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大型麻扎的文化娱乐功能

大型麻扎活动主要指有固定活动日期、活动内容丰富、参加人数多、具有跨地域性质的影响力较大的麻扎活动。

大型麻扎活动一般在瓜果成熟、气候宜人的春、夏、秋季节举行。活动时间长则七八周,少则一周以上。特别是在秋收后,这种麻扎活动达到高潮。大型麻扎不仅是人们进行祈祷、祭祀的宗教场所,而且也是进行娱乐活动的场地。在麻扎活动中人们进行摔跤、刁羊、斗鸡、民间歌舞、说唱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还有以饮食为上的集市。因此这一类麻扎活动通常称为麻扎游览活动。在活动期间人们尽情玩耍、狂欢。参加大型麻扎活动的人数很多,它是维吾尔族最的群众性民间聚会活动。据1980年奥达木麻扎一天的统计,朝拜人数达18 000余人,有238个售货摊点,参加刁羊活动 的马就有350匹。①1997年4〜5月和田的伊玛目阿斯木麻扎活动期间,参加活动的人数共计为3万左右。大型麻扎活动具有跨地域性质,参加活动者除了当地人外,还有不少来自周围或更远地区的人们。大型麻扎的娱乐活动在解放前就已初具规模。如位于喀什地区的阿帕克和卓麻扎活动,在解放前称为艾子热提游览活动 (Hazret Seylisi)。②它通常在收割前四周开始举行。在每年绿柳垂条,桃李争艳的季节,远近的人们,尤其是妇女,踊跃地来参加“艾子热提游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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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马品彦:《南疆的麻扎和麻扎朝拜》,新疆社会科学研究,1983年第3期。
②也称香娘娘麻扎游览活动。

在这一年一度的盛大集会中,阿帕克和卓麻扎的附近显得非常热闹:维吾尔族男女,有的在河边弹琴歌唱,有的荡漾小舟作乐。游客如云,往来不绝。又有各种摊贩也来赶热闹,在溪边和大池旁临时搭起场子售卖,形成一个热闹的集市。墓的四壁下,有无数的维吾尔族女子终日跪着哭泣,诉说着自己的不幸。据说妇人求子、女子择婿或夫妇不睦的,只要在看妃尊前虔诚祷告,不必用香烛祭品之类,只要手捧门锁,尽情痛哭,归家时,把寺旁的净土取些回去调水饮用,往往很有效。这虽然是迷信, 可是维吾尔族女子却虔诚地信奉着。这热闹的集会,要持续几个月之久,直到夏末秋初,人们才慢慢散去,这里便重新恢复它的幽静和荒凉。”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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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选自《瀚海潮》1948年二卷2〜3合期,载自《喀什噫尔文存》,第五辑。

伊斯兰教严厉指责和禁止为死者修建大型麻扎和在这里举行宗教活动或娱乐活动。虽然伊斯兰教什叶派中麻扎朝拜较为普遍,但这纯粹是宗教性质的,娱乐性质甚少,而且麻扎是维吾尔族心目中的“神圣之地”,其地位不亚于伊斯兰教圣地麦加 是不可玷污的宗教活动场所。但是,这个“圣地”却变成了人们打破平日生活框架,尽情娱乐的场所。麻扎的这种娱乐功能的产生,有其深层的宗教、社会、心理原因。

一、原始宗教娱神观念的发展

在人类社会初期,我们的祖先对于周围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和现象感到神秘、惊奇,并试图理解和抗御这些变化莫测的自然现象和事物。可是,由于生产力水平极低,人们对自然界千变万化的现象不能理解,对自然灾难无法抵抗,对人体自身的生理、心理现象无法说明,因而感到无限的惊慌和恐惧。因此,当时人们相信在无法抗御的自然现象背后一定有一种主宰一切的神,最初人们把这种“神”的观念赋予和自己生活关系密切的自然界,因此出现了“树神”、“山神”、“水神”、“日神”、“月神”、“雷神”等多种神。后来随着人们的经济生产及社会生活的发展出现了不少神,如“农神”、“生育神”、“行业神”等。无论是对自然神,还是对后来出现的各种神灵,人们都采取各种方式加以崇奉,并采取各种仪式性的行为使神欢娱,采用丰富多彩的热烈仪式来感谢神灵或表达自己对神灵的敬畏心理,并希望以此而得到神灵的佑助。这种娱神观念在世界各民族中普遍存在,其形式也仍然在不少民族中遗存。如宋代王延德出使西域曾到高昌,记载了当地回鹘人在三月九日过寒食节(一称乞寒节)的习俗。过节期间,人们“以银或铺石为筒,贮水激以相射, 或以水交泼为戏,谓之压阳气去病”。此间人们唱歌跳舞,以示祝贺,这里面最有名的歌舞叫苏莫遮。唐代回鹘佛僧慧琳在《一切经音义》中概述了这一歌舞演出时的形态,“或作兽面,或像鬼神,假作种种面具形状,或以泥水沾洒行人,或持绢索,搭捉人为戏”。很显然,这种苏莫遮舞中使用的面具最初具有驱鬼逐邪的含义,后来作为娱神的一个重要内容加入到仪式活动中。

无论是原始的敬神还是驱鬼活动,都伴有宗教性的歌舞,其功能主要是服务于神,后来歌舞逐渐从娱神转向娱人。奥达木麻扎的狂欢正是这种娱神向娱人转换的生动事例,具有典型的意义。奥达木的狂欢既有原始娱神的遗存,又有后来增加的娱乐成份。这些舞蹈,游行等最初是敬神的内容和手段,后来就演变为一般的群众性娱乐。

二、与农业生产的性质有关

春天向神乞求丰收,秋天收获后向神酬谢,这是农耕民族中较为普遍的宗教仪式。这种祈丰收及酬神活动在世界各民族中以各种不同的方式举行。在祭祀、酬神的过程中各民族都形成了自己特有的娱神方式和祭祀仪式活动。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与农事有关的这些仪式活动,都带有集体性质和娱乐性质,并且大部分有固定的活动时间。在农耕为主的社会,农业是支柱产业,它是民众衣食之源,生存之本,故而与农事有关的神理所当然地荣居其它神之首,成为民众的神圣支柱,受到全民共同的顶礼膜拜。民众在春天向神祈求风调雨顺,在秋天,感谢神赐予他们五谷丰登。

维吾尔族大型麻扎活动绝大部分在农耕前和秋收后举行。在伊斯兰教传入前,有关农业的上述敬神活动主要在氏族、部落要人的陵墓上及佛教、摩尼教寺院举行。他们以各种娱乐形式酬谢天神、祖先及菩萨并祈求来年的丰收。例如,在佛教时代“,春季人们一群一群去佛寺拜神,并在途中用箭射一切落到手中的东西,认为射箭可去灾”。①在人们集体敬神、娱神的过程中,这一活动逐渐发展为人们的节庆、自我娱乐活动。除了上述与农业生产有关的活动外,在伊斯兰教传入前,天山以南地区还存在与祭祀祖先等有关的各种集体游览活动。例如,在唐代焉耆国,居民喜欢聚会郊游,一
年有四次祭祀的节日,二月出野祭祀,四月望日游林,七月七日是祭祖先,十日望焉耆王出游。”②这种具有祭祀、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在由伊斯兰教影响下产生的当地麻扎活动中得到保存和延续。如《回疆通志》卷七英吉莎条记载:

台西有湖一区周二里许,城西有坟园一处离城十里, 团沙平街中有一泉停而不流,回人称为麻扎尔,三四月间,男女玩会歌唱欢舞两三昼夜,其末日有小回童执旗吹歌,有二三十人又有众数千人号哭而归,盖亦和卓坟之遗意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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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苏]吉洪诺夫:《回鹘文化与风习》,《民族史译文集》第6辑,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编,1980年106页。
② 穆舜英:《唐代的西域文化》,《新疆文物》,1982年第2期。

伊斯兰教传入后,麻扎不仅成为人们朝拜的场所,而且仍然保持着过去在宗教场所进行集体娱乐活动的传统活动方式。

三、与人们调剂身心的愿望有关

维吾尔农民平时劳作繁忙,加上小农生产的保守性,彼此交往的机会较少,而且人们的闲暇时间也比较单调乏味,大型麻扎活动便给他们创造了集中放松、尽情欢娱的机会。

大型麻扎活动几乎都安排在气候宜人、春耕夏收忙碌之后举行。这时成千上万人蜂拥而至,形成麻扎活动的高潮。

除了麻扎活动外,维吾尔族一年中的各种节庆活动相当频繁。如库尔班节、肉孜节、诺如孜节和各种民间游览活动。大型麻扎活动之所以能使百姓全身心投入和纵情狂欢,就不止是调剂生活这方面的原因了。

新疆大部分地区还没有脱贫,民众的生活较苦,终日为生活劳作奔波。他们参加麻扎活动一方面想放松、休息,另一方面借此机会向麻扎圣人祈求农作物丰收、求财、求福、求平安、求健康、求事情顺利……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遇到很多不如愿、不顺心的事。当一个人从理性和实践上难以达到心理平衡的时候,往往会到宗教的领域中去寻求心灵的安抚和精神慰藉,以便消解心灵上的痛苦。这正如美国学者梅多和失霍在其所著的《宗教心理学》一书所指出的:宗教就象一个“避风港”。①当人们由于各种社会原因在精神上遭到挫折、痛苦,无法克服实际生活中产生的困难或无法得到所希望得到的关怀和帮助时,便去求助于麻扎,麻扎成了他们精神依托 的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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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陈麟书、袁亚愚主编:《宗教社会学通论》,四川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114页

大型麻扎活动的职司是综合性的,可以保佑生命、财产、仕途、疾患、灾害、生育、婚娶等方方面面。并可以满足人们的任何愿望。由于大型麻扎活动具备了调剂生活和调节心理双方面的职 能,因此它比其他节庆活动更吸引下层群众。

麻扎活动的另外一个功能,是为人们提供信息交流的场地。大型麻扎活动具有跨地域的性质。例如,奥达木麻扎每年接纳来自南疆各地区的成千上万名朝拜者;而和田地区的麻扎活动也是跨县、跨地区进行,就拿伊玛目阿斯木麻扎为例,和田地区的六个县及邻近各地均有人来参加活动。在活动期间人们从人流中得到他们所渴望的外界知识。

更重要的是,这种场合打破了平时的各种行为规范,随心所欲地抒发平日被压抑的感情,反映了人欲的本能,寻找一切“合理”机会,任意宣泄。伊斯兰教伦理道德对男女关系、服饰、举止、交往等的许多限制,在麻扎朝拜的借口下被冲破。麻扎活动的集体、全民性质增强了各群体之间的凝聚力,促进了各绿洲人民的团结和文化交流。

在麻扎活动中,人们都同样是参与者,打破社会群体之间的各种差别及距离局限,不分职业、性别、年龄、贫富、地域、村落、家族等,共同参加麻扎活动。人们往往也可以利用这样的机会重建已经疏远了的联系,或是向全社会展示本群体的实力。因而大型麻扎活动无疑会加强不同等级的社会内部、家族和家族内部以及群体内部的凝聚力。另外,还有助于加强乡人认同意识。麻扎的这种作用是维吾尔族的任何其它节日活动所很难代替的。就拿奥达木麻扎活动而言,麻扎活动的参加者一般以村或家族为单位经过长途跋涉,高举旗帜敲鼓进入奥达木,在主活动场上,他们在鼓、啖呐的伴奏下纷纷跳起欢快的舞蹈来显示其所属群体的实力。又如,在和田伊玛目阿斯木麻扎活动当中的摔跤比赛(见照片22),通常以县为单位进行。各县为自己的参赛者捧场喝采,他们以此向其他群体展示本群体的实力。这些无疑为增加同乡、同村以及同家族人的内部 凝聚力起重要作用。

麻扎活动中还可以看到许多三五成群打髀石、打扑克、斗鸡的赌棍,躲在僻静角落里抽“麻烟”的吸毒者。这些在平日里受到谴责的反规范性行为,在麻扎活动中却得到人们在一定程度上的认同。

还有极重要的一点,是麻扎活动为妇女们提供了一个“合理合法”的娱乐场所。

在维吾尔族传统社会里,妇女们的言行平日受各种各样的伊斯兰教教规的限制,她们不能随意走出家门,不能参加公众活动,长期处于某种程度的心理压抑之下。麻扎活动则给了她们一个“合理合法”的机会参加娱乐活动,所以她们对此很热衷、很积极。

在麻扎活动的参与者中,妇女占1/3左右。由于麻扎被视为向真主祈祷的圣所,因而妇女们的麻扎活动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受限制,妇女们也借此机会参加朝拜和娱乐活动,从而得到精神的解脱 和欲望的满足。例如,在奥达木麻扎中,妇女们随着鼓欢快的节奏步履踉跄、摇晃着身躯、曲膝跺步、蹋地为节、翩然而舞。又如,妇女们在麻扎集市上与男人们无拘束地摩肩接踵,与他们肩并肩地听民间说唱、看摔跤、斗鸡、赛马等比赛,尽情欢乐。男女们甚至利用这种机会寻找情侣。当我们向奥达木麻扎的谢赫询问在活动期间是否发生一些“出格”的事时(如男女行为不检点、野合等),他说奥达木麻扎周围几公里都是沙漠,沙丘后面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只有真主知道。这使什么样的人都会来,因而任何事情都会发生。还有一位谢赫说,到这里的人70%是男人,30%是女人;60%是老人,40%是年轻人。而这些年轻人大部分是来寻乐、愉悦的。麻扎活动作为维吾尔族传统社会中较少的几种男女混杂活动的公开场所之一,使无数被教法、家法紧束的适龄男女得到了符合习惯法的放纵机会,使受压抑的情绪得到宣泄,得到身心的放松和满足,成为保证心理健康和调节性别间感情的重要手段。在这种意义上,麻扎活动的社会学意义是不能低估的。

综上所述,我们从大型麻扎活动的发展过程中可以看到,原始社会酬神娱神为目的的歌舞仪式和群众狂欢变成了后来的各种集 娱乐形式,并在麻扎活动中得到体现和延续,从而满足了人们渴望群体生活和社交活动、打破平日各种规范限制、发泄人类本能的欲望。因此麻扎成为人们心目中的朝拜和娱乐相结合的 “中心”。这种共同崇拜、共同的心理需要、精神状态是麻扎活动赖以存在的精神支柱。对大型麻扎活动的研究,有助于我们理解维吾尔族传统文化在现实社会结构中的积淀,有助于理解它的顽强生命力。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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