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日,余文生律师的辩护律师常伯阳律师和谢阳律师,到达徐州市检察院,查询到余文生在7月19日被徐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二位辩护律师已向徐州市检察院交了辩护律师手续。

我作为余文生律师的妻子,虽然之前作好最坏的心理准备。但得知这个消息,仍然无比的无助、感叹与悲伤。我为了丈夫余文生律师遭到的不公而悲伤,更为了看不到法治而悲伤。

自从1月19日,余文生律师失去自由以后,我和律师书面或现场,给徐州市的检察院、监察委、人大;江苏省的检察院、监察委、人大;最高检察院、监察委、人大;包括北京市石景山区的检察院、监察委、北京市石景山公安分局、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局、徐州市公安局、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等部门申请对余文生律师案件进行监督、审查、申请信息公开、起诉澎湃新闻报道不实、行政起诉北京市司法局注销余文生律师证与不予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等事情。

几乎都没有回复。维权的道路真是太艰难与无助了。对于依法的程序应该做的,有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当时接材料时态度正常,可是,到里面问一声后,态度就发生180度大转弯,会非常不在乎违反法律规定、没有任何担心害怕、甚至不屑的说,不接材料,你去投诉控告。对于一个公职工作人员,为什么无所谓投诉控告?主动让我们去投诉控告?他们这种嚣张的态度为什么是在回里面请示后出现?

这样,问题就来了,对于当事人来说,依法的法律救济途径,没法得到救济。依法应该给予监督的部门不去监督。这样,如何做得到公平正义?

一个老百姓,真的是太渺小了。生死可能都在别人的一念之间。

虽然我的家庭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与体会到不公平正义,但是,毕竟都21世纪了,我相信法治,我祈祷人为的不公平与悲剧不要继续发生在余文生律师和我的家庭身上。我希望余文生律师,这么好的律师,可以受到善侍,可以早日回家。

声明事项:
1、请徐州市公安局、江苏省公安厅、中国公安部审查余文生律师的案件,避免制造冤假错案。

2、我希望徐州市检察院坚持法律信仰对余文生案作不起诉处理。我对徐州市检察院没有给家属通知书和至今未让我请的辩护律师会见余文生核实表达谴责。并保留追究失职人员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3、请江苏省徐州市检察院及余文生案件办案检察官,本着案件终身负责制、本着依法办案、本着良心办案、本着人道主义原则办案、本着让每个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原则。不审查起诉余文生、释放余文生律师回家。

709家属许艳
2018.8.15.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