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邹幸彤
笔名 幸彤
性别 女
出生日期 1985年1月24日
出生地点 香港(英属)
居住地点 香港特别行政区新界
教育程度 英国剑桥大学自然科学系荣誉学士(2006年)、物理系理学硕士(2007年)、地球科学系哲学硕士(2009年),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证书(2016年)
职业 律师,自由撰稿人,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港支联)副主席(2016年起)
笔会会员 独立中文笔会(2010年6月起),狱中作家和自由写作委员会顾问、前理事
拘捕日期 2021年6月4日,6月30日(取消保释),9月8日(再次取消保释)
拘捕机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警务处荃湾区警署,国家安全处
拘捕原因 2021年6月3日在面书(facebook)等社交媒体上介绍港支联会计划次日晚举办六四烛光纪念晚会,次日上午被警方以“宣传未经批准集结”为由拘捕,被关押33小时后以一万港元获保释;6月29日曾在面书上载“七一维园见”的图片及相关贴文,随后删帖,但次日被取消保释再次拘捕。9月9日与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以及支联会一起被起诉,加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罪名 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和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拒绝提交资料,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起诉)
审判日期 2021年7月2日(拒绝保释),9月11日(再拒保释审核),10月25日(庭审),12月13日(第一次判决);2022年1月4日(第二次判决),12月14日(上诉判决),2024年1月25日(检方抗诉终审判决),2月21日(上诉重判);2023年3月11月(第三次判决)
审判机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西九龙裁判法院(一审),香港高级法院(上诉),香港终审法院(终审)
刑期 有期徒刑一年(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和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有期徒刑15个月(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上诉判决撤销,终审维持原判),扣除与前案部分重复则加刑10月;有期徒刑4.5个月(拒绝提交资料)。
辩护人 自辩(无罪)、大律师彭耀鸿
关押地点 香港特别行政区警务处荃灣警署拘留室
狱中情况 曾被迫脱掉裤子、揭起衣服及摸胸搜身
出狱时间 2021年6月5日(保释),8月5日(取保候审),未定
家属联系
捐款办法
救助小组 独立中文笔会
个案现状 重点救助
2021年7月2日法院裁决不准保释,8月5日获得保释候审;9月8日又因拒绝在限期内向香港国安处提交运作资料而被警方拘捕,9月9日与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以及支联会一起被起诉,改指控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9月11日法院拒绝其第四次申请保释复核,10月25日出庭针对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作无罪自辩。
参考资料
https://www.chinesepen.org/blog/archives/tag/邹幸彤
https://zh.wikipedia.org/zh/邹幸彤
https://m.mingpao.com/pns/港聞/article/20210703/s00002/1625250239223/控煽惑集結被拒保釋-鄒幸彤-悼念六四無罪
https://www.rfa.org/mandarin/Xinwen/5-07022021104621.html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鄒幸彤稱荃灣警署羈留時-遭警脫褲揭衫摸胸搜身-無處說理感鬱悶
https://www.facebook.com/tonyeech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