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改散文柔靡之风

  贾平凹、穆涛回顾《美文》创刊旨趣

  《美文》的刊名让人很容易想起那种文风绮丽,语词雕琢的散文。实际上,《美文》从创刊之初,主编贾平凹就提出了“大散文”的概念,也是为了区别文学史中对“美文”的那种唯美的理解。他认为,文学要宽一些才有力量,散文也是这样,一味的花花草草和个人小天地很难出大些的作品。在这种理念下,《美文》高扬“大散文”的旗帜,在争论中赢得了文化界和读者的认可。

  ■杂志档案

《美文》杂志创刊号

  《美文》,1992年9月创刊,创刊时为散文月刊,2001年发展为半月刊。下半月刊是“少年散文”,发表中学生散文作品。《美文》有17篇作品收入国家全日制中学语文课本和读本。其中有15篇为中学生作者。

  ■人物名片

《美文》主编贾平凹

  贾平凹1992年9月创办散文月刊《美文》杂志,任主编。代表作品有长篇小说《废都》、《秦腔》,长篇散文《老西安》、《我是农民》、《西路上》等。穆涛1993年调入西安《美文》杂志,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现任《美文》执行副主编……

  初创“大散文”

  《美文》酝酿之初,散文在国内还处于低潮,那时散文界弥漫着一股柔靡之风———而这正是贾平凹所厌弃的。在《美文》创刊五年之后的1997年,他再次重申,“我们办这样一份刊物,目的就是以我们的力量来反对那种甜腻的,花花草草的,小肚鸡肠的一类文风,倡导散文的大气,清正,鼓呼把散文的路子拓开,使越分越细沉沦为小家子气的散文广大门路,所以我们喊出了‘大散文’的话。‘大散文’的观念说出后,引起了散文界长时期的争论,我们不敢说我们的刊物所发表的文章就都是所谓大散文,但是我们可以说,五年过去,检阅我们的刊物,我们倡导的精神足以看出。而且,这种观念,得到了广大散文作家、读者的认可和欢迎,国内相当多的散文杂志和综合性文学杂志也相继开设了大散文栏目,与我们遥相呼应。”

  为了给《美文》约到优秀的“大散文”,1992年春天,贾平凹到了北京和天津,拜访了很多老作家和老文化人,并得到了他们的支持。对于走不到的地方,贾平凹就写信约稿。

  不久,冰心、孙犁、施蛰存、杨绛、萧乾、徐迟、汪曾祺等人后来陆续写来了文章。“好文章太多了,足够我们发好几期。

  于是,从9月份起,当年的四期杂志分别叫做创刊1、2、3、4号。”贾平凹说,“这样做的另外一个原因是编辑体例的因素,因为创刊号在9月,下一期直接叫10月号显得唐突些。”

  王云奎在《美文》异军突起

  在《美文》的作者中,陕西省凤翔县财政局长比较特别。他没有抽烟、喝酒之类的嗜好,就是爱看书,业余写点休闲类的散文。2001年6月,他带着自己写的一些文章,到西安来见穆涛。

  在闲聊中,穆涛戏称他为“财神爷”,不料,王云奎却感叹自己的工作难做,虽然他倡导依法理财,许多工作都走在陕西省最前列,但王云奎有更多的感触:县上要保项目谋发展,得财政局拿出资金;基层要保工资,补缺口,也得在财政上想办法……穆涛一听,就鼓动他把这些经历和感受写出来,“因为这些内容比你拿来的文章有价值得多”。王云奎说自己5、6月间记有一些日记,穆涛让他整理一下,再拿过来看看。

  王云奎把一多万字的文章拿过来之后,穆涛觉得可以发表,贾平凹看了,也觉得这种形式比较好。编辑之后将它改名为《一个财政局长的工作手记》,发表在2001年9月号的《美文》上。这是《美文》杂志创刊以来发表的篇幅最长的单篇作品。当期杂志出版后,立即在国家财政系统产生了影响。财政部领导阅读后于10月1日作出批示,要求系统内给予重视和研究,并将凤翔县破格列为全国惟一一家县级“全国财政信息直报点”。

  在散文界,《一个财政局长的工作手记》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国内多家报刊全文转载或部分摘发这篇文章,2002年6月,这篇文章获得了全国首届冰心散文大奖(单篇作品奖)。2002年7月26日,由《美文》杂志发起并联合陕西省财政学会,西北大学文学院,西安市文联共同主办了“王云奎散文作品座谈会”。

  参会者有来自省内外的40余位专家、学者。

  《向农民道歉》引发普遍关注

  2003年第一期,《美文》刊发了陕西省白水县组织部长马银录的作品《向农民道歉》。这篇让穆涛流泪读完的作品刊出后,同样感动了无数的读者。

  穆涛家住西北大学,2002年7月,西北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向农民道歉———一个组织部长的驻村手记》一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2000年11月25日,白水县西固镇因税费征缴发生了器休村村民打砸镇政府和派出所的“11·25”事件。2001年4月,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批示,按照省市安排,中共白水县委组织部长马银录带领工作组深入西固镇器休村,驻村入户,向农民道歉,最后平息了事态,解决了问题。这本书是马银录撰写的驻村手记,书中真实地记录了工作组深入实际,走访群众,听取意见、调查研究,圆满解决“11·25”事件的经过。马银录一行一进村的时候,农民们冷眼相对,恶言攻击。2001年7月4日他们要离开的时候,农民们自发组织了欢送仪式,敲锣打鼓,挂着泪水、捧着床单、鸡蛋、苹果来送别……穆涛在泪水的伴随下看完了这本书,书中某些场景的描写与《暴风骤雨》如出一辙。但是,这本书出来几个月后没有太大的影响。于是,他决定精选书中部分内容,在《美文》上刊出。穆涛立即拨通了贾平凹的电话,介绍了这本书的内容,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贾平凹当即表示了同意。放下电话,穆涛马上带着书赶到了贾平凹家里,两人当天就确定了刊出的内容。

  最后,编辑部从《向农民道歉———一个组织部长的驻村手记》选出了六万多字,在《美文》2003年第一期杂志发表,穆涛还专门写了《稿边笔记:以往是不能被容忍的》同期刊出。同时,农民在该书中提出的八个问题也印在了封面上。杂志出来以后,迅速引起了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调查”、“讲述”

  栏目以及陕西电视台对马银录进行了专访,《新华文摘》、《报告文学》等杂志以及很多报纸都连载、报道了此事。

新京报图书排行榜(11月3日—11月9日)

  榜评

  在这个冬季读林达

本周总榜新书《思无邪》安意如著天津教育出版社

《一代名士张伯驹》当代中国出版社

《彀外谭屑》三联书店

  最近新书颇多,称得上是个收获的季节!这里介绍几本有意思的。

  “快乐生活一点通”在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BTV-7)播出将近3年了。这是一个服务类节目,以其乐融融的五口之家的温馨“故事”带出积极、智慧的生活观念,因此得到了观众的广泛支持。目前出版的同名图书,集结了节目的精华内容,实用性很强。一册在手,便利多多。

  《尘埃星球》、《誓鸟》和《最小说》、《岛VOL.8》分别来自最受瞩目的三位80后作家:落落、张悦然和郭敬明。其中,《最小说》由郭敬明主编,以青春题材小说为主,资讯娱乐为辅;与之前的“岛”系列相比,无论开本或形式都显得更轻快、更杂志化。这一“另起炉灶”之举,与郭敬明的i5land工作室和老东家春风文艺出版社关于“岛”系列的合作即将到期有关(共12期)。与此相对应的,由郭敬明主导的一系列图书也“转会”至长江文艺出版社,目前跃上总榜的《尘埃星球》便是其中之一。

  长江文艺出版社从去年开始,一直在投石问路,试图在青春文学领域有所作为,也推出了几本书,但离成气候看来还比较远;如今成功“挖角”,以他们的渠道、宣传推广能力,不难达到“双赢”的目标,这也算是2006年书市的风云突变之一吧。

  与这些大热大卖的图书相比,以下几本新书稍显寂寞,但自有会心人。林达的《扫起落叶好过冬》与这个季节配合得天衣无缝。但与之前几本书每书一主题,绵密而完整的风格相比,这本有点像杂烩,其中有美国的历史故事,有以具体的案例讲司法沿革的文章,也有作者关于读书和见闻的随想,不一而足。不过对于一贯喜欢林达的读者,这本“落叶”集也算是很好的补充!

  另外一本无论如何不能错过的新书是学术类榜单中的《东写西读》。书名听起来像“东邪西毒”,而作者陆灏也绝对是剑走偏锋的高手。这位原《文汇报》记者、编辑,据说曾与沈昌文等人化名“脉望”,主持了辽宁教育出版社名动江湖的“书趣文丛”;之后几年间,更是独力编辑《万象》,一手确立了这本杂志独树一帜的风格。妙的是,他虽以安迪、柳叶、陆侠等笔名写文章,但却从未在自己这些最重要的工作后署名,隐隐然已渐成江湖传奇。《东写西读》是一本充满“小趣味”的书,读者会心而笑之余,大约惟一的怨念就是他写得太少,书太薄了吧!

格非称作家对农村现实思考乏力

昨日,作家李锐来到三联书店,与作家格非,经济研究员纪坡民一起,为他的短篇小说集《太平风物》召开题为“失落的农具与赤裸的田园”的读者见面会。当李锐说到“历史永远不会作废”时,他一贯的诚恳感动了在场很多读者。

格非认为,李锐以农具勾连历史,目光更远。

李锐认为,中国文学一直处于大幅度摇摆之中,这种摇摆说明一种危机,就是文化自信心的缺失。“中国文坛流行一个口号,‘走向世界’,但我去美国、法国,没发现那儿的作家有一个强烈要求走向世界的。”在《太平风物》(又名《农具系列小说展览》)里,李锐希望把中国文化传统变成更鲜活的东西,变成像血液一样从体内流淌出来的东西。他说,人们一提起中国文化都会讲唐诗宋词,人人都赞美故宫金碧辉煌,但很少有人注意到建造金碧辉煌的工具究竟是什么。在小说中,农具不仅是道具,也是小说中的人物。

“我希望能让人们看到我们所谓的五千年农业文明在全球化处境之下究竟是什么样子,那些操着农具的人们的命运又是个什么样子。”格非深受这本小说的感动,“他的忧思、忧虑一下子就能打动我。我们现在对农村的描述,基本上还处在一种虚假的田园牧歌式,仍然没有终结。”他认为,从沈从文开始,对真正的农村现实本身,作家的思考是很乏力的。另有一些作家把农村作为一个弱势群体看待,“这是对农民非常大的误解,如果你用城市里人的眼光看农村,对我们来整理、了解农村历史、现实或文化是起了很大遮蔽作用。”他表示这部小说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打动他,就是作家并没有把农村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底层社会描述,他的目光更远。

袁伟时:傅斯年故事:自由不是为了反自由 办报是梦想

傅斯年故事之一 自由:不是为了反自由

胡适派知识分子们认为:五四以来的中国学生运动是政治腐败造成的,是关心国计民生的正义行动,但是,学生不应沦为党派斗争的工具。有些学生集会不尊重少数人的权利,不准反对自己意见的人发言,甚至发展到把与自己观点不同的报馆烧掉,把政敌的房子和家具烧掉,这就已经脱离民主、自由和法治的正轨,转化为暴民**

傅斯年 (1896~1950)是什么人?新文化运动和五四爱国运动的风云人物,一个敢说敢骂的山东汉子。中央研究院院士,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创办人和终身所长,中山大学、北京大学等校教授,北大文科研究所所长、代理校长(1945~ 1946)和台湾大学(1949~1950)校长。一个毛泽东和蒋介石都奉为上宾的社会名流,把蒋介石的两个行政院长 (孔祥熙、宋子文)拉下马的“傅大炮”!

傅斯年的一生值得追忆的故事甚多,其中之一是他对学生运动的思考。

傅斯年是在新文化运动中崭露头角的。他做了两件大事:

一是组织新潮社和办《新潮》杂志。胡适后来曾在《中国文艺复兴运动》一文中说:“《新潮》杂志,在内容和见解方面,都比他们的先生们办的《新青年》还成熟得多,内容也丰富得多,见解也成熟得多。”尽管公平地说,就社会影响而言,《新潮》仍是《新青年》之下的第二提琴手,但作为《新潮》杂志的主任编辑,傅斯年对这份杂志的贡献是巨大的。

第二件大事是领导了5月4日的爱国大游行。当天上午13间学校筹备游行示威的会议是傅斯年主持的。下午2点半左右开始的游行,总指挥是傅斯年。他扛着大旗走在队伍前列,后来也是他率领队伍冲到赵家楼。出人意料的是,第二天他就坚决退出学生运动。然后他就出国留学,一去7年,1926年秋才回国。

傅斯年第二次同学生运动遭遇是在1927年。1927年的广州,正是学生运动风起云涌的多事之秋:中山大学左右两派学生势同水火,4月政变以后执政当局横暴地捉拿学生。当时,傅斯年在中山大学任教授,兼文科主任(文学院院长) 和中文、历史两系系主任。

第三次是1935年的“一二·九”运动,当时傅斯年是北大的兼职教授,是坚决支持抗日的。

傅斯年面对的第四次学生运动高潮是在1945年至1946年代理北大校长期间。

最具典型意义的是他对1945年学潮的处理。傅斯年在给夫人的一封信中写道:

“11月25日,学生有会,地方当局(关麟征、李宗黄、邱清泉)禁止,学生仍开,遂在校外大放枪炮,幸未伤人,次日罢课。学校当局一面向地方当局抗议,一面劝令学生复课。乃李宗黄(代理主席)所组成之‘联合行动委员会’竟于1 2月1日派大队人分五次打入联大,两次云大。其中一次……死者四人,锯去大腿者一人……此外重轻伤十余人,此等惨案有政治作用者岂有不充分利用之理?四个棺材一条腿,真奇货可居,全昆明闹得不亦乐乎……我对于李宗黄等之愤慨不减他人。同时也希望学校能恢复常轨。”“总括说:(1)地方当局荒谬绝伦,李宗黄该杀,邱清泉该杀,关麟征代人受过。(2)学校内部有好些不成话之事”。

从这封信我们可以看出傅的态度:

1.对抗当局的横暴,救助学生,显示了自由知识分子的本色。

2.反对学生陷入政治斗争,力求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这是他的一贯思想。他念念不忘1926年中山大学的整顿,认为在结束学校混乱状态、改进教学等方面的确起过良好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他的意见体现着胡适派知识分子对五四以来中国学生运动的反思。

他们认为,学生干预国事是政治腐败造成的,是关心国计民生的正义行动。但是,频频发生的学运已经出现不正常的现象:动辄罢课,学业损失太大,对大学和国家学术文化发展不利。学生不应沦为党派斗争的工具。有些学生集会不尊重少数人的权利,不尊重他人的自由,不准反对自己意见的人发言,甚至发展到把与自己观点不同的报馆烧掉,把政敌的房子和家具烧掉,这就已经脱离民主、自由和法治的正轨,转化为暴民**。

不管人们是否同意他们的意见,有两条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是这些意见同流行已久的对中国学生运动一味歌颂的习惯大相径庭,它对人们反思历史,认识已经深入中国社会骨髓的反自由的极端思想十分有益;二是如何让中国人真正养成民主、自由的习惯(其应有之义是尊重少数人的权利)。在文化大革命中登峰造极的暴民**,不正是“五四”以来各种极端思潮的流毒吗?

傅斯年故事之二 大学校长的应有之义

傅斯年教育思想的核心,一是维护学术自由、教育特别是大学独立;二是大学工作必须以学术为中心,保持高度的学术水准。这本来是办大学的常识,但在当年国民党实行**统治的岁月里,维护这些原则是非常艰难的

傅斯年只活了55岁。在他短暂的一生中,从进入北大读书开始,就一直没有离开过大学。他先后出任中山大学、北京大学、西南联大教授,北大代理校长和台湾大学校长。他的教育生涯的顶峰则是1949至1950年任台湾大学校长期间,把一个颇为混乱的大学整顿、引导进入正轨。

一走进台湾大学校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被称为傅园的傅斯年墓。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台大校史上。孟真(傅斯年 )先生虽非创校校长,但在常规及制度之设立上,恐无人能出其右。”

他的教育思想的核心,一是维护学术自由、教育特别是大学独立;二是大学工作必须以学术为中心,保持高度的学术水准。这本来是办大学的常识,但在当年国民党实行**统治的岁月里,维护这些原则是非常艰难的。

早在1932年,面对国民党的党化教育或所谓三民主义教育,他就尖锐地指出:“教育如无相当的独立,是办不好的。官治化最重之国家,当无过于普鲁士……当年以德皇威廉第二之专横,免一个大学校长的职,竟是大难……其用人行政,一秉法规,行政官是不能率然变更的。”

1947年1月15日,蒋介石请傅斯年吃饭。席间蒋介石提出要当时任北大校长的胡适出任国民政府委员兼考试院院长。傅斯年极力反对,说“北大亦不易办,校长实不易找人,北大关系北方学界前途甚大。他(指蒋——编者注)说可以兼着。我说不方便,且不合大学组织法。他说不要紧(此公法制观念甚微)。”后来胡适也没有答应。这件事也体现了傅、胡二人要维护大学独立和自由的共同信念。

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后,更加肆意地践踏大学独立和学术自由,推行联保制度:一人因政治思想“不纯正”被判罪,其他人要连坐。傅斯年一面不准军警随意入校捕人,一面对国民党当局声明,台大师生由他一人担保,发生问题,他负全部责任!从而迫使这个联保制度在台大无法推行。

维护大学独立和学术自由的又一重要方面是拒绝权贵子弟可以降格入学。为此,他特地在校长办公室门上贴上一张字条:“有为子女入学说项者,请免开尊口。傅斯年!”

在逝世前不久,傅斯年给友人的一封信中谈到台湾大学时写道:“这一年半大学有惊人的进步……学校在一切环境下,尚能维持其应有之liberal
traditionofuniversities(大学的自由传统)。虽然不是没有麻烦。”在当时的环境下,可以说是了不起的成就。

学术自由是大学不可或缺的条件;但光有这一条也远远不够。他还提出了一系列精辟的见解:

1.办学思想上不能以功利主义为主宰。他说:不但清末的教育“以富强之目前功利为主宰”,而且“直到民国初年,大学只是一个大的谩!薄敖裰笱е贫热圆荒芊⒄寡酰阋晕笄嗄辍⒉」摇!比绱俗纯觯匦敫南腋拧?

2.严格挑选校长和教授,不能让政客和不学无术之辈混迹其间。“做校长的必须教员出身,否则无直接的经验、切近的意识,其议论必成空谈,其行为当每近于政客。”。而“大学以教授之胜任与否为兴亡所系,故大学教育之资格及保障皆须明白规定,严切执行”。

3.严格区分大学和中学的教学方法。“大学教育是则是培养一人入于学术的法门中的。”“大学生之训练正是研究室之入门手续也。”不能将“大学化为中学”!

这些话是在20世纪30年代说的。几十年后,发达国家大学教育逐步大众化,以职业训练为宗旨的社区学院也日益普及。但是,凡是合格的大学莫不以通识教育为大学课程的基础,不以短期的功利为导向。而中国的大学盲目跟随苏联标榜以培养“专家”、“工程师”的恶果历历在目;今天官员们利用权势捞取学位和教授头衔的事情时有所闻;回头再看傅斯年当年的针砭,深感这些直抒胸臆的话不失为警世箴言。

傅斯年故事之三 知识分子的办报梦想

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胡适等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一再办报刊议论时政,留下不少抨击**、腐败和推进民主、法治的精彩文章。他们的皇皇大文,为20世纪中国思想史增添了光彩

傅斯年是个满腔热血的爱国知识分子,他不但在学术事业中卓有成就,而且参政、议政,在履行公共知识分子的职责中也写下了引人注目的篇章。1947年,国共两党分裂后,身为自由主义者何去何从?蒋介石力图把胡适等人吸纳到他的政府中去。作为胡适挚友的傅斯年做出一个判断:“与其入政府,不如组党;与其组党,不如办报。”这句话的主要意思是政府必须受到独立力量的监督。这既是他吸收的现代西方政治理念,又是他的政治经验的总结。

傅斯年办报是从新文化运动中办《新潮》开始的。他和他的朋友怀着“所想所学,不致枉费”的愿望,决心“尝试一回”,结果办出一份仅次于《新青年》的优秀刊物。而这次尝试能够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是一大批杰出人物蔡元培、陈独秀、胡适、李大钊等人的支持。

这一群自由知识分子们尽管一再受挫,但办报办刊的梦想却始终没有放弃。1932年5月至1937年7月,傅斯年和胡适等人出版《独立评论》周刊,评论时政,发出自由知识分子的独立声音。筹办之初,他和胡适等11位好友每人按固定收入5%捐款,几个月内筹得4205元,就把这份周刊办起来了。而且这不是孤例,1922至1923年间,胡适他们办《努力周报》,用的也是这个办法。《独立评论》出版244期,发表1309篇文章,涉及对日方针,训政还是宪政,民主还是独裁,民族自省,如何统一等等外交、内政等领域的重大问题。不论他们的意见是否正确,但他们确实无所顾忌地讲出了自己的真心话。

以傅斯年来说,1932年,他直截了当地发表言论:“今日国民党的领袖,曰胡(汉民)、曰汪(精卫)、曰蒋( 介石)……胡之人格坚固,汪之人物有吸引力,蒋之意志有强力……然而说汪先生之政务精练,或蒋先生的近代知识充分,似乎不能言之成理,而政务之精练,近代知识之充分,确是今日主持一个国家所应有的。”这等于指斥汪精卫和蒋介石都是不合格的领袖。汪、蒋虽然没有因而迫害他,却不能虚心受教,埋下了他们后来或覆没或失败的祸根。

抗日战争爆发,国难当头,国民政府先后成立国防参议会(1937年9月至1938年7月)和国民参政会(19 38年7月至1948年3月),作为朝野各方咨询性的参政、议政机构。傅斯年被聘请为参议员和参政员。在参与这些机构的活动中,傅斯年不愿像御用文人那样讲“好听的空话”,一再猛烈抨击那些腐败官员;特别是不顾蒋介石的关照,持续炮轰孔祥熙、宋子文,先后将这两位行政院长赶下台,成了名副其实的“傅大炮”。而“大炮”的威力正是与报刊结合中显示的。

不同年代都不难找到一些骨鲠之士,但他们的命运如何,就与当时的社会条件息息相关了。民国时期独立的自由知识分子所以能够发挥前所未有的影响,重要原因是当时以《大公报》、《独立评论》和《观察》等为代表的独立报刊坚定不移履行传媒的职责,拒绝同流合污;他们的声音也因通过现代传媒广泛传播而广为人知;其次是国际舆论频频施压,特别是国民政府的主要盟国——美国对其腐败和**统治的不满日益增长。执政的国民党虽然**,还是不能不考虑利害得失,努力争取这些独立的自由知识分子与自己合作。

可是,在当时那样的**制度下,舆论的压力又是有限的。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胡适及其周边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一再办报刊议论时政,留下不少抨击**、腐败和推进民主、法治的精彩文章。统治者对这些诤言有时不得不听,有时不但不听还视若寇仇,而总的说来还是无视民意的情况居多。因此,他们的皇皇大文,主要成了自由思想传承的文本,为20世纪中国思想史增添了光彩;而就当时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大局而言,依然无补费精神!

“与其入政府,不如组党;与其组党,不如办报。”傅斯年这句话是1947年说的。而当时的国民党已经再次选择武力统一全国,除了依顺自己的政党和报刊外,不准组党和办报的极端道路。它的结果是卷起包袱,逃离大陆!

林贤治:文化大革命断想

在记忆的镜子前,所有的脸孔都将变得苍白。

——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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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暴日当空的时代,这是一个黑暗沉沉的时代;这是一个庄严神圣的时代,这是一个荒诞不经的时代;这是一个规整划一的时代,这是一个充满悖论的时代;这是一个大声吆喝的时代,这是一个窃窃私语的时代;这是一个莺歌燕舞的时代,这是一个鱼龙寂寞的时代;这是一个高歌猛进的时代,这是一个急剧倒退的时代。

法国社会学家杜兰把文革称作“反社会运动”,大约认为文革并非是固有的社会冲突的产物,而是人为的战争,是个人或集团精心策划的结果罢?

目的在于解放人类(可能仅限于被压迫阶级或群体)的社会运动,即称为“革命”;否则无论打着怎样好看的旗子,都是奴役的代名词。

从个人崇拜的自发程度看思想奴役的累积性。

如果不能从政治上和经济上摆脱对权力的依附,废除奴役契约——与卢梭的“社会契约”相对立——,就不能指望产生美德。而第一美德,就是由个人的独立自由所显示的人性尊严。

法国大革命中,尤莉娅夫人写信给儿子道:“狼总是要吃羊的,难道这一次该羊吃狼了?”其实,羊永远吃不了狼,除非它也变成狼——但这是不可能的。

文革的情况也一样。虽然羊群踊跃一时,而狼群倒伏,然而终究是狼吃掉羊。

暴力并非绝对不义,征服或者解放,大体上可以确定它的性质。而革命的暴力永远是被迫使用的,第二性的,是对前革命时期的合法性暴力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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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个人制造的“革命”,而非历史地形成。个人于顷刻间翻云覆雨的魄力,不禁令人想起希腊神话中统摄宇宙万物之神宙斯——奇怪的是,中国神话从未有过如此掌控一切、权势煊赫的神祗。

关于发动文革的动机。对此,历史学者的结论有二:一、思想实践;二、权力斗争。如果发动者需要动员亿万人众实践他的“理想国”的话,那么,至1968年不会匆遽间断然中止红卫兵运动,而当继续向前推进;而且,当他挥手让这群曾经为他浴血奋战的“革命小将”上山下乡接受“再教育”(文革开始时,强调“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放自己”)之后,再也不曾发布过任何与政治实验相关的具体指示。显然,他动员造反的意图已然实现。这个极其迷恋“导师”称号的人,深知“思想权威”并非完全可靠,试看在纸面上批判《海瑞罢官》一剧的曲折经过(由上海至北京,由《文汇报》至《光明日报》,由边缘到中心)可想而知。因此,他不但要借文革夺回在十七年间日趋庞大的官僚制中失去的那部分权力,而且仍需通过选择“接班人”(公然写上宪法)等方式,进一步巩固无人敢于觊觎的权力。就他的政治生涯而言,文革无疑是“最后的斗争”。

无论是为了解决政治危机,还是出于进一步扩大个人权力与权威的考虑,毛泽东不惜发动文革,借助群众的力量,粉碎然后重组一个党。正如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强调指出必须粉碎旧的国家机器那样,毛泽东明确提出,必须打倒“党内资产阶级”。在国际共运史上,尤其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应当承认,“党内资产阶级”不失为一个创造性的概念。戏剧性的是,它与共产主义的“叛徒”,前南斯拉夫副总统吉拉斯早期的政治发现——“新阶级”——正相吻合。其中很大不同的是,在吉拉斯看来,“新阶级”与共产主义是共生的,只要共产主义体制存在一天,“新阶级”就存在一天,它不可能从内部被提前消灭;而在毛泽东这里,“党内资产阶级”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势不两立的,为党的存在所不容的。

关于“党内资产阶级”的论述,是晚年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一部分。如果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资产阶级这一阶级斗争学说,“党内资产阶级”的概念颇具“原教旨主义”的意味,但在毛泽东的政治实践中,却明显地带有一种机会主义色彩。它所以最终为后继者所抛弃,盖在于揭示了党内派别以及特权存在的秘密,从而有可能损害政权的合法性,成为“统一”、“稳定”的干扰源。

文化大革命所以能够干柴烈火般地发动起来,与其说是因为毛泽东的个人魅力,毋宁说更多地得力于他对民众,其中主要是青年学生的利用。的确,他创造了他的方式,这种方式以神秘(迂回)诡异(突袭)迷惑了他的政治对手。他把群众十七年间累积起来的普遍的怨愤,以及文革前夕学生领袖被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工作组施以临时专政所点燃的愤怒,引向高层,殃及基层组织及其负责人,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的“热认知”,即“造反有理”,借着因“放手”造成的权力真空,通过造反派的临时结盟,大串联,以及以此相伴随的民间信息传播(包括传单、红卫兵战报之类),滚雪球般迅速形成并扩大体制外组织。

如果不是存在集权主义、官僚主义的宿疾,不是固有的体制将矛盾和问题发展到“顶峰”,文化大革命决不可能于顷刻间发动起来。

毛泽东自延安文艺座谈会召开前后,即培养“歌德派”,反对“暴露黑暗”。丁玲、萧军、王实味,以及其后的55万右派先后罹难,从现象看大体与暴露有关。然而,至1964年,毛泽东一反常态,在两个文件批示中,全然抹杀文化教育、文学艺术部门的“成就”,措辞极为严厉。文革开始后,乃扩大到党组织及社会全体,以致成为发动集体造反的根据。

可见,在毛泽东那里,黑暗并非完全忌讳,只是归属于政治对立面,而与自身无关。他永远是光明的化身,所以是“太阳”,“红太阳”,“最红最红的红太阳”。

斯大林和毛泽东都喜欢阅读本国的古代史。在古代帝王中,斯大林喜欢伊凡雷帝,毛泽东推重秦始皇。“马克思与秦始皇要结合起来”,这是毛泽东关于个人的政治哲学的一种天才表述。

毛泽东实际上是一个继承者——“百代都行秦政制”——而不是创建者。对于现代政治制度——民主制(共和制)和管理制度——科层制(官僚制)不但没有兴趣,而且十分反感。对于一个唯意志论者来说,发端于西方的现代制度,确实是个人随心所欲,“无法无天”的一大限制。文革中所有被称之为“新生事物”者,如“三结合”之类,无一不是本土的、封闭的、累加的、循环的、内卷的,总之与现代性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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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鲁晓夫对斯大林的否定是基于党的立场的否定,基于已经确立的“集体领导”的立场的否定。他害怕触及“斯大林问题”中最本质的东西。

有关赫鲁晓夫及其后的改革,苏联国家计委主席巴伊巴科夫承认:“可以部分地同意,改革带有迫不得已的性质。”

《权力学》一书作者,阿夫托尔哈诺夫对于后斯大林时代的变化有一个悲观的估计,认为苏联社会中所发生的自由化转化的过程,进化的是社会,而不是制度,制度只是在适应现代条件。在实行现代化的过程中,这制度作出一连串的改革措施以迎合社会,但这些措施并不涉及政权的组织,更不涉及政权的本质,他在书中引用了列宁的朋友兼敌人、老牌马克思主义波特列索夫的话:

“指望可以驯化布尔什维主义是毫无根据的。布尔什维主义的性格特征就是不让人驯化。它是不可动摇的。可能将它折断,但不能使它弯曲。”

美国西奥多?罗斯福认为自己是一个道德主义者,相信美国政治的核心问题是“为了道义而作根本上的斗争”。美国举国上下普遍表现为对权力的不信任,所以要立法加以限制;而中国盛行权力崇拜,所以要巧取豪夺,虽反对特权却又形成新的特权。

比起此前的十七年,文化大革命实际上没有新的主题,新的制度,新的成果。它不是冒号,而是句号,代表一个时代的终结;或者也可以说是省略号,意味着一种体制的绵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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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所以不能称作革命,是因为它不是促进人的解放的,相反是驱使人、奴役人、征服人,使人自动或被迫地为某种教义所束缚,无条件地皈依组织整体。

1968年法国的“五月风暴”,以及波及整个欧美的学生造反运动,并不能看作是中国红卫兵运动的回声。虽然,其中不乏所谓“毛派分子”,但是整个运动是旨在改变现行的文化教育制度,乃至整个社会制度的。事实上,西方此后在制度上也确乎作出了很大程度的改革。而中国红卫兵并不曾想到与处于统治地位的体制相决裂,与带决定性的社会标准相决裂,他们固守着“齿轮和螺丝钉”的位置,仍然沿着原来的轨道滑行,丝毫没有改变,只是在某个时段,速度突然加快而已。

红卫兵运动与历次政治运动——可以上溯至湖南农民运动,江西整肃AB团,延安“抢救运动”等——具有很大的相似性。使用暴力进行“同级斗争”——并不限于阶级斗争——并非一代红卫兵的发明,而是他们对其父辈,包括斗争对象(“走资派”)当年的政治行为(所谓“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一种简单摹拟。

诗云:“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

集权主义可以繁殖奴隶主义,也可以产生无政府主义。

红卫兵运动常常被指责为“无政府主义”。

其实,无政府主义有种种派制,其本质的特点是无视权力和权威中心的存在。红卫兵群体却几乎没有片刻脱离“最高统帅”这个中心;在文革初期,领袖崇拜代替了政府崇拜。

所谓直接民主,不仅仅在于代表的大多数和行动的直接性,而在于民主的本质,它在集体行动中体现了参与个体的自由选择。但是,红卫兵运动的发动并非来自人民的意愿;也非自发进行,而是屈从于君主式人物的个人意志,而从根本上失去了人民的自主性。

前后不足三年时间,红卫兵便从天之骄子沦为一代弃儿,可见他们并非运动的主体。他们只是一堆活动的肢体,而头脑确是另有其人。

把红卫兵从“与人奋斗”的舞台撤下,置换为一个没有“人”的亘古如斯的大自然背景,所谓“战天斗地”,造反英雄便长此失去了用武之地。这时,虽然文革的主要目的——打倒中国的赫鲁晓夫——已经达到,但是,为了消除政治上的隐患,仍不惜把一个民族的最富有创造活力的一代青年同“现代”隔离开来。

五四时期,知识青年“到民间去”,毕竟怀有一种文化理想,是个人的自觉行动;而六十年代“到农村去”,则是指挥刀下的产物:从自觉到被迫,不但把苦难强加于个体,而且,作为一种政治、经济、伦理负担,被转嫁给了广大社会与家庭。

对红卫兵-知识青年来说,所谓“与工农相结合”,“接受再教育”,都是在“上山下乡”(部分也称“插队”)中公开赋予他们以一种准罪人(带有“原罪”性质)身份,通过体力劳动以及其他各种受洗方式,达致自我拯救。他们的生存条件十分恶劣,除了同原住民一起干活,几乎没有别的可供选择的途径,唯参军、招工、推荐(作为“工农兵学员”)上大学等寥寥几项,而且人数极其有限。这就给当地大小权力者以弄权之机,也使知青学会顺从、排挤、钻营与取巧;自然,其中受害最深的是女知青。这是多年以来,生活给予他们的最深刻的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

知青成了“流放者”。从当年集体回城的那种爆发般的情状看来,他们对下乡处境的不满程度,已经无可复加。

能够保存下来的红卫兵墓地愈来愈少,无论圣徒或是魔鬼,都不容留下他们的踪迹。

在当年刻下的碑文里,他们被他们的战友(流行的口号是:“团结在一起,战斗在一起,胜利在一起”)、亲属(流行的口号是:“亲不亲,线上分”)称为“战士”、“烈士”,而且冠以“最优秀”、“最忠诚”的评价性词汇。曾几何时,这些文字已被视同恶草一般,先后被铲除干净了——

当年,他们是怀着何等的热情慷慨赴难的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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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期间,知识分子整体处境恶劣,大多数被动、消沉、绝望,其中自杀不少,如老舍、傅雷等;还有至死表示效忠的,如翦伯赞。但也有开始即主动迎合,如梁漱溟,亲自写信给毛泽东,表示拥护文革;也有周旋其间,态度骑墙者如章士钊;还有充当御用文人,甘于为权势者服务的,如大批判写作组成员,大儒冯友兰、学者周一良也被网罗其中。个别持批判立场的,惟保持沉默,如顾准。

集体不抵抗。

九十年代自命为“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学者大倡“宪政建设”,鼓吹代议制度,而反对革命。据说这是对文革反思的结果之一。

文革初起时说到巴黎公社。从红卫兵运动的某种自发性,自由结社,自由论辩,强调集体参与等现象看来,确乎有点“直接民主”的意味,但是,公社的行动实质上体现了民众的利益和意向,与红卫兵那种“毛主席挥手我前进”的“奉旨革命”大为不同,因此不能把红卫兵运动等同于“直接民主”而加以否定。然而,我们的学者对两者的异同并没有比较的兴趣,只是一味迷恋代议制。代议制度反映了一种精英意识,它并非是绝对优越的制度,实际上是对民众力量的恐惧;它反对普遍的政治参与,在相当程度上剥夺了众多人们的正常的、正当的政治行动。代议制度与协议制度并不一致,协议不是个别党派主导下的协议,而是不同党派和利益集团政治博弈的结果,体现了各个政治团体及其政治行动的多元性和差异性。

学者鼓吹宪政,告别革命,究其实并非着眼于公民社会,而是着眼于国家-政府,并非着眼于个人的行动自由,而是着眼于管治的秩序,以及少数管治者的利益。

文化大革命所以能够如一人所愿地发动起来有许多因素,除了上层集团的姑息态度以外,与社会各界人士的盲目响应有关,其中知识分子集体的投降性行为是有代表性的。实际上,长期以来,尤其在1957年之后,知识分子已无良知可言。

直到文革后期,他们还歌颂五七干校,歌颂集中营,歌颂惩罚性劳动,甚至清醒如顾准也一度如此。

巴金的《随想录》,是关于文革中个人以及同行的苦难的记述,但并没有深入发掘苦难的根源;也就是说,巴金的言说仅限于官方允许的范围。是官方关于文革的灾难性结论(《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一个呼应。

他并没有提供更多的可供思考的新的东西。

至于建立“文革博物馆”的建议始终不被接受,大约为他始料所未及;以他的设想,此馆大约也无非实物的陈列与实事的记录,一如其《随想录》,把所有一切罪愆都归之于“极左”这一虚构的怪物。

——文革种种,怎一个“左”字了得!

关于文革,知识分子的结论与官方的结论正相叠合。两者都把文革看成是百分之百的灾难;至于产生的原因,则大体归结为:一、毛泽东晚年的“错误”;二、红卫兵是一群专事“打砸抢”的十恶不赦的流氓。

他们把毛泽东作为一个孤立的政治实体从一个制度或一个集团那里脱开,并且把他发动文革的动机完全集中在认识论上面。至于将红卫兵妖魔化,则既没有看到一系列非人性化行为背后的教育制度和社会制度长达十七年的型塑力量,更没有看到在铁板一块的“党天下”里,红卫兵-造反派作为一种活跃的政治因素对特权阶层及官僚机构的冲击力量。知识分子从来不接触自由、民主和人权在前文革和文革期间的处境及相关的变化,不接触体制问题。他们在文革初期等待批斗,普遍的怀有侥幸心理,连“内心流亡”也没有,文革结束后则一方面谴责他者,另方面庆幸胜利,少有忏悔的表现。

知识分子长期把自己同底层分开,与社会相隔离,害怕社会运动,因此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出现的非政治化倾向,以及九十年代提出的“告别革命”的口号,都是其基本性质的表现。对文革所持的不负责任的阐释,仅是其中之一。

民粹主义是一个复杂的概念,权力者有权力者的民粹主义,大众有大众的民粹主义,但是一点是共同的,就是它的反智主义。

传统士人在森严的等级社会中出于底层,所谓“九儒十丐”,地位和乞丐同。到了文革,现代知识分子的地位也遭到同样的贱视,沦为“臭老九”,在运动中首当其冲:书籍被焚,人身安全不受保护,随时被揪斗,关押“牛棚”;教育荒废,长时间“停课闹革命”;以突出政治为首要条件推荐“工农兵学员”进大学;表彰“白卷英雄”,等等。

一个与知识和知识分子为敌的国家,必然是没有前途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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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运动只有群众,没有人民。

“最高指示”中的“可以教育好的子女”、“给出路”等等提法,都是典型的恩赐观点。

文革初期,著名的“老子英雄儿好汉”的对联,作为变相的种姓制度的产物,其实与上述的思想观点是有联系的。正统的唯“出身论”,成为随后断然划分“造反派”和“保皇派”两大对立派别的滥觞。

文化大革命若以十年计,前三年乃乱局,后七年乱极而治。“乱”是治中之乱,即红卫兵运动。“治”是乱中之治,消弭造反因素,重建“革命秩序”,统一稳定中仍然运动不断,所谓“斗批改”,“抓革命,促生产”,基本上体现“文革精神”;惟最后一年试图恢复“十七年”,结果无疾而终。值得注意的是,此间的“治”未必优于“乱”。用奥威尔的小说作比,“乱”尚可“上来吸口气”,“治”则有可能成为“动物庄园”。君不见“思想犯”遇罗克、张志新均毙命于文革后期,李九莲竟延至文革结束后处决。

文化大革命存在两个空间,一是官方的,体制内的,崛起的新贵所掌握的;另一空间是民间的,其中既有与官方相呼应者,也有越出体制轨道的,是为异端。

文化大革命的“相对论”。

文革中被称为“异端”而遭到关押、批斗和处死的,从遇罗克的《出身论》到李一哲的大字报,涉及1949年以后的不少带根本性的问题,如“自由”、“民主”、“人权”、“法制”、“特权阶层”等等,但都无一例外地披了正统意识形态的语言外衣,即所谓“打着红旗反红旗”。一来显示了当时思想探索的限度,二来可以看出思想禁锢的强度。

在自由匮缺的社会里,只有思考的碎片,不可能产生完整的思想。

在中国历史上,对生命的漠视,莫过文化大革命。这在流行的口号中可以见到,其中有:“头可断,血可流,毛泽东思想不能丢!”“誓死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一不怕苦,二不怕死!”

中国由来是一个不把人当人的国家,贱视生命的国家,“杀人如草不闻声”的国家。

文革死人之多,打破了1949年之后历次政治运动的纪录,质之漫长的帝制时代,恐怕也是“史无前例”的。1968年8月下旬至9月底,仅北京市就有1700人被打死,8月27日至9月1日,几天之内,大兴县“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即有325人被杀害,年龄最大者80岁,最小者仅满38天,其中有22户全家被杀绝。“一打三反”运动中,据统计,非正常死亡人数达10万以上。

由于死者是“贱民”,所以不会在“正史”上留下记录;而刘少奇之死,朝野上下反复提及,盖因国家主席之故也。

文化大革命开始时,毛泽东多次提到建立“中国的巴黎公社”;运动期间,也确曾出现过诸如“北京公社”,“上海公社”之类的组织。实际上,“公社”所以讨毛泽东喜欢,只是出于民粹主义的误读。

巴黎公社是法国大革命的产儿,“自由、平等、博爱”是它的灵魂。民主在它那里,不存在预设的程序,而是斗争的需要,随着运动的推动而自然涌现的;其中许多不同的方式和形式,都是民众的创造。中国文革时所谓的“大民主”(“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当“造反派”为恩赐的民主而惊人地爆发出历史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时候,正如1968年所看到的,这些为之欢欣鼓舞的人们便随即尝到了“革命委员会”的铁拳的滋味。

曾经写进一度成为文革“圣经”的《十六条》的巴黎公社,到了运动的中后期,便不复见诸于官方文件,也不复有人提起,它不过是在东方瞬间闪现然后倏忽隐没的一个异国的幽灵而已。

文革期间,到处响起莎士比亚戏剧《麦克白》中的敲门声。

文革涌现许多新名词,如“牛鬼蛇神”、“造反派”、“红卫兵”、“三忠于”、“四无限”、“样板戏”、“站队”、“学习班”等等,实际上,骨子里是陈旧的,与清末民初舶来的名词不同。

“红色经典”——毛像章,语录本,语录歌,样板戏,宣传画之类——在文革中第一次出现并且得以盛行,是一出悲剧;在后文革时代重现而且流行不衰,则是一出喜剧。

文革期间,政治以更为狂暴的方式侵入私人空间。历次运动的斗争、告密之风侵入家庭,派性使家庭发生分裂,传统道德中的一切委地以尽。没有温暖,没有秘密,没有任何可以信守的地方。

现代宗教运动有庞大而严密的组织,有教义,有教仪,有神职人员如“宣传队”、“讲用团”、“政治辅导员”等等,但也如同原始图腾——日崇拜——一样粗糙,没有任何现代性内容。

人类的自觉行为不一定源于个人主义。组织灌输,机械训练可以使个人思想和行为达致自觉程度,即如永动机一般。所以,不能全然否定“洗脑”的效果。文革之所以这样而非那样地进行,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洗脑”的产物。

现代造神运动中的一切被神圣化的事物都没有能够维持长久,几年之后,用一句马克思的话说,“一切坚固的都烟消云散了”。政治局,“接班人”,红皮书,白皮书,各种宣传品,都在文革中被蒙上了灰色调。

不能说封闭的社会里没有真理,真理在“伟大”的背面;不能说黑夜里没有光,光在裂缝中。

7

文化大革命犹如创世纪的一场洪水,罪恶泛滥,没有方舟。全国都是受害人,但是同时也是加害人。倘若过于强调受害的一面,便有可能宽纵每个人所应负担的责任,哪怕是“平庸的恶”;但是如果过于强调加害的一面,便有可能放过真正的罪人。

阿伦特在阐释德国纳粹头目艾希曼的罪恶时,突出地提到一个“责任”问题。九十年代媒体曾就上海大批判写作组“石一歌”成员的“忏悔”问题引发讨论,在这里,忏悔问题其实就是“责任”问题。

对于责任的认识,与历史记忆密切相关。如果对于曾经发生的罪恶失去记忆,则根本无责任可言。历史记忆需要有一个二度转换的过程,即:个人记忆——集体记忆——个人记忆。为了达致一个民族、社群的共识,首先需要把个人记忆转化为集体记忆,因此,建博物馆,编修教科书,开放建筑物及其他文物,开展纪念活动,举办公共论坛及创设公共节目,出版纪实性著作,包括日记、书信、回忆录、传记等等,鼓励学术研究,就成了急迫的事情。如果没有这一切,任何许诺对文革的谴责都是空洞的,虚伪的。惟有当集体记忆清晰而牢固地建立起来,才有可能进行历史主体性的重建。但是,集体记忆如果不能转化为个人记忆,就不可能把政治问题转化为道德问题,把认识问题转化为心灵问题,从而由众多个体促进并形成一个民族的善。

文化大革命是历史的,又是体系性的,可称“文化大革命体系”。毫无疑义,文化大革命是一个巨大的复合体,它的复杂的型构,无论是几经反复的法国大革命,还是一气呵成的第三帝国,都无法与之相比。

贝尔特?布莱布特(Bertolt Btechc)说:“将要从淹没我们的这场大洪水中浮现出来的你们,在谈到我们的软弱时,务必要记住你们所逃离的这个黑暗的时代。”

人类可否对抗遗忘?鲁迅对此持悲观态度。他把易于遗忘的原因归结为如下三个方面:一、中国人健忘的天性;二、时间的洗涤作用;三、权势者对历史遗产的掌控,或是不许写出,或是加以删改和粉饰。其实,还有一个现代因素,就是市场力量的参与。市场重视即时性、日常性、实用性,其本质是反政治、反历史的。

毛泽东说:“过七八年又来一次。”在一个缺乏权力制衡的国度,社会问题不能靠日常性调节而只能靠政治运动来解决。这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制度产生运动;另一方面,运动从一开始便获得正统意识形态——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支持,因此也可以说是与制度共生的。要避免文革一类运动——其特点是按权力意志行事,在大范围内对无权者施以合法性暴力——的发生,除非改变原有体制及其意识形态。

如果说文革的发生,主要以牺牲一个民族的物质生命为代价,那么,把文革列为禁区,将使一个民族的精神道德彻底沦亡。

历史如果与当下的生存无关,就不可能被激活。但是,活的历史是可怕的,幽灵一旦活动起来,就很难保证再度跟随同一个节拍跳舞。

所以,对于文革,有人主张把记忆埋进深渊,把有关历史的争论搁置起来。

约翰?密尔说:“根据强制(restraint)的特性,一切强制都是恶的。”

忘记文化大革命,意味着切断与人类的苦难和罪恶的关联。

在中国,现在要对文化大革命做出公正的评价为时尚早;要使结论比较地符合历史真实,必须等到形成文革的政治因素完全消失之后。

邵 建:程序是正义的生命线

无论一个人还是一个机构,执行正义时,如果没有程序的规约,很可能走向犯罪。程序是正义的生命线。杀人偿命(如果我们还认同死刑这一说),便是民间正义的简单表述。但,程序的缺席,很可能偿命者并非杀人者,而是无辜。这样的例子已属多见,只不过最近又添了一个离奇的新版本。

安徽亳州农民赵新建被冤枉为一起强奸凶杀案的杀人凶手,两次判死刑,一次判死缓,关押历八年,直到真凶归案才无罪释放。如果把整个过程梳理一遍,居然是那样令人不可置信。因为在死者的房间内,有他的衣物等,他就作为嫌犯被起诉。谁都知道,衣物等都是间接证据,并不能直接证明赵是凶犯。然而,程序的要求被置一旁,破案才是当务之急。在破案压倒一切的压力下,就凭这有着明显破绽的证据,亳州检察院先是不批准立案,转而到提起公诉。公安部门则通过他们的拿手好戏,以刑讯使赵自承是杀人凶手。亳州法院紧密配合,两次判处嫌犯死刑,在被安徽高院驳回后,方才改判死缓。可见,正常的法律程序被掏空之后,国家司法看起来是执行正义,但却可以把一个无辜者打入死狱。

把无辜者打入死狱意味着什么?请听亳州市公安局长的反省:“执法当中的一个错误,对当事人、当事人的家庭却是灾难性的。”这样的反思别太敷衍,这岂止是错,而且是罪。罪之所云,不仅在于无辜地让一个人走向死亡;还在于公检法的天理就是按程序执法,执法不按程序,是为渎职,酿出冤狱或人命,就是渎职罪。如果仅以错误打发,谁也保证不了自己以后不犯,那么,这样的悲剧还会轻易重演。

违序执法即罪错,对司法自身来说,是到了给这项罪错制定相应法律的时候了,这样既可以追究具体办案人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让他们有理由顶住上面要求违序办案的压力。

这是一位办案人员说的话:“领导催结案,当事人催惩凶。上下两头挤,实在是没一点办法,就想着能尽快结案。”不打自招,敷衍塞责原是这样开始的。明知疑犯有疑,却也将错就错。这已经不是无意过失,而是为结案不惜草菅人命。其所以如此,地方行政权力责无旁贷。长官意志往往是程序杀手,如果行政权力不介入,事情尚不至于此。当然权力并非故意为恶,它未必不想伸张正义──哪怕是为了自己为官一方的治绩。然而,世界上只有第三者才公正,具有利益诉求的权力一旦介入司法,司法便从第三者变成了利害方。这时它想公正也难,利害已使它罔顾程序。没有程序,正义无所附丽。就此案言,上头催结案的限期一下达,程序立即压缩变形,正义不但扭曲了自己,甚至走向反面。这样的教训再一次告诉我们,司法必须独立于权力,权力绝不能对司法指手画脚。

另外,司法也不能受民意影响。民意有情,司法无情。它不为情所动,仅为理所衡。而权力和民意,在一定条件下,却可能形成意志上的互动。象上述奸杀性的凶案,在地方造成的恶劣不言而喻。要求破案和逞凶的声浪势必造成权力的呼应,最后它又势必指令到司法执行上。这样上下两头挤,还显得很脆弱的中国司法体系显然顶不住。因此,作为民间,我们也需要反思。越是大案凶案,越是不能希望权力毕其功于一役。务必不要把行政权力看成是包办一切的“包青天”,如果它真能包办一切,也肯定能包办坏事。如果它严令限期破案,我们在“大快人心”的同时,不要忘了,那冤魂很可能就是我们身边的姊妹兄弟。

现在,对这个冤案而言,除了汲取教训,就是赔偿了。有关方面的态度是:会按国家赔偿法给予赔偿,“但狮子大开口是不行的”。这样没心肺的话,令人心寒,也叫人齿冷。这里我们看到了两个受害者:一个是冤狱八年的赵新建。他失去的许多东西是无法赔偿的,何况赔偿的情势也摆在这儿。另一受害则是我们这些冤枉的纳税人。虽说国家赔偿,但最终割肉的只能是我们。我们在养着权力的同时,还不断地为它不守程序埋单。

沙叶新:我的回族文化基因

—-在“第二次回族学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

我是来学习的。

“我是来学习的”这句话,在很多会议上是最最常用的客套话。可我不爱说客套话;我说“我是来学习”的,是真话,是实话实说。

杨怀中和马平先生作为会议主办方的负责人,热情邀请我参加这次的“回族学国际学术研讨会”,我欣然接受了;但他们二位又多次来电请我在会议上做学术演讲,我却诚恳地婉拒了。我说:我对“回族学”素无研究。你们邀请我参加会议,是给我提供学习机会,但我并无演讲资格。我怎么能对一个自己并无所知的学术领域发言,甚至作高深的演讲呢?虽然确实有人能在任何会议上、能就任何问题都发表高论,但我没这个本事。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在我再三婉拒后,会议主办方终于勉强同意我有这个例外——参加会议但不提交论文,也不发言;我的身份不是参加研讨的学者,而是前来学习的学生。所以在会议印制的《日程表》上,没我发言这一项,在《论文汇编》上,也没我论文。我真是老老实实地来听会的,来学习的。

没想到会议行将结束,主办方还是要我在闭幕式上有个讲话。他们说,即便你是来学习的,也应该对大家谈谈你的学习情况,汇报一下学习体会。这一问,把我问住了,如再拒绝发言,就迹同矫情了。

大会规定每个代表的发言时间为15分钟,可会议主席给我30分钟,谢谢。其实我没多少话要说,我尽量节约时间。

我先汇报我的学习态度。我学习态度还不错。我参加会议,从不迟到早退;我认真听讲,从不交头接耳。晚上我还抽空阅读这次会议的《论文汇编》。第一天晚上看了伍贻业先生的《伊斯兰和西方文明以及儒家思想》,第二天晚上看了杨怀中先生的《致杜维明先生的信》,第三天晚上看了金忠杰先生翻译的《伊斯兰视野下的文明对话》。其实我在来宁夏的前两天就已经在“恶补”,在网上看了一些有关回族史料和伊斯兰文明的文章,没看完的下载打印出来,在飞机上阅读了。

如果打分,我的学习态度可以打80分,为什么不打90分或者更高的分呢?因为我还有差距,我违反了《会议须知》的第4条:“进入会场,敬请关闭手机。”我有一个下午没关手机,响了好几次,这很不好。日本代表、伊朗代表、吉尔斯坦代表、哈萨克斯坦等国代表,他们没有一个人响过手机,更没有开小会的。可我们中国的一些代表,别人演讲时竟然肆无忌惮的交头接耳,不是大声说话,但也不是小声说话,至少是中声说话。我真大吃一惊!我们是东道国代表,都是学者教授,怎能如此不守规矩?所以我为自己的没关手机扣10分,也为我的同胞放肆地交头接耳代扣10分,都算在我帐上,做为中国人,我感到羞愧。

我参加回族学国际学术会议已经是第二次了,第一次在八年前,我也应邀参加了,那时的会议名称叫“伊斯兰历史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性质是一样的。为什么两次我都大老远地从东海滨跑到大西北来参加会议呢?因为我是回族,我要学习我们的回族历史。

我生在南京一个典型的回族家庭中。“六十子”是我的回族经名。我们那条街叫洪武路,据说是明代京城中最主要街道之一。周围有卢妃巷、金銮巷、火瓦巷、羊皮巷、程阁老巷、龙王庙、武学园……每条巷子都有一段历史,一个故事。这里的主要居民是汉民,但也有很多回民杂居其间,彼此相存相容,没什么民族纠纷。记得小时候,邻居的一只猪闯进了我家院子。这位邻居诚惶诚恐,连忙在我家后门口挂红布,放炮仗,表示赔礼道歉。因为不是故意,我祖母和父亲非但没有过分要求,反而安慰邻居不要介意。我们那一带回汉之间一向比较和睦。

在我家不远处,有一清真寺,不大,很简朴,都叫它“西方庵”。我常在“主麻”日,跟随父亲去寺里“换水”,做礼拜,听阿訇念经,然后“接搭”,跪拜,中规中矩,一切如仪。如果逢到开斋节这类重大节日,则可在寺里吃到我最爱吃的回族食品“油香”。

我们家所从事的职业是回族最惯常的职业:我祖母在家门口卖牛杂碎,我父亲开回民饭店,他们都是虔诚的穆斯林。我至今还记得我小时候学会的一些中国化了的或者南京话了的阿拉伯词语,如“知感主”(感谢主)、“伙世鲁”(莫生气)、“定堪你”(谢谢你)等等。家庭和清真寺让我从小就接受了浓浓的穆斯林的宗教文化熏陶。

17岁时,我到上海,在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就读。在这几千人的大学里,才六七个回族,我和他们只有在回民食堂吃饭时能见上一面。毕业后我在上海戏剧学院读研,回族更少。以后在上海人民艺术剧院工作,全院只有两个回族。现在我住在上海近郊的一个社区,这里住的美国人、韩国人、南非人也比回族多,因为回族只有我一个。几十年来,我从南京到上海,从学校到单位,直到如今的社区,渐行渐远,有去无“回”;儿时那“回”味无穷的穆斯林氛围,在我周围越来越越稀释,淡薄得只剩我一个小气泡了。但是,尽管族群环境与我儿时大不一样,尽管我淹没在汉族兄弟的汪洋大海中,以至我的民族习惯甚至都有所变化,但我始终没忘记我是回族!

佛洛依德说过,童年的印记会影响一生,成年的行为是童年记忆的深刻反映。我童年所接受的回族的宗教文化的熏陶,对我的一生,特别是对我的文学创作有什么影响呢?会使我的作品具有什么样的精神气韵,会呈现出什么样的文化品质呢?这个问题我考虑过。但一些评论我的文章,一些研究我的学者,很少从我是回族、我是回族作家这个角度来分析评论我和我的作品。我自己也对这个问题不甚了然,也想问个究竟。这也是我两次来参加回族学会议的学习目的之一,我很想对回族的价值观念、民族性格、精神风貌、文化气质多些了解,好比对自己,剖析自己,更清楚的认识自己。

现在我就这一问题的初步思考说点看法,向诸位专家学者汇报。

我先说点我家的小故事,我父亲在青少年时非常穷苦,他干过很多苦活累活,挑过担子、抬过码头、当过货郎、拉过洋车、收过旧货、卖过蔬菜。记得有年冬天,我棉鞋破了,我说脚冷。父亲说,你有棉鞋穿还冷?他说他小时候,寒冬腊月,有双草鞋穿就不错了。他冬天卖萝卜,怕草鞋在河里泡烂,就赤脚在冰河里洗萝卜,手脚冻僵,浑身没一点热气。他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凭着一股吃苦耐劳的韧劲,艰苦创业,终有小成,在南京闹市区陆续开办了三家商铺,当了老板,还和我姨父合作,开办了南京板鸭公司,生活逐渐富裕起来。

我父亲发家之后,乐于助人,常常帮左邻右舍操办红白喜事,有求必应,与婚家、丧家同哀乐。他不忘穷人,热衷公益事业,曾捐助过回民义学,担任校董。每年盛夏,南京酷热难当,他总在自家店口施茶,满满一大缸茶水,里面除了茶叶还有草药,清凉消暑。饮用者多为拉车的、挑担的劳苦大众。我还听父亲说,每年除夕之夜,他会送“乜贴”给穷困回民,用红纸将钱包好,塞进他们的门缝。我问父亲:那些人知道这钱是你送的吗?父亲说:为什么要他们知道?他觉得应该做的事情就不必张扬。

我父亲为人厚道。我祖父在一家鸭子店帮工,一天突然死在店里。店主很是惶恐,担心我父亲会上门大吵大闹,要求偿命,或者借此敲诈一笔钱财。可我父亲并未要求任何赔偿。我父亲对我说:“我没找过东家一点麻烦,人已经死了,再怎么补偿也补偿不了我一个亲爹。”东家也很感激,说他忠厚。

我母亲是个典型的旧式妇女,丈夫和孩子便是她生命的一切。她很善良,性格温厚,从不疾言厉色,我从来没看她跟谁吵过架。她常常说的一句话是:“不能待人‘强勉’。”“强勉”和“勉强”有别,“强勉”的意思是不要欺负人,即便自己对了,也不能得理不让人,对有错的人要宽容。她还说,一个人不要贪,不义之财不能取,就是路上有根金条,谁也看不见,你也不能蹲下去捡回家。我小时候听她讲过一个故事,她说,在“长毛”(太平军)的时候老百姓跑反,一个女人将自己的婴孩托付给邻居的一个女人,这个被托付的女人也有一个喂奶的孩子。逃难中,奶水不足,她总是先让邻居的婴孩吸,等喂饱了,不哭了,再喂自己的孩子。后来几天,奶水越来越少,她只给婴孩吃,说他小,可怜,自己的孩子没吃的,就饿死了。这是什么精神?我听了非常感动,终身难忘。

以上是一个回族后裔的儿时记忆,这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历史,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故事,但在这些琐细的事件和片段的言说中,却浸润着人生基本的、朴素的观念、意义、价值和规范。我原来不知道它们从何而来,渊源何在。只以为父母的这些精神品质来自他们的父母,祖父母又来自曾祖父母,一代一代的传承,来自家庭的传统。刚刚听米寿江先生发言,他总结回族的价值观念,说到几点:坚忍、正义、济贫、爱心等等,对我很有启发,我想我父母身上的精神品质与其说来自家庭的传统,不如说来自回族的血统。因为这是回族共有的,很多回民都和我父母一样,都具有这样的精神品质。

我是回族,在我的血液中,也不可避免地溶入这样的精神血统和文化基因。

我想说说我自己。我要声明的是,我说我自己绝不是彰显自己,标榜自己,我只是以自己为例,来说明回族的文化基因对一个回族后裔、回族作家的深刻影响,我的短长、我的一切都来自这深刻影响。

我可能说的很乱。

我感觉自己常常悲天悯人,对人类苦难怀有痛彻肺腑的悲悯,正因为如此,我对不合理的、不正义的事总是难以抑制地要表达自己的愤怒,不但作品中这样,生活中也这样。我好管闲事,吃饱了撑的,怎么也容不得不公正的事情。我也常常爱流泪,对悲悯的事情我会流泪,太温暖的事情我也会流泪。

举个例子吧,大前年,南京燕子矶的一个安徽民工的小女孩,只有5岁,上吊自杀。我一看报道就不相信,骗人,5岁小女孩自杀,而且上吊自杀,怎么可能?我的弟弟是新华社下面的南京《现代快报》副主编,我立即打电话给他,问他是不是假新闻。他说记者去调查了,是真的。我大吃一惊,我问为什么?我弟弟说,这个小女孩因为家里没钱给她上民工子弟小学,她就学电视剧里的样子上吊了。我一听,眼泪直流,我说快给我送1000块钱去,这个小女孩还有两个姐姐,不能引起连锁反应。第二天我两个妹妹就替我送钱去了,她们见到了这个小女孩的家,见到了她的父母和两个姐姐,相对无言,还能说什么呢?解放前,高玉宝说“我要读书”,也没钱,但他没自杀呀。怎么解放50多年了,一个5岁的小女孩还是没钱读书呢?还竟然上吊……。这种事我难以容忍,只能尽自己微薄之力,给点事后的帮助,可悲!

陕西蓝田县九间房乡柿园子小学的教师,叫李小峰,我看了他的报道就想哭!在那么穷的秦岭山区,在他那个简陋的小学,就他一个代课老师,一人一校,校长、老师、总务都是他。也不分班,从一年级教到六年级,都是他教。13年里,他一共教出134名学生,其中还有4个考上了大学,真了不起呀!可他自己一贫如洗,工资只有103元,少的可怜,富人家养条狗,也不止这点钱呀。可就是这可怜的103元工资从2004年起就不发了,乡里说没钱,让村里发,村里穷得就剩下老头老太,有点力气的都到外面打工了,哪来的钱?他很痛苦,内心极其矛盾。他要生活呀,还要结婚呀。他自己都养不活,怎能教书?逼不得已,他离开山村,到西安打工了。啊,在西安一个月能赚1000元,对他来说,是天文数字呀。他从小到大什么时候有过1000块钱!他不想回去了,他也是人呀!后来,因为工伤才不得不回乡。回去那天,学生和家长来了一屋,送来玉米、鸡蛋和红枣,没什么话,光是哭,他也哭了,大家一起哭。他知道这个穷山村需要他,这些孩子们需要他,他下决心再也不走了;即便没有工资,他也要维持这个山村小学,尽管那时连个正式身份还没有,只是个代课老师。他有严重的关节炎,体重年年下降,总共减少20斤,但他支撑着,靠老乡送来的粮食和菜蔬过活,培养过4个大学生的代课老师啊,就这样的生活!我给他寄钱去,一个月寄一千,才寄了两三个月,他就来信,说他的事情传开之后,政府重视了,很多好心人都支援他,困难解决了,让我不要再寄钱了。但我还是挂念他,他的学校现有24个学生,过年的时候,我寄了两箱糖果和巧克力去,还有一些文具,每人一份,24份。我在信中对李老师说,孩子们读书也很辛苦,也许这些孩子长这么大都没吃过上海的糖果和巧克力,我寄一点来,让孩子们过一个有点甜味的春节。

这些事情在此以前我从没对人说过,连我老婆也不知道,因为不值一提,和李老师所做出的贡献和牺牲相比更算不了什么。我说这些,是表明我的这些作为是来自父母的影响,是回族的文化基因在起作用;我要感谢民族文化精神对我的教育。

我的作品也是这样。凡是读过我的剧作和随笔以及最近几年写的《“表态”文化》、《“宣传”文化》、《“检讨”文化》、《“腐败”文化》的人,都可以看出回族文化基因对我的影响,我自己就不分析了,留给对我作品有兴趣的专家学者去研究。

回族当然是优秀的民族,但有没有局限呢?应该不应该进行反思呢?国际上已经有不少清醒的、理智的穆斯林在做深刻反思了。昨天晚上读马宗保先生的文章,他提到了反思,反思伊斯兰宗教文化中有没有值得反思的地方。

我的浅薄的回族史的知识告诉我,我们的民族是以中西亚等外来民族的移民为主,以伊斯兰教为精神维系而融合了汉族和其它民族的伊斯兰信徒所形成的民族。回族是在元代才开始逐渐形成的年轻的民族。一个外来的民族、一个新的民族,在一个陌生环境里,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得不容忍、不坚毅。因为寄人篱下,所以他的忍耐性极强,但蓄之愈久,发之愈猛,爆发力也愈强。回回不惹事,能忍,但也不怕事。要么不搞,要搞就要搞大,搞成,而且期者必胜,所以就往往反应过激,难以收拾,两败俱伤。这不能不说和我们回族的民族性有关了。

我们的民族是不是这样,我不敢妄下断语。但我敢说我自己就是这样,我就是一个反应过激的人。我这个人不惹事,走在路上,别人踩我一脚,我反而会对他说声对不起。我对人很客气,尤其对一般人,对门房、对送信的、对卖菜的、对我们家保姆,都客客气气。我很少、很少和人吵架,这几十年我记得只和人吵过两次。一次是带小孩去吃点心,我不小心将汤水洒在一位食客的衣服上,我连忙道歉,可他不依不饶,破口大骂,骂的很难听,我一时气急就掐住他的脖子把他顶到墙根。幸亏服务员劝阻了,否则肯定大打出手,结果会是两败俱伤。

还有一次是和邻居。我门两家只是一板之隔,房门紧挨着。那时夏天没空调,门都开着。可我写作的时候,他总是把四喇叭的收录机放在房门口大放特放,音量很大,故意干扰我的写作。我一忍再忍,有一次就吵了起来,我又反应过激了,抄起凳子就要去砸他脑袋,也幸亏没往下砸,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以后我再也没有和人吵过架。这两次吵架都是在“文革”中,和当时的心情恶劣也有一定关系。现在想想真无聊,很后悔,如果今生还能见到那位食客和邻居,我要诚恳的说一声对不起,请原谅!

这以后虽然再也没有为小事吵架,但为重大的事、为原则性的事反应过激还是有的。一次是在一场政治风暴中,我为死去的无辜者公开带了三天黑纱。还有一次,是为我一篇有争议的文章,在遭受威胁时,我表示以死抗争。反应确实激烈,有“烈士”心态。

我在八年前的“伊斯兰历史文化国际研讨会”上,也勉强地做了一次发言,我说我们不能总是说我们的民族多么伟大,我们的文化多么优秀,也应该检讨一下我们民族、我们文化的局限,否则为什么凡是世界上发生重大动乱的地方,几乎都和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和国家有关系呢?会后,一个与会的回医王老先生对我说:“这和回族和其它穆斯林地区的人爱吃牛羊肉有关。牛羊肉,补肾的;肾气足,火气旺,容易动怒。”王老先生显然不是开玩笑,他是很认真对我说的。我不知道他从饮食习惯这个角度来解释穆斯林易起争端是否有道理,但我想这也许不是完全的原因,或者不是主要的原因。我认为关键的原因还是应该从伊斯兰文化本身去寻找。

我觉得我们应该对我们民族的某些落后的方面、某些过激的方面说“不”!

一个不允许别人对他说“不”的人,绝不可交;一个不允许别人对他说“不”的民族,也难以为友。

我热爱回族。我们的民族应该是和平文明的民族,不是动辄动武的民族;我们的民族应该是理性智慧的民族,不是感情失控的民族;我们的民族应该是博爱善良的民族,不是让人害怕的民族。我们的民族更应该是勇敢正义的民族,不是失去尊严的民族。

我希望我们回族发展教育,提高素质,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团结发展多做积极有益的事!

我希望我们回族能为世界和平,为人类进步多做贡献,让世界知道中国的回族是世界最优秀的穆斯林!

时间关系,我就讲一点。我父亲多次对我说:“不要忘掉回族的根本。”我没忘掉,我以自己是回族为骄傲。虽然我并非纯粹的穆斯林,但我是肯定是个文化穆斯林。回族企业家孙玉安先生让我为他题词,我的字写得很差,为了给他题词,我练了一年的字;真主在上,我真的练了一年,现在还在练。

我给他题的词是:“我终将归于安拉!”

2006、10、30修改上海善作剧楼

首发议报

樊百华:官车轮下看“主义”(《1989后的中国》之十)

先说一个令人震惊的数字:中国每年耗费在公车消费上的人民币,竟超过了每年的国防经费。2002年不下于3000亿!

看过不止一个关于西方文明国家这样的报道了:某某部长在非工作时间使用了公车,终致辞职、丢官。这在中国简直是天方夜谭。曾经看到一则报道:东北一个贫困县的县府数年内欠账使用一个体煤店的燃煤,弄得个体户身负重债、关门大吉。可是这个县官员的车型倒是换了一茬又一茬,有的豪华车高达百万元。这个县的贫困根由与不断升级的官车有很大关系,说官车碾压在民众身体筑成的道路上,应当是经济学的事实吧!

据2003年两会期间政协委员提交的调查数据显示,“八五”期间,全国公车耗资720亿元,年递增27%,大约是GDP增长速度的3.5倍。到了20世纪1990年代后期,全国约有350万辆公车,耗用约为3000亿元人民币。而1999年全国的教育经费总额也只有3,349.04亿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官员,一碰到自己的事情钱多的是,个个好似福布斯排行榜上的人物,一碰到人民的需要就这里没钱那里没钱了。2003年中央给安徽、湖南、陕西洪涝灾区灾民的越冬救急款,也不过区区亿元而已!

吴戈先生和他的同事郭增荣先生曾撰文对1998年反腐大事作了一回顾,记有十五项:⑴政府改革、机构重组;⑵反走私、打击逃套骗汇犯罪;⑶军队、武警、政法机关禁止经商;⑷机关经济实体脱钩;⑸整顿教育政法队伍;⑹稽察特派员出征国企;⑺收支落实“两条线”;⑻建立有形建筑市场;⑼权力监督,村务、厂务公开;⑽离任采用审计制;⑾会计实行委派制;⑿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有规定;⒀金融管理体制动手术;⒁党风廉政责任制;⒂清理通信工具。吴郭二先生这篇大事记的正题是“从源头遏制腐败”。如果将腐败看作一水系的话,那么,上述举措也可以看作是竭源性的。但这源不是干流意义上的,至多只是支流意义上的,且有的硬,有的软;有的易行,有的不易行;有的老祖宗就用过,有的则是新时代的(如“清理通信工具”)。有的甚至算不上竭源性举措,例如“离任审计”。

顺便说一句:朱总理履任一年来,出台的“新政”措施,多于前此10年的总和。尽管经济学家们对其部分举措例如粮食购销体制改革,有不同的看法(事实证明朱总理错了),尽管“中国凯恩斯”与西方凯恩斯有没有共同点还是问题,尽管作为被党领导的政府,“新政”不可能有什么根本的“新”,但它无疑将为进一步前进提供了有益的积累,哪怕积累的是教训。

“屁股腐败”是中国老百姓最熟悉的一种腐败。“屁股决定头脑”则是中国思想界最熟悉的一句共和国谚语。由社会集团公款购买、使用的轿车,在中国小车消费中曾占到98%的绝对优势。公车无限膨胀,形成一个可怕的“怪圈”:国家一只手投资建造轿车厂,一只手掏钱把轿车几乎全部买下;随着公车数量的激增、档次的攀升,国家日益不堪重负。

据报道,截至1998年中国官用轿车已达到160万辆,原价值约4000亿元。以1993年为例,当年为购官车支出400多亿元,年使用费300多亿元,两项共计约占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2.5%(约略相当于投入教育的总量);还有160万名司机的工资、福利、住房等费用支出在300亿元以上。有专家预测,到2000年官用轿车保有量约400万辆,每年购车支出和使用费两项将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5%。

看来科教兴国得让位于官车兴国了!

公款吃喝,一年吃掉国家1000个亿,老百姓便视为过街老鼠一样,对公款吃喝深恶痛绝。而公车消费,一年“滚”掉1000多个亿,这可以帮助1000万贫困人口脱贫啊!而2003年的公车消费竟高达将近4000亿元!

尽管中央三令五申禁止超标购车,但一些地方、一些“公仆”仍然变着法子超标购买,有的甚至明目张胆违规购买。据悉,迄今(1999年)全国已查处违反规定购买的进口豪华小汽车就有13800多辆。就是贫困边远山区的“七品芝麻官”也配上了甚至是“奥迪”、“桑塔纳”一档的公车;名义上是公车,而实际上是专车。有的头儿们住宿地距上班地不到一公里,也得车接车送。而在公车使用上,称其为私车也未尝不可。孩子上学、夫人上街、闲来垂钓、三朋四友婚丧嫁娶乃至“洗头泡澡”,都用公车。一个单位里,一般干部职工公务用车与领导公车私用碰头时,即使是重要工作,也只能让领导用,心里纵有不平衡,也得挤公共汽车赶紧去办事或索性把事搁着。

油料费成了“无底洞”。湘南某县一临时机构只有一辆吉普车,一年用油量却高达30余吨,平均每天用油近100公斤,相当于每天跑500公里。用油量如此之高,主要原因是一些不便直接报账的费用用油料费的形式冲了账。

保养维修也成了“唐僧肉”。一大型汽车修理厂的技术员告诉记者,汽车保养无非就是换三滤和机油,成本不过就200元左右,在北京保养桑塔纳一次,费用也就是490元左右。可一到单位则变成上千元。

很多单位领导认为:“司机掌管着我的生命,我决不能让他分心。”尤其是少数领导心术不正,违法乱纪,所干勾当自然躲不过司机,有时甚至要靠司机牵线搭桥,自己的短处在人家手里捏拿着,怎能不特殊关照?于是,一些“司首长”也背靠大树好乘凉,甚至狐假虎威,为所欲为。上班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单位用车须专配BP机,甚至还要加上用车领导的密码,否则任你千呼万唤,他仍在外面悠哉游哉。家庭成员办事,甚至七姑八姨或者社会上的哥儿们弟兄一个口信,“司首长”照跑不误,那情景就像用单位信纸和信封一样随便。

在一些单位,所谓公车实际一半成了“司首长”的私车!人们还敢怒不敢言!

“司首长”们凭借接触领导机会多,信息来得快,往往深得领导信任的优势,在解决住房、子女就业、家属调动、个人去向时受到特殊照顾。同时,他们还有一笔可观的份外收入。他们常跟随领导公干,吃用“两头在外”;常“深入基层”,土特产、好烟、好酒之类“领导有份我也有份”;不时参加庆典和名目繁多的各种会议,纪念品和误餐费总是少不了。甚至打着领导的招牌向下属单位索拿卡要。

1997年底,重庆市在购买公务用车、燃油供应及车辆维修方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一次购买了65辆公务用车,节约资金350万元,节约率达20%。

提到政府采购,就顺便再说几句。“政府集体采购”始于深圳,而后一些地方犹犹疑疑、半甘不愿地跟着试了。本来就用不着试,干脆普遍推行便得──西方人早用实践证明过了,用不着迁就什么国情人为拖延地试几年。据1998年11月3日《海南日报》报道,海南省的政府采购采用招标方式运作,首批采购预计拨款是680万元,实际中标货款为391.28万元,直接节省人民币288.72万元。“公车改革”(购买和使用上作统一安排)对老百姓、对一直好像很严肃强调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都百利而无一害,人们知道后,无不佩服“朱新政”高招迭出。这样大的于国于民有利的好事,本来说是1999年元旦开始实行的,可后来又突然宣布“暂停”了——一直停到了2004年的现在——中国人的时间与生命真是不值钱,因为官僚们的偏好太坚硬了,什么改革难、国情特殊、西方文明不服中国水土,还不都是权力集团冥顽不化嘛!

据《经济消息报》记者陈晓凤的采访报道,搁浅的重要原因就是车改意见稿的改革方案受到相当一部分利益被触及者的强烈反对。最强烈的反对者便是中直机关的司机们。这是一个十分特殊的阶层,他们虽然是蓝领阶层,可是长期相当优越的待遇使他们成为养尊处优的工人贵族,连那些处长们平时用车都要看他们的眼色。从这样的社会角色一下子还原为一个普通劳动者,对他们来说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压力,还有心理上的压力。有位从事车改的干部说:“分流机关司机的难度要比分流企业下岗职工难得多,因为机关司机与领导干部有着盘根错节的关系,他们的意见对于决策层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

中直机关的干部们虽然大体上赞成车改,可是对于交通费的补贴发放却意见不小。主要是反映补贴发放的差别太大。他们说:“在机关里日常工作都是依靠一般干部来干,一般干部出行的频率不比领导干部低,可是交通费的补贴却要相差几百元上千元,这样不合理。如果这样发放交通费,那么以后干部们办事是不是要从个人经济上考虑,而不是从社会效益上考虑?”

“社会效益”,看,说得多堂皇!谁的“社会”与“效益”?难怪“社会主义”常常盗用人民的名义!知识分子们重道理,可在堂皇的假话面前,道理真也难说清爽的。如果权力上层对人民群众的力量不是叶公好龙而是真正加以利用的话,官车制度还怕改不成?不服的自然请走!你说补贴发放不合理,老百姓还不同意发呢!凭什么发?合理的开支实报实销不就得了!有钱还是补给下岗工人吧。

社会主义这个词,几十年来就是供作报告用的,这样的压在官车轮下的社会主义,连泥菩萨都不如!为什么同在中国,大庆市的车改据说就能够比较顺利地实施呢?难道就因为大庆贫油了吗?有记者说,大庆与中国其它地方并没有什么根本不同,靠的只是“想好了就做”的精神。

从交通管理与交通事故看,官车也是一个重灾区,如无证照车、无红灯车之类,1998年仅报端披露的官车恶性事故,撞(拖)死、撞(拖)伤无辜公民的就有十数例,说出现了“张金柱现象”也不为过,有酒色之余撞(死)人的,有外出渔猎撞(死)人的……等等。某官僚开车肇事,5人出来作伪证,从而“撞倒”6名党员;四川巴中市委书记驾车惹祸端,竟让司机当替罪羊(想必是愿打愿挨一类);1999年1月17日,湖北省丹江口市蒿坪镇党委副书记闵政,酒后架车迎面撞向一群小学生,致使两名学生死亡,两人重伤……眼下,当官的考驾照成风——但愿不会是出于日后干坏事可以躲开司机的考虑。

据《陕西日报》1999年2月11日报道,春节前夕,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公安厅联合组织四个检查组,对饮食娱乐高消费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查出的180辆次车辆中“陕U”占49%,“陕O”和警车牌号占51%,在登记的陕O和警车牌号中,西安市司法机关车辆有35辆,占其中的53%。说明党政机关干部和公检法系统到高消费场所的人数不少。有的公安车辆、警车半夜三更停在高消费场所。不少非公安系统甚至私人车辆挂公安、陕U车牌照,说明陕U、陕O车牌照发放混乱。2003年以来,各地频发宝马车撞人案,宝马成了一个阶层对于民众生命的道德符号。

都说改革难,难在哪里,难在既得利益者!!什么“补贴费标准”不公平啦,为什么“先试行再完善”的老套套在这里不见了?

一位县官对“公车改革”的忧虑就更不由我不慨叹“中国特色”真是“好好丰富”哇!这位县官说:北京的各部委先实行起来,部委及各司局有关领导下来用谁的车?还不得我们接送?原先用他自己的车,是他们掏钱,以后呢?不就成了基层掏钱了?

──(你们不接送不行吗?)那怎敢?他们下来是看得起我们,求之不得啊!他们不来,我们也得往北京跑。没准儿不用人家开口,我们还得连车带司机在北京候着。

——(如果地方上的公车也改革了,怎么办?)好办,用企业的车呗。低价把车卖给企业,名儿还挂在那儿,车还是我们用,我们还赚一笔卖车的钱呢。不瞒你说,前一阵儿清理手机,有的地方就是这么干的,还能趁机以旧换新。还有一招,就是干脆让企业派车,他们也求之不得,至少不敢拒绝。别说企业需要政府的扶持,就是政府部门,哪个没有下属企业?

——(哦,那样一来,岂不是“一枪两眼”:又拿着用车补贴,又有“专车”坐着?)嘿,在不少地方,估计是这么一回事儿。依着我,甭改啦!要不然,就是增加基层负担和企业负担、甚至农民负担(取自1998年12月4日《周末》)。

2005年各地终于断续开始公车改革。怎么改呢?不是像西方严格公车使用、严格办公开销——中国什么都可以严格唯独严格不了对官员的约束,于是所谓的公车改革成了按级别发放坐骑费,从办事员几百元到厅局级2000余元一个月不等。老百姓痛骂是大加薪。上面县官的担忧恐怕以后会出现,目前当官的拿了坐骑费,仍旧使用公车怎么付钱的人们不得而知。在改革的大帽子底下,暴发户团伙总是会有许多对付的办法。这些办法一定要把大帽子捅出大大小小的窟窿,使它顶不住腐败的风蚀雨淋。岂止是嚷了许多年的政企不分仍然悬而未决?如果权力者还是和企业、市场等搅在一锅粥里,这锅粥难免会煮出老鼠味来。

2006年8月27日,曾金燕女士报道了高智晟律师的家人与警察同居的故事。高律师三岁的儿子天宇完全是一幅“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童稚状。报道说到:有一次,格格和媽媽談起了爸爸的事情,娘倆都哭了,格格看著那些住在家裡的特務們,就把天宇叫到跟前問;“天宇,他們都是特務你知不知道?”天宇回答:“我知道呀!打死特務!先把特務的車車打死,然後把他們的屁股也打死,爸爸就可以出來了”。为轮子功鸣冤的小天宇的爸爸遭遇到异化的扬子鳄了。共产党喜欢把领导人的文字奉为经典,与轮子功信徒对待李先生的态度相若。只要有一丁点道德良心、一丁点实事求是之意,就得承认共产党的主义、思想、理论像“屁股腐败”这样的问题都解决不了,连高律师三岁儿子的一句戏言带给人的游戏性快感都没有。坦率说,我个人从《江泽民文选》看到的只有巨额稿费。其捞钱的不义连古代“有道”之“盗”公认的三条规矩都不见,简直就是明火执仗的仗势牟利了!或许用一种无形的轮子代替官员屁股下的车轮,不算是坏事,至少符合胡锦涛节约型社会的号召!

王德邦:万历悲歌——重读《万历十五年》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在大学期间曾读过黄仁宇先生所著《万历十五年》,记得当时在大学这本书还很引起了一些争议,但具体争了些什么现在已记不太清了。今天当我又重新翻读《万历十五年》时,竟勾起我许多感慨及联想,特记录如下,以供关心中国社会人士参考。

根据黄仁宇先生研究来看,万历皇帝是个在历史上无所建树的,但有着独一无二消极怠工的怪异表现的,以至于标示出明王朝,甚至于整个中国专制王权统治由盛到衰的代表性皇帝。

中国通常进入史家专题研究视野的皇帝要么有拓疆建政、平叛安民之功,如秦皇汉武;要么有开明仁爱、振纲兴国、立新启后之绩,如唐宗宋祖;要么有亡国灭族之哀,如夫差崇祯;要么有窃国屠民之恶,如司马昭袁世凯。等等历史人物,之所以列身史册无不有其鲜明的个性并因此在历史事件中打下自己的烙印。以此标准,对万历皇帝的研究却是超出了史家研究的通则了,他恰恰因为消极无为、平淡无奇而名垂青史。显然如此一个皇帝得享史家的青睐而赢得那么多纸墨研究的厚爱,这本身就是个颇耐人寻味的话题。

通过黄仁宇先生的剥茧抽丝,我们会发现作为明代在位时间最长——48年,天资过人,也曾有经世济时宏愿的万历皇帝,一生却无所建树的事实,正是一曲王朝专制之下皇帝个人与专制政体相左而行的悲歌!它撕开了中国专制王权制度在延续到明朝万历时期与人性背离,与历史背逆,拐离人类文明主轨,不符于社会发展需要的本质。应该说万历的平庸,非万历一人之平庸,乃是专制王权制度的平庸,万历的人生悲剧,非万历一人之悲剧,乃是专制王权制度下中国社会的悲剧。

一、      很有希望的万历早年

1572年,年仅9岁的朱翊钧因父亲隆庆皇帝驾崩而继承王位,成为明朝第十三代皇帝——万历皇帝。从种种迹象表明,万历是个早熟、天资过人且学习上勤奋用功的人,这原本是给明王朝带来希望的一代。

万历皇帝早熟,据《神宗实录》3341、3375、3455页记载,万历登基之初,就以他高贵的仪表给了臣僚们以深刻的印象。他的声音发自丹心,深沉有力,并有余音袅袅。从各种迹象看来,他确实是一个早熟的君主。据《神宗实录》4104页记载,万历在5岁时就能够读书,按中国旧时的计算方法,那时他的实足年龄仅在3岁至4岁之间。

万历皇帝自少在老师与母亲的严格督促下学习经书、书法、历史。他每天上午学习经书后还得在宦官协助下朱批各种奏章。下午复习功课,练习书法,默记经史,以备第二天老师检查。万历10岁时就能书写径尺以上的大字,并且很有成就,以至于让首辅张居正担心他沉湎书法而将书法课取消。

万历也很注意修身自省,持守敬天法祖的信条。当他登极还不满4个月,有客星出于阁道旁,其大如盏。今天知道这是种天文现象,但当时人视此为天将降灾的警告。万历赶紧检讨自己的思想、语言和行动,加以改正,以期消除天心的不快。这次“星灾”延续了两年之久,皇帝的“修省”也就相应地历时两年,并且在之后的相当长时间内,万历不得不注意节俭勤勉诚恳地处理政务和待人接物,力求通过自己的努力化凶为吉。

万历能采纳忠言,听进劝告,厉行节约。在他登极后,取消了一年一度正月十五宫内放烟出宫灯的浪费活动;万历曾想为他母亲修理装潢宫室以表示孝敬,张居正却认为各宫院已经十分富丽完美,毋须再加修饰,万历便放弃这种打算;万历曾关心宫中妇女们喜欢珠玉玩好的事,结果被劝要多关心天下臣民衣食而放弃对宫中妇女们的关心。

1584年入冬后北京少雨雪,次年春夏之间干旱更甚,河流见底,井中无水,官僚与百姓尽皆惊惶。万历决定以当时所认识的最可行方法向天祈雨。于是他在1585年5月斋戒三日后,率领百官从故宫承着饥渴疲惫,来回步行几十里,到天坛去祭天求雨,并颁文告诫文武百官不得贪赃枉法、酷害百姓,绝不能再将中枢的命令示为具文,如有违抗者定当严惩不贷,同时万历又命令户部在灾害严重的地区免征赋税一年。这次求雨在今天看来似乎可笑,但在那时这是一种勤政爱民克尽职守的最高表现,这对鼓舞民气、维系人心、警诫官僚却是最好的方式。养尊处优的万历为了求雨而不辞劳苦,确实表现了他对天下民瘼关心的最大诚意。

如此聪明、勤政、节俭、纳谏的皇帝,本该在历史上大有作为,然而在专制王权政体下,他却陷身于官僚集团的合围中,处处受制,以至于困窘不堪。

二、      窘迫与矛盾

万历贵为一国之君在专制官僚集团的掐制下却处处陷身于困顿窘迫之中。在财政上,他因采纳首辅张居正的厉行节约、压缩宫庭开支,为天下作表率的进言,常常使自己被限制到没有钱赏赐宫女,以致不得不记录在册子上等待有钱以后再行兑现;他被劝言而不去关心宫中妇女所喜爱的珠玉玩好;他的外祖父因为收入不足,被迫以揽纳公家物品牟利而被当众申饬。皇帝节俭到如此地步,身为官僚集团首辅的张居正却积聚了许多珠玉玩好和书画名迹,还蓄养了许多绝色佳人,并且在京城及他故乡修建了远超过他薪俸所能承受的豪宅。然而更严重的问题是首辅张居正在那个时代并不是特例,恰恰相反,所有官僚集团中普遍存在这种现象,受贿、腐化已成为一种常态,而清廉却因其反常而遭到官场的排斥与世情的冷嘲,如廉洁奉公、依法办事的海瑞在当时竟被视之为古怪,被同僚说成“莅官无一善状,惟务诈诞,矜己夸人,一言一论无不为士论所笑”。可见当时官场生态是怎样的腐化、黑暗、堕落。

万历在财用上受节制到窘迫境地,同时他的行止与个性也受到来自官僚集团的严格限制。万历曾想亲自率兵,操练兵马,结果遭到文官集团竭力阻止。1584年万历在皇城内观看了一次御林军射箭比赛,竟也招致接二连三劝阻的奏本而此后的操练便被停止。甚至于万历出宫都引起官僚集团的不安,他们设法以各种边关来犯、恐有闪失的理由来阻止,直至后来万历深居宫中三十多年而没走出紫禁城。

不仅如此,万历的情报机构都受到官僚集团的扼制与刁难。曾经发生一个有关冒犯宗庙的案子,作为皇帝直接的情报机构欲派两名校尉去旁听审判,结果却遭到文官的阻止,不得已皇帝亲自出面才解决,但是不久负责东厂的宦官竟遭到文官群起攻击,直逼提万历不得不将其罢免。由此可见官僚集团对皇帝情治机构的防范与封杀。

如果说以上事实反映了皇帝与臣僚的角力与矛盾,那么万历皇帝立储之事就表现了皇帝与官僚集团利益、目标上的直接冲突。万历宠幸郑贵妃及她所生的儿子常洵,欲立常洵为太子,但因常洵不是长子,官僚集团以不能废长立幼的道德标准来反对,导致皇帝与臣僚的公开纷争,由此还使得两任大学士去职。按理说立储之事原本可算皇帝的家事,臣僚是不该置喙,但在明朝专制王权以道德治国的情况下,官僚集团动辄以道德标准论事,他们一则想将皇帝塑造成一个道德的象征,同时又希望皇帝不要介入一切具体事务,一切治理社会的工作全由他们官僚集团按照已有道德标准来处置,皇帝最多在一些重大纷争中起到象征性的仲裁作用。如此一来,皇帝的意志就成为官僚集团防范、阻止的对象,只有将皇帝的意志戒除于治理国家的事务之外,官僚集团才能实现自己处理事务的目的。在此情况下,皇帝对于任何具体事务意志越坚决,他所受到来自官僚集团的反对也就愈坚决。立太子之事正是官僚集团与皇帝的集中角逐。

一个皇帝在自己所统率的官僚集团左右下陷入了行止受限、财政紧张、耳目被掩、最后立储受逼的窘境,这是否是万历的无能、软弱?这种官僚集团与皇帝的矛盾是否是一个时代的特殊现象还是反映了王权专制政体的必然规律?

三、      困惑与抗争

万历对于自己的处境是深有感受的,他曾为此困惑、苦思,并企图寻找到真正的症结所在。1583年春,在三年一度的会试时,万历亲自主持殿试,策文的题目长达500字。他询问与试举人,为什么他越想励精图治,但后果却是官僚的更加腐化和法令的更加松驰?这原因是在于他缺乏仁民爱物的精神,还是在于他的优柔寡断?如此尖锐问题的提出,可见万历有过怎样的痛苦追思。以万历的聪明,不可能不发现官僚集团意志与自己意志的相左,并且在一系列重大事件后,他能深切地看到这种相左背后的原因。

中国专制王朝建立时,同时设立了专制政体运转的官僚制度并因此产生出一个官僚集团。这个官僚集团历经多个朝代上千年的演化,到明朝早已成熟。这个保持专制王权运转的官僚集团一经产生就有其不以王权建立者意志为转移的自身运转规律,形成了自身的利益诉求。这个官僚集团所需要的是一个作为天命代表的君主,只是在争端无法解决时作出一种仲裁。他们要求君主与日常生活隔绝,在仲裁中不挟带个人嗜好和偏爱,也就是说皇帝最好毫无主见,因此更足代表天命。他们所要求的皇帝实际上不是一个国事的处置者,而是处置国事的一个权威性的象征。如此一个官僚集团所要求的皇帝,对聪明、自幼饱读经书且有着一定人生目标的万历来说显然是一种痛苦。

万历为了摆脱官僚集团这种设定的模式而作过巨大的努力。1584年,他将首辅、自己的老师且已过世两年的张居正抄没家财,公布罪状:“诬蔑亲藩,侵夺王坟府第,箝制言官,蔽塞联聪,专权乱政”,并且将自己成长过程中一直服伺自己的大伴冯保驱逐出京。如此本来可以说万历已掌握大权,然而很快他就发现自己仍然受到种种约束,自己不过是一种制度所需的产物而已。那些臣僚在努力倒掉张居正后一批人马上将攻击目标转向了他,要强迫他符合他们所设置的规范,而不让他个性自由发展;另一批人打着道德的大旗则从中渔利,利用张冯集团倒掉所空出的大批职位,安排亲友。

尤其后来立储纷争暴露出来后,他深刻认识到官僚集团“已经形成一种强大的力量,强迫坐在宝座上的皇帝在处理政务时摈弃他个人意志。皇帝没有办法抵御这种力量,因为他的权威产生于百官的俯伏跪拜之中,他实际上所能控制的则至为微薄。名义上他是天子,实际上他受制于廷臣。”

面对这种状况,万历可作的选择:其一,让官僚集团完全服从自己的意志。为此万历作出的努力从抄张驱冯来看并不能收到效果。更彻底地改变官僚制度,显然又超出了万历所能想象到的。在明朝只能在人的改换上思考,还达不到从制度改造上思考;其二,随同官僚的势力,成为官僚集团意志的代表,听从官僚集团的摆布。然而如此也不是万历所能接受的;其三,相持而不对抗,相处而不相容。互有离斥,但不决裂。各行其道,但不到完全背离。这种矛盾相持状态的维系,以万历所处的情势之下就只能作此选择。

于是万历对官僚集团采取既不强迫臣僚接受自己主张,也不反对臣僚意见,但同时他也决不按照臣僚的意志去办,不做那些使臣僚快意的事。如此一来在出现高级职位出缺,他也不派人递补,使官僚不再有升迁到上层的希望;一些官僚提出辞呈,他既不援例慰留,也不准离职,到最后有的挂印而去,吏部提出追捕,他也置之不理。万历如此与官僚集团不合作的行为事实切断了社会中士阶层积极进取以获取名利的途径,使社会忠于职守者缺乏信心,贪污腐败更有机可乘。社会完全在一种惯性之下维持着向前运行。

1620年,万历终于走完他的人生。在他去世24年后,李自成的大刀挥向了明宫,崇祯于景山砍杀自己的女儿后上吊自杀,明王朝结束。

2006-11-9 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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