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自由和言论自由、游行示威自由、迁徙自由都是人类的基本自由权利,这些权利,国人要积极争取,当这些权利受到侵犯时,应该起而抗争。

一、除了中国都尊重生育自由

环顾世界,可以看到,除中国大陆,各国都尊重国民生育自由权利。前年,香港一位大学教授许志伟先生,到山东大学,参加了哲学院主办的“新世纪论坛”,做了一个涉及生育问题的报告,报告后我问他,世界上有哪些国家实行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的政策?有哪些国家实行强制堕胎?他回答道,没有一个国家实行像中国这种政策,有的国家是禁止堕胎的,很多国家有禁止对大月份胎儿堕胎的法律。他们认为妊娠28周以上的胎儿,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生命,其生命受到政府和医生的保护,除继续妊娠会危及母亲生命安全,并经医生开具诊断证明,绝对不准对大月份胎儿进行堕胎。

二、台湾的生育自由

台湾的人口密度远超过大陆,台湾当局尊重民众的生育自由权利,尊重民意,在生育高峰时期,成功的执行了辅导生育的人口政策,使台湾人口增长减缓,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生率大幅下降,人口趋向零增长。他们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学习。

1958年台湾,人口每年以3.5%的速度增长(注1)当时台湾三十岁以上妇女,平均每人子女数超过4人,台湾政府采取相应的政策。 1966年,时任考试院长的孙科(孙中山之子),有段讲话很能说明当时的人口政策,他说:“讲到人口繁殖太快,现在科学上、医学上已有有效的办法可以加以缓和的,不过这种事情不能够用强制的办法去执行,因为一个家庭要养几个孩子是要夫妇自行决定的,如果政府限定他们只许养两个孩子,不能再加第三个,这是做不到的。……暴力的方法不是我们所采取的,我们只能用辅导的方法或者鼓励的方法,用教育、宣传,使开始要成家或已婚的成年人衡量其负担能力,考虑其适宜的生育数目,……这种做法不是强制,而是人民根据我们传统的伦理习惯,自愿去做的”(注2)。当时台湾并没有限制妇女生育胎数,既没有超生罚款等的制度,更无强制堕胎绝育的行为。随着台湾经济水准的提高,老人安养 有了保障,很多妇女为了工作,不愿多生子女。1984年台湾总生育率下降,达到了2.05%,这是人口零增长水准。

三、台湾、新加坡现在鼓励生育

世界上发达国家和地区,人们不愿多生子女,因而面临“少子化”、“人口快速老化”的问题,近年来台湾生育率更急剧下降,平均一个育龄妇女只生1.22个小孩, 2003年人口出生率为千分之十点零六。台湾朝野对此都很担忧,提出了多种建议,包括,实行 “六岁以下儿童医疗补助” “提高人工生殖技术”、“健全收养制度”、“强化幼托设备”等等。鼓励多生子女。(注3)

新加坡以“婴儿红利”政策鼓励妇女多生育,生第三胎可获得合计约新台币七、八十万元(相当于近二十万人民币)的补助。他们从1983年起,便开始鼓励受过大学教育的女性赶快结婚,多多生育子女,政府为其子女提供优先选择好学校的就学机会;至于未受过大学教育的母亲,在生育过第一或第二胎之后,政府会提供一定的补助,奖励其施行结扎手术。(注4)

现在俄罗斯人口每年减少75万人口,朝野惊呼要从外国引进人口,要鼓励生育。

除了中国,不论辅导节制生育或鼓励生育,都没有采取强制措施,都是尊重民众的生育自由权利。

四、中国农民为生育自由抗争

在中国很多地方出现农民为了逃避强制堕胎,结扎,弃家出走,躲到亲戚、朋友家生下儿女,他们要多生儿女,是为了给自己的晚年提供家庭的保障。因为现在中国的农户,都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国家的养老体系只为公务员等和事业单位的职工准备,农民为了追求老年的温饱,安逸,而抵制一胎化,对于这样的抗争,不管从人性上、还是从道德上都值得同情。

为了强制妇女堕胎,结扎绝育,而进行追捕,非人道的私设牢房,关押相关的亲属邻居做人质,甚至逼出人命,这些都是应该受到今人和历史谴责的暴行。

五、该为超生游击队正名

农家为了生个儿子,躲避强制堕胎、结扎,荒了耕地,弃下房屋,怀抱幼女,来到城市,以自己的简单劳动谋生,风餐露宿,到处流浪,成了“超生游击队”。这是一胎化暴政,强逼农民离开故土,他们的的出走,表达了保护生命,追求晚年幸福的欲望,也表达了他们的抗争。

这些农民不愿把生下的女儿弃之荒野,或作价卖人。他们怀抱幼小的女儿,进入城市,吃苦受罪,也是为了保护幼小的生命,他们吃住不得安宁,时刻准备着员警、治安人员、计生别人有的盘查,追抓,像逃犯一样东躲西藏。他们不但为官方追抓,也常受到城里人的冷眼。这种现象多了,于是有人编了一出小品《超生游击队》,在春节晚会上演出,不想一炮打响,很受欢迎,还被评了奖,官方的意向大概是要丑化那些逃避计划生育,藐视党的政策的人。但是只要仔细的回味一下,那些“超生游击队”不也是在保护着幼女,不是也为中国的男女生态平衡做出了贡献吗?

他们在中国出生率急剧下降时,为中国增添了人口,延缓了中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这些“游击队”员,看来是为改善生存状况而抗争,但是超生游击队们客观上是起到了争取生育自由的权利的作用,他们为中国的人口生态平衡做出了贡献,他们用实际行动捍卫中国人的生育自由,历史上应该纪念这些人。他们的行动应该受到讚扬。应该为超生游击队正名.

六、驳生育悖论

有人说中国人口太多,不能实行生育自由。中国虽然人口众多,但国土面积也很大,如果论人口密度,中国,远少于周围一些国家和地区,试看:

一些亚洲国家和地区的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人口数)

中国 135人

台湾 619人(注5)

日本 300人(注6)

韩国 445人

新加坡 4629人

孟加拉 800人

印度 269人

通过比较可以看到论人口密度,日本、韩国,台湾、的人口密度都高于中国大陆,为什么别人可以生育自由,而我们不行?他们尊重生育自由走向了富裕我们为什么不可以?

如果有人说人口密度太大会影响经济发展,那么中国东部人口密度远高于中国西部,为什么东部发达西部落后,欧洲的人口密度是非洲的四倍还多(注7),为什么欧洲先进,非洲落后?

有人说中国的古老传统制约生育自由。中国的传统应该说是在台湾地区继承最多,台湾与大陆同文,同种,为什么台湾可以实行生育自由而大陆则不可能?

有人说,中国自古以来都有重男轻女的传统,生育自由会造成,男女性别比失调。可是从近几十年的发展来看,台湾的生育自由并没有在台湾造成男多女少的状况,2001台湾男女性别比为104:100,这是为什么?虽然中国人,多有重男轻女的思想,但是在生育问题上,倒也没有特别的歧视,中国自古以来都有既生儿也育女的传统,古代传统的婚礼,往往要在新房中,在新人的被褥间,放一些花生图个吉利,喻义是“花花生”,既要生男也要育女。

有人说我国的经济增长有限,难于容纳人口过快增加,那我们要问近年来我国的生产总值,每年增长8%——9%,为什么我们的人口增长一定要压到1%以下?(2004年中国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59%)

有人提出,讲生育自由,将提高出生率,这会使中国的人均GDP下降,这种讲法表面看好像没错,认真分析却有不少问题,人均GDP是个分数,分子是国民生产总值(GDP),分母是总人口,总人口减少,或增长缓慢,当然有利于提高人均GDP,当前中国的政策,就是减少出生率,以保证人均GDP的增长,但是有人会反问:如果把婴儿全部杀死,妇女停止生育,人均GDP岂不增长更快?这种理论岂不成了,杀人能够提高人均GDP?这种荒谬绝伦的理论竟能使很多人盲从,正是中国人的悲哀,也是中国人被驯化的证明。

综观历史,环顾海外各地,国民的生育自由,涉及基本人权,应受到尊重。在国内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政府采取一些不同的政策,如辅导生育或鼓励生育,都是必要的。但在生育问题上,必须遵循国民自愿的原则,无论用什么藉口,以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在生育问题上施行暴力,为人口留下重大伤痕,都会为人所不齿,都会受到历史的谴责和鞭鞑。

注1:高希均、李诚主编《台湾经验四十年》p247

注2《台湾经验四十年》p253

注3:台湾《联合报》2004.5.25

注4《台湾联合报》2004.5.25

注5:台湾2001年数字,见《中国统计摘要》2002.p183

注6:以下各为1993年数字,张塞主编《国际统计年鉴》1995年版p21资料1993年p21

注7:参考《国际统计年鉴》1995p5

2005年8月7日于山东大学

(新世纪、大纪元、博讯)

(博讯《孙文广文集》)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