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美国人权组织人权观察星期一再次发表声明,对71岁高龄、因“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而被重判7年的高瑜的健康状况表示担忧,要求中国当局立即将高瑜送往医院,为她健康恶化进行彻底诊治。
总部设在纽约的人权观察7月6日表示,中国政府应确保狱中记者高瑜得到必要的医疗。探视过高瑜的家属和律师说,她患有慢性心绞痛、高血压、美尼尔氏症的内耳功能失调病变,以及未确诊的慢性皮肤过敏症。高瑜表示,她的心绞痛最近频发且更加剧烈,北京第一看守所只给她治疗心绞痛的急救中药,不准她服用原本在家常用的药剂,且无法获得专科医师的诊断和治疗。
此前,人权观察7月2日已经呼吁中国政府给予狱中的身患多种疾病的高瑜必要的医疗。
高瑜代理律师之一的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的尚宝军星期二对美国之音表示,他7月3号下午在看守所见到高瑜,对她近期出现的病情恶化感到担忧,尤其是心绞痛加剧和左手出现麻痹,很可能是出现中风的前兆。
他说:“身体状况不是很好,毕竟年纪大了嘛,本来就有很多的疾病。她跟我讲最近心绞痛、胸闷、胸痛呀加剧,增加了药量了,增加了一倍才能缓解。她还有一个新的让人担心的,就是她的左手最近一两个星期突然无力,弯曲之后就无法复原。狱医认为可能是什么关节炎之类的,但是这可能是中风的前兆。我就是建议她跟狱医去申请做个全面的检查。”
尚宝军律师表示,看守所应当安排高瑜到指定医院做一个全面的检查,看她的身体状况是否到了需要住院治疗的程度。
去年4月24日,高瑜被指泄露包括不许谈论人权等普世价值的“七不讲”中共内部文件而被秘密拘捕。高瑜本人和律师提出证据否认泄密,但是北京中院今年4月17日重判高瑜7年。随后,高瑜提出上诉,其中一个主要理由是“一审判决书无论是在证据、定罪及量刑方面都是对司法公正的践踏”。高瑜认为,这一判决表明,中国的所谓依法治国是空话。
高瑜被重判引发国际社会强烈反响,欧盟、美国国务院,以及人权观察、国际特赦、无国界记者、保护记者委员会等国际人权组织,先后发表声明,对判决表示关注,呼吁中国政府释放她。有美国学者表示,在习近平即将访美的大背景下,如果高瑜获释将有利于改善习近平的国际形象,有助于他访美之行,否则将成为他访美的一个障碍。
曾代理多起敏感案件的尚宝军律师还表示,他上周五上午与北京高院查询高瑜案上诉二审进展时得知,该案二审再延长两个月的审限。
他说:“主要是两个月的审限已经到了,上个星期五上午我联系他们,问他一个是合议庭成员的情况,还有一个就是是不是打算延期,然后口头告诉我,他们确实准备延期,正式的批准手续还没有下来。通常二审审限就两个月,经批准可以再延两个月,再延期的话就要由最高院批了。”
今年6月15日,高瑜的弟弟高卫和儿子经特批后,得以前往看守所探望她。高卫星期二表示,对高瑜的病情进一步恶化非常忧虑,担心她的心绞痛、心脏病可能随时会出现危险。
他说:“但是她身体状况确实又有新的情况了,她的心绞痛病情加重了。再一个呢,就是她的左手麻痹,我非常担心。四肢麻痹和脑血管有关系,因为毕竟71岁了,所以我现在很担心。不知道现在情况怎么样,下周呢律师可能还要去。这些病说不行就不行,一个脑血管一个心血管。”
记者星期二下午致电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接电话的男士表示不能接受记者的电话询问,如采访需要与市公安局的对外部门联系。
另外,人权观察在星期一的声明中还表示,“捏造政治罪名把记者关进监狱已经够糟,还剥夺她必要的医疗照护,实在是残忍、有辱人格且危险的做法”,“中国当局对所有囚犯的身心健康负有责任,包括被羁押的政治犯。这种责任包括确保所有囚犯得到所需的专科医护。如果监所中无法提供这种照护,应在囚犯病况恶化前转送医院” ,而“不让囚犯得到适当医疗照护,违反了健康权和《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
高瑜1989年六四期间担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因六四事件被捕,一年多后获释。1993年10月,高瑜再次被捕,一年以后被以“泄漏国家机密罪”判刑6年,1999年以“保外就医”名义获释。高瑜是近年来被当局抓捕和判刑的最年长的媒体人。
高瑜曾多次获得国际组织的奖项,其中包括国际报业发行人协会“自由金笔奖”、无国界记者新闻奖,以及二次的国际妇女媒体基金会的“新闻勇气奖”。
中国外交部曾就高瑜案表态说,中国是法制国家,公民依法享有宪法赋予的各项权利。同时公民也要严格遵守宪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对于高瑜案件的审判,是中国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判决,别国无权干涉中国的司法主权。
来源:美国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