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以后的每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世界人权日”。54年前的人权大会有58个国家参加,48国投赞成票,8国弃权,两国缺席,无人投反对票。投弃权票的国家,有伊斯兰国家沙特阿拉伯,理由是《人权宣言》太西方化;有刚开始实行种族隔离的南非,藉口《宣言》的人权内容太宽泛;苏联及卫星国投弃权票的理由是:《人权宣言》牺牲了经济权利并“过度强调18世纪的权利”。苏联也是《宣言》起草过程中的最大阻力。而当时的中华民国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之一,其代表张彭春是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两名副主席之一,也是亚洲最有发言权的代表,所以,中华民国对《人权宣言》的问世起到了积极作用。(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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