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坛]正榜头领之一 天魁星呼保义宋江 胡适

 

  □ 现代学林点将录

  胡适(1891-1962),字适之,号藏晖室主人;安徽绩溪人。

  唐代张为有《诗人主客图》,按风格将诗人分作六类,白居易诗雅俗共赏,故列为第一类之首,称“广大教化主”。胡适正可谓现代学术史的“广大教化主”,论影响之巨,并世无人能出其右。

  余英时回忆,曾有大陆学术领导人访问耶鲁大学,席间谈及胡氏有谓:“胡适应该一分为二,他在学术上还有进步意义,但在政治上则是反动的。”余氏则针锋相对:“我们海外中国人的看法恰好相反。胡适在学术上早已被抛在后面了,倒是他的政治观念对于今天的中国还是有意义的。”王元化也说“读胡适书觉过时,读王国维书却不觉过时”。其实胡氏显得过时,正由于其影响深广,故当年的新见解及新方法多已常识化,所谓“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是也。

  无论思想启蒙或学术革新,胡氏都可谓现代一人。在思想启蒙方面,白话文、新诗、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无不带有胡氏印记。在学术革新方面,《中国哲学史大纲》、《白话文学史》皆为树立学术新范式的创世纪之作;其他论《诗经》、《楚辞》,辩《墨子》、《老子》,疑古史,考音韵,推扬戴震哲学,表彰崔述史学,虽多零篇散论,但转移风气,泽被学林,亦非浅显。

  不过,论胡氏成就最精深的方面,当数古典小说及禅宗史考证,二者分别是其文学史、哲学史研究的延伸与深化。其中《红楼梦考证》为“新红学”开山,近百年来的红学史皆在其笼罩之下;又如《醒世姻缘传考证》,结论虽有争议,在写作上却堪称“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典范,罗尔纲甚至说他考证太平天国史的方法,即由此文领会得来。胡氏的禅宗史考证,可以说是现代佛教研究史上最重大的新突破,但相对而言,在国内学界却较受忽视。倒是在日本学界引发震动。他对神会地位的重估、对《坛经》成书的考辨,可谓锋芒毕露,是对禅宗史、佛教史研究的革命性贡献;《楞伽宗考》一篇,日本禅学权威柳田圣山誉为“……是胡适初期禅宗史研究论文的骨干,他不仅贯彻主张,而且满怀信心。这已经达到了胡适禅学论证的最高峰,为近代禅宗史的研究历史,带进了新时代”。胡氏平生著作,论俗世声名,以早年的《哲学史大纲》、《胡适文存》最为风靡;而论专业成就,则以中年的《胡适论学近著》第一集(1935年)最为精粹,《说儒》、《楞伽宗考》、《荷泽大师神会传》、《坛经考》、《醒世姻缘传考证》等名文都收录其中。这是胡氏个人学术的巅峰,亦代表了现代中国学术的巅峰。此后抗战开始,国家当存亡续绝之际,胡氏投笔从政,受命任驻美大使;并世学人在战时多能著述不坠,而胡氏则就此中断其学问生涯的鼎盛期。等他战后重返学界,无论是年龄(五十五岁)、身体(患心脏病)、身份(任北大校长、国大代表)、环境(内战),都已错过治学的黄金时代。

  胡氏《哲学史大纲》、《白话文学史》皆有始无终,仅成上卷;盖以胡氏治学,以通观性的大手笔开始,而又转入细密化的专题考证,即由“大刀阔斧”转向“绣花针”的功夫。故积重难返,缺失“下面”一截,以致被黄侃讥为太监。

  按:张维华有《中国长城建置考》上编,惜至汉代而止,下编迄未完成,亦属著述有上无下之例。又,萧一山二十余岁即已出版《清代通史》上、中卷,而下卷仅成讲义,长期未能定稿;至年届花甲,才以胡氏为前车之鉴,续成完整的一部《清代通史》。他与胡氏同途而殊归,亦成对比。

  胡氏为学,最重方法,但大体未超出考据学中心的“历史的方法”,也即唐德刚所谓“拿证据来”的学问,较欠缺社会科学观念的灌注。然而每一时代皆有每一时代的学术主流,胡氏方法以简驭繁,正契合时代的需要,开拓既广,创获亦多,终为一代正宗。

  胡氏世称“胡博士”,但他1917年离美返国,因未将论文及时付印,迟至十年后才重赴哥伦比亚大学正式取得博士学位,遂启“冒充博士”之疑;但夏志清、余英时先后有所辨析,已基本廓清此公案。此外,胡氏一生共获得三十五个荣誉博士,亦中外所罕见。“胡博士”之号,信不诬矣。

  诗曰:无地自由诚可哀,红楼白话此山开。鲁翁郭老归何处,博士翩翩今又来。

  按:鲁迅在文化界,郭沫若在学术界,为前数十年的两大偶像,如今两皆沦落;而此消彼长,胡适之则翩然重临。由此颇可窥见当代思想史之消长变迁。

[讲坛]旧头领一员 托塔天王晁盖 章太炎

  □ 现代学林点将录

  章太炎(1869-1936),原名炳麟,字枚叔,号太炎。浙江余杭人。

  论清末民初的思想学术,可举三对师徒为代表:康(有为)、梁(启超),章(太炎)、黄(侃),罗(振玉)、王(国维)。罗、王关系在师友之间,但王氏的出人头地实赖罗氏的全力提携,故不妨亦以师徒视之。

  三对组合,在政治和思想学术两方面立场各异,恰成有意味的对照:康、梁在政治和思想文化上都属改良派,一方面倾向保皇立宪,反对革命;一方面以言论为“批判的武器”,开启风气,转移人心,启蒙之功莫大焉。章、黄在政治上是激进派,鼓吹排满革命;在学术上却是保守派,以保存国粹为号召,排斥新材料、新方法,为清代小学(语言学)的殿军。与章、黄相反,罗、王在政治上是保守派,死心踏地做满清的孤臣孽子,身在民国,心怀复辟;但在学术上却是革新派,以出土文献的发现及整理为志业,尤以甲骨学的开创惊世绝伦,世称“罗王之学”。

  章、黄跟康、梁相比,在政治上未免冒进,而跟罗、王相比,在学术上又嫌滞后,两皆失措。他们虽能在古音学方面后出转精,却自限于传统小学的旧樊篱,不能转入现代语言学的新天地。

  章氏最严重的毛病,尤在门户之见太深,意气之争太甚。康有为信从今文经学,他以古文经学作为对抗;罗、王治甲骨文而声名鹊起,他则斥甲骨文为伪造。作为文字学大师,这可算是他学术生涯的最大败笔。

  在近代中国这一知识转型期,章氏实为过渡性人物,有守旧处,亦有趋新处。他是古典形态的博学鸿儒,于学无所不窥,留日期间更涉猎西学,视界已超出中土之外。平生著作甚丰,要者如《訄书》、《检论》综观中国古今思想学术、政治社会;《国故论衡》总结传统的语言文字学、文学及诸子学;《菿汉微言》泛论佛学、易学、老庄、儒学。此外,《齐物论释》借佛教思想阐释《庄子·齐物论》,可算比较哲学的会通之作,晚年自许:“若《齐物论释》、《文始》诸书,可谓一字千金矣。”

  章氏门人众多,知名者有黄侃、但焘、汪东、朱希祖、钱玄同、周树人(鲁迅)、吴承仕等;章氏曾戏以太平天国诸王比拟各人:黄为天王,汪为东王,钱为南王(一说翼王),朱为西王,吴为北王。又,据说章氏本人也曾自称“章天王”,此与“康圣人”又成有趣的对比。

  按:黄侃,字季刚,对传统经籍用力极深,拟五十岁以后著书,却在四十九岁病亡。他的古音分部综合清人旧说而后来居上,但守成有余,创新无功,现代语言学家如李方桂、王力、周法高等对他都有批评。他1935年去世时,杨树达在日记里更说:“近日学界人谈及季死,均谓季生时声望虽高,百年后终归岑寂……季刚受学太炎,应主实事求是,乃其治学力主保守……此俗所谓开倒车。世人皆以季刚不寿未及著书为惜,余谓季刚主旨既差,是享伏生之年,于学术恐无多增益也。”此谓黄氏即不早逝,亦未必能有大成,虽极苛刻,亦甚中其病。故将黄氏弃于梁山泊好汉之外,仅附记于此。

  陈寅恪挽王国维诗有“文化神州丧一身”之句,盖将王氏一人视作中国文化的代表;而章氏直以中国文化的代表自居。民国初年他被袁世凯软禁于北京,在家书中称:“吾死以后,中夏文化亦亡矣!”与此类似,德国文学家托马斯·曼在纳粹上台后流亡美国,对记者说:“Wo ich bin,ist Deutschland.”我在哪里,德国就在哪里!章氏将自身等同于中国文化,托马斯·曼将自身等同于德国文化,可谓中外之狂态略同。

  章氏久享“国学大师”之誉,但声名虽臻于极盛,对学术界的实际影响却并不深刻。毛泽东当年曾说:“《水浒》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屏晁盖于一百零八人之外。”故此处将章氏拟为托塔天王,似扬而实抑,盖亦要将他屏于现代学林的正榜之外也。

  诗曰:启蒙事业逊康梁,排满赢来举国狂。并世学人别流派,章黄原不及罗王。

从现在一直到伟大

 

寂寞者的观察

《马尔特手记》(以下简称《手记》)是以这样一个司空见惯的城市场景开始的:一个无所事事的诗人待在闹市里的一间陈设简陋的小屋里,有时候在写作的间歇,他抬起头透过窗棂:他看见一个孕妇,“她步履艰难,沿着一道散发着热气的高墙向前挪去”;他看见“在一辆停在人行道上的童车里,躺着一个小孩”,他的观察显然很仔细,因为他甚至注意到小孩的“前额上却触目惊心地长着一片斑疹”。当然寂寥的生活令他的听觉更加敏锐,电车的车铃、砰砰的关门声、窗玻璃掉落的声音、一个女孩的尖叫(“啊,讨厌,请安静一点”)、人群的奔跑声、一条狗的吠叫一起杂沓而来,这种对声音的过分敏感更加反衬出听者几乎凝滞的生活状态。但在这种近于强迫性的观察中,投射在视网膜上的事物渐渐变形,以至于缥缈、若有若无,而观察者自己则进入某种出神的状态,这时候真实的事物隐去,而记忆中的事物、抽象的玄想开始占据他的整个身心。

对这位强制性观察者来说,这种玄想反而更快到来,在全书的第八节(全书有71节,而且后面的节数篇幅更长)起首便是:“每当我回想起老家——”此后,全书基本为记忆控制,而且着重于对所谓的一些永恒问题——如孤独、恐惧、疾病、死亡、爱、上帝、创造等——的探讨,最终整本书偏离了作者在书首对于观察的一再强调:“我在学习观察”,“真的,我已经开始观察了”,“既然我正在学习观察”等等。

罗丹的影响

里尔克一再强调《手记》是一部虚构作品,言下之意是马尔特并不等同于他自己,可是作为一名诗人,他的长处显然不在于虚构,而是字里行间只有卓越诗人才有的细腻而敏感的笔触(谁让他把主人公定为和他年龄相仿的诗人呢),事实上我们当然可以把《手记》中最大篇幅的思考方便地置于里尔克的名下。那么,书中那些对观察的强调就变得很好理解了。它们当然来自于里尔克刚刚获得的观念。

《手记》写作时间是1904年2月至1910年1月,也就是说《手记》最初章节创作时间大约是在1904年,就在两年前,1902年8月,里尔克应德国艺术史家夏德。穆特尔之约去到巴黎准备撰写一部艺术大师罗丹的评传。这部评传并没有最终完成,只是留下来两篇关于罗丹作品的长篇评论,而且说实在话这两篇文章并不那么讨人喜欢,它们太甜美了,甚至有点儿肉麻,就像里尔克最初给罗丹写的信一样。可是在这两篇文章中我们可以轻易找到里尔克在观念上受到罗丹深刻影响的例证,比如:“人们似乎觉得人的心灵总是在充满光明或令人不安的转折点上追求这样一种艺术,它比语言和画面表现得更多,比比喻和现象表现得更多,即追求它们的渴望或者恐惧的这种朴实无华的物化。”在写于1907年的第二篇文章中,里尔克的表述更为清晰:“物。当我把它说出来的时候(你们听到吗?),产生了一种平静,围绕物的平静。”也就是对于罗丹将万千思绪内化于形象的能力,里尔克是由衷地钦佩和羡慕。

当然,罗丹的影响还直接表现在文学趣味上,罗丹对里尔克早期作品颇不以为然,认为它们不伦不类,喋喋不休,是一支饶舌的“即兴曲”。罗丹喜欢的诗人和作家是波德莱尔、但丁、福楼拜、巴尔扎克等,而他们亦成为年轻的里尔克研读的对象,波德莱尔的影响尤其巨大。波德莱尔对于巴黎物象的灵敏捕捉显然让里尔克非常着迷,在《手记》第十八节,他引用了《巴黎的忧郁》第十篇《凌晨一点》最后一节,而在第二十二节则提到《恶之花》里的名诗《腐尸》。在关于罗丹的文章中,他借罗丹之口道出了对波德莱尔的理解:“波德莱尔是一个走在他(指罗丹)前面的人,是一个不受各种面孔迷惑的人,是一个寻找肉体的人,在它们身上生活更加伟大,更加残酷和更加动荡不安。”值得注意的是“寻找肉体的人”这个短语,在《手记》中,马尔特正是那个寻找肉体的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沉浸于精神的虚幻的深处几乎难以自拔。

顺应时代潮流的追求

在更大的背景中,里尔克的这种追求也是顺应时代潮流的,稍晚几年(1910年)在英国的一群年轻的意象派诗人就鲜明地提出了对于物象的重视,“一生中能描述一个意想,要比写出成篇累牍的作品好(庞德语)。”而稍后艾略特则将这种观点提高到理论的高度:“诗不是放纵感情,而是逃避感情,不是表现个性,而是逃避个性。”这和里尔克在《手记》中的名言“诗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只是简单的情感;诗更多的是经验”完全是一脉相承的。作为影响持续约百年的浪漫主义的叛逆者,里尔克这一代诗人走向毫无节制、无病呻吟的浪漫主义诗歌的反面,去寻求客观的物象,实在是形势使然。当然借助于罗丹雕塑的提醒,里尔克是较早发现这一秘密的诗人,而且对这一发现怀有明显欣喜的情绪。这一情绪几乎流露在这一时期他的所有作品中:写于1903年的《给青年诗人的十封信》,1902年起笔、1907年完成的早期杰出的诗集《新诗集》,以及这部表现得最淋漓尽致的《手记》。

有了这个让里尔克非常信服的观念,剩下的自然就是将这一观念运用到具体的创作中。《新诗集》是这种尝试的最初的成果。可是综观整本诗集,人们会发现像《豹》这样严格的“写生诗”并不多,更多的还是带有抽象意味的宗教题材的诗,比如《约书亚聚集以色列众支派》、《浪子出走》、《圣塞巴斯蒂昂》、《阿尔刻斯提斯》等。而在这部《手记》中尽管前面的片断,不厌其烦地论述观察的重要,但是其后更大量的篇幅并不是如他所愿是用眼睛写出的,而是通过记忆和玄思。在我看来里尔克其实恰恰缺乏视觉观察的能力,他最终被证明不可能像他喜欢的法国作家(尤其是波德莱尔和福楼拜)那样,敏捷地游走于事物的表面,同时在瞬息之间透视到事物的深处,而且还有本事邀请道德参与这洒脱的遨游。也许是德国文化更强调思辨,也许是德语要更笨重一些,里尔克在观察的时候免不了地要被事物内部的秘密所吸引,这使他动作迟缓、眼神迷离如同瞎子,可就是在这种懵懂之中,他似乎真的发现了人世间那些最重要的秘密:有关信仰、上帝和爱的秘密。

当里尔克发现自己在观察上的欠缺时肯定迷惘了很久,事实上在创作完成《手记》之后,里尔克陷入可怕的创作低潮,大约十年他没有写出过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不用说他的创作和生活遇到了大麻烦,他在给自己多年的密友莎乐美的信中写道:“现在我每天早上睁开眼睛,一边肩膀总是凉凉的。我做好了创作的一切准备,我受过如何创作的训练,而现在根本没有得到创作的委托。我是多余的吗?”危机最终在1922年解除,在这年2月他思如泉涌,一口气完成了他的两部杰作《杜伊诺哀歌》和《献给奥尔浦斯的十四诗》,在这最后杰作中,他完全抛开了纠缠他多年的“观察”的魔咒,这是两部狂想的诗篇,他直接道出他对各种终极问题的诗化的反思,当然是在蒙着眼睛的情况下,而这些其实就是最好的诗。至少在里尔克这里,思辨战胜了观察,因为原本思辨就是他所长,没有必要再去眼热别人手中的利器了。有句古话:“条条道路通罗马。”里尔克在晚年幸运地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这条路,而且沿途的风景显然不会逊于其余的任何一条。

池莉:《所以》砍了20万字,砍的都是钱

 

刚刚推出新作《所以》的著名女作家池莉,近日应人民文学出版社之邀,来京参加了一场读者见面会。很少出现在公众面前的池莉周身洋溢着知性美,面对从全国赶来的热情读者,她兴致颇高,滔滔不绝地回答读者一个又一个的问题。由于出版社已事先提醒记者,池莉在京不接受任何媒体的专访,因此在读者见面会后,记者抓紧时间对她进行了现场采访。

新作之新:颠覆了括号的意义

记:读《所以》,感觉跟您以前的作品有很多不同。

池:对。我写每部小说希望是完全不同的文本。文字和内容是相配的,比方说我们穿衣服,如果今天穿了件绿衣服,肯定想配什么颜色的裤子。小说也一样,一旦选择写某个人物,就考虑用什么样的语言匹配内容,才能表现最完美的文本形式。实际上,我在每部小说中都精心地设计语言、内容和形式,这样出来的东西才不一样。

《所以》更特别的是,我对自己有个强行要求,一定要用短句,因为我觉得叶紫的性格属于冲动型、神经质型的,有点一根筋,内心会有被压抑的强烈情绪。这种人说话或短或长。但我认可选其短,因为长句子看起来累,跟现在的阅读习惯和生活节奏不匹配。小说原来是40多万字,被我砍掉了一半。而且,我特意用了括号,这是受现在语言习惯的启发,网络语言中有很多符号,发短信也有很多符号,不用很多话,一个符号就能明白高兴还是不高兴。因此我作品中的括号也不是以前的意义,我颠覆了它。

记:现在很多人写作都是越写越长,因为稿费会高一些,您这个却是越改越短。将来会出40万字的完整版吗?

池:从40万字砍到20万字,这个让我下了很大决心,因为我砍的都是钱(笑)。如果我写40万字出版社也会给我出,但我不是个物质的人,艺术还是超过一切,钱是小意思了。

记:小说中叶紫是悲剧命运,她一再跟命运抗衡,却总是面对诸多不顺。为什么设计这样一个悲剧女性?

池:在我看来叶紫的结果不是悲剧。从通俗意义上讲,叶紫离婚了,但离婚不是不幸。我觉得现在婚姻的选择对女人来说是一种福气,过去的社会中你如果离婚了就是坏女人,但现在的社会不是这样了,能离婚是幸运的事情,你就要解放自己。所以叶紫应该感到的是人身自由;而且她依旧在寻找,在故事结尾,叶紫站在黑夜的高楼上,看万家灯火一盏盏熄灭,依旧感到有人在和她对暗号,只是暂时还没对上,她还会继续努力。一个人只要有尊严,只要努力地活着,我就觉得是好事情。

新作主角:我是不写自己的作家

记:小说中叶紫有原形吗?

池:原型不是一个,是很多个。我在创作前,会像猎犬一样嗅来嗅去,一旦找到能调动我的灵感,我就会关注,在这个人身上融合很多因素,比如历史的、政治的,再把她用文学的方式虚构提炼出来。所以这个人谁都不是,但也许她的身上以及心灵深处又谁都有。

记:但作家写作很难摆脱自己对事物的看法和认识,很难把自己从作品中完全择除。

池:当然,任何人的写作都与自己精神状态和生活方式有关,但与她具体生活情节无关。并不是我把自己、母亲和孩子直接写进作品就有关,不直接写进来就没关,这是两回事。有的作家专门写自己,他自己的生活就是他创作的源泉;但我不是,我的生活是不对外的。

记:但也有人说,您个人生活和叶紫有相似之处,莫非是巧合?

池:一点也没巧合,那是别人猜的,我是一个不写自己的作家。我是1957年出生的,叶紫是上世纪60年代出生的,年纪上相差很多。

记者:婚姻生活呢?

池:婚姻上也一点都不像,我的婚姻生活很幸福。这二十多年,我的个人生活从没直接见诸于我的文字,我可能是中国最没办法对号入座的作家了。

写作计划:以男性的角度写

记:现在《所以》对您来说已经是过去时了,有新的创作计划吗?

池:《所以》是我以女性角度写的。但当你用女人的目光看世界时,你会发现还有一个男人的目光,男女合起来才是立体的,才是真实的现实。所以下一部长篇我会以男性的角度创作,因为我想要表达一个由两性组成的完整世界。

记:已经开始写了吗?

池:构思已经成熟了。我写小说构思的过程非常长,短则5年,一般10年左右才动笔。就像农民种庄稼,种子早就撒下去了,就看哪天阳光雨露合适。有的很快就发芽,有的可能要几天才发芽。

记者:能透露一下大概内容吗?

池:内容我肯定不能说。只要我一说,肯定有人抢在我面前把这个故事写出来,而且也用我的名字出版。再等一年或一年半的时间吧,我估计就能写出来了。

书外生活:不爱热闹 喜欢种地

记:看您的散文,知道您很喜欢种田,而且在家附近也开辟了一块地。这是怎样一种心态呢?

池:我天生不习惯社会上热闹的场面,如果有电视台的记者采访我,我会弄得一塌糊涂,回答不出问题。我更习惯阅读、写作、思考,以及一个人出去旅行,剩余的时间我会用来种地。这是一种农民情结,我的父辈、祖父辈都是从土地走出来的,我自己也当过知青。有人喜欢去健身房,我特别不喜欢,健身房是什么,不就是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锻炼吗,空气又不好,我觉得那种运动出的汗都是虚的。但你在土地上,呼吸着土地的气息出的汗都是真实的,你会有收获,会有爱心,会认识很多问题。

记:《所以》这个书名的含义是什么?

池:其实这个小说是很复杂的,写到人与社会,与政治,与历史,与家庭等等很多方面的矛盾关系,从这些关系中反映出社会力量对个人命运支配的强大力量,还是有惨烈的一面。但可能读者从表面读不大出来。

因为这么多的关系和矛盾,我不想让书名太具体,太具体就限制了它。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说“因为”“所以”,是基于已发生的所有现象,因为这个,因为那个,所以我们这么做。至于你说到禅的意味,我觉得可能和我看很多宗教书有关系,但可能作用不是那么直接。人家说语不惊人死不休,我有点书名不惊人死不休,所以希望读者记住我的书名。

「记者手记」

两个女人的不同幸福观

见到池莉前一天,刚刚见到推出自传《幸福深处》的宋丹丹。有意思的是,在采访中,她们都谈到了婚姻和幸福,而且观点有很大不同。

在“幸福深处”的宋丹丹看来,婚姻是带给她幸福的关键因素。因此她在与英达分手后,陷入人生最大的低谷,甚至第一次想到死亡;也因此,在遇到第三个丈夫28天后,火速结婚,似乎婚姻这个形式能够给她带来很大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池莉则认为一个女人可以选择从一而终,但离婚未必不幸福,“如果你能从婚姻中得到幸福,那么就去获取;如果获取不了幸福,就可以去解除婚姻关系。”她认为,关键是要选择幸福,而不是固定在某种形式中。

两个女人都人到中年,但对幸福和婚姻体味却大相径庭。如同条条大路通罗马,只要到了罗马,怎么走到的并不是关键。谈到情感和幸福,这本身就是人性之谜,真正解开反而索然无味。惟其如此,人世间的生活才多姿多彩。

诺奖得主帕慕克《伊斯坦布尔》自叙"呼愁"

 

继《我的名字叫红》大卖之后,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土耳其作家帕慕克的自传性作品《伊斯坦布尔:一座城市的记忆》本月引进。

中国作家莫言说:“在天空中冷空气跟热空气交融会合的地方,必然会降下雨露;海洋里寒流和暖流交汇的地方会繁衍鱼类;人类社会多种文化碰撞,总是能产生出优秀的作家和优秀的作品。因此可以说,先有了伊斯坦布尔这座城市,然后才有了帕慕克的小说。”

对帕慕克而言,伊斯坦布尔一直是一座充满帝国遗迹的城市。这个城市特有的“呼愁”,早已渗入帕慕克的身体和灵魂之中。帕慕克说“呼愁”一词,是土耳其语的“忧伤”。“我的起始点是一个小孩透过布满水汽的窗户看外面所感受的情绪。现在我们逐渐明白,‘呼愁’不是某个孤独之人的忧伤,而是数百万人共有的阴暗情绪。我想说明的是伊斯坦布尔整座城市的‘呼愁’”。

“伊斯坦布尔的命运就是我的命运:我依附于这个城市,只因她造就了今天的我。”帕慕克在书中重访家族秘史,发掘旧地往事的脉络,拼贴出当代伊斯坦布尔的城市生活。跟随他的成长记忆,我们可以目睹他个人失落的美好时光,认识传统和现代并存的城市历史。《旧金山时报》评论说:“越来越多的西方国家受到外来文化和信仰的冲击,我们所有人都要面对的问题,不独被‘呼愁’笼罩的伊斯坦布尔人。”

所谓不快乐,就是讨厌自己和自己的城市

有时候,你的城市看起来像陌生之地。熟悉的街道突然改变颜色。我看着身边擦过的神秘人群,瞬时觉得他们在那儿已有一百年的时间。泥泞的公园,荒凉的空地,电线杆以及贴在广场和水泥怪物墙上的广告牌,这座城市就像我的灵魂,很快地成为一个空洞,非常空洞的地方。肮脏的街巷,打开的垃圾桶传来的恶臭,人行道的坑坑洼洼,这一切混乱无序,这城市特有的推推搡搡,不禁让我怀疑这城市是否在惩罚我加入肮脏破旧的行列,惩罚我人在此地。当城市的忧伤渗入我,而我的忧伤亦渗入它时,我开始觉得自己无能为力:就像这座城市,我是个行尸走肉,苟延残喘的浑蛋,走在使自己想起下流与失败的街头巷尾。即使从丑陋的水泥公寓大楼(每一栋都在压垮我的灵魂)之间瞥见如丝巾般闪烁微光的博斯普鲁斯,我心中仍未闪现希望。——选自《伊斯坦布尔》 帕慕克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

龙应台:在“仰德大道”上

 

1

懒懒的星期天下午,挚友YP来电话,说“没什么事情只是问候一下”,但是三句话以后她那头就开始叹气,沉重地说,“台湾这样下去怎么办?”

身为一个极有影响力的媒体龙头,她知道太多社会的问题;YP的电话,永远是沉重的,所以我平淡地说,“又怎么了?”

她开始举例说明最新的台湾“沉沦”的种种实证:媒体依附政府、政府收买媒体、政治人物嚣张、知识分子无力、年轻人肤浅而狭隘、高等教育短视而功利、金融制度向富人倾斜、锁国政策使台湾经济边缘化……

“你看大陆的进步多快,”她忧心忡忡地说,“十年前我们完全瞧不起他们的任何报纸或杂志,你看看他们现在的平面媒体,比台湾的有深度,更有视野;文化版的文章动辄上万字。他们的大学生,比我们的大学生有国际知识,比我们的大学生拼命。他们的政策,比我们的更有魄力和延续性——我们的政客不知道在干什么。”

谈完她的最新忧虑,接着严肃地问,“你觉得,我们可以做什么?”

她口中的“我们”,指的真的是她YP和我龙应台。

我说,“来阳明山泡温泉。现在就去好不好?”

YP愣了一下,说,“我不要。”然后继续:“你知道过去七年内多少外商离开了台湾吗?”

我说,“带你去洗温泉好不好?”

她知道我在闹她,有点哭笑不得地说,“你干吗啊?我跟你说正经的……”

“亲爱的YP,”我于是一个字一个字认真地说,“一个社会的上升还是沉沦,是有它的‘共业’的。你和我,都一直在做我们能做的,而且已经持续做了很长、很长的时间,不是吗?”

她不响了好一会儿,然后重重地叹了口气。我说,“我们也只能尽心、尽力而已,大的历史命运不在我们的掌握之内,不是吗?”

她很不甘心地说:“是啊,是有‘共业’,只是──我还是觉得我们该做点更有效、更积极的事……否则台湾要完蛋了。”

是个懒懒的星期天,但这真是一通“救亡图存”的电话。

2

YP和我,都是在台湾被称为“外省第二代”的人。我们的父母,在自己都还是将满或刚满二十岁的“大孩子”的时候,颠沛流离,死去活来,被战争的飓风刮到一个万里外的海岛上,人生从零开始。外省人,因为没有田产遗产可以依靠,没有家族网络可以救难,没有祖荫和社会地位可以壮胆,没有在地的语言和知识可以运转,他们一无所有。一无所有的人,就会把所有的能量孤注一掷,一掷在单一的投资项目:下一代的教育。他们知道,只有教育,能让人突围,突围阶级的、经济的、社会的甚至政治的种种封锁和捆绑。

于是YP和我都考上了不错的大学,都申请到美国留学,虽然她和我都来自艰困的难民家庭,虽然她和我都是女孩。

本省的女孩——我们的小学同学们,在传统的文化网络里,很容易就出嫁了,可能嫁给邻村的有远亲关系的“表哥”;中学的同学们,很容易就被送到工厂去作女工了,赚到的钱,可以补贴家用,也可以买来黄金镯子一圈一圈套在手臂上,累积将来的体面嫁妆;大学的同学们,很容易一毕业就去作村子里的中学老师了,然后很快地结婚、生育儿女,被纳入大家族成为那任劳任怨的媳妇。

而一无所有的我们,因为被抛离了土地,抛离了附着于土地的传统网络,我们遂和男孩子们一样读书,一样考试,一样留学,甚至和男孩子一样被期待去赢得美国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是的,美国,在那个冷战的时代里,我们心目中,外国就是美国,美国就是全球。然后和男孩子一样被期待,得到学位之后,回到自己的土地去报效国家。

放下YP的电话,我单独驱车前往温泉,一路上回想她的电话,不禁莞尔:这是民国几年了,怎么我们还在“救亡图存”?YP比我“严重”得多——我在努力投入社会改造的同时,还常常自我怀疑:烈士的鲜血一定比甲虫壳上的花彩有价值吗?这种怀疑,使得我对自己的儒家式的努力常发出道家式的嘲讽。YP在社会改革的路上却是勇往直前,义无反顾的;在她的人生辞典里,“嘲讽”或者“独善其身”的词汇,根本不列项。

3

我在乡下读初中一年级,高高瘦瘦的国文老师教到《论语泰伯》篇: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这是我们要熟记的“中国文化基本教材”,但是十三岁的我们叽叽咕咕笑成一团,彷佛要用一种夸大的疯癫来表达自己和同伙之间的联盟情感。国文老师的名字就叫“林弘毅”。林弘毅说,“士不可以不弘毅,”然后他解释,“弘,就是宏大,毅,就是坚毅。”我们又笑开了。大学刚毕业的老师故作镇定,继续用闽南音很重的国语讲解,“就是说,知识分子要志气宏大,品格坚毅,以国家的前途为重任,虽然路途遥远,负担沉重,还是要一路走下去……”

国文老师叫林弘毅,还有一个生物老师叫陈弘毅;什么时代啊,怎么那么多人的名字叫“弘毅”呢?老师,“那你弘毅不弘毅呢?”

十三岁的我们只是在幼稚地笑闹,然而显然在那幼稚笑闹之际,“士不可以不弘毅”已经悄悄开始了我们价值的建构工程。

4

在雾气熏熏的温泉里,我闭眼思索那一路的价值建构过程。

小学的任何一个教室和礼堂里,一定有那四个大字:礼义廉耻。七岁的我们,开始这样理解:

“礼”是规规矩矩的态度。“义”是正正当当的行为。“廉”是清清白白的辨别。“耻”是切切实实的觉悟。

浅白的文字可以朗朗上口,容易背诵。我们当然不知道这是蒋介石在1934年为了“救国”而推出“新生活运动”的核心概念,更不知道这是统治者“糅合了中国传统礼教、服从唯一领袖的法西斯观念、日本传统的武士道精神、国家利益为重、以至基督教价值观的元素”,用来“愚民”的哲学。我们更不知道“礼义廉耻”这小学生的知识其实来自深邃的远古经典:管仲在牧民篇中说:“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五代史冯道传》进一步作评:“善乎管生之能言也!礼义,治人之大法;廉耻,立人之大节。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而如此,则祸败乱亡,亦无所不至。”顾炎武对“廉耻”二字,感触更深:“然而四者之中,耻尤为要,……人之不廉而至于悖礼犯义,其原皆生于无耻也。故士大夫之无耻,是谓国耻。”

小学校门外,人生的道路如何崎岖,时代的翻滚又如何的诡谲,小学墙上的四个大字,谁会记得?能当真吗?所以,在二零零六年,当一百万人上了台北街头要求领导下台的时候,打出“礼义廉耻”四个大字,是把很多人给看傻了:这是开全体人民的小学同学会吗?多久没见过、没想过的字眼了,竟然活生生具体地站在你面前。彷佛千山万水之后,竟然又回到了起点。原来,再怎么“后殖民”再怎么“后现代”,人们倒过头来还是要求你实践小学老师教过你的公民伦理。

5

YP和我都是台南成功大学的毕业生。成功大学的校训是“穷理致知”。毕业后我的第一个工作,是到新竹交通大学担任助教。交通大学的校训是“知新致远,崇实笃行”。从美国回到台湾之后在台湾中央大学任教,中央大学的校训是“诚朴”。这两年成为台湾清华大学的教授,清华的校训是“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弟弟是台大的博士,台大的校训是“敦品励学,爱国爱人”。哥哥是东吴大学的毕业生,东吴大学的校训是“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弟弟的中学是台南一中,台南一中的校训是“止于至善”。

穷理致知,知新致远,重实笃行,诚朴,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敦品励学,爱国爱人,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止于至善……

是的,我也仍然记得校门口、礼堂里、梁柱上的各种标语:

以国家兴亡为己任,置个人死生于度外。

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伦理、民主、科学,以伦理实现民族主义,以民主实现民权主义,以科学实现民生主义。

是的,我也仍然背得出李密的《陈情表》和诸葛亮的《出师表》的片段,也仍然记得少年时如何背诵范仲淹的《岳阳楼记》,跟着老师念“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还有柳宗元,还有韩愈,还有苏轼,还有欧阳修,还有贾谊。

YP和我,以及我们的同代人,是在这样的价值架构里长大的。

走了多少人生歧路之后回头,才明白这个孕育了我们的价值结构是多么深的被儒家思想所渗透。颠覆道统的庄子《盗跖篇》不会被我们读到,天马行空的《山海经》、唯物辩证的韩非、“不尚贤,使民不争”的老子,都不在我们的主要价值结构中。要认识?你自己去找。

和西方的主要价值对比时,儒家的“道德”特质就更显鲜明。我是美国堪萨斯州立大学的毕业生,堪大的校训是:“谨守大自然的法则。”每受邀到一个大学演讲或访问,我就好玩地先去找出那个学校的校训,发现哈佛的校训是:“与柏拉图为友,与亚里士多德为友,更要与真理为友”;耶鲁的校训是:“光明。真理”;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校训是:“真理使你自由”;斯坦福大学:“自由之风飘荡”;西北大学:“凡事求真”;柏林自由大学:“真理,正义,自由”。

在这些著名的欧美大学里,最突出的两个字,一是“真理”,一是“自由”。强调“真理”与“自由”,和强调“厚德载物”、“敦品励学”、“爱国爱人”,是存在着极根本的差异的。

6

我不认为儒家可以被简单地解释为只有道德而没有真理追求的哲学。“穷理致知”难道不是一种对于终极真理的探索?“慎思明辨”又何尝不是一种对于独立思想的宣示?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士不可以不弘毅”的熏陶,给了我们这一代人一种深刻的责任感,责任感推动着社会进步。

头发没吹干,我就离开温泉上路了。车窗打开,阳明山的风带着树的清香。阳明山,原名草山,蒋介石以王阳明的名字取代,同时把这条主要的山道命名为“仰德大道”。我,原来一直在“仰德大道”上成长。

转入山坡小道时,我想的是,如果YP和我是在“自由”和“真理”的校训而不是“礼义廉耻”的校训下培养出来的人,我们星期天那通电话的内容和基调,会是什么样的呢?

03-30-2007 于阳明山

法学家江平:不是弱势群体都该保护

江平:这话就是胡说,私人产权就是这么保护的啊?私人财产保护也不是民粹主义啊,中国现在不能搞民粹主义。我们是保护私人财产,不是保护民粹主义

江平:(笑)他们爱怎么说怎么说吧。面对社会不公,应该鼓励大家去抗争,但是抗争还有正当手段和不正当手段。我们是法治国家,应该在法治的轨道里解决问题,包括抗争也应该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

江平:强势群体错了,强势不对;弱势群体不对了,也是弱势不对。法律不能说任何情况下都保护弱势群体,这要看弱势一方对不对

江平:真正是农民的,也许不一定真正能够代表人民;真正能够代表农民的,也许他还不是农民

江平:人民的愤怒可以理解,但也不能说所有人都是奸商,也不能说为富人说话就不对了,动不动你就站在谁的利益上说话,你的屁股坐在哪里去了。我觉得这个不好

经济观察报:关于重庆“钉子户”问题,您接受《东方早报》采访后,社会上意见不一,尤其是网上炒得一塌糊涂。坦白地说,不同意、甚至骂您的声音特别多。一位以反对物权法草案著称的人士还对我们说,“江平的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吧!”

江平:(笑)怎么说露出尾巴来了呢?是不是他认为我是在为政府说话呢?

经济观察报:对,他的意思就是说:你江平不是说要保护私人利益吗,不是说要保护私人产权吗?怎么现在不保护了呢?

江平:这话就是胡说,私人产权就是这么保护的啊?私人财产保护也不是民粹主义啊,中国现在不能搞民粹主义。我们是保护私人财产,不是保护民粹主义。这种说法跟我们的观点根本不一样。

感谢《经济观察报》给我机会,今天我全面谈谈所谓“重庆钉子户”的问题。我认为它涉及到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他的产权是不是属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依照他本人的说法,现在盖的是商业中心,是出于商业利益的需要,没有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因此不能征收我的财产、不能拆我的房子。这里恐怕首先要弄清,到底什么叫社会公共利益?

《物权法》规定,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私人财产,但是并没有具体列举哪些叫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也没有对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判定规定明确的程序。为什么没有具体列举呢?道理应该说还是很清楚的。因为公共利益需要还是商业利益需要,很难以非常条文化的形式区分。比如说,学校可能是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那么小区有个电影院是不是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啊?小区有个理发馆是不是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我们不能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解释得那么狭窄。盖个医院是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但现在医院也可能是营利性的医院啊,学校可能还有民办收费高的学校。市场经济条件下,哪个属于商业,哪个不属于商业,非常难以区分。现在对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一般是采取了比较宽泛的解释。

美国最近有一个案例。康提涅格州有个小镇,美国最大的制药厂辉瑞药厂要在那儿设一个药厂,当地居民反对。这样究竟是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还是商业利益需要?当地居民认为,这是商业需要。盖药厂肯定是商业利益需要,可是镇政府认为,这不仅是商业利益需要。这种问题发生争议,有时候最高法院就说话了。美国有九个大法官,其中一个叫奥康纳的大法官说,这个镇失业现象比较严重,财政困难,设立药厂可以使很多人就业,增加镇财政收入,这也是为了当地居民的利益,所以也可以说是社会公共利益需要。

我再举美国一个例子。上世纪20年代美国要修帝国大厦,需要拆迁二三百户当地商户,遭到强烈反对。我是小商小贩,是商业利益需要,帝国大厦是商业大楼,也是商业利益需要啊。可是最后确定纽约盖一个帝国大厦,这是因为政府要把它当成纽约标志性的建筑,有国际影响,有社会影响。

所以一个城市搞拆迁,原来的棚子、小房子要拆掉,也可以说这是美化城市、发展城市的要求。一个城市不能都是原来这种破房子,也要从商业利益考虑。当然把所有的商业利益都叫社会公共利益是不对的,但是把商业利益理解得很窄也不行。比如说北京三环以内要建一个超市,这是商业利益需要,超市已经很多了。可是现在六环新盖了一个居民区,那地方没有商业点,在那儿建一个超市,可能就是便民措施,也是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所以我一再说这个问题非常复杂,不能够仅仅因为他盖了一个商业用处的楼,这个东西就是商业利益的需要,还要谨慎来对待。

是不是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如何判定,需要一定的程序。三峡百万人要搬迁,要全国人大来讨论,一旦决定就只好搬。重庆的这个案例,是不是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肯定不是一个人自己决定的,它要符合法律的程序。假如已经经过了合法的程序,这个“钉子户”仍然坚持说这不是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继续拒绝搬迁,就不妥了。

经济观察报:那么,第二个问题是什么?

江平:第二个问题就是搬迁怎么给予补偿。

《物权法》规定,征收农民的土地,除了要给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面青苗或者果树的赔偿外,还特别要加上被征收土地人的社会保障费用。这对保护老百姓利益是非常重要的。农民本来就是靠土地为生的。过去农民没有社会保障,就靠土地作为社会保障,最后什么也没有了,他有一块地还能够生活。你现在把土地征收了,就要给他社会保障费。

至于城市居民搬迁,《物权法》第42条规定,拆迁的房子一个要给予拆迁的补偿,一个要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这个怎么来理解?第一,拆迁补偿当然是补偿费用,绝对不是实物的,过去我们拆迁还有实物。我把这儿的房子拆了,我给你那儿的房子。现在都没有了,现在是货币补偿了。法律并没有规定把房子拆了以后,一定在原地给你同样的房子,现在重庆的拆迁户说了,你把我拆走了可以,你要在原来的地方给我同样平米的房子,这就不合理了,因为并没有说必须在原地给你,而是说给你拆迁补偿。第二,补偿费用多少才合理呢?法律规定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就是说原来有的面积要保障,原来的位置也应该大概差不多,这个保障的位置不是说在同一位置,而是说补偿的钱可以在相似的地方买套同样质量、同样面积的房子。这个费用不能使原来的居住条件降低,但也不是必须在原地给你,只是保障居住条件。所以任何人在补偿的时候,要求必须是在原来的地方、原来的朝向,再给同样的面积,这是不可能的。如果这个地方搞一个很高的现代建筑,派给你一层,这合理吗?

经济观察报:可拆迁户就是认为补偿太少了,怎么办?

江平:这就是我要说的第三个问题:如何救济。

对于被拆迁的人,权利需不需要救济?当然应该救济。如果补偿你的不足以买同样的居住条件,或者被拆迁人的权利确确实实受到了侵犯,当然应该获得救济。拆迁人可以到法院去提起诉讼。如果政府决定错误了,也可以要求撤销这个决定。但是我们现在的《物权法》并没有规定。原因这并不是《物权法》的内容,这是《行政诉讼法》的内容,其他法律的内容。

经济观察报:问题可能恰恰出在这里。

江平:对。现行《行政诉讼法》只允许老百姓对于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如果按照重庆市政府补偿的办法,该补100万,只补了60万,你可以向法院提出来。但如果重庆市政府规定的补偿办法就是60万,你认为60万不合理,这就没法告了。因为这属于抽象行政行为,是针对所有人的,老百姓不能对于政府的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这是最大的问题,这个“钉子户”的关键问题是怎么能够得到救济,现在的法律上还没有现实的救济渠道。

许多地方的开发商在拆迁时,依照的标准往往是政府制定的标准,当然开发商有自己的余地。既然有这样的余地,开发商为了解决尽快开发——否则损失更多——越到最后的“钉子户”就越多给钱,实践中就形成了“谁早搬,谁拿得少,谁后搬,谁拿得多”。这不是因为政府补偿标准不一样,而是开发商操作的时候造成的,这样的做法实际上是鼓励大家都不搬。按道理政府补偿多少就是多少。所以我们将来《行政诉讼法》可能还要修改。现在很多学者建议,《行政诉讼法》应该对这种抽象行政行为能够给予补偿,将来可用这种条款解决问题。

所以“钉子户”第三个问题就是,他应当有什么样的救济自己的权利、怎么来保护权利?认为补偿不够怎么办?他认为补偿太少了,如果真的少,现在法律没有救济手段,对他也不合理。当然,如果他要求满足他原来四个条件,我认为是无理的。

经济观察报:第四个问题呢?

江平:如果救济手段已经穷尽了,该保护的也保护了,该申诉也申诉了,最后终究还要有一个公权力的行使。如果现在法院已经做了裁决,法院要来执行,还是要尊重法院的,除非法院撤销裁决。任何一个国家,法院的最后判决和裁决都是不可动摇的,这是最高权威,任何事情到了最后只有靠法院,如果说连法院也不理睬,法院裁决了我也不动,这是民粹主义,而不是以民为本。我们所讲的保护个人利益,也不是说任何人认为我要怎么办就怎么办。这也是我在接受《东方早报》采访时说的意思。

应该说,这个事件让全世界看了笑话。一种笑话是:这是政府逼老百姓非法搬迁,逼得人家只好这样了。另一种笑话是:你们政府是个软弱的政府,法院都决定要搬迁了,人家就是不搬,你们也毫无办法。这两种笑话对我们来说,都不是光彩的。

如果政府确实侵犯了公民权利,该怎么保护就怎么保护。如果政府决定拆迁,公民无理地拒绝拆迁,一旦法院做了决定,该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不然的话,中国叫什么法治国家?侵犯老百姓利益是不对的,无政府主义也不对,民粹主义也不行。一个国家既要有自由,又要有秩序。给你的自由如果保障了,那你要尊重秩序;给你的自由没有保障,你也要依照法律的程序来要求保护。只能这样。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法治国家要完善,应该体现出这个精神。

我们究竟要民本主义,还是要民粹主义?

经济观察报:近两年有这样一种现象:只要有专家说话,往往被大众指责,而且是蜂拥而上。例如吴敬琏先生的一些发言就是这样。

江平:大家觉得我们的话侵犯了弱者,现在一看是弱者,大家就都同情他,而且形成了这样一条“规律”:只问是否弱者,不问是非与否。

经济观察报:现在有人说,江平在为利益集团说话,说江平的屁股坐到了奸商和腐败官员的板凳上。

江平:(笑)他们爱怎么说怎么说吧。面对社会不公,应该鼓励大家去抗争,但是抗争还有正当手段和不正当手段。我们是法治国家,应该在法治的轨道里解决问题,包括抗争也应该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

经济观察报:现在这么多人群起攻击您,而支持您的很少——有网站调查,支持您的只有6.8%,您对此作何感想?

江平:(笑)我很喜欢龚自珍的诗句:“世事沧桑心事定,胸中海岳梦中飞。”

我想提醒人们,民本主义并不等于民粹主义。民本主义是考虑到人民最大的利益,民粹主义就是只要老百姓提的意见你就要考虑,人民的意见最纯粹,民意是至高无上的。不能这样。我们作为学者,还是从社会的角度出发,发表自己深思熟虑的意见。如果补偿合理,应该搬迁,你仍然拒绝,那这个社会会成什么样子呢?

市场经济又要有自由,又要有秩序。我过去一直呼吁的都是自由,但是总有个限度吧。《东方早报》电话采访就问一个问题,他说法院已经判决了,您觉得怎么样?我说法院判决了,该执行还是要尊重法律,要执行。这个问题我应该怎么回答?我说法院你也得抗拒,我不能这么说吧?我不能说法院判决咱们也抵抗,法院判决也坚决不执行,我还搞什么法律?!

经济观察报:如果问您一句话,您到底是坐在弱势群体一边,还是坐在强势群体这边,您如何回答?

江平:我只坐在法律一边。

强势群体错了,强势不对;弱势群体不对了,也是弱势不对。法律不能说任何情况下都保护弱势群体,这要看弱势一方对不对。如果只笼统问一句你是强势还是弱势的,如果我是弱势你就得什么情况都要保护我,这就麻烦了,这就是典型的民粹主义语言,典型的民粹主义思想。我们究竟要民本主义,还是要民粹主义?

法律本身代表了整个人民的利益,大多数人的最大的利益。《物权法》必然要引起各种利益集团的冲突,所以《物权法》对各方面的利益都要考虑。我们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劳动合同法》草案提出来了,到现在社会上有10多万条意见。如果说《劳动合同法》应该保护劳动者没问题,如果胆敢说《劳动合同法》要保护企业家利益,就会有人怒气冲冲地责问:你屁股坐在哪儿啊?你是站在强势集团的利益上,还是保护劳动人民的利益?谁都知道要保护劳动人民的利益。可是你要冷静下来想一想,法律如果过分保护了劳动者利益,最后结果是什么呀?最后企业家也不干了,关门了,这样工人还是要失业,最终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法律本身要考虑各种不同的利益,富人也要保护,穷人也要保护,强势弱势都要保护。我们《劳动合同法》既要保护企业主的利益,也要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这是很清楚的。在中国现在的阶段里,劳动者利益受到损害,那么多农民工利益受到损害,当然我们要保护,但是不能因为我强调了一下保护企业家的利益,就说我的屁股坐到企业家的板凳上去了,是不是?如果保护劳动者利益过头了,最后社会恐怕就要倒退了。

所以利益制衡不是只考虑一方,哪怕你是弱势阶层。这是从整个社会的发展角度来看的。在中国现在这样一个发展阶段,你要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吴敬琏教授的许多观点也是这个意思。我自己认为是理智的,我是从整个国家法制建设的要求来说。我们应该考虑保护弱势群体,我自信我每次讲话都是这样。但是并不等于说弱势群体就可以滥用自己的权利。我们的《物权法》说,任何人不得滥用权利,私权要保护,但是私权也不得滥用。我认为不对我就抗拒,我认为不行我就不搬,法院判决我也不执行,政府我也不管你这套,看你最后能怎么样?——这不是我们现在要鼓励的一种精神。

经济观察报:有的人这样说,“江平需要下放到农村,好好过一段,才能成为真正的人民的法学家”。

江平:我也被打成过“右派”,我当过22年“右派”。为什么要到农村才能成为法学家呢?我看这仍然是一种“左”的观点,只有到农村去,才能够成为什么家吗?我觉得这是很荒谬的。真正是农民的,也许不一定真正能够代表人民;真正能够代表农民的,也许他还不是农民。能够说任何一个农民就能够代表农民的利益吗?也不见得。议员不见得就是农民的议员,但完全可以是代表农民利益的议员。

经济观察报:人们现在都认为重庆“钉子户”是《物权法》颁布后的第一案。我们感觉这一案可能预示着将来《物权法》在具体操作中要遇到很多问题。您看,现在围绕着“钉子户”案有那么多愤怒的声音,这与物权法草案讨论时很相似。

江平:人民的愤怒可以理解,但也不能说所有人都是奸商,也不能说为富人说话就不对了,现在不就这样吗?动不动你就站在谁的利益上说话,你的屁股坐在哪里去了。我觉得这个不好,我们还是应该就事论事。

经济观察报:这种两分法,我们太熟悉了。

江平:是啊,把富人和穷人作为两个阵营对立起来看待,一思考问题就是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这还是过去的阶级斗争观念。这不是理智的思维,不是科学的思维,而是情绪的语言,我觉得我们现在不应该任由情绪来控制自己。

胡适谢绝牛津教授提名

 

1952年8月30日,胡适接到英国牛津大学杜布斯教授来信,询问他是否愿意接受提名担任该校斯波尔丁讲座教授一职。

斯波尔丁讲座教授的全称是“斯波尔丁东方宗教及伦理讲座教授”。这是著名的东方学家亨利.诺曼.斯波尔丁于1935年出资设立的。当时斯波尔丁写了封信给牛津校长说,他的理想是增进东西方的相互理解,从而促进世界和平:

为了实现该理想,出资设立一个教职看来是目前可以采取的最佳步骤。其首要目的,是把东方国家在个人、社会和政治层面对宗教和伦理的伟大贡献,作为活的知识引进到牛津和西方,同时也呈现东方理想与西方理想之间的不同和差异。

所谓“活的知识”,强调该职位必须授予东方国家的著名学者。1936年,第一任斯波尔丁讲座教授,授予了印度哲学家萨瓦帕利.拉达克里希南博士,他是斯波尔丁的亲密朋友,也是斯波尔丁嘱意的理想人选。

起初,该教职只打算为期5年,后来延长到15年。到了1949年,该教职最终被永久设立。

1950年拉达克里希南当选为印度第一任副总统,回国去了。牛津大学开始以推举方式,选择第二任斯波尔丁讲座教授。杜布斯教授就想到了提名胡适,非常热心,去年已经有信来问,胡适不曾回信。这是连续第二封信,可见对方用意之诚。

此举无异于雪中送炭。当时胡适正困守纽约。美国大学里的东方系,几乎都被左倾教授把持,左倾教授们瞧不起胡适对国共内战的解读,自以为比胡适更高明,更理解中共与人民的“鱼水关系”。胡适也尽可能回避他们,懒得去跟他们抢饭碗。这样一来,难免坐吃山空。唐德刚谈到胡适此时的困窘之状,曾经用孔子“惶惶如丧家之犬”的典故来形容。

斯波尔丁讲座教授一职,是学术界的荣誉,待遇优厚,一年只需教四个月书,随意旅行八个月。因此不难理解,胡适当天即回一封挂号航空信,表示很乐意接受此一殊荣。

但是,仅仅只过了两个星期,胡适就变卦了。9月13日他又致杜布斯教授一信,全文如下:

亲爱的杜布斯教授:

在1952年8月30日航空信中,我说,倘若诸位选举我,我很乐意接受斯波尔丁东方哲学及宗教讲座教授一职。因此,当我发现我必须写信给你,告知我已经改变主意,不再可能接受此殊荣时,我感到极度的遗憾,并向你致以谦卑的歉意。

最近几天,我同几位亲密好友谈过此事,并将有关信函给他们看了。他们中有牛津毕业生,近来都在象英国那样承认中共政权的国家里生活过,有过不很愉快乃至相当尴尬的经验。

除了一位杰出的历史学家之外,朋友们一致认为,我本人作为自由中国反对共产主义的思想倡导者,这个时候去英国生活,难免会经历许多心理和感情方面的苦痛。例如,我的护照不会得到英国政府的认可,而通过后门进入这个国家则是我所不齿的。而且,我的观点无疑与许多在英老朋友的偏见相左,这可能使我非常痛苦。简言之,这些朋友劝我重新考虑早先的决定,因为他们认为,这个决定将来可能使我难堪、后悔,并且会打击自由中国知识界的信心。

几经考虑,我觉得朋友们言之有理,因此决定写信给你,恳请你不要提名我担任斯波尔丁教授。

祈望您能宽宏大量,原谅我突然改变主意,希望此事不至于损及我们之间的友谊。

衷心感谢您为我所作的一切!

您忠实的胡适1952年9月13日

杜布斯仍不甘心,再度致信胡适,请他接受此职。10月1日,胡适再回一电: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信到的日子我正好外出,迟复为歉。请勿提名我。这定然让您失望了,请谅解。

就这样,为了自己的思想信仰和人格尊严,为了“通过后门进入这个国家则为我所不齿”,胡适拒绝了牛津教授提名,继续在纽约困守愁城,坐吃山空。

附录:本文中提到的英汉名词对照

◆亨利.诺曼.斯波尔丁:Henry Norman Spalding
◆杜布斯教授:Prof. H. H. Dubs
◆斯波尔丁东方宗教及伦理讲座教授:Spalding Professorship of Eastern Religions and Ethics
◆萨瓦帕利.拉达克里希南:Sarvepalli Radhakrishnan

《争鸣》社论:专制下的物权法是好东西吗?

 

今年全国人大会议在一片噪音中通过了以保护私有产权为主旨的物权法。这是一部中共执政以来罕有的引起广泛注意和争议的民法典法律。引起争论的主要原因,是它会被利用,使特权阶层、既得利益集团通过侵吞、蚕食国家资源、民间财富而获得的非法财产合法化。“左派”更视此法为动摇社会主义根基的洪水猛兽,因而群起而攻之。另一方面,善良的人们一厢情愿地对物权法全面肯定,憧憬着“私有制已经到来,政治改革还会远吗?”的美好图景。左、中、右沸沸腾腾的争议,令人们对物权法保护私有产权的重大意义及其有效操作,像观看一幅超现实主义的抽象画一样,模模糊糊,各取所需,主观演绎。

“左派”对物权法大兴问罪之师,质疑“姓资”“姓社”;自由主义人士对物权法信心满满地“照单全收”,主张“不争论”;中共垄断利益集团和贪官们乐观其成,心照不宣:他们才是物权法最大的受益者。

民主是个好东西,物权法应当也是个好东西,所以人大通过物权法是好事。但是我们要问:在没有司法独立的独裁专制制度下,如果行使物权法赋予的权利与写在宪法上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一党专政有所冲突时,物权法会否仍然受到公平的法律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一党专政的紧箍咒下如何贯彻?

如果一党专政的魔影不在神州大地上消失,白纸黑字保护私有产权合法化的物权法,就只会像中共制定的众多法律条文一样,可以由利益垄断集团的代表随意解释,可以给你甜头,也可以给你苦头。没有独立司法制度的保障,物权法能否使得普通民众在生产、营商、办企、置业中平等受惠、真正得益,很成问题,也许还是要靠掌权者的宽大恩赐。

把民主视为天敌的独裁者经常说:民主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是,人类进步文明的历史实践证明,民主可以把坏东西变成好东西,独裁专制却会把好东西变成坏东西!

故此,摆脱一党专政制度的物权法,才是真正“还权于民”、真正保护人民私有产权的物权法,才会让人民在这样的法律根基上享受到应得的福祉。

善良的人们,一党专政的冬天不过去,民主自由幸福的春天是不会到来的!

编后漫笔

自从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因腐败问题(其实最主要是挑战胡温的权威)被拉下台后,上海政局及市委书记一职最终是由上海帮人马还是胡锦涛盟友出任,因其涉及中共十七大班子的部署和高层的权力分配,已成为中外人士和传媒的焦点。在一般情况之下,上海市委书记会进入中央政治局而成为中央高层领导班子的重要成员,所以上海一向是中共党内派系权斗必争之地。现在由中共元老习仲勋的儿子习近平担任上海一把手,显示胡锦涛在攻沪一役已取得初步胜利。「北方放语」《习近平膺选沪市委书记内情》披露了中央政治局表决习近平新任命时一波三折的内情。

今年是「反右」运动五十周年,除了民间要求彻底平反所有当年蒙冤受迫害的「右派」之外,中共前中央领导人胡启立也一再上书中央,要求否定这场违法的、戕害、摧残数以百万计的知识精英生命的政治运动。《胡启立再上书吁否定反右》是有关这方面的报道。今年人大在一片争议声中通过了《物权法》,但是对象徵中共正式肯定私有制和显现其意识形态有所重大改变的这部法律,其支持与反对的意见在中共「不准讨论」的禁令下仍然继续。本期特辑「争议物权法」包含了各方人士从不同视角所作的深入分析和思辨。真理越辩越明,读者或可从中更清晰地看到物权法背后的真正意义。

——《争鸣》2007年4月号

王 丹:不应高估物权法的意义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3月16日通过了物权法,号称是中国第一部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法律。海外舆论欢呼声四起,一些对中共开明专制抱有期待的人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是走向市场经济的关键一步,甚至认为是对社会主义的告别。这样的高度评价,其实相当的一厢情愿,正面讲是对中国未来的高度乐观,负面讲其实是对中国现实认识不清的表现。

我不是经济学家,也无意围绕物权法的具体条文进行分析。我只是希望我们可以跳脱经济法律的框架,站在物权法之外来看问题。这样至少可以提出三个疑问:

首先,那些欢呼物权法的人,实际上在立论上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中国的未来只有经济发展一个面向,仿佛市场经济完善就代表着社会进步。其实,市场经济本身,并不是只有经济制度建设的问题,没有真正的法治精神和独立的司法体系,没有开放的舆论监督,甚至没有先进的精神文化,市场经济只能是畸形的资本主义。今天中国的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种畸形的发展模式。这样的模式,完全不是物权法的通过可以解决的。更何况,社会主义体系包括了人民民主专政,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等等非经济的成份,在国家政治权力仍然集中于一党之手,不受到任何监督的情况下,当思想文化仍然受到钳制的时候,怎么可以说,通过物权法就是告别社会主义了呢?

其次,我一位在纽约的朋友说得很精辟,她说:”一部中共制定的法律,就等于什么都不是。”这话听起来很极端,但是仔细想象其实有一定道理。中共开始宣传法制教育,已经不是一年两年了,各种法律已经制定了成百上千,但是中国的法治状况仍然停步不前,至今,作为立法机关的人大会议对于法案表决还是行礼如仪,这一切的根源都在于:中国不是没有法律的问题,中国是有法律不执行,导致法律只是一纸空文的问题。从宪法条文开始,中共就从来没有执行过法律。法律对于他们来说,成了一种宣传工具,想利用的时候就执行,没有利用价值的时候就只当作废纸。所以,在宪法都不被遵守的情况下,我们有什么理由认为中共今天制定了物权法,它就会认真遵守呢?一部法律,如果制定出来而不被遵守的可能性很大,请问,有什么值得欢呼的呢?

最后一点,物权法通过之前,法学家左大培等四人发表公开信,指责该法保护靠非法手段暴富的社会阶层。也有舆论指出,国有资产被非法侵吞,城市居民被强制拆迁,农民土地被圈占,垄断性企业任意订高价,银行股份贱卖等都有可能经由物权发合法化。这些担忧,并不是没有道理的。而这些问题,其实不是一部物权法可以解决的,它牵涉到的,其实是中国今天面临的真正紧迫需要的问题,那就是政治领域的变革。反过来看,没有政治领域的法律作为保障,物权法就很有可能最后成为权势集团的工具,用来合法化他们的既得利益。一部好经,也可以被歪嘴和尚念错,何况物权法是不是一部好经,本身就有很大争议。在没有政治制度作为配套措施的情况下,物权法最终只是成为中共向外界展示开明的宣传品。

还记得当初”三个代表”出笼之后,海外也是有一阵很正面的评价,认为是中共务实面向资本主义的表现,甚至证明了江泽民是开明领导人。现在事实证明江泽民提出”三个代表”其实只是表面文章,这个理论已经成了笑话一桩。

因此,物权法也好,和谐社会也好,其实也都是嘴上春秋,在中国没有制度化变革,尤其是政治领域的制度化变革之前,所有这些嘴上春秋其实都不应该高估其意义。

首发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