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论修改宪法

下个月就要召开全国十届人大和全国政协。人们最关心、议论最多的是谁将统率我国的军队,是胡锦涛还是江泽民。按照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只能担任两届,所以江泽民必须退出国家主席,由胡锦涛接任。如果胡锦涛再当上国家军委主席,则形成胡全上,江泽民全退的局面,这是多数国人的希望。

谁当军委主席表面看只是人事安排问题。实际上背后的大问题却是:要不要真正废除终身制,要不要实行军队国家化,要不要考虑国家长治久安?

**二十年前狱中建议修改宪法**

1981年,我在劳改队中上书“人大常委会”,建议修改宪法,建议删去原宪法中的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统率”。同时建议将宪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统率”(见最近出版的拙著:《狱中上书》第398页)

写信后的第二年也即1982年,“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删去了军队由“中共中央主席统率”的内容。但是没有增加军队由“国家主席统率”的条款。

当时我的想法是让国家主席拥有更多的权力,军队的统率权归属于国家元首,军队统率权不应落在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之外,也不应掌握在某个政党手中。

在当时修改宪法的建议中,我也提出国家主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因为国家主席任期只能在十年之内,这样他就难以利用军队长期操纵国家政局。国家主席有很大的实权,又规定了任期,这实际上也就是废除了国家最高领导人的终身制。国家主席由民选产生(人民代表选举或全民直选),按照宪法规定只要公民合乎年龄条件都可以被选为国家主席,没有规定国家主席必须是某个政党的代表。所以规定国家主席统率军队,将使政党对军队的控制逐渐淡化,使军队能够逐步走上国家化的道路。

**现行宪法需要修改**

由国家元首统率军队,这应该是修改宪法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长远的追求目标。修宪绝非一日之功。有志于中国宪政民主的人们,应该不断地呼吁,不断地用现实的教训,用实践中的问题,启发教育民众,唤起民众的宪政意识,利用适当的场合、有利的时机、在不同的组织中,发表看法,宣传观点,能说的可以说,能写的可以写,能编的可以编,能传播可以将宪政思想传播开来。

这样逐步造成影响,形成一个民意的主流。那时是距离实现修宪也就不远了。

下个月将要召开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全国能够修改宪法的唯一组织就是“全国人大”,所以在两会期间讨论修改宪法也是一个大好的时机。

会议期间,有的代表是否会提出有关修宪的“特别动议”,是否会提出新“军委主席候选人”的“特别动议”,最后代表们如何用投票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2003年2月26日于山东大学

(2/27/2003 13:23)

(新世纪、大参考)

(博讯《孙文广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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