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子游:中国特色的“多党合作制度”不是专制独裁?

 

2007年11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称: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和”八大民主党派”的制度是”在中国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近现代政治发展的历史和实践证明: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盲目照搬别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模式,是不可能成功的;实行专制独裁统治,违背历史发展规律和人民意志,也必然要归于失败。”《南方都市报》因此在醒目的报头上刊出”专制独裁统治必然失败”。一时之间,中国现在的”政党制度”成为海内外关注的焦点。

《中国的政党制度》一边称道中国现在的政党制度,一边又声称”专制独裁统治必然失败”,显然,是在否定1949年后一党长期把持政权的制度是专制独裁统治了。如果中国现在果真不再是专制独裁统治,自然是国之大幸。但是,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看法不同,今天无论是国际主流舆论,还是中国已经觉醒的公民们,无不视中国现行政制是专制独裁统治。到底哪一方对呢?

要搞清楚中国现在是不是专制独裁统治,先得弄清楚什么叫作”专制独裁统治”。

“专制””独裁”二字现在通常混用,其实两者并不完全等同。先说专制。”专制”是个带有轻蔑意味的词,最开始出自古希腊哲学家,其中最著名的要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这师生二人把专制用来定义一种东方式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处于主奴关系的统治形式。专制的这个定义延续了两千余年,直到十八世纪,法国人才第一次把专制的概念运用于欧洲国家。孟德斯鸠扩展了专制一词的内涵,把它应用于统治者对人民拥有全部权力,人民只能在恐惧中完全被动 服从的政府。孟德斯鸠认为,一切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或其中两权 于一身的政权,都是专制暴政。黑格尔和马克思继承并发展了孟德斯鸠的理论,把专制这个称谓用于仅有统治者是自由的,其他人都不自由,统治者管理着所有公共工程的一成不变的社会。20世纪,卡尔.威特福格尔创立了一套东方专制的修正理论并应用于前苏联。现在,国际最权威的政治学词典对专制的解释,一般都是指拥有无限权力的政府。这样的政府对全体国民实行不由分说的专横统治。

再说独裁。”独裁”指的是统治者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社会,全然不顾其成员的意愿。独裁政府有三个公认的主要特征:公民讨论和投票的决策方法几乎或全部由当权者决策的方式所取代;过于集中的权力缺少宪法上的制约;统治者所宣称的权威不必也不是来自于被统治者的认可。

在当代,独裁与专制两词通常混用,所有完全不受宪法或法律限制的统治都被人们冠以”专制独裁”。在专制独裁统治之下,统治者体现主权和国家权力,其权力不能受到挑战,也没有任何确定的范围,是专横而且无拘无束的。在国际舆论和学术界中,所有强加的统治,所有以专横的方式行使权力的政府,一般都被视为专制独裁。

搞清楚了专制独裁指的是什么,再来看看中国的现实。首先看政党间的实际关系。1949年后中国的政党制度,号称多党合作,共产党与”八大民主党派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但每个”民主党派”里要设中共党组,大事由中共党组控制。每个”民主党派”必须明确声明接受并拥护中共产党的领导,只能”参政议政”,永远放弃执政的要求。这种多党合作制度,党与党之间肝胆相隔了一层”你的都是我的,我的与你无关”的膜,一方长荣不衰,另一方屈辱独享,实际上是一党独大,所谓的”民主党派”只是跟班罢了。其次,从领导的对象来看,中国被号称人民当家作主,但人民得接受中共的领导。1949年后,无论是政治制度,还是政治实践,都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在领导一切。中共中央政治局集所有权力于一身,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政机关国务院,司法机关最高法院,各地各级地方政府,无一不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的领导之下。从权力的范围来看,中共中央政治局拥有不受限制不受任何约束的巨大权力。举凡国家宪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宣战与缔约、地方政权、民族自治区、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外交事务、国防……,无一不受中共中央的”领导”。不仅如此,由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在党的领导之下,宪法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行使认为应该由它行使的权力”,这样一项无限的权力,事实上也为中共中央所占有。

这样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是不是专制独裁统治?我想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官员们,如果再还回答不上来,那就真是太饭桶了。

在这里顺便再说说所谓的集体领导问题。由马克思列宁等创立的共产党一党专政政治制度,为规避”专制独裁”之名,获取统治合法性,实行所谓的集体领导,以为权力由数人执掌比一人执掌安全,数人统治自然避免了”独”夫之裁。在此暂且不论集体领导在很多时间内实际上都沦为党首个人专擅,只说这集体领导的制度,在理论上就是站不住脚的。政治局集体领导,并不表明就不是专制独裁,也不表明这样的”集体领导”比一个皇帝更好。早在两百多年前,美国《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美国开国先贤之一汉密尔顿就深刻地阐述道:”政府的一切权力——立法、行政和司法,均归于立法机关。把这些权力集中在同一些人的手中,正是专制政体的定义。这些权力将由许多人行使,而不是由一个人行使,情况也不会有所缓和。一百七十三个君主一定会象一个君主一样暴虐无道。””行政权集于一人更易于加以规范;人民的警惕和监督只有一个对象,这样就安全得多;总之,执掌行政权的人越多,越不利于自由。”汉密尔顿认为:”若干个人的地位和影响联合到一起,比其中单独某个个人的地位和影响,必然对自由形成更大的威胁。 “权力由数人掌握比掌握在一人手中更易被滥用,权力被数人滥用比为一人所滥用危害更大,因为一个人掌权,唯其只有单独一人 ,就会更密切受到监督,更容易遭到嫌疑,也不可能象许多人一起那样联合起来形成较大的影响。如果为了增加统治者人数,给总统设立什么委员会,这些委员会一般都只能有碍其正确行事,往往成为其错误行事时的工具和同伙,而对其缺点则常起掩盖作用。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官员们由于无知,瞎猫子撞到死老鼠,居然政治正确了一回,讲出”专制独裁统治必然失败”这样的道理来,结果却是出尽我党洋相。优秀的《南方都市报》的报人们,及时利用国务院新闻办官员的无知打擦边球,这个球擦得妙!擦得实在有水平!

国际狱委关于郭飞雄被判五年的紧急行动通报

 

2007年11月20日

紧急行动网络

06年第35号第三次补充

中国:作家、独立出版人和维权活动家杨茂东(又名郭飞雄)被判五年徒刑

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抗议,杨茂东因其批评文章于2007年11月14日被判处五年徒刑。笔会重申呼吁,根据中国已签署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立即无条件释放他,同时再次寻求立即保证杨茂东在被拘期间获人道对待。

根据笔会消息,知名作家、独立出版人和民权活动家杨茂东(又名郭飞雄),于2007年11月14日被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判处五年徒刑。该案于2007年7月9日开庭,曾因缺乏证据曾先后两次被区检察院退回。杨茂东被判犯以“非法经营”罪,但据信控罪与其出版揭露辽宁省沈阳官场腐败的《沈阳政坛地震》有关。他于2006年9月14日起被拘,有报道说他在看守所里一直受到虐待,现被关押在广州市第三看守所。

杨茂东现年40岁,因其参与和报道广东省太石村村民的反腐败活动,曾于2005年9月12日起以定罪名被关押至同年12月。当时,笔会曾进行争取其释放的活动(http://www.internationalpen.org.uk/index.php?pid=33&aid=393&return=33)。后来,杨多次受到当局的骚扰,直到2006年9月14日最后被捕。杨茂东著有两部长篇小说和一部短篇小说集,还发表了许多散文、诗歌和文章。

请发出呼吁:

——表达对杨茂东被判五年徒刑的愤怒;

——寻求中国当局确保杨茂东在被拘中受到人道对待;

——呼吁根据中国已签署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立即无条件释放杨茂东。

中国政府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邮政编码100032

国务院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胡锦涛阁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邮政编码100726

北河沿大街147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先生

请注意:中国当局的传真号码已不再可用,因此可要求你所在国的中国外交使节转寄呼吁书。如果可能请将呼吁书副本递交你所在国的中国外交使节。

**如果在2007年12月20日后发信,请与本办公室联系。**

有关进一步消息,请联系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的Cathy McCann,

地址:Brownlow House, 50/51 High Holborn, London WC1V 6ER UK,

电话:+44(0)20 7405 0338

传真:+44(0)20 7405 033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独立中文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翻译)

杨支柱:尹方明案与没有新闻效应的众多同类案件

 

2007年11月13日,广州一警察在大街上射杀珠江医院副主任医师尹方明。11月14日早晨,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通报,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已经有了初步调查结论:“昨天凌晨4时55分,海珠区公安分局民警驾驶警车巡逻至南泰路珠江医院住院部门前路段时,发现路边停放一辆前后车牌均被报纸包裹着的可疑小汽车。民警进行盘查时,遭到驾车男子的阻挠,并被强行抢走出示的警察证,其后,该男子快速倒车,碰撞民警,造成民警膝部受伤。为阻止其驾车逃逸,民警拉住车门,被该男子强行开车拖行数米。在紧急情况下,民警被迫鸣枪,致该男子中弹受伤。民警即报‘120’。该男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通报”还说,“经核实,死者尹某是某某医院的一名副主任医师,其驾驶的小车没有合法登记手续,所挂车牌为已作废的军车号牌,车尾箱还有粤AAB×××、湘K×××××车牌各一副。”(新快报等11月14日)“通报”想告诉人们:尹方明是犯罪嫌疑人,警察开枪是合法执行职务。

尹方明案初步调查结论受到广泛质疑

广州市公安局的上述通报在互连网论坛上遭到了网民的强烈质疑。质疑的原因部分在于“通报”本身的不合常情:用作废的军车号牌无非是想冒充军车逃避地方的检查和收费,用报纸把车牌包起来不但起不到这个作用而且引人怀疑,堂堂医学博士怎么这么弱智?尹方明要警察证干什么?他到底是查验警察证激怒了警察还是“强行抢走”警察证?在唯一的目击证人(尹的从德国回来的同学王燕鸣)被警察监控外人无法联系的情况下,让人如何能相信这不是肇事警察的一面之辞?出示警察证时警察在车的左前方窗口,他是怎么被“快速倒车”撞伤膝部的?一个刚被“快速倒车”撞伤膝部的人应该是从后面射击汽车轮胎阻止汽车逃跑吧?他怎么可能一下又回到汽车左前方“拉住车门”并“被迫鸣枪”?有网民怀疑,广州警方敢于发布这个无法自圆其说的“初步调查”结论,可能是因为唯一的目击证人已经被“摆平”。

“通报”遭到广泛质疑的另一重要原因是“通报”内容跟早前媒体报道的矛盾,其中搜狐网2007年11月13日17时17分发布的据称是来源于南方都市报的文章《医生猜测枪击事件可能由军牌引起》(http://news.sohu.com/20071113/n253229185.shtml,查13日和14日南方都市报未见此报道)被广泛引用。由于“通报”内容过多地违反常理、警方护犊子的可能性和南方都市报相对于广州警方高得多的仗义执言形象,网民显然更相信“通报”发布以前的报道,尤其是南方都市报的这篇报道。根据该报道,“子弹从左腋下进入,先后穿过左心室、右心房、膈肌,击穿肝脏”,珠江医院的一位副院长说,“这枪应该是顶在左腋下开的。”这种顶着要害部位从左上往右下开枪(心脏在肝脏的上面)开枪的情形,难以想象是一个被撞伤并被拖行数米的人“被迫鸣枪”所致。该报道还说,“据(医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开枪警察为南石街派出所刑警,30岁左右,之前曾在珠江医院警务室工作过三个月。”这更让人浮想连篇:医院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的照片通常都在医院门口展示以招揽患者,即使没有私人恩怨,肇事警察也极能可认识死者,应该知道尹是珠江医院的专家,莫非该警察在珠江医院警务室工作时很不顺心,或者该警察有精神病?

质疑“通报”的网民普遍认为警方不应该在联合调查组中担任主角,应该成立没有警方参加的中立调查组侦查此案。依据中国法律,政法委并没有侦查权,为了维护控辩双方的力量平衡法院显然不应该卷入侦查、起诉工作,如果公安局避嫌的话,中立的调查组当然只能是由检察院组织的调查组,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起诉开枪的警察。就尹方明被害一案和目前中国的侦查体制而言,大概这已经是最佳办法了。不过这种临时成立调查组的办法只是一种权宜之计,远远不足以解决警察滥用权力开枪的问题。

其实,由于珠江医院跟军队的密切联系(以前是部队医院)和“教授被害”的新闻效应,在同类案件中,尹方明被害案最终获得公正处理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肇事警察逍遥法外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甚至存在肇事警察被不公正地严惩的可能,就像北京发生的公交售票员掐死清华大学教授女儿案那样(我个人坚信那是过失杀人而不是故意伤人致死)。尹方明被害案由警方处理尚且疑点重重,如果被击毙的犯罪嫌疑人是个农民工或失业工人,尤其是曾经有“前科”的情形下,如果警察把逃跑(并不一定犯罪了,也可能仅仅只有轻微违法行为或犯罪嫌疑而害怕)被当场击毙打扮成暴力拒捕被当场击毙,媒体可能根本就不报道,报道了也没有多少人质疑,更不会有什么官方机构给警方施加压力。这些更常见也更可能受到不公正对待的被击毙者不是更需要我们关注吗?作为一名法律学人,更应该看到尹方明案背后众多的同类案件,更应该看到这个案子所暴露的制度性缺陷,而不仅仅是追求尹方明案个案的公正。

“当场击毙”的宣传与实践

长期以来,为了增强对犯罪行为的威慑力度,许多地方的公安机关宣传,警察对拒捕的暴力犯罪嫌疑人甚至抢夺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当场击毙,未见区分开枪的必要性(尹案中如果警方的调查结论属实,警察枪击尹方明的汽车轮胎就是必要的)、对犯罪嫌疑人手、脚开枪的必要性和特别紧急情况下不能选择枪击部位开枪的必要性。根据笔者用互连网所进行的简单搜索,仅仅2007年,至少就有以下几个地方公安局通过媒体或街头标语公开鼓吹过“当场击毙”。

2007年5月30日,河南省荥阳市公安局刑警队全部警车上挂起“飞车抢劫当场击毙”红色条幅,荥阳市公安局下辖的14个派出所,至少也有28辆警车悬挂着这样的标语。(羊城晚报2007年6月1日)

2007年6月18日,湖南衡阳街头挂出标语“两抢拒捕,当场击毙!”(人民图片网2007年6月24日)

2007年8月22日,湖北荆州市公安局称“对飞车抢劫、持械抢劫拒捕者,民警可以依法当场击毙”,通告已经印发,即将在荆州市广为张贴。(新安晚报2007年8月23日)

2007年8月底,海口市龙华区政府召开打击“两抢”犯罪活动新闻发布会,称“龙华公安机关将采取严厉措施,对实施抢劫后拒捕、逃跑的,依法使用武器,必要时果断开枪将其击毙”。9月5日,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龙华区政府前的道路两旁,沿路几百米挂上了几十条横幅,其中就有“抢劫拒捕当场击毙” 。(中国青年报2007年9月8日)

当媒体询问警方这样做有没有法律依据时,当地公安局领导几乎无不拿出《人民警察法》第十条来为警方的宣传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我也认真看过,我坚信警察开枪只是为了制止暴力犯罪或追捕暴力犯罪逃犯而在紧急情况下不得不采用的手段,犯罪嫌疑人被击毙只是警察开枪可能出现的不幸后果。从法律赋予警察的必要时使用武器的权利和可能出现的死亡后果得出警察“可将劫匪当场击毙”的结论,并大势鼓吹其震慑效果,不仅存在逻辑上的大跃进,而且将难免的不幸后果变成了警方的自由裁量权甚至积极追求,是非常危险的:它剥夺犯罪嫌疑人得到律师辩护和受到公正审判的权利,危及现场公众的人身安全,甚至给警察中的害群之马公报私仇或草菅人命以可乘之机。(详见杨支柱:《“当场击毙”能用做震慑手段吗?》,信息时报2007年6月27日;《警惕“鸣枪示警”致人死亡》,东方早报2007年7月23日)震慑犯罪只能靠提高破案率、及时而公正的审判和判决的严格执行,不能靠滥用警察权力的暴行。此外,某些标语口号还没有区分逃跑拒捕和暴力拒捕。

可怕的是,历年来鼓吹“当场击毙”而受到媒体批评的公安机关,只有极少数从善如流很快将“当场击毙”改成了“开枪射击”,大多数都顽固地坚持自己的观点。更可怕的是,大量深受犯罪行为之害的公众支持警察有权将某些种类的犯罪嫌疑人“当场击毙”。至于通过内部潜规则默许警察有权将某些种类的犯罪嫌疑人“当场击毙”的公安局,那就更不知有多少了。

现实中警察开枪导致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事件经常发生。仅广东一省,仅仅在2007年,根据我利用互连网进行的不完全搜索,就有七起:

1月25日,三名持枪蒙面歹徒在廉江市青平镇石圭坡至雅塘镇路段对一对骑摩托车的夫妇实施抢劫,巡逻至此的青平派出所民警在鸣枪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对企图反抗的歹徒开枪,击毙其中一名歹徒,另两名歹徒趁机逃脱。(广州日报2007年1月26日)

2月13日,打击“两抢”专业队民警许志伟在汕头市澄海城区便衣执勤时遭到7名持刀歹徒抢劫并被砍伤,击毙3名劫匪并在其他增援民警的协助下将其余4名劫匪擒获。(信息时报2007年2月14日)

3月7日,佛山便衣巡警在325国道南海谢边立交桥附近围捕一特大盗窃电缆团伙,遭到疑犯疯狂追砍,在多次鸣枪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将一名为首分子击毙,其余12名嫌疑人被抓获,缴获被盗剪电缆近2吨、作案小货车一辆、大铁剪6把、砍刀5把、电缆剥皮机一台。(2007年3月9日大洋网)

3月8日,深圳福田区上梅林新村71栋8楼,一名男子疑因与一名女子进行性交易后不愿支付嫖资发生争执,继而挟持该女子作为人质,并把女人质从8楼拖到1楼与警方对峙两小时。为确保女人质的安全,警方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连发3枪将持刀绑匪击毙。(中新网2007年3月10日)

6月20日,在广东顺德乐从水藤某酒店,顺德警方便衣人员提前埋伏在酒店门口,当2名勒索团伙的成员刚要与事主进行交易时便衣冲出表明身份,一名便衣被犯罪嫌疑人邓某砍伤,在鸣枪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便衣开枪,邓某后经医生抢救无效死亡,另外一名勒索团伙成员唐某则当场被警方抓获。(深圳新闻网2007年6月 25日)

7月15日,揭阳市公安局东山公安分局在普宁市里湖镇抓捕2名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当场击毙犯罪嫌疑人赖松亮,现场缴获成品半成品枪支7支、各式子弹370多发、制枪弹模具等赃物一大批。(南方日报2007年7月16日)

8月20日,佟氏兄弟盗窃50米电线被中山市公安局民警和治保员围捕,犯罪嫌疑人佟某虎砍断民警黄海峰手臂被民警击毙,佟某龙被当场制服。(广州日报8月22日)

上述事件中,只有6月20日的顺德警方枪击犯罪嫌疑人邓某事件提到“经医生抢救无效”,可以说是没有希望也没有放任被枪击的犯罪嫌疑人死亡。其他所有的事件,公安机关几乎都是以庆功的口吻接受记者采访或发布新闻通告的。没有一个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为死去的犯罪嫌疑人失去获得律师辩护和公正审判的权利而感到遗憾!

检察院立案侦察“当场击毙”案的法律依据疲软

依中国大陆法律,警察将犯罪嫌疑人“当场击毙”无论是合法执行职务还是涉嫌滥用职权故意杀人,调查或侦察机关都是公安局,至少通常是公安局,而不是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条对“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进行了适当扩张,将“暴力取证案”(刑法第247条)和“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案”(刑法第248条)纳入了检察院立案侦察的范围,但并未将滥用警察暴力的故意杀人纳入。即使纳入,因为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能不能约束警察在法理上也存疑。

因此检察院立案侦察“当场击毙”案的依据只能是《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后一句。依《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应当逐级上报省级检察院,由省级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在收到“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后的十日以内,讨论作出是否立案侦查的决定。对于反侦察能力很强的涉案警察来说,如果不立即采取措施,经过这种烦琐而漫长的程序之后再开始侦察,还有多少机会查明真相?因此阻止警察滥用暴力的当务之急,是修改《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检察院在“当场击毙”事件发生后立即立案调查涉案警察。

人命关天。在保障人权成为时代潮流的今天,我觉得凡出现非正常死亡,执法机关都应该立即立案并拘捕犯罪嫌疑人。如果经过侦察发现是合法执行职务、正当防卫及其他不涉及犯罪的情形,再撤消案件不迟。凡警察涉嫌犯罪的案件,包括非职务犯罪(如抢劫、强奸),最好都纳入检察院侦察的案件范围。如果不能做到这一步,无论如何也要把警察执行职务中滥用权力的犯罪行为纳入检察院侦察的案件范围。首当其冲的,就应该是警察执行职务中涉嫌滥用警察暴力“当场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案件,无论是从职务犯罪的角度,还是从警察同事回避的角度。

即使排除公报私仇或草菅人命寻开心的可能,将犯罪嫌疑人“当场击毙”也有利于警察自身安全的最大化,还可以彻底解除犯罪嫌疑人将来被判无罪或刑满释放后对警察及其家人进行报复的可能。警察反侦察的能力很强。警察职业的危险性使得警察相对于其他行政机关的公务员要“团结”得多,再加上警察群体的共同利益,很难指望警察不必要的“当场击毙”行为会被知情的同事揭穿。甚至公安局领导都觉得警察有将某些犯罪嫌疑人“当场击毙”的权利,不把犯罪嫌疑人的死亡当事故,反而庆幸犯罪嫌疑人被击毙。中国辩护律师和媒体对刑事案件的介入程度又远较西方发达国家低,肇事警察一般不用担心没有被“当场击毙”的同案犯罪嫌疑人不跟警方合作。在这样的背景下,由警方来调查警察开枪致犯罪嫌疑人死亡事件,自然几乎所有的“当场击毙”都是必要的、被迫的。

斯大林的善良和高贵到哪儿去了:当“大革命家”为大革命家画像

 

这幅画是毕加索为悼念斯大林而作。它发表在1953年3月12日《法兰西文学报》上,是悼念斯大林专刊的封面。

它不同凡响。

几天后,法共《人道报》登出法共书记处的声明:“法国共产党书记处完全不赞同3月12日在《法兰西文学报》发表毕加索同志所画的伟大的斯大林的肖像。”

与法共书记处声明一同配发的还有若干法共各基层组织的读者来信,这里摘录如下:“不,这不是斯大林同志的肖像,他的脸是那么坚定,给人信心和力量……”

“在这幅画像里,我们既看不到天才,也看不到敏锐的智慧,也看不到慈祥以及在所有斯大林照片中所看到的幽默……”

“……作为斯大林同志特点的至高无上的善良和高贵通通不见了……”

这就是著名的“毕加索-斯大林肖像画事件”。

也许有必要对部分读者交代一下,曾一直被当作西方艺术堕落颓废象征之一的毕加索,是一名共产党员,一名热爱斯大林的共产党员。

1944年8月25日,巴黎被美国人解放。10月5日,法共《人道报》整版发布了毕加索加入共产党的消息。

在《我为什么加入共产党》的文章里,毕加索说:“……我想通过绘画,作为我的武器。深入了解世界和人,以便使这种了解一天天地解放我们每一个人。”

革命者,会庆幸自己生长在革命的年代。

相信毕加索是感激自己的幸运的:“我毫不犹豫地加入共产党,因为:从根本上从一开始我就与共产党是相通的。”

作为20世纪最有开拓精神的艺术家。高傲的毕加索对很多具有开创性的革命领袖抱有相当的尊重。他曾很谦虚地向建筑大师柯比西耶表示:要向大师学习建筑制图,也曾经毫不忌讳地在画室里摹仿齐白石的画作。

“革命”,是毕加索一生最坚定的追求。他对“表现主义”、“超现实主义”、“抽象主义”和“立体主义”等流派具有开拓性贡献。“大革命家”,毕加索当之无愧。

这真是一个“革命家”在丑化另一个“革命家”么?

典型中国应试教育出来的好学生恐怕会说,是的。毕加索笔下的斯大林甚至脑门上还垂下一小绺头发,顽皮地打了个卷儿。这不是亵渎斯大林又是什么?

如果知道毕加索画斯大林只用了5分钟,恐怕更多人会说,即使不是亵渎,起码也是不严肃认真。今天还有很多研究历史的笨蛋一本正经地解释:毕加索那种惟我独尊的大艺术家气质,令他画得太快太草率,所以画得既不传神也不像。

当然,对这幅画以及这个故事本身各式各样的政治解读也一直不断。

毕加索为斯大林作过两次画。上一次是在1949年,斯大林70寿辰,那是全世界共产党人的盛大节日。法共专门派人请毕加索为斯大林画一幅肖像祝寿,毕加索认真地说,还不熟悉斯大林的面部特征,三两笔画了只举着酒杯的手,上书:“祝你健康!”

毕加索怎会态度草率轻佻?

当时,法共中央与毕加索的中间传话人是法共中央委员阿拉贡,他看到那幅画时头就大了一圈,这与斯大林“伟光正”的一贯形象相去实在太远。当他把党中央的愤怒声讨转达给毕加索时,毕加索也怒了:“真是一群没文化的笨蛋!我在斯大林的前额上特意添了一绺头发,就是为了让斯大林同志更具有无产者的气息,而那些人却不愿意斯大林元帅是一员无产者。”

如果看过毕加索10岁时的一幅速写,没人敢怀疑毕加索传神的绘画天赋。

如果要把这件伟大的艺术作品理解为“丑化”,那就不仅是在侮辱一个天才的艺术家与一个诚实“共产党人”毕加索同志,而且,也同样是在误解一个真正的“共产党人”斯大林同志。

毕加索与共产党人。20世纪最具伟大意义的两个称呼,相通在哪里?他们为什么走到了一起?为什么在20世纪很大一部分时间内,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共产党人”却如此不理解作为“共产党人”的毕加索?以至于在毕加索加入共产党近半个世纪后,在1980年代的共产党中国,依旧有重要的官员说:“在我们这样的国家,还难于接受毕加索。”当然,苏联当时也不接受毕加索,他们把毕加索称为“颓废派”。

“共产党人”曾经砸烂了大部分的旧世界,而毕加索解放了无数人的眼界;这是表象。“共产党人”勇往直前,毕加索是天生的斗士。这也都是表象。

那他们到底是否真正“相通”过?

毕加索与真正的大“共产党人”(或者说是“共产党人”中的极品人物)的唯一“相通”之处或者说最真实的“相通”之处,那就是他们身上强烈的超越性的、不拘一格的个人意志。对毕加索这种级别的天才人物来说,个人主观的就是客观的,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

毕加索本人的一句话即是最好的阐释:“肖像画不应追求形似甚至也不应表现神似。而应该抓住心理上的相似……”

在现实中经常骗人的毕加索,在绘画世界里却一向是追求极端的“真实”。这幅作品,也一样。

所以,大部分共产党人接受不了“共产党人”毕加索为共产党人斯大林同志作的画像。可惜,这是为悼念斯大林而作,斯大林同志本人看不到。

一点五:是专制独裁打败了蒋介石

 

1949年,曾被我党称为“独夫民贼”的蒋介石败走台湾。后人为蒋介石的失败总结了不少经验教训,外因如日本入侵,内因如派系斗争、官场腐败等等,其实,这些都只是一个方面的原因,今天看来,是蒋介石的专制独裁打败了蒋介石。

1923年,孙中山先生在苏联的支持下,开创了以国共为主体的多党合作的新时代。孙中山先生逝世之后,缺乏西方人文思想理念的蒋介石,于1927年“背叛”孙中山先生的“既定方针”,走上了军事独裁之路。

蒋介石的这一“叛变”,一方面,阻止了中国社会的民主进程,让中华民族失去了融入世界民主潮流的伟大机遇;另一方面,蒋介石也为自己埋下了失败的伏笔——从此以后,中国的反对派不可能通过法律手段坚持自己的权利,革命由此成为唯一的选择。

蒋介石走上专制独裁之路后,理论上奉行“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实践上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又不经人民授权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因此,被我党称为“独夫”、“民贼”。这些称号对蒋而言,是完全实事求是的,并没有半点冤枉。

但另一方面,蒋介石这个人,无论在中国历史上还是从世界历史来看,又是一个少有的开明君主式的人物。

1928年消灭军阀割据后,蒋介石立即带领他的国民政府投身到了经济建设。这一建设直到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才中断。

那10年,是旧中国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的10年,某种意义上是中国经济腾飞的10年。10年里中国的工业总产值增加了86.1%,中国国民产值平均每年增长8.3%.特别是交通建设取得了非常巨大的成就。修建铁路9033公里,每年近1000公里,浙赣、陇海、粤汉、淮南等铁路均是那时修建的;修建公路10万公里,每年1万公里。很多产业,如绵纺织业、面粉、卷烟、火柴、机器制造、酸碱、搪磁、航空、电信电报等从小到大、从无到有地获得很大的发展,也成为中国民营企业的“留金岁月”。

联想到那段时间,中国社会并不太平,内有共产党人领导的“暴动”和军阀割据,外有日本人的步步紧逼和军事、经济入侵,因此,这些成就的取得,尤其难能可贵、来之不易。

取得了这一系列成就的蒋介石,最后却“其衰也忽焉”。中国历史又一次用它的“周期率”告诉后来的执政者:个人或一党的独裁专制之路,也就是制造“埋葬蒋家王朝”力量的革命之路;至于那个人或一党的独裁专制,能否让“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稳定和谐”,都在其次。

冉云飞:冉氏新闻评论周刊(第32期)

 

一:武汉某大学要求老师签军令状 发誓不搞师生恋。

http://news.tom.com/2007-11-16/0027/01197168.html

中国的大学可笑之处甚夥,这只是非常可笑之一桩罢了。一所大学不以人之自由为教育要务,而以限制人之自由为要务,这本身就违背大学之初衷。大学老师与学生都是人,他们有法律范围内处理自己生活包括情感生活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老师不是圣人,也不是万世师表,只是一种相对特殊的职业。大学生大多是年龄十八岁以上的拥有独立民事能力的人,他们拥有使用自己身体,如何处理情感的权利,大人不能侵夺,即便父母也不能,学校更无此特权。武汉科技大学的老师居然都能忍气吞声,签下这违反人权的所谓“军令状”,可见现在不少高校老师因经济的改善,而变成了多么听话的官方传声筒和机器。像这样令人羞辱的军令状,竟然没人起来反对,实在是中国大学之所以越来越糟糕,教育越来越混账,官方越来越打压的必然结果。像这样“听话”的老师,你怎可能让他教出真正像样子的学生?要是在民国,不知有多少人群起反对,而现在竟然寂默无闻,真可谓当今一奇异景观!

二:高校师生关系渐行渐远 被指沦为利益金钱关系。

http://news.sina.com.cn/c/2007-11-16/030214316743.shtml

中国教育整体都极为不堪,但为何关于中国高校的负面报道特别多呢?一来现在的高校成为博导傍大官大款,滥放各种文凭给官员与商人的渊薮,这是最可耻的堕落之一,就连官方许多高官的文凭都有问题,这也是官方盛行的赢家通吃在高校的具体反应;二来高校成为腐败官场的映照,学官遍地,势利成风,纷纷以拿各种根本与社会无益的科研经费,并从中分肥为能事;三则不学有术,造假成风。抄袭之风在高校及研究人员中,时有所闻,一年全国的高校学报生产大量垃圾,所有论文大概只有百之一二的合格品。四则老师不研究学问,没有一点知识分子的样子,成为官方的应声虫。这样的老师在当今中国何其多也。五:我认为学生究竟是可塑性很高的,出现这种所谓的师生金钱关系,我认为其首责在于教师。有什么样的教师,就会在一定程度有什么样的学生。虽然高校的许多问题,是中国教育问题的一种征兆,但置身其间的许多老师也难辞其咎。

三:南方都市报:专制独裁统治必然失败。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jwxy/200711160624.asp

关于官方的多党合作白皮书的骗人把戏,本来不想多说什么。军队不属于国家,税收属于一党独揽,其它党派没有轮流执政的机会,哪里能有什么监督,民间早就说了,这些所谓的党只不过是执政的共产党的二奶、花瓶而已。他们有什么能力监督一党专政者,只有与他们一起腐败分一杯羹的机会而已。官方曲意解释其多党合作,只不过是因为一党专政的确为世人所痛恨,因此惑人耳目而已。所以,《南方都市报》将他们对白皮书的解释,很精炼地概括为“专制独裁统治必然失败”,我认为是准确的,同时也是警示执政者,不要以为民众便不知道你们在玩什么把戏。

四:严打《色戒》汉奸文艺 大学生联名书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049899.shtml.

前面我说过有什么样的高校老师,就有什么样的学生。这不,就有一批自诩道德上干净的大学生联名违背言论自由,官方骟他们,他们还觉得不过瘾,他们还要成群结队地自宫。汉奸这一称呼,在四九年后往往成为整顿异已的高招了,就像政府为了打压异见而滥用颠覆国家安全罪。以为只要用汉奸、颠覆国家就可以获得空前的认可而免于受质疑。当今的中国大学生联名上书惩治这没有任何风险的于官方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举动,当然可以见出同学们的“聪明”,他们都是趋利避害的高手,你叫他们联名结束不自由不民主的政府打压异己的举动,他们是不敢的,因为这会给他们带来巨大的风险。有没有汉奸,有,但泛化汉奸,实足以自阉。有许多事不是非黑即白的,你非要那样说的话,那么是不是你得先查一下官方在四九年后,禁止了许多宣传国民党抗战的书籍(见拙文《请看他们禁止的所谓反动书籍》),毁掉了许多功德碑,许多抗战将士的坟墓也遭毁坏。更有甚者,毛泽东不要日本赔款,而且说没有日本的侵略,便没有共产党的崛起。我们是不是就要就此说官方包括毛泽东是汉奸呢?我认为不可戴这样的帽子,因为他们没有亲自附敌(当然他们彼时也没有资本去附)。何况反应那个时候的文艺,各有各的看法。你可以反对,但利用官方来打压,这种做法就是极其危险的,将来你们也必将是其中的受害者。这就像五七反右时,那些积极检举者后来也成了右派了一样。一个社会是一个整体,别人的自由得不到保证,你也必将丧失。再者,这些看过《色戒》的年轻人,不知道看到多少影片,你们如果看过法国导演克洛德。贝里所拍的《老人与小孩》,不知你们怎么想?可惜法国人不会说这导演与演员是法奸,这电影是法奸电影,要禁止。好好多学点东西,像你们现在这样一点有限的知识与社会阅历,在信息不充分,在官方愚民教育下,随便附和官方的言论,可以说是不明智的。我也曾经是大学生,可以说那时所做的事,所说的话,我现在多年后是深致懊悔的,比如当时我在学校时候参加抵制日货的做法,我认为这样的做法很不妥当。我对日本这个国家至今没有多少好感,但我认为最重要是使中国民主自由,并且认真研究日本,才是出路。而不是在那里虚火上升,乱贴标签。

五:江苏赣榆反贪局被指逼供打死供电副局长。

http://news.qq.com/a/20071113/001619.htm

平日里看到别人的人权不能受到保护,便幸灾乐祸,这样的心态,一定在许多官员身上蔓延。同样的,也在许多百姓的心中生根开花结果,认为只要没损害到我的利益,就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并视此为高明的人生哲学。这样的人当然记不得马丁神父的教导,当他自己需要别人来帮忙呐喊,来帮其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已经没有人来帮他了。贪官污吏固然可恨可鄙可憎,其收刮民脂民膏,可谓万恶。但再万恶,也罪不致被不按法律程序,被致刑讯逼死。一切皆应以正当之法律程序为准,没有程序正义,实质正义就不可能得到很好的保障。贪污腐败分子,再令人痛恨,也必须依照法律来办,不能让反贪局私设刑堂。最高检的王振川在同几天说,没有刑讯逼供,刑讯逼供到处都是,睁眼说瞎话,其可恨可比贪官污吏,但即便我们有机会质问王振川,我们也不能搞刑讯逼供。文革早已证明,独裁专政连国家主席的安全都不能得到保护。生活在中国大地上的贪官污吏,你应该明白,只要官方想弄你的时候,不怕你们平日多么骄横,一切皆可不按法律程序来,所以许多人死得不明不白,许多人成为政治斗争实在是官方枉法的牺牲品。哪怕他们十恶不赦,也要经法律程序来定夺,而不是党章党纪,更不是私设刑堂。真正的民主自由国家,是连“坏人”都应该得到保护的,所以我谴责反贪局逼死供电局副局长的做法,虽然供电局这样的电老虎的确可恨,的确不得民心。

六:周正龙:记者难对付 我只相信国家。

http://news.sina.com.cn/c/2007-11-16/133914322154.shtml

且不说周正龙说这话是多么愚蠢,在我们国家,记者真能做到你说的那般难对付,那应该是你的福音。你造假,他们要追踪你,但你的利益受到伤害的时候,他们会群起为你的利益而战,因为你的利益受损,就会在客观上造成明天他的利益受损,为更多的利益受损大开方便之门。可惜的是,这个国家的记者哪有什么通天力量?很多时候只是官方的跟屁虫与传声筒而已。你造假,目前他们热衷于报道,其实不是针对你个人,而是你这样的造假虽然影响极大,至少目前高层官方觉得没必要制止,所以你就暴露在记者的笔下了。这个国家要制止的真实新闻很多,可能官方没时间来管理他们来揭露你造华南虎之假的新闻,所以你就有一种“牺牲感”了,便说出了“我只相信国家”这样的蠢话。“我只相信国家”,一是你想拿高层压记者,拿“国家”这层虎皮来作你的大旗,你又把国家当作是你的“华南虎”了吧。二是,“我只相信国家”,你这几十年相信得还不够吗?你过上了好日子么,你自由么,你随意想批评哪个官员,你就敢吗?哪个侵占你的利益你就起来维护,并得到公正判决了吗?你的亲戚朋友你的熟人中没有冤死的吗?在中国这样的大地上,作为普通老百姓,可能没有任何一位他的亲戚朋友、熟人中没有受冤死的。现在地方官为了制造旅游热点,为了制造GDP,不惜造假,华南虎只不过是其中倒腾不漂亮的作假案件中,少数被曝光的事件而已。最后,我要跟周先生说句大实话,在这个国家,最难对付的不是记者,最难对付的是这个不受监督的政府所挟持的国家。

七:北京奥组委呼吁各地保障外国记者采访自由。http://www.singtaonet.com/china/200711/t20071113_667789.html

北京奥委会搞双重标准真是到家了,一方面国内的食品不安全,所以来个保障奥运村所供应的猪肉是绿色猪,再者保障饮水质量达标;另一方面,国内没有新闻自由,许多敢批评政府的记者被以非法和假记者的标签所打击,所以要保障国外新闻记者的自由。我早说过,一百年前的“华人与狗,不得入内”作为官方倡导民族主义,奋起抵制外侮的标语口号,现在官方所做这一切,也只不过是“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翻版而已。国外来比赛的人,参与采访的记者,他们的权利当然应该受到保障,但国内所有人的一切权利都应该得到切实的保障。国外的记者在中国固然比国内许多记者要自由一些,但即便如此,就是国外记者的采访权利,在中国也受到很多限制,不可能真正有采访自由,不管官方向外说其多么保障他们的自由。中国官方说纸面上的漂亮话,绝对全世界一流,但事实上相去甚远。因为他们的宪法都是一部徒有虚表的装饰性宪法,如果真按宪法来治理国家,可以说官方无时无刻不在违宪。2007年11月19日9:14分于成都

报纸副刊与知识分子的品格

 

“副刊”就像它的名字一样,在一份报纸中处于附属的位置,“正刊”往往占据着报纸版面的主要位置,副刊则屈居后院。但古往今来,谁都不会否认副刊对一份报纸的重要性,随着历史的更迭,再回顾报刊史时,副刊总是最多地被人提及。

中国近代报刊史上,副刊的重要性尤其突出,它是那一代知识分子的阵地,是新文化运动的重要战场,是中国近代文学发展的温床和重要传播通道,可以说,没有副刊,中国近代文学不可能如此繁茂,五四知识分子也不可能如此风光。

作为报纸的副刊编辑,看到这本《报纸副刊与中国知识分子的现代转型》就下意识地拿起来读。关于五四知识分子题材的书,向来是我的阅读偏好,而以副刊为例,探讨中国知识分子的转型显然是一个很吸引我的切入点之一。

《晨报副刊》是20世纪20年代“四大副刊”之一,其他三大分别为《京报副刊》、《民国日报》副刊“觉悟”和《时事新报》副刊“学灯”。该书以《晨报副刊》为例,通过对《晨报副刊》三任主编李大钊、孙伏园和徐志摩的不同办报风格,来分析不同时期,副刊对知识分子的影响和在转型中发挥的作用。

我将其归纳为,李大钊时期以启蒙为主向,偏思想性;孙伏园时期到达顶峰,以趣味性主打;徐志摩时期个性突出,倡导自由。

《晨报》创办于1916年,原名《晨钟报》,创办人为汤化龙、梁启超。1918年起用《晨报》为名。当时的《晨报》以时事评论为主,倡导言论自由,副刊所占比重很小,以刊发小说为主。

1919年,李大钊入主《晨报副刊》,对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版,引入一大批知识分子,新文化启蒙成了李大钊主政的核心内容,新思想、新知识、新修养是李的办刊宗旨。李大钊团结了大批知识分子,再通过他们的专业知识,普及和推广新思想、新知识,开办了很多切合当下的专栏和专版,一时间,《晨报副刊》成了当时知识分子的重要思想阵地。这一时期文艺比重不大,主要偏思想性。在李大钊的改版下,地位和影响力大大增强,有开创之功,又为以后的办刊思想和风格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可以说,《晨报副刊》的成功,李大钊应该记头功。

孙伏园的影响力没有李大钊和徐志摩大,但在他主政的《晨报副刊》却是发展最快,最鼎盛的时期。孙伏园有卓越的编辑才能,能坚固地团结文化界的力量,尤其是他背后得到了鲁迅和周作人的支持。孙的办刊思路就是要趣味决定一切。在李大钊主政的后期,很多人认为副刊学理性太浓,不利于副刊扩大影响力,所以,在孙接手后,他在学理和趣味间选了后者,正是这个选择,让他将《晨报副刊》推向鼎盛。

趣味是副刊文艺化的源泉,这一时期,《晨报副刊》渐渐向文艺阵营偏移,一大批作家成了这时期的主力作者,鲁迅、周作人、冰心等。为了突出副刊的趣味性,孙开办了一些如“开心话”等栏目,比如鲁迅的《阿Q正传》最先就是在这里栏目连载而形成影响。可以说,孙伏园的办刊思路就是在细微处见精神。

孙伏园的确是大牌编辑,他主政的四年时间里,可以说代表了20世纪30年代中国报纸副刊的最高水平。直到1924年,因为鲁迅的一首打油诗《我的失恋》一稿被总编辑撤掉,孙伏园愤然辞职。

恰在此时,徐志摩留学归国,在新文艺阵营中表现出超强的能力和独特的气质,于是《晨报》负责人力邀徐主掌副刊。徐志摩受英国自由主义影响颇深,他上任伊始,就旗帜鲜明地说:“我办什么报,无论是副刊或是什么,要保持的第一是思想的尊严和它的独立性,这是不能让步的。”的确,徐志摩就是这么贯彻他的独立风格,而且,将这一办报风格发挥得淋漓尽致。这位文化界的通人,具有极佳的人缘,他的独立精神也得到很多同人的认可,于是乎,一出由徐志摩主导的“独立副刊”让文化界为之兴奋。

和多数甘为他人作嫁衣的编辑不同,徐志摩往往直接跳到前台,与各种思想进行正面交锋,从不掩饰自己的个人色彩,声明要把副刊作为自己的“喇叭”,这样一位特立独行的主,显然会给原来应该平静、温和的副刊带来麻烦和喧嚣。

他自然知道,但依然坚持自己的自由主义办报风格。在那场著名的“女师大”风波中,以鲁迅为代表的一方和以陈西滢为代表的一方展开了剧烈的争论,而阵地就是徐志摩主政的《晨报副刊》。在这样的情形下,徐志摩不但不平息战火,反而加入了争论,这就引起了鲁迅的极大不满,于是,争论进一步升级,直到无法收拾。最终胡适苦口婆心地出来劝架,才算完结。

徐志摩的“独断专行”虽然让《晨报副刊》在言论阵地上大出风头,但也给自己惹来不少麻烦。一年后,他终于离开了主编的职务。

在三任主编的更迭中,一场发生在《晨报副刊》的知识分子转型自然形成,每个阶段都有自己鲜明的特色,也代表了当时思想界的多股潮流。从传统到现代,从思想、趣味到自由,知识分子都扮演着先锋的角色。知识分子的现代转型是一个很大的话题,作者从一个很小的角度(以《晨报副刊》为例)无疑是很聪明的做法。

这本书的略微缺点就是论文味稍浓,尤其是前两个章节略显枯燥,后面几个探讨人与副刊的章节其实是很有可读性的,在三任主编外,还探讨了周氏兄弟与《晨报副刊》,冰心、沈从文与《晨报副刊》等。

《晨报副刊》的办报思路放在今天也许不太合适,但突出思想性、讲究趣味性、张显个性等风格显然是适用于今天副刊的办刊思路的,对于报纸副刊编辑而言,这类书显然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中国的副刊编辑也应该考虑一些现代转型,思考如何在现有舆论环境下,办出有自己特色的副刊。

【讲坛】天败星活阎罗阮小七  洪业

 

□现代学林点将录·正榜头领之三十一

洪业(1893-1980),谱名正继,字鹿岑,西名William(即威廉),号煨莲;福建侯官(今福州)人。

有为己之学,有为人之学。读书得间,自出机杼,成一家言,此为己之学;汇编史料,译介经典,制作索引,泽被天下后世,此为人之学。洪氏治学,则能兼及二者。

洪氏早年就读于美国传教士主办的福州鹤龄英华书院,并受洗皈依基督教,因成绩优异,得书院董事克劳弗德资助留美,先后获文硕士、神学士学位。藉此背景,毕业后即获燕京大学之聘,任历史系教授,以后更兼大学文理科科长(教务长)、图书馆馆长、哈佛燕京学社引得编纂处主任、研究院历史学部主任等职。在洪氏的提议及主持下,引得处在二十年间,仅以十余人之力,编辑十三经、二十四史及先秦诸子等古籍的“引得”(index)及“堪靠灯”(concordance,即细密引得)凡六十四种,以替代传统式的记诵,在前电子检索时代,于学林固属功德无量。

按:继燕京引得处之后,法人在华设立的中法汉学研究所(后易名北平汉学研究所)亦编辑古籍通检十五种,以汉代子书为多,亦有劳绩。

洪氏的部分著述,即以引得序言的形式发表,如《读史年表附引得序》、《白虎通引得序》、《仪礼引得序》、《四库全书总目及未收书目引得序》、《礼记引得序——两汉礼学源流考》、《春秋经传引得序》、《杜诗引得序》,可谓由为人之学而成就为己之学矣。其中《礼记》、《春秋》、《杜诗》三篇,实为独立的鸿篇巨制,于三礼、《春秋》经传、杜甫诗集的文献源流皆作细密的通盘疏理,绝不能以序言视之;洪氏即凭《礼引》一篇,于1937年荣获巴黎铭文学院儒莲奖,为当时西方汉学的最高荣衔。

其他如《考利玛窦的世界地图》,凭借多种外文素养,综合中外片断史料,考订出地图的刻板者及年代,为中西交流史的力作。旅居美国之后所作,《蒙古秘史源流考》辨析版本,自立新说;《破斧》用力挖掘《诗经·豳风·破斧》一诗的意蕴及背景,为“小题大做”的典范;《再论西京杂记》、《半部论语治天下辨》皆属带有胡适笔法的趣味考证。此外,洪氏酷爱杜诗,除早年的《杜诗引得序》外,晚年又有专著《中国最伟大的诗人杜甫》。其余短跋小考,多涉及清代文献,亦不无可观。

大概而言,洪氏论著不能多而能精,多已收入《洪业论学集》;他受胡适、顾颉刚的影响,以“科学的方法”自许,务求在史料上竭泽而渔,尤能以西方式的严谨作专题考证,或稍有琐碎之处,但绝无虚言。

洪氏任教燕京时,教育甚得法,门下各有专攻:如齐思和治春秋战国史,瞿同祖治汉史,周一良、王伊同治魏晋南北朝史,杜洽治唐史,聂崇岐治宋史,冯家升治辽史,翁独健治元史,田农(继综)治明史,房兆楹、杜联喆治明清史,王锺翰治清史,还有郑德坤治考古,陈观胜治佛教,朱士嘉治方志,张天泽治海上交通,邓嗣禹治制度史。可见洪氏培养人才,重专题、重断代,颇与傅斯年在史语所的作风类似;则洪门旗号虽不甚张扬,但门庭广大,兵马齐整,实亦现代史学一大帮派也。

1946年洪氏赴哈佛大学讲学,未几大陆变色,遂寓美不归。此后他挂靠哈佛东亚语文系,指导博士无数,但直至退休,也未获得正式教授资格。寄人屋檐下,只能求一席为稻粱谋耳。

按:五十年代初期,流亡新大陆的中国知识分子多恓恓惶惶,谋生不易,治学更难。以胡适的声望地位,亦屈就普林斯顿大学葛思德东方图书馆馆长一职,并感慨“国家倒楣的时候,等于青山不在;青山不在的时候,就是吃自己的饭,说自己的话,都不是容易的事情”,何况他人?而且海外花果飘零之苦,终不及海内风刀霜剑之苦也。

诗曰:文献凭君始易徵,研经说杜亦多能。漫言考据e时代,不过翻新堪靠灯。

按:近时台湾黄一农治明清天主教史,藉网络及电子数据库博引史料,并标榜今日已为“e考据时代”云云。 

简昭惠:小说家的“戒色”

最近和朋友聊天,对舆论一面倒地狂讚李安拍的「色戒」感到莫名其妙。

这部片子几乎是在我基於别人大力吹捧的夸张中燃起好奇心买票进戏院去「一窥究竟」的。

看完之后和一位喜欢纸上谈性,光说少练的报社老编喝咖啡,并聊起看这部片子的观影心得。

说到电影中的几场床戏,剧情十分不合理。剧中女主角王佳姿在还没当间谍前是个纯情的大学话剧社女团员,未经云雨,准备去当汉奸易先生情妇之前还怕因完全缺乏性经验而「逊色」被视破乔装的身份。故在事前找剧团中唯一有性经验的男同学上床实际操练一下。可是第一次和易先生上床就被用SM的方式对待。性虐待完成,事毕还露出诡异的微笑。

从小「健康教育」经常考满分,「公民与道德」时常领奖状的我,自从高中毕业之后努力钻研佛洛依德性心理学说完毕,完全可以明暸SM之做为易先生性爱暴力的一种方式是可理解的,(因为他己身经百战)。但对於一个没什么经验的小女生,身心初初经历如此巨大变化,有这种反应实在蛮变态.再下来的几场床戏几乎就是「特技」表演,王佳姿天生秉异,不但採积极主动而且进步超神速……。。

我觉得李安在「色戒」这部片里「导戏」的斧凿用得太多太深,使得人物的表现过火失真并流於矫情。

看完电影去发廊洗头,上海来的8号美女设计师说她也才刚看完「色戒」,不过去看电影纯粹抱持着观摩如何为顾客梳理「汤唯头」造型的敬业精神而进电影院去的。不是像店里其他洗头的小妹妹们想的就是去看梁朝伟的蛋蛋,或王立宏露屁股……。

最后8号还怂恿我说「汤唯头」此时方兴未艾,Party里的闷骚淑女们个个作此打扮,问我何不「设桌」改作造型一下?

当下我义正严词,不假辞色地拒绝,并对8号设计师一向以来对我形象的掌握失去条理胡作建议感到义愤填膺。

老编对我的说法十分不以为然。批评我为人处世写文章既矫情又放不开,并用「想像低能的性爱蠢作」来批判我最近写的言情小说.老编告诉我最近墨尔本的读者们很喜欢把一如小姐写的那篇「爱的清单」和我以前写过的一篇「欲望的清单」拿来当比较.我当然看过一如小姐的文章,她非常钜细靡遗地描绘和情人之间所有「爱的细节」,流水帐、明细表一样地交待给各位观众朋友,由於这对壁人在衣冠楚楚之际我们都相当熟悉,没料到一旦他们在文章中以弃文就武片甲不留之姿裸裎相见,反而格外让众人心惊胆跳,想入非非、鼻血都要喷出来……。

老编抱怨我的文章往往撩云拨雨有余、辛辣呛烈不足,难怪经常沦为「候补备胎」之类的稿件被处理。他举例说明「色戒」这部片子,李安创造的性爱招式十分奇特,并强调「姿势就是力量」。他说,那就是片子宣传卖座的重点之一。

老编多年来对我写作的观察心得指出我观念老旧,学艺难成、缺乏实境锻炼,十八般武艺样样不精,光靠恶补哲学很难到杂志上评八卦、或到报纸文艺版副刊上混饭吃,「勤」的方向一旦错误,自是不能补「拙」。

人性的「基本功」如果练得不够紮实,再多的道理堆砌、再巧的文字游戏通通无法打动读者的心。

睿智的老编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一般人在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不过你的情况特殊,你不是该爬起来,而是要练习躺下去,一定要克服你的性障碍,小说创作才能精采,立志当良家妇女的前途__势必脸色愈当愈黄.身材愈变愈走样、文章愈写愈黯淡……小说家最不宜之举就是「戒色」」。

回家之后我用忧郁的眼神再注视一如小姐「爱的清单」一遍,并翻出我的那篇相形失色的「欲望清单」反躬自省。面对嗷嗷待哺的性爱众生,脸皮比处女膜还薄的我痛定思痛,决定投笔从戎、大开色戒,从此弃哲学而从性学,从「戒色」的爱恨生死簿上练出一番性学必杀技来隔空打鸟,寄望从此能风生水起,境随心转.革命尚未成功,好戏仍须努力!

王  丹:中共总书记的畸形权力

 

江泽民

江泽民是一个下台的前总书记

当中共十七大人事布局的谜底被揭开,人们很容易就能发现,其中带有清晰的江泽民印记,是江胡二系相互妥协的产物。

按说,江泽民是一个下台的前总书记,目前只是个普通党员,不应再参与中共高层的人事安排,否则便属僭权;而另一方面,作为总书记的胡锦涛,职责是领导共产党并进而领导全国人民”奔小康”,同样没有权力为下一届的中央委员会指定总书记人选,下一届的总书记应由十八大代表自行选择。

当然,这样的常识性道理不具备任何实际意义。事实是,中共总书记从来不由全体党员,也不由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选择,而是最高权力者黑箱作业的结果。江泽民未能在中共十六大上推出自己属意的接班人,却在十七大上阶段性地毁掉了胡锦涛选储的梦想,显示中共权力已形成隔代遗传的趋势。按照这一趋势,胡锦涛要选择自己喜欢的人接班,就只能等到中共十九大召开的时候了。

这是件十分好笑的事。抛开接班人问题不谈,这种古怪的权力来源构成使中共总书记的权力成为畸形。胡锦涛被迫在他的权力核心中大量接受江泽民的人马,这样的状况在过去的五年中成为”政令不出中南海”的原因之一,时至今日,他仍然无法走出这样的困局。

当我们按照中共的专制特性而把中共党魁称为专制者的时候,我们会奇怪地发现,他连民主国家最高领导人的权威都不具备,如果说选储本来就不是一种合法权力的话,那么,在任期之内,选择称心如意的助手应是他的正当权力,可是,被称为独裁者的中共总书记却没有这样的权力,人事权本是权力构成中的最关键部分,但是,由于中共黑箱作业分配权力的缘故,总书记并不具备这种必须的实力,尤其是在他的第一届任期,他几乎不具备选择主要官员的资格,而被迫接受自己可能并不喜欢的人作为下属。

公允而言,这样的独裁者,无法为其独裁统治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这样的牵制,他的大量时间和精力要用在针对内部人的斗争上面,不可能专心致志地领导一个国家的建设与发展。但在中共专制体制之下,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权力来自选民的领导者会向选民负责,而权力来自元老指定的领导者只能向元老负责。这样的制度之下,中共总书记只能等到多年媳妇熬成婆,成为超级政治元老之后,才有重大人事安排的权力,那时候,他已不再对政治承担责任,责任转由新上台的总书记承担,可新上台的总书记同样无法按照自己意愿进行人事安排。

因此,将当今的中共领导层称为维持会并不为过。这种权责混乱不明的政治怪胎不可能按照公开的法律和党章行事,而只能遵从潜规则的力量在各政治派系中分配权力。我们知道,不受民众监督的权力意味着特权利益,为了确保特权利益,各派系会想方设法攫取公共权力–首先是在权力核心中保留自己的人马,其中,党权和行政权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党权和行政权才是瓜分利益的最直接渠道。于是,总书记一职的人选首先不考虑治国的需要,而只能从协调各派系利益瓜分的角度加以平衡,也就说,总书记成为各派系利益瓜分的一个总协调人,如果不接受对方的人马成为他的手下,他就要面对党内你死我活的分裂,由于利益是具有延续性的,为了避免分裂,每一届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便只能接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怪异政治组合–尽管这样的组合存在着严重的效率消耗和内部冲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