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至1月15日,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主持的全国新闻出版工作会议上透露一个“国家秘密”:打造新闻出版业的“航空母舰”,在二十一世纪的第二个十年,“推动我国从出版大国向出版强国迈进”。

我们要仔细看看中国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出版大国”,全国拥有13亿人,可是只有580家国营出版社为13亿公众提供被严密控制内容的图书出版产品,而且这些出版社大多是在1978年之后成立的,1978年之前近三十年全国图书出版相当于零,屈指可数的几家出版社如人民出版社,不过是专门出版垄断产品《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选集、文集》及《毛泽东选集、文集、诗词》等,只有商务出版社、中华书局、三联出版等几家出版社偶尔出版一些被过滤后的中外历史经典作品,其中出版前苏联的作品居多,而与中国关系不友好的美国,其经典作品版权引进也都是1979年之后的事情了。至于“文革”期间,极少数出版社内部出版过“黑皮书、白皮书、黄皮书”,却都是专门供应给中共党政军高层特权阶级的,就连高级知识分子也无法看到,比如其中的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都是当时“内部出版”的,订购需要单位审查和开具介绍信,普通民众及中共“党外人员”根本无法阅读到,图书馆里更是严格限制,即使中国古代的小说《金瓶梅》出版,也是由毛泽东批示“内部”出版的,印刷量少得可怜,只有副总理、政治局委员以上官员才能看到。1979年所谓改革开放,也不过是经济改革——政治不改革,不过是对外(外国)有限开放(经济上)——对内(中国民众)不开放,根本没有出版体制改革,所以也谈不上出版自由。中共执政后,即1949年之前成立的民营出版社统统被收为国营,或者被合并后而彻底消失。1979年后打着“擦边球”成立的由民营资本运作的天则出版社、卓越出版公司、展望出版社等都已经被政府关门,1989年“六四”后因出版政治题材的一批出版社,如中国新闻出版社、国际文化交流出版公司等出版社惨遭关门,从此中国只有国营出版社合法,再也没有合法登记的半民营出版社,按照新闻署长柳斌杰所说,这样的出版大国算什么“出版大国”?更谈不上什么“出版强国”。

2010年1月5日,柳斌杰告诉新华社记者称,“目前,我国已是名副其实的出版大国,拥有报纸1943种,期刊9549种,图书出版单位580家,音像出版单位378家,网络出版企业195家。全国共有国有、民营、外资、合资发行企业12万余家,印刷复制企业18万余家。图书品种从1978年的1.5万种增加到2008年的27.41万种,报刊品种也增加近10倍。图书和报纸发行总量、电子出版物品种连续五年稳居世界第一,印刷业居世界第三。”柳斌杰所言,中国一年出版图书品种27万余种,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经典名著的翻印、再版,如《道德经》、《西游记》、《三国演义》、《论语》、《三字经》、《百家姓》等几乎年年都出版,其过量出版占去人为造成稀缺的大量出版资源。对于新书,580家出版社在2009年几乎没有一部反思“反右”、“文革”和“六四”等揭示真实历史真相的著作出版——全军覆没,前国家新闻出版署长杜导正所著关于回忆及纪念赵紫阳的新书,无奈只能拿到香港出版。2009年,更为恶劣的出版制度是实行“图书出版实名制”,实名制对于出版自由来说就是文字狱,比如《零八宪章》起草人之一的刘晓波先生,他的图书若试图在国内出版,必然经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实名制系统审查,而审查结果必然是政治性的标准,刘晓波的作品就会因此无法出版——或许可以用化名,但内容上也绝对无法审查通过。新闻出版总署设置的出版“文字狱”有两道审查关,一道对付作者,一道是政治内容审查,比如异议人士的作品无法出版,包括刘晓波、章诒和、余杰等作家的作品因人被禁书,王怡的新书只能化名“王书亚”似乎逃掉了了“实名制”审查,但也只能出版无关政治的作品,一旦涉及政治内容,结果就是“一滴水也别想泼进去”。

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创造的出版“文字狱”——“实名制”,始于2009年4月1日,全国所有出版社全部实行书号网上实名申领,一书一号。书号网上实名申领名义上是所谓“有效控制了‘买卖书号’,促进出版改革进程”,实际上就是控制民营书商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出版异议人士的非政治类作品,以此剥夺异议人士的出版自由权。知名民营书商贺雄飞以出版余杰、朱学勤、钱理群等人的思想类图书“黑马文丛”而获得业界认可,但被中宣部及新闻出版总署打压,自2001年起就无法用“贺雄飞”三字和“黑马文丛”名义与国营出版社合作出版图书,经济上损失惨重,直到2009年才解禁,却不再出版政治思想类及反思中国历史的政治类图书。

虽然中共敌视贺雄飞这样的民间出版商,但由于民营出版商通过书号合作方式救了一些近乎倒闭的国营出版社的性命——一些国营出版社生存能力差,资不抵债,依靠卖书号生存,而民营出版商的产品得到市场认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现在已经开始不再公开打压书商,而是公开承认书商,并拉拢民营出版商,把书商称为“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对非公有出版工作室的发展进行引导和规范”,希望以此救市,作为自己的功劳。

新闻署长柳斌杰自己也公开承认,全国民营文化工作室每年策划图书4万多种,他们值得通过与580家国有出版社合作,其产品居然占市场渠道销售的40%至50%.这些书商没有合法出版资格,只得被迫向国营出版社合作,分一部分利润给国营出版社。北京有位姓杨的民营出版商认为“目前,市场上85%的畅销书都是由民营书业参与策划的,创造了让人刮目相看的经济效益”。其中,像当年明月的《明朝的那些事儿》图书系列、《狼图腾》等相当一批与世界先进潮流同步的畅销书是由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参与策划的。“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具有创新能力强、适应市场快等优势,已经成为一支出版业生力军”,所以柳斌杰要求“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有序进入新闻出版产业,鼓励国有出版企业在确保导向正确和国有资本主导地位的前提下,与非公有出版工作室进行资本、项目等多种方式的合作”,“鼓励和支持非公有文化机构积极开拓海外新闻出版市场,支持有条件的新闻出版企业,通过新设、收购、合作等方式,到境外办社、办报、办刊、办站、办厂、办店,实现新闻出版企业在境外的落地和本土化”。透过柳斌杰的话,看到这样的结果:新闻出版总署不具合法性和主导图书出版改革的能力,也显示新闻出版总署除了政治垄断之外,已经到了“该关门大吉”的地步。

民营书商一旦拥有出版自由,580家国营出版社就到了倒闭的那一天——当然限制出版自由的新闻出版总署也到了关门大吉的那一天。现在,市场经济正在继续,书商们是不会相信这个控制出版资源、压制民营出版的新闻总署的。北京一家民营出版工作室的杨书商一直抱怨“民营出版工作室却没有一个明确的地位,使得我们在发展过程中就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的发展目标和良好的盈利模式”,“没有书号,不能独自出版图书”。事实上,靠行政垄断出版资源,只能遏制图书出版业的发展。而真正要改革图书出版体制,必须通过《宪法》所确立的公民“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等宪法权利,以及通过《零八宪章》的主张,才能真正解放图书出版业,比如《零八宪章》在“我们的基本理念”的第一条就强调“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在“我们的基本主张”这一节19条中,第11条就是“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由此看出,《零八宪章》是中国新闻出版改革的动力和归宿,所谓柳斌杰“把我国建设成为新闻出版强国”的目标,若不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建立宪政,若不借助《零八宪章》提出的逐项和平建议,新闻出版就不会获得真正的自由和活力,也不会向全世界输出中华文明的主流价值观,更得不到全世界的认可和支持。

民主中国2010.01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