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麦迪逊县。那是一九八七年,她六十七岁生日,弗朗西丝卡已经躺在床上两个小时了。二十二年前一切的一切她都还看得见,摸得着,闻得到。

她记得,又记得。在依阿华九十二号公路上,在雨和雾中向西驶去的红色尾灯把她定住了二十多年。她摸自己乳房,还能感受到他的胸肌滑过那里。天哪,她多么爱他。那时她爱他,超过她原以为可能的程度,现在她更加爱他了。为了她,她什么都故意做,除了毁掉她的家庭,或者连同把他也毁掉。

她下楼坐到厨房那张黄色贴面的旧餐桌边。理查德曾买过一张新桌子,坚持非买不可。不过她也要求把那张旧桌子留下来放到机器棚里,在挪走之前她仔细地用塑料薄膜包好。

我真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舍不得这张旧桌子。迈可又帮她把这张桌子又抬进屋子,从来没有问过她为什么要拿这张旧桌子换那新的。他只是用发问的眼光看着她,她没吭声。

现在她坐在桌旁。然后走到柜子边,从里面拿出两只白蜡烛和一对小铜烛台。她点上蜡烛打开收音机,慢慢地调频道,找到播放的轻柔音乐。

她在洗涤池旁了良久,头微微朝上,看着他的脸,轻声说:“我记得你,罗伯特·金凯。也许高原沙漠之王的话是对的,也许你是最后一个,也许眼下那些牛仔们都已濒临灭绝。”

理查德死之前,她从来没有设法给金凯打过电话或者写过信,尽管多少年来她每天都在刀刃边缘上权衡。如果她再跟他谈一次话,自己就会去找他。如果她给他写信,他就会来找她。事情就在这一发之际。这些年来,他给她寄过一包照片和那遍文章之后就再也没有来过信。她知道他理解她的感情,也理解他可能给她带来的生活中的麻烦。

从一九六五年起她订了。关于廊桥的文章是第二年刊出的,有暖色的晨光中罗斯曼桥的照片,就是他发现她的字条的那天早晨照的。封面是他照的那一群马拉车走向猪背桥的照片,配图的文章也是他写的。

杂志背面常有介绍作者和摄影师的特写,有时还登他们的照片。他间或也出现其中。还是那银长发,手镯,牛仔裤,照相机从肩上挂下来,胳膊上青筋可见。在非洲卡拉哈里沙漠中,在印度查普尔的大墙上,在危地马拉的独木船上。在加拿大北部。大路和牛仔。

她把这些都剪下来,连同刊登廊桥的那期,他的文章,两张照片,还有他的信,都放进一个牛皮纸信封中。他把信封放在梳妆台抽屉的内衣下面,这里理查德是决不会看的地方。她像一个远方的观察者年复一年跟踪观察罗伯特·金凯,眼看他渐渐老起来。

那笑容宛在,就是那修长,肌肉结实的身材也依然如故。但是她看得出他眼角的纹路,那健壮的双肩微微前俯,脸颊逐渐陷进去。她能看得出来,她曾经仔细研究过他的身体,比她一生中对任何事物都仔细,比对自己的身体还仔细。他逐渐变老反而使她更加强烈地渴望要他,假如可能的话,她猜想——不,她确知——他是单身。事实的确如此。

在烛光中,她在餐桌上仔细看那些剪报。他从遥远的地方看着她。她从一九六七年的一期中找出一张特殊的照片。他在东非的一条河边正对摄像机,而且是近镜头,蹲在那里好像正准备拍摄什么。

她多年前第一次见到这张照片时还看得出他脖子里的银项链上系着一个小小的圆牌。迈可离家上大学去了,当理查德和卡洛琳去睡觉之后,她把迈可少年时集邮用的高度放大镜拿出来放到照片上。

天哪,谅了他。以后所有他的照片上都有这个小圆牌挂在银项链上。

一九七五年之后她再也没在杂志上看见过他。他的署名也不见了。她每一期都找遍了,可是找不到。他那年该是六十二岁。

理查德一九七九年世,葬礼完毕,孩子们都各自回到自己家里以后,她想起给罗伯特金凯打电话。他应该是六十六岁,她五十九岁。尽管已经失去了十四年,还来得及。她集中思考了一星期,最后从他的信头上找到了电话号码,拨了号。

电话铃响时她心脏几乎停止跳动。她听到有人拿起话筒,差点儿又把电话挂上。一个女人的声音说:“麦克格雷格尔保险公司。”弗朗西丝卡心沉下去了,不过还能恢复得过来问那女秘书她拨的号码对不对,就是这个号码。她谢谢她,挂了电话。

下一步,她试着打华盛顿贝灵汉的电话问讯处。登记名单上没有。她试打西雅图,也没有。然后是贝灵汉和西雅图的商会办公室。她请他们查一查本市指南,他们查了,也没这个人。她想他哪儿都可能去的。

她想起杂志来,他曾说过可以通过那里打听。接待员很有礼貌,但是新人,得找另外一个人来回答她的要求。弗朗西丝卡的电话转了三次才跟一位在杂志工作过二十年的编辑通上话她问罗伯特·金凯的下落。

那编辑当然记得他。“要找到他在哪里吗,呃?他真是个该死的摄影师,请原谅我的语言。他的脾气可不好,不是坏的意思,就是非常固执,他追求为艺术而艺术,这不大合我们读者的口味,我们的读者要好看的,显示摄影技巧的照片,但是不要太野的。”

我们常说金凯有点怪,在他为我们做的工作之外,没有人熟悉他。但是他是好样的。我们可以把他派到任何地方,他一定出活儿,尽管多数情况下他都不同意我们的编辑决策。至于他的下落,我一边讲话一边在翻他的档案。他于一九七五年离开我们杂志,地址电话是……他念的内容和弗朗西丝卡已经知道的一样。在此之后,她停止了搜寻,主要是害怕可能发现的情况

她听其自然,允许自己越来越多地想罗伯特·金凯。她还能开车,每年有几次到得梅因去,在他曾带她去的那家饭店吃午餐。有一次,她买回来一个皮面白纸本,于是开始用整齐的手写体在这些白纸上记下她同他恋爱的详情的对他的思念。一共写了三大本她才感到完成任务。

温特塞特在前进。有一个艺术协会,成员多数是女性,要重新装修那些桥的议论也进行了几年了。有些有兴趣的年轻人在山上盖房子。风气有所开放,长头发不再惹人注目了,不过男人穿凉鞋的还是少见,诗人也很少。

除了几个女友外,她完全退出了社交。人们谈到了这一点。而且还谈到常看见她站在罗斯曼桥边,有时在杉树桥边。他们常说人老了常常变得古怪。也就满足于这一解释。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日,有一辆联合邮包服务公司的卡车驶进她的车道。她并没有邮购什么东西,感到惑然不解。她签过收条,看邮包上的地址:“依阿华,温特塞特,R. R. 2,50273”寄信人地址是西雅图一家律师事务所。

邮包包得很整齐,并加了额外保险。她把它放在厨房桌子上,小心地打开。里面有三个盒子,安全地包在泡沫塑料之中。一只盒子顶端用胶条粘着一个厚信封,另一个盒子上有一封公文信,收信人是她,寄信人是一家法律事务所。

一九八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弗朗西丝卡·约翰逊女士

依阿华·温特塞特

R. R. 2,50273

亲爱的约翰逊女士:

我们是一位最近去世的罗伯特·金凯先生的财产代理人……

弗朗西丝卡把信放在桌上。外面风雪扫过冬天的原野,她眼望着它扫过残梗,带走玉米壳堆在栅栏的角落里。她再读一遍那几行字:

我们是一位最近去世的罗伯特·金凯先生的财产代理人……

哦,罗伯特,罗伯特,……别……,她轻声说着,低下了头。

一小时之后她才能继续读下去。那直接了当的法律语言,那准确的用词使她愤怒。

我们是……代理人

一个律师执行一个委托人的委托。

可是那力量,那骑着彗星尾巴来到这世上的豹子,那个在炎热的八月的一天寻找罗斯曼桥的沙曼人,还有那个站在名叫哈里的卡车踏板上回头望着她在一个依阿华农场的小巷的尘土中逝去的人,他在哪里呢?在这些词句中能找到吗?

这封信应该有一千页之长,应该讲物种演变的终点和自由天地的丧失,讲牛仔们在栅栏网的角落里挣扎,像冬天的玉米壳。

他留下的唯一遗嘱日期是一九六七年七月八日。他明确指示把这些物件寄给您。如果找不到您,就予销毁。

在标明“信件”的盒子里有他于一九七八年留下的给您的信。信是由他封口的,至今未打开过。

金凯先生的遗体已火化,根据本人遗愿,不留任何标记。他的骨灰也根据本人遗愿撒在您家附近,据我所知该地称作罗斯曼桥,已由我事务所一职员执行。

如有可效劳之处,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律师:爱伦·奎本谨启

她喘过气来,擦干了眼睛,开始审视盒子里的东西。

她知道那软信封里是什么,她确知无疑,就像她确知春天一定会再来一样。她小心打开信封,伸进手去,出来的是那银项链,上面系着的圆牌子上刻着“弗朗西丝卡”,背面用蚀刻刻出小得不能再小的字:“如捡到,请寄往美国依阿华州温特塞特R。R。2,弗朗西丝卡·约翰逊收。”信封下面还有他的银手镯,包在餐巾纸里。有一张纸条和手镯包在一起,那是她的笔迹:

当白蛾子张开翅膀时

可以过来,什么时候都行。

这是她钉在罗斯曼桥上的纸条。他连这也留下做纪念了。

然后她想起来,这是他唯一拥有的她的东西,是证明她存在的唯一见证,此外就只有逐渐老化的胶片上日益模糊的她的影像了。这罗斯曼桥上的小条上面有斑点,有折痕,好像在皮夹里放了很久。

她寻思,这些年来在远离中央河边的丘陵地带的地方,他不知拿出来读过多少次。她可以想象,他在一架直达喷气式飞机上就着微弱的小灯,面前放着这张纸条;在虎之国的竹篷里用手电照着读这张纸条;在贝灵汉的雨夜读过之后折起来放在一边,然后看照片:一个女人在夏天的早晨倚在一根篱笆桩上,或是在落日中从廊桥走出来。

三个盒子每个都装着一架相机带一个镜头。都已饱经风雨侵蚀,带着伤痕。她把其中一架转过来,在取景器上有“尼康”字样,商标的左上角有一个“F”,她在杉树桥递给他的那架相机。

最后,她打开他的信,是他亲笔写在他的专用信纸上,日期是一九七八年八月十六日。

亲爱的弗朗西丝卡:

希望你一切都好。我不知道你何时能收到此信,总是在我去世以后。我现已六十五岁,我们相逢在十三年前的今日,当我进入你的小巷问路之时。

我把宝押在这个包裹不会拢乱你的生活上。我实在无法忍受让这些相机躺在相机店的二手货橱窗里,或是转入陌生人之手。等它们到你手里时已是相当破旧了,可是我没有别人可以留交,只好寄给你,让你冒风险,很抱歉。

从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七三年我几乎常年是在大路上。我接受所有我谋求得到的海外派遣,只是为了抵挡给你打电话或来找你的诱惑,而事实上只要我醒着,生活中每时每刻都在这种诱惑。多少次,我对自己说:“去它的吧,我这就去依阿华温特塞特,不惜一切代价要把弗朗西丝卡带走。”

可是我记得你的话,我尊重你的感情。也许你是对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那个炎热的星期五从你的小巷开车出来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艰难的事以后也决不会再有。事实上我怀疑有多少男人曾做过这样艰难的事。

我于一九七五年离开以后的摄影生涯就致力于拍摄我自己挑选的对象,有机会时就在当地或者本地区找点事做,一次只外出几天经济比较困难,不过还过得去,我总是过得去的。

我的许多作品都是围绕着皮吉特海湾。我喜欢这样。似乎人老了就转向水。

对了,我现在有一条狗,一条金色的猎狗。我叫它“大路”,它大多数时间都伴我旅行,脑袋伸到窗外,寻找捕捉对象。

一九七二年我在缅因州阿卡迪亚国家公园的一座峭壁上摔了下来,跌断了踝骨,项链和圆牌一起给跌断了,幸亏是落在近处,我又找到了,请一位珠宝商修复了项链。

我心已蒙上了灰尘。我想不出来更恰当的说法。在你之前有过几个女人在你之后一个也没有,我并没有要发誓要保持独身,只是不感兴趣。

我有一次观察过一只加拿大鹅,它的伴侣被猎人杀死了。你知道这种鹅的伴侣是从一而终的。那雄鹅成天围着池塘转,日复一日。我最后一次看见它,它还在寻觅。这一比喻太浅露了,不够文学味儿,可这大致就我的感受。

在雾蒙蒙的早晨,或是午后太阳在西北方水面上跳动时,我常试图想象你在哪里,在做什么。没什么复杂的事-不外乎到你的园子里去,坐在前廊的秋千上,站在你厨房洗涤池前之类的事。

我样样都记得:你的气息,你夏天一般的味道,你紧贴我身上的皮肤的手感还有在我爱着你时你说悄悄话的声音。

罗伯特·潘·华伦用过一句话:“一个似乎为上帝所遗弃的世界。”说得好,很接近我有时的感觉。但我不能总是这样生活。当这些感觉太强烈时,我就给哈里装车,与大路共处几天。

我不喜欢自怜自艾。我不是这种人。而且大多数时候我不是这种感觉。相反,我有感激之情,因为我至少找到了你。我们本来也可能像一闪而过的两粒宇宙尘埃一样失之交臂。

上帝,或是宇宙,或是不管叫它什么,总之那平衡与秩序的大系统是不承认地球上的时间的。对宇宙来说,四天与四兆光年没有什么区别。我努力记住这一点。但是我毕竟是一个男人。所有我能记起的一切哲学推理都不能阻止我要你,每天,每时,每刻,在我头脑深处是时间残忍的悲号,那永不能与你相聚的时间。

我爱你,深深地,全身心地爱你,直到永远。

最后的牛仔:罗伯特

又:我去年夏天给哈里装了一个新引擎,它现在挺好。

包裹是五年前收到的。翻看里面的东西已成为她每年的生日仪式。她把照相机,手镯和带圆牌的项链放在壁柜里一个特制的匣子中。匣子是当地一个木匠根据她的设计做的,胡桃木加防尘封口,里面用软垫隔开。木匠说“这匣子真考究。”她只是笑笑。

最后一道仪式是读文稿,她总是在一天结束时在烛光下读。她从起居间拿来这份文稿,小心地把它铺在贴面桌上蜡烛旁,点上她一年一支的香烟骆驼牌,啜一口白兰地,然后开始读。

(未完待续)

([美]罗伯特·詹姆斯·沃勒,《廊桥遗梦》,人民文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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