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2015年9月11日讯)参与获悉,2015年9月10日,代理律师尚宝军前往看守所会见因为纪念“六四”25周年而被抓的浦志强律师。据悉,浦志强心态目前还可以,但是身体状况不好,胸闷气短心电图异常,每天吃五种药。法官已经见过浦志强,浦志强对法官说自己的身体状况不好,因此法官问他的身体能否承受激烈长时间庭审,但浦志强答应该可以。对于浦志强的身体状况,代理律师一直要求给其取保候审,却一直遭到拒绝。

除了浦志强之外,因为大抓捕维权律师而被监视居住的王全璋律师,代理律师李仲伟到天津公安局河西分局预审支队要求会见,却遭到拒绝。接待人员称赵旭支队长这两天开会,无法直接接待律师。王全璋姐姐带了一些衣物给王全璋,接待人员却以“王全璋本人没有提出要衣物的要求”而坚决拒收。

下面是李仲伟律师发出的会见情况:

9.10要求会见王全璋情况

9月10日上午,李仲伟律师同王全璋律师的姐姐一起到位于河西看守所的天津公安局河西分局预审支队。

本次前来除了继续书面要求会见外,还根据前面袭详栋律师了解的一些情况继续要求依法告知案件主要事实和被监视居住的地点,要求河西分局告知王全璋是否已经被批捕,要求告知王全璋是否有信件委托办案人员递交家属、是否需要衣物、书籍等事项。

接待人员称赵旭支队长这两天开会,无法直接接待律师,我们提交的书面材料他们会转交赵旭和具体办案人员,我们所要求了解的情况核实后会电话告知。我要求他们当时立即电话核实,他们解释自己非办案人员,核实需要一个过程,一定会尽快核实后告知,始终表现了一幅很理解、很无奈的样子。还一个劲地讲王全璋没受到刑讯、身体很好等等。

我们将王全璋姐姐带来的全璋的一些衣服委托他们转交,他们是死活不收,理由是王全璋本人没有提出要衣物的要求。我说即便他本人不要求,家属也有权给他存送衣物,双方争执多时,最后他们还是坚决不收。

至此,会见王全璋无任何进展!

附:

了解王全璋案件有关情况的函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本律师系王全璋妻子李文足委托的辩护人,为有效的为王全璋提供辩护服务,履行辩护职责,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向你局了解如下案件情况,请依法告知辩护人。

一、王全璋涉嫌寻衅滋事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主要事实;

二、王全璋被指定监视居住的地点;

三、是否已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何时提请?是否已经被批捕?

四、王全璋的身体情况如何,是否有信件托办案人员递交家属或者律师?

五、王全璋委托办案人员告知家属他需要哪些衣服?需要家属提供哪些书籍?

为切实保障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了解案件情况的执业权利,请你局将上述案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辩护人,辩护人将汇总掌握的案件情况,及时向你局提出律师意见。

辩护律师:李仲伟 手机:18668985407

2015年9月10日

此外,代理律师蔺其磊前往湖北大冶看守所要求会见因为声援王宇等维权律师被抓的尹旭安,却遭到看守所拒绝,后来又到大冶市检察院进行交涉,却遭对方一直阻挠推搪。蔺其磊律师发出信息说:

“2015年9月10日8:30,我和尹旭安老父亲尹本山到大冶看守所要求会见尹旭安,被告知有规定需要到大冶公安局法制大队备案!(旁边放有一装裱牌子上的规定是如此),我们赶到法制大队,一值班警察一看是尹旭安,说有点敏感就出去了,回来说公章不在没法盖,让我们等,我就和他讲明你们这规定是违法的,不要纵容看守所违法。

他无奈就叫来一刘姓警察警号是007198,该刘先是说没法盖章,又说他们没这个规定是看守所自己做的牌子,再三争辩下,他给看守所梅所长打电话让依法会见,但我到看守所后,梅不接电话,发短信不回,明显双方勾结刁难律师会见尹旭安!找驻所检察室在看守所二楼,没卡无法进入!这又是大冶看守所奇怪之处啊!打驻所检察室徐平手机 13687185607,接通后竟说不是检察室的!

面对如此刁难行为,我们赶到大冶市检察院进行控告,一刘姓检察官接待,他也知道尹旭安,看来尹旭安真的是‘大冶名人了’。控告完毕,已经下班了!时间就这样被耗废了!一个基本的律师会见制度都被不遵守,依法治国就是废话,全面依法治国更是梦幻!”

蔺其磊律师电话 18639228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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