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这是奉劝中共自我完善的一份合理的建议书,也符合共产党标榜的民主集中制。但是一旦实行,必将与中共极权专制的本质相冲突。若有从善如流者不妨参阅之。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转十六大:

中共拥有六千六百万党员,是世界第一大党。管理这样的大党只能靠法治,一个内部制度不健全的政党无法领导中国进入法治社会。

我虽然不是中共党员,但很关心党内建设,二十年前在冤狱之中曾给党中央写过信,其中包括修改党章的建议。最近编辑成《狱中上书》在香港出版。现特提出如下建议供参考。

总书记要有任期制度

党内人事多年来基本上实行的是自上而下的任命制。党代会上对人事问题是很难开口的,这次大会如果就党内任期制不能做出规定,将来会遇到很多麻烦。即使胡锦涛接班,没有制度约束,十年之后还会出现不稳定状态。那时他刚满七十岁。他会问为甚么别人七十六岁才退休而要我七十退休?如果全国再度议论全退、半退问题,又要消耗国人多少精力?

党的最高领导人,在没有制约情况下,会利用他多年在高层的地位和关系,利用他的权力和权术,追求连任。他可以把支持者安排到关键岗位,把反对者排挤出决策圈,这样他就可以不断的连任,直到死而后已,这就是现代的终身制,而这种终身制是以法制不健全为前提的。因此,“十六大”江总是否连任事小,能否制定党内最高领导人的任期制事大。

差额选举和竞选制度

现在批评江总不该连任,但理由并不那么充分。“人上了七十岁就不要再干了”,但外国也有人超过七十岁还在竞选总统的。党章也没有规定七十岁以上不能当总书记。

可以说在缺少制度约束的情况下,江总要争取连任这很难说是对还是错。解决的一种办法就是党章中规定最高领导人实行差额选举。江泽民和胡锦涛都是候选人,让大家选择就是,没有甚么可争论的,选举公开进行,不必走歪门邪道。也就是说党内要定出游戏规则,大家按规则行事,把黑箱操作变成公开竞争。现在企业中都说竞争上岗,中央为甚么不可以竞争上岗呢?总书记实行差额选举制度,省市委、县委都可以照办。

党章中应该规定每个党员都有竞选的权利。在竞选中可以宣传自己的政绩、政见和承诺,如实的批评对手、揭露其错误、渎职、以权谋私、利益输送、贪污受贿等。

一九五四年,高岗(东北局书记)饶漱石(华东局书记)因为想当国家副主席和总理,在党内为自己造势,说刘少奇、周恩来有哪些不足。按说这是一种正常的竞选活动,但是毛泽东听到邓小平和陈云的密报后,挑动刘少奇、周恩来等,发动一帮人,一起下手,打了个“高饶反党联盟”,牵连了许多人,逼得高岗自杀身亡,很多成员含冤下狱。

从那以后党内谁也不敢在选举之前搞“非组织活动”,老老实实听任毛泽东指定候选人,拿到大会上去画圈。毛泽东为了让某人下台,为了提拔某些亲信,他可以到各地“吹风”,找些人谈谈,而别人如果不照这样做就是“反党”,就要打入十八层地狱。

差额选举还要规定差额的比例(如不得低于百分之十或百分之二十)。要规定在任何选举投票中,差额都不得少于一人,选举总书记,候选人不得少于二人。

代表大会要有制度

中共的代表大会按规定是五年举行一次。但是八大之后过了十三年才开九大。因为毛泽东要展开一系列党内斗争,在打倒刘少奇之后的一九六九年才决定召开九大。

一九七一年林彪叛逃,毛泽东要批林,但是九大的党章上明明白白的写着“林彪同志一贯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林彪同志是毛泽东同志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为了修改党章,为了把林彪的同伙从党中央清除出去所以就急急忙忙提前在一九七三年召开中共十大。可见党大会之召开,完全由领袖一人决定,无视党章之法规。二○○二年又发生了延迟召开十六大的事情。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再度发生,应该严格规定召开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的年、月、日。应该在前次召开代表大会和中央全会时就决定下次开会的日期。党章上应有明确规定,以免被人利用。

毛泽东为了使中央全会按他的意向进行,他利用中共缺少会议制度的机会,召开“扩大的”中央全会、“扩大的”政治局会议,把支持他的亲信拉到“扩大会议”上来制造声势,达到他的目的。例如在一九六八年召开八届十一中全时,毛泽东就把他的很多亲信(并非中央委员)如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等拉到会场上去开“扩大会议”,就在这个会上把刘少奇定为“叛徒、内奸、工贼”。汲取历史的教训,应该明确规定,禁止招开“扩大”的中委会、政治局会会议。

全国代表大会是共产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大会的最重要职能之一是审查上届党的最高领导人和中央委员会的工作。但是中共中央一贯的作法是由上届的中共中央领导人主席或总书记,筹备主持下届代表大会。这样就难于客观、公正的审查上一届工作,难于揭露其错误。

应该建立新的代表大会制度。代表大会应该独立的进行,不受党的主席或总书记掌控,不受中央委员会的领导。

建立分权制约制度

党内必须实行分权,过去中共党内权力过分集中,是一大弊端,应该逐步实行分权制。

现在的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三百余人,由中央主持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都由中央组织部审查、提出,以后发下一个大名单,由代表们划圈。普通代表谁能了解这三百多人的情况?发下的介绍材料也是极其简单,所以这种选举很容易被中央掌控,一般党员的意志难以得到表达。

建议修改党章,中央委员分区进行选举。

省、市党委书记是经过选举产生的,但中央有权撤掉或派出新的党委书记,(于是就有“空降书记”之说)。地方选出的书记应该不能随意撤换,书记出缺,应由副书记递补,而不是中央派遣,否则要地方选举有甚么用?要有明确的制度,选举产生的干部不能由上级指派。

全国党代大会是中共的最高权力机关,但是现在除了五年开一次会,平日几乎成了空壳,党代表参加一次会议之后就无事可干了。五年以后再开会时,已是另外选出的人去参加。

这说明中共不重视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代表大会,不重视党内的法制。要规定每年都必须定时召开党代大会(八大党章三十一条规定全国党代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党代会应设常务代表,专司代表工作。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代表执行其权力,担当日常工作和对党内行政部门及政治局、总书记实行监督。

在党内应该形成“代表大会”、“党委”、“监委”分权制约平衡关系。这样的分权制约关系加上有效、公平、公开竞争的选举制度,才能够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对全国的民主化、法治化起到推动作用。为此应该修改党章。

孙文广于山东大学2002年9月18日

(开放)

(博讯《孙文广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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