在大量低俗内容的网站予以曝光。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大型商业门户网站无一倖免。

一月七日,新浪、搜狐、腾讯、网易等网站纷纷发出致歉信。新浪的致歉信说:「新浪网深感痛心并高度重视,立即展开全方位清理,对已被点名或可能存在问题的栏目进行清查、整改和关闭,强化内容监控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并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新浪网郑重承诺:即日起採取一切有效措施,对低俗等有害信息进行完全彻底的清除,自觉抵制低俗之风,净化互联网环境,为打造健康、文明的网路文化而努力。同时欢迎广大网友的监督。」

新浪自我清除的一个举动就是关闭杨佳母亲王静梅刚刚开了才几天的博客,王静梅才写了两篇博文,一篇是写对儿子彻骨的思念,一篇是写杨佳骑着租来的自行车,被上海警察抓到芷江西路派出所毒打的经过.这正是千百万关心杨佳的公民盼望知道的实情。从七日开始,北京、河南、江苏、山东、福建、湖南、青海、河北、湖北等省有关部门也开展专项整治。一月八日,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发佈了《关於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第一批曝光网站整治情况的通报》,四十一家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内容的违法网站被关闭.其中竟然有自由主义知识份子思想交汇的牛博网.同日,公佈了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第二批曝光网站名单。

九日为巩固第一战役的战果,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在京召开网路媒体座谈会,对深入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进行讨论。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蔡名与会上强调:「各地方、各部门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把集中行动和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始终保持打击网上淫秽色情和低俗之风的高压态势。」

一月十日,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办公室宣佈「七百八十九人体艺术」、「六百七十八人体艺术」、「酷比美图」等五十家违法违规网站,刊登淫秽色情和低俗内容,违反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於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资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资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关闭.

一月十四日中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办公室宣佈:「宝贝美女图片」、「人人爽图」等八十四家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内容违法违规网站於当日被依法关闭.新华社记者随后发表《二○○九新年贺礼:互联网清洁大行动》的报导。一月十五日新华社记者再次公佈从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瞭解到,据不完全统计,自一月五日「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以来,各通信管理局已依法关闭有关部门通报的淫秽色情等违法网站五百余家。此次专项行动涉及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多个网路,内容包括信息化服务提供、网路接入、电信运营等多个环节。对恼人的手机短信将予以禁止。为达到目的工业和资讯化部将强化协调配合,加大督促查处力度,完善健全长效机制。

在信息化时代,在线民人数世界居首的中国,二○○九年伊始,胡锦涛正开展一场以剥夺数亿公民言论自由的专项行动。充分具有毛泽东折腾中国的气魄。

与此并行的是在全国范围,对《零八宪章》签署人继续进行传讯、调查。北京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元旦让刘晓波和夫人刘霞见了一面,这并非在显示当局讲人道,而是表明对刘晓波还要长期秘密关押。一个经济力量世界第三,军事力量火箭能够太空打卫星,舰队能够出海远征,如此强大国家的执政集团竟然害怕一介书生!就是这个瘦削的书生,二十年前,以理性劝说保护了数千个年轻的生命,说服悲愤的大学生撤出了天安们广场。一个贪婪的利益集团可以用莫须有的罪名剥夺一个高尚的学人的人身自由,只能说明这个专制力量无以复加的懦弱和卑劣。

王  丹:一只鞋子的启示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到英国剑桥大学演讲,遭到抗议者丢鞋子的事件,其实并不是一个多么严重的事情,但是如果我们从事件中的细微之处做深入思考,也可以引发出一些有意义的结论。

我认为,这起事件中,最有意思的部分,就是鞋子丢到讲台上之后,温家宝的第一反应。我们知道,中共领导人在公众场合的表现,往往都是经过反复修饰和精心准备的,很少能有机会让人们看到这些领导人的真实的一面。为了保护领导人的形象,他们周围的幕僚往往会设计好台词,场景,甚至可能出现的突槌的状况。但是,所有这一切作业流程,其实都是在中国国内的假想环境下设计的;而一旦出了国境,很多设计就显得没有用武之地了。这次温家宝遇到鞋子的袭击,就是外事和安全部门完全没有想到的,因此,也完全不可能事先有所安排。这就给了我们一个非常宝贵的机会,看到中国领导人的真实面目。因为我们都知道,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在危机发生的时候的第一反应中,可以得到最清晰的呈现。

当鞋子被丢到台上的时候,温家宝明显地愣了一下,这也间接说明这样的事情是他完全没有预料到的。过了大概半分钟,他终于反应过来了,于是就说了那著名的一句话:“这种卑鄙的伎俩,破坏不了中英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事后很多人评论,说这样的反应很没有气度,尤其是缺乏以幽默感化解尴尬的能力。这个判断固然不错,但是继续分析,我们还可以看到,这样的回应,揭示出温家宝的个人气质,是非常呆板守旧,而且迟钝木讷的。因为他的咬牙切齿的回应不仅显得气度狭小,而且也文不对题。因为显然,那个抗议者的目标是他,以及他代表的政权的独裁性质,并没有针对“中英两国人民的友谊”,温家宝的回答明显是制式的反应,完全没有经过大脑。而且整个回答的语言和风格相当陈旧,有浓厚的文革气息。

值得注意的是,这与温家宝上台以后,在一般人们心中留下的印象大相径庭。那个亲切朴素,喜欢上网了解民情,动不动就留下眼泪的温家宝,那个文采飞扬,每次讲话都要引用唐诗宋词的温家宝,面对突发状况,本来应当继续发挥他已有的公关形象,谈笑面对,恳切回应,甚至吟诗一首,反击抗议者的,怎么会用这样内容枯燥的旧式语言,展现了一副刻板的姿态呢?面对抗议者,不是一笑置之,而是痛斥指责,这不正是独裁者惯有的形象吗?这不同形象的温家宝,这判若两人的温家宝,难道不是同一个人吗?

我想,当然是同一个人,而且在剑桥讲台上的这个温家宝,才应当是更真实的温家宝。原因刚才我说过了,就是这时候的温家宝没有经过任何国家机器的保护,所以展现了真实的一面。温家宝也许不是一个多么坏的人,但是作为一个领导人,他的平庸的本质,这一次暴露无遗。而这,就是一只鞋子带给我们的启示。

胡  平:我的终身遗恨

今年是”六四”二十周年。中国的人权问题再一次成为举世瞩目的焦点。这里我讲一件我自己的事情
 
去国二十二年,我最大的遗恨是,在母亲临终之际,作为母亲唯一的儿子,我竟未能见上她最后一面。
 
2000年8月的一天,我收到姐姐妹妹自成都家中来信,得知母亲病危,心焦如焚。我意识到这是最后的 时候,如果我现在不赶回国去见母亲,那就永远见不到了。我知道,中国政府有禁止回国的黑名单,我的名字在名单上。尽管我思念家国,但此前从不曾向领馆提出过回国申请。然而这一次我不得不破例。我给认识的领事打了电话,对方回答说要向上面请示。我也给家人打了电话,说我正在申请签证,并宽慰她们说很可能批准成行。
 
数日后,领事回话”不行”。与此同时,我收到母亲来信。生命垂危的母亲,神智依然十分清醒,只是字迹不如以前工整。母亲写道:”关于给领事馆打电话要求答应你们回来一事,我认为没必要,即便他们答应了我也不想让你们回来。你们若回来,我担心就受不了。我可信不过他们。当初老毛亲自命令起义人员过往一切概不追咎,结果手中拿着这命令人就给杀了。我对这一点到闭目时都忘不了的。”
 
母亲讲的是父亲的遭遇。我父亲原是国民党军人,49年他所在的那支军队的军长宣布”起义投诚”,于是 我父亲又成了解放军。随军”起义”,又成为解放军。当时共产党说”起义光荣”,保证”既往不咎”,还发过一纸证书,我家的门口还挂了一块”光荣军属”的木 牌。但是到了52年”镇反”运动,父亲却被定为”历史反革命”而惨遭杀害。那时,我姐姐十一岁,我五岁,妹妹还不到两岁。母亲惊悉噩耗,痛不欲生。她准备把姐姐、妹妹和我分别送给亲戚,然后回老家投井自尽;但终因舍不下三个年幼的儿女,不忍心让我们既失去父亲,再失去母亲,于是咬牙活下来,并以加倍的爱护,抚育我们成人。
 
放下母亲的信,我不禁想:也许母亲说的是对的。虽然按我的估计,如果当局允许我回国探望,应当不会危及我的安全;可是母亲却不能不担惊受怕。 如果我回去了,一大堆警察整天盯着你,在你家周围打转,也许还要叫你出去跟他们谈话。这对我母亲会产生多大的精神压力,会勾起她多少痛苦的回忆和深藏的恐惧。就算他们在我母亲面前信誓旦旦,说保证让我平安回美,想到父亲的悲惨命运,母亲怎么能放得下心?我不能不想,也许,我不回去,母亲反而会走得更安心。
 
就这样,直到最后一刻,我也没能见上母亲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