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衡:华女士,您好!我读了您的《飘香蒙难记》。前两个多月,也就是2010年刘晓波先生获诺贝尔和平奖期间,中国国内很多异议人士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人权侵犯,比如恐吓、监控、软禁、绑架、酷刑等等,您的遭遇是其中较典型的一起。为此,我想采访您几个问题,是否可以?

华泽:是的,这一期间很多人受到了当局的人权侵犯。我尽可能地回答您的问题。

李:从这个案件来看,您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情。您所做的,其一是您正在拍摄一部有关维权律师的纪录片,其二是您签署了《关于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声明》,这两件事情都在法律范畴之内,属于公民的正当权利,但他们为什么这样对待您?

华:在中国,侵犯人权是很普遍的事情。您知道,即使从中国宪法、法律来看,中国民众维权也都是合法的。特别是维权律师,他们就是要以法律来帮助民众维权,怎么可能逾越法律呢?我也是学法律的,从事任何社会活动都会首先考虑合法性。但是,中国不是法治国家,法律、人权都不在当局考虑之内。他们要控制住异议人士,为此不择手段。恐吓、监控、软禁、绑架、酷刑等等,以这些非法的暴力手段打压异议人士,这在中国已是常态,每个维权者、异议人士都有可能遭遇到。

李:但是中国政府反复表示要依法治国,而且将人权写入了宪法。

华:在现实中,法律对他们无效。社会上有句流行的话:“如果你跟他们讲法律,他们就跟你耍流氓;如果你跟他们耍流氓,他们就跟你讲法律”。法律是他们的“治人”工具。

比如,我经历的这次绑架,他们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件,也未经法律程序,自始至终,我也不知道任何一个办案人的完整姓名。光天化日之下,他们公然地给你戴上黑头套,进行绑架,完全是赤裸裸的暴力。我曾反复向他们强调:你们这样做是非法的。但他们无动于衷,说“法律有很多层面,有的你知道,有的你不知道”。真是怪了,公民不能知道的“法律”也叫法律吗?这样说才对,他们说的做的就是“法律”。审问官曾威胁我:“我弄死你!”、“你在这里被弄死了也没人知道”、“我把你拖出去挖个坑埋了!”这是依法办案吗?就是黑社会、流氓行径。

李:我明白,类似您所遭遇的事件在大陆层出不穷,确实像您所说的这是“常态”。但是,在大陆的异议者、维权人士应该如何对待呢?

华:当局是主动的,我们是被动的,只要你是异议者或维权人士,就一定会遭遇这些,这是躲不开的,除非你放弃。因此,我们必须独立面对这些,既然我们选择了这条道路,也就选择了包括这些的生活。

他们打压异议者和维权人士的办法很多,比如让你失掉工作,没工作就没有经济收入,没收入就没法生活,他们就是要让你和你的家人生活不下去,迫使你屈服。再有,他们利用你的家人对你施加压力,一般来说,我们可以承担自己的不幸,但是连累到家人,我们就很难承受。还有,就是前面所提到的恐吓、监控、软禁、绑架、酷刑等等。总之,他们专在人的软肋上下手,不择手段,不惜使用黑社会、流氓的方式。

至于如何对待他们,这没有固定的方式,要看个人的处境和选择。就我来说,我不会配合他们。如果你退一步,他们就会逼你退两步、三步。比如,如果我向他们服软,写了保证书,他们就会进而要你写认罪书、悔过书,最终你什么也不能再做。我所做的都在法律范畴之内,光明磊落,因此我一步不退,不配合、不合作。这是我的选择,是我的性格所决定。

李:《飘香蒙难记》中有一段记述了国安人员对您的调戏:“他用一根手指按着我的脑门把我的头顶起来,把耷拉下来的一缕头发挑到耳后”,“深深地吸一口烟,悠悠地吐到我的脸上”,“把胳膊轻轻搭在了我的腿上,身体向前倾”。这是否是他们有意安排的,是审讯的一个程序?很难令人相信,国家安全部门,在办案中会对一个弱女子使出这种下流的流氓手段。

华:当然,这不是个人行为,是他们有意安排的。审问我的有4个人,他们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这个角色就是流氓。他们见用其它的方式对我无效,就用这种方式对我进行恐吓、羞辱,在这种场合,我是一个完全被他们控制住的孤单女子。但是这招对我也没用,我对此没有恐惧,而是感到愤怒,被侮辱的愤怒。由此,我对他们更加轻蔑。

李:您被绑架后,曾昏迷,醒后,您首先意识到“这一切终于来了”。这说明您对这些遭遇是有预感和准备的。您为什么会有这种预感和准备?您做了哪些准备?

华:刘晓波获奖后的那一段时间,有很多人遭到了监控、软禁、绑架,我的朋友间也有许多人受到了这种待遇。而且我发现,我的通讯也有问题,有时手机响了,但没有号码显示,对方也不说话……

李:可能是测探你在什么地方。

华:当时我在外地,有朋友劝我暂时在外面躲躲,不要回北京。可我不愿意自我流放,也就是不愿意逃避。我很任性,要按照自己的意志生活、做事。逃避不是我的性格,是我的,我就担当。

这次遭绑架,对我不突然,我有准备,知道这一切早晚都要来,只是不知道在哪一天。自从我参与维权活动,就一直问自己,如果遇到这些事情,我能否承受,我有没有准备好。

李:“这些”都包括什么呢?

华:比如被逮捕、坐牢、遭受酷刑,或者秘密消失,等等。很多异议者、维权人士都有过这样的遭遇,是“常态”。而且我身体很不好,如果遭受酷刑很可能就会死掉。对这些,我曾不断地问自己能否承受。在我遭到绑架的那一刻,我意识到,我已经准备好了,我可以承受。我能守住,不会屈服,也不会向他们妥协。在整个过程中,我更多的是愤怒;我的紧张是由于没有经验,而不是因为恐惧。

李:您说“饿死事小,气节事大”,“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既然来了,就做最坏的打算”。可见您的性格刚烈。我想问:是什么信念使您有这样的勇气?

华:应该说,这主要是由于性格。我是个热爱自由的人,从小就是这样,我认定的事情就一定要做,不能接受被控制的感觉,即使是家人、朋友。我做什么事情都要先问问自己,这是不是我要做的,如果是,那么我就会一直做下去。我听从内心,不违背它。

李:这就是说,您是出于热爱自由,选择了这样的生活道路。但是,这种选择恰恰给您带来了麻烦。这是不是可以说,自由本身也意味着承担呢?

华:自由有几个层面,比如身体的、精神的;个人的、社会的,等等。但是你追求哪一种自由,都是有代价的,要有付出。你选择,你承担,没有什么可遗憾的。

李:您受过很好的教育,也曾有很好的工作,如果不参与维权,您会有很好的生活和“前途”——大多数知识分子的前途,而且您也可以选择去国外生活。但是,您为什么放弃这些,甚至不惜坐牢、乃至牺牲生命参加社会公义活动?

华:人的一生怎么过不是一辈子?可以这样,也可以那样。关键在于你选择的是什么。我听从内心的召唤,外部的物质生活对我不那么重要。人要有自由、要有尊严,不能像猪一样活着。我们生活在中国的现实中,对于身边所发生的事情,我不能假装看不见。作为一个纪录片导演,我需要真实地记录这些,并且希望人们能够了解,并使之改变。这是我对生活的选择,体现我的生存价值。如果,这种选择定要蒙难,那么这也是宿命。

再者,我也不会移居海外,我不会选择流亡。一些年前,如果有机会,我或许会选择到国外生活,那时我还没有选择这种生活。但是,现在没有这种可能了,我已经参与了,我的朋友们都在这里,我不能离开他们,我对他们有责任。我不喜欢自我流放,那意味着对恐惧、对苦难的逃避,我的性格对此难以接受。

李:从您的文字中,我看到您不像政治人物,您仅是个知识分子,读书人。您是个很单纯的人,准确点说更像诗人。其实,您的性格、做事方式都不适合介入政治,但是您却“卷”了进来,这是为什么?

华:如果你是个热爱自由的人,正直、有尊严,那么你就躲不开中国的政治。如果在正常的社会,我自然不会问及政治,我性格敏感,缺少政治素质,也没有权力要求,我的理想生活就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但是中国是非正常社会,控制无所不在,这是每个人都无法回避的现实。作为一个热爱自由的人,对这些,你不能假装看不见。不是我要介入政治,而是我们生活在政治控制当中,你只要真实地生活,就不可能不触及政治。

具体地说,改变我的是去年的谭作人事件。我们是很多年的朋友,他是个很好的人,甚至说他有点“傻”。他被抓之后,我认为过一段时间他就会被释放,不相信他会被判刑。但是,这么一个好人就是被判了。这让我无法接受。对于我,中国的种种黑暗、不公由于落实到了一个朋友的身上,而变得非常具体。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感到非常无助。由此,我觉得必须做些什么,不管能否改变,但是我必须做。我做了,我就心安;如果不做,生活就无法继续下去了……

李:最后,我想问一下,《飘香蒙难记》这个标题中,除了蒙难之外,还有其它的寓意吗?“飘香”意味着什么?

华:我有个网名叫“灵魂飘香”,网友们将之简化,叫我“飘香”。没有其它的意思。你注意到没有,这篇《飘香蒙难记》是“第一季”,就是说这是我首次蒙难,之后还可能继续蒙难,那时我就会写“第二季”、“第三季”……我的麻烦还没有完,我不会放弃。

李:谢谢您接受我的采访!

华:也感谢您!

2011年1月24日

中国人权双周刊2011.04.14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