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记者高瑜涉嫌“泄漏国家秘密”案即将开庭审理之际。“记者无疆界”和人权组织“大赦国际”纷纷发表声明,呼吁中国当局按照法制国家原则对待高瑜一案。
(德国之声中文网)”记者无疆界”组织呼吁中国当局应该立即释放 高瑜。这位70岁的资深记者今年4月底以涉嫌”泄漏国家秘密”的罪名被捕。本周五(11月21日),此案将于北京 开庭审理。
“记者无疆界”组织德国分部负责人米尔( Christian Mihr)表示:”高瑜庭审之前在电视上播出被迫认罪的画面,完全脱离了法制国家的标准,对于像中国这样一个在国际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国家来说,是令人无法忍受的事情。”
高瑜是中国最敢于发言的记者之一。也曾多次获得过国际大奖。她曾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在被逮捕前为包括德国之声在内的多家国际媒体撰稿。 她于2014年4月24日失踪后,中国官媒中央电视台播出了高瑜被捕后”表达了深刻忏悔”的视频录像。
高瑜:电视”认罪”并非发自内心
高瑜的律师莫少平和尚宝军向德国之声表示,高瑜随后向律师强调在央视视频中的”认罪”并不是发自内心。当时”认罪”是因为要保护儿子。警方以儿子对其进行威胁,所以她被迫认罪。德国之声在之前的报道中曾获悉,高瑜之子赵萌与高瑜同于4月24日被警方带走,大约一个月后, 赵萌获准回家。
“记者无疆界”组织德国分部负责人米尔( Christian Mihr)
中国司法部门指责高瑜将一份”中央机密文件”交给了”某境外网站”。有消息人士推测称,这份文件很有可能就是有”9号文件”之称的《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这份俗称是”7不讲”的文件列举了普世人权和西方对新闻自由的理解给共产党执政所带来的威胁,并要求党员在意识形态上应该立场坚定。到目前为止,转载这一文件的网站负责人已经出面否认消息来自高瑜。
多次入狱
高瑜在过去的25年中已经多次入狱。1989年6月3日,高瑜因支持北京民主运动被安全部门拘捕,大约一年后获释。1994年11月,她二陷囹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高瑜有期徒刑6年。
“记者无疆界”组织声称,目前中国至少有29位记者和74名博客作者因其发表的文字系狱。这在当今世界绝无仅有。中国在全球180国新闻自由度排行榜中,排名第175位。
对依法治国的口是心非
位于伦敦的国际笔会(PEN)曾在今年的“狱中作家日”(11月15日)中高度关注高瑜案。其狱中作家委员会主席弗雷泽女士(Marian Botsford Fraser)在庭审前向德国之声表示:”高瑜是中国镇压不同的声音和言论自由过程中的另一位受害者。国际笔会严重关切高瑜的个人状况,敦促保证她治病的权利。国际笔会呼吁中国政府放弃对她的所有指控,立即无条件的将其释放。”
同时,人权组织大赦国际也于高瑜案开庭审理的前一天发表了声明。其中指出,对高瑜的审讯道破了中国当局对依法治国口是心非的现状。
另外,北京维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Ilham Tohti)”分裂国家”被判无期徒刑的上诉案,本周五也即将宣判。该组织的中国问题研究学者威廉•倪(William Nee)指出:”如果真的能对高瑜和伊力哈木•土赫提的案子举行公平的听证,那针对他们的指控就会被当作赤裸裸的政治迫害 遭到驳回。”
高瑜和中共高层官员子女联系密切 图为高瑜和林彪之女林豆豆的合影
威廉•倪认为:”高瑜是中国当局对与 国家秘密有关的法律条文含糊其辞,任意解释的又一名受害者。中国当局一直用相关指责打击活动人士。她(高瑜)在电视上的’忏悔’不能证明什么,只能严重损害她获得公平审判的机会。”
中国的现行法律规定,通过酷刑或威胁来逼迫当事人”认罪”的行为属于违法。国际法对此也有明确规范。在这种情况下获得的证词应当被排除在有效证据之外,但在现实审判中,相关规定很少得以执行。
“大赦国际”指出,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刚刚举行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一个核心议题。有官员承诺落实禁止将使用酷刑获得的认罪表态作为庭审证据的规定。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也已经为这个问题起草了相应的草案。
威廉•倪指出:”中国当局充其量会用双重标准来看待这个问题。一方面,他们会强调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会鼓励法庭在一些’敏感’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对相关规定视而不见。”
来源:德国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