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电报道:1月6日晚7时许,在安徽合肥市合 肥工业大学门口,两名女大学生在绿灯指引下横过马路,被违章行驶货车压死,另一同学送医院抡救。

1月7日当地很有影响的《新安晚报》 发了一篇严重失实的报道,说死难者闯了红灯。下午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开始聚集在学校门口,中断了交 通。 打出“还我同学,严惩凶手”的标语。

后来约1万名学生汇集到该市主要干道长江中路上, 学生一度进入省政府大院。学生打出标语“逝者何罪,生者何辜”, “大学之门,安全何在?!” “还死者公道”。 因为陆续有学生参加,合肥市 交通陷入半瘫痪。学生重新冲进省政府大院。 下午3点左右一位张姓副省长出面与学生对话。

学生们还进入省委大院。 部分学生冲进省委办公楼。 教育厅长陈贤忠再次与学生对话,滿足了学生的部份要求。

下午6点学生游行至《新安晚报》社。喊出“《新安晚报》,胡说八道”的 口号,要求《新安晚报》公开道歉。 《新安晚报》总编与学生对话,表示道歉并处理造成失实报道的记者。 其间出现过打砸和纵火行为(有人说不是学生所为)。 在劝阻下,学生于下午7点前退出。

**示威合乎宪法有理有节**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万人示威活动,被公认是八九年后学生示威规模最大的一次。 这次示威活动的道理非常简单,为死难同学讨公道,要报社更正道歉,要政府承担责任、要政府改进工作。

这次示威符合宪法“公民有示威自由”的精神。

“示威”是民意表达的正当形式。

当民意无法由“民意代表”、无法由媒体表达时,“示威”就是必然的选择,根据我国的国情特点,将来在民主化的道路上“示威”肯定不会少了。还望国家和政府的领导人能够善待此事。

多少年来某些领导人把不经过他们授意的示威统称为“闹事”“非法集会”显然是既缺少法治精神,又缺少远见。

**胡锦涛三点批示 政府处理尚称得当**

据香港《文汇报》报导,学生到安徽省政府大门示威,堵塞了合肥市重要交通要道,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做出三点批示,

第一严肃处理交通肇事司机,

第二做好高校门口的交通安全工作,

第三各高校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这三条批示,就事论事,没有抓坏人,揪后台的意思。但愿这三条也能成为今后处理示威活动的良好开端。

到目前示威后安徽政府也还算处理及时、得当。答复了学生的要求,拘捕了肇事司机,答应整治合工大门前交通管理并建立过街天桥。在这次示威活动中曾出现个别过激行动,如有少量打砸行为,很多人冲进了办公大楼,但安徽政府没有追究学生的责任,没有抓人,没有以“冲击省政府、省委”“组织非法示威”加罪于学生。采取“微罪不举”的宽容态度也是值得称道的。

有人说是否会“秋后算账”,因为这种现象大家看得太多了,自然会有揣测,也是很自然的。

我想政府有了进步我们先应肯定,以后如出现报复现象,我们再用“宪法”中的自由权利与其抗争也不为迟。

**媒体已是改革拦路虎**

这次合工大学生示威,目标之一是《新安晚报》。从侧面也可以看到我国媒体存在的严重问题。媒体管理的弊端远较交通管理的弊端更为严重。

官办的媒体是官方的喉舌,谁为老百姓说话?合肥出现了十年来全国最大的学生示威活动,但是我国的媒体正像大陆的作家任不寐先生指出的“遵命中的数万家媒体对”合肥事件“象严冬一样残酷无情,象黄河封口一样闭口不言。从这种意义上说,合肥的大学生实在只是取得了有限的成果——他们的声音并没有传到应该传到的地方。换句话说,不是《新安晚报》,而是”《新安晚报》们“才是自由和公正真正的敌人之一”。

媒体已成为我国政治改革的拦路虎,相信安徽政府在交通管理上会做出改进。如果在改进媒体方面能做出创举那才是利国利民的大事。

孙文广于山东大学 2003.1.13

(1/13/2003 11:50)

(新世纪、大参考、看中国、中国事务)

(博讯《孙文广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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