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0日下午,由杭州市拱墅法院宣读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昝爱宗“寻衅滋事”一案的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与昝爱宗同案的邹巍因“另案审理”,目前尚未终审判决。由原审法院代为宣判,表明二审杭州中院并非公开审理,而是所谓的“书面审”。昝爱宗和邹巍案的二审为什么不能公开审理,而是书面审?个中缘由当局讳莫如深,原因在于该案的焦点问题是纪念刘晓波、海祭刘晓波!
2024年7月13日,昝爱宗与浙江民主人士邹巍、毛庆祥、汪雪娥(吕耿松夫人)、程云惠(王东海遗孀)、庄道鹤、严忠良等人在海宁钱塘江口海祭纪念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逝世七周年。当天夜里及次日,参与海祭活动的人士全部被抓,涉嫌罪名均为“寻衅滋事”。昝爱宗和邹巍因初期不接受警方的训诫笔录,坚持“零口供”而被刑拘、逮捕、起诉、判刑,羁押至今,其余人士坦然承认参与海祭活动,签具训诫笔录后被警方陆续释放,“另案处理”。
2025年9月16日和19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先后“公开”开庭审理邹巍、昝爱宗海祭刘晓波“寻衅滋事”案。法庭很小,只有8个旁听席位,且被官方人员提前占座,只许家属1人进入,其他人士则被严加盘查,一律挡在法院外不许进入,“敏感人员”更是由其所在辖区派出所提前就地控制。2026年2月13日,杭州市拱墅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邹巍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昝爱宗有期徒刑三年。可笑的是,这起因杭州民主人士和自由写作者海祭刘晓波以及被传唤后“零口供”所引发的政治迫害案件,庭审后的判决书却只字不敢公开提及海祭一事,仅列举邹巍在疫情期间曾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昝爱宗在2006—2024年期间曾在网络媒体上发表的部分文章作为证据定罪量刑。法庭认为,“被告人邹巍及其辩护人所提邹巍仅接受采访,为散布虚假信息的辩解及辩护意见有违常理且于法无据,均不予采纳”。昝爱宗认为自己海祭朋友刘晓波无罪,所写的一些网络文章属于舆论监督和言论自由范畴,如果构成侮辱诽谤或名誉侵权应当由被批评的领导人或其家属来提告,不应该成为检控公诉案件。昝爱宗的辩护律师认可检察官关于部分文章存在“侮辱”最高领导人的内容,符合“寻衅滋事”的内部解释但尚不足以构成犯罪。昝爱宗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认为自己海祭刘晓波无罪,一审判决书刻意回避不提海祭缘由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若以写作定“寻衅滋事”罪则属定性错误,不如定煽动颠覆罪更加合适。请记住给昝爱宗、邹巍定罪的这几个法官的名字吧: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审判长陈焕煜,审判员吴煜、郭清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刘小兵,审判员马骏、方世宏。他们昧着道德良心给无罪的人定罪又做贼心虚,只字不敢提及本案的真实背景——海祭刘晓波!他们甚至给辩护律师施压,不准公开本案的起诉书和判决书!
昝爱宗、邹巍因在钱塘江入海口祭奠刘晓波获罪判囚,“人民法院”成为大陆当局迫害民主良心人士和自由写作者的道具,这漫漫黑夜还能苟延多久?囚歌在杭州半山低吟,自由的缝隙也在悄然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