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不是《如焉》被禁的根本原因--与李劼先生商榷

 

读了李劼先生的评论文章“《如焉》触动了什么?触犯了什么?”(载3月11日《世界周刊》)以后,有些不同看法,想提出来与作者商榷。

李先生说,“温馨的爱,是专制的天敌。不管是专制的权力,还是专制的心理,全都害怕爱的温情”;大陆作家胡发云的长篇小说《如焉》描写了“温情”和“爱”,“这是以恨为生存基础的(中共)官府为什么要查禁《如焉》的根本原因”。此一说法似乎并未击中问题的要害,没有说准《如焉》被禁的根本原因。

其实,描写爱或温情的文艺作品与专制政府、专制制度的关系,并非一定水火不相容。且不说外国,仅从中共执政的五十多年来看,两者的关系亦非一直势不两立。五十年代,大陆出版了不少描写爱情的中外文学名着,如莫泊桑、托尔斯泰等人的小说,大陆作家的作品亦不乏爱情、温情的描写。

只是从六十年代开始,毛泽东开始紧绷“阶级斗争”之弦,“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阶级斗争,许多描写爱情的文学作品受到批判。文革期间,几乎中外所有文艺作品皆变成“封资修黑货”,大陆文坛只剩下江青炮制的那几个“革命样板戏”。对於这一时期,我们可以说,专制政权与“温情”之间确实处於你死我活的对立状态。

但邓小平上台后,中共的治国方针从“阶级斗争”变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对爱情文艺作品的宽松态度甚至超越了五十年代,琼瑶等人的港台言情小说在大陆大行其道,邓丽君等港台歌星的爱情歌曲在大陆风靡一时。只要没有明显的政治反共立场、没有官方认为的“黄色、淫秽”内容,描写温情、爱情的文学作品不再受到任何限制。这是因为这类作品不仅不会威胁专制制度,而且可能化解民间的反抗意志,弱化民众对政府的敌视,有助於“建设”胡锦涛所说的“合谐社会”。

贯穿小说《如焉》的一条主要线索,是中年寡妇茹嫣与中年丧妻的副市长梁晋生之间的一段缠绵动人的爱情故事。《如焉》如果仅仅描写了这一恋情,决不会被官方查禁。大陆新闻出版总署之所以点名查禁这部小说,乃是因为它踏进了大陆文艺领域的若干“禁区”。

这些“禁区”包括(但不限於)中共历史上的若干“疮疤”,如1957年“反右”、1958年“大跃进”、饿死数千万人的“三年困难”时期、1963年开始的“四清”,1966年开始的“文革”,七十年代末的“西单民主墙”运动,八十年代初的“反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1986年的学运风潮、1989年的天安门民主运动以及六四镇压等。文学作品如果真实地描写这些“疮疤”,必定使中共在国内外显得灰头土脸,中共当局自然要禁。

《如焉》虽未触碰上述“历史禁区”,却撕开了最近的一个中共“疮疤”——2003年大陆发生的“非典”(SARS)事件。在那次事件中,中共官员不顾百姓死活、对民众封锁非典资讯的面目暴露无遗,卫生部部长和北京市长亦为此而丢了乌纱帽。《如焉》围绕“非典”事件,描写了以“茹嫣”为代表的大陆民众在网路上与中共网路监管部门展开的一场惊心动魄的“资讯战”,塑造了中共党内异议人士“卫老师”、追求民主自由的民间知识分子“达摩”、信奉犬儒主义哲学但后来觉醒的知识分子“毛子”、自觉顽固地捍卫专制制度和专制集团利益的女干部“江晓力”等生动形象。这些“禁区”和文学形象,皆是大陆绝大多数作家竭力回避的烫手山芋。迄今为止,我尚未看到大陆其他任何作家在大陆公开发表的作品描写这些禁区,塑造过这类文学形象。在这个意义上,《如焉》确实是垃圾成堆的大陆文坛上冒出的一朵罕见奇葩。

从《如焉》的全名“如焉@SARS.COME”可以看出,“茹嫣”、“非典”和“网路抗争”是这部小说的三大主题。胡发云以浓墨重彩描绘茹嫣-梁晋生之恋,表达对亡妻李虹的思念以及对理想爱情的追求。然而,这段爱情文字亦是作者抛出的一颗烟雾弹或佈下的一道帷幕,以遮掩他想描写的另外两个敏感主题。这种障眼法取得了成功。《如焉》冲破大陆文网的重重封锁和障碍,在全国性大型文学刊物上发表并出书上市。等中宣部发现、新闻出版总署宣布禁令之际,已经为时太晚。邬书林把《如焉》打入“八本禁书”的另册,其客观效果是为胡发云和《如焉》在全中国和全世界做了一次免费的广告。

(原载2007年4月1日《世界周刊》,文字略有修改)

景凯旋:《三峡好人》有什么错?

 

《三峡好人》获得去年威尼斯电影节金狮奖,也获得国内业界的高度评价,甚至有人称它是在第五代导演“没落”之后,开创了中国电影的新纪元。但最近电影管理部门的官员在有关座谈会上批评了几部电影,其中也包括了这部影片,说它的描述过于客观,太单调,不温暖,导演贾樟柯高高在上,“没有一颗关怀的心”。

这倒让我怀疑自己的判断了。这部影片通过两个山西人到三峡工地寻亲的情节,折射出当代中国社会的变迁,对现实的关注恰恰是影片的核心。我甚至倒是觉得导演的关怀太多了点,贫穷、拆迁、矿难、民工、拐卖妇女、离婚,举凡当代底层社会的主要现象,都在影片中出现,所以导演才采取了一种纪录片式的叙事,通过两个外地人的眼光,把正在消失和产生的现实呈现在观众面前。

许多专业人士提到这部影片,都用了“感动”这个词。生活感动了导演,导演又把这感动带给我们。影片叙述的是故乡,而三峡正是我们共同的故乡,它的城市正在大坝建设中消失,人们仿佛是在过去与未来的高空钢丝上行走。这里有废墟,也有怀旧,有匮乏,也有憧憬,哪怕这些普通人的憧憬是如此卑微(他们个人还能有更伟大的理想吗?),有心灵的悸动和苦涩,但恰恰没有“冰冷”。

对一部文艺作品有不同看法,这在今天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只是此评论来自电影管理部门官员,却无疑表明了一种我们熟悉的行政批评标准,那就是文艺要多歌颂,少揭露,否则就是“自然主义”、“过于客观”。可是,这样的要求也有几十年了,搞政治的与搞艺术的却总难契合无间,那原因其实很简单,就因为他们各自的社会身份和作用不同,这一点鲁迅先生也早就说过:“惟政治是要维持现状,自然和不安于现状的文艺处在不同的方向。”不安于现状正是艺术的规律,它会促使人们去思考现实,改变现实。可政治家们却总不忘对艺术家们耳提面命,教训他们,生活是这样,不是那样。结果呢?文艺与生活的距离越来越远,感动人的作品也越来越少。

因为生活与人性并不是非黑即白,而是复杂斑驳,所以《三峡好人》中的普通人才是有血有肉、不带引号的好人。导演没有简单地图解现实,在影片中表现强烈的善恶冲突,也没有对故事给出一个解释。我觉得,这种写实主义正是符合了艺术的创作规律,更加接近生活本身。即使这位官员也承认,它是一部好片,但他同时又采用一种大众文化的标准,称影片的票房不佳表明,就算放映档期不与《满城尽带黄金甲》撞在一起,也不会有人去看。言下之意,这部影片仍然是失败之作。

有意思的是,有关主管部门在这方面似乎实行的是双重标准,对张艺谋低俗的《满城尽带黄金甲》他们从来不提。但当他们不喜欢一部电影时,若是这影片卖座不好,他们就会说这证明了作品失败,若是卖座很好,他们又会说它迎合了大众的趣味。

如此看来,什么才算得上优秀作品,恐怕单方面的行政标准是难以令人信服的,因为艺术不同于其他产品,它需要参差多态,需要个性,还需要经受时间的检验。但有一个标准却是很清楚的,那就是对于反映真实生活的作品,应当要有深切的理解。不让艺术家反映令人不快的现实,这现实并不因此就不存在。读过赫尔岑《往事与随想》的人都知道,19世纪俄罗斯文学之所以伟大,除了那些作家具有一颗现实关怀的心外,还由于当时整个俄罗斯民族有着深厚的人文理想和历史良知,理解文学艺术的特性。

因此,不是贾樟柯们“高高在上”,而是某些只知歌功颂德的人高高在上。正是他们那些违背创作规律的言论和行为,才使得今天中国电影处于尴尬之中。允许艺术家用自己的眼光去观察社会,这是产生优秀作品的必要条件。我想说的是,前些日子有文化官员指责今天的文化太轻飘,缺乏高品位的文化产品,如今真正关怀现实的严肃影片出现了,应当高兴才是,怎么还是不满意呢?

(作者系南京大学教授)

刘晓波:独裁制度对人的道德谋杀

 

独裁制度反人性的残暴之处:鼓吹大义灭亲的革命伦理,正面是为革命付出一切,反面是为革命必须消灭一切。

“烈士”,曾经是毛时代中国的高尚荣誉,毛泽东一家为革命牺牲妻儿兄弟的事迹,曾经是家喻户晓的革命传奇。

“叛徒”,曾经是毛时代中国的龌龊称呼,无数人毙命于这个称呼之下,就连贵为国家主席的刘少奇也不列外。

这正是独裁制度反人性的残暴和冷酷之处:它鼓吹一种大义灭亲的革命伦理,正面是无条件地为革命付出一切,反面是为革命必须消灭一切。

首先,它是拼命鼓励牺牲精神和烈士情结,把一种普通人难以承受的道德高调强加给整个社会,要求所有人为革命而无条件地付出,即便是付出所有亲人,也在所不惜。

其次,它鼓吹为了革命必须做到六亲不认,只要敌人,即便是血缘至亲,也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早在斯大林时代,御用文人高尔基就写过著名政论《如果敌人不投降,就消灭他!》他说:“如果‘同血缘’的亲人是人民的敌人,那么他已不再是亲人,而只能是敌人,所以不再有任何理由饶恕他。”在毛时代的中国,为革命变成为“党和毛主席”,所谓:“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以至于,为了保卫毛主席,不惜父子成仇、夫妻反目、大义灭亲。

第三,它对受害者的家人使用株连的手段,也就是把受害者的亲人当作人质对受害者进行道德敲诈,从而把受害者逼入难以两全的道德困境。

比如,吴祖光先生健在时,有一次去他家,聊天中,我问起吴老:就因为几句话,您就由一位著名剧作家变成大右派,是否后悔?

吴老回答的大意是:有后悔,但不后悔自己的祸从口出、当了右派,而是后悔连累了老伴,害得她被毒打致残,后半辈子只能与轮椅相伴。我与凤霞结婚时,曾向她作过“对你一生负责”的承诺,但我没有做到。

新凤霞去世后的五年中,吴祖光,这位挺过了政治疾风暴雨且终生不改仗义执言脾气的作家,他本来还算硬朗的身体一下垮掉了,以至于,思维敏捷且童心不改的他,竟然终日精神恍惚;一生靠写作入世的他,竟然于瞬间失去了语言能力,陷于永远的缄默。

我猜想,在新凤霞去世对吴老的巨大打击中,肯定包含着那份挥之不去的“后悔”,后悔自己连累了爱妻。

一 、以顾准为例

顾准,毛泽东时代中国最优秀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他的遭遇就是极权制度反人性的鲜明例证。

中共掌权之初,顾准曾有光明的仕途,年纪轻轻就当上了上海市财政局局长。但在“三反运动”中,顾准犯了温情主义的“错误”,被摘掉了乌纱帽。1957年,顾准因批评苏联专家而被打成右派,家人受到牵连。为了解脱家人的困境,顾准让子女与他划清界限,并积极“改造”和“反省错误”,换来了1961年秋天摘帽。在摘帽的大会上,顾准即席发言,对党给予的格外宽大表示衷心感激,并表示继续改造“反动思想”,争取尽快做个好公民。

但在文革中,顾准再次被戴上“右派”高帽,而且是“极右”。他的家人也再次被株连,其妻汪璧再次变成“狗右派的臭婆娘”,被当众宣布开除党籍。为了五个孩子,汪璧提出离婚,尽管顾准非常不情愿,但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告诉他:自从1957年被打成右派后,“我欠下这个家庭这么多债,以后不应该再害亲人”。正是对家庭的愧疚让顾准同意了离婚。

但是,离婚后,汪璧并没有摆脱挨整的厄运。1964年,她曾在家中帮顾准销毁积存多年的手稿笔记,此事在文革中被揭发出来,她身上又多了一桩包庇并帮助“极右分子”销毁材料的“罪行”。残酷的整肃和离婚的内疚,把汪璧推向了绝境。1968年4月8日,汪璧服毒自杀,扔下五个孩子。她在遗书上写到:“帮助反革命分子销毁材料罪该万死”。

五个孩子早就与父亲划清界限,母亲的自杀使他们失去了最后的庇护,他们就把全部怨恨发泄在“害死”妈妈的父亲身上,再也无法原谅顾准。妻子的自杀和孩子的怨恨,也把顾准置于更为严峻的道德困境,使他终身无法摆脱良心自责,也加速了身体衰败的过程。1974年11月,顾准被确诊为癌症晚期并扩散,已无法医治,只有等死。他已经太久没有见过自己的孩子了,死神叩门之际,他更渴望在孩子们的安抚下闭眼,起码,在临终前能见到自己的骨肉,哪怕只看一眼!他以哀求的口吻一次次托人传话,但无一得到回音!

为了用摘掉右派帽子来换取孩子们的谅解,一生倔强且行将就木的顾准,不得不忍受奇耻大辱,在预先写好“我承认,我犯了以下错误”的认错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右派帽子是摘掉了,但孩子们并没有为父亲的人格付出而感动,直到顾准永远地合上双眼,五个子女没有一个来看他。

1949年后,在顾准的生涯中,为了亲人他曾作过两次妥协,两次妥协换来了两次“摘帽”,但他牺牲了自己的人格尊严和道德清誉,却并没有换来家庭的完整和子女的理解。

二 、阿伦特的三重谋杀论

著名政治哲学家阿伦特对独裁杀人作过极为精彩的分析。她指出:极权制度的残酷性在于它对人的三重谋杀。

首先,权利上杀人。极权制度践踏和剥夺包括财产权在内的基本人权,特别是剥夺公民的政治权利,因为摧毁人的权利是全面控制人的基本前提。

其次,个性上和精神上杀人。极权制度通过文字狱的恐怖和灌输式愚民来实施精神暴政,意在彻底杀死人的个性、独立思想和精神创造力,使人失去自主性和自发的创造力,最终把人变成无灵魂无个性的行尸走肉——愚昧而懦弱的顺民。

我以为,阿伦特对极权制度的极端反人性的最深刻揭示,在于她对极权制度的第三种杀人——道德上杀人——的精辟分析,给株连式迫害带给良心犯的道德困境提供人性化的理解。

这种道德谋杀,不仅仅是指通过政治恐怖和利益收买把人变成犬儒,也不仅仅是通过谎言灌输把人变成白痴,更在于极权制度通过把反抗者置于两难的道德困境来摧毁人的良知抵抗。

在基本权利已经被剥夺的政治恐怖下,勇者的反抗只能诉诸于良知,良知可以让人作出牺牲:1,宁愿为坚守道义而死,不愿为背叛道义而苟活;2,宁愿为不害人而死,不愿因害人而苟活。

极权制度为了杀死人的良知,就把人的良知反抗置于两难的境地,让良心犯无法成为烈士或英雄。也就是说,它利用株连亲人的方式让良心犯无法逃避害人,逼迫良心犯在两种害人之间进行选择:要么因悔罪出卖而背义害朋,要么因守义护友而害亲人。以至于,在最为残暴的极权统治时期,一个处于道德上两难困境的良知者,甚至在选择自我了断之时,也无法从两难困境中解脱出来。因为,良心犯挣脱两难困境的自杀,也会为其家庭带来灾难。比如,在毛时代的中国,政治迫害下的自杀是罪上加罪,在其他的指控之外再加上“自绝于党、自绝于人民”之罪。而作为犯有这样滔天大罪的良心犯的家人,也要一辈子背上“自杀之罪”的十字架。

阿伦特深刻地指出,在面对这种两难困境时,无论良知者的主观意愿如何,也无论他作出怎样的决定,但从客观效果上说,他都无法摆脱害人的结果——要么害别人,要么害亲人。如此,良心犯已经不可能在是与非、善与恶之间作出选择,而只能在谋杀和谋杀之间作出选择。

这样,极权统治就在道德上彻底消除了清白的之人,至少使良心反抗变得不那么纯粹,变得模棱两可。因为,所有受害者都在某种程度上参与了对他人的加害,没有一个人的遭遇能具有牺牲精神本应具有的那种道德控诉力量。

在斯大林暴政的大清洗时期,克格勃要求其审判人员在审讯中“要提及他们的家庭和个人的联系”。于是,审讯官就把被审者亲属的个人用品放在审讯桌最显眼的地方,让被审者知道自己的亲人也在他们的掌握之中。更过分的是,独裁者对某些重要良心犯的迫害,甚至在被害者基于保护亲人而作出妥协的情况下,也决不会兑现诺言,照样在肉体上消灭良知者。比如,布哈林之所以妥协认罪,主要是为了保护妻儿免于被株连,但他的认罪并没有为他自己和她的家庭带来赦免。

三 、后极权时代反对运动的人性化及责任伦理

阿伦特的精彩分析,既源于她对极权本质的透视,也源于对人性的深刻理解和深切的人道关怀。对于深受“烈士崇拜“和”叛徒情结”的国人来说,可能一时间很难理解和接受,但我以为,阿伦特的三重谋杀论对今日中国民间反对运动的责任伦理建设,具有很好的启示作用。

虽然,与毛时代相比,一方面,后毛时代的独裁统治,其效力逐年递减,镇压的残暴性也逐渐下降,在民间权利意识逐渐觉醒的同时,人性和人伦的意识开始回归,亲人们也大都能支持或理解良心犯的选择,良心犯也有了顾及亲人的责任感。另一方面,对民间反对力量的打压仍然是中共政权的既定方针,当良心犯身陷囹圄之时,虽然妻离子散的悲剧大大减少,但株连式迫害仍然被沿用至今,妻离子散的悲剧也没有完全根绝(比如师涛的妻子便离他而去);虽然株连的力度很少会让亲人也遭遇牢狱之灾,但狱外的恐惧和麻烦是免不了的,良心犯的亲人处在狱外的心狱中;警察会对“不听话”的家人进行各种形式的骚扰。比如,常年的跟踪和监控,通过干涉家人的住房和工作,使亲人在经济上受损。

在此情况下,阿伦特对独裁反人性性质的分析,有助于国人对警察政权反人性的残暴性的理解,更有助于清除民间的“烈士崇拜”和“叛徒情结”等毒素,使今日中国的民间反对运动摆脱“革命英雄主义”的冷酷,而回归“自由人道主义”的温暖;摆脱空洞的道德高调,而回归平实的反独裁事业。

在中国,民间反对运动所投身的事业,本身就充满风险,这已经是足够残酷的现实,所以,民间同道太不应该雪上加霜——动辄发出懦夫、叛徒、特务的相互指责甚至漫骂,最后演变为“诅咒VS诅咒”之争,“谎言VS谎言”之战,甚至沦为没有底线的不择手段,极大地恶化了民间内部的生态环境。而太应该雪中送炭——相互鼓励、安慰、理解、同情和宽容;狱中的硬骨头固然可敬可佩,但良心犯的妥协也是人之常情,特别是对良心犯的亲人在狱外的软弱,应该给予充分的同情和理解。也就是说,高调的牺牲精神只能用于律己而不能用于他人,特别是民间反对派的中坚人士最应该具有人性化的责任伦理,让民间反对运动变成可以相互温暖的人性化事业。

顾及人性常识的责任伦理,之于民间反对人士而言,就是要顾及群体活动中的参与者的风险,在可能的范围内将风险降到最低;也要顾及每次民间行动的实际效果,哪怕每次群体行动取得仅仅是极为有限的实效;民间的中坚人物要带头遵守群体内部的程序规则和多数决定,决不能用反抗正义代替程序正义,建立起“规则权威高于领袖权威,程序正义先于实质正义”的意识。

所谓“规则权威高于领袖权威”是指:在反对派群体内部,首先要培育以民主规则来进行自我建设的意识,其次要培育在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无论是创建一个维权组织,还是进行某一次群体维权行动,皆要制定出与普世价值接轨的公开规则。一旦制定出规则,所有的维权参与者——无论是组织者还是追随者——皆要遵守。按规则组织维权活动,按程序进行决策,按决策实施行动。即便为了应对特殊情况而不得不对事前的决策作出权宜性调整,但决策的改变也要尽量按照规则程序进行改变,起码要尽量征得参与者多数的同意。

所谓“程序正义先于实质正义”,是指群体维权内部的决策一定要遵守既定的程序规则。因为,民主规则的制定是为了实现保护人权的正义,凡民主规则皆有程序,无程序便无正义,不遵守程序便是践踏正义。所以,一旦规则制定出来,程序正义就将高于实质正义。这是宪政民主制度下的普世法治的最基本原则。

比如,在签名活动中,不管某次签名活动多么正义,也不管被征集者曾经多么志同道合,但征集签名的第一程序,就是必须尊重他人的意愿和征得他人的同意。1,即便签名是为了天大的正义而呐喊,组织者也不能违反程序进行冒签;2,即便对方与组织者心有灵犀或者就是组织者的铁哥们,有充分的把握获得对方的支持,组织者也不能擅自作主,在不征求他人意愿的情况代为签名;3,即便组织者明明知道擅自冒签了他人的名字,被冒签者在事后也未必追究组织者的责任,也决不能违反征得他人同意的程序规则。

最应该遵守的责任伦理是顾及自己的政治选择可能为亲人带来的风险和伤害。所以,民间反对人士在作出某种有风险的选择时,要充分考虑亲人的承受能力,而决不能自以为“一心为公”而目无亲人。特别是在作出高风险的决定时,应该主动与亲人商量,听取亲人的意见,尽量取得亲人的支持和谅解。即便最终说服不了亲人,也决不能抱怨或蔑视亲人。

在我看来,在后极权中国争取自由的民间人士,已经很少会被内在虚弱的官权所打垮,而绝大多数都是自己被自己所打垮——被民运内部的恶斗所打垮。民间内部的争论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必要的,但争论应该本着平等发言、尊重对手、就事论事、对事不对人的基本原则。切忌动机推理和漫骂文风,切忌一言不合便拂袖而去。然而,近两年的民间恶性纷争再次提醒我们,中国民间反对派的生态,并不见得比我们的对手更好。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沦为一场相互叫骂的口水战,似乎除了怨恨和刻毒之外,再也没有其它武器。越是喜欢唱高调的人,越是要打着反共勇士的旗号而肆意贬低别人和漫骂别人。

所以,中国反对派和维权群体的自我反思和自身建设,已经是迫不及待的任务。培养民间反对运动的责任伦理乃自身建设的当务之急,让反专制民间事业变得越来越人性化乃道德建设的题中应有之意。

2007年3月20日于北京家中

首发人与人权

余 杰:谁之香港,何谓主权?—— 致《苹果日报》

 

日前,参与行政长官选举的公民党人士梁家杰,问责官员由特首自行任命的政纲。这本来是候选人不可剥夺的言论自由。然而,讨好北大人惟恐落后的梁爱诗,立即接受“伪香港媒体”《大公报》的采访,严厉批评说:这些言论违反了“大部分香港市民的主流意愿”。粱爱诗认为,中央政府委任香港主要官员的权力,并不是来自《中英联合声明》,而是来自基本法赋予中央政府的权力,此点是不能否定的。对此,梁爱诗特别强调:“香港的主权是属于全中国的十三亿人民,并不只是属于七百万香港人的。”

读到精通法律的粱女士的这番言论,我想那些大陆的“准妈妈”们一定会大喜过望。既然香港的主权属于十三亿人民,那么内地所有的孕妇们都有权到香港来生孩子了。那么,曾特首为何会屈从于香港的“民意”,而去向中央政府诉苦,要求北大人采取积极的措施限制内地孕妇赴香港生产呢?那么,北京公安部的发言人为何表示,中央会积极考虑香港政府的要求,遏制这一“非正常情况”呢?既然香港的主权属于十三亿人民,内地孕妇赴香港生产,享受香港的优越的医疗条件并让孩子获得香港居民的身份,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呢?

另一方面,既然香港的主权属于十三亿人民,大陆居民访问香港,为何还要办理烦琐的手续、甚至比到外国还要困难呢?在公安和海关的管理体制中,大陆居民赴香港仍然被视为“出境”。去年我被卷入到一起由官方刻意安排的名誉权官司之中,原告方与当局唱了一出双簧戏:在案件审结之前,我被“限制出境”。这是多年来惟一的一起因为民事案件而被限制出境的案例。在此期间,我正好要赴香港出席一个学术会议。于是,我致电海关,询问是否可以赴香港。海关回答说,去香港也是“出境”!看来,制造“港独”的不是香港人,而是中共当局。“爱国”爱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的粱爱诗,真该怒发冲冠地批评大陆海关的这些卖国贼,而不必对粱家杰口诛笔伐。

粱爱诗说,香港的主权属于十三亿人民,当然是政治正确的表述。但是香港的主权,似乎与普通的大陆民众毫无关系。香港回归之后十年来,大陆居民到香港仍然受到重重限制。今年二月在香港召开国际笔会亚太地区会议,大陆便有二十多名与会作家被禁止赴香港。有的人被拒绝办理港澳通行证,有的人已经拥有通行证却被没收,还有人持合法的通行证到深圳海关遭到了拦截。粱爱诗将“香港主权”拱手相让给大陆同胞,但“香港主权”对大陆同胞来说不过是画饼充饥而已。

粱爱诗的“全民主权”论,其实早已是一个过时的理念。“全民主权”也就是意味着“全民无主权”,因为主权属于一个权力无边的中央集权的政府。真正有效的主权,必须被分割给各个行政区域。在地方主义的架构下,统一的主权才与具体的人权息息相关。比如,在实行联邦制的美国,联邦政府最近试图统一全国的驾照,却遭到十多个州的州议会的反对,此计划遂无法得以实施。

一个不爱香港的香港人,是不会爱中国的。一个不珍惜香港六百九十万人的自由与权利的人,是不会呵护中国十三亿人的自由与权利的。粱爱诗的“爱国秀”,趁早可以休矣。

──《观察》首发

孙文广:我想清明出门悼烈士

 

清明节就要到来,让我们走出家门,悼念自己心目中的烈士,悼念那些为自由、民主而牺牲的烈士,悼念那些为争取信仰自由而牺牲的、为捍卫人权而牺牲的烈士,他们永远活在我们心中,他们的英勇行为将鼓舞我们继续前进。中国必须重建悼念文化。

(一)关于清明节的建议和行动

2005 年3月初,我给两会写了公开信,建议学港台,把清明定为公众假日,放假一天,以便悼念故人,(注 1:见《呼唤自由》 P358)。时至今日,两会没有回音,清明节还不是公众假日。

当年 3月24 日我写了《建议清明悼紫阳》(注2:见《呼唤自由》 P359)。 4月 5日清明,我身穿黑衣去了济南英雄山上烈士碑前悼念紫阳先生,并送上了好友史若平老师写的诗文《悼紫阳》(注 3:《呼唤自由》 P362)。

2006 年清明我又去了英雄山,在烈士碑前祭奠。

今年清明,只要条件(外界条件和身体状况)允许,我还要再去济南英雄山烈士碑前,悼念英雄,悼念烈士,可能傍中午才能到达。

(二)清明节悼念哪些烈士?

应该悼念为争取民主,争取信仰自由而牺牲的烈士,为捍卫人权而牺牲的烈士,从历史上看,有黄花岗七十二烈士、有抗日战争中牺牲的国军烈士,如山东的抗日烈士张自忠(住 3: 张自忠山东临清人,抗日战争中,任国军第三十三集团军总司令,壮烈殉国,1949年后政府追认为烈士)。还有国内战争中捍卫人权的烈士、 1949年后有反抗暴政,维护自由权利的张志新烈士,以及英雄事迹尚未被公众所知的无名烈士,这些烈士的英名将永垂千古,值得我们永远纪念。四五清明节正是纪念这些烈士的最佳时机。

(三)悼念烈士,有分歧怎么办?

谁是中国历史上值得纪念的烈士?各人认识不同,差异很大,为了避免冲突,可以先“求大同”,有些烈士能够得到多数人的认同。对辛亥革命中的烈士、抗日战争中的烈士、“文革”中的张志新烈士,都不会有分歧。“悼念为争取民主、自由而牺牲的烈士”,这也应该没有分歧,我们总不能悼念哪些维护专制、邪恶的人吧?。对有重大分歧的“烈士”,我们也可以互相保留看法,各人纪念自己心目中的烈士。中国必须重建悼念文化。

(四)何处悼念烈士?

悼念烈士的地点,应该选在在交通比较方便,众所周知的位置,如很多城市中的英雄纪念碑,烈士纪念碑和烈士陵园等地。纪念的最简单的形式,是在清明那天,到纪念地去走一趟,看一看,有时间可以多停留一会,忙碌者可以看看就走,开车者可以转一圈,重在心祭。有人愿穿黑衣服,南方愿穿白衣,有人想送上一份小小的悼念物品,如纸花,飘带,悼词,小诗,花圈等都是可以的。悼念形式要简朴、易行,如果参加人多可能会遇见些熟人,得到意外收获。

(五)警方会干涉么?

警方理应保护公民悼念烈士的权利,我想不会干预,如果有人无理干涉,应该少和他们纠缠,讲道理就是宪法第 35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和宪法第 37条:公民人身自由不容侵犯。如果他们人多势众,仗势欺人,一定要记住骂不还口,打不还口,避免吃亏。另外不要忘了,当他们要带走人时,请他们出示证件。

2007 年4月 1日于山东大学( 0531-88365021 )
--新世纪

胡 平:《阳谋–反右派运动始末》评介

 

去年,香港的开放杂志社出版了丁抒先生的全新修订本《阳谋――反右派运动始末》。《阳谋》一书的第一版出版于1991 年,曾于1993年和1995年两次修订再版,深受读者好评。十年来,丁抒先生又收集了许多有关反右运动的新资料,包括像许多反右运动的受害者及其亲友的调查访问,对原著作出全面的修订与改写,并加入了作者新编的右派人名索引。可以说,《阳谋》一书是迄今为止有关反右运动的最完整的记录。在反右运动50周年的今天,我特地向读者郑重推荐。《阳谋》一书对反右运动的整个过程以及它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论述,史料丰富翔实,议论平实中肯。在十五年的时间里,《阳谋》一书多次修订再版,这说明了作者的精益求精,也说明了这本书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书名叫《阳谋》,自然是取自毛泽东那句恶名昭著的名言――”有人说这是阴谋,我们说这是阳谋。”反右运动究竟是阴谋还是阳谋?历来有两种观点。乍一看去,说 阴谋说阳谋似乎都各有其根据。是共产党毛泽东主动发起整风运动,一再鼓励党外人士和知识分子给党提意见,还保证说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到头来却又把提意见 统统打成向党进攻,扣上右派的帽子。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出尔反尔。这不是阴谋是什么?然而从另一方面看,早在整风鸣放之初,共产党就有言在先,它只说了要 “改善”党的领导,”改善”无产阶级专政,从没说过要放弃党的领导,放弃无产阶级专政。右派分子们却要批评党天下,要提出建立政治设计院,轮流坐庄,那岂不是明知故犯,自投罗网?说是阳谋,似乎也不是毫无根据。问题在于,阴谋也好,阳谋也好,这两种说法都假定了共产党毛泽东从一开始就对整个运动的目标、性质,以及未来走向和最终结局抱有一种明确的并且统一的计划。而我恰好是对于这一点深表怀疑。因此,我们不是要对阴谋或阳谋这两种说法作简单的结论,而是要对反右运动的整个过程进行更深入的分析,结合对国际大气候的变化与党内矛盾的考察,这样才能对从整风到反右这场运动的性质以及共产党毛泽东的的主观意图获 得更准确的认识。

《阳谋》一书对反右运动的研究作出了不少重要的贡献。这里且谈两例:1、右派分子的数目问题,中共当局对右派分子的统计,一直限于 55万人这个为右派改正的数字,于是很多人也就以为当年的右派分子是五十几万。丁抒先生以大量材料分析指出,在反右运动中,被扣上”右派分子”、”中右分子”、”极右分子”等各类帽子的共约120万人。2、一般人常常以为反右运动只是针对知识分子的,但是作者告诉我们,反右运动中也有许多工人、店员、农民受到波及,他们虽然没有被扣上右派分子的帽子,但是被扣上”反社会主义分子”或”坏分子”的帽子,同样遭受到残酷的政治迫害,其总数大约有 60万人。因此,在反右运动中直接遭到政治迫害的人数至少在180万人以上。

刘宾雁在序言里提醒我们:”二十多年来连篇累牍的批判知识分子之软弱的文章,忽视了一个巨大的事实,那就是广大工农群众的蒙昧在五十年代成为毛泽东暴政的强 大后盾。”刘宾雁谈到他自己后来之所以低头认罪,”全国工农愤怒声讨右派震耳欲聋的吼声就起了不小的作用”.应该承认,这是反右运动研究的一个重大问题, 迄今为止尚未引起研究者的足够注意。这里至少可以提出三个问题:第一,为什么广大工农群众会扮演这样的的角色?第二,从五四运动到反右运动,知识分子的地位,包括知识分子和工农大众的关系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变化?第三,为什么右派分子在所谓广大工农群众的愤怒声讨下就失去了抵抗的勇气和道义上的自信?

1957年的反右运动无疑是当代中国史的一次大逆转。在1956年苏共二十大之后,整个国际共产主义阵营都在向右转,告别斯大林主义而走向修正主义,唯独中国却在向左转,走向比斯大林主义更恐怖的极权。反右之后,就是大跃进,大饥荒,然后就是文化大革命。一直到 1976年毛泽东去世,四人帮垮台,中国才开始走上其他共产国家早在二十年前就已经走上的所谓修正主义道路。无独有偶,在八九之后,中国和俄国东欧等国再一次分道扬镳。俄国东欧都走上民主之路,中国却仍然在坚持一党专制。如此说来,深入反思57年反右运动这段历史,不但有历史的意义,恐怕也还有现实的意义。

首发人与人权

昝爱宗:当《宪法》成为高级官员的挡箭牌时

 

作为中国公民,都应该清楚这么一个事实: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这句话来自《宪法》序言,整段文字是:“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根据这句原则,可以判断如下:无论任何人、任何组织,甚至伟大光荣正确的共产党,还是历史上“伟大领袖、伟大导师、伟大统帅、伟大舵手”的毛泽东,都必须在宪法面前低下自己的头来,否则他就是羞辱宪法,辱没全国人民。

包括人大、政协、司法组织和国家工作人员,无论权有多大,都必须在宪法面前低下头来,否则刘少奇的下场就是他们的下场。

道理很简单,一部宪法若连国家主席刘少奇都不能保护,那么他肯定也不能保护任何一个公民。在宪法面前,国家主席和普通公民的权利和公民地位,是相平等的,没有高下之分。

可回到中国的现实,到底那些权力部门是否把宪法放在眼里呢?湖南嘉禾拆迁民房,县委书记根本就没有把宪法放在眼里,倒是被拆房者高举着宪法抗议非法拆迁。“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谁不顾嘉禾的面子,谁就被摘帽子”,“谁工作通不开面子,谁就要换位子”。这样的人绝对不是疯子,而是大权在握的官员,在这些人眼里,不但没有宪法,就连“法”也没有了。

在我印象中,刘少奇惟一一次把宪法当作救命稻草的时候,恰恰是“死到临头”的时候,最后事实证明当时的最高权威从不在这个宪法面前低头,所以当刘少奇低头的时候,试图拿《宪法》当挡箭牌时,宪法已经“退居二线”了。

2007年1月30日,我又看到某位领导同志拿宪法当挡箭牌,有记者问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土地私有化问题,他认为中国不存在土地私有化的可能,原话是“讲到实行土地私有化,我想在中国目前看不到这个前景。”因为“中国的土地所有制制度,是中国宪法所规定的”。

土地是个广泛的概念,但又是具体的物权,按照“打江山,坐江山”

的规则,就是谁执政,土地就是谁的,这就是封建专制;按照历史延续看,谁使用就是谁的,任何人取得土地必须经过使用者的同意或者授权,同时使用土地要必须给予必要的补偿和赔偿。这就是按法治。

但中国的目前,既有封建专制“打天下,坐天下”的规则,又有“谁使用谁得补偿”的半法治规则,土地的新主人往往给予历史的旧主人一点点补偿,如浙江洞头县政府使用北岙镇小三盘村众渔民世代赖以生存的滩涂,只给每亩350元的补偿,而政府转手一卖就是每亩90,000元,相差十万八千里。

如果按照宪法,渔民维护权利是有依据的,如宪法第九条确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这里的“除外”,就是渔民的滩涂是集体的,也是他们世代使用的,政府为什么要强买?在强买过程中,政府一方还把洞头291户渔民维权代理人林炳长给抓走了,叫他带不成头,叫维权的渔民“群龙无首”,不解自散。这就是今天的某些县级政府的新办法。

再看,浙江临安,是距离杭州西湖大约40公里路程的另一个“天生宝地”,著名的青山湖国家级森林公园就在这片土地上,有绿色、氧气、阳光,更有“金矿”。北京一些新闻单位的记者通过将近半月的实地调查发现,这所“金矿”的主人并不是广大的临安市民,而是大肆毁坏森林公园建造别墅群的开发商,政府监管部门却熟视无睹,似乎不难说明,其背后的“大老板”就是政府。政府卖地,商人开发,官商勾结,民众深恶痛绝。这块原本是“砍一根竹子都有可能犯罪”

的地方,却有成片的别墅群建造,国家有“森林法”,地方还有“风景名胜区条例”,但似乎都挡不住利益的诱惑,有法不依,临安到底怎么了?原来,青山湖这块“大蛋糕”所依附的大量土地,种种事实证明政府从中寻找生财之道,大肆获利。在政府的主导下,导致大面积损毁国家生态公益林,违规兴建别墅,“变相鼓励”各路惟利是图的开发商在这一景区抢建别墅成风。这一现象已在当地广大民众和过往游客中产生恶劣影响,有关投诉一直不断。一方面,财政投入25.87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却不料财政不经用,出现资金缺口,只得肆无忌惮地毁坏国家级森林公园,建造别墅四处兜售,政府为搞形象工程卖地生财,民众深恶痛绝,这个时候,宪法又在哪里呢?

宪法在第十条还确立“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有很多农民赖以生存的山林地,按照宪法解释都大部分是农民使用,应该是集体所有,可政府为什么把林地卖给开发商建设别墅呢?政府的行为有没有违背宪法呢?若违背宪法,谁来追究作为强大一方的政府违宪责任呢?中国没有宪法委员会,也没有宪法法院,这样的官司如何启动呢?

再看2007年1月31日《人民日报》报道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30日在国务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所强调的“各级党和政府的工作人员都应该克服官僚主义作风,对待农民利益问题,不能麻木不仁,不能无动于衷,不能因为事小而不为,了解情况以后应当及时地、尽力地去解决”,由此看出他可以拿宪法作为“武器”,即挡箭牌,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到底是一个什么机构呢?他的发言权是代表国家和政府权威发言呢?还是代表某些集体的意见呢?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即中共中央、国务院财经领导小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领导经济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分管经济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国务院领导成员和部分综合经济管理机构领导成员组成。1980年3月成立时,由当时的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赵紫阳任组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姚依林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领导农村工作、农业经济的议事、协调机构。这些机构在宪法上没有任何地位,也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其效力自然不大,只是建议而已。

至于其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所称:建立畅通的农民表达诉求的渠道非常重要。因为“目前农民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反映问题,如通过村民委员会到乡政府、到县政府,通过村党支部到乡党委、到县委,也可以通过信访渠道或者法律渠道。一方面,有关部门接到农民的诉求表达后,只要是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能解决的要尽快解决,解决不了的必须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让农民谅解。另一方面,要引导人民群众按照法律的规定理性地表达诉求”。但事实上是另外一回事,土地征占引发农民上访的比重比较高,占50%,都是基层和地方造成的,怎么指望他们自己处理针对自己的投诉呢?

是的,陈锡文承认,中国的土地所有制制度不是由政府或者党的部门制定政策的问题,而是中国宪法所规定的,“中国的土地制度不存在私有制的问题”,但宪法可以约束权力,但权力部门都知道宪法只是“挡箭牌”和一纸空文时,当事人又该怎么办?

在中国宪法正文(除了序言部分)中,没有一句话指明“中国共产党”有管理国家的资格,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即工人和农民是中国国家的基础。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尤其是第三款“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就是民有、民治、民享,人民有权利要求分享改革成果,有权要求土地私有或者公有,有权要求选举自己通过选票指定的国家领导和政府、司法机关组成人员,如果不能做到,那么这个宪法就是一纸空文,“民有、民治、民享”就只能是理想(即空话)而已。

民主论坛

刘逸明:中国社会的警民冲突难以遏止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地方官僚唯利是图,点燃民众暴动的导火线。


中国媒体虽然日日沉醉于GDP增长的喜悦之中,但权贵资本主义却将中国社会带进了贫富悬殊的漫漫长夜。“三个代表”的空洞思想刚刚落幕,“和谐社会”的口号又在中国大地上被喊得震天价响。经济的发展使得中国的城市面貌焕然一新,更使得不计其数的中国官员成为了非商非贾的另类富豪。对于他们来说,这样的社会无疑是最好的,但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这样的社会却比任何一个社会都残忍、比任何一个社会都黑暗。社会资源分配的严重不公让中国民众对当权者日益愤怒,尤其是对地方当局。但是,在一般情况下,绝大多数民众在暴力机器的威慑下只能选择做沉默的羔羊。

自从孙志刚事件开始,中国民众的权利意识便开始逐渐觉醒,各式各样的签名活动在网络社会应接不暇。除此之外,一些实质性的维权活动也在中国社会广泛展开,太石村事件、东洲惨案等等在国际社会影响巨大的维权案例已经成为中国民众依法维权的标志性事件。即使有郭飞雄这样的维权勇士因为遭当局的嫉恨而锒铛入狱,但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维权运动仍然是此起彼伏,不畏强权的维权领袖仍然是层出不穷。

纵观近年来中国所发生的各类维权事件,几乎全都和利益有着密切的关系,而暴力拆迁、强制征地则是爆发警民冲突的最主要原因,当然,之所以存在暴力拆迁和强制征地,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官员的腐败。圈地能够给官员带来无穷的利益,即使很多官员对自己行为的违法违纪心知肚明,但在利益的驱动下,仍然敢于无视国法铤而走险。

中国民众对于官员的横征暴敛有着惊人的忍耐力,江泽民时期的中国农民就算在除夕之夜都继续着无鱼无酒的生活,但只要不至于饿死,也就不会去维权和反腐败。在公开场合虽然极少听到老百姓对中共当局的怨言,但在私下里,他们大多敢于对当下社会的黑暗直言不讳,有的甚至会破口大骂。如今的中共当局也深知自己的意识形态早已经在民众的心目中荡然无存,只要民众不公开反对它,它们就会听之任之。一句话,只要不反对其专制统治和威胁其既得利益,民众干什么事情都好说。

一年一度的两会让不少的中国民众寄托着期望,那些利益受侵害或者受到冤屈的访民更会选择在两会期间到有关部门上访。然而,事实却是,现在的两会成了中共当局压制民意的借口,成了军警们无法无天、恣意妄为的狂欢节。不计其数的访民选择在此时进京不是想扰乱首都正常的社会秩序,而是出于对中共当局的信任,他们满怀希望地去,不料遭到的却是武力的阻拦和蹂躏,当局这样的做法虽然习惯打着“维护社会稳定”的旗号,但可以预见的是,它们实际上是在继续抛弃自己所剩不多的民意基础,制造着真正的不和谐、不稳定。两会年年开,除了劳民伤财之外,几乎看不到什么正面效果,这样的两会与其说是民众的福音,倒不如说是民众的灾难。

两会尚未闭幕,湖南永州地区就因为票价飞涨而引来大规模的民众抗议,一时间,该事件成为了海外媒体关注的焦点。据中国泛蓝联盟成员张子霖向媒体透露,参与此次事件的民众达20000人之多,当地政府派出1000名左右武警、特警和治安警察在政府部门和派出所外戒严,与抗议群众对峙。据称,此次大规模暴动的起因不单单是因为车票涨价,还因为运输公司老总带了几十个不名身份人员对群众进行威胁,群众的不满情绪因此被激化,最后导致警民冲突。事件当中,当地民众虽然打电话到央视焦点访谈、湖南日报、湖南经济电视台、湖南卫视等媒体要求关注,但这些媒体均表示拒绝。从张子霖发到《博讯》新闻网上的图片来看,暴动现场一片狼藉,多部警察都被掀翻,并烧得面目全非。

春运时段是民众流动性最大,也是交通运输部门最为繁忙的时期。自从中共建政以来,传统道德体系便日益崩溃,在邓小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及“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的论调引导下,不少中国人已经彻底沦为金钱的奴隶,他们为了敛财可以不择手段。在中国官场和中国商界,贪官、奸商比比皆是,如今的很多行业更是成为官商勾结的大本营。运输公司本应以服务民众为宗旨,但在湖南永州,春运却成了运输公司乘机捞钱的绝好机会,车票暴涨还不算,在民众表示反对的时候还出动流氓对民众加以威胁,这是每一个有正义感的人所无法忍受的。虽然很多人都不赞成以暴动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在诸多职能部门不思作为的情况下,这也许是最为合适有效的一种方式。

永州的事态已然平息,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最先将消息传播出来的中国泛蓝联盟成员张子霖3月13日竟被长沙市公安局传唤,要他对否认永州曾发生过暴动,否则会对他判刑。而总部设于长沙的中国同学录论坛网站,亦被当局下令删除与永州暴动相关的文章。在其他中国网站,任何与永州暴动相关的文章,也都被网站管理人员迅速删除,中国网民需要透过海外媒体,才能知道永州暴动的真相。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道,永州市发生的万民暴动事件经过外界披露之后,当局动用了更多警力驻守,并将当地实施军事管制,居民不许自由出入。据悉,受伤人数不断增加,有一名被打断腿的学生已经不幸死去。面对海外媒体的大篇幅追踪报道,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终于在3月14日发布了有关消息,并将此次大规模暴动形容为“群众性事态”,将本来20000人左右的事件说成只有数百人参与。中国媒体向来喜欢撒谎和愚弄百姓,此次报道让民众再一次领略到了新华社这种喉舌媒体的无耻。

近年来,群体性的维权事件不但与日俱增,而且在规模和激烈程度上也是与时俱进。有报道称此次永州暴动广州军区向永州调派了一个团的兵力,足可见得中国当前社会矛盾之激烈,因为要平息一场暴动,仅仅靠警察已经无能为力。中共海外喉舌香港《文汇报》和《大公报》3月14日援引湖南省省长周强的话说,这次群体性事件“已经妥善处理”,“这只是一个简单的民事纠纷”,所谓“20000人参与”,“完全是凭空捏造”,而且没有人死亡。湖南省的官员矢口否认暴动实情毫无疑问是想粉饰太平,以期在中共高层赢得良好的印象。

胡温新一代领导集体在上任后提出“和谐社会”的治国理念,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但由于制度的惯性,即使胡温有关注民生的想法和实行民主的志向,但在强大的保守派势力干扰下,要解决一些实质性的社会问题远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政策出不了中南海”和“民意进不了中南海”的顽症将继续困扰着胡温的施政。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地方官僚也必然在唯利是图的心理状态下继续点燃民众暴动的导火线。

2007年3月15日

首发人与人权

刘 水:北京奥运会上喊出你的心里话

 

奥运会不仅仅为了体育而体育,为了竞赛而竞赛,它对于举办国有更深远的文明价值。

北京奥运曾引起国际社会对中国恶劣人权的担忧,但是随着奥运日期的临近,谴责、质疑的声音愈来愈淡化。而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仅仅在过去的一年,中国公民因为言论、宗教、维权原因,而被软禁、监禁、镇压事件有增无减。平等、自由是奥林匹克精神的内在诉求,虽然举办国人权并非属于国际奥委会(以下简称国奥会)的监督职责,但是,中国人权不断恶化的状况,对奥运倡导的平等参与的体育精神具有极大的伤害。体育精神显然不能与自由精神割裂。

国奥会对中国政治环境的误判



如果中国政府有诚意依照国际公约和宪法作出实质努力,逐步改善人权,我们不但乐意看到中国借举办奥运,提升国际形象,更愿意见证中国人精神解放的过程。显然国奥会是站在对西方国家民主政府的理解上,来看待中国政府,这是严重错判的立场。人权在西方得到制度保障,即使遭遇个别侵犯,也是司法问题,而不会让人们联想到制度的弊端,因此,它不会构成对社会民众普遍的侵犯。西方政府无权干涉司法,而在中国正好相反。司法是中共政府最重要的权力基础之一,法律包括宪法被政府操纵玩弄。民间的监督力量被政府严酷限制,多党制衡被虚设。中共的执政权力代代继承,尽管未经人民选举、授权,不被大多数人认可,但凭借垄断的强大国家机器,在民间制造威权恐惧心理,社会稳定和和谐,都是向着有利于中共利益的方向倾斜的,而不是偏向大多数民众。因此,中共政府不会有改善中国人权的自觉和诚意。

西方国家包括国奥会基于以上错判,他们以为在北京举办奥运会,是跟中共政府的合作,不关中国大多数人;他们错误地认为,中共政府是代表人民利益的。当奥运日期日渐逼近时,他们固守的那一点人道立场,慢慢消散了。所以,最终他们自觉不自觉地选择与中共政府站在了一起。现在看来,在西方国家和中共政府眼里,中国人权变成了一个伪话题,或者根本不存在的问题。

北京奥运会本来赋予了中国、中国人许多宝贵的机遇,它对中国的改善是多方位的,不仅仅是豪华漂亮的体育场馆,它对中国人的精神和人权改善最为重要。我们是否对国奥会寄予的期望太大?是基于这样一个文明准则:人权与奥林匹克精神是一致的。国奥会的鸵鸟政策,一再重演。1936年11届奥运会选址柏林,已被证明是一个历史的错误。德国纳粹一手操纵奥运会,它违反了奥林匹克精神,为德国法西斯粉饰和平,蒙骗世界,以及推广法西斯意识形态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1980年的22届莫斯科奥运会,由于苏军入侵阿富汗,践踏国际法准则,给运动会带来严重的影响。一个国家一方面召开以和平、友谊为主要宗旨的奥运会,而另一方面却派兵入侵别的国家,必然会遭到世界的反对和舆论的谴责。大会是隆重的,但人们为一种不愉快的气氛所困扰。奥林匹克运动自1894年复兴以来,经历了种种风风雨雨,莫斯科遇到的是最严重的危机,它威胁着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美国、中国拒绝参加莫斯科奥运会。国际奥委会已承认的147个国家和地区奥委会,参赛的仅81个。国际奥委会轻视举办国的政治环境和人权状况,将世界上唯一参与规模最大的国际盛会,借专业化的托词导向狭隘的胡同,将体育与政治截然分离,客观上抛弃了人类的普世价值,对举办国的纳税人造成极大伤害,伤害最深的却是奥林匹克的自由精神。国奥会在取悦举办国政府、疏离人民的路上,越滑越远。试想在一个人民没有自由的国度,体育赛事对他们有多大意义?在一个人民的说话权利都被剥夺的国度,自由比豪华体育场馆和奖牌更重要。国奥会应该明确政府花费纳税人几十上百亿财富,最终能给所在国人民带去什么。

西方国家用中国人权换订单

人民遭遇严重禁锢,借助奥运会改善现实政治,作为奥运会的附带效应,与西方社会经济、政治势力联合推动举办国的政治自由,未尝不是好事。让来自世界各地的运动员、游客,近距离观察中国现实,分享举办国人民的文化与自由,才是最为理想的状态。奥运会不仅仅为了体育而体育,为了竞赛而竞赛,它对于举办国有更深远的文明价值。自从中共政府2001年成功申办29届奥委会以来,除了在申办期间,象征性地释放了几个政治犯以后,一旦制造假象蒙蔽国际社会获得举办权,马上又换回原来苛酷的面孔,变本加厉,中国人权状况不断恶化,恶性循环。囚禁的记者、作家、维权和宗教人士,不断增加。

国际奥委会的软弱导致中共的强硬,并且随着奥运日期的临近越加蛮横。2006年逮捕持不同政见者达到一个小高潮,多名异议作家被囚禁、重判,宗教人士继续受到迫害。监狱犯人的人权是考察一个国家人权最真实的标本。最为恶劣的是今年年初,对80岁民间预防艾滋病医生高耀洁女士的软禁;对出版自由横加干涉、禁止,八本书籍的发行遭到限制;限制专业人士、作家出国(境),参加受奖和国际会议,部分人士被剥夺生存权、迁徙权和工作权。在城市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高校招生中,政府违法乱纪,高校乱收费用,导致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中共政府承诺今年初放宽外国记者采访权,但在采访敏感人士和群体事件时,依然受到限制。记者无国界3月22日报道:BBC记者在湖南永州采访民众集体维权事件被驱赶、博讯记者孙林采访被禁止,以及两家媒体采访人大会议被禁止。该组织质问:“显然政府没有尽责以确保外国媒体记者真正自由的旅行和工作,如果新法规得不到尊重,制定它有什么用?”个案有许多,不能一一列举。

有这样一句对自由经典诠释的话:最基本的自由就是大声喊出自己的心里话。中国人————沉默的大多数——他们被恐惧封住嘴巴,喊不出来。在明年北京奥运赛场,中国人能喊出他们的心里话吗?
    
中共一方面倾举国之力大张旗鼓举办奥运会,另一方面人权灾难接连不断。中共摆明两手抓、两手硬的立场,确实将东方专制者的谋略“智慧”发挥得炉火纯青。从莫斯科申办成功那个狂欢夜晚开始,中共政府完全掌握了向国际社会讨价还价的主动权,把国际奥委会和西方国家玩得团团转。国奥会、西方国家和人权组织毫无底线的绥靖策略,换来的苦果只能自己吞咽。

其实西方国家牺牲中国人权换得中共政府的大宗订单和垮国公司巨大的经济收益。人权和金钱,他们求之不得选择后者。国奥会也落得满世界的赞誉。他们都没有损失什么利益。中共政府、西方国家和国奥会都是赢家。至少现在看来是这样。一些国际人权组织和中国民间社会,他们发出的声音很微弱,但捍卫自由的意识并没有消减,这是一个庞大的沉默的群体。自由的权利要靠自己争取,即使流血。当中共迫害人权的个案成为一种普遍存在时,中国人有资格对国际社会和中共政府说:北京奥运会对我们没有什么价值。博讯

2007年3月24日
首发人与人权

呼唤我的父亲严正学


 

32年前的一天,浙江台州。母亲煮好稀饭,装进饭盒,我跟在她身 
后,来到一个关着父亲的地方。在她办交接手续时,我这小不点跨过 
了门槛,朝一个小小的洞口探去。洞口边倒着一些残粥,里面漆黑仿 
佛有人影晃动,我害怕地朝里边大喊一声:“爸……”“干什么 
的!”远处突然冒出个红袖章,一边喝斥一边大步向我走来,我赶紧 
跑回躲到母亲身后。父亲始终没有出现,但那黑暗的洞、那洞口的残 
羹以及那一声严厉的喝斥却成了我心中永远的一道阴影…… 

在我心目中,父亲是个画家,同时也是个侠客。他爱管闲事,爱打抱 
不平,曾三次跳进大海一次跳进河里救起落水的人,几次在长途车上 
抓住小偷。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年轻时,曾因喜爱黄胄画中的新疆 
风情,从东海之滨辗转到新疆阿勒泰寻梦。 

我不相信父亲是个坏人,果然,“文革”结束后,父亲被平反了。也 
许因了这一段不平常的体验,他特别关注那些蒙受不公和冤屈的人, 
嫉恶如仇的性格和善良的天性总促使他站出来为弱者说话。记得在 
“严打”的时候,家乡有一个年轻人因参与打架被判处死刑,他的母 
亲绝望地到处哭诉。那年我在杭州的中国美院附中读书。父亲来看 
我,他带着我来到法院,在门前徘徊,然后毅然走进去,递上了他人 
生中的第一份诉状。没想到这一举动竟使年轻人的生命保住了。这一 
幕宛如阴影中的一道彩虹,常常闪耀在我的心中,父亲那果敢地迈进 
法院大门的身影永远烙刻在我的记忆里。我确信,从此,父亲心中坚 
定了对法制的信念。(那位年轻人现生活于台州,名张方德) 

父亲一生有着非常单纯的志向,那就是对艺术长期不懈地探索和创 
新。从1962年起,他参加了各类美术展览,并长期从事壁画及环境艺 
术创作;他当选为中国美术家协会浙江省分会会员、浙江省椒江市文 
联理事、市美术家协会副会长。88年后,他先后在中国美术馆、南京 
鼓楼画廊、美国纽约第一银行画廊等地举办过个人画展,也曾参与了 
第一届中国国际艺术博览会。他的第一部自传体小说《路漫漫》曾连 
载于《中国美术报》。 

90年代初,身为市人大代表的父亲在圆明园画家村被年轻的艺术家们 
拥为“村长”。随着那块“净土”知名度的提高,自由安静的艺术生 
活一去不返。画家村的画展常常被取缔、封锁,画家们时常坐在被封 
的展厅门口神情沮丧……这一切终于使他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 
的权益,并得到全国数十家报纸刊物的报道和宣传。然而,在京城那 
位后来著名的陈姓贪官指使下,父亲被栽赃报复,押至黑龙江北大荒 
双河农场劳教两年。轰动一时的“人大代表状告警察案”不了了之, 
同时,闻名中外的中国第一个艺术区──圆明园画家村也被成功取缔 
了。十年后,艺术家聚居工作的地方逐渐被冠以“创意工业园区”、 
“文化产业基地”等时尚的名称,北京市也将文化创意产业作为城市 
发展的支柱产业,列入“十一五”发展规划。当北京的郊区外许多画 
家村如雨后蘑菇一样出来的时候,先行者的意义,终于在这里获得成 
功;而他们用生命抗争的那些故事,也只能深藏在每一个亲历者的心 
里。 

94年的寒冬,在劳改营,我看到,父亲,一个艺术家,在他已过知天 
命之年时,与劳改犯为伍,在荒凉无边的冻土上开垦生命;脚下的泥 
土、手中的铁铲、漫漫无情的黑夜,与他心中所企盼的艺术相去是那 
么遥远……这是他的不幸,但也是他的财富,他竟然在那块自由被剥 
夺的土地上创作了他人生中最辉煌的画作。 

父亲本能地信仰艺术应干预生活,将自己所感受到的现实──丑恶或 
美好、无耻或高尚,统统汇聚笔端,并由此而展开对丑陋和不公的揭 
露和控诉。艺术对他来说,已不仅仅只是停留在画布宣纸之中,它的 
外延扩大了──那些挣扎在生活底层的下岗职工,那些失地农民、那 
些葬身于地下的矿工,那些无人理睬的上访者,那些因言获罪的无辜 
平民──无一不是父亲关注的对象,为他们呼吁呐喊,难道不也是一 
个艺术家的责任吗? 

他给自己定下了这一世上独一无二的行为艺术作品的主题和形式:以 
公众关心的典型事件为主题,以法律诉讼为形式,从而将一系列社会 
问题的改善和解决的方法,象艺术作品一样展示于世人,让人们去思 
考,同时通过这一创作过程中的司法实践促成社会的进步。如父亲状 
告浙江台州文化局纵容学校旁的淫秽黄色表演,这一轰动一时的公益 
诉讼得到全国数十家媒体的报道,其中包括中央电视台《今日说 
法》、《中国青年报》、《民主与法制》、《法制日报》、《视点》 
等等;中国法律界将此案作为中国公益诉讼的第一案,编入了多种法 
律教材和法律案例集;这一著名的案例还进入了法学高等考试试卷。 
类似的诉讼,迄今为止,父亲已做了40多起。这些公益诉讼和维权诉 
讼的胜败反映出法制建设艰难曲折的过程,在中国法律史上留下了值 
得记录的一页。 

这些年,我与父亲聚少离多,留在我记忆中的常常是父亲急匆匆的背 
影。父亲很少为家庭奔忙,而是把他全部的爱都给了更需要爱和帮助 
的弱势群体。父亲曾邀请法学博士、法学专家到台州温岭为广大农民 
作普法讲座,深得农民欢迎。他们说:“我们全台州地区失地农民爱 
戴他、敬重他。严先生替我们缺少文化的农民代言,讲事实,重证 
据,提出申诉,使我们拿起法律武器进行依法维权,不讲报酬,理直 
气壮,坚持依照法律和党中央的政策、方针,摆事实讲道理,被那些 
黑恶贪官视作眼中钉、肉中刺……。”此时,他面对的是自己的良 
心、激情、热血和勇气,当然还有各种威胁利诱、恐吓污辱甚至迫害 
毒打。因为他这样做的结果难免会得罪那些腐化堕落的贪官污吏和制 
造冤假错案的各级官员。 

我一直深深折服于他对国家和法律的信念,但正是这个信念现在使他 
又一次丧失了自由。他的被捕也是他作品的一部分。然而这一真实的 
“行为艺术”作品,在这样一个不真实的世界,又能引起多少世人的 
思考呢?我作为女儿和艺术上的同道,胆战心惊地关注着父亲的这件 
作品。 

父亲在浙江台州被抓走已近半年了……父亲,您知道吗?在那么多谎 
言与欺骗面前,您天真得象一个孩子;您多少年来倾尽全力在实践的 
行为艺术,到头来可能只是一场最惨烈的悲剧;在追求正义的道路 
上,您是在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为遥远的后人铺路…… 

32年前的那个阴影再一次从我心头升起,渐渐地笼罩了我
的全身。 
“颠覆国家政权”──这强加在父亲头上的罪名多么荒谬可笑,我不 
懂政治,但知道什么叫莫须有,什么叫以思想、言论治罪。 

事实上,父亲作为一个画家、作为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其所作所为 
都是在维护国家和普通民众的根本利益;而败坏国家声誉的,恰恰是 
那些腐败分子,他们的行为才是要颠覆国家政权。 

父亲63岁了,我不知道,中国的监狱里是否将增加一名老年政治犯, 
中国的法律是否又将蒙上一层永久的耻辱,“和谐社会”是否将融入 
一种不和谐的声音,女儿的呼唤是否能让父亲以及天下人听见,但愿 
所有良知未泯的人能和我一起呼唤我的父亲平安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