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 色:2007:拉萨碎片

 

1、屏障

西藏失去的仅仅是地理上的屏障吗?是什么样的力量长驱直入?仅仅是外面的空气吗?仅仅是外面的男人和女人吗?我看见,西藏的另一种屏障在崩塌,那是西藏文明的屏障,土崩瓦解,四分五裂,这才使西藏不再是西藏了,或者说,这是西藏不得不出现的化身,却因诸多变故,已经丧失了身份和资格。

2、禁忌

仪轨中的禁忌,这是需要了解的。只有了解禁忌,才会知道哪些是“犯戒”,哪些是“玷污”与“被玷污”,哪些是永不可能从头再来。

那样的细节:一些不容触犯的禁忌被触犯,一些不容改变的仪轨被改变,一些不容取消的习俗被取消;那么,遭到损害的,甚至终究颠覆的,会是什么呢?比如饮食上的禁忌:不吃水中动物,不吃口味强烈的蔬菜,等等。我还应该更多地了解。只有了解得越多我才能明白一个什么样的世界被瓦解了。那么,遵守以及坚持呢?遵守并且坚持这些禁忌和仪轨,或者恢复已经消失或者残缺的禁忌和仪轨,是不是在重建一个世界呢?

3、盖房子

突然之间,好像西藏人都不知道怎么盖房子了。他们住了一辈子的老房子,被说成是这里那里都有毛病,于是他们只好退在一边,等那些会盖房子的人来。那些人都是中国的农民,去西藏之前还拿着锄头在地里干活呢。可是他们很厉害,一到西藏,一转身就变成了会盖房子的人。于是在西藏,如何盖房子变成了一门外来的手艺,又因是包工队的杰作而变成了别人传统的一部分,反倒与自己的传统就此告别了。

4、方块字

走在街上,所有的招牌上都书写着方块字,对于我一眼即明白,亦可视若无物,但对于许许多多不认识中文的藏人,永远不解其意,并且提醒他或者她,已是一个外人。好笑吧?你在自己祖辈生活的土地上,你的血脉就在这里,但你已经仿如外人。

斗大的方块字就悬立在我们的头顶上,丝毫感觉不出对于这个古老的城市存有多少古老的敬意。如果有一点敬意尚存,那么请给藏文字同样的一席之地,或者让藏文字不要写得处处错别字。我的姨姨骑自行车时不慎闯了红灯,被交警拦住,惩罚她站在路边举着小旗维持交通秩序,可我姨姨看见路牌上的藏文不禁失笑。那路牌上的汉文写得没错:红灯停,绿灯过;可是藏文却写错了,恰好意思相反。姨姨指着藏文说,这明明写着“红灯过,绿灯停”,我没做错啊。姨姨坚持我不认识汉文,只认识藏文,所以我没错。交警虽亦是藏人,却不认得藏文,于是在我姨姨的狡黠面前,只好放行。

5、寻常人生之变

所谓“之变”,是变化,——剧变,渐变,皆有。

如婚礼之变。朋友说江苏东路拉萨市市政公司院内有三个婚庆场所,“现在的婚礼没多大意思,尽是打麻将的。原来的婚礼要搞7天,我结婚时变成了3天,现在居然只有2天了,而红包是越来越多,一般朋友在二百左右,领导干部就没有上限了。我参加过几次要人的婚礼,听说有人包10万的红包,汽车因拥挤而一直排到了马路上,甚至还动用交警看车。也有包500—100的,其实50-100的也算普遍。”而所谓的“要人”,“自然是有权人,尤其是一些实权领导或现管负责人。”

如丧葬之变。2005年底和2006年初,我参加了两次葬礼。一次是传统的天葬,一次是新式的火葬。一个是止贡提天葬场,一个是建在堆龙德庆县的殡仪馆。两种方式,两种感受,一个在上升,看见的是一线光明照耀着来世,让我感恩生命;一个在坠落,令人骨头也发冷。奇怪,就是如此对立的感受,不是亲身经历难以体会和分辨。当然人各有不同,所以曾经对天葬因不知而不解的我自己,由此反而清楚了我将来的丧葬方式。

从青稞酒换成啤酒(曾经流行喝黄河啤酒和蓝带啤酒,现在流行的是银子弹和百威),从糌粑换成米饭(还得是泰国香米)和汉式面条(拉萨街上,成都人的大碗面终于战胜了陕西人的揪面),从酥油茶、甜茶换成可乐(有一度,那是比较早的时候,都要喝健力宝,甚至全中国都不喝健力宝了,西藏人民还只喝这个甜水水不可),从牛羊肉换成水煮鱼、基围虾以及王八,这些似乎都是一夜之间而已,藏人们就这么摇身一变了。饮食结构的转变,会不会使人种也会随之而变呢?

变,就是好吗?变,意味着有得有失。得到的也许是不需要的,而失去的也许是最需要的。

6、打麻将

我们的习俗变成了打麻将。家里打,单位打,茶园打,朋友聚会打,到处都在打。清一色,一条龙,杠上开花。赌资从数十到数百甚至更多不等。而拉萨经常盛传着因为沉迷于麻将导致家破人亡的故事。

何时起,西藏人被麻将征服?

为什么,人家回族就不那么爱打麻将?而挨着回族居住的藏人却像患了传染病一样,一个个再也离不开麻将桌?一个藏人,不会说汉话却会说所有麻将牌的名字,在今天已经普遍。一个藏人会说汉话但更会说麻将桌上的顺口溜,在今天同样很普遍。

不用别的,只用一副麻将就可以把藏人的魂迷住。再多一瓶啤酒的话,就可以把藏人的魂夺走。

7、饭馆

如今拉萨的饭馆,四面八方,各地口味。“玉包子”把四川人的小吃带来了,让我的成都友人 丹鸿吃着酸辣粉时眼泪旺旺,因为她觉得味道做得跟成都一模一样。最难忘的是,2002年去转神山岗仁布钦时,清晨竟然被“卖馒头”的叫卖声惊醒,一时竟不知身在何处。要知道,那可是遥远的西藏西部、海拔高达五千米的地方啊,卖馒头卖到了岗仁布钦,令人不由不佩服河南人民顽强的生存能力。

拉萨著名的饭馆一条街“德吉路”上有一家“赞普宴”,据说是拉萨某大贵族的后人所开,因为该贵族是某世达赖喇嘛的家族,穿着紫色锦缎藏裙的领班用厚重的四川味的普通话得意地介绍:我们老板是王室家族。哈!就这“赞普宴”,每个包间都用西藏历史上最辉煌的藏王来命名,这间是“松赞干布”,那间是“赤松德赞”,所以嘛,食客可以这么打电话来预订包间——“喂,给我定‘松赞干布’”,或者,“我要 ‘赤松德赞’”。

8、说唱艺人

我没有见过说唱“喇嘛嘛尼”的艺人,但见过在街头说唱格萨尔的艺人。那是一个长相英俊的藏北牧人,颇有表演天赋,在傍晚的帕廓街头吸引了许多转经的人。有意思的是,我的一位初次到拉萨的朋友把他拍摄的照片给拉萨的一位文人看,这位文人故弄玄 虚地赶紧把相机举在头顶上以示顶礼,还说这是十分难得的相遇,因为朋友见到的是一位神秘的成就者,结果把我的朋友惊喜得不知所措。后来我又在别的街头遇见过这位说唱格萨尔的艺人。后来我听说西藏电视台把他请到了电视上,结果后来果然在电视上见到了他。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他换上了非常鲜艳的藏装,脸和手都很干净,甚至脸上有了化妆的迹象。不知为何,他的目光里似乎已经失却在街头说唱时的纯净,他的神情里多了电视上的那些艺人的俗气。

9、叶芝的诗:

嘲笑那些年轻的一代
从头到脚都变了样
失去了心和头脑
低劣的温床上长起来的低劣品。

10、蒙羞的、已经蒙羞的骄傲

因为拉萨,拉萨人的骄傲由来已久,所以拉萨人会这样赞美拉萨:

上天是八辐条的吉祥轮
大地是盛开的八瓣莲花
天地间一座永恒制胜的宝殿里
自现着八幅瑞相
向佛主的身、语、意祈祷吧
吉吉 索索
吉吉 索索
愿神佛保佑

这首赞美拉萨的歌谣给我们提供的是一幅圣地景象,光听这首歌谣,拉萨完全担得起“圣地”这个名字,拉萨完全名副其实。而在仅仅只是由这样一首歌谣所展示的圣地景象中,拉萨人似乎可以做得到短暂的失忆,就像在夏日的林卡中喝得微醺时悠悠扬扬地唱着囊玛和堆谐,唱者也罢,听者也罢,在囊玛和堆谐的旋律中,拉萨犹如身陷污泥而不染的莲花,更像一个失去的美景正在回归。

然而意为“圣地”的拉萨真的是圣地吗?

目睹黄昏时分的废墟寺院,使人为之黯然神伤。已无任何骄傲可言了。有的骄傲也是蒙羞的骄傲。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呢?当即使并不辉煌、并不灿烂的过去,却被烧毁、被拆除、被涂抹之后,拉萨人还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呢?

难道不是吗?在许许多多家庭都有人失散过、流亡过、被捕过、关押过、枪杀过之后,在历经了不计其数的训斥、禁令和监控之后,这么多的有形的不自由,这么多无形的不自由,难道这个古老的城市,拉萨;以及生活在这样一种状态之中的拉萨人,其精神,其面貌,还会是轻松舒展的吗?还会是无拘无束的吗?还会是自在自如的吗?不会了,不会了,再也不会了。那么,曾经有过的骄傲也不复存在了。

11、奴隶

当奴隶的时间长了就会成为习惯。然后会每日遵守着奴隶的规矩,恪守着奴隶的本分,安于奴役状态。只要在麻木不仁的奴役状态中找到当奴隶的最好感觉,便足矣。

12、卢梭的话

“一般来说,一个被长期奴役及其所伴随的而消耗得筋疲力尽的民族,会同时丧失他们对祖国的热爱以及他们对幸福的情操:他们只是想象着处境不可能更好而聊以自慰;他们生活在一起而没有真正的联合,就好象人们聚居在同一块土地上而被断崖峭壁分开那样。他们的不幸一点也触动不了他们,因为野心蒙蔽住了他们。因为除了自己所钻营出来的那个地位之外,没有人能看清楚自己的地位。一个民族处于这种状态之下是不可能再有一个健全的制度的,因为他们的意志和他们的体制已经同 样地腐化了。他们再也没有什么可丧失的,他们再也没有什么能获得的,由于受了奴隶制的蒙蔽,所以他们看不起他们所不能认识的那些财富。”

“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一个民族一旦腐化之后而又能恢复德行的。”
“一个腐化了的民族,在恢复了他们的自由之后要保持自由,就会遇到世上一切的困难。”

13、达赖喇嘛的伟大

从一个民族的角度来说,达赖喇嘛的伟大,在于他表达了这个民族最深厚的慈悲和坚忍。

这是惟一赠与我们的幸运和恩情。感谢三宝,从未放弃我们!

2007年2月-3月 随记于拉萨

图为西藏画家念扎的画《Policephobia 》。

刘晓波:《物权法》争论背后的政治较量

 

一 由万恶之源到制度性正名

酝酿已久、一波三折的《物权法》草案,终于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上提交审议并高票通过。因为这是中共执政以来第一部明确保护私有产权的法律,更因为围绕着《物权法》的争议愈演愈烈,所以,《物权法》成为今年人大会议的第一焦点,不仅世界各大媒体一直跟踪报道,而且即便《物权法》已经通过之后,激烈的争论也并没有因此而停止。

《物权法》在2004年保护私有财产入宪的基础上制定的产权法,为的是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细化产权和保护私有财产。当然,在政治上一党独裁体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的制度环境下,这部《物权法》对私有财产的界定和保护肯定还有诸多不完善之处。1,仍然坚持土地国制,没有做到”还土于民”。关于土地产权的界定,明确界定的权利仅仅是土地使用权(包括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农用田使用权和城市建筑土地使用权等等),也就无法避免在农村土地开发和城镇拆迁中强势官商对弱势民间的掠夺;2,由于新老左派的激烈反对,今年提交人大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已经作了修改,突出了对”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肯定,公有财产权的地位仍然高于私有财产权的。所以,本该叫《财产权利法》的法律,为了意识形态避嫌而取了个很别扭的名字《物权法》。3,在《宪法》规定的财产保护原则的统摄下,《物权法》如何与《行政法》、《刑法》、《经济法》等法律共同组成保护财产的法律网络来发挥作用,也就是当个人财产受到侵犯时,如何惩罚侵权者就需要《行政法》、《刑法》作出具体规定,这些配套法律并不完善。

虽然,在中国现有的制度框架下,还不可能制定出一劳永逸的《财产权利法》,但这部《物权法》仍然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首先,各类物权的细化和明确界定,改变了长期以来的模糊产权,使产权边界变得清晰,而明晰的产权界定将增加官权侵犯民权、权贵掠夺民财和国有资产的难度。

其次,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实施平等的法律保护,也保障各种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改变了对私有物权和民营经济的长期法律歧视,使民间权利清单增添了新的内容,也就等于增加民权博弈官权的制度资源。

第三,最为重要的是私人产权的明确界定与法律保护。这在中共掌权后的立法史上还是第一次。它有利于依法保护权利人的物权,使私有财产不再受到质疑和歧视;也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市场化改革逐渐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第四,《物权法》通过之后,将在实践中受到践行和检验,民众可以利用这一法律来捍卫个人财产,通过法律的实际运用来提升和健全关于财产权利与法律公正的公民意识,形成尊重个人权利和法治规范的行为习惯。

健全的市场经济来自明晰的产权界定和对产权的法律保障,《物权法》正是向着这个方向迈出的一大步。所以,在改革以来的中国立法史上,还没有没有哪一部立法象《物权法》这样重要;也没有哪一部立法引起这么长期而激烈的争议–这部法律草案酝酿十三年、5年之内修改了七次,新老左派对它的攻击伴随着全过程,至今仍然不依不饶。尽管,这些新老左派不过是言行背离,说的是社会主义而做的是资本主义。也就是说,在现实生活中,新老左派象绝大多数国人一样在乎私产,那些作为社会名流的左派也像商人一样经营着自己的资产。

在此意义上,《物权法》的通过,是中共掌权以来的立法史上最重要的法律。因为,在毛泽东时代,私有产权曾被视为”万恶之源”,经过合作化、工商业社会主改造、大跃进、人民公社、四清、文化大革命的一系列运动,所有中国人的私有财产被强行剥夺,全盘公有化为毛泽东的个人极权提供了经济基础,政权掌握所有人的物质供给为肆意践踏人权提供了最有力的武器,”不服从者不得食”的厄运落在每个中国人的头上。与此同时,一言堂式地宣传灌输共产乌托邦,导致中国人对”大公无私”等观念的热烈认同,不啻于国人意识蒙昧的象征。以至于,”三面架机枪,只准走一方”这样野蛮的口号,在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得到了绝大多数民主人士的拥护;以至于,”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这样愚昧的口号,在文革中变成高呼的咒语;以至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造成饿死几千万人的惨烈人祸,中国人仍然狂热地相信”狠斗私字一闪念”的神奇作用。

正因为毛泽东时代的全盘公有制让中国人付出了史无前例的惨痛代价,才会有改革开放以来国人的私有观念和权利意识的逐渐觉醒。事实上,现在才通过《物权法》,已经是迟到的正义了。因为,将近30年改革开放的最大成果,就是中国经济走上了市场化私有化全球化的不归路,国人对私产权的正当性早已形成了多数共识。所以,《物权法》既是对这种现实和共识的迟到的法律肯定,也是对曾经被视为”万恶之源”的私产权的迟到的制度性正名。它必将对中国的市场化进程和财产保护、也对经济体制的健全产生重要的正面影响。

二 邓小平的”不争论”已经失效

近些年,无论是”朗旋风”引发的关于改革方向的大讨论,还是新老左派将积蓄已久的不满通过反对《物权法》公开发泄出来,恰好说明了跛足改革所积累的社会危机及其不满,已经强烈到使邓小平的”不争论”谕旨彻底失效的程度。

首先,现实问题无法回避,跛足改革造成社会危机不断加深且越加醒目,此起彼伏的民间维权凸现出严重的社会不公和强烈的民间不满,这样的现实远非当局的压制所能完全消除。

其次,寡头权争无法摆平,强人邓小平的离去使中共高层失去一言九鼎的人物,寡头之间的权争处在谁也无法吃掉谁的状态,失去绝对权威的寡头独裁体制很难压制住党内各派的不同声音。

最后,言论管制无法奏效,互联网提供难以完全被封锁的信息渠道和表达平台。如果说,当局对传统媒体的控制还有效的话,那么,当局对互联网的控制即便日益加强,也显得越来越力不从心。正是借助于网络,社会的黑暗和不满得以不断曝光,各派的不同政见得以公开发表。民间异见和体制内歧意的公开表达已经难以完全封锁。

所以,关于改革的方向和政策的争论早已开始。1999年李慎之先生的檄文《风雨苍黄五十年》,是自由派质疑邓小平模式的力作,以批判跛足改革和呼唤政治改革为主题,发出”政治民主化改革的条件已经烂熟”的呼声;而邓力群等人质疑三个代表的”万言书”是新老左派反改革的政治宣言,以高举毛泽东旗帜和批判市场化私有化全球化为主题,最为鼓动人心的口号是”中国改革到了最危机的时刻”。十六大后,国内舆论的一大热点已经是关于产权改革的激烈争论。自由知识分子强烈呼吁通过修宪来完成产权改革,新老左派强烈反对私产保护入宪。现在的《物权法》草案之争,不过是上述争论的延续而已。

新老左派反对《物权法》派提出的主要理由有二:1,这部法律主要体现了政权及其强势集团的意志,保护的主要是权贵阶层的财富,使分配上的两极分化和社会不公合法化。2,这部法律事实上保护了资本原罪和腐败所得,特别是让非法侵吞国有资产的”私有化”合法化,必然加快国有资产的流失。在这方面,最具代表性的言论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巩献田。本来,去年人大会议就计划审议《物权法》,但巩献田发表了反对《物权法》的一封公开信,居然就使这一法律程序被迫搁浅。他认为《物权法》有三大弊端:1,违反了《宪法》中”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条款;2,只利于保护少数富人的财产权,将导致国有资产进一步流失;3,该草案背离社会主义原则,开历史倒车。

我读巩献田公开信的第一感觉,是为北京大学法学院脸红,类似巩献田这样的所谓教授,应该去意识形态衙门当官,而不应该在北大当教授。在他的信中,尽管也提到《宪法》,但通篇都没有从法律的角度谈问题,而完全是意识形态仇恨的宣泄,宣泄对市场化和私有化的仇恨。他甚至说:”穷人打狗棍不能与富人宝马别墅一样保护”。按照这个逻辑,只有穷人的打狗棍应该得到特别的保护,而富人的别墅就不应该保护。亏他还是法学教授,难道他就不明白,保护私产的标准,不是贫富而是合法非法。合法的财产再多,也要保护;非法的财产再少,也不能保护,并要受到司法追究。

今年,《物权法》的反对派再次掀起大规模的抗议浪潮,3500名退休高官和学者发出一封公开信上签名,强烈吁请全国人大做出决议纠正国企私有化。尽管,这封公开信没有明确提出反对人大审议《物权法》,但那种强烈的反对市场化私有化的倾向,与巩献田的公开信如出一辙。新左派韩德强批评《物权法》”将使非法所得合法化”,《物权法》”太自由主义、太右、是倒退回十八世纪的自由放任资本主义”。

中国政治的匪夷所思在于,去年,一个”教授”的一封公开信就让《物权法》的审议被搁置。今年,3500人签名的公开信却无法阻止《物权法》提交审议并通过。这说明,围绕着经济改革的私有化方向及保护产权的《物权法》的激烈争论,实质上是一场政治争论,即关于中国改革方向及其路径之争。这争论,不仅来自社会各界,也来自中共高层内部。《物权法》是否提交审议和通过,主要取决于中共高层的决策,而参加会议的人大代表实质上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在反对《物权法》的先锋巩献田等人的背后,是以李鹏为代表的党内保守派。正是在李鹏等人的支持下,他在去年两会前致信人大委员长吴邦国,草案才会被搁置。今年他再次写信给李鹏,李鹏批示后转给吴邦国,吴邦国转给胡锦涛和温家宝。但这次胡温不再买帐,下令确保《物权法》高票通过。两会前,胡温派出多个游说团前往各地,意在说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三月初各省人大代表团抵京后,胡温临阵动员,特别要求中共党员投赞成票。

与此同时,中宣部严令媒体不得炒作有关《物权法》的争论,即便是赞成《物权法》的声音也暂时消音,这就是著名《财经》杂志推迟出版的原因。两会前,有关当局也找巩献田谈话,要求他闭嘴–停止串联签名,不接受媒体采访,不在网上发文章。所以,两会期间,再也听不到巩献田的声音了。

尽管我不赞同左派,但我坚决反对当局封杀围绕《物权法》的讨论,无论是左派的反对还是自由派的赞成,都有公开发表并坚持自己观点的言论权。而且,唯有公开的辩论才能让真理凸现,也才能让全社会关注这部关系到家家户户财产的法律。而用政治权力封杀辩论,是对民众的知情权和发言权的粗暴践踏,无助于《物权法》的完善,更不利于纠正跛足改革的弊端。

左派们杯葛《物权法》,不仅来自党内高层保守派的支持,更来自胡温政权对中共正统意识形态的坚持。在将近三十年的经济改革中,尽管市场化和私有化已经是不争事实,但中共政权在口头上仍然死抱住正统社会主义观念不放,强调什么国有经济的主体性地位。比如,2004年修宪时,很多人根据平等保护的法律原则提出,《宪法》上写有”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那么在”保护私有财产”入宪时,要么应该写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要么干脆去掉”神圣”二字,只写”同等保护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但是,在经过修改的《宪法》中,”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留未动,新增添的保护私产被表述为”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没有”神圣”二字。也就是在《宪法》层次上仍然坚持”公产”高于”私产”。 以至于,国企转制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就是犯罪,而国家垄断行业用特权来排挤民间资本和搜刮民财却是正当的,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升值。在此次人大会议上,王兆国所作的《物权法草案》说明也再次强调:”制定物权法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需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正因为传统意识形态的瓶颈难以突破,才为新老左派的极力反对私有化及其相关法律的出台提供了”政治正确”的支持,他们才敢于放言无羁并征集到3500人的签名,致使为市场化和私有化的法律正名工作举步维艰。新老左派们反对《物权法》之声,可谓群情激昂、义正词严,似乎他们真理在握、正义在胸,然而,他们的反对,既缺少对中国社会转型的客观评价,更缺乏理性的分析。他们所要捍卫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国有资产,实际上早已沦为似是而非的”道理”。似乎只要被称为”国有资产”,就是全民所有,就需要给予最高级别的保护。而只要是私有财产,就是暴富权贵和腐败分子的非法所得,非但不能像保护国有资产那样来保护,反而要进行清算。

然而,世界性的公有制试验已经证明,所谓的”国有资产”,事实上是没有明确产权归属的财产,因而,国有资产往往是无人负责且经营效率最低且的资产,进而是掌握国家权力的权势阶层可以任意支配资产。说到底,公有制是”权力所有制”,国有经济是”权力经济”,财富的控制和分配完全掌握在官员们的手中,广大民众只有创造财富的义务而没有分配和享受财富的权利。所以,在毛泽东时代,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下积累的国有资产,首先变成了独裁政权奴役百姓的经济基础,其次变成了独裁者实现个人政治野心的物质资本;最后养育着享受物质特供的最腐败的”新阶级”。在后毛时代,国有资产变成党产和特权阶层一夜暴富的资本,国有资产的流失基本流到了特权阶层的口袋里,国家垄断行业的资产来自不公平竞争与对社会资源的掠夺。君不见,当下中国最赚钱的国有企业,如电信、电力、能源、交通、金融等国家垄断性行业,大都控制在权贵家族手中。

故而,公有制、计划经济及国有资产,不仅是通向奴役之路,也是孳生一个腐败堕落的权贵阶层的温床。

三 必须正视”纸上正义”与”现实不义”之间的巨大反差

《物权法》的出台,固然是法律对现实经济变革成果的制度性肯定,也让私产权摆脱了长时间的制度和道德的双重歧视。但在党管司法的体制下,当法律进入现实操作之后,如何才能摆平”纸上正义”和”现实不义”之间的巨大不对称,是摆在改革者面前的巨大难题。特别是,产权改革必须面对个人财产积累的制度性原罪,《物权法》的通过并不能赦免不法之财,也不会中止关于改革方向的讨论。

我认为,在中国的现实中,产权改革和私产权保护先行具有逻辑上和经验上的双重合理性。从道理上讲,私有产权堪称孕育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子宫,是人类谋求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权利,也是维系人的自由与尊严的根基。从制度文明的角度讲,私有产权是宪政的基石、人权的屏障、市场的核心、繁荣的动力和长治久安的保证。在私有财权得到法律保护的制度下,每个人都可以凭借个人能力来致富发财,私有财产保证了个人的经济独立,从而激发出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带来整个社会财富不断增长,就业机会不断增多,社会的大多数人口变成殷实的资产阶级,民富必然带来国强。

也就是说,产权改革绝非单纯的保护私产的问题,而是直接涉及到国民权利和社会公正的问题。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和实现社会公正,应该是产权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私产权保障是削弱官权的至为关键的第一步。完善的产权制度的确立,不仅是国民理应拥有的权利,而且是政府权力退出市场的先决制度条件,有利于健全市场的发育和独立的民间社会的培育。

从经验上讲,任何一个国家的宪政民主制度的形成,毫无例外地是各种政治力量之间的长期博弈和相互妥协的结果。通过妥协的方式来调节利益冲突,在为强势集团留有余地的同时,也会鼓励其推动政治改革的决心。而对于弱势群体来说,争来的权利远胜于官赐的面包。弱势群体同强势集团博弈的最佳路径,不是暴力造反或让皇帝开恩,而是通过持续的非暴力反抗达成民权的渐进扩张,让法律保障的民权清单不断增加。

与此同时,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民间的持续成长,也将导致各种政治力量的分化重组,其力量对比也会随之不断变化,现在的权贵集团不可能永远处于优势地位。所以,在政治改革无法启动的现实面前,产权改革不失为间接的体制转型,可以为政治改革提供基础性制度依托。特别是涉及到修宪层次的产权改革和民法层次的私产权保障,对推动制度进步的意义更为重大,因为它必将在权利层次上促进人权保护、民间社会成长和限制政府权力。

从社会公正的角度讲,没有以权利平等为起点的社会公正,就没有基本人权的保障,也不会有良性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弱势群体更需要平等权利的法定保障,只有依靠法定的权利平等,弱势群体才具有了与强势集团讨价还价的资本。而当下中国的财富两极分化,与平等保障每个国人的私产无关,更与《物权法》无关,而是源于社会公正的极度匮乏,社会公正的极度匮乏又源于官权与民权的极度失衡,也就是官权太大太强而民权太小太弱。所以,在法律上承认和保护私产权对于弱势群体更有意义,也就等于民权的制度性扩张和官权的制度性缩减,非但不会扩大两极分化等社会公正危机,反而会为建立一个公正的社会提供基础法律平台,民间资本有了能够抗拒官权侵占的法律武器,弱势群体也有了与权贵阶层讨价还价的权利资源。

当私产权入宪和《物权法》完成之后,怎样保证这些法定权利的具体落实,将要求相关司法制度的连锁改革,即纸上的权利必须得到相应的司法化保障,越来越多的关于产权纠纷的法律诉讼,也将引发出要求公民政治权利的相应改革,特别要求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换言之,为了落实私产权保障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必须以相应的司法改革和政治改革为前提,还产于民的分配公正能够落实为每个国人的权利保障,还必须取决于能够启动还政于民的政治改革,让言论自由、选举自由等落实为每个公民的法定权利,才能最终让法律正义落实为宪政民主。

2007年3月18日于北京家中

首发争鸣2007年4月号

焦国标:评乔新生的《言论自由需要清晰的边界》

 

乔新生先生在报刊上发表言论文章有一二十年了。他写的东西,高论没有,低论也不多,总之属于大路边的货色,比较平平。不料最近读他一篇文章《言论自由需要清晰的边界》,持论不仅低,而且低得出奇。光看文章题目,像是一个搞法律的人。可是往里头再看,连篇昏话,令人痛惜。他整个的逻辑大致是这样的:凡国家,言论自由都有边界,中国言论自由也应该有边界;中国言论自由的边界在哪里?在民族的耻辱不能碰;为侵略中国的列强“翻案”,应该追究其言论罪。

自由都有边界,这是基本常识。值得争论的是中国言论自由的边界在哪里。乔先生侃侃而谈言论自由的边界,实际上我一句话就能把他问闷喽:“你有本事给大家开出个中国言论自由的边界清单吗?”如果开不出这个清单,请免谈边界。你乔新生不让谈“民族的历史禁忌”,它中宣部不让谈反右、文革,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另有不许谈的禁区……

那怎么办?中国人干脆生下来就实行“割礼”,都把喉割去算了。乔文的谬见很多,展开批评又不值当,故采用点评的形式。

乔:政协委员的言论石破天惊。

焦:这里指的是喻权域提出的汉奸言论治罪论。喻权域是怎么搞到的政协委员身份,应该从实招供于天下。否则,不得拿这个身份招摇撞骗。否则,判刑30年,比汉奸言论罪加10年。

乔:在日本,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发表政治观点,但不得侮辱天皇。

焦:在日本天皇不可侮辱,难道在日本普通公民就可以侮辱吗?同样不可侮辱。

乔:追究公民言论责任,必须把握以下标准:首先,公民的言论必须已经逾越了宪法底线,对民族构成挑衅,给国家带来危害。

焦:逾越了宪法底线就构成对民族的挑衅吗?就给国家带来危害吗?宪法是铜墙铁壁、万古不变的吗?如果不是,那么宪法之变,总是从公民言论逾越宪法开始的。这样的公民言论,不仅无罪,而且有功。它不仅不是对民族的挑衅,不仅不是国家之害,反而是民族新生的叶芽、国家的至福。

乔:任何民族都有自己的历史创痛和社会禁忌,这种创痛和禁忌折射出一个民族的羞辱和苦难。一些国家将自己民族的屈辱和苦难转化为宪法中基本的约定,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触及这个民族的历史禁忌。

焦:搞历史禁忌的民族还是欠揍。揍得足够痛了,它就不搞历史禁忌了。搞历史禁忌的民族,是一个该死的民族,一个不配活在世上的民族。比如现在中宣部搞历史禁忌,反右的书不能出,文革的话题不能谈,这样的中国,难道不欠揍吗?当然欠揍。谁揍?谁有本事揍谁揍,一点不用心疼。

乔:中华民族的近代史,是一部饱受侵略的苦难史,……中国沦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的历史事实,足以让中国人民感到羞愧。这是民族的耻辱,也是国家的耻辱。

焦:中国不是 “沦为”,而是“升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比全封建国家要文明。鸦片战争是中国新生的开始,它不是民族的耻辱,也不是国家的耻辱,而是上帝重新眷顾东方的开始。殖民地、半殖民地的西洋官员比大清朝的官员更爱中国人民,能更像人民的勤务员一样“为人民服务”。因而中国人民不应该感到羞愧,而应该感到感恩:终于熬到看见近代政治文明的曙光了。

乔:宪法中对中国的近代史进行了概括性的表述,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的这个规定。

焦:宪法在中国是一个丑陋的名词,是一块遮羞布,不守宪法的不是公民,是政府。宪法的许多表述是对人民意志的强奸。而且中国人也不是公民,而是奴隶、奴才。等共和国、公民、宪法这些词都名副其实了,再来“必须遵守宪法的这个规定”吧。

乔:学术研究可以进行各种假定,但是学术的假定必须建立在宪法和法律的基础之上。

焦:那么学术的假定是不是也要建立在“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中宣部尚且说“学术无禁区”,难道你乔新生比中宣部还要“卫道”,还要克扣学者的自由,还要侵占学术自由的地盘吗?

乔:如果打着学术研究的幌子,进行各种莫须有的假定,或者先入为主,拼凑历史资料证明自己的学术观点,那么,学术研究很可能会变成对侵略者的辩护。
焦:哪些假定不是莫须有,请你给学者们列出清单,好让他们遵照执行。他打那学术研究的幌子干吗呀?他为八国联军辩护干吗呀?瓦德西会给他赏钱吗?既不给赏钱,还要免费“为侵略者辩护”,可见侵略者有值得辩护的地方。

乔:学术研究没有禁区,但是一个民族却有政治禁忌。

焦:你刚说过“学术的假定必须建立在宪法和法律的基础之上”,这不是禁区吗?怎么两分钟之后又说“学术研究没有禁区”?怎么回事的你,颠三倒四的?

乔:在伊斯兰教国家,绝对不会允许历史学家打着学术研究的旗号,丑化先知穆罕默德。

焦:还是少拿伊斯兰教国家和穆罕默德说事儿吧。七世纪以前压根没有穆罕默德,更没有伊斯兰国家。尼采说“上帝死了”,穆罕默德一样会死。你乔新生可以喊口号:“向伊斯兰教国家学习!”可是对伊斯兰教国家你知道什么?伊斯兰教国家的人你接触过几个吗?

乔:对一个饱受侵略的文化古国来说,再也没有比美化外强入侵更让人恶心的事情。

焦:你的胃太浅了,跟喻权域一样爱恶心。爱恶心的人容易得胃病。众所周知,胃病久了就胃癌。胃癌接下来是什么你很清楚。

乔:可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某些历史学家居然美化侵略者,将一切侵略原因归咎于中国人不懂国际法。试问,一个生活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下的贫苦农民,凭什么要接受西方列强制定的国际法……

焦:我不懂乔新生在这里煽的是哪门子滥情。哪个历史学家要“一个生活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下的贫苦农民”懂国际法了?大清朝的君主们当然应该懂国际法,而不是只懂在深宫里玩女人,在午门外剥臣民的皮。一国之君自我封闭在紫禁城里作威作福,人家军舰开到家门口了,还不知道那军舰打哪儿来,这难道可以原谅吗?

乔:……当那些烧杀奸淫无恶不作到外国列强推开他们的柴门,侮辱他们妻女的时候,他们凭什么必须遵守西方国家的规则,手下留情。

焦:真正“推开他们的柴门,侮辱他们妻女”的是谁?是大清朝的皇帝和各级贪官污吏。他们到处霸占民女,喜欢谁就是谁,爱闯谁家是谁家。他们若能 “遵守西方国家的规则”真是功德无量,小民要谢天谢地了。莫说大清朝,便是在 “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些欺男霸女、私闯民宅、撤人房屋的事,你乔新生数得过来吗?

乔:中国的某些历史学家罔顾事实,居然把破门而入列强的丑陋行为看作是依法办事,把中国农民奋起抗争的行为看作是不讲规则。天底下居然有如此荒唐的历史结论,这不是言论自由,而是对先祖的侮辱。

焦:倒是乔新生这样胡乱煽情的“后孙”,更应该被侮辱。

乔:现在政协委员提出进一步完善宪法的共识,防止荒谬观点再次出现,这是非常值得称道的行为。

焦:据我推测,很可能政协委员喻权域在帮助乔新生教授搞博士生导师资格。我再说一遍,喻权域是怎么搞到的政协委员身份,应该从实招供于天下。否则,不得拿这个身份招摇撞骗。否则,判刑30年,比汉奸言论罪加10年。

乔:如果我们只看到言论自由,而没有看到宪法共识,没有看到宪法中所蕴含的一个民族的共同情感,没有澄清那些颠倒黑白的历史错误论调,没有将那些玩弄民族感情的历史学家绳之以法,那么,中华民族不是宽容,而是软弱;不是大度,而是无耻。一个软弱无耻的民族,将永远被欺负。

焦:宪法是谁的共识?“民族的共同感情”是谁的感情?民族主义是恶棍最后的庇护所,也是流氓知识分子的渊薮。不合喻权域的意,不称乔新生的心,与中华民族的品性好坏八杆子打不着。中华民族是否“将永远被欺负”,也与你那张诅咒的臭嘴无关。

乔:正因为中国的历史从来都没有用正义的法律进行全面的清算,所以,在中国才会出现为外国列强翻案的奇谈怪论。

焦:蜀犬吠日,少见多怪。听习惯了就不觉得奇怪了。

乔:将一个国家基本的共识写入宪法和法律,并且依法审判那些破坏社会共识,制造族群矛盾、煽动分裂国家的犯罪分子,中华民族才能真正地轻装上阵。

焦:没有自由民主,哪有国家共识?你乔新生划的边界算国家共识吗?你以为“制造族群矛盾”像你炮制这篇文章一样容易呀?你以为国家分裂是由哪个人煽动的吗?作为文人,你也太自以为是了。族群矛盾、国家分裂,那是毛泽东、蒋介石才有资格干的事,岂是我辈区区文人所能胜任愉快的?中华民族够重装备的了,若再如你和喻权域的意,判一批言论罪犯,岂不与“轻装上阵”更加南辕北辙?你们究竟安的什么心?

乔:未来的法律必须……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名义揭开中国的历史伤疤,触摸民族的历史禁忌。

焦:你禁止任何国人揭伤疤,自有外国人来在你伤疤上插刀子。你不让人谈你的穆罕默德,自有外国炸弹把穆罕默德的庙给炸了。你禁止人民接近你的紫禁城,但是所幸英法联军可以将它攻破,替人民出一口鸟气。要不是八国联军烧了圆明园,圆明园墙外边那些贱民一辈子都不可能到圆明园里看一眼。另外,你老乔能给大伙儿开个谁也不许揭的中国历史伤疤的清单吗?你老乔说为侵略者翻案算伤疤,中宣部说反右是伤疤,你说怎么办?你与中宣部谁说对?我们听乔新生的,还是听中宣部的?

乔:如果因为担心公权力机关侵犯我们的言论自由,而任由一些历史学家造谣惑众,那么,这个社会不是一个和谐社会,而是一个杂乱无章,缺乏共同价值判断标准的社会。走出历史螺旋的最好办法,就是用法律的手段将背叛国家、颠覆祖国的人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让人们永远铭记,中华民族不可辱。

焦:侮辱中华民族的从来不是那些“造谣惑众”的历史学家,而是中国历代反动统治者及其御用文人,以及那些企图被御用的可耻文人,以及外来的强敌。老乔似乎已露出企图被御用的端倪,因而“背叛国家、颠覆祖国的人”不是别人,可能恰恰正是老乔自己。

结语:以老乔过去写的文章推断,他不应该持这样的观点。我推测,乔教授可能近一年里要晋升博导,或别的事上有求于他所供职的大学当局或北京的教育部。知人才好论事,敬请知道乔教授底细的人士,可以写文章证实或证伪我的推测。我们就当个个案研究一下吧。望乔教授不吝为规范我国的学术研究献一回身。

2007年3月22日于柏林
首发民主中国

刘逸明:信访制度是最大的骗局

 

邓小平一度将中国的跛足改革美其名曰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他的所谓“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号召更是使得不计其数的中国官员成为了新时期的权贵资本家。改革开放的政策既造就了中国日益繁荣的经济景象,又开创了史无前例的贫富悬殊时代。由于制度性的不公,普通的老百姓不但无法享受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成果,反而因为自己的弱势而成为制度的受害者。

邓小平时代的官员贪污腐败虽然已经绽露头角,但情况并不算太严重,自从当年轰轰烈烈的学生民主运动被血腥镇压,中国官场便在江泽民的领导下走进了日益腐败的深渊。民众和媒体监督权的缺失纵容着官员的不作为和以权谋私。除了横征暴敛之外,圈地、枉法裁判、官商勾结等等也都成为了满足官员私欲的有效方式。面对官员的腐败和老百姓的权利受侵害,原本肩负着解决问题责任的职能部门都学会了装聋作哑。一时间,中国官场的腐败便愈演愈烈,且有一发不可收拾之势。

江泽民的任上,诸如“三讲”、“以德治国”、“三个代表”等等一系列毫无现实意义的口号被喉舌媒体和各级官员喊得津津有味,而中国的底层百姓却是对江河日下的处境怨声载道。大凡经历过毛泽东时代的人仍然对中共当局怀有深深的畏惧,即使很多人对法律有一定的了解,对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感到愤怒,但在一般情况下,仍然会选择沉默。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中国的经济便开始一蹶不振,官员照样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老百姓却不得不忍受贫困的折磨,加上接踵而来的各种自然灾害,中国民众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

随着走投无路的民众越来越多,民告官的事件也开始层出不穷,原本只是用来装饰门面的各级信访部门一时间成为了老百姓热烈拥护的机构。然而,令人失望的是,很多民众对官员的举报反而成为被举报官员进一步压迫他们的潜在理由,制度决定,能够通过上访途径真正解决问题的民众只能是凤毛麟角。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是“反贪官不反皇帝”,如今的中国虽然名义上没有皇帝存在,但当年的江泽民所拥有的权力并不亚于古代的皇权,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日益严重,江泽民理当负不可推卸的责任。当然,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还得从制度上着手,没有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作保证,贪污腐败的顽疾将无法治愈。

即使很多民众对上访并不抱太大的希望,但在求告无门的情况下,他们仍然将上访视为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为了规范行政机关的信访工作,中国国务院已于1995年制定了信访条例,此后,全国绝大多数的省、市、自治区都相继出台了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即使中共高层制定信访条例的本意是想帮助普通的老百姓,但在权利不受制约和官官相护的当今官场,信访制度注定只能成为自欺欺人和粉饰政府形象的一个花瓶制度。

历史的经验和教训表明,要解决一些社会问题,不在于建立重床叠架的政府机构,而在于政府主要部门之间的相互制衡、在于国家与地方之间权责明确、在于民众有监督的权利,这是政治现代化的一个基本内涵。不论中共当局建立信访制度的初衷如何,从近年来信访制度的实施情况来看,该制度对促进社会进步的效果微乎其微,在老百姓的心目中,信访部门已经丧失了最起码的公信力。

访民原本就是社会最弱势的群体之一,很多访民的问题在地方上无法得到圆满解决之后,纷纷向更上级的信访部门求援。在一般人看来,这样的选择完全合理合法,但在地方政府的眼中,这无疑是在给他们的脸上抹黑。因此,截访便成为地方政府和地方公安机关乐于进行的重要事务。然而,仅仅是截访还不能说是访民的不幸,最为令人愤怒的是,不少访民在被遣送回原籍的同时,还得忍受身体的折磨。美国之音几天前引述日本共同社的报导说,中国社会科学院最近进行的一次调查表明,中国有71%的上访者曾经遭受殴打,64%的上访者曾经遭受拘留。即使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表示要满腔热情地对待来信来访的群众,但访民的处境一直都未能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在地方政府的眼中,访民已经成为他们最大的敌人。

对于专制社会而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永远是一句空话,现实生活中,官员的权力高高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法规和一系列的制度虽然都冠冕堂皇,但在实施过程中,它们便显露出了自身的脆弱。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不断增多的大规模群体上访引发了持续上升的“信访洪峰”,这使得中国的信访制度成了各方关注的焦点。在司法不独立的大环境下,信访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一样形同虚设,并成为许多专家学者诟病的对象,信访制度的存废问题因此在社会上引起广泛争论。

社会不公是引发民众上访的根本原因,而之所以会出现社会不公的现象则是落后的社会制度以及腐败官员共同作用的结果。江泽民时代曾主张“社会稳定压倒一切”,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合法外衣下,地方官员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和维护自己的形象而不遗余力且不择手段地打击上访民众。看似亲民的信访制度实际上在这其中扮演着引蛇出洞的角色,让地方官员很容易就找到了打击的对象。

胡温“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让很多民众多了一份对中共改善民生状况的期待,今年的两会更是把民生问题作为主要话题,《物权法》的最终表决通过更是给了土地被强制征用或是房屋被强制拆迁的民众一针强心剂。可以预见的是,在今后,上访的民众将持续增多、官民矛盾将表现得更为激烈、群体性事件也将不断涌现。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在两会后的记者招待会上放言将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以制约官员过大的权力,保障民众的合法利益。从以往的情况看,中国的信访制度已经彻底沦为欺骗民众的制度,只要民众没有决定官员政治生命的权力,这种制度的性质就不可能改变。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是要革除一当专制,温家宝口中的政治体制改革也许至多是比较开明一点的行政改革而已。

2007年3月31日

首发议报第296期

王朔自称文坛钉子户心理严重正常

 

新闻晨报4月2日报道/闹腾了三个多月没让媒体停歇的王朔,昨天终于满足了众多媒体人的心愿!以聊天为强项的王朔,带着新书《我的千岁寒》出现在号称上海最贵的私人会所星公馆里,从下午两点到四点,王朔有问必答,态度好到让人不信。虽然在犀利的言辞中间,依然夹杂着思想的锋芒,但那个骂人不倦的王朔,首次变得让人容易接近了,言语间时常爆发出爽朗大笑。难怪,心理医生诊断,王朔心理“严重正常”。

买书是愿打愿挨的事

昨天的新书发布会,本来主办方安排的格局是台上台下的对话,但王朔偏不愿意坐到台上的沙发里。“大家都那么低,我也不好意思坐得高。这不成演出了吗?这不合适”。

在王朔的坚持下,他硬是站到了台下,以和记者最近的距离说话,而且态度好得出奇,“咱有啥说啥”。最初几秒钟出现了沉默,王朔马上表现出他的幽默:“没问题吗?那咱就散了啊?”

被王朔这么一激,台下的记者们赶紧发问。有人好奇,为什么《我的千岁寒》会选择愚人节首发?王朔想也没想:“这我还真不知道。当时说好是3月15日,大概来不及印吧,拖延几天,这在中国是太正常了。”

马上又有人问,为什么选择在上海首发?王朔说,因为出版商路金波在上海,“上海我老没来,咱也来瞧瞧”。对于下一站会去哪里,王朔很肯定地回答:“别的地方我都不会去,更不会去签名售书。买书是一个愿打愿挨的事情,咱去忽悠人干嘛?”

劝三类人不要买这本书

王朔这本新作,不同于他以往的任何小说,光看目录,就已经让人感觉有些望而生畏———取材于《六祖坛经》的《我的千岁寒》,取材于《资治通鉴•唐纪》的《宫里的日子》,以及《金刚经》(北京话版)、《唯物论史纲》。此前,王朔曾经放言,这书是给高级知识分子看的。难道,这书真是检验高级知识分子的试金石?

对于这个说法,王朔放声大笑:“我是瞎说的,你别相信。我也不太可以看懂,我会把金刚经用中学的物理重新写一遍,这样初中生都可以看懂。”

有记者问王朔,读者当中有多少人可以看懂?王朔回答:“我不知道读者是谁,中国的城乡差别这么大,你不知道他是谁。我认为社会边缘人物可以看懂。”

虽然新书发布会的本意是为新书吆喝,但王朔还是奉劝三类人不要买这书。“年轻人不要买,对自己生活满意的不要买,生活太时髦的也不要买。我不指望书发财,版税也会捐出去,对很多人来说看了内容再买,媒体不要忽悠,都是我没写完的东西,事不大。我会挂到网上,我会在网上继续写。”

对于新作的读者对象,王朔这样定位:“是我这个年纪看的,太年轻的看不了。”王朔力捧该书装帧精美,但缺憾是字体太小。“我希望再印用小三号字,这样老同志们看起来方便一些,这不是讲年轻人时髦生活的”。

我希望别人批评

对于新书出炉后可能引发的种种争议,王朔表示不在意:“我对出版商路金波说,严禁互相吹捧,我太自信了,不需要这个。我希望别人批评,比如有人指出我说的世界一切都是物质造成的,这不太完整,很对。我当然知道我的东西是不完整、不足的,我就是在求知的路上,活到老学到老。”

有人问王朔,过分自信,是否背后隐藏着自卑?联想到王朔此前的种种表现,也让许多人怀疑,他在精神上是否有些问题?但王朔却十分自信:“我去看过心理医生了,心理学家说我严重正常。我也不认为心理学家说得对,我觉得人在自然界面前应该自卑,我只是在小人面前自信,在自然面前太不自信了。”

人生理想不是当小说家

读王朔小说,有人感觉,其个性本身就是一种小说。王朔却 并不以为然:“我的个性不是为写小说准备的,我的个性不写小说完全可以,我的人生理想不是当一小说家。我和他们聊,我想做一个大堂副理,而且不太负责任, 能聊就聊,不能聊就支到其他的地方。谁愿意老尽社会责任,多累啊。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不需要这样的,而且只是因为你们太逊显得我太猛了。有人认为,说这样的 话需要付出代价,但是给我感觉是,占了天大的便宜。讲真话吓到谁?真话不一定是正确的话,所以配着真话,一定要随时能够道歉。因为我冒充正义之神,处处都 真理,那我就傻了。”

有记者建议王朔可以去政协提建议,王朔反驳:“我作为文坛钉子户,我有自己的话语权,为什么一定要去政协?提案是啥我们知道吗?我说的大家都知道,我对社会的想法挺简单的,我犯不着变成提案,我给谁听啊?像我写的小说,18岁的孩子看不懂,他们需要的是游戏人生;年轻的女孩不需要看,多累啊,万一看明白了多难受啊。”

王朔语录

●我就是北京海淀区一男的,现在是顺义一男的。这就完了,其他的头衔都是加着的,你看有些人拿出名片是一堆,那是严重不自信。外面多少人骂我?不影响我的生活。

●社会被我聊两句就聊怕了?怕什么,我手下一个兵都没有。我一辈子见媒体没有几次,对我来说生活第一位。我闲着没事,你们爱听我和你们聊聊,我也不能天天和你们聊,我又不是主持人。

●我演知识分子演得不好,太累了,我觉得我演一个痞子很好,我的朋友给我定位是“文坛钉子户”,我觉得特别像。坚决不拆迁。

●我尽管是一个作者,我不是为了读者活的,我是为了自己,我有自己的人生,我不能为了虚幻的所谓人民。我会尽我的社会责任,回馈社会,我48岁之前受社会好处很多,今后30多年我会把挣的钱都回馈社会。

林 达:以两极诠释历史是不负责任的

 

3月31日,在台湾,国民党举行“热爱台湾,捍卫中华民国”的“三三一大游行”,其原因是执政的民进党最近推动“去中化”、“去蒋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从这些具体措施本身来看,可以说有一部分是在利用国民党的历史,故意令今日国民党难堪。

这样的做法,被国民党批判为民进党“为了党的利益与一己之私推动的两极化政策”,是“抹灭历史,造成族群与朝野对立”。而“三三一大游行”,正是国民党的一个反制措施,是要透过游行重温“两蒋时代”为台湾带来的幸福与繁荣。不仅蒋家后人、国民党籍“立委”蒋孝严积极参加,国民党的前主席马英九、“立法院长”王金平都要站在游行行列中表示支持。

蒋介石、蒋经国的所谓“两蒋时代”,经济上,从一个农业地区,经过初期的和平土地改革,70年代开始的经济起飞,转变为一个被称为“小龙”的富裕工业地区,民众普遍得益。台湾有着一些右翼独裁政权的最基本特征,就是它的自由市场经济的结构是受到保护的;传统教育传统文化没有被割裂抛弃,得以一脉相承;传统的社会团体结构没有受到破坏;它虽然假借戒严“非常时期”,对政治异己以所谓戒严法令严加镇压,可是,在大多数时间里,对绝对不涉政治的民众,六法全书的基本构架始终在那里起作用。在理论上,它的戒严时期被定义为过渡的非常时期,而不是统治追求的专政目标,这一切,给台湾的政治体制改革和和平转型打下了基础。正因为“两蒋时代”是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它的每一个阶段也是不一样的,老蒋小蒋也并不相同。最初进入台湾的国民党,在丢失大陆的刺激和唯恐再度失去台湾的恐惧下,也在制度不全而无力剪除自身腐败痼疾、又对台湾本土陌生、无法应对突发事件的状况下,遇事镇压无度,发生2·28这样的恶性事件,而后期逐步建立自信,从开放到开禁,表现出开明和进步。这是国民党在制度转型之后,能够立足甚至仍然是有竞争力之大党的原因;这也是国民党今天敢于公开提出“重温两蒋时代”的原因。

那么,是不是国民党就应该以游行的方式,“重温两蒋时代为台湾带来幸福与繁荣”呢?从本质上来说,“两蒋时代”是一个党文化的时代,从政治体制来说,是一个独裁政权。在这个体制下,民众被一定程度愚化,更失去了许多必需的自由,戒严时期长得应该足以令国民党羞愧,更不要说,任何独裁体制都有血腥的一面,历史上曾经冤案血债不断。因此,不断变化和逐渐进步中的两蒋右翼独裁,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历史时期。

它的存在有它的历史必然,也有或许可以避免却最终没有能够避免的种种关口。它是非常有意思的历史研究对象,它的某些“恶”可能在避免另一些“恶”,它的一些所谓正面效应也可能只可以说是两害取其轻。对这样复杂的一个历史时期,对其正面和负面作出客观研究和描述,不仅对台湾,对其他地区也会是一个有意义的历史借鉴。

然而,最没有智慧的事情,是今日民主政体下的政党们,因今日政治斗争之需,为煽动民众情绪,对立政党各取一极地片面化诠释历史。民进党开此“风气”之先,固然是不负责任的态度,而国民党要上当,跳到另外一极,岂不是也落入“推动两极化”的轨道中?重温“两蒋独裁时期”的幸福繁荣,怎么看也不是什么聪明之举。“两蒋时代”这段历史,双方都应该客观面对,历史是借鉴而不是政党斗争的武器。今日之国民党,应该强调的是它的更新,从旧日革命党、独裁政治党派脱胎换骨成为一个民主政治下的议会党。而不是强调“两蒋”传承,两蒋是近代政治向现代政治发展过程中的历史过渡,不是民主社会政党的榜样和典范。

在一个民众政治素质提高的成熟社会,民众的选择不论偏左偏右,都不会偏离中间立场。一个负责任的政治家,也不会试图把民众拖向两极。现在台湾两大政党各居一端对民众描述历史,即便一时能拉拢一些民众,也只能说明社会尚不成熟。民进党一走极端,国民党政治家就做出奔向另一极端的反应,也说明自己还没有定力。假如“两蒋时代”全民如此幸福,在民进党“去蒋化”面前,国民党就根本不会产生自己都承认的“无力感”,台湾当年也不会出现如此强烈的改革愿望。

秦 晖:百姓安乐才是真正大国

著名学者秦晖越秀区图书馆开讲“什么是大国”

秦晖简介

秦晖, 1953年12月生,现为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1981年作为中国文革后首批硕士毕业于兰州大学(研究生),现为中国经济史学会理事、中国农民史研究会理事、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特邀研究员、《中国学术》、《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等学术刊物编委等。对中外经济和改革历史的研究颇有建树。

什么是大国?大国如何界定?怎么样看待重庆的最牛钉子户现象?昨天上午,越秀区图书馆报告厅内,清华大学的知名学者秦晖教授一一奉上了自己的答案。“什么是大国”的主题演讲受到广州市民的热烈欢迎。

“秦武力强大但不算大国”

由省委宣传部主办的岭南大学堂昨天再次开讲,对中外经济和改革历史颇有研究的清华大学秦晖教授登上讲台,讲授他眼中的大国观。

“只有有了伟大的制度,自由的人民,才可算是大国。”秦晖在演讲中,对大国作出如斯注解,得到了在场大部分听众的首肯。秦晖认为,大国并非指一个国家的武力是否强大,版图是否宽广,而应从这个国家的制度和人民的生活水平看,应该从老百姓的权利、福利能够得到多大的实现来衡量,长枪大炮不能固化为衡量强国的标准,“老百姓过得怎么样是关键”。

担任演讲点评嘉宾的暨南大学国际问题专家庄礼伟补充说,评价大国有三个主要指标:国家实力、国际的威望、国人的大国认同。如果国力强大,在国际舞台上起到重要作用,国民们还确实能认同自己是生活在一个大国之内的,自己是一个有自豪感大国的人民,这样的国家就是大国。谈到国民,庄礼伟的一句“满清崛起之前,老百姓跪在朱皇帝面前,满清崛起后,老百姓接着跪在满清皇帝面前”,博来满堂喝彩。

对于近段时间在电视上热播的帝王剧如《大秦帝国》,秦晖发表了个人的见解。秦晖指出,当时的秦国只是在武力上、版图上勉强算得上“大国”,但从制度上,人民生活水平上,“大国”称谓实在勉强。秦晖认为,在当时的秦朝帝国,法家制度下的人民,没有任何自由、没有任何权利和福利可言。人民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一个国家没有什么可以留给人民,这样的国家当然算不上大国。

“最牛钉子户体现权利意识”

演讲结束后,听众踊跃发问,大国气度、大国外交、国家利益,广州听众抛出一个个鲜活的话题,秦晖从容回应。一名年约20岁的女子提问,询问秦晖如何看待“最牛钉子户”现象,如何评价吴苹一家拒绝拆迁的事例,在现场掀起小小高潮。

秦晖认为,“钉子户”现象在改革前是不可能出现的,因为改革前根本没有人把百姓权利当一回事。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制度的不断完善,特别是《物权法》通过后,民众的权利意识与日俱增。秦晖称,钉子户是不是该强拆,本质上是“公共利益”的问题。但认定“公共利益”并不容易,主要取决于是否能得到百姓的认同。在一个民主国家,什么是公共利益,没什么客观标准,只要大家认可了,就是公共利益。

秦晖表示,如果政府有民众的支持,仅仅是一两个人的个人利益,大概不至于造成“最牛钉子户”的那种局面。他举例说,由于土地区位的不可替代性,即使在最私有化的国家,包括像美国这样的国家,如果确实是为了重大公共利益,也可以强拆。但是如果得不到老百姓的认同,别说是商业行为,“即使在重庆钉子户房子建政府大楼,老百姓照样还是不服气的”。公共行为,要有公共意志的体现。

贺卫方指中国政治发展可借镜台湾经验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指出,过去二十年间,台湾经历威权体制到民主体制的过渡,如何从过去不允许存在不同的力量与声音,新闻自由受到严厉打压的情况向民主社会过渡,其中有许多值得中国大陆研究的经验。

贺卫方接受中央社专访表示,“我总觉得,中国未来的走势,可能会从台湾的演变中,学到许多有意义的经验。”

他指出,中国数千年的传统是大一统社会,崇尚的是至高无上的皇权,这不仅体现在行政意义上,还体现在思想、道德的意义上,这样的社会要转向民主社会有许多变数,可能出现非常严重的社会混乱。

贺卫方说,长期以来,中国人民习惯于领导人就是正确的,谁也不能批评领导人。领导人的威严与巨大的号召力,建立在人民不知道领导人具有哪些缺陷上,往往到了后来,人们才知道前领导人有什么问题、曾犯下哪些错误。

他表示,现在台湾新闻自由了,议会是多党制,使得领导人处于人民的监控,甚至是毫不留情的司法控告的威胁之下。领导人如果没有过去的那种威严,又如何凝聚力量,使一个国家能够团结,这些都是很难处理的问题。

另外,贺卫方说,台湾如何保障个人自由和社会秩序的平衡,如何让民主的差异性、多元性力量和平共处,既能让不同的声音都能传达出来,甚至非常激烈地互相指责、批评,又不致于四分五裂,这些都是可以参考的经验。

他指出,这三年来,中国的言论自由、媒体生存环境不断恶化,包括北大“一塌糊涂”网路论坛被关站、“中国青年报”旗下的“冰点”周刊遭停刊、“世纪中国”网站被关闭、作家章诒和著作“伶人往事”等八本禁书事件等,这些对言论自由的压制,对中国的外部形象损害相当严重。

贺卫方表示,“冰点”刊登广东中山大学教授袁伟时对中国历史教科书的批评,因此遭停刊,但是,如果觉得他的批评有问题,只需写文章与袁伟时商榷,“所谓真理愈辩愈明,他能导致什么样的恶果?”

他指出,实际上,中国整体的经济情况良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推动的逐渐开放、经济方面引进更多外部投资、法治建设,都得到人民的拥护,今天中国社会的发展已经不需要如此恐惧言论自由。

贺卫方说,政策执行过程中难免有许多问题,但官方需要做的是让这些弊端,或某些政府举措失当所引发的民怨能释放出来,让人民说话,才能让高层“心明眼亮”,看清楚问题所在。

他表示,“不是什么东西都是政府的过错,但是政府掩盖它,就变成政府把所有的过错揽在自己身上。”

贺卫方是中国著名的自由派学者。去年三月,中国国务院下属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召开“中国宏观经济与改革走势座谈会”,贺卫方在会中提出中共一党专政违反宪法,建议共产党分化为两党或多党等说法。

不久后,中国左派网站曝光这场被称为“新西山会议”的会议内容纪要,引发保守派人士抨击。

吴祚来:当汉奸比当国家干部还难

 

一、

当外族入侵时,一些人觉得做一个汉人没有生活出路,为了生存,被迫成为汉奸,背离了自己的种族自己和国家,成为汉奸卖国贼。

我们要思考的是,国家为什么没有保护他们,为什么使他们失去家园,并因生活生存所迫而出卖自己的良知。他们得到了生活与生存权甚至发展权,但永远失去了他们的国家民族。

汉奸的出现,首先是国家的责任。

当然还有汪精卫式的汉奸,就是以曲线救国的方式与敌国合作,希望通过某种方式与敌方媾和,并使自己获得政治利益,也同时为民族国家画出一个长远利益的馅儿饼。

还有就是陈独秀式的”汉奸”,就是被自己的党派或同胞诬陷为汉奸,通过各种媒介各种方式广为宣传,让你跳进黄河洗不清,一顶帽子被戴了半个世纪,这种置民族伟人于汉奸死地的团体与个人又是什么样的奸呢?

二、

言者无罪。

汉奸言论亦无罪,因为它只是一种言论,而不是行动,出卖国家的秘密、权益、领土的人,并有着具体行为,这样的人才是卖国者,才是汉奸。

三、

和平时期,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出卖人民权益的人与团体、甚至是政府。

我们为什么反对外族外国入侵?

因为它们来了,就会占有我们的土地,奴役我们的人民,我们就成了被征服者被奴役者,没有人身自由与权力。

而如果我们自己的政府不能保障人民的参政权、言论权、土地权、选举权,我们的政府与外族侵略者征服者又有什么不同呢?

一种殖民是通过征服外族外国而形成的,而另一种殖民,则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内部,一部分人征服另一部分人,并通过向人民推销一种乌托邦思想,使人民丧失土地、人权、自由,这种殖民方式最为隐蔽,它往往打着人民的旗帜,剥夺人民的正当权力,洗人民的脑子、愚昧人民。

卖国并不是任何人都有条件都有机会都有资格,但出卖人民的利益,却是时时都可以发生都可以出现。

任何不民主的国家,都是殖民地国家。

任何不自由的人民,都不是真正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