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后来报纸又公布了一些看法,其中有些是起草人的看法。我自己有一些不同意见。

还是应该提“路线”

决议只讲左倾错误,不提“路线”。后来发的起草过程介绍中说明了决议中不提路线的理由。我认为这些理由是不充分的。对建国以后的历史问题,还是应该提路线。

使用路线概念,也是共产主义运动在理论上的一个重大成就,即对总的,根本性的全局性的方针,用“路线”来概括。

毛泽东后来犯的错误,不是一般性的错误,而是根本性的全局性的错误。因此只有用路线来概括比较恰当,可以称做毛泽东左倾路线,或毛泽东极左路线。

在清算社会主义时期的错误路线时,应该首先清除一些形而上学的思想。不能只是追求谁是一贯正确,谁是一贯错误,应该就事论事的分析,除了在中央,不要在每一个地区,每个省都寻找代表人,代理人。

现在清算“左”的路线,要继承延安整风的好传统,但时过境迁有些方面也不能照搬当时的经验。只能实事求是,根据具体情况,逐步讨论加深认识。

历史科学不能用“决议”来定是非

党史是门科学,和其他科学一样,它要求充分的学术自由。党史中的科学是非最后只能依靠历史实践来检验。现在的决议不是对党史科学科学的约束。而只不过是对党的现行政策和宣传具有指导意义。

有的报告上说“决议是党史研究的最好典范”,这个提法有点过分,是不恰当的。决议绝不是禁锢历史工作者头脑的枷锁。

1981年12月
于济南劳改支队

按:中共“十二大”1982年9月1日至11日在北京台开。

(《狱中上书》,孙文广/著,香港夏菲尔出版社,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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