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讨论我国罪犯和劳改机关和性质

很多人都把监狱和劳改队说成是专政机关,把劳改犯一律说成是专政对象,是阶级敌人。实际上这种认识是不对的。现在劳改犯中,反革命犯不超过2%,其他的都是一般的犯罪,青年犯罪这几年有明显的增加。现在绝大多数犯罪活动的目的都不是为了推翻社会主义政权,和改变社会主义制度。

现在把劳改队说成专政机关,把犯人一律视为专政对象,对他们采取敌视的态度,因所谓专政的手段和办法去进行管理,会产生一系列的不良后果。

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会片面的强调改变犯人的资产阶级立场和世界观,并将其看做主要任务。从而忽视一般的政治思想教育,忽视道德、法制、伦理教育,忽视技术文化教育。“文革”中劳改队禁止犯人学外语,说他们学外语是准备叛逃。反革命犯不让学,一般罪犯也不让学。

因为把犯人看做是专政对象,所以犯人应该享受的很多权利也不被尊重。反而强调的是写入“犴规”中的“只准规规矩矩不准乱说乱动”。一些犯人写的上诉,和对某些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提出上告,也被说成是“非法上诉”,“乱说乱动”遭到扣压,受到打击。

由于把犯人全部看成是“专政对象”是“阶级敌人”。所以就采取了分化瓦解各个击破“的政策。流行的说法是”劳改犯之间不能讲团结“。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犯人间一般性的矛盾都很难于解决。而是被加以利用,结果矛盾扩大,争吵,欧打,结成积怨,酿成流血。在这之后还被说成是狗咬狗的战争”。有的干部把犯人之间的争斗,互相揭发看成是一种管理的方法。他们认为这样才可以暴露出犯人中的问题,使犯人几手所有的活动都暴露在干部面前。有少数恶劣的犯人,更抢少数干部所好,反映假情况,造谣,诬蔑,挑拨是非,从中博取好感与重用,从而以“犯人队长”的身分作威作福。犯人中的无原则纠纷层出不穷,占去了当事者,管教人员,和其他犯人的很多时间和精力。影响犯人的改造和学习。也影响干部的正常教育和管理工作。

干部把犯人看做敌人,犯人之间经常处于敌对状态,这就使犯人整天沉浸在一种敌视的冷水之中。这样长年以往,必然在精神上在内心里给他们造成严重伤害。结果会培养出一种十分粗野,残暴的性格,有的犯人在这种性格的支配下,回到社会以后,制造了恶性犯罪案件。

干部把犯人看成敌人,时间长了,很自然在犯人中其会也会产生对管理人员对管理工作的敌视情绪,破坏监狱设施,破坏生产设备的现象屡有发生。有的人在犯罪之前并不仇袖共产党和社会主义,但是在劳改队里生活多年之后,却产生了对党,对我们社会的敌袖情绪。因为看不到在这个社会的出路,最后产生了希望变天的思想,幻想共产党夸台,幻想到外国去寻找出路。这不能不说是“左”的监管指导思想的失败。

三十年来我国的国内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剥削阶级已经消灭了,监狱中关押的反革命已经很少。根据这种情况,我们就不应该再把劳改队看做专政机关,不应该再把劳改犯看做专政对象。

现在劳改队是一个执法的改造教育机关。

劳改犯是犯了法的接受改造教育和刑罚的公民。

初稿于80年12月
定稿于81年9月

(《狱中上书》,孙文广/著,香港夏菲尔出版社,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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